一、充分运用税收调控职能 促进科技进步(论文文献综述)
李佳[1](2021)在《我国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税制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发展仍然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但机遇和挑战都有新的发展变化。国际环境日趋复杂,不稳定性不确定性明显增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广泛深远,世界经济陷入低迷期,经济全球化遭遇逆流,全球能源供需版图深刻变革,国际经济政治格局复杂多变。“十四五”时期推动高质量发展,必须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创新驱动、高质量供给引领和创造新需求,提升供给体系的韧性和对国内需求的适配性。产业结构作为经济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阶段性的着力点,实现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落脚点。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坚持把发展经济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加快推进制造强国、质量强国建设,促进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实现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强化基础设施支撑引领作用,构建实体经济、科技创新、现代金融、人力资源协同发展的现代产业体系。目前,我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改革任务仍然艰巨,产业链上还存在低端化的“卡脖子”“掉链子”现状,创新能力不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税收作为国家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也是产业政策的重要手段之一,理应纳入政治经济学研究视野。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背景下,税收既是政府在供给侧提供的公共政策产品,也是产业政策的有效工具,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政策支柱。“十三五”时期,税收在“三去一降一补”改革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增值税、个人所得税等重大税收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推进,国地税机构合并的税务组织机构改革也配套跟进,税收总量负担和税收遵从成本双向降低,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柱性和保障性作用凸显。实践证明,税制对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具有重要作用,根据国家产业政策的需求,充分利用税制优化来助力供给侧改革,从而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是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必然选择。本文运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理论,特别是运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理论,把税制纳入政府供给公共产品或公共经济政策结构性改革的视阈,分析税制改革与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作用机理。采用面板固定效应模型检验税制对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影响,基于总量指标、结构指标、区域税收竞争等视角进行实证检验,多维度分析税制设计对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政策效应。理论分析和实证结果显示,税收的总量负担、分产业负担、劳动力资本要素负担,消费和投资的税收结构比列、所得税和商品税的税收结构比例,地方税收竞争程度等都对产业结构具有显着的抑制或者促进作用。今后和未来一段时间,在新冠疫情的冲击下,面临复杂的国内国际环境,实施结构性减税政策仍将是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保证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据此建议,在未来的税制优化过程中,继续把“减税降费”作为积极财政政策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降成本”政策的重要内容;逐步提高直接税比重,降低商品和劳务税比重,不断优化税制结构,完善现代税收体系;健全地方税体系,给予地方一定范围内独立的税收立法权和财政管理权限,在保证地方财政支出的前提下,鼓励地方税收竞争,引导产业结构调整;发挥税收产业政策的作用,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导向,针对个别产业、行业,甚至企业集团来制定鼓励或限制性的税收政策,达到调节产业结构的目的和效果,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本文的主要创新,一是运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理论,深入地阐释了税制作用于产业结构的内在机理,拓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理论研究视阈。二是鉴于目前国内外关于税收制度和产业结构研究多集中在税收制度的某个领域、某个税种、某项产业税收政策,本文从多角度全面分析税制的产业结构效应,并利用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2008年至2018年的面板数据进行了实证分析和结果检验,对深化相关研究提供较好的研究资料和数据积累。三是多维度分析税制对产业结构的影响效应,运用高度化和合理化两个指标来描绘产业结构的状态,并充分考虑全要素生产率对产业结构的影响,进而从税收总量、结构、行业、区域等四个维度,从供给和需求两端分析税收制度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效应,增强了分析的系统性,具有一定理论意义和政策参考价值。
蒋智智[2](2020)在《泉州市工业转型升级中的政府职能研究》文中研究表明泉州市位于我国东南沿海地区,民营经济高度发达,经济总量连续19年领跑福建,是海峡西岸经济区第一经济大市。经过近30年的发展,泉州市已经奠定了较为雄厚的工业制造业基础,“泉州模式”蜚声全国。但与此同时,泉州市的工业发展仍然面临着工业产业结构较为单一,新兴高科技企业对传统产业辐射带动能力较弱,科研力量薄弱,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发展落后于其他地区,高科技领域人才缺乏等现实问题。因此,如何推动泉州市工业产业的转型升级,成为泉州市政府亟待解决一项重要工作,也是本文研究的主要问题。首先,本文综合运用公共管理、经济学等学科的相关理论,采用定性分析法、文献研究法与比较研究法,在对国内外学者的相关研究成果进行归纳总结的基础上,对工业转型升级、政府职能等基本概念进行了界定。其次,本文运用政府职能相关理论,梳理了泉州市工业转型升级所面临的挑战与机遇;分析了泉州市政府推动工业转型升级的具体践行措施及获得的初步成效;指出泉州市工业转型升级中政府职能的践行主要存在政府直接干预过多、政策支持体系不完善、支持手段单一等问题,而原因则在于泉州市政府职能转变不到位、市场思维相对落后、评估考核机制不完善等。最后,论文还结合发达国家与国内龙头城市的先进做法,对泉州市工业转型升级提出进一步转变职能、提升服务水平,建立健全综合评估考核机制以及加大引入科研技术力度等对策建议。
贺天增[3](2020)在《山东省J市政府招商引资职能优化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改革开放以来,为放活经济、扩大就业、增强市场资源配置效率,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进一步打破计划经济形成的资源配置固化僵局,招商引资成为各级地方政府推动经济工作的主要手段,政府主导下的招商引资成为普遍现象。但随着我国经济体制转型,尤其是经济进入新常态后,经济结构面临重大调整,地方政府主导下的招商引资活动暴露出越来越多的问题,引发了人们对地方政府招商引资职能的重新思考。本文借鉴了公共选择理论、市场失灵理论和新公共管理理论,结合公共管理相关知识,运用文献研究法、个案研究法、对比研究法、访谈法对山东省J市政府招商引资情况进行了分析,重点从引导调控职能、公共服务职能、监督管理职能三个方面剖析了政府招商引资职能存在的问题,并对问题背后的原因做了探索研究。在相关理论指导和外地经验借鉴启发下,本文对J市在招商引资中的引导调控职能、公共服务职能、监督管理职能三个方面提出了优化建议,即发挥产业规划引导作用、引导培育市场招商主体、转变政府主导招商理念;深化政府“放管服”改革、打造优良的营商环境、塑造良好的城市形象;强化对市场主体的监管、强化政府自我监管、优化政绩考核体系、加强法治宣传和司法规范。本文研究为地方政府优化自身职能,更好发挥市场、政府各自优势,进而提升地方政府招商引资成效提供了借鉴。
于晨[4](2019)在《我国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政策变迁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职业教育的“跨界”属性,促使校企合作政策成为改革开放后我国职业教育领域的代表性政策。校企合作政策变迁的成效与走向,对我国职业教育办学育人水平的稳定与提升,具有至关重要的影响。以回顾总结政策变迁历程为契机,准确认识和系统把握政策变迁的动力机制,是实现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政策合理有序变迁的基本前提。本研究以“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政策及其变迁历程”为研究对象,遵循描述性研究、解释性研究与规范性研究相结合的工作思路,坚持宏观层面方法论与微观层面分析技术的协同运用,在对政策演进历史分期、主要特征进行归纳总结的基础上,阐释分析政策变迁的动力机制及其作用条件,并据此提出若干优化政策变迁路径的对策建议。改革开放后四十年间,国家政策实践在不同时期分别呈现出三种“范式”:从上世纪末之前国家总体性控制下校企一体共生的行政推动,到本世纪第一个十年间与职业教育结构调整相伴随的促校联企改革攻坚,再到当前以校企一体化办学、多元协同共治为核心的国家制度探索。不同政策范式对于如何看待校企双方的角色定位,以及如何稳定与密切校企合作关系,均存在显着的差异。以上述政策范式变化为依据,我国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政策变迁可划分为三个阶段,即1978年至1998年间的“校附行企、一体共生”阶段;1998年至2010年间的“校主企辅、促校联企”阶段;2010年至今的“校企同主、多元共治”阶段。不同阶段政策在类别形态、要素构成和变革强度等方面,呈现出由纲领性、散点式政策条文向系统与专门化政策体系发展,由权威命令与系统变革工具为主向多元工具协同应用转变,由依附共生范式变革后的渐进性调整向双主协同范式演进的特征。政策的产生及调整,归根结底是身为政策制定者的政府部门所作出的抉择。政府作出相应抉择的动力,一方面源自其所处环境的压力机制,另一方面则源自其自身的能动机制。长期以来,不同学者分别从上述两类机制入手,形成了社会中心论与国家中心论两种差异化的政策变迁解析路径。本研究综合运用政策网络、政策(政府)过程、新制度主义等多学科理论,基于“制度—场域—行动者”的辩证视角,构建政策变迁的“场域—学习”解释分析框架。该框架将“政策制定与执行场域”、“中央职能部门政策学习”确立为核心解析变量,力求从中央政府职业教育管理部门所处环境的压力机制及其自身的能动机制层面,系统探讨政策变迁的动力机制及其作用条件,从而实现国家中心论与社会中心论两种差异化解析路径的有机整合。通过应用该框架,本研究发现,在社会政治经济制度结构性因素和行动者能动性因素的共同作用下,政、行、企、校等各类关键行动者(公私组织)之间,因“权威”、“资金”、“信息”、“组织”、“合法性”等资源的彼此依赖而形成特定的相互作用关系,从而构成“政—政”、“政—行”两个政策制定场域和“央—地”、“企—校”两个政策执行场域。“政—政”制定场域涉及国务院系统内教育行政部门与其他职能部门之间的协同决策关系。“政—行”制定场域涉及国务院职业教育管理部门(主要是教育行政部门)与国家行业管理中介机构之间的分级决策或合作治理关系。上述政策制定场域的运作与变革主要受到国家行政管理、社会治理等制度的影响。“央—地”执行场域涉及中央政府(国务院职业教育管理部门)与地方政府之间的财权、事权关系。“企—校”执行场域涉及各类企业与中高职院校之间的办学合作关系。上述政策执行场域的运作与变革,主要受到国家税收分配、财政支付、产业经济、教育行政、劳动就业等制度的影响。政策制定与执行场域的持续运作与深刻变革,会对中央职能部门的决策与行为产生特定的压力机制,并引发校企合作政策在形态类别设置、工具选择运用乃至范式层面不断发生变迁。与此同时,作为具有自主能动性的“国家行动者”和政策的主要制定者,中央职能部门在特定制度结构性因素和场域关系性因素的影响下,会基于自身的角色定位与目标偏好,主动开展先期循证性学习、局部试验性学习、事后改进性学习,以引导和持续推动国家政策创新发展。这种中央职能部门的能动机制,为校企合作政策过程附加了源源不断的作用力,将国家政策实践限定在中央可控范围之内,并确保其始终具备旺盛的变革驱动力与发展调适力。我国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政策变迁优化路径的择定,必须高度关注上述影响政策场域运作变革、中央职能部门政策学习的主客观条件。国家应通过必要的制度设计,引导政策场域的有序运作与良性变革,并完善中央职能部门政策学习的组织程序。具体对策建议包括:强化全国人大与政协的顶层设计权能;优化中央跨部门协同决策的组织机制;保持中央财政资金的引导与扶持效力;完善全国性行业协会的社会中介职能;健全校企命运共同体的配套制度供给;破解局部试验性学习开展的现实瓶颈。
陈雷[5](2019)在《地方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法治化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科学的财税体制是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市场统一、促进社会公平、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制度保障。必须明确事权、提高效率,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十九大报告进一步明确: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国家基本公共服务十二五规划也提出: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大收入分配调节力度。通过上述重大决议或文件可以看出,财税治理和民生保障已经上升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战略高度。改革开放四十年来,伴随着历次财税体制改革,民生保障在财税体制改革中的重要性越来越重要。正如十九大正式宣布:“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无论是“美好生活需要”还是“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本质上都与财税问题密切相关。从逻辑关系上看,财税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是提高国家治理能力的关键,而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又是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核心和重点。因此本文将事权与支出责任作为研究对象,考虑到中央与地方两个积极性中,地方积极性是难点和重点,也是研究较为薄弱的方面,因此最终将研究目标聚焦在地方政府间的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研究,即解决地方各级政府间在履行各类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之间涉及到的收入和支出等财政关系。财政事权作为政府提供公共产品与公共服务的事权,其涉及到法学、经济学、管理学等多方面的领域,也是分税制以来长期遗留问题的汇总。但当前学界的研究更多是各自学科领域的研究,需要进行综合研究与平衡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之道。经济学和管理学等更多考虑的是效率和便利,但财政事权表面解决的是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之供给,本质上是居民基本权利福祉之实现,具有强烈和浓厚的“权利保障”与“权力制约”的法治意蕴。不同类型和领域的公共产品,在法律层面其权利保障与权力制约的模式、手段、程度、标准等也均有差别,具体体现在,第一,与权利保障相关的基本权利福祉型财政事权一般多为共同事权,以强调多级政府的法定保障义务即强制性支出责任;第二,与权利保障相关的市场要素型财政事权要一分为二,例如与市场开放性要求相关的财政事权应当划为共同事权以避免地方保护主义的弊端,与市场封闭性要求相关的财政应当划分为一级政府的独立事权以避免多级干预影响到市场价值规律作用的发挥;第三,与权力制约相关的政府公权力层级分配及其与公共产品供给之间的逻辑关系,因为涉及到“权力制约”,故而与“权利保障”的规制思路不同,要求法无禁止既授权,各个层级的政府财政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活动,且各个层级政府对应各自的财政事权范围与支出责任,各级财政支出不应当越位或缺位,以免伤害到基本权利福祉和市场自治规律的实现。且政府财政层级的分配本身就要遵循有利于权利保障实现的基本原则,即实现公共产品与公共服务供给的最优化。因此,现代财政制度的构建必须把握事权与支出的法律本质,从法理的根源探求地方财政事权与支出解决的路径,改变以往单纯考虑经济学或管理学的效率导向的解决方法,才是提高和实现财税法治的根本,即将法学、经济学、管理学等各个学科的研究优势相结合。当前关于地方财税治理尤其是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的研究,虽然在法律文本规范层面,部分省份和直辖市政府已经出台了本地区划分改革的改革方案或试行意见等指导性文件,但更多停留在原则性概括和政策性的宣示,在划分清单、财力匹配、支出规制、争议解决等配套改革方面规定有限,个别省份甚至连最基本的事权清单都没有列举。而在实践层面,由于我国的自然条件,各个地区因为经济发展水平和法治程度差异较大,也给地方财税治理研究带来了困难,因此必须在跨学科综合研究的基础上规范与实践相结合,宏观与微观相补充。本论文的研究思路是,因为地方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问题关涉到各级政府关于公共产品与公共服务的供给,是地方政府间财政关系的核心问题,也是财税体制改革成败的关键,因此本论文以“地方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法治化”作为研究的命题和对象;其次,本论文虽然聚焦的是地方财政问题,但同样离不开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这一大背景,地方问题的理顺有利于中央与地方关系的理顺,因此本研究也涉及到部分财政事权领域是归属于中央与地方共同事权,在中央与地方共同事权的背景下研究地方政府部分的支出责任在地方各级之间的分配;再次,以宪法教义学的方法作为理论源头和解决问题的基本思路,将宪法基本权利和公权力体系的类型化与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的类型化相对接,并辅之以经济学的经济效率原则作为划分的补充;然后,对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进行客观层面的类型化,包括单一事权、共同事权、委托事权、监管事权、新增事权等以及所对应的支出责任;最后,为完成履行事权所需的支出责任,需要对各级政府间的财力即收益权畸形必要分析和匹配,以保障地方政府具备履行事权的支出能力和支出责任,从收支相适应的角度探讨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最终制度目标。本研究需要完成的研究目标是:第一,构建省以下地方各级政府间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的理论框架,以进一步完善各地区财政治理逻辑思路和指导思想;第二,规范省以下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的路径选择,以不断提高地方财税治理的法治化水平。本研究重点关注的以下问题:第一,地方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的制度意蕴与理念重构;第二,地方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界分的标准和程序问题;第三,地方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中利益平衡的制度设计,尤其是以地方财政收益权为核心展开探讨,即从“收”和“支”两个层面相结合以实现收支相适应,改变原有研究仅从某一方面进行研究,偏离了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前提,故而无法实现财税法治所要求的权责相一致;最后,通过政府间争议解决机制的优化作为事权与支出相适应的制度保障。本文的研究结构分为七个章节:第一章是问题的提出,其中第一节是地方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问题的由来,对由来进行逻辑和理论上的推导,论述央地财政关系的核心是地方财政与地方的自主性和积极性的问题。政府间财政关系的本质与财税体制改革的关键是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其制度目标是推动国家治理现代化。因此地方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的研究和规范在财税体制改革中的意义重大。第二节是探讨解决问题的基本思路,包括:理论支撑是分税制下的财政分权与财政公平问题,即地方问题也是在分税制即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的背景下进行分析和探讨;先决条件是对地方主要是省级财税立法权的再审视,应将省级立法权纳入到地方财税治理的核心地位;解决重点是省市县三级政府财政间的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的划分,因为乡级财政职能在当前财税体制下更多被弱化;解决必要性即现实紧迫性是当前地方政府财力不足尤其是近年来地方政府包括基层政府债务规模膨胀以及地方融资乱想等对地方公共产品供给和地方政府间财政治理的负面影响。第三节是在比较法的视域下展开地方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问题的探讨,包括对其他国家在地方财政治理中的问题和经验进行梳理,去粗取精以得出更为合适的制度借鉴,同时也对我国建国以来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历次财税体制的内容与利弊进行梳理和总结,寻求制度优化可资借鉴的本土资源和可资总结的经验教训。第二章是地方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的理论分析,包括法理解读、经济学和行政管理学的界定,从多学科多角度对研究对象进行理论分析和理论铺垫,分析各个学科研究的现状以及存在的不足和改善的空间,在法理解读的过程中,尤其是重点分析法学视野包括宪法教义学思路对地方财税治理与财税改革所蕴含的重要的指导意义,为地方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的法治化研究提出法理依据,地方财税治理必须进行法治的体系化建构,而不应当仅仅局限于部分领域的修补,进而得出地方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法治化的目标导向和路径导向。目标导向是解决政府财政支出的合法性与合理性问题,一方面政府规范性文件应当合法,另一方面政府的财政活动应当围绕本区域居民的基本福祉。路径导向首先是规范层面应当逐步推动地方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法定原则,其次在明确支出划分的基础上,进一步理清收入的划分,包括地方收益权体系的建构,最后应加强财政监督与法律责任的完善。当然,在进行路径设计的各个环节,都不应当忽视现实利益的关切,尤其是对地方各级政府应关注激励相容原则。第三章是地方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的制度意蕴与障碍反思,制度意蕴探讨的是地方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的法律属性和法律边界问题,尤其宪法的教义学中的国家机构体系与基本权利体系能够为地方财政问题的分析和认知提供能量巨大的方法论指导。障碍反思是理论层面、程序层面、纵向层面、横向层面等不同的维度梳理传统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理论中法治意蕴的匮乏,例如过于强调经济学意义上的划分,划分程序有待加强必要的制度供给、各级政府间财政关系的失衡与错配以及政府、市场和社会之间在支出活动上的权责不明等。进而总结出两者不匹配的根源,包括规范层面的根源和实践层面的根源,为制度设计指明需要解决的问题。规范层面的根源主要是地方财税改革过程中立法的缺失,缺乏明确的立法指引和制度供给,实践层面的根源有分税制下地方政府的逐利性冲动,各个区域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收益分配机制的不够完善等等。第四章是地方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法治化的理念重构,第一节是明确划分的基本理念,以宪法基本权利和政府公权力体系的二元划分为基础,并兼顾效率原则。其解决的横向划分基础是政府与市场关系界限的规范化,纵向划分的基础是财政层级与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供给的层次性逻辑关系。第二节和第三节是在反思现有事权划分的理念误区的基础上行,分别从基本权利和公权力体系两个角度探讨财政事权划分的类型化,重点分析基本权利型与非基本权利型财政事权在规制思路上的区分,并在此基础上衍生出或导出不同层级的公权力与不同类型和领域的公共产品(包括基本权利型以及由此衍生出的市场要素型公共产品)供给的对接与实现,其中国家公权力体系的对接方面突出强调省级政府在公共产品供给中的区域统筹权和市县级等基层政府的微观管制权。以解决事权与支出相适应的划分基础和操作路径。第四节分析地方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的逻辑关系,将财政事权划分与支出责任划分相对接,将各级政府的支出活动严格限定在本级财政事权领域,避免政府财政活动的缺位或越位。第五章对地方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的实证分析,第一节是对地方财政事权进行类型化并给与类型化的价值定位和模式选择,明确财政事权划分的一般类型,以作为决定支出责任的基础。第二节是地方支出责任界定与划分的法治化标准,重点对共同事权、委托事权、监管事权和新增事权等主要类型的支出责任标准予以界定,并对省域和直辖市的支出责任情况进行实证考察和实践梳理。第三节是地方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的动态调整机制,包括调整权力的均衡化配置、调整程序的法治化规范、调整权限的规范性划分,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不断需要。第四节是地方财政事权与支出问题的具体化例证。一方面是从普遍性和一般性的角度分析省、市、县三级的事权与支出划分,另一方面是对具有代表性的教育财政事权和社会保障财政事权的具体化分析。教育财政事权和社会保障财政事权是基本财政事权中的典型代表领域,通过将上述理论应用到教育和社保领域,实现理论应用于实践的具体化。第六章是对地方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利益平衡机制展开探讨。地方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问题是政府间财政关系的核心,政府间财政关系本身就伴随着各种财税利益的竞争。财政事权与支出的划分本身就是对政府间利益的再分配,因此需要必要的利益平衡机制。第一节是分析利益冲突的本源,论述地方政府间财政关系的利益竞争与平衡。第二节是对利益平衡机制中的地方收益分析探讨,包括省以下收益分配的检视和地方税收收益分配机制的完善,包括构建可持续的地方税,以及规范共享税的收益分享机制。本节重点聚焦的是地方收益权的完善,包括地方政府各个地方税税种的可行性探讨,以及政府间的税收收益分配如何实现相对均等以保障本级事权的财政支出责任能力。第三节是在分析地方财源不均衡的基础上探讨利益平衡中的纵向财力补偿,主要是纵向财政转移支付。在财力转移不均衡的现状及根源梳理的基础上,对纵向转移支付进行类型化,包括基本权利保障型、产业与经济补偿型、环境补偿型、区域发展均衡型以及紧急状态型转移支付并与财政事权的划分相对接。明确宪法的禁止性边界,即对于超过财政事权范围和地方支出责任范围,且违反效率性原则的应当禁止。进而提出省以下纵向转移支付法律规制的目标、重点和标准,即应当以县市级的财力保障为基本目标、以基本权利型财政事权为支出重点、以横向上解和纵向下沉的方式并用、以经济学标准和法学标准并行的治理思路。第四节是分析横向财政转移支付,仍然是采用类型化的研究方法和域外借鉴的研究思路。将横向转移支付主要界定为跨区域财政事权,并类型化为资源导出区和人口导入区转移支付、产业限制区和产业转移区转移支付、区域产品供给型转移支付和财政平衡型转移支付。通过利益平衡机制将地方收益分配限定在地方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领域,以更好的有的放矢,避免以往研究的泛化。第七章是对地方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纠纷解决机制进行研究。地方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除了实体法上的界定之外,也需要程序法的保障,地方财政纠纷的解决机制在现代财政制度框架内的重要性也日益凸显。第一节是纠纷解决机制的前提:财政法律责任配置的规范化,没有明确的法律责任那么纠纷解决机制也无从谈起。实现财政法律责任配置的规范化,仍然需要通过预算约束的方式实现,同时对责任的配置必须具体化,以免遁入刑事法律责任和行政法律责任的范畴;第二节是在权责一致视角下监督体制的完善,监督机制有利于强化权利义务的落实。在地方财税治理中应当强调地方人大对财政事项监督权的实现和规范性,通过人大监督实现支出责任标准的绩效考量、预算绩效评价和财政监督制度的有效性和完善性。第三节是探讨纠纷解决机制权限的归属,即究竟归属于立法、司法抑或行政?同时对权限归属进行域外考察与借鉴,在域外考察和借鉴的基础上重新反思原有的立法、司法、行政在地方财政争议解决中的角色、地位和作用,包括行政解决机制的专门机构模式、司法解决机制的有限参与模式、立法解决机制的内涵与外延扩大模式,对三种模式的利弊给予相应评价;第四节是对纠纷解决机制的核心——地方立法权即立法解决机制的再审视,对以往地方财税立法权研究的不足进行梳理和评价,将立法解决机制重新进行法律定位、内涵与外延的明确,并对地方财税立法权的权属标的、权力边界以及替代性机制进行研究,以实现地方财政纠纷解决的机制构建。结论部分针对原有的理论分析和现状的问题梳理,对地方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法治化提出更为规范的制度对策。首先,在立法层面,强调地方财税治理的法定性,逐步将地方政府的规范性文件上升到地方立法层面,提高地方财税治理的立法水平;其次,从法律属性与经济属性相结合的角度逐步开展地方财政事权的科学划分;再次,根据财政事权的划分进而界定地方政府间的支出责任,尤其重点强调共同事权(包括横向共同事权)和委托事权项下的支出责任,这是地方事权与支出责任改革的重点;然后,对支出责任涉及的地方政府间的利益分配进行规范,既要考虑地方税体系的培育,也要考虑共享税在各级政府间的分享,以保障各级政府具备履行本级事权项下的支出责任能力,以最终实现地方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最后,优化地方政府间涉及到财政事权与支出划分的争议解决机制,平衡政府间的利益关系和财政关系,以保障两者在解决机制上相适应的目标,总结和反思立法、司法、行政等不同的解决机制的优劣和对当前实践的适应性,从法理与实证两个层面得出更为合理的解决方案和解决路径。尤其是对地方财税立法在地方财政治理过程中的定位、法律属性、法律必要性给予全面的审视和反思,对地方财税立法的界定和范围给予必要的扩充,除了传统意义上的地方立法形式之外,也应适当将与财税治理有关的地方人大重大事项决定权的内容纳入到地方财税立法权的范畴,例如除了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之外,还应当包括财政事权的调整、地方举债权的规定、共同财政事权的联合立法、地方立法的替代性机制等等。除此之外,也应当关注地方预算治理在财税治理中的重要性,通过预算法定、预算绩效优化和预算监督等不断提高预算法治化的水平,尤其是将科学的预算绩效评价作为地方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重要评估标准。当前各个省份出台的改革方案或试行意见多是由省级政府制定出台,与财税法治的思路相悖,因此将以往的行政解决思路逐步优化为立法解决思路辅之以行政解决思路和司法解决思路,以法治化的解决机制作为地方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保障。
李肖双[6](2019)在《“营改增”对Y旅游公司财务绩效的影响研究》文中提出随着经济发展方式的快速转型,第三产业在我国国民经济中的地位举足轻重,我国越来越重视第三产业的发展,鼓励建设新型科技、战略新兴服务产业,消除我国经济发展中逐渐严重的结构性冲突,这将推动市场的快速发展,对更有效的均衡产业结构、提高经济增长途径的快速转型速度进而增强我国综合国力有巨大意义。旅游服务业是第三产业中非常有代表性的综合性产业,是现代服务业和国民经济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营业税限制了很多行业的发展,因此,“营改增”是发展潮流中的必然趋势。笔者对“营改增”的研究理论及研究领域进行梳理和完善,希望可以给旅游公司甚至旅游行业对制定适应“营改增”的策略提供合理的参考,为进一步提升公司的财务绩效做出贡献,也为国家进一步完善“营改增”政策提供具体的案例分析,最终达到更好更有效的施行“营改增”政策。本文以Y旅游公司为研究对象,研究了“营改增”对其财务绩效的影响。主要采用了文献研究法、资料收集法、案例分析等方法。在2016年5月1日开始全面“营改增”的背景下,以我国旅游服务业中的Y旅游公司为视角,分析了“营改增”对Y旅游公司财务绩效产生的影响,并提出了相应对策。论文主要分为五部分。首先,综合梳理了国内外研究现状,对税制改革等相关理论进行阐述;然后,介绍了“营改增”及财务绩效的相关理论;其次,介绍了旅游业发展现状,我国旅游业起步晚,但发展迅速,未来有望成为最大的旅游国家;又介绍了Y旅游公司的基本状况,并对其盈利能力、营运能力、偿债能力以及成长能力进行分析,得出“营改增”使得Y旅游公司财务绩效的许多指标下降的结果。经过进一步的分析,发现了财务调控职能较弱、进项税额抵扣范围小、会计核算不规范及财务人员综合素质较低的问题。最后,从提高财务调控能力、扩大进项税额抵扣范围、规范会计核算、增强财务人员的管理多角度提出应对“营改增”对Y旅游公司财务绩效产生消极影响的策略。
孙雁冰[7](2019)在《我国税收调控合理限度研究》文中认为治国理政思想在对国内和国际经济形势综合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今后一段时期经济发展的思路:稳中求进、改革创新和改善民生。稳中求进是指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改革创新是指全面深化改革,创新驱动发展;改善民生是指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普遍提高。税收调控是国家宏观调控的重要经济手段,治国理政的经济思想赋予了税收调控在特定时期特定的调控职能。由于税收调控受经济发展水平、财政收支、税制体系等方面的制约,为防止税收调控无效或过度,为控制和规避税收调控可能带来的风险,本文研究税收调控的合理限度。税收调控的实施主要通过总量调整、结构调整和个别调整来进行,具体的说,税收调控通过宏观税负、税制结构和税式支出来实现。这三个方面是税收调控的三个维度,它们相互作用,相互融合,形成政策合力,影响经济增长。本文研究这三个维度的合理限度。税收调控合理限度有一定的衡量标准,第一,经济标准。税收调控应立足于经济发展现状,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服务,其核心在于税收调控与生产力发展水平达到和谐统一。第二,财政标准。财政职能是税收的最基本职能,税收既要能满足国家必须的财政支出,又不能征收过多税收,妨碍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也就是所谓的“取之有度而民不伤”。第三,社会标准。税收调控能够对社会产生良好的外部效应,如果税收调控不能够引起积极的社会效应,那么也不能认为税收调控是有效的。将总标准应用于宏观税负、税制结构和税式支出三个维度,形成具体的判定标准。在具体标准的指导下,本文从质和量两个方面研究税收调控三个维度的合理限度。本文研究的理论意义在于:科学定位税收调控,税收调控不是万能的,不应赋予税收调控无法承受的任务;完善税收制度,税收调控合理限度为税制优化提供可行性建议。本文的现实意义在于: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分析税收调控合理限度,确定减税空间,优化税制结构,约束税式支出,全力服务发展大局,当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促进派”;防范风险,把握好税收调控的“度”,可有效防范财政风险和扭曲风险;反映经济运行情况,为下一步的政策提供建议。本文的研究思路是,首先分析税收调控的理论基础,然后从宏观税负、税制结构和税式支出三个维度研究税收调控的合理限度,每个维度的研究思路是:一是进行现状分析,提出存在的问题,二是国际比较与借鉴,与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比较,发现我国税收调控与别国的差距。三是在借鉴国外经验的基础上,结合税收调控现状及问题,确定税收调控的合理限度。最后,基于合理限度下,提出税收调控的总体设计和政策建议。本文按照“理论分析—实证分析—政策建议”的逻辑思路,运用规范分析法、实证分析法和比较分析法展开研究,本文共分为七章三个部分,一至三章为理论分析,四至六章为实证分析,第七章为政策建议。第一章导论。主要阐述了研究背景、研究意义、概念界定、研究思路、结构安排、研究方法、技术路径、重点、难点、创新点及研究存在的不足,确定了本文研究的主题、思路和基本框架。第二章文献综述。首先介绍税收调控理论,选取西方经济学主流学派的税收调控思想进行综述,接着介绍我国关于税收调控理论的研究文献。其次总结了国内外关于宏观税负调控区间、税制结构优化模式、税式支出合理约束三个方面的文献,最后梳理了税收政策方面的文献。通过文献综述,发现税收调控合理限度的研究较少,现有文献多基于理论层面,定量研究较少,这为本文进一步研究税收调控合理限度确定了方向。第三章税收调控的理论基础。首先介绍税收调控的理论依据:社会再生产理论、市场失灵理论、风险控制理论和治国理政思想。再从宏观和微观介绍税收调控的经济效应,然后指出税收调控存在一定的局限性,最后,对税收调控合理限度进行了界定。第四章我国宏观税负合理区间研究。首先介绍宏观税负的统计口径和影响因素,再对我国宏观税负进行现状分析和国际比较,然后在巴罗模型的基础上,用拉姆赛—卡斯—库普曼模型和柯布—道格拉斯生产函数,估算我国最优宏观税负水平,最后在赤字、债务与经济增长之间寻找最佳平衡点,探讨经济和债务所能承受的最大赤字率,最大赤字率与实际赤字率之差,全部用于减税,得到宏观税负合理区间的下限,最优宏观税负水平为上限,从而确定宏观税负的合理区间。第五章我国税制结构合理模式研究。首先介绍税制结构的层次及量化标准,分析我国税制结构的现状,并提出存在的问题,再从组合方式和相对地位两个方面进行国际比较,然后,用面板向量自回归模型探讨宏观税负、税系结构对经济增长的影响路径,用工具变量法实证分析税种结构对经济增长和产业结构的影响,得出税系、税类和税种结构优化方向。最后,借鉴国外经验,结合我国的现状及问题,提出税制结构的优化模式。第六章我国税式支出合理约束研究。首先介绍税式支出的作用机理,接着分析我国税式支出的现状,提出存在的问题,然后总结国际经验,提出合理约束税式支出,先要界定好税式支出范围,再要控制好税式支出规模,还要确定好税式支出结构。第七章我国税收调控合理限度的政策建议。在前几章研究结论的基础上,本章提出了税收调控的总体设计和政策建议。总体设计包括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和总体框架。政策建议如下,第一,适度降低宏观税负:明确减税方向,选择减税策略,把握减税力度。第二,优化税制结构:继续降低增值税比重,提升消费税比重,完善企业所得税,改革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费改税”,开征房地产税。第三,编制税式支出报告:报告内容包括编制目的、编制范围、成本估计、绩效评价和管理模式。本文的创新点有:第一,贯彻治国理政思想,基于风险控制视角研究税收调控合理限度治国理政的经济思想为我国税收调控提供了方向,第一,我国正处于结构性改革时期,经济质量的提升会带来经济增速的下滑,同时,经济主体的税收负担过重,无法为市场注入活力,这种情况就决定了税收调控的主基调是减税,这就对税制结构和宏观税负提出了要求,第二,当前经济发展的重要问题,如结构转型、创新驱动、改善民生等,这些对税式支出提出了要求。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自觉的防范各种风险,增强驾驭风险本领,健全各方面的风险防范机制。本文从风险控制的视角研究税收调控三个维度的合理限度,可保证税收调控的有效性,可规避税收调控可能带来的风险。第二,估算宏观税负合理区间,服务减税政策本文基于改进的巴罗模型测算了最优宏观税负水平,该水平作为宏观税负合理区间的上限,又综合考虑赤字率、负债率和经济增长率的关系,测算出宏观税负合理区间的下限。结合我国宏观税负现状,发现宏观税负水平偏高,应采取减税措施,该结论与我国当前的政策方向一致。用实际宏观税负率与合理区间下限的差乘以国内生产总值,得到最大减税规模。这从事前角度为我国当前减税政策提供参考,利于我国掌控减税空间,合理利用税收调控。第三,用实证分析法论证了税制结构的调整方向用面板向量自回归模型分析税系结构、宏观税负对经济增长的影响路径,实证结论是,提升直接税占比,宏观税负下降,经济增长。用工具变量法分析税种变动对经济增长和产业结构的影响,结论是降低增值税比重、营业税比重和个人所得比重有利于经济增长和产业结构升级,消费税比重和企业所得税比重对经济增长和产业结构升级的影响不显着。这些结论为我国税制结构调整提出了方向。第四,形成三位一体的税收调控体系宏观税负、税制结构和税式支出三个维度相互作用,相互融合,共同构成税收调控体系。从政府视角出发,政府调整税种以及税种要素,税制结构变动体现普遍性和确定性。政府通过税式支出对特殊纳税人进行税收减免,体现特殊性和灵活性。普遍性和特殊性相结合,确定性和灵活性相结合,作用结果显示为宏观税负水平。宏观税负又反作用于税制结构和税式支出,宏观税负影响经济增长方式,进而影响税制结构,影响税式支出的规模、方向及侧重点。本文基于风险把控视角研究这三个维度的合理限度,旨在发挥政策合力,形成三位一体的税收调控体系。
魏旭[8](2013)在《第三产业商品劳务税制设计研究》文中研究说明产业结构由三次产业所构成,第一产业主要以农业为代表,第二产业主要以工业为代表,第三产业以商业、服务业为代表。第一产业向第二产业发展,第二产业发展到一定阶段必然向第三产业转型。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已成为当今世界各国经济发展的潮流,我国第三产业尽管得以长足发展,在国民经济比重中不断攀升,还存在总量不足、比重偏低、结构性不协调等问题,现行商品劳务税制尚不适应第三产业发展总体要求,通过对第三产业商品劳务税制设计,旨在促进第三产业快速发展。商品劳务税主要包括营业税、增值税、消费税、关税和其他国内商品税,营业税和增值税在商品劳务税收中占居主导地位,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将对商品劳务税制基础发生重要变化。在其他国内商品税中虽然有的税种设置之间存在叠加和重复征税,对第三产业发展具有一定的影响,但不作为研究的对象。第三产业经济结构含义主要是相对于国内经济而言的,除国际贸易之外,国内商品劳务税只有两大税种,即增值税和消费税作为研究的重点对象。第三产业商品劳务税制设计行为,主要应揭示经济结构调整与第三产业经济发展之间的内在联系,以及相互作用机制。商品劳务税收与第三产业经济相互关系的形成与发展,对第三产业商品劳务税制设计具有重要影响。商品劳务税制运行通过影响和改变微观主体行为,促进商品劳务要素的区域间流动,以此带动第三产业的经济发展。通过对第三产业商品劳务税制设计价值取向选择,以实现优化产业结构与税收增长之间的协调发展。通过商品劳务税制要素流动,调整资源配置,扭转日益扩大产业之间发展不协调趋势,以使经济发展短期调节与长期增长的有机结合。商品劳务税收要以促进经济发展为工具,对产业结构聚集与扩散具有重要调节功效,其导向影响要素流动的经济现象,表现出极其强大的释放力与生命力。第三产业商品劳务税制设计,要有利于促使第三产业经济集聚与扩散的形成与变化,发挥其内生机理的市场放大效应,诠释税制设计政策选择行为。第三产业商品劳务税制设计要对产业结构调整具有重要功能,运用税收杠杆推动第三产业经济发展,既要遵循税收规律和实践检验,又要吸纳各国政府对税制设计的普遍做法。商品劳务税制运行,对推进现代服务业经济发展,必将产生较好地集聚与外溢效应。国际税收竞争日益激烈,国家税制相互比较与借鉴,已成为各国加快经济发展的税收政策选择,导致税制设计互动与趋同。构建一个相对完整的第三产业商品劳务税收理论框架,是要总结、吸收和消化税收前沿理论,分析最新研究成果,在此基础上,重构第三产业商品劳务税制设计模式。在微观基础构建上,将第三产业定位于一个有界集合之中,以商品劳务税制运行适应性为出发点,寻求促进第三产业经济发展的税收体系,税制设计的政策选择,要充分考量经济发展的差异性对一般均衡性经济布局的影响,要体现对第三产业经济发展局域拉动效应的理论内涵。第三产业商品劳务税制设计对第三产业经济增长的拉动,要考量其市场实际放大效应,从而判别税制运行对税负负担的影响。第三产业商品劳务税制设计的外溢效应理论刻画,重点刻画税收政策外溢的距离衰减效应,以及对第三产业经济拉动效应和经济增长的影响。第三产业商品劳务税制设计选择策略的互动效应,是基于国际税收竞争而需要趋同化,其政策选择要对税收与经济的协调关系进行横向诊断,以此识别与检测税制设计的现实性与可行性。我国在经济总体上保持较快发展,由于受欧盟国家主权债务危机,以及美国主权信用评级下调等因素影响,导致经济运行带有一定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产业结构调整是宏观经济调控政策的主攻方向,是一项长期性和根本性的系统工程,要把产业结构调整作为破解经济增速趋缓与物价上涨的主要经济政策,将短期调控与长期发展的相关政策有机结合,稳步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我国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与稳健的货币政策,经济增长由政策激励与自主增长双向齐驱并进,按照宏观调控预期目标持续发展。宏观经济调控重点在于抑制经济增长的波动,促进经济发展重点在于加快产业结构的调整,产业结构调整重点在于提高经济增长的效益和质量,所采取调控宏观经济重点措施在于对经济运行的反周期性。世界经济复苏需要发达国家对国内产业结构调整与世界经济秩序重构,我国也要在产业结构调整上大有突破,只有解决好不协调、不平衡和不持续的经济发展瓶颈,才能促使经济增长平稳较快发展,把产业结构调整作为宏观经济调控的重要举措,从而形成经济运行的长效机制。第三产业商品劳务税制设计要有利于调结构和保增长,以实现短期宏观经济发展目标与中长期经济发展目标。加快新兴服务业发展,提高第三产业核心竞争力,是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以及占领国际服务贸易竞争制高点的重要方面。第三产业商品劳务税制设计要符合产业现行发展阶段与发展规律的客观要求,更加注重税收政策的针对性与有效性,更好地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与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第三产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带动就业、降低资源消耗、拉动经济增长等方面具有明显优势,把现代服务业作为重要发展战略,大力提高服务业占GDP比重和水平。第三产业商品劳务税制设计要有助于提高经济增长和市场竞争能力,使产业税负水平与产业经济增长保持正向关系,合理税负水平可促进产业经济发展,助推税收持续增长,增加就业容量。要建立支持第三产业发展的商品劳务税收政策体系,继续完善劳动密集型和区域性服务业税收优惠政策,在优化第三产业内部结构上,应当重点明确,层次清楚,从而推进现代服务业、高端服务业和新兴服务业的快速发展。第三产业商品劳务税收优惠政策设计,要注重扶持外向型服务业发展,对承接国际服务贸易企业给予税收优惠,可吸收更多劳动力就业。基于区域经济发展战略,应构建与区域经济体制相配套的商品劳务税收优惠政策,以降低中西部区域税收负担,吸引资本和生产要素流入,其目的在于增加区域税收收入,改善区域需求结构,优化区域产业布局,推进区域三次产业经济协调发展。税收是公共产品价格,其主要含义是指纳税人消费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而支付的价格,具体而言,就是如消费私人产品需要付费,私人产品的消费是通过市场机制形成的,支付的是商品价格;公共产品的消费不是通过市场行为,而是通过纳税形式缴纳税收价格。所谓价格是市场活动的最基本表现手段,税收价格不是对经济活动的简单模拟,而是具体价值的矢量,税收既是根基于经济活动,也是应遵循市场等价交换的原则,受到经济发展状况的制约。第三产业商品劳务税制设计应当充分符合民意,在经济活动中,市场价格与税收价格具有同样道理,应为广大纳税人提供适应性税负选择空间。税收价格与市场价格又是不同的,它表现在作出的决定方式上有所区别,税收价格是通过税收立法而决定的,税收活动不仅是纳税人依法的纳税行为,也是政府依法的课税行为。通过增税政策抑制总需求,从而实现价格稳定,是凯恩斯反通胀税收政策的主张,税收是通过降低私人的可支配收入而影响总需求的,增加税收直接减少私人的可支配收入,就可降低消费支出,从而减轻通胀压力。税收对社会总需求的调节,是通过内在稳定器和相机抉择机理而进行的。内在稳定器是一种自动反应的税收调节机制,当经济增长较高时,国民收入将相应增长,税收增幅就应高于国民收入增幅,这样既可抑制社会总需求,又可防止通货膨胀。相机抉择是政府根据经济运行状况,相应地采取税收政策措施,以避免经济波动,保持经济持续稳定增长。通过增加税收抑制通胀是具有一定的局限性,虽然调控社会总需求,但对资本和劳动投入产生负面不利影响。减税可增加供给,使供给增速高于需求的增速,以达到抑制通胀的比较理想效果。供给学派认为,税率的降低可增加私人的储蓄,储蓄的增加必然带动投资的增加,这就使单位投入能够产出更多的物品和劳务。减税可刺激投资,提升有效供给水平,并成为抑制通胀的重要途径,减税不是全面减税,而是与产业政策导向相一致,只有充分发挥减税刺激商品劳务供给的作用,才能有效抑制通胀。通过实施结构性减税政策,引导纳税人的经济行为,激发经济增长的内生动力,以提高税制要素配置的整体运行效率。加强第三产业经济政策与商品劳务税收政策的协调配合,促进现代农业与服务业、制造业与服务业融合发展,深化第三产业改革,构建充满活力和优势互补的现代服务业发展格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已动摇地方税收根基,必须对分税制进行重构,为兼顾中央与地方政府的利益关系,仍将增值税作为共享税,按照原有税收分配规模,相应调整增值税收入在中央与地方政府之间的分享比例,适当扩大地方税收分配所占份额。伴随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扩围不断推进,要对适应性行业推行增值税,对不适应性行业要构建新的税种,最终将营业税被增值税和其他税种所代替。本文深入研究第三产业商品劳务税制设计的政策选择,是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为时代背景,通过优化税制设计,加速第三产业经济发展为本文研究的方向。
田效先[9](2013)在《企业所得税的经济增长效应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当代经济的两大主题:一个是增长,一个是公平。税收是经济的一个重要元素,它既作用于经济,又要服务于经济,不同的税种对经济有着不同的意义,个人所得税的效应主要是促进公平,而企业所得税的效应主要是影响增长,本文的主旨便是立足于经济增长,梳理我国企业所得税制度,使企业所得税能够对经济增长产生更积极的影响效应,充分发挥调节经济的职能。企业所得税是对企业生产经营收入或者其他收入征收的一种税,在国外也被称为“公司税”、“公司所得税”、“法人税”或“法人所得税”。英国自1909年起即开始征收公司所得税,是较早实行公司税制的国家,此后其他国家也相继开征。截至2010年上半年,世界各国公司所得税的基本状况是:普遍征收公司所得税的国家和地区达到203个,没有开征公司所得税或者对普通企业征收所得税时适用0%税率的国家和地区仅有17个,可以说,企业所得税在全球范围内都具有广泛的影响力。在我国现行税制中,企业所得税的地位也非常重要,2012年,我国企业所得税收入已经达到19,654亿元,是仅次于增值税的第二大税种。因此,企业所得税制度是否合理,是影响我国经济走向的重要因素。按照现代税收理论,所得税属于直接税,是无法转嫁,由纳税人直接负担的税收,它在为国家筹集财政收入的同时还担当着指引国家政策取向,调节经济的重任。自2008年1月1日起,我国开始施行新的企业所得制度,充分借鉴了国际经验,综合考量了我国国情和征管实际,长期以来我国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制度两套并行的状况被终结,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实现了并轨,这对于明确明确经济政策导向,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促进各类企业公平竞争、促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协调区域发展、优化外资利用结构,具有重大意义和深远的影响。税收具有经济杠杆的作用,在调节经济的同时也必然要不断适应着经济的发展状况,与经济增长水平不相适应的税收如同无源之水,是没有生机和活力的,因此,每项税收政策都必须围绕着现实经济增长状况作出适当的调整,已经实施5年的现行企业所得税制度也需要进行适时的评价,分析其在保持收入规模总体不变的情况下是否能够通过自身的优化对经济产生积极的影响。如何能够实现经济快速稳定增长是经济学家们永恒关注的主题,同时也是各个国家和地区永恒的利益所在。经济增长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人均产出水平的不断提高,制约经济增长的因素有很多,而税收政策在其中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发达国家多从需求管理角度,采取扩大投资、消费的宏观政策以拉动经济增长;发展中国家由于市场经济机制不健全,多从供给管理角度采取措施,以促进经济增长。每当政府实行积极财政政策,降低税收时,便会刺激企业投资、促进个人消费,进而创造出需求,引致新一轮投资、消费,最终带动整个经济的增长。由此可见,税收对经济增长是非常重要的,但它并不是决定经济增长的唯一重要因素,尤其对于一个单独的税种来说,它往往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经济,产生税收效应,而不能决定经济增长。因此,为了直观地分析企业所得税对经济增长产生了什么效应,本文从决定经济增长的四个要素入手分析企业所得税产生的税收效应,即企业所得税的自然资源开发效应、企业所得税的资本形成效应、企业所得税的劳动供给效应、企业所得税的技术进步效应。立足于上述研究思路:本文共分为七章:第一章:绪论。主要介绍了本文的选题背景。对国内外的相关研究成果做了综述,介绍了本文的研究范围、研究方法和研究前提和主要内容,并指出了本文的创新点和可能存在的不足。第二章是企业所得税与经济增长的一般理论分析。本章是全文的理论基础,可以分成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是经济增长的一般理论分析,这一部分介绍了经济增长的意义和影响经济增长的要素。经济增长是各国普遍追求的目标,是一个国家和地区经济生活的头等大事,实现经济增长,有助于当地社会稳定,增加政府财政收入,增加社会就业机会,调节收入分配,并且能提高国际地位。经济学家们经过不懈的研究发现,经济增长通常由以下因素决定:自然资源开发、资本形成、劳动供给、技术进步。本章的第二部分是企业所得税的一般理论分析,这一部分介绍了企业所得税存在的必要性和作用机理,自从1909年英国开始推行现代企业所得税制度以来,企业所得税制度几经变迁,不断完善,地位也不断得到提高,目前已经有203个国家和地区开征了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是各国和地区组织财政收入,调节宏观经济的重要手段。税收的发展必须与经济状况相适应,按照目前的经济发展状况,企业所得税在未来相当长的一段时期里还将继续发挥重要的作用。第三部分是企业所得税的主要制度安排及其对经济增长的影响性浅析,各国企业所得税的课税原理大体相同,有所不同的是企业所得税的制度安排即税率、扣除、税收优惠政策三个要素,它们各自影响着一个国家或地区的自然资源开发、资本形成、劳动供给以及技术进步,因此,这三个要素合理与否,不但决定着企业所得税的整体效果,并且最终能影响经济增长。第三章研究企业所得税的自然资源开发效应。由于可再生资源及大部分非再生自然资源受企业所得税因素影响较小,本章主要研究非再生资源中的油气资源及非油气矿产资源受企业所得税的影响,并按照资源开发的规律,分为勘探阶段和开采阶段分别加以研究。在勘探阶段,为了更好地缓解非再生资源开发企业资金紧张的难题,建议引入国际通行的资源宽耗折让制度,加大税前扣除力度。在开采阶段,企业所得税对油气资源开发企业的优惠性措施已经较多,成果也较为显着,但非油气资源在开采阶段享受到的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较为有限,急需补充政策予以扶植。第四章是企业所得税的资本形成效应。本章研究企业所得税对企业投资成本及企业投资风险的影响。在投资成本方面,主要研究了企业所得税的税率、税前扣除、税收优惠对资本成本的影响,经过研究发现,按照国际流行趋势,我国企业所得税的税率在未来还应进一步下调,扣除制度方面也应该进行适当的规范。税收优惠政策的制定减小了企业投资成本,几种主要税收优惠政策,如投资抵免、加速折旧、免税等我国目前都有制定,对促进投资起到了积极作用。对于企业投资风险,企业所得税也具有一定的影响性,企业所得税的亏损弥补政策、合并纳税政策、延迟纳税政策,以及对创业投资的支持,都从一定程度上缓冲了企业的投资风险,未来,我国应该尝试修改亏损弥补政策,由向后结转改为前后都可以结转,加强对创业投资的税收激励,降低企业的投资风险。第五章是企业所得税的劳动供给效应。本章重点分析企业所得税对人力资源投资的影响效应上,即企业投入的职工教育经费形成的企业软实力对企业利润的影响,以判断当前企业所得税允许税前扣除的职工教育经费政策是否起到了积极作用,经过作者建立的面板模型的实证检验,在一些行业中,企业加大职工教育经费的投入,会提高企业的人力资本质量,增强企业的盈利能力,对这些行业,有必要进一步提高职工教育经费的税前扣除比例。第六章是企业所得税的技术进步效应。本章用企业的R&D投入来考察技术进步。由于技术进步(企业R&D投入)具有准公共产品的属性,而且具有高投入性高风险性,政府运用税收政策尤其是企业所得税促进技术进步(R&D)具有先天优势。当前,我国为了促进技术进步,在企业所得税政策中设置了如加计扣除、加速折旧、高新技术企业享受优惠税率、符合条件的转让技术所得免税等政策,根据实证检验,加计扣除、加速折旧、高新技术企业享受优惠税率几项政策各自都比较有效,根据B-index指数算出的我国税收激励强度也较大,说明政策制定较为有效,但是加计扣除这一主要政策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今后应进一步完善。第七章是结论与对策建议。总结了前几章中企业所得税对经济增长各个要素的影响性,并按照税率、税前扣除、税收优惠政策三个方面提出了当前企业所得税政策存在的不足,以及未来需要改进的方向。
汪娟[10](2013)在《长沙市技术创新体系的构建及其运行机制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建设创新型国家是我国面向未来的一项重大战略抉择。城市作为国家或一定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在整个国家创新体系中处于最为重要的地位。构建城市技术创新体系,对于促进现代城市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和建设创新性国家,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近年来,国内外许多城市都在积极进行城市技术创新体系建设的探索。作为中部地区重要的中心城市、湖南省的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长沙市一直重视创新发展,近年来更是提出了“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的重大战略决策。技术创新体系是城市创新体系的主要构成,在长沙市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战略中处于核心和基础的地位。那么,如何来定位长沙市的技术创新体系,从哪些方面来构建城市技术创新体系,通过什么样的方式来推进城市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如何有效运作和管理城市技术创新体系?这些问题是长沙市在推进技术创新体系建设中亟待解决根本性问题。本文从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视角,对长沙市技术创新体系的构建及其运行机制进行了全面、深入的研究,一方面将为长沙市建设创新型城市提供科学的决策参考;另一方面也将充实、拓展技术创新理论的研究。本文在对长沙市城市技术创新体系构建进行理论分析和现状考察的基础上,从推进动力、运行机制和支撑体系三个层次,深入地探讨了长沙市技术创新体系的构建及其运行机制,揭示了长沙市技术创新体系的特质、构成及其运行规律,解决了长沙市技术创新体系由什么构成、如何去推进、怎样去运作、如何有效治理等重要问题。城市技术创新体系是城市技术创新相关主体、要素、条件及其运行机制的综合系统,主要由技术创新的主体系统和功能系统构成,主体系统由企业、政府、高校、科研机构、中介机构等构成;功能系统包括科技知识创新系统、科技成果的转化与扩散系统,科技价值实现系统等。长沙市城市技术创新体系的构建,是长沙市创新型城市建设的基本要求,是实现长沙经济社会持续发展和两型社会建设的重要条件,是提升长沙城市竞争力,发挥长沙区域经济增长极作用的重要保障。构建和完善长沙市技术创新体系不仅是必要的,也是可能和可行的,长沙市已经在经济基础、人力资源、政策环境、文化观念等方面奠定了良好基础,为长沙市推进技术创新体系的建设提供了良好条件。目前,长沙市技术创新体系建设还处于初步阶段,长沙市技术创新活动取得了重要成绩,也存在着明显问题。如科技人员、科技经费投入冗余,科技创新效率不高,科技成果转化机制不完善,技术创新过程不连续,重大和原始科技创新稀少等。这些问题的解决需要长沙市科技创新体系的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长沙市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是依靠一定的动力机制来推进的。本文探讨了长沙市技术创新体系构建的动力机制,认为市场需求和竞争的是长沙市技术创新体系构建的拉动力,科技发展内在需求是长沙市技术创新体系构建的推动力,城市发展和竞争是长沙市技术创新体系构建的促进力,企业发展与竞争是长沙市技术创新体系构建的自动力,政府政策导向为长沙市技术创新体系构建提供掌控力。目前,国内外推进城市技术创新体系构建的模式主要有市场主导、政府主导和政府引导市场推动三种基本模式,基于对三种模式特点和适应性的分析,依据对长沙市技术创新体系构建的条件和环境分析,为了体现出长沙市的特点,我们认为长沙市技术创新体系的推进模式应该选择政府引导市场推动的模式,这一推进模式可以具体应该表述为:市场主导、政府扶引、企业主体、协同推进。长沙市技术创城市技术创新体系构建是靠政府、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中间服务机构等相关主体来推进的,本文分别对这些主体的行为和其激励机制进行了研究。首先,利用博弈论分析了政府相关管理部门在城市技术创新体系构建中的行为选择,揭示了在什么条件下政府相关部门会选择积极推进城市技术活动的策略,并从政绩考核机制、晋升激励机制、物质和精神激励以及监督约束机制和反向激励等四方面,提出了激励政府相关部门推进技术创新行为的对策建议。其次,分析了企业投入技术创新活动的博弈策略,提出了加大企业创新投入的制度设计和政策建议;再次,分析了高校和科研机构在技术创新体系中的行为选择,提出了有效激励科研组织和人员积极开展科技创新活动的体制机制安排。构建长沙市技术创新体系,需要形成有效的运行机制。一方面,文章探讨了长沙市技术创新体系的组织模式,基于对长沙市技术创新体系面临的任务、条件和环境的分析,提出适合长沙市技术创新系统构建的组织模式是“官产学研金”合作方式,并深入阐明了五者之间的具体合作方式和机制。另一方面,全面分析了长沙市技术创新体系的运作和实现机制。不仅探讨了科技知识的投入产出机制,提出了提高长沙市科技创新投入产出效率的对策建议;而且分析了科技创新成果的转化机制,阐明了有效促进科技成果价值实现的途径和条件;同时也考察了科技创新成果的推广机制,提出了扩大科技成果的应用和推广的方式和措施。在以上分析的基础上,将长沙市技术创新体系作为一个整体进行系统分析,运用系统动力学方法从技术创新体系内部结构入手,研究了在创新活动过程中形成的动态反馈系统,并对其进行系统仿真模拟研究,深刻揭示了长沙市技术创新体系的系统运行特征和规律。长沙市技术创新体系的有效运行,需要健全相应的支撑系统。文章主要从人才支撑、平台建设、市场机制、政府支持四个方面进行了研究。人才是长沙市技术创新体系最重要的资源和支撑因素,文章在研究科技人才的引进、培养和使用机制等基础上,提出了健全长沙市科技人才体系的政策建议。平台作为科技创新和集群创新的基地,在现代科技创新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文章在对长沙市现有科技园区、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等创新平台进行考察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进一步扩大创新平台建设,充分发挥平台功能,促进技术创新的对策建议。市场是技术创新的原动力,文章分析了长沙市的科技市场发展状况及其问题,提出了进一步健全长沙市科技市场体系的思路和措施。政府的政策和行为是城市技术创新体系有效运行的关键制约因素,本文从政府的引导机制、扶持机制、服务机制、管理机制四个方面,提出了健全长沙市政府支撑体系的对策建议。本文的创新性主要体现在:对长沙市这一特定对象的技术创新体系进行了创新性研究;对城市技术创新体系的分散内容进行了综合集成,并且对研究较缺乏的领域进行了拓展性研究;提出了一系列针对长沙市技术创新体系的具有创新性的见解和政策建议;在研究过程中,对先进研究方法进行了综合性、创新性应用等。有待进一步研究的问题主要有:本文对于技术创新体系构建的研究主要从长沙市创新系统的现实状态、推进机制、运行机制以及支撑体系四个层面来进行,在技术创新体系构建过程中还有其他的一些问题有待研究,如可以对城市化、产业集聚中的竞争对城市技术创新产生的影响等方面展开研究,而且本文主要是利用长沙市的数据资料进行相应的分析,没有将长沙市技术创新体系的构建与其他区域进行对比分析,以后可以沿着这个方向做进一步研究。
二、充分运用税收调控职能 促进科技进步(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充分运用税收调控职能 促进科技进步(论文提纲范文)
(1)我国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税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思路及内容框架 |
1.2.1 研究思路 |
1.2.2 内容框架 |
1.3 研究方法与创新之处 |
1.3.1 研究方法 |
1.3.2 创新之处及不足 |
第2章 文献综述 |
2.1 关于税制研究的文献综述 |
2.1.1 税收职能定位的研究 |
2.1.2 税制选择的理论研究 |
2.1.3 关于税制优化的经济学研究 |
2.2 关于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研究综述 |
2.2.1 相关概念界区 |
2.2.2 产业结构演进理论研究 |
2.2.3 产业结构的评价标准研究 |
2.2.4 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测度方法研究 |
2.3 关于税制影响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研究综述 |
2.3.1 税收负担对产业结构的影响 |
2.3.2 税制结构对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影响 |
2.3.3 产业税收政策对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影响 |
2.4 文献评述 |
第3章 税制影响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机理分析 |
3.1 税制影响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理论依据 |
3.1.1 马克思的社会再生产理论视域下的税收 |
3.1.2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理论 |
3.1.3 产业政策有效性理论 |
3.2 税制影响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作用机制 |
3.2.1 产量效应 |
3.2.2 替代效应 |
3.3 税制影响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调整途径 |
3.3.1 税制在供给侧对产业结构的影响 |
3.3.2 税制在需求侧对产业结构的影响 |
3.4 本章小结 |
第4章 我国税制和产业结构的历史演进 |
4.1 建国后到改革开放前的税制和产业结构演进(1949-1978 年) |
4.1.1 产业结构从恢复到失衡 |
4.1.2 税制从简化到再简化 |
4.1.3 税制与产业结构的配合 |
4.2 改革开放到全面深化改革前的税制和产业结构演进(1979-2011 年) |
4.2.1 产业结构渐趋合理 |
4.2.2 市场经济税制体系日渐完善 |
4.2.3 税制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
4.3 全面深化改革以来的税制和产业结构演进(2012-2019 年) |
4.3.1 产业结构优化趋势明显 |
4.3.2 现代税制体系日臻完善 |
4.3.3 税制与产业结构现状及问题 |
第5章 税制对产业结构影响的实证分析 |
5.1 模型设定 |
5.2 变量说明 |
5.2.1 被解释变量 |
5.2.2 解释变量 |
5.2.3 控制变量 |
5.3 回归结果 |
5.3.1 税收负担对产业结构的影响 |
5.3.2 税制结构比例与产业结构分析 |
5.3.3 税收激励与产业结构的关系 |
5.4 稳健性检验 |
5.4.1 税收负担与产业结构的稳健性检验 |
5.4.2 税制结构比例与产业结构的稳健性检验 |
5.4.3 税收激励与产业结构的稳健性检验 |
5.5 实证结论 |
5.5.1 税收负担对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具有抑制作用 |
5.5.2 提升直接税比重有助于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
5.5.3 税收创新激励显着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
第6章 税制改革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政策建议 |
6.1 持续推进减税降费降成本 |
6.1.1 统筹减税降费的多元衍生效应 |
6.1.2 强化减税降费的宏观引导效应 |
6.1.3 畅通减税降费的间接传导机制 |
6.2 不断优化税制结构促升级 |
6.2.1 持续深化增值税税制改革 |
6.2.2 持续优化消费税制度调控职能 |
6.2.3 强化提升所得税制度竞争力 |
6.3 健全地方税体系规范税收竞争 |
6.3.1 完善地方财政管理权限 |
6.3.2 完善转移支付制度 |
6.3.3 赋予地方限度内税收立法权 |
6.4 逐步调整完善产业税收政策 |
6.4.1 配合产业组织政策的税制优化 |
6.4.2 促进科技创新的税制优化 |
6.4.3 推动绿色可持续发展的税制优化 |
6.4.4 推动“一带一路”的税收合作 |
附录 我国产业税收优惠政策汇总表(1994至2020年)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论文以及参加科研情况 |
(2)泉州市工业转型升级中的政府职能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的背景与意义 |
一、研究的背景 |
二、研究的意义 |
第二节 研究文献综述 |
一、国外研究综述 |
二、国内研究综述 |
第三节 研究理论与方法 |
一、研究理论 |
二、研究方法 |
第四节 研究思路与创新之处 |
一、研究思路 |
二、创新之处 |
第二章 工业转型升级中的政府职能概述 |
第一节 基本概念界定 |
一、工业转型升级 |
二、政府职能 |
第二节 工业转型升级与政府职能 |
一、工业转型升级的方式与阶段 |
二、工业转型升级中的政府职能及其表现方式 |
第三章 泉州市工业转型升级中政府职能的具体践行措施及初步成效 |
第一节 泉州市工业转型升级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
一、泉州市工业转型升级面临的挑战 |
二、泉州市工业转型升级面临的机遇 |
第二节 泉州市工业转型升级中政府职能的具体践行措施 |
一、积极发挥宏观调控职能 |
二、积极发挥公共服务职能 |
三、积极发挥文化职能 |
第三节 泉州市工业转型升级中政府职能践行的初步成效 |
一、工业产值稳中有升 |
二、高技术制造业增长明显 |
三、新兴产业快速布局 |
第四章 泉州市工业转型升级中政府职能践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
第一节 存在的问题 |
一、政府经济决策失误 |
二、政府支持手段单一 |
三、政策支持体系不完善 |
第二节 原因剖析 |
一、政府职能转变不到位 |
二、市场思维相对落后 |
三、评估考核机制不完善 |
第五章 国内外其他地区工业转型升级中政府职能践行的成功做法及经验借鉴 |
第一节 国内外其他地区工业转型升级中政府职能践行的成功做法 |
一、德国推进“工业4.0”的成功做法 |
二、深圳市工业转型升级成功做法 |
第二节 经验借鉴 |
一、加强工业转型升级的社会化配套建设 |
二、突出企业在工业转型升级中的主体地位 |
三、积极营造鼓励全民创新的社会创新氛围 |
第六章 泉州市工业转型升级中政府职能优化对策 |
第一节 进一步转变职能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
一、完善各类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
二、搭建工业转型升级服务平台 |
三、大力提升工业产业服务的专业化水平 |
第二节 提升市场思维能力推动工业转型升级 |
一、进一步推动服务型政府的建设 |
二、提高政府政策与企业需求的契合度 |
第三节 健全政府绩效综合评估考核机制 |
一、建立政策实施效果监督反馈机制 |
二、建立更加全面的官员政绩考核机制 |
第四节 强化推动工业转型升级的科研体系建设 |
一、建立工业转型升级科研中枢平台 |
二、搭建产学研协同创新平台载体 |
第五节 加大引进与培养新型工业人才力度 |
一、加强人才的引进工作 |
二、加强人才的培训工作 |
第七章 结论与展望 |
第一节 研究结论 |
第二节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个人简历、在学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3)山东省J市政府招商引资职能优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和意义 |
1.研究背景 |
2.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综述 |
1.国外研究综述 |
2.国内研究综述 |
3.文献评述 |
(三)研究思路和方法 |
1.研究思路 |
2.研究方法 |
(四)研究创新和不足 |
一、相关概念和理论基础 |
(一)概念界定 |
1.招商引资 |
2.政府职能 |
3.地方政府 |
4.地方政府招商引资职能 |
(二)理论基础 |
1.公共选择理论 |
2.市场失灵理论 |
3.新公共管理理论 |
二、J市政府招商引资职能现状 |
(一)J市政府招商引资的引导调控职能 |
1.组建招商引资统一调度机构 |
2.出台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
(二)J市政府招商引资的公共服务职能 |
1.打造园区招商主平台 |
2.实施“放管服”改革 |
3.提升城市品质形象 |
(三)J市政府招商引资的监督管理职能 |
1.建立招商引资考核问责制度 |
2.建立市场监督管理体系 |
三、J市政府招商引资职能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
(一)J市政府招商引资职能存在的问题 |
1.引导调控职能过度倾斜于少数利益群体 |
2.公共服务职能缺乏高效性和实效性 |
3.监督管理职能存在空档和盲区 |
(二)J市政府招商引资职能存在问题的原因 |
1.计划经济思维下的税收需求影响 |
2.过重招商考核下的政绩观偏差 |
3.市场加速转型下的法治理念缺失 |
四、国内先进地区地方政府招商引资职能借鉴 |
(一)深圳市政府招商引资职能及启示 |
1.深圳市政府招商引资职能 |
2.深圳市政府招商引资启示 |
(二)杭州市政府招商引资职能及启示 |
1.杭州市政府招商引资职能 |
2.杭州市政府招商引资启示 |
(三)苏州市政府招商引资职能及启示 |
1.苏州市政府招商引资职能 |
2.苏州市政府招商引资启示 |
五、J市政府招商引资职能优化的建议 |
(一)招商引资引导调控职能优化建议 |
1.发挥产业规划引导作用 |
2.引导培育市场化招商主体 |
3.转变政府主导招商理念 |
(二)招商引资公共服务职能优化建议 |
1.提升“放管服”改革成效 |
2.打造优良的营商环境 |
3.塑造有吸引力的城市形象 |
(三)招商引资监督管理职能优化建议 |
1.强化监管市场经营主体 |
2.加强政府自我管控 |
3.科学设置招商考核指标 |
4.加强法治宣传和司法规范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J 市招商引资工作访谈提纲 |
致谢 |
(4)我国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政策变迁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问题与背景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研究背景 |
第二节 研究意义 |
一、理论意义 |
二、实践意义 |
第三节 核心概念界定 |
一、职业教育校企合作 |
二、政策变迁 |
三、政策场域 |
四、政策学习 |
第四节 文献综述 |
一、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政策研究 |
二、政策变迁过程理论及应用研究 |
三、政策网络与政策变迁关系研究 |
第五节 研究方法 |
一、方法论层面 |
二、分析技术层面 |
第六节 研究思路与技术路线 |
一、研究思路 |
二、技术路线 |
第七节 研究的创新点 |
第二章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政策的变迁轨迹 |
第一节 “校附行企、一体共生”阶段(1978—1998 年) |
一、实施行业企业自办或与教育部门联办方针 |
二、引导与支持职业教育校办产(企)业发展 |
三、选择在部分地区开展“双元制”改革试点 |
第二节 “校主企辅、促校联企”阶段(1998—2010 年) |
一、探索高职院校产学研合作路径 |
二、实施高技能人才培养培训工程 |
三、启动实训基地及师资建设项目 |
四、开展半工半读等国家政策试验 |
第三节 “校企同主、多元共治”阶段(2010 年至今) |
一、加快健全央地校企合作专属法规制度体系 |
二、充分挖掘国家行业系统的指导与协调功能 |
三、依托央财项目持续搭建校企合作政策平台 |
四、推动企业深度参与职教师资培训体系建设 |
五、支持基层创新探索校企深度合作体制机制 |
第四节 我国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政策变迁的主要特征 |
一、由行动纲领和散点式条文向国家政策体系发展 |
二、由少数政策工具主导向多元工具协同应用转变 |
三、由旧范式变革后的渐进调整向政策新范式演进 |
第三章 我国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政策变迁的解释分析框架 |
第一节 制度—场域—行动者:构建解释分析框架的基本视角 |
一、“结构”与“行动者”的辩证关系:社会科学“元理论”的启示 |
二、制度与场域:“结构”维度的主体构成要素 |
三、结果性逻辑与适当性逻辑:“行动者”的能动机制 |
第二节 我国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政策变迁的核心解析变量 |
一、政策场域 |
二、中央职能部门政策学习 |
第三节 解释分析框架的结构设计及理论预设 |
一、框架设计原则与整体结构 |
二、理论预设 |
第四章 政策制定场域与校企合作政策变迁的内在逻辑 |
第一节 “政—政”制定场域影响校企合作政策变迁的作用机理 |
一、由中央职能部门构成的场域关键行动者 |
二、从同级协商到上级协调:场域运作变革及其对政策变迁的影响 |
第二节 “政—行”制定场域影响校企合作政策变迁的作用机理 |
一、与政企分开改革相伴的场域关键行动者 |
二、从分级决策到合作治理:场域运作变革及其对政策变迁的影响 |
第五章 政策执行场域与校企合作政策变迁的内在逻辑 |
第一节 “央—地”执行场域影响校企合作政策变迁的作用机理 |
一、行政科层体制影响下的场域关键行动者 |
二、从市县为主到省域统筹:场域运作变革及其对政策变迁的影响 |
第二节 “企—校”执行场域影响校企合作政策变迁的作用机理 |
一、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的场域关键行动者 |
二、从行政共生到互利共赢:场域运作变革及其对政策变迁的影响 |
第六章 中央职能部门政策学习与校企合作政策变迁的内在逻辑 |
第一节 政策学习:中央职能部门主动引导政策变迁的有效策略 |
一、国家“适应能力”的集中体现 |
二、政策学习的主要形式 |
第二节 中央职能部门政策学习影响政策变迁的作用机理 |
一、革命和国家建设实践成功历史经验的内化迁移 |
二、政策调整过程中节约政府决策成本的有效方法 |
三、有限理性约束下规避政策改革风险的合理选择 |
四、保障央地政策参与主体创新积极性的必要策略 |
第七章 我国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政策变迁的优化路径 |
第一节 强化全国人大与政协的顶层设计权能 |
一、推动全国人大主导校企合作立法进程 |
二、发挥政协协商决策职能助力政策创新 |
第二节 优化中央跨部门协同决策的组织机制 |
一、设立常设型的议事协调机构 |
二、建立健全国家行政协助制度 |
第三节 完善全国性行业协会的社会中介职能 |
一、健全国家法律体系,强化政策设计参与权 |
二、扩大利益代表范畴,提升协同决策合法性 |
三、推行购买服务机制,增强政策变迁影响力 |
第四节 保持中央财政资金的引导与扶持效力 |
一、加强专项性一般转移支付资金的拨付力度 |
二、保留适量中央财政专项资金重点支持项目 |
第五节 健全校企命运共同体的配套制度供给 |
一、推行协调性的劳动就业制度 |
二、完善国家培训质量标准制度 |
第六节 破解局部试验性学习开展的现实瓶颈 |
一、加强依法行政,推动政策试验法治化 |
二、畅通信息渠道,提升政策试验透明度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发表论文和参加科研情况说明 |
致谢 |
(5)地方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法治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言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研究价值及意义 |
三、文献综述 |
四、主要研究方法 |
五、论文结构 |
六、论文主要创新及不足 |
第一章 问题的提出 |
第一节 地方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问题的由来 |
一、央地财政关系的核心:地方财政治理与地方自主权问题 |
二、政府间财政关系的本质与财税体制改革的关键: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 |
三、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的制度目标:国家治理现代化 |
第二节 解决问题的基本思路 |
一、解决问题的理论支撑:分税制体系下的财政分权理论与财政公平原则 |
二、解决问题的先决条件:地方立法权限的界定和法定性原则 |
三、解决问题的重点:省市县三级划分 |
四、解决问题的现实紧迫性:地方政府债务规模的扩大 |
第三节 比较法视域下地方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的共性解析 |
一、纵向比较:历史源流中的地方财政问题梳理 |
二、横向比较:域外地方财政治理的它山之石 |
第二章 地方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的理论分析 |
第一节 地方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的法理求索 |
一、概念界定 |
二、法理渊源 |
第二节 地方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的法律界定 |
一、央地财政分权的法律解析 |
二、地方各级政府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的法理解构 |
第三节 地方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的经济学和行政管理学界定 |
第四节 地方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法治化的导向 |
一、目标导向 |
二、路径导向 |
第三章 地方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的制度意蕴与障碍审思 |
第一节 制度意蕴: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的法律释义 |
一、政府间财政关系的法律地位 |
二、地方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的法律属性和法律边界 |
第二节 障碍审思:传统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理论中法治意蕴的匮乏 |
一、理论障碍:过于强调经济学意义上的划分 |
二、程序障碍:划分程序中程序供给的欠缺 |
三、纵向障碍:制度缺漏下央地以及上下级财政关系的失衡与错配 |
四、横向障碍:政府、市场与社会的权责不明和地方政府支出偏好 |
第三节 地方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不匹配的根源 |
一、规范层面的根源 |
二、实践层面的根源 |
第四章 地方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法治化的理念重构 |
第一节 目标导向:以居民基本权利体系和政府公权力体系的二元划分为统属,兼顾效率原则 |
一、横向划分的基础:规范视野下政府与市场关系的界限 |
二、纵向划分的基础:财政层级与公共产品内在层次性关系 |
第二节 基本权利体系对于财政事权划分的制度意蕴 |
一、现有事权划分的理念误区 |
二、基本权利型财政事权的层次性和类型化价值 |
三、基本权利型与非基本权利型财政事权的目标定位 |
第三节 国家公权力部门体系对于地方财政事权划分的制度意蕴 |
一、地方国家权力部门体系的二元划分:省级政府的区域统筹权和市县级政府的微观管制权 |
二、国家机构体系的层次性与类型化同财政事权划分的内在联系 |
三、德国等欧洲大陆法系国家地方财政事权划分的制度借鉴 |
第四节 地方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的逻辑关系 |
一、财政事权是决定支出责任的基础 |
二、支出责任保障与实现财政事权的关系 |
三、支出责任划分的法治化思路 |
第五章 地方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法治化的实证分析 |
第一节 地方财政事权的类型化界分及其价值 |
一、类型化的价值定位:是决定支出责任的基础 |
二、类型化的责任主体:政府间财政关系在事权领域的集中反映 |
三、类型化的模式选择 |
第二节 地方支出责任界定与划分的法治化标准 |
一、地方支出责任法治化的价值判断 |
二、地方支出责任界定的法治化标准 |
三、省域支出责任的实证考察 |
四、直辖市支出责任的特殊性考察 |
第三节 地方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的动态调整机制 |
一、调整权力的均衡化配置 |
二、调整程序的法治化规范 |
三、调整权限的规范性划分 |
第四节 地方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的具体化例证 |
一、省、市、县三级财政事权与支出划分的实践选择 |
二、教育财政事权 |
三、社会保障财政事权 |
第六章 地方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利益平衡机制 |
第一节 利益冲突的本源:地方政府间财政关系的利益竞争与平衡 |
第二节 利益平衡机制中的地方收益划分 |
一、省以下收益分配的现状:税种归属与共享理论的检视 |
二、收益分配的核心:税收收益分配机制的完善 |
第三节 利益平衡机制中的纵向支出转移支付 |
一、财力转移不均衡的现状及根源探析 |
二、地方纵向转移支付类型化和法律禁止性边界 |
三、省以下财政转移支付的法律规制 |
第四节 利益平衡机制中的横向支出转移支付 |
一、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视角下横向转移支付的类型化 |
二、横向转移支付的域外借鉴:以德国横向财政平衡为例 |
第七章 地方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纠纷解决机制 |
第一节 纠纷解决机制的前提:财政法律责任配置的规范化 |
第二节 权责一致视角下监督体制的完善 |
一、地方人大对财政事项监督权的规范性 |
二、支出责任标准的绩效考量 |
三、预算绩效评价和财政监督制度 |
第三节 纠纷解决机制权限的归属 |
一、权限归属的基本思路:立法、司法抑或行政? |
二、权限归属的域外考察与借鉴 |
第四节 纠纷解决机制的核心:地方立法权的再审视 |
一、地方立法权的权属标的:实践基准和纠纷解决归属 |
二、地方立法权的权力边界 |
三、替代性机制的可行性探讨:授权立法 |
结论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后记 |
(6)“营改增”对Y旅游公司财务绩效的影响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目的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目的 |
1.1.3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2.3 国内外研究述评 |
1.3 研究内容与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4 研究技术路线 |
第2章 相关理论概述 |
2.1 “营改增”发展进程 |
2.1.1 “营改增”推行背景 |
2.1.2 “营改增”推行历程 |
2.2 财务绩效相关理论 |
2.2.1 财务绩效概念 |
2.2.2 财务绩效评价方法 |
2.3 “营改增”对财务绩效的影响分析 |
第3章 旅游业“营改增”现状分析 |
3.1 旅游业现状分析 |
3.1.1 旅游业的概念 |
3.1.2 旅游业的现状分析 |
3.2 旅游业“营改增”内容及影响 |
3.2.1 旅游业“营改增”的内容 |
3.2.2 “营改增”对旅游业的影响 |
3.3 本章小结 |
第4章 “营改增”对Y旅游公司财务绩效影响的分析 |
4.1 Y旅游公司概况 |
4.2 “营改增”对Y旅游公司的影响 |
4.2.1 税负总额变化情况 |
4.2.2 流转税变化情况 |
4.2.3 所得税变化情况 |
4.3 “营改增”对Y旅游公司财务绩效的影响 |
4.3.1 Y旅游公司相关财务数据分析 |
4.3.2 Y旅游公司“营改增”前后财务绩效指标分析 |
4.3.3 “营改增”后Y旅游公司存在问题分析 |
4.4 本章小结 |
第5章 Y旅游公司“营改增”对财务绩效影响的建议 |
5.1 提高财务调控能力 |
5.2 扩大增值税进项税额可抵扣范围 |
5.3 规范会计核算职能 |
5.4 增强财务人员管理 |
5.5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个人简介 |
致谢 |
(7)我国税收调控合理限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导论 |
1.1 选题背景及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选题意义 |
1.2 基本概念的界定与阐释 |
1.2.1 税收中性 |
1.2.2 税收调控 |
1.2.3 宏观税负 |
1.2.4 税制结构 |
1.2.5 税式支出及相关概念 |
1.3 研究思路与结构安排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结构安排 |
1.4 研究方法与技术路径 |
1.4.1 研究方法 |
1.4.2 技术路径 |
1.5 研究的重点、难点、创新及不足 |
1.5.1 研究重点 |
1.5.2 研究难点 |
1.5.3 研究的创新点 |
1.5.4 研究存在的不足 |
第2章 文献综述 |
2.1 税收调控理论研究 |
2.1.1 西方税收调控理论研究 |
2.1.2 我国税收调控理论研究 |
2.2 税收调控合理限度研究 |
2.2.1 宏观税负调控区间研究 |
2.2.2 税制结构合理模式研究 |
2.2.3 税式支出研究 |
2.3 我国税收政策研究 |
2.3.1 减税政策研究 |
2.3.2 优化税制结构研究 |
2.3.3 税式支出报告制度研究 |
2.4 文献述评 |
2.4.1 现有文献的主要贡献 |
2.4.2 现有文献存在的不足 |
第3章 税收调控的理论基础 |
3.1 税收调控的理论依据 |
3.1.1 社会再生产理论 |
3.1.2 市场失灵理论 |
3.1.3 风险控制理论 |
3.1.4 治国理政思想 |
3.2 税收调控的经济效应 |
3.2.1 税收调控的宏观经济效应 |
3.2.2 税收调控的微观经济效应 |
3.3 税收调控的局限性 |
3.3.1 外在局限性 |
3.3.2 内在局限性 |
3.4 税收调控合理限度的界定 |
3.4.1 税收调控合理限度的总标准 |
3.4.2 税收调控合理限度的具体标准 |
3.4.3 税收调控合理限度的质和量界定 |
第4章 我国宏观税负合理区间研究 |
4.1 宏观税负的统计口径及影响因素 |
4.1.1 宏观税负的统计口径 |
4.1.2 宏观税负的影响因素 |
4.2 我国宏观税负现状 |
4.2.1 总量分析 |
4.2.2 相对量分析 |
4.2.3 税收弹性系数分析 |
4.3 我国宏观税负的国际比较 |
4.3.1 与OECD国家比较 |
4.3.2 与金砖国家比较 |
4.3.3 国际比较结论及启示 |
4.4 基于改进Barro模型的我国最优宏观税负水平研究 |
4.4.1 模型构建 |
4.4.2 数据描述 |
4.4.3 计量结果及分析 |
4.5 我国宏观税负合理区间 |
4.5.1 赤字、债务与经济增长的关系 |
4.5.2 确定宏观税负合理区间 |
第5章 我国税制结构合理模式研究 |
5.1 税制结构的层次及量化标准 |
5.1.1 税制结构的层次 |
5.1.2 税制结构的量化标准 |
5.2 我国税制结构现状及问题 |
5.2.1 我国税制结构的现状 |
5.2.2 我国税制结构存在的问题 |
5.3 我国税制结构的国际比较 |
5.3.1 组合方式比较 |
5.3.2 相对地位比较 |
5.3.3 国际比较结论及启示 |
5.4 基于PVAR模型的税系结构、宏观税负对经济增长的影响研究 |
5.4.1 PVAR模型 |
5.4.2 数据描述 |
5.4.3 实证分析 |
5.4.4 主要结论 |
5.5 基于工具变量法的税种结构对经济增长和产业结构的影响研究 |
5.5.1 模型设定 |
5.5.2 数据描述 |
5.5.3 结果分析1:税制结构对经济增长的影响 |
5.5.4 结果分析2:税制结构对产业结构的影响 |
5.6 我国税制结构合理模式 |
5.6.1 优化税种组合方式 |
5.6.2 优化税类税种结构 |
第6章 我国税式支出合理约束研究 |
6.1 税式支出的作用机理 |
6.1.1 税式支出的激励效应 |
6.1.2 税式支出的抑制效应 |
6.1.3 基于静态面板模型的研发税收优惠对产业结构影响分析 |
6.1.4 合理约束税式支出的必要性 |
6.2 我国税式支出现状及问题 |
6.2.1 我国税式支出的现状 |
6.2.3 我国税式支出存在的问题 |
6.3 税式支出制度的国际经验 |
6.3.1 清晰界定税式支出范围 |
6.3.2 注重控制税式支出规模 |
6.3.3 优化税式支出结构 |
6.3.4 建立税式支出报告制度 |
6.4 我国税式支出的合理约束 |
6.4.1 合理界定税式支出范围 |
6.4.2 合理控制税式支出规模 |
6.4.3 合理确定税式支出结构 |
第7章 基于合理限度下税收调控的政策建议 |
7.1 基于合理限度下税收调控的总体设计 |
7.1.1 指导思想 |
7.1.2 基本原则 |
7.1.3 主要目标 |
7.1.4 总体框架 |
7.2 降低宏观税负:总量把控 |
7.2.1 明确减税方向 |
7.2.2 选择减税策略 |
7.2.3 把握减税力度 |
7.3 优化税制结构:结构优化 |
7.3.1 逐步降低流转税比重 |
7.3.2 稳步提升所得税比重 |
7.3.3 完善财产税体系 |
7.4 编制税式支出报告:突出重点 |
7.4.1 编制目的 |
7.4.2 编制范围 |
7.4.3 成本估计 |
7.4.4 绩效评价 |
7.4.5 管理模式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科研成果 |
致谢 |
(8)第三产业商品劳务税制设计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目录 图表目录 1 导论 |
1.1 选题的理论意义与实用价值 |
1.1.1 理论意义 |
1.1.2 实用价值 |
1.2 国内外文献综述 |
1.2.1 国外相关文献述评 |
1.2.2 国内相关文献述评 |
1.2.3 国内外文献研究评价 |
1.3 研究的基本思路与创新之处 |
1.3.1 基本思路 |
1.3.2 本文的创新 |
1.4 研究方法 |
1.5 研究结构 |
1.5.1 导论 |
1.5.2 第三产业商品劳务税制设计的理论分析 |
1.5.3 第三产业商品劳务税制的发展演变 |
1.5.4 第三产业增值税制设计及实证描述与评析 |
1.5.5 第三产业消费税收实证描述与评析 |
1.5.6 第三产业商品劳务税制设计的作用法理 |
1.5.7 第三产业商品劳务税负设计的政策选择 |
1.5.8 第三产业商品劳务税收相关政策的主张与设计 2 第三产业商品劳务税制设计的理论分析 |
2.1 商品劳务税制与产业结构调整 |
2.1.1 商品劳务税收政策应有利于促进产业结构调整 |
2.1.2 第三产业商品劳务税制设计的经济效应 |
2.1.3 第三产业商品劳务税制设计的调控机理 |
2.2 第三产业商品劳务税制设计的客观依据及政策选择 |
2.2.1 第三产业商品劳务税制设计的客观基础 |
2.2.2 第三产业商品劳务税制设计的客观依据 |
2.2.3 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的税收政策选择 |
2.3 第三产业商品劳务税收政策导向分析 |
2.3.1 第三产业商品劳务税收政策的功能特征 |
2.3.2 第三产业商品劳务税收政策的效应特征 |
2.3.3 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税收机制 3 第三产业商品劳务税制的发展演变 |
3.1 商品劳务税制发展的主要历程 |
3.1.1 复苏时期的税制改革 |
3.1.2 经济体制转轨时期的税制改革 |
3.1.3 构建公共财政框架时期的税制改革 |
3.2 第三产业商品劳务税制的演进机理 |
3.2.1 第三产业商品劳务税制的形成机理 |
3.2.2 第三产业商品劳务税收与劳动力供给理论 |
3.2.3 第三产业商品劳务税制变迁与经济调控目标 |
3.3 第三产业商品劳务税制变迁的动因及效应 |
3.3.1 第三产业商品劳务税制设计的理论界定 |
3.3.2 第三产业商品劳务税制运行现状、问题及变迁的动因 |
3.3.3 第三产业商品劳务税制变迁的内在动力 |
3.4 第三产业商品劳务税制变迁的价值取向 |
3.4.1 第三产业商品劳务税制变迁的价值内涵 |
3.4.2 第三产业商品劳务税制变迁的动力诠释 |
3.4.3 第三产业商品劳务税制变迁的利益驱动 4 第三产业增值税制设计及实证描述与评析 |
4.1 第三产业增值税制设计的政策选择 |
4.1.1 第三产业增值税制设计的理论逻辑 |
4.1.2 第三产业增值税制设计的要素选择 |
4.1.3 第三产业增值税制设计的路径选择 |
4.2 第三产业增值税制设计的理论依据 |
4.2.1 第三产业增值税制设计的内涵及特征 |
4.2.2 第三产业增值税制设计的产业融合模式 |
4.2.3 第三产业增值税基设计要符合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 |
4.3 第三产业增值税制运行的实证描述与评析 |
4.3.1 第三产业增值税制运行的实证描述 |
4.3.2 第三产业增值税制运行的实证评析 |
4.3.3 第三产业增值税制运行对企业税负及税收的影响 |
4.3.4 第三产业增值税制运行的课税效应 |
4.4 第三产业增值税制设计的税率选择 |
4.4.1 第三产业增值税率设计的政策导向 |
4.4.2 第三产业增值税制设计的税率借鉴与比较 |
4.4.3 第三产业增值税制单一税率的设计 5 第三产业消费税收实证描述与评析 |
5.1 消费主导战略转型与消费税收的现实性 |
5.1.1 消费主导战略转型 |
5.1.2 强化与改善消费税调控机制 |
5.1.3 消费税收的现实性 |
5.2 第三产业消费税制运行实证描述 |
5.2.1 消费税基及税率的政策演变 |
5.2.2 消费税制运行的效应性 |
5.2.3 消费税制运行的路径描述 |
5.3 第三产业消费税收政策评析 |
5.3.1 消费税制设计的一般趋势 |
5.3.2 消费税收政策剖析 |
5.3.3 消费税制改革与完善 6 第三产业商品劳务税制设计的作用法理 |
6.1 第三产业商品劳务税制设计的法理内涵 |
6.1.1 第三产业商品劳务税制设计的逻辑前提 |
6.1.2 第三产业商品劳务税制设计的经济法理 |
6.1.3 第三产业商品劳务税制设计的法理属性 |
6.2 从第三产业商品劳务税制设计的角度论税制动态法理 |
6.2.1 第三产业商品劳务税制设计的实质法理 |
6.2.2 第三产业商品劳务税制设计的法理态势 |
6.2.3 第三产业商品劳务税制设计的社会效应 7 第三产业商品劳务税负设计的政策选择 |
7.1 第三产业商品劳务税负设计的影响因素 |
7.1.1 经济发展对税负结构设计的影响 |
7.1.2 税负结构设计对经济结构的影响 |
7.1.3 财政状况对税负结构设计的影响 |
7.2 第三产业商品劳务税负设计的政策取向 |
7.2.1 第三产业商品劳务税负政策的理论界定 |
7.2.2 第三产业商品劳务税负设计的逻辑思维 |
7.2.3 第三产业商品劳务税负设计的价值导向 |
7.3 第三产业商品劳务税负设计的适宜性选择 |
7.3.1 第三产业商品劳务税负政策的现实选择 |
7.3.2 第三产业商品劳务税负政策的相机抉择 |
7.3.3 第三产业商品劳务税负运行的协调效应 8 第三产业商品劳务税收相关政策的主张与设计 |
8.1 第三产业商品劳务税收政策的目标及策略选择 |
8.1.1 第三产业商品劳务税制设计的目标选择 |
8.1.2 第三产业商品劳务税制设计的策略选择 |
8.2 第三产业商品劳务税收政策效能及分税制政策重构 |
8.2.1 第三产业商品劳务税制设计应促进区域经济转型发展 |
8.2.2 区域化产业财税政策的张力作用 |
8.2.3 第三产业增值税扩围应对分税制进行重构 |
8.3 第三产业增值税制设计应以可行性为选择目标 |
8.3.1 第三产业与增值税可相容的行业及领域实行增值税制 |
8.3.2 第三产业与增值税不相容的特殊行业再构税制 在学期间发表的科研成果 参考文献 后记 |
(9)企业所得税的经济增长效应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目录 |
1 绪论 |
1.1 背景和意义 |
1.1.1 背景 |
1.1.2 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税收在促进经济增长方面的作用 |
1.2.2 企业所得税对自然资源开发的影响 |
1.2.3 企业所得税对资本形成的影响 |
1.2.4 企业所得税对劳动供给的影响 |
1.2.5 企业所得税对技术进步影响 |
1.3 研究前提和主要内容 |
1.3.1 研究前提 |
1.3.2 主要内容 |
1.4 研究方法 |
1.4.1 比较分析法 |
1.4.2 宏观分析法 |
1.4.3 实证分析法 |
1.5 主要创新及存在不足 |
2 企业所得税与经济增长的一般理论分析 |
2.1 经济增长的一般理论分析 |
2.1.1 经济增长的意义 |
2.1.2 经济增长的构成要素 |
2.2 企业所得税的一般理论分析 |
2.2.1 企业所得税存在的必要性 |
2.2.2 企业所得税的宏观作用机制和微观作用机制 |
2.3 企业所得税的主要制度安排及其对经济增长的影响性浅析 |
2.3.1 税率方面的影响 |
2.3.2 扣除方面的影响 |
2.3.3 税收优惠政策方面的影响 |
3 企业所得税的自然资源开发效应 |
3.1 自然资源与经济增长的相关性分析 |
3.1.1 自然资源的定义与分类 |
3.1.2 自然资源现状与发展趋势 |
3.1.3 影响非再生自然资源开发的主要因素 |
3.2 企业所得税对非再生自然资源勘探的影响效应分析 |
3.2.1 企业最优开发决策理论分析 |
3.2.2 企业所得税对资源勘探的影响效应 |
3.3 企业所得税对非再生自然资源开采的影响效应分析 |
3.3.1 对非再生自然资源开采的优惠措施 |
3.3.2 对油气资源开采的特殊扣除政策效应 |
3.3.3 非油气资源开采的特点及政策不足 |
4 企业所得税的资本形成效应 |
4.1 资本形成的一般理论分析 |
4.1.1 资本形成的定义 |
4.1.2 投资的决定因素 |
4.2 税率、扣除等基本税制对企业投资成本的影响效应分析 |
4.2.1 税率对企业投资成本的影响 |
4.2.2 税前扣除对企业投资成本的影响 |
4.2.3 基准税制中其他要素对企业投资成本的影响 |
4.3 税收优惠对企业投资成本的影响效应分析 |
4.3.1 各种企业所得税优惠效应简介 |
4.3.2 各优惠方式作用效果分类 |
4.3.3 几种主要优惠方式作用效果的比较分析 |
4.3.4 企业所得税优惠对企业投资影响的经验分析 |
4.4 企业所得税对企业投资风险的影响效应分析 |
4.4.1 企业所得税对投资风险具有导向性 |
4.4.2 亏损弥补政策降低了企业投资风险 |
4.4.3 合并纳税政策对企业投资风险的规避作用 |
4.4.4 延迟纳税对企业风险起到了缓冲 |
4.4.5 对创投企业的税收激励 |
5 企业所得税的劳动供给效应 |
5.1 劳动供给的一般理论分析 |
5.1.1 劳动供给与人力资本投资的相关性分析 |
5.1.2 企业人力资本投资的相关理论 |
5.2 企业所得税对企业人力资本投资的影响效应分析 |
5.2.1 可税前列支的企业人力资本投资范围界定分析 |
5.2.2 职工教育经费扣除限额影响企业人力资本投资的经验实证分析 |
6 企业所得税的技术进步效应 |
6.1 技术进步的一般理论分析 |
6.1.1 技术进步的概念及特性 |
6.1.2 技术进步的获取途径 |
6.2 企业所得税促进技术进步的天然优势 |
6.3 我国企业所得税促进技术进步的实证分析 |
6.3.1 各项优惠政策与技术进步的相关性检验 |
6.3.2 企业所得税对技术进步的整体激励效果检验 |
6.3.3 完善加计扣除优惠政策亟需解决的问题 |
7 结论与对策建议 |
7.1 结论 |
7.2 对策建议 |
7.2.1 税率方面 |
7.2.2 扣除方面 |
7.2.3 税收优惠政策方面 |
在学期间发表的科研成果 |
参考文献 |
后记 |
(10)长沙市技术创新体系的构建及其运行机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插图索引 附表索引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及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选题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国内外关于技术创新体系的理论综述 |
1.2.2 国内外关于技术创新体系实证研究综述 |
1.2.3 文献评述 |
1.3 研究内容和框架 |
1.3.1 主要内容 |
1.3.2 技术路线图 |
1.4 研究方法及可能的创新点 |
1.4.1 研究方法 |
1.4.2 可能的创新点 第2章 长沙市城市技术创新体系构建的理论分析 |
2.1 城市技术创新体系的界定与构成 |
2.1.1 城市技术创新体系的界定 |
2.1.2 城市技术创新体系的构成 |
2.2 构建和完善长沙市城市技术创新体系的必要性 |
2.2.1 技术创新体系构建与长沙市经济社会发展 |
2.2.2 长沙技术创新体系对经济社会发展作用的实证分析 |
2.3 构建和完善长沙市城市技术创新体系的可行性分析 |
2.3.1 构建和完善长沙市城市技术创新体系的经济基础 |
2.3.2 构建和完善长沙市城市技术创新体系的人力资源基础 |
2.3.3 构建和完善长沙市城市技术创新体系的政策制度环境 |
2.3.4 构建和完善长沙市城市技术创新体系的创新文化环境 第3章 长沙市技术创新体系现状的考察和分析 |
3.1 长沙市技术创新体系发展的过程 |
3.2 长沙市技术创新体系现状的评估 |
3.2.1 研究方法的选择 |
3.2.2 指标体系的构建 |
3.2.3 数据来源说明 |
3.2.4 长沙等省会城市技术创新效率的实证分析 |
3.3 技术创新体系构建的影响因素分析 |
3.3.1 DEA-Tobit“两阶段法” |
3.3.2 技术创新体系创新效率影响因素指标设计 |
3.3.3 数据来源与统计描述 |
3.3.4 技术创新体系创新效率影响因素的回归结果分析 |
3.3.5 研究结论 第4章 国内外城市技术创新体系建设的经验考察 |
4.1 国外城市技术创新体系建设的经验 |
4.1.1 美国——企业主体型 |
4.1.2 英国——知识带动型 |
4.1.3 日本——技术引进型 |
4.1.4 印度——政府推动型 |
4.2 国内城市技术创新体系建设的经验 |
4.2.1 北京市经验 |
4.2.2 上海市经验 |
4.2.3 大连市经验 |
4.2.4 深圳市经验 |
4.3 国内外城市技术创新体系建设经验的比较与借鉴 |
4.3.1 国外经验的比较与借鉴 |
4.3.2 国内经验的比较与借鉴 第5章 长沙市技术创新体系构建的动力机制研究 |
5.1 长沙市城市技术创新体系构建的动力 |
5.1.1 市场需求和竞争的拉动力 |
5.1.2 科技发展内在需求的推动力 |
5.1.3 城市发展和竞争的促进力 |
5.1.4 企业发展与竞争的自动力 |
5.1.5 政府政策导向的掌控力 |
5.2 长沙市技术创新体系的推进模式选择 |
5.2.1 城市技术创新体系推进的基本模式 |
5.2.2 长沙市技术创新体系推进模式的选择 第6章 长沙市技术创新体系的主体激励机制构建 |
6.1 长沙市政府推进技术创新行为及其激励机制 |
6.1.1 推进创新行为现状分析 |
6.1.2 政府在技术创新体系中职能的明确界定 |
6.1.3 促使政府推进技术创新的博弈分析 |
6.1.4 政府促进技术创新的激励约束机制设计 |
6.2 长沙市企业技术创新行为及其激励机制 |
6.2.1 创新行为现状分析 |
6.2.2 促进企业选择技术创新行为的激励机制构建 |
6.3 长沙市科研机构技术创新行为及其激励机制 |
6.3.1 创新行为现状分析 |
6.3.2 促进科研机构积极投入技术创新的条件 |
6.3.3 促进创新的激励机制构建 |
6.4 长沙市中介机构服务和支持技术创新行为及其激励机制 |
6.4.1 技术创新中介服务现状分析 |
6.4.2 促进中介机构服务创新行为的激励机制 第7章 长沙市技术创新体系组织模式的选择研究 |
7.1 技术创新基本组织模式比较分析 |
7.1.1 “产学研”合作模式 |
7.1.2 “官产学研”合作模式 |
7.1.3 “官产学研金”合作模式 |
7.2 长沙市技术创新组织模式的选择 |
7.2.1 产学研结合的必要性 |
7.2.2 官与产学研结合的必要性 |
7.2.3 金与产学研结合的必要性 |
7.3 长沙市技术创新系统“官产学研金”的具体合作方式 |
7.3.1 产学研合作方式 |
7.3.2 官与产学研结合方式 |
7.3.3 金与产学研的结合方式 第8章 长沙市技术创新体系的运作和实现机制 |
8.1 长沙市技术创新体系的 R&D 投入产出机制 |
8.1.1 R&D 投入产出现状 |
8.1.2 R&D 活动的投入产出机制 |
8.1.3 完善 R&D 投入产出机制的政策建议 |
8.2 长沙市技术创新成果的转化机制 |
8.2.1 技术创新成果转化的现状 |
8.2.2 技术创新成果转化存在的问题 |
8.2.3 技术创新成果转化的机制 |
8.2.4 完善技术创新成果转化机制的政策建议 |
8.3 长沙市技术创新成果的推广机制 |
8.3.1 技术创新成果推广的现状 |
8.3.2 技术创新成果推广存在的问题 |
8.3.3 技术创新成果的推广机制 |
8.3.4 完善技术创新成果推广机制的政策建议 第9章 长沙市技术创新体系的系统运行及仿真分析 |
9.1 长沙市技术创新体系运行机制的基本模型 |
9.1.1 创新体系运行机制结构分析 |
9.1.2 创新系统运行机制的因果关系分析 |
9.2 长沙市技术创新体系运行的反馈机制 |
9.3 长沙市技术创新体系运行机制的系统动力学仿真分析 |
9.3.1 长沙市技术创新体系运行机制系统动力学模型相关变量与流图 |
9.3.2 长沙市技术创新体系的系统动力学模型涉及的主要公式 |
9.3.3 长沙市技术创新体系运行机制仿真实证研究 第10章 长沙市技术创新体系的人才支撑体系构建 |
10.1 长沙市技术创新人才现状分析 |
10.1.1 技术创新人才的界定 |
10.1.2 长沙市技术创新人才总量及结构分布 |
10.1.3 长沙市技术创新人才现状存在的问题 |
10.2 长沙市技术创新体系的人才培育机制的构建 |
10.2.1 长沙市技术创新体系的人才培育目标及人才需求预测 |
10.2.2 长沙市技术创新体系人才培育机制:政府引导下的“高研 -中介 - 企业”三位一体模式 |
10.3 长沙市技术创新体系的人才引进机制的构建 |
10.3.1 长沙市科技创新人才引进的原则及需求主体 |
10.3.2 长沙市技术创新人才引进体系构建 |
10.4 长沙市创新人才的优化配置和使用 |
10.4.1 创新人才的优化配置和使用原则 |
10.4.2 区域人才优化配置机制理论分析 |
10.4.3 长沙市创新技术人才的科学配置模式探讨 第11章 长沙市技术创新体系的集群平台构建 |
11.1 城市技术创新的空间平台及集群机制的理论分析 |
11.1.1 推进城市技术创新必须构建必要的空间平台 |
11.1.2 城市技术创新空间平台及其主要类型 |
11.1.3 城市技术创新空间平台的集群创新功能和作用 |
11.2 长沙市技术创新空间平台建设的现状及问题 |
11.2.1 长沙市技术创新空间平台建设的现状 |
11.2.2 评价结果判定标准 |
11.2.3 长沙市技术创新空间平台建设存在的问题 |
11.3 长沙市技术创新体系的空间集群平台运行机制的优化 |
11.3.1 长沙市技术创新的科技空间平台运行机制优化 |
11.3.2 长沙市技术创新的产业空间平台运行机制优化 |
11.4 长沙市科技集群平台和产业集群平台协同发展机制 |
11.4.1 科技空间集群平台与产业空间集群平台之间的互动关系 |
11.4.2 科技空间集群平台与产业空间集群平台两者协同发展的路径 . 第12章 长沙市技术创新体系的市场机制建设 |
12.1 推进技术创新的技术市场建设研究 |
12.1.1 我国技术市场建设的现状分析 |
12.1.2 长沙技术市场的构建 |
12.2 推进技术创新的人才市场建设研究 |
12.2.1 人才市场分析 |
12.2.2 长沙人才市场建设的现状分析 |
12.2.3 长沙人才市场的完善 |
12.3 推进技术创新的金融市场建设研究 |
12.3.1 技术创新的金融市场分析 |
12.3.2 长沙技术创新的金融市场运行现状分析 |
12.3.3 长沙技术创新的金融市场的构建和运行 第13章 长沙市技术创新体系的政府支撑体制构建 |
13.1 城市技术创新体系中政府的角色定位 |
13.2 长沙市技术创新体系的政府引导机制 |
13.2.1 战略规划 |
13.2.2 政策导向 |
13.2.3 宣传引导 |
13.3 长沙市技术创新体系的政府扶持机制 |
13.3.1 财政扶持 |
13.3.2 税收扶持 |
13.3.3 公共投资 |
13.4 长沙市技术创新体系的政府服务机制 |
13.4.1 人才机制服务 |
13.4.2 创新环境建设 |
13.5 长沙市技术创新体系的政府管理机制 |
13.5.1 完善长沙市技术创新的法规体系建设 |
13.5.2 知识产权保护 |
13.5.3 信用管理 总结与展望 参考文献 致谢 附录 A 攻读博士期间所发表的论文及参与的课题 |
四、充分运用税收调控职能 促进科技进步(论文参考文献)
- [1]我国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税制研究[D]. 李佳. 辽宁大学, 2021(02)
- [2]泉州市工业转型升级中的政府职能研究[D]. 蒋智智. 华侨大学, 2020(01)
- [3]山东省J市政府招商引资职能优化研究[D]. 贺天增. 长安大学, 2020(06)
- [4]我国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政策变迁研究[D]. 于晨. 天津大学, 2019(01)
- [5]地方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法治化研究[D]. 陈雷. 华东政法大学, 2019(02)
- [6]“营改增”对Y旅游公司财务绩效的影响研究[D]. 李肖双. 东北石油大学, 2019(01)
- [7]我国税收调控合理限度研究[D]. 孙雁冰. 中央财经大学, 2019(08)
- [8]第三产业商品劳务税制设计研究[D]. 魏旭. 东北财经大学, 2013(07)
- [9]企业所得税的经济增长效应研究[D]. 田效先. 东北财经大学, 2013(07)
- [10]长沙市技术创新体系的构建及其运行机制研究[D]. 汪娟. 湖南大学, 201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