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创建现代化文明监所名实的理论探讨(论文文献综述)
张晓波[1](2020)在《朝鲜王朝科举制度研究》文中提出起源于中国的科举制度兼具人才培养与官吏选拔两大职能,对古代东亚世界产生了重要影响。受封贡制度及儒家文化等因素的影响,朝鲜半岛的高丽王朝在公元958年模仿中国创建了自己的科举制度,至14世纪末朝鲜王朝取代高丽王朝,又将科举制度进一步发展和完善。本文以朝鲜王朝的科举制度为研究对象,涉及科举制度的渊源与发展,科举制度的科目分类与考试运行,科举制度的弊端及代表性改革主张,科举制度的特点等,并从认识他者与反观自我的双重维度,探讨了中朝士人对彼此科举制度的认识与评价。朝鲜王朝在承袭前朝和师法中国的基础上,完成了科举制度的“本朝化”和“在地化”。就科目分类的横向角度而言,本文将朝鲜王朝的科举考试科目概括为“两类四科”,在考察式年试与特别试的基础上,系统介绍了小科、文科、武科、杂科的科场规制与考试流程。从历史发展的纵向角度而言,本文对朝鲜王朝503年的科举历史作了阶段性划分:朝鲜王朝的科举制度在14世纪末至16世纪中叶完成了定型与发展,在壬辰战争前后经历了冲击与调整,在17-18世纪进行了改革与调适,及至19世纪遭遇了来自外部的新危机,最终在“甲午更张”时被废除。除人才培养和官吏选拔外,科举制度还具有传播儒学、教化民众等功能,客观上有利于巩固朝鲜王朝的统治。但法久弊自生,科举制度在长期的运行过程中,既有科举种类繁多、录取人数过滥,科举考试中轻讲经、重制述等科场规制等不足,也有考官与应试举子联合舞弊等问题,这些弊端严重弱化了科举制度作为国家伦才大典的权威性与公平性。为此,朝鲜王朝从国王到士绅皆曾提出改革科举的主张。其中,18-19世纪的科举改革主张最具代表性:正祖李祘从“君师一体”的理念出发,发布科举变通纶音;丁若镛主张以中国明清两朝的科举制度为蓝本,对本国的科举制度进行全面改革;尹愭提出革除科举弊端的上中下三策。其他士人还从精心遴选考官、压缩录取名额、增加面试环节、宽限阅卷时间、严格考试纪律等五个方面,主张变革科举制度。但在朝鲜王朝传统的两班体制下,科举逐渐沦为两班维系自身阶层利益的工具,上述科举改革主张有的未曾实施,有的在实施过程中背离了改革的初衷。在作弊与革弊的双重变奏下,朝鲜王朝科举制度的积极因素日渐衰微,消极因素不断放大,最终积重难返。19世纪末,在内忧外患日益加剧的情况下,朝鲜王朝下令废除科举制度。从朝鲜王朝内部讨论其科举制度,固然具有一定的史学价值,但放在东亚视域下观察中国、朝鲜、越南的科举制度,尤其是对中国明清两朝与朝鲜王朝的科举制度进行比较,探讨东亚世界科举制度的多样性,当更有意义。与历史上中国和越南的科举制度相比,朝鲜王朝科举考试种类繁多且特别试多于式年试,重文轻武的倾向更加明显,形成了“进士”“壮元”等特有的科举术语体系和白牌、红牌制度。从开放性和封闭性的角度来看,朝鲜王朝既允许在职官员参加科举考试,体现了科举制度的开放性;同时又对庶孽子孙参加科举考试进行严格限制,体现了科举制度在两班阶层内部的封闭性。就效率和公平而言,朝鲜王朝既通过科举直赴法和特别试鼓励优秀士子脱颖而出,同时又为权贵阶层绕开正常的式年试大开方便之门。在这种看似矛盾而又符合朝鲜王朝实情的环境中,科举制度呈现出极大的韧性与张力。在封贡体制下,中国和朝鲜王朝的读书人通过官方和民间两种渠道增加了对彼此科举制度的认识和了解。除了这种单向的认识外,1766年朝鲜人洪大容与中国人严诚、潘庭筠通过你来我往、相互问答的笔谈形式,亦广泛而深入地讨论了两国的科举制度。在这种比较与认识中,中国人更多体现出的是对异域科举制度的好奇与“同文”之情结,至多是一种潜意识的简单类比,少有反观自我之意;而朝鲜人除了对异域的好奇与“同文”之情结外,更多的是对儒家文明与中华制度的寻根与溯源,以及在认识他者基础上的揽镜自鉴。
孙伟[2](2018)在《居正法治思想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从历史的坐标体系来看,民国时期的法律体系与法治建设的主要目标是既要实现传统的复兴,又要完成民族国家的现代性改造。尽管这样的努力最终流产,但是无论如何也不能否认,民国时期法学界与实务界涌现出的一大批法学名家,他们处在思想史“古、今、中、西”的十字路口,他们身上被烙下深刻的传统印记,又担负着将国家民族披上现代化新装的重任;他们既饱受西洋文明的洗礼,又承载起古老中国时代变革的重责。作为近代中国法学理论的缔造者,他们为中国的法治建设作出了“前期”铺垫,他们的法治思想是一座座亟待深挖的富矿。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司法院院长、“重建中华法系”发起人之一、近代中国着名法学家居正(1876-1951)便是这个群体中的重要一员。本文的结构安排为,除“绪论”和“结论”外,正文部分分为五章。第一章,居正的生平及其法治贡献。在介绍居正生平之余,考察法治实践对其法治思想形成的贡献。居正任司法院长取得三项较大成就:树立司法威信、完善司法体系、恢复法权完整。他在任职16年半中,曾遍历地方,实地考察,广泛收集各方意见,从都市而及偏远,这对推进司法决策工作,有相当大的影响,进而在总结其法治实践之上,居正形成了知行合一的法律哲学思想与法治观。第二章,揭示法治的变革与现代性运动。“变革”是中国法治现代化运动的一个关键词。在“古、今、中、西”的十字路口,民国时期的法治使命更多地被渲染了“探索”与“抉择”的色彩。正是在这种背景下,近代法治建设在反思传统治理模式与面对西方“客观法理”冲击之际,寻求“现代化”理念的时代表达。从居正的法治思想中,不难发现法治变革既是历史发展的必然产物,又深刻地蕴含着近代中国折中融西、古今异宜的时代背景。法治变革在时代的召唤下,有着其内在的理路,即在古今中西之间建构一个指向未来法哲学发展的时代任务。第三章,从居正“重建中华法系”等民族化运动来管窥法治本土主义改造。法治的民族性格是在“国际性文化移植”与“国内土着化”双重历史作用下展现出来的。以居正为代表的法学家绘制“重建中华法系”的蓝图,强烈渲染法治建设中的浓郁民族主义情结与时代理想。在居正看来,法治现代化“既非复古,也不违时”的性格特征更多地被赋予了主义与政治的色彩,即“法治权威如何有效地建构并迅速动员起来为政治建设服务”,这既是中华法系改造的根本动因,也是中华法系存续的基本前提。透过居正法律哲学思想中“重建中华法系”的主张,有助于更好地理解法治的民族性格。第四章,以司法党化主张看居正司法改革的时代观。在“三民主义”建国理想的指引下,国民政府的司法改革理念,因西方法治理论与本土党治理念的内在张力、历史社会条件制约、制度建构缺陷以及实际运行的羁绊,始终在法治的“应然”与“实然”之间呈现出冲突。为了落实中山先生以党治国的方略,既寻求扩大国家的权力,同时也保护个体的自由。徐谦、王宠惠、居正司法时期,曾推动司法党化,废止治外法权与不平等条约,强调司法的自主权。居正从纯粹法学派与现实主义法学派的观点出发,认为司法不是机械地适用法律、演绎义理的过程,其本身也是一种创造法律的过程。立法的精神可能会因为司法过程中司法官的再创造而被歪曲,难以得到体现。由于司法是将抽象的法律条文具体化的过程,因此若不党化,则立法中的党义可能在司法中完全落空。第五章,从“现代化”“民族化”与“党化”三个层面对居正法治思想进行评价。居正法治思想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国民政府20余年的法制建设的历程,更进一步地说,它展现了相对成熟的西方法治理念与尚在探索中的近代中国本土党治理念的深层次矛盾,更兼及法律制度发展与法律思想革新的重大学术命题。从居正法治思想的研究可以得出结论,国民党想要建立的并不是如西方那种崇尚个人主义权利哲学的自由法治国家,而是一种“保育式”的法治图景。且以当时所面临的国家失范的局面,也并不具备走向法治的基本条件。总之,居正关于现代法治的建设与民族国家的想象,在“现代化”“民族化”与“党化”的空间中呈现一种统一的、交错的坐标关系。现代性的冲击体现在法治领域,实际上就是在法制史“古、今、中、西”的坐标轴上寻求属于这个时代的鲜明话语体系,这种体系的特征即“三民主义法治权威如何有效地建构并迅速动员起来为政治建设服务”,其对于法治的建设与定位,天然地带有一种“人为”的色彩。而居正对于民族国家建构的想象,则更多地把国民党的威权统治视为保育法治建设的动能,同时以他为代表的国民党元老们,并没有把法治的应然价值与实然价值进行法理上的区分,使得“民族化”与“党化”混为一谈,最终也注定了国民党、国民政府不可能领导近代中国的法治建设。对于民国时期法治及其代表性人物的研究,不仅仅只是为了辨识那个时代国家与政党的面貌,而更应该清醒地认识到,当代中国法治建设在对前人“司法独立”“三权分立”理论深刻批判与反思的基础上,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治道路。
刘洋[3](2017)在《近代中医体制化历程(1919-1937) ——以中医改进研究会为中心》文中提出近代以来,随着封建社会的瓦解和科学主义在中国的勃兴,中医的生存空间被急剧压缩。建立在中国传统哲学思想基础上的中医,其科研、教育、医疗、管理、交流、传播、评价等方法体系,都与建立在现代科学思想基础上的西医大为迥异,也与基于西方的近代中国社会建制格格不入。为了谋求发展,近代中医不断改良、汇通、论战、抗争,直至尝试“科学化中医”,希望改造中医,使其融入近代科学的体系。伴随着抗争与羁绊中的前行,中医自觉不自觉吸收和借鉴了西医的思想和制度,开始了中医体制化的探索。科学体制化是科学体制的形成过程,是科学发展的组织条件和制度保证,是科学社会学研究的重要内容。从科学社会学的角度,医学体制化的重要标志是医院、医学院、医生组织以及政府主导的公共卫生和医疗保障制度的形成。其显着的特征是医学知识与政治的结合,以及对医疗空间的制度性分割。由于近代社会政治制度源于西制,中医天然地被社会体制排除在外,晚清和民国政府没有主动启动中医体制化进程。中医体制化基本上萌生于中医民间,由中医界自下而上努力探索,其层次、范围、效果上与西医的近代体制化相比,距离很大。与民国政府的“抑中扬西”的卫生政策相左,近代山西地方政府对中医采取扶持政策,中医体制化在近代山西得以率先发轫。山西模仿西方科学和西医体制,成立中医社团、开展中医学校教育、创办医院、出版发行中医期刊和书籍,以及制订和完善中医学术、研究制度等努力,在中医体制化中作出独到的努力。本文以具有独特历史价值的近代山西中医改进研究会及其活动为视角,放眼整个近代中医的发展历程、中医与社会的关系、中医与西医的矛盾和媾和。通过历时共时的分析,探讨体制化对中医发展的促进和制约作用,为时下政府在中医药管理中的角色定位、职责界定、市场划分,提供有益参照。本文主体包括绪论、正文(共七章)、结束语三个部分。绪论部分主要阐述本文的研究目的和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研究思路、研究方法、创新与不足、概念释名。正文分为七章,第一章介绍了近代中医体制化的背景;其后五章是关于山西中医体制化的探索实践内容;最后一章总结山西中医体制化的贡献与启示。第一章是关于近代中医体制化的背景。近代中医体制化以中医思想文化变革为基础,“西学东渐”的近代化思潮是中医的近代化转型的根本原因。正是在这种近代化思潮的影响下,面对薄弱的医疗卫生基础,山西从统治和现实需要出发,积极推动开展中医改进。中医体制化在地方政府的主导下在近代山西发端。第二章是关于山西中医改进研究会的创建及发展内容。山西中医改进研究会是近代中国第一个官办的中医社团。山西行政长官阎锡山在学会的创办、发展、运行中都发挥主导作用,给予经费、政策、发展环境的支持。由于组织稳定,经费充裕,中医改进研究会发展迅速。研究会在管理制度、科研方法、学术奖励等各个方面吸收西学,建立了一套系统完整的规范,保障了中医研究的有序开展。研究会发展中期,由于政治、社会局面发生巨大转变,及“中医科学化”思潮出现,研究会进行了改组,从人员、机构、组织多方面发生较大调整。研究会宗旨也从最初的“中医改进”向“中医科学化”演变。第三章是关于中医教育探索的部分。近代山西山西医学教育历经波折,先后创办了“山西医学专门学堂”、“山西医学传习所”和“山西医学专门学校”等医学教育机构。后者几易其名,学制、课程、教育方向也随之不断变化。特别是其办学方针的“由中转西”,反映了中西医教育难以实现良好契合的矛盾。近代中医教育界在探索建立学制,统一课程设置,编辑中医教材,兴办中医学校,培养中医人才过程中的努力,也是不断寻求合理医学教育建制的过程。最终,在中医向西医的参习和妥协中,近代中医教育建制得以建立。第四章是关于中医临床与防疫实践的内容。作为中医研究和中医教育的实践场所,中医改进研究会的附设中医医院设立后,引入了西医医院的理念,设立养病室(病房)、加强院感管理、完善诊疗制度,不断提高中医的临床诊治能力。为了弥补中医在卫生防疫中显露出的不足,研究会建立了疫情报告和研判制度,积极探索中医在卫生防疫中的作用。由于西医对传染病的病原学、传播途径方面具有证据确凿、逻辑合理的实践优势,使得基于西制的近代政府,有充分理由选择西医理论和制度作为卫生防疫的立法和行政依据,西医在国家卫生防疫体系中的地位得以通过政治制度确立,成为卫生防疫的主角,中医逐渐退出了卫生防疫体系。第五章介绍了中医改进研究会在历次中医抗争社会活动中的参与情况。中医界面对政府、西医的不公正政策和歧视,从维护自身权益以及中医地位出发,积极投入到抗争和中西医论战中。在纳入教育体系、创设中央国医馆、建立中医社会体制等方面,中医改进研究会与全国中医药界,互通声气,积极运用请愿抗争和参政提案等手段,奔走呼号,终获一定成效。《中医条例》、《医师法》等法律法规的颁布使中医在法律地位上与西医平等;中央国医馆、卫生署中医委员会的成立,成为中医行政管理建制化的标志;中医纳入学制的章程获得通过,中医执业考核得到实施等一系列突破,使得中西医并存的二元医疗卫生体制渐见雏形。第六章是关于中医学术传播与交流方面的内容。医学交流机制与系统的形成,是医学体制化的重要标志之一。传统中医“秘而不宣”的习惯,随着近代报纸、期刊在中国的出现,发生了巨大改变。山西中医改进研究会创办的《医学杂志》,作为中医学术交流的载体,业界沟通的桥梁,中西医论战的平台,发挥了积极的作用。随着研究会的改组,《医学杂志》的办刊思想也由“中医改进”向“中医科学化”发生转换。同时,研究会还开展了声势浩大的征集审查民间验方活动,出版了蕴含巨大学术价值的《审查征集验方》。研究会采取出版代销名家医书、与其他中医团体交换期刊、在杂志刊登医药信息等的形式,广泛进行业界交流,在近代中医的学术传播交流体制化中取得积极成效。第七章总结了山西在中医体制化中的贡献与启示。由于地方行政力量的鼎力支持,甚至将发展中医作为省政发展的重要内容,近代山西强化中医管理,从机构、组织、制度、机制方面,在神州一隅开辟了中医体制化的试验田。中医改进研究会的实践表明,整体论和还原论的融贯是未来中医发展的基础。辩证认识中西医,以包容胸怀接受在一定时期内中西医二元化格局的局面,有助于未来产生真正的新的生命科学。中医体制化是中医科学化概念的重要延伸,是中医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结束语包括三个方面内容:一是对全文的概括总结;二是指出了本文仍需努力的方向;三是下一步需要关注的研究方向。附录共有9个部分,汇总了近代山西中医体制化相关制度和近代山西医学发展沿革等等,为研究提供详实的参证。纵观中医在中国悠久的发展历史,中医发展的各个兴盛阶段多得益于体制的促进。新中国成立后,“中西医结合”、“中医药现代化”、“中医药国际化”等概念和思路,都是基于振兴中医发展的目的提出的。同时,也反映出中医自身的特性与历次被强加之上体制的不适应。直到170年后的今天,依然没有寻求出适合中医的发展之路;如何处理中西医二者的关系,也是众说纷纭。根本的原因在于中医和西医的“范式”不可通约,源于西医的近代医疗体制无法适应中医发展的自身属性。有着五千年深厚文化和历史底蕴的传统中医,面对互联网时代带来的又一次科学和意识形态的革命,需要再次审视其发展规律,完善中医体制化建设。
王梦昭[4](2017)在《大学教师教学职能研究》文中研究说明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大计,教师为本。近年来,对提升大学教育质量的呼吁不断,引发了社会各方的关注,一方面,随着大学教育大众化进程的进一步深化,提升了大众对大学教育的期待;另一方面,大学教育培养的出口,又遭遇了大学生从学涯进入职涯发展的种种障碍,由此,大学教育的作用遭到质疑。本论文由七个章节组成,基本思路是:找出问题,试图在宏观理论指导下,整合、扬弃历史资源,展开大学教学新方法的尝试;建立一个宏微结合、历史现实沟通、跨越中外的良性结构,寻求一些行之有效的教学措施、方法与技能,来应对目前存在的问题,使之得到妥善解决。第一章是立论与综述。立论部分,首先提出问题,目前的大学教学问题严重,从宏观层面说,有着名的“钱学森之问”和更为尖锐与直截的“钱理群之忧”。微观层面而言,存在着网络媒介时代,大学怎么教、如何学;大学教师的使命是什么,如何才能恪守教学职能等具体问题。这些问题还具有国际性特点,成为全球大学教育的危机,需要积极稳妥应对;然后,确定本文研究的目的意义与方法。综述部分分析评述相关文献,依次对“大学职能概念”、“大学职能内涵”、“大学教师教学职能”三个方面的文献,进行整理分类与评述,得出以往研究的两个缺失,即缺失理论框架的构建,缺失中国大学的历史追溯与反思,因而列为本文重点研讨的重点。第二章是理论辨析。首先是“职能”和“大学教师教学职能”的深入考察与概念确定,以及本文研究理论依据的确定。其次,探索大学教学职能的新结构。雅斯贝尔斯认为,“专业训练”(Fachschulung)“研究”(Forschung)和“教化”(Bildung)三大理念是不可分割的统一体,共同构成了大学的理想。可是,“专业训练”(教学)“研究”(科研)一直为人们重视,并与雅氏遗漏的“社会服务”构成了大学的“三大职能”;“教化”(Bildung)这一理念却被忽视而失落了。本文以“否定之否定”的辩证法理论为指导,得出了大学教学“三职能一理念”的新结构:“教化”的理念在上,下面是三大职能的支撑;理念引领职能,职能支撑理念,形成一个上下交流、左右互通的有机结构。同时,对超越雅斯贝尔斯,吸收古今中外优秀教学资源充实理论构架内涵,作了初步设想。第三章是历史追溯。探讨中国的大学教学,不仅需要具有国际共识的理论指导,更需要对本土的大学教育历史做认真考察,对传统进行扬弃,弃其糟粕,扬其精华,这也是以往的研究所忽视的。本文按媒介形式的演变,分口语传播、抄本传播、雕版印刷传播、机器印刷传播和音像传播五个阶段,考察我国古往今来大学教师教学职能履行状况,得出的结论是:媒介革命与大学发展关联密切,对大学教学冲击猛烈,并对大学教学呈现几何级增速的影响。网络媒介时代的大学教学问题,是这个历史走势的必然延伸,因而速度会更急迫,强度也会更激烈。第四章是熔铸与构建。以第二章的理论结构为构架,充实以第三章古代大学教学的优质资源,对中外哲人前贤的思想进行扬弃,批判继承他们的思想,弘扬有益成分,摒弃其不良因素,纳入到“三职能一理念”体系中。进而对“德”的义涵作了深入的探究,与古代的“明德”传统、雅斯贝尔斯的“教化”理念相结合。以“以德统学”为统领,渗透到“转技为道”、“转知为智”和“转教为导”三个方面;又以这三个方面作为“以德统学”的支撑,形成一个良性结构,用以阐述当代大学教师的教学职能的具体内涵。以图实现“将历史上人类的精神内涵转化为当下生气勃勃的精神,并通过这一精神引导所有学生掌握知识和技术”。第五章是现实考察。本文的目的是要解决现实问题,寻找具有网络媒介时代特色的大学教学方法与手段。经过前几章的阐发,我们感到,必须寻求在“教化”理念指引下,与科研、社会服务互为联系的方法手段。本文采取质性研究的方法,糅合叙事研究与案例研究的特点,对翻转教学等教学手法进行了考察。当然,这些新方法是一种尝试,尚不成熟与完善,需要进一步的探索。另外,相比科研与社会服务,教学原本是大学的唯一职能,具有更悠久的历史,因而它的传统性、稳定性是显而易见的。一方面,翻转教学等方法,和“对话式”教学法一脉相承,自有传承,是媒介革命时期的转型;另一方面,即便翻转教学等新方法已经相对成熟,也不可能完全取代传统教学法。第六章是总结与展望。提炼本文研究的几个重要结论:1、大学教师必须具备“德、才、力”,关爱学生、献身教育事业,掌握多种教学方法,因材施教,才能出色地履行教学职能,复兴大学的生命力,增强大学的魅力;2、探究“教化”理念的引领作用,确立大学教师职能新构架、充实新内涵;3、探求网络媒介时代大学教学的新模式等。其次,本章还指出了本文研究的局限性,对未来的后续研究进行展望。本文回答的是大学教师教学职能的必然与理想标准。通过追溯中国大学教师教学职能的历史传承,吸收优秀文化遗产;探索经典教育理念中,大学教师理想教学职能;思考大学教师教学职能与育人理念的辩证关系;进而提出大学教师教学职能发展的应然之道。
张淑贤[5](2017)在《晚清国子监祭酒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晚清被称为“三千年未有之变局”,是中国社会的变革期。道光二十年后,清朝内外战乱不断,统治者为维护自身统治地位,逢战后都有教育政策的调整和改革。晚清国子监祭酒,在国家教育政策的调整中,既有振兴传统官学,改革传统教育的举措;又有适应国家社会所需,推动新式教育建立的举措。他们为中国旧教育的改革,近代学术文化的过渡,作出了具有历史使命的贡献,具有鲜明的时代价值与意义。在晚清国子监传统教育的重振中,祭酒依托统治者对官学政策的调整,积极推动国子监的发展。对比道光、咸丰两朝,同治、光绪两朝统治者在官学政策上的调整包括,增加国子监经费、提高祭酒选任标准、调整生员结构、增加国子监藏书等。因祭酒选任标准的提高,所任祭酒不但积极恢复国子监传统教育,且在国子监的教学管理中,付出巨大的努力,使国子监在同治、光绪两朝得以重新振兴。在近代化教育体系的建立上,晚清国子监祭酒依托国家对新式教育的尝试,实践新式教育,创建新式教育学制,对中国新旧教育的过渡,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西方文明随着战争、军事及工业技术的引进,促使晚清国子监祭酒的思想在学术、文化、教育等领域发生变革。以国子监祭酒为代表的传统知识分子,渐趋成为教育改革的先锋人物。他们从固守儒家经典义理,到以经世致用改革传统教育;从倡导废除八股取士,到建立新式学堂引进新式教育;从制定全国新式教育体制,到取消科举制度,完成中国教育从旧到新的突破与转变,使近代教育在中国得以最终确立。以晚清国子监祭酒为代表的中国传统知识分子,在民族存亡的危机下,其政治思想、教育思想、学术思想发生巨大的转变。他们渐趋从禁锢、封闭、自大的儒家体系中走出来,主动了解、接受、宣扬西方文明,这不仅向近代教育、近代文明迈出了颇具历史性的一步,还对中国传统文化向近代文化的过渡作出了巨大的贡献。
王雪峰[6](2017)在《近十年监狱学研究的回顾与思考(2006—2015)(上)——以《犯罪与改造研究》《中国监狱学刊》等学术期刊为中心的分析》文中指出学术研究必须有反思意识,因此各学科无不重视学术史建设,哲学界甚至有"哲学就是哲学史"的说法。2006年,郭明以《从劳改学到监狱学》为题回顾了中国监狱学20年的发展历程。至今,又过去了十年时间。检讨2006年以来中国大陆学界监狱学研究的得失,对于监狱工作实践和监狱理论研究都有必要。(1)本研究以《犯罪与改造研究》和《中国监狱学刊》为中心,参考《中国司法》《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学报》《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学报》等学术期刊及部分学术会议论文,总结2006年以来监狱学研究的
王彦平[7](2016)在《中国基层社会治理及创新研究 ——以山西省H县为例》文中研究表明“十三五”时期是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战略目标的决定性时期,也是落实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的关键时期。按照“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这个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的要求,全面提升地方政府的治理能力,推进地方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既有理论意义,更有实践意义。创新社会治理体系和模式对于建设和发展我国国家社会治理体系,进一步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对国家的发展和社会稳定意义重大。从国家社会治理体系的布局上看,基层社会治理是社会治理的核心,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对策研究有助于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和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本文研究内容主要包括:基层社会治理的理论发展脉络;我国基层社会治理实践的历史与现状:基层社会治理创新案例分析:我国基层社会治理创新的经验启示。论文内容框架如下:第一部分是导论:包括研究背景和选题缘由,通过对国内外研究的现状的概述,阐述了研究的内容和运用的研究方法,介绍了本文研究个案的基本情况,最后提出了本课题的创新与不足之处。第一章到第四章是文章正文部分。第一章主要分析社会治理理论的整体发展脉络以及其理论渊源。首先,着重对西方社会治理理论的主要流派和发展进行梳理,然后分析马克思主义社会治理理论,并概括了我国古代基层社会治理的发展脉络以及建国以来党的社会治理理论的发展。第二章阐述了我国基层社会治理的实践发展。对我国从古代一直到当代的基层社会治理的历史演变进行了阶段划分和发展总结,分析社会治理的发展变革,总结近年来我国社会治理在基层的实践模式。第三章介绍了我国基层社会治理的背景,包括国家和省的政策要求和市县的发展需求,并总是当前基层治理创新的问题与形势。第四章本章通过对H县的实证研究,描述和总结当前中国基层社会治理的创新实践。第五章对推进我国基层社会治理创新的经验启示进行研究。着重从完善党政机关的基层社会治理格局,推进基层协商治理,夯实民生基础,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模式和治理工具四个方面就完善基层社会治理提出了现实路径和可行性方法。这四个方面是当前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创新的基础、核心和重点。
王传敏[8](2017)在《台湾地区“考试院”研究》文中指出晚清以降,中国饱受内忧外患的冲击,其间,政治、经济、社会制度也在扭曲和变异中,逐渐实现由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型。众多仁人志士都曾满怀救国济民的热情,就各种制度提出富于创见的设想并开展实践。考试权思想是孙中山先生“五权宪权”思想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吸收了中华民族传统的科举制度、铨叙制度和西方文官制度等人类政治文明营养,从构想、创制到尝试和改进,逐步形成了独具特色的制度体系,是近代以来中国民主政治探索与实践的一个重要结晶。台湾地区政治制度及其行政机关运作模式是该制度在政治实践中的余续。自1928年10月8日《中华民国国民政府组织法》首次从法律层面明确规定考试院制度以来,孙中山先生创设的五权分立制度才正式有了法律依据。随后,国民政府任命戴传贤先生为考试院院长,考试院筹备处开始启动运作。伴随着《考试院组织法》、《铨叙部组织法》和《考选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的相继颁发,直到1931年,《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实现了从宪法层面就考试院制度进行正式立法规定。1947年国民政府开始宣布行宪,《中华民国宪法》用专章共计7条宪法条文对考试院制度作了详细规定。此后,台湾地区的“考试院”机构运转及其制度建设并没有随着1949年国民党政权迁台而出现中断,相反,却始终处在不断的发展之中,其中,最突出的表现之一就是相关法律制度不断的丰富和完善。台湾地区“考试院”在六十余年的运行中,理论界与实务界不乏针对制度体系及其部分内容存废的争论,“考试院”自身也不断在争论中进行着调整和完善,其主体原因即在于“考试院”制度背后一直暗藏着“五权”与“三权”、“总统”与“行政院”权力、“国民大会”与“立法院”职能叠合等种种紧张关系。时至今日,“考试院”在制度形式上比较符合“五权宪法”的表征,但就其内容而言,则在一定程度上摆脱了权能区分的初衷,渐近地走向了权力分立制衡的三权制。但不可否认的是,台湾地区考试权及“考试院”制度在健全人事法制、树立廉能政治和塑造“法治政府”等方面所取得了不少成绩,其自身制度设计及其深化完善也取得了长足的进展,因此,对台湾地区“考试院”现行法源及其运行机制进行认真梳理和详尽分析,对于改革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民主政治制度、政府机关公务员相关制度等制度体系,极具“它山之石”的借鉴意义。自新中国成立,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新一届中央集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不断应对来自前进道路上的各种挑战和困难,坚定不移地深化改革开放,大力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建设” ①,当今中国已经逐步探索形成了一整套具有中国特色的国家治理体系及其制度。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梦正日渐实现,凝聚在现代中国身上的东方文明也正在以其不争的事实显示了强大的优越性。国际社会上许多国家和地区正把越来越多的目光聚焦中国,显示在现代中国身上的一些制度创新成果、发展理念、发展成果、内外政策等也逐渐为世界各国(地区)所承认、推崇、移植。但是,“山不言自高,海不言自深”,况且,当前距离推进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标准相比,距离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化建设的要求相比,还存在诸多需要改进的问题:如何规范政府运行问题、如何强化公务员队伍建设、如何促进社会阶层有序流动、如何“建设一支宏大的高素质干部队伍(习近平语)”等现实中存在的挑战与问题,都需要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以新的执政智慧、执政理念来创造性地加以克服和解决,从这个意义上说,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的任务依然任重道远,中国的现代化建设永远在路上。加强对中国传统文化和世界各国(地区)先进文化的研究,吸收其优秀、科学的基因,使其融入到当代中国的国家治理建设中,至为必要。纵观历史长河里考试制度的沉沉浮浮,其存在的合理性总是离不开人才选拔的公正性、政权用人的科学性、社会阶层流动的有序性。考试权及其实现乃一国国民人权中的基本成分,应社会之需求而产生,随社会发展而持续活跃,受历史多次检验而持续焕发生命力。在法治中国的视野下对台湾地区“考试院”制度进行研究,取长避短,采取“拿来主义”,取其精华、弃其糟粕,弘扬考试思想的中公开平等与竞争择优的基因,不断探索当下考试制度于推进法治中国、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化建设的有效路径,厥功甚伟。
韩兵[9](2013)在《当代中国法律监督权研究》文中认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是保障我国宪法和法律实施的有效机制。法律监督权是保障这一核心机制得到切实发挥功能的核心术语。理论上对法律监督及法律监督权的探讨有益于进一步完善法律监督权制度。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权能够推进维护法律统一实施目标的实现,是构建现代法治国家的重要保障力量。在中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的今天,注重法律的有效实施离不开法律监督机制,我国检察机关及其法律监督权是符合法治建设需要的制度构建。当然,本文还缺乏进一步的实证调查研究以全面展现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现状与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但是有关法律监督理论的探讨终究还是具体制度实践的先导,本文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在认识与重构法律监督权制度上作出努力。
林辉煌[10](2013)在《法治的权力网络 ——林乡派出所的警务改革与社会控制(2003-2012)》文中研究指明在中国的社会转型过程中,社会化控制体系和组织化控制体系的弱化使得以公安系统为前锋的专门化控制体系显得日益重要,然而长期存在的官僚化问题和权力自由化问题严重削弱了公安系统在社会控制中的作用。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公安系统从2003年开启了一系列的警务改革。可以认为,整个警务改革是在自由主义的旗帜下围绕着权力规训和执法规范化展开的。然而随着警务改革的推进,基层警察日益消极,越来越多的非法治手段被采用,而多数人的权益也很难获得有效的维护,警务改革陷入“法治内卷化”的困局。通过讲解有关林乡派出所警务改革的故事,本文尝试揭示公安法治建设背后的权力网络与“法治内卷化”生成的中层机制。令人意外的是,近年来的警务改革进一步强化了基层公安机关的官僚化趋势,从而使治安调解成为一线民警不堪重负的任务。更为严重的问题是,当前的治安调解逐渐异化,出现了“治安调解不可逆”的困境:在治安处理丧失公信力的背景下,民警只能通过不断的调解来促成纠纷的表面和解,其结果是通过治安调解的社会控制越来越难以实现。另一方面,随着警务改革的推进,涉警信访出现了“无理化”的趋势,这正是“治安调解不可逆”的直接原因。在公安官僚体系中,上级单位与下级单位在信访治理的博弈过程中形成了一种“信访引诱”的机制,使得信访人可以从中牟取私利。随着无理信访的升级,通过信访的权利救济渠道逐渐被堵塞。如果说涉警信访是通过群众的力量将警察的越轨行为自下而上地暴露出来,那么警务督察则是公安部门对警察权力自上而下的控制过程。随着警务改革的推进,国家对于警察权力的监督技术日益完善,形成了一套以警务督察为核心的“全景敞视”的权力监督网络。然而,警察却发展出各种不规范的应对策略,试图最大限度地减少被当事人信访和被上级单位惩罚的风险,结果导致警察权力的进一步失控。以权力规训为核心的警务改革不仅没能推动公安法治的良性发展,反而陷入法治内卷化的困境。这种意外后果的出现,从根本上讲是因为警务改革打破了“法治的权力网络”,使其不能正常运转。改革者一味地强调权力规训,却忽视了权力决断在法治现代化进程中的重要意义。只有建立在权力决断的基础之上,权力规训才能有效发挥作用,多数人的权益才能够得到维护。然而在当前的警务改革中,由于权力决断能力的丧失和央地关系博弈的失衡,官僚权力体系无法对正义是非原则进行辨识、裁断和实践,结果导致各种投机行为的泛滥。法治内卷化的困局给我们的启发是,在自由主义思潮的蛊惑下,“未经决断的权力规训”只会使法治建设走向自己的对立面。西方国家将自由和市场作为普世性的最高法则推销给发展中国家,结果却给后者带来了巨大的伤害,而这实际上正是西方资本主义在全球确立意识形态霸权的内在需求。作为社会主义发展中国家,中国必须警惕自由主义的糖衣炮弹,在法治建设的进程中确立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主体性,从而有效维护国家安全和人民利益。
二、关于创建现代化文明监所名实的理论探讨(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关于创建现代化文明监所名实的理论探讨(论文提纲范文)
(1)朝鲜王朝科举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的由来与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及趋势 |
三、研究目标、主要内容、难点及创新点 |
第一章 朝鲜王朝科举制度的渊源 |
第一节 承袭前朝:对高丽王朝科举制度的继承与发展 |
一、科举种类与考试内容 |
二、科举规制 |
第二节 师法中国:中国科举制度的影响 |
一、对《科举程式》的吸收 |
二、“宾贡”与朝鲜王朝科举 |
第二章 朝鲜王朝的科举科目与考试程式 |
第一节 “两类四科”与特别试 |
一、“两类四科”的科目分类 |
二、特别试 |
第二节 小科 |
一、生员试 |
二、进士试 |
第三节 文科 |
一、文科初试 |
二、文科覆试 |
三、文科殿试 |
第四节 武科与杂科 |
一、武科 |
二、杂科 |
第三章 朝鲜王朝科举制度的流变 |
第一节 定型与发展:14世纪末至16世纪中叶的科举制度 |
一、太宗、世宗与科举制度的定型 |
二、《详定科举规式》与科举制度的发展 |
第二节 冲击与调整:壬辰战争前后的科举制度 |
一、文科式微 |
二、武科勃兴 |
三、应试者的资格限制不断放松 |
四、恢复僧科 |
第三节 改革与调适:17-18世纪的科举制度 |
一、壬辰战后科举政策的调整 |
二、“仁祖反正”后的科举改革 |
三、肃宗时期的科举改革 |
四、英祖、正祖时期的科举发展 |
第四节 危机与废除:19世纪的科举制度 |
一、“甲午更张”前的科举运行 |
二、“甲午更张”与废除科举 |
三、科举制度废除后的社会反应 |
第四章 朝鲜王朝科举制度的弊端及改革主张 |
第一节 朝鲜王朝科举制度的弊端 |
一、作弊与革弊的双重变奏 |
二、科场规制问题 |
三、考试官员与举子问题 |
第二节 18-19世纪朝鲜王朝的科举改革主张 |
一、“君师一体”:正祖李祘的科举变通纶音 |
二、“全面革新”:丁若镛的科举改革主张 |
三、“救弊三策”:尹愭的科举改革主张 |
四、“众说纷纭”:其他人的科举改革主张 |
第五章 朝鲜王朝科举制度的特点 |
第一节 科举视角下的庶孽制度 |
一、两班分层与庶孽禁锢 |
二、庶孽禁锢与庶孽许通的争论 |
三、庶孽许通的制度化及其反复 |
第二节 科举直赴法 |
一、直赴法的实施与发展 |
二、科举直赴之资格与分类 |
三、直赴法之限制与影响 |
第三节 朝鲜王朝科举制度的其他特点 |
一、名目繁多的特别试 |
二、在职官员应试 |
三、特有的科举术语与白牌、红牌 |
四、一贯的重文轻武倾向 |
第六章 中朝双方对彼此科举制度的认识与比较 |
第一节 中国人对朝鲜王朝科举制度的认识 |
一、明清时期中国人的朝鲜科举认识 |
二、崔溥《漂海录》与中国人对朝鲜科举的认识 |
三、晚清报刊中的朝鲜科举 |
第二节 朝鲜人对中国科举制度的认识 |
一、朝鲜官方对中国科举制度的认识 |
二、朝鲜民间对中国科举制度的认识 |
第三节 中朝士人围绕两国科举的讨论——以《乾净衕笔谈》为例 |
一、两国士人对彼此科举制度的认识与比较 |
二、由笔谈看中朝士人的应举心态 |
结语 |
附录 :朝鲜王朝科举大事记 |
参考文献 |
在学期间发表论文情况 |
致谢 |
(2)居正法治思想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选题来源 |
二、研究意义 |
三、研究综述 |
四、研究方法 |
第一章 居正生平简介及其法治贡献 |
第一节 居正生平简介 |
第二节 居正主要法治贡献 |
一、树立司法威信 |
二、完善司法体系 |
三、恢复法权完整 |
第二章 现代化:居正论法治的变革与前进观 |
第一节 法治变革理念的时代背景 |
一、传统治理图景的危机 |
二、西方“客观法理”的冲击 |
三、法治现代化结构层次 |
第二节 法治现代化的性格与结构 |
一、法治现代化的双重性格 |
二、法治文化变革的结构分析 |
第三节 居正“法治前进观”的表达 |
一、“厉行法治”与“澄清法治” |
二、“三民主义法制化”与“法治三民主义化” |
三、“法律民众化”与“民众法律化” |
第三章 民族化:法治的本土主义与世界图景 |
第一节 “重建中华法系”的努力 |
一、中华法系的本位原则 |
二、中华法系的固有结构 |
第二节 本土刑狱理念的批判 |
一、死刑的存废问题 |
二、大力提倡减刑 |
第三节 三民主义法治国的构想 |
一、民族复兴与法律生活共谋 |
二、树立三民主义法治权威 |
三、中国本位法律文化建设 |
第四节 法治本土运动的开展 |
一、全国司法会议:“扩大国家的自由” |
二、中华民国法学会:“法律民族化运动之先声” |
三、司法节:“收回法权之切要” |
第四章 党化:居正司法改革的时代观 |
第一节 司法改革的时代背景 |
一、近代司法主权的危机 |
二、“分权”与“分职”之辨 |
三、司法权威的缺失 |
第二节 司法党化施行的背景与争议 |
一、司法党化的时代表达 |
二、司法党化的学理争论 |
三、居正对司法党化的认知 |
第三节 革命式司法与全能主义政党 |
一、司法制度的政治化与革命化 |
二、三民主义下的政党全能化 |
第五章 居正法治思想的评析 |
第一节 变革与前进中的法治现代化 |
一、“变革”下的法律哲学思想 |
二、“前进”中的法治现代化 |
第二节 最高原理指导下的法律民族化 |
一、“中国固有”:中华法系的传统底蕴 |
二、“重新建立”:本位新法系的主义色彩 |
第三节 党化理论浸润下的法律主义化 |
一、法制建设与政治革命的取舍 |
二、“法治”与“党治”的理论交错 |
结论 |
参考文献 |
(3)近代中医体制化历程(1919-1937) ——以中医改进研究会为中心(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0.1 选题意义 |
0.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0.3 研究思路 |
0.4 方法与创新 |
0.5 概念释名 |
第一章 近代中医体制化的背景 |
1.1 近代化思潮对中医的影响 |
1.1.1 海防思潮下的中西医参合 |
1.1.2“中体西用”思潮下的中西医汇通 |
1.1.3 维新变法后的中医改良 |
1.1.4 新文化运动后的中医科学化 |
1.2 近代中医体制化的发轫 |
1.2.1 社会制度与中医的关系 |
1.2.2 近代中医社团的建立 |
1.2.3 近代中医教育的开展 |
1.2.4 近代中医医疗机构的创设 |
1.2.5 近代中医期刊的发行 |
1.3 近代山西的医疗卫生状况 |
1.3.1 山西悠久的中医药历史 |
1.3.2 近代山西的医疗体系 |
1.3.3 近代山西的卫生防疫 |
1.4 近代山西中医改进的背景 |
1.4.1 独特的地方历史文化传统 |
1.4.2 阎锡山对中医的思想认同 |
1.4.3 重要幕僚和在晋中医的影响 |
1.4.4 卫生经济的现实需要 |
1.5 近代山西中医改进的特点 |
1.5.1 远大的目标 |
1.5.2 合理的原则 |
1.5.3 体制化的方向 |
1.6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研究团体:从创建到改组 |
2.1 兼容并蓄中逆袭创设(1919-1929) |
2.1.1 官办社团的特征 |
2.1.2 中医改进研究会的创设经过 |
2.1.3 理事为中心的中医学共同体 |
2.2 历经坎坷后改弦更张(1930-1937) |
2.2.1 改组原因及过程 |
2.2.2 会员和分会制度的完善 |
2.2.3 中医师职业团体的雏形 |
2.3 宗旨:从“改进”到“科学化”的嬗变 |
2.3.1 成立初期:弘扬与改进 |
2.3.2“中西医论战”中:衷中参西 |
2.3.3“废止中医案”后:科学化的提出 |
2.4 系统全面的研究规范 |
2.4.1 不断完善的制度规程 |
2.4.2 持之以恒的研究例会 |
2.4.3 行之有效的学术奖励 |
2.5 源于西学的研究思路 |
2.5.1 引进还原论思维:分级与分科 |
2.5.2 实证主义方法 |
2.5.3 开放包容的研究态度:中西医兼容 |
2.6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医学教育:实践与机制 |
3.1 中西医兼业:山西医学专门学堂和晋城医学馆 |
3.1.1 山西医学专门学堂 |
3.1.2 晋城医学馆 |
3.2 分层培养:山西医学传习所与山西医学专门学校 |
3.2.1 山西医学传习所 |
3.2.2 山西医学专门学校 |
3.3 改弦易辙:山西医学专科学校到私立山西川至医学专科学校 |
3.3.1 山西医学专科学校 |
3.3.2 私立山西川至医学专科学校 |
3.4 建立中医学制的探索 |
3.4.1 编订课程和教材 |
3.4.2 加入近代学制 |
3.5 借鉴西医的中医教育模式 |
3.5.1 中西医并行教授 |
3.5.2 初试中医护理教育 |
3.6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医疗与卫生:从医院到社会 |
4.1 引进西医理念的中医院 |
4.2 养病室在中医医院的设立 |
4.3 院感管理制度的雏形 |
4.4 中医防疫的体制化实践 |
4.4.1 中医参与防疫的背景 |
4.4.2 疫情报告制度的建立 |
4.5 中医退出传染病防控的原因 |
4.6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体制化的社会行动:联合与抗争 |
5.1 面对“管理医士规则”秉持 |
5.2 在加入教育体系中凸显 |
5.3 在“存废之争”中联合 |
5.4 为设立中央国医馆呼号 |
5.5 中医体制化构想的提出 |
5.6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学术传播交流:期刊与书籍 |
6.1 编辑出版期刊 |
6.1.1 《医学杂志》的出版 |
6.1.2 《医学杂志》的发行 |
6.1.3 《医学杂志》的编者 |
6.1.4 《医学杂志》的作者 |
6.2 从“改进”向“科学化”的调适 |
6.2.1 办刊宗旨 |
6.2.2 栏目设置 |
6.2.3 文章主题 |
6.2.4 作者倾向 |
6.3 征集审查民间验方 |
6.3.1 民间验方的征集活动 |
6.3.2 严谨合理的审查程序 |
6.3.3“贱便验”为纲的收录标准 |
6.3.4 《审查征集验方》的社会影响 |
6.4 出版发行名家论着 |
6.4.1 彭承祖的《圆运动的古中医学》 |
6.4.2 赵缉庵与《针灸传真》 |
6.4.3 杨百城及《灵素生理新论》 |
6.4.4 时逸人和《中国时令病学》 |
6.5 革新中医学术交流 |
6.5.1 转变交流思想 |
6.5.2 初建引文规范 |
6.5.3 丰富交流途径 |
6.6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近代中医体制化的启示 |
7.1 官办背景成就了中医体制化的独特样本 |
7.2 整体论和还原论的融贯助力中医体制化发展 |
7.3 中医体制化的思想在抗争过程中凸显 |
7.4 制度变迁导致产生近代中西医二元格局 |
7.5 中医体制化建设要规避中医科学化的悖论 |
7.6 本章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1 中医改进研究会重要管理制度规章 |
附录2 中医改进研究会教育活动相关资料 |
附录3 中医改进研究会医疗卫生相关资料 |
附录4 中医改进研究会社会行动相关资料 |
附录5 中医改进研究会学术传播相关资料 |
附录6 《医学杂志》全期目录 |
附录7 近代山西医学人物小传及名录 |
附录8 近代山西医学发展沿革 |
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个人简况及联系方式 |
(4)大学教师教学职能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研究缘起 |
第一节 研究目的及意义 |
一、研究目的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研究综述 |
一、“大学职能”概念的研究综述 |
二、“大学职能”内涵的研究综述 |
三、“大学教师教学职能”研究综述 |
四、“大学职能”研究的缺失 |
第三节 、本文研究方法 |
一、文本分析法 |
二、质性研究方法 |
第四节 、本文创新之处 |
一、探索“媒介史观”下的教学职能发展脉络 |
二、探究“教化”理念的引领作用 |
三、探寻我国古代“明德”传统 |
研究路线图 |
第二章 研究的理论界说 |
第一节 、概念的界定 |
一、职能 |
二、大学教师教学职能 |
第二节 、研究的依据 |
一、洪堡的教育理念与大学职能观 |
二、雅斯贝尔斯的教育理念 |
三、伊里奇的社会批判及教育理念 |
四、麦克卢汉的媒介史观 |
第三节 、当代大学教师职能的内涵 |
一、“第四职能”探讨的启示 |
二、“教化”理念的失落与复归 |
三、当代大学教师职能体系的构成 |
第四节 、当代大学教师教学职能的内涵 |
第三章 大学教师教学职能的历史演变 |
第一节 、口语传播时代的教师教学职能 |
一、口语传播时代教育概况 |
二、口语传播时代的教师教学职能 |
第二节 、抄本传播时代的大学教师教学职能 |
一、官学时期 |
二、私学时期 |
三、太学时期 |
四、国子学时期 |
第三节 、雕版印刷时代的大学教师教学职能 |
一、理学兴盛时期 |
二、书院崛起时期 |
第四节 、机器印刷时代大学教师教学职能 |
一、机器印刷时代大学教育概况 |
二、机器印刷时代的教师教学职能 |
第五节 、音像传播时代大学教师教学职能 |
一、广播教育发展概况 |
二、电视教育发展概况 |
三、音像传播时代的教师教学职能 |
第六节 、大学教师教学职能历史演变的反思 |
一、政统道统职能的演变 |
二、教育对象的演变 |
三、教师才能要求的演变 |
四、教师教学职能的演变 |
第四章 大学教师教学职能的审视 |
第一节 、以德统学 |
第二节 、转技为道 |
第三节 、转知为智 |
第四节 、转教为导 |
第五节 、媒介革命与大学教师教学职能 |
第五章 大学教师教学职能的叙事案例研究 |
第一节 H大学的教师访谈背景 |
一、研究场域、研究参与者 |
二、研究反思 |
三、参与者的话 |
第二节 、育人目标定位与再塑 |
一、课程内容的引导者:触类旁通、推己及人 |
二、课程评价的组织者:交往与对话 |
三、教师的教学交往:和谐的师生关系 |
第三节 、网络媒介时代的赋予 |
一、翻转教学工作室:功夫在课外 |
二、网络思政工作室:线上与线下的辨析 |
三、网络平台与网络学习:教学助力 |
四、教师的教学发展:向内与向外的需求 |
第四节 、终身学习行动的延续 |
一、职业生涯发展课程:学生的生涯导师 |
二、教师的内在生命价值:奉献中自有收获 |
三、教师的教学反思:促进自我研究 |
第五节 、指向卓越的自我修养 |
一、教书育人:平凡中蕴藏的朴素追求 |
二、躬亲共守:我的人生导师 |
三、走向卓越:教师的职业追求 |
第六节 、总结 |
一、教师眼中的职业角色 |
二、教师眼中的职业环境 |
三、教师眼中的职业素养 |
四、网络媒介在教学中的作用 |
第六章 研究总结与展望 |
第一节 、研究结论 |
第二节 、研究改进 |
第三节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一 、教师访谈提纲 |
附录二 、采访样本转录情况 |
附录三 、T6教师的工作志 |
附录四 、T12 教师的工作志 |
附录五 、T14 教师的工作志 |
附录六 、T13 教师的工作志 |
附录七 、T4教师的工作志 |
附录八 、T16 教师的工作志 |
附录九、范德堡大学教师服务中心 Center For Teacher 在线学习目录 |
附录十 、大学教师素养的词频分析 |
附录十一、课程基础评教反馈 |
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5)晚清国子监祭酒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章 晚清国子监及祭酒的整体观照 |
第一节 清代国子监 |
一、清代国子监的机构设置 |
二、清代国子监的官员设置 |
三、清代国子监的生源及出路 |
第二节 晚清国子监 |
一、晚清国子监的衰颓 |
二、晚清国子监的变革 |
三、晚清国子监的裁撤 |
第三节 晚清国子监祭酒 |
一、祭酒选任随国朝形势而调整 |
二、职责权限因监生仕途壅塞而降低 |
三、教育使命因社会巨变而更改 |
第二章 晚清国子监祭酒的选任新变 |
第一节 晚清国子监满祭酒的格局演变 |
一、科第旗籍的分布统计 |
二、选任标准的由低到高 |
三、优先挑选的世家宗室 |
第二节 晚清国子监汉祭酒的格局演变 |
一、科甲地域的分布统计 |
二、东南多西北少的地域差异 |
三、祭酒人选的地域变动 |
第三节 晚清国子监祭酒选任标准的与时俱进 |
一、晚清内外战争的影响 |
二、晚清统治政策的调整 |
三、晚清教育宗旨的新变 |
第三章 国子监祭酒同治、光绪年间的暂兴 |
第一节 晚清统治者的扶持 |
一、国子监经费的增加 |
二、祭酒选任标准的提高 |
第二节 同治、光绪年间国子监祭酒的作为 |
一、开创之功——翁同龢 |
二、承接之力——王先谦 |
三、鼎盛之荣——宗室盛昱 |
四、尾声之新——王懿荣与张百熙 |
第三节 晚清国子监辉煌短暂的原因 |
一、晚清国子监境遇的艰难 |
二、晚清国子监生员素质的衰退 |
三、晚清中国传统教育的落伍 |
第四章 晚清国子监祭酒在新旧教育碰撞中的实践 |
第一节 洋务运动与新式教育的萌芽——以满祭酒马佳·继格为中心 |
一、新式教育的萌芽 |
二、洋务运动的助力 |
三、满祭酒马佳·继格新旧教育的实践 |
第二节 戊戌变法与科举改革的论争——以汉祭酒许应骙、李端棻为中心 |
一、戊戌变法前后八股存废的论争 |
二、改革科举的反对者——许应骙 |
三、改革科举的支持者——李端棻 |
第三节 清末新政与新式教育的确立——以汉祭酒张百熙为中心 |
一、清末新政中的教育整改 |
二、新式教育的确立与科举制度的废除 |
三、祭酒张百熙为新式教育所作出的贡献 |
第五章 晚清国子监祭酒的时代价值及意义 |
第一节 内忧外乱刺激下政治思想的转变 |
一、汉宋之争 经世致用 |
二、中学为体 西学为用 |
三、兼采会通 宣扬西法 |
第二节 中西碰撞视野下教育思想的转变 |
一、固守传统教育 |
二、改革传统教育 |
三、建立新式教育 |
第三节 民族存亡危机下学术思想的突破 |
一、固守儒家文化 |
二、介绍西方国家 |
三、接受西方文明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论文 |
(6)近十年监狱学研究的回顾与思考(2006—2015)(上)——以《犯罪与改造研究》《中国监狱学刊》等学术期刊为中心的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一、近十年监狱学研究的一般状况 |
二、近十年监狱学研究的具体分析 |
(一) 研究主体 |
(二) 研究方法与研究规范 |
(三) 监狱学研究的历史文化维度 |
(7)中国基层社会治理及创新研究 ——以山西省H县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选题目的与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三、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四、研究框架与主要内容 |
五、概念界定与案例介绍 |
六、创新之处与研究不足 |
第一章 基层社会治理及其理论渊源 |
1.1 治理理论与基层社会治理 |
1.1.1 西方治理理论的发展脉络 |
1.1.2 西方治理理论的核心观点 |
1.1.3 社会治理与基层社会治理 |
1.2 西方社会治理的理论来源 |
1.2.1 新公共管理理论 |
1.2.2 公民社会理论 |
1.2.3 结构功能理论 |
1.2.4 社会冲突理论 |
1.3 马克思主义社会治理思想 |
1.3.1 关于社会治理的起源 |
1.3.2 关于社会治理的本质 |
1.3.3 关于社会治理的作用 |
1.3.4 对资本主义社会治理的批判 |
1.4 中国社会治理理论思想 |
1.4.1 中国传统思想中的社会治理思想 |
1.4.2 民国乡村建设思想 |
1.4.3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乡村建设思想 |
1.4.4 建国以来中国社会治理思想的发展 |
1.5 小结 |
第二章 中国基层社会治理的历史演变 |
2.1 传统时期的基层社会治理 |
2.1.1 先秦时期基层社会治理实践 |
2.1.2 秦汉魏晋时期的基层社会治理 |
2.1.3 隋唐时期的基层社会治理 |
2.1.4 宋元时期的基层社会治理 |
2.1.5 明清时期的基层社会治理 |
2.2 民国时期的基层社会治理 |
2.2.1 二十世纪初乡村建设运动 |
2.2.2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社会治理实践 |
2.3 新中国成立后基层社会治理 |
2.3.1 改革开放前我国基层社会治理的模式 |
2.3.2 改革开放后基层社会治理的发展 |
2.4 小结 |
第三章 中国基层社会治理创新的背景 |
3.1 国家治理现代化对基层社会治理创新的政策要求 |
3.1.1 党中央关于基层社会治理创新的政策要求 |
3.1.2 山西省关于基层社会治理创新的政策要求 |
3.1.3 S市关于基层社会治理创新的政策要求 |
3.1.4 H县关于基层社会治理创新的政策要求 |
3.2 中国基层社会治理面临的困境 |
3.2.1 基层社会治理理念滞后 |
3.2.2 基层社会治理体系不健全 |
3.2.3 基层社会治理结构不合理 |
3.2.4 基层社会治理能力薄弱 |
3.3 中国基层社会治理存在的问题 |
3.3.1 社会矛盾空前增多 |
3.3.2 各类信访问题多发 |
3.3.3 流动人口问题突出 |
3.3.4 社会治安治理日趋复杂 |
3.3.5 宗教领域情况十分复杂 |
3.3.6 非公经济、社会组织问题突出 |
3.4 小结 |
第四章 中国基层社会治理的创新实践 |
4.1 H县基层社会治理理念创新 |
4.1.1 创新社会管理组织结构 |
4.1.2 创新社区管理力量配置 |
4.1.3 创新社区管理手段方式 |
4.2 H县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创新 |
4.2.1 建立全方位网格化社会治理模式 |
4.2.2 实施“四议两公开”工作法 |
4.3 H县基层社会治理方式创新 |
4.3.1 构建社会矛盾化解网络 |
4.3.2 构建社会安全预防网络 |
4.3.3 构建社会服务保障网络 |
4.3.4 构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网络 |
4.3.5 构建重点人群社会帮教网络 |
4.3.6 构建社会治安防控网络 |
4.4 H县基层社会治理工具创新 |
4.4.1 发展互联网及新兴媒体 |
4.4.2 发展社会管理法制工具 |
4.5 H县基层社会治理主体创新 |
4.5.1 政府主导 |
4.5.2 民众参与 |
4.6 小结 |
第五章 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创新的经验启示 |
5.1 提升治理能力创新治理模式 |
5.1.1 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筑牢执政根基 |
5.1.2 转变治理方式,协调政治主体间关系 |
5.2 发展民生事业夯实基层治理物质基础 |
5.2.1 推进民生事业是优化社会治理的基础 |
5.2.2 创新民生实现形式是有效治理的保障 |
5.2.3 加快民生发展是夯实基层治理的途径 |
5.3 完善治理机制推进基层治理民主化 |
5.3.1 基层社会协商治理的价值追求 |
5.3.2 基层社会协商治理的必要条件 |
5.3.3 基层社会协商治理的实现途径 |
5.4 创新治理工具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 |
5.4.1 创新网格化管理 |
5.4.2 发展社会治理“大数据”平台 |
5.4.3 以“智慧社区”为依托推进基层社会治理进入网信时代 |
5.5 小结 |
结论与讨论 |
参考文献 |
博士研究生学习期间主要科研成果 |
致谢 |
个人简况及联系方式 |
(8)台湾地区“考试院”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缘由 |
二、研究现状 |
三、研究意义 |
四、研究目标及论文结构 |
五、研究方法 |
六、研究重点、难点及创新点 |
第一章 分权理论视角下的考试权 |
一、西方权力分立理论概述 |
(一) 西方古代分权思想概述 |
(二) 洛克的二权分立理论 |
(三) 孟德斯鸠的三权分立理论 |
二、中国传统分权思想萌芽 |
(一) 春秋战国时期的权力分立思想 |
(二) 秦汉、三国时期的君主权力制约思想 |
(三) 唐宋时期的权力制约思想概述 |
(四) 明清时期的权力制约思想概述 |
三、孙中山的五权分立思想 |
(一) 孙中山对西方分权理论的批判与吸收 |
(二) 五权宪法的提出 |
(三) 孙中山的宪政路线 |
四、考试权概念及其内涵、功能 |
(一) “考试权”源起及其应用 |
(二) 考试权的概念 |
(三) 考试权所体现的自然价值原则 |
(四) 考试权的功能 |
(五) 考试院在实践中承载的寄托 |
第二章 台湾地区“考试院”的历史溯源 |
一、民国时期考试院的发展概况 |
(一) 创设时期 |
(二) 起步发展时期 |
(三) 曲折发展时期 |
(四) 行宪后的调整变轨发展时期 |
二、民国时期考试院的组织体制 |
(一) 考试院及其分支机构职权的立法规定 |
(二) 考试院的组织机构体系 |
三、考试院的运行状况 |
(一) 健全法规体系 |
(二) 履行考选职能 |
(三) 履行铨叙职能 |
四、民国考试院制度的现实及理论困境 |
(一) 考试院与其他机关的利益博弈 |
(二) 公职候选人考试的存废之争 |
(三) 考试制度的复古与创新之间的纠结 |
(四) 考试院制度的顶层设计与现实国情的脱节 |
第三章 台湾地区“考试院”现行法源的文本分析 |
一、台湾地区“考试院”的“宪法”渊源 |
(一) 1931年《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中的考试院制度 |
(二) 1947年《中华民国宪法》中的考试院制度 |
(三) 历次台湾地区“宪法”增修条文中的“考试院”制度 |
二、台湾地区“考试院”的法律渊源 |
(一) 台湾地区“考试院”现行法律目录 |
(二) 台湾地区“考试院”部分现行法律 |
三、台湾地区“考试院”其他法律渊源 |
(一) 台湾地区“考试院”现行法规命令渊源 |
(二) 台湾地区“考试院”现行行政规则渊源 |
四、台湾地区“考试院”现行法源的立法现状 |
(一) 立法规模相对庞大,分类比较精细 |
(二) 立法过程相对连续,修订相对频繁 |
(三) 立法质量相对较高,法治意识较强 |
第四章 台湾地区“考试院”的法治实践 |
一、台湾地区“考试院”的法治实践背景 |
(一) 历次“宪改”的立法目标及其主要内容 |
(二) 历次“宪改”中的“考试院” |
(三) 台湾地区民主政治宏观背景对“考试院”的影响 |
二、台湾地区“考试院”的组织改革 |
(一) 法定基本架构 |
(二) “考试院会议” |
(三) 典试委员会 |
(四) “人事制度与兴革规划小组” |
(五) “考试院”管辖对象 |
三、台湾地区“考试院”的机制变革 |
(一) 革新人事管理制度 |
(二) 恢复公职候选人考试 |
(三) 调整铨叙履职方式 |
(四) 改进丰富考试技术 |
第五章 台湾地区“考试院”的困境与出路 |
一、“考试权”备受争议的诸种原因 |
(一) “权能分治”的法理界分不够清晰 |
(二) 铨叙职能的叠合问题比较突出 |
(三) 考试权独立的生存空间备受挤压 |
二、“修宪界限”论争及其对“考试院”的影响 |
(一) “修宪界限论”的主要观点 |
(二) 台湾地区“修宪”产生的情境变化 |
(三) 台湾地区采行的“修宪边界”立场态度 |
(四) “修宪边界”立场对“考试院”的影响 |
三、台湾地区政党轮替对“考试院”的影响 |
(一) 民进党执政理念对“考试院”的影响 |
(二) 政党轮替催生现代文官制度 |
(三) “考试院”与“行政中立法”的创制 |
四、“考试院”现行运作制度有待补全、调整的若干方面 |
(一) “考试独立”有待规范 |
(二) 训练业务范围有待厘清 |
(三) 考绩职能发挥有待改进 |
(四) 弹性用人政策有待完善 |
第六章 台湾地区“考试院”的资鉴 |
一、在创新社会治理方面的资鉴意义 |
(一) 打破社会阶层固化,激发社会活力 |
(二) 整合统一培训资源,提升治理能力 |
(三) 加强政绩督考课责,提升政府效率 |
二、在深化考试文化建设方面的资鉴意义 |
(一) 创新考试文化思想 |
(二) 丰富考试内容方法 |
(三) 完善考试监督机制 |
(四) 营造理性文化环境 |
三、在提升国家公务员专业化建设水平方面的资鉴意义 |
(一) 进一步细化完善公务员职位分类体系 |
(二) 推进分类考试,完善公务员分级考试制度 |
(三) 健全考试法规体系,提升公务员管理法治化水平 |
(四) 增强公务员考试资源的“效益理念” |
四、在深化政治体制改革方面的资鉴意义 |
(一) 建立国家公职人员任职资格考试 |
(二) 优化选贤任能机制 |
(三) 提升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活力 |
结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科研成果 |
致谢 |
(9)当代中国法律监督权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提要 |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章 法律监督权概述 |
一、 法律监督的概念与特征 |
(一) 法律监督的概念 |
(二) 法律监督的特征 |
二、 法律监督权及其制度 |
(一) 当代中国法律监督权的内在结构 |
(二) 法律监督权内在结构三部分之间的关系 |
第二章 法律监督权的制度渊源和历史发展 |
一、 中国古代的御史监察制度 |
(一) 御史监察制度的起源、发展与流变 |
(二) 御史台及御史的权能 |
(三) 中国古代御史监察制度评析 |
二、 法国的检察制度 |
(一) 法国等西方国家的权力分立与制衡思想 |
(二) 法国检察制度的产生与发展 |
(三) 当代法国检察机关的法律地位、组织机构和职权 |
(四) 当代法国的检察官体制 |
(五) 法国检察制度的特点 |
三、 苏联的检察制度 |
(一) 苏联社会主义国家监督思想 |
(二) 帝俄时期的检察制度 |
(三) 苏联的检察制度 |
(四) 苏联检察制度的特点 |
四、 当代中国法律监督权制度的历史发展 |
(一)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监督思想 |
(二) 近现代中国检察制度的产生与演变 |
(三) 现代中国法律监督权的初步确立 |
(四) 现代中国检察制度的曲折发展 |
(五) 当代中国法律监督权的恢复和回归 |
第三章 当代中国法律监督权的理论论争和性质再思 |
一、 当代中国法律监督权理论论争概述 |
二、 当代中国法律监督权的行政权性质说 |
(一) 行政权说的核心观点及理由 |
(二) 对行政权说的理论辨析 |
三、 当代中国法律监督权的司法权性质说 |
(一) 司法权说的核心观点及理由 |
(二) 对司法权说的理论辨析 |
四、 当代中国法律监督权的行政司法双重权性质说 |
(一) 双重权属说的核心观点及理由 |
(二) 对双重权属说的理论辨析 |
五、 当代中国法律监督权理论论争的现实后果及反思 |
六、 当代中国法律监督权的性质定位 |
(一) 当代中国法律监督权是人大制度下的独立监督权 |
(二) 中国检察权定位为独立法律监督权的优越合理性 |
第四章 当代中国法律监督权的实践困境 |
一、 当代中国法律监督权制度的体制困境 |
(一) 法律监督权的宪法地位难以落实 |
(二) 法律监督权的外在机制困境 |
(三) 检察机关与党的纪委之间的关系使检察工作流于形式 |
二、 当代中国法律监督权制度的运行困境 |
(一) 立案监督的运行现状及缺陷 |
(二) 职务犯罪侦查及侦查监督的运行现状及缺陷 |
(三) 诉讼监督的运行现状及缺陷 |
(四) 裁判结论监督运行现状及缺陷 |
(五) 执行监督的运行现状及缺陷 |
第五章 当代中国法律监督权的制度重构 |
一、 提升当代中国法律监督权的权力层级 |
二、 优化当代中国法律监督权制度的实践机制 |
三、 强化当代中国法律监督权制度的统一立法 |
(一) 制定法律监督法的现实背景 |
(二) 现有法律监督权立法体系的弊端 |
(三) 制定法律监督法的前期准备工作 |
(四) 法律监督法的具体立法内容 |
结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期间发表的学术成果 |
后记 |
(10)法治的权力网络 ——林乡派出所的警务改革与社会控制(2003-2012)(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主要人物一览表 |
1 导论 |
1.1 问题的提出 |
1.2 自由主义法治与权力规训范式 |
1.3 法治的权力网络:一个分析框架 |
1.4 中观机制:实践法学及其方法论 |
1.5 田野调查与资料来源 |
2 社会转型与基层治安 |
2.1 转型社会中的林乡派出所 |
2.2 村落的瓦解 |
2.3 组织不起来 |
2.4 失控的社会治安 |
3 警务改革及其法治困境 |
3.1 警察权力自由化 |
3.2 公安工作官僚化 |
3.3 警务改革的实践逻辑 |
3.4 公安法治的现代化困境 |
4 治安调解不可逆 |
4.1 纠纷解决与治安调解 |
4.2 异化的治安调解 |
4.3 闯入治安调解的精神病人 |
4.4 真相与权力 |
4.5 治安调解不可逆 |
5 涉警信访无理化 |
5.1 成为问题的涉警信访 |
5.2 “信访引诱”与无理信访 |
5.3 “信访”反对“信访” |
5.4 信访治理及其辩证法 |
6 警务督察零容忍 |
6.1 警察乱作为的第一种形态 |
6.2 警务督察与全景敞视 |
6.3 零容忍与“恐诉型不作为” |
6.4 警察乱作为的第二种形态 |
7 权力网络与法治内卷化 |
7.1 公安法治的意外后果 |
7.2 法治的第一权力网络 |
7.3 法治的第二权力网络 |
7.4 权力决断与法治内卷化 |
8 结论:意识形态与法律政治学 |
8.1 法治、暴力与国家 |
8.2 “维权主义”还是“无政府主义”? |
8.3 告别“自由极权主义” |
8.4 找回社会主义意识形态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录一 攻读学位期间科研作品 |
附录二 攻读学位期间主持课题情况 |
四、关于创建现代化文明监所名实的理论探讨(论文参考文献)
- [1]朝鲜王朝科举制度研究[D]. 张晓波. 山东师范大学, 2020(03)
- [2]居正法治思想研究[D]. 孙伟. 西南政法大学, 2018(07)
- [3]近代中医体制化历程(1919-1937) ——以中医改进研究会为中心[D]. 刘洋. 山西大学, 2017(02)
- [4]大学教师教学职能研究[D]. 王梦昭. 上海师范大学, 2017(05)
- [5]晚清国子监祭酒研究[D]. 张淑贤. 黑龙江大学, 2017(03)
- [6]近十年监狱学研究的回顾与思考(2006—2015)(上)——以《犯罪与改造研究》《中国监狱学刊》等学术期刊为中心的分析[J]. 王雪峰. 犯罪与改造研究, 2017(02)
- [7]中国基层社会治理及创新研究 ——以山西省H县为例[D]. 王彦平. 山西大学, 2016(05)
- [8]台湾地区“考试院”研究[D]. 王传敏. 南京师范大学, 2017(01)
- [9]当代中国法律监督权研究[D]. 韩兵. 吉林大学, 2013(04)
- [10]法治的权力网络 ——林乡派出所的警务改革与社会控制(2003-2012)[D]. 林辉煌. 华中科技大学, 201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