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盘点非法医药广告(论文文献综述)
余平[1](2019)在《美国广告规制研究》文中认为美国是目前世界广告产业最为发达的国家,也是自近代以来对广告产业进行有效规制的典范国家之一。美国政府对广告的早期规制可以追溯到19世纪70年代其邮政署对邮件广告进行的直接和间接监管;之后在19世纪80年代的海报广告时代,美国国内也开始陆续出现广告行业自律组织。现代美国广告规制体系是以1911年“广告诚信运动”的兴起为开端,并以联邦贸易委员会(FTC)的成立为标志所全面建构起来的。时至今日,美国广告规制体系已经走过了一百多年的历史。在经过漫长的制度发展和实践经验的积淀后,美国广告规制体系的适用性和有效性已经赢得政府和产业利益相关者的接受和认同,亦成为世界广告产业监管和规制的典型与样板之一。规制主要分为他律和自律,两者互为补充,缺一不可,是辩证统一的关系。美国广告规制是在以国会、白宫、法院(分别代表立法、行政和司法)为主导的他律规制体系下,辅以广告产业参与者的自我约束而逐渐形成的规制模式。在这个体系中,国会和政府负责立法和行政(政府也有部分立法权),法院负责司法并同时形成案例法,成为规制体系的主体;而广告产业参与者参照法律法规形成自身的行业标准和自律纲领。在广告产业的规制机体中,他律就像是“生命机体”中的“中枢神经”,而自律则像是机体中的“神经末梢”。在政府规制失灵的领域,自我规制往往具备更强的适应力和有效性。美国广告规制是在宪政制度下运行的,权利法案是美国宪政制度的民主基石,宪法《第一修正案》就成为了广告表达最根本的法律依据,也成为了政府广告规制违宪审查的主要法理争议。从权利性质角度来看,广告作为商业言论,理应受到言论自由的保护;但由于其具有“逐利”性质,被认为无法提升社会福祉而被长期排除在保护范围之外。宪政理念的发展、商业文明价值的提升,加上消费者知情权的日益被重视,使得广告言论逐渐有限制地纳入到了言论自由保护的范畴之内。这就使得广告权利具有“竞合性”的特征,并对现有权利分类理论体系构成了挑战,也使得政府广告规制必须放弃原先的单一标准而参照多标准体系。这就给广告规制的判例援引和司法解释提供了很大的弹性空间。媒介的发展是完善广告规制体系的又一重要参照。印刷广告技术比较简单,影响也很有限,广告规制只需对内容底线和事后救济进行限制,仅以宪法和普通法律即可基本建构。广播、影视为主的电子媒介则极大地拓宽了传播的空间,基于纸媒的规制体系已无法适应广电广告的现实需求,电子传媒法规开始颁布,广告规制也进入分类管理的时代。政府出于公共利益的规制理念,开始加大对广电广告的规制。而20世纪末新媒体的兴起,使得原先泾渭分明的传统分类监管机制不得不又重新解构。加之西方放松管制的思想思潮的影响,媒介融合势在必行。在媒介汇流的新媒体时代,广告规制进入了全新的调适期,传统广告规制体系依然适用,并积极纳入新媒体广告。联邦贸易委员会(FTC)、联邦食品药品管理局(FDA)、联邦通信委员会(FCC)等独立监管机构将管理范围扩大至新媒体广告,在无法适用的领域通过新的成文法另行规制。广告形式的多样化、媒体的再升级、理念的多维度使得新媒体时代的广告规制体系更富张力和弹性。本论文共分为九个部分,由绪论、总结和七章主体部分组成。第一章主要梳理广告规制的历史源起与流变;第二章重点阐述广告规制的理论动因和现实依据;第三章试图解构广告规制主体和框架;第四章全面分析广告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规制;第五章主要解析重点监管广告领域的规制;第六章力求阐述广告自律的理论发展和实践应用;第七章尝试探究新媒体广告带来的规制挑战与调适。本论文试图从广告他律和自律两个方面进行阐述,以广告他律为重点,兼顾广告自律。同时,希望能够从广告规制的体系、要素、内容、渠道等角度展开分析,结合纵向的历史分析方法,展现美国广告规制的理念、框架、内容、方式等,最终归纳出美国广告规制体系的规律和特征。本研究的主要发现包括:美国广告规制嬗变的内在动因主要在于规制理念的转变。在法律规制上体现的是法理的转变,从最初的尊重财产权到后期的注重个人权利;在商业关系理念中体现的是从纯粹地“保护竞争者”到既“保护消费者”又“保护竞争者”;在规制上体现出来的是从注重“经济性规制”到更注重“社会性规制”;在公平导向上从强调“过程公平”到“结果公平”。另一方面,社会动因体现出的则是规制主体和反规制力量的反复博弈,这当中包含了两个规制维度:商业言论自由、市场竞争博弈;并且涵盖了众多价值导向:如言论自由、公平、促进竞争、消费者权益保护、未成年人保护、公共利益、健康权、隐私权等,这些都为规制的冲突和调适提供了理论和现实依据。由于美国广告规制体系过于庞杂和细密,本研究难免挂一漏万,文中还有诸多不完善的地方,本论文将在今后进一步的研究中深入和细化。
侯顺[2](2019)在《中国网络影视产业研究》文中提出人类社会发展史上,影视文化生产活动开始于1895年,经过了 100多年的发展,进入当下的网络时代,传统影视产业升级为网络影视产业,出现了新的产品和新的现象。网络影视产业是科技与艺术相结合的结果,对其进行研究,既有艺术审美价值和理论意义,又有产业借鉴价值和实践意义。1995年,尼葛洛庞帝在《Being Digital》(《数字化生存》)中深入浅出地讲解了信息技术的基本概念、趋势和应用,阐明了信息技术、互联网对时代和人们生活的影响和价值,并为我们描绘了一种新的思维及生活模式。1987年互联网进入中国,32年过去了,如尼葛洛庞帝预测的一样,互联网给人们社会经济文化生活带来了巨大的变化,不仅改变了人们的娱乐方式和生存方式,也对产业经济市场带来升级和变革。本文即是对网络影视产业进行了较为全面、系统的研究。引入历史学、影视学、传播学、经济学等交叉学科视角,采用原理演绎与比较分析、宏观研究与个案研究相结合的方法,客观地梳理了网络影视产业从溯源、萌芽、诞生到发展、壮大的产业基础、时代背景、历史脉络、产业格局等;从具体的生产实践中比较、总结一般生产规律,总结归纳部分网络影视企业失败的经验教训;在此基础上探讨分析其未来发展趋势和发展对策。全文除绪论和结论外,重点研究内容主要分布在第二章至第七章中。其中,第二章对网络影视产业研究的逻辑起点、研究范畴等基本问题做了交代。第三、四章是历史研究,从历史学角度,追溯传统影视产业对网络影视产业的历史渊源,建构网络影视产业的历史进程。第五、六章是现实研究,主要对网络影视产业的现状格局、典型企业进行具体分析;第七章主要对网络影视产业的未来发展趋势进行研究。第一章绪论,明确研究的意义、现状、内容、理论、方法、基本概念及主要创新点等。绪论首先阐释了研究意义,网络影视产业作为网络时代最具代表性的新兴业态之一,受到网民的高度关注和喜爱,将网络影视产业作为一个独立的对象来进行研究,对历史学、影视学、产业学、传播学等研究领域的拓展具有重要的学理意义,对网络影视企业的分析、研究和总结对企业发展有重要的实践借鉴意义。其次,在对研究文献进行综述分析的基础上,明确了论文的主体内容、主要理论和研究方法及创新点等。第二章是对网络影视产业研究的逻辑起点和问题阈进行分析,这是网络影视产业研究的基本问题。从人类社会发展史看,科学技术与文化艺术是推动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影视产业是科技与文化结合的典型代表,两者既相互依存又相互依赖的矛盾运动推动着影视产业往前发展。网络影视产业研究的逻辑起点可以追溯为科技与文化的深度关联性,具体的历史阶段表现为网络科技与影视产业的关联,这种关联是网络影视产业产生、发展的基础,也促使网络科技与影视产业的协同并轨发展,而与网络影视产业相关的活动及其规律都属于网络影视产业研究的范围。第三章是对传统影视产业历史发展的追溯,网络影视产业脱胎于传统影视产业,而且在网络影视产业出现之后,传统影视产业并未消亡,而是继续发展。本章主要通过追溯影视产业的历史渊源,阐明其艺术属性和科技属性等本源性问题。从时间轴来看,影视文化生产活动远早于文化产业概念的出现和网络技术的产生,在网络科技出现之前,影视艺术的生产活动、产业形态就非常丰富,为人们提供了大量的影视娱乐产品。随着文化产业概念的提出,作为文化产业的核心层,影视艺术的文化属性更加明显;进入21世纪后,随着网络技术的普及和发展,出现了网络影视产业活动,影视产业的科技属性又开始凸显,因此,对网络影视产业的研究要从研究传统影视产业开始。同时本章还分析了传统影视产业对传统文化资源的利用情况。中国上下五千年的文明史,积累了丰厚的文化资源,中国共有53处世界物质遗产,和40项“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以这些遗产为代表的中国传统文化资源是具有高价值、稀缺、无法仿制、难以替代的宝贵财富,但是当下的网络影视产业对这些优质资源的利用还需要进一步提高。第四章对网络影视产业的发展进度进行了全景性历史建构。通过考量影视文化活动、文化产业、网络技术的产生时间,提出是进入21世纪后,影视产业与网络技术交叉融合到一定程度,网络影视产业才登上历史舞台。中国在2001年8月出现的网络VOD服务,可以视为网络影视产业的萌芽,之后陆续上线众多影视网站,虽然在后期的发展中,网站的盈利方式、业务重点各不相同,但影视制作依然在网站业务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18年里,网络影视产业经历了从小到大、从弱到强的发展历程,逐渐成为人们生活娱乐的重要组成部分。从产业发展的视角,梳理我国网络影视产业的发展历程,大致经过了野蛮生长期、行业调整期、行业发展期、快速成长期四个历史阶段。网络影视产业是影视产业发展到网络历史阶段的产物,网络大电影、微电影、微电视剧、网络直播等“网生”影视产品是对传统影视产品的发展。而且,随着网络技术与电影艺术的融合进入更深层次,还会有越来越多的影视产品新形式出现。第五章是对网络影视产业市场格局的分析。在发轫之初,乐视、酷6等影视网站争先上线,快速抢占影视资源,经过多次洗牌之后,很多网站悄然退走,只有少数网站在互联网巨头BAT的支持下,得到了新的发展。从整体来看,中国网络影视产业在长视频领域形成了以优酷、爱奇艺、腾讯视频为主的“三国鼎立”格局;在短视频平台领域,则形成了以抖音、快手、秒拍等为主的“战国时代”状态,竞争也异常激烈。与此同时,长、短视频平台交叉布局,网络直播后来居上,传统影视文化企业发力突围,成为中国网络影视行业格局的变量。第六章是选取了网络影视企业的典型代表进行分析。优酷形成了围绕电商的泛娱乐生态、爱奇艺形成了围绕IP的泛娱乐生态、腾讯视频形成了围绕细分的泛娱乐生态、乐视视频形成了垂直发展的泛娱乐生态、芒果TV形成了网台融合的泛娱乐生态、快手与抖音短视频形成了围绕社交的娱乐生态,虎牙直播与斗鱼TV形成了围绕游戏的娱乐生态。第七章主要研究了网络影视产业发展的趋势和企业发展对策。当下,在经历了野蛮生长到跑马圈地的行业格局洗牌之后,网络影视企业开始全面竞争。在网络影视产业的后竞争时代,出现了内容主题趋向主流文化、生产制作趋向版权自制、传播渠道趋向多屏互动、赢利模式趋向多样付费等趋势。网络影视产业需要在内容制作上求精、资源利用上求深、商业模式上求变、产业格局上求新,才能在泛娱乐时代立于不败之地。1985年,媒体文化研究者、批判家美国人尼尔·波兹曼出版了他媒介批评三部曲之一的《娱乐至死》,书中解析了美国社会由印刷统治转变为电视统治,得出了由此导致社会公共话语权的特征由曾经的理性、秩序、逻辑性,逐渐转变为脱离语境、肤浅、碎化,一切公共话语以娱乐的方式出现的现象,表达了自己的预见和担忧,以此来告诫公众要警惕技术的垄断。在该书中,波兹曼深入剖析了以电视为主的新媒体对人思想认识、认知方法乃至整个社会文化发展趋向的影响,令人深省。34年过去了,当时的观众并没有“娱乐至死”,而当下,随着高新科技的发展,互联网又将“娱乐”推向了以新媒体为载体的征程上,尼尔·波兹曼所担忧的电视时代已过去,但是新的娱乐载体电脑、平板、手机,甚至网络电视,又相继出现,而网络影视生产内容,网剧、微电影、网络大电影、网络综艺、直播节目等也的确是在推动着人类的娱乐进程,历史似乎依然朝着波兹曼先生设想的“至高至死”的方向发展,娱乐本身并不是洪水猛兽,但“娱乐至死”依然需要避免。因此,尼尔·波兹曼的警示在当下依然有着重要的价值和意义,网络影视产业的发展也要预防这种可能。
孔卓瑶[3](2018)在《中医药网络舆论引导研究》文中研究指明近年来,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中医药领域危机事件频频见诸网络,给中医药行业发展带来严峻考验。而目前,国内对于社会转型时期的中医药舆论传播研究尚处于起步阶段。基于此,加强中医药网络舆论引导研究,拓展其研究的理论性、实用性、可行性显得十分重要。本文从新闻传播学、政治管理学、社会心理学等学科视角切入,综合运用文献研究法、案例研究法、系统研究法、大数据分析法等多种研究方法,对中医药网络舆论引导的相关概念、理论基础、生态环境、形成、演变过程及传播规律、价值作用与问题分析、结构与功能、应对策略等问题进行了系统的梳理和探索。中医药网络舆论指由中医药行业事件引发的网络舆论,是中医药行业事件发生后,在网络空间中传播的公众态度、情感、观点、意见等的集合。而中医药网络舆论引导是指针对网络上有关中医药发展的诸多观点、意见,中医药行业相关主体通过各种引导策略和手段,把多元的网络意见统一到符合主流意识形态、有利于中医药事业发展上来的过程。中医药网络舆论引导工作具有相应的理论依据,包括马克思主义舆论引导理论以及新闻传播学、社会心理学等相关学科中关于舆论引导的理论。这些思想成果为推进中医药网络舆论引导工作有效开展提供了理论参考和支撑。近年来,我国网络舆论生态整体向好,但也要看到,医疗卫生领域舆情事件频发,因涉及公众人身财产安全,易刺激网民情绪,引发网民“代入感”关注,网上舆论形势依然严峻。以优化中医药网络舆论生态为背景,从中医药网络舆论环境、中医药网络舆论规则、中医药网络舆论主体三个层面,进一步梳理探讨中医药网络舆论引导问题,这将对推动中医药网络舆论良序发展产生巨大作用。中医药网络舆论有其产生、发展、消亡的过程。公众对医疗健康的关注、对中医药的“刻板成见”、对真相的渴求与中医药行业主动宣传力度不足、权威声音缺失、谣言借机四起之间的矛盾,是促使中医药网络舆论出现的重要因素。中医药网络舆论有其生命周期,一般会经历舆论的潜伏期、爆发期、扩散期、消退期四个阶段。虽然,在中医药网络舆论传播实践中,因诸多因素的影响,中医药网络舆论易呈现杂乱无序的发展态势,但如果从较为宏观的角度来观察,仍可发现其中的共性规律:交互规律、逆反规律、极化规律等。加强中医药网络舆论研究,必须了解和把握中医药网络舆论的周期性和规律性,唯基于此开展的舆论引导和控制才会更有针对性。加强中医药网络舆论引导具有重要价值意义。现实中的大量典型案例佐证:一方面,中医药网络舆论具有正向作用,它会加深民众对中医药的认知和理解,会为行业主管部门了解社情民意提供参考,会通过舆论监督倒逼行业规范发展;另一方面,网络上频频出现的中医药负面舆论,严重损害中医药行业的公信力,导致公众对中医药态度的“一票否决”。可见,中医药网络舆论并不是“洪水猛兽”,关键在于如何引导、规范。毋庸讳言,由于思想认识不到位、专业媒介素养缺失、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等,我们在开展中医药网络舆论引导过程中并不是一帆风顺,碰到了诸如“鸵鸟”式、“乌龟”式、“袋鼠”式等引导不当问题。而且这些问题常常相互交织在一起,使得中医药网络舆论引导结果表现得进退失据。因此,研究中医药网络舆论引导,需要对中医药网络舆论引导的现实困境进行全面考察分析,找到存在的问题和根源。研究中医药网络舆论引导,需要分析其构成要素及其作用机制。通过对影响中医药网络舆论引导的主体、舆情、媒介、受众及其在动态运行过程中所表现出的作用功能进行深入分析,我们发现,在中医药网络舆论实践中,不同的中医药网络舆论引导主体在博弈与共振中形成引导合力,共同推动舆论发展的方向;及时把握、准确分析、有效应对舆情,对提升中医药网络舆论引导效果具有重要意义;要善于利用互联网,新媒体与传统媒体之间的良性互动,会推动中医药网络舆情危机转为科普良机;中医药网络舆论引导受众的分众化、差异化,决定了中医药网络舆论引导工作的复杂性、难控性。要有效引导中医药网络舆论,必须树立正确的引导目标,坚持灵活的引导原则,掌握适宜的引导策略。建议从三方面入手加强中医药网络舆论引导建设:宏观层面,建立健全中医药网络舆论相关法律体系,做到中医药舆论阵地扩展到哪里,舆论管理就跟进到哪里,努力为中医药事业健康发展提供必要的秩序保障,营造良好舆论环境;中观层面,加强中医药网络舆论引导机制建设,完善监测、预警、应急、问责等相关机制,实现中医药网络舆论引导过程全覆盖;微观层面,加强网络舆论主体的能力素养建设,全面提升政府、媒体、公众、中医药企业、中医医院等主体的舆论引导能力,合力打造一个清朗的中医药网络舆论空间,推动中医药网络空间与现实社会的健康发展。正如狄更斯所言:“这是最好的时代,也是最坏的时代”。在开放的新媒体舆论场,如何加强中医药文化传播,为中医药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如何保持中医药学的生机活力,使其持续发挥“人民健康卫士”的作用;如何利用“互联网+”,推进中医药事业长续发展……答好这些问题,不仅是政府的责任、社会的责任,更是每一名中医药从业者的使命担当。希望本文可以为此提供可资借鉴的参考和启发。
胡欣欣[4](2017)在《搜索引擎竞价排名法律规制研究》文中认为互联网广告影响着我们的生活。伴随着计算机网络的发展,现代人通过搜索获得想要的内容,竞价排名作为一种新型的搜索技术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许多改变。搜索引擎商通过给广告商提供竞价排名服务,从而获得巨大的利益。但是,近年来,以百度为代表的搜索引擎商,因为竞价排名业务频繁遭遇诉讼。因为竞价排名是一把双刃剑,带来巨大商业利益的同时,也有着法律上的风险。2016年9月1日《互联网广告暂行管理办法》的施行,明确规定了竞价排名属于广告,这是我国首次在法律上定义竞价排名。本论文从法律的视角着重阐述了搜索引擎竞价排名的概念,还有相应的法律规制。我国目前关于竞价排名的法律仍然不够完善,对于竞价排名的违法行为,也没有相应具体的处罚措施。本文的核心在于描述如何完善竞价排名的相关法律。本文分为五章,主要从概念界定、基本原理、法律制度上研究竞价排名问题。第一章为绪论。主要介绍了有关竞价排名的选题背景,国内外发展现状,还有本论文的研究价值。由最近发生的“魏则西事件”和“美团外卖事件”为背景引出竞价排名中出现的审查门槛低、相关部门监管不严格的问题。通过对国内外研究现状进行综述,我们可以了解目前国内外关于搜索引擎竞价排名的研究主要集中在讨论竞价排名的侵权问题。第二章是竞价排名的法律分析。竞价排名具有目标明确,广告灵活性强,价格低廉的特征。本文还明确了竞价排名在法律上的性质为广告,竞价排名应当和自然搜索明显区分,所以它受到《广告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制,这对于全面了解竞价排名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竞价排名中主要有虚假关键词、广告主服务违法、商标侵权行为、点击欺诈行为等违法行为。第三章为竞价排名法律规制的路径选择和作用机制。这是通过竞价排名在法律中的权利义务的配置来实现的。有关竞价排名的法律规制分为《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规制竞价排名的法律原则主要有诚实信用原则、真实性原则、过错责任原则等。第四章为我国规制竞价排名中存在的法律问题。主要包括法律主体模糊、竞价排名的侵权责任问题、竞价排名的实践问题。明确了搜索引擎商如果对广告主实施了帮助行为,那么搜索引擎商理应承担间接侵权的责任。也指出了在法律救济中竞价排名法律纠纷管辖难、取证难、执法难等突出的问题。第五章为完善我国竞价排名法律规制的对策建议。主要从立法、执法、司法、自身行业自律四个方面提出完善竞价排名法律规制。明确提出完善竞价排名法律规制的方法,不仅要贯彻《暂行办法》的实施,同时还要尽快制定专门规制互联网广告的法律,来实现对竞价排名违法问题的专门规制。加强对互联网侵权的执法力度,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建立全国范围的互联网广告监管体系,加强对互联网广告审核和监管,强化司法救济,明确按照《暂行办法》的规定规制竞价排名。
左卫娟[5](2017)在《基于移动购药的网上药店监管机制研究》文中指出近三年来,政府大力鼓励“互联网+传统行业”的产业创新,各种以互联网为依托的新事物应运而生。互联网技术的高速发展,影响着人们的生活,极大地改变了人们的生活习惯。其中,以移动互联网为基础的“移动购物”成为热点,由此衍生出的“移动购药”,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目前我国网上药店的发展现状。2017年2月,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推进“互联网+药品流通”。以满足群众安全便捷用药需求为中心,积极发挥“互联网+药品流通”在减少交易成本、提高流通效率、促进信息公开、打破垄断等方面的优势和作用。引导“互联网+药品流通”规范发展,支持药品流通企业与互联网企业加强合作,推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培育新兴业态。《“十三五”国家药品安全规划》也提到“要加强药品流通环节监管”。因此,互联网药品交易的较新模式——线上线下融合的“O to O”移动购药模式,具有一定的研究意义。本课题以半年时间为调查区间,研究了我国移动购药的运营现状,意在能通过实际调查,获取第一手的真实资料,以对我国网上药店的发展有一个整体把握;另外,搜索、查阅了其他国家的药品管理网站,意在能搜集互联网药品监管相关信息,了解其他国家对网上药店如何监管;最后,通过对我国移动购药自身对比以及与其他国家对比,分析我国目前在网上药店监管方面存在的问题,并尝试提出建议。论文以阐述背景、展开调查与参阅、发现问题、对比分析、提出建议为主线,主要运用调查法、检索法、对比法进行研究。第一章交代了研究背景、思路、方法等基本情况;第二章是“我国移动购药的运营现状”调查报告;第三章,通过前述实际调查,指出我国网上药店目前存在的问题;第四章分别从不同方面考察了美国、澳大利亚、英国、日本、印度、欧盟等国家和地区的网上药店监管情况;第五章,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尝试对以上问题寻找解决方案。
宁黎黎[6](2017)在《法规政策频出,助力媒体健康有序发展——2016,与广电行业相关的那些法律、法规、政策和举措》文中提出2016年,我国相继出台了一系列与广电行业,尤其是与广播发展密切相关的法规、政策。本文从媒体融合、广告发布、节目管理、网络安全四个方面出发,分析总结了系列法律、法规、政策的出台背景、规范目标及其发挥的作用。
强月新,袁满[7](2014)在《整合·竞争·开拓——2013年中国媒体发展盘点》文中研究指明2013年的中国媒体发展可以归纳概括为整合、竞争、开拓。整合,是指2013年上自国家机构,下至各传媒集团之间一系列的规划和调整动作,其核心脱离不开"整合"一词。伴随国家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的成立,各省级广电部门与新闻出版部门的整合也开始大规模铺开,在这之后,各级传媒集团也加入到整合队伍中,在资本运作的过程中不断做大做强。竞争,是指2013年各媒介组织之间的生存状态。一方面,无论是微信、微博等新媒体
于新[8](2015)在《媒介衍生语之名同实异现象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媒介语言是媒介向受众传递信息的重要载体,也是媒介研究的重要内容。作为一种特殊的媒介语言形式,媒介衍生语就是由大众传播媒介在传播过程中所创造出来的并不断推广的词汇、短语,是一种具有时新性的表达方式。媒介衍生语根植于媒介语言的土壤,既具有一般的词汇特性,同时也因受到大众传播的影响而不断丰富其本身的表达内涵,目的在于产生独特的传播效果。随着媒介技术与传媒产业的不断发展,媒介衍生语开始不断出现并且得到了广泛传播,不仅在传播速度上明显提高,在传播范围上也在不断拓宽,从而丰富了词语的内涵。但同时也需注意的是,有些媒介衍生语在具体的传播过程中,出现了“名同实异”的问题,即所表达的内容与其概念本身的内涵不相符,虽达到了一定的传播效果,但有时也会给受众的理解带来误区和困扰。本文旨在探讨媒介衍生语及其所产生的名同实异问题,将从语言学、符号学、逻辑学等多个维度对于媒介衍生语的产生缘由及其名同实异问题进行解析,分析媒介衍生语的主要特征、主要功能以及典型案例。同时,作为一种特殊的语言现象,将重点围绕着媒介衍生语的名同实异问题,运用语言学中的语义、语用及语境的视角解析这一问题并将其进行分类列举,探索归纳媒介衍生语名同实异问题的生成机制。最后指出,媒介衍生语是一种语言形式的创新,是满足语言系统发展与人际交往需要的必然结果。面对媒介衍生语,我们要保持宽容、开放、开明的态度;作为媒体,要时刻跟上语言文字变化发展的趋势,切实维护好语言文字主体化与多样性在其形式上的和谐、内容表达上的统一。此外,在使用媒介衍生语时,媒体也要肩负起社会责任,充分发挥好“过滤器”的作用。
王东波[9](2015)在《基于互联网邮寄假药的危害及对策》文中指出药品是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健康与财产安全的特殊商品。加强对药品的严格监管,确保药品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方便及时,是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整顿市场秩序,保证社会稳定,促进我国医药行业健康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随着互联网技术的飞速发展,网络已成为药品流通环节的一个重要途径,随之而来的也产生了许多问题,邮售及网络也成为假劣药品流入市场的重要途径之一,是目前药品监督管理的难点问题之一,对公众用药安全存在着巨大的威胁。制售假药分子的手段不断更新且违法行为愈加隐蔽,传统的药品监管模式和手段已不适应新形势的需要,研究和解决这一难题对北京市药品监管系统打击制售假劣药的违法行为,维护药品市场秩序,保障公众生命健康有着重要意义。本文通过分析国内外药品监督中发现的基于互联网制售假药危害及措施问题,从法制建设、法制宣传、政策措施、建立网监队伍、多部门联合执法、截堵“三流”等方面提出进一步完善打击制售假药违法行为的对策。
杨雨晴[10](2013)在《品牌接触点信息传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文中研究说明自上世纪唐·E·舒尔茨(Don E.Schultz)提出整合营销理念以来,企业都在寻求品牌传播的最佳方式和效果。品牌接触点是整合营销理念的具体化,每个接触点都是一个独立的传播载体,消费者在每个接触点接触到的品牌信息都是对品牌形象的具体感知。品牌接触点的营销传播实践告诉我们,除了营销传播信息之外,还有各种品牌信息,媒体不是联结顾客与品牌信息的惟一方式。在信息爆炸的时代,传统媒体与新型媒体互相交织,接触点日益增多,品牌接触点信息传播失真和紊乱现象时有发生,影响品牌整合营销的效果,影响品牌的形象树立,影响品牌核心价值的传播,因此对品牌接触点信息传播的探讨就显得尤为重要。本文采用文献分析法、观察法,将林林总总的品牌接触点分为自控品牌接触点和他控品牌接触点,然后分别探讨广告、商品、店面、公关、客户服务、口碑、亲友持有、专家评论等品牌接触点的信息传播失真和信息紊乱两大问题,进一步探讨发现信息失真和紊乱可归纳为自控品牌接触点信息失真、信息紊乱和他控品牌接触点信息失真、信息紊乱。同时发现信息失真和紊乱是由内外两大因素造成的,具体表现为商品虚假、广告编码失真、品牌形象定位不准、品牌管理混乱、危机公关管理缺失等。通过案例追踪发现,信息失真和信息紊乱直接造成广告资源大量浪费,影响受众品牌感知,阻碍品牌形象构建,误导损害消费者权益。对自控和他控品牌接触点出现的信息失真和紊乱问题,本文逐一提出了解决问题的对策:提高对品牌接触点信息传播认识,加强品牌接触点信息传播制度建设,强化品牌接触点信息传播管理,最后提出解决品牌接触点信息传播现存问题的具体措施,主要有以下五点:规范组织内部信息传播行为、加强员工品牌接触点知识培训、统一企业信息输出、重视品牌包装、规范合作企业信息传播行为。本文最后通过访谈法对浏阳河酒品牌接触点信息传播案例进行研究,针对在广告、网络、包装、标志、宣传册等接触点出现的问题,从思想认识层面、制度管理层面、具体措施层面给出了解决问题的对策。本文通过大量文献和案例研究,并结合浏阳河酒实际案例,找出了品牌接触点信息传播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给出了相应的对策,对企业加强品牌管理、扩大品牌知名度、提升品牌美誉度具有一定的帮助和参考价值。
二、盘点非法医药广告(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盘点非法医药广告(论文提纲范文)
(1)美国广告规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与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一、国外研究现状 |
二、国内研究现状 |
第三节 重要概念的厘清 |
一、广告的概念与厘定 |
二、规制的内涵与适用 |
三、广告规制的界定 |
第四节 研究思路与方法 |
一、研究思路与结构框架 |
二、理论模型和研究方法 |
三、创新点和难点 |
第一章 探究与溯源:美国广告规制的源起与流变 |
第一节 广告规制的“前制度化”时期(1776-1911) |
一、殖民地阶段美国的广告规制萌芽 |
二、美国初期的广告规制初建 |
第二节 广告规制体系全面建构时期(1911-1946) |
一、广告规制框架初现 |
二、规制向保护消费者倾斜 |
三、媒体规则(Media regulation)开始建立 |
第三节 广告规制的持续繁荣时期(1946-1980) |
一、政府部门监管全面升级 |
二、加速监管的1970年代 |
第四节 去规制和调整时期(1980年后) |
一、全面放松管制的时代 |
二、现代广告法规的大量涌现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效率与公平:规制理论与美国广告规制的依据 |
第一节 传统规制理论的运用 |
一、公共利益规制理论 |
二、利益集团规制理论 |
第二节 现代规制理论的发展 |
一、激励性规制理论 |
二、规制框架下的竞争理论 |
第三节 表达与约束的博弈 |
一、商业言论权的全面限制 |
二、商业言论表达自由的法理之争 |
三、商业言论自由的全面保护 |
第四节 效率与公平的衡平 |
一、早期规制中的“效率优先” |
二、规制转型后的“公平导向”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主导与制衡:美国广告规制的主体与框架 |
第一节 美国广告的规制者 |
一、规制主体身份的界定 |
二、FTC的机构与职能 |
三、FCC的职能与履行 |
四、其他的广告规制部门 |
五、规制者的主要法律依据 |
第二节 广告规制模式的建构 |
一、广告规制动因解析 |
二、广告规制的理念诉求 |
三、广告管制模式解析 |
第三节 广告规制的运行路径 |
一、广告规制运行的法律渊源 |
二、主要规制部门的运行和手段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碰撞与规范:美国政府对不正当竞争广告的监管 |
第一节 法理向伦理的转变——对于虚假广告的规制 |
一、广告欺骗行为的认定扩张 |
二、从“理性”到“无知”的消费者标准——规制立场的转变 |
三、网状表达(Net impression)原则 |
第二节 规制与反规制之争——不公平广告的规制尺度 |
一、“公共利益”标准取代传统“公平”标准 |
二、矫正广告的“矫枉过正”? |
三、广告主和行业的“反规制”与“再反制” |
第三节 监管宽松与自律审慎的互补——比较广告的规制模式 |
一、“肯定模式”下的规制标准 |
二、比较广告“正当性”的法理之争 |
三、媒体的行业规制平衡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责任与担当:美国广告重点监管领域的规制 |
第一节 儿童广告的规制 |
一、广播电视时期的儿童广告规制 |
二、互联网时代的儿童广告规制 |
三、儿童保护和言论自由的冲突与妥协 |
第二节 烟草广告的规制 |
一、烟草广告规制与商业言论自由 |
二、公共健康立法中的公众参与和利益表达 |
三、烟草利益集团对广告规制的限制 |
第三节 酒类广告的规制 |
一、宪法框架下的分类规制与平衡 |
二、酒类广告政府管控和行业自律 |
三、对未成年人的重点保护 |
第四节 药品广告的规制 |
一、药品广告规制的流变 |
二、多头管理与分工协作——FTC与 FDA的广告管辖权之争 |
三、新型药品广告DTC的争议与规制 |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自省与协同:美国广告行业的自我规制 |
第一节 广告行业自律的理论和现实依据 |
一、行业自律的理论依据 |
二、行业自律的现实依据 |
第二节 广告行业自律的发展历程 |
一、工业革命中的自发觉醒时期 |
二、舆论推动下的建章立制时期 |
三、体系完备中的成熟理性时期 |
第三节 广告行业自我规制结构与流程 |
一、行业自律组织系统的结构 |
二、行业自律系统的操作流程 |
三、行业自律体系流程的不足 |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失范与调适:美国新媒体广告规制面临的时代挑战 |
第一节 数字化带来的规制挑战 |
一、网络空间是否需要规制的学术争辩 |
二、新媒体广告的监管困境 |
三、新媒体广告他律的规制梳理 |
第二节 网络中立框架下的规制传承与融合 |
一、“网络中立”原则的确立 |
二、网络广告规制的传承与调适 |
三、广告媒介规制融合 |
第三节 垃圾电子邮件的规制 |
一、择入模式和择出模式的选择 |
二、反垃圾邮件规制的必要性与合法性 |
三、反垃圾邮件规制的经验与不足 |
第四节 在线行为广告和隐私权保护 |
一、FTC的自我规制导向 |
二、OBA行业的自我规制 |
三、在线行为广告规制的框架及举措 |
四、在线行为广告自律体制的特点 |
本章小结 |
结语 美国广告规制:宪政体制下产业的必然选择 |
参考文献 |
附录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及其他成果 |
后记 |
(2)中国网络影视产业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选题意义和研究现状 |
一、选题意义 |
二、研究现状 |
第二节 主要内容与研究方法 |
一、主要内容 |
二、研究方法 |
第三节 研究的主要特色与创新 |
一、论文特色 |
二、论文可能的创新点 |
第四节 基本理论与相关概念 |
一、基本理论 |
二、相关概念 |
第二章 网络影视产业研究的逻辑起点和问题阈 |
第一节 网络影视产业研究的逻辑起点 |
一、科学技术与文化的历史关联 |
二、网络科技与影视艺术的现实关联 |
第二节 网络科技与影视艺术的互动融合 |
一、“相加”: 影视资源的网络平移 |
二、“相长”: 影视产业的全面变革 |
三、“相融”: 影视产业的破壁融合 |
第三节 网络影视产业的问题阈 |
一、网络影视产业研究对象及范围 |
二、网络影视产业研究本体 |
三、网络影视产业特征 |
第三章 中国传统影视产业的历史追溯 |
第一节 传统影视产业发展历程 |
一、传统影视产业的史料梳理 |
二、作为文化产业的影视产业 |
第二节 传统影视产业对文化资源的利用 |
一、传统影视产业对文化资源的利用现状 |
二、传统影视产业在文化资源利用上的不足 |
第三节 推进影视产业对历史文化资源开发利用 |
一、资源基础论的基本观点 |
二、借助历史文化资源促进影视产业发展 |
第四章 中国网络影视产业的历史建构 |
第一节 网络影视产业演进轨迹 |
一、野蛮生长期(2001年一2007年):抢占市场 |
二、行业调整期(2007年一2009年):优胜劣汰 |
三、转型发展期(2009年—2014年): 资本入局 |
四、快速成长期(2014年—至今): 破壁融合 |
第二节 网络影视产品新形态的特征辨析 |
一、网络大电影: 叙事结构多样化与游戏色彩 |
二、网络直播: 社交媒体语境下的全景敞视 |
第三节 中国网络影视产业的历史机遇 |
一、国家推动科技发展 |
二、VR技术带来的机遇 |
第五章 中国网络影视产业格局 |
第一节 中国网络影视产业整体情况 |
一、中国网络影视产业持续成长 |
二、中国网络影视企业运营平台类型 |
第二节 网络长视频领域的“三国鼎立” |
一、长视频平台概览 |
二、长视频市场上的“三国鼎立” |
三、长视频市场形成“头部效应” |
第三节 网络短视频领域的“战国时代” |
一、短视频平台概览 |
二、短视频市场“战国时代” |
三、短视频内容格局: MCN成新风口 |
第四节 中国网络影视产业格局的变量 |
一、长短视频平台交叉布局 |
二、直播平台后来居上 |
三、传统影视文化企业发力突围 |
第六章 中国网络影视企业典型分析 |
第一节 长视频领域的“优爱腾”模式 |
一、优酷: 围绕电商的泛娱乐生态 |
二、爱奇艺: 围绕IP的泛娱乐生态 |
三、腾讯视频: 围绕平台细分的泛娱乐生态 |
四、“优爱腾”模式比较 |
第二节 乐视视频与芒果TV模式 |
一、乐视视频: 垂直发展的泛娱乐生态 |
二、芒果TV:网台融合的泛娱乐生态 |
三、乐视视频与芒果TV模式比较 |
第三节 短视频和直播视频模式 |
一、快手与抖音: 围绕社交的娱乐生态 |
二、虎牙与斗鱼: 围绕游戏的娱乐生态 |
三、主播之争与主播合伙人模式 |
第七章 中国网络影视产业发展趋势及对策 |
第一节 中国网络影视产业存在问题分析 |
一、管理机制不顺 |
二、财政投入不足 |
三、发展战略同质 |
第二节 中国网络影视产业发展环境分析 |
一、国家政策营造良性发展环境 |
二、科技发展带来新增长点 |
三、资本注入成为强大助力 |
第三节 中国网络影视产业发展趋势 |
一、内容主题趋向主流文化 |
二、生产制作趋向版权自制 |
三、传播渠道趋向多屏互动 |
四、赢利模式趋向多样付费 |
五、业务布局趋向融合跨界 |
第四节 中国网络影视产业发展对策 |
一、管理机制上求进 |
二、资源利用上求优 |
三、内容制作上求精 |
四、商业模式上求变 |
五、产业布局上求新 |
结语 |
第一节 研究总结 |
一、网络影视产业是影视产业进入网络历史阶段的产物 |
二、网络大电影等“网生”产品属于影视产品 |
三、传统历史文化资源是网络影视产业的优质资源 |
四、优质网络影视企业形成了各具特色的发展模式 |
五、网络影视企业发展需要求精、求深、求变、求新 |
第二节 研究展望 |
一、“泛娱乐”对网络影视产业的影响研究 |
二、“大数据”挖掘传统历史文化资源的应用研究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3)中医药网络舆论引导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三、研究现状 |
四、研究思路与方法 |
五、研究创新与不足 |
第一章 中医药网络舆论引导的相关概念与理论基础 |
一、网络舆论引导的相关概念 |
(一) 舆论 |
(二) 网络舆论 |
(三) 舆论引导 |
(四) 网络舆论引导 |
二、网络舆论引导的理论基础 |
(一) 马克思主义舆论引导理论 |
(二) 新闻传播学相关理论 |
(三) 社会心理学相关理论 |
三、中医药网络舆论引导 |
(一) 中医药网络舆论 |
(二) 中医药网络舆论引导 |
(三) 中医药网络舆论的理论基础 |
第二章 中医药网络舆论引导的生态环境 |
一、网络舆论生态 |
(一) 网络舆论生态概念的缘起 |
(二) 网络舆论生态的涵义 |
(三) 网络舆论生态系统的构成 |
二、中医药网络舆论传播生态 |
(一) 网络舆论环境 |
(二) 网络舆论规则 |
(三) 网络舆论主体 |
第三章 中医药网络舆论的形成、演变与传播规律 |
一、中医药网络舆论形成的因素分析 |
(一) 医疗健康成为舆论关注热点 |
(二) 公众对中医药的科学偏见 |
(三) 网友渴求真相与谣言四起 |
(四) 中医主动宣传力度不足 |
二、中医药网络舆论的演变过程 |
(一) 舆论潜伏期 |
(二) 舆论爆发期 |
(三) 舆论扩散期 |
(四) 舆论消退期 |
三、中医药网络舆论传播的规律 |
(一) 交互规律 |
(二) 逆反规律 |
(三) 极化规律 |
第四章 中医药网络舆论引导的价值作用和问题分析 |
一、中医药网络舆论引导的价值作用 |
(一) 不容忽视的中医药网络舆论正向作用 |
(二) 亟待化解的中医药网络舆论负面影响 |
二、中医药网络舆论引导存在的问题 |
(一) “鸵鸟”式引导意识导致主体缺位 |
(二) “乌龟”式引导行为导致时间移位 |
(三) “袋鼠”式引导方法导致结果错位 |
三、中医药网络舆论引导不力的原因分析 |
(一) 思想认识不到位 |
(二) 专业媒介素养缺失 |
(三) 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 |
第五章 中医药网络舆论引导的结构与功能 |
一、主体分析 |
(一) 舆论引导主体的变迁 |
(二) 互联网视域下舆论引导主体的“增权”与“去权” |
(三) 中医药网络舆论引导主体 |
(四) 不同主体的舆论引导力 |
(五) 博弈与共振中的舆论引导合力 |
二、舆情分析 |
(一) 把握舆情的现实意义 |
(二) 中医药网络舆情概况 |
(三) 中医药网络舆情的特点 |
三、媒介分析 |
(一) 媒介成为中医药舆论的放大器 |
(二) 中医药网络舆论传播的媒介形式 |
(三) 媒介融合背景下中医药网络舆论引导 |
四、受众分析 |
(一) 网络舆论中网民群体心理演变过程 |
(二) 中医药网络舆论受众的心理特征 |
(三) 中医药网络舆论受众心理的影响因素 |
第六章 中医药网络舆论引导的基本策略 |
一、中医药网络舆论引导的目标 |
(一) 维护社会稳定,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
(二) 掌握舆论主导权,进一步传承和弘扬中医药文化 |
(三) 提高社会认知度,为中医药事业发展凝心聚力 |
二、中医药网络舆论引导的原则 |
(一) 坚持速度与尺度相结合的原则 |
(二) 坚持尊法与尊规相结合的原则 |
(三) 坚持管控与开放相结合的原则 |
(四) 坚持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原则 |
三、中医药网络舆论引导的基本策略 |
(一) 宏观层面:构建中医药网络舆论引导保障体系 |
(二) 中观层面:健全中医药网络舆论引导相关机制 |
(三) 微观层面:全面提升中医药网络舆论引导能力 |
尾言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作者简介 |
(4)搜索引擎竞价排名法律规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论文选题背景 |
1.2 国内外发展现状 |
1.2.1 国外现状 |
1.2.2 国内现状 |
1.3 论文研究价值 |
第2章 竞价排名的法律解析 |
2.1 竞价排名的相关理论 |
2.1.0 竞价排名的概念界定 |
2.1.1 竞价排名的法律特征 |
2.1.2 自然搜索和竞价排名的概念辨析 |
2.2 竞价排名违法行为类型分析 |
2.2.1 虚假关键词 |
2.2.2 广告主服务违法 |
2.2.3 商标侵权行为 |
2.2.4 搜索引擎商的欺诈行为 |
2.3 竞价排名违法行为的法律后果 |
第3章 竞价排名法律规制的路径选择和作用机制 |
3.1 法律规制竞价排名的路径 |
3.1.1 《广告法》和《暂行办法》的规制 |
3.1.2 《商标法》的规制 |
3.1.3 《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制 |
3.2 规制竞价排名的法律原则 |
3.2.1 诚实信用原则 |
3.2.2 真实性原则 |
3.2.3 过错责任原则 |
3.3 法律规制竞价排名的作用机制 |
3.3.1 搜索引擎商的义务 |
3.3.2 广告主的义务 |
第4章 我国规制竞价排名行为中存在的问题 |
4.1 竞价排名的主体模糊 |
4.2 竞价排名的侵权责任问题 |
4.2.1 判断竞价排名的直接侵权和间接侵权 |
4.2.2 侵权行为的判断标准 |
4.3 竞价排名侵权行为的实践问题 |
4.3.1 竞价排名法律纠纷管辖问题 |
4.3.2 竞价排名违法行为取证难 |
4.3.3 竞价排名违法行为执法难 |
第5章 完善我国竞价排名法律规制的对策建议 |
5.1 加快互联网广告立法 |
5.1.1 加快制定专门规制互联网广告的法律 |
5.1.2 加快对《暂行办法》的实施 |
5.1.3 完善相关法律制度,修改现有法律 |
5.2 加强互联网侵权的执法力度 |
5.3 关于互联网广告违法行为的司法实践 |
5.4 加强行业自律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5)基于移动购药的网上药店监管机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 研究背景 |
1.1 我国网上药店的发展及研究现状 |
1.2 中国移动互联网的建设与发展 |
2 研究意义 |
2.1 课题的现实意义 |
2.2 课题的学术意义 |
3 研究方法 |
3.1 调查法 |
3.2 检索法 |
3.3 文献法 |
3.4 比较法 |
4 研究思路 |
5 研究对象的定义 |
5.1 移动购药 |
5.2 网上药店 |
6 本文的创新之处 |
第二章 我国移动购药的运营现状 |
1 调查目的 |
2 调查时间 |
3 调查工具 |
4 调查方式 |
5 调查内容 |
5.1 药品类App |
5.2 微信公众号 |
6 调查结果 |
6.1 药品类App |
6.2 药品类微信商城 |
7 调查结论 |
第三章 国内网上药店发展至今存在的问题 |
1 准入审查制度不够到位 |
2 数量较多,但发展参差不齐 |
3 产品质量问题无法保证 |
4 配送条件要求不够明确 |
5 药品广告监管不够严格 |
6 互联网供应处方药的可行性 |
7 医保支付如何对接 |
8 药学服务质量无法保障 |
第四章 国外网上药店的现状与监管 |
1 美国 |
1.1 监管部门及法律体系 |
1.2 监管程序 |
1.3 处方药网售 |
1.4 监管技术 |
1.5 互联网药品广告 |
1.6 提示网上药店的购药风险 |
1.7 美国网上药店监管特点 |
2 澳大利亚 |
2.1 药品监管 |
2.2 提醒网上药店的购药风险 |
2.3 澳大利亚对互联网药品交易的态度 |
3 英国 |
3.1 网上药店监管部门 |
3.2 网上药品监管法律 |
3.3 网上药店的发展及问题 |
3.4 网上药店的监管 |
3.5 药品广告的监管 |
3.6 英国网上药店的特点 |
4 日本 |
4.1 日本的药品制度 |
4.2 日本的药品监管 |
4.3 日本网上药店现状 |
4.4 日本政府对网上药店的态度 |
5 印度 |
5.1 印度的医药制度 |
5.2 印度的药品监管 |
5.3 印度对药品广告的监管 |
5.4 印度政府对网上药店的态度 |
6 欧盟 |
6.1 欧盟的医药制度 |
6.2 欧盟的药品监管 |
6.3 欧盟的网上药店监管 |
6.4 欧盟对网上药品的风险管理 |
6.5 欧盟网上药店监管的特点 |
第五章 我国网上药店的监管建议 |
1 准入门槛的更新 |
1.1 设立专门的网上药店认证体系 |
1.2 设置准入标志 |
1.3 设置直达监管网站的超链接 |
1.4 合法网上药店在官网上的查询 |
2 药品质量的保证 |
2.1 建立互联网药品追溯平台 |
2.2 确立良好的药品质量保障体系 |
2.3 建立严格、专业的药品物流体系 |
3 医保支付的对接 |
4 互联网零售处方药的可行性 |
4.1 待时机成熟,处方药的网售可以开禁 |
4.2 一般处方的跟踪和处理建议 |
4.3 慢性病用处方药的网售 |
5 加强行业自律 |
6 提升药学服务质量 |
第六章 结语 |
注释 |
参考文献 |
个人简历 |
致谢 |
(6)法规政策频出,助力媒体健康有序发展——2016,与广电行业相关的那些法律、法规、政策和举措(论文提纲范文)
一、总局出台媒体融合指导意见,明确融合目标及任务 |
二、系列“广告新规”出台,严格规范媒体广告发布行为 |
(一)史上最严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实施 |
(二)加强医疗养生类节目和医药广告播出的管理 |
(三)广告发布登记管理新规替旧法 |
三、严抓节目管理,鼓励原创创新 |
(一)在把好节目内容关的基础上推动创新工作 |
(二)虚假新闻仍是治理重点 |
(三)严控和引导社会类、娱乐类新闻节目 |
四、“新法”“新规”联合出击,保障网络安全,规范互联网服务 |
(一)法律层面保护国家及个人信息安全 |
(二)规范互联网信息搜索服务 |
(三)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服务市场步入法制轨道 |
(四)规范网络视听节目直播服务 |
(8)媒介衍生语之名同实异现象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背景 |
二、研究目的及意义 |
三、研究现状 |
四、研究的创新之处 |
五、研究方法 |
六、本文研究的基本内容 |
前言 |
第一章 媒介衍生语 |
第一节 什么是“媒介衍生语” |
第二节 媒介衍生语的产生缘由 |
第三节 媒介衍生语的主要特征 |
第四节 媒介衍生语的主要功能 |
第五节 媒介衍生语的心理基础和文化含义 |
第二章 媒介衍生语的名同实异问题 |
第一节 何为媒介衍生语的名同实异 |
第二节 媒介衍生语之名同实异现象的多维度研究 |
一、符号“异变”视角下的媒介衍生语之名同实异现象透视 |
二、隐喻型类比逻辑下的媒介衍生语之名同实异的现象透视 |
第三章 媒介衍生语之名同实异现象的语言学透视 |
第一节 媒介衍生语之名同实异现象的本质是词汇变异 |
第二节 媒介衍生语之名同实异现象的语言学价值解读 |
第三节 语义变迁与媒介衍生语之名同实异现象——以“萌”、“给力”“浮云”、“任性”等网络热词为例 |
一、“萌”、“雷”、“宅”、“秀”、“被XX”的语义变迁 |
二、从“任性”、“点赞”“浮云”、“给力”等网络热词看媒介衍生语的名同实异现象 |
第四节 语境偏误与媒介衍生语之名同实异现象——以“XX门”为例 |
第五节 语用偏误所引起的媒介衍生语之名同实异现象 |
一、趋“洋”的非常心态 |
二、追求霸气与豪华的非常心态 |
三、追求标新立异的非常心态 |
四、迷信于机器的“人机等同”、“人是机器”的非常心态 |
第四章 媒介衍生语的发展趋势与规范 |
第一节 媒介衍生语的发展趋势 |
一、存在与创新 |
二、融合与吸收 |
三、顺应社会发展、反映时代特征 |
第二节 媒介衍生语的规范问题 |
一、理论层面 |
二、现实层面 |
参考文献 |
在学期间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9)基于互联网邮寄假药的危害及对策(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的目的和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及发展趋势 |
1.3.1 国外现状 |
1.3.2 国内研究现状 |
第2章研究方案与结果 |
2.1 主要内容和重点 |
2.2 技术方案的分析和选择 |
2.3 研究结果 |
2.3.1 常见的药品制假手段有多种 |
2.3.2 药品电子商务业态情况及发展趋势 |
2.3.3 基于互联网销售药品的突出问题 |
2.3.4 生产销售假药的流程与产业链 |
2.3.5 基于互联网生产邮售假药的危害 |
2.3.6 监管中存在的困难 |
第3章对策和建议 |
3.1 建立新的监管模式、健全法制 |
3.1.1 从监管角度出发,建立互联网药品监管模式 |
3.1.2 从制度视角,看美国政府、市场和社会协同治理的多元主义带来的启示 |
3.1.3 从技术视角,看国内成功治理非法网站问题的经验 |
3.2 政策建议 |
3.2.1 根据互联网平台的交易特点,在技术上寻求突破 |
3.2.2 理顺监管体制机制,完善政府规制的资源保障 |
3.2.3 建立健全法律法规,确定科学的游戏规则 |
3.2.4 引入社会管理理念,鼓励社会全员参与 |
3.2.5 提高信息甄别能力 |
第4章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10)品牌接触点信息传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插图索引 |
附表索引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目的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目的 |
1.1.3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内研究现状 |
1.2.2 国外研究现状 |
1.3 研究方法 |
1.3.1 文献分析法 |
1.3.2 访谈法 |
1.3.3 观察法 |
1.4 核心概念及研究内容 |
1.4.1 核心概念界定 |
1.4.2 论文内容构成 |
第2章 品牌接触点信息传播存在的问题 |
2.1 信息失真 |
2.1.1 自控品牌接触点信息失真 |
2.1.2 他控品牌接触点信息失真 |
2.2 信息紊乱 |
2.2.1 自控品牌接触点信息紊乱 |
2.2.2 他控品牌接触点信息紊乱 |
第3章 品牌接触点信息传播现存问题的产生原因及影响 |
3.1 品牌接触点信息传播现存问题的产生原因 |
3.1.1 内在原因 |
3.1.2 外在原因 |
3.2 品牌接触点信息传播现存问题的影响 |
3.2.1 浪费大量广告资源 |
3.2.2 影响受众品牌感知 |
3.2.3 阻碍品牌形象构建 |
3.2.4 损害消费者权益 |
第4章 解决品牌接触点信息传播现存问题的对策 |
4.1 提高对品牌接触点信息传播的认识 |
4.1.1 强化品牌接触点认识 |
4.1.2 明确品牌形象定位 |
4.1.3 确保广告创意策略一致 |
4.2 加强品牌接触点信息传播制度建设 |
4.2.1 建立品牌接触点文化导向制度 |
4.2.2 建立企业新闻发言人制度 |
4.2.3 建立品牌接触点检查反馈制度 |
4.3 强化品牌接触点信息传播管理 |
4.3.1 强化店面品牌接触点管理 |
4.3.2 强化客服品牌接触点管理 |
4.3.3 强化公关品牌接触点管理 |
4.4 解决品牌接触点信息传播现存问题的具体措施 |
4.4.1 规范组织内部信息传播行为 |
4.4.2 加强员工品牌接触点知识培训 |
4.4.3 统一企业信息输出 |
4.4.4 重视品牌包装 |
4.4.5 规范合作企业信息传播行为 |
第5章 个案分析:浏阳河酒品牌接触点信息传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
5.1 浏阳河酒品牌接触点信息传播存在的问题 |
5.1.1 广告接触点信息传播问题 |
5.1.2 商品接触点信息传播问题 |
5.1.3 网站接触点信息传播问题 |
5.1.4 宣传画册接触点信息传播问题 |
5.2 解决浏阳河酒品牌接触点信息传播问题的对策 |
5.2.1 提高对浏阳河酒品牌接触点信息传播的认识 |
5.2.2 建立浏阳河酒品牌接触点信息传播制度 |
5.2.3 解决浏阳河酒品牌接触点信息传播问题的具体措施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附录 A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所发表的学术论文 |
附录 B《品牌接触点信息传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专家访谈提纲与访谈记录(节选) |
四、盘点非法医药广告(论文参考文献)
- [1]美国广告规制研究[D]. 余平. 上海大学, 2019(03)
- [2]中国网络影视产业研究[D]. 侯顺. 华中师范大学, 2019(01)
- [3]中医药网络舆论引导研究[D]. 孔卓瑶. 南京中医药大学, 2018(02)
- [4]搜索引擎竞价排名法律规制研究[D]. 胡欣欣. 河北大学, 2017(10)
- [5]基于移动购药的网上药店监管机制研究[D]. 左卫娟. 郑州大学, 2017(12)
- [6]法规政策频出,助力媒体健康有序发展——2016,与广电行业相关的那些法律、法规、政策和举措[J]. 宁黎黎. 中国广播, 2017(02)
- [7]整合·竞争·开拓——2013年中国媒体发展盘点[J]. 强月新,袁满. 中国媒体发展研究报告, 2014(00)
- [8]媒介衍生语之名同实异现象研究[D]. 于新. 兰州大学, 2015(01)
- [9]基于互联网邮寄假药的危害及对策[D]. 王东波. 北京理工大学, 2015(03)
- [10]品牌接触点信息传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D]. 杨雨晴. 湖南大学, 201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