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众知识产权意识明显提高(论文文献综述)
杜娟[1](2021)在《外资并购中驰名商标流失问题研究》文中研究表明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全球并购的迅速发展以及中国资本市场对外开放的不断深入,中国吸引外商直接投资的方式也逐步由绿地投资向外资并购为主转变。在外资并购中,无论是对于我国企业还是外资企业,驰名商标均体现出巨大的价值及多元的功能,存在加强乃是特别的保护需求。我国企业引进外资的目的与外资进入我国市场的目的往往是不同的。我国企业希望通过引进外资带来先进的技术或是经营管理经验;外国投资者则是希望并购能够进一步帮助其拓展中国市场和销售渠道,或利用中国市场的成本优势拓展产能、延展产品生产线。如何在双方的合作中实现互利共赢至关重要。首先,我国外资并购中驰名商标流失的表现是动态的。在早期的外资并购中,由于国内企业对驰名商标潜在价值认识不足,涉及的驰名商标价值未得到公正评估、驰名商标被外方无偿使用、驰名商标受到外方排挤退出市场,以及驰名商标归属权丧失,成为了外资并购中我国企业驰名商标流失的主要情形。在经历了早期驰名商标流失的阵痛之后,我国企业已经意识到保护自身驰名商标的重要性,但是这种保护更主要集中于企业进行外资并购的准备阶段。在外资并购协议的签订阶段,如何科学设置我方驰名商标保护的有关条款至关重要。此外,在科学有效的并购协议签订之后,一旦外资企业不执行并购协议,合资企业经营运转不佳,最后致使我国驰名商标流失,是近年来外资并购中驰名商标流失的新生情形。其次,外资并购中驰名商标流失的背后,存在多方面的原因。第一,从宏观政策层面来说,我国利用外资产业结构政策对指导我国引进与利用外资、规范与管理外资的产业方向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偏差,导致实施效果并不理想,外商投资在我国享有“超国民待遇”的情况持续了较长一段时间。第二,无论是我国国内的反垄断法还是有关规制外商投资的立法,均有不足之处。就反垄断法而言,一方面,我国关于外资并购中涉及驰名商标反垄断审查的标准仍待完善;另一方面,在实践中,商务部在否决可口可乐收购汇源一案的理由之中,亦未提及避免我国驰名商标流失这一因素。就外资立法而言,《外商投资法》第二十二条明确了我国对于外国投资者和外商投资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第三十三条涉及在外资并购中的经营者集中问题,第三十五条正式引入了外资国家安全审查制度,但是均是概括性的规定,缺乏系统性、可操作性的跟进规则,距离保证制度的有效运作和实施仍存在改进空间。第三,就我国目前缔结的双边投资条约而言,存在着知识产权利益衡平关照不足的现象,尤其体现在对于侵害我国企业知识产权利益的规制不足。第四,从企业层面来说,在商定并购协议条款的过程中,我国企业缺乏确立专门的驰名商标保护条款或是附件的意识。同时,我国企业存在未能通过尽职调查识别恶意收购,以及忽视对于己方驰名商标价值评估的情况。而跨国公司则往往通过低估中方商标价值,冷藏、淘汰或是淡化中方企业拥有的驰名商标,以及限制开发和独享的方式,削弱我国企业驰名商标的市场竞争力,致使这些驰名商标在优胜劣汰的市场竞争中“被市场规则淘汰”。如果一份并购协议的条款可能致使我国企业驰名商标流失,那么至少从知识产权资源保护的视角来看,企业双方的利益未能达到平衡,即外国投资者与我国企业的利益处于失衡状态。再次,鉴于外资并购中驰名商标流失表现与成因的复杂性,在解决该问题时需遵循以下导向。外资并购中的驰名商标保护自然有其重要性,在外资并购发展中驰名商标不断流失的情形下,更有着紧迫性。然而,这种保护也需有适度性。外资并购从本质上来说是企业之间进行交易的行为,企业自身的事务应当由企业自身决定。但是,涉及驰名商标的外资并购,不仅关乎我国企业自身利益,还会影响国家产业安全利益,甚至是消费者的利益。外资并购中的驰名商标流失,将会致使相关主体的利益受到影响,从而产生利益失衡的情形。因此,为了实现外资并购中驰名商标相关主体的利益平衡,我国企业在进行外资并购时,应当充分调查外国投资者的并购动机,找寻相对公平正义内涵。一方面,利益与公平、正义价值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在外资并购过程中,对于驰名商标如果能够进行科学合理的价值评估,将会有助于外资并购中驰名商标保护的“相对公平”。另一方面,在涉及驰名商标的外资并购中,无论是我国的国内法,还是我国与他国签订的双边投资条约,都应努力实现知识产权保护中的利益平衡。最后,在借鉴域外经验的基础上,提出解决我国外资并购中驰名商标流失问题的建议。第一,尽管我国《反垄断法》中的企业合并控制规则已经有所改进,但在外资企业合并控制方面仍有改进空间。巴西经济保护和管理委员会在高露洁棕榄收购巴西科里诺斯一案中的审查决定,以及南非竞争法庭在雀巢收购辉瑞一案中的相关裁决,均提供了很好的借鉴。第二,明确外资并购中涉及驰名商标反垄断审查的标准。例如,反垄断审查应当明确,外资企业完成外资并购,是否会在获得我国驰名商标的情况下,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带来负面效应。第三,建立一个从产业政策制定部门和宏观经济部门负责维护、再到多部法律和产业政策法规共同作用的法律法规体系,发挥法律的整体合力。第四,从外资立法层面而言,我国目前的外资立法仍有细化完善的空间。一方面,外资立法应当引导规范外商投资方向,建立健全市场竞争机制。另一方面,外资立法宜引导规范外资并购行为,明确外资并购安全审查标准。第五,区分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在合作战略上宜有所区别。完善我国已经签署或是正在谈判的双边投资条约,加强对于侵害我国企业知识产权利益行为的规制。第六,我国企业应当科学设置外资并购协议中的驰名商标保护条款,完善外资并购协议中关于驰名商标利用和保护的规定;通过尽职调查避开外国投资者恶意收购,正确分析外国投资者选择我国企业作为并购目标的真实目的,理性评价外国投资者;通过价值评估明确自身驰名商标价值,综合采用多种不同的评估方法,以求最终确定的评估价值能最大限度地接近被评估的驰名商标的真实投资价值。
万正艺[2](2021)在《数字网络空间视域下知识产权的政策分析:环境-价值-行动者的维度》文中研究指明数字网络空间的发展为人类进步提供了极大的支持,其本身的开放性、交互性与不确定性等特征深刻地影响了人类的思维与行动方式,并逐步渗透进社会安排、制度结构,与国家经济、政治、社会、科技的交织日益密切。以数字网络空间视角来考察我国的知识产权政策更有时代色彩与全球意义。自《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颁布以来,我国知识产权事业不断发展,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取得了历史性成就,知识产权法规制度体系和保护体系不断健全、保护力度不断加强,全社会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意识明显提升,这对激励创新、打造品牌、扩大对外开放发挥了重要作用。与此同时,我国知识产权事业也存在不足,主要表现为:社会对知识产权保护重要性的认识还需进一步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法治化进程与新技术新业态发展速度间存在差距,高价值高质量知识产权偏少,行政执法机关与司法机关的协调有待加强,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能力偏弱。数字网络空间的发展更是加剧了知识产权治理的难度,知识产权侵权呈现新型化、复杂化、高技术化等特点,且易发多发。作为知识产权治理的重要工具,知识产权政策在我国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扮演重要角色。数字网络时代,如何进行政策优化以增强知识产权政策治理效能?立足于数字网络空间的大背景,本文选取环境、价值、行动者作为知识产权政策分析的关键要素。从现有知识产权政策文本入手,文章借助NVivo12质性分析软件分析了现有知识产权政策的内容及演变。同时,在反复阅读政策文本基础上,结合“环境-价值-行动者”分析框架,文章逐步明确政策文本数据编码维度。在对1944个政策文本参考点进行编码统计后,文章掌握知识产权政策所关注的环境、价值、行动者方面的具体内容。在政策环境方面,现有政策文本主要聚焦包括财税优惠、金融支持,运营管理、合作竞争,机构、企业、产业扶持,市场机制与市场自律等方面在内的经济环境;包括行政管理,法律规制,行政执法、司法保护,组织领导、监督协调等在内的政治环境;包括舆论宣传、广泛参与,人才培养与管理,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建设,科技应用与产业化等在内的文化环境;包括风险防控与维权,交流合作、调研与援助,国际规则构建,境外注册、产业融入等在内的外部环境。在政策价值方面,现有政策文本主要聚焦促进知识创新的核心价值,包括激励、优化创新,服务、管理创新,创新商业化等;保护私人权益的基础价值,包括权利界定、配置,权利的保护,利益公平分配等;维护公共福祉的终极价值,包括生产结构转型、经济安全维护、社会福利提升等。在政策行动者方面,现有政策文本主要聚焦政府主体、市场主体和社会主体,其中市场主体主要是各类企业、单位,社会主体包括高校、科研机构,专家、律师、行业组织、联盟、专业机构,权利人、公众等。从政策文本走向政策现实,借助政策文本编码结果,文章提出在数字网络空间背景下,知识产权政策发展所适宜的政策环境、政策价值、政策行动者,并结合现实情况,指出知识产权政策所面临的环境束缚、价值冲突与行动者困境。数字网络空间显着的开放性、交互性与演变性特征要求我们以一种整体且辩证的思维、从主体间性视角考察数字网络时代的知识产权发展。数字网络空间视域下,发展有序的经济环境、组织协调的政治环境、多元包容的文化环境、全球融入的外部环境是理想的知识产权政策环境;以促进知识创新为核心、保护私人权益为基础、维护公共福祉为目的的协调、统一的动态体系是知识产权政策所需确立的价值体系;各类政策网络行动者各就其位,积极进行知识产权政策互动与反馈是知识产权政策网络适宜的互动状态。然而,实践中,我国原始创新动力薄弱、双轨保护衔接失灵、创新激励文化匮乏、国际规则有失公平。同时,根据对知识产权相关案例的分析,我国知识产权政策在具体的政策实施中存在价值位序难题;我国知识产权政策设计亦存在违背价值初衷的风险;我国也缺乏清晰统一的知识产权政策价值共识。此外,根据问卷调查及深度访谈发现,现有知识产权政策网络内部未能充分协调,政策网络间互动也存在偏差,知识产权政策网络运转欠缺有效性考察。这些问题的产生与知识经济、产权管理、产权文化、国家利益、政策话语、政策参与等多种因素相关。文章基于“环境-价值-行动者”框架,提出知识产权政策优化路径。通过完善市场秩序,维护创新基石;优化整体治理,加强部门协作;致力生态培育,涵养产权观念;注重利益协调,强调合作共赢,来营造合适的数字网络空间视域下知识产权政策环境。通过加强理论建设,建立明确的知识产权政策价值体系;强调价值引领,优化政策举措与时代发展间匹配性;重视价值传播,形成并推广政策价值中国话语体系,来构建合理的数字网络空间视域下知识产权政策价值。通过明确政策网络角色,增强彼此协调互动能力;塑造网络信任氛围,推进对话与合作常态化;建立多元配套机制,保障政策网络有效运转,来培育合格的数字网络空间视域下知识产权政策行动者。
颜梅[3](2021)在《合理注意义务视角下微信公众平台参与版权治理研究》文中认为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自媒体平台如潮水般涌现出来,成为手机端阅读资讯的重要平台。自媒体的发展对信息传播、舆论表达、经济发展产生了积极影响,同时滋生出抄袭、谣言、低俗、暴力等一系列网络问题。网络环境受到严重污染,采取措施清理网络环境势在必行。网络版权侵权问题呈现出愈演愈烈的趋势,除了传统的侵权方式——“抄袭”之外,新型的版权侵权方式——“洗稿”出现,并逐渐形成产业链。网络上存在大量的专业洗稿人员和洗稿软件,不仅影响作者创作的积极性,侵害权利人及受众的利益,而且极大地破坏了网络生态平衡。在国家政策的倡导以及法律的要求之下,具有技术优势的网络服务提供者需要参与治理版权侵权。微信公众平台是我国具有强大影响力的自媒体平台之一,同时也是版权侵权最严重的自媒体平台,且现有的司法、行政措施对微信公众平台的版权侵权治理效果并不理想,需要微信公众平台参与治理版权侵权。本文将以微信公众平台为研究对象,通过内容分析法、案例分析法、数据统计法研究微信公众平台参与治理版权侵权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本文研究发现,微信公众平台通过删除侵权内容,处理侵权账号,开启原创声明,启用洗稿投诉合议小组等措施治理微信公众平台版权侵权问题。由于这些措施存在无法跨平台检测、操作不方便、检测不严、标准模糊、耗时长、洗稿小组成员约束条款不明确、反诉机制不健全等问题,微信公众平台不能很好地履行合理注意义务,导致版权侵权治理效果不理想。笔者建议通过建立跨平台数据库、完善检测技术、简化操作步骤、引进众包版权检测系统、多种方式奖励合议小组成员、增加反诉通道等措施加以解决。
李燕燕[4](2020)在《面向中小企业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研究 ——基于供给与采纳的双维分析》文中研究说明改革开放40年以来,我国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得到了快速发展,已成为国家经济发展和创业就业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随着我国经济持续增长,人口红利不断减少,高技术引进壁垒增高,中小企业原有的成本发展优势逐渐减弱,亟需通过创新驱动实现高质量发展转型。知识产权不仅是创新成果的集中载体,更是点燃、激励创新的核心要素,对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具有引领作用。作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全链条”的基础保障,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为创新提供重要支撑。尤其是对于基础薄弱、资源有限的中小企业来说,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现了显着的现实意义。首先,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供给的核心主体是政府,拥有丰富的信息和数据,以及强大的资源整合、财政资金等支撑,具备面向中小企业供给优质、低价知识产权基础服务的条件。再者,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还可以发挥自身优势,对知识产权服务中的“市场失灵”进行有效补充,转变政府职能的同时,激活社会资源,实现对中小企业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的全面化、精细化、现代化发展。而事实上,尽管我国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可以面向中小企业提供信息检索与分析、金融、维权援助等服务内容,但从范围、层次上看都还十分有限,服务体系结构不尽合理。另外,区别于大型企业、科研机构等创新主体,中小企业具备自身独特的发展规律、经营特点及创新需求。然而,目前我国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中,无论是理论研究、政策制定,还是服务实践,都缺乏对各类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服务问题的系统分析与“个性化”探索。因此,加强面向中小企业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研究,推进我国中小企业实现创新转型是摆在理论界面前的现实课题。本文将公共服务置于知识产权的场景且聚焦于中小企业,从供求双维度展开探讨。在对中小企业知识产权建设困境与公共服务供给现状分析的基础上,运用实证研究将中小企业创新采纳、决策与知识产权服务特性系统考量,阐释中小企业的风险顾虑及其对知识产权公共服务采纳的掣肘等论证,为优化公共服务项目的设计开发与组织实施、为相关政策制定提供指导和参考。本文内容包含以下七个章节:第一章,绪论。根据中小企业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的背景和聚焦问题,对中小企业创新、知识产权及其公共服务等研究进行了综述。之后,对本论文的研究内容、所采用的方法、技术路线及创新之处进行了概述。第二章,相关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本章对研究相关的中小企业、知识产权及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三个核心概念进行了详细阐述和界定。接下来,对新制度经济学、新古典经济学、创新采纳、新公共管理、第三部门及多中心治理等本文研究的理论基础及学术观点进行了介绍。第三章,中小企业知识产权建设与公共服务供给分析。综合已有研究和文献资料,基于对中小企业知识产权建设存在问题及其服务风险与现实困境的研究,对我国面向中小企业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的供给情况进行分析,归纳并探讨当前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供给中存在的不足与成因,尝试从现实矛盾出发,初步阐明面向中小企业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的供给侧症结,为后续进一步从需求侧深入分析奠定基础。第四章,中小企业知识产权公共服务风险与采纳分析。基于前述对中小企业知识产权建设存在问题及其服务风险与现实困境的研究,运用风险感知、创新采纳、组织决策、知识转移等理论观点,结合调研访谈,对中小企业知识产权公共服务风险顾虑进行了释义和解构,并以此建立制约中小企业知识产权公共服务采纳的影响模型,实证检验中小企业知识产权公共服务需求中的影响因素及作用关系等微观机理。最后,通过实证研究结果的讨论,进一步解释了当下存在的某些中小企业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现象,为探究中小企业“个性化”“差异化”服务需求提供了参考。第五章,国外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建设实践与借鉴。选择国外知识产权建设较为先进的国家,将其具有代表性的中小企业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创新模式、特色做法等进行研究,总结提炼出可供借鉴的经验,启发我国对中小企业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的建设优化。第六章,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研究启示与对策建议。结合前述对中小企业知识产权公共服务需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供给及国外实践经验等方面的研究结论,围绕破除中小企业知识产权公共服务采纳中的各类制约,归纳并提出从经营保障、服务质量与能力、国际化及人才文化软环境等方向优化我国面向中小企业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的对策建议。第七章,研究结论与未来展望。总结全文主要的研究结论,对研究存在的局限与不足进行分析和说明,并对有待继续探究的研究方向进行展望。本文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的创新:第一,视角方面,针对中小企业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研究中缺乏系统性的现状,聚焦服务对象——中小企业,从“供给-需求”的角度,对当下我国面向中小企业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的发展状况和存在问题进行了较为全面、完整的分析,有助通过宏观指导把控更微观层面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优化,给出的对策建议针对性和实操性更强。第二,内容方面,现有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的学术成果中对中小企业需求的关注较少,为数不多聚焦中小企业的研究多为某项公共服务的探讨,研究范围和深度有限。本研究创新性地围绕客户感知,对中小企业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风险进行解构,纳入了服务情境、企业及个人三方面高相关性因素,对中小企业知识产权公共服务采纳机理进行刻画,得出了较为全面细致的研究结论。第三,实践性方面,以往的研究集中在对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较为宏观层面的研究,定性探讨居多,研究结论和对策建议对中小企业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工作的实践指导性较弱。针对于此,本研究在分析国内外中小企业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做法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供给与中小企业服务需求的实际,从加强中小企业知识产权建设保障、提升服务成效、深化国际合作、重视人才培养与文化塑造等方面提出较为具体的策略建议,以期为优化和解决我国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中存在的现实问题提供启发与决策依据。
张翰雄[5](2020)在《专利、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三法分立问题研究》文中研究指明我国《专利法》体系结构的特点之一,是将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三种专利权客体同时规定在一部法律文本之中,并将三种发明创造均称为"专利"。这一特点正在遭到质疑和诟病,由此产生了主张将《专利法》进行"三法分立"的主张。《专利法》的体系结构调整,应建立在尊重立法历史和法律稳定性的基础上,通过研究法律体系"分"与"合"的内在规律,结合我国民法典编纂和知识产权法体系化的整体趋势,从内生性动因和外生性动因两方面分析《专利法》"三法分立"的必要性与合理性,不应简单地将"分"与"合"的关系割裂开来,片面追求"三法分立"。《专利法》"三法分立"作为解决专利制度弊病的可能手段,也并不具备充足的合理性与可行性。应当以专利法的体系化为目标,综合运用"分"与"合"的技术,在"统分结合"的路线指导之下,实现《专利法》体系结构和内容的优化。
陈晓珍[6](2020)在《整体性治理视角下荔湾区治理商标侵权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荔湾区作为千年商都的发祥地,自古以来商贸发达,引进来和走出使得荔湾老城区保持着经济的勃勃生机。在知识产权强国战略的大背景下,地区营商环境的优化以及区域自主品牌的培育将是持续带动当地经济发展的引擎。然而,近些年来,荔湾区商标侵权现象屡禁不止,侵权手段多样,侵权方式隐蔽,加之机构改革,使得商标侵权监管职能被边缘化,执法力量不足,监管手段落后等。机构改革的大背景和信息化时代,为部门之间的整合优化提供了契机。以往关于商标侵权治理的文献往往侧重于商标侵权泛滥的原因以及商标行政监管的研究,研究商标侵权泛滥的原因为本文的研究提供了丰富的理论基础,但是商标侵权治理不限于行政监管,信息时代背景下使得商标侵权更加复杂化、专业化等,涉及到跨层级、跨部门、跨领域的难题。目前,仍未发现从整体性的视角来研究商标侵权治理。本文立足于荔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机关、法院、检察院对商标侵权违法犯罪行为的执法司法治理实践,以及相关权利人维权实践等,分别剖析出在荔湾区商标侵权治理中,行政执法监管存在部分执法标准不明确、执法力量不足、鉴定取证难、部门间调配机制不畅的问题;刑事打击存在刑事规范操作性不强、刑事司法机关配合不够默契、刑事打击效力不强的问题;司法治理门槛高、案犯没有区分性、案件审判效率低、执行力低等问题;社会治理力量缺乏平台建设,商标宣传不足、市场行业协会缺位等问题。其中,信息不对称、主体目标价值冲突、执法人员难以适应需要以及社会力量的缺失是荔湾区治理商标侵权失效的原因。借助于整体性治理理论和知识产权保护理论,通过跨层级跨部门协调运作、整体价值引导、注重信息技术运用、构建公共服务体系等方式为荔湾区商标侵权治理提供可行性的建议。本文按照第一章绪论介绍商标治理的背景、意义和国内外文献综述;第二章介绍商标治理的相关概念和理论基础;第三章介绍整体性治理视角下荔湾区治理商标侵权研究,主要从荔湾区治理商标侵权包括荔湾区打假办、荔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等多主体视角下的介绍荔湾区治理商标侵权实践现状,在此基础上,结合对工作人员和侵权商家的访谈、对荔湾区商家和荔湾区消费者的问卷调查、以及荔湾区执法案例实践剖析存在问题,同时,针对执法实践存在的问题分析出荔湾区商标侵权治理问题的原因:包括信息不对称、主体目标价值理念冲突、执法人员素质难以适应执法需要、社会治理力量缺失等;第四章介绍国内外整体性治理视角下治理商标侵权经验借鉴,主要介绍了国内城市苏州的“互联网+”商标治理路径以及深圳市先进的治理经验和理念,加以借鉴;第五章主要从整体性治理视角下提出优化荔湾区治理商标侵权的对策,提出了跨层级跨部门协调运作、整体价值引导、注重信息技术运用、构建公共服务体系等建议,以期为荔湾区商标侵权治理实践提供可行性的建议。
黄燕苇[7](2020)在《广西知识产权政策的供给与绩效评估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知识产权政策的完善有利于推动知识产权事业的发展,服务于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然而,我国的知识产权政策体系不够健全,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管理和保护能力有待提高。本文主要对广西知识产权政策的供给情况和政策绩效展开研究,以期为政策优化提供理论依据,提高广西知识产权综合能力。本文系统梳理了1993年以来的广西知识产权政策,从政策工具、政策目标维度构建政策分析框架,考察了政策供给特点和演进特征;基于专家咨询的意见,构建了广西知识产权政策绩效评估指标体系,设计了具有良好信度和效度的测评量表,并对政策作用对象开展实际评估,共回收有效问卷409份,考察了广西知识产权政策绩效;从政策制定、执行、评估等方面提出广西知识产权政策的优化建议。文章主要成果如下:(1)广西知识产权政策的供给情况考察。通过对268项政策进行量化分析,广西知识产权政策的供给特点为政策数量逐渐增多、政策类型丰富、多为单一政策颁布主体、较少使用需求型政策工具等。从阶段重点演进来看,广西知识产权政策经历了知识产权立法阶段、知识产权政策体系构建阶段、知识产权战略实施阶段和特色型知识产权强区建设阶段,政策目标逐渐明确,政策措施逐渐具体,政策纵向衔接性和横向协同性逐渐增强。(2)广西知识产权政策的绩效评估。基于政策作用对象的反馈考察了广西知识产权政策绩效,总体处于中等水平。以产业为自变量进行方差分析,结果显示在具体指标上不同产业的政策作用对象反馈的政策绩效存在显着性差异。相关分析结果显示政策绩效之间呈现高关联度,对广西知识产权政策的协调度提出了要求。(3)广西知识产权政策的优化。根据广西知识产权政策的供给情况和绩效评估结果,提出了广西知识产权政策的优化建议。第一,优化广西知识产权政策体系;第二,完善广西知识产权政策执行机制;第三,完善广西知识产权政策评估制度。
彭燕媛[8](2020)在《知识产权从业人员职业道德研究》文中认为职业道德是一个行业的底线。知识经济时代,随着知识产权职业的不断涌现,知识产权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也亟需提升。其意义不仅在于能够促进知识产权从业人员自身人格的完善,进而推动社会整体道德水准的提高;也在于知识产权领域职业道德素养高的专业队伍能够持续推动国家知识产权事业的蓬勃发展,促进知识产权强国战略的有效实施;更在于知识产权从业人员职业道德的研究可以弥补当下学术界在这方面研究的严重不足,丰富与发展思想政治教育领域的主要内容。知识产权从业人员是指接受过专门系统的知识产权专业训练、具备知识产权从业素养和专业技能、以从事知识产权工作获取各类资源、承担社会责任、实现自身价值的自然人。知识产权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即谓适用且只适用于知识产权从业主体,以保护知识产权为其宗旨,以保障知识产权职业活动为其职业目的的道德规范的总和。就其性质而言,除沿袭职业道德的非物质性、规范性以及实践性这三大属性外,又因知识产权职业群体的特殊,亦存在普遍性与特殊性相结合这一属性。当下知识产权从业人员职业道德领域初获成效,但同时尚存诸多问题。包括知识产权从业人员职业道德规范体系存在缺失、知识产权从业人员职业道德的社会意识薄弱、知识产权从业人员职业道德的宣传教育力度不足、对奉行或违反职业道德行为的知识产权从业人员的奖惩不到位以及知识产权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养成的组织管理不够完善等。细究问题之症结,一方面在于当下知识产权从业人员职业道德的内容尚不明确;另一方面在于当下知识产权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养成路径存在欠缺。为解决当下知识产权从业人员职业道德领域存在的问题,尝试性地从内容设计与方法运用的有效协调、意识提升与宣传活动的相互促进、直接教育与奖惩效应的有机结合以及自我参与与组织管理的合力推进四大方面提出理想状态下知识产权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养成的基本思路。知识产权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养成一方面应当基于职业道德性质和适用范围分析知识产权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养成的内容构成,构建出一套统一且行之有效的知识产权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内容体系。这套内容体系既应包含适用所有知识产权从业人员共性化职业道德的主要内容即包括树立“保护知识产权、促进技术成果的转化与运用”的职业理想;坚定“服务群众、奉献社会、推动创新型国家建设”的职业信仰;秉持“爱岗敬业、兼顾效率与公平、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的职业态度;承担“处理知识产权事务、保守秘密”的职业责任;遵守“办事公道、诚实守信、遵守行业规范”的职业纪律以及提升“不断学习与培育知识产权领域相关知识和技能”的职业业务能力等。同时,因知识产权从业人员工作性质的差异分为“知识产权管理人员”、“知识产权保护人员”以及“知识产权服务人员”三大类,这套内容体系也应包括不同类型的知识产权从业人员需适用的个性化职业道德的核心内容,如知识产权管理人员应遵循“推动高质量的知识产权创造与运用”;知识产权保护人员应遵循“秉持知识产权执法与审判的客观公正”;知识产权服务人员应遵循“恪守知识产权服务市场的竞争精神”等核心职业道德内容。知识产权从业人员职业道德的实际养成还依赖于有效养成路径的设置。基于此,为加强我国知识产权从业人员职业道德的养成,提高知识产权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水平,可从与知识产权从业人员职业道德相关的社会意识、宣传教育、奖惩以及组织管理四大层面采取相应的举措,设置有效路径。譬如,社会意识层面需有效提升对知识产权从业人员职业道德的认识;宣传教育层面需着力提高知识产权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宣传教育的效果;奖惩层面需规范对奉行或违反职业道德行为知识产权从业人员的处理;组织管理层面需对知识产权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养成进行科学的管理等。多措并举,共同促进知识产权从业人员职业道德的养成,推动知识产权事业的健康、有序发展,为建设创新型国家添砖加瓦。
郭瑞[9](2020)在《中国高校智库评价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作为重要的决策咨询机构,高校智库在国家治理体系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科学的高校智库评价有助于检视高校智库建设中的问题,为高校智库的发展诊断号脉,明确标准及树立标杆,推动我国高校智库的良性互动及整体实力提升。我国对高校智库的评价处于初步探索阶段,评价主体单一及多元评价主体合作的缺失、评价工具理性不完善、评价指标体系科学性及共识度较低、评价结果的应用有待完善等问题制约了高校智库评价功能的发挥。因此,亟待完善高校智库评价及其体系精准把脉我国高校智库发展问题。2014年2月10日教育部印发《中国特色新型高校智库建设推进计划》,对高校智库评价提出“改进科研评价”的指示。2015年1月20日国务院办公厅颁布《关于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的意见》强调深入实施中国特色新型高校智库建设计划,推动高校智库的发展完善、学科优势发挥、管理体制改革及整体水平提升。以上文件为完善高校智库评价提供了顶层设计。本文在此背景下,立足于公共管理学、教育评估学,结合治理理论、第四代评估理论构建高校智库评价的理论分析框架,通过问卷调查实证挖掘高校智库评价中的问题,理论工具分析其制约完善的内在机理。理论分析框架下将科学高校智库评价指标体系的建构作为高校智库评价要素维度中的“序参量”,协同、整合高校智库评价中其他要素,共同促进高校智库评价问题的解决。最后基于建构的指标体系,抽样选取18所典型高校智库进行实证评估,分析评估结果来进行实证检验,并提出提升高校智库发展的对策建议。本文由绪论、四章、结束语六大部分组成。绪论部分,提出本文研究的立意和主旨。详细梳理学界对智库评价及高校智库评价研究的现状,对本文的核心概念高校智库、智库评价、高校智库评价的内涵进行解释和界定。阐述本文运用的理论分析工具治理理论及第四代评估理论。厘清本文的研究思路及方法,本研究的主要内容、创新和价值取向。第一章,详细阐述高校智库评价的要素维度和理论分析框架。首先,对高校智库评价涵括的主体维度、客体维度、工具维度、指标维度、结果维度等进行阐述。其次,通过治理理论、第四代评估理论来搭建高校智库评价的理论分析框架,对分析框架构建的前提高校智库评价制度环境的诱导、理论分析框架的构建及解析进行详细论述。理论分析框架的搭建为下文实证研究提供理论指导。第二章,本部分设计调查方案,探求高校智库评价中的问题及相关机理。首先,对问卷设计、抽样方案、样本数据等进行阐述分析。其次,探求高校智库评价各维度对评价指标体系、评价结果的影响程度以及各个要素维度间的“耦合”关系。通过要素维度的相关分析发现:评价主体多元化程度对评价指标体系构建的科学程度影响较大,说明多元化的评价主体能促进指标体系构建的科学性及共识性;评价工具中评价方式方法对评价指标科学程度的影响最大;评价制度完善程度对评价指标体系科学和评价结果公信影响都较大;评价程序的完善对评价结果的公信影响较大,但对评价指标体系构建的科学性影响较小。最后,本部分通过问卷调查挖掘高校智库评价面临的诸如评价主体单一、评价指标体系针对性及科学性有待提升、评价工具理性不完善、评价结果应用不完善等问题,并通过理论分析制约其完善的机理。第三章,基于第二章高校智库评价中的问题及内在机理分析结合理论工具的指导,提出高校智库评价指标体系的建构。科学高校智库评价指标体系的建构不是凭空而来,而是遵循《中国特色新型高校智库建设推进计划》中“改进科研评价”的政策导向及梳理智库评价、高校智库评价研究的基础上,关注政府部门、第三方评价机构、同行评议、高校智库、民众及社会等多元评价主体的价值诉求,完善评价工具的情况下,结合高校智库的功能和特征建构而成。其次,阐述指标体系设置的原则、初始集、问卷设计及相关描述性统计。复次,通过问卷调查对评价指标体系的取舍进行筛选、因子分析技术修正指标结构并对其进行赋权。最后,论述评价指标体系对高校智库的功能回应及对高校智库评价指标体系进行对比分析。第四章,基于第三章构建的高校智库评价指标体系,通过科学抽样选取18所高校智库进行实证评估。在专家访谈的基础上制定评估表,详细说明评估标准及评分细则。分析18所高校智库的评价结果,挖掘样本高校智库存在的普遍性问题,通过评价指标体系的导向作用,提出高校智库提升的策略路径。结束语,对本文的主要研究内容进行归纳,对评价过程中指标体系及评估标准的应用,工具理性的完善,评价结果的应用,评价主客体诉求等进行总结和回顾。最后分析本文的研究不足,展望未来高校智库评价研究可能的研究焦点。本文的创新主要如下:1、基于治理理论、第四代评估理论建构高校智库评价的理论分析框架。目前学界较多运用知识管理理论、知识市场理论、公民参与理论、组织有效性理论来分析高校智库评价。本文运用治理理论、第四代评估理论搭建高校智库评价理论分析框架体系,对分析框架构建的前提和要件进行详细论述,将高校智库评价看做是评价主体维度、评价客体维度、评价指标维度、评价工具维度、评价结果维度等相互作用的系统工程,分析要素维度间的关系,基于治理理论中“序参量”对其他要素的协同、整合,决定系统的演变甚至结果的功能,以评价指标体系的建构作为高校智库评价中的“序参量”协同、整合其他要素维度,来发现和解决高校智库评价中的问题,以期探究高校智库评价系统的完善。2、研究视角及研究途径的创新。学界对高校智库评价的研究多关注指标体系的构建,对其他要素维度的研究和探讨关注较少,本文试图通过问卷调查的实证研究,以量化方式理性认知高校智库评价要素维度间的相关关系,探究评价主体维度、评价客体维度、评价工具维度、评价结果维度等,对高校智库评价指标构建的影响,挖掘各要素维度面临的问题,分析其制约完善的内在机理,以期达到显示、描述和推断被研究对象特征、趋势和规律性的相关目的,进而来论证高校智库评价研究的多维性和系统性,为高校智库评价中问题的解决提供理论指导和实证依据,这在当前的高校智库评价研究中较少出现。3、基于治理理论和第四代评估理论尊重、识别多元评价主体价值倾向,完善高校智库评价工具理性的导向下,建构高校智库评价指标体系。当前对高校智库评价指标体系的研究多基于单一评价主体的价值倾向而建立,而智库对于政府及社会影响程度的评判话语权实质应掌握在“用户手中”,“决策用户”的认可程度决定其价值的体现。本文通过文献梳理、问卷调查和相关访谈,尝试聚焦高校智库的用户主体如政府、媒体、社会公众、利益相关方,潜在评价主体中同行评议、第三方评价机构乃至高校智库本身等,他们对高校智库评价的价值理念,结合高校智库的功能和特征,建构涵括“学术影响力、社会影响力、政府影响力、智库的对外合作交流情况、智库的组织情况”等共34个指标在内的定量评价指标集,通过因子分析技术的修正,最终确定了涵括“智库投入及平台建设因子、智库政府及社会影响力因子、智库合作和对外交流因子、智库学术生产能力因子”五个一级评价指标及29个二级指标在内的定量评价指标体系。因子分析而得的定量指标结构能够回应高校智库的各项功能,为衡量高校智库各项影响力的实现提供可供参考的维度。为完善评价方式,经过问卷调查的筛选确定11个定性指标集来弥补定量指标的不足。4、系统分析高校智库评价结果、总结高校智库面临的问题,并提出相关对策建议。以往高校智库评价研究多关注评价结果的排名,较少关注评价结果的分析、总结及探讨。本文通过科学抽样对18所高校智库进行实证评估,分析样本高校智库在基础建设、运营管理、影响力实现等方面的情况,挖掘出样本高校智库在实体化建设及内部组织管理不完善,高校智库政府及社会影响力的实现程度较低,高校智库学科间的协同有待进一步深化等问题。并参考评价指标提出:深化高校智库的实体化建设,完善高校智库的支撑体系;完善高校智库成果发布与转化机制,提升高校智库政府及社会影响力;从学科、项目、人员等方面深化高校智库的协同,扩大对外合作和交流等对策和建议。
周子晴[10](2020)在《体育赛事转播节目的着作权保护》文中认为近年来,体育产业随着经济增长的步伐也呈现出蓬勃发展的态势,社会公众对各类体育赛事的关注度持续高涨。在体育产业的发展中,体育赛事的转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体育赛事转播节目不仅满足了社会公众观看体育赛事的需求,又给赛事主办方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效益。而在经济效益的诱惑下,对体育赛事的盗播侵权行为日益增多,侵犯了赛事组织者、主办方的切身利益,影响了社会倡导知识产权保护的大环境,扰乱了体育产业的有序发展,因此对于体育赛事转播节目的着作权保护刻不容缓。目前我国对体育赛事转播节目的着作权保护仍存在不少的问题,理论上,国内学者对于体育赛事转播节目的性质以及是否能受《着作权法》的保护持有不同的态度;在司法实践上,针对体育赛事转播节目的法律性质出现了不同的认定标准,导致司法审判依据不统一,因此审判结果也大相径庭。本文将通过四个部分进行讨论分析。第一部分是对体育赛事转播节目的相关内容进行分析研究,从体育赛事转播节目的概念入手,通过界定转播的定义,明确体育赛事转播节目的含义,然后对其法律性质进行讨论,并提出本文观点;其次对体育赛事转播节目的主客体以及权利归属进行分析。第二部分是分析体育赛事转播节目的法律保护现状,首先从立法层面分析现有的法律规定提供的法律保护,其次在司法实务认定方面,通过案例分析的方法,总结司法实践中对体育赛事转播节目性质的不同认定,梳理出不同法律保护模式的情形,主要分为作品保护模式、录像制品保护模式以及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模式。第三部分是对体育赛事转播节目的着作权保护存在的问题进行多方面分析研究,提出了法律规定不完善;司法保护不健全;行政救济缺位等问题。第四部分是从立法、司法、行政等方面对完善体育赛事转播节目的着作权保护提出建议,要从立法层面明确体育赛事转播节目的作品性质以及相关法律规定的权利范围,同时要统一司法审判的标准,行政规章的制定同样也要提供充分的保障,并且社会公众及行业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也要增强,从而建立并完善对体育赛事转播节目的着作权保护,达到促进体育产业更好更快发展的目的。
二、公众知识产权意识明显提高(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公众知识产权意识明显提高(论文提纲范文)
(1)外资并购中驰名商标流失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的背景和意义 |
(一)选题背景 |
(二)选题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概述 |
三、研究方法、预期创新与难点 |
(一)本文采用的研究方法 |
(二)本文的创新点、难点 |
四、论文框架等内容 |
第一章 外资并购中驰名商标流失问题的提出 |
一、外资并购中驰名商标价值巨大且功能多元 |
(一)外资并购中驰名商标的经济价值 |
(二)外资并购中驰名商标的特殊功能 |
二、外资并购中驰名商标流失的表现 |
(一)早期外资并购中驰名商标的流失 |
(二)近期外资并购中驰名商标的流失 |
第二章 外资并购中驰名商标流失问题的成因分析 |
一、宏观经济政策导向的影响 |
二、国内执法不力及法律规制不足 |
(一)反垄断执法不力 |
(二)外商投资法律中相关规制不足 |
三、投资条约中知识产权利益衡平关照不足 |
四、企业层面原因 |
(一)并购协议中驰名商标保护条款的设置不足 |
(二)外资并购中外国投资者与我国企业利益失衡 |
(三)外国投资者实施商标策略削弱驰名商标市场竞争力 |
(四)我国企业对驰名商标保护意识不足及保护手段不力 |
第三章 解决外资并购中驰名商标流失问题的导向 |
一、外资并购中驰名商标保护的适度性 |
二、外资并购中驰名商标相关主体利益平衡的实现 |
三、外资并购中商标权保护的基本逻辑 |
(一)并购准备阶段 |
(二)并购执行阶段 |
(三)并购整合阶段 |
第四章 解决外资并购中驰名商标流失问题的路径 |
一、域外经验对我国外资并购中驰名商标流失应对的启示 |
(一)美国经验对我国外资并购中驰名商标流失应对的启示 |
(二)欧盟国家经验对我国外资并购中驰名商标流失应对的启示 |
(三)其他国家经验对我国外资并购中驰名商标流失应对的启示 |
二、反垄断法和外资立法层面 |
(一)反垄断立法的完善与执法的加强 |
(二)外商投资立法的完善 |
三、投资条约中知识产权利益的再平衡 |
四、企业层面 |
(一)外资并购协议驰名商标保护条款的科学设置 |
(二)我国企业通过尽职调查避开外国投资者恶意收购 |
(三)我国企业通过价值评估明确自身驰名商标价值 |
结论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及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成果 |
致谢 |
(2)数字网络空间视域下知识产权的政策分析:环境-价值-行动者的维度(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选题缘由与研究价值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三、研究方法 |
四、研究思路与重难点 |
五、研究创新与不足 |
第一章 数字网络空间视域下知识产权政策的理论基础与分析框架 |
第一节 数字网络空间视域下知识产权政策的阐释 |
一、数字网络空间的起源、特征与影响 |
二、数字网络空间视域下知识产权的演变 |
三、数字网络空间视域下知识产权政策的功能 |
第二节 数字网络空间视域下知识产权政策的理论基础 |
一、数字治理理论 |
二、政策网络理论 |
三、知识产权利益平衡理论 |
第三节 数字网络空间视域下知识产权政策的分析框架:环境-价值-行动者 |
一、数字网络空间视域下知识产权政策分析的关键变量 |
二、知识产权政策分析中环境、价值、行动者具体含义 |
三、知识产权政策的分析框架:环境-价值-行动者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数字网络空间视域下中国知识产权政策的文本分析:环境-价值-行动者 |
第一节 中国知识产权政策文本演变 |
一、知识产权政策文本的相关统计 |
二、知识产权政策文本的内容演变 |
三、知识产权政策文本的演变特征 |
第二节 数字网络空间视域下中国知识产权政策文本编码 |
一、知识产权政策文本中的环境关切 |
二、知识产权政策文本中的价值内涵 |
三、知识产权政策文本中行动者构成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数字网络空间视域下中国知识产权政策的环境分析 |
第一节 数字网络空间视域下知识产权政策环境需求 |
一、发展有序的经济环境 |
二、组织协调的政治环境 |
三、多元包容的文化环境 |
四、全球融入的外部环境 |
第二节 中国知识产权政策环境的现实束缚 |
一、原始创新动力薄弱 |
二、双轨保护衔接失灵 |
三、创新激励文化匮乏 |
四、国际规则有失公平 |
第三节 中国知识产权政策环境现实束缚的成因 |
一、经济的核心竞争力尚未完善 |
二、产权管理未能充分协调统一 |
三、产权文化构建存在诸多阻碍 |
四、全球产权竞争牵涉各国利益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数字网络空间视域下中国知识产权政策的价值分析 |
第一节 数字网络空间视域下知识产权政策价值追求 |
一、促进知识创新 |
二、保护私人权益 |
三、维护公共福祉 |
第二节 中国知识产权政策的价值冲突 |
一、政策实施之中的价值位序难题 |
二、有违价值初衷的政策设计风险 |
三、缺乏清晰统一的政策价值共识 |
第三节 中国知识产权政策价值冲突的成因 |
一、对政策价值本质缺乏全面认识 |
二、政策的更新滞后于时代的发展 |
三、政策价值的话语体系尚未建立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数字网络空间视域下中国知识产权政策的行动者分析 |
第一节 数字网络空间视域下知识产权政策行动者的善治网络 |
一、知识产权政策网络中具体的行动者类型 |
二、知识产权政策网络中行动者的善治结构 |
三、知识产权政策网络中行动者的善治要素 |
第二节 中国知识产权政策行动者的现实困境 |
一、政策网络内部未能充分协调 |
二、政策网络间互动存在偏差 |
三、政策网络运转欠缺有效性考察 |
第三节 中国知识产权政策网络困境的成因 |
一、政策参与的角色认知与能力有待提升 |
二、政策网络缺乏持续且深入的交流合作 |
三、政策参与中缺乏多元有效的配套机制 |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基于“环境-价值-行动者”框架的中国知识产权政策的优化路径 |
第一节 营造合适的数字网络空间视域下知识产权政策环境 |
一、完善市场秩序,维护创新基石 |
二、优化整体治理,加强部门协作 |
三、致力生态培育,涵养产权观念 |
四、注重利益协调,强调合作共赢 |
第二节 构建合理的数字网络空间视域下知识产权政策价值 |
一、加强理论建设,建立明确的知识产权政策价值体系 |
二、强调价值引领,优化政策举措与时代发展间匹配性 |
三、重视价值传播,形成并推广政策价值中国话语体系 |
第三节 培育合格的数字网络空间视域下知识产权政策行动者 |
一、明确政策网络角色,增强彼此协调互动能力 |
二、塑造网络信任氛围,推进对话与合作常态化 |
三、建立多元配套机制,保障政策网络有效运转 |
本章小结 |
结语 |
一、数字网络空间视域下知识产权政策调适内容 |
二、数字网络空间视域下知识产权政策多元追求 |
三、知识产权政策划时代发展的现实问题 |
四、数字网络空间视域下知识产权政策创新 |
附录 |
知识产权政策文本汇总 |
知识产权政策府际网络行动者访谈问题 |
知识产权政策专业网络行动者访谈问题 |
知识产权政策生产者网络行动者访谈问题 |
知识产权政策参与调查问卷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相关成果发表情况 |
后记 |
(3)合理注意义务视角下微信公众平台参与版权治理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 |
一、网络版权侵权严重 |
二、版权法律难以根治网络版权侵权问题 |
三、网民版权意识淡薄,热衷免费资源 |
第二节 研究意义 |
一、理论意义 |
二、实践意义 |
第三节 文献综述 |
一、关于合理注意义务的研究 |
二、网络版权侵权研究 |
三、微信公众平台版权治理研究 |
四、版权侵权治理趋势——多主体协同治理 |
第四节 研究内容及研究方法 |
一、研究内容 |
二、研究方法 |
第一章 微信公众平台版权侵权现状及治理困境 |
第一节 微信公众平台版权侵权严重 |
一、微信公众平台作品的版权界定 |
二、版权侵权量排首位 |
三、版权侵权类型多 |
第三节 微信公众平台版权治理困境 |
一、法律和行政手段存在一定困境 |
二、依托网民维护微信公众平台版权存在的困境:版权法宣传不到位 |
第二章 微信公众平台参与版权治理的依据 |
第一节 国家倡导多元主体协同治理 |
一、版权保护成为国家战略问题 |
二、运用多主体协同治理符合国家政策趋向 |
第二节 合理注意是传播者应尽的法律义务 |
第三节 网络平台掌握先进的网络技术:可以删除侵权作品 |
第四节 传播者常见的合理注意义务做法:滥用避风港原则 |
一、通知书格式不明确 |
二、“及时”标准模糊 |
三、一删了之 |
第三章 合理注意义务视角下微信公众平台参与版权治理的现状 |
第一节 微信公众平台版权服务协议 |
一、平台协议 |
二、合作备忘录 |
第二节 微信公众平台版权治理内容 |
一、保护原创,打击抄袭 |
二、清除滥用原创标识 |
三、合议洗稿争议内容 |
第三节 微信公众平台版权治理现状 |
一、删除抄袭内容,公布侵权账号 |
二、清除29 万个滥用原创标识 |
三、洗稿投诉比下降 |
第四章 合理注意义务视角下微信公众平台参与版权治理存在的问题 |
第一节 原创声明存在缺陷:检测机制不够完善 |
一、无法跨平台检测 |
二、检测不严,无法识别整合类及洗稿内容 |
三、原创声明操作繁复 |
第二节 洗稿投诉合议小组存在一定缺陷 |
一、标准模糊,主观性强 |
二、耗时长,影响面小 |
三、规则不完善:对小组成员的规治及反诉机制不完善 |
第五章 合理注意义务视角下微信公众平台参与版权治理的建议 |
第一节 完善原创声明检测机制 |
一、打通各平台数据库,建立检测大数据库 |
二、完善检测技术,加大人工审核力度 |
三、简化操作步骤 |
第二节 完善洗稿合议机制 |
一、明确“洗稿”判断标准 |
二、加大技术研发,多种方式激励小组成员 |
三、引入众包版权检测系统 |
四、细化约束条款,增加反诉通道 |
五、创新网民版权教育方式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4)面向中小企业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研究 ——基于供给与采纳的双维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研究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1.1 知识产权是驱动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有效途径 |
1.1.2 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是中小企业创新的强有力支撑 |
1.1.3 知识产权服务的供给不足需要公共服务有效补位 |
1.2 研究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综述 |
1.3.1 中小企业创新的相关研究 |
1.3.2 中小企业知识产权的研究 |
1.3.3 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的研究 |
1.4 研究内容 |
1.5 研究方法 |
1.6 技术路线 |
1.7 研究创新点 |
第2章 相关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 |
2.1 相关概念 |
2.1.1 中小企业 |
2.1.2 知识产权 |
2.1.3 知识产权公共服务 |
2.2 理论基础 |
2.2.1 知识产权理论 |
2.2.2 创新采纳理论 |
2.2.3 公共服务理论 |
第3章 中小企业知识产权建设与公共服务供给分析 |
3.1 中小企业知识产权建设困境与公共服务 |
3.1.1 知识产权建设存在的问题 |
3.1.2 知识产权活动的风险来源 |
3.1.3 知识产权服务的现实困境 |
3.1.4 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的作用 |
3.2 面向中小企业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现状 |
3.2.1 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供给情况 |
3.2.2 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建设沿革 |
3.2.3 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相关政策 |
3.2.4 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建设成效 |
3.3 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供给存在的主要问题 |
3.3.1 服务范围、层次有限,结构不合理 |
3.3.2 与中小企业实际需求的链接不紧密 |
3.3.3 相关规制、人才等的配套保障不足 |
3.4 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供给问题的成因分析 |
3.4.1 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供给的决策体制方面 |
3.4.2 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供给的参与主体方面 |
3.4.3 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供给的机制建设方面 |
3.4.4 对中小企业“个性化”分析与探索方面 |
第4章 中小企业知识产权公共服务风险与采纳分析 |
4.1 中小企业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风险顾虑 |
4.1.1 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感知风险的内涵 |
4.1.2 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感知风险的结构 |
4.2 中小企业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采纳分析 |
4.2.1 理论依据 |
4.2.2 假设提出 |
4.2.3 模型构建 |
4.3 研究设计 |
4.3.1 问卷设计与调查 |
4.3.2 取样与数据收集 |
4.4 实证分析 |
4.4.1 样本特征 |
4.4.2 样本数据质量与检验 |
4.4.3 结构方程模型分析 |
4.5 研究结论和讨论 |
4.5.1 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感知风险及其维度构建 |
4.5.2 情境、企业及个人因素对服务风险的影响 |
4.5.3 风险感知对中小企业服务采纳意向的影响 |
第5章 国外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建设实践与借鉴 |
5.1 典型国家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建设实践 |
5.1.1 美国 |
5.1.2 日本 |
5.1.3 韩国 |
5.1.4 新加坡 |
5.2 国际知识产权信息服务项目——TISC |
5.2.1 TISC的基本情况 |
5.2.2 TISC与中小企业 |
5.2.3 TISC的推广成效 |
5.2.4 TISC在华的进展 |
5.3 国际实践与经验对我国的启发 |
5.3.1 强化知识产权人才保障,引入专家服务 |
5.3.2 降低创新成本,缓解中小企业资金压力 |
5.3.3 引流知识产权资源,支持中小企业创新 |
5.3.4 进一步推动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海外布局 |
5.3.5 加快和深化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国际合作 |
5.3.6 “客户需求”导向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供给 |
第6章 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研究启示与对策建议 |
6.1 面向中小企业感知,解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需求 |
6.1.1 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的核心是经营风险 |
6.1.2 企业决策人的心理风险问题值得关注 |
6.2 从中小企业实际出发,加强创新经营保障 |
6.2.1 加快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创新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
6.2.2 持续加强知识产权金融服务,改善中小企业的融资难问题 |
6.2.3 加强政策引导与公共服务创新,完善风险分担与补偿机制 |
6.2.4 优化发展环境,健全知识产权的司法服务与法律监管体系 |
6.3 促进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质量与能力的提升 |
6.3.1 构建和打造高端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能力 |
6.3.2 深化“一站式”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探索 |
6.3.3 打造知识产权公共服务项目和机构品牌 |
6.4 继续推进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的国际化建设 |
6.4.1 加快知识产权公共信息服务国际化合作 |
6.4.2 助力中小企业“走出去”的配套服务建设 |
6.5 重视对知识产权文化、人才的宣传与培养 |
6.5.1 提高中小企业经营者的知识产权意识 |
6.5.2 重视对知识产权文化环境的培育塑造 |
6.5.3 加大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人才队伍发展 |
第7章 研究结论与未来展望 |
7.1 研究的主要结论 |
7.2 研究局限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调查问卷 |
调查问卷1 |
调查问卷2 |
调查问卷3 |
致谢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取得的其他研究成果 |
(5)专利、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三法分立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目次 |
一、中外专利法立法模式比较研究 |
(一)域外专利法变迁史概述 |
1.专利法律制度的孕育和初创 |
1)威尼斯 |
2)英国 |
3)美国 |
2.专利法律制度的发展与创新 |
1)德国 |
2)日本 |
3.小结 |
(二)中国《专利法》立法模式的历史背景 |
1.晚清至民国:初创专利制度 |
1)晚清至民国专利制度发展简史 |
2)继受论对晚清民国专利制度的深刻影响 |
2.新中国:重建专利制度 |
1)新中国专利制度建立的背景 |
2)《专利法》立法草案关于专利种类和法律结构的主要变化40 |
3)专利法保护几种专利的争论 |
4)《专利法》颁布后历次修改的基本脉络 |
3.小结 |
(三)专利法典型立法模式比较分析 |
1.单独立法模式 |
1)单独立法模式的主要特征 |
2)单独立法模式的优势和问题 |
2.部分合并立法模式 |
1)部分合并立法模式的主要特征 |
2)部分合并立法模式的优势和问题 |
3.“合并立法,法内分编”模式 |
1)“合并立法,法内分编”模式的主要特征 |
2)“合并立法,法内分编”模式的优势和问题 |
4.“合并立法,集中规定”模式 |
1)“合并立法,集中规定”模式的主要特征 |
2)“合并立法,集中规定”模式的优势和问题 |
(四)本章小结 |
二、法律体系统合与分解的内在规律 |
(一)从法律体系到民法法典化 |
1.法律体系的概念 |
2.法律体系化的功用 |
3.法律体系化与法律结构 |
4.法律体系化与民法法典化 |
(二)民法的“法典化”、“解法典化”与“再法典化”的启示 |
1.民法“法典化”:从“分”到“合” |
1)民法“法典化”的基本概念和历史脉络 |
2)法典的形成条件 |
3)民法典结构的内生动因的进一步解析 |
2.民法“解法典化”:作为一种“分”的力量 |
1)“解法典化”的背景和特征 |
2)“解法典化”的实质——民法体系结构的分解与重构 |
3.民法“再法典化”:再次从分到合 |
1)“再法典化”的定义和方式 |
2)“再法典化”的部分共性特征 |
3)“再法典化”对专利法体系结构的启示 |
4.小结 |
(三)知识产权法的“法典化” |
1.知识产权法“法典化”的背景 |
1)知识产权法基础理论通说的形成 |
2)“知识产权”概念的成型 |
3)世界知识产权保护由“分”到“合” |
4)知识产权司法和行政由“分”到“合” |
2.知识产权法“法典化”的现实条件和不利因素 |
1)我国知识产权法“法典化”的现实条件 |
2)我国知识产权法“法典化”的不利因素 |
3.知识产权法的分合之辨 |
1)知识产权法的体系化是“入典”的必经之路 |
2)知识产权法的现状迫使我国知识产权法走向体系化 |
3)知识产权法体系化中的“合”与“分” |
(四)本章小结 |
三、《专利法》“三法分立”合理性的再考察 |
(一)《专利法》“三法分立”对专利质量问题的回应能力 |
1.专利质量问题的背景 |
2.专利质量的多维度定义 |
3.专利质量问题的多元诱因和解决路径 |
1)科研层面的技术方案创造 |
2)科研成果转化为专利申请 |
3)行政层面的专利申请审查 |
4)专利权的行使和保护 |
4.小结 |
(二)《专利法》“三法分立”对专利标识混淆问题的回应能力 |
1.专利标识混淆的担忧和质疑 |
2.专利标识混淆的实证研究 |
1)受访者基本情况 |
2)问卷调查结果分析 |
3.解决专利标识混淆的合理进路 |
(三)《专利法》“三法分立”与外观设计制度定位问题 |
1.我国外观设计制度保护客体的再厘清 |
2.外观设计的主要法律保护模式 |
3.外观设计法律保护模式与立法模式的关系 |
4.外观设计应保留在《专利法》体系之中 |
(四)《专利法》“三法分立”在立法层面的可行性 |
1.“三法分立”的立法难题 |
2.“三法分立”的高昂成本 |
(五)本章小结 |
四、《专利法》统合之下的“三法分立”路径 |
(一)我国专利法律体系的现状和发展趋势 |
1.中国专利法律制度的整体框架 |
2.《专利法》的“法典基因” |
3.《专利法》的“解法典化”趋势 |
1)《专利法》以外的专利法律渊源在具体案件中的较多适用 |
2)《专利法》以外的专利法律渊源确立了大量新的法律规则 |
(二)在统合路径之下实现《专利法》“三法分立” |
1.保持统合的《专利法》体系结构 |
2.沿循“法典化”技术,逐步吸纳具体规则 |
3.提炼共性规则,单独成节整合特殊规则 |
五、结论 |
(一)建立法律体系结构“分”与“合”的综合辩证观 |
1.以辩证统一的眼光看待法律的“分”与“合”,尊重法律自我发展的基本逻辑 |
2.《专利法》体系结构优化调整的“统分结合” |
(二)充分考量多维度现实因素的影响 |
1.应匹配我国民法典编纂和知识产权法体系化的潮流和趋势 |
2.应审慎评价《专利法》“三法分立”对专利制度问题的回应能力 |
3.应谨慎评估《专利法》“三法分立”的社会效应 |
(三)以“体系化”为目标实现专利法体系结构优化 |
附录关于专利标识在消费中的引导和混淆情况的问卷调查 |
(6)整体性治理视角下荔湾区治理商标侵权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2.1 理论意义 |
1.2.2 现实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3.1 国内研究现状 |
1.3.2 国外研究综述 |
1.3.3 简要评述 |
1.4 基本思路和研究方法 |
1.4.1 基本思路 |
1.4.2 研究方法 |
1.5 研究内容 |
1.6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相关概念和理论基础 |
2.1 相关概念 |
2.1.1 商标 |
2.1.2 商标侵权 |
2.1.3 商标侵权治理 |
2.2 整体性治理视角下商标侵权治理内容 |
2.2.1 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海关要加强商标侵权行政违法行为的监管 |
2.2.2 公安机关要加强对商标刑事犯罪的治理 |
2.2.3 法院要加强对商标侵权民事纠纷的调解和判决 |
2.2.5 人民检察院要加强对商标侵权公诉案件的审判执行 |
2.2.6 相关权利人要向市场监管部门积极举报商标侵权行为 |
2.3 相关理论 |
2.3.1 整体性治理理论 |
2.3.2 知识产权保护理论 |
2.3.3 信息不对称理论 |
2.4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整体性治理视角下荔湾区治理商标侵权的现状 |
3.1 荔湾区商标侵权的特点 |
3.2 荔湾区治理商标侵权的现状 |
3.2.1 成立荔湾区打假办,统筹协调区级打击侵权假冒行为的工作 |
3.2.2 荔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受理投诉举报,有效打击商标侵权行政违法行为 |
3.2.3 荔湾区公安局加大治理商标刑事犯罪行为的力度 |
3.2.4 荔湾区法院和检察院通过调解和审判执行,打击商标侵权违法行为 |
3.2.5 荔湾区政府积极搭建平台为商标侵权的社会治理创造条件 |
3.3 荔湾区治理商标侵权存在的问题 |
3.3.1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查处商标侵权的行政执法不规范 |
3.3.2 公安局对知识产权刑事案件的查处不力 |
3.3.3 商标侵权的司法治理力度较低 |
3.3.4 商标侵权社会治理力量比较薄弱 |
3.4 荔湾区治理商标侵权存在问题的原因 |
3.4.1 信息不对称 |
3.4.2 主体目标价值理念的冲突 |
3.4.3 执法人员素质难以适应执法需要 |
3.4.4 社会治理力量缺失 |
3.5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整体性治理视角下国内外地方政府治理商标侵权的经验借鉴 |
4.1 国内地方政府治理商标侵权的做法及其经验借鉴 |
4.1.1 深圳市治理商标侵权的做法 |
4.1.2 苏州市治理商标侵权的做法 |
4.1.3 国内城市治理商标侵权的经验借鉴 |
4.2 西方发达国家城市治理商标管理侵权的做法及其经验借鉴 |
4.2.1 美国纽约市治理商标侵权的做法 |
4.2.2 日本治理商标侵权的做法 |
4.2.3 国外城市治理商标侵权的经验借鉴 |
4.3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整体性治理视角下优化荔湾区治理商标侵权的对策 |
5.1 加强跨层级跨部门协调运作和整体监管 |
5.1.1 跨层级协调运作 |
5.1.2 跨部门协调运作 |
5.2 培养组织和个人的整体价值目标 |
5.2.1 引导工作人员培养责任意识和价值感 |
5.2.2 引导组织树立以公共利益为导向的服务理念 |
5.3 加快信息技术运用构建信息共享平台 |
5.3.1 建立商标信息库,完善政府工作信息平台 |
5.3.2 完善部门间信息共享机制 |
5.3.3 注重培养信息技术人才 |
5.4 以公民需求为核心构建商标公共服务体系 |
5.4.1 开放商标信息库,提供服务访问功能 |
5.4.2 注重互动反馈,强化公众服务功能 |
5.5 本章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攻读博士/硕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附件 |
(7)广西知识产权政策的供给与绩效评估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Abstract |
1 导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内容与方法 |
1.2.1 研究内容 |
1.2.2 研究方法 |
1.3 研究技术路线 |
2 文献综述 |
2.1 知识产权政策的供给研究 |
2.1.1 知识产权政策的内涵 |
2.1.2 知识产权政策的供给 |
2.2 知识产权政策的评估研究 |
2.2.1 知识产权政策评估的内涵 |
2.2.2 知识产权政策评估的标准 |
2.2.3 知识产权政策评估的方法 |
2.2.4 知识产权政策评估的指标 |
2.3 中国区域知识产权政策研究 |
2.3.1 区域知识产权政策供给研究 |
2.3.2 区域知识产权政策评估研究 |
2.3.3 区域知识产权政策优化研究 |
2.4 研究述评 |
3 广西知识产权政策的供给与演进 |
3.1 广西知识产权政策的分析框架 |
3.1.1 政策工具 |
3.1.2 政策目标 |
3.2 广西知识产权政策样本选择与量化方法 |
3.2.1 广西知识产权政策样本的选择 |
3.2.2 广西知识产权政策样本的编码 |
3.2.3 广西知识产权政策量化统计方法 |
3.3 广西知识产权政策的供给特点 |
3.3.1 政策数量分析 |
3.3.2 政策类型分析 |
3.3.3 政策颁布部门分析 |
3.3.4 政策工具分析 |
3.3.5 政策目标分析 |
3.4 广西知识产权政策的演进特征 |
3.4.1 知识产权立法阶段(1993年-2000年) |
3.4.2 知识产权政策体系构建阶段(2001年-2007年) |
3.4.3 知识产权战略实施阶段(2008年-2015年) |
3.4.4 特色型知识产权强区建设阶段(2016年至今) |
4 广西知识产权政策的绩效评估 |
4.1 广西知识产权政策绩效的问卷设计 |
4.2 广西知识产权政策绩效问卷的信度和效度检验 |
4.2.1 量表的信度检验 |
4.2.2 量表的效度检验 |
4.3 广西知识产权政策绩效问卷的数据采集 |
4.3.1 样本选取 |
4.3.2 样本的基本情况 |
4.4 广西知识产权政策绩效问卷的结果分析 |
4.4.1 描述性统计分析 |
4.4.2 方差分析 |
4.4.3 相关分析 |
5 广西知识产权政策的优化 |
5.1 优化广西知识产权政策体系 |
5.1.1 促进政策制定主体的协同 |
5.1.2 优化政策目标的设定 |
5.1.3 优化政策工具的使用 |
5.2 完善广西知识产权政策执行机制 |
5.2.1 促进职能部门的协作 |
5.2.2 促进区域之间的协作 |
5.2.3 加强政策执行队伍建设 |
5.3 完善广西知识产权政策评估制度 |
5.3.1 制定评估工作方案 |
5.3.2 完善评估工作保障 |
5.3.3 加强评估结果运用 |
6 研究结论与展望 |
6.1 研究结论 |
6.2 研究创新点 |
6.3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调查问卷 |
(8)知识产权从业人员职业道德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1.1 知识产权事业蓬勃发展的人才需求 |
1.1.2 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现实召唤 |
1.1.3 思想政治教育深入研究的必然趋向 |
1.2 研究价值 |
1.2.1 研究的理论价值 |
1.2.2 研究的实践价值 |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及评价 |
1.3.1 国外研究现状 |
1.3.2 国内研究现状 |
1.3.3 对现有国内外研究的评价 |
1.4 研究的思路与方法 |
1.4.1 研究的思路 |
1.4.2 研究的方法 |
1.5 研究的创新点与不足之处 |
1.5.1 研究的创新点 |
1.5.2 研究的不足 |
2 知识产权从业人员职业道德相关概念厘析 |
2.1 知识产权从业人员探析 |
2.1.1 知识产权从业人员的涵义 |
2.1.2 知识产权从业人员的特征 |
2.1.3 知识产权从业人员的类型 |
2.2 知识产权从业人员职业道德解析 |
2.2.1 “道德”与“职业道德”的概念解读 |
2.2.2 知识产权从业人员职业道德的内涵 |
2.2.3 知识产权从业人员职业道德的特点 |
2.2.4 知识产权从业人员职业道德的性质 |
3 知识产权从业人员职业道德现状探析 |
3.1 知识产权从业人员职业道德领域取得的成效 |
3.1.1 知识产权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水平业已取得的有限提升 |
3.1.2 知识产权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养成业已采取的有效举措 |
3.2 知识产权从业人员职业道德领域存在的问题 |
3.2.1 知识产权从业人员职业道德规范体系存在缺失 |
3.2.2 知识产权从业人员职业道德的社会意识薄弱 |
3.2.3 知识产权从业人员职业道德的宣传教育力度不足 |
3.2.4 对奉行或违反职业道德行为的知识产权从业人员的奖惩不到位 |
3.2.5 知识产权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养成的组织管理不够完善 |
3.3 知识产权从业人员职业道德问题之症结 |
3.3.1 知识产权从业人员职业道德的内容尚不明确 |
3.3.2 知识产权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养成路径存在欠缺 |
4 知识产权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养成的理论依据和基本思路 |
4.1 知识产权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养成之理论依据 |
4.1.1 习近平“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引领 |
4.1.2 马克思主义“人的全面发展”理论的指导 |
4.1.3 亚当·斯密“经济人假设”理论的警示 |
4.1.4 孔子“启发式教育”理论的示例 |
4.2 知识产权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养成的基本思路 |
4.2.1 内容设计与方法运用的有效协调 |
4.2.2 意识提升与宣传活动的相互促进 |
4.2.3 直接教育与奖惩效应的有机结合 |
4.2.4 自我参与与组织管理的合力推进 |
5 知识产权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养成的内容体系 |
5.1 知识产权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养成的内容构成 |
5.1.1 基于职业道德性质的内在维度 |
5.1.2 基于职业道德适用范围的内在层次 |
5.2 知识产权从业人员共性化职业道德的主要内容 |
5.2.1 职业理想:保护知识产权、促进技术成果的转化与运用 |
5.2.2 职业信仰:服务群众、奉献社会、推动创新型国家建设 |
5.2.3 职业态度:爱岗敬业、兼顾效率与公平、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
5.2.4 职业责任:处理知识产权事务、保守秘密 |
5.2.5 职业纪律:办事公道、诚实守信、遵守行业规范 |
5.2.6 职业业务能力:不断学习与培育知识产权领域相关知识和技能 |
5.3 知识产权从业人员个性化职业道德的核心要求 |
5.3.1 知识产权管理人员——推动高质量的知识产权创造与运用 |
5.3.2 知识产权保护人员——秉持知识产权执法与审判的客观公正 |
5.3.3 知识产权服务人员——恪守知识产权服务市场的竞争精神 |
6 知识产权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养成的路径选择与优化 |
6.1 社会意识层面:对知识产权从业人员职业道德认识之有效提升 |
6.1.1 从战略高度认识知识产权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养成 |
6.1.2 加强知识产权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养成的研究 |
6.2 宣传教育层面:对知识产权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宣传教育效果的着力提高 |
6.2.1 “政府指导、高校主导、企业辅导”的主体体系设置 |
6.2.2 不断优化知识产权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宣传教育方式 |
6.2.3 知识产权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宣传教育内容的“精确化” |
6.3 奖惩层面:对奉行或违反职业道德行为知识产权从业人员的规范处理 |
6.3.1 完善并落实对奉行职业道德行为知识产权从业人员的奖励机制 |
6.3.2 加大对违反职业道德行为知识产权从业人员的惩戒力度 |
6.4 组织管理层面:对知识产权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养成的科学管理 |
6.4.1 完善知识产权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养成的组织管理机构 |
6.4.2 构建知识产权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养成组织管理机构的联动机制 |
7 结论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录一 |
附录二 |
(9)中国高校智库评价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缘起与选题意义 |
(一) 选题缘起 |
(二) 选题意义 |
二、国内外文献综述 |
(一) 国内外智库评价研究的发展与聚焦 |
(二) 我国高校智库评价研究的发展与聚焦 |
(三) 研究文献评述及进一步扩展的空间 |
三、核心概念 |
(一) 高校智库 |
(二) 高校智库评价的内涵 |
四、理论分析工具 |
(一) 治理理论及其应用阐述 |
(二) 第四代评估理论及其应用阐述 |
五、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一) 研究思路 |
(二) 研究方法 |
六、研究内容与研究创新 |
(一) 研究内容 |
(二) 研究创新 |
(三) 本研究的价值取向 |
第一章 高校智库评价的要素维度及理论分析框架 |
一、高校智库评价的要素维度与制度环境 |
(一) 高校智库评价的要素维度 |
(二) 高校智库评价的制度环境 |
二、理论分析框架构建的前提 |
(一) 制度环境的诱导 |
(二) 治理主体协作的动力和基础 |
(三) 治理主体的多元诉求和资源互赖 |
(四) 政府失灵和市场失灵的存在 |
三、理论分析框架的构建与解析 |
(一) 高校智库评价分析框架的构建 |
(二) 高校智库评价分析框架的解析 |
第二章 高校智库评价的问题审视 |
一、调研方案设计 |
(一) 高校智库评价现状的问卷设计 |
(二) 抽样方案与样本规模的估计 |
(三) 问卷的发放与数据收集 |
二、数据分析 |
(一) 问卷的描述性统计 |
(二) 问卷信度与效度检验 |
(三) 要素维度的相关关系 |
三、高校智库评价的问题表征 |
(一) 高校智库评价主体单一,降低评价指标体系的共识性 |
(二) 对高校智库分类评价不完善,降低评价指标体系的科学程度 |
(三) 评价工具理性不完善,降低评价过程的公信力 |
(四) 评价结果应用不完善,降低评价功能的有效性 |
四、制约高校智库评价完善的内在机理 |
(一) 多元评价主体协同与合作的缺失 |
(二) 评价偏好不一致,价值冲突与价值均衡共存 |
(三) 制度规范的缺失,弱化智库评价的共识性 |
(四) 信息不对称,降低评价结果的科学及共享 |
第三章 高校智库评价的指标体系建构 |
一、响应式聚焦,树立高校智库评价导向 |
(一) 关注多元评价主体价值诉求 |
(二) 完善评价工具理性 |
(三) 遵循指标体系多维性及动态发展的规律 |
二、确定指标体系选取的原则 |
(一) 系统原则 |
(二) 直接指标和间接指标及特殊指标互为补充的原则 |
(三) 简明性原则 |
(四) 可操作性原则 |
(五) 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
三、指标体系初始集设置的阐释和说明 |
(一) 指标体系建立的程序 |
(二) 定量指标体系初始集的设置 |
(三) 定性指标体系初始集的设置 |
四、指标体系的问卷设计及相关描述性统计 |
(一) 指标体系的问卷设计 |
(二) 相关描述性统计 |
五、指标体系的实证检验 |
(一) 因子分析 |
(二) 定量指标体系的信度与效度 |
(三) 定量指标体系的修正 |
(四) 定量指标体系的权重确定 |
(五) 定性指标体系的筛选 |
六、指标体系对高校智库的功能回应及高校智库评价指标体系的对比分析 |
(一) 指标体系对高校智库的功能回应 |
(二) 高校智库评价指标体系的对比分析 |
第四章 高校智库评价的实证评估 |
一、评估标准的制定 |
(一) 评估表的制定 |
(二) 评估标准及评估细则 |
二、基于18所高校智库的数据采集 |
(一) 样本容量 |
(二) 样本选取 |
(三) 数据来源及描述性统计 |
三、评估结果的比较及分析 |
(一) 总分及一级指标得分分析 |
(二) 二级指标得分分析 |
(三) 三级指标得分分析 |
四、高校智库面临的问题及提升的策略路径 |
(一) 高校智库面临的问题 |
(二) 高校智库提升的策略路径 |
结束语 |
一、研究总结 |
二、研究不足 |
三、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1: 高校智库评价现状的调查问卷 |
附录2: 高校智库评价指标体系的调查问卷 |
攻读博士期间发表论文的论文情况及科研情况 |
后记 |
(10)体育赛事转播节目的着作权保护(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 |
1.选题背景 |
2.研究意义 |
(二)文献综述 |
(三)研究方法 |
一、体育赛事转播节目概述 |
(一)体育赛事转播节目 |
1.转播的界定 |
2.体育赛事转播节目的概念 |
(二)体育赛事转播节目的法律性质 |
1.作品 |
2.录像制品 |
3.本文观点 |
(三)体育赛事转播节目的权利主客体及权利归属分析 |
1.体育赛事转播节目的权利主体分析 |
2.体育赛事转播节目的权利客体分析 |
3.体育赛事转播节目的权利归属分析 |
二、体育赛事转播节目的法律保护现状 |
(一)保护体育赛事转播节目的现有法律规定 |
1.“作品”保护的相关法律规定 |
2.“录像制品”保护的相关法律规定 |
3.其他有关规定 |
(二)司法实践中对体育赛事转播节目的保护现状 |
1.“作品”保护模式 |
2.录像制品保护模式 |
3.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模式 |
三、体育赛事转播节目的着作权保护存在的问题 |
(一)立法规定不完善 |
1.体育赛事转播节目法律性质不明确 |
2.相关法律规定的权利范围过窄 |
(二)司法保护不到位 |
1.司法实践标准不统一 |
2.司法处罚力度弱 |
(三)行政维权机制缺位 |
1.缺乏行政法规规章保护 |
2.监管体系不完善 |
(四)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淡薄 |
1.行业缺乏自我保护机制 |
2.社会公众缺乏知识产权维权意识 |
四、完善体育赛事转播节目的着作权保护的建议 |
(一)完善立法规定 |
1.明确体育赛事转播节目的作品性质 |
2.确定相关法律规定的权利范围 |
(二)增强司法保护 |
1.统一司法实践标准 |
2.建立惩罚赔偿机制 |
(三)建立行政维权机制 |
1.出台相关行政法规规章 |
2.构建完善的监管体系 |
(四)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宣传 |
1.增强行业自我保护意识并完善相关保护机制 |
2.树立社会公众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
五、结语 |
注释 |
参考文献 |
附录 |
攻读硕士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 |
致谢 |
四、公众知识产权意识明显提高(论文参考文献)
- [1]外资并购中驰名商标流失问题研究[D]. 杜娟. 吉林大学, 2021(01)
- [2]数字网络空间视域下知识产权的政策分析:环境-价值-行动者的维度[D]. 万正艺. 南京师范大学, 2021
- [3]合理注意义务视角下微信公众平台参与版权治理研究[D]. 颜梅. 兰州大学, 2021(02)
- [4]面向中小企业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研究 ——基于供给与采纳的双维分析[D]. 李燕燕.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2020(01)
- [5]专利、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三法分立问题研究[J]. 张翰雄. 私法, 2020(01)
- [6]整体性治理视角下荔湾区治理商标侵权研究[D]. 陈晓珍. 华南理工大学, 2020(02)
- [7]广西知识产权政策的供给与绩效评估研究[D]. 黄燕苇. 浙江大学, 2020(01)
- [8]知识产权从业人员职业道德研究[D]. 彭燕媛. 南京理工大学, 2020(01)
- [9]中国高校智库评价研究[D]. 郭瑞. 华中师范大学, 2020(01)
- [10]体育赛事转播节目的着作权保护[D]. 周子晴. 广西师范大学, 20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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