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行政维护合法权益促进江苏EMS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写于《江苏省EMS经营活动管理办法》颁布实施之际

依法行政维护合法权益促进江苏EMS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写于《江苏省EMS经营活动管理办法》颁布实施之际

一、依法行政 维护合法权益 推进江苏特快专递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写在《江苏省特快专递经营活动管理办法》颁布施行之际(论文文献综述)

耿玉[1](2020)在《淮安市快递业政府监管研究》文中提出我国快递业起步于20世纪80年代。自2008年起,快递业随着电子商务与网络购物的发展带动,以井喷式速度蓬勃发展起来,历经十来年持续快速发展,规模增速依然高位运行,新业态、新动能不断呈现。近10年间我国快递业务量和业务收入年均增长率分别为31.6%和42.2%,连续六年位居世界第一。淮安市2015-2019年间快递业务量从5851万件增长到1.82亿件,年均增长率为42%,业务收入从5.59亿元增长到16.14亿元,年均增长率为38%。尤其在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快递业公共属性空前增强,广受社会关注。快递业在高速发展的同时,粗放式发展模式弊端逐渐暴露,已不能适应市场需求。该文从实际出发,科学分析淮安市快递业的发展情况和政府监管现状,指出由于淮安市快递业政府监管效能低、快递企业自身管理的片面化、消费快递群体的需求和利益呈现不平衡性等多方面原因导致淮安市快递业政府监管存在相关法律标准不完善、行业监管力量薄弱、行业监管方式单一、行业监管手段落后、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滞后、自律机制不健全等问题。但可以肯定的是快递业仍处于大有可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行业发展形势将长期向好。最后,该文立足于淮安市快递业政府监管实际,提出完善政府监管法治基础、强化政府监管主体建设、创新政府监管模式、构建多渠道监督体系、完善市场准入退出机制等五项措施,以促进淮安市快递业更高质量发展。

季虹[2](2020)在《江苏省快递业政府监管问题及对策研究》文中研究说明2019年我国快递业务量突破630亿件,连续6年稳居世界第一,涌现出了一批颇具实力、充满活力的市场主体。快递业作为一项新兴的产业,在自身高速发展的同时,积极与关联产业协同发展,服务地方经济,为第一、第二产业发展起到了重要的基础支撑作用。快递业的健康快速发展,有利于改善民生、促进生产、增加就业、扩大内需。但与此同时,我国快递行业依然面对诸多问题,例如“野蛮分拣”、“投递延误”、“先签后验”、“损失赔偿难”、“泄露客户信息”、“收寄验视制度执行不到位”等服务质量问题,影响行业健康发展。这些问题也反映了我国政府部门在快递业的监管工作方面存在诸多问题与不足,因此,加强政府监管力度、提高监管效率已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本文将江苏省作为研究对象,从政府监管角度展开研究,通过访谈法,文献综述法介绍了江苏省快递业发展历程及发展现状、政府监管现状,根据访谈和搜集的相关资料提出了江苏省快递业政府监管存在的几个问题,然后从法律法规、监管主体、监管体系三个角度,系统分析了产生问题的原因,最后借鉴国外发达国家成功的监管经验,结合政府监管理论、多中心治理理论,从建立健全监管法律体系、发挥监管主体作用、完善社会监管力量三个方面,向江苏省政府监管部门提出了具有可行性的对策和建议,以增强江苏省政府监管部门的监管效能,促进江苏省快递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王钰琦[3](2020)在《我国快递行业政府监管法律问题研究》文中研究说明伴随着电子商务行业近30多年的迅猛发展,我国快递行业也迎来大繁荣。快递行业在服务民生、促进商品流通、促进经济发展以及信息流通等方面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但我国快递行业的飞速发展也暴露出泄露用户信息、寄递危险化学物品泄漏等快递安全问题,严重危害了公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社会公共利益和国家安全。究其原因在于我国快递行业政府监管部门成立较晚,快递行业法律法规不健全,快递行业政府监管制度尚不完善。快递行业政府监管是指为确保快递行业依法健康有序发展,邮政管理部门与其他政府职能部门依据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授权,在各自职责范围内,通过采取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等行政手段,对快递行业中的行政相对人行为进行指导、规范、制约的活动。我国快递行业政府监管主要包括行业准入许可、运营过程监管以及退出监管。目前,我国快递行业政府监管中存在相关立法不完善、监管手段单一、政府监管不力的行政追责机制不健全、非常时期快递行业政府监管制度不完善等问题。经过考察美国、日本、德国以及英国快递行业政府监管制度,借鉴其中对我国有益的法律经验,积极推进快递行业政府监管不力的行政追责的法制化,完善非常时期快递行业政府监管制度。

孙淑华[4](2019)在《内蒙古快递业发展中政府职能研究》文中指出近年来,我国快递业发展迅猛,2018年我国快递业务量已经突破500亿大关,连续5年稳居世界第一。快递业是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流通方式转型、促进消费升级的现代化先导型产业。作为新兴产业,对于拉动经济、扩大就业、促进消费、服务民生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积极作用。2018年我国东、中、西部地区快递业务量比重分别为77.11%、15.07%和7.82%,这一系列数字说明我国的快递业发展不均衡、不充分的矛盾依然十分突出。内蒙古作为我国边疆省份、少数民族地区表现尤为明显,快递业务量占全国比重仅为3‰,而旗县业务量所占全区比重更是不足10%,这说明内蒙古部分地区快递市场依靠自身发展不能实现资源配置的帕累托最优,无法形成完全的竞争市场,出现了明显的市场失灵现象,这就需要各级政府着眼行业发展的历史与现实,深刻认识行业发展的矛盾,发挥其政治职能、经济职能、文化职能和社会职能作用,有效破解发展中的矛盾问题,正确处理好供给与需求、行业与社会、政府与市场、当前与长远的关系,努力实现内蒙古快递业高质量、可持续的健康发展。本文分为六个部分,第一部分为引言部分,主要阐述了选题的背景及研究意义,对中外相关领域文献进行了综述,阐述了论文的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第二部分为核心概念和理论基础,分别归纳总结了快递、快递业、政府职能的概念,提出了论文的理论依据;第三部分利用统计分析法深入分析了我国快递业发展的现状、内蒙古快递业发展现状及内蒙古快递业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第四部分对内蒙古快递业发展中政府职能的三个转变时期进行划分,客观评价了政府职能的履行成效;第五部分提出内蒙古快递业发展中政府职能履行存在的问题,并针对问题产生的原因进行了深入分析;第六部分对内蒙古政府职能如何有效发挥,促进快递业健康发展提出了七项解决方案,即健全法规制度、加大扶持力度、完善监管体系、优化营商环境、提高服务意识、推进诚信体系建设、践行绿色发展理念。

陈嘉韵[5](2019)在《韶关市快递市场政府监管存在问题研究》文中认为近年来,随着我国跨区域贸易的增长、电子商务的迅速发展,快递业充分发挥了突破时空限制、联系生产生活密切等优势,展现出广阔的发展前景,成为新经济的代表和经济发展新动能的重要力量。但在快递市场繁荣发展的背后,一系列由市场自身缺陷所带来的安全生产、服务质量等问题也层出不穷,政府传统的监管显得力不从心,暴露出许多短板。韶关市作为广东省经济发展较落后的地区,快递市场具有典型的山区地市发展特征,快递企业体量小、分布散、收派比失衡等等,政府监管难度较大。如何适应发展新形势,加强对快递市场的监管是摆在政府面前的一大课题。本文从快递业在我国的迅猛发展及对社会经济和民众生活的深刻影响的现实出发,在调查了解韶关市快递市场的发展情况及政府监管现状的基础上,结合快递市场的相关数据、访谈及调查资料,分析韶关市快递市场政府监管存在的监管缺位、越位、错位等问题,并对问题原因进行分析。最后,结合韶关实际提出完善韶关快递市场政府监管的具体对策:建立以包容审慎为原则的监管理念;完善邮政管理部门体制建设;畅通监管工作机制;提升监管的实施效能和效果;强化行政指导职能。

郭景川[6](2018)在《互动与共进:民国时期教育家交往活动研究(1912-1937)》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作为知识精英的民国教育家,在近代中国教育史上扮演着重要角色。近代以降,中国面临巨大的民族危机和社会转型,诸多有识之士把教育视为挽救民族危亡、实现社会改造的妙药良方,怀着“教育救国”之理想积极从事教育实践活动。他们通过地缘、学缘、志缘等关系,构建教育交往网络,与同时代的教育家通力合作、互相扶持,共同推进民国教育的现代化变革,形成中国近代教育史上靓丽的教育现象——教育家群生现象。受史学的生活转向之影响,教育史研究领域不断被拓展,对这些活跃在民国教育舞台上教育家交往活动的研究便是亟需进一步开拓的领域之一。依据交往行为理论和共同体理论,运用微观史学及多学科视角,以民国时期教育家的日记、书信、函电、着述、回忆录、照片等一手史料为基础,从地缘交往、学缘交往、志缘交往三个纬度对民国时期教育家之间的教育交往活动进行微观分析和深度描述,对民国教育家交往的主要方式、活动特点、影响因素、基本成效等进行概括和省思。从中可以看到:在20世纪前期知识分子大放异彩的舞台上,民国教育家之间存在着广泛的具有双向交互作用的人际交往。通过交往,不仅影响他人,自身亦积累起丰厚的社会资本和符号资本,职业身份得到认同、教育思想不断发展、精神生活得以充盈,而且逐渐形成相对稳固的学术共同体,迈向社群生活。如此,研究既可把人物置于教育历史的中心,还原逼近真实的民国教育家教育活动的“原生态”场景,从中探寻教育家教育生活的历史轨迹,进而丰富和拓展民国教育史研究领域,而且对促进当前学人之间的教育交流与互动也有一定的借鉴意义。“绪论”部分,主要论及选题缘由与研究价值,回顾梳理了学界研究现状,对核心概念、研究时限、理论参照、方法选择等作出说明,以为全文的构思与写作奠定基础。第一章“内外驱动:民国教育家交往互动的背景与动因”,从政治环境、经济形态、社会生态等角度阐释了民国教育家生存的时空环境和交往活动的社会背景,从日益加剧的民族危机与教育家个人理想信念的视角考察了民国教育家交往互动的外部驱动和内在动机,从西方教育理论的传入、欧美教育家的联袂来华、留学教育的快速推进、大量教育官员的出国考察等方面分析了近代西学东渐历史潮流对民国教育家交往活动的影响和作用。第二章“地缘交往:以同乡情结为纽带的交往互助活动”,通过梳理民国时期教育家籍贯的地理分布情况及院校分布情况,探明民国教育家之间所存在的地缘交往关系。从结交同乡、依靠同乡、互相扶持等几个方面,来展现民国教育家以同乡情结为纽带构建地缘交往网络进行交往互助的基本过程与模式,在此基础上分析教育家以地缘缔结人际联系、进行教育互动的利弊得失。第三章“学缘交往:以学业学术为追求的交往成长活动”,分析、探讨民国肇建后留学教育的兴起与民国教育家学缘交往活动勃兴的内在关联,考察了教育家与具有学缘关系的师长、同学、同事之间的以学业学术为追求的交往成长活动,呈现教育家学缘交往时的心态与场景,概括了教育家学缘交往的主要特征。第四章“志缘交往:以共同志趣为基础的交往互动活动”,阐述了教育家因一致或相似的教育志向、学术趣味等共同志趣为基础的个体之间的交往互动,以及因共同体志趣而结成会社团体的内部教育家之间的交往互动情况,并总结了个体间互动与群体性互动各自的特点与效用。第五章“个案呈现:陈鹤琴教育交往活动掠影”,以教育家陈鹤琴为个案,分别从其与师长、同辈学人、学生晚辈的交往三个纬度,呈现陈鹤琴与该三大交往群体互动的微观细节和活动场景,其中详细考察了以《儿童教育》和中华儿童教育社为平台构建志缘交往网络的路径以及通过举办年会所进行的群体性互动,分析了陈鹤琴在志缘交往网络中的中心度,总结了陈鹤琴不同交往类型的主要特征和异同,意在探讨民国时期教育家通过志缘交往实现自身人生价值、构建学术共同体的有益经验。第六章“民国时期教育家交往活动的历史省思”,对全面抗战爆发前教育家之间的交往活动进行反思与总结,概括了民国教育家交往的主要方式、总体特点、影响因素和基本成效,以期逐步深化对民国教育家交往活动一般规律与作用、影响的体认,以为当今教育事业的发展提供一定的历史经验。

杨红[7](2016)在《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衔接研究》文中指出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是我国解决行政争议的法定制度,理应成为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但是,近年来行政纠纷信访案件居高不下,出现了“大信访、中诉讼、小复议”的行政争议解决局面。法定制度不能发挥预期的功效,现实困境倒逼对制度自身的反思,在完善两部法律相关制度的过程中,不应再单打独斗,而应在认真审视这两种制度的定位设计的基础上,从彰显制度自身优势的角度,以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为目的,调整各自为政的立法思路,基于协同并进的主导思想来完善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衔接关系。本文将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衔接界定为功能衔接、程序衔接、实体衔接三个方面。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是否科学衔接,既关乎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理论体系的健全和完善,有利于建立大行政救济理论体系,对于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制度建设也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有利于优化解纷资源。为了促使理论和实务部门对两种制度的衔接形成共识,文章一方面就分权理论、权力制约理论、诉权理论、司法最终裁决理论在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衔接中的体现进行探讨和研究,进一步奠定了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需要衔接的理论基石;另一方面通过具体案例分析了我国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在程序衔接、受案范围衔接、当事人资格衔接方面存在的问题,突出了两种制度需要衔接的现实紧迫性。他山之石可以攻玉,考察和梳理域外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关系的特点,探究域外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衔接程度的决定因素,为客观全面分析我国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衔接提供了重要的参照。我国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衔接现状不尽如人意,突出表现为功能定位的不衔接,程序衔接问题较多,实体规定脱节严重等方面。基于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需要衔接的理论和实践支撑,以域外经验为参照,针对我国两种制度的衔接现状,修正的思路表现为三个方面:一是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功能衔接的路径选择。在强调解决行政争议的同时,还应当正视功能的多元化,行政复议制度的功能定位需坚持个性化发展;二是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程序衔接的完善思路。一方面是行政复议申请程序与行政诉讼起诉程序衔接模式的选择,结合现行立法的规定,参考域外做法,我国应以自由选择为主,统一复议前置的法律规定,明晰复议前置的标准,走出复议前置认识误区,在坚持司法最终审查原则的前提下,逐步取消相对终局的规定,明确绝对终局的标准。另一方面是行政复议审查程序与行政诉讼审判程序的对接,具体思路为:根据不同的行政复议审查程序确定不同的行政诉讼审查标准,以行政诉讼审查标准倒逼行政程序的完善,推动行政程序法治进程,激发行政主体规范行政行为的动力;三是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实体衔接的具体建议:第一,受案范围衔接的进路分析。我国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衔接一方面应当实现法律概念之间的统一,并正视采用统一的行政行为概念后所面临的主要问题。另一方面在肯定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基本一致的前提下,应当保留行政复议在解决内部行为、自由裁量行为、终局裁决行为等领域争议的特色;第二,当事人资格衔接的对策探讨。当事人资格衔接重点解决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尽快解决立法中当事人资格的脱节问题,二是论证并跟踪了解修订后的《行政诉讼法》规定复议维持后行政复议机关为被告的利与弊;第三,审查标准衔接的措施探究。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审查标准衔接中首先需要对超越职权与滥用职权的界定、正当程序与法定程序的关系等有关问题加以明确,以实现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审查标准的对接。另外,正视行政复议在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以及合理性审查的程度两方面的特殊要求;第四,法律适用衔接的若干建议。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中法律适用的衔接应当重点关注以下几个问题:理清行政执法与行政救济中法律适用的差异,客观认识行政法法源的范围,统一立法之间的规定,赋予人民法院对行政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的权力。综上,在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宣告形成的后立法时代,法律的修改和完善不宜单兵突进,在大行政救济体系的框架内,整合解纷资源,实现行政救济立法之间的衔接,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应有之义。

郝晓鹏,王淑玲[8](2016)在《2016年思想品德中考复习检测题》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一、选择题2015年10月26日至29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在北京召开。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回答1-3题。1.十八届五中全会公报中出现的高频关键词是发展,这说明淤发展是硬道理

陈胜[9](2015)在《金融仲裁在中国——北仲结项报告》文中研究指明随着金融深化、金融创新的推进,金融纠纷的数量也与日俱增。金融仲裁作为金融纠纷多元解决机制中的一种,其灵活性、保密性、专业性、独立性的特点都使其备受瞩目,故本项目以金融仲裁在中国为题。《金融仲裁在中国》正文内容共由四个部分组成,对该四大部分的主要内容及结论加以概述如下:第一部分各仲裁规则中金融仲裁的含义这部分首先明确了金融仲裁的含义。本文在分析了我国台湾地区"中华仲裁协会"的《金融争议仲裁规则》、香港金融纠纷调解中心有限公司的《个案受理准则指引》、英国的金融城争议解决专家组(City Disputes Panel,CDP)、荷兰P.R.I.M.E.金融争议解决机构、意大利金融仲裁中对于金融仲裁的界定后,以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颁布的《金融仲裁规则》、上海仲裁委员会2008年3月1日起实施的《上海仲裁委员会金融仲裁院仲裁规则》为基础,对金融仲裁作出了界定。金融仲裁又称金融交易或金融服务争议仲裁,是指金融机构之间,以及金融机构与其客户之间因金融交易、金融服务发生争议而进行的仲裁。金融仲裁既包括一般仲裁机构处理的金融交易及金融服务纠纷,又包括专业金融仲裁机构处理的金融纠纷。当然,金融仲裁也应包括临时仲裁,相关论述将在以后章节予以展开。第二部分金融仲裁在中国的可行性与必要性可仲裁性的范围正在经历着世界范围内的放开。《联合国国际商事仲裁示范法》是国际法层面对金融仲裁的首次规定,而且将几乎涉及金融服务业所有领域的争议(Financing,Banking&Insurance)均纳入其可仲裁性范畴。除此,台湾地区、美国、英国在金融仲裁的可仲裁性上也有了不同程度的发展。中国金融仲裁的可仲裁性问题,肇始于1980年2月26日《国务院关于将对外贸易仲裁委员会改称为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的通知》。自此,中国政府从国务院到相关金融监管机构,对推动金融仲裁的可仲裁性方面进行了诸多努力,试图以行政引导的方式推动金融仲裁在中国的发展,在证券仲裁、银行仲裁、保险仲裁等方面都取得了一定成效。金融仲裁在中国的发展有着独特的空间。除了中国金融业和金融市场蓬勃发展,对外开放稳步推进,金融创新日新月异,相关金融立法略显不足外,人民法院"拒绝司法"的现象也为其发展提供了独特的舞台。"三中止"政策、最高法院对证券公司破产案件的受理设置的八大先决条件等都是人民法院"拒绝司法"的理据。金融仲裁的特点恰恰可以弥补法院"拒绝司法"弊端,填补金融法律规则的不足,避免地方保护主义,提高金融案件的处理效率,推进金融市场的有序、健康发展。该部分将用理论结合法规、案例的方式论述金融仲裁在中国的可行性和必要性。第三部分中国金融仲裁现状为进一步对实务中的效率问题、仲裁庭的组成、仲裁结果等问题进行研究,本文选取了60个样本进行了统计分析,样本来源为:北京仲裁委、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北京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及深圳国际仲裁院。针对样本分别进行了单变量分析与多变量分析。通过60个样本分析,会发现金融仲裁在仲裁中所占比例较小,金融仲裁的所用时间普遍较长等问题,需要进一步推进其发展。具体分析内容如下:单变量分析的内容如下:?仲裁案件类别分析?仲裁案件受理年份分析?仲裁时间分析?仲裁庭组成情况分析?仲裁结果分析?仲裁及律师费用分析多变量分析的内容如下:?仲裁庭组成情况与仲裁时间的关联分析?仲裁庭组成情况与仲裁结果的关联分析?仲裁结果与仲裁时间的关联分析?仲裁时间与案件类型关系分析?仲裁时间与受理年份分析分析?仲裁结果与律师费用支付第四部分结合国际仲裁规则看中国金融仲裁正文的第四部分选取了三个国际仲裁规则进行分析,分别是伦敦金融城争议解决专家组(City Disputes Panel,CDP)仲裁规则、国际掉期与衍生工具协会(International Swaps and Derivatives Association)颁布的《2013国际掉期及衍生工具协会仲裁指南》、荷兰海牙成立了一个国际金融市场专家小组(the Panel of Recognized International Market Experts in Finance,P.R.I.M.E Finance)金融仲裁规则。针对这些仲裁规则中仲裁庭的组成、仲裁的程序、仲裁庭的权利、仲裁的保密与隐私、仲裁的费用等问题等规定进行了具体解析。并对中国首个金融衍生品仲裁案件进行了说明。希望通过这些解析和说明,进一步推进中国金融仲裁制度的完善,助力中国金融市场的发展。

王淑玲,郝晓鹏[10](2015)在《2015年思想品德中考复习检测题》文中研究说明一、选择题2014年10月20日至23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在北京召开。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问题的决定》,这是我党历史上第一次在中央全会上专题研究依法治国问题。回答13题。1.下列对依法治国认识正确的是1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2依法治国的核心是依宪治国3依法治国的前提是有法可依4依法治国就是要违法必究

二、依法行政 维护合法权益 推进江苏特快专递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写在《江苏省特快专递经营活动管理办法》颁布施行之际(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依法行政 维护合法权益 推进江苏特快专递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写在《江苏省特快专递经营活动管理办法》颁布施行之际(论文提纲范文)

(1)淮安市快递业政府监管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摘要
Abstract
1 绪论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1.2 研究动态与评析
    1.3 研究思路与方法
    1.4 创新点与难点
2 快递业政府监管的相关概念和理论
    2.1 相关概念
    2.2 相关理论基础
3 淮安市快递业政府监管现状分析
    3.1 快递业发展现状
    3.2 快递业政府监管现状
    3.3 快递业政府监管的必要性及成效
4 淮安市快递业政府监管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4.1 快递业政府监管存在的问题
    4.2 政府监管存在问题的原因
5 完善淮安市快递业政府监管的对策
    5.1 完善政府监管法治基础
    5.2 强化政府监管主体建设
    5.3 创新政府监管模式
    5.4 构建多渠道监督体系
    5.5 完善市场准入退出机制
6 结语
参考文献
附录 1 快递企业访谈提纲
附录 2 快递用户访谈提纲
附录 3 政府监管人员访谈提纲
作者简历
学位论文数据集

(2)江苏省快递业政府监管问题及对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导言
第一章 核心概念和理论阐述
    一、相关概念界定
        (一)快递业
        (二)政府监管
    二、理论基础
        (一)政府监管理论
        (二)多中心治理理论
第二章 江苏省快递业发展与政府监管现状
    一、政府监管快递业发展历程回顾
        (一)邮电分营前
        (二)政企分开阶段
        (三)邮政管理部门监管阶段
    二、江苏省快递业发展现状
        (一)行业主体众多
        (二)行业发展迅速
        (三)行业区域发展不平衡不充分
        (四)行业服务质量待提高
    三、江苏省快递业发展政府监管现状
        (一)形成多元合作的政府监管主体
        (二)推动法律法规贯彻实施
        (三)探索快递业政府监管方式和内容
第三章 江苏省快递业政府监管存在的问题与原因分析
    一、江苏省快递业政府监管存在的问题
        (一)政府监管主体力量不足
        (二)政府监管方式方法单一
        (三)法律法规支持力度不够
    二、江苏省快递业政府监管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政府监管主体作用未充分发挥
        (二)政府监管协调机制不畅
        (三)政府监管法律体系有待完善
第四章 国外快递业监管的经验及启示
    一、美国快递业监管经验
        (一)自由的市场准入制度
        (二)完备的监管机制
        (三)健全的社会监管
    二、英国快递业监管经验
        (一)宽松的市场准入制度
        (二)独立的监管机构
        (三)严格的行业安全监管
    三、日本快递业监管经验
        (一)一元化的政府监管模式
        (二)全覆盖的快递网络服务
        (三)完善的从业人员管理
    四、国外快递业监管经验的启示
        (一)建立健全法律体系
        (二)建立独立的监管机构
        (三)充分发挥社会监管力量
        (四)重视安全监管
第五章 完善江苏省快递业政府监管的对策建议
    一、充分发挥政府监管主体作用
        (一)完善监管机制
        (二)加强安全监管执法力量建设
        (三)创新政府监管方式
    二、完善快递行业监管机制
        (一)充分发挥快递协会作用
        (二)打造社会监管平台
        (三)完善快递行业信用体系
    三、建立健全快递业政府监管法律体系
        (一)完善落实快递业监管相应法律法规
        (二)因地制宜加快落实地方政策
        (三)严格快递业的准入退出机制
结束语
附录 :访谈提纲汇总
参考文献
致谢

(3)我国快递行业政府监管法律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第1章 绪论
    1.1 选题背景及研究的目的和意义
        1.1.1 选题背景
        1.1.2 研究的目的和意义
    1.2 论文的国内外研究现状
        1.2.1 国内研究现状
        1.2.2 国外研究现状
    1.3 论文的主要内容
第2章 我国快递行业政府监管概述
    2.1 快递行业政府监管的概念、特点及监管内容
        2.1.1 快递行业政府监管的概念
        2.1.2 快递行业政府监管的特点
        2.1.3 快递行业政府监管的内容
    2.2 我国快递行业政府监管历程
        2.2.1 邮政部门政企合一的监管阶段
        2.2.2 邮政部门政企分离的监管阶段
    2.3 快递行业政府监管的功能
        2.3.1 保障寄递渠道安全
        2.3.2 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2.3.3 保障快递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2.4 快递行业政府监管的理论基础
        2.4.1 公共利益理论
        2.4.2 整体性治理理论
        2.4.3 新公共服务理论
第3章 国外快递行业政府监管制度考察与借鉴
    3.1 国外快递行业政府监管制度考察
        3.1.1 美国快递行业政府监管制度
        3.1.2 日本快递行业政府监管制度
        3.1.3 德国快递行业政府监管制度
        3.1.4 英国快递行业政府监管制度
    3.2 国外快递行业政府监管对我国的借鉴
第4章 我国快递行业政府监管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4.1 我国快递行业政府监管现状
        4.1.1 我国快递行业政府监管立法概况
        4.1.2 我国快递行业政府监管模式
    4.2 我国快递行业政府监管中存在的问题
        4.2.1 监管法律规范体系不完善
        4.2.2 监管体系需要进一步健全
        4.2.3 监管手段单一
        4.2.4 对政府问责、追责机制不健全
        4.2.5 非常、紧急时期快递行业政府监管制度不完善
第5章 完善我国快递行业政府监管的对策
    5.1 进一步完善快递行业监管法律制度
    5.2 完善我国快递行业法律监管主体制度
        5.2.1 构建科学的监管体制
        5.2.2 注重行业协会对政府监管的补充作用
    5.3 丰富快递行业政府监管手段
        5.3.1 监管方式的多元化
        5.3.2 信用监管机制的构建
    5.4 健全快递行业政府监管追责机制
        5.4.1 要加强对快递行业政府监管部门的监督
        5.4.2 通过政府责任清单落实政府监管职责
        5.4.3 要推进快递行业政府监管不力行政追责的法制化
    5.5 完善非常、紧急时期快递行业监督制度
第6章 结论
参考文献
致谢

(4)内蒙古快递业发展中政府职能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abstract
引言
    (一)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
        1.选题背景
        2.研究意义
    (二)文献综述
        1.关于政府职能的研究
        (1)国外研究现状
        (2)国内研究现状
        2.关于快递业发展中政府职能的研究
        (1)国外研究现状
        (2)国内研究现状
    (三)论文的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1.研究内容
        2.研究方法
一、核心概念界定及理论基础
    (一)核心概念界定
        1.快递
        2.快递业
        3.政府职能
    (二)理论基础
        1.市场失灵理论
        2.政府职能理论
        3.新公共服务理论
二、内蒙古快递业发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一)内蒙古快递业发展现状
        1.我国快递业发展的整体情况
        2.内蒙古快递业发展的具体情况
        3.对比分析内蒙古快递业在整个快递业中的占比
    (二)内蒙古快递业存在的主要问题
        1.城乡发展不平衡,快递乡村最后一公里问题难突破
        2.监管力度薄弱,行业发展不规范
        3.民营快递企业内生动力不足,市场竞争力弱
        4.快递与其他产业融合度不高,产业链未形成
        5.快递员社会地位较低,从业队伍不稳定
        6.快递企业服务意识淡薄,行业诚信度不高
三、内蒙古快递业发展中政府职能履行现状
    (一)内蒙古快递业发展及政府职能转变的三个阶段
    (二)内蒙古快递业发展中政府职能履行成效
        1.快递业产业规模不断壮大
        2.快递业发展环境逐步优化
        3.快递基础网络框架日臻形成
        4.快递行业治理能力不断加强
        5.快递业行业文明有所提升
        6.快递业绿色发展理念初步探索
四、内蒙古快递业发展中政府职能履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内蒙古快递业发展中政府职能履行存在的问题
        1.法规制度待健全
        2.扶持力度待加大
        3.监管体系待完善
        4.营商环境待优化
        5.服务意识待提高
        6.诚信体系建设待推进
        7.绿色发展理念待践行
    (二)政府职能问题的原因分析
        1.政府法律法规供给不足
        2.政府对快递行业重视不够
        3.内蒙古地域特点增加了监管难度
        4.政府改善营商环境动力不足
        5.政府服务意识淡薄
        6.政府推动行业自律办法不多
        7.政府对绿色发展理念认识不高
五、内蒙古快递业发展中政府职能履行的对策建议
    (一)健全法规制度
        1.完善地方性立法
        2.给予新产业合法地位
        3.加强制度建设
        4.注重落实质量
    (二)加大扶持力度
        1.加大财政投入和金融优惠
        2.合理规划快递产业建设用地
        3.不断加大农村快递基础设施投入
    (三)完善监管体系
        1.完善县级监管体系
        2.创新监管方式
        3.加强部门协同
    (四)优化营商环境
        1.创造开放的投资环境
        2.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
        3.激发企业主体活力
    (五)提高服务意识
        1.加强对企业的引导
        2.保护快递员的合法权益
        3.推动产业链协同
    (六)推进诚信体系建设
        1.完善信用考评指标
        2.建立诚信信息平台
        3.注重考评结果的应用
        4.以诚信促文明
    (七)践行绿色发展理念
        1.深植绿色发展理念
        2.促进资源集约利用
        3.推动绿色运输与配送
        4.提高再生能源使用率
结论与展望
主要参考文献
致谢

(5)韶关市快递市场政府监管存在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第一章 绪论
    1.1 选题背景和意义
        1.1.1 选题的背景
        1.1.2 选题的意义
    1.2 文献综述
        1.2.1 国外研究现状
        1.2.2 国内研究现状
    1.3 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
        1.3.1 研究思路
        1.3.2 研究方法
第二章 快递服务及政府市场监管概述
    2.1 快递服务概述
        2.1.1 快递业及其主要特征
        2.1.2 中国快递业的迅猛发展
        2.1.3 中国快递服务的组织形式和主要运行模式
    2.2 政府市场监管职能概述
        2.2.1 政府市场监管职能及其理论依据
        2.2.2 十八大以来我国政府职能转变的理论发展
    2.3 快递市场的政府监管
        2.3.1 快递市场政府监管职能改革历程
        2.3.2 快递市场政府监管的职责
        2.3.3 快递市场政府监管的法规依据
        2.3.4 快递市场政府监管的主要方式
第三章 韶关市快递市场政府监管现状分析
    3.1 韶关市快递市场的发展情况
        3.1.1 韶关市快递市场结构
        3.1.2 韶关市快递市场特点
        3.1.3 韶关市快递市场凸显的主要问题
    3.2 韶关市快递市场的政府监管现状
        3.2.1 快递市场准入监管
        3.2.2 韶关市快递监管机构及工作情况
        3.2.3 对快递安全生产的监管
        3.2.4 对快递服务质量的监管
        3.2.5 对快递市场发展规划的监管
        3.2.6 对快递市场延伸问题的监管
第四章 韶关市快递市场政府监管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4.1 韶关市快递市场政府监管存在的问题
        4.1.1 缺位:监管不足
        4.1.2 越位:不当干预
        4.1.3 错位:监管不当
    4.2 韶关市快递市场政府监管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4.2.1 监管理念不适应
        4.2.2 监管体制不合理
        4.2.3 工作机制不顺畅
        4.2.4 监管手段不完善
        4.2.5 行政指导不充分
第五章 完善韶关快递市场政府监管的对策
    5.1 建立以包容审慎为原则的监管理念
    5.2 完善邮政管理部门体制建设
        5.2.1 进一步完善中央和地方双重管理
        5.2.2 健全基层监管机构的建设
    5.3 畅通监管工作机制
        5.3.1 构建合作监管体系
        5.3.2 搭建政绩共容体
    5.4 提升监管的实施效能和效果
        5.4.1 从“反应型监管”向“自主型监管”转变
        5.4.2 建立信息化监管手段
    5.5 加强行政指导的科学性
        5.5.1 提升政府干预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5.5.2 引导推进绿色发展
        5.5.3 推进行业人力资源保障
        5.5.4 因地制宜制定发展战略
结论
参考文献
附录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致谢
附件

(6)互动与共进:民国时期教育家交往活动研究(1912-1937)(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绪论
    一、研究缘起与研究价值
    二、研究现状与文献综述
    三、概念界定、理论参照与研究方法
第一章 内外驱动:民国教育家交往互动的背景与动因
    第一节 民国时期动荡的国家和社会
        一、政治背景:复杂动荡的政治环境
        二、经济背景:萧条落后的经济状况
        三、社会背景:紊乱失调的乡村社会
    第二节 民族危机与个人理想的双重作用
        一、日益加剧的民族危机的冲击
        二、教育家人生理想信念的驱动
    第三节 西学东渐之风的鼓荡带动
        一、西方教育理论的导入
        二、欧美教育精英的访华
        三、出洋留学活动的勃兴
        四、官员的出国教育考察
第二章 地缘交往:以同乡情结为纽带的交往互助活动
    第一节 民国教育家之籍贯分布
        一、民国教育家籍贯的整体分布:以江浙两湖为渊薮
        二、民国教育家籍贯的院校分布:以国立大学为重点
    第二节 教育家的地缘关系及其交往
        一、结交同乡:教育交往活动的初始网络构建
        二、依靠同乡:个人进步与教育发展的助推器
        三、相互扶持:-民族危亡背景下的患难与共
    第三节 教育家地缘交往之利弊得失
        一、地缘交往之利:易于建立信任度较高的人际关系
        二、地缘交往之弊:容易形成势力膨胀的教育帮派
第三章 学缘交往:以学业学术为追求的交往成长活动
    第一节 留学教育与教育家学缘交往的勃兴
        一、留学之风的强劲吹起
        二、留学教育精英的崛起与学缘认同
    第二节 教育家的学缘关系及其交往活动
        一、师生交往活动:“先生之风,山高水长”
        二、同窗学友之谊:“有匪君子,如切如磋”
        三、同事交往活动:“岂曰无衣?与子同袍”
    第三节 学缘交往的特点及评价
        一、广而持久,有情有谊
        二、阶段存在,或延或断
        三、彼此独立,和而不同
第四章 志缘交往:以共同志趣为基础的交往互动活动
    第一节 基于共同志趣的个体间交往
        一、教育交往活动之缘起与展开
        二、对交往双方及教育事业的影响
    第二节 基于共同志趣的群体性交往
        一、联合发起:社团创办的集体力量
        二、社团年会:多方互动的时空场域
        三、诗与远方:交往互动的意义生成
第五章 个案呈现:陈鹤琴教育交往活动掠影
    第一节 陈鹤琴与师长的交往及其特点
        一、大学师长:厚爱与熏染
        二、哥大师长:感召和互助
    第二节 陈鹤琴与同辈学人交往网络的构建
        一、求其友声:中华儿童教育社与交往网络之构建
        二、精神领袖:在中华儿童教育社中的角色和地位
        三、国际展现:交往网络在国际舞台上的向外拖延
        四、陈鹤琴与同辈学人交往的主要特征
    第三节 提携与厚爱:陈鹤琴与学生晚辈的交谊
        一、校园活动中增进师生了解
        二、业余交往中联络师生感情
        三、携手教育中升华师生情谊
第六章 民国时期教育家交往活动的历史省思
    第一节 民国教育家交往的主要方式
        一、书信往来
        二、学术交流
        三、工作交往
        四、社团活动
    第二节 民国教育家交往活动的特点
        一、交往活动的多样化
        二、基于志缘交往的相对持久性
        三、教育交往网络的向外延展性
        四、由地缘交往向志缘交往转变
    第三节 民国教育家交往活动的影响因素
        一、距离的远近是影响教育家交往的重要因素
        二、个人专长的互补性影响交往活动向外拓延
        三、交往活动受政治局势等外部因素影响较大
    第四节 民国时期教育家交往的成效
        一、从制度到实践,推进民国教育现代化变革
        二、从青涩到成熟,促进民国教育家自我生成
        三、迈向社群生活,推动教育学术共同体形成
        四、谱写真情华章,为后世留下宝贵精神财富
结语
参考文献
后记

(7)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衔接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Abstract
序言
    一、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一)研究背景
        (二)研究意义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一)国内研究现状
        (二)国外研究现状
    三、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一)研究内容
        (二)研究方法
    四、创新与不足
        (一)文章的创新之处
        (二)文章的不足之处
第一章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衔接概论
    第一节 “衔接”的界定
        一、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概念
        二、“衔接”的含义
        三、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衔接的范围
    第二节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衔接的价值分析
        一、理论价值——建立大行政救济理论体系
        二、实践价值——优化解纷资源
第二章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需要衔接的理论与实证分析
    第一节 理论基础
        一、分权理论
        二、权力制约理论
        三、诉权理论
        四、司法最终裁决理论
    第二节 实证分析
        一、案例引出
        二、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实务中亟待解决的衔接问题
第三章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关系横向比较
    第一节 域外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关系综览
        一、域外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关系梳理
        二、域外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关系的主要特点
    第二节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衔接程度的决定因素
        一、宏观因素——政治体制
        二、微观因素——案件特点
第四章 我国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衔接现状分析
    第一节 功能衔接现状梳理
        一、基本概念厘清
        二、行政复议的功能
        三、行政诉讼的功能
        四、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功能定位不统一的负面影响
    第二节 程序衔接述评
        一、行政复议申请程序与行政诉讼起诉程序衔接模式述评
        二、行政复议审查程序与行政诉讼审判程序衔接问题厘清
    第三节 实体衔接问题的规范分析
        一、受案范围不衔接的主要表现
        二、当事人资格衔接问题梳理
        三、审查标准衔接亟待明确的问题
        四、法律适用衔接不畅的表现
第五章 我国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衔接机制的修正
    第一节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功能衔接的路径选择
        一、行政复议制度的功能定位
        二、行政复议功能定位引发的改革争议
    第二节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程序衔接的完善思路
        一、行政复议申请程序与行政诉讼起诉程序衔接模式的选择
        二、行政复议审查程序与行政诉讼审判程序的对接
    第三节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实体衔接的具体建议
        一、受案范围衔接的进路分析
        二、当事人资格衔接的对策探讨
        三、审查标准衔接的措施探究
        四、法律适用衔接的若干建议
结论
参考文献
攻读学位期间公开发表的论文
后记

(10)2015年思想品德中考复习检测题(论文提纲范文)

一、选择题
二、非选择题
    216.观察漫画,简要回答。
    217.走进生活,简要回答。
    218.阅读案例,回答问题。
    219.融入生活,简要回答。
    220.走进生活,简要回答。
    221. 关注社会,简要回答。
    222. 网络空间是公共场所,网络社会是法治社会。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223.走进西藏,简要回答。
    224.阅读材料,分析说明.
    225.聚焦民生,分析说明。
    226.关注权益,分析说明。
    227.传承文化,分析说明。
    228.▲轻轻刷一下卡,就可以提取一辆公共自行车,轻松自如地在拥堵的市内穿行。现在,骑公共自行车出行已成为许多南昌市民的习惯。从2009年8月开始,南昌市陆续在红谷滩新区、南昌县、高新区等区域推出了公共自行车免费租赁服务。据统计,4年多来,南昌市共投放了约1万辆公共自行车,日节省燃油8000升,减少二氧化碳排放共约50余吨。
    229.关注社会,分析说明。
    230.关注社会,分析说明。
    231.关注国情,分析说明。
    232.关注校园生活,学会正确选择。
    233. 走进法律,分析说明。
    234.阅读材料,分析说明。
    235.聚焦两会,分析说明。
    236. 依法治国,探究实践。
    237.走进网络,探究实践。
    238.抓住机遇,探究实践。
    239.榜样引领,探究实践。
    240.传承国学,探究实践。
附:思想品德中考复习检测题参考答案:2015年
    一、选择题
    二、非选择题

四、依法行政 维护合法权益 推进江苏特快专递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写在《江苏省特快专递经营活动管理办法》颁布施行之际(论文参考文献)

  • [1]淮安市快递业政府监管研究[D]. 耿玉. 中国矿业大学, 2020(07)
  • [2]江苏省快递业政府监管问题及对策研究[D]. 季虹. 南京师范大学, 2020(04)
  • [3]我国快递行业政府监管法律问题研究[D]. 王钰琦. 长春理工大学, 2020(02)
  • [4]内蒙古快递业发展中政府职能研究[D]. 孙淑华. 内蒙古师范大学, 2019(08)
  • [5]韶关市快递市场政府监管存在问题研究[D]. 陈嘉韵. 华南理工大学, 2019(01)
  • [6]互动与共进:民国时期教育家交往活动研究(1912-1937)[D]. 郭景川. 华中师范大学, 2018(01)
  • [7]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衔接研究[D]. 杨红. 苏州大学, 2016(08)
  • [8]2016年思想品德中考复习检测题[J]. 郝晓鹏,王淑玲. 教育实践与研究(B), 2016(03)
  • [9]金融仲裁在中国——北仲结项报告[A]. 陈胜. 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2015年年会暨第八届中国仲裁与司法论坛论文集, 2015
  • [10]2015年思想品德中考复习检测题[J]. 王淑玲,郝晓鹏. 教育实践与研究(B), 2015(03)

标签:;  ;  ;  ;  ;  

依法行政维护合法权益促进江苏EMS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写于《江苏省EMS经营活动管理办法》颁布实施之际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