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ODVA在中国建立分支机构(论文文献综述)
秦世强[1](2021)在《侵华日军第100细菌部队历史考察》文中研究说明
张墨竹[2](2021)在《“一带一路”倡议下中资银行国际化区位选择研究 ——基于SVM支持向量机模型》文中研究说明国际化经营是世界银行业改革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中资银行转型发展的必要环节。对于银行国际化发展来说,无论是海外业务改革、国际并购或重组,都需要通过海外布局作为载体得以实施,而设立海外分支机构、加强区域布局是国际化最直接的表现方式,也是成就一流跨国银行的基本路径。发达国家老牌跨国银行在过去几十年间,通过海外布局大幅推动了自身的国际化进程,取得了辉煌的成就。但金融危机、欧债危机使得发达国家老牌跨国银行国际化发展进入瓶颈期,前期的业务优势、区位优势不复存在,甚至部分老牌跨国银行选择退出次要区域市场以保存竞争实力。这对于新兴经济体来说,无疑是一个抢占国际市场的机遇窗口。世界银行业的彼消此涨,使中资银行不得不思考,在经历了国际化初期的快速发展后,今天要如何进一步深化海外市场布局、强化业务管理,实现由“走出去”到“沉下去”、由“做大”到“做强”的转变?中资银行正处于谋求战略发展和国际化转型的关键阶段。然而,当前世界经济低迷,疫情影响持续,逆全球化思潮抬头,中资银行的国际化发展之路并非一帆风顺。但中国坚挺的经济金融市场,以及“一带一路”倡议、RECP自由贸易区等国际经济合作平台的逆势表现,仍为中资银行提供了足够的发展空间。特别是我国主张的“一带一路”倡议的高质量发展,更是为中资银行国际化开辟了崭新路径。于是,无论是理论界还是实务界,对中资银行国际化发展与“一带一路”倡议的相关课题研究也变得愈发关注和重视。梳理众多关于中资银行国际化发展与“一带一路”倡议的相关课题研究,我们发现,宏观研究多于微观研究、务虚探索多于务实研判,有许多问题值得思考:一是银行国际化问题的主流研究重点仍集中在如何提高银行国际化竞争力、银行国际化发展影响因子分析等课题上,而忽视了非常重要的区位选择布局及环境背景研究;二是对于中资银行作为“一带一路”倡议资金融通的中坚力量,关注两者之间勾稽推动关系的研究成果却比较少;三是少有研究者会从“一带一路”沿线整体角度切入,对区位选择问题进行具体分析,并探索建立系统数据模型,提供可量化的对策建议。基于上述问题,本文认为,对于中资银行来说,充分利用好“一带一路”倡议平台,抢占银行国际化发展机遇,区位选择布局问题是当前亟待解决的首要问题。因此,对“一带一路”倡议下中资银行国际化区位选择的研究是一项充满挑战性的工作,这不仅是对“一带一路”倡议沿线国家整体情况的广泛整理,是对银行国际化区位选择路径的深入挖掘,更是对两者间关联匹配度的创新研究。本文通过构建“一带一路”倡议与中资银行国际化合作评估体系(以下简称“中资银行国际化合作评估体系”),选取“一带一路”倡议沿线69个国家2015年至2019年政治、经济、金融、贸易、营商数据作为样本,借助SVM支持向量机模型(以下简称“SVM模型”)进行分类评估,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是否适合中资银行发展进行实证分析。同时,结合银行国际化动因涉及的指标与实证结果进行差异化对标对比,对中资银行国际化区位选择给出具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在面对选择“一带一路”倡议沿线目标国家进行国际化布局时,中资银行可以借助研究结果,结合自身业务发展需求,做具有针对性的差异化选择,降低区位选择布局成本。同时,研究结论也能为不同性质、或处于不同国际化发展阶段的中资银行,提供可量化的区位选择建议,具有较大的现实意义和理论价值。整体研究分为六个部分:第1章,介绍论文选题的背景、意义,主要研究内容、研究方法,以及主要创新点与不足。第2章,梳理银行国际化区位选择理论研究脉络,说明相关理论基本概念,形成文献综述,并对国内外学者的研究成果进行评述。同时,为进一步探究理论运作机理,引入国内外大型银行国际化优秀案例,提炼可供借鉴的国际化区位选择经验。第3章,对中资银行在“一带一路”倡议下进行区位选择的具体影响因素进行识别,并在此基础上全面梳理中资银行与“一带一路”倡议的合作现状,判断中资银行在“一带一路”倡议下的优势和劣势。第4章,介绍中资银行国际化合作评估体系的构建思路和方法,数据库的建立和指标选取等,并进一步阐释SVM模型原理和指标内涵。第5章,运用SVM模型进行实证分析,并基于SVM模型实验结果,回归银行国际化动因理论,结合差异化指标给出有针对性的判断建议。第6章,“一带一路”倡议下中资银行国际化区位选择的主要结论和下一步建议。通过理论演绎和实证研究,本文的主要结论为:首先,“一带一路”倡议与中资银行国际化发展脉络吻合,两者发展相互助推;SVM模型实验具有较高的准确率,且结果显示实验样本集中有47个国家适合中资银行开办分支机构或进一步发展国际化业务。其次,从实证结果分析来看,在“一带一路”倡议下东盟、中欧、东欧三个区域最适合中资银行开拓发展。第三,结合实证分析结论,中资银行可以综合考虑税收法律、文化维度、环境绩效等附加因素,进一步优化区位选择结果。最后,SVM模型可实现进一步延展,待“一带一路”倡议沿线国家数据进一步完善,发展更为成熟时,可在现有模型基础上直接增加指标参数,实现模型结果的实时测度,及时帮助中资银行在“一带一路”倡议下实现国际化区位最优选择。同时,为进一步提高和巩固“一带一路”倡议下的区位优势,中资银行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安排:(1)统筹规划国际化区位选择布局战略;(2)做好自身区位选择布局阶段化安排,实现对“一带一路”倡议沿线国家网格化辐射;(3)强化中资银行在“一带一路”倡议下的国际化合作意识,加强公司治理,提升服务管理效率;(4)进一步践行可持续发展责任,以服务支持“一带一路”沿线国经济健康发展。
王一帆[3](2021)在《中国与土耳其反恐合作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当前,中国反恐斗争已取得重大阶段性胜利。通过采取多元化和立体化的综合治理手段,“东突”恐怖主义势力已基本丧失在中国境内的生存空间,反恐形势已发生质的变化。恐怖主义风险最高的中国新疆地区已连续四年多未发生恐怖袭击事件,国家安全稳定与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得到有力保障。但是,部分“东突”恐怖主义势力仍在境外开展恐怖主义活动,受多重因素影响,土耳其已成为“东突”恐怖主义势力在境外的大本营和避难中心。“东突”恐怖主义势力在土耳其煽动反华舆论,筹措发展资源,扩大组织规模,集中训练恐怖活动人员,遥控指挥实施恐怖袭击。“东突”恐怖主义势力长期盘踞在土耳其,使中国无法从根源上铲除这一“毒瘤”。因此,与土耳其推进和深化反恐合作,对中国进一步开展反恐斗争和打击“东突”恐怖主义势力,维护国家主权和安全稳定具有重要意义。为限制“东突”恐怖主义势力在土耳其的活动与发展,中国与土耳其开展的反恐合作已启动多年,但是取得的成效不佳,缺乏实质化进展,亟需在多个关键环节进行突破。近年来,随着中国与土耳其关系的提升,政治互信日益增强,在多领域的交流与合作不断扩大,两国打击“东突”恐怖主义势力和推进反恐合作的共识也在逐步深化。因此,中国与土耳其反恐合作面临重大机遇。在此背景下,本研究在论述中国与土耳其反恐合作的历史演进和发展特征的基础上,深入剖析中国与土耳其开展反恐合作的战略价值、内外环境和制约因素,并提出推进和深化中国与土耳其反恐合作的具体对策。本研究共分为六章。第一章为绪论,包括中国与土耳其反恐合作的研究背景、研究意义、研究综述、研究方法、相关理论和研究框架等内容。第二章为中国与土耳其反恐合作的演进和发展,详细梳理中国与土耳其反恐合作的历史演进,共经历了起源阶段、探索阶段、发展阶段和深入阶段。总结中国与土耳其反恐合作具有的发展特征,主要包括进程阶段性、立场反复性、合作复杂性和目标长期性。第三章为中国与土耳其反恐合作的战略价值,深入剖析开展反恐合作对中国与土耳其以及维护地区和全球安全稳定的重要意义。第四章为中国与土耳其反恐合作的内外环境,客观分析推进反恐合作具有的可行性。第五章为中国与土耳其反恐合作的制约因素,主要包括“伊斯兰国”和“东突”等恐怖主义发展因素,缺乏互补性的反恐合作需求、存在差异化的反恐合作目标以及不确定和不统一的反恐标准等双方利益因素,美国和欧盟各国对“东突”恐怖主义势力的态度等国际力量因素。第六章为中国与土耳其反恐合作的推进和深化,提出具有可操作性和可实践性的对策,包括巩固反恐合作共识,夯实中国与土耳其反恐合作根基;完善反恐合作机制,提升中国与土耳其反恐合作效率;优化反恐合作环节,拓宽中国与土耳其反恐合作范围;加快推进全面合作,实现中国与土耳其关系发展突破等内容。
刘清[4](2021)在《基于全球价值链的全球化城市网络研究 ——以苹果手机供应商为例》文中提出如今,欧美“后工业化”城市的发展模式已导致许多全球城市研究人员将精力集中在服务业活动上。目前传统的世界城市网络(World city network,WCN)研究主要关注少数国际大都市和高级生产性服务业的作用,而没有将通过承接全球价值链(Global value chain,GVC)分工,进而被卷入世界城市网络的这些专业化城市纳入分析范畴。这些城市虽不具有全球化的综合影响力,但在某些细分环节已具备全球化的专业职能。具体表现为一大批传统的地区性城市已通过GVC分工与总部所在的世界城市发生联系,或被逐渐扩大的劳动空间分工所连接,成为世界城市网络的重要组成单元,即GVC引起其关联业务活动在新城市节点的兴起,这些城市因为主动或被动的融入GVC,很可能也会改善其经全球经济地位,这也是当下大部分城市普遍的全球化路径。因此,随着跨国生产一体化趋势加强,需要基于GVC视角重新审视这些城市的全球化发展。将城市纳入GVC分析框架,也为当下的城市网络研究开辟了一个新视角。鉴于此议题在国内鲜有探讨,本文以苹果手机供应商为例,实证研究了基于GVC划分的全球化城市网络的结构特征和影响机制。这为GVC与WCN的整合研究做出尝试,扩展了现有WCN的研究视角与范围,也为中国城市从GVC角度布局和完善城市专业性全球化功能,提升全球竞争力带来启示。整体上,本文基于2019年苹果手机供应商企业数据、相关统计年鉴、IDC和i Suppli的拆机报告与物料清单等数据,主要运用了社会网络分析、社区发现、描述性统计、指数随机图模型(ERGMs)和模体分析等方法。文章共分为七章,第一章绪论主要探讨了研究背景及意义、研究进展及评述、研究内容和拟解决的科学问题;第二章为相关理论基础分析;第三章是构建GVC与WCN的整合解释框架,和苹果手机价值链与布局城市的空间映射关系;第四—六章为实证部分:第四章研究了苹果手机全球价值链的流程、内容、等级划分、行动者策略,主要行动者的生产空间组织及背后的动力机制与战略耦合;第五章基于苹果手机的GVC分别构建研发型、生产型、代工服务型城市网络,探讨网络结构特征与零部件在城市的流动路径;第六章从微观网络构型视角研究全球化城市网络的局部模体结构和生长发育机理;第七章总结本文研究结论、不足与创新,并将本文的城市网络与Ga WC的城市网络进行对比讨论。主要结论如下:(1)在本文GVC—WCN的整合解释框架里,“劳动空间分工—全球价值链—全球化城市网络”三者的互动关系为:GVC是全球尺度的产品内劳动空间分工形式,并依靠多尺度劳动空间分工的叠加实现,劳动空间分工是GVC向地理实体布局的基础与媒介。GVC的地理内涵是通过“产品价值链—企业价值链—企业区位选择—城市空间载体”这一过程实现的,由此形成的全球化城市网络是不同价值环节分工在特定地域集聚的结果。GVC带来的这种城市间经济联系,也是城市关系由传统的场空间向价值空间转变的过程。(2)苹果手机的全球价值链及生产空间组织:主要由研发、制造、代工组装、营销及售后5个价值环节构成,对应的零部件大类为核心、专用与通用零部件和代工服务。苹果公司的行动者策略是企业间控制与企业间合作,分别通过所有权集成与技术集成实现。苹果手机布局价值环节的主要行动者是美国、日本、韩国、中国大陆、中国台湾省,布局价值环节的热点区域在亚洲;生产空间组织演化的动力机制为成本-能力比率、市场需要、金融约束和风险环境;主要行动者通过本土创新、国际合作关系和生产平台战略耦合机制嵌入苹果手机的全球价值链。(3)网络结构特征:基于苹果手机GVC划分的全球化城市网络均具有多中心与多样化、节点等级化、联系外部化特征,网络中“明星”节点高权力—高声望并存,且权力总体高于声望。研发型城市网络联系最紧密,趋于首位城市分布,小团体结构与集群发育明显。生产型网络关联性最高,网络趋于均匀结构与位序规模分布。代工服务型网络中心性最高,权力集中在少数城市节点。另外,在小世界性与同质性中,3类城市网络的小世界性显着程度依次为:生产型城市网络>研发型网络次之>代工服务型网络,生产型城市网络是一个具备高集聚性的短路径(高连通性)网络。研发型城市的同质性社会选择与社会影响正反馈作用最显着,生产型城市网络次之,代工型城市网络同质性倾向微弱,且社会影响存在边际递减现象。(4)社群结构及影响机制:3类城市网络的社群结构各异但均受不同的GVC组织/区位模式、集聚经济、邻近/关联效应因素影响。研发型城市社区集群最明显,企业通过知识关联效应形成专业化集群,获取本地化经济益处,并通过链式与轮轴式布局建立基于关系接近的跨国网络社区。生产型城市社区集群次之,企业通过经济关联效应形成一般化集群,获取城市化经济益处,通过网络式布局建立基于地理接近的本国内跨行政区网络社区。代工服务型城市社区未发育出明显集群网络,企业通过低成本关联实现规模经济,世界工厂模式形成散点式网络社区。(5)网络的发育机理:在ERGM的结构发育机理里,(1)互惠性与中介效应在3类城市网络普遍存在,深刻影响城市网络的连通性发育机理。(2)偏好依附过程与接收者、发送者效应是解释城市网络等级中心性发育的核心结构机理,二者都体现了全球化城市网络发育中以入度为核心的路径依赖现象。(3)三角形关系(传递三角形与循环三方组)和同质性是促进城市网络集群发育、富人俱乐部现象的微观基础,研发型与生产型城市网络存在较多的三角形闭合合作关系,小团体结构与社群网络发育显着,同质性对城市网络的发育机理主要体现在核心城市间的联结关系上。(4)企业路径依赖与距离是影响城市网络发育的核心外生因素。其中,对距离的分类讨论发现,城市间结网模式普遍存在距离衰减规律,地理邻近性影响随空间距离增加而递减。认知邻近性在研发型城市网络中随社会距离增加而增加,对长距离合作联系的影响与敏感度更大;在生产型城市网络对中等距离有正向影响,在代工型城市网络中对短距离阈值敏感。
关泠[5](2020)在《中国当代军事百科全书编纂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军事百科全书编纂是以“编纂”为核心的创造性精神劳动,是社会科学文化活动中的专业实践活动。中国当代军事百科全书编纂是中国军事科学研究的重要组成,也是军事辞书编纂的重要领域。编纂实践始于20世纪80年代,它是中国军事科学发展史和辞书编纂史上的一项开创性工作。以《中国大百科全书·军事》第一版及《中国军事百科全书》第一版、第二版等为代表的一系列大型军事百科全书、辞典,系统介绍古今中外军事领域知识,全面总结军事理论与军事实践,建立起富有中国特色的军事百科知识体系,是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成果,体现了中国当代军事科学发展水平,在传播军事知识,推动军事科学发展,服务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相对于编纂实践,对军事百科全书编纂理论的探索虽然产生了一些重要的研究成果,但还不够丰富,特别是近10年鲜有系统的研究。本文以近代以来世界军事百科全书编纂谱系为框架,将中国当代军事百科全书置于该框架中研究与考量。以中国当代军事百科全书编纂历史为主线,通过回顾不同历史时期编纂机构、编纂人员、编纂成果的发展,总结军事百科全书编纂经验。通过考察军事百科全书编纂的理论依据和基础,军事知识秩序的建立过程,编纂系统工程的运行方式,研究军事百科全书编纂理论与方法。通过探讨编纂的政治性与客观性的科学考量,以及文献资料研究在编纂中的作用,研究军事百科全书编纂规律。以中国当代3部大型军事百科全书为个案,从其编纂内容、编纂实践、编纂现代化着手,研究军事百科全书编纂特色与创新。本文运用军事学、辞书学、史学、编辑出版学及传播学理论和专业知识,对中国当代军事百科全书作了系统研究。从“学科论”出发,考察军事百科全书的知识分类及其与军事学科的建立与发展的关系。从文化缔构的角度考察军事百科全书编纂体系在建立新的军事知识秩序,实现军事知识的规范化、标准化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以辞书框架理论考察军事百科全书编纂主体与编纂客体相互作用的过程。本文首次对中国当代军事百科全书编纂历史进行了系统研究。查阅了1980年至2016年军事百科全书编纂原始文件、资料、档案、会议记录等,访谈了部分直接参与编纂的专家学者和重要事件亲历者,厘清了编纂中的重要事件、节点及发展脉络。通过考察中国当代军事百科全书编纂体制和机制的形成与发展,并与国内外其他百科全书编纂进行比较,提炼并总结了编纂特点、作用和贡献。通过对军事百科全书编纂与军事学科的建立及发展进行系统探索,认为编纂活动为军事学相关学科的建立和发展奠定了基础,并推动和深化了相关领域的理论研究。首次集中对编纂中若干重要历史问题的处理和解决进行探究,通过文献梳理、档案整理、访谈记录等,重点研究了解放军军战史、重要人物若干问题的编纂原则、标准,以及表述、评价标准(准则)的形成,如长征“密电事件”、抗日战争中人民军队战绩等表述的形成及我军36位军事家的确定过程等,集中反映了编纂工作与科学研究的相互促进及其统一。本文拓展了军事百科全书研究的领域,丰富了相关研究成果,为后续研究提供了思路与借鉴。
潘剑锋[6](2020)在《FYT集团财务共享服务中心优化研究》文中研究说明近年来,在信息化技术突飞猛进向前发展的背景之下,全球经济一体化逐渐走向深入,伴随着这种趋势的持续推进,企业的规模在原有的基础上不断扩张,企业逐步扩大了自己的经营范围和经营地域,越来越多地在全球各地成立分支机构。一方面,众多的分支机构可以让企业的产业链更为完整、资源更为集中、生产率进一步提高;另一方面,在分支机构增加的同时,企业的运营成本也随之水涨船高。传统的财务管理模式相对而言成本高、效率低,已无法满足新的经济环境下的市场竞争和企业管理的需要。而财务共享服务中心作为一种新的财务管理模式将分散在各分支机构的财务岗位集中在一处,通过标准的批量处理流程和出具统一的、规范的财务报告来提供给企业作为决策的依据,很好的解决了在大型企业集团管理中传统财务管理模式存在财务管理效率低下、会计信息质量下降的弊端。随着国内经济的进一步发展,财务共享服务中心也正在国内实现了快速的推广并逐步体现了其价值所在。FYT集团目前在国内拥有20多家分支机构,为了实现高效的运营管理,FYT集团建设了财务共享服务中心,在取得了一系列进步的同时还存在需要提高的方面,那么如何对其进行进一步的优化则是本文研究的重点。本文首先阐述了财务共享服务中心的背景和意义,介绍了相关的研究方法和理论;其次以FYT集团为例,介绍了其财务共享服务中心的运营现状,对其成功经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进行了分析;再次,针对这些不足提出了一系列优化方案,并指出了这些方案顺利实施的保障措施。通过对本文的研究,总结出财务共享服务中心的优化需要在有足够保障措施的前提下:通过优化组织架构来强化管理职能;通过建立完善的培训机制和激励制度来解决人员管理问题;通过持续的业务流程再造来提高业务流程标准化和便捷化;通过对信息系统的改造来保证流程处理的安全性和持续优化。本文希望研究结论可以对FYT集团持续优化其财务共享服务中心具有一定的指导作用,也希望为我国其他企业财务共享服务中心的优化提供具有实践意义的参考。
王毅[7](2020)在《金融开放与中国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的发展》文中研究说明纵观中国经济发展史,开放与发展是不可或缺的主题,中国经济走过的历史实践中以开放为起点取得了诸多举世瞩目的历史成就,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的发展历史是其中的重要内容。回望百余年前,中国本土市场随鸦片战争首次开放,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开始由封建传统向近代化转型。尽管西方垄断资本主义和封建政府控制并阻碍了中国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的转型进程,但历史可见的是,旧式钱庄等传统金融机构实现了部分的现代金融转型,并且本土金融业在1927年南京国民政府垄断市场前便出现了现代金融业的雏形——新式银行。从对这段重要的开放历史的研究中发现,中国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在被动的开放环境中展现了积极、主动转型的一面,在近代化转型的时代潮流中占有一席之地。以史为鉴,1840-1927年间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发展呈现的强大生命力和内生性动力值得被历史铭记并为当前中国本土银行业在深化开放环境中提供借鉴。在经历战乱、新中国计划经济建设后,1978年,改革开放再次打开了中国封闭市场的大门,与1840年不同的是,这一次的市场开放是中国自己选择的主动开放。中国金融市场在改革开放中不断扩大开放程度,同时,中国本土银行业在开放环境中加强自身改革、完善内部结构,从大一统的银行体制出发,通过渐进式增量改革,最终建立了较为完备的本土银行业格局。伴随中国金融市场开放规模不断扩大,在外部竞争压力下,本土银行业在竞争与学习中稳步发展,本土银行机构职能逐步清晰,银行实力和竞争力显着提升,当前扩大市场开放条件下本土银行部门参与竞争夯实基础。以史为鉴,回顾1978年后中国本土银行部门的发展实例,银行这一经济部门窗口展现了包括又不限于金融业发展中的“中国道路”、“中国案例”的成功之处,同样成为今后中国本土及其他发展中国家银行机构参与国际竞争中可以借鉴的历史蓝本。回顾并专门研究近代1840-1927年和1978年改革开放后两个阶段中国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在开放条件下的发展历史,最重要的意义是挖掘其中涵盖的发展规律和理论价值,以为当下借鉴。就当前中国本土银行部门面临的发展环境而言,2016年中国入世15年缓冲期结束后,在西方国家对中国完全市场经济国家地位全面否定的冲击下,经济发展的外部不利因素不断影响着中国经济、金融的发展。特别是自2017年美国总统特朗普上任以来,“美国优先”战略的保护主义和单边主义政策引起中美间贸易摩擦不断升级,中美贸易政策不确定性上升,导致中国金融市场发展出现频繁波动。在世界政治和经济的全新格局中,中国坚持将改革开放进行到底,对内统筹改革,对外深化开放。2018年博鳌亚洲论坛上宣布中国金融开放的12条具体举措;2019年,国务院再次出台进一步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11条措施,标志着中国金融开放进入快车道。在新一轮开放和发展战略中,如何正确把握中国银行部门的发展方向是当前中国银行业变革中需要慎重思考的问题。面对这一问题,一方面需要我们借鉴全球先进理念革新思维,另一方面需要更多地深入回顾并总结中国金融发展实践中的历史经验。“学史可以看成败、鉴得失、知兴替”,在中国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的发展历史实践中获取、总结发展经验,以史为鉴,无疑对深化开放背景下中国本土银行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指导意义。从理论上讲,金融开放对一国或地区特别是金融发展落后的国家具有显着的促进作用。金融开放能够带给本国相对廉价的国际资本,改善一国投资结构,优化金融结构,构建多元化金融体系,以更好地服务于地方实体经济的发展。因而,金融开放往往成为发展中国家金融转型的开端,落后国家的金融部门纷纷走上变革之路。然而,落后国家金融部门往往容易在金融开放中脱离本土实际,在西方国家的牵制中走上“依附他人”的发展之路。特别是20世纪70年代的“金融自由化”理论成为发展中国家解决金融抑制问题的主要手段,但在多国或地区的实践中看,西方国家的金融发展理念并不具备普适性,大多数发展中金融改革最终因金融危机被迫暂停或永久性搁浅。2008年,次贷危机对全球金融发展造成无可挽回的损失,这使得包括西方发达国家在内的世界各国开始重新审视金融开放以及新古典主义的自由放任发展策略。以往实践经验带来的反思是,在金融开放背景下,究竟怎样的发展路径能够帮助发展中国家金融部门实现“追赶”?中国作为金融后发国家的“试验场”,其本土金融部门的发展历史具有怎样的特征?中国金融开放与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发展的历史案例能够为未来中国和其他发展中国家带来怎样全新的理论借鉴?为此,本文在理论分析的基础上,回顾历史,结合实证研究对金融开放与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的发展这一命题进行科学阐述。为了实现这一命题研究的严谨性和科学性,本文依照“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得出结论”的思路展开,以历史视角对中国自近代以来两时段金融开放进行纵向比较分析,在理论分析和历史阐述后,结合实证分析方法验证本文在中国案例研究中总结出的相关历史经验以及提出的相关结论,最后在以史为鉴基础上提出发展展望。依照这样的分析思路,本文主要设置以下6章内容:在文章第一部分(包括第1章)介绍本文写作的现实背景和理论背景,在写作背景基础上介绍文章研究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同时,引出本文的研究思路、结构安排和研究方法。第二部分是本文的理论分析部分(包括第2章、第3章、第4章)。其中,在第二章主要介绍了论文的基本概念和理论基础,并且在对已有成果进行评述的基础之上指出已有研究仍存问题或漏洞,提出进一步研究的空间。第三章介绍近代开放背景下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的变迁历程,以市场开放为起点,分析被动开放条件下外国在华银行对本土金融业的资本侵略事实以及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的发展历程。通过对近代开放后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的发展历史的回顾,对近代时期被动市场开放条件下本土金融业的发展作以总结。第四章对中国金融开放的第二个关键时期,即改革开放后金融市场开放进行理论分析,从中央银行职能的建立和完善,体制内银行部门的发展以及体制外本土银行业的创立分别进行讨论。根据开放程度的不断扩大,分为三个层次进行分析,在市场开放的不同阶段对本土银行体系的发展进行深入探讨。本文认为,通过对金融开放与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这一主题进行理论分析,在中国案例两时段的纵向比较中可知,开放背景下本土金融部门的发展应当以本土特征和本土优势为基础,实施适应本土结构的发展战略;而市场开放的态度将直接决定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发展转型的彻底性,在这一方面,历史发展的案例已经给出答案。同时,历史地印证了改革开放后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中国本土银行业变革的成功,即坚持中国特色的发展道路。第三部分(包括第5、6章)是本文的实证分析部分,这一部分以近代被动开放和改革开放后主动开放两时段分别进行金融开放与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发展之间的实证研究。第五章利用探索性因子分析、结构方程模型分析与中介效应检验对影响近代时期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转型发展的因素进行整合、验证。第六章利用面板回归模型和动态面板模型对主动开放下本土银行业的发展进行分析。第四部分(包括第7章)基于前面的理论和实证分析,对中国金融开放两时段的发展历史经验及教训进行总结。在经验总结的基础上以史为鉴,提出对新一轮金融开放背景下本土银行部门进一步发展的启示。本文历史地梳理了金融开放条件下中国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的发展脉络,对中国两时段开放背景下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自身的发展规律和经验进行总结,在此基础上结合经济学方法对发展规律进行科学阐述。肯定了中国两时段开放背景下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发展以本土结构为基础,以开放学习结合本土优势进行渐进式发展的成功经验以及内生性发展动力的关键作用,这一历史经验在一定程度上能够给出有别于其他视角的发展建议,对当前及未来中国银行业开放发展和其他发展中国家银行部门的发展而言具有重要的历史借鉴意义。
姚宏敏[8](2020)在《境外仲裁机构在中国内地仲裁的法律问题研究》文中提出一、本文研究的主要内容、思路和观点本文是在中国的政府部门与法院积极推动境外仲裁机构在上海自贸区临港新片区设立业务机构并允许其开展涉外仲裁业务的最新政策背景下,基于《仲裁法》修改的视角,对“境外仲裁机构在中国内地仲裁”所涉及的仲裁法律制度中的问题所作的研究。本文研究的主要内容和论证的主要思路是:当允许境外仲裁机构在中国内地仲裁已成为一种众望所归的趋势时,对于境外仲裁机构设立业务机构并开展涉外仲裁业务的新政策进行解读和分析,结合我国立法、案例、政策和学说,通过对域外法和《纽约公约》等国际条约的比较研究,论证并解决境外仲裁机构在中国内地仲裁长期存在的“仲裁机构性质”、“仲裁裁决籍属”和“仲裁司法审查”三大法律问题,同时为《仲裁法》的修订提出有针对性的立法建议。本文的核心观点和重要结论是:1.通过对仲裁机构的学理分析以及《仲裁法》相关法条的文义解释,认为可以参考相关范例,将境外仲裁机构以及境外仲裁机构在自贸区设立的业务机构进行法理上的扩张解释,认可其为中国《仲裁法》上的仲裁机构,并从仲裁机构准入的视角分析,论证了允许其在自贸区开展涉外仲裁业务的法律和政策依据;2.通过对确定裁决国籍理论进行梳理,对裁决国籍制度进行比较法研究,认为应当通过摒弃现有不合理的仲裁机构标准,在国内立法和司法实践中真正确立和适用国际通行的“仲裁地”标准,由此可以将境外仲裁机构在中国内地所作裁决按照中国的涉外仲裁裁决予以审查,解决长期以来困扰境外仲裁机构和当事人的难题;3.对境外仲裁机构所设业务机构如何由中国内地法院对其进行司法审查的问题,本文提出了关于管辖法院、审查程序和审查规范等方面的具有可操作性的方案,由中国法院作为仲裁地法院进行司法审查可以确保境外机构在中国内地开展仲裁业务的可控性,符合我国的社会公共利益;4.针对前述三项法律问题解决思路中所涉及的《仲裁法》上的相关立法问题,文章从仲裁机构、仲裁地、仲裁程序、仲裁裁决以及仲裁司法审查方面提出了关于《仲裁法》修改的立法建议,同时提出按照“仲裁机构组织法”“仲裁活动程序法”和“仲裁司法审查法”三大板块分别予以调整的修订思路;5.推动境外仲裁机构在中国内地仲裁这一政策的出发地和落脚点是在中国内地积极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国际商事仲裁目的地”,其中上海最具先发优势和现实基础,通过引入知名境外仲裁机构可以快速形成国际仲裁资源集聚,从而推进中央为上海确立的建设“面向全球的亚太国际仲裁中心”的目标,由此提升中国在国际民商事争议解决领域的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二、对本文研究主题的剖析本文讨论的“境外仲裁机构在中国内地仲裁”这个主题的涵义是:境外仲裁机构在其管理的仲裁程序和仲裁庭所作的仲裁裁决中将中国内地作为仲裁地的仲裁案件的特定情形。此类仲裁实践虽早已存在,但在过去20多年里一直成为一个难以解决的问题,原因就在于以我国《民事诉讼法》和《仲裁法》为核心的中国仲裁法律制度中存在诸多与国际商事仲裁通行的理论与实践不一致和不兼容之处。这些内容涉及:仲裁机构、仲裁协议效力、裁决国籍认定、仲裁地标准、裁决的承认与执行等诸多方面,而这些问题几乎贯穿了国际商事仲裁制度的全部核心内容。如果把存在的法律问题比作病症,本文讨论的主题就像一个小切口,切中的正是中国仲裁法律制度中长期存在的沉疴痼疾。随着中国进一步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自贸区建设推动仲裁制度创新发展,特别是上海自贸区临港新片区的允许境外机构设立业务机构开展涉仲裁业务的新政策开始付诸实践,这一问题既无法回避,也有了解决的新契机和外部条件。因而,对此问题亟需从理论和实践层面作出理性的回答,特别是从立法和司法层面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在文章的论证过程中,需要对解决上述法律问题所涉理论问题的认识进行正本清源,需要对国际条约和域外法律制度进行比较和借鉴,需要对我国现行的相关具体制度进行整改或者纠偏。本文研究对象是一个以问题为导向的政策性的制度变革的路径,正在推行的制度内容契合中国仲裁法律制度国际化的改革方向和发展路径。中国仲裁的国际化是一个口号性的宏大主题。对仲裁国际化的定性难以统一标准。单从仲裁使用者的视角来看,吸引越来越多的境外当事人在约定境外机构仲裁时选择中国内地作为仲裁地,这是中国仲裁国际化的重要内涵。在我国自上而下的仲裁制度的顶层设计中提出了上海建设“面向全球的亚太仲裁中心”这一目标的前提下,除了要让当事人更多地选择中国的仲裁机构以外,更重要的是能让更多的境内外当事人选择中国内地作为仲裁地,进而适用中国法作为仲裁程序的准据法,从而选择中国法院对其仲裁进行司法审查,这才是评判和检验中国仲裁真正国际化的重要标准之一。这也是本文所坚持的实践立场和对制度进行价值评判的标准。三、本文的结构基于前述对于研究主题的剖析,全文以现有政策所需解决的问题为导向,在坚持中国立场和有利于“国际仲裁中心建设”、打造受欢迎的“仲裁地”的价值判断下,回应并解决三大问题:(1)机构的身份:即境外仲裁机构(及其业务机构)的性质和身份能否在内地仲裁的问题;(2)裁决的性质:及境外仲裁机构(及其业务机构)作出的仲裁应归为何种类型和籍属的问题;(3)司法的审查:即如何对境外仲裁机构(及其业务机构)予以司法审查和司法支持的问题。因此,本文主体部分贯穿了“仲裁机构性质——仲裁裁决籍属——仲裁司法审查”这样一条论证的主线,最后就上述论证过程中涉及相关内容提出修订《仲裁法》的立法建议。由此,除了导言和结语外,文章的主体结构是:第一章介绍境外仲裁机构在内地仲裁这个问题的由来以及在自贸区新政策下的最新发展;第二章探讨了境外仲裁机构所设业务机构的性质,论证的是境外仲裁机构在中国仲裁法律服务市场的准入问题;第三章论述境外仲裁机构所设业务机构作出的裁决的性质和国籍属性问题;第四章研究的是关于境外仲裁机构所设业务机构的仲裁司法审查问题;第五章分析了《仲裁法》修订的思考路径和立法建议。现就各章的主要内容和研究思路作如下简要介绍。四、本文各章的主要内容(一)第一章“境外仲裁机构在内地仲裁的问题由来与发展”第一节首先研究了过去20多年间境外仲裁机构在内地仲裁的典型案例。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在内的各级法院在这些案例中对于相关仲裁协议效力和仲裁裁决执行问题的认定意见时常出现不一致之处,反映出立法缺失造成的司法认知上的较大分歧。主要集中体现在关于仲裁机构约定不明、关于仲裁法律服务市场开放和关于裁决的定性以及执行依据这三大问题。随着形势发展,最高人民法院的立场和态度也在发生转变:从最初的认可到后来的基本上否定,再到近年来又逐步趋向于对约定境外仲裁机构在中国内地进行仲裁的相关仲裁条款认定为有效。第二节介绍了境外仲裁机构入驻自贸试验区的情况。中国的仲裁制度在自贸区建设初期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在国家层面推动了国际知名商事争议解决机构入驻自贸区的政策出台。随后,香港国际仲裁中心等四家境外知名仲裁机构在上海自贸区设立了代表机构,进一步扩大了境外仲裁机构在中国内地的影响力。2019年7月,国务院发布的《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总体方案》允许境外知名仲裁及争议解决机构在新片区内设立业务机构开展涉外仲裁业务。此后,上海市政府和上海市司法局又落实该项政策进一步出台相关文件,共同确立了在上海自贸区临港新片区这一特定区域内允许境外仲裁机构以设立业务机构形式准入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和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相继出台司法文件,从司法层面确立了对境外仲裁机构在临港新片区设立业务机构的支持。第三节探讨了境外仲裁机构准入将产生的作用和意义。从中央到地方,从政府到法院,都积极推动境外仲裁机构能够以“机构”(即某种商业存在)的形式进入中国内地,由此吸引更多的国际民商事争议在本国解决,提升本国在国际民商事争议解决领域的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与此同时,境外仲裁机构在中国内地进行仲裁,能否与中国现有法律和司法制度进一步兼容,也缺乏可操作性的相关规定。此前遗留的相关法律问题并未由此迎刃而解,仍主要问题集中体现为机构性质、裁决籍属和司法审查这三大问题,而这也分别是本文后续三章展开论述的主要内容。(二)第二章“境外仲裁机构在中国内地的性质与准入”关于境外仲裁机构完全进驻中国市场的障碍问题,首先要解决境外仲裁机构以什么身份资格在中国落地的问题。境外仲裁机构准入本质上是一种具体行政行为,由各国根据各自法律决定是否允许境外仲裁机构在本国领域内开展仲裁业务以及所开展的仲裁业务的范围。对于境外仲裁机构在临港新片区的设立业务机构以何种法律地位在中国法律框架下开展仲裁业务的问题,还需要进一步研究业务机构的法律性质,论证其准入以及开展仲裁业务的法律依据问题,同时提出关于完善立法和提供司法支持的建议。第一节解读仲裁机构性质的实在法依据。通览《仲裁法》的体例和条文结构,可以说《仲裁法》是以仲裁机构作为整部法律的主线的,在制度设计和法条构造上均体现了仲裁机构本位主义的痕迹。通过对仲裁机构的域外比较,可以总结出不同法律制度中仲裁机构的共性特征。对于仲裁机构的实然属性,还应从其应然属性进行分析,更需要用发展的眼光来看待《仲裁法》中关于“仲裁机构”的条文规定。相对于关注仲裁机构的“名称”而言,更应该审视仲裁机构的应然“性质”和本质特征。我国《仲裁法》关于仲裁机构的全部内容预设的均为国内仲裁机构,如欲赋予境外仲裁机构在中国《仲裁法》项下仲裁机构的地位,需要进一步分析《仲裁法》中关于仲裁机构的设定,对仲裁机构性质进行比较法研究,论证对《仲裁法》中“仲裁委员会”予以扩张解释的思路。第二节探讨了境外仲裁机构所设业务机构的性质及监管要求。首先对该项制度进行政策解读,分析其设立后在境内活动所应遵循的管理要求,从而进一步明晰业务机构的性质及其从事涉外仲裁业务所应具备的功能。对于业务机构的性质,《设立业务机构管理办法》没有直接予以界定,更没有指明业务机构是境外仲裁机构的分支机构或是境外仲裁机构在新片区设立的独立仲裁机构。通过解读和分析,可以初步认为“业务机构”是“准仲裁机构”或“类仲裁机构”性质的专业服务机构。可以将业务机构定义为由境外仲裁机构在上海自贸区临港新片区设立的仅开展涉外仲裁业务的准仲裁性(类仲裁性)的专业服务机构。第三节论述了仲裁市场开放与境外仲裁机构准入方式。从行业领域和社会分工的角度来看,商事仲裁服务被视为一种法律服务(特定情况下更偏重于涉外法律服务)的观点已经日渐为人所接受。商事仲裁服务市场的发展同时带来对外开放和参与国际竞争的问题。允许境外仲裁机构在自贸区设立具有开展仲裁业务功能的法律实体,能够有效发挥其作为仲裁机构的作用。对于境外仲裁机构能否在中国内地进行仲裁活动的问题,法律没有强制性的禁止规定,从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的角度应予认可。新政策下,境外仲裁机构在内地将通过一个类似于仲裁机构的“准仲裁机构”的法律实体进行仲裁程序管理,仲裁地设定在中国内地。此种做法符合机构仲裁的特征,既可以做到仲裁机构管理的属地化,又可以实现仲裁司法审查的属地化,将相关法律风险降至最低,是一种合理而稳妥的方式。境外仲裁机构在自贸区通过设立业务机构开展涉外仲裁业务,在不违反中国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全国各级法院在对其司法审查时应给予必要的支持和协助。这一政策标志着中国仲裁市场进一步开放以及仲裁主体多元化,顺应了中国仲裁国际化发展的改革方向。(三)第三章“境外仲裁机构在中国内地所作裁决的国籍”对于境外仲裁机构在中国内地进行仲裁的问题,需要论述其在内地所作裁决的性质和和国籍属性问题:即该类裁决是构成“外国裁决”抑或“非内国裁决”,从而适用《纽约公约》;还是构成中国仲裁裁决中的“涉外裁决”,从而适用《仲裁法》和《民诉讼》。简言之,就是解决其决定仲裁程序的法律适用和分配仲裁裁决的监督权,确定其应归入哪一类裁决并进而依据何种司法审查程序予以承认和执行的问题。第一节从国际商事仲裁裁决国籍的一般理论入手,论述了国际商事仲裁裁决国籍的内涵、确定仲裁裁决国籍的法律意义、确定仲裁裁决国籍的一般标准,探讨了仲裁地的涵义及其法律上的意义。“仲裁地”与仲裁机构所在地固然关系密切,但是仲裁机构所在地并非当然的仲裁地。仲裁地事关仲裁裁决的国籍,关乎仲裁协议的准据法及效力,决定了仲裁程序的准据法,还是撤销程序的重要依据和适用《纽约公约》的前提。仲裁地有着非同寻常的法律意义,它通常由当事人在仲裁协议中对仲裁地作出的专门约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适用的仲裁规则对仲裁地作出的专门规定。第二节对仲裁裁决国籍制度进行了比较法研究,介绍了《纽约公约》和联合国贸法会《国际商事仲裁示范法》中关于裁决国籍的制度规范,对比了美、英、德、法四国关于裁决国籍的制度规范。通过上述分析可知,仲裁地是判断仲裁裁决国籍的主要标准。仲裁地是法律意义上仲裁活动进行的地点,其法律意义包含:认定仲裁裁决的国籍、确定仲裁程序所适用的法律、确立仲裁裁决的司法审查权等内容。仲裁地在仲裁实务中通常由当事人自行协商约定。虽然仲裁地标准一度受到“非内国化”理论的挑战,但大多数国家目前仍以仲裁地作为标准来判断仲裁裁决国籍。第三节研究了中国国内立法和司法应当确立仲裁地标准的问题。由于仲裁地概念的立法缺失,导致司法实践中存在国际商事仲裁裁决的国籍认定标准混乱,使得境外仲裁机构在中国内地仲裁所作裁决的国籍难以认定等问题。因此,应当摈弃“仲裁机构”标准并确立“仲裁地”标准。与此同时,通过对以“非内国裁决”予以执行的思路进行了反思,认为在目前情况下境外仲裁机构在内地所作裁决应按中国的涉外裁决予以认定并进行相应的司法审查。(四)第四章“对境外仲裁机构的司法审查与司法支持”在境外仲裁机构所设的业务机构开展涉外仲裁后,势必将产生相关的司法审查问题,即确认仲裁协议效力、对仲裁裁决的执行或撤销,还有相关仲裁保全措施等。对于此类仲裁司法审查问题,之前并无先例可循,需要依据现行法律和司法解释所确立的制度及原则予以分析和论证,并提出相对可行的建议方案,最终为《仲裁法》的修订提供具有参考意义的建议。第一节探讨了涉及业务机构的仲裁协议的司法审查问题。通过对依据现有司法解释的规定确立管辖法院、参照上海金融法院的模式确立管辖法院、参照国际商事法庭的模式确立管辖法院三种方案的探讨,明确仲裁协议司法审查的管辖法院,同时分析了境外机构仲裁规则中自裁管辖权与我国管辖权制度所可能产生的冲突以及确认仲裁协议有效的新路径。第二节论述了业务机构所作仲裁裁决的司法审查问题。首先研究了申请撤销与执行裁裁决的管辖法院,其次探讨了在最高人民法院新近出台的司法审查司法解释的框架下,撤销与(不予)执行制度的衔接问题。由于境外仲裁机构在新片区所设的业务机构仅能受理涉外仲裁案件,因而对于“涉外因素”的审查与认定,是其中的重要内容。而近年来,我国司法实践中对于“涉外因素”的认定又有了扩大的趋势,应当予以充分的关注。第三节分析了涉及业务机构保全措施的司法支持问题。由于目前境外仲裁在中国内地申请保全措施尚缺乏明确依据,借鉴我国海事仲裁案件中的相关突破性规定,参照《关于中国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就仲裁程序相互协助保全的安排》的机制与实例,同时论述了国际商事法庭中的仲裁保全机制,确立关于境外仲裁机构所设业务机构开展仲裁活动中的保全机制,从而依法支持和保障当事人在仲裁前和仲裁中的财产保全、证据保全、行为保全等临时措施的申请和执行。(五)第五章“《仲裁法》修订的思考路径和立法建议”随着我国仲裁实践的不断推进,现行的《仲裁法》需要通过修改才能适应仲裁形势的发展变化。结合境外仲裁机构在中国内地仲裁问题所涉及的立法修订的内容,可以成为《仲裁法》修订的思路和重要内容。第一节从总体上论述了《仲裁法》修订的顶层设计与具体路径。《仲裁法》于2018年被列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中央层面也已经作出了“完善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的关于仲裁制度的顶层设计。《仲裁法》的修订应当坚持国际化与本土化相结合的发展方向。国际国内商事仲裁快速发展的实践、中央在国家战略层面的支持与推动、最高人民法院仲裁司法审查领域相关司法解释奠定的基础、仲裁理论与研究的不断丰富,这四个方面使得《仲裁法》修订已具备了初步条件。通过对《仲裁法》现行体例分析,可以确立从仲裁机构组织法、仲裁活动的程序法和仲裁司法审查法三大部分进行修订的路径。第二节针对《仲裁法》中关于仲裁机构和仲裁程序部分的相关内容提出了完善意见。《仲裁法》是一部规范仲裁机构监管和治理机制的组织法,同时也是一部规范仲裁活动的程序法。如果要规范境外仲裁机构在中国内地仲裁的相关内容,势必对《仲裁法》中关于仲裁机构和仲裁程序的部分进行相应的调整,既要让《仲裁法》的调整对象扩展至境外仲裁机构及其代表机构,又要在仲裁程序部分具备容纳境外仲裁机构开展仲裁活动的制度空间和规范性要求。第三节讨论的是结合对境外机构仲裁司法审查的实际需要,对《仲裁法》中仲裁司法审查相关内容的完善意见。通过确立仲裁地标准,使该标准在《仲裁法》的架构下,串联起仲裁协议的准据法、仲裁裁决的国籍、仲裁裁决的撤销与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等一系列制度,从而更好地与国际通行规则接轨,进而完善现有的仲裁裁决分类,确立更加合理科学的仲裁裁决司法审查制度。(六)结语:行政先导和司法能动向立法回归境外机构在中国内地仲裁遇到的法律障碍折射出仲裁立法中的问题,在《仲裁法》尚不能立即修订的情况下,解决这一问题目前借助了上海自贸区新片区的先行先试的新政策契机,采取了行政、司法、立法三个层面依次推进的制度发展路径。国务院、上海市政府、上海市司法局自上而下从行政层面率先提出解决方案的新政策,最高人民法院和上海高院随后通过出台司法保障意见在司法层面予以强力支持,最终将回归到《仲裁法》立法层面进行修订和完善。这是目前中国整个经济社会发展中“开放倒逼改革”的制度创新的进路的在仲裁领域的一个具有代表性的缩影。后续能否取得制度改革和落地的实效,笔者认为还取决于这一制度构建过程中对于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能否做到有机统一。1.明确问题导向:通过对存在问题的深入剖析,依托现有的行政和司法推动的方式是一个快速可行的解决方案。境外仲裁机构在中国内地仲裁是一个存在了20多年的老问题,以此问题为切入点,通过设立业务机构的新政策推进仲裁制度改革创新。首先,从行政层面上沿袭了自上而下行政推动的路径依赖,在上海自贸区这片“先行先试”的创新沃土上,从推动本土仲裁机构的国际化发展,到吸纳境外仲裁机构入驻自贸区,到提出上海打造面向全球的亚太国际仲裁中心,均体现了这一改革创新的发展脉络。其次,对于行政层面出台的改革创新举措,最高人民法院和上海高院出台司法支持和保障的意见,发挥司法的能动性,从司法解释的角度对带有局限性的立法内容,作出符合现实需要和发展需求的扩张性解释。在立法尚不能及时修订的情况下,司法能动主义有助于通过司法方式解决相关现实问题。最后,中国作为成文法国家需要将解决境外仲裁机构在中国内地仲裁的问题在行政和司法层面已经取得的成果,进一步转化为《仲裁法》修改在立法层面的成果。2.坚持目标导向:现有政策需要服务于中国内地构建受欢迎的“仲裁地”建设,服务于上海率先打造面向全球的国际仲裁中心建设。允许和鼓励境外仲裁机构在中国内地仲裁的目的,是将中国内地城市打造成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国际商事仲裁目的地”。上海在众多的内地城市中独具先发优势和先天条件,可以率先成为“面向全球的亚太国际仲裁中心”。在此过程中,最高人民法院作为最高司法机关,不但在确保统一裁判尺度和正确适用法律中起到了最为重要的作用,而且对重要政策的有效推行也起到了关键作用。为了应对境外仲裁机构在中国内地仲裁所存在的问题,推出在自贸区新片区设立业务机构这样的仲裁制度改革举措,其目标就在于:吸引更多的国际民商事争议在本国解决,提升本国在国际民商事争议解决领域的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其核心就是把中国内地打造成为“国际商事仲裁目的地”。3.重视结果导向:先行先试的政策成果最终还应回归至仲裁立法层面,《仲裁法》的修订也应当彰显“大国司法”的理念。为提升、完善国际商事仲裁制度,中国应强调大国司法理念,重视大国司法制度对于仲裁的引导和支持作用。允许境外仲裁机构进入中国内地,由仲裁地法院对其进行司法审查,使中国的法院对于相关仲裁程序和仲裁结果掌握了司法审查的主动权。一直以来不允许其在中国境内进行仲裁,结果并没有改变中国当事人主动或被动参与境外仲裁的客观情况。这类仲裁实践无法进入中国内地,反而游离在中国司法审查能够控制的范围之外。某一国或某一地被选定为仲裁地很大程度地体现了当事人对于该国(该地)法律和司法制度的信任与尊重。近年来,中国的综合实力和经济体量的迅速发展,逐渐在国际社会上确立了大国地位,树立了大国形象。中国的国际商事仲裁发展应当回应对外开放的发展变化。中国需要借助包括国际商事仲裁制度在内的国际争议解决制度在全球范围内保护作为经济大国的利益。中国同时需要提升司法服务水平,增强本国司法及仲裁制度在全球争议解决市场的吸引力。中国国际商事仲裁制度的全球竞争力应当成为中国司法改革和法治建设目标之一。
王康胜[9](2014)在《基于嵌入式的DeviceNet协议分析和从站的开发》文中研究表明DeviceNet协议是在CAN总线协议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现场总线的标准。它主要用于工厂自动化的控制领域。随着现场总线技术的快速发展,DeviceNet技术也得到了空前的发展。与其它的现场总线相比,DeviceNet总线由于其实时性、高效性和稳定性等卓越的优点,其发展空间和应用的场合将会更加的广泛。本文主要致力于对DeviceNet协议分析和DeviceNet总线从站设计。主要完成了以下工作:(1)深入的对DeviceNet总线网络协议规范进行分析。它的总线网络协议是由国际的OVDA组织制定的。它是现场总线的国际标准之一。分析研究DeviceNet网络协议规范是非常有必要的,只有了解它的协议规范才能为从站的开发打好理论基础。对DeviceNet网络的运作机制和信息通信服务的过程进行分析。DeviceNet网络的服务流程包括5个步骤:系统上电、建立连接、资源配置、网络服务和离线管理。(2)对从站进行整体的设计,从站系统的整体设计主要分为硬件设计部分及软件设计部分。硬件设计部分:首先根据需求确定硬件方案,然后选择控制器和外围芯片,最后对系统硬件系统进行模块化的划分。硬件系统主要分为:电源电路、通信电路、I/O电路设计;从站的软件设计部分:首先根据需求确定软件方案,对软件的整体系统的架构进行设计。从站软件是由初始化程序、报文生产消费程序、波特率自动检测程序、中断处理程序等组成的。(3)搭建一个基于DeviceNet总线的网络测试平台。DeviceNet网络测试平台包括USBCAN-E-D主站、USBCAN分析仪和从站等。 USBCAN分析仪挂入DeviceNet现场总线网络中。它可以捕捉网络上主站与各个从站之间传输的实时的报文,并且针对DeviceNet报文的实际的意义和报文的格式进行深入分析。从而研制了DeviceNet从站完全达到了设计的要求。
周琴[10](2011)在《基于DeviceNet智能断路器监控系统的设计与实现》文中指出DeviceNet总线是一种基于CAN总线的开放型、低成本、高性能工厂底层网络控制技术,它在改善设备间通信的同时提供了相当重要的设备级诊断功能,因此得到越来越多企业的青睐。但目前仍有大量基于串口的仪器设备,在短期内改造或淘汰那些旧有设备是不现实的,因此使带有串口的仪器设备应用到DeviceNet总线是客观现实的需要。为此,本文研究和设计了基于DeviceNet智能断路器监控系统。(1)经过对现场总线发展历程的分析和目前流行的几种现场总线的比较,指出研发基于DeviceNet智能断路器监控系统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叙述智能断路器监控系统的研究现状,指出了智能断路器监控系统的发展趋势。(2)深入研究DeviceNet协议规范,详细阐述了DeviceNet协议规范的显式报文格式、I/O报文格式、DeviceNet对象模型、显式信息连接方式、I/O报文连接方式和预定义主从连接方式。(3)给出了基于DeviceNet智能断路器监控系统的总体设计方案,阐述了监控系统构成及工作原理。设计并实现了DeviceNet通信适配器,详细论述了CAN通信模块、串口通信模块、电源电路、参数设置电路及状态显示电路等的硬件组成原理和设计实现方法。(4)在硬件平台基础上,设计并开发了DeviceNet通信适配器软件。DeviceNet通信适配器软件的编写主要采用面向对象的方式,主要完成的功能有上电初始化、发送重复MAC ID检查请求信息、分配预定义主从连接组和I/0轮询信息连接通信等。(5)设计并实现了智能断路器监控系统的监控软件,监控软件具有DeviceNet主站功能、动态链接库功能、绘制动态曲线功能、视图分割程序功能、定时器程序功能等等。最终的运行结果表明,所设计的监控系统能实现对智能断路器的实时监控,所设计的DeviceNet通信适配器已通过ODVA上海一致性测试中心的一致性检测,整个监控系统运行稳定可靠,达到了预期的设计目标。
二、ODVA在中国建立分支机构(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ODVA在中国建立分支机构(论文提纲范文)
(2)“一带一路”倡议下中资银行国际化区位选择研究 ——基于SVM支持向量机模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 |
1.1.1 问题的提出 |
1.1.2 研究的背景 |
1.1.3 研究的现实意义与理论意义 |
1.2 研究内容与方法 |
1.2.1 研究内容 |
1.2.2 研究方法 |
1.3 主要创新与不足之处 |
1.3.1 主要创新 |
1.3.2 不足之处 |
第2章 银行国际化区位选择文献综述及经验借鉴 |
2.1 相关概念与文献综述 |
2.1.1 银行国际化概念及内涵 |
2.1.2 银行国际化区位选择问题国内外文献综述 |
2.1.3 “一带一路”下银行国际化区位选择文献综述 |
2.2 外资银行国际化区位选择实践经验借鉴 |
2.2.1 西班牙桑坦德银行国际化区位选择实践借鉴 |
2.2.2 美国花旗银行国际化区位选择实践借鉴 |
2.3 中资银行国际化区位选择实践经验借鉴 |
2.3.1 中国银行国际化区位选择实践借鉴 |
2.3.2 中国工商银行国际化区位选择实践借鉴 |
第3章 “一带一路”下中资银行国际化区位选择影响因素及合作现状 |
3.1 “一带一路”下中资银行国际化区位选择影响因素识别 |
3.1.1 宏观政治因素 |
3.1.2 贸易发展因素 |
3.1.3 投资发展因素 |
3.1.4 绿色金融因素 |
3.2 “一带一路”下中资银行国际化发展环境与现状 |
3.2.1 “一带一路”下的金融环境情况 |
3.2.2 中资银行支持“一带一路”建设情况 |
3.3 “一带一路”下中资银行国际化发展的优势与劣势 |
3.3.1 国际化发展的优势 |
3.3.2 国际化发展的劣势 |
第4章 “一带一路”下中资银行国际化合作评估体系构建 |
4.1 合作评估体系构建方法 |
4.1.1 合作评估体系构建的总体思路 |
4.1.2 数据指标总库选取的基本原则 |
4.1.3 最高关联度指标主成分分析 |
4.2 合作评估体系的指标内涵 |
4.2.1 政府管理指标 |
4.2.2 经济投资指标 |
4.2.3 金融发展指标 |
4.2.4 贸易水平指标 |
4.2.5 营商开放指标 |
4.3 合作评估体系SVM模型选择 |
4.3.1 线性SVM模型 |
4.3.2 非线性可分SVM模型 |
4.3.3 支持向量机SVM模型优势 |
第5章 评估体系SVM模型实证结果及差异化结论分析 |
5.1 合作评估体系呈现的SVM模型实验结果 |
5.1.1 综合角度SVM模型实验结果 |
5.1.2 引入时序角度的实验结果 |
5.1.3 引入地理角度的实验结果 |
5.2 基于比较优势理论的结论分析 |
5.2.1 沿线各国比较优势情况汇总 |
5.2.2 比较优势理论的差异化结论分析 |
5.3 基于国际生产折衷理论的结论分析 |
5.3.1 沿线各国文化维度情况汇总 |
5.3.2 文化维度的差异化结论分析 |
5.4 基于可持续发展角度的结论分析 |
5.4.1 社会责任视角的差异化结论分析 |
5.4.2 绿色金融视角的差异化结论分析 |
第6章 结论及相关建议 |
6.1 主要结论 |
6.2 相关建议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学术研究成果 |
致谢 |
(3)中国与土耳其反恐合作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3 研究综述 |
1.3.1 国内研究现状 |
1.3.1.1 关于土耳其的研究现状 |
1.3.1.2 关于反恐合作的研究现状 |
1.3.1.3 关于中国与土耳其关系的研究现状 |
1.3.1.4 关于中国与土耳其反恐合作的研究现状 |
1.3.2 国外研究现状 |
1.3.2.1 在土耳其外交关系和对外政策方面 |
1.3.2.2 在土耳其库尔德问题和“库尔德工人党”方面 |
1.3.2.3 在地区和全球反恐合作方面 |
1.3.2.4 在中国与土耳其关系方面 |
1.4 研究方法 |
1.4.1 文献研究法 |
1.4.2 跨学科研究法 |
1.4.3 学术访谈法 |
1.5 相关理论 |
1.5.1 合作论 |
1.5.2 国家利益论 |
1.5.3 国家安全理论 |
1.6 研究框架 |
2 中国与土耳其反恐合作的演进和发展 |
2.1 中国与土耳其反恐合作的历史演进 |
2.1.1 起源阶段 |
2.1.2 探索阶段 |
2.1.3 发展阶段 |
2.1.4 深入阶段 |
2.2 中国与土耳其反恐合作的发展特征 |
2.2.1 进程阶段性 |
2.2.2 立场反复性 |
2.2.3 合作复杂性 |
2.2.4 目标长期性 |
3 中国与土耳其反恐合作的战略价值 |
3.1 开展反恐合作对中国的战略价值 |
3.1.1 构建中国特色大国外交和新型国际关系的具体实践 |
3.1.2 树立负责任大国形象和践行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的根本要求 |
3.1.3 参与中东地区安全治理和非传统安全合作的主要内容 |
3.1.4 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的必然选择 |
3.1.5 推进“一带一路”倡议和维护海外利益的重要保障 |
3.1.6 打击“东突”恐怖主义势力的根本出路 |
3.2 开展反恐合作对土耳其的战略价值 |
3.2.1 强化与中国外交关系的核心基础 |
3.2.2 深化与中国经济合作的关键前提 |
3.2.2.1 土耳其国内经济发展陷入困境 |
3.2.2.2 土耳其与中国贸易不平衡加剧 |
3.2.3 维护国内政治和社会安全稳定的有效手段 |
3.2.4 改善国际形象和提升影响力的正确途径 |
4 中国与土耳其反恐合作的内外环境 |
4.1 国际环境 |
4.1.1 中东地区力量格局转变为开展反恐合作提供战略契机 |
4.1.2 多元化的国际合作机制为开展反恐合作提供平台保障 |
4.1.3 世界各国的反恐立场为开展反恐合作提供舆论支持 |
4.2 国内环境 |
4.2.1 中国境内恐怖主义风险显着降低 |
4.2.1.1 预防打击恐怖主义 |
4.2.1.2 开展去极端化治理 |
4.2.1.3 促进地区经济发展 |
4.2.2 土耳其外交政策转变趋势日益明显 |
4.2.2.1 以更加积极自主的态度参与地区和全球事务 |
4.2.2.2 以更加丰富灵活的方式强化亚太区域的合作 |
4.2.3 中国与土耳其不断深化多领域的合作 |
4.2.3.1 经济领域合作 |
4.2.3.2 人文领域合作 |
4.2.3.3 其他领域合作 |
5 中国与土耳其反恐合作的制约因素 |
5.1 恐怖主义发展因素 |
5.1.1 “伊斯兰国”的发展变化 |
5.1.1.1 调整武装活动策略,改变恐怖袭击方式 |
5.1.1.2 拓展外部发展空间,寻求多方势力合作 |
5.1.1.3 积极开展跨国“圣战”,策划实施“回流”渗透 |
5.1.2 “东突”恐怖主义势力的发展变化 |
5.1.2.1 以土耳其为政治和发展中心 |
5.1.2.2 以土耳其为指挥和活动中心 |
5.2 双方利益因素 |
5.2.1 缺乏互补性的反恐合作需求 |
5.2.2 存在差异化的反恐合作目标 |
5.2.3 不确定和不统一的反恐标准 |
5.3 国际力量因素 |
5.3.1 美国因素 |
5.3.1.1 土耳其与美国的关系 |
5.3.1.2 美国对“东突”恐怖主义势力的政策 |
5.3.2 欧盟因素 |
5.3.2.1 土耳其与欧盟的关系 |
5.3.2.2 欧盟对“东突”恐怖主义势力的政策 |
6 中国与土耳其反恐合作的推进和深化 |
6.1 巩固反恐合作共识,夯实中国与土耳其反恐合作根基 |
6.1.1 坚持打击恐怖主义 |
6.1.2 坚持反对干涉他国内政 |
6.1.3 坚持反对反恐“双重标准” |
6.2 完善反恐合作机制,提升中国与土耳其反恐合作效率 |
6.2.1 加强反恐问题磋商交流机制建设 |
6.2.2 充分发挥上海合作组织的平台价值 |
6.2.3 争取第三方国家对反恐合作的支持 |
6.3 优化反恐合作环节,拓宽中国与土耳其反恐合作范围 |
6.3.1 强化反恐情报交流共享 |
6.3.2 协调开展网络信息监管 |
6.3.3 探索反恐怖融资合作渠道 |
6.3.4 促进去极端化治理交流 |
6.3.5 推动引渡合作取得新进展 |
6.4 加快推进全面合作,实现中国与土耳其关系发展突破 |
6.4.1 持续增进政治互信 |
6.4.2 破解经济合作瓶颈 |
6.4.3 丰富人文交流形式 |
结论 |
参考文献 |
在学研究成果 |
致谢 |
(4)基于全球价值链的全球化城市网络研究 ——以苹果手机供应商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1.1 世界城市网络 |
1.1.2 全球价值链 |
1.1.3 全球价值链中的世界城市网络 |
1.2 研究意义 |
1.3 研究进展述评 |
1.3.1 全球价值链与世界城市网络的整合研究 |
1.3.2 GVC与 WCN研究评述 |
1.3.3 城市网络的影响机制研究 |
1.4 拟解决的科学问题 |
1.5 尝试创新 |
1.6 研究内容、数据与技术路线 |
1.6.1 研究内容 |
1.6.2 研究数据说明 |
1.6.3 技术路线 |
第二章 基于全球价值链的全球化城市网络研究的理论基础 |
2.1 全球价值链 |
2.1.1 全球价值链的理论渊源及演化 |
2.1.2 全球价值链的主要研究内容 |
2.2 世界城市网络理论 |
2.2.1 世界城市网络研究的发展阶段与理论渊源 |
2.2.2 世界城市网络研究的关系理论基础 |
2.3 劳动空间分工 |
2.4 相关理论对世界城市网络的研究支撑 |
2.4.1 全球价值理论对世界城市网络的研究支撑 |
2.4.2 劳动空间分工理论对世界城市网络的研究支撑 |
第三章 基于GVC的全球化城市网络的解释框架 |
3.1 全球价值链与世界城市网络整合的基本问题 |
3.2 基于全球价值链的全球化城市网络解释框架 |
3.2.1 劳动空间分工与全球价值链的互动关系 |
3.2.2 劳动空间分工—全球价值链—全球化城市网络的联系过程 |
3.3 苹果手机的全球价值链与全球化城市的空间映射关系 |
第四章 苹果手机的全球价值链与生产空间组织 |
4.1 研究数据 |
4.2 研究方法 |
4.2.1 点度中心度与总度值 |
4.2.2 边权值与联系强度 |
4.3 苹果手机的全球价值链 |
4.3.1 苹果手机的价值链流程 |
4.3.2 苹果手机价值链内容与分级 |
4.3.3 苹果手机价值链的行动者与治理策略 |
4.4 苹果手机的生产空间组织演变 |
4.4.1 主要行动者的进入与退出情况 |
4.4.2 主要行动者的全球生产网络格局演变 |
4.4.3 主要行动者的生产空间组织演化 |
4.5 主要行动者的动力机制与耦合机制 |
4.6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基于GVC的全球化城市网络建构与结构特征 |
5.1 研究数据 |
5.2 基于苹果手机全球价值链的城市网络构建 |
5.3 研究方法 |
5.4 全球化城市网络的整体结构特征 |
5.4.1 中心性测度的网络拓扑结构 |
5.4.2 全球化城市网络的中心性分析 |
5.4.3 全球化城市网络结构的统计特征值 |
5.5 全球化城市网络的社群结构特征 |
5.5.1 全球化城市网络的集群结网模式 |
5.5.2 全球化城市网络的社区结构特征 |
5.5.3 社群结构特征的影响机制 |
5.6 小世界性 |
5.6.1 小世界现象 |
5.6.2 城市网络中的小世界性 |
5.6.3 全球化城市网络的小世界性分析 |
5.7 同质性分析 |
5.8 基于典型城市的零部件供应流动路径 |
5.9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全球化城市网络发育机理分析 |
6.1 关系形成:结构的涌现 |
6.1.1 网络构局的基础:依赖理论 |
6.1.2 内生网络结构的基础构局(内生性结构依赖) |
6.2 全球化城市网络的局部模体特征 |
6.3 指数随机图模型构建及变量设定 |
6.3.1 指数随机图模型构建 |
6.3.2 被解释变量的界定 |
6.3.3 解释变量的界定与研究假设 |
6.4 建模结果 |
6.4.1 ERGM的估计结果 |
6.4.2 对距离的讨论 |
6.5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结论与展望 |
7.1 主要结论 |
7.2 本文与Ga WC的城市网络对比分析 |
7.3 基于价值链的城市发展建议 |
7.4 研究不足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附录 |
(5)中国当代军事百科全书编纂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选题来源及意义 |
1.2 关键概念界定 |
1.3 文献综述 |
1.3.1 百科全书研究的主要专着和论文 |
1.3.2 中国军事百科全书的研究 |
1.4 主要研究方法及创新点 |
1.5 研究理论及其说明 |
第二章 编纂概述 |
2.1 军事百科全书的性质、特点 |
2.2 军事百科全书的功用 |
2.3 编纂指导思想及目的 |
2.3.1 始终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 |
2.3.2 为中国国防和军队现代化服务 |
2.4 出版、修订与版别 |
第三章 编纂发展历程 |
3.1 编纂历史背景 |
3.1.1 新时期社会文化需求和军队建设总目标催生 |
3.1.2 中国国防现代化和军事斗争准备迫切需要 |
3.1.3 新军事革命强力推动 |
3.2 编纂历程及阶段 |
3.2.1 编纂的开创与奠基(1980~1986) |
3.2.2 编纂的专业化与全面建设(1986~2002) |
3.2.3 编纂的纵深化、系统化、多元化发展(2002~2016) |
3.3 编纂领导机构与组织机构 |
3.3.1 兼具行政性和学术性的领导机构 |
3.3.2 从临时性机构到正式定编的组织机构 |
3.4 权威型的撰写和编审人员 |
3.5 专业型的专门编纂人员 |
第四章 编纂理论与方法:博采、萃取与确定 |
4.1 博采:基于军事科学研究成果 |
4.1.1 “学科论”与军事百科全书总体设计 |
4.1.2 以军事科学研究为基础 |
4.2 萃取:军事知识秩序的建立 |
4.2.1 积淀与初建 |
4.2.2 完善与架构 |
4.2.3 传承与创新 |
4.3 确定:系统工程的运行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政治性与客观性:科学考量标准 |
5.1 坚持政治原则 |
5.1.1 “事关国家和军队的科学文化基本建设” |
5.1.2 反映马克思主义军事理论研究成果 |
5.1.3 政治性问题的处理解决 |
5.1.4 作为“武器”的军事百科全书 |
5.2 秉持客观性 |
5.2.1 人物条目评价原则的提出 |
5.2.2 尊重历史,实事求是 |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文献资料研究与条目撰写审定 |
6.1 研究必须充分地占有文献资料 |
6.1.1 编纂的广度、深度取决于文献资料的占有度 |
6.1.2 基础建设与长远保存 |
6.2 藏用并重 |
6.2.1 文献资料建设 |
6.2.2 文献资料核对 |
6.3 条目专题资料与条目撰写、审定 |
6.3.1 “因条而宜”建立条目专题资料系统 |
6.3.2 收集、鉴别、取舍——以“段德昌”条目专题资料为例 |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编纂特色与创新 |
7.1 编纂内容 |
7.1.1 知识内容:从填补空白到全面反映 |
7.1.2 知识体系:在创新中发展 |
7.1.3 文体语言:百科体裁与军事特色 |
7.2 编纂实践 |
7.2.1 “国家编纂体制” |
7.2.2 “小核心、大外围”的编纂机制 |
7.2.3 与其他百科全书编纂模式之比较 |
7.3 编纂现代化设想 |
7.3.1 编纂技术平台现代化 |
7.3.2 构建军事知识服务体系 |
本章小结 |
第八章 编纂与军事学科的建立、发展 |
8.1 推动军事辩证法学科建设 |
8.1.1 条目范畴的确定 |
8.1.2 学科的建立 |
8.1.3 在发展中调整 |
8.2 拓展军队政治工作学科范畴 |
8.2.1 学科之争 |
8.2.2 学科体系的完善 |
8.3 夯实军事法学科研究基础 |
8.3.1 学科的增设 |
8.3.2 填补军事法研究空白 |
8.4 构建军事装备学科理论体系 |
8.4.1 反映军事装备知识增长 |
8.4.2 创新发展军事装备理论 |
本章小结 |
第九章 若干重要历史问题的研究与解决 |
9.1 解放军军战史若干重要问题 |
9.1.1 长征“密电事件”的争论 |
9.1.2 西路军相关条目的表述 |
9.1.3 抗日战争中人民军队战绩问题 |
9.1.4 对百团大战的认识和评价 |
9.2 军事人物相关问题 |
9.2.1 清除“左”的影响——以被错杀人物条目为例 |
9.2.2 稳妥处理历史遗留问题——以“项英”“粟裕”条目为例 |
9.2.3 人物评价“功是功,过是过”——以“林彪”条目为例 |
9.2.4 人物图片阐释知识语言 |
9.2.5 解放军“军事家”的论证和确定 |
9.2.6 中华民国时期军事人物评价 |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6)FYT集团财务共享服务中心优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导论 |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2.3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3 研究目标和内容 |
1.3.1 研究目标 |
1.3.2 研究内容 |
1.4 研究思路与方法 |
1.4.1 研究思路 |
1.4.2 研究方法 |
2 财务共享服务中心优化的理论基础 |
2.1 财务共享服务中心及其构成要素 |
2.1.1 财务共享服务中心的概念内涵 |
2.1.2 财务共享服务中心的构成要素 |
2.1.3 财务共享服务中心优势 |
2.2 财务共享服务中心的运营模式 |
2.2.1 基本模式 |
2.2.2 市场模式 |
2.2.3 高级市场模式 |
2.2.4 独立经营模式 |
2.3 财务共享服务中心优化的理论基础 |
2.3.1 专业化分工理论 |
2.3.2 规模经济理论 |
2.3.3 业务流程再造理论 |
2.3.4 扁平化管理理论 |
3 FYT集团财务共享服务中心运行的现状分析 |
3.1 FYT集团的基本情况 |
3.2 FYT集团财务共享服务中心的概况 |
3.2.1 财务共享服务中心的基本情况 |
3.2.2 财务共享服务中心的服务对象 |
3.2.3 财务共享服务中心的组织架构 |
3.2.4 财务共享服务中心的人员管理 |
3.2.5 财务共享服务中心的信息系统 |
3.3 财务共享服务中心的共享服务主要流程 |
3.3.1 费用报销业务流程 |
3.3.2 应付账款业务流程 |
3.3.3 应收账款业务流程 |
3.3.4 资金管理业务流程 |
3.4 FYT集团财务共享服务中心的运行效果 |
3.4.1 降低集团运营成本 |
3.4.2 提高财务工作效率 |
3.4.3 强化总部内部控制 |
3.4.4 优化财务资源配置 |
3.4.5 提升风险管控能力 |
3.4.6 提高信息传递质量 |
4 FYT集团财务共享服务中心存在问题及原因 |
4.1 FYT集团财务共享服务中心存在的问题 |
4.1.1 组织架构存在的问题 |
4.1.2 人员管理存在的问题 |
4.1.3 信息系统存在的问题 |
4.2 财务共享服务中心共享服务主要流程存在的问题 |
4.2.1 费用报销流程存在的问题 |
4.2.2 应付账款流程存在的问题 |
4.2.3 应收账款流程存在的问题 |
4.2.4 资金管理流程存在的问题 |
4.3 FYT财务共享服务中心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4.3.1 管理层顶层设计不完善 |
4.3.2 制度设置不完善 |
4.3.3 流程再造不彻底 |
4.3.4 信息系统投入不够 |
5 FYT集团财务共享服务中心的优化设计 |
5.1 FYT集团财务共享服务中心优化的目标与原则 |
5.1.1 优化的目标 |
5.1.2 优化的原则 |
5.2 FYT集团财务共享服务中心的优化内容 |
5.2.1 组织架构优化内容 |
5.2.2 人员管理构优化内容 |
5.2.3 信息系统优化内容 |
5.3 财务共享服务中心共享服务主要流程的优化内容 |
5.3.1 费用报销流程优化内容 |
5.3.2 应付账款流程优化内容 |
5.3.3 应收账款流程优化内容 |
5.3.4 资金管理流程优化内容 |
5.4 FYT集团财务共享服务中心优化的预期效果 |
5.4.1 降低运营成本 |
5.4.2 提升运营效率 |
5.5 FYT集团财务共享服务中心优化的保障措施 |
5.5.1 管理层面的支持 |
5.5.2 完善的业务流程 |
5.5.3 高素质人才保障 |
5.5.4 强大的信息技术支持 |
6 研究结论与展望 |
6.1 研究结论 |
6.2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7)金融开放与中国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的发展(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 |
1.1.1 现实背景 |
1.1.2 理论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2.1 理论意义 |
1.2.2 实践意义 |
1.3 研究思路、结构安排与研究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结构安排 |
1.3.3 研究方法 |
1.4 主要创新与不足 |
1.4.1 主要创新 |
1.4.2 不足之处 |
第2章 相关概念界定、基础理论与相关文献评述 |
2.1 概念界定 |
2.1.1 对金融开放的理解 |
2.1.2 对中国金融开放阶段的历史界定 |
2.1.3 对被动开放和主动开放的理解 |
2.1.4 对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的界定 |
2.1.5 对发展的理解 |
2.2 理论基础 |
2.2.1 内生增长理论 |
2.2.2 自组织理论 |
2.2.3 理论基础的适用性分析 |
2.3 相关文献评述 |
2.3.1 市场开放对中国金融业发展的影响 |
2.3.2 1840-1927年间中国本土金融机构的发展 |
2.3.3 1978年后中国本土银行业发展 |
2.3.4 对现有文献的评价 |
第3章 被动开放与中国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发展(1840-1927年) |
3.1 五口通商与近代金融市场被动开放 |
3.2 被动开放条件下外国银行对华资本牵制 |
3.2.1 外国在华银行市场进入及市场垄断 |
3.2.2 外国在华银行对旧式金融机构的资本牵制 |
3.2.3 中外金融机构互动实质:资本侵略 |
3.3 旧式金融机构的历史沉浮 |
3.3.1 本土钱庄的近代化转型 |
3.3.2 本土票号的时代衰落 |
3.4 现代银行业的曲折探索 |
3.4.1 发展背景:外商银行干涉与封建势力阻挠 |
3.4.2 “官护”银行兴起阶段 |
3.4.3 华资银行新设阶段 |
3.4.4 本土银行业联合发展阶段 |
3.5 历史价值评价 |
第4章 主动开放与中国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发展(1978年改革开放后) |
4.1 改革开放与中国金融市场主动开放 |
4.2 市场开放与中国银行业“顶层设计”(1978-2001年) |
4.2.1 “开大门”的金融开放 |
4.2.2 建立中央银行制度 |
4.2.3 探索国有银行改革 |
4.2.4 从微观主体发展到宏观格局构建:搭建二级银行体系 |
4.3 扩大对外开放后中国银行业改革的深化调整(2001-2008年) |
4.3.1 全面对外开放 |
4.3.2 准确定义中央银行地位 |
4.3.3 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 |
4.3.4 “准体制外”股份制商业银行深化改革 |
4.3.5 发展城市商业银行 |
4.3.6 从微观主体发展到宏观格局构建:本土银行业增量改革 |
4.4 后危机时代中国银行业改革的多元化布局(2008年后) |
4.4.1 中国银行业“走进”国际视野 |
4.4.2 中央银行制度完善 |
4.4.3 农村金融机构深化发展 |
4.4.4 从微观主体发展到宏观格局构建:建立多元银行体系 |
4.5 历史价值评价 |
第5章 被动开放与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发展的实证分析 |
5.1 实证分析背景 |
5.2 探索性因子分析 |
5.2.1 研究方法 |
5.2.2 研究对象 |
5.2.3 探索性因子分析 |
5.3 结构方程模型分析与中介效应检验 |
5.3.1 研究假设 |
5.3.2 研究方法介绍 |
5.3.3 样本的基本特征与相关性分析 |
5.3.4 验证性因子分析 |
5.3.5 结构方程模型分析 |
5.3.6 中介效应分析 |
5.4 本章小结 |
第6章 主动开放与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发展的实证分析 |
6.1 变量介绍及数据来源 |
6.1.1 数据来源 |
6.1.2 研究模型介绍 |
6.1.3 变量介绍 |
6.1.4 变量基本统计量 |
6.1.5 共线性和相关性检验 |
6.2 主动开放影响实证分析 |
6.2.1 全样本分析 |
6.2.2 第二阶段分析 |
6.2.3 第三阶段分析 |
6.3 不同银行异质性影响分析 |
6.3.1 国有控股大型商业银行 |
6.3.2 股份制商业银行 |
6.3.3 城市商业银行 |
6.3.4 农村商业银行 |
6.4 稳健性检验 |
6.5 内生性检验 |
6.6 本章小结 |
6.6.1 全样本影响结论 |
6.6.2 不同阶段影响结论 |
6.6.3 不同类型银行影响结论 |
第7章 中国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发展的逻辑、特征、经验及启示 |
7.1 金融开放条件下中国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发展逻辑 |
7.1.1 历史的变迁:两次金融开放的变迁递进 |
7.1.2 政策(环境)的变迁:不同政策效能的变迁差异 |
7.1.3 理念的变迁:金融机构变迁发生的关键 |
7.2 金融开放条件下中国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发展特征 |
7.2.1 以金融开放作为发展起点 |
7.2.2 以渐进式改革作为发展思路 |
7.2.3 以个体发展带动整体变革 |
7.2.4 以增量改革促进存量改革 |
7.2.5 以机构改革和功能完善协调推进机构发展 |
7.3 金融开放条件下中国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发展经验 |
7.3.1 以发挥本土优势为导向 |
7.3.2 在开放学习中坚持本土适应性 |
7.3.3 发挥主体的内生性带动作用 |
7.3.4 以促进经济发展为动力 |
7.3.5 坚持发展的与时俱进 |
7.3.6 结合宏观调控与微观主体能动性 |
7.4 新一轮金融开放背景下本土银行部门发展启示 |
7.4.1 立足国情:保持对外开放与国家战略的一致性 |
7.4.2 依托本土:激发本土银行部门发展的自觉能动性 |
7.4.3 政府定位:完善金融开放中的政府作用 |
7.4.4 以史为鉴:推广金融发展实践和理论的中国方案 |
参考文献 |
附录 |
在学期间学术成果表 |
致谢 |
(8)境外仲裁机构在中国内地仲裁的法律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研究的背景和意义 |
二、文献综述 |
三、主要研究方法 |
第一章 境外仲裁机构在内地仲裁的问题由来与发展 |
第一节 境外仲裁机构在内地仲裁的典型案例 |
一、限制阶段:1995年至2012年期间的典型案例 |
二、缓和阶段:2013年以来的相关典型案例 |
三、典型案例反映的司法认知上的分歧 |
第二节 境外仲裁机构入驻自贸试验区 |
一、仲裁机制在自贸区建设初期的探索 |
二、境外仲裁机构可在自贸区新片区设立业务机构 |
三、法院对境外仲裁业务机构的司法支持与保障 |
第三节 境外仲裁机构准入的意义与存在的问题 |
一、境外仲裁机构准入将产生的作用和意义 |
二、尚存的制度障碍和有待解决的法律问题 |
第二章 境外仲裁机构在中国内地的性质与准入 |
第一节 仲裁机构性质的实在法依据 |
一、《仲裁法》体现的仲裁机构本位主义 |
二、比较法视野下的仲裁机构性质分析 |
三、“仲裁委员会”的规定应作扩张解释 |
第二节 境外仲裁机构所设业务机构的性质及监管要求 |
一、设立业务机构的政策解读 |
二、业务机构的性质和功能的分析 |
三、对业务机构的监管要求 |
第三节 仲裁市场开放与境外仲裁机构准入方式 |
一、商事仲裁的法律服务属性 |
二、仲裁服务市场的开放与准入 |
三、业务机构开展涉外仲裁业务的依据 |
第三章 境外仲裁机构在中国内地所作裁决的国籍 |
第一节 国际商事仲裁裁决的国籍 |
一、国际商事仲裁裁决国籍的内涵 |
二、确定仲裁裁决国籍的法律意义 |
三、确定仲裁裁决国籍的一般标准 |
四、仲裁地的涵义及其法律上的意义 |
第二节 仲裁裁决国籍制度的比较法研究 |
一、《纽约公约》关于裁决国籍的制度规范 |
二、《示范法》关于裁决国籍的制度规范 |
三、主要国家关于裁决国籍的制度规范 |
第三节 国内立法和司法应确立仲裁地标准 |
一、“仲裁地”概念缺失引发裁决分类上的混乱 |
二、摈弃“仲裁机构”标准并确立“仲裁地”标准 |
三、对以“非内国裁决”予以执行思路的反思 |
四、境外仲裁机构在内地所作裁决应按涉外裁决认定 |
第四章 对境外仲裁机构的司法审查与司法支持 |
第一节 涉及业务机构的仲裁协议的司法审查 |
一、确认仲裁协议效力案件的管辖法院 |
二、与境外机构仲裁规则中自裁管辖权的冲突 |
三、确认仲裁协议有效的新路径 |
第二节 业务机构所作仲裁裁决的司法审查 |
一、申请撤销与执行裁裁决的管辖法院 |
二、撤销裁决与(不予)执行裁决制度的衔接 |
三、对“涉外因素”的司法审查 |
第三节 涉及业务机构保全措施的司法支持 |
一、境外仲裁缺乏申请中国内地保全措施的依据 |
二、海事仲裁案件中的突破性规定 |
三、国际商事法庭的保全机制 |
四、《内地与香港保全安排》的机制与实例 |
五、确立此类仲裁案件的保全机制 |
第五章 《仲裁法》修订的思考路径和立法建议 |
第一节 《仲裁法》修订的顶层设计与具体路径 |
一、《仲裁法》修订计划和发展方向 |
二、《仲裁法》修订具备的初步条件 |
三、《仲裁法》体例分析和修订路径 |
第二节 对仲裁机构和仲裁程序的完善意见 |
一、仲裁机构组织法方面的修改建议 |
二、仲裁活动程序法方面的完善意见 |
第三节 对仲裁裁决司法审查的完善意见 |
一、确立标准:以仲裁地完善仲裁裁决的合理分类 |
二、内外统一:国内与涉外裁决的审查标准的统一 |
三、并轨合流:取消仲裁裁决的不予执行制度 |
结语:行政先导和司法能动向立法回归 |
一、明确问题导向:行政、司法、立法多重并举的解决方案 |
二、坚持目标导向:建设受欢迎的“仲裁地”和国际仲裁中心 |
三、重视结果导向:通过仲裁立法彰显“大国司法”理念 |
参考文献 |
后记 |
(9)基于嵌入式的DeviceNet协议分析和从站的开发(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课题研究的背景 |
1.2 课题研究的目的及意义 |
1.3 DeviceNet 现场总线的发展与研究现状 |
1.4 研究的主要内容 |
1.5 本章小结 |
2 DeviceNet 总线 |
2.1 现场总线的概述 |
2.2 DeviceNet 协议规范 |
2.2.1 DeviceNet 总线技术概述 |
2.2.2 DeviceNet 协议简介 |
2.2.3 DeviceNet 协议分层结构 |
2.2.4 DeviceNet 总线的物理层和物理媒介 |
2.2.5 DeviceNet 总线的数据链路层 |
2.2.6 DeviceNet 总线的应用层 |
2.2.6.1 DeviceNet 的连接和报文组 |
2.2.6.2 DeviceNet 报文 |
2.2.6.3 DeviceNet 对象模型与设备描述 |
2.3 本章小结 |
3 DeviceNet 从站的总体设计 |
3.1 DeviceNet 从站的概述 |
3.2 DeviceNet 从站的硬件实现 |
3.2.1 从站硬件的总体设计 |
3.2.2 通信电路设计 |
3.2.3 电源电路设计 |
3.2.4 I/O 电路设计 |
3.2.4.1 数字量输入电路设计 |
3.2.4.2 模拟量输入电路设计 |
3.3 DeviceNet 从站的软件实现 |
3.3.1 软件总体设计 |
3.3.2 初始化模块软件 |
3.3.3 报文生产与消费模块 |
3.3.4 波特率自动检测模块 |
3.3.5 中断处理模块 |
3.3.6 USART 通信模块 |
3.3.7 DeviceNet 从站支持的 DeviceNet 报文类型 |
3.3.8 软件平台的具体实现 |
3.4 本章小结 |
4 DeviceNet 从站的测试及分析 |
4.1 系统实验平台的选择和搭建 |
4.1.1 测试平台的选择 |
4.1.2 测试平台的搭建 |
4.2 实验结果及分析 |
4.3 本章小结 |
5 总结与展望 |
5.1 工作总结 |
5.2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 |
(10)基于DeviceNet智能断路器监控系统的设计与实现(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课题背景 |
1.2 智能断路器监控系统国内外研究现状及发展趋势 |
1.2.1 智能断路器国内外研究现状及发展趋势 |
1.2.2 现场总线国内外研究现状及发展趋势 |
1.2.3 DeviceNet现场总线在智能断路器中的应用 |
1.3 课题研究的目的及意义 |
1.4 本文主要研究内容与章节安排 |
第2章 智能断路器监控系统技术基础 |
2.1 概述 |
2.2 DeviceNet报文格式 |
2.2.1 显式报文格式 |
2.2.2 I/O报文格式 |
2.3 DeviceNet对象模型 |
2.4 DeviceNet连接方式 |
2.4.1 显式信息连接 |
2.4.2 I/O连接 |
2.4.3 预定义主从连接 |
2.5 本章小结 |
第3章 DeviceNet通信适配器硬件设计与实现 |
3.1 基于DeviceNet智能断路器监控系统的总体设计 |
3.1.1 基于DeviceNet智能断路器监控系统方案比较 |
3.1.2 智能断路器监控系统模块结构及功能 |
3.2 DeviceNet通信适配器硬件设计 |
3.2.1 微处理器的选择 |
3.2.2 DeviceNet通信适配器最小单片机系统设计 |
3.2.3 DeviceNet通信适配器电源设计 |
3.2.4 DeviceNet通信适配器通信接口单元 |
3.2.5 编码开关及指示器硬件电路设计与实现 |
3.3 本章小结 |
第4章 DeviceNet通信适配器软件设计与实现 |
4.1 DeviceNet通信适配器软件设计 |
4.1.1 DeviceNet通信适配器软件模块结构设计 |
4.1.2 DeviceNet通信适配器软件功能的实现 |
4.2 DeviceNet通信适配器初始化程序设计 |
4.2.1 DeviceNet通信适配器通信接口初始化程序设计 |
4.2.2 DeviceNet通信适配器协议栈初始化程序设计 |
4.3 发送重复MAC ID检查信息程序设计 |
4.3.1 重复MAC ID检查信息协议 |
4.3.2 发送重复MAC ID检查信息软件设计 |
4.3.3 重复MAC ID检查信息测试结果 |
4.4 分配预定义主从连接程序设计 |
4.4.1 分配预定义主从连接协议 |
4.4.2 分配预定义主从连接软件设计 |
4.5 预定义主从连接通信过程程序设计 |
4.5.1 显式信息连接通信程序设计 |
4.5.2 I/O轮询通信 |
4.6 功能调试结果与分析 |
4.6.1 调试平台与调试方法 |
4.6.2 结果分析 |
4.7 本章小结 |
第5章 智能断路器监控软件的设计与实现 |
5.1 开发平台和工具选择 |
5.2 智能断路器监控软件设计 |
5.2.1 智能断路器监控软件功能描述 |
5.2.2 智能断路器软件模块结构设计 |
5.3 调用动态链接库(DLL)的设计与实现 |
5.3.1 SST_DN3_PCI_1主站卡 |
5.3.2 动态链接库技术 |
5.3.3 调用动态链接库的程序设计 |
5.4 监控软件在CmainFrame类的程序设计 |
5.4.1 监控软件DeviceNet主站功能的程序设计 |
5.4.2 监控软件监控智能断路器程序设计 |
5.5 绘制动态曲线程序设计 |
5.6 监控软件在Cview类程序设计 |
5.6.1 视图分割程序设计 |
5.6.2 定时器程序设计 |
5.7 本章小结 |
第6章 DeviceNet通信适配器的一致性测试 |
6.1 DeviceNet通信适配器一致性平台及测试方法 |
6.1.1 DeviceNet通信适配器一致性测试平台的构建 |
6.1.2 DeviceNet通信适配器一致性测试方法 |
6.2 DeviceNet一致性测试内容 |
6.2.1 协议层测试内容 |
6.2.2 物理层测试内容 |
6.2.3 互操作性测试内容 |
6.3 DeviceNet协议层测试 |
6.4 DeviceNet通信适配器位时间测试 |
6.6 DeviceNet通信适配器CAN电压水平测试 |
6.7 本章小结 |
总结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附录A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 |
附录B 攻读学位期间参加的科研项目 |
附录C DeviceNet通信适配器部分原理图 |
附录D 部分程序源代码 |
四、ODVA在中国建立分支机构(论文参考文献)
- [1]侵华日军第100细菌部队历史考察[D]. 秦世强. 吉林大学, 2021
- [2]“一带一路”倡议下中资银行国际化区位选择研究 ——基于SVM支持向量机模型[D]. 张墨竹. 吉林大学, 2021(01)
- [3]中国与土耳其反恐合作研究[D]. 王一帆.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2021(12)
- [4]基于全球价值链的全球化城市网络研究 ——以苹果手机供应商为例[D]. 刘清. 兰州大学, 2021
- [5]中国当代军事百科全书编纂研究[D]. 关泠. 河北大学, 2020(02)
- [6]FYT集团财务共享服务中心优化研究[D]. 潘剑锋. 西南大学, 2020(05)
- [7]金融开放与中国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的发展[D]. 王毅. 吉林大学, 2020(01)
- [8]境外仲裁机构在中国内地仲裁的法律问题研究[D]. 姚宏敏. 华东政法大学, 2020(03)
- [9]基于嵌入式的DeviceNet协议分析和从站的开发[D]. 王康胜. 青岛科技大学, 2014(04)
- [10]基于DeviceNet智能断路器监控系统的设计与实现[D]. 周琴. 湖南大学, 201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