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业主委员会实践报告

小区业主委员会实践报告

问:小区业主委员会如何成立?
  1. 答:在街道办事处,人民政府的指导下成立,需要通过业主选举才可成立。
  2. 答:如何成立业主委员会,有这个想法的业主们,要先了解它的性质
问:小区业委会应做那些事
  1. 答:篇一:小区业主委员会职责 (一) 召集和主持业主大会; (二) 选聘和解聘物业管理企业,与物业管理企业订立、变更或解除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三) 依照法规、规章、规定负责有关公共维修基金的续筹并监督其使用和管理; (四) 审议物业管理企业提出的年度工作计划、物业管理服务费的预算和决算; (五) 听取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物业管理企业的管理服务活动; (六) 执行业主大会的决议、决定; (七) 履行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八) 监督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制度的执行; (九) 对物业管理企业的管理服务活动予以支持; (十) 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权。 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业主大会批准。 业主委员会不得从事经营活动。
问:小区业主委员会的职责和义务
  1. 答:法律分析: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可知,小区业主委员会的职责是有权利采用招标或者是其他方式,选聘、续聘或者是解聘物业管理公司,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变更或者是解除物业管理公司的委托合同。小区业主委员会的义务是业主委员会应该执行业主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并且应该接受广大业主的监督。严格履行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的相关约定,保障物业各项管理目标的实现。
    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业主委员会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事项,履行下列职责:(一)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二)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三)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四)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五)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小区业主委员会实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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