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村民自治中罢免问题的法律探讨(论文文献综述)
姚锐敏[1](2021)在《村民自治背景下推进村级党组织领导法治化的现实路径》文中认为推进村级党组织领导法治化是实现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是在乡村治理中实现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途径,对于坚持和加强村级党组织领导,保证村民自治的有效运行,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在村民自治背景下推进村级党组织领导法治化需要着力解决以下关键问题:完善村级民主决策的法律机制,通过合法途径将村级党组织的意志上升为村庄的公共意志;全面贯彻落实党管干部原则,为坚持党对村民自治的领导提供可靠的组织保障;健全村级党组织领导和支持村民自治组织依法行使职权的体制机制。
孙镇[2](2020)在《滨海县村民自治中民主监督问题与对策研究》文中提出不断发展和完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大力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对于人民权利和利益的保障具有重要意义。没有基层民主政治的稳定,就没有社会的稳定,就没有社会的繁荣和和谐。村民自治作为我国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环节,是农村基层社会管理的根本方式,可以说,这一制度充分体现了人民当家作主的基本国策。本课题以滨海县为例,对村民自治中民主监督的现状进行研究,首先介绍了研究该课题的背景及意义,综述了国内外研究现状;其次,介绍了村民自治中的民主监督的相关理论概述及发展进程;第三,介绍了全国部分的典型案例,本文以浙江省武义县后陈村和江苏省常熟市永安村为例进行了分析;第四,对目前滨海县村民自治中民主监督的运行现状进行分析,当地存在村民民主监督意识薄弱,村民与村干部之间信息不对称,民主监督渠道单一,民主监督对象权利过大,随后对其原因进行了分析;第五,对上述问题提出了对策建议,要加强村民民主监督能力的培育,强化村民民主监督制度的建设,加强党对村民自治中民主监督的领导,发挥乡镇政府在村民民主监督中的保障作用。最后对全文进行总结归纳。本课题的主要目的是为改善中国其他农村地区村民民主自治中民主监督问题提供素材,通过阐述滨海县村民自治中民主监督的现状和问题,并对问题进行深层分析,尝试有针对性地提出对策,使得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下新农村的民主监督制度更加科学、规范治理更加扎实,为预防中国农村村级微腐败提供治理路径,同时,也为当前正在推行的乡村振兴发展战略提供线索。
周帅[3](2020)在《论民族地区村民自治法律保障制度的完善》文中认为村民自治制度作为在基层农村地区实施的基本治理制度,自实施以来,促进了我国基层农村政治经济的巨大发展。近年来,随着乡村社会的发展,乡村治理新体系正在建立。村民自治制度作为乡村治理体系的基础,通过完善法律制度保障村民自治有效实施意义重大。村民自治制度的实施过程中在民族地区实施效力有限,受到国家重点关注,究其原因除了村民自治法律保障制度本身存在的问题外,更要注意的是相比非民族地区,民族地区有其特殊的民族性,包括少数民族语言、民族习惯、宗教禁忌、习惯法、国家给予少数民族的优惠政策等。因此,针对民族地区村民自治的实施需要结合民族地区乡村特殊性和国家最新政策制度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保障规定。通过大量阅读文献从多方面入手运用规范分析等方法对现有民族地区村民自治法律保障制度及其缺漏进行开了深入分析,进而寻找解决途径和办法。第一部分,对村民自治的基本概念和民族地区村民自治的特殊性进行了分析。通过分析进一步明确了村民自治的基本理论基础以及民族地区村民自治的特殊性。第二部分,对现有民族地区村民自治的法律保障基础进行了分析。从自由、秩序、效率等方面分析了保障民族地区村民自治实施的立法价值取向。进而对关于村民自治实施的法律法规及民族地区出台的具体实施办法进行深入分析。第三部分,根据现有法律法规现状分析发现了民族地区村民自治的实施困境,包括自治主体、民主监督、民主决策等规定不明确以及缺少针对民族地区的特别规定。第四部分在剖析我国民族地区村民自治法律保障困境的基础上,提出了相应完善途径,重点包括:明确村民自治主体的地位、完善保障相关村民自治会议的具体法律规定、完善民主监督制度和针对民族地区特殊性有针对性的作出特别规定。通过以上论述意在探索民族地区村民自治法律保障制度的完善,促进我国民族地方乡村和谐社会、法治社会向纵深发展。
李元勋[4](2019)在《中国农村村民自治研究》文中提出脱胎于“政社合一”人民公社体制的村民自治,是在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推进国家民主化进程的时代背景下萌发起来的,是一种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国家力量介入高位推动的中国特色的基层直接民主形式,是乡村治理的主体框架和核心内容及有效方式,是基层群众自治在农村的民主实践和伟大创举。改革开放之初,这种发韧于农村的由村民创造的民主改革实践,逐步在全国范围内得以推广。国家逐步通过立法形式对这种民主形式进行了制度化设计,形成了一套科学、完备的村民自治法律体系,使之上升为制度化的基层民主形式和在法制化、制度化的轨道上运行。同时又从法律层面上保障了亿万农民的合法权益,真正实现了村民当家作主。村民自治作为一种治理方式不可能一成不变,它是要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现实状况的变迁作出与时俱进的调整,因此在不同历史时期,村民自治的实现形式甚至文字表述都会发生某些变化。20世纪末至本世纪初实现了从村民自治向乡村治理话语体系的转变。进入21世纪后,随着新农村建设和农村社区建设的推进,十八大后要求探索基层协商民主的实践形式,特别是中共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健全“自治、德治、法治”合一的乡村治理体系便成为重要的政策话语,实现了从自治到共治的转变。通过对改革开放40年来农村基层民主发展与具体实践的梳理和研究,总结概括出了农村基层民主发展的成效与基本经验。本论文共包括六个部分,由绪论和正文五章组成。绪论部分主要介绍了本论文的研究缘起及意义,核心概念的界定,相关文献综述,研究方法、重点、难点和可能创新之处,并梳理了本论文的理论渊源。第一章是村民自治的萌生。本章对村民自治产生前的乡村治理作了梳理与分析;对其产生的背景作了深度剖析,这些背景主要包括宽松的政治环境、包产到户的推行、社会结构和文化基础的变化等因素。梳理了村民自治兴起的过程,从建立第一个村委会到在全国的普及,村民自治组织在广大农村得以全面建立。第二章是村民自治的发展。本章对村民自治活动的发动和村民自治的发展作了论述,这一时期是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的颁布为起点的,主要是开始建章立制,推进村民自治达标示范活动,与村民自治相关的一些规章制度得以完善、村务公开的广泛开展和选举模式的创新。第三章是村民自治的深化。1998年《村组法》正式颁布实施,村民自治实践全面推行,进行了世纪之交“真枪实弹”的选举;在新农村建设战略提出背景下,村民自治面临新挑战,农村社区建设不断开展与推进,村民自治制度建设逐步规范和选举方式方法不断创新。第四章是村民自治的提升。在这一时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提出,以村民自治为主体框架和核心内容的乡村治理作为国家治理体系的基石和实践场域,开启了对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进程,开始了对村民自治有效实现形式的探索。中共十八大首次提出“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要求广大基层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基层民主协商,各地在这一精神的指导下开始了对基层民主协商的探索与实践。在进入新时代和社会主要矛盾变化的背景下,针对“三农”问题,党中央提出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决策,开启了对“三治合一”的乡村治理模式的探索和实践。第五章是村民自治的成效和历史经验。从总体上来看,农村基层民主建设经过40年的发展,成效显着,制度化、规范化不断加强,各项民主机制体制逐步完善,农民的各项民主权利基本得以实现。通过考察村民自治40年的进程得出了最基本的经验:就是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理有机结合,始终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尊重农民首创精神,与时俱进、不断探索,坚持问题导向,循序渐进推动制度革新,走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基层民主发展道路。
郭法宏[5](2019)在《论我国村务监督制度的完善 ——以村务监督委员会为中心》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反腐败历来是党治国理政的重要内容之一。自党的十八大召开以来,国家加大了打击贪腐的力度,从构建权力清单到深化监察体制改革,每一项都重在将权力牢牢扎进制度的笼子里,力求实现对权力的制约与监督。但是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各种社会矛盾相继涌现,其中农村地区由小微权力腐败引起的干群关系冲突和集体性群众事件就是其表现之一。究其原因主要还是在于村务监督制度不够完善,无法实现对村级公权力的制约与监督。因此,有必要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制度,一来可以制约和监督村级公权力的规范运行,遏制村官腐败,保障村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缓解干群关系;二来可以推动现代化乡村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的构建,进而保障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三来可以激发村民群众参与乡村政治生活的热情,筑牢基层民主政治的根基。然而,理论和实践中对于村务监督制度的构建和完善争论不一。通过分析当前《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相关规定可以发现,当前村务监督制度的设计是内外结合型的体系,即在自治体内部主要依靠村务监督委员会和村民自身两个监督主体来进行监督,而在自治体外部主要依靠基层乡镇政府来进行监督,从而也可以看出其外部的监督力量是相对单一和薄弱的。与此同时,由于受到村务监督法律规范不健全、乡镇政府与村级组织之间的权力交织以及传统乡村社会等因素的影响,导致当前村务监督制度的运行效果很不理想。因此,多数学者从现行法律的相关规定出发,主张建立健全内外结合、多元参与的立体化村务监督体系。当然也有部分学者不同意这一观点,他们主张在当前广泛存在的“一肩挑”模式下嵌入有关村务监督制度的内容或者是取消村务监督委员会亦或者是将村务监督委员会纳入村民会议常设机构。但是后两者并不能针对性地解决当前村务监督委员会履职受限、村民自身监督权受限以及乡镇政府监督不力的问题。因此,本文从自治性和有效性两方面着手,从制度实践的角度出发,辅以宪法学理论中的权力制约原则、基本人权原则和法治原则,并运用规范分析的法学方法深刻剖析其中的问题和原因,同时紧密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和相关法律法规,有针对性地提出以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组织建设、激活村民会议功能和完善村庄罢免制度的方式来实现以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为主,以村民自身监督为辅的内部监督。此外,在外部监督中除了强化原有乡镇政府的监督职责外,还积极引入社会组织、监察机关等多元的外部监督力量,从而确保村务监督制度自治性和有效性的双重实现。鉴于农村社会的复杂性,本文主要从三个部分来阐述村务监督制度。第一部分主要解决三个问题:一是通过梳理村务监督委员会形成发展的过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总结提炼出村务监督制度的内涵;二是从宪法学理论上分析村务监督制度的理论基础;三是当下健全村务监督制度的必要意义。第二部分,主要介绍村务监督制度的运行现状与成因。其中主要包括村务监督制度在组织建设、法律规范、监督方式等方面所取得的成绩,以及在村务监督委员会履职、村民自身监督权和基层乡镇政府监督上存在的问题,然后从法律制度不完善、行政权力下沉以及乡村社会环境等方面对上述问题作出原因分析;第三部分,通过上述两部分的论述,提出要建立健全内外结合、多元参与的现代化村务监督体系。具体而言,在内部要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组织建设、激活村民会议功能、完善罢免制度;在外部要强化基层乡镇政府的监督职能、引入社会组织监督力量和发挥监察机关监督职责等。
陈鹏[6](2019)在《基层治理视域下村级民主监督的深化研究 ——基于川东北C乡的调研分析》文中研究说明自全国推广村民自治以来,一方面村级民主监督体系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尤其是近年来制度创新屡有突破;但另一方面,村官腐败等民主监督缺失问题屡见不鲜。物质和制度资源的不断输入却收效甚微,这一现象是村级民主监督制度设置的不健全,还是文本制度与实际需求的脱节,抑或是其他因素所造成的?这表明村级民主监督问题需要从历史的、联系的、发展的、整体的角度和视野进行分析。村民自治制度及其所含的村级民主监督,是以群众实践为始,然后国家提升进而推广全国的。这就意味着其具体实践必然是基于目前我国异质化的基层治理环境而实现的,受其影响和制约。因此,对要真正切实地深化村级民主监督,应当时建立在实际具体的基层治理环境中,对治理主客体及其互动过程的深入观察的基础之上的。本文正是在对有“基层民主试验田”之称的四川东北地区,选择其中具有向现代化社会过渡代表性的C乡,基于对村级民主监督的实践运作和制度变迁调研,以监督效能不佳为切入问题,将对村级民主监督的研究置之于村公共权力监督体系的环境中,以联系的、发展的、整体的眼光,理论结合实践。具体而言,一方面从国家的视角分析村级民主监督在村级公共权力监督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一方面在基层治理视域下审视二者相互影响的过程。这将有助于我们具体、动态地理解村级民主监督存在的问题,进而揭示其深化的方向;还有助于我们在“村民自治已死”的呼声中思考当前村民自治发展的瓶颈和未来的走向;进一步来说,有助于我们探索基层民主和基层治理之间在实际运作中二者关系的起伏。总之,本文试图回答村级民主监督在川东北实际治理过程中的实践状况包括成效、问题及其后果,与村级公共权力监督体系的互动关系如何,从基层治理角度其原因为何,以及有哪些现阶段可行的对策。同时将进一步尝试思考,在此情境下,基层民主和基层治理的关系及在善治目标下应当如何把握。
白静茹[7](2019)在《黑龙江省村民自治中协商民主建设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平等协商为前提,以人的全面发展、提高协商主体理性公共讨论的能力并实现主体自觉为目标。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十九大报告指出“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是人民民主的真谛”,将协商民主与村民自治相结合有利于进一步探索乡村有效治理,在协商中找到各方利益的“最大公约数”。本文以黑龙江省村民自治中协商民主建设为主要研究对象,以探求如何发挥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优势,不断完善村民自治制度为宗旨,以文献研究法、问卷分析法和比较研究法为主要研究方法,借鉴国内外学者对基层协商民主的相关研究,将理论与具体案例相结合,通过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双鸭山市、牡丹江市部分农村的实地调查,较为详细地分析了黑龙江省村级协商民主的现实状况,指出了黑龙江省村民自治中协商民主建设的存在的问题和制约因素,并有针对性的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将“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和“深化村民自治实践”相融合,有利于进一步完善黑龙江省村级协商民主建设,进一步培养村民乡村治理主体的自觉意识,提高积极参与乡村治理并通过协商解决各方利益诉求的意愿,提高村民当家作主的能力与信心,逐步实现由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
于淑燕[8](2018)在《西部欠发达地区村民自治中的民主监督问题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十九大报告指出:“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必须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村民自治制度是保障村民直接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对调动人民参与政治生活的积极性,推进我国农村经济、政治建设有着积极作用。十九大报告指出:要“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民主监督是实现村民自治的关键环节,是实现村民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的重要保障,是村民自治制度顺利实施的重要保障。民主监督薄弱必然会影响其它三个环节的实施效果,为了使村民自治更好的推进,保障村民的现实利益,就必须明确村民民主监督这一环节出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提出对策建议,加强村民自治中的民主监督。西部欠发达地区经济发展相对落后,基础设施不完善,村民及村干部思想观念落后,民主监督成为村民自治中最薄弱的一个环节,阻碍着西部欠发达地区村民自治的顺利实施。论文运用文献分析法、实证调查法、对比分析法等方法,对西部欠发达地区村民自治中民主监督问题进行了初步的分析和思考。论文共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为村民自治中民主监督相关理论概述,论述了村民自治中民主监督的相关概念、理论依据及内容。第二部分论述了西部欠发达地区村民自治中民主监督的意义。第三部分对西部欠发达地区村民自治中的民主监督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进行了分析,存在主要的问题是村民参与民主监督的程度较低、村民监督意识淡薄、能力不足、村民民主监督的渠道较为单一、村民民主监督过程形式化、村务公开不透明。其中经济发展水平不高对民主监督的制约是最根本的原因;村民政治素质较低及村干部接受监督意识淡薄是主要内因;村民自治中民主监督制度不够完善及监督环境的不理想是主要外部原因。第四部分针对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提出对策。要在振兴农村经济的基础上提高村民的政治素质,提高村干部接受民主监督的自觉性,同时还要完善村民自治中民主监督制度,净化监督环境。
王梅莉[9](2018)在《治理现代化视角下村民自治的有效实现路径研究》文中指出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站在新的历史发展起点上,提出了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战略思想,并将其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完善发展共同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治理现代化强调多元共治、和谐善治、依法治理的理念,这既体现了国家对回归社会这一客观规律的适应,又是还权于民的直接表现,在指导我国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的发展上发挥重要作用。农村社会作为国家治理的基层单元,村民自治制度的健全和落实势必会成为国家实现治理现代化目标道路上的重要切入点和必经之路。正因为如此,农村基层治理成为学术界广泛关注和研究的重点,而村民自治作为农村社会治理的具体形式,应该成为治理研究的焦点。村民自治的有效实现不仅是完成治理现代化的需要,更是发展基层民主,完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时代呼吁,目前已有诸多关于村民自治的研究,主要从乡村关系、新农村建设、基层政府职能等视角探讨,鲜有学者基于治理现代化的视角专门论述。基于上述背景和研究需求,本文将以治理现代化为研究视角,以探索村民自治的有效实现路径为目标,以深化村民自治的民主实践,促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的健康发展为意义导向,通过文献研究和案例分析的方法,分析和探索了村民自治实践存在的问题及相关的解决对策。首先在治理现代化理论的引导下,深入分析了村民自治与治理现代化的内生联系,从合作治理、和谐善治以及内生型自治三个方面说明了村民自治的价值追求。其次对当前村民自治运行30多年的实施成效和存在问题进行分析,重点结合案例从法律制度、外部力量、民主实践、内驱动力等方面具体分析村民自治存在的问题。最后从明确组织关系、法律制度保障、权利救济、完善参与机制、激发内生动力等方面探讨村民自治的有效实现路径。只有探索出一条权力规范、关系明确、救济保障有效、参与水平较高的实现路径,才能在维护村民权利的基础上,推进基层民主制度健全发展,加快实现治理现代化目标的步伐。
王坤驰[10](2017)在《村民自治的失范及其治理 ——“乌坎事件”的观察与思考》文中指出村民自治就是深化农村改革的产物,是我国建国以来实行人民民主专政的所探索出来的基层组织模式。但是在具体实施过程中,由于相关法律内容的不完善不合理规定、村民权利保障机制以及救济途径的缺失和政府对村民自治过度非法的干预等原因,造成村民自治过程中普遍存在不同程度的的失范现象。其体现的村民自治失范问题主要集中在自治制度、自治组织权力、村民权利方面,“乌坎事件”便是中国村民自治失范问题的缩影,首先表现在自治组织村委会出现职能偏离,权力异化的现状;其次在选举制度上,依法律规定,村民自治中享有选举村民委员会的权利,但乌坎村民主选举制度一直缺位,同时罢免制度虚置;再就是村民并没有通过正常参与途径维护自身权益,造成权利的非法使用。对于这几个问题,必须建立合理有效的权利救济途径和制度保障才能保障村民自治制度的稳定发展,解决“乌坎问题”。
二、村民自治中罢免问题的法律探讨(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村民自治中罢免问题的法律探讨(论文提纲范文)
(1)村民自治背景下推进村级党组织领导法治化的现实路径(论文提纲范文)
引言 |
一、新时代推进村级党组织领导法治化的重要意义 |
(一)村级党组织领导法治化是坚持和加强村级党组织领导的有效途径 |
(二)村级党组织领导法治化是村民自治机制有效运行的根本保证 |
(三)村级党组织领导法治化是依法治国和建设法治乡村的内在要求 |
二、推进村级党组织领导法治化的现实路径 |
(一)完善村级民主决策程序,通过合法途径使村级党组织的主张上升为村庄意志 |
1. 健全以村级党组织为核心的民主决策程序 |
2. 明确村级党组织直接参与村级民主决策的权限范围 |
(二)全面贯彻落实党管干部原则,为实现党对村民自治的领导提供可靠的组织保障 |
1. 增强村级党组织在村委会选举中的话语权和影响力 |
2. 加强对党员和村干部行权履职的党规党纪约束和监督 |
3. 重点管住管好村干部中实行“一肩挑”的“关键少数” |
(三)健全村级党组织领导和支持村民自治组织依法行使职权的体制机制 |
1. 统一协调村级党组织与村委会之间的法定权责关系 |
2. 完善村级党组织领导与村民自治有机结合的权力运行程序 |
3. 加强保证村民自治法律制度贯彻实施的执法机制建设 |
(2)滨海县村民自治中民主监督问题与对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概述 |
1.2 研究现状评述 |
1.3 研究内容、思路与方法 |
1.4 创新点和难点 |
2 村民自治中的民主监督相关理论及发展进程 |
2.1 村民自治中的民主监督相关概念界定 |
2.2 村民自治中民主监督的理论依据 |
2.3 我国村民自治中的民主监督发展进程及相关启示 |
3 滨海县村民自治中民主监督运行现状分析 |
3.1 滨海县村级民主监督发展概况 |
3.2 滨海县近年来村级民主监督发展取得的成效 |
3.3 当前滨海县村民自治中民主监督存在的问题 |
3.4 滨海县村民自治中民主监督问题原因分析 |
4 我国村民自治民主监督优秀典型及经验借鉴 |
4.1 浙江省武义县后陈村 |
4.2 江苏省常熟市永安村 |
5 加强村民自治中民主监督的对策及措施 |
5.1 加强村民民主监督能力的培育 |
5.2 强化村民民主监督制度建设 |
5.3 加强党对村民民主监督的领导 |
5.4 发挥乡镇政府在村民民主监督中保障作用 |
6 结论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历 |
学位论文数据集 |
(3)论民族地区村民自治法律保障制度的完善(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和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综述 |
三、研究内容 |
四、研究方法和创新之处 |
第一章 村民自治概述 |
第一节 村民自治的本源 |
一、村民自治中“自治”的发展与实践 |
二、村民自治的内涵 |
三、村民自治的主体 |
四、村民自治的特征 |
第二节 民族地区村民自治的特殊性分析 |
一、民族地区村民自治的特殊性 |
二、民族地区村民自治特殊实施方式 |
第二章 民族地区村民自治的立法价值及法律规定 |
第一节 立法价值 |
一、自由 |
二、秩序 |
三、效率 |
第二节 《宪法》的相关规定 |
第三节 具体法律规定 |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
二、行政法规 |
三、民族地方法规 |
第三章 民族地区村民自治法律保障实施困境 |
第一节 村民自治主体规定不明确 |
一、村民自治主体资格不明确 |
二、村民自治主体权限界定模糊 |
第二节 村民自治会议制度不完善 |
一、村民自治会议召集主体规定不足 |
二、村民自治会议的召开周期规定不完善 |
三、保障村民自治会议进行其他规定缺失 |
第三节 村民自治实施的监督制度不健全 |
一、实施监督的主体不明确 |
二、实施监督的内容及方式规定不完善 |
三、监督后的救济和惩戒方式规定不足 |
第四节 缺乏针对民族地区村民自治的特别规定 |
一、现有法律制度单一 |
二、专门法律制度不具有针对性 |
三、民族地区法规制度不足 |
第四章 完善民族地区村民自治法律制度建设 |
第一节 明确村民自治实施主体 |
一、明确村民自治主体资格 |
二、明确村民自治主体权限 |
第二节 完善村民自治会议相关规定 |
一、明确村民自治会议的召集主体规定 |
二、规定村民自治会议的召开周期 |
三、完善保障村民自治会议进行的其他规定 |
第三节 完善民族地区民主监督机制建设 |
一、明确民主监督实施主体 |
二、明确监督内容和监督方式 |
三、完善监督后的救济和惩罚规定 |
第四节 完善民族地区村民自治做出特别规定 |
一、丰富保障村民自治实施的法律法规 |
二、完善民族地区村民自治专门法律制度 |
三、健全民族地区具体法规制度 |
结束语 |
致谢 |
参考文献 |
作者在学期间取得的学术成果 |
(4)中国农村村民自治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缘起及研究价值 |
二、概念界定 |
三、相关研究综述 |
四、研究方法 |
五、研究的重点、难点和可能创新之处 |
六、本研究的理论基础 |
第一章 村民自治的萌生 |
一、1949-1978 年乡村治理的简要回顾 |
(一)农民协会和乡—村政权组织 |
(二)合作化时期的乡村治理 |
(三)人民公社体制下的乡村治理 |
二、村民自治产生的背景 |
(一)宽松的政治环境 |
(二)包产到户的推行 |
(三)农村管理出现组织真空与公共权力缺位 |
(四)社会结构和文化基础的变化 |
三、村民自治组织的逐步建立 |
(一)人民公社体制改革与第一个村委会的成立 |
(二)由点到面建立村民委员会 |
(三)民主选举的初步探索:“海选” |
第二章 村民自治的发展 |
一、村民自治制度化的初步探索 |
(一)《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的颁布 |
(二)“莱西会议”促进村级组织的健全 |
(三)初步建章立制 |
(四)民主选举的进一步探索 |
二、开展村民自治达标示范活动 |
(一)推进达标示范活动的急迫性 |
(二)开展达标示范活动的进程 |
(三)村民自治达标示范活动的成效 |
三、村民自治制度化的推进 |
(一)村民代表会议制度的完善 |
(二)村务公开的广泛开展 |
(三)选举模式的创新 |
第三章 村民自治的深化 |
一、村民自治的全面实践 |
(一)《村组法》正式颁布实施 |
(二)世纪之交“真枪实弹”的选举 |
(三)依法罢免民选村官 |
(四)民主选举中暴露的问题 |
二、制度化建设的逐步完善 |
(一)从国家到地方对制度的逐步规范 |
(二)民主选举的进一步规范与超越 |
(三)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推进与创新 |
三、新农村建设战略下的村民自治实践 |
(一)新农村建设背景下村民自治的挑战 |
(二)农村社区建设的开展 |
(三)农村社区建设的实践成效 |
第四章 村民自治的提升 |
一、基层协商民主的探索 |
(一)乡村治理现代化对协商民主的诉求 |
(二)基层协商民主理论的提出 |
(三)基层协商民主的实践 |
二、探索村民自治有效实现形式 |
(一)探索村民自治有效实现形式的背景 |
(二)村民自治有效实现形式的实践 |
(三)探索村民自治有效实现形式的成效 |
三、“自治、德治、法治”合一的乡村治理探索 |
(一)治理有效提出的背景 |
(二)打造共治共享的乡村治理格局 |
(三)“三治合一”治理模式的实践 |
第五章 村民自治的成效与历史经验 |
一、村民自治的成效 |
(一)丰富了社会主义民主形式、推动着中国政治发展 |
(二)村民自治的法制保障不断完善 |
(三)民主实践不断规范 |
(四)村民民主参与意识、法制观念增强 |
二、村民自治的历史经验 |
(一)党的领导是村民自治发展最根本的政治保障 |
(二)依法治理是村民自治发展的法理基础 |
(三)充分尊重农民首创精神和主体地位 |
(四)顺应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是村民自治发展的动力 |
(五)推进村民自治始终坚持循序渐进的原则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博士期间学术成果 |
(5)论我国村务监督制度的完善 ——以村务监督委员会为中心(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问题缘起及研究意义 |
(二)文献综述 |
(三)研究方法 |
一、村务监督制度的一般理论 |
(一)村务监督制度的形成与发展 |
1.村务监督制度的由来 |
2.村务监督制度的发展 |
(二)村务监督制度的内涵 |
1.村务监督制度的基本精神 |
2.村务监督制度的基本要素 |
(三)村务监督制度的理论基础 |
1.权力制约原则 |
2.基本人权原则 |
3.法治原则 |
(四)村务监督制度的意义 |
1.强化反腐力度 |
2.建设法治乡村 |
3.完善乡村治理 |
4.保障精准扶贫 |
二、我国村务监督制度的现状与问题 |
(一)村务监督制度取得的成绩 |
1.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机构建设逐步覆盖 |
2.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法律规范逐步健全 |
3.村务监督制度的监督方式渐趋丰富 |
(二)村务监督制度运行的困境 |
1.村务监督委员会履职困境 |
2.村民自身监督权受限 |
3.基层乡镇政府监督不力 |
(三)村务监督制度运行不畅的原因 |
1.制度规范的缺失 |
2.行政权力的下沉 |
3.乡村社会的影响 |
三、我国村务监督制度的完善路径 |
(一)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建设 |
1.优化人员配置 |
2.完善配套制度 |
3.确保监督有效 |
(二)强化村民自身监督权 |
1.激活村民会议功能 |
2.完善村庄罢免制度 |
(三)构建多元参与的外部监督 |
1.强化乡镇政府监督职能 |
2.引入社会组织监督力量 |
3.发挥监察机关监督职责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6)基层治理视域下村级民主监督的深化研究 ——基于川东北C乡的调研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研究缘由及研究意义 |
(一)研究缘由 |
(二)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综述 |
(一)基层治理相关研究 |
(二)村级民主监督相关研究 |
三、研究思路和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四、研究的重点、创新点和不足 |
(一)研究的重点 |
(二)可能的创新点 |
(三)研究的不足 |
第一章 研究基础 |
一、理论基础 |
(一)核心概念 |
(二)相关理论 |
二、现实基础:C乡基本情况及其典型性分析 |
(一)C乡简介 |
(二)C乡的典型性分析 |
三、体制基础:C乡村级公共权力监督体系 |
(一)自上而下的外部监督 |
(二)自下而上的内部监督 |
(三)内外监督的渗入和转化 |
(四)村级公共权力监督体系的运转 |
第二章 C乡村级民主监督实践状况 |
一、村级民主监督成效 |
(一)民主监督规范性增强 |
(二)民主监督积极性提高 |
(三)内外监督转化有序化 |
二、村级民主监督存在的问题 |
(一)监督主客体力量失衡 |
(二)监督方式发展失衡 |
(三)内外部力量失衡 |
三、村级民主监督问题的后果 |
(一)农村微腐败频发,损害群众切身利益 |
(二)村民自治流于形式,阻碍基层民主发展 |
(三)伤害干群关系,影响社会和谐稳定 |
第三章 村级民主监督困境的原因分析 |
一、监督主体:行政与自治的逻辑 |
(一)基层政权的“不出事”逻辑 |
(二)普通村民的“不参与”逻辑 |
(三)双重逻辑下的村干部 |
(四)双重逻辑的主客体互动过程 |
二、监督手段:制度的不完备 |
(一)监督制度的冲突和缺失 |
(二)监督组织的职能交叉 |
三、监督环境:治理土壤的客观限制 |
(一)资源流失对监督力量的削弱 |
(二)熟人社会对监督过程的消解 |
第四章 深化村级民主监督的对策分析 |
一、应坚持的原则 |
(一)政府主导 |
(二)因地制宜 |
(三)自治、法治和德治相结合 |
二、可行对策 |
(一)发挥人民主体地位,教育与实践双线培育 |
(二)增强监督制度供给,整合村庄民主监督力量 |
(三)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争取乡村资源回流 |
余论 |
附件1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在校期间的科研情况 |
(7)黑龙江省村民自治中协商民主建设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的和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3.1 国内相关研究现状 |
1.3.2 国外相关研究现状 |
1.4 研究思路及方法 |
1.4.1 研究思路 |
1.4.2 研究方法 |
1.5 创新之处 |
第2章 村民自治中协商民主建设的相关理论 |
2.1 村民自治与协商民主概况 |
2.1.1 村民自治的发展 |
2.1.2 中国协商民主的涵义及其发展 |
2.1.3 协商民主在推进村民自治中的作用 |
2.2 马克思恩格斯列宁农村民主建设思想 |
2.2.1 马克思、恩格斯农村民主建设思想 |
2.2.2 列宁的农村民主建设思想 |
2.3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理论成果中的农村民主建设思想 |
2.3.1 毛泽东关于农村民主建设的思想 |
2.3.2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中有关农村民主建设的内容 |
2.4 中国传统文化中的相关思想 |
2.4.1 民本思想 |
2.4.2 “和而不同”的理念 |
2.5 本章小结 |
第3章 黑龙江省村民自治中协商民主建设历程及存在的问题分析 |
3.1 黑龙江省农村民主建设历程 |
3.1.1 初步探索时期 |
3.1.2 推广实践时期 |
3.1.3 创新及深入发展时期 |
3.2 黑龙江省村民自治中协商民主建设存在的问题分析 |
3.2.1 协商主体参与程度低 |
3.2.2 协商渠道不畅通 |
3.2.3 协商制度不健全 |
3.3 黑龙江省村民自治中协商民主建设问题产生的原因分析 |
3.3.1 农村经济发展不足限制协商主体参与协商 |
3.3.2 协商文化不充分制约协商渠道的顺畅运行 |
3.3.3 村民自治建设不完善影响协商制度的建设 |
3.4 本章小结 |
第4章 推进黑龙江省村民自治中协商民主建设的对策研究 |
4.1 大力发展农村经济 |
4.1.1 坚持城乡融合发展 |
4.1.2 走共同富裕之路 |
4.1.3 激发社会组织活力 |
4.2 加强农村协商民主文化建设 |
4.2.1 优先发展农村教育事业 |
4.2.2 加强民主文化建设 |
4.2.3 推进协商文化建设 |
4.3 完善协商民主制度建设 |
4.3.1 深化村民自治实践 |
4.3.2 完善协商民主制度 |
4.3.3 创新协商方式 |
4.4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 |
致谢 |
附录 黑龙江省村民自治中协商民主建设研究调查问卷 |
(8)西部欠发达地区村民自治中的民主监督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Summary |
导言 |
(一)研究背景和意义 |
1.研究背景 |
2.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
1.国外研究现状 |
2.国内研究现状 |
(三)研究方法 |
1.文献法 |
2.调查法 |
3.比较法 |
一、村民自治中民主监督的相关理论概述 |
(一)村民自治中民主监督的相关概念 |
1.村民自治概念 |
2.村民自治中的民主监督的概念 |
(二)村民自治中民主监督的理论依据 |
1.马克思、恩格斯的社会自治理论 |
2.马克思、恩格斯的民主监督理论 |
3.列宁民主监督思想 |
4.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关于加强基层民主建设的思想 |
(三)村民自治中民主监督的内容 |
1.村民自治中民主监督的主体 |
2.村民自治中民主监督的范围 |
3.村民自治中民主监督的形式 |
二、加强西部欠发达地区村民自治中民主监督的意义 |
(一)维护村民利益的有效途径 |
(二)防治村干部腐败的有力手段 |
(三)推动西部欠发达地区农村经济建设和发展的助推器 |
(四)完善我国基层民主建设的有力保障 |
三、西部欠发达地区村民自治中的民主监督发展概况 |
(一)西部欠发达地区村民自治中的民主监督发展状况 |
(二)西部欠发达地区村民自治中民主监督存在的主要问题 |
1.村民参与民主监督程度较低 |
2.村民民主监督意识不强、能力不足 |
3.村民民主监督的渠道较为单一 |
4.村民民主监督的过程形式化 |
5.村务公开不透明 |
(三)西部欠发达地区村民自治中民主监督存在问题的原因 |
1.经济发展落后制约着民主监督的发展 |
2.村民政治素质较低 |
3.村干部接受监督意识淡薄 |
4.村民自治中民主监督制度不够完善 |
5.民主监督环境不理想 |
四、完善西部欠发达地区村民自治中民主监督的途径探讨 |
(一)振兴农村经济 |
1.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
2.加快城乡一体化建设 |
3.大力发展乡镇企业 |
(二)提高村民的政治素质 |
1.加强教育投入,提高村民的文化水平 |
2.加强宣传培训,增强村民监督意识 |
3.完善政治参与,提高村民监督能力 |
(三)提高村干部接受民主监督的自觉性 |
1.强化村干部监督思想教育 |
2.培育高素质村干部 |
3.追究村干部滥用权力的责任 |
(四)完善村民自治中的民主监督制度 |
1.建立和完善民主监督机构 |
2.建立和完善监督保障机制 |
3.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制度 |
(五)优化监督环境 |
1.正确行使乡镇政府的监督权力 |
2.理顺村委会与党支部的关系 |
3.发挥好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 |
结语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录 |
附录1:读研期间公开发表的论文和参与的课题 |
(9)治理现代化视角下村民自治的有效实现路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1.1 研究背景、目的和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目的 |
1.1.3 研究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国内文献综述 |
1.2.2 国外文献综述 |
1.3 研究思路与创新点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创新点 |
1.4 研究方法和框架 |
1.4.1 研究方法 |
1.4.2 研究框架 |
1.5 技术路线图 |
第二章 治理现代化与村民自治的内生关联 |
2.1 治理现代化的内涵解析 |
2.1.1 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内涵 |
2.1.2 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内涵 |
2.2 治理现代化与村民自治建设的关系解析 |
2.2.1 村民自治是实现治理现代化的必经之路 |
2.2.2 治理现代化推进村民自治的完善发展 |
2.3 治理现代化视角下村民自治的价值追求 |
2.3.1 实现多元公平的合作型自治 |
2.3.2 实现权力均衡的和谐型善治 |
2.3.3 实现村民主导的内生型自治 |
第三章 基于个案研究的村民自治困境分析 |
3.1 本次调查研究概况 |
3.1.1 调查研究内容设计 |
3.1.2 调查地区基本概况 |
3.2 桥山镇村民自治运行情况 |
3.2.1 镇政府引导自治情况 |
3.2.2 村委会履行职责情况 |
3.2.3 村民实施自治权利情况 |
3.3 桥山镇村民自治实践存在的问题 |
3.3.1 权力关系有失均衡 |
3.3.2 民主实践趋于敷衍 |
3.3.3 村民参与动力不足 |
3.3.4 法律保障制度不健全 |
第四章 治理现代化视角下村民自治的路径优化 |
4.1 明确村民自治的组织关系 |
4.1.1 明确镇政府和村委会的指导协助关系 |
4.1.2 理顺“两委”的领导与执行关系 |
4.2 健全民主实践参与机制 |
4.2.1 强化民主选举,提高选举质量 |
4.2.2 完善民主决策,充分体现民意 |
4.2.3 创新民主管理,提高管理效益 |
4.2.4 加强民主监督,规范权力行为 |
4.3 激发自治参与的内生动力 |
4.3.1 培养村民参与自治的民主意识 |
4.3.2 提高村民参与自治的水平和能力 |
4.3.3 推动经济发展促进自治参与热情 |
4.4 完善村民自治的法律设计 |
4.4.1 完善村民自治基本法 |
4.4.2 建立健全配套制度规范 |
4.4.3 完善自治权利救济渠道 |
第五章 总结与展望 |
5.1 研究总结 |
5.2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发表论文及参加科研情况说明 |
附录 |
致谢 |
(10)村民自治的失范及其治理 ——“乌坎事件”的观察与思考(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第一章 乌坎事件的产生 |
第一节 村民委员会权力行使不当 |
一、村委会滥用基于法律所拥有的代表性权力 |
二、政府过度干预导致村委会权力的弱化 |
三、村委会权力范围的扩大 |
第二节 村民民主选举和罢免权难以落实 |
一、乌坎村民委员会选举不合法 |
二、村民罢免制度虚置 |
第三节 村民的非法政治参与 |
一、公民权利滥用 |
二、乌坎村民参与的性质 |
第二章 村民自治失范原因分析 |
第一节 《村委会组织法》等相关法律内容的不完善规定 |
一、宪法保障的不足 |
二、新《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原则性规定瑕疵 |
三、村民选举方式规范的缺陷 |
四、监督、救济内容的缺失 |
第二节 村民自治权运行偏移 |
一、村民权利缺乏救济的基础 |
二、村委会权力的异化 |
三、权利与权力缺乏冲突解决机制 |
第三节 政府干预村民自治原因探究 |
一、“政府兜底”现象的惯性影响 |
二、政府强化地区控制的干预 |
三、国家基于公共利益的干预 |
四、地方政府基于政府利益的干预 |
第三章 制度构建的设想及建议 |
第一节 政府与村民自治的良性衔接机制的构建 |
一、合理划分政府权限 |
二、构建协商民主机制 |
第二节 村民自治保障体系的构建 |
一、行政机关的保障 |
二、权力机关的保障 |
第三节 司法救济体制的构建 |
一、司法救济体系构建的可行性 |
二、政府过度干预村民自治的行为纳入诉讼 |
三、村委会作为行政诉讼被告主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四、村民自治中罢免问题的法律探讨(论文参考文献)
- [1]村民自治背景下推进村级党组织领导法治化的现实路径[J]. 姚锐敏. 贵州省党校学报, 2021(03)
- [2]滨海县村民自治中民主监督问题与对策研究[D]. 孙镇. 中国矿业大学, 2020(01)
- [3]论民族地区村民自治法律保障制度的完善[D]. 周帅. 吉首大学, 2020(03)
- [4]中国农村村民自治研究[D]. 李元勋. 中共中央党校, 2019(04)
- [5]论我国村务监督制度的完善 ——以村务监督委员会为中心[D]. 郭法宏. 河南大学, 2019(01)
- [6]基层治理视域下村级民主监督的深化研究 ——基于川东北C乡的调研分析[D]. 陈鹏. 西华师范大学, 2019(01)
- [7]黑龙江省村民自治中协商民主建设研究[D]. 白静茹. 哈尔滨工程大学, 2019(05)
- [8]西部欠发达地区村民自治中的民主监督问题研究[D]. 于淑燕. 贵州大学, 2018(05)
- [9]治理现代化视角下村民自治的有效实现路径研究[D]. 王梅莉. 天津商业大学, 2018(11)
- [10]村民自治的失范及其治理 ——“乌坎事件”的观察与思考[D]. 王坤驰. 广东财经大学, 2017(02)
标签:村民自治论文; 民主监督论文; 基层群众自治组织论文; 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论文; 治理理论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