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利用DSU解决贸易纠纷?(论文文献综述)
何天壤,刘益灯[1](2021)在《WTO上诉机构空椅问题及其解决路径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当下,WTO上诉机构正因职员人数不足而陷入无法审理上诉的空椅危机,这一危机虽是直接源于DSU规定的瑕疵,但更是美国恶意滥用规则以逞贸易保护诉求的结果,整个WTO争端解决机制因此瘫痪,国际经贸秩序不确定不稳定性增大。除意图以此危机极限施压的美国外,各WTO成员国正在积极寻求解决问题的方法,但存在协商一致原则难以绕过,上诉审议不能舍弃,新争端解决程序难以构建等难点。拟比较中外学者提出的各种方法,考察国家已有的实践,现有方法中唯有仲裁机制暂代上诉审议,凭借其比较优势受到WTO成员青睐并小范围付诸实践,各国以倡导多边自由贸易为念,应当推行扩大此方案适用范围,缓解乃至最终解决上诉机构空椅危机。
赖思洁[2](2021)在《《多方临时上诉仲裁安排》之机制研究》文中指出2019年12月11日,世界贸易组织上诉机构宣布停止运作,这是上诉机构成立20多年来第一次停摆。上诉机构瘫痪后,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也随即失去了强有力的约束,各成员国之间的争议案件也相应被“搁浅”,这极大冲击以多种条约为基础的多边贸易体制,全球贸易秩序由此陷入危机困境。《多方临时上诉仲裁安排》(以下简称“MPIA”)是WTO成员国中的参加方经过平等协商建立的一项临时应急安排,参加方可通过《多方临时上诉仲裁安排》机制处理存在的贸易纠纷,但该安排出台的主要目的仍是维持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的运行,恢复上诉机构运转。《多方临时上诉仲裁安排》本身具有开放性与临时性的特点可以让其依托仲裁的方式替代上诉机构,这就体现出MPIA机制在上诉机构瘫痪期间能够发挥其作用从而解决参加方的贸易争端,并且维护裁决有效性、约束性的现实意义。正因如此,则更加迫切需要在仲裁人员的遴选、仲裁程序和法律适用等方面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以保障仲裁程序的公正和合法性。文章通过比较研究和文献研究等方法,分五个部分展开对《多方临时上诉仲裁安排》及其机制的研究。第一部分是对MPIA进行概述,通过阅读相关资讯和文献,对其背景、建立过程、法律依据以及性质等内容进行概括。第二部分是对MPIA机制的具体内容、意义和不足之处进行深层次的了解剖析,对其适用性进行说明,这一部分描述了参与方是通过怎样的MPIA机制程序来继续解决争端,并对其积极意义和不完善的地方都列出讨论。第三部分则是MPIA机制与其他争端解决机制的比较,通过比较的研究方法,进一步分析MPIA机制的优缺点,有利于加以完善其目前还存在的不足之处。第四部分主要对MPIA机制目前存在的不足之处提出完善建议。MPIA带来的积极意义不言而喻,在如此复杂的贸易背景下维持着参与方成员经济贸易纠纷的正常秩序,但同时它的不足之处也不可忽视。针对不完善的地方进行深入的了解和研究是我们下一步工作的方向。第五部分则是中国与MPIA机制之间的关系研究,我国在促成MPIA建立的过程中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并且应在坚持多边贸易体制以及寻求解决上诉机构困境问题的同时,尝试借助MPIA机制来解决与我国存在相关的WTO案件上诉问题。MPIA机制运转生效后,在参加方的争端纠纷能够得到解决的同时,非MPIA参加方、参加方与非MPIA参加方的争端如何解决依旧存在问题,这就需要经历长时间的探讨。参与者应始终坚持促进和完善MPIA机制,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来维护纠纷解决机制在经济运行中所具有的价值,对还没有参与MPIA的所有成员国都要保持一种开放的姿态,并且努力使得让上诉机构重新回到一个正常的状态。
吴金蓉[3](2021)在《WTO上诉机构的生存危机、仲裁机制弥补的局限分析与对策——基于解决贸易争端角度》文中研究表明伴随逆全球化与贸易保护主义的反扑,多边贸易机制遭遇前所未有的挑战,美国在WTO上诉机构新成员遴选程序持续阻挠,导致WTO上诉机构面临前所未有的生存危机,研究WTO上诉机构的生存危机,以及WTO上诉机构运转停摆之后,仲裁机制弥贸易纠纷解决功能的缺失面临的局限性,具有重要的经济价值与理论意义。结合目前阶段WTO上诉机构主要面临的生存危机,以及仲裁解决机制本身存在的不足进行研究,提出有效的补充或者完善措施,使仲裁解决国际之间贸易争端成为常态化,并且发展成为系统化与机制化。同时为WTO成员国在贸易多边体制当中,积极地维护全球化的趋势并且利用DUS第25条,通过仲裁解决贸易争端提供具有价值的思考与良好的操作意见。
王思敏[4](2020)在《WTO上诉机构僵局研究》文中认为2019年12月11日,由于上诉机构法官人数不足,世界贸易组织上诉机构停摆。这是既上诉机构成立25年以来首次停摆,也是WTO所经的一场非常严重的危机。这次上诉机构停摆的原因是由于美国万般阻挠上诉机构成员的遴选,导致上诉机构成员数量不再满足审理案件最低要求的法官数目,从而无法再审理上诉案件。美国对上诉机构的不满由来已久,在奥巴马仍当政的2016年,美国就曾攻击过WTO争端解决机制并且阻挠了上诉机构成员韩国籍法官张胜和和前美国贸易官员珍妮弗·希尔曼的连任,因为美国认为他们裁判的案件损害了美国的权益。2017年,自特朗普担任美国总统以来,由于其极端的“美国至上”主义以及其麾下直接对接WTO事务的美国贸易代表罗伯特·莱特希泽对WTO深恶痛绝,一系列因素导致美国连连对WTO发难,直到2019年12月10日,在上诉机构仅剩的三名法官中,有两名到达任期,上诉机构仅剩中国籍法官赵宏一人。罗伯特·莱特希泽曾经当众发表观点:在GATT模式下的案件审理方式更加完美,因为在此种情况下,争端各方有谈判的主动权,这暴露了美国想要摧毁上诉机构,使世界贸易环境重回GATT时代的想法。如何摧毁上诉机构?这要从上诉机构的运行模式和法官遴选制度说起:上诉机构有七位大法官,每位法官每届任期四年,每人可连任两次,一旦任期快要届满,就要开始着手选举新的上诉机构成员,而美国攻击上诉机构的方法是:每一位上诉机构成员的遴选,需要所有成员国协商一致通过,作为成员国之一的美国拒绝任何一位成员通过或连任,直到上诉机构大部分成员任期届满,最终导致上诉机构法官的空缺。上诉机构在维护稳定的多边贸易体系,保证世界贸易公平、公正方面有着巨大的贡献,作为争端解决机制的最后一道防线,一旦上诉机构停摆过久,各成员国会逐渐失去对争端解决机制甚至WTO系统的信任,世界贸易环境可能回到美国所向往的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时代。本文介绍了 WTO及上诉机构的重要作用及历史地位,在程序和理论上分析了上诉机构遭遇停摆的原因,其中既包括上诉机构本身存在的问题与缺陷,也包括美国对于上诉机构运转的百般阻挠。在第三章中,本文分析了上诉机构停摆后国际贸易争端解决的走向,列举了各国应对该停摆危机所做出的种种努力。在本文的第四章中,作者提出了一些我国应对上诉机构停摆的建议,并且对这些建议的可行性进行了分析。在结语部分,作者呼吁,各国应当携手,联合起来,努力让停摆的上诉机构恢复运转,保持多边贸易体制的稳定,避免世界退回GATT“丛林法则”时代。
赵星[5](2020)在《WTO争端解决机制面临的挑战及其改革方向研究》文中研究指明世界贸易组织(WTO)是当今世界多边贸易体制的权威组织和法律基础。其规则体系是全球市场经济发展的基础和制度保障,也是经济全球化的法律保障和组织保障,任何国际机构和区域经济贸易组织都无法替代它。当前,WTO争端解决机制已经成为了 WTO最权威、最有效的组成部分,而上诉机构作为贸易争端解决的最终决策机构,素有“WTO皇冠上的明珠”之称,其重要性不言而喻。然而自2016年5月以来,美国先是阻挠上诉机构韩籍成员张胜和连任,后又一直持续反对启动上诉机构新成员的遴选程序,最终导致了 2019年12月10日后,上诉机构因仅剩一名成员而陷入停摆。美国做出上述举动是因为其已经渐渐不满上诉机构的现状。美国认为其意见长期被上诉机构所忽略,自身利益并不能被上诉机构保障,于是乎借机发难,试图通过阻挠上诉机构成员选任,倒逼上诉机构乃至WTO进行改革,意在实现对上诉机构更多的监督和控制。为了使上诉机构尽快摆脱危机,继续履行其争端解决的上诉职能,中国、加拿大、欧盟等国家和国际组织针对美国的质疑纷纷提出了上诉机构改革的不同方案,然而这些改革方案并未能够满足美国的诉求,上诉机构最终还是走到了不得已停摆的一步。当前,面对上诉机构已然停摆的现状,亟待相应的改革方案及对策。因此本文将以WTO争端解决机制特征及其现行面临的挑战为切入点,分五个部分进行论述,试图探究对其进行改革的途径与应对当前危机的暂缓之策,力图使WTO争端解决机制重新焕发生机,继续履行贸易争端解决职能,让WTO争端解决机制再次成为成员间解决贸易纠纷的首选渠道。文章在第一部分将介绍WTO争端解决机制的发展演变及其基本特征,以便在把握WTO争端解决机制使命和基本特征的基础上提出更为可行的改革方案;文章在第二部分将阐述WTO争端解决机制运行过程中显现的主要弊端并分析其当前面临的挑战,为使后文所提建议更具针对性;第三部分将把WTO争端解决机制与ICSID以及国际法院(ICJ)等争端解决机制进行对比,以期吸收借鉴其他国际争端解决机制的有益经验;第四部分是关于主要国家及国际组织对WTO争端解决机制改革方案的比较分析,以便吸收借鉴各国家及国际组织改革方案的可行之处;第五部分则是针对WTO争端解决机制当前面临的挑战,探寻改革方向、并提出相应对策。文章在了解WTO争端解决机制的基本特征以及当前面临挑战的基础上,首先运用比较分析法进行分析研究。一是将WTO争端解决机制与其他国际争端解决机制进行对比,二是将各国提出的对WTO争端解决机制改革方案进行比较分析。其次运用文献研究法进行分析研究,以期吸收借鉴前人观点与对策,提出当前应对WTO争端解决机制面临挑战的以下可行之策:一是应利用替代性纠纷解决方式(ADR)丰富WTO争端解决机制;二是应进一步规范争端解决报告及程序;三是争议双方可签订“不上诉”协议;四是应联合WTO成员发起选任上诉机构成员的投票程序。本文的研究意义在于,通过一系列措施拯救危机之中的WTO争端解决机制于水火之中,并为维护多边贸易体系的稳定和世界经济的繁荣做出应有的努力。
孙舒[6](2020)在《WTO框架下中美贸易争端中的法律技术脱节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法律技术脱节是指国际体系中同属特定领域国际公约的缔约方,在公约框架下的法律制定技术与法律适用技术的不一致。法律技术脱节研究是基于对法律主体在特定法律领域的立法技术和法律适用技术的研究,研究方法是采取定量方法与定性方法相结合的实证研究,得出该主体与其他国际法律主体之间存在立法技术和法律适用技术的不一致的现象。针对特定领域法律技术脱节的研究成果,可以直接转化称为该领域法律技术的调整依据。法律技术脱节作为国际法领域普遍存在的现象,长久以来没有得到我国学术界和实务界重视,缺乏系统的理论和实证研究。2017年8月以来,美国对华发起“301调查”1并根据调查结果威胁加征关税,中美在WTO争端解决机制互相申诉的同时利用国内措施互相进行贸易制裁施压,中美贸易关系急转直下,贸易争端解决成为中美关系的核心议题。当前中美贸易对立关系已经形成,在大国权利政治的较量之下,法律技术是处理中美经贸关系的有力合法武器,中国应根据中美贸易法律技术脱节的发展演变及时做出相应的调整。鉴于实践和理论需要,论文以中美贸易法律技术脱节为研究切入点,以中美在世界贸易组织的39起争端解决案件为观察样本,研究中美在WTO框架下法律技术脱节的现象和原因,进而提出中国贸易法律技术的调整方案。论文共分为七部分。第一部分为导论,主要概述了WTO框架下中美贸易争端中的法律技术脱节的研究背景、研究思路、创新点和现有研究述评。论文第二章重点解释了法律技术脱节的内涵和外延,法律技术脱节的概念是基于法律技术提出的。本文对传统法律技术概念进行了拓展,认为法律技术包括立法技术和法律适用技术。在此基础上,本文认为法律技术脱节是指国际体系中同属特定领域国际公约的缔约方,在公约框架下的法律制定技术与法律适用技术的不一致。这一部分的重点是论文的理论概念解析。第三章内容为WTO框架下中美贸易争端中的法律技术脱节的背景,包括WTO概况、中国对美贸易法律技术脱节的背景以及美国对华贸易法律技术脱节的背景,这一部分是后面的研究背景。第四章为法律技术脱节背景下中美世贸争端案件的统计分析。论文这一部分统计了中国诉美国的16起WTO争端案件和美国诉中国的23起WTO争端案件,并根据案件统计信息分析了案件的基本特点。第五章为WTO框架下中美实体法律规则领域的法律技术脱节。本章分析了中美互相提起的39起世贸案件涉及的WTO实体规则,以及通过案件分析中美在实体规则领域的法律技术脱节,即立法技术和法律适用技术在实体领域的不一致。并在此基础上分析中美在WTO实体规则体系下存在法律技术脱节的原因。第六章为WTO框架下中美程序法领域的法律技术脱节。本章重点分析案件中涉及的程序性规则,重点集中在“双反”调查的程序和DSU程序下中美法律技术脱节的现象和原因。论文最后一部分为中国贸易法律技术的调整方案。针对前文分析的中美在实体法和程序法领域存在的法律技术脱节现象及原因,提出中国应对中美在WTO框架下法律技术脱节的方案,主要是贸易法律价值合法化、立法技术和法律适用技术调整路径。综上所述,本论文统计分析了中美互相在WTO争端解决机制提起的39起争端案件,并以法律技术脱节为切入点,分别分析了中美在实体和程序领域的具体法律技术脱节现象和原因。最后提出了中国应对中美贸易法律技术脱节的调整方案。论文要强调的是国际法律技术脱节存在必然性,在应对国际法律技术脱节做出具体法律技术调整的过程中必须不以国内法律技术脱节为代价,这样一国的法律技术才能在相关法律领域发挥最大的效力。
杜晓倩[7](2020)在《论WTO争端解决机制的完善》文中研究说明WTO争端解决机制是一项重要而又充满争议的国际争端解决机制。争端解决机制是WTO制度最为核心和独特的功能,其维护了WTO的权威并保证其正常有效的运转,因此被誉为WTO“皇冠上的明珠”,从而被主要成员方所重视。没有争端解决机制的WTO是不完整的。WTO对全球经贸体系的稳定发展作出的最大贡献就是其特有的争端解决机制,WTO争端解决机制是多边贸易体制的核心支柱。在经济迅猛发展的今天,各国之间贸易往来日益密切,随之而来的也有不可避免的贸易摩擦。运用WTO争端解决机制处理贸易摩擦已经成为当代主要WTO成员国的不二之选。以中美贸易摩擦为例,自1995年WTO成立起,美国对华发起的贸易救济原审立案累计达298起,特别是近几年,伴随着两国日渐频繁的经贸往来,大大小小的贸易摩擦也接踵而至。在将中美贸易摩擦诉诸WTO争端解决机制的过程中,美国的贸易保护主义抬头,奉行“美国优先”的思潮,特朗普政府的单边主义措施对WTO争端解决机制造成了严重的破坏,致使上诉机构陷入停摆。同时争端解决机制也暴露出自身固有的缺陷,例如,“例外规定”模糊、缺乏必要的保全措施、透明度不足、裁决执行难等等。维护国际自由贸易规则依赖于完善的WTO争端解决机制,在贸易摩擦背景下探讨WTO争端解决机制的完善研究是具有现实意义的理论课题,具有深厚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本文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从追溯WTO争端解决机制的产生背景为起点,充分了解了现有争端解决机制的四大程序的具体运作过程,进一步阐述了WTO争端解决机制的特点及重要性,在此基础上,对WTO争端解决机制的改革历程及目前各国的改革方案进行了整理。对WTO争端解决机制有了充分的认识了解后,从第二章开始以中美贸易摩擦为切入点,近一步分析在将中美贸易摩擦诉诸WTO争端解决机制解决的过程中,美国屡次违反WTO争端解决机制的规则,对WTO争端解决机制造成了极大的破坏。具体表现为擅自实施单边主义措施、恶意阻挠上诉机构法官的遴选,导致上诉机构因人员不足而陷入停摆。同时分析了WTO争端解决机制在处理贸易摩擦过程中自身所暴露出来的程序及制度上的一系列缺陷。我国对WTO争端解决机制的改革存在一些困境,主要有:思想观念落后、法律制度不健全、人才建设不到位、主体沟通不协调等。我国在参与WTO争端解决机制改革的过程中亟需了解并解决这些问题。本文的第三部分,首先对WTO争端解决机制的改革前景作出科学性的展望并做出了议题设计,使改革之路稳扎稳打、循序渐进。其次,立足于WTO自身和中国两个立场,从可操作性的角度提出了改进的对策建议,对本文第二部分提出的WTO的固有缺陷一一提出完善建议,同时我国从内外两方面作出努力,对内从思想、法律、制度、人才建设、机构组织上进行完善,创造性地提出了构建贸易摩擦预防机制和一带一路争端解决机制;对外则积极参与WTO争端解决机制的改革,以恢复上诉机构的正常运转为当务之急,其他改革依次展开,以期推动国际经贸关系的健康稳步运行。以中美贸易摩擦为视角展开对WTO争端解决机制的改革,以期更好地利用WTO争端解决机制来处理中美贸易纠纷,并为国际贸易新秩序的建立提供方向上的引导。从长远来看,在于增强我国运用WTO解决争端的积极性,重塑和完善中美经贸规则,为世界各国贸易纠纷解决提供中国样式、贡献中国智慧。从而促使WTO争端解决机制能够真正成为国际贸易公平的保护者和维护者。
常华丽[8](2020)在《美国贸易法“301条款”应对研究》文中提出美国贸易法“301条款”体现了美国的单边主义倾向,是其推行贸易制裁的重要工具。此条款的特点十分明显,适用范围很广泛,对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都适用,条款有很大的威力、效果十分明显,许多国家迫于压力纷纷妥协。特朗普上台之后,再次使用该条款,对中国实施第六次“301调查”。中美贸易摩擦时有发生,在此背景下本文试图对美国贸易法“301条款”进行分析,在此基础上就如何应对美国贸易法“301条款”提出自己的建议。美国贸易法“301条款”内容的演变过程都有其特定的历史背景。《1962年贸易扩展法》的出现主要原因是欧洲一体化和日本经济的复苏给美国的对外贸易造成了不利影响,为了保持良好的贸易环境,该法授权总统更大的权力。《1974年贸易法》是在美国出现贸易逆差,各国实施保护主义提高关税的背景下,此法将总统的权利进一步扩大。东京回合谈判达成了多边贸易协定,为落实谈判成果,运用新的争端解决程序,出台了《1979年贸易协定法》。由于服务贸易和直接外国投资的发展,考虑到美国工业发展和贸易自由化,对“301条款”进行了修订,因此产生《1984年贸易与关税法》。由于《1984年贸易与关税法》没有取得预期的效果,因此通过了《1988年综合贸易与竞争法》,此法提高了贸易代表的重要性,在贸易报复方面,该法规定了更为强制性的内容。美国贸易法“301条款”与WTO规则的冲突十分明显。此部分以2017年美国对我国发起的“301调查”作为分析的依据。首先,在美国贸易法“301条款”与“WTO规则的冲突方面,美国“301条款”违背“最惠国待遇”原则,理由是美国只对原产地是中国的产品征收额外的关税,没有能够将征税的措施向第三国延伸。关于钢铁产品和铝产品的优惠也没能及时、无差别的延伸到我国。其次,美国“301条款”违背“关税减让”原则,理由是美国对我国的产品征收的税率显然是高于约束税率。美国制定关税的过程存在问题,这将会对关税减让的安全性和可预测性造成伤害。最后,美国“301条款”违背“加强多边纪律”原则,理由是美国没有将贸易纠纷提交至WTO争端解决机制,美国违反了DSU第23条。美国对我国的“301调查”违反国际法。此部分也是将2017年美国对我国发起的“301调查”作为分析的依据。首先,与国家主权原则相背离。美国发起此次“301调查”是对各国国际地位平等的直接背离。美国的国内法能够进行域外管辖,这是对被调查国家主权的公然侵犯。其次,与互不干涉内政原则不符。美国仅仅根据自己的国内法就对其他国家的法律、政策等进行调查,自行判断哪些行为对美国的商业造成负担和限制,强迫他国进行调整来实现自身的利益。最后,与平等互利原则不符。美国屡次用提高关税的方式来对我国进行制裁,美国只会对他国提出要求,却不会给予相对应的减让的优惠,这些背离了国际协定或者条款中的平等互利的原则。美国“301条款”对我国的不利影响,以2017年美国发起的“301调查”为依据,对其进行详细介绍。首先,经济上的危害是影响中国的经济转型、高端技术发展。影响中国的出口,美国对中国的产品征收关税,中国产品在美国的价格必然会提升,影响企业对美投资。其次,对中国形象上的危害,丑化中国形象,美国对中国发起“301调查”引起了全球的广泛关注,让中国的形象大大受损。最后对中美关系的健康发展上的危害,中国和美国经济上互相依赖,互补的地方较多,因此美国“301条款”的使用严重影响中美贸易关系的健康发展。最后,提出应对美国“301条款”的对策,主要是从三个大的方面提出对策。首先,要加强对WTO争端解决机制的利用。包括两个方面,第一要将争端提交WTO争端解决机制,提高利用该机制来应对美国“301条款”的意识。第二,主动学习使用DSU法律条款。DSU是WTO争端解决机制建立的基础必须对DSU进行深入了解。其次,在政府方面,第一要发展多边贸易来降低对美国市场的依赖。积极开拓其他的市场,降低对美国市场的依赖。第二要加强知识产权领域的执法,根据法律行政,提高行政的透明力度。第三政府还要加强技术转让法律规则的建立,积极推动技术转让规则的确立。最后,在企业方面,提高企业的创新能力,要加大研发投入并企业提高沟通、学习能力。努力开拓多元市场,减轻对美国市场的依赖,同时走出去的过程中也要注意防范风险。
孙既祥[9](2020)在《中国应对美国“301调查”国际贸易法反制措施研究》文中研究说明自“301条款”诞生以来,美国经常依据“301条款”对他国和贸易伙伴发动“301调查”,并根据调查的结果采取贸易报复措施。“301条款”极具扩张性,在实际运用过程中逐渐形成了“一般301条款”、“特别301条款”以及“超级301条款”,使其能够有针对性地在不同领域发挥作用,有力地维护了美国的经济利益。在WTO成立后,特别是欧盟将其起诉到专家组裁决后,尽管专家组没有裁决其违法,但是却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其适用,此后其不敢轻易对他国发动“301调查”。但是美国在特朗普上台后,不仅重新拾起“301条款”对中国进行“301调查”和制裁,而且用尽各种手段阻扰WTO上诉机构遴选,致使WTO上诉机构停摆。美国的种种做法表明,其希望突破WTO多边体制对它的限制以维护自身的利益。为了应对美国发起的“301调查”,本文希望从国际贸易法的角度寻找制约美国“301条款”的措施,主要采取了实践分析法和对比分析法。本文第一部分介绍和归纳美国“301调查”法律规范“301条款”的历史源流和主要内容以及它的特点和实质。本文第二部分主要分析此次美国对中国发动的“301调查”的主要内容和对其进行定性,并分析其背后的原因以及特点与对中国的影响,以便有针对性地应对美国的调查。本文第三部分主要从WTO、国际法、美国承担的国际义务层及事实层面对美国此次“301调查”进行违法性的分析,为本文第四部分寻找国际贸易法反制措施作铺垫。本文第四部分主要从国际贸易法层面寻找应对美国“301调查”贸易反制措施,比如:运用WTO争端解决机制;利用国际习惯法;借鉴其他国家和地区解决贸易争端的做法。
汤沐天[10](2020)在《WTO争端解决机制的困境与应对》文中指出2016年,美方以韩国籍上诉机构法官张胜和在涉美贸易争端中的有关裁决不符合国际贸易规则为理由,拒绝张胜和连任。自此,美国频频阻挠上诉机构法官遴选程序的启动,至2019年12月10日,上诉机构因仅剩一名法官而陷入瘫痪。美国持续阻挠提名的行为再次将WTO争端解决机制改革带入公众视野。美国对WTO争端解决机制的不满固然有其主观因素,但不可否认的是,WTO争端解决机制自身也存在体制机制问题,已无法适应新的国际贸易经济环境。为了使WTO争端解决机制不被边缘化,WTO争端解决机制亟待改革。同时,当前世界经济格局正在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新兴国家的经济、贸易实力不断发展壮大,而传统贸易强国的竞争优势则不断下降,新兴国家已不再是贸易规则的被动接受者,而是在制定贸易规则时享有一定话语权的主体,因此争端解决机制的改革应当适应当今国际经贸发展的形势,兼顾发展中国家的利益。本文通过采用文献研究法、比较研究法,对WTO争端解决机制存在的弊端以及解决措施进行分析,希望能够为其他争端解决机制无法运作时的应对策略提供理论上的借鉴,丰富WTO理论研究的成果。本文分为三章。第一章为概述,首先对WTO争端解决机制进行基本概括,介绍它的历史沿革和运作机制,列举WTO争端解决机制目前面临的困境。困境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透明度欠缺,WTO争端解决机制的透明度问题一直广受诟病,遭到了WTO成员对其公正性的质疑;第二,上诉机构法官因美国持续阻挠遴选程序的开展而达不到案件审理的法定最低人数,无法继续审理上诉案件,上诉机构实质性“瘫痪”;第三,执行效果不尽人意导致WTO争端解决机制的效率和权威大打折扣。第二章分析WTO争端解决机制面临困境的成因。透明度欠缺既有DSU中对保密性的规定以及限制公众对争端解决程序的参与这一制度上的原因,也有争端当事方拒绝公开的主观因素;上诉机构成员遴选受阻既包括上诉机构难以严守审限以及上诉机构“司法造法”的客观因素,也包括特朗普政府基于“美国优先”政策蓄意破坏任何不利于美国的贸易秩序的主观因素;执行程序存在弊端的原因包括执行期限冗长而导致权利的救济不及时、报复制度对发展中国家不利以及后期的执行监督不力。第三章针对WTO争端解决机制面临的困境提出应对策略,提高透明度可通过修改DSU保密性规定以及完善法庭之友制度来实现;解决上诉机构危机可运用“仲裁”作为争端解决的替代方案,建立诸边、区域贸易协定解决燃眉之急,也可以打破上诉法官遴选僵局使上诉机构存活下来;通过建立“执行评审程序”、加强执行监督的力度来完善执行程序。
二、如何利用DSU解决贸易纠纷?(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如何利用DSU解决贸易纠纷?(论文提纲范文)
(1)WTO上诉机构空椅问题及其解决路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一、WTO上诉机构的空椅危机 |
1.空椅危机的由来 |
2.空椅危机亟需解决 |
3.空椅危机的解决方案 |
二、仲裁暂代上诉是最佳解决方案 |
1.启动条件简单 |
2.维护WTO的协商一致原则 |
3.保留现有的两级审查机制 |
三、仲裁暂代上诉机制的实现路径 |
1.事先达成双边、多边仲裁协议 |
2.约定专家组报告生效前启动仲裁 |
3.约定仲裁程序事项模拟上诉程序 |
四、越权仲裁的预防 |
1.事先约定适用的法律 |
2.限定仲裁程序审查范围 |
3.模拟上诉判决审议程序 |
结语 |
(2)《多方临时上诉仲裁安排》之机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MPIA的相关概述 |
(一)建立的背景及过程 |
(二)建立的法律依据 |
(三)与WTO的关系 |
(四)具有的性质 |
二、MPIA机制的内容、意义及不足 |
(一)具体内容 |
1、上诉仲裁庭的成员选任 |
2、仲裁庭组庭规则 |
3、上诉的起算日期和截止日期 |
4、明确上诉仲裁期限 |
(二)积极意义 |
1、对成员国的意义 |
2、对国际贸易的意义 |
3、对WTO改革的意义 |
(三)不足之处 |
1、仲裁条款的不确定性 |
2、DSU第25 条的不完整性 |
3、上诉仲裁中的第三方参与及相关问题 |
4、缺乏一定的可靠性 |
5、缺乏相关部门和预算的支持 |
三、MPIA机制与其他机制的比较 |
(一)与WTO上诉机制的比较 |
(二)与国际商事仲裁机制的比较 |
(三)与国际投资仲裁机制的比较 |
(四)总结分析 |
四、MPIA机制的完善 |
(一)灵活运用法律条款 |
(二)明确第三方界定范围 |
(三)完善机制权利以增加可靠性 |
(四)组建相关委员会 |
五、中国与MPIA机制 |
(一)中国加入MPIA的原因 |
1、从国际大环境来说 |
2、从中国自身来说 |
(二)中国对MPIA机制的态度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3)WTO上诉机构的生存危机、仲裁机制弥补的局限分析与对策——基于解决贸易争端角度(论文提纲范文)
一、WTO上诉机构生存危机的探寻 |
(一)法官数量匮缺,上诉机构陷入停摆 |
(二)DSU规定与上诉机构实际操作的冲突 |
(三)超出受理范围案件仍需受理,受理审查程序模糊 |
二、WTO仲裁机制弥补上诉机构功能后的局限性分析 |
(一)仲裁机制被动的选择,导致贸易纠纷处理效率低 |
(二)仲裁机制的组织架构存在明显漏洞 |
(三)仲裁规则比DSU规则存在更多的盲区 |
(四)仲裁程序在争端解决机制的优势发挥受阻 |
三、WTO上诉机构在生存危机之下的变革 |
(一)持续不断地推进DSU规则的完善 |
(二)启动成员国投票选任上诉机构法官 |
(三)构建新的WTO争端解决机制 |
(4)WTO上诉机构僵局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前言 |
(一) 研究背景 |
(二) 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三) 研究方法 |
(四) 研究意义 |
(五) 创新点及不足 |
第一章 WTO上诉机构概述 |
第一节 WTO争端解决机制的由来 |
第二节 WTO争端解决机制的程序 |
(一) 磋商程序 |
(二) 斡旋、调解和调停程序 |
(三) 专家组审理程序 |
(四) 上诉机构审理程序 |
第二章 上诉机构停摆的理论和程序分析 |
第一节 上诉机构停摆的理论问题 |
(一) 协商一致通过原则的定义及形成 |
(二) WTO对协商一致原则的适用 |
(三) 协商一致通过原则的优点和缺陷 |
第二节 上诉机构停摆的程序问题 |
(一) 离任成员对未决案件的处理问题 |
(二) 案件审限问题 |
(三) 上诉机构审理权限问题 |
第三章 上诉机构停摆后果 |
第一节 争端通过磋商或调解程序解决 |
第二节 由专家组出具报告 |
(一) 争端各方均通过专家组报告并生效 |
(二) 部分争端方通过专家组报告 |
(三) 争端各方均不同意通过专家组报告 |
第四章 重启上诉机构的可行建议及我国的对策 |
第一节 通过投票选任上诉机构法官及我国的对策 |
(一) 通过投票选任上诉机构法官 |
(二) 对我国推进投票解决WTO未决事项的建议 |
第二节 启动仲裁程序解决争端及我国的对策 |
(一) 启动仲裁程序解决争端 |
(二) 对我国推进上诉仲裁程序的建议 |
第三节 建立新的上诉机构及我国的对策 |
(一) 建立新的上诉机构的设想 |
(二) 建立新的上诉机构的可行性评估 |
(三) 对于我国推进新的上诉机构设立的建议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5)WTO争端解决机制面临的挑战及其改革方向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1. 选题背景与意义 |
2. 文献综述 |
3. 研究内容与方法 |
3.1 研究内容 |
3.2 研究方法 |
第1章 WTO争端解决机制发展演变及其基本特征 |
1.1 从GATT争端解决机制到WTO争端解决机制 |
1.2 WTO争端解决机制基本内容 |
1.3 WTO争端解决机制特征 |
第2章 WTO争端解决机制存在的问题与现实挑战 |
2.1 WTO争端解决机制存在的问题 |
2.1.1 争端解决方式较为单一 |
2.1.2 争端解决报告冗长、争端解决程序拖延 |
2.2 WTO争端解决机制面临的现实挑战 |
第3章 WTO争端解决机制与ICSID机制以及ICJ机制对比分析 |
3.1 WTO争端解决机制与ICSID机制对比分析 |
3.2 WTO争端解决机制与ICJ机制对比分析 |
第4章 主要国家及国际组织针对WTO争端解决机制的改革方案 |
4.1 WTO争端解决机制改革的美国立场及方案 |
4.2 WTO争端解决机制改革的欧盟立场及方案 |
4.3 WTO争端解决机制改革的中国立场及方案 |
4.4 其他主要国家及国际组织改革方案 |
第5章 应对WTO争端解决机制危机的对策建议 |
5.1 利用替代性纠纷解决方式(ADR)丰富WTO争端解决机制 |
5.1.1 利用DSU第25条“仲裁”解决成员间贸易争端 |
5.1.2 基于DSU第25条建立多方临时上诉仲裁机制 |
5.1.3 引入其他替代性纠纷解决方式解决成员间贸易争端 |
5.2 进一步规范争端解决报告及程序 |
5.3 争议双方签订“不上诉”协议 |
5.4 联合WTO成员发起选任上诉机构成员的投票程序 |
结论 |
参考文献 |
(6)WTO框架下中美贸易争端中的法律技术脱节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 |
一、中美贸易争端解决对中国贸易发展的重要性 |
二、WTO争端解决机制对中美争端解决的重要意义 |
三、中美法律技术脱节和中美贸易争端的关系 |
第二节 研究意义 |
一、理论意义 |
二、现实意义 |
第三节 文献综述 |
一、关于法律技术脱节的研究 |
二、关于WTO争端解决机制的研究 |
三、关于中美贸易争端的研究 |
四、关于中国贸易法律技术的研究 |
五、关于美国贸易法律技术的研究 |
六、关于中美贸易发展和战略的研究 |
七、关于中国发展战略和实力的研究 |
八、研究现状评述及启示 |
第四节 研究内容 |
一、研究范畴 |
二、研究重点、难点和创新 |
三、研究思路 |
第一章 法律技术脱节的内涵与外延 |
第一节 法律技术的概念发展及特征 |
一、法律技术的概念渊源 |
二、法律技术的概念拓展 |
三、法律技术的特性 |
第二节 法律技术脱节的基本内容 |
一、法律技术脱节的内涵 |
二、法律技术脱节的原因和特征 |
第三节 法律技术脱节的影响 |
一、法律技术脱节在国内领域的影响 |
二、法律技术脱节在国际领域的影响 |
第四节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WTO框架下中美法律技术脱节的背景分析 |
第一节 WTO的发展与现状 |
一、WTO制度发展 |
二、WTO规则体系的困境 |
第二节 中国对美国贸易法律技术脱节背景 |
一、入世后中国贸易发展概况、特点和前景 |
二、中国对美贸易战略演变 |
三、中国贸易法与WTO规则关系 |
第三节 美国对中国贸易法律技术脱节背景 |
一、2001 年至今美国贸易发展概况、特点和前景 |
二、美国对华贸易战略演变 |
三、美国贸易法与WTO规则关系 |
第四节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中美贸易争端的法律技术脱节案例表现 |
第一节 中国诉美国的WTO争端案件统计与分析 |
一、年度起诉案件变化规律 |
二、美国应诉方式法律性强 |
三、从案件结果看 |
第二节 美国诉中国的WTO争端案件统计与分析 |
一、年度起诉案件变化规律 |
二、案件涉及传统贸易和美国优势领域 |
三、中国应诉方式政治性强 |
四、从案件结果看 |
第三节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中美在WTO实体法领域的法律技术脱节 |
第一节 中美贸易争端涉及的实体法领域概况 |
第二节 中美实体法领域的法律技术脱节内容和特点 |
一、涉案WTO实体法规下中美法律技术脱节的内容 |
二、涉案WTO实体法规下中美法律技术脱节的特点 |
第三节 中美实体性法律技术脱节的原因 |
一、实体性立法领域的原因 |
二、实体法适用领域的原因 |
第五章 中美在WTO程序法领域的法律技术脱节 |
第一节 中美“双反”案件中程序性的法律技术脱节 |
一、AD和 SCM中的程序性规定 |
二、中美涉反倾销或反补贴程序案的概况 |
三、中美在双反领域中的程序性法律技术脱节 |
第二节 中美在DSU程序中的法律技术脱节 |
一、DSU程序性规定 |
二、中美WTO争端案件涉DSU程序概况 |
三、中美在DSU程序下的法律技术脱节 |
第三节 中美WTO争端中程序性法律技术脱节的原因 |
一、程序价值理念不一致 |
二、程序性立法差异 |
三、程序法适用差异 |
第六章 WTO体系下中国的贸易法律技术调整方案 |
第一节 贸易法价值合法化 |
一、维护WTO多边贸易体制 |
二、坚持自由贸易和公平贸易原则 |
三、实体法和程序法并重原则 |
第二节 中国对美贸易立法技术调整方案 |
一、平衡内外的立法方针 |
二、调整立法机制和机构 |
三、确立科学的立法规范 |
第三节 中国对美贸易法律适用技术调整方案 |
一、法律适用部门分工专业化机制化 |
二、积极主动参与国际贸易争端解决 |
三、建立与立法机构的反馈机制 |
四、转变“第三方”思维,实践中提高对实体法的解释能力 |
结论 |
参考文献 |
一、中文参考文献 |
(一)中文着作 |
(二)中文译着 |
(三)中文论文 |
(四)中文学位论文 |
二、英文参考文献 |
(一)英文着作 |
(二)英文论文 |
三、相关网站数据库 |
附件:中美提交WTO争端案件统计(2001-2019) |
致谢 |
(7)论WTO争端解决机制的完善(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选题背景及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三)研究思路与方法 |
一、WTO争端解决机制的起源与发展 |
(一)WTO争端解决机制的起源 |
1.WTO争端解决机制的产生与特点 |
2.WTO争端解决机制的重要性 |
(二)WTO现有的争端解决程序 |
1.磋商程序 |
2.专家组审理程序 |
3.上诉机构复审程序 |
4.执行程序 |
(三)WTO争端解决机制的发展历程 |
1.多哈回合之前的改革情况 |
2.多哈回合的改革情况 |
3.新时代背景下主要成员国的改革方案 |
二、当前WTO争端解决机制的缺陷及分析 |
(一)中美贸易摩擦对WTO争端解决机制的影响 |
1.美国单边主义措施对WTO争端解决机制的冲击 |
2.美国恶意阻挠上诉机构成员选任,迫使上诉机构陷入停摆 |
(二)WTO争端解决机制自身的缺陷 |
1.争端解决机制缺乏透明度 |
2.例外规定不明确 |
3.缺乏必要的保全措施 |
4.报复制度制约失衡 |
5.上诉复议机制缺乏权威性 |
6.裁决执行不到位 |
(三)我国参与WTO争端解决机制存在的不足 |
1.未充分利用WTO争端解决机制 |
2.国内法仍存在与WTO规则的冲突 |
3.参与贸易争端解决的主体沟通协调不畅 |
三、WTO争端解决机制的完善 |
(一)WTO争端解决机制的前景展望 |
1.WTO争端解决机制的改革是大势所趋 |
2.改革之路不会一帆风顺 |
3.优先解决导致WTO生存危机的上诉机构问题 |
4.中美之间的良性互动有利于促进WTO的改革 |
(二)完善WTO争端解决机制的具体建议 |
1.以提高解决问题的效率为导向 |
2.加强争端解决的透明度 |
3.明确例外规定 |
4.建立必要的保全措施 |
5.完善贸易报复机制 |
6.提高上诉机构的执行效率 |
(三)我国的策略 |
1.积极利用并完善WTO争端解决机制 |
2.将WTO争端解决机制的改革与中美贸易谈判相结合 |
3.理性看待WTO改革,做好长远安排 |
4.完善我国与WTO相关的国内法律规则 |
5.妥善推动上诉机构改革 |
6.培养专业的法律人才 |
7.建立贸易摩擦预防机制 |
8.加快推进构建“一带一路”争端解决机制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8)美国贸易法“301条款”应对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研究的背景和意义 |
1.研究的背景 |
2.研究的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的现状 |
1.国内研究现状 |
2.国外研究现状 |
(三)论文写作的思路 |
(四)研究的方法 |
一、美国“301条款”的简要介绍 |
(一)美国“301条款”出现的背景 |
(二)美国“301条款”的发展过程 |
1.《1962年贸易拓展法》 |
2.《1974年贸易法》 |
3.《1979年贸易协定法》 |
4.《1984年贸易与关税法》 |
5.《1988年综合贸易与竞争法》 |
(三)美国“301条款”的具体内容 |
1.“一般301条款”的内容 |
2.“特别301条款”的内容 |
3.“超级301条款”的内容 |
4.上述三者的具体关系 |
(四)美国“301条款”的具体程序 |
二、对美国“301条款”的分析 |
(一)美国“301条款”与WTO争端解决机制的冲突 |
1.美国“301条款”违背“最惠国待遇”原则 |
2.美国“301条款”违背“关税减让”原则 |
3.美国“301条款”违背“加强多边纪律”原则 |
(二)美国对我国的“301调查”违反国际法 |
1.与国家主权原则不符 |
2.与互不干涉内政原则不符 |
2.与平等互利原则不符 |
(三)美国“301条款”对我国的不利影响 |
1.20 17年美国发起“301调查”的原因 |
2.本次“301调查”对我国的指控 |
3.对指控内容的回应 |
4.本次“301调查”带来的危害 |
三、美国“301条款”的应对策略 |
(一)加强对WTO争端解决机制的利用 |
1.将争端提交WTO争端解决机制 |
2.主动学习使用DSU法律条款 |
(二)从政府的角度 |
1.发展多边贸易来降低对美国市场的依赖 |
2.加强知识产权领域的执法 |
3.加强技术转让法律规则的建立 |
(三)从企业的角度 |
1.提高企业的创新能力 |
2.努力开拓多元市场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9)中国应对美国“301调查”国际贸易法反制措施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美国“301调查”条款的历史源流与文本分析 |
(一)历史源流 |
1、产生背景 |
2、发展过程 |
(二)主要内容 |
1、“一般301条款” |
2、“特别301条款” |
3、“超级301条款” |
(三)“301条款”的特点和实质探究 |
1、特点归纳 |
2、实质探究 |
二、美国此次对中国启动“301调查”的实践分析 |
(一)美国启动此次“301调查”的主要内容和定性分析 |
1、主要内容 |
2、定性分析 |
(二)本次美国“301调查”的主要特点 |
1、目标聚焦“高科技领域” |
2、态度特别强硬 |
3、政治色彩鲜明 |
(三)美国发动此次“301”调查的主要原因 |
1、巩固美国在世界的霸权地位 |
2、扭转美中贸易逆差 |
3、保护美国的知识产权 |
(四)此次调查对中国的影响 |
1、中国将减少对美国的出口 |
2、影响我国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 |
3、将会恶化中美贸易与伙伴关系 |
三、此次美国对中国发动“301调查”的违法性分析 |
(一)WTO法层面上的违法性 |
1、违反GATT1994 关于“最惠国待遇原则”的规定 |
2、违反GATT1994 关于“关税减让”的规定 |
3、违反WTO法关于“原产地的认证”的规定 |
4、美国试图摆脱WTO法对其“301调查”的管控 |
5、违反DSU第23 条“加强多边体制”的宗旨 |
(二)违反的国际法基本原则 |
1、违反国家主权原则 |
2、违反了不干涉内政原则 |
3、违反公平互利原则 |
4、违反条约必须遵守原则 |
(三)违背美国对国际社会所作的承诺 |
1、违背美国1994 年《行政行动声明》的承诺 |
2、没有履行1998 年对WTO争端解决机构所作的承诺 |
(四)美国301调查报告部分与事实不符 |
1、将企业的行为误认为政府的行为 |
2、美国指责中国对其商业造成负担缺乏证据 |
四、中国可利用的国际贸易法反制措施建议 |
(一)充分利用WTO争端解决机制 |
1、充分利用WTO争端解决机制的磋商程序 |
2、适当利用WTO争端解决机制的专家组审理程序 |
3、充分利用临时上诉仲裁机制 |
(二)利用国际习惯法制定反制措施 |
1、利用“国家对国际不法行为的责任”的国际习惯 |
2、援引“条约中止履行”的规则 |
(三)借鉴其他国家和地区解决贸易纠纷的做法 |
1、借鉴欧盟与南共市签订自贸协定的做法 |
2、借鉴东盟与中国处理贸易纠纷的方式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10)WTO争端解决机制的困境与应对(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英文摘要 |
绪论 |
第一章 WTO争端解决机制的概述及困境 |
第一节 WTO争端解决机制的概述 |
一、WTO争端解决机制的历史沿革 |
二、WTO争端解决机制的条约依据 |
三、WTO争端解决机制的运作机制 |
第二节 WTO争端解决机制面临的困境 |
一、WTO透明度欠缺 |
二、DSB上诉机构成员遴选受阻 |
三、DSB执行程序存在弊端 |
第二章 WTO争端解决机制困境成因分析 |
第一节 透明度欠缺的原因 |
一、DSU保密性规定贯穿始终 |
二、争端当事方拒绝公开 |
三、DSB法庭之友制度发展缓慢 |
第二节 上诉机构成员遴选受阻的原因 |
一、上诉机构难以严守审限 |
二、上诉机构的“司法能动主义” |
三、美国的持续阻挠 |
第三节 DSB执行程序存在弊端的原因 |
一、DSB执行效果滞后 |
二、DSB报复机制缺乏公平性 |
三、DSB执行监督不力 |
第三章 WTO争端解决机制困境的应对措施 |
第一节 提高DSB透明度 |
一、修改DSU的保密性条款 |
二、完善DSB“法庭之友”制度 |
第二节 解决上诉机构的瘫痪危机 |
一、运用“仲裁”作为替代性争端解决方案 |
二、建立诸边或区域贸易协定 |
三、打破上诉机构遴选僵局 |
第三节 完善DSB执行程序 |
一、建立“执行评审程序” |
二、完善DSB报复制度 |
三、加强DSB执行监督力度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在校期间的研究成果 |
四、如何利用DSU解决贸易纠纷?(论文参考文献)
- [1]WTO上诉机构空椅问题及其解决路径研究[J]. 何天壤,刘益灯. 黑龙江工业学院学报(综合版), 2021(06)
- [2]《多方临时上诉仲裁安排》之机制研究[D]. 赖思洁. 江西财经大学, 2021(10)
- [3]WTO上诉机构的生存危机、仲裁机制弥补的局限分析与对策——基于解决贸易争端角度[J]. 吴金蓉. 对外经贸实务, 2021(04)
- [4]WTO上诉机构僵局研究[D]. 王思敏. 山东大学, 2020(02)
- [5]WTO争端解决机制面临的挑战及其改革方向研究[D]. 赵星. 北京外国语大学, 2020(02)
- [6]WTO框架下中美贸易争端中的法律技术脱节研究[D]. 孙舒. 外交学院, 2020(08)
- [7]论WTO争端解决机制的完善[D]. 杜晓倩. 河南大学, 2020(02)
- [8]美国贸易法“301条款”应对研究[D]. 常华丽. 河南大学, 2020(04)
- [9]中国应对美国“301调查”国际贸易法反制措施研究[D]. 孙既祥. 江西财经大学, 2020(01)
- [10]WTO争端解决机制的困境与应对[D]. 汤沐天.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20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