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政部制定老龄工作行动计划(论文文献综述)
卞晓洁[1](2021)在《政策网络视角下我国医养结合政府部门协同研究》文中提出在老龄化不断发展,老龄压力加深的背景下,我国适时提出医养结合的发展政策,有机结合了养老资源和医疗资源,促使各相关部门日渐互相协同运作,推动了医养结合的发展。从实践发展来看,医养结合虽然在客观需要及政策推动下取得了一定程度的发展,但由于兼具医疗功能和养老功能等服务,在其相关政策的制定、传递和执行的过程中,必然涉及到卫生、民政、财政等众多相关政府部门作为发展的主体,而相关部门之间协同合作的地位、控制力等情况影响着医养结合政策的发展效果,因此探究并分析医养结合发展过程中相关政府部门间的协同情况对于进一步推进医养结合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更好地描述与分析医养结合政府部门的协同现状,将我国医养结合政府部门协同现状的考察置于各相关政府部门形成的医养结合政策网络中进行分析研究。本文基于2013-2019年医养结合相关政策文本数据,在政策网络视角下,运用社会网络分析法,借助ucinet软件对我国医养结合政策网络进行了定量分析。首先描述了医养结合政策网络中政府部门协同的整体情况与特征,呈现医养结合发展的整体过程,然后从中心性和结构洞两个维度对我国医养结合政府部门的政策网络特征进行了刻画,发现其存在的问题并分析其形成原因。结果发现,虽然我国医养结合政策网络的整体网络密度逐渐增大,处于稳定累进的阶段,医养结合发展呈上升趋势,但各政府部门之间的协同仍存在缺乏有效协同机制,中心部门控制力不强、权力分散,各部门之间缺乏广泛联系、具有依赖风险等问题,在政策网络视角下从信息资源流动、组织权力、制度机制、意识思想四个角度进行原因分析后,再进一步分析和探讨推进我国医养结合发展的政策建议,分别从整体网络、中心性、结构洞维度下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以期加深医养结合政府部门的协同程度,推进医疗和养老服务的进一步结合发展,响应健康中国的号召,缓解我国的老龄化压力。
赵艳[2](2021)在《健康老龄化背景下我国农村养老服务供给多元合作模式研究》文中提出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健康老龄化”逐步成为全球性发展战略目标:将健康的概念延伸到老龄化过程中,将重点放在提高大多数老年人生活质量。在健康老龄化背景下,“养老”的涵义进入了强调养老服务的可获得性、满意度及老年尊严阶段。中国老龄化存在着城乡倒置问题,农村地区面临更严重的健康养老困境。本文首先界定了养老服务供给等相关概念。运用需要理论、社会公平理论、福利经济学、福利多元主义等相关理论为基础,对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农村养老服务供给的发展做了四个发展阶段的划分,归纳了我国农村养老服务供给的变迁逻辑和规律。接着,本文构建了影响我国农村养老服务供给因素的二分类logistic模型,使用CHARLS数据,通过对农村老年人能否获得及获得养老服务供给主体类型的回归分析,将城乡老年人获得家庭养老服务供给和社会养老服务供给进行对比,从健康、社会经济地位、家庭特征具体分析了影响我国农村养老服务多元供给的因素。在此基础上,论述了我国农村养老服务多元供给中存在的问题:由于社会变迁、非正式照料、“家庭道德风险”导致家庭供给养老服务的困境;政府责任不到位造成城乡养老服务待遇悬殊、缺乏独立统一的农村养老服务管理机构、法制权威性不足、标准化建设工作推进缓慢;农村养老服务市场供给缺乏动力驱动、专业人才缺乏使得农村养老服务市场供需不平衡;养老服务社会组织数量有限且发展缓慢、农村社区养老服务欠缺是社会组织供给养老服务严重不足。为此,本研究从福利多元主义四个维度入手,从社会治理的责任边界划分出发,基于多元主体合作意愿和利益博弈,倡导政府与其它主体在养老服务生产中的合作伙伴关系,构建我国农村养老服务多元合作供给模式:政府“一核”主导养老服务供给,核心任务是基本养老服务制度和政策供给,培育其他供给主体力量,主导市场化的方式合作供给养老服务;与家庭、市场、社会组织进行合作,为家庭养老服务供给提供支持,为家庭赋权增能,家庭从责任取向转为权利取向的养老服务供给;引导养老服务业融合发展,满足农村老年人差异化的养老服务需求;引导互助养老模式的发展,推动社会组织互助志愿供给养老服务。依据上述模式,本文提出我国农村养老服务供给多元合作发展的对策建议:建立农村养老服务多支柱筹资机制,包括国家、社会和家庭(个人)筹资支柱的建立。以流动式养老服务提高农村养老服务的可及性,对乡村养老价值予以再认识,支持农村健康养老产业的发展,推动城乡合作供给养老服务,以科技创新应对老龄化,培养农村地区养老服务专业人才队伍。本研究可能的创新之处有:(1)对福利多元主义理论进行了探索式推进。现代社会下,福利多元主义面临内生性和外源性困境。本文尝试对政府、市场化养老服务企业、非营利社会组织和志愿者组织、家庭主体进行功能定位和边界厘清,不只强调责任分配和分散化,而是注重各供给主体供给方式和合作关系,探索构建政府“一核”主导,多方合作的目标模式。研究为福利多元主义本身困境的克服提供了新机制。(2)为农村地区的养老服务供给实践提供了新思路。本研究着重探究在健康老龄化的背景下,中国农村到底该走一条怎样的养老服务供给之路,创新乡村养老模式,使得农民健康养老,农村成为理想的生活之地,从而稳定农村、繁荣农业。研究为农村养老服务发展贡献了新方案。
毛中晗[3](2021)在《政策网络视角下我国老年体育政策研究》文中研究表明人口老龄化将始终伴随我国整个21世纪,老龄人口的健康问题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重要议题。老年体育政策作为促进健康老龄化的非医疗手段,正在逐渐成为公众乐于接受以及积极参与的政策议题。但是,现实生活中老年体育产品或服务与政策目标群体双方之间的不平衡矛盾反映出老年体育政策发展不充分,同时未能有效地将利益资源予以整合,深刻表明政策主体之间缺乏互相理解与互相妥协的合作机制,未能有效释放政策影响力。值得注意的是,老年体育政策作为一项涉及多层社会关系的复杂化政策议题,政策过程必然存在错综复杂的社会联系。为此,只有科学地把握政策主体之间的关系以及关系本质,进而方能发现其存在的不足与政策改进之道。西方政策网络理论认为权力、资源、信息等要素与政策过程予以耦合,弥合传统政策分析阶段论缺失的结构要素,从而最大限度地把握政策行动者关系与政策后果的逻辑关联,为政策完善提供启示。为此,笔者通过对我国老年体育政策的发展脉络进行梳理,阐述政策网络理论对老年体育政策分析的可行性。同时将西方学者提出的政策网络理论进行本土化操作,解构出决策网、执行网、监督网三种网络结构展开梳理,发现网络结构之间存在着不同的行为动机,进而形成老年体育政策网络“无序”的运行状态,尚未盘活丰富的政策资源为其供能。为充分发挥政策网络效能对政策结果施加影响作用,通过对老年体育政策网络展开重塑行动,使网络结构的动力机制合乎“有序”的运行状态。全文共五章,其中前两章内容对老年体育政策相关概念与理论进行介绍,同时梳理我国老年体育政策的发展脉络并总结其变化趋势,此部分主要突出强调老年体育政策的实然状态;第三章首先论述了政策网络理论与老年体育政策互嵌分析的可行性,随之抽象归纳出老年体育政策网络中存在的行动者以及相互间关系的本质规律。第四章通过权力、资源、信息、环境等要素对老年体育政策网络运行机制的内在逻辑与现实困境展开分析,推出老年体育政策网络属于“无序”型的结构特征。第五章根据政策网络结构与政策结果之间的逻辑影响,尝试构建“有序”型的老年体育政策网络结构,从理论层面为政策发展提供经验启示。以此助推健康中国与体育强国的战略进程,同时满足老年人对体育锻炼的美好愿望,最终实现“老有所乐”的民生标准。
王晓莹[4](2021)在《基于规模预测的养老产业市场化发展研究》文中研究指明随着人口老龄化进程不断加深,老年人口规模的持续扩大和老龄人群支付能力的提升带来的消费需求变化催生了养老产业的发展。习近平总书记曾在主持政治局学习时强调:养老相关产业的发展要坚持市场化形式,要将养老保障问题和经济问题相结合来解决,寻求人口老龄化带来的发展机遇而非一味强调其不利之处。然而目前养老产业市场化发展仍处于起步阶段,其产业链尚未形成,存在供需不匹配、公益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责任边界不清等问题。为减少因盲目开发养老产业造成的资源浪费,找准未来养老产业的发展方向,为投资主体提供决策参考,有必要对养老产业市场化发展规模和政策支持进行探究。本研究首先运用内容分析法,构建“基本政策工具—三维度产业链”二维养老产业政策文本分析框架,对筛选所得61份中央层面养老产业政策进行编码和量化分析;然后根据我国养老产业发展实际,选择从人口、投资、需求和供给四个维度构建养老产业规模预测系统动力学(SD)模型,预测2021~2030年养老产业市场规模,并引入政策工具设置不同情景进行分析,判断部分需求型、供给型政策子工具的增加对养老产业规模的影响结果;最后将规模预测SD模型扩展应用于长三角部分城市,预测各城市的发展趋势并进行对比分析。研究表明,现有养老产业政策存在政策工具结构配置不尽合理、政策措施落实难度较大、法律层面支持不足、三维度产业政策覆盖不全面等问题。根据构建的SD模型分析得到,未来10年养老产业市场需求、供应和物质资本投资将不断增长,市场需求、供应增长率均逐年增加,但市场供应增长率持续低于市场需求,物质资本投资增长率保持较高水平但有下降趋势;增加政策子工具观念改造、科技和信息支持、资金支持的应用,均可以带来养老产业市场需求、供应以及物质资本投资额的增长,其中科技和信息支持推动作用最为明显,观念改造的作用过程最为平缓。根据该模型扩展应用于长三角地区部分城市养老产业规模预测的结果,针对性给出因地制宜发展养老产业的建议。本研究构建的政策分析框架兼顾政策工具应用和养老产业链覆盖;构建的养老产业市场规模预测模型考虑产业涉及到的各要素之间的作用关系,分析结果较为合理,能够用于客观预测未来全国及各城市等范围养老产业的发展趋势,有助于政府及投资者了解养老产业市场化发展变化,能够给其投资发展决策提供一定的参考。
周慧[5](2020)在《老年人需要满足与福利政策 ——基于时间利用的分析》文中认为时间利用可以作为政策研究的重要分析工具。一些国家和组织开展过多次大规模的时间利用调查,揭示人们日常活动的时空结构并探讨相关公共政策问题。目前基于老年人时间利用的政策研究极为薄弱,多数研究侧重老年人日常活动时间数量的描述,政策讨论不足且极少涉及活动背后的动力——需要。人类的一切活动都伴随着时间而进行,多数活动又是在一定需要的推动下产生的;人们如何利用自己的时间反映出特定需要的满足状况。需要是社会福利的核心概念,社会福利政策的基本功能是满足社会成员的需要,福利供给主体应依据福利供给对象的需要提供相应的福利。基于老年人的时间利用研究其需要及需要的满足,可以为决策者分析老年福利政策的实施效果、完善相关政策提供经验支撑。在已有文献的基础上,本研究对老年人的客观时间利用进行定量研究并对其主观时间利用展开质性研究。老年人客观时间利用研究依据ERG理论的需要类型界定,参照国家统计局2008年全国居民时间利用调查的分类标准,采用时间日志法调查老年人满足各类需要的活动时间、地点与陪同者,分析老年人的需要满足以及相关政策供给现状,审视政策设计在阻碍老年人合理分配时间、满足各类需要方面的不足。老年人主观时间利用研究以时间压力、生活节奏与时间利用满意度为指标,采用半结构访谈法开展探索性研究,考察老年人的日常时间结构与需要满足类型,剖析满足老年人需要的重要主体及其效能,查找造成老年人时间冲突和无法充分满足需要的政策漏洞。基于以上研究,本文得出如下结论:第一,老年人满足各类需要的时间利用呈现不均衡特征。在时间数量方面,老年人每天用于满足生存需要的时间最多、成长需要次之、关系需要最少,并且满足各类需要的活动时间分布不均。睡觉休息是老年人耗时最多的活动,占全天总时间的一半;照料未成年子女是老年人满足关系需要的主要途径,看电视是老年人最主要的娱乐休闲方式。老年人用于就业和社会交往的时间有限,参与教育和志愿服务的时间严重不足。在日常活动地点和陪同者方面,老年人的绝大多数活动局限在家中,对公共服务场所的利用度低;多数活动是与家人共同参与,配偶是最重要的陪伴者。与2008年全国调查数据相比,老年人满足各类需要的时间结构基本一致,满足生存需要的时间稍有减少,满足关系需要的时间略微增加且向孙辈倾斜,满足成长需要的时间小幅缩减。第二,不同老年群体在满足各类需要的时间利用上具有明显的差异。女性老年人用于满足成长需要的时间少于男性,高龄老年人花费较多时间用于满足生存需要,独居老年人满足关系需要的时间少于非独居老年人。与非就业老年人相比,就业老年人用于满足成长需要的时间较少;收入水平较低的老年人用于满足成长需要的时间少于较高收入的老年人,并且有较多时间用于满足生存需要。除了时间分配数量上的不同,老年人对时间利用状况的主观评价存在分化:时间结构合理的老年人能够平衡各方角色要求,时间压力较小、时间利用满意度较高;时间结构不合理、时间分配存在冲突的老年人无法满足某些需要,时间利用满意度低。第三,老年福利政策供给存在短板。针对老年人娱乐休闲、教育、就业以及性别平等、老年宜居等方面的政策设计不足,面向女性、高龄、独居、中低收入与就业老年人的政策保障不健全。家庭和社区是满足老年人需要的重要主体,家庭支持政策发展滞后、社区公共服务匮乏抑制了福利功能的有效发挥。家庭与社区福利供给在政策设计上缺乏协同联动、社会福利社会化不成熟、社会与市场主体缺位弱化了老年福利的可获得性。第四,老年人的多重需要没有得到充分满足。子女陪伴时间极为有限,群体性社交活动缺失不利于老年人关系需要的满足;隔代抚育、有偿工作挤占了老年人可自由支配的时间资源,娱乐休闲场地欠缺、老年教育服务覆盖面窄、参与志愿服务的渠道不畅等均不利于老年人成长需要的有效满足。满足老年人多样化需要的政策供给不足、多元主体的协同机制有待完善使得老年人难以合理利用时间,多重需要没有得到充分满足。基于需要的老年福利政策应在优先满足老年人生存需要的基础上逐步扩展到其他需要的满足,既要面向全体老年人的共性需要提供普遍性福利,又要精准面向不同老年群体的多样化需要提供差别化福利,不断增强老年人公共服务的公平性和可及性,加快建设年龄友好型与性别友好型社会。围绕满足老年人需要这一政策目标,应重点发展家庭与社区福利,加快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改革;坚持政府主导、持续释放社会与市场潜力,在增加福利供给总量的同时不断优化供给结构,消除老年人需要满足的时间限制,促进供需平衡。为了保障福利产品的高效传递,跨部门之间应建立健全沟通协商机制,提高协同治理水平。本文的创新之处在于:以需要满足为研究视角,通过考察老年人满足各类需要的时间利用状况,评判老年福利政策的实施成效,实现了研究角度的创新。将时间利用作为政策分析工具,通过探查阻碍老年人合理利用时间和有效满足各类需要的政策短板,为政策改进提供依据,实现研究内容的创新;经由主客观两条路径全面把握老年人的时间利用,在对老年人时间分配状况进行调查的同时探索其主观感知与评价,实现研究内容的又一创新。引入质性研究方法,在调查老年人日常活动时间分配状况的同时,深入探索时间数字中蕴藏的生命体验并挖掘深层次的社会背景信息,在创新老年人时间利用研究方法上做出尝试。本文一定程度上拓展并丰富了相关理论研究,优化了老年福利政策的分析框架,为决策者动态掌握老年人的时间利用与需要满足状况,提高老年福利供给精准度以及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供了经验证据,因而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与现实意义。未来研究可整合多种方法,扩大取样范围、丰富研究内容,为政策制定提供更为精准、详实的依据。
张昊[6](2020)在《智慧养老视域下中国养老服务体系的优化路径研究》文中研究说明人口老龄化与信息化是现代社会发展的两大重要趋势,日益增加的养老服务需求对当下我国养老服务体系发展的不平衡、不充分提出挑战。将以信息化、智能化等为支撑的智慧养老嵌入养老服务体系,既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客观需要,也是为迎合信息社会发展潮流和抓住推动社会治理水平的时代机遇。为此,本文聚焦如何在智慧养老视域下,运用智慧养老的理念、技术和智慧,提升我国现有养老服务模式的能力和水平问题,旨在从智慧养老角度为优化我国养老服务体系提供系统性的新思路和新路径。在问题定位上,智慧养老对于居家养老、社区养老、机构养老等传统养老模式具有创新模式意义,但是智慧养老并非脱离传统养老模式而单独存在。本文并未简单地将智慧养老视作一种新的养老服务模式加以界定,而是将其视为一种新的观念能量、技术能量和智慧能量,将之注入传统养老模式之中,藉此借助信息化应对人口老龄化。同时,在智慧养老视域下探讨我国养老服务体系的优化路径,不应仅局限于强调养老服务技术手段的变革,还应强调以人为本、需求导向、合作共赢理念以及敬老尊老的伦理哲学和文化意涵,更应在理念与技术、传统与现代等相融合的基础上系统施策。在这个意义上,智慧养老构成了养老服务体系优化的必要的条件和要素。养老服务体系的优化在理论上存在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两条路径。其一,自上而下的顶层设计路径,也即构建出一种科学、理性和有效的养老服务体系,从而指导中观层面形成稳定和可靠的养老服务模式,促进相关养老资源的合理配置和高效化运转。相对而言,西方发达国家更加倾向于这一路径,因为其养老人口规模相对有限、地域空间相对较小,而且人口老龄化进程是建立在坚实的工业化和信息化、稳定的社会保障和殷实的国民收入等基础上,是社会经济发展表现于人口结构上的自然结果,呈现出“有备而老”或“边富边老”的老龄化特征。对此,通过自上而下的顶层设计路径更有利于发挥其优势和效能。其二,自下而上的模式转型路径,也即从中观实践角度,对传统养老服务模式的自发性转型历程进行经验提炼和推广,从而助推养老服务体系的迭代升级,完成养老服务资源的优化配置和高效运行的过程。就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以及养老服务供需现状而言,一方面,我国老年人口规模庞大,且不同地域、不同省份之间的经济发展水平、财政能力、人口特质、养老传统都具有高度的异质性;另一方面,我国养老服务面临着诸如“计划生育”政策、户籍制度、城乡二元差异等衍生的政策性不利后果、资源配置不均衡、养老成本攀升等挑战,以及“未备而老”和“未富先老”的等结构性困局,缺乏西方国家应对和解决人口老龄化所具备的物质、体制、人才和技术等基础条件。因而,我国养老服务体系优化更加适合通过中观层面的养老服务模式的整合升级,以自下而上的渐进性方式为主,推动养老服务体系的的优化。从现有的研究成果来看,有关我国既有居家养老、社区养老、机构养老等单要素的研究成果数量较多,研究深入度也较高。但是,从整体思路出发,聚焦我国养老服务体系及其优化路径的研究文献相对较少。同时,从研究角度看,对于养老服务过程中智慧养老问题的探讨,多是从技术角度对其实践应用情况的碎片化梳理,较少从内在逻辑、观念、技术、管理等综合角度进行系统性解读,对其理论基础、优化路径反思的研究少之又少。由此,本研究在梳理相关成果、总结已有研究观点的基础上,按照以下步骤对我国养老服务体系的优化路径展开研究:首先,在理论依据和分析框架部分,出于对我国现有养老服务模式在供给环节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供给主体与需求主体之间的关系类型、养老服务体系优化升级中的风险把控以及养老服务体系的理想愿景等问题的思考,综合利用供给理论、客户关系管理理论、渐进理论和合作治理理论的知识和方法,得出本文的分析框架,在充分回应上述问题的基础上形成统合性的研究架构。其次,基于本文研究框架,对利用智慧养老助推养老服务体系优化的现实基础和理论逻辑进行了系统梳理。一方面,从我国养老服务体系发展的实践变迁,居家养老、社区养老以及机构养老的运行现状及其不足出发,系统地认识和提出我国养老服务体系亟需升级的现实需求,从而厘清了通过智慧养老助推我国养老服务体系优化的现实基础,亦即本文研究的现实关怀和出发点。另一方面,针对我国养老服务体系优化的现实基础,有针对性地讨论了智慧养老助推我国养老服务体系优化的逻辑理路。从助推养老服务体系优化的角度看,智慧养老的功能可以概括为价值嵌入、技术赋能、交互增慧三个层面,在具体作用的发挥上包含“虚拟化”、“智能化”、“一体化”等三重逻辑。再次,在理论逻辑上辨明理想图景的基础上,本文从实践探索角度对智慧养老助推我国养老服务体系优化的已有进展进行了总结,亦同时对本文理论分析框架进行了检验、呈现和细化。基于以智慧养老助推养老服务体系优化的逻辑理路,本文选取我国东部、中部、西部地区具有代表性的三个典型案例,分别对应我国处在实践前沿的三个养老服务体系的“智慧化”模式。通过展示不同的“智慧化”模式的运作过程与特色,对如何通过智慧养老助推养老服务体系优化的理想愿景落地等,进行了实践梳理和系统呈现。此外,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在厘清我国智慧养老助推养老服务体系优化的现实需求、逻辑理路以及实践样态的基础上,本文进一步梳理了国外智慧养老及其嵌入养老服务体系的实践做法,对国外智慧养老的“线上社区”“智能居家”以及“合作型科技助老”等三个主要实践模式进行了系统总结,从其制度基础、运作机制等方面出发,提炼了对我国有益的经验启示。总体而言,通过对需求与愿景、理论与实践、国内与国外等多个维度的综合探讨,可以发现智慧养老已成为我国养老服务体系优化的一个系统性创新路径。通过价值嵌入、技术赋能和人人交互,智慧养老可以在虚拟化、智能化、一体化等方面助推我国养老服务体系的提质增效。不过,智慧养老在优化养老服务体系进行功能设计时,需要注意克服客观的温度落差、难以逾越的数字鸿沟、尚难突破的协同壁垒等潜在的障碍,走出常见的误区,并在其配套性制度和保障性机制的建立完善方面进行新的反思和探索。从长期发展看,在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席卷的浪潮下,人们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思维方式都将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未来已来。在此形势下,正确的改革姿态应当是迎难而上,破解智慧养老的现实梗阻,推进我国养老服务体系不断迭代升级。
马骁[7](2020)在《福利多元主义视角下城市居家养老服务的可及性问题研究 ——以济南市为例》文中研究指明居家养老服务作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的基础内容,是当前国家扶持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核心和重点。“十三五”以来居家养老服务的制度覆盖面不断扩大、保障水平逐年提升,但当前服务体系满足目标人群需求的能力仍不高,城市老年人在多个服务项目上的整体需求不能得到有效满足。这反映了居家养老服务的“可及性”程度不理想,无法为潜在服务对象提供充分的进入服务体系的机会。服务的不可及主要与地方社会服务网络对人群设置的障碍有关,提高服务的可及性是一项供方的责任,有必要从服务供给的角度对服务可及性的困境及成因做出探讨。然而当前国内研究者对居家养老服务可及性问题的理论解读和实证研究较少,对政策实践中什么是居家养老服务的可及性、如何测量居家养老服务的可及性、如何确定影响服务可及性的因素等问题的解答欠缺理论指导。本研究的主要目的就是补充国内相关领域的理论研究,从服务供给的角度分析居家养老服务的可及性现状及成因,并为实践中改进相关政策执行的结果提供参考。本研究试图解答“城市居家养老服务的供方组织结构如何影响服务的可及性?”这一研究问题,具体分为“城市居家养老服务的供给主体有哪些,他们在服务筹资、输送和规制中的角色是什么?”“现有供给模式下的居家养老服务可及性现状如何?”“多元主体参与供给的模式是如何对居家养老服务的可及性产生影响的?”“如何调整现有的多元主体供给结构以提高服务的可及性?”四个子问题。研究思路是借用“福利多元主义理论”的分析框架,对多元供给主体在城市居家养老服务供给中的组织和行为方式,以及现有供给模式下的服务可及性现状和问题做出描述分析;并从服务供给的组织结构中探寻影响服务可及性问题的结构性成因,以为实践中改进相关政策执行的结构、过程和结果提供参考。本研究将山东省济南市作为实证研究的案例,主要通过深度访谈收集资料,采用质性研究的三级编码资料分析方法对研究问题作出解答。本研究的主要发现为:(1)城市居家养老服务的供给主体主要包括政府部门、市场组织和非营利组织,其中政府部门承担着服务筹资和规制责任,社会主体主要参与服务的输送。(2)居家养老服务的整体可及性较差,从可及性的“可获得性”“空间可达性”“适切性”和“可接受性”四个评价维度展开来看,这一问题突出表现在两个方面:服务对象范围局限、服务项目与内容层次低,服务的可获得性较弱;专业性的需求评估手段和服务对象分类分级标准缺失,服务过程和内容的适切性不足。(3)在服务的筹资、输送和规制三个维度中,均发现了服务供给的组织结构对服务可及性产生影响的方式:服务的资金来源和筹资规模影响服务对象的资格条件、待遇标准以及社会主体参与服务输送的积极性,从而对服务的可获得性产生影响;服务输送主体的性质、能力和服务生产形式影响服务的内容和质量,对服务的可获得性、空间可达性、适切性和可接受性均能产生影响;缺少专业的需求评估手段和精确的服务分类分级的服务规制特征造成服务供给不足与资源浪费并存,对服务的适切性产生了影响。结合以上三个方面的研究发现,本研究得到的最终结论是:当前城市居家养老服务主要采用了公共筹资、社会主体输送、公共规制的供给模式,这一供给模式下的资金规模有限、服务主体参与能力不足、资金和服务的规制手段粗糙,导致服务的整体可及性较弱。针对研究结论,本文提出了在服务筹资方面提高市级财政资金的保障水平、拓宽服务资金的筹集渠道,在服务输送方面支持社会主体参与服务的分配、丰富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形式,在服务规制方面出台精准化的服务分类分级补贴方案、加强对服务质量的评估等政策建议。本研究补充了国内关于服务可及性概念的基础理论研究和借用福利多元主义理论在国内居家养老服务领域开展的应用研究,研究结果对政策实践中有效评估标准的构建、有针对性地完善服务体系的组织架构、提升共建共享发展中老年群体的获得感、增强基本公共养老服务资源的均等分配等方面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本研究提出了几个需要进一步研究的问题,包括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与居家养老服务制度的衔接问题、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的福利多元供给问题、服务使用者对服务供给的多元主体和可及性现状的评价问题、精细化的“可及性”量化指标的构建问题等,这些问题有待于开展后续研究得到解决。
张春梅[8](2021)在《老年宜居社区人居环境质量评价 ——以辽宁省抽样社区为例》文中研究说明社区是老年人日常生活的主要空间场所,在老龄化背景下,社区如何适应人口结构的变化,为老年人营造适宜的生活环境,这是理论层面和实践层面需要着力思考的重大问题。老年宜居社区人居环境的建设对于养老模式改变和提升老年人生活质量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论文在国内外学者相关研究的基础上,对老年宜居社区的概念内涵和特点做了解读,基于老年人的宜居需求、文献追溯和客观分析构建了适宜本土环境的老年宜居社区人居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借鉴吴良镛院士的五大系统理论,将评价指标体系分为社会系统、设施系统、自然系统、居住系统和人类系统5个一级指标。为了体现社区空间的代际公平,从老年宜居专项指标和公共指标两个维度构建二级指标体系,专项指标主要体现老年群体的宜居要求;公共指标体现老年人作为社区的一部分,与其他年龄群体一致性的要求。基于抽样调查、空间兴趣点、DEM地形数据、人口普数据、中国环境监测数据、遥感影像等多源数据,运用熵值法对老年宜居社区人居环境质量评价指标体系进行赋权,然后采用综合指数评价法,对辽宁省182个抽样社区的老年宜居环境质量进行评价分析。结果表明:(1)从整体上看,抽样社区老年宜居环境质量较差,说明绝大多数的社区尚未对已经到来的老龄化社会做好充分的准备;从城市比较来看,大连市所属社区老年宜居环境质量整体水平最高。(2)就空间分布特征:从社区尺度来看,评价值较高的社区多分布于城市中心区或边缘城区,而评价值较低的社区通常分布于城乡结合部、城区以外的镇/乡镇中心、乡镇附近或离乡镇较远的地区;从市域尺度来看,老年宜居社区人居环境质量区域分异明显,整体呈现“中部-南部凸起,西北-北部凹陷”的分布格局,评价值较高的社区主要分布于大连市和沈阳市,大连和沈阳成为辽宁省老年宜居社区人居环境质量发展的双中心。(3)分系统研究表明:设施系统和社会系统整体质量差,自然系统整体质量良好,人类系统和居住系统整体质量较高。在五大系统中,平均值较低的指标分别是社区日间照料机构数量、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站)数量、无障碍设施建设指数、老年大学数量、老年协会数量、舒适日数、空气质量、户籍登记百岁老年人口,这些是社区人居环境建设需要着力加强的部分。(4)从老年宜居公共指标与专项指标的对比来看,公共指标的评价值明显高于专项指标;对比中等级别以上社区数量,公共指标是专项指标的2.69倍,社区人居环境建设存在代际不公平现象。从城市尺度和社区尺度,运用多元线性回归分析、地理探测器、地理加权回归模型、大数据挖掘等方法探寻了老年宜居社区人居环境质量分异的机制。研究表明,城市规模和经济发展是辽宁省老年宜居社区人居环境质量分异的核心驱动力、社会群体状况是根本驱动力、政府干预和住宅建设是重要驱动力。根据评价结果及机制分析,从基于城市尺度的宏观路径和基于社区尺度的具体对策两方面提出老年宜居社区人居环境优化的对策建议。以期对社区适应人口结构的变化,为居家养老提供适宜的支持性环境提供思路。
曹海苓[9](2020)在《中国社会化养老服务中的政府职能研究》文中研究说明人口老龄化是贯穿我国21世纪的基本国情。由人口老龄化引发的养老服务保障需求大幅增长,供需矛盾日益突显,给政府老年服务行业治理带来了严峻考验。在传统家庭养老功能弱化以及政府经济上不堪重负的双重压力下,社会化养老成为我国缓解养老负担压力的现实出路。作为一种现代养老方式,社会化养老是指在遵循政府主导和社会力量参与相结合原则下,通过社会途径,由包括政府、家庭、市场、社区等在内的多元服务主体为满足全体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共担养老服务职能的养老方式。从提供主体视角讲,社会化养老强调养老资源由传统的家庭、政府的一元或二元向包括社区、社会组织、养老机构等在内的多元主体的转化。从社会化养老的客体角度讲,社会化养老面向社会全体有养老需求的老年人,实现了服务对象的普遍化。同时,社会化养老更加强调政府主导作用、市场决定作用以及社区、社会组织、养老机构等养老服务主体专业化服务特征的有机结合。社会化养老服务是完善我国老年福利制度,不断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的必然要求,亦是我国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随着养老服务需求的不断增长与需求层次的不断提高,社会化养老服务建设应被提到更加重要的位置。养老作为关系国家政治稳定与社会和谐发展的根本性问题,一方面,其解决得程度如何与执政党的执政成效息息相关,决定民心向背,政府作为执政党意志的集中体现者,应当发挥其在养老服务中的主导作用。另一方面,从政府的本质来讲,政府作为公共权力的掌握者和公共资源的控制者,促使公共利益的实现是其重要的施政目标。养老作为人类生产、生活过程中基础性、现实性的民生问题,直接关乎公共利益,保障与改善民生是政府公共服务的基本领域,是衡量现代政府公共服务水平与能力的重要尺度。自20世纪80年代末中国提出“社会福利社会化”构想以来,养老服务在各个阶段都显露出政府参与的痕迹,依靠政府的行政干预,客观上保障了我国养老服务事业的健康、可持续性发展。然而,政府在干预养老服务过程中也存在管理体制不完善、制度供给缺乏、社会组织扶持培育力度不够、服务主体协同性不足、市场化运行中监管缺失等缺陷与不足,这说明政府在干预养老服务过程中依然未能找准自身的定位,未能真正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发挥其职能。由于养老服务兼具政府保障特征和社会公益福利性质,适应新时期政府职能转变的客观需要,培育和扶持多元主体共同参与养老服务事业建设与发展,提高政府社会化养老服务治理能力已是转换政府职能的当务之急。本文从政治学视角出发,立足社会化养老服务领域,借鉴政府职能、准市场、协同治理等理论的精髓和分析框架,以社会化养老为研究背景,以养老服务中的政府职能为研究对象,以政府职能的履行与发挥为主体框架,以政府职能的完善为研究主线,以社会化养老服务中政府职能的核心概念、理论基础、历史回溯、实践形态、域外经验借鉴、具体完善路径为叙事脉络,主要采用文献研究、历史研究、比较研究和实证研究的方法,提出了充分发挥社会化养老服务中政府职能的建议。从政府职能角度开展社会化养老服务研究,系统探讨和分析我国社会化养老服务中政府职能的理论依据及行动策略,合理界定政府职能的内容、边界、存在问题和改进对策,以推动政府在养老服务中承担适度、有效职责。这对于拓展社会化养老服务讨论的政治学理论空间,巩固和维护我国政治和谐稳定的大局具有重要的理论与现实意义。本文可能的创新之处主要体现在:1.构建了政府养老服务职能的理论分析框架。依据政府职能理论,从政府管理过程角度出发,结合社会化养老服务对政府职能的现实需求,将政府职能界定为决策职能、计划职能、组织职能、监督职能等四个要素,厘清了各要素的功能,为我国政府职能理论研究提供了新的视角。同时,在研究工具的选择上,设计了针对负责养老服务政府职能部门以及参与养老服务社会力量的调查与访谈,在系统分析社会化养老服务中政府职能问题上具有一定的工具价值。2.先行研究中存在重客体研究、轻主体研究的现象,对于社会化养老服务发展中的关键主体——政府与社会组织、社区、家庭等其他核心主体联动作用的研究视角关注较少。社会化养老服务是多元主体共同行动的过程,主体间关系结构复杂,行动逻辑不尽统一。处于社会化养老服务基础与核心地位的政府如何在多元主体的互动过程中抽离出不同主体的行动逻辑,进行资源整合与动员,以实现多元主体的合作治理是本文研究的亮点之一。3.研究结论的创新。本文提炼出了中国社会化养老服务中政府职能研究的新的结论,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1)优化政府的决策职能,提高政府社会化养老服务的决策质量。决策过程是政府行政的核心,政府决策是否科学与公正是决定社会化养老服务能否健康顺利运行的关键因素。(2)完善政府的组织职能,构建社会化养老服务中政府与社会的协同关系。我国社会化养老服务供给现状表明,任何单一供给主体独立提供养老服务都存在供给困境,正是在这一背景下,需要整合多方力量重构中国养老社会化服务中的政社关系,建立供给主体协同治理模式,实现政府与社会的“强强联合”。(3)深化政府治理体制的改革。我国政府在行使其职能过程中仍然存在不同程度的错位、缺位与越位问题,说明政府未能准确定位自身作用的边界与范围。因此,本文提出,要从转变政府治理理念,建立多元主体联动机制,提升政府治理能力等方面进一步深化政府治理体制改革。
董晨雪[10](2020)在《基于差异的正义:我国城乡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需求与供给比较研究》文中提出健康养老将健康理念引入养老领域,不仅关注老年群体的物质和生活需要,还关注其医疗照护、精神慰藉、社会参与等等,强调从生理、心理、社会三个方面统筹协调养老资源,以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的养老需求。随着老龄社会的不断深化,健康养老已经成为推进积极老龄化、健康老龄化的重要方式。目前,我国健康养老服务需求呈现不断增长且日益多元趋势,尽管与之相应的我国健康养老服务的供给水平也在不断提升,但却存在不平衡、不充分且城乡差异显着的问题。关注我国城乡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需求与养老服务供给的差异,在差异中寻求公平的正义,是聚焦老年权益,促进社会健康发展的重要课题。本文运用文献研究法、调查分析法、数据分析法、对比分析法、归纳总结法,在归纳我国城乡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需求与供给现状的基础上,充分认识健康养老的重要意义及发展现况,并以江苏省太仓市、合肥市肥西县、重庆市九龙坡区为例展开调查研究,对其城乡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需求及供给进行对比分析,发现无论是城乡间、还是地区间城乡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的需求和供给都存在一定的差异,健康养老服务供给与需求的差异也有所不同。为此,本文将我国城乡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发展面临的困境归纳为:城乡需求差异显着,统筹协调存在困难;服务供给总体不足,供需矛盾较为突出;服务理念较为传统,健康养老有待深化;城乡供给差异显着,共建共享仍需加强;并将其原因归结为:城乡环境、生活观念存在不同,行为选择存在差异;养老服务供给体系尚未健全,供给效果尚未凸显;健康养老服务理念发展较晚,相关探索有待加强;养老服务城乡供需结构失衡,统筹协调仍需推进。最后,基于罗尔斯的正义论、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以及社会福利理论,提出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健康养老服务体系的相关思考,分别为:正视差异,构建中国特色健康养老服务体系;精准供给,促进健康养老服务供给有效提升;更新理念,保障老年群体健康养老服务权益;统筹发展,促进区域城乡养老服务协调推进;以期能够对我国健康养老的发展提供相关思考,促进我国健康养老服务水平的提升以及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二、民政部制定老龄工作行动计划(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民政部制定老龄工作行动计划(论文提纲范文)
(1)政策网络视角下我国医养结合政府部门协同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问题 |
1.1.3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及发展动态分析 |
1.2.1 关于医养结合的研究 |
1.2.2 关于政府部门协同的研究 |
1.2.3 关于政策网络的研究 |
1.2.4 研究述评 |
1.3 研究内容及技术路线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3.3 技术路线 |
2 政策网络视角下我国医养结合政府部门协同的理论分析 |
2.1 相关概念界定 |
2.1.1 医养结合 |
2.1.2 政府部门协同 |
2.2 理论基础 |
2.2.1 政策网络理论 |
2.2.2 医养结合的政策网络边界 |
2.3 分析框架 |
2.3.1 整体网络 |
2.3.2 中心性 |
2.3.3 结构洞 |
3 政策网络视角下我国医养结合政府部门协同的实证分析 |
3.1 医养结合政府部门协同的研究设计 |
3.1.1 研究对象的选择 |
3.1.2 数据的收集与处理 |
3.1.3 社会网络度量指标设计 |
3.2 医养结合政府部门协同的测算结果 |
3.2.1 整体网络 |
3.2.2 中心性 |
3.2.3 结构洞 |
3.3 我国医养结合政府部门协同的政策网络分析 |
3.3.1 我国医养结合政府部门协同的政策网络整体状况分析 |
3.3.2 我国医养结合政府部门协同现存的问题分析 |
3.3.3 我国医养结合政府部门协同现存问题的原因分析 |
4 政策网络视角下我国医养结合政府部门协同的政策建议 |
4.1 整体网络维度下的协同及衔接 |
4.1.1 引导医养结合统一目标 |
4.1.2 建立有效的协同机制 |
4.1.3 明确医养结合责任分工 |
4.2 中心性维度下的“一极多元” |
4.2.1 提高“一极”核心部门的控制力 |
4.2.2 强化“多元”的跨部门协同力度 |
4.2.3 建立引导部门协同的权威机制 |
4.3 结构洞维度下的联系与稳定 |
4.3.1 构建部门之间的相互信任 |
4.3.2 确保各部门间的信息沟通 |
4.3.3 增强部门间协同的主动性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A 医养结合政策编号表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情况 |
致谢 |
(2)健康老龄化背景下我国农村养老服务供给多元合作模式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引言 |
1.1 研究背景 |
1.1.1 健康老龄化背景下的中国老龄化城乡倒置问题 |
1.1.2 我国农村地区面临更严重的健康养老困境 |
1.2 研究意义 |
1.2.1 理论意义 |
1.2.2 现实意义 |
1.3 研究内容和目标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目标 |
1.4 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 |
1.4.1 研究方法 |
1.4.2 技术路线 |
1.5 论文的创新与不足 |
1.5.1 创新之处 |
1.5.2 不足之处 |
2 相关理论与研究综述 |
2.1 相关概念界定 |
2.1.1 养老 |
2.1.2 养老服务 |
2.1.3 养老服务供给 |
2.1.4 养老服务供给模式 |
2.2 相关理论基础 |
2.2.1 需要理论 |
2.2.2 社会公平理论 |
2.2.3 福利经济学理论 |
2.2.4 福利多元主义理论 |
2.3 国内外研究综述 |
2.3.1 对养老服务理念和政策方面的研究 |
2.3.2 对养老服务供给主体及其关系的研究 |
2.3.3 对养老服务照护模式的研究 |
2.3.4 对国内外研究的述评 |
3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农村养老服务供给的发展历程 |
3.1 我国农村养老服务供给的四个发展阶段 |
3.1.1 第一阶段:1949--1979年,集体和家庭承担主要责任阶段 |
3.1.2 第二阶段,1980--2000 年前,家庭和个人独担养老服务阶段 |
3.1.3 第三阶段,2000 年--2012 年,养老服务体系构建阶段 |
3.1.4 第四阶段,2013 年至今,多方力量创新提质阶段 |
3.2 我国农村养老服务供给的变迁逻辑 |
3.2.1 养老服务的对象在逐步扩大 |
3.2.2 养老服务项目逐步丰富 |
3.2.3 运用市场化政策管理工具增多 |
3.2.4 注重养老服务质量意识增强 |
3.3 我国农村养老服务供给的变迁规律 |
3.3.1 家庭是提供农村养老服务的主要力量 |
3.3.2 政府是农村养老服务供给的重要力量 |
3.3.3 市场化是不断提高农村老年人生活品质的有效手段 |
3.3.4 社会组织是农村养老服务供给的补充方式 |
4 我国农村养老服务多元供给的影响因素研究 |
4.1 数据来源及样本描述 |
4.1.1 数据来源说明 |
4.1.2 样本选择描述 |
4.2 模型构建与变量选取 |
4.2.1 模型构建 |
4.2.2 变量选取 |
4.3 农村老年人能否获得养老服务多元供给的影响因素研究 |
4.3.1 农村样本描述性统计 |
4.3.2 回归结果与分析 |
4.3.3 主要结论 |
4.4 农村老年人获得养老服务供给主体类型的影响因素 |
4.4.1 主要变量描述性统计 |
4.4.2 农村老年人获得养老服务供给主体类型的回归结果分析 |
4.4.3 主要结论 |
4.5 养老服务多元供给城乡对比分析 |
4.5.1 能否获得养老服务多元供给的城乡对比研究 |
4.5.2 城乡老年人获得养老服务供给主体类型的对比研究 |
4.5.3 主要结论 |
5 我国农村养老服务多元供给中存在的问题 |
5.1 农村家庭(非正式部门)供给养老服务的困境 |
5.1.1 社会变迁导致农村家庭养老服务供给数量减少 |
5.1.2 非正式照料导致农村家庭养老服务水平不高 |
5.1.3“家庭道德风险”导致农村养老服务供给窘迫 |
5.2 政府部门供给农村养老服务责任不到位 |
5.2.1 公平理念欠缺造成城乡养老服务待遇悬殊 |
5.2.2 缺乏独立统一的农村养老服务管理机构 |
5.2.3 养老服务政策的法制权威性不足 |
5.2.4 养老服务标准化建设工作推进缓慢 |
5.3 农村养老服务市场供需不平衡 |
5.3.1 农村老年人养老服务支付能力不足 |
5.3.2 农村养老服务市场供给缺乏动力驱动 |
5.3.3 养老服务专业人才缺乏,阻碍养老服务市场供给 |
5.4 社会组织(社区)供给养老服务严重不足 |
5.4.1 养老服务社会组织数量有限且发展缓慢 |
5.4.2 我国农村社区养老服务欠缺 |
5.4.3 我国农村互助养老服务供给总量不足 |
6 我国农村养老服务多元合作供给模式的构建 |
6.1 多元主体存在合作供给农村养老服务的意愿 |
6.1.1 政府的合作意愿 |
6.1.2 家庭的合作意愿 |
6.1.3 市场的合作意愿 |
6.1.4 社会组织的合作意愿 |
6.2 多元主体存在合作供给农村养老服务的利益博弈 |
6.2.1 政府和家庭(农民)之间的博弈 |
6.2.2 政府与市场的博弈 |
6.2.3 政府与社会组织的博弈 |
6.3 多元主体合作供给农村养老服务的责任边界 |
6.3.1 政府:一核主导养老服务供给 |
6.3.2 家庭:权利取向的养老服务供给 |
6.3.3 市场:产业化供给差异性养老服务 |
6.3.4 社会:社会化互助志愿供给养老服务 |
7 我国农村养老服务供给多元合作发展的对策建议 |
7.1 建立农村养老服务多支柱合作筹资机制 |
7.1.1 国家筹资支柱的建立 |
7.1.2 社会筹资支柱的建立 |
7.1.3 家庭(个人)筹资支柱的建立 |
7.2 以共享合作提高农村养老服务的可及性 |
7.2.1 增加医疗服务的流动性,促进优质医疗资源共享 |
7.2.2 通过流动的方式更好地满足农村老年人精神需求 |
7.3 提升乡村养老价值,推动城乡合作供给养老服务 |
7.3.1 乡村养老价值的再认识 |
7.3.2 支持农村健康养老产业的发展 |
7.3.3 推动城乡合作供给养老服务 |
7.4 融合科技力量,促进乡村养老的现代化 |
7.4.1 科技创新会提高养老服务能力 |
7.4.2 加强信息化建设,实施“互联网+养老”行动 |
7.5 合作培养农村地区养老服务专业人才队伍 |
7.5.1 政策上要对养老服务人才建设进行规范 |
7.5.2 发挥城市到乡村的人才辐射效应 |
8 研究结论与展望 |
8.1 研究结论 |
8.2 研究展望 |
致谢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 |
(3)政策网络视角下我国老年体育政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节 选题依据与意义 |
一、选题背景 |
二、选题意义 |
第二节 文献综述 |
一、关于老年体育政策的研究 |
二、关于政策网络理论的研究 |
第三节 研究方法与研究思路 |
一、研究方法 |
二、研究思路 |
第四节 研究创新与不足 |
一、创新之处 |
二、不足之处 |
第一章 相关概念及理论基础 |
第一节 相关概念解释 |
一、体育政策 |
二、老年体育政策 |
三、政策网络 |
第二节 理论基础 |
一、政策网络理论的溯源 |
二、政策网络理论的内涵及其特征 |
三、政策网络理论的发展前景及其适用性 |
第二章 我国老年体育政策的发展脉络 |
第一节 我国老年体育政策的发展历程 |
一、以社会生产为大政方针(1978-1998) |
二、以小康社会为奋斗目标(1999-2008) |
三、以全民健康为国家战略(2009-2014) |
四、以体医融合为多创并举(2015至今) |
第二节 我国老年体育政策的发展特点 |
一、时代呼唤:由局部到整体的战略转换 |
二、政策集群:由一元到多元的耦合效应 |
三、主体认同:由官方到民间的普遍关注 |
四、目标需求:由消遗到健康的观念异变 |
第三章 我国老年体育政策的网络分析 |
第一节 我国老年体育政策网络分析的可行性 |
一、政策环境呈现出开放姿态 |
二、政策过程呈现出动态流转 |
三、政策主体呈现出多元异化 |
第二节 我国老年体育政策网络的要素分析 |
一、我国老年体育政策的网络类型 |
二、我国老年体育政策的行动主体 |
三、我国老年体育政策的网络关系 |
第四章 我国老年体育政策网络的内在逻辑与现实困境 |
第一节 我国老年体育政策网络的内在逻辑 |
一、权力结构以强制约束为重要前提 |
二、政商结构以公共利益为善治目标 |
三、社会结构以多重价值为行动依据 |
四、环境结构以辩证统一为关键内核 |
第二节 我国老年体育政策网络的现实困境 |
一、网络结构之间的联系松散 |
二、行动主体之间的协作低效 |
三、利益诉求之间的分化度高 |
四、信息共享之间的机制缺失 |
第五章 我国老年体育政策困境的破解之道 |
第一节 形成网络规则的认同意识 |
一、强化老年体育政策的战略价值 |
二、明确规范多元主体的法律地位 |
三、营造数字银龄时代的社会支持 |
第二节 强化网络主体的参与机制 |
一、提升网络结构的纵向延展 |
二、促进多元主体的横向接纳 |
三、构建多维协作的保障机制 |
第三节 推动异化利益的有效整合 |
一、强化服务于整体战略需求的主体利益 |
二、整合有助于消除社会矛盾的利益关系 |
三、分配有利于推动政策发展的资源效能 |
第四节 丰富数字时代的监督渠道 |
一、加快第三方评估的制度建设 |
二、推进大数据技术的科技创新 |
三、追踪老年人群体的动态反馈 |
结束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和研究成果 |
致谢 |
(4)基于规模预测的养老产业市场化发展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的及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及发展动态 |
1.3.1 人口老龄化与经济发展研究 |
1.3.2 养老相关政策研究 |
1.3.3 养老产业发展研究 |
1.3.4 养老产业相关规模预测研究 |
1.3.5 文献综合述评 |
1.4 研究内容与方法 |
1.4.1 研究内容 |
1.4.2 研究方法 |
1.5 研究技术路线 |
2 理论基础 |
2.1 概念界定 |
2.1.1 养老产业 |
2.1.2 养老三维产业链 |
2.2 基础理论阐释 |
2.2.1 马斯洛需求理论 |
2.2.2 消费市场价值理论 |
2.3 研究方法原理 |
2.3.1 政策工具理论 |
2.3.2 系统动力学原理 |
2.4 本章小结 |
3 养老产业相关政策文本分析 |
3.1 政策工具视角下的养老产业政策分析框架 |
3.1.1 X维度:基本政策工具类型维度 |
3.1.2 Y维度:养老三维产业链维度 |
3.2 养老产业政策文本的选择及量化分析 |
3.2.1 政策文本的选取 |
3.2.2 政策文本的编码 |
3.2.3 政策文本外部特性 |
3.2.4 政策文本二维分析 |
3.3 养老产业政策文本存在的不足 |
3.3.1 政策工具结构配置不尽合理 |
3.3.2 政策措施落实难度较大 |
3.3.3 法律层面支持不足,政策主体不明晰 |
3.3.4 三维度产业政策覆盖不全面 |
3.4 本章小结 |
4 养老产业规模预测SD模型构建 |
4.1 SD模型的总体结构 |
4.1.1 基本构建思路 |
4.1.2 主要反馈回路 |
4.2 子系统分析及SD模型流图构建 |
4.2.1 老龄人口子系统 |
4.2.2 养老产业物质资本投资子系统 |
4.2.3 养老产业市场需求子系统 |
4.2.4 养老产业市场供应子系统 |
4.2.5 养老产业规模预测SD模型流图 |
4.3 本章小结 |
5 养老产业规模预测SD模型仿真运行 |
5.1 仿真模型建立 |
5.1.1 重要方程建立 |
5.1.2 模型数据选择 |
5.1.3 参数确定 |
5.1.4 变量初始值确定 |
5.2 模型检验 |
5.2.1 有效性检验 |
5.2.2 历史检验 |
5.3 仿真分析及情景分析 |
5.3.1 仿真结果输出 |
5.3.2 情景分析 |
5.4 市场化发展建议 |
5.4.1 政策建议 |
5.4.2 市场化策略 |
5.5 本章小结 |
6 养老产业规模预测SD模型扩展应用 |
6.1 仿真模型建立 |
6.1.1 模型数据整理 |
6.1.2 模型调整 |
6.1.3 参数确定 |
6.1.4 模型检验 |
6.2 仿真结果输出 |
6.3 结果分析及发展建议 |
6.4 本章小结 |
7 研究总结与展望 |
7.1 主要研究成果 |
7.2 研究结论与建议概述 |
7.3 研究不足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A 养老产业政策样本(全) |
附录B 长三角部分城市主要数据统计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情况 |
致谢 |
(5)老年人需要满足与福利政策 ——基于时间利用的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问题的提出 |
1.2 研究目的与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研究综述 |
1.3.1 研究回顾 |
1.3.2 已有研究的贡献 |
1.3.3 已有研究的不足 |
1.4 研究设计 |
1.4.1 研究视角 |
1.4.2 分析框架 |
1.4.3 研究思路 |
1.4.4 研究内容 |
1.4.5 研究方法 |
1.5 研究创新 |
1.5.1 角度创新 |
1.5.2 内容创新 |
1.5.3 方法创新 |
2 核心概念与相关理论 |
2.1 概念界定 |
2.1.1 老年人 |
2.1.2 时间利用 |
2.1.3 需要与需要满足 |
2.2 相关理论 |
2.2.1 人的需要理论 |
2.2.2 ERG理论 |
2.2.3 福利多元主义理论 |
3 老年人客观时间利用研究 |
3.1 研究方法 |
3.1.1 抽样及样本构成 |
3.1.2 研究工具 |
3.1.3 数据的搜集、整理与分析 |
3.2 研究结果 |
3.2.1 老年人满足各类需要的时间分配 |
3.2.2 老年人日常活动的场所分布与陪同者 |
3.2.3 老年人满足各类需要时间数量的年份变化 |
3.2.4 不同老年群体满足各类需要时间数量的差异比较 |
3.2.5 老年人满足各类需要时间数量的影响因素检验 |
3.3 讨论 |
3.3.1 老年人满足各类需要的时间结构 |
3.3.2 老年人满足不同需要的时间分配 |
3.3.3 老年人公共服务的享有状况及其政策影响 |
3.3.4 不同老年群体的需要满足特点与政策供给 |
3.4 小结 |
4 老年人主观时间利用研究 |
4.1 研究方法 |
4.1.1 抽样及样本构成 |
4.1.2 访谈提纲设计 |
4.1.3 资料搜集、整理与分析 |
4.2 研究结果 |
4.2.1 老年人时间利用的主观评价 |
4.2.2 老年人时间体验的性别差异 |
4.2.3 老年人的日常时间结构与需要满足类型 |
4.2.4 老年人时间利用的环境建构 |
4.3 讨论 |
4.3.1 主观时间利用视角下老年人的需要满足与政策供给 |
4.3.2 满足老年人需要的福利供给主体及其效能 |
4.3.3 老龄社会的代际权力分配与政策短板 |
4.3.4 性别平等视角下的政策设计偏差 |
4.4 小结 |
5 基于需要的老年福利政策思考 |
5.1 实现福利供给精准化 |
5.1.1 满足老年人的共性需要 |
5.1.2 满足不同老年群体的差异化需要 |
5.1.3 增强老年人公共服务的公平性与可及性 |
5.2 加强家庭功能和社区福利建设 |
5.2.1 强化家庭的基础性地位 |
5.2.2 加快社区福利建设 |
5.3 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 |
5.3.1 坚持政府的主导地位 |
5.3.2 推动社会组织与志愿者参与 |
5.3.3 发挥市场的补充性作用 |
5.4 提高福利治理水平 |
5.4.1 消除福利供给碎片化 |
5.4.2 推进跨学科协同治理 |
5.4.3 发展“互联网+”与智慧养老服务 |
6 研究总结 |
6.1 研究结论 |
6.1.1 老年人满足各类需要的时间利用分布不均衡 |
6.1.2 不同老年群体满足各类需要的时间利用具有差异 |
6.1.3 老年福利政策供给存在短板 |
6.1.4 老年人的多重需要未能得到充分满足 |
6.2 研究局限 |
6.3 研究展望 |
6.3.1 整合多种方法 |
6.3.2 扩充研究内容 |
附录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论文期间发表的论文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6)智慧养老视域下中国养老服务体系的优化路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三)研究方法 |
(四)国内外研究述评 |
(五)研究思路 |
(六)创新与不足 |
第一章 理论依据与分析框架 |
一、理论基础 |
(一)供给理论 |
(二)客户关系管理理论 |
(三)渐进理论 |
(四)合作治理理论 |
二、分析框架 |
第二章 现实关照:我国养老服务体系的运行现状与升级需求 |
一、我国养老服务体系的运行现状 |
(一)我国养老服务体系的发展变迁 |
(二)我国养老服务体系的运行成效 |
二、我国养老服务体系的升级需求 |
(一)社会多元化需求要求服务模式升级 |
(二)人口老龄化趋势要求服务能力升级 |
(三)内在实效性目标要求服务机制升级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理想图景:智慧养老助推养老服务体系优化的逻辑理路 |
一、智慧养老在养老服务体系中的功能定位 |
(一)嵌入:基于价值引领的养老模式重塑 |
(二)赋能:基于信息技术的系统功能支撑 |
(三)增慧:利用系统功能操作中的人人交互 |
二、智慧养老助推养老服务体系优化的三重逻辑 |
(一)以“虚拟化”填补供需发展堕距 |
(二)以“智能化”补足主体能力短板 |
(三)以“一体化”提升整体运行效能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实践探索:智慧养老助推养老服务体系优化的基本模式 |
一、“虚拟化”商业运营模式 |
(一)会员制运作机制 |
(二)实践成效与发展 |
二、“智能化”公益对接模式 |
(一)积分制运作机制 |
(二)实践成效与发展 |
三、“一体化”生态共建模式 |
(一)派单制运作机制 |
(二)实践成效与发展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域外经验:国外智慧养老实践模式参鉴 |
一、“线上社区”养老模式 |
(一)“线上社区”养老的制度基础 |
(二)“线上社区”养老的运作机制 |
二、“智能居家”养老模式 |
(一)“智能居家”养老的制度基础 |
(二)“智能居家”养老的运作机制 |
三、合作型科技助老模式 |
(一)合作型科技助老的制度基础 |
(二)合作型科技助老的运作机制 |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未来进路:智慧养老助推养老服务体系优化的前景 |
一、以智慧养老助推养老服务体系优化的可能限度 |
(一)客观存在的温度落差 |
(二)难以逾越的数字鸿沟 |
(三)尚难突破的协同壁垒 |
二、以智慧养老助推养老服务体系优化的路径策略 |
(一)以“量身定制化”增加服务人情味 |
(二)以“包容性智慧”提升服务可及性 |
(三)以顶层驱动和分层整合增强服务协同性 |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 |
致谢 |
(7)福利多元主义视角下城市居家养老服务的可及性问题研究 ——以济南市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问题及意义 |
一、研究问题的提出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概念界定 |
一、居家养老服务 |
二、服务的可及性 |
第三节 理论视角:福利多元主义理论 |
第四节 文献回顾 |
一、居家养老服务的定义 |
二、服务可及性的定义和维度 |
三、养老服务可及性问题的国内外相关研究 |
四、国内城市居家养老服务的可及性现状 |
五、福利多元主义理论的相关研究 |
第五节 研究方法 |
一、资料的搜集方法 |
二、资料的分析方法 |
第二章 城市居家养老服务的多元主体供给模式 |
第一节 居家养老服务的筹资 |
一、筹资主体和资金来源 |
二、筹资水平 |
第二节 居家养老服务的输送 |
一、服务的采购 |
二、服务的分配 |
三、服务的生产 |
第三节 居家养老服务的规制 |
一、对服务资金的规制 |
二、对服务输送的规制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城市居家养老服务的可及性 |
第一节 服务的可获得性 |
一、服务对象的资格条件和待遇标准 |
二、可获得的服务项目和内容 |
第二节 服务的空间可达性 |
第三节 服务的适切性 |
第四节 服务的可接受性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城市居家养老服务的多元主体供给对服务可及性的影响 |
第一节 筹资方式对服务可及性的影响 |
一、公共资金投入规模与服务对象的待遇资格 |
二、筹资渠道与社会主体的供给能力 |
第二节 输送模式对服务可及性的影响 |
一、分配主体的工作方式与服务信息的可获得性 |
二、生产主体的特征与服务内容的可获得性 |
第三节 规制特征对服务可及性的影响 |
一、规制标准与服务分配的适切性 |
二、规制思路与社区服务设施的适配性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国际经验借鉴:加拿大居家养老服务可及性案例分析 |
第一节 加拿大居家养老服务的多元福利供给 |
一、加拿大社会服务多元福利供给模式的历史演进 |
二、加拿大居家养老服务体系的主要内容 |
三、加拿大居家养老服务的供给结构 |
第二节 加拿大BC省的“在家更好”居家养老支持项目分析 |
一、服务供给中的多元主体参与 |
二、服务的可及性概况 |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提高城市居家养老服务可及性的政策建议 |
第一节 加强服务的资金筹措 |
一、提高市级财政资金的保障水平 |
二、拓宽服务资金的筹集渠道 |
第二节 改进服务的输送方式 |
一、支持社会主体参与服务的分配 |
二、丰富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 |
第三节 调整服务的规制措施 |
一、出台精准化的服务分类分级补贴方案 |
二、强化对服务质量的评价措施 |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总结与讨论 |
第一节 研究发现和结论 |
第二节 有待进一步研究的问题 |
参考文献 |
附录 |
附录1 访谈对象的编号与身份 |
附录2 资料分析中的三级编码举例 |
附录3 民政部门工作人员的访谈提纲 |
附录4 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的访谈提纲 |
附录5 居家养老第三方服务组织工作人员的访谈提纲 |
附录6 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工作人员的访谈提纲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的学术成果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8)老年宜居社区人居环境质量评价 ——以辽宁省抽样社区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
1.2.1 研究内容 |
1.2.2 研究方法 |
1.2.3 技术路线 |
1.3 基本概念及理论基础 |
1.3.1 基本概念 |
1.3.2 理论基础 |
1.3.3 个体老化与人居需求变化 |
2 国内外研究综述 |
2.1 国外相关研究 |
2.1.1 对老年宜居社区的理解 |
2.1.2 关于老年宜居社区人居环境评价的研究 |
2.1.3 关于老年宜居社区建设的研究 |
2.2 国内相关研究 |
2.2.1 对老年宜居社区的理解 |
2.2.2 关于老年宜居社区人居环境评价的研究 |
2.2.3 关于老年宜居社区建设的研究 |
2.3 研究展望 |
2.3.1 加强多学科的融合渗透 |
2.3.2 充分利用多源数据 |
2.3.3 探索社区空间的代际共享 |
3 老年宜居社区人居环境质量评价指标体系构建 |
3.1 国内外有代表性的老年宜居社区人居环境质量评价指标体系 |
3.2 指导理念与基本原则 |
3.2.1 指导理念 |
3.2.2 基本原则 |
3.3 指标体系构建 |
3.3.1 自然系统指标选取与分析 |
3.3.2 社会系统指标选取与分析 |
3.3.3 设施系统指标选取与分析 |
3.3.4 人类系统指标选取与分析 |
3.3.5 居住系统指标选取与分析 |
3.4 本章小结 |
4 老年宜居社区人居环境质量评价 |
4.1 研究区域概况 |
4.2 数据来源及评价方法 |
4.2.1 数据来源 |
4.2.2 指标预处理 |
4.2.3 评价方法 |
4.3 评价结果 |
4.3.1 老年宜居社区人居环境质量等级 |
4.3.2 不同等级社区的对比分析 |
4.3.3 分系统差异显着 |
4.3.4 各等级社区空间分布区域差异明显 |
4.3.5 公共指标与专项指标指数差异明显 |
4.4 本章小结 |
5 老年宜居社区人居环境质量分异机制分析 |
5.1 基于社区尺度的老年宜居社区人居环境质量分异影响因素分析 |
5.1.1 研究方法与数据来源 |
5.1.2 影响因素分析 |
5.2 基于城市尺度的老年宜居社区人居环境质量分异影响因素分析 |
5.2.1 研究方法与数据来源 |
5.2.2 影响因子的地理探测结果分析 |
5.2.3 影响因子作用的空间分异 |
5.3 驱动机制分析 |
5.4 本章小结 |
6 老年宜居社区人居环境优化的对策 |
6.1 基于城市尺度的老年宜居社区人居环境优化的宏观路径 |
6.1.1 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 |
6.1.2 加大经济投入力度 |
6.1.3 营造敬老的社会氛围 |
6.1.4 转变社区建设思路 |
6.2 基于社区尺度的老年宜居社区人居环境优化的具体对策 |
6.2.1 针对分系统评价结果的优化对策 |
6.2.2 针对不同类型社区的优化对策 |
6.3 本章小结 |
7 结论与展望 |
7.1 主要研究结论 |
7.3 本文创新点 |
7.4 研究不足及展望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科研成果 |
致谢 |
(9)中国社会化养老服务中的政府职能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问题的缘起 |
(一)选题的背景 |
(二)问题的呈现 |
二、研究的意义 |
(一)理论意义 |
(二)现实意义 |
三、文献回顾与述评 |
(一)国内研究现状 |
(二)国外研究现状 |
(三)研究现状述评 |
四、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五、研究的重点、创新与不足 |
(一)研究的重点 |
(二)创新之处 |
(三)不足之处 |
第一章 政府职能研究的理论基础 |
一、基本概念的界定 |
(一)政府职能 |
(二)政府治理 |
(三)公共服务 |
(四)社会化养老 |
二、基本理论的阐释 |
(一)政府职能理论 |
(二)准市场理论 |
(三)协同治理理论 |
三、社会化养老服务政府职能的构成 |
(一)公共服务视阈下政府的职责 |
(二)社会化养老服务中政府职能的构成要素 |
第二章 中国社会化养老服务政府职能的历史演进 |
一、中国政府职能的历史变迁 |
(一)计划经济背景下的全能型政府职能 |
(二)改革开放初期政府职能的改变 |
(三)深化改革阶段政府职能的转向 |
二、政府职能转变的基本特征 |
(一)从无限职能到有限职能的转变 |
(二)政治职能向社会职能的演进 |
(三)管制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换 |
三、社会化养老服务中政府职能的演变轨迹 |
(一)“单位”制养老服务时期:政府职能的全面干预 |
(二)“单位”制向社会化养老服务转换时期:政府职能的收缩 |
(三)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构建时期:政府职能的回归 |
第三章 中国社会化养老服务政府职能的现状考察 |
一、社会化养老服务中政府职能的发挥 |
(一)社会化养老政策与法规的制定 |
(二)社会化养老资源的初步整合 |
(三)政府与社会组织的协同行动 |
(四)社会化养老服务过程的监督 |
二、社会化养老服务中政府职能模式的变革 |
(一)计划体制时期:政府的全能型、管制型养老服务 |
(二)市场体制时期:政府的有限性、服务型养老服务 |
三、社会化养老服务中政府职能履行的失位 |
(一)社会化养老服务管理体制的不完善 |
(二)社会化养老服务制度供给的缺乏 |
(三)社会组织培育扶持力度不够 |
(四)社会化养老服务主体协同性不足 |
(五)养老服务市场化监管的缺失 |
第四章 社会化养老服务中发挥政府职能的国际经验与借鉴 |
一、域外国家社会化养老服务中的政府职能 |
(一)英国政府的职能定位 |
(二)美国政府的职能定位 |
(三)日本政府的职能定位 |
二、域外国家社会化养老服务中的政府治理模式 |
(一)英国的混合主义模式 |
(二)美国的自由市场模式 |
(三)日本的政府主导型模式 |
(四)中外社会化养老服务中政府治理模式的比较 |
三、域外国家社会化养老服务中政府职能分析的启示 |
(一)确立政府主导原则并付诸行动 |
(二)实施多元主体的引导性培育 |
(三)发挥政府对社会化养老服务全过程的监管 |
第五章 充分发挥中国社会化养老服务政府职能的建议 |
一、政府完善社会化养老服务职能的动力因素分析 |
(一)法治建设的驱动 |
(二)人口老龄化的现实挑战 |
(三)传统养老制度的历史传承 |
(四)服务型政府建设的价值取向 |
二、社会化养老服务职能履行中政府的行动逻辑 |
(一)以养老服务的社会化需求为逻辑起点 |
(二)以建构政府与社会协同治理关系为逻辑中介 |
(三)以实现高质量的社会化养老服务为逻辑终点 |
三、完善社会化养老服务进程中政府职能的行动策略 |
(一)优化政府的决策职能:提高政府社会化养老服务的决策质量 |
(二)增强政府的计划职能:提高政府社会化养老服务制度供给能力 |
(三)完善政府的组织职能:构建社会化养老服务中政府与社会的协同关系 |
(四)强化政府的监管职能:建立社会化养老服务监察制度 |
(五)深化政府治理体制的改革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一:图表目录 |
附录二 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养老服务机构主要管理者、创建者访谈提纲 |
附录三 政府养老服务相关部门负责人访谈提纲 |
后记 |
在学期间公开发表论文及着作情况 |
(10)基于差异的正义:我国城乡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需求与供给比较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 |
(一) 健康养老是推进积极老龄化、健康老龄化的重要方式 |
(二) 我国健康养老服务的需求不断增长且呈现出多元化的特征 |
(三) 我国健康养老服务供给水平不断提升但仍不平衡、不充分且城乡差异显着 |
二、研究意义 |
(一) 理论意义 |
(二) 现实意义 |
三、研究综述 |
(一) 国内研究现状 |
(二) 国外研究现状 |
(三) 现有研究评述 |
四、研究方法 |
(一) 文献研究法 |
(二) 调查分析法 |
(三) 数据分析法 |
(四) 对比分析法 |
(五) 归纳总结法 |
五、研究内容与技术路线图 |
(一) 研究内容 |
(二) 技术路线图 |
六、创新与不足之处 |
(一) 创新之处 |
(二) 不足之处 |
第一章 基本概念与理论工具 |
一、基本概念 |
(一) 健康 |
(二) 老年健康 |
(三) 养老 |
(四) 健康养老 |
(五) 健康养老服务 |
(六) 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需求 |
(七) 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供给 |
二、理论工具 |
(一) 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 |
(二) 正义论 |
(三) 社会福利理论 |
第二章 我国城乡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需求与供给现状 |
一、我国城乡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需求现状 |
(一) 宏观需求 |
(二) 中观需求 |
(三) 微观需求 |
二、我国城乡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供给现状 |
(一) 我国城乡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的制度供给现状 |
(二) 我国城乡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的投入供给现状 |
第三章 我国城乡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需求与供给对比分析——基于三个地区的调查 |
一、三个地区城乡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需求情况 |
(一) 数据来源 |
(二) 样本基本情况 |
(三) 三个地区城乡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需求现状 |
(四) 三个地区城乡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需求分析 |
二、三个地区城乡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供给情况 |
(一) 信息来源 |
(二) 三个地区推进健康养老服务的背景 |
(三) 三个地区城乡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供给现状 |
(四) 三个地区城乡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供给分析 |
三、三个地区城乡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需求与供给对比分析 |
(一) 总体服务供给和需求存在差异 |
(二) 城乡间供给和需求存在差异 |
(三) 地区间城乡供需差异有所区别 |
第四章 我国城乡健康养老服务发展面临的困境及原因分析 |
一、我国城乡健康养老服务发展面临的困境 |
(一) 城乡需求差异显着,统筹协调存在困难 |
(二) 服务供给总体不足,供需矛盾较为突出 |
(三) 服务理念较为传统,健康养老有待深化 |
(四) 城乡供给差异显着,共建共享仍需加强 |
二、我国城乡健康养老服务发展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一) 城乡环境、生活观念存在不同,行为选择存在差异 |
(二) 养老服务供给体系尚未健全,供给效果尚未凸显 |
(三) 健康养老服务理念发展较晚,相关探索有待加强 |
(四) 养老服务城乡供需结构失衡,统筹协调仍需推进 |
第五章 基于差异的正义——构建我国特色健康养老服务体系的相关思考 |
一、正视差异,构建中国特色健康养老服务体系 |
(一) 建立覆盖全民的统一的健康养老制度 |
(二) 构建“基本+补充”健康养老服务体系 |
二、精准供给,促进健康养老服务供给有效提升 |
(一) 扎根健康养老实际需求 |
(二) 夯实健康养老基础建设 |
(三) 完善健康养老服务内容 |
(四) 加强健康养老人才保障 |
(五) 优化健康养老资源配置 |
三、更新理念,保障老年群体健康养老服务权益 |
(一) 深化健康养老研究探索 |
(二) 推进健康养老理念传输 |
四、统筹发展,促进区域城乡养老服务协调推进 |
(一) 统筹配置城乡养老资源 |
(二) 特别关注社会弱势群体 |
(三) 协调区域健康养老差异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硕士期间发表的论文及科研成果 |
附录 |
后记 |
四、民政部制定老龄工作行动计划(论文参考文献)
- [1]政策网络视角下我国医养结合政府部门协同研究[D]. 卞晓洁. 大连理工大学, 2021(02)
- [2]健康老龄化背景下我国农村养老服务供给多元合作模式研究[D]. 赵艳. 内蒙古农业大学, 2021(01)
- [3]政策网络视角下我国老年体育政策研究[D]. 毛中晗. 云南师范大学, 2021(09)
- [4]基于规模预测的养老产业市场化发展研究[D]. 王晓莹. 大连理工大学, 2021(01)
- [5]老年人需要满足与福利政策 ——基于时间利用的分析[D]. 周慧. 山东大学, 2020(04)
- [6]智慧养老视域下中国养老服务体系的优化路径研究[D]. 张昊. 吉林大学, 2020(03)
- [7]福利多元主义视角下城市居家养老服务的可及性问题研究 ——以济南市为例[D]. 马骁. 山东大学, 2020(04)
- [8]老年宜居社区人居环境质量评价 ——以辽宁省抽样社区为例[D]. 张春梅. 辽宁师范大学, 2021(05)
- [9]中国社会化养老服务中的政府职能研究[D]. 曹海苓. 东北师范大学, 2020(06)
- [10]基于差异的正义:我国城乡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需求与供给比较研究[D]. 董晨雪. 苏州大学, 20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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