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东南亚海盗走向国际化(论文文献综述)
舒可心[1](2021)在《冷战后美国亚太海权联盟战略研究》文中提出
王一帆[2](2021)在《中国与土耳其反恐合作研究》文中认为当前,中国反恐斗争已取得重大阶段性胜利。通过采取多元化和立体化的综合治理手段,“东突”恐怖主义势力已基本丧失在中国境内的生存空间,反恐形势已发生质的变化。恐怖主义风险最高的中国新疆地区已连续四年多未发生恐怖袭击事件,国家安全稳定与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得到有力保障。但是,部分“东突”恐怖主义势力仍在境外开展恐怖主义活动,受多重因素影响,土耳其已成为“东突”恐怖主义势力在境外的大本营和避难中心。“东突”恐怖主义势力在土耳其煽动反华舆论,筹措发展资源,扩大组织规模,集中训练恐怖活动人员,遥控指挥实施恐怖袭击。“东突”恐怖主义势力长期盘踞在土耳其,使中国无法从根源上铲除这一“毒瘤”。因此,与土耳其推进和深化反恐合作,对中国进一步开展反恐斗争和打击“东突”恐怖主义势力,维护国家主权和安全稳定具有重要意义。为限制“东突”恐怖主义势力在土耳其的活动与发展,中国与土耳其开展的反恐合作已启动多年,但是取得的成效不佳,缺乏实质化进展,亟需在多个关键环节进行突破。近年来,随着中国与土耳其关系的提升,政治互信日益增强,在多领域的交流与合作不断扩大,两国打击“东突”恐怖主义势力和推进反恐合作的共识也在逐步深化。因此,中国与土耳其反恐合作面临重大机遇。在此背景下,本研究在论述中国与土耳其反恐合作的历史演进和发展特征的基础上,深入剖析中国与土耳其开展反恐合作的战略价值、内外环境和制约因素,并提出推进和深化中国与土耳其反恐合作的具体对策。本研究共分为六章。第一章为绪论,包括中国与土耳其反恐合作的研究背景、研究意义、研究综述、研究方法、相关理论和研究框架等内容。第二章为中国与土耳其反恐合作的演进和发展,详细梳理中国与土耳其反恐合作的历史演进,共经历了起源阶段、探索阶段、发展阶段和深入阶段。总结中国与土耳其反恐合作具有的发展特征,主要包括进程阶段性、立场反复性、合作复杂性和目标长期性。第三章为中国与土耳其反恐合作的战略价值,深入剖析开展反恐合作对中国与土耳其以及维护地区和全球安全稳定的重要意义。第四章为中国与土耳其反恐合作的内外环境,客观分析推进反恐合作具有的可行性。第五章为中国与土耳其反恐合作的制约因素,主要包括“伊斯兰国”和“东突”等恐怖主义发展因素,缺乏互补性的反恐合作需求、存在差异化的反恐合作目标以及不确定和不统一的反恐标准等双方利益因素,美国和欧盟各国对“东突”恐怖主义势力的态度等国际力量因素。第六章为中国与土耳其反恐合作的推进和深化,提出具有可操作性和可实践性的对策,包括巩固反恐合作共识,夯实中国与土耳其反恐合作根基;完善反恐合作机制,提升中国与土耳其反恐合作效率;优化反恐合作环节,拓宽中国与土耳其反恐合作范围;加快推进全面合作,实现中国与土耳其关系发展突破等内容。
黄嘉瑜[3](2020)在《周边格局中的中国 ——从“边缘”到“中心”的跨越》文中研究说明进入21世纪,世界经济重心不断向东转移,全球利益格局持续向板块网络结构发展;以中国为代表的发展中国家群体性崛起。经过改革开放后持续多年发展,中国发展模式越来越成为了广大发展中经济体经济崛起的典范,在经济、社会、文化等重大方面越来越被世界关注。2013年中国提出的“一带一路”倡议,更赢得越来越多国家认可。中国在国家治理、国际关系、环境保护等多个领域的全新理念,越来越深刻地影响着中国周边甚至是全球众多国家。在全球利益格局向“板块网络”结构不断发展的大背景下,本文立足于中国在区域内快速崛起的事实,着重研究‘中国是否成为了周边格局中的“中心”国家?’这一重大问题。首先,本文在理论上对相关概念及其界定标准进行了梳理,这是本文得以展开的理论基础。第一,厘清“中心”国家和“边缘”国家各自的内涵,从理论上证明是否存在着“边缘”国家成为“中心”国家的可能性?第二,“中心”国家与“边缘”国家究竟是处于什么样的关系,“中心”国家对“边缘”国家的影响如何——是只有负面的,还是也存在着正面的、积极的影响?同样,随着全球利益格局向“板块网络”结构转化,区域格局中的“中心”国家与“边缘”国家是否也同样适用上述分析?第三,为说明中国在周边格局中是否成为“中心”国家,也需要明确“周边格局”这一概念。“周边”究竟包括了哪些国家?只有合理地回答了这些问题,才能从理论上解决“中国是否成为了周边格局中‘中心’国家”这一问题。其次,结合经典国际政治经济学的定义和中国和平发展的事实,得出“中国在周边格局中正在实现从‘边缘’到‘中心’的跨越”的结论。中国经济在周边格局中的影响力不断加深,一方面中国经济总量在周边经济中的重要性不断提升,另一方面中国不断融入区域价值链并对其进行重塑;地缘通道方面形成了以中国为中心、向四周辐射的地缘通道网络;中国成为了周边贸易的中心,中国成为周边国家越来越重要的贸易伙伴,中国与周边国家之间双边贸易的地理结构趋向平衡,并且在与周边国家的双边贸易中,周边国家对中国的技术依赖逐渐增加;在国际金融方面,中国推动人民币国际化进程,扮演着周边地区金融稳定器的角色,同时中国发起和倡议的国际金融组织在周边地区发挥着极为重要的作用;除此之外,中国形成了以周边地区为重点的自由贸易协定网络,相对应地中国也逐渐成为了周边地区自由贸易协定的中心。但在另一方面,与传统“中心”国家相比,中国尚存一定的差距,中国并没有完全实现在周边格局中从“边缘”到“中心”的跨越。在周边格局中中国仍然处于从“边缘”走向“中心”的过程中,但中国在实现自身发展的同时,也兼顾承担相应的区域责任,为周边国家提供相应的区域公共产品,实现中国与周边国家的共同发展。中国在快速发展的同时,责、权、利意识也更为清晰,也更加重视多边规则,供给区域公共产品是中国在周边格局中从“边缘”走向“中心”的重要标志,在这方面已有一些颇值关注的典型案例。最后,中国在周边格局中实现从“边缘”向“中心”跨越的过程中,取得了超越一般发展中国家的成绩,但背后同样交织着更加复杂的矛盾,其中既有周边国家给中国的压力,也有周边国家背后的全球性大国给中国制造的外部压力。大国压力与周边压力相互交织,促使中国不仅要处理好和周边国家间的双边关系,更要从全球层面来经略周边。“一带一路”倡议旨在破解中国当前周边外交面临的困局,以确保中国在周边格局中从“边缘”走向“中心”的节奏。第一章至第四章是本文的主体部分,首先从理论上阐明了周边格局中中国从“边缘”走向“中心”的可能性;其次,结合中国在经济、贸易、金融等领域的发展现实,得出了“中国在周边格局中正在实现从‘边缘’到‘中心’的跨越”的结论;然后,中国不仅仅实现了自身的发展,在周边“边缘”走向“中心”的过程中承担起相应的区域责任;最后,梳理了中国从“边缘”走向“中心”过程中遇到的困局及破解。第五章是本文的结论部分,根据本文前四章的分析得出了结论,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相关的政策建议。
宋建欣[4](2020)在《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维护南海主权权益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南海争端”主要是指中国与越南、菲律宾、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以及文莱在南海的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问题上存在的争议与分歧。改革开放后,针对南海声索国对南海岛礁的大肆侵占以及美、日等域外大国对南海争端的频繁干预,中国共产党主要从外交、经济、军事、法律等多个层面着手,坚定地维护中国南海主权权益,为解决南海争端、维护南海和平做出了卓越贡献,充分彰显了中国共产党的政治智慧与勇气。本研究立足于已有研究成果,坚持问题导向,搜集和挖掘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文献、报刊文本、国外相关文献等资料,运用系统分析、比较分析以及交叉研究等方法,从宏观透视和微观探究的双向逻辑就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维护南海主权权益的具体策略与实践展开较为系统全面的考察,并在总结经验与反思不足的基础上,从多个维度尝试性地提出了新时代中国共产党进一步维护南海主权权益的对策及启示。具体来讲,本论文主要分六章:第一章是绪论。这一部分主要介绍与分析了本文的研究背景及研究意义,国内外学界关于中国共产党维护南海主权权益问题的研究现状,本文的研究方法、研究思路、创新之处与不足。这部分内容系统地回答了为何开展本研究、如何开展本研究等问题,为本文的全面展开奠定了必要的基础。第二章是南海争端的相关概述。南海争端是本研究的核心概念,介绍核心概念的基本方面是开展本研究的逻辑前提。这一部分主要从产生根源、基本内涵与现实状况三个层面来介绍南海争端的基本方面。首先,从历史因素、经济因素、地缘因素以及法律因素四个方面分析了南海争端产生的根源。其次,从岛礁主权问题、海域划界问题、海洋资源问题以及“航行自由”问题四个层面论述了南海争端的基本内涵。最后,概括了南海争端的现状,即域外大国继续干预,域内国家磋商合作,整体局势依然严峻。第三章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维护南海主权权益的依据及基础。这一部分主要从历史依据、法理依据、理论基础以及现实基础四个维度来阐释中国共产党维护南海主权权益的依据与基础。中国对南海诸岛的最早发现与命名、持续开发与管制,国际社会对中国南海主权的承认共同构成了中国共产党维护南海主权权益的历史依据。适用于处理主权争端的国际法原则、与南海问题有关的具有法律性的国际条约以及相关中国法律为中国共产党维护南海主权权益提供了法律依据。马克思恩格斯的海权思想、中国共产党维护海洋主权权益理论是中国共产党维护南海主权权益的理论依据。晚清政府、国民政府以及改革开放前中国共产党在南海的维权实践为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进一步有效维护南海主权权益奠定了实践基础。第四章是新时期中国共产党维护南海主权权益的实践。新时期,中国共产党依据南海局势的发展态势,在不同历史阶段有针对性地出台了一系列维护南海主权权益的政策,并将其落实为了具体实践。本部分主要从坚持中国南海立场不动摇、努力提升南海防御能力、积极推动南海区域建设、运用和平方式处理争端四个向度梳理与概括了新时期中国共产党维护南海主权权益的实践内容。第五章是新时代中国共产党维护南海主权权益的实践。本章与第四章共同构成了全文的核心部分,即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维护南海主权权益的实践内容。本章主要从贯彻国家海洋强国战略、强化对南海的管控与开发、深化与南海各国的伙伴关系、应对域外大国对南海争端的干预四个方面爬梳了十八大以来中国共产党为维护南海主权权益所作的大量工作。第六章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维护南海主权权益的成效、经验与启示。具体来说,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维护南海主权权益的成效可以概括为以下四点,即有效控制南沙部分岛礁、顺利完成北部湾划界、岛礁建设取得显着成果以及南海和平稳定得以维持。本文在系统梳理与分析中国共产党南海维权实践内容的基础上,将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维护南海主权权益的基本经验概括为始终坚持南海诸岛属于中国的基本立场、始终坚持以协商谈判和平处理南海争端、始终坚持“搁置争议,共同开发”方针、始终坚持发展海上军事力量与执法力量这四个方面。最后,本文从南海问题的现状出发,并结合过去中国共产党在维护南海主权权益方面积累的经验和存在的不足,较具针对性地提出了此后中国共产党维护南海主权权益的四点启示:全面深化同域外大国及东盟的友好关系、加速推进与南海声索国的共同开发进程、继续强化人民海军的远海防御能力建设、更加注重运用法律手段来解决南海争端。
常婷婷[5](2020)在《新世纪日本在东南亚地区的海外利益维护政策研究》文中认为东南亚是日本国家战略布局和实施的关键地区之一,其在日本对外政策构想中一直占有重要地位且被长期高度重视。由此,东南亚地区被日本视为战略“后院”。二战后,日本凭借“赔偿即投资”的理念、“雁阵”发展模式等政策举措,一跃实现了本国经济的复兴和起飞,继而为其追求“政治大国”目标、寻求安保领域新突破等,奠定了基础、创造了条件。可以说,东南亚地区在日本国家战略布局和实施中的特殊地位,使其在日本海外利益维护政策中占有不容小觑的战略位置。冷战结束后,受亚洲金融危机和全球金融危机的接连打击,日本经济社会发展饱受冲击,其综合国力和国际地位有所折损。新世纪以来尤其是“9·11事件”后,东南亚地区安全形势变化趋于微妙和复杂。加之域内外新兴国家的快速崛起、美国加速回归亚太地区的战略举动、周边国家的群体性发展态势,使日本在周边地区及全球事务处理上的主导权和影响力相对缩小,其海外利益维护领域的挑战性随之增多、压力有所增大。这一点,在东南亚地区表现得尤为突出和明显。在东南亚地区,日本的海外利益可以划分为政治利益、经济利益、安全利益和文化利益。总体来看,日本在该地区的海外利益维护政策,以“经济”发展为中心且呈“同心圆”式排布,大致经历了经济上的“一枝独秀”、经济政治的“并驾齐驱”、经济政治安全“三足鼎立”的发展过程。日本在东南亚地区经营初期,其以经济赔偿交涉为中心、经济援助为途径,进而形成“赔偿—援助—投资”相循环的发展体系。伴随日本与东南亚国家经济关系的加强和深化,双方互动扩大到政治合作领域。以“福田主义”(1976)为标志,坚持平等发展与合作立场,通过参与地区事务、扩大本国的政治存在、坚定东南亚地区在日本战略发展中的能动作用,成为日本长期奉行的政策路线方针,使得日本在东南亚地区的海外利益更趋广泛和全面,随之而来的海外利益维护需求也不断增多。新世纪以来,日本在东南亚地区的海外利益维护政策更趋复杂、全面和多样,其以日美同盟为基轴、法律和制度为基础、开发合作为辅助、安全保障为拓展、夯实民意为后备的多领域共同协作政策方针,得以明确和被清晰地贯彻下来。日本在东南亚地区的海外利益维护政策,呈现三大特点:在地区主导权上“从追随转向引领”,在经济合作上“由低调转向主动”,在重点领域上“从经济转向安全”。日本在该地区的长期投入,使其拥有众多的双边或区域性制度合作平台、成熟的政府开发援助体系、域内较好的民意基础等优势资源。不过,由于日本经济发展驱动力不足、海外安保维护受限较多,加之美国亚太战略的调整和强化、中国影响力的增强、印度的“战略东进”政策、澳大利亚的“北上”策略、东南亚地缘安全与投资环境的波动等因素的复合影响,使其新时期实施东南亚地区海外利益维护政策受到不少限制。日美同盟对日本战略独立性的长期牵制作用,也使日本“分而治之”的地区策略在一定程度上破坏了东盟一体性,由此增加了日本在东南亚地区海外利益维护政策实施的难度和不确定性。日本在东南亚地区的海外利益维护政策及模式,对新时期中国维护和增进海外利益具有一定的启示意义。近年来,伴随“一带一路”倡议的推进和落实,中国海外利益拓展和维护进入新阶段。中国在推进政策沟通、道路联通、贸易畅通、货币流通、民心相通的进程中,要优先确保“五通”的高质量建设和高水准落实,要战略规划和构建制度基准、权力外溢、软实力支撑的海外利益保护体系。
詹子懿[6](2020)在《冷战后中国-东盟国家防务外交研究》文中研究说明近年来,伴随着中国综合国力的快速提升以及国际与地区形势的复杂变动,中国的外交战略面临着深刻而剧烈的转型,周边外交的重要性显着提升。东南亚拥有着连接印度洋与太平洋的关键航道和战略水域,是进出我国东南沿海的门户,也是重要的交通运输线路,这种特殊的地缘位置以及密切的政治经济与安全关系使得东盟及其成员国在我国周边外交战略中至关重要,其是中国地缘经济、政治和安全的依托地带,也是中国开展周边外交的优先方向。在中国—东盟总体外交关系中,防务外交是不可忽视的组成部分,作为中国和东盟国家开展安全合作的重要形式和手段,它对于增进中国与东盟国家间的互信和理解、减少疑虑、应对传统和非传统安全威胁以及维护地区和平稳定有着巨大的意义,是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构建的安全抓手和重要支撑。中国与东南亚的防务外交开始于冷战时期。冷战结束后,世界政治格局、地区政治经济和安全形势出现了重大变革,伴随着东盟一体化战略的实施以及中国对外战略与安全观念的转变,中国与东南亚(东盟国家)的防务外交进程在稳步推进中取得了重大突破,逐渐步入新的平台、轨道和领域,有效地促进了双方关系的深化,并推动着亚太地区新型安全秩序的建立。然而,由于复杂的历史与现实原因,与高度繁荣的经济合作相比,中国与东盟国家在防务安全领域的合作长期处于较低水平,机制水平低、互动领域狭窄、内容层次有限和实践性较弱等问题困扰着双方防务外交的深入发展,进而对“海上丝绸之路”倡议的实施、中国周边安全共同体和命运共同体的构建及中国特色大国外交战略布局产生不利的影响。由此可见,在此背景下,系统全面地研究冷战后中国—东盟国家防务外交关系的理论和政策实践有着重大学术和现实意义。对此,本文立足于历史研究和国际关系演绎分析的方法,将中国—东盟国家防务外交置于冷战后亚太安全合作的整体背景和发展进程中,对其进行多层次、多维度、多轨道、多领域的探究,并基于经验梳理归纳总结双方防务外交发展中的结构性、规范性和动力性特点,明确其当前面临的主要困境及挑战,从而为中国周边防务外交的进一步发展与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的构建提供政策启示。本文在结构上分为绪论、主体六章节和结论。绪论部分立足于当今中国外交战略与亚太安全形势变化的特点阐述了本文选题的研究背景和意义,并对国内外学术界相关研究成果进行全面梳理,归纳其不足和局限性,从而为本文的研究提供学术基础和方向指导。第一章通过梳理国内外学者对防务外交概念的不同认知和使用,对防务外交做出了准确和全面的界定,为接下来的研究提供清晰的研究视角和概念框架。此外,本章还将从宏观背景和历史参照的角度梳理冷战时期中国和东南亚国家防务外交的发展。第二章将结合冷战结束后国际与亚太地区安全形势的变化,分析冷战后中国与东盟国家防务外交发展演变的原因。在基础因素方面,两极对抗的终结为亚太地区战略力量的分化重组和中国—东南亚关系的全面发展扫清了障碍,进而为中国—东南亚(东盟)防务外交的转型铺平了道路。动力因素方面,冷战结束后全球、区域间、区域、次区域和国家等多层次的传统与非传统安全问题的交织造成亚太地区安全威胁的综合化,迫切地要求中国与东盟国家提升地区实际安全治理能力,而防务外交则切合了中国和东盟国家的利益诉求。第三章和第四章是本文对冷战后中国—东盟国家防务外交实践分析的主体,分别探究了东盟框架内外的政策实践。其中,东盟组织框架内、以东盟为中心和主导的多边安全合作机制是中国与东盟国家防务外交开展的最重要平台,这些机制包括东盟地区论坛、东盟防长扩大会议以及东盟—中国“10+1”、东盟—中日韩“10+3”。除此之外,中国与东盟国家间还在东盟组织框架外开展了大量的防务外交与合作,主要有香格里拉对话和北京香山论坛等由大国发起并主导的多边安全合作机制下开展的防务外交,以及中国与东盟国家之间延续并拓展深化的双边防务联系,包括防务对话交流、国防教育、武器转让和国防技术合作、舰艇访问、联合军事演练等多个内容领域。在前文理论和实践分析的基础上,第五章和第六章分别对中国—东盟国家防务外交的现状与前景进行了评析和展望,归纳出冷战后中国与东盟国家防务外交发展的结构性、规范性和动力性特点,指出其面临的内容层级较低、“软安全”导向与过于依赖多边机制三大局限,在此基础上提出三点政策建议。第一,扎实提升防务外交层级水平,进一步深化中国—东盟国家战略互信建设;第二,切实履行亚洲新安全观中的“综合安全”理念,统筹维护传统与非传统领域的安全威胁;第三,继续积极参与地区多边安全合作机制下的防务合作,同时要将重点放在做实具有战略潜力、战略价值的双边关系上,打造有助于促进中国国家利益的防务外交“战略支点国家”,以点带面,推动中国—东盟防务外交与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
陈慈航[7](2019)在《美国在“南海行为准则”问题上的政策:回顾、评析与展望》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近年来,南海问题升级和复杂化的一个重要背景是美国推行“亚太再平衡”战略倡导“基于规则的秩序”所引发的地区规则之争。“南海行为准则”作为地区唯一的多边规则框架和议题机制重要性凸显,也是美国外交介入南海问题的重要抓手。在南海地区局势和地区秩序发生潜在深刻变化的大背景下,分析“行为准则”议题的未来走向,尤其是中美围绕这一议题展开的规则制定权与议程设置权等软实力的博弈,有助于我们深入理解美国南海政策背后的逻辑,以研判未来南海局势与地区秩序的走势,并做出积极应对。本研究主体部分共包括八章内容。第一章概述了“行为准则”的起源、磋商进程及直接相关方的立场政策。第二章分析解读了“行为准则”的法律框架及现有的草案文本。第三章回顾了美国政府在“行为准则”问题上的政策演进。第四章阐释了“再平衡”战略下美国公开介入“行为准则”问题的主要方式与策略。第五章剖析了“再平衡”战略下美国公开介入“行为准则”问题的动因、特点并评估了其政策实效。第六章比较分析了中美在“行为准则”问题上的认知差异与政策互动。第七章研判了“行为准则”磋商的前景及美国的政策走势。第八章从战略、政策和策略层面提出了中国的应对之策。通过本课题的研究,得出了如下结论:第一,“行为准则”作为地区国家数十年来凝聚共识的唯一多边规则框架和议题机制,有望成为地区秩序构建的核心机制性架构,与地区权力架构共同塑造未来南海局势及地区秩序走向;第二,纵向看,冷战后美国对包括“行为准则”在内的南海问题的关注逐步加深,在奥巴马执政之前主要以间接介入手段为主,而在奥巴马政府“再平衡”战略下开始公开直接介入南海问题,并干预“行为准则”的制定进程;第三,横向上,美国两党在南海问题上的政策取向呈现差异,共和党注重硬实力尤其是包括“航行自由行动”在内的军事手段对中国加以制衡和威慑,民主党则更加注重通过外交手段包括干预“行为准则”等议题介入南海局势;第四,中美在“行为准则”问题上存在崛起国与守成国之间关于地区规则制定问题的竞争与互动关系,中国在这一问题上的政策举措得当,取得了明显的政策成效;第五,中国很大程度上能够借助“行为准则”从多边机制和外交层面弱化美国在南海问题上的话语权和影响力,但仍需关注南海地区权力架构层面的不利因素,妥善管控南海局势,并寻求早日和平解决南海问题,防止其成为中国和平崛起过程的中的重大阻碍。
李广超[8](2018)在《郑芝龙海洋活动研究(1621-1635)》文中指出本文以郑芝龙一生从事海洋活动的时空线索为标准划分研究阶段。郑芝龙直接从事海洋活动的主要阶段始自天启元年(1621年)到澳门做通事,至崇祯八年(1635年)彻底击败刘香海上力量。此一阶段为本文的研究重点。郑芝龙后期撤离海洋,前往内陆做官,这段时期,因郑氏家族的海洋贸易由其继母黄氏(郑妈)、五弟郑芝豹等家族成员接管,郑芝龙直接参与的海洋活动亦逐渐减少,后又因降清被裹挟北上,而彻底脱离海洋活动。此一阶段不在本文的研究范围。本文对郑芝龙的海洋活动研究包括三方面。即:石井郑氏与明末海洋社会有着重要的渊源关系;郑芝龙澳门早期经历与崛起的背景;郑芝龙与各方海上力量的竞争。本文研究视角创新之处。第一,本文通过对郑芝龙所生活的明末时代背景、家族背景与个人的早期经历背景的研究,以及对郑芝龙海洋活动的研究,并将二者相结合,将郑芝龙家族涉海背景及其早期澳门经历背景的综合性研究,推进到一个崭新的高度,有力的解决了多个学术争议或疑难问题,包括郑芝龙青年时期为何前往澳门、澳门通事职业,以及郑芝龙早期所受的西方科技与文化的熏陶对其海上崛起的影响等多个学术问题。第二,对荷兰东印度公司的管理机制以及荷兰东印度公司在亚洲驻地的高层人事变更的研究。中国、荷兰两方面的高层人事变更是导致料罗湾海战发生的重要原因之一。荷兰人作为郑芝龙的合作者兼竞争者,因此对荷兰东印度公司的研究,将有助于推进对郑芝龙海洋活动的研究。第三,通过对郑芝龙各时期从事海洋活动所充当的历史角色的研究,并分析、研究这种历史角色对郑芝龙海上崛起所发挥的作用。本文创新研究的意义。本文通过对郑芝龙海洋活动的创新研究,试图还原郑芝龙这一中国历史上最具代表性的典型海洋性人物的历史本色,力图将针对郑芝龙海洋活动的研究推进到一个崭新的高度,并尽可能的剖析郑芝龙在各方海上竞争中得以最终崛起的历史原因及过程。
刘艳峰[9](2018)在《规范扩散视角下的南海安全秩序重塑研究》文中认为本文以规范扩散为指导,运用谱系分析、历史主义、文献解析、比较研究等方法,对南海安全秩序进行了研究。南海安全秩序指南海地区各国家和非国家行为体在社会规范的驱使下相互作用,在传统和非传统安全领域相互合作或共同构建南海安全机制,最终形成相对稳定的关系形态。南海安全秩序研究中的均势和平论、霸权稳定论、权力转移理论、伙伴关系互动等权力视角,东盟和东盟共同体等制度视角以及国际法视角都有各自的倾向与不足,规范扩散视角可以弥补。关于美国主导下的南海安全秩序,从内容来看,航行自由规范、国际规则和国际法规范、反恐和反海盗合作规范,是美国在南海主要扩散的规范。然而,这样的规范扩散是霸权主导的和自上而下的。从其路径来看,故意夸大威胁和进行社会动员的“社会框定”以及将国际规范国内化是主要方式。这样的扩散方式获得了南海域内国家和域外国家的支持与追随,并且联合对中国进行规范施压。从规范扩散的影响来看,其中的单向性和自上而下导致了规范冲突并且提升了军事冲突的风险,对其追随反而加剧了中国与东盟的外在制度冲突并致使中国威胁论甚嚣尘上,尤其中美在南海围绕国际规则的博弈使得南海规范困境日益严峻。关于南海安全秩序的重塑,一些自下而上的规范成功得到辨识并且与自上而下的规范形成双向互动,无疑是有助益的。我们耳熟能详的东盟规范是以协商一致和照顾彼此舒适度等为内容的,实践表明它有助于克服美国规范扩散中的弊端。东盟规范在南海的扩散主要体现为东盟组织的扩大与功能的扩展,以及以东盟规范为核心的地区多边框架的不断扩展。然而,东盟规范虽影响了南海域内和域外大国行为,但其自身也存在一定的缺陷,其作用也受到大国政治的影响。与东盟规范相适应,南海地区也存在中国规范的扩散,主要包括南海维权中的历史性权利,以及符合南海安全治理中公平正义、善治、普惠和南海维稳中克制和道义等价值导向的行为标准。然而中国规范在当前面临障碍,主要是西方国家垄断国际规则制定权并进行排它因此在南海的规范影响力较大而中国规范的影响力较小。此外,南海地区也存在一些既有规范,它们主要是南海相关国家间的社会合作规范:多元性、多样性、多边性。具体表现为南海各方多元的利益考量、多样化的身份认知及多边的关系交往,因此一直以来各方都重视政治、经贸和文化等社会结构并强调对中国的去中心化理解,这降低了权力博弈、军事冲突、双边与多边的外在制度冲突及中国威胁,因此要重视其已发挥的及未来可期的作用。南海安全秩序重塑的重点在于如何进行有效的双向规范扩散。首先,南海区域间安全机制可以成为规范扩散的平台,以克服自下而上规范扩散中的阻碍。我们要推进中国-东盟区域间制度,推动南海机制建设按“均势安全-安全机制-安全共同体”的路径发展。区域间对话与交往增进了自下而上的规范的作用,促进了冲突后的立即协商,增强了地区行为体意识,在一定程度上社会化了中国。然而,区域间机制在何种程度上将规范转化为合作议题应得到考查,是否缓解了大国政治对自下而上的规范的影响也要得到谨慎思考,能否弥补自下而上的规范自身的缺陷还有待实践检验。其次,中等强国印尼或可成功担当规范扩散的支持国。为了更好地推进中国印尼南海安全合作,中国要客观看待印尼在南海的规范诉求及转变:中国应清醒认识到印尼基于全球海上大国的身份定位的规范诉求是虚幻的,要尊重基于中等强国身份定位的规范诉求,客观认识其规范诉求的目标与方式。最后,中国要有具体行动来推进自下而上的规范在南海的扩散。具体地,可通过推进海洋强国战略和构建人类共同体来积极推进南海行为准则的磋商及谈判。此外,中国要在南海构建海洋法治新秩序:维护联合国海洋法规则的权威,促进国际法与南海相关国国内法的交流,逐步增强他们在海洋法治中的影响力和话语权,弱化与美国在南海的国际规则和国际法博弈。还有,中国要在南海树立新型海上安全观:展现大国责任并继续提供海上公共服务,促进南海安全合作并积极推动构建合作机制,努力塑造南海海上安全态势并维护中国南海权益。
雷小华[10](2018)在《南海周边国家海洋权益维护与海洋执法体制研究》文中认为本文主要研究南海周边国家海洋权益维护与海洋执法体制,开展本文的研究,有利于及时掌握东盟国家海洋权益维护的一般动态和基本特征,从而为国家推进共商共建共享“一带一路”、建设海洋命运共同体、和平解决南海争端、积极有效地维护国家海洋权益等方面提供科学参考依据。本文主要是以海洋权益和相关理论为指导,以南海周边国家(其中主要是越南、菲律宾、马来西亚、印尼等4个国家)为重点分析对象,在具体分析其海洋权益维护的主要行动与举措以及各国海洋执法力量与体制的基础上,总结出各国海洋权益维护与海洋执法体制的一般规律与执法特征。具体内容包括四个方面:一是海洋权益和相关概念的理论内涵和界定。重点分析海洋权益、海权、海洋战略等概念的界定及联系与区别。指出海洋权益是国家管辖海域内,或者其他国家管辖海域内,但依据国际法所享有的权利和利益的总称。海权是维护海洋权益的力量基础,海洋战略是维护海洋权益的谋略。海权建设和海洋战略的目标是维护和实现海洋权益。海洋权益的维护依赖于海洋战略的成功实施。二是具体分析南海周边国家的海洋权益维护。重点分析南海周边国家(其中主要是越南、菲律宾、马来西亚、印尼等4个国家)海洋权益维护,具体分析其海洋权益维护的目标、目的、策略、主要行动与举措等等,探索找出南海周边各国海洋权益维护的共同点和不同点,分析其基本特征与一般规律,从而为我国海洋权益维护提供参考依据,同时,针对特定的国家制定特殊性对策,实施“一国一策”等。三是具体分析南海周边国家的海洋执法体制。重点研究南海周边国家海洋法律法规的制定与出台、海洋执法力量与执法部门间的关系与协调等内容,同时分析其优缺点并总结其各自特征。四是对南海周边国家海洋权益维护与海洋执法体制进行比较分析。尽管国家国情不同,其海洋权益维护也各具特色,但他们也确实存在某些共同点和规律性,包括各国海洋战略目标各有侧重、目的不谋而合、手段与策略大致相似,各国都非常重视海洋执法,最大限度维护海洋权益,但各国法律法规仍需完善,执法协调能力有待提高,执法水平与能力亟须提升。
二、东南亚海盗走向国际化(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东南亚海盗走向国际化(论文提纲范文)
(2)中国与土耳其反恐合作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3 研究综述 |
1.3.1 国内研究现状 |
1.3.1.1 关于土耳其的研究现状 |
1.3.1.2 关于反恐合作的研究现状 |
1.3.1.3 关于中国与土耳其关系的研究现状 |
1.3.1.4 关于中国与土耳其反恐合作的研究现状 |
1.3.2 国外研究现状 |
1.3.2.1 在土耳其外交关系和对外政策方面 |
1.3.2.2 在土耳其库尔德问题和“库尔德工人党”方面 |
1.3.2.3 在地区和全球反恐合作方面 |
1.3.2.4 在中国与土耳其关系方面 |
1.4 研究方法 |
1.4.1 文献研究法 |
1.4.2 跨学科研究法 |
1.4.3 学术访谈法 |
1.5 相关理论 |
1.5.1 合作论 |
1.5.2 国家利益论 |
1.5.3 国家安全理论 |
1.6 研究框架 |
2 中国与土耳其反恐合作的演进和发展 |
2.1 中国与土耳其反恐合作的历史演进 |
2.1.1 起源阶段 |
2.1.2 探索阶段 |
2.1.3 发展阶段 |
2.1.4 深入阶段 |
2.2 中国与土耳其反恐合作的发展特征 |
2.2.1 进程阶段性 |
2.2.2 立场反复性 |
2.2.3 合作复杂性 |
2.2.4 目标长期性 |
3 中国与土耳其反恐合作的战略价值 |
3.1 开展反恐合作对中国的战略价值 |
3.1.1 构建中国特色大国外交和新型国际关系的具体实践 |
3.1.2 树立负责任大国形象和践行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的根本要求 |
3.1.3 参与中东地区安全治理和非传统安全合作的主要内容 |
3.1.4 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的必然选择 |
3.1.5 推进“一带一路”倡议和维护海外利益的重要保障 |
3.1.6 打击“东突”恐怖主义势力的根本出路 |
3.2 开展反恐合作对土耳其的战略价值 |
3.2.1 强化与中国外交关系的核心基础 |
3.2.2 深化与中国经济合作的关键前提 |
3.2.2.1 土耳其国内经济发展陷入困境 |
3.2.2.2 土耳其与中国贸易不平衡加剧 |
3.2.3 维护国内政治和社会安全稳定的有效手段 |
3.2.4 改善国际形象和提升影响力的正确途径 |
4 中国与土耳其反恐合作的内外环境 |
4.1 国际环境 |
4.1.1 中东地区力量格局转变为开展反恐合作提供战略契机 |
4.1.2 多元化的国际合作机制为开展反恐合作提供平台保障 |
4.1.3 世界各国的反恐立场为开展反恐合作提供舆论支持 |
4.2 国内环境 |
4.2.1 中国境内恐怖主义风险显着降低 |
4.2.1.1 预防打击恐怖主义 |
4.2.1.2 开展去极端化治理 |
4.2.1.3 促进地区经济发展 |
4.2.2 土耳其外交政策转变趋势日益明显 |
4.2.2.1 以更加积极自主的态度参与地区和全球事务 |
4.2.2.2 以更加丰富灵活的方式强化亚太区域的合作 |
4.2.3 中国与土耳其不断深化多领域的合作 |
4.2.3.1 经济领域合作 |
4.2.3.2 人文领域合作 |
4.2.3.3 其他领域合作 |
5 中国与土耳其反恐合作的制约因素 |
5.1 恐怖主义发展因素 |
5.1.1 “伊斯兰国”的发展变化 |
5.1.1.1 调整武装活动策略,改变恐怖袭击方式 |
5.1.1.2 拓展外部发展空间,寻求多方势力合作 |
5.1.1.3 积极开展跨国“圣战”,策划实施“回流”渗透 |
5.1.2 “东突”恐怖主义势力的发展变化 |
5.1.2.1 以土耳其为政治和发展中心 |
5.1.2.2 以土耳其为指挥和活动中心 |
5.2 双方利益因素 |
5.2.1 缺乏互补性的反恐合作需求 |
5.2.2 存在差异化的反恐合作目标 |
5.2.3 不确定和不统一的反恐标准 |
5.3 国际力量因素 |
5.3.1 美国因素 |
5.3.1.1 土耳其与美国的关系 |
5.3.1.2 美国对“东突”恐怖主义势力的政策 |
5.3.2 欧盟因素 |
5.3.2.1 土耳其与欧盟的关系 |
5.3.2.2 欧盟对“东突”恐怖主义势力的政策 |
6 中国与土耳其反恐合作的推进和深化 |
6.1 巩固反恐合作共识,夯实中国与土耳其反恐合作根基 |
6.1.1 坚持打击恐怖主义 |
6.1.2 坚持反对干涉他国内政 |
6.1.3 坚持反对反恐“双重标准” |
6.2 完善反恐合作机制,提升中国与土耳其反恐合作效率 |
6.2.1 加强反恐问题磋商交流机制建设 |
6.2.2 充分发挥上海合作组织的平台价值 |
6.2.3 争取第三方国家对反恐合作的支持 |
6.3 优化反恐合作环节,拓宽中国与土耳其反恐合作范围 |
6.3.1 强化反恐情报交流共享 |
6.3.2 协调开展网络信息监管 |
6.3.3 探索反恐怖融资合作渠道 |
6.3.4 促进去极端化治理交流 |
6.3.5 推动引渡合作取得新进展 |
6.4 加快推进全面合作,实现中国与土耳其关系发展突破 |
6.4.1 持续增进政治互信 |
6.4.2 破解经济合作瓶颈 |
6.4.3 丰富人文交流形式 |
结论 |
参考文献 |
在学研究成果 |
致谢 |
(3)周边格局中的中国 ——从“边缘”到“中心”的跨越(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 |
(一)全球利益格局的板块网络结构与世界经济重心东移 |
(二)发展中国家影响力的整体提升与区域主义相互促进 |
(三)国际分工不断深化与发展中国家融入区域生产网络 |
(四)区域内中国的快速崛起与中国承担起相应区域责任 |
二、研究问题与研究意义 |
三、研究方法 |
四、论文可能的创新之处 |
第一章 理论界定与文献综述 |
第一节 “边缘”走向“中心”的理论依据 |
第二节 “中心”国家与“边缘”国家的关系 |
一、悲观论:“中心”对“边缘”的盘剥 |
二、乐观论:“中心”对“边缘”的溢出 |
三、从悲观到乐观的态度转变 |
第三节 全球利益格局的“板块网络”结构 |
一、全球利益格局向“板块网络”结构发展 |
二、“板块网络”结构下的地缘关系:地缘政治与地缘经济 |
三、“板块网络”结构下的中国定位:“边缘”还是“中心” |
四、“板块网络”结构下的中国机遇:百年未有之大变局 |
第四节 “板块网络”结构下的中国与周边国家 |
一、中国“周边”的概念界定 |
二、国际经济视角下中国在周边格局中的定位 |
三、国际政治视角下中国在周边格局中的定位 |
第二章 中国正在成为周边格局中的中心国家 |
第一节 中国提升在周边经济格局中的影响 |
一、中国经济增速快且维持稳定 |
二、经济总量在周边经济中的重要性逐年增加 |
三、融入区域价值链并对其进行重塑 |
第二节 形成以中国为中心向四周辐射的地缘通道网络 |
一、中国边境口岸体系四通八达,涉及多个周边国家 |
二、中国与周边国家之间的管道运输、航空运输通道现状 |
第三节 中国成为周边贸易中心 |
一、中国成为周边越来越重要的双边贸易伙伴 |
二、中国与周边国家间双边贸易地理结构趋于均衡 |
三、周边国家对中国技术依赖逐渐增加 |
第四节 中国成为周边地区金融主导力量 |
一、中国逐渐成为周边地区的金融稳定力量 |
二、中国发起和倡导的国际金融组织在区域经济中发挥重要作用 |
第五节 中国成为周边地区自由贸易协定的“轮轴” |
一、中国成为周边地区自由贸易协定的中心 |
二、周边是中国自由贸易协定的建设重点 |
第三章 中国走向周边格局“中心”的责任:区域公共产品供给 |
第一节 中国角色转变与区域公共产品供给 |
一、周边格局角色转变是中国提供区域公共产品内在动力 |
二、区域公共产品供给与中国周边外交理念相契合 |
第二节 区域公共产品供给缺失与中国的合理补充 |
一、周边地区的公共产品存在供需矛盾 |
二、中国对霸权国主导的国际公共产品的补充与超越 |
三、地区认同的缺失与命运共同体理念 |
第三节 中国参与区域公共产品供给的实践 |
一、上海合作组织 |
二、周边命运共同体 |
第四章 中国走向周边格局“中心”遇到的困局及破解 |
第一节 中国走向周边格局“中心”过程中遇到的外交困局 |
一、中国与周边国家间的边海争端问题 |
二、大国战略博弈问题 |
三、非传统安全问题 |
第二节 以“一带一路”破解中国走向“中心”的外交困局 |
一、“一带一路”助推中国与周边国家的全方位合作 |
二、“一带一路”推动中国地缘政治经济重构 |
三、“一带一路”加速对区域价值链的重塑 |
第五章 结论与建议 |
一、逻辑结论 |
二、政策建议 |
(一)加速中国在周边格局中从“边缘”走向“中心”的政策建议 |
(二)加强中国同周边国家间关系的政策建议 |
参考文献 |
附录1 :1995-2018年LALL分类下周边国家自中国进口额 |
附录2 :1995-2018年LALL分类下周边国家向中国出口额 |
致谢 |
(4)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维护南海主权权益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内研究现状 |
1.2.2 国外研究现状 |
1.3 研究思路与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4 研究创新与不足 |
1.4.1 创新之处 |
1.4.2 不足之处 |
第2章 南海争端的相关概述 |
2.1 南海争端的产生根源 |
2.1.1 历史因素 |
2.1.2 经济因素 |
2.1.3 地缘因素 |
2.1.4 法律因素 |
2.2 南海争端的基本内涵 |
2.2.1 岛屿主权问题 |
2.2.2 海域划界问题 |
2.2.3 海洋资源问题 |
2.2.4 “航行自由”问题 |
2.3 南海争端的现实状况 |
2.3.1 域外国家继续干涉 |
2.3.2 域内国家磋商合作 |
2.3.3 整体局势依然严峻 |
第3章 中国共产党维护南海主权权益的依据及基础 |
3.1 历史依据 |
3.1.1 最早发现与命名 |
3.1.2 持续开发与管治 |
3.1.3 国际社会的承认 |
3.2 法理依据 |
3.2.1 相关国际法律 |
3.2.2 相关中国法律 |
3.3 理论基础 |
3.3.1 马克思恩格斯的海权思想 |
3.3.2 中国共产党维护海洋主权权益理论 |
3.4 实践基础 |
3.4.1 晚清政府在南海的维权实践 |
3.4.2 国民政府在南海的维权实践 |
3.4.3 改革开放前中国共产党在南海的维权实践 |
第4章 新时期中国共产党维护南海主权权益的实践(1978-2012) |
4.1 坚持中国南海立场不动摇 |
4.1.1 主权宣示与外交抗议 |
4.1.2 反对域外大国的干预 |
4.2 努力提升南海防御能力 |
4.2.1 执行国家海防战略 |
4.2.2 发展南海军事力量 |
4.2.3 实施军事维权行动 |
4.3 积极推动南海区域建设 |
4.3.1 开展南海科学考察 |
4.3.2 逐步开发南海资源 |
4.3.3 修建南海基础设施 |
4.4 运用和平方式处理争端 |
4.4.1 确立“搁置争议,共同开发”方针 |
4.4.2 与南海各国建立双边对话合作机制 |
4.4.3 与东盟建立政治与安全互信机制 |
4.4.4 建立中美海上军事安全磋商机制 |
4.4.5 利用法律手段维护南海主权权益 |
第5章 新时代中国共产党维护南海主权权益的实践 |
5.1 贯彻国家“海洋强国战略” |
5.1.1 推进“一带一路”建设 |
5.1.2 倡导“双轨思路”解决争端 |
5.1.3 建设强大的人民海军 |
5.2 强化对南海的管控与开发 |
5.2.1 升级南海行政建制 |
5.2.2 改革海上执法体制 |
5.2.3 推进南海岛礁建设 |
5.2.4 加速南海资源开发 |
5.3 深化与南海各国的伙伴关系 |
5.3.1 与南海各国建立多领域务实合作 |
5.3.2 倡导“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 |
5.3.3 稳步推进“南海行为准则”磋商 |
5.4 应对域外大国对南海争端的干预 |
5.4.1 警告与拦截擅闯中国南海的美舰美机 |
5.4.2 推动中国同域外大国关系的健康发展 |
第6章 中国共产党维护南海主权权益的成效、经验与启示 |
6.1 中国共产党维护南海主权权益的成效 |
6.1.1 有效控制南沙部分岛礁 |
6.1.2 顺利完成北部湾的划界 |
6.1.3 岛礁建设取得显着成果 |
6.1.4 南海和平稳定得以维持 |
6.2 中国共产党维护南海主权权益的经验 |
6.2.1 始终坚持南海诸岛属于中国的基本立场 |
6.2.2 始终坚持以协商谈判和平处理南海争端 |
6.2.3 始终坚持“搁置争议,共同开发”方针 |
6.2.4 始终坚持发展海上军事力量与执法力量 |
6.3 中国共产党维护南海主权权益的启示 |
6.3.1 全面深化同域外大国及东盟的合作关系 |
6.3.2 加速推进与南海声索国的共同开发进程 |
6.3.3 继续强化人民海军的远海防御能力建设 |
6.3.4 更加注重运用法律手段来解决南海争端 |
结论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 |
后记 |
(5)新世纪日本在东南亚地区的海外利益维护政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缘起与意义 |
(一)选题缘起 |
(二)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一)国内研究现状 |
(二)国外研究综述 |
三、研究框架与方法 |
(一)研究框架 |
(二)研究方法 |
四、研究创新与不足 |
(一)创新之处 |
(二)不足之处 |
第一章 东南亚在日本海外利益维护政策中的战略地位 |
一、东南亚在日本海外利益维护政策中的战略价值 |
(一)“后备型”战略储备:开拓海外市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
(二)“跳板型”战略支点:由“经济大国”转向“国际国家” |
(三)“制衡型”战略定位:平衡域内新兴国家的发展和崛起 |
二、东南亚在日本海外利益维护政策中的经济地位 |
(一)“赔偿—援助—开发合作”构筑的庞大基础 |
(二)增长迅速和颇高依存度的互补性贸易关系 |
(三)扩大经济战略纵深,推进东南亚方向投资 |
三、东南亚在日本海外利益维护政策中的安全地位 |
(一)东南亚在日本航路与资源安全中的重要地位 |
(二)东南亚在日本海外基础利益与安全中的价值 |
第二章 日本在东南亚地区的海外利益维护政策框架与手段 |
一、日本在东南亚地区的海外利益维护政策构想 |
(一)政治安全层面 |
(二)经济贸易层面 |
(三)社会文化层面 |
二、日本在东南亚地区的海外利益维护政策资源 |
(一)政治资源 |
(二)经济资源 |
(三)软实力资源 |
三、日本在东南亚地区的海外利益维护政策目标 |
(一)政治目标 |
(二)经济目标 |
(三)安全目标 |
四、日本在东南亚地区的海外利益维护政策手段 |
(一)政治手段 |
(二)经济手段 |
(三)公共外交手段 |
第三章 日本在东南亚地区海外利益维护政策面临的挑战 |
一、内部问题层面 |
(一)日本国内经济发展驱动力不足 |
(二)日本在海外安保维护上的限制 |
二、地区格局层面 |
(一)域内新兴力量崛起的冲击波 |
(二)域外新兴经济体的赶超压力 |
(三)地缘安全因素新变化的影响 |
三、日企主体层面 |
(一)日企在东南亚地区的撤资率 |
(二)日企对东南亚国家风险评价 |
(三)日企对东南亚经营风险评价 |
第四章 日本在东南亚地区海外利益维护政策实施的方针与重点 |
一、经济为中心:构筑相互依存的自由贸易网络 |
(一)积极构建并参与双边和区域性经济合作机制 |
(二)通过高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地区环境改善 |
(三)加强域内合作保障日本资源安全与海路畅通 |
二、安全为扩展:确保日本在东南亚地区利益安全 |
(一)增进与东南亚国家间双边安全交流和合作 |
(二)加强国家间多边安全保障合作与对话机制 |
(三)法律与安全支持相结合维护海外基础利益 |
三、民意为基础:以“交流互动”促进国家间理解 |
(一)强化日本战略性海外公共外交活动 |
(二)深化日本与东南亚国家间文化交流 |
(三)扩大日本与东南亚国家间人员往来 |
四、日美同盟为基轴:步调一致借力维护日本海外利益 |
(一)日美同盟的新发展与彼此间共同利益诉求 |
(二)日美共同经济活动助推日本海外利益维护 |
(三)借力日美同盟升级,强化本地区安全合作 |
第五章 日本在东南亚地区的海外利益维护政策效果评价与启示 |
一、日本在东南亚地区海外利益维护政策变化的特点 |
(一)从追随到引领:推动构筑日本主导下的地区秩序 |
(二)从低调到主动:推动多边合作打造自由贸易旗手 |
(三)从经济到安全:推动由经济性转向政治性安全性 |
二、日本在东南亚地区海外利益维护政策的效果评价 |
(一)搭建制度性平台,形成规则性优势 |
(二)ODA对日本海外利益维护成效显着 |
(三)民意基础增进日本海外利益维护 |
三、日本在东南亚地区海外利益维护的经验启示 |
(一)弱化东盟一体性对日本海外利益维护的影响力 |
(二)调控日美同盟强化对日本海外利益维护的制约 |
四、新时期中国增进和维护海外利益的一些思考 |
(一)放射性:促进“一带一路”互联互通建设收获外溢效果 |
(二)标准性:确保“一带一路”互联互通建设的高质量方向 |
(三)流畅性:加强合作保障“一带一路”海洋战略通道安全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博士攻读期间科研成果概况 |
致谢 |
(6)冷战后中国-东盟国家防务外交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背景与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综述 |
三、研究思路与方法创新 |
第一章 防务外交及其在中国—东南亚关系中的早期表现 |
第一节 防务外交概念辨析 |
第二节 冷战时期中国—东南亚防务外交的发展 |
第二章 冷战后中国—东盟国家防务外交发展的缘由 |
第一节 中国—东盟国家防务外交发展的基础 |
第二节 中国—东盟国家防务外交发展的动力 |
第三章 东盟框架内中国—东盟国家防务外交实践 |
第一节 东盟地区论坛与中国—东盟国家防务外交 |
第二节 东盟防长扩大会议与中国—东盟国家防务外交 |
第三节 “10+1”“10+3”与中国—东盟国家防务外交 |
第四章 东盟框架外中国—东盟国家防务外交实践 |
第一节 东盟框架外中国—东盟国家的多边防务外交 |
第二节 中国—东盟国家双边防务外交的发展 |
第五章 冷战后中国—东盟国家防务外交评析 |
第一节 中国—东盟国家防务外交发展的特点 |
第二节 中国—东盟国家防务外交发展的局限性 |
第六章 防务外交与构建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 |
第一节 坚持多内容领域齐头并进,夯实防务外交信任基础 |
第二节 传统与非传统安全问题统筹维护,推动防务外交深入开展 |
第三节 维护多边与经略双边相结合,优化防务外交战略布局 |
结论 |
参考文献 |
后记 |
(7)美国在“南海行为准则”问题上的政策:回顾、评析与展望(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 研究问题的背景 |
二 研究的动机与目的 |
三 国内外研究现状 |
四 研究的内容与目标 |
五 研究方法 |
第一章 “行为准则”磋商缘起、进程与各方政策立场 |
一 “行为准则”磋商缘起 |
(一)倡议背景:地区“权力真空”与南海局势的新变化 |
(二)现实主义解释:运用“均势思维”对华“软制衡” |
(三)新自由制度主义解释:引导中国接受多边主义协商机制 |
(四)建构主义解释:通过“东盟规范”对中国进行“社会化”改造 |
二 “行为准则”磋商进程 |
(一)东盟与中国的初步接洽(1992-1999) |
(二)中国与东盟各国的正式磋商与《行为宣言》的签署(1999-2002) |
(三)《行为宣言》的落实与失效(2002-2009) |
(四)“行为准则”磋商的重启(2010 年至今) |
三 东盟及其成员国的政策立场 |
(一)东盟的政策 |
(二)激进声索国:菲律宾、越南 |
(三)“温和声索国”:马来西亚、文莱、印尼 |
(四)特殊的“中立国”:新加坡 |
(五)其他非声索国:缅甸、老挝、柬埔寨、泰国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行为准则”法律框架与核心争议 |
一 “行为准则”现有草案 |
(一)1998-1999 年中国与东盟草案 |
(二)2012 年东盟国家公开讨论的三份草案。 |
二 “行为准则”法律框架 |
(一)促进和平解决南海争端的原则与安排 |
(二)禁止使用武力和武力威胁 |
(三)保持自我克制 |
(四)建立信任措施 |
(五)功能性合作 |
(六)协商原则 |
(七)尊重航行与飞越自由 |
三 “行为准则”的核心争议 |
(一)争议根源:南海地区的规则缺位与规则冲突 |
(二)争议的焦点问题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美国政府在“行为准则”问题上的政策演进 |
一 冷战后美国南海政策概述 |
(一)“积极中立”政策的实质及影响 |
(二)美国公开介入南海问题:战略布局与政策举措 |
二 克林顿政府:原则支持东盟与非官方介入 |
(一)官方层面:原则支持东盟立场 |
(二)非官方介入:“二轨”层面的理念引导 |
三 小布什政府:政治军事举措的间接影响 |
(一)美国初步重返东南亚为地区局势埋下隐患 |
(二)加速南海军事活动常态化损害《行为宣言》的遵守 |
四 奥巴马政府:直接官方外交介入 |
(一)美国公开介入的背景 |
(二)美国国内的论争与歧见 |
(三)奥巴马政府基本政策立场 |
五 特朗普政府:以武力威慑为主的政策 |
(一)重视美国在南海的实质利益关切而非国际法和规则维度 |
(二)强化军力建设并将武力威慑作为南海政策的核心手段 |
(三)威慑举措的选择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美国公开介入“行为准则”问题的方式与策略 |
一 美国对其公开介入的“合法化” |
(一)明确其“利益攸关者”身份 |
(二)将“行为准则”置于其“基于规则的秩序”之理念之下 |
二 激化局势并主导国际话语权凸显制定规则的重要性 |
(一)军事上强化在地区的常规存在与轮换部署 |
(二)外交和舆论上“拉偏架”向中国施加压力 |
三 对东盟及其成员国施加影响 |
(一)美国积极支持东盟在南海议题上的“中心地位” |
(二)美国借助东盟相关机制对协商进程施加影响 |
(三)美国鼓励东盟内部率先就“行为准则”草案达成一致 |
四 国会的角色及作为 |
(一)对政府的政策施加压力 |
(二)专门提交决议案推动政策“法律化”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美国公开介入的动因、特点及实效 |
一 美国的政策动因 |
(一)“再平衡”战略对于地区规则和秩序的高度重视 |
(二)利用规则约束中国并巩固与东盟及其成员国关系 |
(三)是“合法”介入“行为准则”并平衡自身角色 |
二 美国的政策特点 |
(一)通过“全政府联动方式”执行其政策 |
(二)力主“协同性外交”路径展开磋商 |
(三)以“调解者”之名行主导者之实 |
(四)政策高开低走 |
三 美国的政策实效 |
(一)强化了菲律宾、印尼等国的角色 |
(二)一定程度上推动东盟内部立场渐趋统一 |
(三)对中国的政策调整产生影响 |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中美在“行为准则”问题上的认知差异与政策互动 |
一 中美在“行为准则”问题上的认知差异 |
(一)两国在“行为准则”问题上议题身份决定其基本价值取向 |
(二)中美在南海的利益关切形塑其对“行为准则”的预期 |
(三)政策偏好影响两国对“行为准则”的认知 |
(四)两国认知差异的具体呈现 |
二 中美围绕“行为准则”问题展开的政策互动 |
(一)第一阶段(2010.07-2012.07):美国外交介入与中国维权力度趋强 |
(二)第二阶段(2012.08-2014 年底):美国全面介入与中国维权维稳“双轮驱动” |
(三)第三阶段(2015年初至今):中国的反制与美国外交介入的 |
弱化 |
三 中美政策互动评析 |
(一)以竞争性互动为基本属性 |
(二)非直接与非对称互动模式 |
(三)以主导议题为核心目标 |
(四)以身份认同为主要互动效果 |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行为准则”磋商的前景及美国的政策走势 |
一 “行为准则”的磋商前景 |
(一)“行为准则”框架案文及其突破 |
(二)影响“行为准则”磋商的因素 |
(三)“行为准则”达成的困境与阻碍 |
二 影响美国政策走势之因素 |
(一)未来美国对于亚太地区基于规则的制度霸权和规范霸权之重视程度 |
(二)南海及南海问题在美国战略考量中的地位及其政策取向 |
(三)东盟与相关各国对美国介入的接纳程度 |
(四)中国与东盟国家在这一议题上的进展状况 |
三 未来美国政府的政策取向 |
(一)坚持立场原则的前提下弱化介入 |
(二)政策取向呈现出新的趋势 |
本章小结 |
第八章 中国的应对之策 |
一 战略层面:中国和平崛起的示范 |
(一)更加积极借助“行为准则”塑造南海地区战略态势 |
(二)将构建负责任大国身份认同与“行为准则”协商紧密联系 |
(三)通过“行为准则”推动南海地区走向海上良序 |
二 政策层面:“双轨思路”下的中国作为 |
(一)排除域外干扰并合理管控大国竞争 |
(二)在“一带一路”倡议支撑下开展海上合作 |
三 策略层面:“中国方案”与“东盟方式”有机结合 |
(一)中国应从规范和规则的“接受者”向创新者和制定者转变 |
(二)中国应在规范层面与东盟寻求共识以收互济之效 |
本章小结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博士期间成果清单 |
(8)郑芝龙海洋活动研究(1621-1635)(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学术史回顾 |
一、郑氏族谱中关于郑芝龙的研究 |
二、郑芝龙早期经历研究 |
三、关于郑芝龙海洋贸易活动的研究 |
四、关于郑芝龙一生的整体性研究 |
第二节 研究框架与史料研究 |
第二章 石井郑氏渊源与明末海洋社会 |
第一节 石井郑氏渊源 |
一、石井郑氏族谱现状 |
二、郑氏族谱传承 |
三、石井郑氏溯源 |
四、郑氏族谱失传状况 |
五、族谱里的血腥政治 |
第二节 石井郑氏与漳州郑氏同源考 |
一、关于漳州郑氏文学昌盛的记载 |
二、族谱中郑氏家族与黄梧的恩怨记载 |
三、关于漳州郑氏与石井郑氏渊源关系的历史记载 |
四、入闽时间与地点 |
五、迁徙路径 |
六、郑氏房产契约与家族变迁 |
第三节 石井郑氏与明末海洋社会 |
第三章 郑芝龙澳门经历与崛起的背景 |
第一节 十七世纪早期的东亚贸易势力格局 |
一、葡萄牙人的东进扩张 |
二、荷兰在亚洲的急剧膨胀 |
三、早期远东贸易的配角 |
第二节 澳门通事 |
一、受洗入教的多重利益 |
二、澳门耶稣会的贸易传统 |
三、“通事”至“押货” |
第三节 澳门葡萄牙人对郑芝龙的军事与科技影响 |
一、葡萄牙人的坚船利炮 |
二、郑氏黑人雇佣军 |
三、开府筑城 |
四、郑芝龙的军事领导才能 |
五、其他西方科技对郑芝龙的影响 |
六、郑芝龙与澳门贸易合作 |
第四章 多方海上力量的贸易角逐 |
第一节 李魁奇争夺海上贸易利益 |
一、李魁奇海上力量的独立 |
二、贸易代理人之争 |
三、荷兰人代理贸易的困境 |
第二节 各方海上力量的分裂与组合 |
一、三方联盟的形成 |
二、三方围攻李魁奇 |
三、中方对荷兰人的战后礼遇 |
第三节 战后贸易协议的谈判与履行 |
一、郑芝龙与荷兰人的贸易协议 |
二、贸易协议的履行及战后赔偿 |
第四节 钟斌参与海上竞争 |
一、钟斌对海上贸易的破坏 |
二、厦门湾之战 |
三、战后贸易谈判 |
四、钟斌海上力量的败亡 |
第五章 郑芝龙击败荷兰、刘香联盟 |
第一节 郑芝龙与荷兰人的贸易停滞 |
一、荷兰人的猜忌 |
二、贸易谈判陷入僵局 |
三、贸易争端 |
第二节 郑芝龙与荷兰人贸易关系的破裂 |
一、荷兰人对贸易现状的不满 |
二、郑芝龙的强势贸易谈判 |
三、双方为贸易发展的努力 |
四、福州海战 |
五、贸易破裂 |
第三节 荷兰人的军事进攻 |
一、贸易争端激化 |
二、刘香联军的形成 |
三、荷兰人对中国沿海的军事进攻与掳掠 |
第四节 料罗湾海战 |
一、双方舰队集结 |
二、海战过程 |
三、郑芝龙的战略战术分析 |
四、双方高层人事变更是战争爆发的重要原因 |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结语 |
参考文献 |
后记 |
(9)规范扩散视角下的南海安全秩序重塑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s |
绪论 |
一、问题提出及选题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三、研究方法 |
四、文章结构 |
第一章 南海安全秩序的研究框架 |
第一节 概念界定 |
第二节 新视角提出:规范扩散 |
一、单向规范扩散的弊端及反思 |
二、双向规范扩散:平台、支持国及行动 |
第三节 南海安全秩序的规范扩散分析 |
一、双向规范扩散与南海安全秩序的塑造 |
二、南海安全秩序的规范扩散分析的意义 |
第二章 美国主导下的南海安全秩序:自上而下的规范扩散及弊端 |
第一节 美国在南海规范扩散的内容及表现 |
一、航行自由规范在南海的扩散 |
二、国际规则与国际法规范在南海的扩散 |
三、反恐和反海盗合作规范在南海的扩散 |
第二节 美国在南海规范扩散的路径与影响 |
一、美国在南海规范扩散的路径 |
二、美国在南海规范扩散的影响 |
第三节 域外大国支持和追随美国的南海规范 |
一、域外大国介入南海且对中国进行规范施压 |
二、中美国际规则博弈及南海规范困境 |
第三章 南海安全秩序的塑造:自下而上的规范扩散及阻碍 |
第一节 中国规范在南海的推进及障碍 |
一、南海安全治理中的公平正义、普惠、善治 |
二、中国在南海维权中的历史性权利 |
三、中国在南海维稳中的克制和道义 |
四、中国规范面临的困难及挑战 |
第二节 东盟规范在南海的扩散及瓶颈 |
一、东盟规范的扩散及表现 |
二、东盟规范的缺陷及问题 |
第三节 南海地区的既有规范及影响 |
一、明清易代对南海相关国家间交往的影响 |
二、南海相关国家间的社会合作规范 |
三、既有规范影响下的南海安全合作 |
四、小结与未来发展方向启示 |
第四章 南海安全秩序的塑造:双向规范扩散 |
第一节 规范扩散的平台:南海区域间安全机制 |
一、南海区域间安全机制与规范 |
二、南海区域间机制建设的内容及特征 |
三、南海区域间安全机制的发展前景 |
第二节 规范扩散的支持国:印尼中等强国角色的再思辨 |
一、印尼中等强国角色及相关认识 |
二、印尼外交战略演进中的结构性因素 |
三、结构因素影响下的印尼南海规范诉求 |
四、中印尼南海安全合作的未来发展 |
第三节 规范扩散的具体行动 |
一、积极推进南海行为准则谈判 |
二、构建南海海洋法治新秩序 |
三、在南海树立新型海上安全观 |
结论 |
参考文献 |
科研成果 |
后记 |
(10)南海周边国家海洋权益维护与海洋执法体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一、本论文研究的背景、重要意义 |
二、本论文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三、本论文研究的主要内容 |
(一) 基本思路 |
(二) 主要内容 |
(三) 重点难点 |
(四) 主要观点 |
(五) 主要研究方法 |
(六) 创新之处 |
第二章 海洋权益的概念及相关概念的辨析 |
一、海洋权益的概念 |
二、海洋权益的基本特征 |
(一) 法律制度之上的确定性 |
(二) 客观存在状态上的稳定性 |
三、海洋权益与海权、海洋战略等相关概念的关系 |
(一) 海洋权益与海权、海洋战略等概念的区别 |
(二) 海洋权益与海权、海洋战略等概念的联系 |
四、海洋执法体制的概念 |
第三章 越南海洋权益维护与海洋执法体制 |
一、越南海洋概况 |
二、越南海洋权益维护的主要行动与举措 |
(一) 制定海洋战略规划维护海洋权益 |
1. 越南海洋战略的目标与内容 |
2. 制定海洋战略规划维护海洋权益 |
(二) 加强舆论宣传,不断强化海洋权益意识 |
1. 加强舆论宣传,强化国民的海洋意识 |
2. 开展对南海领土主权的常态化宣传 |
(三) 不断扩张海洋国土,不断宣示海洋主权 |
1. 不断攫取西沙群岛和南沙群岛的海洋国土 |
2. 在侵占的南海岛礁上进行各种活动以宣示主权 |
3. 通过立法将南海纳入其领海主权 |
(四) 加大国际石油开采合作,大力发展海洋经济 |
1. 利用石油利益使南沙群岛争端国际化 |
2. 大力发展海洋经济 |
(五) 千方百计加快海军现代化建设 |
1. 调整海上防卫体制 |
2. 大量采购先进海空武器装备,提升立体作战能力 |
3. 加强金兰湾建设,并向国际开放 |
(六) 频繁开展外交活动,推进南海争端国际化 |
1. 不断深化越美关系,谋求与美国进行军事合作以应对南海争端 |
2. 继续巩固与俄罗斯的关系,争取俄罗斯对越南南海主张的支持 |
3. 加强与日本在南海争端中的合作,增强日本的介入深度 |
4. 加强与印度的合作,把印度引进南海争端 |
5. 越南试图绑架东盟拉入南海冲突 |
三、越南海洋权益维护与海洋执法的法律与体制 |
(一) 越南海洋权益维护与海洋执法的法规体系 |
1. 关于领海基线的立法 |
2. 关于海洋专属经济区的立法 |
3. 关于大陆架的立法 |
4. 开展南海主权归属越南的历史依据和法理依据研究 |
5. 关于海洋执法管理的法律法规 |
(二) 加强海洋执法体制和执法力量建设 |
1. 越南涉及海洋执法管理的机构 |
2. 越南海洋执法的基本体制 |
3. 越南海洋执法力量 |
(三) 越南海洋执法管理部门的衔接运作机制 |
1. 协调内容 |
2. 协调机制 |
(四) 越南海洋执法管理体制的优缺点及主要问题 |
1. 越南海洋管理体制的优点 |
2. 越南海洋管理体制的主要缺点和问题 |
(五) 对我国海洋执法管理体制的借鉴意义 |
1. 尽快制定我国的海洋发展战略 |
2. 完善我国的海洋执法合作机制 |
3. 不断改善和增强海洋执法力量 |
4. 通过立法来加强海洋管理 |
5. 加强海洋执法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
四、中越关系发展趋势及我国可考虑的对策措施 |
(一) 中越关系总体发展走向分析 |
1. 近期走向分析 |
2. 海上合作走向分析 |
(二) 我国可考虑的对策措施 |
1. 越南维护所谓的海洋权益的既定方针、政策不会改变 |
2. 我国可考虑的对策措施 |
五、结语 |
第四章 菲律宾海洋权益维护与海洋执法体制 |
一、海洋战略目标——成为东亚海洋强国 |
二、海洋战略的目的——实现国家海洋利益 |
三、菲律宾海洋权益维护的主要行动与举措 |
(一) 开发海洋资源,促进海洋产业发展 |
(二) 加快岛礁建设,妄图换取“合法”地位 |
(三) 为争夺南海不懈进行国际努力 |
1. 菲律宾导演“南海仲裁案”闹剧 |
2. 利用舆论宣传,唱衰装“可怜” |
3. 妄图绑架东盟国家施压中国 |
4. 谋求引入域外势力制衡中国 |
(四) 推进武装部队现代化,尤其是海军现代化 |
(五) 加强海洋安全多双边合作 |
1. 菲美海洋安全合作 |
2. 菲印尼海洋安全合作 |
3. 菲马海洋安全合作 |
4. 菲中海洋安全合作 |
5. 菲越日海上合作 |
(六) 借助美国抗衡中国及提升武装实力 |
四、菲律宾海洋权益维护与海洋执法的法律与体制 |
(一) 菲律宾海洋权益维护与海洋执法的法规体系 |
1. 《菲律宾宪法》(1987年) |
2. 宏观海洋政策 |
3. 关于领海的立法 |
4. 关于海洋专属经济区的立法 |
5. 关于大陆架的立法 |
6. 《地方政府法》(1991年) |
7. 《菲律宾渔业法》(1998年) |
8. 打击非法捕捞的法律和政策 |
9. 其他海洋法律 |
10. 其他海洋政策 |
(二) 菲律宾海洋执法的基本体制与执法力量 |
1. 建立海洋管理协调委员会 |
2. 海洋执法管理的部门与职责 |
3. 菲律宾海洋执法管理的衔接运作机制 |
4. 菲律宾海洋执法力量 |
5. 菲律宾海洋执法管理体制的基本特征 |
6. 菲律宾海洋执法管理体制的优势与不足 |
7. 对我国加强海洋执法体制改革的启示 |
五、杜特尔特执政后菲律宾外交政策新走向与海洋权益维护 |
(一) 杜特尔特政府时期外交政策新走向 |
(二) 杜特尔特政府时期菲美南海合作 |
(三) 杜特尔特政府时期中菲南海合作 |
(四) 杜特尔特政府时期菲日南海合作 |
(五) 杜特尔特政府时期菲东盟南海合作 |
六、结语 |
第五章 印度尼西亚海洋权益维护与海洋执法体制 |
一、印度尼西亚海洋概况与海洋经济 |
(一) 印度尼西亚海洋概况 |
(二) 快速发展海洋经济 |
二、印尼海洋战略目标 |
三、印尼海洋利益与海洋战略目的 |
四、印尼海洋权益维护的主要行动与举措 |
(一) “双轮驱动”之政治、外交手段 |
1. 积极奉行“大国平衡策略” |
2. 主张用政治谈判,和平解决争端 |
3. 树立新的安全观,积极参与国际合作 |
(二) “双轮驱动”之实力手段 |
1. 加强军事现代化,逐步提升其军队作战能力 |
2. 打击非法捕捞,维护海洋权益 |
3. 开发海洋资源,发展海洋产业 |
五、印尼海洋权益维护与海洋执法的法律与体制 |
(一) 印尼海洋权益维护与海洋执法的法规体系 |
1. 基本立法 |
2. 宏观政策 |
3. 具体法案 |
4. 地方分权 |
5. 法律与政策执行 |
6. 印尼划定的群岛海道和海洋划界 |
(二) 印尼海洋权益维护与海洋执法体制与执法力量 |
1. 相对集中的管理部门——海洋渔业部 |
2. 海上执法协调机构——海上安全协调委员会 |
3. 执法强力部门——印尼海空军与警察部队 |
4. 其他相关中央执法部门 |
(三) 印尼海洋权益维护与海洋执法体制的特征 |
1. 不断提高海军、海警的执法能力 |
2. 组建跨部门的协调机构 |
3. 依托东盟框架,加强与其他国家及国际组织的合作 |
4. 加强马六甲海峡的联合巡逻 |
5. 多种方式应对海洋环境污染 |
6. 地方分权 |
(四) 印尼海洋权益维护与海洋执法体制的优势与不足 |
1. 印尼海洋权益维护与海洋执法体制的优势 |
2. 印尼海洋权益维护与海洋执法体制的不足 |
六、“全球海上支点”战略背景下印尼海洋权益维护的新挑战及应对 |
(一) 印尼海洋权益维护面临的新挑战 |
1. 海上安全威胁 |
2. 海洋环境保护 |
3. 自然灾害 |
4. 保护国家海洋安全的意愿与能力的脱节带来的挑战 |
5. 强硬保护海洋资源引发地区国家关系紧张带来的挑战 |
6. 武装海盗周期性反弹带来的挑战 |
(二) 印尼为应对海洋管理新挑战采取的主要措施 |
1. 佐科政府执政前印尼应对海洋管理新挑战的措施 |
2. 佐科政府执政后应对海洋管理新挑战采取的措施 |
(三) 印度尼西亚海洋安全管理的展望及评价 |
1. 打击非法捕捞政策会持续,维护海洋权益成效显着 |
2. 军事现代化会逐步提升其作战能力,但不会达到一个新的高度 |
3. 继续大国平衡战略,提升防卫安全合作 |
(四) 中国应对:提升两国智慧,积极妥善解决重叠水域纠纷 |
七、结语 |
第六章 马来西亚海洋权益维护与海洋执法体制 |
一、马来西亚海洋战略目标与目的 |
(一) 大力发展海洋经济,为国力增长提供“蓝色动力” |
(二) 构筑海洋安全,为国家保卫提供“蓝色屏障” |
(三) 确保重要航道影响力,为国家影响提供“蓝色话语权” |
二、马来西亚海洋权益维护的主要行动与举措 |
(一) 坚持国防自主,加强海上军事力量建设 |
(二) 积极开展海洋安全合作与寻求大国平衡 |
1. 积极与东盟国家开展区域性的海洋安全合作 |
2. 借助域外势力,寻求大国平衡 |
3. 借助国际法和国际惯例 |
三、马来西亚海洋权益维护与海洋执法的法律与体制 |
(一) 马来西亚海洋权益维护与海洋执法的法规体系 |
1. 关于领海的海洋立法 |
2. 关于海洋专属经济区的立法 |
3. 关于大陆架的立法 |
4. 马来西亚涉及海洋渔业管理的法律与机构 |
(二) 马来西亚海洋执法力量与基本体制 |
1. 马来西亚海洋执法力量 |
2. 马来西亚海洋执法基本体制 |
3. 马来西亚海洋执法部门的衔接运作机制 |
(三) 马来西亚海洋权益维护与执法体制的优势与不足 |
1. 马来西亚海洋权益维护与执法体制的优势 |
2. 马来西亚海洋权益维护与执法体制的不足 |
(四) 对我国海洋执法体制改革的启示 |
1. 海洋管理体制向综合管理和综合执法职能的方向发展 |
2. 加强海洋管理部门和海洋执法机构之间的协调和配合 |
3. 不断完善有关海洋管理的法律法规 |
4. 加强海洋渔业和海洋执法的国际合作 |
第七章 文莱、泰国的海洋战略和对海洋权益的维护 |
一、文莱海洋权益维护的目标与目的 |
二、文莱海洋权益维护的法律法规 |
(一) 关于文莱的领海立法 |
(二) 关于文莱的大陆架的立法 |
(三) 关于文莱与其邻国和相向国家的海洋权益争端 |
三、泰国海洋战略目标的形成 |
(一) 地缘安全因素 |
(二) 历史文化因素 |
(三) 利益因素 |
(四) 泰国海洋战略的目标与内容 |
四、泰国海洋权益维护的主要行动与举措 |
(一) 推动海军现代化,加强海洋管理 |
(二) 深化外部合作,奉行大国平衡策略 |
第八章 南海周边国家海洋权益维护与执法体制的比较分析 |
一、雄心勃勃的海洋战略目标 |
二、不谋而合—南海周边国家海洋战略目的 |
(一) 发展海洋经济是海洋战略的基本目的 |
1. 印尼希望通过开发和利用海洋资源发展经济 |
2. 马来西亚希望发展海洋经济以促进国力的增长 |
3. 菲律宾希望海洋产业成为为国家发展重点 |
4. 越南希望通过发展海洋经济“靠海致富” |
(二) 维护海上安全与海上主权是海洋战略的主要目的 |
1. 印尼:确保马六甲海峡和南海周边局势安全 |
2. 马来西亚:维护国家海洋主权与战略通道安全 |
3. 菲律宾:维护争议地区海上主权和海上安全 |
4. 新加坡:重视国际安全合作,保护国家独立 |
5. 泰国:努力维护和平的海洋安全环境 |
6. 越南:确保海上主权完整与领土扩张 |
三、手段相似—南海周边国家海洋权益维护的策略 |
(一) 建立相应的行政管理部门,贯彻实施海洋战略 |
(二) 推进武装部队现代化,尤其是海军现代化 |
1. 印尼:加强装备建设,提高海军保卫能力 |
2. 马来西亚:坚持国防自主原则,加强海上军事力量建设 |
3. 菲律宾:不断努力推进武装部队现代化 |
4. 泰国:努力推动海军现代化 |
5. 越南:千方百计加快海军建设 |
(三) 借助域外大国势力,谋取海上利益的最大化 |
四、加强海洋执法,最大限度维护海洋权益 |
(一) 海洋法规逐步制定,但法规体系仍需完善 |
(二) 建立海洋协调机构或者委员会,但执法协调能力有待提高 |
(三) 加强执法力量建设,但执法能力仍有待提高 |
(四) 引进域外大国势力,重视海洋执法国际合作 |
五、结语 |
一、中文参考文献 |
二、外文参考文献 |
后记 |
四、东南亚海盗走向国际化(论文参考文献)
- [1]冷战后美国亚太海权联盟战略研究[D]. 舒可心. 外交学院, 2021
- [2]中国与土耳其反恐合作研究[D]. 王一帆.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2021(12)
- [3]周边格局中的中国 ——从“边缘”到“中心”的跨越[D]. 黄嘉瑜. 外交学院, 2020(08)
- [4]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维护南海主权权益研究[D]. 宋建欣. 吉林大学, 2020(08)
- [5]新世纪日本在东南亚地区的海外利益维护政策研究[D]. 常婷婷. 吉林大学, 2020(08)
- [6]冷战后中国-东盟国家防务外交研究[D]. 詹子懿. 南京大学, 2020(05)
- [7]美国在“南海行为准则”问题上的政策:回顾、评析与展望[D]. 陈慈航. 武汉大学, 2019(06)
- [8]郑芝龙海洋活动研究(1621-1635)[D]. 李广超. 厦门大学, 2018(06)
- [9]规范扩散视角下的南海安全秩序重塑研究[D]. 刘艳峰. 南京大学, 2018(02)
- [10]南海周边国家海洋权益维护与海洋执法体制研究[D]. 雷小华. 厦门大学, 201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