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03年度流转税新税收政策辑要(论文文献综述)
王蕊[1](2018)在《稳步调控房价目标下的房地产税制改革问题研究》文中认为随着房地产市场化,我国住房由单一的福利分房供给结构转变为以市场供给为主体的多元化供给结构。房地产市场的繁荣,推动了我国经济的发展,也满足了我国居民多元化的住房需求。在房地产市场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呈现出许多问题。其中,房地产价格极不稳定问题突出,1998到2007年房价呈增长趋势,2008年商品房房价出现首次下跌,2009年商品房房价以有史以来最高速度增长,2010到2015年间房价继续增长,2016年房价再次加速增长。在这20年间,房价剧烈波动,总体上呈现快速增长的态势。为此,政府出台了许多限购限贷政策并结合金融和行政手段来调控房地产市场,但没有达到预期的调控效果。针对这一现状,本文设想通过改革房地产税来调控房地产市场,从而达到稳控房价的效果,满足国民“住有所居”的迫切需求。本文从房产税的相关概念出发,介绍了房产税、房地产税和物业税的相关概念,搜集和梳理了房地产税制改革的基础理论,并重点论述地租理论、税负转嫁理论和税制优化理论。系统的分析了我国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可以将其分为房地产市场初步形成时期、探索时期、迷茫时期、快速发展时期和全面调控时期五个阶段。通过分析1998-2017年我国房地产价格的变动情况,可以得出我国房地产价格极不稳定且增速较快。总结和梳理了国家的调控政策,大多集中在购房政策、公积金政策和贷款政策等,在短期内可以起到稳定房价的作用,但从长期来看政策调控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通过分析我国房地产税制的发展历程,总结了我国房地产税制体系存在的主要问题,具体包括税制结构不合理,重复征税和税种缺失,税制要素设计不合理等,并总结了我国房地产税制改革的必要性。通过对日本和新加坡房地产税制改革的分析,对改革我国房地产税制结构和合理设计房地产税制要素具有借鉴意义。针对我国房地产税目前存在的问题,借鉴发达国家和地区房地产税制改革的成功经验,并结合我国国情,提出税制改革的目标、难点和政策建议。我国房产税制改革要以稳定调控房地产价格、增加地方财政收入、提高土地资源效率和缩小贫富差距为目标。本文梳理和总结了我国房地产税制改革的六大难点,即房产税的征税环节,对土地和房产合并征税还是单独征税,对农村范围的房产是否征税,对存量房是否征税,对非商品房是否征税,房地产税种的具体设计。提出了改革房地产税制的具体措施:改革我国房地产税制重点要优化房地产税制结构。完善我国房地产税制结构,要减轻开发环节税负,加重保有环节税负,流转环节课税要适当;改革我国房地产税制关键要合理设计房地产税种。房地产税种的设计要坚持“简税制”原则,将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土地增值税合并,统一征收物业税。物业税种的设计从纳税人、征税对象、计税依据和税率四个方面展开。针对不同情况以土地及其地上建筑物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和代管人为纳税人,以农村经济发达区域的房产和高档大面积住宅、城镇区域内的所有住宅为征税对象,以房产评估价值为计税依据,采用灵活的比例税率。本文的创新点在于:一是研究视角上的创新,本文深入系统的分析了房地产市场的演变、房价变化趋势、国家的调控政策及效果和房地产税制的演变,拓展了房地产税制研究的视角,丰富了房地产税制研究的理论依据;二是研究内容上的创新,本文通过分析日本和新加坡房产税制改革及对房地产价格的影响,结合我国房地产税制存在的问题和充分考虑我国具体国情的情况下,提出将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土地增值税等税种合并统一征收物业税,并对物业税的各要素进行详细的分析和设计。
马竟铖[2](2017)在《“营改增”后交通运输企业购置新能源客车的税负变动分析 ——以JY集团为例》文中提出中国的“营改增”改革导致了交通运输业企业的税负变动。本文通过选取一家上市交通运输企业作为研究案例,分析了研究对象JY集团在“营改增”后购置新能源客车会使其税负产生何种变动。最后,本文结合交通运输企业客运业务特点,提出以新能源客车逐步代替现有燃油客车的建议。本文通过选取新能源客车价格样本的平均值,假定了新能源客车的价格,通过静态分析法和动态分析法求得了新能源客车的最佳使用期限。在以上的假定基础上,本文在客运车辆的购置、营运和处置三个阶段分别就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车辆购置税、车船税等主要涉及税种进行了税负对比分析。通过对企业购置燃油客车和新能源客车后所产生的“抵税效应”进行分析,认为短期内购置新能源汽车能够减少企业的税负,但在长期内购置燃油客车的减税效果更为显着。考虑到企业的综合支出,本文认为购置新能源纯电动客车以取代现有的燃油客车可使企业获得更多的经济效益。特别是在长期里,该行为能够有效缓解企业现金流压力,使企业获得更高的投资收益。
岳鹏星[3](2017)在《晚清铁路与税制变迁研究》文中研究表明晚清时期是中国铁路建设事业和税收制度发展演变的重要历史阶段。该时期,中国铁路事业在筹议、筹资、建设、运营与管理的过程中与税收制度之间存在着紧密的耦合性关联。此种关联主要通过铁路起步阶段国人对于铁路与税收关联性的认知,铁路修筑筹资过程中的税收助力、税收担保和税收融资,铁路建设过程中的铁路购地与铁路材料,铁路运营管理过程中的陆路关税、铁路厘金,税收制度对于铁路事业的影响等几个方面呈现出来。在铁路引入中国之前,清政府的财税实态奠定了税收制度与铁路事业互动的基础。在铁路事业的起步阶段,外国势力不断要求清政府兴办铁路充当了必要条件。清政府内部则经过数次论争和尝试,最终确立了兴建铁路的基本国策。该时期由于铁路甚少修筑,铁路与税收的关联性主要表现在国人的认知层面:主张兴建铁路者,认为通过铁路可以促进客货畅通,利于增加税收。部分反对铁路兴建的人,则提出铁路妨碍民生,有害于原有的税政体系。还有部分国人提出依靠税收修筑铁路的看法。在吴淞铁路的交涉中,税收也扮演着重要角色。清政府确立兴建铁路的国策使得铁路与税收的关联性逐渐紧密起来。晚清铁路修筑筹资过程中,铁路与税收制度之间的关联性主要聚焦于税收助力、税收担保和税收融资。甲午战争之前,清政府主要通过官款进行资金挹注。其中,尤以中央专项铁路经费最具代表性。官款作为铁路建设事业的资金来源,完全依靠政府的税源。中央专项铁路经费因为甲午战争的爆发而转移为军需,并没有持续用于铁路建设事业。战后,清政府确立了借债筑路政策,主要依靠大量的铁路外债,其中税收体现为信用担保的功能。税收担保,利弊兼有。铁路外债中的税收担保将以税为保的外债借款模式推向深入。清政府外债筑路政策造成了铁路利权大量流失,最终兴起了一股商办铁路的热潮,进而确立了商办铁路政策。商办铁路为了筹集建设资金,大多实行股份制结构,出台一系列不同的筹款方法。除相对自愿性的商股之外,大部分主要依靠税收融资,其中新增的税收名目繁多。商办铁路的税收融资产生了一系列外部效应,既包括民众无法忍受而引发的直接抗税,也包含对于原有税政的扰动,甚至还助推部分铁路公司建设机制的转变,此间包含着不同政治与社会势力之间的复杂互动。与铁路筹资相伴随的是铁路工程建设问题,其中围绕铁路购地、铁路材料产生了大量与税制相关联的内容。就铁路购地而言,清政府的基本原则是确保依附于土地之上的地丁钱粮原额因为土地产权的转移而不流失。甲午战争前后,铁路购地与税收之间经历从零星关联到制度初建的过程。随着铁路建设高潮到来,清政府从制度层面给予大量思考和实践。1906年清政府拟定《铁路购地章程》,尝试统一全国的铁路购地规制。1908年清政府通过《铁路地亩纳税章程》对铁路地税进行集中而详尽的原则规定,并得到通行。从铁路购地程序上看,土地产权转移经历着从立契到投税印契,再到钱粮过割的过程,税收更是如影随行。就铁路材料而言,该时期国内铁路材料生产的迟滞和外国势力包办铁路材料的扩张,最终形成了外洋铁路材料购运免税制度。该制度主要以铁路借款合同和行车合同为法定约束力,使得外洋铁路材料的垄断地位得以确立,而清政府自办铁路最初却得不到免税待遇。随着收回利权运动的开展,各铁路公司以“在路言路”的立场,针对铁路材料免税的诉求持续不断。1907年苏、浙、皖、赣、闽五省铁路公司联合发起免税诉求,在邮传部与农工商部支持之下,打开商办铁路公司铁路材料免税的缺口。紧接着,其他铁路公司也竞相援引使得自办铁路铁路材料免税渐次推展。由于各铁路公司相继奏请免税影响到了国家税入,因此税务处开始尝试收束与管控,期间伴随着铁路公司与税务处之间的较力。关税制度是税收制度中重要的组成部分,铁路对于关税制度的形塑有着重要影响力。晚清铁路与关税制度之间的关联性问题,主要涉及到东清铁路、滇越铁路等跨境线路,尤以东清铁路最为典型。东清铁路修筑前服务于俄国利益的中俄陆路关税减免制度渐趋成型。俄国出于政治、经济、战略等考虑,促发了东清铁路的筹建。同时,中俄陆路关税减免制度也波及到东清铁路的建设过程。日俄战争后,日俄双方分别在南北满洲划分了势力范围。中、日、俄三方在经济、政治、外交等方面的博弈日趋激烈,最终使得北满洲税关问题得以出现。东清铁路陆路关税制度问题开始进入实际生成的阶段。中俄之间的交涉作为明线,日俄之间的博弈作为暗线,使得北满洲税关问题延宕日久。从《北满洲税关试办章程》到《满洲里并绥芬河两站中国税关暂行试办章程》,东清铁路陆路关税制度最终确定。该制度维护了俄国在北满洲的经济、政治利益,扩展了旧有的中俄陆路关税减免制度,并成为中日满韩铁路陆路关税制度的榜样。东清铁路与滇越铁路的陆路关税制度具有相同之处,亦有不同点。二者均构成了晚清陆路关税制度演变过程中的重要内容。铁路陆路关税制度是近代中国陆路关税制度的集大成者。厘金制度是晚清时期税制变动的重要内容之一。铁路厘金问题是铁路与厘金制度相互作用的产物。铁路厘金缘于铁路运营对于原有厘金制度的冲击。张之洞开办汉口火车货捐局使得铁路厘金得以出现,并逐渐延展至其他线路。鄂豫、直豫火车货捐局为核心建立的制度体系构成此后其他线路铁路厘金的样板。铁路厘金产生之后,由于受到多方力量的博弈,差异化表现明显。在各方势力博弈的过程中,铁路厘金的稽征方式、税率、税卡均发生着变动。铁路厘金维护着地方财政,呈现出中央与地方之间的疏离之象。铁路厘金虽然有助于补充地方财政的匮阙,但也对区域性的社会经济运行产生不良影响。沪宁铁路厘金作为晚清铁路厘金问题的代表,涉及到厘金制度内部水卡与旱卡、中央与地方、中国与英国、内政与外交等多层面的博弈而复杂多变。铁路厘金赓续了原有厘金制度的特质,并表现出新的内容,是晚清厘金制度变迁中的新动态。晚清时期税收制度对于铁路事业的影响力较为突出。税制对于铁路的作用并不是全方位的影响。就税收征管而言,处于不断衰落过程中的常关在应对铁路运营对其的作用力之时,并不是一味的退让,有其自身应激和主动应对的一面。与常关不同,新兴的铁路厘局依附于铁路运营事业反映出厘金制度的主动作用力。从税制结构来看,直接税与间接税对于铁路事业的作用力不同。租股作为田赋附加税类型,因其直接依附传统的税收征管体系,将普通民众与铁路紧密相联。盐税作为间接税类,涉及到了铁路公司的地方公股问题,影响到铁路公司内部管理机制的顶层设计。就税收负担而言,晚清时期针对铁路公司并没有营业税的制度设计,铁路公司的报效、税负转嫁构成了主要内在税负。普通民众作为外在税负承担者,伴随着干路国有政策出台,激发抗粮抗捐的斗争,最终改变晚清铁路事业的历史走向。晚清时期,铁路在线路过程中的内在特质以及税收制度在国家与社会领域中无处不在的情势,决定二者之间的复杂互动与不可分割。铁路与税收制度之间的耦合性关联是一种动态呈现。铁路与税收制度之间的作用力与反作用力使得铁路建设体制、机制的变化成为必然,税收制度领域内的变化成为常态。而变化过程中制度的逐渐形成,进而造成的功能性影响又推动着制度的调适和变动。在铁路事业与税收制度变迁的过程中,变是因为制度的力量,不变则因为制度的局限和边界。
丁玮蓉[4](2016)在《中国均衡性转移支付有效性评估 ——基于公平与效率视角》文中研究说明均衡性转移支付是由过渡期转移支付发展而来的,以缩小地方政府间的财政能力差距、实现地区间协调发展和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目标的重要制度安排,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均衡性转移支付已经成为了我国财政转移支付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弥补地方政府的财力缺口和维持地方行政事业单位的正常运行和基本公共服务供给的重要保障,随着均衡性转移支付的相对作用和地位的不断提高,其政策实施的效果及制度设计的合理性受到学术界广泛关注。对我国均衡性转移支付的有效性评估,有助于探寻其制度设计内在的缺陷和问题,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均衡性转移支付制度提供科学依据,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均衡性转移支付本质上是中央政府为实现公平与效率的收入再分配手段,效率和公平的集中体现是公共服务均等化和地区间协调发展。虽然公共服务均等化通常被理解为公平范畴,但某些地区的公共服务水平低下会影响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从这个意义上讲,公共服务均等化也会影响效率,公平贯彻的好坏影响效率的发挥,效率的提高有助于公平的实现。因此,合理有效的均衡性转移支付制度应当兼顾公平与效率,既要发挥均衡政府间财力的作用,又要注重激励地方财政积极性,保证经济运行与财政运行效率。地区间财力公平一直被认为是实现居民财政公平的基础,因此,本文首先评估均衡性转移支付的财力均等化效果。均衡性转移支付是中央政府按照标准的“因素法”,根据客观核定地方政府标准收入与标准支出的差额和转移支付系数向地方政府拨付规模不等的财政补助,从而使得地区间财力不均等程度降低,但值得注意的是,并不能够因此断定均衡性转移支付具有财力均等化效果,而它是否具有贫困地区得到更多的转移支付资金而富裕地区得到更少的调节地方财力的功能,才是衡量均衡性转移支付有效性的关键。其次,均衡性转移支付的收入效应、价格效应可能会对地方政府的财政收支行为造成扭曲,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的表现:地方政府在接受中央的无条件、无配套、无具体用途的均衡性转移支付资金后,一方面由于地方财政压力减小,并且希望用边际成本更低的转移支付资金替代边际成本更高的本级税收收入,这可能会使地方政府降低征税努力,地方财政收入会因此而减少,但同时本地区企业综合税负的降低可能会吸引资本的流入,从而促进地方经济增长;另一方面,均衡性转移支付使得地方政府的可支配财力增加,这会使本地公共支出随之增加,从而促使地方政府提供更多的公共服务,但由于“粘蝇纸效应”的存在,可能会造成地方财政支出规模的过度扩张和支出结构的改变,这样往往会使得地方政府漠视公众需求造成社会所需的公共商品和服务的短缺,从而带来财政资源的浪费。因此,对均衡性转移支付的有效性评估还应考虑其对地方政府财政收支行为是否产生正向激励效应。再次,由于中央政府对均衡性转移支付资金的使用缺乏有效的监管机制,地方政府的“X低效率”可能会加剧组织机构的涣散和腐败程度,造成地方政府在维持自身运转和履行职能时对转移支付资金的浪费,从而降低公共服务供给效率,因此,均衡性转移支付的有效性评估还应对均衡性转移支付的公共服务供给效率进行评估。综上所述,有效的均衡性转移支付制度的运行效果要包含以下三个方面:第一,确保均衡性转移支付的资金分配具有财力均等化作用;第二,确保其对地方政府的财政收支行为具有正向激励效应,不会降低地方政府的公共服务供给积极性和税收努力程度;第三,确保均衡性转移支付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公共服务供给水平,最终实现均衡性转移支付的政策目标——公平与效率。为此,本文在深入分析了我国均衡性转移支付制度的现状之后,从以上三个方面对均衡性转移支付的有效性进行评估,实证结果显示:1.均衡性转移支付对地区间具有平衡地方政府收入的财力均等化作用,但由于均衡性转移支付占财政转移支付比重较低,导致仍无法逆转地区间的财力差距的扩大;2.我国现行均衡性转移支付制度会导致地区间的税收竞争,但如果竞争是充分的,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长远来看,均衡性转移支付的税基效应和税率效应的作用相互抵消,使得均衡性转移支付对地方政府的征税努力的影响不显着,对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行为呈现中性效应;3.均衡性转移支付制度对地方政府提高公共服务水平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但也会造成地方财政支出的“粘蝇纸效应”:地方政府在接受均衡性转移支付后,会提高科教文卫支出,但同时会提高经济服务类及行政管理类支出,但当财政状况得到改善之后,会倾向于更大比例增加生产性、政府消费性支出项目,并且这种现象在落后地区更为明显。4.我国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效率整体很不乐观,虽然均衡性转移支付资金配置效率较为稳定,但基本公共服务状况提升效率在降低,无论是贫困地区还是富裕地区的地方政府都缺少提高公共服务供给效率的激励。综上,本文认为:我国现行均衡性转移支付在其制度设计和政策实施在一定程度上兼顾了公平与效率,对其政策作用应予以一定的肯定,但由于均衡性转移支付制度仍保留了原体制的一些特征,在很大程度上强调地方既得利益,因此阻碍了均衡性转移支付的有效性的发挥,使其不能为公共服务均等化和地区间协调发展提供非常好的基础。基于以上结论,为了进一步提高我国均衡性转移支付制度的有效性,使转移支付资金使用得更科学更合理,对地方政府的财政收支行为产生正向激励效应,提高地方公共服务的供给效率,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和地区间协调发展的目标,兼顾公平与效率,我们必须完善我国均衡性转移支付制度,使政府能有效行使资源配置和收入再分配职能,激励地方政府自身发展能力,保证国家发挥宏观调控职能。具体完善路径如下:第一,进一步加大均衡性转移支付比重,使之成为财政转移支付的主体形式,充分发挥其财力均等化作用及“一般公式法”分配法的优势,避免造成转移支付的效率损失;第二,完善均衡性转移支付资金的分配办法,应以地方政府的人均标准财政收支差额作为核算的依据,并在地方“标准支出”的核算时加入“地区间某项支出的成本差异系数”来避免地区间公共支出的成本差异,以此提高均衡性转移支付资金分配的科学性和合理性;第三,在均衡性转移支付制度当中设计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提高地方政府足额征集财政收入和发展本地经济的积极性,保障地方政府收支行为的规范化,规避地方政府的道德风险。第四,构建一套完整、客观、科学的均衡性转移支付的评估和监督体系,对均衡性转移支付资金使用绩效进行评估,提高公共服务供给效率;同时建立规范的均衡性转移支付的配套措施,完善均衡性转移支付制度相关的法律法规体系,为均衡性转移支付监管工作提供多层次的法律保障,实现均衡性转移支付资金分配的公平性和透明化,才能够兼顾效率与公平,最终实现地区间协调发展和公共服务均等化。
蒋洪[5](2016)在《我国非营利组织税收优惠制度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国家经济政治体制改革的继续深入,各类非营利性组织在我国迅速发展,在当前依法治国的要求下,近年来在关于非营利组织税收优惠方面的研究也开始逐渐升温,我国非营利组织的税收制度虽然已经初具构架,但是由于我国在这方面起步较晚,与世界发达国家相比仍有较大差距。税法学界对非营利组织的认识比较死板和停滞,所以在非营利组织的税收优惠政策上仍然存在很多的不足。如何从税收优惠的角度来规制、引导非营利组织,尤其是在税收政策方面规范组织行为,为非营利组织的发展创造良性的外部环境,成为我国税务理论和实践急需研究的课题。全文运用了比较分析、文献研究和文本分析的方法,围绕着非营利组织自身的税收优惠制度、向非营利组织捐赠的税收优惠制度以及税收征管方面存在的问题三个层面展开讨论,对我们国家的非营利组织税收优惠制度进行探究,同时从优化立法、完善捐赠和加强征管三个层次分别提出相应的完善建议。总体来说,本文的研究思路是:首先,以税收公平理论、可税性理论等为基础,对税收优惠和非营利性组织的税务界定进行了阐述,向非营利性组织采取税收优惠政策的必要性进行了深刻的剖析和解读。然后,又分别介绍了我国当前非营利组织本身享有的各税种的税收优惠、向非营利组织捐赠可以享受的税收优惠以及非营利组织的税务管理制度。同时,对照各项制度分析现行优惠政策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借鉴美国、英国和日本的先进经验,最后提出相应的完善对策。
穆秀珍[6](2016)在《中国石油行业结构重组及规制体系改革》文中提出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石油行业市场化改革取得了一定的的进展。1983年从石油工业部分离出中石化总公司,1988年成立中海油总公司和中石油公司,首先从形式上实现政企分开。初期成立的三大石油企业仅从事上游的石油勘探与开采工作,并未涉及中下游的石油炼化和批发零售等业务,影响了石油企业范围经济性的发挥。为此,1998年政府对国内石油企业进行了市场结构重组,重新整合中国石油行业的上下游业务,重组后的石油企业实行纵向一体化的经营模式,形成由三大石油企业"三足鼎立"的局面。2000年后,各大石油企业分别在国内外上市,中国石油企业开始采用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加入世贸组织后,按照入世承诺,国家逐渐放开石油行业的成品油批发和零售业务。从2014开始,国有石油企业实行了混合所有制改革,主要集中在下游的石油炼化业务和销售业务。2015年,中石油在其管道运输业务领域引入民间资本,成立独立核算的东部管道公司。然而,在这一系列改革后,民营企业进入石油行业仍然面临很高的进入壁垒,中国石油行业仍然是高度垄断的市场结构,大部分业务领域存在不合理的垄断,导致了该行业的效率损失。为了降低效率损失,结合该行业的技术经济特征,本文设计了符合中国石油行业特征的市场结构重组模式和政府规制体系。具体而言,本文研究内容和主要结论有以下几个方面:(1)本文计算并比较了国内外主要石油企业生产率。不考虑技术进步时,有两种常见假设,即不变规模报酬假设和可变规模报酬假设,二者的差距在于企业规模效率。不变规模报酬假设下中国石油企业的生产率受制于行业市场结构和政府规制等因素,可变规模报酬假设下中国石油行业生产率亦受制于行业市场结构因素。考虑技术进步时,中国石油企业全要素生产率的影响因素包括:行业市场结构、政府规制、企业内部管理。因此,中国石油企业生产率受制于行业市场结构、政府规制、生产规模等因素,其中,行业市场结构因素和政府规制因素是影响中国石油行业生产率的重要因素,本文就这两个方面展开讨论。(2)结合中国石油行业市场结构现状,本文测算了该行业效率损失。无论是行业整体还是具体的业务领域,中国石油行业都存在不同程度的垄断,而该行业的进入壁垒加剧了行业的垄断。从产业链上的不同环节上看,石油勘探与开采业务、石油储运业务、石油炼化业务、石油销售业务等都存在不同程度的垄断,已经造成了该行业的效率损失。本文认为中国石油行业的效率损失可分为生产效率损失和社会福利净损失。研究发现,不考虑经济危机年份的异常值,石油行业生产效率损失呈现增加趋势,生产效率损失占销售收入比例持续增加;中国石油行业社会福利净损失呈现上升趋势,但社会福利净损失占销售收入比重下降趋势明显。由此可见,中国石油行业总效率损失逐年增加。为了降低效率损失,需加快对中国石油行业进行市场结构重组,重构行业规制体系,切实缩短国内外石油企业的效率差距。(3)为了提高生产率、降低效率损失,本文设计了四种中国石油行业结构重组模式。积极运用市场机制,引入有效竞争,但又不破坏该行业的规模经济性,这是石油行业市场结构重组的总体目标。为了实现这个目标,本文设计了四种市场结构重组模式,即联网互利模式、接入规制模式、联合所有制模式和所有权分离模式。本文设计的四种市场结构重组模式各具优点和局限性,也可以适应不同的条件和发展阶段,不同模式之间的优势互补和合理搭配可能更适合现实需要。本文认为,联网互利模式和接入规制模式是目前比较合适的政策选择,联网互利模式注重石油管网的互联互通、增加石油行业的竞争,接入规制模式偏重维护石油产业的范围经济性、避免对原有企业的拆分。(4)结构重组倒逼规制体系改革,本文构建了中国石油行业的政府规制体系改革框架及其实现途径。新的规制体系以"规制有据、运行高效、公开透明、激励有效"为设计目标,包括四个部分,即法规政策体系、规制机构体系、监督机构体系和规制评价机构体系。法规政策体系是政府规制的依据,规制机构是政府规制的执行主体,监督机构体系是政府规制有效运行的保障,规制绩效评价体系提高规制的科学性。本文还进一步讨论了中国石油行业的政府规制体系的基本实现路径。中国石油行业监管体系建设的基本路径是:构建完善的监管法规政策体系、高效的监管机构体系、多元化的监管监督体系、科学的监管绩效评价体系,以形成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石油行业政府监管体系。相对于现有成果,本文可能在以下几个方面有创新:(1)本文使用了 Osiris上市公司数据库石油企业数据计算和比较了国内外主要石油企业的生产率,结合中国石油行业市场结构现状,测算了该行业的效率损失。目前较多学者关注的是石油的使用效率,而从供给侧进行生产率测算的文章不多。而选择国内外石油企业数据进行比较的文章更少。考虑到石油生产与加工的日益国际化,比较国内外主要石油企业的生产率可能更有意义,更具说服力。在数据上,本文选择的Osiris上市公司数据库石油企业数据,上市公司的公开数据可信度高,数据来源的可靠性是本文研究的基石。(2)本文结合中国石油行业特征设计了四种行业市场结构重组模式。本文设计的中国石油行业结构重组模式包括联网互利模式、接入规制模式、联合所有制模式和所有权分离模式。创新点在于,一方面紧密结合中国石油行业的技术经济特征,根据各类石油业务的不同性质引入不同程度的竞争;另一方面,根据不同的政策偏好和石油行业发展阶段,这四种行业市场结构重组模式可以组合使用。(3)本文补充和完善了中国石油行业规制体系。目前中国石油行业规制体系主要包含法规政策体系和规制机构体系,本文在石油行业的监督机构体系和绩效评价体系方面补充了中国石油行业的政府规制体系。在此基础上,本文提出的政府规制体系建设以"规制有据、运行高效、公开透明、激励有效"为目标,从四个角度构建和完善与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石油行业政府监管体系。本文提出了四个实现途径,即构建完善的监管法规政策体系、高效的监管机构体系、多元化的监管监督体系、科学的监管绩效评价体系。存在的不足有:第一,方法选择问题。本文在计算中国石油企业效率损失的方法有待改进。本文将效率损失分为生产效率损失和配置效率损失,其中生产效率损失采用公式"生产成本*(1-相对效率)"计算,配置效率损失采用公式DWL=1/2r2εPmQm,计算方法略简单。虽然该计算方法在能源领域效率损失测度中得到广泛使用,但作为博士论文的一部分,该方法仍显得有些单薄。第二,中国石油行业生产效率的提高有多种途径,本文仅在市场结构重组方面进行研讨。石油企业生产效率提高的途径包括所有制结构改革、市场结构重组和治理结构变革等,每个改革途径都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促进石油企业生产效率提高,限于时间和篇幅,本文仅选择了核心的部分进行研究,即本文的研究仅在中国石油行业的市场结构重组方面展开,其它部分未在文中展开探讨,此后可以在所有制结构改革、治理结构变革两个领域进行深入研究。第三,规制体系改革框架与中国石油行业结合不够紧密。由于石油行业的特性,该行业的政府规制有需要特别注意的地方,例如,石油是重要的战略资源,在政府规制过程中不能忽略资源信息的安全性。总之,单个行业的政府规制体系应当体现行业特征,并与该行业紧密相联。本文设计的中国石油行业规制体系在这方面稍显弱势。
刘巍[7](2016)在《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安徽地方财政研究(1927-1937)》文中研究说明法定意义上的“地方财政”是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实行的结果。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是指在合理划分各级政府事权范围的基础上,主要按税收来划分各级政府的预算收入,各级预算相对独立,负有明确的平衡责任,各级次间和地区间的差别通过转移支付制度进行调节。公共财政是指国家(政府)集中一部分社会资源,用于提供公共物品和服务,以满足社会公共需要的分配活动或经济行为。根据公共财政理论,公共产品的受益范围具有层次性,并且不同层次的公共产品由相应层次的政府进行提供会更有效率;因此,为了保障各级政府对公共产品和服务的提供,必须赋予其相应的财权。在这种情况下,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就成为建设公共财政的制度保证。在中国古代中央集权的体制下,地方上并无法定财权,也就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地方财政”概念。19世纪中期以后,清朝地方督抚在镇压太平天国的过程中逐步壮大,渐渐突破了中央的掌控,“地方财政”的萌芽随之出现。关于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设想和尝试也出现在这一时期,但是,在民国初年中央权势衰微以及各地军阀武装割据的状况下,只能流于形式。直到南京国民政府成立之后,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才得到落实。然而,南京国民政府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并非真正着眼于公共财政建设的需要,而是作为中央集权的手段;为了政治安全,中央始终不肯下放过多的财权。此外,在实行分税的时候,只是简单地划分了“中央”与“地方”,并没有具体划清“省”与“县”之间的收支关系。在这种情况下,省政府依靠政治上的优势地位,掌握了地方财权,而县政府尽管事务繁杂,却没有明确的收入来源,只能依靠附加税度日。这也就导致了“财权上移,事权下降”,由此造成了县级财政困难,并导致附加税的不断升高和苛捐杂税的进一步泛滥。安徽省位于长江中下游,临近国民政府首都南京,在全面抗战爆发之前,基本上处于中央政府的有效管辖之内。在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之下,田赋正式成为地方上的法定收入来源,这项收入约占安徽地方财政收入的30%;进入1930年代,饱受诟病的厘金制度遭到裁撤,牙税、牲屠税等传统税目也得到整顿和归并,以营业税为主体的工商税收体系逐步建立起来,并成为仅次于农业税之外的第二大收入来源。债务收入、非税收入和中央补助款也在安徽地方财政中扮演着各自的角色。与此同时,地方上的预算、会计和金库制度也相继得到建设和完善,财务行政方面取得的成绩有力配合了财政现代化的进程。然而,这一时期,财政制度上的进步并不能掩盖实际执行中出现的种种问题:在财政收入方面,表现为“变相厘金”复活,各种附加和苛捐杂税严重泛滥,特别是中国历史上曾经反复出现的“黄宗羲定律”更是不断重演,给广大人民带来了沉重的负担。在征收过程中,各级官员和税吏假公济私,浮收勒索;地方上的土豪劣绅和保甲长也乘机为非作歹,鱼肉乡里,进一步加剧了农村地区的经济凋敝和贫富分化,并破坏了乡村社会传统的认同体系,在一定程度上为1950年前后的土地改革的顺利开展埋下了伏笔。在财政支出方面,表现为行政费用规模庞大,政府在公共事务上的投资严重不足。这一时期,为了消灭反抗势力,中央财政在军费方面投入了巨额开支;地方各省也在行政、司法、治安、教育乃至公路建设方面等进行相应地配合。在这种情况下,财政支出不仅没有在社会公共服务方面取得明显进步,反而压制了公共诉求,强化了专制统治。因此,笔者认为,在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安徽省地方财政尽管在财务行政等配套制度上有所完善,在收支规模上有所扩大,并在教育文化、经济建设等个别领域实现了一定程度的发展。但是,就整体性质而言,这一时期的安徽地方财政,与北洋时期相似度极大:不仅是财政长期处于困境,而且财政损失和人民负担严重,财政的非公共性色彩浓厚。财政是政治的晴雨表;这一时期中国的财政问题,归根结底还是由于政治不良。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地方当局在很大程度上仍然延续了古代政府那种“权力大,责任小”的状态;在这种权责严重不对应的状态下,不仅公共财政得不到发育,而且整个社会呈现出“既无福利,又不自由”的景象。因此,在当今建设公共财政的过程中,需要政治等层面的配套发展。在这个意义上,只有坚持政治上的权责统一与公平正义,才能为公共财政的建设提供保证,也才能让经济发展的红利真正惠及人民。
刘晓凤[8](2015)在《近百年来汉代地方税研究的追溯与展望》文中研究说明汉代初建之时,在形势逼迫之下,采取郡、国同存,诸侯国有权开征地方税,对汉初局势稳定,经济进步有一定意义。但推行一段时期之后,威胁到中央统治,中央着手限制地方税权,但地方税一直都有,只是多少的区别。近百年来的汉代地方税研究成果累累,需不断采用现代经济学、财政学理论展开分析和考量,扩展实证研究,拓宽研究视域,丰富研究方法,不仅能推进研究深入展开,还能提升研究成果的学术和与实践价值。
许金柜[9](2014)在《我国政府预算制度的历史演进与改革模式研究(1949-2013)》文中认为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要完善立法,建立现代财政制度,要改进预算管理制度,实施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现代市场经济中,政府预算制度是现代财政制度的核心,它在一国的政治经济中居于重要地位,集中体现了一国政府在社会、经济、政治等各个领域的公共政策;是政府依法进行筹资、分配和管理财政资金以及进行宏观调控的重要工具,是规范、约束和监督政府行为的一种根本方法。新中国成立伊始,我国在吸收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政府预算思想和民主革命时期革命根据地预算经验基础上,初步建立起了自己的政府预算制度,当时称为“国家预算”。之后,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恢复、计划经济体制的建立、转轨以及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完善,我国政府预算制度先后经历了国民经济恢复时期、计划经济时期、经济体制转轨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时期、公共财政基本框架的建立四个时期60余年的历史演进,形成了与各时期相应的预算内容与特点,积累了比较丰富的经验,初步建立起了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公共财政体制基本相适应的政府预算制度。历史是最好的教科书,未来是建立在历史和现实的基础上。本文试图在借鉴已有研究成果基础上,在现行政治制度和行政体制框架下,从历史和现实两个维度对我国的政府财政预算制度展开分析。一方面,从历史发展角度考察我国政府预算制度的变迁过程,揭示我国政府预算制度的历史演变规律、特征与经验教训,为我国政府预算制度改革提供历史借鉴;另一方面,在借鉴西方发达国家政府预算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分析当前我国中央与地方政府预算改革的绩效、难点与局限,提出今后我国政府预算改革的基本思路、对策建议和未来政府预算的目标模式。我国政府预算改革近期目标主要不是强化预算绩效问题,而是要强化和实现预算在行政层面的全面控制,中长期目标主要是要实现预算在立法层面的全面控制,未来政府预算模式是通过构建“五级政府、三级预算”的中间过渡型预算模式改革,在此基础上最终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三级政府三级预算”的分级分权预算体制和以基金制为特征的完善的政府复式预算体系,走向预算国家。
刘奕佚[10](2014)在《中国财政赤字的经常项目效应研究 ——基于经常项目跨期均衡分析框架》文中认为中国作为最大的发展中国家,正在经历经济高速发展、经常项目持续巨额顺差。特别是2006年中国经常项目顺差总量超过日本,一举成为世界规模最大的经常项目顺差国家,中国的经常项目顺差问题开始引起世界各国的关注。长期持续的巨额顺差对推动中国经济快速增长起到不可忽视的作用,不但刺激国内总需求扩张,增加就业机会,而且增加我国外汇储备,提高国际偿债能力,同时也有利于吸引外国资本对中国进行直接投资。但从长远来看我国经常项目收支出现较为严重的失衡依然是弊大于利。经常项目失衡的本质是资源的错配或扭曲,不仅是外部经济失衡的表现,也是开放市场下内部经济失衡的体现,长期持续性经常项目失衡不仅会恶化外部经济环境,同时也会反过来加剧内部经济失衡。从国际经济层面看,中国长期经常项目顺差导致人民币升值压力增加,相关贸易国家对中国对外商品贸易的抵触情绪增加,国际贸易摩擦事件逐年递增,恶化中国的外部经济发展环境。从国内经济层面看,中国现实的持续性经常项目与我国保持国际收支基本平衡,或者略有顺差的宏观目标背道而驰,政府运用货币政策进行宏观调控的有效空间收窄,对流动性总量调节难度增大。如果政府不采取任何主动调节措施,使社会经济长期处于结构性失衡状态,会给未来经济运行酝酿潜在风险。财政赤字与经常项目之间的相关关系对于协调经济体系内部平衡和外部平衡具有重要意义,目前国际上已有越来越多的学者和研究文献开始在宏观经济学主流的经常项目跨期均衡分析框架下对两者关系进行实证研究,但专门针对中国现实宏观经济情况,尤其是从微观个体经济行为视角切入,对财政赤字与经常项目相关性进行深入研究的文献为数不多。因此,为揭开中国财政赤字与经常项目顺差之间的长期稳定并存现象的原因,本文将从微观经济视角对中国财政赤字的经常项目效应存在性及其传导机制进行研究分析。就微观经济视角而言,本文主要基于储蓄投资传导机制,通过分别从财政赤字对私人部门储蓄行为和投资行为的影响进行理论分析和实证检验。首先,梳理不同理论流派和学者在经常项目跨期均衡、财政赤字相关性以及传导机制适用性等研究领域的一系列理论、实证成果,为从消费行为和投资行为切入开展对财政赤字作用于经常项目的研究奠定理论依据。其次,分别从理论模型和实证检验两层面讨论财政赤字的经常项目效应的存在性问题。理论模型层面,在经常项目跨期均衡分析框架下,构建加入财政赤字因素的经常项目跨期均衡模型进行推导,分析财政赤字对经常项目余额是否造成冲击。实证检验层面,根据中国相关宏观经济数据,构建五变量系统模型进行协整分析,分析财政赤字的经常项目效应在中国是否存在。然后,在已论证财政赤字的经常项目效应存在性成立的基础上,从理论模型和实证检验两方面分析财政赤字的经常项目效应传导机制。理论模型方面,构建经常项目储蓄投资缺口模型,分析储蓄投资缺口与经常项目余额之间的恒等关系。实证检验层面,根据中国相关宏观经济数据,分析中国储蓄投资缺口对研究经常项目顺差的适用性。接着,将储蓄投资缺口分解为储蓄和投资两部分,并从理论模型推导、经济学理论阐释、经验数据分析和实证验证四个层次对财政赤字对私人储蓄和私人投资的影响进行分别更加细致的研究,发现由于中国财政支出存在结构性问题,使得财政赤字对私人储蓄最终呈现挤入效应而对私人投资产生挤出效应,在储蓄投资缺口机制下,财政赤字对经常项目最终产生正向影响。最后,根据全文结论,给出中国经常项目余额调节的相关政策建议。
二、2003年度流转税新税收政策辑要(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2003年度流转税新税收政策辑要(论文提纲范文)
(1)稳步调控房价目标下的房地产税制改革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1.1 研究背景、目的和意义 |
1.1.1 论文选题背景 |
1.1.2 论文研究目的及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2.2 国内外文献述评 |
1.3 论文的研究方法及创新之处 |
1.3.1 研究方法 |
1.3.2 创新点 |
第二章 房地产税制改革研究的理论基础 |
2.1 房产税相关概念 |
2.1.1 房产税 |
2.1.2 房地产税 |
2.1.3 物业税 |
2.2 房地产税的理论基础 |
2.2.1 地租理论 |
2.2.2 税负转嫁理论 |
2.2.3 税制优化理论 |
第三章 我国房地产市场发展及价格变动趋势 |
3.1 房地产市场发展 |
3.1.1 房地产市场初步形成时期(1978~1991年) |
3.1.2 房地产市场探索时期(1991~1997年) |
3.1.3 房地产市场迷茫时期(1997~2003年) |
3.1.4 房地产市场快速发展时期(2003~2010年) |
3.1.5 房地产市场进入全面调控时期(2010~至今) |
3.2 房地产价格变动趋势 |
3.2.1 房价平稳时期(1998~2003年) |
3.2.2 房价快速增长时期(2003~2007年) |
3.2.3 房价震荡时期(2007~2009年) |
3.2.4 房价稳定增长时期(2009~2015年) |
3.2.5 房价加速增长时期(2015~2017年) |
3.3 调控房价的主要政策及效果 |
第四章 我国现行房地产税制存在的问题及改革的必要性 |
4.1 我国房地产税制改革历程 |
4.1.1 房地产税制建设时期(1978~2002年) |
4.1.2 房地产税制调整时期(2003~2010年) |
4.1.3 房产税改革试点时期(2011年至今) |
4.2 我国现行房地产税制体系存在的问题 |
4.2.1 房地产税制体系结构不合理 |
4.2.2 重复征税与税种缺失问题并存 |
4.2.3 房地产税制要素设计不合理 |
4.3 稳步调控房价目标下的房地产税制改革的必要性 |
第五章 日本和新加坡房地产税制改革经验及其借鉴 |
5.1 日本房地产税制改革的主要经验 |
5.1.1 日本房地产税制改革的主要措施 |
5.1.2 日本房地产税制改革的效果 |
5.2 新加坡房地产税制改革的主要经验 |
5.2.1 新加坡房地产税制改革的主要措施 |
5.2.2 新加坡房地产税制改革的效果 |
5.3 日本、新加坡房地产税制改革对我国的启示 |
5.3.1 加重保有环节税负 |
5.3.2 以市场评估价值作为计税依据 |
5.3.3 采用宽泛的税基、灵活的税率 |
第六章 稳步调控房价目标下的房地产税制改革的政策建议 |
6.1 明确房地产税制改革的目标和难点 |
6.1.1 明确房地产税制改革的目标 |
6.1.2 明确房地产税制改革的难点 |
6.2 优化房地产税制结构 |
6.2.1 减轻开发环节的税负 |
6.2.2 流转环节课税要适当 |
6.2.3 把保有环节作为重点课税时期 |
6.3 合理设计房地产税种 |
6.3.1 调整征税对象 |
6.3.2 明确纳税人 |
6.3.3 确定计税依据 |
6.3.4 合理设计税率 |
参考文献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 |
致谢 |
(2)“营改增”后交通运输企业购置新能源客车的税负变动分析 ——以JY集团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一部分 案例 |
1.行业情况 |
2.企业基本情况介绍 |
2.1 企业主要业务情况介绍 |
2.2 财务与税务情况 |
第二部分 案例分析 |
1.绪论 |
1.1 选题背景 |
1.2 文献综述 |
1.3 研究思路和结构安排 |
1.4 研究方法 |
1.5 创新之处和不足之处 |
2.理论基础 |
2.1 税收与企业投资行为 |
2.2 税负的转嫁与归宿 |
2.3 本章小结 |
3.案例分析 |
3.1 案例分析的假设 |
3.2 购置阶段选择新能源客车和燃油客车的税负差异分析 |
3.3 营运阶段选择新能源客车和燃油客车的税负差异分析 |
3.4 处置阶段选择新能源客车和燃油客车的税负差异分析 |
3.5 各税种的税负变动比较分析 |
3.6 节省的现金流净收益分析 |
3.7 本章小结 |
4.结论和政策建议 |
4.1 结论 |
4.2 对交通运输企业的建议 |
注释 |
参考文献 |
致谢 |
(3)晚清铁路与税制变迁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缘由与研究意义 |
二、相关概念说明 |
三、学术史回顾 |
四、研究思路、基本框架与研究方法 |
五、创新与不足 |
第一章 晚清铁路起步的财税背景与历史情境 |
第一节 晚清铁路起步前的财税制度 |
一、清代前期的财税结构 |
二、道、咸、同时期的财税新变化 |
第二节 晚清铁路起步的历史情境 |
一、外部的冲击与清政府的正言拒绝 |
二、清政府的态度转变与兴办铁路政策的确立 |
第三节 国人对于铁路与税收关联性的认知 |
一、铁路与税收关联性的衍生 |
二、国人认知内容的构成 |
小结 |
第二章 晚清铁路筹资中的税收因素(上):税收助力与税收担保 |
第一节 官款中的税收助力:以中央专项铁路经费为视点 |
一、中央专项铁路经费的出台 |
二、中央专项铁路经费的财政运作 |
三、中央专项铁路经费的税源分析 |
第二节 晚清铁路外债与税收担保 |
一、晚清铁路外债政策的形成与影响 |
二、税收担保的实施与运作 |
三、税收担保的利弊与税收功能的扩展 |
小结 |
第三章 晚清铁路筹资中的税收因素(下):商办铁路税收融资 |
第一节 寓商于路:商办铁路政策的出台与运行 |
一、商办铁路政策的形成 |
二、商办铁路政策的运行实绩 |
第二节 寓税于路:税收融资的举措与税项 |
一、各路税收融资的举措 |
二、税项与总量分析 |
第三节 作用与反作用:税收负担与因应 |
一、弱者的反抗:以皖路税收融资为视点 |
二、盐政的扰动:以盐斤加价为对象 |
三、体制的转变:以粤路和西潼铁路为观照 |
小结 |
第四章 晚清铁路工程建设中的税收问题 |
第一节 铁路购地与税收的联动 |
一、早期铁路购地与税收的初涉 |
二、制度建构:《铁路购地章程》与《铁路地亩纳税章程》的出台 |
三、铁路购地程序与税收的勾联 |
第二节 铁路材料与税政的变动 |
一、“丛雀渊鱼”:外洋铁路材料购运免税的制度生成与影响 |
二、“在路言路”:自办铁路的材料免税诉求与渐次推展 |
三、不免与免:税务处的收束与铁路公司的力争 |
小结 |
第五章 晚清铁路运营管理中的税制变动(上):陆路关税——以东清铁路为中心 |
第一节 东清铁路陆路关税制度形成的历史背景 |
一、东清铁路修筑前中俄边境陆路贸易与关税制度 |
二、东清铁路的筹议与修筑 |
第二节 东清铁路陆路关税制度的生成 |
一、东清铁路陆路关税制度的触及 |
二、东清铁路陆路关税制度的最终形成 |
第三节 东清铁路陆路关税制度的运行与意义 |
一、东清铁路陆路关税制度的运行 |
二、东清铁路陆路关税制度的意义:以陆路关税制度变迁为视点 |
小结 |
第六章 晚清铁路运营管理中的税制变动(下):铁路厘金 |
第一节 铁路厘金的发源 |
一、“挹彼注兹”:汉口火车货捐局的诞生和初步运行 |
二、“援照办理”:其他线路铁路厘金的出现 |
第二节 铁路厘金的流变 |
一、稽征方式、税率、税卡的变动不居 |
二、存与废的博弈 |
第三节 铁路厘金的影响 |
一、督抚之利与区域之困 |
二、商民的负担与因应 |
三、政府的弊政 |
第四节 个案研究——以沪宁铁路厘金为例 |
一、沪宁铁路厘金的出现与初期交涉 |
二、各方力量的博弈 |
三、沪宁铁路厘金的影响 |
小结 |
第七章 晚清税制对于铁路事业的影响 |
第一节 税收征管机构的效用 |
一、晚清常关与铁路运营、管理的互动:以张家口和崇文门税关为重心 |
二、清末铁路厘局的税收征管能力:以浙丝运宁被扣案为视点 |
第二节 税制结构的影响 |
一、直接税对晚清铁路事业的影响——以租股为中心 |
二、间接税对晚清铁路事业的影响——以盐税为中心 |
第三节 税收负担的分配 |
一、晚清铁路公司的税收负担 |
二、商民的税负分配 |
小结 |
余论 |
一、晚清时期铁路与税收制度的耦合性关联 |
二、变与不变:制度的力量与局限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公开发表的文章 |
附录 |
后记 |
(4)中国均衡性转移支付有效性评估 ——基于公平与效率视角(论文提纲范文)
论文创新点 |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1 导论 |
1.1 研究背景及研究意义 |
1.2 主要概念的界定及国内外研究综述 |
1.2.1 均衡性转移支付的概念及演变 |
1.2.2 均衡性转移支付的有效性内涵的界定 |
1.2.3 均衡性转移支付的均等化作用 |
1.2.4 均衡性转移支付与地方政府财政收入 |
1.2.5 均衡性转移支付与地方政府财政支出 |
1.2.6 均衡性转移支付的公共服务供给效率 |
1.3 研究方法与研究框架、创新点与不足 |
1.3.1 研究方法 |
1.3.2 研究框架 |
1.3.3 可能的创新点 |
1.3.4 存在的不足 |
2 均衡性转移支付的相关理论 |
2.1 均衡性转移支付的目标:公平与效率 |
2.2 均衡性转移支付对地方财政收支的影响效应 |
2.2.1 收入效应 |
2.2.2 价格效应 |
2.2.3 粘蝇纸效应 |
2.3 均衡性转移支付的福利经济学解释 |
2.3.1 传统福利经济学与均衡性转移支付 |
2.3.2 帕累托最优定理与均衡性转移支付 |
2.3.3 补偿原理与均衡性转移支付 |
2.3.4 社会福利函数与均衡性转移支付 |
3 均衡性转移支付制度的现状分析 |
3.1 均衡性转移支付资金的分配和测算 |
3.1.1 标准财政收入的测算 |
3.1.2 标准财政支出的测算 |
3.1.3 均衡性转移支付系数的确定 |
3.2 均衡性转移支付规模及比重分析 |
3.3 我国现行均衡性转移支付存在的问题 |
3.3.1 均衡性转移支付力度不够 |
3.3.2 均衡性转移支付分配规范程度有限魁 |
3.3.3 均衡性转移支付缺乏激励机制 |
3.3.4 均衡性转移支付缺乏有效监督 |
3.4 国外均衡性转移支付制度发展概况 |
3.4.1 澳大利亚均等化转移支付制度概况 |
3.4.2 德国均衡性转移支付制度概况 |
3.4.3 日本均等化转移支付制度概况 |
4 现行均衡性转移支付的财力均等化效果评估 |
4.1 均衡性转移支付的财力均等化作用的评估方法 |
4.2 均衡性转移支付的财力均等化作用的实证分析 |
4.3 本章小结 |
5 我国现行均衡性转移支付制度的激励效应评估 |
5.1 均衡性转移支付制度与地方政府财政收入行为 |
5.1.1 理论模型 |
5.1.2 计量模型的构建与分析方法 |
5.1.3 空间杜宾模型检验 |
5.1.4 本节小结 |
5.2 均衡性转移支付制度与地方政府财政支出行为 |
5.2.1 数据说明与模型设定 |
5.2.2 估计结果与分析 |
5.2.3 均衡性转移支付对地方财政支出结构影响的非线性估计 |
5.2.4 本节小结 |
6 现行均衡性转移支付的公共服务供给效率评估 |
6.1 我国转移支付的公共服务供给效率的研究概况 |
6.2 基本公共服务投入产出效率改进的测算方法 |
6.3 基本公共服务投入产出效率改进的测算 |
6.3.1 全国样本分析结果 |
6.3.2 分割样本后的结果 |
6.4 均衡性转移支付的公共服务供给效率评价 |
6.4.1 数据描述 |
6.4.2 实证结果分析 |
6.5 本章小结 |
7 结论与政策建议 |
7.1 对我国现行均衡性转移支付的有效性评估的基本结论 |
7.2 完善我国均衡性转移支付制度的政策建议 |
7.2.1 优化财政转移支付结构,加大均衡性转移支付力度 |
7.2.2 进一步完善均衡性转移支付资金分配办法 |
7.2.3 合理构建均衡性转移支付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 |
7.2.4 构建均衡性转移支付绩效监督体系,提高预算透明度 |
7.2.5 建立规范均衡性转移支付的配套措施 |
参考文献 |
攻博期间发表的科研成果目录 |
致谢 |
(5)我国非营利组织税收优惠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概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 |
第二节 文献综述 |
第三节 研究方法 |
第二章 非营利组织税务界定及税收优惠的理论阐述 |
第一节 税收优惠制度的相关概念和理论 |
一、税收制度的概念及构成 |
二、税收优惠的概念及理论 |
三、我国对非营利组织的税务界定 |
第二节 非营利组织税收优惠理论依据 |
一、税收公平理论 |
二、可税性理论 |
三、皮古法则 |
第三章 我国现行非营利组织实体法税收优惠政策及税收征管 |
第一节 我国现行非营利组织实体各税种的相关税收优惠 |
一、所得税类税收优惠 |
二、流转税类税收优惠 |
三、资源税类税收优惠 |
四、财产和行为税类优惠政策 |
第二节 我国企业或个人向非营利组织捐赠的税收优惠 |
一、我国企业向非营利组织捐赠享受的税收优惠 |
二、我国个人向非营利组织捐赠享受的税收优惠 |
第三节 非营利组织的税收管理制度 |
第四章 我国非营利组织税收优惠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 |
第一节 非营利组织自身税收优惠制度存在的问题 |
一、非营利组织税收优惠立法的层次不高 |
二、非营利组织税收优惠主体地位不突出 |
三、非营业组织现行税收优惠体系尚不完善 |
第二节 向非营利组织捐赠享受的税收优惠制度存在问题 |
一、捐赠人的捐赠范围过窄、捐赠面受到限制 |
二、税法关于个人捐赠的政策规定有待完善 |
三、法人捐赠行为缺乏有效性引导 |
第三节 非营利组织税收征收管理方面存在问题 |
一、非营利组织的税收主体地位不突出 |
二、非营利组织监管体制不完善 |
三、确定非营利组织税收优惠资格的非制度化 |
第五章 非营利组织税收优惠制度的国际借鉴 |
第一节 美国非营利组织税收优惠制度 |
一、美国非营利组织的税务界定 |
二、美国非营利组织自身的税收优惠制度 |
三、美国关于向非营利组织捐赠的税收优惠制度 |
四、美国非营利组织税收优惠的征管制度 |
第二节 英国非营利组织税收优惠制度 |
一、英国非营利组织的税务界定 |
二、英国非营利组织的税收优惠制度 |
三、英国关于向非营利组织捐赠的税收优惠制度 |
四、英国非营利组织税收优惠的征管制度 |
第三节 日本非营利组织税收优惠制度 |
一、日本非营利组织的税务界定 |
二、日本非营利组织的税收优惠制度 |
三、日本关于向非营利组织捐赠的税收优惠制度 |
四、日本非营利组织税收优惠的征管制度 |
第四节 国外非营利组织税收优惠制度对我国的启示 |
一、明确非营利组织免税主体,确定免税范围 |
二、免税资格认定程序法定化,审核制度完善 |
三、捐赠减免税制度具体严密,可操作性强 |
第六章 完善我国非营利组织优惠制度的对策探讨 |
第一节 完善立法体系,规范非营利组织自身优惠 |
一、制定税收基本法,提高非营利组织税法地位 |
二、对非营利性进行严格区分 |
三、在立法时应注重与相关配套法律配套协调 |
第二节 优化捐赠制度,促进非营利组织发展 |
一、取消受捐组织特许制 |
二、明确所得税税前捐赠扣除具体方法 |
第三节 加强税收征管,严格监管非营利组织 |
一、改进现行的登记制度,加强多部门间的管理合作 |
二、实行普遍税务登记、严格纳税申报做法 |
三、加强我国非营利组织财务管理及规范票据的管理 |
第七章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6)中国石油行业结构重组及规制体系改革(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导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目的与意义 |
1.2 研究设计 |
1.2.1 研究思路 |
1.2.2 研究方法 |
1.2.3 技术路线 |
1.2.4 研究框架 |
1.3 可能的创新与不足之处 |
1.3.1 可能的创新 |
1.3.2 不足之处 |
2 理论基础与文献综述 |
2.1 产业组织理论与文献综述 |
2.1.1 产业组织理论基础 |
2.1.2 石油产业组织研究综述 |
2.2 规制理论与文献综述 |
2.2.1 规制理论基础 |
2.2.2 石油行业规制研究综述 |
3 中国石油企业生产率国际比较 |
3.1 全要素生产率测算模型设计 |
3.1.1 全要素生产率测算方法的选择 |
3.1.2 基于DEA-Malmquist指数的全要素生产率测算模型设计 |
3.2 中国石油企业生产率国际比较的实证分析 |
3.2.1 主要石油企业投入产出数据说明 |
3.2.2 主要石油企业全要素生产率的测算与比较 |
3.3 本章小结 |
4 中国石油行业市场结构与效率损失 |
4.1 中国石油行业市场结构分析 |
4.1.1 中国石油行业集中度分析 |
4.1.2 中国石油行业进入壁垒 |
4.1.3 中国石油行业产品差异化 |
4.2 中国石油行业垄断类型与效率损失 |
4.2.1 中国石油行业垄断类型分析 |
4.2.2 中国石油行业垄断与效率损失 |
4.3 中国石油行业效率损失测度 |
4.3.1 中国石油行业生产效率损失测度 |
4.3.2 中国石油行业社会福利净损失测度 |
4.3.3 中国石油行业总效率损失 |
4.4 本章小结 |
5 中国石油行业结构重组设计 |
5.1 中国石油行业结构重组目标 |
5.2 四种中国石油行业结构重组模式 |
5.2.1 联网互利模式 |
5.2.2 接入规制模式 |
5.2.3 联合所有制模式 |
5.2.4 所有权分离模式 |
5.3 结构重组模式的政策选择 |
5.3.1 单个模式的选择 |
5.3.2 多个模式的政策组合 |
5.4 本章小结 |
6 中国石油行业规制体系改革 |
6.1 规制体系改革原因分析 |
6.1.1 结构重组倒逼规制体系改革 |
6.1.2 中国石油行业现行规制体系弊端 |
6.2 中国石油行业规制体系改革框架 |
6.3 中国石油行业规制体系改革路径 |
6.3.1 完善中国石油行业法规政策体系 |
6.3.2 建立中国石油行业高效的规制机构体系 |
6.3.3 形成中国石油行业多元监督机构体系 |
6.3.4 构建中国石油行业科学的绩效评价体系 |
6.4 本章小结 |
7 结论与展望 |
7.1 主要结论 |
7.2 政策启示 |
7.3 研究展望 |
在学期间发表的科研成果 |
附录 |
参考文献 |
后记 |
(7)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安徽地方财政研究(1927-1937)(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研究目的及意义 |
二、相关概念的界定 |
三、学术史回顾 |
四、研究方法及思路 |
五、论文创新点 |
第一章 清末民初安徽省的财政状况 |
第一节 分税制财政体制的设想与尝试 |
一、厘金制度的创办与财权的下移 |
二、晚清时期的财政危机与制度诉求 |
三、北洋政府时期的财政集权与分权 |
第二节 北洋时期安徽省的财政困局 |
一、入不敷出的收支状况 |
二、吏治腐败与财政损失 |
第二章 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的分税制体制 |
第一节 中央与地方两级财政体制的建立 |
一、1928年关于国地收支的划分 |
二、实省虚县——两级财政体制的弊端 |
第二节 中央、省、县三级财政体制的设计 |
一、1935年对于国地收支划分的调整 |
二、三级财政体制的利弊得失 |
第三章 安徽地方财政体系的整理与建设(1927-1937) |
第一节 财务行政制度的完善 |
一、设立财政机关 |
二、厉行政府预算 |
三、建设会计制度 |
四、推行金库制度 |
第二节 行政管理体系的健全 |
一、划分各县等级 |
二、考核官员政绩 |
三、清理交代案件 |
四、清理地方捐税 |
第三节 土地整理工作的开展 |
一、土地测量 |
二、土地陈报 |
三、土地垦荒 |
第四章 安徽地方财政主要收入项目与社会负担(1927—1937) |
第一节 田赋 |
第二节 工商税收 |
一、普通营业税 |
二、契税 |
三、牲屠税、牙税 |
四、船捐、房捐 |
第三节 债务类收入 |
第四节 非税收入 |
第五章 安徽地方财政主要支出项目与支出效果(1927—1937) |
第一节 政务类支出 |
一、党务费 |
二、行政费 |
三、司法费 |
四、公安费 |
五、财务费 |
第二节 事业类支出 |
一、教育文化费 |
二、经济建设费 |
三、卫生费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科研成果 |
(8)近百年来汉代地方税研究的追溯与展望(论文提纲范文)
一、汉代地方税史研究的阶段性发展及主要特征 |
第一阶段乃1920-1949年。 |
第二阶段乃1950-1978年。 |
第三阶段乃1979年至今。 |
1.汉代地方税内容的见微知着 |
2.汉代地方税的动态研究 |
3.汉代地方税和经济发展、社会衍变的交互作用 |
4.汉代地方税与社会阶层的关系 |
二、前瞻与思忖 |
(一) 继续使用经济学与财政学理论探索汉代地方税 |
(二) 需强化实证量化分析 |
(三) 踊跃拓展研究视野, 丰富研究方法 |
(9)我国政府预算制度的历史演进与改革模式研究(1949-2013)(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中文文摘 |
目录 |
CONTENTS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与意义 |
二、文献研究综述 |
三、研究思路与方法 |
四、研究内容与框架 |
五、本文的创新与不足 |
第一章 政府预算基本理论 |
第一节 政府预算概述 |
一、政府预算的基本内涵 |
二、政府预算的基本特征 |
三、政府预算的一般原则 |
四、政府预算的基本功能 |
五、政府预算的体系、形式与管理流程 |
第二节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政府预算思想 |
一、马克思、恩格斯的政府预算思想 |
二、列宁的政府预算思想 |
三、毛泽东、邓小平的政府预算思想 |
四、简评 |
第三节 西方政府预算理论 |
一、政府渐进预算理论 |
二、公共选择中的预算理论 |
三、“软预算约束”理论 |
四、公共决策中的预算理论 |
五、绩效预算理论 |
六、简评 |
第四节 制度变迁理论 |
一、制度与制度变迁 |
二、制度变迁的原因、条件与方式 |
三、制度变迁的三大理论组合 |
四、制度变迁的渐进性与路径依赖 |
五、简评 |
第二章 国民经济恢复时期和计划经济时期的政府预算制度(1949——1977) |
第一节 国民经济恢复时期的政府预算制度 |
一、政府预算制度的形成背景 |
二、政府预算制度的初步形成 |
三、政府预算制度的基本内容与特点 |
第二节 计划经济时期的政府预算制度 |
一、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的形成 |
二、分类分成的预算管理体制及其特点 |
三、财政分权与预算管理体制的调整 |
第三节 改革开放前政府预算制度的基本评价 |
一、政府预算制度的基本特点 |
二、政府预算制度的基本成就与缺陷 |
第三章 经济体制转轨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时期的政府预算制度(1978——1997) |
第一节 以市场化为导向的经济体制改革 |
一、“建立有计划的商品经济”:1978——1992年的经济体制改革探索 |
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1992——1997年的经济体制改革探索 |
第二节 放权让利与政府预算制度的分权化改革 |
一、“分灶吃饭”:1980——1984年的“划分收支、分级包干”财政预算体制 |
二、“划分税种、核定收支、分级包干”:1985——1987年的财政预算体制 |
三、“财政大包干”:1988——1993年的财政预算体制 |
四、“分灶吃饭”改革中政府预算制度的规范化法制化建设 |
第三节 分税制改革与政府预算管理权的上收 |
一、分税制改革的提出 |
二、分税制改革的原则、指导思想 |
三、分税制改革的主要内容 |
四、分税制配套改革与政府预算制度的规范化、法制化建设 |
第四节 政府预算制度分权化改革评价 |
一、政府预算制度分权化改革的成就与不足 |
二、政府预算制度分权化改革的基本特点 |
第四章 公共财政基本框架的建立与政府预算制度改革(1998——2013) |
第一节 公共财政基本框架的建立 |
一、构建公共财政框架的提出 |
二、构建公共财政框架的基本思路 |
第二节 以公共化为导向的政府预算制度改革 |
一、部门预算改革 |
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 |
三、政府采购制度改革 |
四、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 |
五、“金财工程”建设 |
六、政府收支分类改革 |
七、全口径预算改革的提出与启动 |
第三节 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的尝试 |
一、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的依据 |
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的演进过程 |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的主要内容 |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公共财政预算的关系 |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的成效与不足 |
第四节 政府预算公共化改革的基本评价 |
一、政府预算公共化改革的成就 |
二、政府预算公共化改革的基本特征 |
三、制度变迁视角下的政府预算公共化改革趋向 |
第五章 西方主要发达国家政府预算制度与经验借鉴 |
第一节 英国政府预算制度与经验借鉴 |
一、英国政府预算管理体制 |
二、英国政府预算收支分类 |
三、英国政府预算编制与执行 |
四、英国政府的预算监督 |
五、英国政府预算法律体系 |
六、英国政府预算制度的经验借鉴 |
第二节 美国政府预算制度与经验借鉴 |
一、美国政府预算管理体制 |
二、美国政府预算的编制、审批与执行 |
三、美国政府预算的审计与监督 |
四、美国政府预算的法律体系 |
五、美国政府预算制度的经验借鉴 |
第三节 日本政府预算制度与经验借鉴 |
一、日本政府预算管理体制 |
二、日本政府预算的编制 |
三、日本政府预算的审议和执行 |
四、日本政府预算监督 |
五、日本政府预算的法律体系 |
六、日本政府预算制度的经验借鉴 |
第六章 我国政府预算制度的现行模式与缺陷 |
第一节 中央政府预算改革分析 |
一、中央层面政府预算改革 |
二、中央层面政府预算改革存在的不足 |
第二节 地方政府预算改革模式探索 |
一、“河北模式”:系统规范化预算改革 |
二、“广东模式”:阳光财政改革 |
三、“温岭模式”:参与式预算改革 |
四、地方政府预算改革简评 |
第七章 我国政府预算制度的改革思路与创新模式 |
第一节 树立现代政府公共预算理念 |
一、公共理念 |
二、法治理念 |
三、绩效理念 |
第二节 我国政府预算制度改革的总体思路 |
一、坚持的基本原则 |
二、近期目标 |
三、中长期目标 |
第三节 我国政府预算制度改革的对策建议 |
一、近期改革建议 |
二、中长期改革建议 |
第四节 我国政府预算制度创新模式的初步构想 |
一、“五级政府三级预算”的中间过渡型预算模式 |
二、以“基金制”为特征的政府复式预算体系 |
第八章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承担的科研任务与主要成果 |
致谢 |
个人简历 |
(10)中国财政赤字的经常项目效应研究 ——基于经常项目跨期均衡分析框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和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选题意义 |
1.2 研究内容、结构安排及创新 |
1.2.1 研究对象概念界定:财政赤字的经常项目效应 |
1.2.2 研究范围、内容及重点解决问题 |
1.2.3 结构安排 |
1.2.4 研究创新与不足 |
注释 |
第2章 相关文献综述 |
2.1 经常项目成因理论研究综述 |
2.1.1 传统的静态均衡分析法 |
2.1.2 主流的跨期均衡分析法 |
2.2 财政赤字的经常项目效应理论研究综述 |
2.2.1 财政赤字的经常项目效应“存在论”:三个传导机制 |
2.2.2 财政赤字的经常项目效应“无效论”:李嘉图等价 |
2.3 财政赤字的经常项目效应实证研究综述 |
2.3.1 支持财政赤字的经常项目效应“存在论” |
2.3.2 支持财政赤字的经常项目效应“无效论” |
2.3.3 国内学者关于财政赤字的经常项目效应研究 |
2.4 本章小结 |
注释 |
第3章 财政赤字的经常项目效应存在性理论分析:跨期均衡模型 |
3.1 经常项目跨期均衡模型分析:基准模型 |
3.1.1 小国两期禀赋经济模型 |
3.1.2 小国无限期经济模型 |
3.2 引入财政赤字的经常项目跨期均衡模型分析:拓展模型 |
3.2.1 引入财政赤字后的基本假设和预算约束 |
3.2.2 引入财政赤字后的私人部门最优消费选择 |
3.2.3 财政赤字冲击对最优消费行为和经常项目的跨期效应推导 |
3.3 不同模型下经常项目跨期均衡分析的比较 |
3.3.1 基准模型与拓展模型比较分析 |
3.3.2 拓展模型中财政赤字冲击效果分析 |
3.4 本章小结 |
注释 |
第4章 财政赤字的经常项目效应存在性实证研究:协整分析 |
4.1 中国经常项目动态演变及结构分解 |
4.1.1 中国经常项目动态演变 |
4.1.2 中国经常项目结构分解 |
4.2 中国财政赤字与经常项目关系经验分析 |
4.2.1 中国财政赤字历史变动趋势 |
4.2.2 中国财政赤字与经常项目动态关系 |
4.3 中国财政赤字的经常项目效应存在性实证检验 |
4.3.1 基本模型及数据选取 |
4.3.2 实证方法及结论解释 |
4.4 本章小结 |
注释 |
第5章 财政赤字的经常项目效应机制理论分析:储蓄投资缺口模型 |
5.1 储蓄投资缺口影响经常项目的模型推导 |
5.1.1 经常项目吸收模型 |
5.1.2 经常项目两缺口模型 |
5.1.3 经常项目跨期均衡下的储蓄投资缺口模型 |
5.2 财政赤字影响储蓄投资的理论分析 |
5.2.1 财政赤字与储蓄投资关系的理论研究 |
5.2.2 中国财政赤字和储蓄投资关系的理论研究适用性分析 |
5.3 财政赤字通过储蓄投资缺口对经常项目的间接传导分析 |
5.4 本章小结 |
注释 |
第6章 财政赤字的经常项目效应机制实证分析之一:关于机制的一般分析 |
6.1 三大主要传导机制比较分析 |
6.2 经常项目与储蓄投资缺口历史变动关系 |
6.3 国民经济各部门储蓄投资缺口结构分解 |
6.3.1 各部门储蓄投资核算依据 |
6.3.2 国民经济储蓄投资部门分解 |
6.3.3 各部门储蓄投资特征 |
6.4 中国经常项目储蓄投资机制适用性实证分析 |
6.4.1 基本模型及数据选取 |
6.4.2 实证方法及结论解释 |
6.5 本章小结 |
注释 |
第7章 财政赤字的经常项目效应机制实证分析之二:储蓄机制 |
7.1 财政赤字影响储蓄行为的理论分析 |
7.1.1 财政赤字对居民消费跨期最优模型分析 |
7.1.2 财政赤字对储蓄行为的效应分析 |
7.2 中国国民储蓄的变动特征及影响因素分析 |
7.2.1 中国国民储蓄总体概况及结构特征 |
7.2.2 中国国民储蓄畸高主导因素分析 |
7.3 中国财政赤字影响储蓄行为的实证检验 |
7.3.1 模型设定与数据选取 |
7.3.2 ADF单位根检验 |
7.3.3 Johansen协整检验 |
7.3.4 向量误差修正模型(VECM) |
7.3.5 Granger因果关系检验 |
7.3.6 广义脉冲响应函数(GIRF) |
7.3.7 实证结论解释 |
7.4 中国财政赤字的经常项目效应的储蓄传导分析 |
7.5 本章小结 |
注释 |
第8章 财政赤字的经常项目效应机制实证分析之三:投资机制 |
8.1 财政赤字影响国内投资的理论分析 |
8.1.1 财政赤字影响私人部门投资的理论模型分析 |
8.1.2 财政赤字挤出效应分析 |
8.1.3 财政赤字挤入效应分析 |
8.2 中国国内投资的变动特征及影响因素分析 |
8.2.1 中国国内投资总体概况及结构特征 |
8.2.2 政府及私人部门投资变动特征 |
8.2.3 中国投资行为影响因素分析 |
8.3 中国财政赤字影响投资行为的实证检验 |
8.3.1 模型设定与数据选取 |
8.3.2 ADF单位根检验 |
8.3.3 Johansen协整检验 |
8.3.4 向量误差修正模型(VECM) |
8.3.5 Granger因果关系检验 |
8.3.6 广义脉冲响应函数(GIRF) |
8.3.7 实证结论解释 |
8.4 中国财政赤字的经常项目效应的投资传导分析 |
8.5 本章小结 |
注释 |
第9章 全文总结与政策建议 |
9.1 全文总结 |
9.1.1 研究思路及其结论 |
9.1.2 重要结论总结 |
9.2 政策建议 |
9.2.1 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缓解刚性支出压力 |
9.2.2 放宽私人投资限制,缓解资源争夺压力 |
9.2.3 提高公共投资效率,挤入私人部门投资 |
注释 |
参考文献 |
后记 |
四、2003年度流转税新税收政策辑要(论文参考文献)
- [1]稳步调控房价目标下的房地产税制改革问题研究[D]. 王蕊. 天津商业大学, 2018(11)
- [2]“营改增”后交通运输企业购置新能源客车的税负变动分析 ——以JY集团为例[D]. 马竟铖. 暨南大学, 2017(04)
- [3]晚清铁路与税制变迁研究[D]. 岳鹏星. 苏州大学, 2017(06)
- [4]中国均衡性转移支付有效性评估 ——基于公平与效率视角[D]. 丁玮蓉. 武汉大学, 2016(01)
- [5]我国非营利组织税收优惠制度研究[D]. 蒋洪. 上海交通大学, 2016(06)
- [6]中国石油行业结构重组及规制体系改革[D]. 穆秀珍. 东北财经大学, 2016(06)
- [7]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安徽地方财政研究(1927-1937)[D]. 刘巍. 安徽大学, 2016(08)
- [8]近百年来汉代地方税研究的追溯与展望[J]. 刘晓凤. 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 2015(02)
- [9]我国政府预算制度的历史演进与改革模式研究(1949-2013)[D]. 许金柜. 福建师范大学, 2014(03)
- [10]中国财政赤字的经常项目效应研究 ——基于经常项目跨期均衡分析框架[D]. 刘奕佚. 复旦大学, 201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