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稳步推进国有股减持工作(论文文献综述)
宋韶君[1](2020)在《国有资本投资公司绩效评价研究 ——基于国有资本价值管理视角》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国有资本投资运营的理论和实践问题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内容。可以说,改革开放以来国有经济的高增长,与国资国企改革持续深化背景下国有资本投资运营的绩效分不开。过去较长一段时间以来,国有企业尤其是大型、特大型央企通过资本运营实现了规模的快速扩张,然而与国有资产规模大幅增长形成对比的是,国有资本运营效率相对不高、国有企业产业竞争力不足,从制度因素来看,很大程度上是由于“管人管事管资产”的国资管理体制与国有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目标已不相容。在此背景下,以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改革作为突破口,把国有资本运营权利授权给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简称“两类公司”),重构国资监管、国资运营、国企经营分开的三层国资管理体系,除了有利于减少对国有企业的行政干预,更重要的是实现国有资本运营与国有企业经营各司其职,引导国资管理目标从“做大做强国有企业”的资产规模导向,转向“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的资本价值导向,为国有资本价值增长可持续创造有利制度条件。“管资本”导向下三层次国资管理体系重构,需要配套的绩效评价机制。聚焦国有资本价值,重构与国有企业不同的绩效评价体系,不仅能为国资监管实践提供方法论指导,而且对引导国有资本价值管理、提升国有资本运营效率具有重要意义。回顾已有相关研究,虽然不乏从“政企分开”、“两权分离”视角对国资管理体制改革“管资本”改革逻辑的解释,但针对“两类公司”绩效评价的研究,要么是基于投入产出分析方法,孤立研究国有资本增值绩效,要么把国资管理体制改革的制度因素,作为外在于资本增值目标函数的因素研究,由此导致国有资本增值目标体系与国资管理体制改革逻辑的理论与现实“脱节”。本文所尝试的理论推进,就是使两者融合,把国资管理体制改革的制度因素分析,引入国有资本增值绩效目标体系,构建一个开放的、融合组织功能与系统目标的绩效分析框架。基于此,本文主要借鉴马克思资本理论及西方产权理论,结合对国资管理体制改革逻辑的现实考察,构建了国有资本价值管理视角下的绩效评价体系。从“两类公司”职能侧重来看,国有资本投资公司注重产业培育,兼顾国有资本布局优化等政策职能;国有资本运营公司追求投资收益,市场化程度更高。为使研究更有针对性,本文具体选取“国有资本投资公司”为研究对象,运用结构-功能分析方法,重点阐述在国资管理体制改革逻辑下,聚焦国有资本价值管理产权层,使国有资本增值绩效释放的实现机制,由此提出绩效评价方法体系和思路,指导指标体系构建。本文的研究内容主要分为三大部分:第一部分包括第一至三章,通过文献回顾及理论分析,以马克思资本理论为源头,借鉴公有制理论,构建了国有资本增值的目标体系;引入西方产权理论,从理论层面论证了绩效评价动因、评价目标、评价重点及评价方法;为分析国有资本投资公司绩效“是什么、如何评价”做理论铺垫。第二部分包括第四至五章,通过对“管资产”国资管理体制及其运行效率的现实考察,将“管资本”改革逻辑引入国有资本增值目标体系,从而论证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职能,确立重构国有资本运营产权层绩效评价体系的现实需求。在此基础上,基于国有资本价值管理视角,运用结构-功能分析方法,构建了融合国资管理目标与国有资本产权运营职能的绩效评价方法体系,为绩效评价体系“如何构建”提供方法指导。第三部分包括第六至八章,依托绩效评价体系构建方法和思路,探索性筛选绩效评价指标,并对其中核心评价指标进行实证分析,验证指标有效性,得出研究结论,提出绩效评价相关配套措施的完善及政策建议,旨在探索国有资本投资公司绩效“如何评价”的问题。本文的主要研究结论包括:1.“管人管事管资产”的国资管理体制下,由于独立行使产权职能的市场化国有产权代表主体缺位,依附于行政关系的国有产权管理和国有企业经营,与“国有资产账面价值保值增值”的绩效观念相互强化,使国有资本增值目标被异化为无限做大资产规模,导致资本增值潜力和企业创新活力被束缚。通过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改革,构造市场化国有产权代表主体,把国有资本运营权利授权给“两类公司”,从而形成国有资产行政管理层、国有资本产权运营层、国有企业产业经营层相互分权、相互制衡的三层次国资管理体系,为重塑国有资本增值的动力机制提供有利的制度安排,就是“两类公司”设立的改革逻辑。2.随着“管资产”转向“以管资本为主”的三层次国资管理体制重构,一方面,绩效评价目标及观念,应从关注国有资产账面价值,转向强调国有资本产权价值,实现国有保值增值数量和质量的统一;另一方面,国有资本投资公司作为国有资本产权运营层,定位于国有资本价值管理市场职能以及国有资本布局优化等政策职能,相应地,绩效评价体系构建方法和逻辑与国有企业产业经营层应有所区别。着眼资本价值,构建与国有企业不同的绩效评价体系,实现绩效评价与国资管理目标的“激励相容”,成为绩效评价体系重构的现实需求。3.以国有资本增值为目标,聚焦国有资本产权运营职能,在绩效评价目标层,以资本价值统筹市场绩效和政策绩效子目标;在绩效评价标准层,以提升国有资本流动性(活力)、增值能力、防风险能力、布局优化能力、对社会资本带动力、对国计民生支持力“国有资本六力”为评价标准;在绩效评价指标层,以国有资本形态转换机制、经济增长新动能培育机制、国有股权减持市场化退出机制“三大机制”作为核心价值驱动指标选取依据;在指标权重和绩效标准值区分上,依据市场化程度、行政层级及资产规模、产融关系,构建不同分类视角下的“三维分类模型”,形成融合产权职能与国有资本增值目标的绩效评价方法体系。在绩效评价体系构建思路上,将“价值驱动指标”与“基础财务指标”相结合,实现与国有企业绩效评价体系的衔接,把反映长期股权投资收益及国有资本价值变动趋势的指标纳入中长期评价体系。4.按照绩效评价方法体系和构建思路,结合绩效评价重点,选取国有资产资本化率、国有资产周转率,国有股权创新覆盖率作为核心评价指标。实证结果表明,三个指标对国有资本投资公司绩效具有较好区分度和解释力。在数据层面,国有股权创新覆盖率与国有资产资本化率、国有资产周转率两个指标之间,具有较好互补性;国有资产周转率与国有资产资本化率之间,存在弱相关性,三大指标能较好刻画国有资本投资公司绩效评价目标的价值驱动逻辑。其中,国有资产周转率是描述国有资本流动性的结果指标,国有资产资本化率是提高国有资本流动性的驱动指标,有利于引导国有资本价值放大,是提高国有资产周转率的前提;国有股权创新覆盖率是描述国有资本潜在增值能力的预测性指标,有利于引导国有资本价值发现,以及对经济增长新动能的培育。本文的创新点集中体现在:1.选题的前沿性。现有文献缺乏把“国有资本”从“国有企业”的研究范畴中抽离出来,专门构建的国有资本产权运营层绩效评价体系。针对这一缺失,本文具体以国有资本投资公司为研究对象,系统构建了专门针对国有资本产权运营层的绩效评价体系,某种程度上填补了这一研究空白。2.研究视角及方法体系的创新。本文打破了孤立的从国有资本增值视角,或者从国资管理体制改革视角的绩效评价研究,以马克思资本理论和西方产权理论为指导,构建了基于国有资本价值管理的产权视角、融合国有资本产权运营职能与国有资本增值目标、包含“国有资本六力评价标准”、指标权重及标准值区分的“三维分类模型”的绩效评价方法体系,深化了对国有资本价值管理的理论解释,为绩效评价实践提供了系统的方法论支持。3.核心绩效评价指标的创新。聚焦国有资本价值管理而设计的“核心价值驱动指标”,特别是国有资产资本化率、国有股权创新覆盖率等创新指标,突出体现了“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的“管资本”改革导向,能够较为准确反映国有资本价值管理能力和增值能力,对指导绩效评价实践具有较强应用价值。
杨美龄[2](2019)在《国有资本划转充实社会保障基金的问题研究 ——以山东省为例》文中认为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加剧,同时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转轨产生的养老金隐性债务数额巨大,我国养老金缺口将呈现逐渐增大的趋势。依照经验,单纯凭借财政补贴来弥补缺口几乎不大可能,因此,部分国有资本划转充实社会保障基金已成为现实的可行路径。从国有资本属性、省内人口老龄化程度以及省内养老金隐性债务等方面来看,山东省实行国有资本划转是必然的。一方面,国有资本的本质属于全民所有;另一方面,山东省老年抚养比逐渐增大,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加之转制成本数额巨大,将会严重影响未来养老金的支付水平。同时,山东省作为国有资本划转的重要试点省份,其本身具备优势,即良好的经济基础以及较为丰富的养老金累计结余等,为划转工作的完善提供了充分的准备时间。山东省国有资本划转充实社会保障基金正处于探索期,国有企业的改革发展不稳定、国有资本划转充实社会保障基金政策体系不完善,且发达国家未给予任何实践上的借鉴。因此,山东省在施行划转过程中会出现许多问题,需要社会各界群体共同去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法,从而促进社会保障体系的完善与发展、保障未来退休老年人的生活质量。本文在人口老龄化日趋严峻、养老金缺口不断加深的背景下,针对山东省国资委、山东省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等发布的数据进行统计,并结合相关的理论知识,对山东省国有资本划转充实社会保障基金的必要性、发展现状进行研究,同时发现划转对象的经营效益、承接主体的委托代理关系、国有资本变现的产权交易市场以及划转比例与无偿划转涉税等方面存在问题,并针对问题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希望本篇文章能为相关领域的学术研究以及国有资本划转充实社会保障基金体系的发展提供有价值的参考。
顾闻[3](2019)在《我国商业类国有企业公司治理法律制度问题研究》文中认为当前我国国有企业的改革重心是在分类治理的背景下进行公司制改革和完善公司治理。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以国有企业的功能为分类标准将其分为公益类国有企业和商业类国有企业,并按照分类治理的模式进行改革。公益类国有企业的功能从本质上说就是政府职能的延伸。政府通过公益类国有企业实现其经济政策,以弥补市场失灵和缺陷,同时实现其经济调控和保护社会公共利益的职能。商业类国有企业是指由国家出资或控股,通过商业化运作,以国有资本总体上的保值和增值为最终目标,以实现利润最大化为目的,具有独立市场竞争地位的国有企业。目前我国商业类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就是公司治理的完善。公司治理法律制度是一种通过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来规范和约束公司管理层、董事等利益主体之间的权力和责任的契约关系以及管理和控制公司内部和外部结构运行的法律制度体系。多年来我国国有企业改革中的很多疑难杂症都与国有企业公司治理法律制度不完善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商业类国有企业公司治理法律制度的研究对于我国商业类国有企业目前进行的公司化改革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完善商业类国有企业公司治理法律制度有利于有效行使国家所有权职能、保障国有企业投资者权益、提高国有资本运营效率、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随着《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企业国有资产法》等一系列公司治理法律法规的颁布,我国国有企业公司治理法律制度体系初步形成。然而目前商业类国有企业公司治理法律制度存在产权主体缺位、股权结构不合理、董事会权力界限模糊、信息披露法律制度不完善、高管薪酬法律规制缺失等问题,导致商业类国有企业公司治理效率低下。第一,产权主体缺位问题是我国商业类国有企业公司治理要解决的首要问题。国家是抽象的产权主体,在我国国资委不能有效的履行出资人职责,国有企业实际上面临产权主体缺位的现状。国有企业产权主体缺位问题多年来未能得到解决,易导致内部人控制,对公司治理产生十分不利的后果。第二,合理的股权结构是良好的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的基础。我国商业类国有企业国有股持股比例过高,其他非国有股所占比例小。股权分置改革后,大股东在持股比例和公司资金控制上仍处于绝对控制地位。中小股东在公司治理中缺少话语权,内部人控制严重,董事会、经理以及股东会的相互制衡机制很难实现。第三,董事会是公司治理的关键机构,目前我国商业类国有企业董事会的职权界限仍不够明晰,我国法律制度没有对不同种类的商业类国有企业的董事会职权进行分别设置,外部董事特别是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的比例仍然较低,而且董事会的职权保障机制和监督机制也不够完善。董事会法律制度中存在的以上问题不利于我国商业类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的完善,容易导致内部人控制严重,国有资产流失等后果。第四,我国商业类国有企业信息披露法律制度仍存在信息披露渠道单一、缺少专门的信息披露法律细则、自愿信息披露动力不足、国有企业内外监督机制不完善等问题。第五,高管薪酬法律制度是我国商业类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的重要激励机制。目前我国商业类国有企业高管薪酬法律规制缺失主要表现在高管薪酬分类管理制度缺失、高管薪酬和企业经营业绩脱节、高管薪酬信息披露机制不完善、高管薪酬标准不合理等问题。产权主体缺位会导致商业类国有企业公司治理不完善等一系列问题。产权主体缺位的根本原因是产权不明晰。没有清晰的产权,公司治理是没有意义的。产权理论认为公共产权是天然缺位的,但法律应明确产权的边界。委托代理理论论证了公共产权中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必然性。剩余索取权和剩余控制权理论为我国出资人职能转变,实现所有权和经营权有效分离提供了理论依据。国家是国有资产的出资人,但是国家无法直接履行出资人职能,国资委既代表国家行使出资人职能,又承担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职能,但两种职能无法同时履行,很难解决商业类国有企业产权主体缺位的问题。国家和企业的实际经营者之间有很长的委托代理链条,容易产生国有资产主体虚置、内部人控制和国有资产流失等后果。我国可以借鉴新家坡淡马锡的做法,构建政府-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国有控股子公司的国有资产三级管理体制,由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行使出资人职责,而国资委仅行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职能。国有资产三级管理体制将很好的分离政府和企业,实现商业类国有资产的良性运作,从根本上解决商业类国有企业产权主体缺位的问题。股权结构决定公司治理的类型,合理的股权结构是公司良治的基础。基于我国商业类国有企业目前的股权结构存在的特殊问题,适当引入并建立优先股和金股等类别股法律制度,建立制衡性公司治理结构。优先股可以在商业一类竞争性国有企业中适用,将商业类一类国有企业部分国有股转化为优先股,不改变公司的股权结构,国有控股股东持有的优先股不具有表决权,在公司的控制比例大大缩减,公司的控制结构发生很大变化,向制衡性公司控制结构发展。而金股制度的实质是政府虽然仅占有国有企业少量的股份,但是却对企业的重大决策具有否决权。金股制度可以在商业二类非竞争性国有企业中适用,如国防、交通、能源等国有企业,因为这些企业涉及到国家的根本利益,国家在一些重大事项的处理上应保留控制权。适当引入双层股权结构,从股权结构上降低国有股的比重,但国有股仍拥有绝对的投票权,始终保证对国有企业的控制地位。股权改革过程中国有股减持应采用渐进式模式,保证国有企业改革平稳过渡。同时提高机构投资者在商业类国有企业中的比例对国有企业公司治理有着积极的作用。董事会的权力界限是商业类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的核心内容。针对我国商业类国有企业董事会权力界限不明晰的问题实行“董事会中心主义”,建立以董事会为核心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董事会拥有独立的经营决策权以及对经理的任免权和监督权。一方面,构建董事会职权独立行使的法律保障机制,按照竞争性商业类国有企业和非竞争性商业类国有企业分类进行董事会内部机构的设置,同时设立专业委员会,健全董事会选拔机制,保障董事会职权得到有效行使。另一方面,为了保障董事会的职权得到有效的制衡,完善董事会职权制衡机制。第一,国资委不能既当出资人又当监管人,明确国资委的主要职能。第二,将国资委的出资人职权即股东权分离出来,由国有资产投资、运营公司行使,从而保障商业类国有企业的独立经营。第三,我国相关法律进一步规定党委核心领导的具体职权,以及区分党委核心领导和董事会独立经营权。第四,对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通过审计署对企业经营管理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同时对于其他非国有独资公司特别是股份公司、上市公司应当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设立监事会行使其法定职责。信息披露法律制度是公司治理中外部治理的重要内容,构建全面、规范的信息披露法律制度有利于遏制内部人控制现状,加强国有企业经营者的监督和控制,进一步提高公司治理的水平,降低监督的成本,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完善我国商业类国有企业信息披露法律制度可区分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国有企业,对于处于充分竞争行业的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相关法律法规,公开披露完整的企业经营和财务信息。处于竞争行业的非上市商业类国有企业可以参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要求制定信息披露的具体法律规范,信息披露的方式以及公开程度应根据企业的经营范围作出相应的规定。而另一类处于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领域的商业类国有企业对于信息披露的安排可以根据不同的企业区别对待。构建信息披露制度建设的重点是建立具有强制性的信息披露法律制度体系。规范信息披露的内容,拓宽信息披露的对象和渠道。建立信息披露的法律责任机制和监督机制。法律规定不履行法定的信息披露义务的惩罚措施、民事及刑事责任。建立内部和外部一体化的多层次监督制度。加强对国有企业管理层的国有资产属性教育。高管薪酬法律制度是我国商业类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的重要激励机制。薪酬合理程度是国有企业公司治理效率以及国有企业盈利的重要决定因素之一。为了加强我国商业类国有企业高管薪酬法律规制,建立高管薪酬分类管理制度、优化高管薪酬结构。区分商业类国有企业中非竞争性国有企业与竞争性国有企业高管的选聘、晋升方式、薪酬标准。我国商业类国有企业的薪酬结构可以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主要由基本年薪和绩效组成,商业类国有企业中的竞争性和非竞争性企业的薪酬设置标准分别制定。完善薪酬委员会制度、构建高管薪酬审查决定制度、薪酬追回制度。我国薪酬委员会应由外部董事组成,并根据公司的经营情况、高管的业绩等要素独立制定合理的薪酬方案。根据商业类国有企业的不同类别明确高管薪酬审查决定权的行使主体、审查程序以及审查的激励措施及法律后果,保障高管薪酬方案合理、公正。创设薪酬追回制度,规定国有企业高管因虚假、欺诈行为导致公司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或因为决策错误导致财务报表错误等情形的,其特定时期的薪酬全部予以追回。实现薪酬信息披露的多层级管理、薪酬信息披露的内容和程序规范化、高管选聘标准信息透明化。
李培[4](2018)在《地方国有资本划转社保基金的理论与方法研究》文中研究说明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提出“保障和改善民生要抓住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坚持人人尽责、人人享有,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使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目前,虽然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取得了显着成就,但社保制度改革历史欠账和转轨成本遗留问题、社保基金缺口态势显现等不平衡不充分、不协调不均等的问题明显存在,这无疑给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更高水平、更可持续发展带来了严峻挑战,在经济新常态下,社保基金必须要进一步“开源”,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即是重要举措之一。国有资本划转社保基金在推动国有企业股权多元化、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促进社保基金更可持续发展等方面比国有资本收益上缴财政补贴具有明显的优势。当前,国有资本划转社保基金主要集中在中央层面,地方层面虽有个别省份进行了探索和试点,但地方国有资本究竟该不该划转、如何划转,划转的理论与政策依据是什么、划转过程中央与地方责任如何明确等问题,都有待进一步探索。特别是地方财政和国有资本划转弥补社保基金缺口的能力有多大、地方国有资本划转规模和比例究竟多大、地方国有资本划转的方法和路径、地方国有资本划转中央与地方责任划分以及划转后的治理等关键问题亟需得到解决。本文研究国有资本划转社保基金坚持弥补当前社保基金政策缺口目标和立足长远基金缺口目标相结合,以其是一种法治化、机制化、长期性、治理性的制度安排为逻辑起点。本文通过相关理论的阐释和多元互动关系的分析构建了国有资本划转社保基金的理论分析框架,并选择典型地区运用精算平衡模型设计了是否延迟退休情形下多种方案组合测算了2018-2050年社保基金收支及缺口等,对弥补社保基金缺口的地方财政能力、国有资本划转方法与能力进行了研究;在此基础上提出和重点研究了中央与地方责任划分的依据和方法。立足实证研究结果,分析我国当前社保基金治理存在的主要难题,创新设计了划转后具有国有资本属性的社保基金治理和各方利益协调机制建设的思路,并提出了促进地方国有资本有效划转社保基金的政策建议。本文具体章节的主要研究内容如下:第1章导论。本章阐述了本文的研究背景和主要范围,综述及评价了国内外相关研究动态,阐明了研究的价值与意义、主要研究方法、研究思路与逻辑架构以及可能的主要创新点。第2章国有资本划转社保基金的一般理论分析。本章通过基础理论和互动机理对国有资本划转社保基金的一般理论进行了探索和分析,结果显示:一是基础理论表明社会保障作为一种社会公共政策,其制度具有收入再分配功能,而国有资产也属于全民所有,划转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符合社会公平和社会分红的理论要求,同时也体现了“共建共享”要求的社会保障责任分担与互助共济的内涵。二是互动机理分析表明,(1)从公平视角看,社保历史欠账造成了代际不公,划转国有资本有利于代际公平;省级统筹并不利于地区公平,划转国有资本可能加剧省际间的不公平。(2)从治理现代化视角看,划转国有资本有利于国企股权多元化改革以及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同时股权多元化以及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有利于提升承接主体参与公司治理的专业能力和水平。(3)从更可持续视角看,划转国有资本的短期主要目的不是降低企业负担,但长期而言可能是划转带来的结果,划转国有资本与社保基金来源结构相互影响。(4)从多元联动视角看,划转国有资本与资本市场完善是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5)从包容性发展视角看,划转国有资本短期是共建社保基金责任的“延期支付”,长期则是“应尽义务”;国有资本划转是社保制度成为包容性公共政策的外源动力。第3章国有资本划转社保基金的国内外实践——演变与调适。本章分为国外和国内两大部分对国有资本划转社保基金的实践或政策进行梳理总结。国外国有资本划转社保基金实践较早,且各国根据本国实际选择合适的划转方式,西方主要发达国家多是划转国有收入,而经济转型中国家则是将私有化的股权直接转给社保基金持有或控制。而我国也根据经济社会、资本市场等宏观形势的发展不断调整划转政策,中央层面的国有资本划转取得了良好成效,地方层面以山东国有资本划转社保基金的实践较具代表性,且能为国发[2017]49号文的实施提供一定的探索经验借鉴。第4章弥补社保基金缺口的地方财政能力研究——以Y省为例。本章运用精算平衡法、预测分析法、多方案比较分析法等多种方法并选择中西部典型地区为样本对弥补社保基金缺口的地方财政能力进行了考察和实证研究,结果发现:一是典型地区人口老龄化高峰期出现在2035年左右,而在财政收入和财政补贴在当前增速(低低增长方案)的基准情形下,基金出现缺口(累计结余耗尽)的时间在2033年左右,要早于人口老龄化高峰期;二是从中长期来看,在保持现有经济、财政及补贴增长速度的基准情形下,基金缺口规模将占当年GDP的70%左右,是当年财政收入的5.51倍,是当年基金收入的6.41倍,仅依靠地方财政无法弥补基金缺口;三是延迟退休大大缩小了基金缺口规模,有助于缓解地方财政的压力。上述结论提供了一些启示:第一,与典型地区类似的省份(地区)面临着较大的基金缺口弥补压力,地方财政支撑能力有限。第二,在相同的人口结构情况下,经济发展较好、财政收入和财政补贴增速较快地区基金缺口规模相对较小,但可能也会占当年GDP和财政收入的较大比重,地方财政能力仍然会受到严峻考验。实证研究表明,即使在财政收入和财政补贴均高速增长的情形下,基金缺口占当年GDP、财政收入和基金收入的比重分别达到41.83%、316.04%和315.69%,超出了地方财政承受能力。第三,在经济发展、财政收入和财政补贴增速较慢的地区将面临极大的财政补贴压力。实证研究表明,在财政收入低水平增长、财政补贴高水平降低的情形下,基金缺口占当年GDP、财政收入和基金收入的比重分别达到90.77%、685.82%和856.67%,基金缺口规模将同等甚至超过地区GDP规模,大大超出地方财政承受能力。总体而言,不同地区中长期的社保基金缺口均会对地方财政造成一定压力,在地方经济发展、财政补贴能力有限的情况下,需要地方国有资本划转来缓解地方财政补贴的压力,增强社保基金运行和发展的可持续性。第5章弥补社保基金缺口的地方国有资本划转方法与能力研究——以Y省为例。本章对基金缺口年度弥补法、国有资本收益额充实法(大小口径)和国有资本划转平衡模型进行了探讨和设计,并将国有资本收益设定为三种不同的增长率情形对地方国有资本划转社保基金的能力进行实证研究。结果显示:一是在典型地区地方财政收入、财政补贴、国有资本收益率正常增长(低低增长方案)的基准情形下,弥补社保基金缺口需要划转地方国有股所有者权益额(大口径)的比例为124.17%,需要划转地方国有实收资本额(小口径)的比例为1359.11%。这说明,典型地区在地方财政补贴社保基金缺口的基础上,完全利用地方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国有资本划转比例较高,超出了自身的划转能力。二是在国有资本收益高增长的情形下,10种方案的国有股所有者权益的划转比例小于100%,而国有实收资本额的划转比例均超过了100%,利用国有股所有者权益弥补社保基金缺口存在着一定的可行性;但若国有资本收益低增长,则存在着划转能力不足。从上述结论可得到以下启发:一是与典型地区在经济体量、财政收入和补贴规模、国有资产规模和收益率增长等方面具有相似水平的省份(地区)利用地方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需要划转国有资本的比例较高,超出了自身的划转能力,若是保持财政收入和财政补贴的高水平增长则可进一步降低国有股所有者权益的划转比例,能够缓解划转压力,本文的研究结果在45%左右。二是在经济体量、财政收入和补贴规模、国有资产规模和收益率增长等方面比典型地区具有更高水平的省份(地区)利用地方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需要划转地方国有资本的比例相对较低,在划转的能力范围内。研究结果显示划转国有股所有者权益的最低比例为24.91%,且多种方案均未超过自身划转能力。三是在经济体量、财政收入和补贴规模、国有资产规模和收益率增长等方面比典型地区具有较低水平的省份(地区)利用地方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需要划转国有资本的比例相对较高,已超出自身划转能力范围。研究结果显示划转国有股所有者权益的比例为347.00%,而如果财政收入和财政补贴均高水平增长则可将划转比例降低至划转能力范围内,但仍然高达86.82%。需要进行中央与地方的责任划分,中央应根据各地区的实际承担一定的基金缺口弥补责任。第6章地方社保基金缺口的中央与地方责任划分方法研究——以Y省为例。本章重点研究了中央与地方责任划分的主要依据、方法并以典型地区为例实证研究了责任划分的可行性,并考察了中央分担相应责任后地方国有资本划转的能力,得出如下结论:第一,本文以社保制度转轨初期中央地方国有企业离退休金占比、就业人员占比、企业资产额占比等为指标对责任划分方法进行研究,得出中央地方责任划分比例为40%:60%,从当前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调整中央地方财政补助比例的实际看,本文责任划分方法中以社保制度转轨初期中央地方国有企业离退休金占比为主要指标划分中央地方责任具有一定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此外,本文还拓展了中央与地方责任划分的比例,以更加真实地反映我国不同省份(地区)的实际。第二,中央分担相应责任后,地方国有资本划转的比例有较为明显的下降。以中央地方责任50%:50%划分为例,经济发展、财政收入和财政补贴以及国有资本规模和增长较快省份(地区)国有股所有者权益划转比例在12.46%-49.26%之间,增长中等省份(地区)划转比例在22.99%-91.32%之间,增长相对滞后省份(地区)的划转比例在43.41%-173.50%之间。第三,中央分担相应责任后,地方国有资本划转社保基金的压力得以缓解,划转的能力得到提升。第7章划转后具有国有资本属性的社保基金治理创新及机制建设研究。当前社保基金治理中存在着基金长期收支平衡的治理难度大、基金高层级统筹运行的治理障碍多、基金管理体制健全的治理压力大等主要难题,基于此,创新设计了划转后具有国有资本属性的社保基金治理的基本思路:近期构建“横向监管+纵向指导”的国有资本划转社保基金的运营发展模式;远期构建“全国总会(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或养老基金公司)+地方分会(地方国有资本承接主体运营平台或养老基金公司)”的双重领导和监管的运营发展模式,国有资本划转和养老保险制度逐步由“双轨并行”向“并轨融通”转变发展,实现承接主体与养老保险基金职责定位、监管体制、业务功能等关键问题和环节的衔接和构建,并讨论了国资划转中央与地方利益划分之间的均衡机制、国资划转监管与社保基金监管之间的协调机制、国资划转与国资国企改革发展之间的统筹机制、国资划转与资本市场稳定完善之间的联动机制、国资划转与社保制度完善优化之间的平衡机制等重要利益协调的机制建设,以推动划转长期化、制度化、规范化。第8章促进地方国有资本有效划转社保基金的政策建议。本章从三个方面提出了政策建议,一是中央政府应加强国有资本划转的规划布局、责任划分、要求地方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建立国有资本运营效率评价体系等宏观规划和指导;二是地方政府应注重组织保障、分步骤推动划转实施、提升划转国有资本的质量和强化社保基金监管等国资划转方案的科学制订和全面实施;三是建议通过探索逐步向股权制扩面和多层持股制发展创新国有资本划转社保基金的路径。第9章结论与展望。本章对本文研究的主要内容和主要研究结论进行了梳理总结,并指出了本研究的不足和展望了未来研究的方向。本文主要在四个方面作了创新性探索和研究:一是在国有资本划转社保基金的理论基础和互动影响机理方面作了理论探索和创新性研究。研究认为社会公平理论、收入再分配理论及共建共享、社会分红等理论共同构成了国有资本划转社保基金的重要理论基础,并围绕国有资本划转与社保公平性的实现、国资国企改革、社保制度优化、资本市场完善和共建共享发展等之间的内在逻辑关系和互动机理进行了分析和讨论,从而进行了“外部理论基础+内在互动机理”的国有资本划转社保基金的理论探索,为国有资本划转社保基金提供了一种新的理论分析框架。二是对地方国有资本划转社保基金的方法进行了创新性设计。研究设计了基金缺口年度弥补法、国有资本收益额充实法(大小口径)等地方国有资本划转社保基金的方法,探索构建了地方国有资本划转社保基金的平衡模型,并在是否延迟退休、不同国资增长速度、不同划转方式等不同组合假设条件下,对国有实收资本额和国有股所有者权益两种口径国有资本划转的比例和能力进行了实证研究,形成了多种可供选择的地方国有资本划转方案组合。三是探索和研究了中央与地方政府共同分担地方社保基金缺口的必要性和依据,创新性地提出了中央和地方责任划分的具体方法,实证研究了中央和地方应该承担和可承担的国有资本划转规模和比例,并通过比较分析法研究了地方完全承担社保基金缺口弥补责任和中央分担责任后地方承担社保基金缺口弥补责任两种情境下地方国有资本划转社保基金的能力。四是对划转后具有国有资本属性的社保基金治理方式进行了创新性研究,提出了社保基金治理机制构建的创新思路,并从层层递进的角度和逻辑维度对治理机制进行了系统性、长期性、整体性的研究和论证,以期为具有国有资本属性的社保基金的治理构建长效的机制。在政策建议部分提出了划转股权扩面制和多层持股制的地方国有资本划转社保基金的创新路径。
崔开昌[5](2018)在《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养老保险基金的优化路径研究》文中研究说明人口老龄化已经成为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经阶段和必然趋势。未来一段时期,我国将进入深度老龄化社会,包括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在内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缺口危机将逐步凸显,并将在老龄化的高峰期形成巨大缺口。在此背景下,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养老保险基金,成为弥补养老保险基金缺口的现实可行路径,也有利于发展第二层次、第三层次的养老保险,同时,也有利于国有企业治理结构的优化。本文在“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和延迟退休的政策背景下,以人口转型理论、劳动价值论、公共产品理论、公共财政理论等理论为基础,在“协调”发展理念和“共享”发展理念的基础上,构建了充实养老保险基金的中国模式,通过对划转国有资本充实养老保险基金的现状与问题的调研和分析,运用系统动力学方法,构建我国人口预测模型,预测我国未来的养老保险缴费人口和领取人口;继而,预测我国未来老龄化高峰期的养老保险收支缺口;测算划转国有资本充实养老保险基金的合理区间和最优比例,通过模拟仿真分析,验证划转比例的科学性和可行性;分析不同主体在划转中的博弈关系,探究划转的方案、路径,提出划转的政策建议。本文的主要内容,共分八章:第一章绪论,主要介绍研究背景、意义、目标、方法及内容框架;第二章理论基础和文献评述,阐释划转的主要理论依据,将划转构建为充实养老保险基金的中国模式,并梳理分析国内外学者的研究成果,为研究论证提供了基础,通过梳理现有文献,发现研究尚有待优化和突破的领域;第三章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养老保险基金的现状和问题分析,主要研究减持国有股、转持国有股、划转国有资本充实养老保险基金的发展历程,透析国务院划转方案的主要内容,深入剖析划转方案的不足和实施中可能会面临的一些问题;第四章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养老保险基金的需求侧分析,主要从我国人口老龄化,养老保险基金发展的不充分、不平衡,来分析养老保险基金的需求。第五章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养老保险基金的供给侧分析,主要从全国国有企业、中央直属国有企业、地方国有企业的国有资本发展,来分析国有资本划转的经济基础。第六章全国国有资本充实养老保险基金方案仿真模拟,主要通过运用系统动力学理论与方法,构建人口预测模型,预测我国未来的人口规模、结构和养老保险的缴费人口和领取人口,测算我国未来的养老保险基金收支及缺口,设置仿真实验,模拟仿真不同总和生育率下国有资本的不同划转比例对充实养老保险基金缺口的发展趋势,模拟最优的划转比例,确定划转的合理区间;第七章地方国有资本充实养老保险基金方案仿真模拟,以山东省为例,通过运用系统动力学模型,模拟仿真山东省的划转比例;第八章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养老保险基金的路径设计,分析了不同主体在划转中的博弈关系,从划转的方案即分类型、分阶段、分空间和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对不同地区的补充划拨系数,提出划转的科学方案与实施路径;第九章政策建议,主要从划转的法律层面、技术层面、市场层面、社会层面和人才层面,提出相关的具有一定可行性的政策措施。第十章为主要结论与研究展望。本文的主要研究成果包括,构建了充实养老保险的中国模式的理论思考,剖析了现有划转方案的不足和问题,构建了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养老保险基金的“供给侧”和“需求侧”的分析框架,运用系统动力学理论,建立了我国人口预测模型和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缺口预测模型,测算出了全国国有资本划转的比例区间为8%-14%,并进行了模拟仿真验证。分析了不同主体在划转中的博弈关系,提出了分类型、分时间、分空间和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对不同地区的补充划拨系数。建议在法律层面,建立健全国有资本划转的立法及风险防范体系;在技术层面,建立划转的统一的智能化信息平台;在市场层面,应促进国有资本和养老保险基金的运营管理和保值增值;在社会层面,应健全完善国有资本划转的社会监督体系;在人才层面,加强划转的人才队伍建设。研究新意在于:建构了充实养老保险基金的中国模式,将划转作为中国特色的制度创新,以“协调”、“共享”发展理念,构建了这一中国模式的理论基础,阐释了这一中国模式的具体内涵和特征,并从社会共识、筹资来源、组织形式、运行机制等四个方面,论述了充实养老保险基金的中国模式的主要内容。在“全面二孩”政策和延迟退休政策下,对我国未来的养老保险基金缺口进行了测算,其人口基础数据更加真实。划转的比例研究是基于我国国有资本和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缺口预测的基础上,测算出了最优划转比例和合理的划转区间,其结果更符合我国的国情。并且就所测算出的划转比例,设置仿真实验,模拟仿真了政策实施效果,从而使得提出的划转比例、路径和政策建议,更具可信度,在一定意义上,可以有效地为划转提供理论参考和实践参考。
匡小平,陈工,杨燕英,翟继光,余桔云,王光俊[6](2018)在《划转国有资本进社保:如何监管?》文中研究指明背景材料: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是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和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实际上,从2001年的"国有股减持"、2009年的"国有股转持"到此次的"国有资本划转",从设想、顶层设计到给出具体路线图和时间表,长期以来,让国资输血社保,党中央、国务院作出
李博勋[7](2017)在《中国国有商业银行混合所有制改革研究》文中认为国有商业银行在银行业中处于主导地位,对整个社会经济的稳定起重要作用。长久以来,国有商业银行存在国有资本比重过高,公司治理机制不健全、创新能力差、市场竞争力不足等问题。随着中国经济转型速度的加快,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上要求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背景下,国有商业银行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呼声越来越高。在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时代要求下,本文结合国有商业银行现状及特点,探索其混合所有制改革问题,力图通过理论与实践研究为国有商业银行混合所有制改革提供理论及实践上的指导。在理论上,本文构建了科学的国有商业银行混合所有制改革理论框架,探索了最优的国有股比例,并探讨了民营银行设立对社会福利的影响,揭示国有资本与非国有资本在银行业融合的内在作用机理,指明两者融合的必要性及障碍。在实践上,有助于实现银行业国有与非国有制资本的高效融合,加快推进国有商业银行混合所有制改革,助力整个银行业效率的提升,进而有益于整个国民经济的稳定。本文研究了国有商业银行混合所有制改革问题,共分为八个部分,具体如下:第一部分是绪论。该部分首先说明了本文的选题依据。其次,对于本文有关的国内外研究成果进行了评述。在此,阐述了研究内容、框架及方法。最后,指出了本文研究的创新点和存在的若干不足。第二部分是理论基础。该部分阐述了本文所基于的理论,包括马克思主义混合所有制理论、新制度经济学理论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第三部分是国有商业银行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理论解析。首先,本文分析了国有商业银行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内涵及特点。其次,说明了国有商业银行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功能、动因。再次,基于双寡头垄断模型,对国有商业银行私有化争论及国有股最优比例进行了理论分析。最后,运用博弈论方法剖析了国有商业银行混合所有制改革中的利益博弈。第四部分是国有商业银行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演变及绩效评价。首先,本文梳理了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国有商业银行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演变历程,包括股份制改革前、股份制改革、新时期混合所有制改革等阶段,总结了改革的若干经验及规律。其次,对国有商业银行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直接及间接效应进行了客观剖析,并对混合所有制改革对银行绩效的影响进行了实证分析。第五部分是国有商业银行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现实条件。首先,从国有商业银行自身及外部环境两个方面分析了其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有利因素。另外,本文又指出了目前我国国有商业银行混合所有制改革面临的约束性条件,并分析了原因。第六部分是国外银行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经验借鉴及启示。首先,介绍了国外国有商业银行产权改革实践。其次,梳理了国外银行公司治理方面的经验。最后,结合本国国情,得出了国外实践对国有商业银行混合所有制改革有益的经验及启示。第七部分是国有商业银行混合所有制改革目标模式构建及对策建议。在之前理论及实证分析的基础上,构建了国有商业银行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目标模式,并从政府和国有商业银行两个层面提出了若干对策建议。第八部分是结论。对全文进行总结,得出了若干结论。本文研究具有一定的创新性,主要表现在:对国有商业银行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内涵、特点及目标进行了动态把握及深入解读,将其与传统的股份制改革进行区分;构建一个符合中国国情的国有商业银行混合所有制改革理论体系,注重灵活性、动态性及与预测性,提出切合实际的分类改革措施;构建双寡头垄断竞争模型,剖析国有商业银行国有股最优比例,探索最优的国有化水平,为国有商业银行混合所有制改革提供依据。同时,本文也存在一定的不足,主要表现在:在实证分析过程中,样本数量较少,在指标选取和模型构建上存在一定的不足,可能存在一定的误差;在探索国有股最优比例时,未将产品差异化、交叉所有权、成本差异、多寡头等因素考虑其中;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及“十三五”规划下,国有商业银行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条件也在不断变化,本文可能未做到完全同步。这些存在的不足构成了未来进一步的研究方向。
陈卢辰[8](2014)在《全流通时代下控股股东减持的经济后果研究 ——以制造业为例》文中研究指明2012年,是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第20个成长的年轮。自2006年我国股票市场基本完成股权分置改革开始,中联重科就紧跟时代步伐,于2006年年内完成进股权分置改革。自进入全流通时代以来,中联重科不断调整股权结构,企业业绩一直稳居工程机械行业前列。2013年中联重科凭借其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体系妥善处理了涉嫌财务造假事件。中联重科的迅猛发展是否和控股股东减持有关,控股股东减持给企业带来怎样的经济后果、如何影响企业的公司治理,这正是本文选题的初衷。本文继而研究在全流通的背景下控股股东减持给上市企业带来的经济后果。股权分置改革理顺了我国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意味着全流通时代的到来。在全流通的制度背景下,部分上市公司通过市场价减持其股份,调整其股权结构,控股股东试图通过股权减持行为,改变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来降低代理成本,完善公司治理。本文首先回顾了我国从股权分置改革到实现全流通的历史进程,介绍了研究的相关制度背景与相关理论基础。接着,本文总结了国内外学者在全流通、股权分置改革的市场效应和国有股持股比例与公司业绩等方面的经验研究文献。然后,在此基础上,根据上述基本理论,提出两大研究假设:一是控股股东减持改善了上市制造行业企业的股权结构,促使企业价值提升;二是控股股东减持影响企业股权集中度和股权制衡度,降低了企业的代理成本。本文拟通过搜集我国沪、深两市制造行业上市公司的相关数据进行实证分析,用以检验两大假设,并通过对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减持经济后果的实例分析,进一步验证本文提出的两大假设。最后,根据实证和案例得出的结论,针对我国国情,对全流通时代下的控股股东减持政策提出建议。
孔伟艳[9](2010)在《国有控股商业银行产权改革问题研究》文中研究表明从美国次贷危机演变而来的金融危机,使主要资本主义国家出现了商业银行国有化的现象。中国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却反其道而行之,以2009年1月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成立为标志,完成了股份制改造。金融危机带来的银行国有化,是不是对过去非国有化改革的否定?股份制改革后,国有控股商业银行还存在哪些问题?这些问题的原因和对策是什么?国有控股商业银行深化产权改革的方向是什么?在推进金融体制改革的国内背景与金融全球化和金融自由化的国际背景下,研究和解决这些问题,在理论上有利于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探索现代商业银行产权制度;在实践上有利于推动我国四大银行深化产权改革,提高我国银行的微观经济绩效,进而提高金融业整体效率,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本文遵循“问题→原因→对策”的研究思路,正文内容包括以下三个部分:1.问题部分(第1、2章)我国四大国有银行改革与发展的历史进程,包括大一统阶段、专业化阶段、商业化阶段和股份化阶段。对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按照三大类七项指标进行评估的结果表明,股份制改革是卓有成效的。但同时也遗留和产生了一些问题,包括国有控股商业银行引进战略投资者带来的金融安全问题,与国外先进银行相比在公司治理、风险管理和人力资源管理等方面的差距,以及股改上市、金融创新、混业经营等导致金融监管困难增加的问题。2.原因部分(第3章)国有控股商业银行在后股改时期存在问题的根源,在于产权改革不够彻底,股权结构高度集中。四大国有控股商业银行中国有股份(包括国家股和国有法人股)所占比例在70%以上(新建行为57.02%),政策制定主体和市场主体混淆的问题得不到根本解决,真正的公司治理制度就难以建立,高成本低效益的经营现状也就难以从根本上改变。因此,深化国有控股商业银行产权改革势在必行。本文接下来从理论综述与实践经验两个方面探索了深化产权改革的方向。首先,国内外大多数学者主张商业银行产权多元化和国有股减持。其次,世界主要国家商业银行产权制度的历史变迁和基本规律也表明:产权多元化是商业银行产权制度变迁的历史趋势,也必然是中国商业银行产权制度的发展趋势。最后,金融危机引起的银行国有化,只是产权多元化这一主旋律中的插曲。3.对策部分(第4、5章)我国要在尊重客观规律和分析基本国情的基础上,建立中国特色的商业银行产权制度。首先,在股份制改革现有成果的基础上,产权多元化具有必要性、必然性与可行性,建立以产权多元化为核心的现代商业银行产权制度,是国有控股商业银行深化产权改革的必然方向。其次,建立现代商业银行产权制度的首要步骤是优化产权结构,其目标模式应当是有一定集中度又存在相对控股股东的产权结构,其实现途径就是国有股减持。在已经股改上市的三大银行中,随着国有股减持,全要素生产率(TFP)、股本净回报率(ROE)和总资产净回报率(ROA)呈现上升趋势,有力地证明了这一点。最后,建议国有控股商业银行优化产权结构实行“三步走”战略:中国农业银行加快引资上市,三大国有控股商业银行继续优化产权结构,构造股权适度集中、国家相对控股的产权结构。在坚持国有控股商业银行产权多元化改革取向的同时,还要进行与产权改革相关的制度创新。主要包括:完善公司治理制度,使之与产权改革互相促进;稳步推进混业经营,扩大银行利润来源,分散银行经营风险;积极探索政治民主化改革,切断政企不分的根源;完善金融市场体系和相关法律,保障产权交易自由。论文综合运用了马克思主义的历史与逻辑相统一的方法、规范与实证相结合的方法。在分析国有股减持的贡献时,主要使用了定量分析方法。论文的主要创新点包括研究方法与研究结论的创新。(1)论文运用Cobb-Douglas生产函数y = f ( K , L )= AKαLβ,以已经股改上市的三大银行为案例,实证分析了国有股减持对全要素生产率的贡献,国有股减持对股本净回报率和总资产净回报率的贡献,具有研究方法上的创新。结果表明:①无论是以净资产为投入,以税前利润为产出,还是以总资产为投入,以税前利润加利息支出为产出,无论改革前后劳动力弹性系数β的值是否改变,三大银行股份制改革后的全要素生产率都比改革前明显增加;②随着国有股权比例的下降,国有控股商业银行的股本净回报率和总资产净回报率都明显提高。(2)研究结论的创新包括:①分析了商业银行产权制度与金融危机的关系,认为产权多元化配合风险管理和有效监管,才能有效防范金融危机。②国有控股商业银行产权改革的方向是建立现代商业银行产权制度,其基本内涵为主体明确、约束严格、产权多元、交易自由,核心是产权多元化,目标模式为有一定集中度又存在相对控股股东的产权结构,具体到我国就是股权适度集中、国家相对控股的模式,实现这一目标模式的有效途径是国有股减持。
王能彬[10](2009)在《我国国有股减持的若干法律问题研究》文中提出我国在1999年和2001年两度实行国有股减持,但均以失败告终。在国内,经济学家们在经济学的领域对此问题进行研究的比较多,但是,国有股减持不仅是一个经济问题,还是一个法律问题。尤其是在国有股减持的法律规范几乎是一片空白的情况下,更需要法律的建立。文章站在法律的角度,对国有股减持所涉及到的相关问题进行法律分析,并提出立法建议。本文采用了比较分析法,案例分析法和法律经济分析法以及社会学分析法,通过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思路进行。国有股减持在性质上是一种国家宏观调控的法律行为,其提出的直接背景是为了筹集社保基金,国有股已进行两次减持但均遭失败,即将来的是新一轮国有股减持。股份回购是国有股的减持方案,具有一定的优势,在早期的减持中取得了成功,且我国法律法规对股份回购的程序也有了一定的规制。股权分置改革是国有股减持过程中的一种新的探索,股改的顺利完成将为国有股减持提供经验,因此对股改的对价问题和股改承诺问题进行法律分析,对国有股减持具有借鉴意义。国有股减持的监管问题是国有股减持过程中的一个重要问题,通过对监管主体、监管体系的建构、国有股权转让的监管等方面的研究,对保证国有股减持的顺利、稳定和有序进行具有重要作用。国外在进行减持国有股之前都先行立法,良好的法治环境是成功减持国有股的保障机制。我国先前的减持失败的一个深层原因就是法律的缺位,因此,对国有股减持进行专门立法是有其必要性的,从国有股减持的目标、原则、步骤、程序等方面提出了立法框架。
二、稳步推进国有股减持工作(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稳步推进国有股减持工作(论文提纲范文)
(1)国有资本投资公司绩效评价研究 ——基于国有资本价值管理视角(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选题背景及研究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概念内涵及范畴界定 |
1.2.1 国有资产、国有资本及国有企业 |
1.2.2 国有资本运营与国有企业经营 |
1.2.3 国有资本投资公司与国有资本运营公司 |
1.2.4 绩效及绩效评价 |
1.3 研究目标、研究思路及研究方法 |
1.3.1 研究目标 |
1.3.2 研究思路 |
1.3.3 研究方法 |
1.4 创新点及存在的不足 |
1.4.1 研究创新点 |
1.4.2 存在的不足 |
2 文献综述与理论基础 |
2.1 国内相关研究综述 |
2.1.1 国资管理体制改革与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设立 |
2.1.2 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功能定位 |
2.1.3 国有资本投资公司绩效评价思路及核心指标选取 |
2.2 国外相关研究综述 |
2.2.1 国有投资公司模式及其绩效评价 |
2.2.2 产业基金模式及其绩效评价 |
2.2.3 金融控股公司模式及其绩效评价 |
2.3 文献评述 |
2.3.1 已有研究的启示 |
2.3.2 已有研究的不足 |
2.3.3 本文研究方向 |
2.4 理论基础 |
2.4.1 马克思主义学派资本理论 |
2.4.2 所有制、公有制及产权理论 |
2.4.3 帕森斯结构功能理论 |
3 理论分析 |
3.1 资本运营及资本增值的理论分析 |
3.1.1 资本形态转换:从实物形态资产到价值形态资本 |
3.1.2 资本运营的收益是对产业利润的分割 |
3.1.3 资本加速增值主要依赖资产资本化的价值经营 |
3.2 国有资本运营的理论分析 |
3.2.1 国有资本成为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存在形式 |
3.2.2 政府授权专业机构履行国有产权代表职能 |
3.2.3 着眼社会总资本结构而优化国有资本布局 |
3.3 国有资本投资公司绩效评价的理论分析 |
3.3.1 绩效评价动因: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与受托责任 |
3.3.2 绩效评价目标:国有资本价值增值可持续 |
3.3.3 绩效评价重点:国有资本价值管理和经营 |
3.3.4 绩效评价方法:结构—功能分析方法 |
3.4 本章小结 |
4 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职能及绩效评价体系重构现实需求 |
4.1 “管资产”国资管理体制现实问题及其运行效率考察 |
4.1.1 国有企业资本运营与产业经营职能混杂 |
4.1.2 国有企业依赖资本运营而盲目做大规模扩大产能 |
4.1.3 国有企业忽略产业经营导致创新能力被弱化 |
4.1.4 行政力量主导的国企合并导致国有资本布局不合理 |
4.2 国资管理体制转向“以管资本为主”的改革逻辑 |
4.2.1 市场化国有产权代表缺位导致资本增值潜力被束缚 |
4.2.2 构造市场化国有产权代表主体而重塑资本增值动力机制 |
4.3 国有资本投资公司的职能定位 |
4.3.1 国有资本价值管理的市场职能 |
4.3.2 国有资本布局优化的政策职能 |
4.4 国有资本投资公司绩效评价体系重构的现实需求 |
4.4.1 国资管理目标从关注资产规模转向资本价值 |
4.4.2 国有企业绩效评价体系不适合“两类公司” |
4.4.3 聚焦资本价值重构国有产权层绩效评价体系 |
4.5 本章小结 |
5 国有资本投资公司绩效评价体系构建方法及思路 |
5.1 绩效评价体系构建的层次结构逻辑 |
5.1.1 绩效评价目标层的划分及其构建逻辑 |
5.1.2 绩效评价标准层的划分及其构建逻辑 |
5.1.3 核心评价指标选取依据及价值驱动逻辑 |
5.2 指标权重及标准值区间设定的三维分类模型 |
5.2.1 三维分类模型的设计思路 |
5.2.2 三维分类模型的维度划分及其内涵 |
5.2.3 三维分类模型量化分级标准探讨 |
5.3 绩效评价体系构建的基本思路 |
5.3.1 价值驱动指标与基础财务指标结合 |
5.3.2 评价周期及中长期绩效评价重点 |
5.3.3 与国有企业绩效评价体系的衔接 |
5.4 本章小结 |
6 国有资本投资公司绩效评价指标选取及实证分析 |
6.1 绩效评价指标的初步筛选 |
6.1.1 反映国有资本流动性的市场绩效评价指标 |
6.1.2 反映国有资本增值能力的市场绩效评价指标 |
6.1.3 反映国有资本防风险能力的市场绩效评价指标 |
6.1.4 其它政策绩效评价指标 |
6.2 核心评价指标的确立及实证分析 |
6.2.1 核心评价指标确立 |
6.2.2 国有资产资本化率的实证分析 |
6.2.3 国有股权创新覆盖率的实证分析 |
6.2.4 国有资产周转率的实证分析 |
6.3 实证结果比对分析及结论 |
6.3.1 核心评价指标实证结果比对分析 |
6.3.2 核心评价指标的相关系数矩阵 |
6.3.3 实证结论 |
6.4 本章小结 |
7 研究结论、政策建议及配套措施与展望 |
7.1 研究结论 |
7.2 政策建议及绩效评价配套措施的完善 |
7.2.1 政策建议 |
7.2.2 绩效评价相关配套措施完善 |
7.3 研究展望 |
7.3.1 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实证检验 |
7.3.2 三维分类模型的指标权重与标准值区间设定 |
7.3.3 绩效评价指标及计算方法优化 |
7.3.4 “管资本”导向下分层分类的国有资本考核体系构建 |
附件1 与国有资本投资公司相关的政策脉络 |
参考文献 |
博士研究生学习期间科研成果 |
后记 |
(2)国有资本划转充实社会保障基金的问题研究 ——以山东省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节 选题背景及研究意义 |
一、选题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国内外研究综述 |
一、关于社会保障基金投资运营的研究 |
二、关于国有资本收益分配管理的研究 |
三、我国国有资本充实社会保障基金相关研究 |
第三节 研究思路、研究方法以及创新点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三、研究创新点 |
第一章 相关概念界定及理论基础 |
第一节 相关概念界定 |
一、国有资本的相关概念界定 |
二、社会保障基金的相关概念界定 |
三、国有资本划转充实社会保障基金的概念界定 |
第二节 理论基础 |
一、社会保障理论 |
二、委托代理理论 |
三、产权理论 |
第二章 山东省国有资本划转充实社会保障基金的必要性及发展现状 |
第一节 山东省国有资本划转充实社会保障基金的必要性 |
一、国有资本具有公共属性 |
二、山东省人口结构日趋老龄化 |
三、山东省养老金隐性债务问题 |
第二节 山东省国有资本划转充实社会保障基金的发展现状 |
一、山东省国有企业的发展历程及取得成效 |
二、山东省国有资本划转充实社会保障基金的自身优势 |
三、山东省国有资本划转充实社会保障基金的发展历程及取得成效 |
第三章 山东省国有资本划转充实社会保障基金存在的问题 |
第一节 划转对象的经营效益问题 |
一、山东省国有企业经营效益相对较低 |
二、山东省国有企业亏损规模较大 |
第二节 承接主体的委托代理问题 |
一、道德风险 |
二、逆向选择 |
三、委托成本较大 |
第三节 国有资本变现的产权交易市场问题 |
一、区域间的“条块分割” |
二、监管机制不健全 |
三、惩罚机制不完善 |
第四节 划转比例以及无偿划转问题 |
一、划转比例相对较高 |
二、国有资本无偿划转社会保障基金涉税意识淡薄 |
第四章 促进山东省国有资本划转充实社会保障基金发展的对策建议 |
第一节 加快推进划转对象的公司制改建 |
一、完善国有企业内部的管理结构 |
二、规范市场秩序 |
第二节 规范国有产权交易市场 |
一、优化管理部分审批流程 |
二、完善产权监督管理制度 |
第三节 完善划转比例以及无偿划转体系 |
一、“分类”定比 |
二、完善国有资本无偿划转体系 |
第四节 完善山东省社会保障理事会的资源配置 |
一、加强理事会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 |
二、明确理事会在国资划转中的权力与职能 |
第五章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承担的科研任务与主要成果 |
致谢 |
个人简历 |
(3)我国商业类国有企业公司治理法律制度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三、论文结构安排 |
四、研究方法 |
五、论文的创新点 |
第一章 商业类国有企业公司治理法律制度一般分析 |
一、商业类国有企业的界定及相关概念解析 |
(一)商业类国有企业的内涵 |
(二)商业类国有企业的外延 |
(三)商业类国有企业与公益类国有企业的区分 |
二、我国商业类国有企业公司治理法律制度的解读 |
(一)内涵:商业类国有企业内外部运行治理机制 |
(二)外延:商业类国有企业运行治理的法律制度体系 |
三、商业类国有企业对于公司治理法律制度的需求 |
(一)公司治理法律制度的重要性 |
(二)商业类国有企业对于公司治理法律制度的特殊需求 |
第二章 我国商业类国有企业公司治理法律制度的演变和现状 |
一、我国商业类国有企业公司治理法律制度的演变 |
(一)扩大经营自主权阶段 |
(二)制度创新和结构调整阶段 |
(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阶段 |
(四)分类治理改革阶段 |
二、我国商业类国有企业公司治理法律制度的现存问题 |
(一)产权主体缺位 |
(二)股权结构不合理 |
(三)董事会权力界限不明晰 |
(四)信息披露法律制度不完善 |
(五)高管薪酬法律制度缺失 |
第三章 我国商业类国有企业产权主体的制度设计 |
一、我国商业类国有企业产权主体缺位问题的法理分析 |
(一)公共产权主体天然缺位的产权理论依据 |
(二)委托代理理论对于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影响 |
(三)剩余索取权和剩余控制权理论下的国资委权能反思 |
二、我国商业类国有企业主体缺位的法律原因 |
(一)国有资产产权主体法律性质的特殊性 |
(二)国有企业委托代理关系复杂 |
(三)国资委双重角色的形成和冲突 |
三、我国商业类国有企业产权主体缺位之法律治理 |
(一)构建新型国有资产三级管理模式 |
(二)国资委出资人职能和管理者职能分离 |
(三)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的法律定位 |
第四章 完善我国商业类国有企业股权结构制度体系 |
一、商业类国有企业股权结构的主要模式 |
(一)英美高度分散型股权结构 |
(二)德日高度集中型股权结构 |
(三)我国商业类国有企业股权结构概览 |
二、我国商业类国有企业类别股制度设置 |
(一)类别股对法人治理的重要价值 |
(二)优先股制度的适用 |
(三)金股制度的适用 |
(四)双层股权结构的创设 |
三、我国商业类国有企业国有股减持的法律路径 |
(一)国有股减持采用渐进式模式 |
(二)国有股减持的步骤 |
(三)提高机构投资者的股权比例 |
第五章 规范我国商业类国有企业董事会的权力界限 |
一、商业类国有企业董事会权力界限的理论基础 |
(一)公司权力配置的法经济学分析 |
(二)现代公司“股东会中心主义”的神话破灭 |
(三)商业类国有企业“董事会中心主义”的必然选择 |
二、我国商业类国有企业董事会的职权缕析 |
(一)商业类国有企业董事会的职权变迁 |
(二)商业类国有企业董事会经营决策权的确立 |
(三)董事会对经理的监督权 |
(四)董事会的任命权 |
三、我国商业类国有企业董事会职权保障机制 |
(一)董事会内部结构的设置 |
(二)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的配置 |
(三)董事选拔机制的设立 |
四、我国商业类国有企业董事会职权制衡机制 |
(一)国资委的监管机制 |
(二)股东会职权的行使 |
(三)党委政治核心的法定地位 |
(四)监事会外派制度 |
第六章 完善我国商业类国有企业信息披露法律制度 |
一、商业类国有企业信息披露法律制度比较分析 |
(一)我国商业类国有企业信息披露法律制度变迁 |
(二)域外国有企业信息披露制度概览 |
二、构建我国商业类国有企业信息披露法律制度体系 |
(一)区分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国有企业 |
(二)加快构建信息披露法律制度体系 |
三、规范信息披露的内容和渠道 |
(一)明确信息披露内容 |
(二)拓宽信息披露的对象和渠道 |
四、建立信息披露的法律责任机制和监督机制 |
(一)构建民刑事责任追究机制 |
(二)协调多层次监督机制 |
(三)建立信息披露教育培训机制 |
第七章 我国商业类国有企业高管薪酬法律制度构建 |
一、我国商业类国有企业高管薪酬法律制度的变迁 |
(一)完全行政化阶段 |
(二)市场化阶段 |
(三)市场化和行政化双轨制阶段 |
二、完善商业类国有企业高管薪酬结构 |
(一)高管薪酬分类管理 |
(二)优化高管薪酬结构 |
三、构建高管薪酬制定和追回法律制度 |
(一)高管薪酬制定主体的法律规制 |
(二)构建高管薪酬审查决定制度 |
(三)创设高管薪酬追回制度 |
四、高管薪酬信息披露法律规制 |
(一)实现薪酬信息披露的多层级管理 |
(二)薪酬信息披露的内容和程序规范化 |
(三)高管选聘标准信息透明化 |
结论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相关科研成果 |
致谢 |
(4)地方国有资本划转社保基金的理论与方法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导论 |
1.1 论文研究的背景 |
1.1.1 研究的历史背景 |
1.1.2 研究的现实背景 |
1.1.3 研究的概念界定 |
1.1.4 研究的主要范围 |
1.2 国内外相关研究动态综述 |
1.2.1 国内研究动态 |
1.2.2 国外研究动态 |
1.2.3 研究动态评价 |
1.3 论文研究的价值与意义 |
1.3.1 研究的理论价值 |
1.3.2 研究的现实意义 |
1.4 论文研究的主要方法 |
1.5 论文研究的思路及架构 |
1.5.1 研究的总体思路 |
1.5.2 研究的逻辑框架 |
1.6 论文研究的可能创新点 |
2.国有资本划转社保基金的一般理论分析 |
2.1 国有资本划转社保基金的理论基础分析 |
2.1.1 社会公平理论 |
2.1.2 收入再分配理论 |
2.1.3 共建共享理论 |
2.1.4 社会分红理论 |
2.2 国有资本划转社保基金的互动机理分析 |
2.2.1 国资划转与社保公平性实现的互动关系:基于更加公平视角 |
2.2.2 国资划转与国企国资改革的互动关系:基于治理现代化视角 |
2.2.3 国资划转与社保制度优化的互动关系:基于更可持续视角 |
2.2.4 国资划转与资本市场完善的互动关系:基于多元联动视角 |
2.2.5 国资划转与共建共享发展的互动关系:基于包容性发展视角 |
2.3 本章小结 |
3.国有资本划转社保基金的国内外实践:演变与调适 |
3.1 国外国有资本划转社保基金的实践 |
3.2 我国国有资本划转社保基金的政策与实践 |
3.2.1 我国国有资本划转社保基金政策变迁与调适 |
3.2.2 《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实施方案》的评析 |
3.2.3 中央层面国有资本划转实践 |
3.2.4 地方层面国有资本划转实践 |
3.3 本章小结 |
4.弥补社保基金缺口的地方财政能力研究——以Y省为例 |
4.1 地方财政收支规模分析 |
4.1.1 地方财政当前收支规模分析 |
4.1.2 地方财政未来收支预测分析 |
4.2 地方财政补贴规模分析 |
4.2.1 地方财政当前补贴规模分析 |
4.2.2 地方财政未来补贴能力预测 |
4.3 地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缺口精算分析 |
4.3.1 地方人口规模预测 |
4.3.2 地方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现状分析 |
4.3.3 地方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精算模型 |
4.3.4 地方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精算参数设定 |
4.3.5 地方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缺口测算结果分析 |
4.4 地方财政弥补基金缺口的能力分析 |
4.4.1 地方经济发展弥补基金缺口的能力分析 |
4.4.2 地方财政收入弥补基金缺口的能力分析 |
4.4.3 地方基金收入弥补基金缺口的能力分析 |
4.5 本章小结 |
5.弥补社保基金缺口的地方国资划转方法与能力研究——以Y省为例 |
5.1 地方国有资本当前规模及未来增长预测 |
5.1.1 地方国有资本当前规模分析 |
5.1.2 地方国有资本未来增长预测 |
5.2 地方国有资本划转社保基金的方式 |
5.2.1 国有资本划转基本方式 |
5.2.2 国有资本划转平衡模型 |
5.3 地方国有资本划转社保基金的比例测算 |
5.3.1 国有资本划转比例模型 |
5.3.2 国有资本划转参数设定 |
5.4 地方国有资本划转社保基金的能力分析 |
5.5 本章小结 |
6.地方社保基金缺口的中央与地方责任划分方法研究——以Y省为例 |
6.1 中央和地方责任划分的主要依据 |
6.1.1 养老保险制度建立的政策明晰了中央地方责任 |
6.1.2 养老保险历史债务的形成隐含了中央地方责任 |
6.1.3 地方经济发展不均衡催生了中央地方责任划分 |
6.1.4 中央地方事权划分强化了中央地方责任划分 |
6.2 中央和地方责任的分摊比例探讨 |
6.2.1 中央和地方责任划分的指标依据和比例探讨 |
6.2.2 中央国有资本划转充实地方社保基金的比例讨论 |
6.3 中央与地方责任划分的实证研究 |
6.3.1 中央企业应承担的基金缺口弥补责任 |
6.3.2 中央企业可承担的基金缺口弥补责任 |
6.4 中央与地方责任划分后地方国资划转能力再分析 |
6.5 本章小结 |
7.划转后具有国有资本属性的社保基金治理创新及机制建设研究 |
7.1 我国当前社保基金治理存在的主要难题 |
7.1.1 社保基金长期收支平衡的治理难度大 |
7.1.2 社保基金高层级统筹运行的治理障碍多 |
7.1.3 社保基金管理体制健全的治理压力大 |
7.2 具有国有资本属性的社保基金治理创新思路 |
7.2.1 国有资本承接主体的功能定位:基于国资国企改革视角 |
7.2.2 社会保险基金的功能再优化:基于养老金投资市场化视角 |
7.2.3 国资承接主体与社保基金的功能协调:基于业务体系优化视角 |
7.2.4 国资承接主体与社保基金的制度融合:基于全国统筹视角 |
7.3 地方国有资本划转社保基金的各方利益协调机制建设 |
7.3.1 国资划转中央与地方利益划分之间的均衡机制建设 |
7.3.2 国资划转监管与社保基金监管之间的协调机制建设 |
7.3.3 国资划转与国资国企改革发展之间的统筹机制建设 |
7.3.4 国资划转与资本市场稳定完善之间的联动机制建设 |
7.3.5 国资划转与社保制度完善优化之间的平衡机制建设 |
7.4 本章小结 |
8.促进地方国有资本有效划转社保基金的政策建议 |
8.1 中央政府应加强地方国资划转的宏观规划和指导 |
8.1.1 加强国有资本划转规划布局 |
8.1.2 适时制定央地责任划分方法 |
8.1.3 要求地方建立风险预警制度 |
8.1.4 建立国有资本运营效率评价体系 |
8.2 地方政府应推动国资划转方案的科学制订和全面实施 |
8.2.1 加强国资划转组织保障 |
8.2.2 分步骤推动划转实施 |
8.2.3 提升国有资本运行质量 |
8.2.4 强化社保基金监督管理 |
8.3 国有资本划转社保基金的创新路径探索及其建议 |
8.3.1 地方国有资本划转覆盖范围的创新—股权制扩面 |
8.3.2 地方国有资本划转管理方式的创新—多层持股制 |
9.结论与展望 |
9.1 主要研究结论 |
9.2 未来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英文部分 |
中文部分 |
附录 |
附录1 |
附录2 |
附录3 |
致谢 |
在读期间科研成果目录 |
(5)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养老保险基金的优化路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和研究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1.3 学术价值和应用价值 |
1.2 基本概念界定 |
1.3 研究目标、研究方法及内容框架 |
1.3.1 研究目标 |
1.3.2 研究方法 |
1.3.3 研究内容 |
1.3.4 研究思路和框架 |
第二章 理论基础与文献评述 |
2.1 理论基础 |
2.1.1 人口转型理论 |
2.1.2 劳动价值论 |
2.1.3 公共产品理论 |
2.1.4 公共财政理论 |
2.1.5 福利经济学理论 |
2.1.6 系统动力学理论 |
2.1.7 博弈论 |
2.2 充实养老保险基金的中国模式建构 |
2.2.1 充实养老保险基金的中国模式的内涵与特征 |
2.2.2 充实养老保险基金的中国模式的理论依据 |
2.2.3 充实养老保险基金的中国模式的主要内容 |
2.3 国内外相关研究 |
2.3.1 划转的必要性、合理性研究 |
2.3.2 划转的理论模型研究 |
2.3.3 养老保险基金收支及缺口研究 |
2.3.4 划转的比例研究 |
2.3.5 划转的路径研究 |
2.3.6 划转的政策措施研究 |
2.4 研究现状述评 |
第三章 划转的现状与问题 |
3.1 划转的发展历程 |
3.1.1 减持国有股充实养老保险基金阶段(2001年-2009年) |
3.1.2 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养老保险基金阶段(2009年-2013年) |
3.1.3 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养老保险基金探索阶段(2013年-至今) |
3.2 “划转方案”的主要内容 |
3.3 “划转方案”实施中可能面临的问题 |
3.3.1 可能导致国有企业面临较大的生存与发展压力 |
3.3.2 地方政府的划转政策可能偏离设计初衷 |
3.3.3 划转的立法保障和过程监督尚未健全 |
3.3.4 划转的方案与现行法律条文存在冲突 |
3.3.5 存在一定的代际不公平问题 |
3.3.6 划转比例能否有效弥补养老保险基金缺口 |
3.3.7 划转的试点和推广安排尚需完善 |
第四章 划转的需求侧分析 |
4.1 我国人口老龄化分析 |
4.1.1 我国人口总量及其发展趋势 |
4.1.2 老年抚养比加速提高 |
4.1.3 少子化预示未来基金缴费人口萎缩 |
4.1.4 人口老龄化的区域不平衡 |
4.2 我国养老保险基金发展的不充分 |
4.2.1 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基金发展的不充分 |
4.2.2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发展的不充分 |
4.3 我国养老保险基金发展的地区不平衡 |
4.3.1 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基金发展的不平衡 |
4.3.1.1 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抚养比的地区不平衡 |
4.3.1.2 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的地区不平衡 |
4.3.1.3 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基金可支付月数的地区不平衡 |
4.3.2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发展的不平衡 |
4.3.3 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发展的不平衡 |
第五章 划转的供给侧分析 |
5.1 全国国有企业国有资本存量分析 |
5.2 中央直属国有企业国有资本存量分析 |
5.3 地方国有企业国有资本存量分析 |
5.3.1 北京市国有企业国有资本存量分析 |
5.3.2 山东省国有企业国有资本存量分析 |
5.3.3 上海市国有企业国有资本存量分析 |
5.3.4 安徽省国有企业国有资本存量分析 |
5.3.5 内蒙古国有企业国有资本存量分析 |
第六章 全国国有资本充实养老保险基金方案仿真模拟 |
6.1 全国养老保险基金缺口仿真分析 |
6.1.1 ―全面两孩‖政策下我国人口预测研究 |
6.1.1.1 模型假设 |
6.1.1.2 模型的建立与求解 |
6.1.2 我国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缺口预测研究 |
6.1.2.1 养老保险系统动力学模型构建 |
6.1.2.2 系统主要变量参数设定及关系分析 |
6.1.2.3 系统运行预测结果 |
6.2 全国国有资本充实养老保险基金方案仿真模拟 |
6.2.1 全国国有资本充实养老保险基金模型构建 |
6.2.1.1 模型的边界和时限确定 |
6.2.1.2 确定系统模型变量 |
6.2.2 不同生育水平下我国国有资本划转比例测算 |
6.2.2.1 高生育水平下的划转比例侧算 |
6.2.2.2 低生育水平下划转比例测算 |
6.2.3 不同生育水平下我国国有资本划转方案仿真模拟 |
6.2.3.1 国有资本规模总量预测 |
6.2.3.2 低生育水平下养老保险基金缺口划转方案模拟 |
6.2.3.3 高生育水平下养老保险基金缺口划转方案模拟 |
第七章 地方国有资本充实养老保险基金方案仿真模拟——以山东省为例 |
7.1 山东省养老保险基金缺口仿真分析 |
7.1.1 山东省人口预测 |
7.1.2 山东省养老保险基金缺口预测 |
7.2 山东省国有资本充实养老保险基金仿真模拟 |
第八章 划转的路径设计 |
8.1 划转的主体博弈关系 |
8.1.1 七大主体在划转中的角色定位 |
8.1.2 划转中的主体博弈关系 |
8.2 划转的原则 |
8.3 划转的实施路径 |
8.3.1 分类型:按国有企业类型分类划转 |
8.3.1.1 按中央直属国有企业和地方所属国有企业分步划转 |
8.3.1.2 按商业类国有企业、公益类国有企业分步划转 |
8.3.2 分阶段:按三步走战略分步划转 |
8.3.2.1 2018 年-2020年试点划转 |
8.3.2.2 2020 年-2035年基本实现按比例划转 |
8.3.2.3 2035 年-2050年全面实现按比例划转 |
8.3.3 分空间:按经济地理空间分地区划转 |
8.3.3.1 东部地区划转方案 |
8.3.3.2 中西部地区划转方案 |
8.3.4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对不同地区的补充划转路径研究 |
第九章 划转的政策建议 |
9.1 法律层面——健全划转的法律法规及风险预警体系 |
9.2 技术层面——建立划转的智能化信息平台 |
9.3 市场层面——促进划转国有资本的保值增值 |
9.4 社会层面——健全划转的监督管理体系 |
9.5 人才层面——构建划转的专业人才队伍 |
第十章 主要结论与研究展望 |
10.1 主要结论 |
10.2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系统动力学公式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公开发表的成果 |
后记 |
(6)划转国有资本进社保:如何监管?(论文提纲范文)
解读国有资本划转新政 |
有序推进, 积极防范和监管国有资本划转风险 |
(7)中国国有商业银行混合所有制改革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的背景及意义 |
1.1.1 选题的背景 |
1.1.2 选题的目的 |
1.2 文献综述 |
1.2.1 关于混合所有制经济的研究综述 |
1.2.2 关于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研究综述 |
1.2.3 关于中国国有商业银行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研究综述 |
1.3 研究的主要内容及框架 |
1.4 本文的研究方法 |
1.5 本文的创新点及不足 |
第2章 中国国有商业银行混合所有制改革理论基础 |
2.1 马克思主义所有制理论 |
2.1.1 马克思主义所有制理论的产生与发展 |
2.1.2 马克思主义所有制理论的内涵及基本内容 |
2.2 新制度经济学理论 |
2.2.1 产权理论 |
2.2.2 交易成本理论 |
2.2.3 制度理论 |
2.2.4 制度变迁理论 |
2.3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 |
2.3.1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产生与发展 |
2.3.2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理论的基本内容 |
第3章 中国国有商业银行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理论解析 |
3.1 中国国有商业银行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内涵及特性 |
3.1.1 中国国有商业银行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内涵 |
3.1.2 中国国有商业银行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特性 |
3.2 中国国有商业银行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功能、动因及目标 |
3.2.1 中国国有商业银行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功能 |
3.2.2 中国国有商业银行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动因 |
3.3 中国国有商业银行私有化争论及国有股最优比例 |
3.3.1 由国有银行构成的寡头市场社会福利分析 |
3.3.2 由国有及私有银行构成的寡头市场社会福利分析 |
3.3.3 由私有银行构成的寡头市场社会福利分析 |
3.3.4 比较分析 |
3.3.5 混合银行最优混合水平的分析 |
3.4 中国国有商业银行混合所有制改革中的利益博弈 |
3.4.1 委托代理、搭便车与混合所有制改革博弈分析 |
3.4.2 国有、非国有资本融合的博弈分析 |
第4章 中国国有商业银行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演变及绩效评价 |
4.1 中国国有商业银行混合所有制的演变 |
4.1.1 股份制改革前的阶段(改革开放至 2002) |
4.1.2 股份制改革阶段(2002-十八届三中全会之前) |
4.1.3 新时期的混合所有制改革(十八届三中全会之后至今)664.1.4 经验及启示 |
4.2 中国国有商业银行混合所有制改革取得的绩效评价 |
4.2.1 混合所有制改革对股权结构及公司治理的直接效应 |
4.2.2 混合所有制改革对国有商业银行绩效影响的实证分析 |
第5章 中国国有商业银行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现实条件 |
5.1 中国国有商业银行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有利条件 |
5.1.1 中国国有商业银行已形成一定的能力 |
5.1.2 民营资本规模巨大,有进入银行业的能力与动力 |
5.1.3 政府提供了有利的政策环境 |
5.2 中国国有商业银行混合所有制改革面临的约束性条件 |
5.2.1 股权结构不合理 |
5.2.2 法人治理结构不合理,形式化严重 |
5.2.3 市场壁垒高,民营资本参与改革困难 |
5.2.4 民营银行进入困难,国有商业银行竞争压力较小 |
5.2.5 资本市场不健全,国有股定价机制不合理 |
5.2.6 政企不分,国有商业银行自主性不足 |
第6章 国外银行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经验借鉴及启示 |
6.1 国外国有银行产权改革经验借鉴 |
6.1.1 发达国家国有银行产权改革的经验借鉴 |
6.1.2 中东欧国家国有银行产权改革经验借鉴 |
6.1.3 其他发展中国家的银行产权改革 |
6.2 国外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经验借鉴 |
6.2.1 发达国家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经验借鉴 |
6.2.2 转型国家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经验借鉴 |
6.3 对中国银行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启示 |
第7章 中国国有商业银行混合所有制改革目标模式构建及对策建议 |
7.1 中国国有商业银行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目标模式构建 |
7.2 中国国有商业银行混合所有制改革对策建议 |
7.2.1 深化产权体制改革,持续优化股权结构 |
7.2.2 加强组织机构建设,健全公司治理结构 |
7.2.3 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尊重市场的决定性地位 |
7.2.4 降低市场壁垒,稳步推进民营银行试点,必要时实施国有交叉持股 |
7.2.5 加强法制建设,培育成熟的市场经济 |
7.2.6 探索科学合理的国有股流转及定价模式 |
结论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及科研成果 |
致谢 |
(8)全流通时代下控股股东减持的经济后果研究 ——以制造业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的背景和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方法 |
1.3 研究内容 |
第二章 理论基础与文献综述 |
2.1 理论基础 |
2.1.1 股权结构理论 |
2.1.2 委托代理理论 |
2.1.3 公司治理理论 |
2.2 文献综述 |
2.2.1 控股股东减持的市场效应研究 |
2.2.2 控股股东持股比例与公司绩效的研究 |
2.2.3 控股股东持股比例与代理成本的研究 |
2.2.4 文献评述 |
2.3 相关概念界定 |
2.3.1 企业价值 |
2.3.2 代理成本 |
第三章 控股股东减持的经济后果实证分析 |
3.1 控股股东减持对企业绩效的影响 |
3.1.1 研究假设的提出 |
3.1.2 样本的选取 |
3.1.3 实证设计 |
3.1.4 实证分析 |
3.2 控股股东减持对企业代理成本的影响 |
3.2.1 研究假设的提出 |
3.2.2 样本的选取 |
3.2.3 实证设计 |
3.2.4 实证分析 |
第四章 中联重科控股股东减持的经济后果研究 |
4.1 中联重科控股股东减持之路 |
4.2 控股股东股减持对中联重科的影响 |
4.2.1 控股股东减持对中联重科股权结构的影响 |
4.2.2 控股股东减持对中联重科代理成本的影响 |
4.3 案例总结 |
第五章 结论及建议 |
5.1 研究结论 |
5.2 控股股东减持的建议 |
5.2.1 控股股东减持后的公司治理 |
5.2.2 控股股东减持后中小投资者的保护 |
5.2.3 国有控股股东减持中国有资产流失 |
5.2.4 国有控股股东减持的方式 |
5.3 研究不足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 |
后记 |
(9)国有控股商业银行产权改革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导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目的与意义 |
1.2 研究对象与方法 |
1.2.1 研究对象 |
1.2.2 研究方法 |
1.3 主要内容与创新点 |
1.3.1 本文的主要内容 |
1.3.2 主要创新点 |
第2章 我国四大国有银行的改革、发展与存在的问题 |
2.1 我国四大国有银行的改革与发展 |
2.1.1 大一统阶段(1949~1978 年) |
2.1.2 专业化阶段(1978~1993 年) |
2.1.3 商业化阶段(1993~2003 年) |
2.1.4 股份化阶段(2003~2009 年) |
2.2 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的成效评估 |
2.2.1 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改革成本 |
2.2.2 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改革成效 |
2.2.3 国有控股商业银行的产权结构 |
2.2.4 国有控股商业银行的公司治理 |
2.3 股份制改革遗留和产生的主要问题 |
2.3.1 战略投资者是双刃剑 |
2.3.2 公司治理有待改善 |
2.3.3 风险管理亟需重视 |
2.3.4 金融监管难度增加 |
2.3.5 人力资源管理尚待加强 |
第3章 深化国有控股商业银行产权改革 |
3.1 深化国有控股商业银行产权改革势在必行 |
3.1.1 问题的根源是产权改革不彻底 |
3.1.2 实现利率市场化的迫切要求 |
3.1.3 增强货币政策有效性的需要 |
3.1.4 改善经济增长的动力机制的根本要求 |
3.1.5 挑战外资银行的竞争的迫切需要 |
3.2 国内外关于国有商业银行产权改革的研究综述 |
3.2.1 产权结构是否影响银行效率? |
3.2.2 国有控股商业银行的产权结构 |
3.2.3 国家要不要掌握控股权? |
3.2.4 是绝对控股还是相对控股? |
3.2.5 怎样减持银行国有股? |
3.2.6 调整产权结构的步骤 |
3.3 商业银行产权制度的历史变迁与发展趋势 |
3.3.1 世界主要国家商业银行产权制度的历史变迁 |
3.3.2 世界各国商业银行产权制度变迁的基本规律 |
3.3.3 商业银行产权制度与金融危机的关系 |
3.3.4 产权多元化是商业银行产权制度的发展趋势 |
第4章 国有控股商业银行的改革方向——产权多元化 |
4.1 国有控股商业银行产权多元化是必然趋势 |
4.1.1 国有控股商业银行产权多元化的必要性 |
4.1.2 国有控股商业银行产权多元化的必然性 |
4.1.3 国有控股商业银行产权多元化的可行性 |
4.2 国有控股商业银行产权多元化的理论探索 |
4.2.1 产权多元化的基本内涵 |
4.2.2 产权多元化的目标模式 |
4.2.3 产权多元化的实证研究 |
4.3 国有控股商业银行产权多元化的战略步骤 |
4.3.1 中国农业银行加快引资上市 |
4.3.2 国有控股商业银行继续优化产权结构 |
4.3.3 构造股权适度集中、国家相对控股的产权结构 |
第5章 与国有控股商业银行产权改革相关的制度创新 |
5.1 坚持宏观管理制度创新 |
5.1.1 转变政府职能 |
5.1.2 完善市场体系 |
5.1.3 加快利率和汇率体制改革 |
5.1.4 建立存款保险制度 |
5.1.5 完善金融监管制度 |
5.2 坚持微观治理制度创新 |
5.2.1 规范公司治理制度 |
5.2.2 加强人力资源管理 |
5.2.3 逐步调整组织结构 |
5.2.4 转变经营管理理念 |
5.2.5 稳步推进混业经营 |
5.3 深化民主法制制度改革 |
5.3.1 政治民主化 |
5.3.2 国家法治化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后记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科研成果 |
(10)我国国有股减持的若干法律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英文摘要 |
引言 |
第一章 国有股减持概述 |
第一节 国有股减持的法律界定 |
第二节 国有股减持提出的背景和减持实践 |
第二章 国有股回购的法律分析 |
第一节 国有股回购概况 |
第二节 国有股回购案例分析 |
第三节 国有股回购方案的法律分析 |
第三章 股权分置改革中对价和股改承诺的法律分析 |
第一节 股权分置改革与国有股减持 |
第二节 股权分置改革中对价的法律分析 |
第三节 股权分置改革中股改承诺的法律分析 |
第四章 国有股减持监管的法律问题 |
第一节 国有股减持的监管主体 |
第二节 国有股减持中国有股监管体系问题 |
第五章 国有股减持的立法建议 |
第一节 国有股减持立法的理论分析 |
第二节 国有股减持的立法框架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后记 |
四、稳步推进国有股减持工作(论文参考文献)
- [1]国有资本投资公司绩效评价研究 ——基于国有资本价值管理视角[D]. 宋韶君.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 2020(11)
- [2]国有资本划转充实社会保障基金的问题研究 ——以山东省为例[D]. 杨美龄. 福建师范大学, 2019(12)
- [3]我国商业类国有企业公司治理法律制度问题研究[D]. 顾闻. 南京师范大学, 2019(02)
- [4]地方国有资本划转社保基金的理论与方法研究[D]. 李培. 西南财经大学, 2018
- [5]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养老保险基金的优化路径研究[D]. 崔开昌. 华东师范大学, 2018(06)
- [6]划转国有资本进社保:如何监管?[J]. 匡小平,陈工,杨燕英,翟继光,余桔云,王光俊. 财政监督, 2018(02)
- [7]中国国有商业银行混合所有制改革研究[D]. 李博勋. 吉林大学, 2017(09)
- [8]全流通时代下控股股东减持的经济后果研究 ——以制造业为例[D]. 陈卢辰. 南京财经大学, 2014(08)
- [9]国有控股商业银行产权改革问题研究[D]. 孔伟艳. 中共中央党校, 2010(10)
- [10]我国国有股减持的若干法律问题研究[D]. 王能彬. 湖南师范大学, 200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