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变“登记选民”为“选民登记”(论文文献综述)
杨亚东[1](2021)在《流动人口选民登记问题研究》文中指出
田静[2](2020)在《吉尔吉斯斯坦选举制度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吉尔吉斯斯坦独立以来,开始了创建主权国家与重构政治体制的双重过程。其选举制度在三十年的发展过程中,经历了从单一选举的多数制到混合选举制再到比例选举制度,选举管理机构人员从由总统指派、政党推荐到独立于政府与政党之外,在选民登记上由纸质登记到建立“shailoo”系统再到发展生物识别登记系统。吉尔吉斯斯坦选举制度的发展进步及面临的挑战,引起国际学术界诸多关注。本文以吉尔吉斯斯坦选举制度为研究对象,从法律框架、选举管理、选民名单、候选人资格等选举制度基本构造出发,通过对吉尔吉斯斯坦建国以来的选举法文本梳理,分析选举制度的法律框架、选举制度的管理与运行、选举制度的监督与管理机制,试图揭示吉尔吉斯斯坦选举制度的特点以及发展过程中面临的挑战。吉尔吉斯斯坦选举制度其法律框架具有完整性、系统性,选举制度的发展逐渐呈现出一种均衡化的特征。但由于选举制度约束力低、参与人员水平有限又造成了“低态化”的特征。吉尔吉斯斯坦选举制度的发展是一种自上而下的被动过程,呈现出精英政治主导的特征。选举制度应该具有一贯性与稳定性且抵制变动,但吉尔吉斯斯坦选举制度缺乏这种特征,且吉尔吉斯斯坦选举制度的发展规律又有别于其他前苏联加盟共和国动,选举制度荡期不仅独立前十年,近十多年变动依旧频繁。吉尔吉斯斯坦选举制度发展的曲折性与其宪政制度的不稳定性不可分割,究其根源在于国家经济发展水平低、“部族社会”传统政治文化、选举中的贿选问题和投票率逐年下降等诸多困境,使其选举制度难以实现其制度性功能。中亚国家的政治制度大多移植于西方政治制度,又生长于苏联影响下的政治文化中。吉尔吉斯斯坦选举制度的发展更体现了西方式民主与苏联式政治传统冲击下的制度发展特点。如何突破社会窠臼的惯性影响,探寻未来发展之路,吉尔吉斯斯坦选举制度任重道远。
刘国峰[3](2019)在《1946年中共张家口市首届参议会研究》文中提出1945年8月23日,中国共产党解放张家口市,成立张家口市政府。经过中国共产党在张家口市8个月的治理,张家口市逐渐趋于稳定。为进一步建设民主、繁荣的新张家口市,发动市民积极参加民主政治建设,中共晋察冀边区行政委员会第44次委员会议决定,张家口市政府于1946年4月举行民主大选,成立市参议会。根据晋察冀边委会的指示,中共张家口市政府于4月7日举行参议员选举,4月26日成立首届参议会。本文以档案、报纸等原始资料为基础,通过对文献、史料的梳理,采取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研究方法,在对中国共产党在张家口市的民主实践——中共张家口市参议会的考察过程中,还原参议会的筹备、参议员选举、参议会成立及运行情况,得出如下结论: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1946年中共张家口市首届参议会参议员选举基本体现了民主,突出表现在参议员选举范围的扩大、选民参与度的增加、中共张家口市干部“三三制”政策的贯彻执行、选举程序的规范化,等等。但是,参议员选举过程中,出现了基层干部强制候选人提名、霸占宣传工具、欺骗选民等现象,亦阻碍了其民主化的进程。通过考察中共张家口市首届参议会成立并通过的许多利于民生的议案,厘清在中共张家口市参议会、市政府与社会各界人士共同努力下议案得以实施的脉络,从而得出中共张家口市参议会已具备了现代民主政治的特征。中共张家口市参议会的建立,足以说明20世纪40年代的中国共产党在领导中国人民进行民主实践的过程中迈出了坚实的一步。但是,由于战争原因,中共张家口市参议会仅运行了5个月,参议会通过之议案无法全部实施,这实为中国共产党在张家口市民主实践中的缺憾。
王艳成[4](2019)在《澳门特区立法会议员选举制度研究》文中提出澳门立法会选举制度奠基于1976年的葡萄牙革命,它学习借鉴了葡萄牙的政治制度,同时又兼顾了澳门的本地情况,形成了直接选举、间接选举和委任制议员三种方式相结合的独特选举样式。自该制度诞生以来,历经增选、改选直到1996年新的立法会产生。1999年12月20日澳门回归后,中央政府认真落实“一国两制,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大原则,澳门迎来了历史上真正属于澳门人的时刻。在此背景下,立法会选举制度稳步发展,2001年、2009年和2013年分别增加了直接选举、间接选举和委任制议员名额,使得澳门立法会进入到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新时期就要有新气象,这种新气象体现在立法会的选举制度也将在不断地完善之中。论文的选题关注的就是完善立法会选举制度,立法会选举制度自澳门自治以来就处于各种问题之中,直到今天依然存在。就是从对代议制选举中最核心的议会选举入手,分析现行选举制度中的弊端,梳理现行选举制度中海存在的问题,从而针对相关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合理化建议。论文正文总共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是澳门特区立法会产生的原因及其历史演变,梳理了澳门立法会自产生以来一直到2013年的历史演变过程,力求对这段制度变迁有一个全面的概括,在回归前后又分别进行了总结性陈述。第二部分通过对现行立法会选举制度的梳理,详细介绍了澳门议员选举的具体流程和操作,如机构设置、选民登记、资格审查、填表内容和选举争论等。第三部分分析了当前选举制度中还存在不足的部分,包括物质利益的输送、买卖选票的隐蔽化、违法宣传和诋毁他人等问题。第四部分基于前一部分的问题展示提出了相对应的措施办法,以解决目前存在的相关问题。如限制物质利益输送、制定竞选经费上限、加强巡视打击和各部门合作、完善相关制度和保障劳工利益等措施。文章中运用了文献分析法、比较研究法和个案研究法相关方法来进行研究,在基于原有学者的相关论述和澳门最新发布的相关数据的基础上,试图较为全面的了解当下澳门议员选举制度中存在的弊端,从而能够提出最为科学和合理化的解决措施。
唐璐[5](2019)在《新时代村委会换届选举的精细化与规范化研究 ——湖北三县“重难点”村的观察与比较》文中研究说明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实行村委会换届选举,有效实现村民自治,是社会主义民主最为广泛而深刻的实践,是我国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础性工程。村民委员会是我国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而群众投票选举村民委员会成员,自己选举当家人,是保证群众自治的基础环节,也是群众直接行使民主权利、参与民主管理的重要途径。本文立足湖北省Y、J、D三县的实际情况,以湖北省民政厅开展2018年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省本级观察为契机,主要通过驻村观察点的方式对我省不同区域的村委会换届选举进行全程观察,同时对驻点村在推选村民选举委员会、提名候选人、召开村民大会投票等关键节点进行观察,重点从村委会换届选举的精细化和规范化层面进行探讨。观察发现,在新时代背景下各地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平稳推进,县、镇、村一级都对选举工作比较重视,县、镇领导以及村干部起到极大的推动作用,选举流程的精细化和程序化也增强了村民的民主意识,并在村委会换届选举模式、选举程序、用人机制以及工作机制创新与优化方面取得了不错成效。值得注意的是,各地之间在遵循《组织法》的基础上,还存在一定的差异,影响了换届的统一和规范,具体体现为部分细节把控不到位、委托代投实践操作及其后续工作之难、村民参与换届选举的知识技能缺乏,增加选举难度和成本等现实难题。因此,为进一步推进新时代背景下村委会换届选举的规范化和精细化水平,应当法律法规为依据,提高法治化水平;优化直接选举模式和选举效率,提高换届工作的效率;坚持党的领导基础上以高位推进、多方联动机制,加强党对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从而促进村委会换届工作持续深入开展,为乡村振兴战略的有效实施奠定坚实基础。
周昕兰[6](2018)在《地方县市长选举制度研究》文中认为现代选举制度真正形成始于近代英国资产阶级革命时期,目前已经成为世界各国显示其文明发达程度的标志,是各种政体国家实现民主政治的可行方式和基础。现代选举制度渐趋完善,是人类在社会政治领域形成的一项文明成果。各意识形态的不同阶层,都为选举制度的发展做出了贡献。当代国家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通常被归纳为普遍原则、平等原则、直接原则、秘密原则四项。不同国家在这些原则确立过程中遇到的挫折虽然存在显着差异,但在具体实施中暴露出的问题大致相近。我国现行县市长选举制度是历史积淀的产物,它与时代变迁的同步逻辑递进过程既体现出历史进步的轨迹和民主进展的艰难,也刻画着不同时期思想的滞后和体制的弊端。该基本框架形成于改革开放初期,在数十年的实践过程中不断修改与完善。虽然该套制度在我国历史上显着推动了民主的进步发展,在当时的政治环境下起到了积极稳定作用,但随着社会经济飞速发展,政治环境更加开化包容,现行县市长选举制度与当今政治经济环境的发展相匹配显得过于保守。我国选举制度在当前的社会实践中凸显出许多有待完善的问题,如在我国现行体制下,党对候选人的产生方式尚需改进;人大为保证党员代表名额,对选区的划分过度行政化;缺乏独立的选举机构;人大代表非专职化,且党员领导干部所占比例过重;选举不注重选举人宣传和候选人之间的竞争,选举政治的发展体现出非对抗特征;间接选举的中间环节过多等。另外最大的问题则是地方政府领导人的选举没有充分体现基层民主的宗旨,甚至产生了由党委领导、人大主办、各方面配合的变通选举现象。这样的环境打击了选民参与政治的热情,给选举暗箱操作留下极大的空间,容易滋生贿选等选举腐败。表现在选举过程和结果方面,则人民意志难以充分体现,监督机制难以实施监督,不利于实现选举的民主原则。在此局面下改革地方县市长选举制度势在必行。近年来随着行政体制改革日益深入,县市政务基本实现了全面公开;加之经济建设不断突破新高,互联网信息资讯的飞速发展,公民权利意识增强;并且基层民主大力发展,村民委员会已经实现了直选,乡镇长进行了直选试点改革,党内公推直选政策卓有成效。蓬勃发展的民主政治制度无不彰显着,进行县市长选举制度改革的历史条件已经成熟,推行县市长直接选举时机正好。县市长实行直接选举制度也是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维护社会稳定,提升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建立县市长选举“两轮两票备案”的选举模式,进一步完善选举法,成立独立选举委员会,合理划分选区进行选民登记,更民主广泛的提名候选人,强化候选人竞争意识,切实进行选举监督。这些举措,都将推动我国行政体制改革迈出一大步。随着县市长直选的实行,公民参政广泛而有序地铺开,我国的选举制度必将适应新时代发展要求,更加紧密依靠人民,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在全面深化改革中不断完善,展现出独特的制度魅力。推动我国民主政治建设走向制度化、法制化,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发展成就。
陈柱[7](2018)在《乌干达多党制研究》文中指出乌干达的政党制度经历了曲折的演变。乌干达在争取独立的过程中逐渐确立了多党竞争原则。独立后,乌干达的多党制名存实亡,逐渐过渡为一党制。此后,乌干达经历了军事专制独裁和内战。1986年后,乌干达进入“运动制”时期。在此期间,乌干达在全国抵抗运动的领导下基本实现了政治稳定和经济发展。2005年,乌干达通过全民公投的方式重新确立了多党制的政党制度,这标志着乌干达的政治发展进入新阶段。对乌干达恢复多党制的背景及该国多党制发展现状进行全面、系统的分析,将充实对非洲国别政治尤其是政党政治的研究。同时,也将有助于深刻理解政党制度、民主、多党民主的相关概念,辨析民主与多党制的关系。本文的主要内容包括四个部分:首先是对乌干达恢复多党制的背景做了梳理和分析;其次介绍乌干达2005年恢复多党制的情况,并概述该国三次大选的基本情况;随后分析了乌干达多党制的特点;最后分析了乌干达多党制发展的制约因素和有利因素,并就影响乌干达多党制未来发展的关键问题进行分析,试图得到启示。在运动制时期,乌干达独立后的暴力冲突,被解读为是以部族为基础的政党引发的,因此乌干达人民认为多党制将会带来暴力和分裂。然而,随着乌干达选举政治的发展,“抵运制”面临着“组织”性缺乏;反对派政党的竞争加强;立法和行政权力产生分歧等一系列问题。这些成为恢复多党制的主要原因。恢复多党制后,乌干达形成了多党制与地方分权制协同发展的局面,并发展成为主导党制国家。除此之外,乌干达多党制的特点还表现在选举的广泛参与性;妇女地位增高;金钱政治趋势明显;党际合作进一步加强等方面。同时,乌干达的多党制也面临多党政治基础薄弱、经济基础薄弱和部族主义及传统政治文化等因素的制约。在未来,乌干达的权力交接和选民年轻化问题将成为影响乌干达多党制发展的关键问题。在避免政治风险的情况下,笔者认为乌干达执政党通过修改宪法,取消总统年龄限制,以便穆塞韦尼继续参加未来的总统选举的可能性仍然较大。
闫然,陈亦超,俞莎莎[8](2018)在《规范与实践:选举法在县乡人大直接选举中的实施状况及完善建议——以2016~2017年S省D区县乡人大换届选举为样本》文中认为引言:探索当代中国国家成长中选举法实施的内在逻辑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良法得到良好的实施是亚里士多德对于法治的经典界定,在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国家的过程中,选举法的实施是建立民主法治国家的必要条件。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中国法治建设的重点从"有法可依"转向"有法必依"的时代背景下,选举法的实施状况特别是在县乡两级的实施状况问题已顺理成章地成为我国选举制度法治化建设的核心问题,其得到良好实施是现代国家选举制度建设
金子求[9](2017)在《1953-1954年江苏省普选研究》文中指出新中国首次全国普选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立的一个重要前提。以往的相关研究,大多集中于对普选过程及其政治动员的探讨,而较少从土地改革、镇压反革命、“三反”等历次政治运动和中共在过渡时期一系列政策对普选的影响这一角度,考察中央的普选政策在地方落实的具体情形。本文的研究主要运用第一手档案材料,考察建国初期复杂政治情况下,中央关于选举权判定、选举代表的标准及普选中的基层干部政策在江苏普选中的落实情况,探讨普选在当代中国政治建设中的地位。实行普选,召开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政府是中共既定的建政目标。中央的最初设想是在1953年春夏之间召开人民政协的第二次全体会议,而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推迟到三年以后召开。中央最终决定在1953年实行普选,一方面与第一届全国政协即将期满,中央考虑对党和国家领导制度进行新调整有关,另一方面,斯大林的建议进一步促成了中央关于1953年实行普选的决定。普选的核心是人民民主。中央要求全国基层选举必须在深入动员的基础上,吸引选民自觉地热烈地参加选举,但各阶层民众对普选的态度与中央的预期存在很大差距:农民、工人、科学界不关心普选;资产阶级、民主人士怀疑普选是假民主;基层干部欲趁普选“换班”;相反,地主、反革命分子反而关心自己有无选举权,一部分人民对于选举却采取漠不关心的态度。为此,各地通过广泛深入的普选动员,使参加选举的选民达到了选民总数很高的比例。地方的普选是对中央关于普选原则的落实。中央在公布选举法之初即宣称:新政权的普选不同于清末以来的历次选举,也要与欧美资产阶级的选举有别,普选是一场人民内部的民主运动。但建国初期政治情况复杂,民主选举的政策在地方执行时发生了偏差。就选举权而言,中央的本意是既要依法剥夺地主、反革命的选举权,又要使选举权的剥夺面不致过大,这样才与普选的民主运动性质相符,但是各地“土改”中错划漏划地主成分和“镇反”中错管漏管反革命的遗留问题使选民资格的审查复杂化,地方干部在选民资格审查时,将注意力放在查找漏划地主,追逼反革命材料,客观上形成“二次土改”、“二次镇反”的紧张和波动,江苏多地因普选引发自杀事件。为弥合中央政策和地方选举之间的张力,避免引起社会波动和混乱,江苏省委提出:确定选民资格,应在过去历次政治运动已掌握材料的基础上进行,坚决防止在选民登记中企图重新划分阶级成分和重新进行镇反判定的倾向。普选中处理错划漏划地主成分和错管漏管反革命等遗留问题的目的是为了正确判定选举权利,而非基层普选发动群众的重点。普选中,“一律不重新划分阶级成份(分)”,禁止找反革命或政治上有嫌疑者谈话和追逼材料,也不准带口信。江苏普选中新区和老区处理地主选举权利的政策有所不同。新区土改未满五年,一般不涉及地主改变成分给予选举权利的问题。新区普选中将明显错划的地主政治上摘掉其地主帽子,给予其选举权利,但地权不再变动。个别漏划地主在普选中只剥夺其选举权利,其土地和财产待普选后处理。凡一时弄不清或可划可不划者,已划者不改,未划者不动;富农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老区旧富农选举权依1950年《政务院关于划分农村阶级成分的决定》予以甄别;老区土改漏划地主一般没有,错划地主情形普遍,但老区土改已满五年,故不必大量地处理错划漏划地主成分问题,而应以改变成分问题来处理地主选举权。普选中,无论新区处理土改错划漏划成分,还是老区改变地主成分,都只能当做普选中有关选举权利的个别问题来处理,不能当做基层选举发动群众工作的重点。老区如有明显为劳动人民被划为地主,应坚决予以纠正。选举什么人当代表与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性质及党和国家在过渡时期一系列政策有关。分批展开的基层普选呈现出阶段性的特征:统购、总路线宣传后,代表标准有所提高,各地提出选举“拥护总路线,带领人民走社会主义道路的人”当代表。互助合作、统购中的积极分子被提为代表,抵制统购的私商和富农代表被撤换。中央提出农村普选应防止走“富农路线”,而应“坚固地巩固中农,防止农村资本主义自发势力和地主反革命的阴谋结合。”农村中当选代表以贫农和中农为主,富农代表仅属个别。选举大会呈现出一幅人民当家作主的生动历史场景,普通百姓步入基层权力机构,不失为中国近代史上一次底层民众的政治“翻身”,但中国是一个缺乏民主传统的国家,民主选举在另一些地方又为干部包办代替,或为民众的宗派势力所左右,甚至发生普选干部以选举权为诱饵,敲诈勒索地主、反革命的现象。普选并非干部的整体“换班”。中央、华东局和江苏省委均提出保证80%以上的基层干部得到改造提高,争取当选。普选中处理了一批违法乱纪干部和混入基层政权的阶级异己分子,解除了乡村社会的“新恶霸统治”,进一步纯洁了基层政权组织。普选后的政权加快推进农业合作化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就中央而言,普选和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期间,党和国家领导制度进行了新调整,按民主集中制原则加强了党对政府和中央对地方的集中统一领导,基本形成了中国共产党在国家生活中的一元化党政领导体制,奠定了当代中国党政关系的基本格局。普选基础上确立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但普选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经历了曲折发展的历程。1955年夏季以后,在不断升温的反“右倾”的政治氛围下,农业合作化运动形成迅猛发展的浪潮,与此同时,党的政治路线上“左”的倾向日益凸显,损害了党内民主讨论和实事求是的作风。随着“左”倾错误逐步蔓延,普选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被破坏。直至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拨乱反正后,我国选举制度得到恢复并历经改革和逐步完善。
张维炜,詹顺婉[10](2016)在《信息化建设再升级,“助跑”选民登记》文中研究说明"不用动口动笔,用手机扫描就能完成选民登记,嘎方便啊!"10月12日,在上海市徐汇区湖南街道第34选区登记站,居民李大爷看着信息采集员小吴通过手机APP扫一扫身份证,大约10秒后就完成了原本繁琐的选民登记,不禁发出啧啧称赞。其实,将手机APP运用于"选民登记",只是今年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在选举工作
二、变“登记选民”为“选民登记”(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变“登记选民”为“选民登记”(论文提纲范文)
(2)吉尔吉斯斯坦选举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1.引言 |
1.1 问题缘起 |
1.2 研究意义 |
1.3 研究目的 |
1.4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4.1 国外研究综述 |
1.4.2 国内研究综述 |
1.5 研究的创新点和难点 |
1.5.1 研究难点 |
1.5.2 .研究创新点 |
1.6 研究方法 |
2.选举制度基本理论概述 |
2.1 选举制度的起源 |
2.2 选举制度的分类 |
2.2.1 多数代表制 |
2.2.2 比例代表制 |
2.3 选举制度的功能 |
3.吉尔吉斯斯坦选举制度的生成与法律框架 |
3.1 总统制下选举制度的生成与法律框架 |
3.2 议会制下选举制度的生成与法律框架 |
4.吉尔吉斯斯坦选举制度的管理、运行与监察 |
4.1 选举的管理与组织 |
4.1.1 选举委员会结构 |
4.1.2 选举委员会工作目标与职能 |
4.1.3 选委员会的资金运作与组织活动 |
4.2 候选人管理制度 |
4.2.1 总统候选人登记 |
4.2.2 议会选举候选人登记 |
4.2.3 候选人选举基金管理制度 |
4.2.4 候选人竞选活动 |
4.3 选民名单的编制与投票计票 |
4.3.1 选民名单的编制与确认 |
4.3.2 投票表决过程 |
4.3.3 选举结果的确定 |
4.4 选举制度的监督与监察 |
4.4.1 观察员制度 |
4.4.2 争议仲裁与监督机制 |
5.吉尔吉斯斯坦选举制度的特征及面临的挑战 |
5.1 吉尔吉斯斯坦选举制度的特征 |
5.1.1 高制度性目标与低执行能力间呈现“低态化”特征 |
5.1.2 选举制度变革呈现“精英政治”特征 |
5.1.3 选举制度缺乏一贯性和稳定性 |
5.1.4 选举制度设计更加注重均衡性 |
5.1.5 选举制度的资本化导向 |
5.2 吉尔吉斯斯坦选举制度面临的挑战 |
5.2.1 宪政体系动荡度阻碍选举制度发展的稳定性 |
5.2.2 经济发展水平低是造成选举制度发展缓慢的根源 |
5.2.3 “部族社会”的政治文化阻碍选民理性选举 |
5.2.4 选举制度实践过程中面临的挑战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在读期间发表的论文 |
致谢 |
(3)1946年中共张家口市首届参议会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依据 |
(二)研究综述 |
1.关于国统区地方参议会的研究现状 |
2.关于边区参议会的研究现状 |
3.关于中共张家口市参议会的研究现状 |
(三)研究方法与创新之处 |
(四)基本内容与写作框架 |
(五)资料的来源与运用 |
一、抗战期间中国民主政治的实践 |
(一)南京国民政府地方自治运动的推进 |
(二)陕甘宁边区民主制度的践行及经验 |
(三)晋察冀根据地参议会的建立及示范 |
二、中共张家口市首届参议会的筹备 |
(一)张家口市参议会的制度设计 |
(二)张家口市参议会选举机构的建立 |
(三)张家口市的户口调查与选民登记 |
(四)选举资格审查与候选人提名 |
三、中共张家口市首届参议会参议员选举 |
(一)参议会参议员选举与竞选宣传 |
1.参议员选举宣传 |
2.候选人竞选宣传 |
(二)参议员区域选举 |
(三)参议员职业团体选举 |
(四)单独选举区参议员选举 |
四、中共张家口市首届参议会的成立及大会提案 |
(一)参议会预备会议及成立大会 |
(二)大会提案与关涉内容 |
(三)提案讨论与通过决议 |
1.关于《目前施政方针》问题 |
2.关于房租问题 |
3.关于税收问题 |
五、对中共张家口市首届参议会的评价 |
(一)张家口市参议员选举基本体现民主 |
(二)张家口市参议会议案执行卓见成效 |
1.税收议案的执行 |
2.教育议案的执行 |
3.卫生议案的执行 |
4.治河议案的执行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论文发表情况 |
(4)澳门特区立法会议员选举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 选题背景和意义 |
1. 选题背景 |
2. 选题意义 |
(二)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 国内研究现状 |
2. 国外研究现状 |
(三) 研究方法和创新之处 |
1. 研究方法 |
2. 创新之处 |
(四) 相关概念界定 |
1. 选举 |
2. 选举沿革 |
3. 图片 |
4. 数据 |
一、澳门立法会议员选举沿革 |
(一) 1997年回归之前的立法会选举 |
1. 1980至1996年间的立法会选举 |
2. 1999年前澳门选举制度的特点 |
(二) 1997年澳门回归之后的立法会选举 |
1. 《基本法》对回归后立法会选举的规定 |
2. 2001至2017年历届立法会选举 |
3. 1999年后澳门选举制度的特点 |
二、立法会选举制度现状 |
(一) 选举前的立法会选举制度 |
1. 订立选举或补选日期制度 |
2. 立法会议员选举的原则规定 |
3. 划分选区制度 |
4. 成立有关选举机构制度 |
5. 选民登记制度 |
6. 选举方式及候选人资格制度 |
(二) 选举中的立法会选举制度 |
1. 投票制度 |
2. 当选规则 |
(三) 选举后的立法会选举制度 |
三、澳门立法会议员选举制度存在的问题 |
(一) 选举过程方面 |
1. 间接选举流于形式 |
2. 以物质利益诱导选民投票意向 |
3. 买卖选票 |
4. 违法宣传或诋毁他人 |
5. 行政人员参与竞选宣传 |
(二) 其他影响投票方面 |
1. 澳门无政党只有社会团体 |
2. 劳工职业上的胁迫 |
3. 选举熟人效应较明显 |
四、澳门议员选举制度未来的改革措施 |
(一) 选举过程方面 |
1. 使间接选举名副其实 |
2. 立法规定选民收取物质利益的界限 |
3. 严厉打击贿选 |
4. 加强巡视打击违法宣传和污蔑他人 |
5. 限制行政人员参与竞选 |
(二) 其他影响投票方面 |
1. 完善社团相关制度 |
2. 制定相关法律切实保障劳工权益 |
3. 提升市民政治素质 |
参考文献 |
致谢 |
附录 |
附录一 历届选民登记图表 |
附录二 1992-2015澳门地区选民人数统计表 |
附录三 1992-2015澳门地区选民人数图示 |
附录四 2017年澳门第六届立法会选举日历 |
附录五 选举各项登记表 |
(5)新时代村委会换届选举的精细化与规范化研究 ——湖北三县“重难点”村的观察与比较(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一、绪论 |
(一)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 研究背景 |
2. 研究意义 |
(二) 核心概念与研究综述 |
1. 核心概念 |
2. 研究现状 |
(三) 研究思路与方法 |
1. 研究思路 |
2. 研究方法 |
二、村委会换届选举的基本概况 |
(一) 驻村观察点的概况与选情 |
1. Y县村情村貌与基本情况 |
2. J县村情村貌与基本情况 |
3. D县村情村貌与基本情况 |
(二) 换届选举工作安排 |
1. 健全规章制度,统一党的领导 |
2. 加大宣传力度,提升宣传水平 |
3. 制定时间规划,紧跟全县进度 |
三、成立村民选举委员会与选民登记 |
(一) 召开动员会和村民代表大会 |
(二) 举行选举工作培训会 |
(三) 成立村民选举委员会与村民选举监督委员会 |
(四) 选民登记 |
(五)小结与结论 |
四、推选村民代表与提名候选人 |
(一) 推选村民代表 |
(二) 民主审查推选代表 |
(三) 提名产生候选人 |
(四) 讨论与小结 |
五、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大会投票与当选 |
(一) 筹备选举大会 |
(二) 召开选举大会 |
(三) 宣布选举结果 |
(四) 讨论与小结 |
六、新时代村委会选举的突出成效与创新做法 |
(一) 村委会-村民小组长-村民的三级管理模式 |
(二) 换届选举试点观摩大会与选举程序优化 |
(三) 用人机制的调整与工作机制的细化 |
七、总结与讨论:新时代村委会换届选举精细化与规范化探索 |
参考文献 |
致谢 |
(6)地方县市长选举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及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国内文献综述 |
1.2.2 国外文献综述 |
1.3 主要研究内容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内容 |
1.3.3 研究方法 |
1.3.4 创新与不足 |
第2章 选举的基本理论概要 |
2.1 选举制度的本源 |
2.2 西方经典理论家的选举探索 |
2.3 马克思主义倡导者的选举理念 |
2.4 小结 |
第3章 我国近现代县市长选举制度的历史沿革 |
3.1 晚清选举意识的启蒙 |
3.2 北洋政府联省自治运动的施行 |
3.3 国民政府时期县长考试制度的形成与缺陷 |
3.4 中共土地革命时期选举制度的考察 |
3.5 抗战时期陕甘宁边区县长选举制度的确立 |
3.6 新中国成立后县市长选举制度的变迁 |
3.7 小结 |
第4章 域内外县市长选举程序之比较 |
4.1 选民资格认定 |
4.2 县市长候选人资格及提名权 |
4.3 选举机构 |
4.4 选举程序 |
4.4.1 选区的划分 |
4.4.2 选民登记 |
4.4.3 选举经费 |
4.4.4 选举宣传 |
4.4.5 选民投票 |
4.4.6 开票计票 |
4.4.7 选举结果的确认 |
4.5 小结 |
第5章 政治团体对选举的一般性影响 |
5.1 地方派系与选举制度 |
5.1.1 地方势力对地方选举制度的影响 |
5.1.2 地方派系与选举政治冷漠 |
5.2 政党对选举的影响 |
5.2.1 政党与选举权 |
5.2.2 他国(地区)政党对选举的操纵 |
5.3 中国共产党对选举的引导作用 |
5.4 小结 |
第6章 我国现行体制下县市长选举中存在的问题 |
6.1 候选人产生方式单一 |
6.2 预留代表名额 |
6.3 选区划分行政化 |
6.4 间接选举方式中间环节过多 |
6.5 非完全竞争机制 |
6.6 人大代表难以充分履行职责 |
6.7 小结 |
第7章 我国县市长直接选举的可行性分析 |
7.1 改革县市长选举制度的必要性 |
7.1.1 加强基层政权建设 |
7.1.2 保持社会稳定 |
7.1.3 提升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 |
7.2 县市长选举制度法治化的理论基础 |
7.2.1 马克思主义关于直接选举的民主理论 |
7.2.2 宪政理论解析 |
7.3 推行县市长直接选举的条件 |
7.3.1 县市政务公开 |
7.3.2 公民权利意识增强 |
7.3.3 经济基础建设的完备 |
7.3.4 村民委员会直选 |
7.3.5 乡镇长选举改革 |
7.3.6 党内公推直选政策 |
7.4 小结 |
第8章 我国县市长直接选举的具体制度设计 |
8.1 完善选举法 |
8.2 成立独立选举委员会 |
8.3 划分选区与选民登记 |
8.4 选举模式与候选人提名 |
8.5 候选人介绍 |
8.6 引入竞选机制 |
8.7 选举监督 |
8.8 宣誓与述职 |
8.9 罢免 |
8.10 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附录 攻读博士期间所发表的学术论文 |
(7)乌干达多党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第一节 选题的背景 |
第二节 选题意义 |
第三节 国内外研究综述 |
第四节 研究思路与研究的方法 |
第五节 研究的重点、难点和创新之处 |
第一章 乌干达多党制的背景 |
第一节 乌干达概况 |
第二节 乌干达多党制的初步尝试及其失败 |
第三节 运动制的发展及其困境 |
第二章 乌干达多党制的恢复与实践 |
第一节 乌干达多党制的恢复 |
第二节 乌干达的选举制度 |
第三节 乌干达的政党概况 |
第四节 2006年大选 |
第五节 2011年大选 |
第六节 2016年大选 |
第三章 乌干达多党制的特点 |
第一节 多党政治与地方分权制协同发展 |
第二节 多党竞争,一党主导的政治格局 |
第三节 选举具有广泛参与性 |
第四节 妇女在多党政治中扮演越来越重要的地位 |
第五节 金钱政治的趋势明显 |
第六节 党际合作日益频繁 |
第四章 乌干达多党制发展的前景和启示 |
第一节 乌干达多党政治的制约因素 |
第二节 乌干达多党制发展的有利因素 |
第三节 影响未来乌干达多党制发展的关键问题 |
第四节 乌干达多党制发展的启示 |
结论 |
附录一 乌干达多党制大事记 |
附录二 专用名词中英文对照表 |
参考文献 |
致谢 |
(9)1953-1954年江苏省普选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前言 |
一、选题意义 |
二、研究现状 |
三、本文的研究 |
第一章 中央关于普选决策动因及目标 |
一、中共的普选设想 |
二、向社会主义过渡问题的提出与普选 |
三、斯大林的建议 |
四、中央关于普选的基本精神 |
1. 选举权 |
2. 被选举权 |
3. 普选中的基层干部政策 |
4. 关于资产阶级的选举权 |
小结 |
第二章 江苏普选的宣传动员 |
一、江苏普选的概况 |
二、民众对普选的态度 |
1. 普通民众不关心普选 |
2. 地主、富农、反革命分子恐慌 |
3. 基层干部“换班”思想严重 |
4. 资产阶级心态复杂,民主人士留恋政治协商 |
三、宣传动员 |
1. 新旧政权对比 |
2. 宣传选举政策,消除谣言 |
3. 安抚基层干部 |
4. 宣传“联合提名”的民主性 |
5. 纠正科技界“不问政治”的倾向和“纯技术观点” |
小结 |
第三章 选举权的确定 |
一、中央关于选举权的规定 |
二、普选试点中的选举权审查 |
1. “地主分子”与“地主出身” |
2. 地主改变成分后获得选举权 |
3. 地主兼其他成分与其他成分兼地主 |
4. 富农选举权 |
5. 管制分子选举权 |
三、江苏普选中选举权审查的偏向 |
1. 剥夺面过大 |
2. “二次土改” |
3. “二次镇反” |
4. 自杀事件 |
四、纠“左” |
1. 一律不重新划分阶级 |
2. 禁止追逼反革命材料 |
五、选举权审查结果 |
小结 |
第四章 选举代表 |
一、选举“社会主义的带路人” |
1. 农业合作化运动中的积极分子被选为代表 |
2. 抵制统购的农民干部被撤换 |
3. 余粮户抵制统购中的积极分子当选代表 |
4. 富农当选代表仅属个别 |
5. 工商界、资产阶级的选举权 |
二、江苏普选中的若干问题与偏向 |
1. 干部包办选举 |
2. 民主选举与强制投票 |
3. 普选中的群众“倒干 |
4. 关于选举结果 |
5. 选举中的乱象 |
小结 |
第五章 普选后的政权 |
一、普选前后的基层干部状况 |
1. 普选前乡村基层组织不纯 |
2. 普选中处理“坏干部” |
3. 普选后干群关系的新变化 |
二、普选后政权向社会主义过渡 |
1. 加快实现农业合作化 |
2. 党和国家领导体制调整 |
小结 |
结语 |
主要参考文献 |
后记 |
四、变“登记选民”为“选民登记”(论文参考文献)
- [1]流动人口选民登记问题研究[D]. 杨亚东. 南京师范大学, 2021
- [2]吉尔吉斯斯坦选举制度研究[D]. 田静. 新疆师范大学, 2020(06)
- [3]1946年中共张家口市首届参议会研究[D]. 刘国峰. 渤海大学, 2019(01)
- [4]澳门特区立法会议员选举制度研究[D]. 王艳成. 辽宁师范大学, 2019(01)
- [5]新时代村委会换届选举的精细化与规范化研究 ——湖北三县“重难点”村的观察与比较[D]. 唐璐. 华中师范大学, 2019(01)
- [6]地方县市长选举制度研究[D]. 周昕兰. 湖南大学, 2018(06)
- [7]乌干达多党制研究[D]. 陈柱. 云南大学, 2018(01)
- [8]规范与实践:选举法在县乡人大直接选举中的实施状况及完善建议——以2016~2017年S省D区县乡人大换届选举为样本[J]. 闫然,陈亦超,俞莎莎. 人权研究, 2018(01)
- [9]1953-1954年江苏省普选研究[D]. 金子求. 南京师范大学, 2017(06)
- [10]信息化建设再升级,“助跑”选民登记[J]. 张维炜,詹顺婉. 中国人大, 2016(20)
标签:选民登记论文;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论文; 政治论文; 立法原则论文; 议会改革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