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律图书馆在法学教育中的作用——中美法律图书馆比较研究(论文文献综述)
李青[1](2021)在《现代性视角下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发展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非正式科学教育为人类社会现代化进程培育了具备科学素养和理性精神的现代公民,以教育的现代化彰显人的主体性和科学理性,最终指向人的现代性。但当前,我国非正式科学教育却面临制度、观念和方法等因素制约而无法对接社会转型需要。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的良性发展,为美国社会现代化转型培育了具有自主意识和理性精神的科学公民,有力地推动科学与社会的融动互进。美国社会现代化诉求是如何借助非正式科学教育渗透到民众心智中的,非正式科学教育在此过程中究竟扮演何种角色?研究以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发展历程为研究对象,试图揭示出美国社会现代性是如何体现并作用于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的发展过程。研究采用文献分析法、历史分析法、比较研究法等对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的发展历程进行系统化梳理。依托社会文化情境理论等,对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发展演进的文化、政治、经济、等社会情境进行剖析,揭示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发展演进与美国社会现代化转型的互动关系,剖析非正式科学教育是如何培育具有主体意识、科学素养和理性精神思维的科学公民来顺应社会现代化转型的。绪论部分主要交代选题的价值、相关学术动态、研究设计的依据以及研究对象的合理化界定,使研究对象明确、重点突出、思路清晰。第一章聚焦宗教神性裹挟下的非正式科学教育是如何培育虔诚信徒,培育神性社会所需的宗教价值观;第二章聚焦政治化的非正式科学教育,剖析非正式科学教育如何通过科学启蒙为新国家培育具有民族意识和政治素养的国家公民,践行为民主政治巩固民意的政治使命;第三章聚焦工业化时期非正式科学教育是如何回应社会形态跃迁和生产力解放诉求,并强调非正式科学教育塑造的技术理性及其极化对人性的异化;第四章转向对技术理性极化的利弊反思,以培育具备科学反思精神和批判意识的能动公民为目标,批判技术理性对整全人性的异化,并强调非正式科学教育需要渗透知识背后的方法、态度和价值观元素,推动公众理解科学的价值及潜在的风险;第五章则根植于后现代实践哲学下的追求个体解放和意识独立的时代诉求,强调非正式科学教育逐渐从服务宗教、政治、经济和文化意识的姿态回归到追求个体自主意识的理性精神的本真使命,强调教育的实践性、情境性和交互对话性,以主体间性思维审视传播主体和公众间的互动关系,倡导公众在交流对话中加深对科学的认知,塑造具有整全理性的科学公民。研究认为,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的发展经历了从科学大众走化向大众科学化的历程,即逐渐从外在于人的工具的现代性形态转向回归人性本体的后现代性形态。教育目的从“外在的目的”转向“本体的目的”;教育内容从“有序的科学”转向“跨界的科学”;实施模式从“单向的灌输”转向“双向的交互”,体现出一种从“依附性发展”转向“批判性发展”的态势。研究指出,美国文化传统、资本主义精神和分权自治体制是影响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发展的因素。目标与内容明晰、实施模式多元、广受社会支持和重视成效评估是其实践经验。最终在把握我国非正式科学教育面临的理念、经费、人员、制度和评估困境的基础上,提出我国非正式科学教育良性发展的路径:根植我国科学教育发展历史与现实,正确处理文化差异与非正式科学教育发展的辩证关系;营造适切非正式科学教育良性发展的生态环境,提升其制度体系完善性和民主参与的文化生态;聚焦专业性人才培养,加强非正式科学教育的专业人才培养质量;重视家庭情境中的科学知识传递,弥补家庭科学教育的缺失;关切非正式科学教育成效评价,健全其的成效测评体系。我国非正式科学教育发展需要理性反思美国经验的适切性,思考“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模式的互鉴可能;检视整体迈向“公众参与科学”阶段是否冒进;探索非正式科学教育“情境断裂”的缝合思路。
徐刚[2](2020)在《孙晓楼法律教育思想研究》文中认为孙晓楼法律教育思想对于研究中国近代法律教育理论体系及其思想渊源,丰富中国法律思想史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中国现代法律教育起源于近代中国在移植西方法律教育制度的基础上进行的制度性变革,初步形成于国民政府制定法体系完善后的30年代末期。孙晓楼是中国第一位系统研究近代法律教育,并出版国内第一本法律教育专着《法律教育》的法学家,被吴经熊誉为“研究法律教育的开路先锋”,被美国学者康雅信(Alison W.Conner)誉为“出色的法律教育家”。《法律教育》涵盖了法律教育领域里的几乎全部内容,包括法律教育之意义和目的、两大法系法律教育之比较、师资队伍与设施保障、入学条件与课程设置、法学研究方法与法律实践教学、法律夜校与法律研究院等。因而,有学者认为孙晓楼是民国时期“专门法学教育体系”的建构者,并在“中国法学史上具有开创性地位”。研究孙晓楼法律教育思想的形成背景、理论体系、实践过程、作用发挥、历史价值等方面,对于当今中国法学教育改革、卓越法治人才培养具有较强的启发和借鉴意义。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时代,我国法学教育正面临新的历史机遇与挑战:如何坚持立德树人德法兼修抓好法治人才培养,如何走以提高法治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的内涵式发展道路,如何创新中国特色法学教育模式,如何廓清跨学科知识体系对未来法学教育的影响等。孙晓楼正是在类似的时代更迭、论争不断的历史背景下,建构出全面系统的法律教育理论体系,其探讨和论证过的内容有:法律教育肩负着为国家培养法律人才的政治责任;在法律国际化过程中如何保持好本国法律教育的民族性、社会性;法律人才应当时刻关注国家利益和社会利益;主张从最开始的提高入学资格入手,到培养环节中以高水平教授、完善的教学设施条件,来共同提高法律人才培养质量等。论文综合运用了文献分析法、法律社会史研究法、比较研究法、系统分析法等研究方法。系统探究了孙晓楼法律教育思想的产生背景,包括法制环境、地域背景、学术氛围以及个人因素。“自主性”特征明显的国民政府法制建设,在建成以“六法全书”为代表的具有中国品质的近代法律体系后,更加需要一批既深谙西方法律文明,又从小熏陶于中国传统文化之下的本土法学家来深入推进法制建设。他们不但能更好地适应法律自主性变革,而且能更加有力地强化法律变革的自主性。阻碍民国司法独立的掣肘性因素在于法律人才的匮乏,此外,随着司法改革的不断深入,也需要更多的法律人才充实进新式司法机构和运转司法。时代最前沿、中国最开放、经济最发达的大上海,吸引了大批法科留学生留沪工作和优秀律师执业团体的形成。他们共同成为私立法政院校的优质师资,客观上促进了上海法律教育事业的快速发展。接受过西式法律教育并于20年代崭露头角的第二代法学家,不但能够运用西方法律去改造中国传统法律,将汉语语境下的中国法律推向一个新高度,而且经常性地开展法律思想大讨论和多领域的法律实践活动。孙晓楼长时间倾注于东吴法学院教书育人,精心编纂两期法律教育专号,也深受东吴师生法律教育思想的启发和影响,通过自己的精深研究,系统化的法律教育思想得以最终形成。深刻阐释了孙晓楼关于法律教育的主要思想理念。任何理论体系必然都有其独有的思想理念作为指引,孙晓楼法律教育思想自不例外。孙晓楼法律教育思想源自于对民国大学教育存在的空谈式的理论教育、士大夫式的绅士教育、功利式的个人主义教育、盲从式的洋化教育等问题的关注和改进。关于法律教育的意义,他认为关系到国家法治的前途,并希望办理中国高等教育的人能特别注意到,因不切国情而妨害国家民族性发展的大学教育中的问题;希望办理法律教育的人能将法律教育当作一项事业,杜绝短期功利思想和行为;希望法学界注意到法律教育研究的重要意义,尽心竭力地研究法律教育。关于法律教育的目的,他认为是训练为社会服务为国家谋利益的法律人才。关于什么是法律人才,他认为要具备法律学问、法律道德、社会常识。针对当时人才培养中存在的重知识轻实践、对外国理论缺乏甄别、对德育重视不够、对社会科学研究不足等问题,提出了推行理实并重制、改革课程体系、编写优质教材、改变讲授方式、加强品行培养、增强对理论法学和社会科学的学习研究等具体举措,对于当今卓越法治人才培养依然具有较多启示意义。重点研究了孙晓楼关于民国法律教育的制度设计。孙晓楼从法律国际化进程中的民族化、理实并重制、法律研究方法、法律课程编制等四个方面,对民国法律教育进行了制度设计。在法律国际化进程中,法律教育要立足本民族文化和本国社会实际,为本民族文化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贡献;在比较借鉴大陆和英美两大法系法律教育优点的基础上,来改善中国法律教育。理实并重制,既有法律人才培养不适应废除领事裁判权需要和为缓解法律张力而培养具有较高司法智慧、司法技巧的法律人才等历史背景,又有以例案研究等四点关键之举来实现理论学科和实验学科相配合等系统内涵,具有较强的历史进步性。偏于理论的、狭义的、分析的研究方法存在通病,而在社会法学派崛起之后,法律的研究方法出现倾向于实际的、广义的、功用的研究之趋势。在详细考察12所国内外着名大学法律课程的基础上,不但研究得出沿用至今的课程编制五项原则,而且提出应添设法律伦理学、会计学、理论法学等三门课程的观点,切实针对时弊,符合当时历史阶段要求,至今仍具颇多启发意义。深入研究了孙晓楼关于法律人才培养的质量控制。孙晓楼从作为人才培养质量初始环节的入学门槛把控、作为人才培养质量关键的高水平教授、作为人才培养质量支撑保障的设施设备等三个方面对法律人才培养进行质量控制。受美国和东吴法学院“精英化”法律教育的影响,针对不合格学生充斥法律学校的时弊,提出一方面要限制学生人数,来达到以重质不重量的原则去选择人才和方便教师集中培养学生的效果;另一方面以提高入学资格来代替延长学习年限,保证学生在学习法律前应当修完9门基本科目。主张教育部限制学生人数的整顿措施,应当考虑各个学校的历史、已往的成绩、不同学科的强弱程度、学校本身经济情况等因素,避免一刀切。针对位置不稳、四处兼职的教授现状,主张以身许学的专任教授是提高法律人才培养质量的关键,要通过俸给的提高、位置的保障、课目的限制、时间的限制和生活的改善,来崇养“国士式”教授。法学图书馆、模型法庭、讨论室、法律救助社是保障法律人才培养质量的必要设备支撑。着重研究了孙晓楼法律教育思想的实践展开。孙晓楼在担任东吴法学院副教务长、朝阳学院院长时期的法律实践,既是其法律教育思想的折射与印证,又是其实践智慧的充分展现。以论着的形式阐释比较法研究令人信服的理由,试图说服政府减少对东吴法学院比较法教学的干预,并指出比较法研究之根本目的在于改善中国法。特色鲜明的比较法教学给东吴法学院带来了充足的生源、良好的就业、星光闪耀的律师群体和司法官群体等巨大实际效益。长期在一批具有丰富法律实务经验的教师群体指导下的东吴模型法庭课程,克服了长期理论灌输之弊病,训练了学生法律推理、法律论辩等方面的实践能力,对东吴法学院法律教学提供了莫大的帮助。担任朝阳学院院长期间,积极推行理实并重制,聘请司法经验丰富的法学家组成司法组教务委员会,引进模型法庭并适当增加比较法课程,补强了朝阳学生短于法律实践的弱项。孙晓楼是在中国添设法律研究院的最早极力主张者之一,也阐释了法律夜校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应当存在的理由及改进对策。全面研究了孙晓楼法律教育思想的价值。孙晓楼法律教育思想具有深厚的学术价值、深刻的历史价值和深远的当代价值。与同时代主要法学家相比,孙晓楼从推动和实现国家法治的高度出发,以更加宏大的系统性思维站在理论建构者的视角,综合运用比较法等研究方法,全面建构民国法律教育理论体系。参加国民政府教育部修订法律学系科目表工作,对在全国范围开设法学基本科目必修课、比较法课程以及遵循其主张的课程编制五大原则等都发挥了积极作用。其法律教育思想对朱家骅任教育部长时期的宏观法律教育政策产生了不少启发和影响。担任东吴法学院副教务长时期,始终坚守比较法教学,积极推动模型法庭和图书馆建设。抗战期间担任朝阳学院院长,克服筚路蓝缕的办学困境,竭尽所能地四处聘来阵容齐整的高水平教授队伍,实行严格的学分制度、考试制度和奖惩制度,取得了招收法科研究生的新突破,取得了丰硕的办学治校成果。孙晓楼法律教育思想对于进一步明确当今法学教育宗旨和定位,如何建立健全中国特色法学教育模式,如何构建法学人才培养质量保障体系,如何建设高水平师资队伍,如何开展好跨学科教育,如何将法律伦理学有机融入课程体系,如何改进法学研究方法和实践性教学等方面,都具有较多的经验启示和较强的借鉴意义。
王薇[3](2020)在《美国专业硕士研究生教育发展研究》文中提出美国专业硕士研究生教育作为世界专业硕士研究生教育发展的领头雁,代表了国际专业硕士研究生教育的最高水准和最新动向,在美国本土乃至世界范围内产生了重大影响。而我国开展专业硕士研究生教育起步较晚、规模较小、学科种类较为单一,结构体系尚不完善,质量建设仍有待提升。如以追本溯源的方式,从历史的角度入手,对美国专业硕士研究生教育的源头、发展和变革作深刻的历史剖析和经验规律的探究,深入分析其与经济社会发展之间的互动关系,全面考察其制度建构及理论演进的基本规律,为我国专业硕士研究生教育制度的建设提出针对性和操作性强的政策建议,是十分必要且迫切的。本文应用历史研究法、文献研究法和案例分析法,以美国社会政治经济发展变迁及美国专业硕士研究生教育内在发展呈现特点作为历史分期的主要依据,采取点面结合的方式,梳理并分析了美国专业硕士研究生教育发展的历史进程。19世纪末20世纪初,美国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为专业硕士研究生教育的出现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实用主义哲学提倡的实用主义人才教育观铺垫了其成长的思想基础;《莫雷尔法案》颁布后专业学院的涌现直接催生出专业硕士研究生教育的培养模式;早期专业协会推动了专业教育水平的不断提高;加之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教育自身无法规避的局限性,使得创办美国专业硕士研究生教育成为大势所趋。美国专业硕士研究生教育专业化肇始阶段为20世纪初至二战结束。1908年哈佛大学首创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由此开启了美国专业硕士研究生教育的历史。1910年《弗莱克斯纳报告》的发布开启了专业认证活动,此后各专业协会陆续制定各专业认证标准并展开专业认证活动。美国专业硕士研究生教育规范化推进阶段为二战后至1970年代末。该阶段专业硕士研究生教育在数量增长与规模迅速扩张的同时,尤为重视对教育质量的提升。美国专业硕士研究生教育复合化发展阶段为1980年代至今。这一阶段专业硕士研究生教育呈现出复合化发展的特点,不仅出现了大量新兴应用性学科专业硕士,还出现了联合学位和交叉学科专业硕士学位。专业认证制度进一步完善,出现了全国性认证机构许可组织和社会评估媒介,评估指标呈现出学生结果导向和国际化的发展趋势。这一阶段专业硕士研究生教育跃升至硕士研究生教育的主体地位,以强势的数量优势压倒了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教育,发展得更为成熟和完善。最后在归纳美国专业硕士研究生教育发展特点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的具体国情,总结出其对我国专业硕士研究生教育工作的经验及启示。美国专业硕士研究生教育在发展过程中适应经济社会需求和产业结构特点,在具有鲜明职业背景的学科领域中开设,且与职业资格准入制度紧密衔接,始终体现着职业导向;美国专业硕士研究生教育在专业学院实施教学,实现了理论性与应用性的高度统一,且通过专业认证和专业资格认定来引导和保障其培养方向和教育质量;美国专业硕士研究生教育在发展过程中探索出灵活多样的学位类型、学制年限、课程种类和教学方法,高度适应社会需求的变化。为此,我国在开展专业硕士研究生教育的过程中应充分考虑专业设置与市场需求的契合程度,大力推进专业教育与职业资格考试的有效衔接,强调夯实理论基础与强化实践技能并重的培养方案,倡导探索灵活的教育模式和教学方法,建立健全专业硕士研究生教育宏观管理与专业认证体系。
程欢[4](2020)在《面向学生用户的高校图书馆科研支持服务研究》文中提出科研支持是新环境下高校图书馆信息服务的拓展与创新活动,是高校图书馆新的使命与发展契机。通过对国内重点高校图书馆网站的实践调查和现有的研究文献来看,对于学生用户的科研支持服务需求关注的较少,国外则注重培养学生的科研素养和科研活动过程中的需求并为其提供相关服务支持。国内高校图书馆在传统科研活动中总是以单纯的知识资源供给方的身份出现,其学术性和知识性的劳动并未得到科研用户相应的认可。高校图书馆如何履行好本职工作,从科研用户在科研生命周期活动中的服务需求出发,提供贯穿科研活动全过程的研究支持服务,还是缺乏一个实践和总结的领域。基于以上背景,本研究选择了面向学生用户的高校图书馆科研支持服务的问题进行研究。本研究首先采用文献研究法梳理分析国内外目前关于高校图书馆科研支持服务的研究情况以及现有成果,选取并借鉴适合本研究的理论框架——科研生命周期理论,提出高校图书馆科研支持服务的概念和科研活动六个阶段所包含的具体服务内容。其次,采用问卷调查法调查国内学生用户的科研支持服务需求。然后,通过仔细研读以往国内学者对此相关的文献调查内容,结合网络调查法,对中国42所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美国部分研究型高校图书馆科研支持服务的实践进行调查,特别介绍了部分高校图书馆科研支持服务的最佳实践。最后,基于高校图书馆科研支持服务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科研支持服务栏目和服务机构设置重视度低、建设不完善,服务内容散、层次浅,提出优化我国科研支持服务的建议,即明确服务导向满足各个层次学生用户在科研生命周期的信息需求,针对不同学历层次的学生制定针对性和个性化的科研支持服务;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图书馆官网和借助各种新兴的媒体如微信公众号和微博大力宣传图书馆科研支持服务;优化服务内容,贯穿科研活动全过程,在深化传统科研支持服务的基础上,还要关注数字化科研环境下,学生用户的新需求,借鉴国外高校图书馆已经开展的科研支持服务,不断拓展新兴的科研支持服务。
胡依晨[5](2021)在《中美图书馆个人信息保护政策比较研究》文中研究指明随着信息社会的不断发展,人们意识的不断提升,全社会对于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的重视程度逐渐提高,各类政策是个人信息保护工作中的基础。在图书股个人信息保护领域,我国存在着起步较晚、意识不强、发展较慢等不足之处,本文对中美图书馆相关领域发展情况进行对比和分析,从法律、政策制度、行业规范和具体政策条文的方面进行比较研究,对美国图书馆界保护个人信息的历史和现状中的优势之处进行借鉴,得出提升我国图书馆保护读者个人信息能力和水平的启示:政策层面上制定和完善相关规定,为保护工作提供基础保障和约束;增强图书馆行业组织在保护工作中的作用,且促进有包含读者个人信息保护完善规定的行业道德规范的制定和出台;从社会风气层面加强对于个人信息保护意识的宣传、教育和引导;在图书馆开展个人信息保护工作时也需要注意避免过度保护和保护范围的扩大。
倪颖[6](2020)在《中美公共图书馆少儿服务比较研究 ——基于儿童发展观视角》文中提出少儿服务是图书馆服务的重要领域,一般以阅读服务为核心,采用灵活多样的服务途径和方法。公共图书馆作为国家的公共文化机构,承担着辅助学校服务儿童的重要角色,少年儿童的身心还未发育完全,尚处于一个渐渐长大的人生阶段,儿童生长的不同年龄阶段又有不同特征,公共图书馆的少儿服务应结合儿童发展心理和身体成长规律,进行个性化、差异化服务,全面促进儿童发展。美国公共图书馆对于儿童的服务有数百年的历史,在历史的沉淀和实践的指导下,也制定有种类丰富和内容详尽的法律法规,馆员进入图书馆工作有学历和资格证书作为门槛。因此,本文选择美国图书馆的儿童服务作为比较对象,基于儿童发展观的心理学理论视角比较中美公共图书馆儿童服务的异同,以期为我国图书馆的儿童服务提供建设性发展建议。中美两国拥有众多的公共图书馆提供儿童服务,在确定比较对象时,笔者根据两国的图书馆排名,选取了排名靠前和连年评估为一级的图书馆作为研究对象。在研究方法的选取上,本文主要采用网络调查法和文本分析法;在充分比较和经验梳理的基础上,提出我国应采取分级服务策略、社会化活动策略、个性化发展服务策略加强公共图书馆少儿服务建设。
李燕燕,洪秋兰[7](2020)在《美国法律图书馆员教育项目研究》文中研究说明美国法律图书馆员教育项目已形成较为成熟完备的教育体系,可为我国开展法律图书馆员教育提供参考。文章通过网络调查法和案例分析法,以华盛顿大学法律图书馆员教育项目为例,从项目的萌芽及发展、专业设置、课程设置三方面对其教育情况进行分析,进而总结出对我国开展法律图书馆员教育的启示,包括建立全国性行业协会,制定战略联盟计划;延续中美合作培训模式,探索切实可行的的教育方式;开展院系联合培养模式,建立科学合理的课程体系结构;实施从业人员职业资格认证,制定从业人员业务能力标准。
刘奕[8](2020)在《5G网络技术对提升4G网络性能的研究》文中研究说明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设备接入到移动网络,新的服务与应用层出不穷,对移动网络的容量、传输速率、延时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5G技术的出现,使得满足这些要求成为了可能。而在5G全面实施之前,提高现有网络的性能及用户感知成为亟需解决的问题。本文从5G应用场景及目标入手,介绍了现网改善网络性能的处理办法,并针对当前5G关键技术 Massive MIMO 技术、MEC 技术、超密集组网、极简载波技术等作用开展探讨,为5G技术对4G 网络质量提升给以了有效参考。
李水清[9](2019)在《清季粤籍驻外公使教育思想及实践研究(1877-1911)》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鸦片战争后,因了解外情和交涉的需要,加之外国势力的推动,清廷开始遣使驻外。而广东近代独特的区域风气孕育了一批具有区域特色的早期驻外公使。粤籍驻外公使考察西方教育后,对西方普及教育、教学内容、学校管理制度、教育经费等方面都有了一定的认识与思考。在此基础上结合自身实践经验,粤籍驻外公使提出了一系列的教育思想:对传统教育及文化的批判与继承;致力于为社会培养实业、法律、军事、语言专业人才;积极倡导提高普及教育;推动留学教育及华侨教育发展;对建设相关教育机构、构建知识产权制度积极建言与实践。粤籍驻外公使教育思想与实践从零散感性走向系统理性过程中,凸显务实的价值取向且思想转变速度较快。而与其他区域的驻外公使,则存在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他们的教育思想都凸显教育救国的社会职能,致力于培养社会上急缺的专业人才,但各自的侧重点有所不同。粤籍驻外公使教育思想与实践起到了传播西学,开中国教育风气之先的作用。他们积极为国内输送人才,负起了中外教育文化交流的职责。同时作为外交官,其也致力于维护中国的教育主权。回国后,粤籍驻外公使主要通过影响决策层的思想来进行教育改革,但其教育思想与实践无疑推动了中国教育近代化。
冯子宸[10](2019)在《中国近代法律教育研究(1862-1937)》文中研究表明本文主要探讨近代法律教育的发展以及与近代社会之间的互动关系。近代法律教育作为近代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其发展历程与近代社会现实有着紧密的联系,因此,近代法律教育的发展是透视近代中国社会变迁的一个“窗口”。近代中国的法律教育是在国际与国内社会大变革的大背景下兴起并逐步发展的。第一次鸦片战争之后,中国被迫纳入世界政治、经济、文化体系之中,特别是一系列不平等条约的签订,中国的主权遭到前所未有的践踏,中国的传统格局与西方形势发生了严重的冲突,特别是领事裁判权的出台,使得中国的司法主权损失殆尽,为了维护利权,晚清直至民国的历届政府不得不着手近代法律教育,培养新式法律人才。在法律教育思潮兴起的背景下,调整学制、官方教育行政机构与民间教育团体的建立与运行,都为近代中国法律教育的兴起与发展提供了保障。专门法政学校中的法律教育在晚清直至民初兴起并逐步发展。壬寅—癸卯学制对法律学科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奠定了晚清法律教育的基本内容。此后,法政学堂大量出现,却也存在着教育质量不高的弊端。同时,清政府为了维系满族贵族对中国的统治,特意创办了贵胄法政学堂,却为时已晚。民国初年,法政专门学校的政策过于宽松,导致专门学校呈爆发式增长,但办学质量十分堪忧。经过整顿之后,法律教育逐渐趋于针对性强、精英式、理性化的教育。这其中,国立北京大学的法学教育最为典型。而在留学方面,清政府被推翻后,留学热潮并未退却,其中选择法政科与法政专门学校的学生比例依然较大。中国近代高等教育中的法律教育,兴起于晚清,在民国时期更加成熟和专业化。晚清高等学堂中的法律教育在“壬寅学制”的背景下,开始有部分涉及,但并未真正落实;在“癸卯学制”中,高等学堂中的法律教育开始正式实行,进而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民国时期法律教育在大学中得到全面落实,很大程度上推动了中国法律的进步。限与国内教育水平的低下,包括教员数量与水平的不足,教材的缺少,教育制度的不完备等等原因,清政府除了发展国内自办的教育之外,还特别注重选派留学生赴国外求学。晚清留学运动都没有完善的政策支持,因而基本可以说相互之间的联系不大,也缺乏统一的规划,留学生所学的专业十分广泛,既没有有效的激励机制,又没有政策对学成归来的学子进行妥善的安置,更没有分清主次,着力培养国家社会急需的人才,所以投入与产出不成正比,难以收取实效。民国时期则更加受到重视,留学法律教育取得了更大的进步。法律教育在中国起源较晚,从晚清至民国经历了曲折的发展。它产生于时代变化的需要,又反过来给予时代以重大的影响。因此,其成败对今天的法律教育和法制建设仍可以提供历史教训与借鉴,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法律图书馆在法学教育中的作用——中美法律图书馆比较研究(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法律图书馆在法学教育中的作用——中美法律图书馆比较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1)现代性视角下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发展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缘起 |
(一)选题缘由 |
(二)研究意义 |
二、研究综述 |
(一)非正式科学教育相关研究 |
(二)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研究概况 |
(三)现代性相关研究 |
(四)文献述评 |
三、研究设计 |
(一)现代性与非正式科学教育的关系 |
(二)理论基础 |
(三)具体方法 |
(四)研究思路 |
(五)研究内容 |
四、核心概念 |
(一)现代性 |
(二)非正式科学教育 |
第一章 “侍奉上帝”与宗教信徒培育的非正式科学教育 |
一、前殖民时期的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 |
(一)前殖民阶段的美国社会发展样态 |
(二)前殖民阶段的非正式科学教育概况 |
二、“侍奉上帝”时期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的发展背景 |
(一)清教政治模式在殖民地初步践行 |
(二)殖民地经济贸易水平逐渐增强 |
(三)欧洲文化教育传统在北美的沿袭 |
(四)宗教性教育政策法规的颁布实施 |
三、“侍奉上帝”时期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的发展样态 |
(一)“教义问答”模式中的家庭教育 |
(二)“社区布道”中的科学知识推广 |
(三)本杰明·富兰克林等人的科学实践 |
(四)“报刊出版”中的科学知识扩散 |
四、“侍奉上帝”时期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的特征 |
(一)为开拓“新耶路撒冷”而教 |
(二)教育类型与方式分散多样 |
(三)以立法巩固教育的宗教性 |
(四)教育的实用性倾向日渐凸显 |
五、“侍奉上帝”时期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的发展困境 |
(一)宗教神性对自然人性的无情宰治 |
(二)“杂乱拼凑”的教育师资队伍 |
(三)“潜匿于神学体系中的科学知识” |
(四)非正式科学教育层级化明显 |
第二章 “科学立国”与“国家公民”培育的非正式科学教育 |
一、“科学立国”时期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的发展背景 |
(一)新生国家为自由民主而战 |
(二)“旧科学”的落寞与“新科学”的荣盛 |
(三)“大觉醒运动”与西进运动的发展 |
(四)以立法形式巩固民主政治观的实践 |
二、“科学立国”时期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的发展样态 |
(一)“培育民族情感”的场馆科学实践 |
(二)“宣扬理性”的公共讲座与科学博览会 |
(三)“知识福音”与教会性科学知识推广 |
(四)政治主导的科学知识推广实践 |
(五)职业科学人的热情参与 |
(六)“公民社会塑造”与科学新闻出版 |
三、“科学立国”时期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的特征 |
(一)“科学立国”成为核心价值诉求 |
(二)“宗教性的消退”与“世俗化的觉醒” |
(三)非正式科学教育具有国家化倾向 |
(四)注重借鉴西欧教育的优质经验 |
四、“科学立国”时期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的发展困境 |
(一)“立国之师”的质量参差不齐 |
(二)“科学立国”存在严重的路径依赖 |
(三)“科学立国”的实利主义倾向显现 |
(四)“国家公民培育”面临“肤色歧视” |
第三章 “技术时代”与“科技理性人”培育的非正式科学教育 |
一、“技术时代”时期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的发展背景 |
(一)内战对美国社会现代化进程的助推 |
(二)“手工训练运动”的兴起与发展 |
(三)进步主义运动与进步教育实践 |
二、“技术时代”时期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的发展样态 |
(一)教会推行的“科学肖陶扩之旅” |
(二)“政府推动”的技术知识推广 |
(三)“报刊科学”中的科技知识传递 |
(四)科学场馆的科学知识宣传 |
(五)技术行会的产业技能培训 |
(六)“新闻媒体人”的科技资讯传播 |
三、“技术时代”时期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的特征 |
(一)以培育具有技术理性的产业人为目标 |
(二)教育内容更注重生产实用性 |
(三)非正式科学教育遵循“新闻模式” |
(四)“新闻人的出场”与“科学人的隐退” |
四、“技术时代”时期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的发展困境 |
(一)唯技术理性的价值取向盛行 |
(二)科学新闻的“碎片化”与“主观化” |
(三)伪科学与迷信冲击下的非正式科学教育 |
(四)非正式科学教育出现衰退迹象 |
第四章 “科学危机”与“批判理性人”培育的非正式科学教育 |
一、“科学危机”时期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的发展背景 |
(一)“科学危机”激化了美国社会发展矛盾 |
(二)“莫斯科的威胁”与“华盛顿的警觉” |
(三)公众“科学万能论”价值观的消解 |
(四)“经济起落”与非正式科学教育的“颠簸” |
二、“科学危机”时期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的发展样态 |
(一)“新闻科学”的“荧幕化”与内容“专精化” |
(二)增强公众科学鉴别力的“电视科学” |
(三)创设“科学原生态”的场馆科学模式 |
(四)“共筑科学理解力”的“科学共同体” |
(五)“从做中学”的社区化科学教育 |
三、“科学危机”时期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的特征 |
(一)“理解科学”的政治取向较为明显 |
(二)理性批判非正式科学教育的发展困境 |
(三)“现代公众”概念的逐渐清晰化 |
(四)科学与消费的联姻:“科学广告”盛行 |
四、“科学危机”时期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的发展困境 |
(一)消费文化对公众理智精神的侵蚀 |
(二)科学在公众视野中的形象滑落 |
(三)迷信和虚假内容仍然充斥其中 |
(四)公众定位从“知识缺失”转向“理解缺失” |
第五章 “交往社会”与“实践理性人”培育的非正式科学教育 |
一、“交往社会”时期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的发展背景 |
(一)科学哲学的“生活实践转向” |
(二)知识生产模式的后现代转型 |
(三)社会转型对非正式科学教育提出新要求 |
(四)美国社会持续关注科学教育事业 |
二、“交往社会”时期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的发展样态 |
(一)为公众参与科研创设“公共科学领域” |
(二)鼓励实践探索的科学场馆活动 |
(三)推行交互对话的科学传播模式 |
(四)“活动式”非正式科学教育的开展 |
(五)“专业化”非正式科学教育的发展 |
三、“交往社会”时期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的特征 |
(一)强调公众参与科学的机会平等 |
(二)注重科学参与的交互性对话 |
(三)凸显公众参与科学的情境化 |
(四)关切非正式科学教育的成效测评 |
四、“交往社会”时期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的发展困境 |
(一)“公众参与”面临过度商业化的侵蚀 |
(二)科学人与公众的科学理解错位 |
(三)非正式科学教育缺乏自我批判反思 |
(四)公众参与科学的活力受限 |
第六章 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发展审思:历程审视、影响因素、经验与反思 |
一、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的发展历程审视 |
(一)目标追求:从外在的目的转向本体的目的 |
(二)教育内容:从有序的科学转向跨界的科学 |
(三)实践模式:从单向的灌输转向双向的交互 |
(四)“自我批判”:从依附性发展转向批判性发展 |
二、影响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发展的因素分析 |
(一)美国文化传统对非正式科学教育的影响 |
(二)资本主义精神对非正式科学教育的影响 |
(三)分权自治政治对非正式科学教育的影响 |
(四)科学自身发展对非正式科学教育的影响 |
三、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良性发展的实践经验 |
(一)非正式科学教育的目标和内容清晰 |
(二)非正式科学教育的实施模式多元化 |
(三)非正式科学教育的社会支持力度高 |
(四)非正式科学教育更强调成效评价 |
四、美国经验对我国非正式科学教育发展的启示与反思 |
(一)我国非正式科学教育发展的现实困境 |
(二)美国经验对我国非正式科学教育发展的启示 |
(三)理性反思美国经验的本土化转译 |
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发展改革年表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在校期间的科研成果 |
(2)孙晓楼法律教育思想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章 孙晓楼法律教育思想的产生背景 |
第一节 法制环境: 制定法体系的完备和司法改革的推进 |
一、制定法体系的完备 |
二、司法改革的推进 |
三、小结 |
第二节 地域背景: 时代最前沿、中国最开放、经济最发达的大上海 |
一、近代上海与法学留学生 |
二、近代上海与私立法政院校的发展 |
三、近代上海与律师职业团体的形成 |
第三节 学术氛围: 第二代法学家的成熟与法律教育思想讨论的兴起 |
一、第二代法学家的成熟 |
二、法律教育思想大讨论的兴起 |
第四节 个人因素: 孙晓楼本人的职业生涯与对法律教育的长期研究 |
一、孙晓楼本人的职业生涯 |
二、孙晓楼对法律教育的长期研究 |
第二章 孙晓楼关于法律教育的主要思想理念 |
第一节 对民国大学教育批评及改进意见 |
第二节法律教育之意义: “有关于国家法治的前途” |
一、中国古代法律教育: 现代法治的缄默之地 |
二、乱象丛生的民国法律教育呼唤系统的法律教育研究 |
三、办出高水平的法学教育: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战略的必由之路 |
第三节 法律教育之目的: “为国家培植法律人才” |
一、法治意识与法律人才: 实现国家法治的基础和关键 |
二、法律人才之要件: 法律学问、法律道德、社会常识 |
三、改进和完善国民政府时期的法律人才培养 |
第三章 孙晓楼关于民国法律教育的制度设计 |
第一节 改善中国的法律教育: 借他山之石以自立 |
一、法律民族化的检讨 |
二、大陆英美法律教育之比较借鉴 |
第二节 法律教育的一个新制度: “理实并重制” |
一、“理实并重制”法律教育思想产生的历史背景 |
二、“理实并重制”法律教育思想的系统内涵 |
三、“理实并重制”法律教育思想的历史进步性 |
四、小结 |
第三节 法律研究方法之转变趋势 |
一、各法学派研究方法的不同 |
二、从理论的研究到实际的研究 |
三、从狭义的研究到广义的研究 |
四、从分析的研究到功用的研究 |
第四节 法律课程编制之研究 |
一、法律课程编制应遵循之原则 |
二、法律学校应添设之三门学课 |
三、一份理想的法律课程表的出炉 |
第四章 孙晓楼关于法律人才培养的质量控制 |
第一节 人才培养质量的初始环节: 从把控入学门槛开始 |
一、未进法律学校之前应修习之基本科目 |
二、限制学生人数、提高入学资格以“培植完善的法律人才” |
第二节 人才培养质量的关键: 高水平的专任教授 |
一、难以以身许学的教授充斥社会 |
二、“崇养国士式的教授以做青年的矜式” |
第三节 人才培养质量的支撑保障: 法律学校应有之设备 |
一、法学图书馆 |
二、模型法庭 |
三、讨论室 |
四、法律救助社 |
第五章 孙晓楼法律教育思想的实践展开 |
第一节 东吴法学院鲜明的教学特色 |
一、比较法教学 |
二、常态化开设模型法庭 |
第二节 法律夜校人才培养和东吴法学院研究生教育 |
一、法律夜校人才培养之改进 |
二、法律研究院之添设 |
三、开创中国法学研究生教育先河的东吴法学院 |
第六章 孙晓楼法律教育思想的价值 |
第一节 孙晓楼法律教育思想的学术价值: 与同时期主要法学家比较 |
一、关于法律教育目的的探讨 |
二、关于法律人才观的探讨 |
三、关于法律课程编制的探讨 |
四、关于法律学校教授的探讨 |
五、关于法律学校设备的探讨 |
六、对待比较法的态度 |
第二节 孙晓楼法律教育思想的历史价值 |
一、继承与革新: 对第一代法学家的法律教育思想 |
二、启发与采纳: 对国民政府法律教育政策的作用和影响 |
三、执教与执掌: 在“南东吴,北朝阳”的法律教育实践 |
第三节 孙晓楼法律教育思想的当代价值及其局限性 |
一、孙晓楼法律教育思想的当代价值 |
二、孙晓楼法律教育思想的局限性 |
结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3)美国专业硕士研究生教育发展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缘由及研究意义 |
(一)选题缘由 |
(二)研究意义 |
二、相关概念界定 |
(一)学位 |
(二)专业硕士学位 |
(三)第一职业学位 |
(四)专业认证 |
三、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一)国外研究现状 |
(二)国内研究现状 |
(三)研究述评 |
四、主要研究内容 |
五、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六、创新点与不足 |
(一)创新点 |
(二)不足 |
第一章 美国专业硕士研究生教育产生的动因 |
第一节 经济社会发展对专业型人才的需求 |
第二节 实用主义哲学思潮的影响 |
第三节 《莫雷尔法案》颁布后专业学院的涌现 |
第四节 早期专业协会对专业教育的推动 |
第五节 传统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教育的局限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美国专业硕士研究生教育的专业化肇始(20世纪初~二战结束) |
第一节 专业硕士研究生教育理论的倡导 |
一、艾略特对专业硕士研究生教育的主张 |
二、全美大学联合会对专业硕士教育体系的确立 |
第二节 专业硕士研究生教育的初创 |
一、哈佛大学首创工商管理专业硕士 |
二、密歇根大学开设社会工作专业硕士 |
三、其他学科门类专业硕士教育陆续出现 |
第三节 专业认证活动的出现 |
一、《弗莱克斯纳报告》开启专业认证活动 |
二、专业协会成为专业认证主体 |
三、各专业认证标准陆续出台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美国专业硕士研究生教育的规范化推进(二战后~1970 年代末) |
第一节 战后专业硕士研究生教育质量提高的需求 |
一、新型产业结构对高质量专业人才的需求 |
二、联邦政府对专业研究生教育的大力资助 |
三、高等教育大众化对专业硕士教育的推动 |
第二节 专业硕士研究生教育系列标准的出台 |
一、全美大学联合会建立专业硕士教育标准 |
二、国际商学院促进协会规范工商管理硕士课程标准 |
第三节 美国专业硕士研究生教育向规范化发展 |
一、哈佛大学教学文硕士课程的规范 |
二、康奈尔大学工程硕士计划及其标准化 |
三、其他学科门类专业硕士教育扩张及规范 |
第四节 专业认证制度的确立 |
一、建立全国性专业协会许可制度 |
二、制定统一的专业协会认证标准 |
三、规范专业认证的程序和方法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美国专业硕士研究生教育的复合化发展(1980 年代至今) |
第一节 世纪之交专业硕士研究生教育变革的需求 |
一、高技术企业对复合型人才的需求 |
二、联邦政府对跨学科教育提供政策支持 |
三、学科高度融合推动跨学科教育发展 |
第二节 专业硕士研究生教育革新政策的颁布 |
一、《重塑科学家与工程师的研究生教育》推动跨学科发展 |
二、《美国竞争法》之“专业科学硕士课程计划” |
第三节 专业硕士研究生教育向复合化发展 |
一、凯克研究所开设“生物加商学”交叉学科学位 |
二、芝加哥大学工商管理与工程硕士联合学位计划 |
三、其他学科门类专业硕士教育多样发展 |
第四节 专业认证制度的成熟 |
一、设立高等教育认证委员会 |
二、出现社会评估媒介 |
三、强化学生学习结果评估指标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美国专业硕士研究生教育发展的特点与经验 |
第一节 美国专业硕士研究生教育发展的特点 |
一、始终体现鲜明的职业导向 |
二、依托专业学院与专业协会 |
三、灵活适应社会多样化需求 |
第二节 美国专业硕士研究生教育发展的经验 |
一、充分考虑专业设置与市场需求的契合程度 |
二、大力推进专业教育与职业资格考试的有效衔接 |
三、强调夯实理论基础与强化实践技能并重的培养方案 |
四、倡导探索灵活多样的教育模式与教学方法 |
五、建立健全专业硕士教育宏观管理与专业认证体系 |
本章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1 美国部分专业学位发展史概览 |
附录2 美国专业硕士学位类型一览表 |
附录3 美国专业认证机构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 |
(4)面向学生用户的高校图书馆科研支持服务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目的和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2.3 小结 |
1.3 研究思路,内容及方法 |
1.4 研究的创新点 |
第二章 相关概念界定和理论框架分析 |
2.1 相关概念界定 |
2.2 理论框架分析 |
2.2.1 科研生命周期理论 |
2.2.2 科研支持服务框架分析 |
2.2.3 科研支持服务内容界定 |
第三章 我国高校学生用户科研支持服务需求调查分析 |
3.1 调查过程说明 |
3.1.1 调查对象的选取 |
3.1.2 调查问卷的设计 |
3.1.3 调查过程的实施 |
3.2 调查结果分析 |
3.2.1 调查对象分析描述 |
3.2.2 学生用户对科研支持服务的认知和态度分析 |
3.2.3 学生在科研过程中利用信息资源的行为分析 |
3.2.4 学生对图书馆科研支持服务的需求分析 |
3.3 小结 |
第四章 中美高校图书馆学生科研支持服务实践进展调查分析 |
4.1 调查过程 |
4.1.1 调查对象的选取 |
4.1.2 调查过程的实施 |
4.2 研究型大学图书馆科研支持服务现状调查分析 |
4.2.1 科研素养培训阶段 |
4.2.2 研究课题设计与发现阶段 |
4.2.3 研究基金申请阶段 |
4.2.4 研究或实验辅助阶段 |
4.2.5 研究成果管理维护和传播出版阶段 |
4.3 高校图书馆科研支持服务最佳实践分析 |
4.3.1 新兴特色化的科研支持服务 |
4.3.2 常规基础性的科研支持服务 |
4.4 小结 |
第五章 我国高校图书馆学生科研支持服务的提升策略 |
5.1 学生需求与图书馆科研支持服务的差距 |
5.1.1 科研活动全过程中学生用户的需求未充分满足 |
5.1.2 图书馆科研支持服务宣传未普及 |
5.1.3 图书馆服务内容缺乏深度和广度 |
5.2 提升学生科研支持服务的相关策略 |
5.2.1 明确服务导向:满足各层次学生用户在科研生命周期的需求 |
5.2.2 加强科研支持服务宣传:充分利用数字化信息技术 |
5.2.3 优化服务内容:贯穿科研活动全过程 |
5.2.4 遵守服务法规:合法获取和利用相关信息 |
5.2.5 设置专职馆员:引进复合型人才 |
第六章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5)中美图书馆个人信息保护政策比较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课题研究的目的和意义 |
一、研究目的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一、国外研究现状 |
二、国内研究现状 |
第三节 研究方法及创新点 |
一、研究方法 |
二、创新点 |
第二章 美国图书馆用户个人信息保护政策与规定 |
第一节 法律和制度层面的政策规定 |
第二节 行业规范层面的政策规定 |
一、ALA有关图书馆用户隐私的政策规定 |
二、NISO有关图书馆用户隐私的政策规定 |
三、对读者隐私的界定 |
第三节 图书馆层面的政策规定 |
一、美国三大国家图书馆隐私政策 |
二、美国州立公共图书馆隐私政策 |
三、美国十所着名大学图书馆的隐私政策 |
第三章 中国图书馆用户个人信息保护政策与规定 |
第一节 法律和制度层面的政策规定 |
一、法律法规对于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 |
二、《公共图书馆法》中对于读者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 |
第二节 行业规范层面的政策规定 |
第三节 图书馆层面的政策规定 |
一、我国两所国家级图书馆对于读者个人信息的政策规定 |
二、我国内地省级图书馆对于读者个人信息的政策规定 |
三、我国港澳台地区有关图书馆读者个人信息的政策规定 |
第四章 中美图书馆个人信息保护政策比较分析 |
第一节 政策主体比较 |
第二节 政策内容比较 |
一、个人信息内容规定的异同 |
二、个人信息保护措施的异同 |
三、个人信息泄露担责的异同 |
第三节 政策执行比较 |
第五章 中美图书馆个人信息保护中的不足 |
第一节 美国方面 |
一、各州隐私政策质量良莠不齐 |
二、保护个人信息和提供个性服务之间仍有冲突 |
第二节 中国方面 |
一、法律体系构建仍待完善 |
二、政策和标准需完备统一 |
三、行业组织作用还应加强 |
四、教育和宣传引导当增进 |
第六章 美国图书馆个人信息保护政策对我国的启示 |
第一节 制定和完善我国相关政策 |
一、法律层面 |
二、制度层面 |
第二节 发挥我国图书馆行业组织的作用 |
第三节 形成保护读者个人信息的行业道德规范 |
一、相关行业道德规范的制定 |
二、相关行业道德规范的实施 |
第四节 提升我国读者的个人信息保护意识 |
第五节 避免过度保护 |
第六节 扩大保护范围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论文 |
(6)中美公共图书馆少儿服务比较研究 ——基于儿童发展观视角(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与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理论研究现状 |
1.2.2 实践现状 |
1.3 研究内容及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4 本章小结 |
第2章 理论基础 |
2.1 相关概念界定 |
2.1.1 儿童 |
2.1.2 公共图书馆 |
2.2 儿童发展观理论 |
2.2.1 皮亚杰的儿童发展理论 |
2.2.2 维果茨金的高级心理机能学说 |
2.2.3 蒙台梭利的儿童发展理论 |
2.3 本章小结 |
第3章 儿童发展观视角下的公共图书馆少儿服务 |
3.1 儿童发展观视角下的公共图书馆少儿服务目标 |
3.1.1 根据儿童发展阶段特征加强馆藏资源建设 |
3.1.2 根据以儿童为中心提升少儿部服务水平 |
3.1.3 根据儿童个性特征提高馆内活动丰富度 |
3.2 儿童发展观视角下的公共图书馆少儿服务依据 |
3.3 儿童发展观视角下的公共图书馆少儿服务条件 |
3.3.1 基础条件 |
3.3.2 儿童图书馆员 |
3.4 儿童发展观视角下的公共图书馆少儿服务模式 |
3.4.1 馆内服务模式 |
3.4.2 社会合作模式 |
3.5 本章小结 |
第4章 儿童发展观视角下中美公共图书馆少儿服务比较分析 |
4.1 儿童发展观视角下中美公共图书馆少儿服务法律法规比较分析 |
4.1.1 法律比较分析 |
4.1.2 法规比较分析 |
4.2 儿童发展观视角下中美公共图书馆少儿服务现状比较分析 |
4.2.1 基础条件比较分析 |
4.2.2 儿童图书馆员比较分析 |
4.2.3 馆内活动比较分析 |
4.2.4 社会合作比较分析 |
4.3 我国公共图书馆少儿服务存在的问题解析 |
4.4 本章小结 |
第5章 儿童发展观视角下我国公共图书馆少儿服务策略 |
5.1 分级服务策略 |
5.2 社会化活动策略 |
5.3 个性化发展服务策略 |
5.4 本章小结 |
第6章 结语 |
参考文献 |
作者及论文发表情况 |
致谢 |
(7)美国法律图书馆员教育项目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0 引言 |
1 美国法律图书馆员教育项目的萌芽及发展 |
1.1 项目驱动:AALL对于美国法律图书馆员职业培训的种种努力 |
1.2 项目萌芽:法律图书馆员职业培训计划的提出 |
1.3 项目创建及进展:法律图书馆员职业培训学位制的起伏 |
2 华盛顿大学法律图书馆员教育项目典型案例分析 |
2.1 专业设置 |
2.2 课程设置 |
2.2.1 核心课程 |
2.2.2 法律图书馆课程 |
2.2.3 定向实地考察 |
2.2.4 研究和写作 |
3 美国法律图书馆员专业能力质量管控 |
3.1 加强法律图书馆员法律信息检索能力 |
3.2 AALL信息研究能力原则和标准 |
3.3 AALL对法律图书馆员专业能力质量评估 |
4 对我国开展法律图书馆员教育的启示 |
4.1 建立全国性行业协会,制定战略联盟计划 |
4.2 延续中美合作培训模式,探索切实可行的教育方式 |
4.3 开展院系联合培养模式,建立科学合理的课程体系结构 |
4.4 实施从业人员职业资格认证,制定从业人员业务能力标准 |
(8)5G网络技术对提升4G网络性能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引言 |
1 4G网络现处理办法 |
2 4G网络可应用的5G关键技术 |
2.1 Msssive MIMO技术 |
2.2 极简载波技术 |
2.3 超密集组网 |
2.4 MEC技术 |
3 总结 |
(9)清季粤籍驻外公使教育思想及实践研究(1877-1911)(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缘由及意义 |
二、研究对象概念及时间界定 |
三、学术史回顾 |
四、资料来源及研究方法 |
五、创新之处 |
第一章 粤籍驻外公使对西方教育的认识与考察 |
第一节 出使前对西方教育的认识 |
一、清廷遣使背景 |
二、出使前对西方教育的认识 |
第二节 出使时对西方教育考察与文化碰撞 |
一、考察普及教育 |
二、考察西方教育的学制及教学内容 |
三、考察教育相关机构及知识产权 |
四、考察西方教育经费 |
五、关注囚犯教育的教化效果 |
第三节 出使后对西方教育的认识与思考 |
一、“用夏变夷”观念的变化 |
二、教育为国家富强之本原 |
第二章 粤籍驻外公使传统与新式教育的思想与实践 |
第一节 对传统教育的批判与继承 |
一、对科举制度的批判与变通 |
二、对传统文化的批判与继承 |
第二节 推动新式教育的发展 |
一、培养专业人才,设立新式学堂 |
二、重视与提倡普及教育 |
三、提倡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人才 |
四、提倡教学管理方式的改进及教科书改革 |
五、提倡知识产权保护奖励及相关教育设施的建设 |
第三章 对留学教育及华侨教育的推动及管理 |
第一节 留学教育的开创与管理 |
一、开创留学教育先河——首批幼童赴美游学 |
二、留学教育的管理 |
第二节 、推进华侨教育 |
一、甲午前:华侨教育的肇始与发展 |
二、甲午后:华侨教育转变与推进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在校期间发表的论文 |
后记 |
(10)中国近代法律教育研究(1862-1937)(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论文选题的缘起及意义 |
二、研究现状 |
三、资料来源和研究方法 |
四、概念的界定和论文结构 |
五、论文创新之处 |
第一章 近代法律教育兴起与发展背景 |
第一节 晚清法律教育思潮的兴起 |
一、司法权丧失与法律人才匮乏 |
二、洋务时期近代法律教育的雏形 |
第二节 新学制下法律教育制度的调整 |
一、晚清壬寅—癸卯学制下法律教育制度的调整 |
二、民国壬子癸丑—壬戌学制下法律教育制度的调整 |
第三节 教育行政机构与教育团体的建立与运行 |
一、民国初年教育行政机构的建立和运行 |
二、民国期间教育团体的推动 |
第二章 近代专门法政学校中的法律教育 |
第一节 晚清法政学堂的法律教育 |
一、从限制到专门化:晚清法政学堂的设立 |
二、晚清法政学堂的设立 |
三、晚清法政学堂的影响 |
第二节 民国初年法政专门学校的法律教育 |
一、民众认同与民初法政专门学校的设立 |
二、民国法政专门学校的问题 |
三、民国法政专门学校的整顿 |
第三章 近代高等教育中的法律教育 |
第一节 晚清“壬寅”与“癸卯”学制下高等学堂的法律教育 |
一、晚清高等学堂法律教育的兴起背景 |
二、“壬寅学制”中的高等法律教育 |
三、“癸卯学制”中的高等法律教育 |
第二节 民国时期高等学校的法律教育 |
一、民国时期高等教育理念的重大改观 |
二、民国时期高等教育中的法律教育 |
第四章 近代留学法律教育 |
第一节 留学运动的兴起与发展 |
一、留学运动兴起的原因 |
二、近代留学法律教育的总体状况 |
第二节 留日法律教育 |
一、晚清留日法律教育 |
二、民国时期留日法律教育 |
第三节 留欧美法律教育 |
一、留美法律教育 |
二、留欧法律教育 |
第五章 近代非专业法律教育 |
第一节 实业教育中的法律教育 |
一、晚清实业教育中的法律教育 |
二、民国农科、商科教育的法律课程 |
第二节 师范教育中的法律教育 |
一、晚清师范教育中的法律教育 |
二、民国师范教育中的法律教育 |
第三节 普通教育中的法律教育 |
一、晚清普通教育中的法律教育 |
二、民国普通教育中的法律教育 |
第六章 近代社会法律教育 |
第一节 社会法律教育的兴起 |
一、“社会法律教育”概念来源 |
二、清末民初社会法律教育环境概述 |
第二节 社会法律教育的主要方式 |
一、露天学校 |
二、通俗讲演 |
三、图书馆 |
第三节 社会法律教育的发展及成果 |
一、教育组织的发展 |
二、通俗讲演的发展 |
三、图书馆教育的发展 |
四、特殊的社会法律教育形式 |
结论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及攻读博士期间发表论文及成果 |
后记 |
四、法律图书馆在法学教育中的作用——中美法律图书馆比较研究(论文参考文献)
- [1]现代性视角下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发展研究[D]. 李青. 四川师范大学, 2021(10)
- [2]孙晓楼法律教育思想研究[D]. 徐刚. 扬州大学, 2020(04)
- [3]美国专业硕士研究生教育发展研究[D]. 王薇. 河北大学, 20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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