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河北食品安全工作落实责任追究制(论文文献综述)
杨帆[1](2021)在《封闭式农贸市场食品安全保障体系研究》文中指出
燕阳[2](2021)在《政策议程设置对环境治理绩效的影响研究》文中认为组织或决策者的注意力配置是管理学研究的核心问题。20世纪50年代以来,伴随有限理性决策模型的提出和行为主义研究范式的兴起,学术界涌现出大量关于注意力配置的研究成果。起初,这些研究大多集中在企业或市场层面,致力于探究影响企业决策者、市场消费者注意力分配的因素。直到上世纪90年代初,间断均衡理论的提出使人们开始将目光聚焦于政府组织的注意力配置,即“政策议程设置”。与企业或个人相比,政府组织面临的决策事务更加复杂多样,并且还需要同时回应不同主体的利益诉求,而组织的注意力资源又具有稀缺性,因而探究政策议程设置的规律就显得尤为必要。目前,大量文献致力于研究政策议程变迁的特征以及影响议程设置的外部因素,却对议程设置与治理绩效间的关系缺乏足够关照,也就是说,已有文献还不能对“政府组织的注意力配置是否以及如何影响了其对特定公共事务的治理绩效”给出明确答案。如果将研究视域聚焦在中国,当代中国的政策议程设置又呈现出怎样的特点?更为重要的是,随着中国全面进入转型发展的新阶段,追求绿色、环保和可持续的高质量发展已经成为时代的主旋律,那么,从注意力配置视角看,面对经济增长和环境保护这一对看似冲突但又必须调和的政策议题,地方政府在日常治理实践中会如何分配其注意力资源?政府对环境议题的关注能否有效提升区域的环境绩效?而政府对经济发展的议程设置又会对地区环境绩效产生怎样的影响?针对上述问题,本文以注意力管理、政策议程设置以及环境管理为理论基点,将中国中央和省级地方政府组织的议程设置与环境治理实践作为研究对象和数据来源,综合基于非负矩阵分解的主题模型、质性文本编码与内容分析、数据包络分析、回归分析及其他相关统计学检验等研究方法,按照“现象——问题——文献——数据——假设——模型——检验——讨论”的管理研究方法论原则构建了从“描述性分析”到“因果关系检验”再到“政策含义”的实证研究思路,从而尝试回答以上研究问题。总体来看,本文的研究内容和工作量主要包括四个方面:(1)按照议程设置动力学的研究范式并基于文本主题建模方法系统呈现和验证了我国宏观政策议程的基本结构和变迁规律。本文通过《中国重要报纸全文数据库》获取了 2003~2019年间中共中央和国务院日常会议的文本数据(N=1093),之后利用基于非负矩阵分解的主题模型方法对文本数据进行了量化分析,得到了我国中央政府宏观政策议程的基本结构以及对单一政策议题注意力的时间变化规律。之后,本文进一步引入相关统计量检验了我国宏观政策议程的间断均衡特征,并与西方国家的相关数据进行了比较分析。最后,本文通过计算中共中央和国务院政策注意力变化的信息熵指数测量了我国宏观政策议程的多样性水平。(2)本文利用已有数据库及其他各种途径收集了 2008~2017年间全国30个省级地方政府常务会议的新闻通稿数据(N=6697),在主题建模的基础上利用“七阶段质性文本分析法”对每个文本进行了政策主题的识别、编码、归类和计数,形塑出了一个适于分析我国地方政府政策注意力的编码类目系统,并测量了每年各省政府针对单一政策议题的相对注意力水平。(3)以环境治理为例,基于DEA-Tobit模型和中介效应模型实证检验了地方政府议程设置与环境绩效间的关系及其作用机制。本文利用数据包络分析测算了 2008~2017年间各省环境治理的年度静态效率,之后再结合各省每年对经济、环境等不同政策议题的相对注意力数据构建Tobit模型,检验了省政府对不同议题的关注度对区域环境绩效的影响及其作用机制。(4)本文对1972年以来我国环境管理在战略、制度、组织及政策等不同层面的变迁进行了叙事性分析,并基于此提出了“宏观制度约束强化——地方政府议程设置——区域环境治理绩效”间关系的相关假设,最后以新《环保法》和中央环保督察实施的2015年为“政策冲击点”,通过广义双重差分和调节效应模型检验了这一宏观制度变化的处理效应及其对省政府环境注意力与环境绩效间关系的调节作用。通过以上工作,本文的主要发现和创新点包括:(1)基于新的文本数据集实现了对中国政策注意力结构和日常动态的可视化,并丰富了对中国政策议程变迁特征的理论阐释。研究发现,在2003~2019年间,尽管中国宏观政策注意力的变化表现为“长期均衡伴随偶然性的重大间断”,但政策间断的程度并不高,这说明2003年以来我国重要领域的关键政策保持了相对稳定。此外,2013年后,中共中央政策注意力的信息熵指数较之前出现了明显上升,表明其所关注的政策议题较之前变得更加多样,这一变化的原因在于新宏观政策议定场所的出现,即“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的建立,这一组织设计有效拓展了中共中央的政策议程空间,使中央有更多的时间和政策资源来解决转型期中国面临的诸多治理挑战。总体上看,与已有关于中国议程设置的研究偏重于碎片化的现象描述或规范性的案例分析不同,本研究则进一步利用日常会议的文本数据系统揭示了中央政府政策议程的变迁规律以及引起中国宏观政策议程多样性变化的制度性因素。(2)提出了一种将主题模型和文本编码法相结合的政策注意力测量方法,识别了地方政府政策议程设置与区域环境治理绩效间的关系,并发现议题间的“注意力竞争”是理解议程设置与环境绩效间关系的关键,为政策过程理论贡献了新的知识。研究发现,省政府对环境议题关注度的增加显着提升了省域环境绩效,但并没有发现省政府对经济类议题的关注与地区环境绩效呈负相关的显着证据,这是因为在样本期内省政府对经济类议题的关注并没有“挤占”环境议题的议程空间,也即两类议题间没有发生明显的“注意力竞争”现象。此外,中介效应模型进一步识别了省政府环境议程设置影响地区环境治理绩效的具体路径。因此,本研究为政策议程设置何以影响环境治理绩效提供了经验证据,弥补了当前政策过程文献中对政策注意力配置模式及其影响研究的不足。(3)构建了“制度环境——政策议程设置——环境治理绩效”间关系的理论模型,发现了环境治理宏观制度约束趋紧的政策效应及其对议程设置与环境绩效间关系的调节作用。研究表明,尽管我国长期以来形成了以“地方为主”的环境监管体制,但中央政府的“指挥棒”作用正变得越来越明显,当中央在环境治理上推出更为“硬性”和“严厉”的制度设计时,地方政府会在日常治理中拿出更多的“议程空间”来关注环境问题,政策注意力的增加将带动治理资源的投入和优化配置,从而有助于环境治理绩效的改善。上述发现增强了议程设置理论对中国问题的解释力,为理解当代中国的环境管理实践提供了一个新的研究视角以及更具整合性的分析框架。
曹冉冉[3](2021)在《J区食品安全监管问题与对策研究》文中研究表明食品安全工作是重大民生工程。虽然我国食品安全状况持续向好发展,但形势依然复杂严峻,机遇、挑战并存。食品安全监管的关键在基层,重点在基层,难点也在基层。我们要强化责任意识、危机意识、忧患意识,做到:安,不忘危;存,不忘亡;治,不忘乱。我们要高度重视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食品安全风险源,针对重点环节、关键环节、薄弱环节,坚持问题导向,深层剖析内因,科学制定对策,确保食品安全监管中的隐患被消除,短板被补齐,漏洞被修复。我们要切实加强基层特别是区县级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进一步夯实监管基础,提升保障能力。近些年,J区基层政府坚守“干好基本工作、创造更好亮点”原则,加大监管力度,创新监管举措,积极推动食品安全稳中向好,但通过日常巡查、问卷调查和与先进地区对标对表等方式发现J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形势不容乐观。本文围绕J区食品安全监管问题与对策研究这一主题,在综合分析国内外诸多学者食品安全监管研究成果的基础之上,首先厘清了食品安全、食品安全监管的概念,详尽阐述了与食品安全监管相关的责任政府理论、政府规制理论和信息不对称理论;其次,在讲述食品安全法制体系、监管机制的改革阶段历程的大背景下,介绍了J区食品安全监管的现状、对象和成效,采用问卷调查、文献研究的方法,从顶层法律法规及标准设计、监管机构、监管对象、社会共治的角度出发,剖析了J区食品安全监管在法律法规、人员配置、日常监管、监管手段、技术资金、第三方参与等层面存在的问题;随后,罗列国内贵州南明区、沈阳大东区和国外美国、意大利、日本的食品安全监管举措,借鉴它们的“大数据+食品安全”监管机制、食品安全闭环监管体系、网格化常态监管模式、监管机构职责划分清晰、公众参与度高等先进经验,提出要在上级层面健全制度体系建设、加大财政资金的投入力度并完善信息化监管,同时,J区基层政府要优化本地区的食品体制、明确各职能部门的监管职责、建设强有力的监管队伍、打造智慧+互联网的监管模式、加大监管手段的执行力度、提升辖区的检验检测水平、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发挥行业协会的引领作用、提高群众的法治意识、共建社会共治的新格局,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董超凡[4](2021)在《休闲食品安全问题与对策研究》文中提出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人们的需求已经从吃得饱,变为吃得好。我国人口众多,同时也是食品消费大国,随着国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人在娱乐休闲时间,选择较为方便快捷的休闲食品。休闲食品也逐渐成为消费者,食品消费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消费者休闲食品的消费比例不断上升,休闲食品存在的安全问题也日益突显,其管理也面临许多问题。社会公众对于休闲食品安全难以保障的情况也越来越敏感。因此,探求休闲食品质量安全问题关键影响因素,改善政府管理方式,保障休闲食品安全已成为我国急需解决的问题。本文以休闲食品安全为研究对象,运用问卷调查法、文献分析法对休闲食品现状问题及问题产生的原因进行调查研究,发现休闲食品目前存在小作坊生产状况;高盐、高糖、高油“三高”的状况;菌群超标、不合理使用添加剂问题;法律法规不完善,相关监管落实不到位的情况;通过分析研究发现,休闲食品管理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休闲食品标准难统一、政府监管不健全、休闲食品多为小作坊生产且工业化程度低、生产理念落后、生产企业安全道德教育问题、消费者食品安全教育落后。通过发放调查问卷,采用SPSS22.0统计学软件对发放问卷收集得到的调研数据进行信度效度分析、因子分析、回归分析等实证分析方法,对影响休闲食品安全主要环节进行分析,找到安全管理的重点所在,并为管理对策提供数据支撑。在借鉴休闲食品安全管理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政府监管理论、新公共管理论等理论,提出了保障休闲食品安全管理对策建议,通过统一休闲食品标准要求;完善政府监督管理;提高小作坊安全预防治理水平;休闲食品科技工业创新、加强消费者及生产企业相关安全教育方式,落实休闲食品安全管理,保障休闲食品及消费者安全。
张佳惠[5](2021)在《整体性治理视角下食品安全治理的三方联动机制研究 ——以兰州市为例》文中研究说明习近平同志指出“民以食为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关系我国13亿多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必须抓得紧而又紧”。提升食品安全治理效能不仅有利于人民身体健康,也有助于经济稳定和社会发展。食品安全治理是一项复杂的整体性工作,治理主体的多元性、治理客体的多样性、治理过程的多重性增加了食品安全治理的工作量,其中存在的价值碎片化、信息碎片化、资源碎片化等问题加大了治理难度。监管部门、生产企业及消费公众作为最直接面向食品安全的微观主体,在整体性治理的框架下研究三方如何高效联动对食品安全治理效能的提升有着决定性作用。因此,整体性治理视角下探究食品安全治理三方联动机制,对于打破食品治理碎片化现状,改进食品安全治理工作尤为重要。运用整体性治理理论为本文的研究问题提供一个理论基础与分析框架,并以食品安全治理三方主体为研究对象,以兰州市食品安全治理工作为研究案例,从当前兰州市食品安全治理的具体情况出发,在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现状分析的基础上进行三方联动机制的研究,深入探讨三方联动机制的现实需要、逻辑体系、构成要素与运行模式,并分析食品安全治理过程存在的碎片化问题,探究造成食品安全整体性治理三方联动过程中联动意识薄弱、联动动力不足、联动效能低下的主要原因。第一,就食品安全的相关政策进行研究,结合整体性治理理论的分析,立足本国国情,对该理论的内容与框架进行梳理,进一步讨论整体性治理在食品安全治理中的适用性,探索整体性治理视角下食品安全三方联动机制的实践路径。第二,基于科学的实地调查,观察兰州市食品安全治理多元主体共治现状,对直接面向食品安全治理的三方主体进行访谈,深入了解三方主体参与食品安全治理的现状,对访谈文本进行编码,厘清各主体在三方联动机制中扮演的角色、参与的方式与面临的困境,形成三方联动机制研究的逻辑理路,并在整体性治理理论基础上形成三方联动机制框架。第三,结合世界各国关于食品安全联动治理的经验,综合考虑我国具体国情和时代发展阶段,对食品安全三方联动治理发展路径展开具体的研究分析,并基于整体性治理视角讨论三方联动机制的现实需要、构成要素、逻辑体系与运行模式。第四,基于以上关于食品安全治理三方联动工作的案例分析,研究讨论三方联动机制治理问题背后存在的根本原因,得出食品安全治理改革可选择的途径,就如何完善食品安全治理提出相应的建议及改善措施。
尹志杰[6](2021)在《我国法官职业保障问题研究》文中提出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到2035年基本建成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目标,意味着对于我国法治工作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法官是司法系统工作人员的关键组成部分,法官职业保障问题的研究对于法官履职和加快法治建设可以说势在必行。2019年新修订的《法官法》通过专章形式规定了法官职业保障的具体内容,体现出了国家对于法官群体职业保障的重视。实际中,部分基层法院连法官职业保障委员会可能都没有设置,法官职业保障建设中仍存在诸多问题。探索中国特色的法官职业保障制度,有利于提高法官工作能力,推进法治国家建设。本文通过文献研究法、调查研究法和比较分析法,结合对数位法官及法官助理的采访,从理论与实践结合角度为我国法官职业保障提出了一些建议,本文主要包括引言及四个章节。第一章是我国法官职业保障概述,主要阐述了法官职业保障的含义、发展历程和必要性。法官职业保障的必要性包括:有利于全面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等三方面内容。第二章为我国法官职业保障的发展现状及问题。发展现状又分为立法现状和实施现状,存在的问题主要有:法官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存在障碍等五方面问题。本章还分析了法官职业保障制度问题的成因,主要包括:法治观念、法官队伍建设、工资福利保障、安全保障等方面仍需加强。第三章为域外法官职业保障现状及启示。英国作为法官职业保障起源国家的相关制度和法官职业保障制度较为完善的美国相关制度;大陆法系部分阐述了亚洲发展较早的日本法官职业保障制度和欧洲的德国法官职业保障制度。第四章为我国法官职业保障问题的完善建议,是针对第二章提出问题的建议。首先从完善法官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制度提出建议,包括:完善党领导下的法官依法独立行使审判等建议;其次从健全法官身份权利保障方面提出建议,包括:完善法官救济途径与退休等制度;然后是从加强法官经济权利保障方面提出建议,包括:规范法官单独工资序列及经费管理、建立法官专项福利保障制度,再次是从完善法官职业安全保障方面提出建议,包括:增强公众对于司法救济的认知等建议;最后是从健全法官司豁免制度及身心健康服务保障机制提出了建议,包括:如何健全法官责任豁免制度、健全法官身心健康服务保障机制举措提出了建议。
付帅[7](2021)在《“元治理”视角下安康市产品质量共治研究》文中研究表明
王瑞[8](2021)在《中学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研究 ——以L中学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为例》文中研究说明2019年暴发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以下简称新冠肺炎疫情)是典型的、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而L中学是M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示范学校。在我国中小学应急管理研究薄弱且教学方面的应急管理长期被忽视的背景下,本研究以L中学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为案例,从以疫情防控为主的安全应急管理和以应急线上教学为主的教学应急管理两方面,对中学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进行研究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本研究首先采用文献分析法、访谈调查法和观察法,对L中学的新冠肺炎疫情应急管理流程进行梳理,从而把握L中学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的现状。接着,通过使用质性分析软件NVivo12.0,从问题出发,对访谈材料进行编码分析,归纳总结L中学在疫情防控和应急在线教学所存在的问题,并对问题进行剖析;最后,针对所发现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与建议。整体而言,L中学的新冠肺炎疫情应急管理可圈可点,在疫情防控和在线教学方面都积累了比较丰富的实践经验,可供其他学校参考借鉴。但通过访谈调查发现,L中学在安全应急管理方面还存在应急预案不完善、责任追究制度缺失、教师被动参与学校应急管理、常设应急管理组织机构缺失、防疫措施难以全面落实、无症状感染者难以监测等问题;在教学应急管理方面存在应急线上教学准备不足、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有限、应急线上教学效果不理想、网络运行保障能力不足和教师教学负担加重等问题。针对安全应急管理存在的问题,可以通过加强专业指导,完善校园应急预案;完善法律法规,建立应急责任追究制度;发挥主体作用,动员教师参与应急管理;健全组织机构,成立常设应急管理部门;改善教学环境,促进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和加大科学研究,提高检测手段的准确性来改善。而针对教学应急管理存在的问题,则需要重视教学应急管理,做好线上教学应急准备;融合线上线下教学,实现应急线上教学常态化;加强教师培训指导,提高教师信息化教学素养和争取社会力量支持,完善教学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
张国全[9](2021)在《刑事裁判公众认同问题研究》文中指出司法公信是整个社会信用体系的根基,是法治建设最重要衡量的标准之一,公众对于司法的高度信任、信心和认同是司法工作成功的标志和价值。刑事裁判的公众认同是司法公众认同度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是人民群众感受司法公正最直接、最生动的体现。刑事裁判如果不被公众认同,不仅不能发挥审判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职能作用,还会损害司法公信力。从整体上讲,司法大数据(包括历年的上诉率、抗诉率、改判率等)显示刑事裁判整体上的公正性没有问题。但在现实生活中,刑事案件因为自身“狱者,天下之大命,死者不可复生,断者不可复续”的特点,个案极易引起公众的广泛注意与参与,导致公众“以偏概全”并对刑事裁判的公众认同度产生质疑。因此,在刑事裁判公正性整体上没有问题的前提下,如何解除个案导致公众对刑事裁判公众认同产生怀疑,这是本文要解决的重要问题。提升刑事裁判公众认可度是一个系统的工程。从主体的角度,涉及法院(刑事裁判的主体)、公众(对刑事裁判进行评价的主体)和媒介(对刑事裁判进行解读及传播的主体)三个主体。三者之间的有效互动是提高刑事裁判司法公众认同度的关键。具体而言,现实生活中有两个问题最为突出:大部分公众对法律的不了解以及各类媒介基于商业或者其它因素而进行的炒作。因此,对于这两个问题进行相应的全面分析,能够为解决问题提供相应的思路与方案。基于司法权威是刑事裁判公众认可度基础的前提下,本文从法院和法官两个层面分别进行了针对性的阐述。在法院层面,刑事裁判公众认可度的提升涉及法院的权威、法官的职业形象、司法权行使过程的透明度、裁判结果的公正性等诸多因素。因此,法院应从制度方面,结合法院权威的因素,进行制度化的完善,其主要内容包括依法裁判、完善量刑规范化制度等内容。在法官层面,主要包括法官品质、法官能力及相应的保障制度。其中,提高刑事裁判文书的说理能力是提高司法能力的重要方面。法官薪酬、晋升、法官惩戒是解决法官品质存在问题的重要内容。建立与完善法官职业豁免制度及法官管理制度是保障制度的重要方面。公众是刑事裁判的评价主体,但公众并不是意见完全一致的集合体。公众可以分为个人类型的公众与人际类型的公众两种类型。论文重点研究个人类型的公众。在行为模式上,个人类型的公众存在“暂时性群体”的特征,即个体在群体中处于非理性的状态。这一点,在其对“天理和人情”诉求方面有非常明显的体现。在媒介主体方面,无论是司法大数据,还是调研结果,都证实媒介是影响刑事裁判公众认可度的关键因素。媒介是连接公众与法院的中间载体,是将法院刑事裁判解读给公众的主体。媒介主要包括媒体与律师。媒体具有公共性与逐利性两个特征,后者在自媒体等新兴媒体上表现得非常突出。本文从加强相关制度建设及职业伦理建设两个方面,对强化媒体的公共属性和规范媒体的逐利属性进行了论证。刑事裁判的传播在很大程度上属于两次传播,律师是两次传播的意见主导者。律师在两次传播中具有双重性,其庭外慎言义务是提高刑事裁判公众认可度的重要切入点。本文对此进行了系统的论述,并结合国内外的相关规定,对我国的现行规定及完善措施,提出了相关建议。
陈冰茹[10](2021)在《网络环境中代言广告的法律问题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代言广告是一种充分利用消费者的同理心或者信赖感实现营销目的的商业营销手段。在信息科技高度发达、信息分享趋于普遍、网络营销日新月异的互联网时代,代言广告在带来巨大经济效益的同时,也由于缺乏有效法律规制而导致了“社会公众人物利用粉丝信任,在微博、微信等社交平台掺入隐性商业言论”“电商购物、网络直播中的用户虚假评论严重误导和损害消费者,破坏市场竞争秩序”等失序乱象。网络社会的数字化结构、社会关系及社会资源网深刻地改变了代言广告的形态特征,导致广告管理与风险防控出现新的挑战,传统的法律规制模式面临着无力应对新兴风险问题的尴尬局面。有鉴于此,深入研究我国网络环境中代言广告的法律问题具有重要的意义。代言广告在网络环境中呈现出来的新特征具体包括如下几个方面:广告代言者呈现多元化趋势;广告代言者与消费者之间具有特殊的虚拟信赖关系;代言广告高度依赖互联网作为传播媒介;代言广告的表达方式日益多样化、日常化和隐蔽化;受众判断的偏差化风险加剧等。基于网络环境中代言广告的多方法律关系,网络环境中的代言广告在法律规范方面的特殊需求体现在:“交易行为—宣传行为”二元化结构导致真实荐证义务的履行需求增强;代言广告的特殊侵权关系导致消费者合理信赖的保护需求增强;公共利益与个人权利冲突导致避免过度规制的需求增强。本文系统梳理了国内网络环境中代言广告的法律现状及实践现状,包括中央层面的立法现状、地方层面立法现状以及行政执法、司法现状与网络平台自治规范现状。在立法规范层面,立法规范主要体现为“延伸式”与“改良式”两种调整路径。在行政执法案例层面,大致包括涉嫌从事特殊领域广告、涉嫌从事欺诈广告、涉嫌虚构代言的代言广告类型等三类;在司法案例层面,大致包括涉及公民生命健康权益的虚假代言类型、不涉及公民生命健康权益的虚假代言类型两类;在网络平台自治规范方面,内容大致包括虚假代言广告的预防措施、虚假代言广告的行为认定要件及虚假代言广告的责任与处罚等。我国司法实践中存在着“当前的法律规制逻辑不能顺应社会多元共治的实际需求”“既有的法律体系架构不能适应真实荐证义务的强规制需求”“现行的归责机制不能满足保护消费者合理信赖的规制需求”“现有法治框架缺少利益平衡的灵活制度设计”“现有的法律实施机制缺陷导致消费者维权效果不佳”等现实问题。接下来,本文分析了美国、欧盟和中国台湾地区有关网络环境中代言广告的法律规制,并总结出如下有益的经验借鉴:实现原有线下代言广告规制模式“照搬式运用”与“改良式运用”的有机结合;重视运用强制信息披露手段;完善对代言广告内容真实性的保障措施;构建多元化的规制主体机制。最后,本文归纳得出网络环境中代言广告法律规范的完善思路,具体包括:其一,探索顺应实际需求的法律规制逻辑,如实现从“政府管控型”向“多元协同型”规制理念的转变;明确多元化规制主体的权责;实现赋权原则与法律家长主义原则的融合与互补。其二,对广告代言者的真实荐证义务加强必要的法律保障措施,如健全用户评价领域真实荐证义务的履行督促机制;完善社会公众人物隐性商业言论的事中规制程序;准确界定真实代言与虚假代言的区别标准。其三,构建保护消费者合理信赖的法律责任追究机制,如将隐性商业言论、用户虚假评论等新类型代言纳入法律调整范围;修法完善行政法律责任与刑事责任追究机制;完善民事责任中的惩罚性赔偿与行为可责性标准。其四,建立兼顾社会公共利益、产业发展与个人权利的利益平衡机制,如合理确定商业言论的保护范围;优化广告代言者连带责任的法律规范。其五,健全“权力布局合理、法律救济通畅”的法律实施机制,如构建“部门协同,社会共担,平台担责”的规制权力配置格局;优化消费者权益保障的法律救济方式。
二、河北食品安全工作落实责任追究制(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河北食品安全工作落实责任追究制(论文提纲范文)
(2)政策议程设置对环境治理绩效的影响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 |
1.1.1 如何延续“中国奇迹”——转型时期中国的政策议程设置 |
1.1.2 持续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 |
1.2 问题提出 |
1.3 研究意义 |
1.3.1 理论意义 |
1.3.2 政策意义 |
1.4 研究方法 |
1.4.1 量化研究方法 |
1.4.2 质性研究方法 |
1.5 技术路线 |
1.6 研究发现和主要创新点 |
第二章 文献综述 |
2.1 理论溯源与现象观察 |
2.1.1 理论溯源——议程设置研究的文献脉络 |
2.1.2 现象观察本研究的切入点 |
2.2 关键概念界定 |
2.2.1 政策议程设置 |
2.2.2 制度环境 |
2.2.3 环境治理绩效 |
2.3 重要文献综述 |
2.3.1 文献综述的基本思路 |
2.3.2 政策议程的结构与变迁——议程设置研究的基础和核心 |
2.3.3 制度环境与政策议程——议程设置影响因素的因果识别 |
2.3.4 中国场域下的政策议程——本土化理论建构的尝试与探索 |
2.3.5 政策议程研究方法的演进——量化与质性范式的互鉴融合 |
2.3.6 环境治理与环境绩效——探究政策与绩效间的因果关系 |
2.4 文献评述——本研究与已有文献的关系 |
2.5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中国宏观政策议程的可视化——基于NMF主题模型的分析 |
3.1 问题提出 |
3.2 方法与数据 |
3.2.1 主题模型——LDA模型和NMF模型 |
3.2.2 数据获取与文本语料库构建 |
3.3 参数选择与模型调试 |
3.3.1 主题数目的确定与调试 |
3.3.2 主题一致性评估 |
3.4 初步发现——宏观政策议程的纵向分析 |
3.4.1 当代中国政策议程的宏观结构 |
3.4.2 单一政策议题注意力变化的历时性分析 |
3.4.3 当代中国政策议程的间断均衡水平 |
3.5 进一步讨论——宏观政策议程的多样性及其变化 |
3.5.1 政策议程的多样性基于信息熵的测算 |
3.5.2 议程多样性为何变化——基于政策议定场所的案例分析 |
3.6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议程设置何以影响环境治理绩效——基于TOBIT模型的检验 |
4.1 问题提出 |
4.2 地方政府政策议程的宏观结构——以省政府常务会议为例 |
4.2.1 数据获取与文本预处理 |
4.2.2 主题建模与结果输出 |
4.3 单一政策议题注意力水平的测量 |
4.3.1 管理学研究中组织注意力测量的一般方法 |
4.3.2 省政府常务会议政策注意力的测量——方法与步骤 |
4.3.3 对单一政策议题相对注意力变化的描述性分析 |
4.4 基于BCC模型和MALMQUIST模型的省域环境治理绩效测度 |
4.4.1 研究方法——BCC模型和Malmquist指数模型 |
4.4.2 指标构建与数据获取 |
4.4.3 基于BCC模型的省域环境治理静态效率测算 |
4.4.4 基于Malmquist指数的省域环境治理动态效率测算 |
4.5 基于TOBIT模型的议程设置与区域环境绩效间关系的实证检验 |
4.5.1 假设提出 |
4.5.2 模型设定 |
4.5.3 变量选取与数据说明 |
4.5.4 实证分析与结果讨论 |
4.5.5 稳健性检验 |
4.6 基于逐步回归法的政策议程设置影响环境治理绩效的机制分析 |
4.6.1 假设提出 |
4.6.2 模型设定 |
4.6.3 变量选取与数据说明 |
4.6.4 实证分析与结果讨论 |
4.7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制度环境、议程设置与环境治理绩效基于广义DID的检验 |
5.1 问题提出 |
5.2 中国环境治理宏观制度背景的叙事分析 |
5.2.1 中国环境治理宏观制度变迁的演进历程 |
5.2.2 中国环境管理体制中的“央地关系” |
5.2.3 制度环境、议程设置与环境绩效关系的实证研究思路 |
5.3 基于超效率SBM模型的省域环境治理绩效测量 |
5.3.1 研究方法——超效率SBM模型 |
5.3.2 指标构建与数据获取 |
5.3.3 基于超效率SBM模型的省域环境绩效测度 |
5.4 基于DID的制度环境、议程设置与环境绩效关系的实证检验 |
5.4.1 假设提出 |
5.4.2 模型设定 |
5.4.3 变量选取与数据说明 |
5.4.4 实证分析与结果讨论 |
5.4.5 稳健性检验 |
5.5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主要结论、政策启示与研究不足 |
6.1 主要结论 |
6.1.1 案例研究与描述性分析的主要结论 |
6.1.2 因果推断与机制分析的主要结论 |
6.2 政策启示 |
6.2.1 发挥制度优势,有效拓展议程设置空间 |
6.2.2 拓宽信息渠道,合理安排政策议程内容 |
6.2.3 健全体制机制,提升决策者的注意力管理能力 |
6.2.4 理顺央地关系,积极发挥中央政府的“指挥棒”作用 |
6.3 研究不足与后续工作 |
6.3.1 研究内容方面 |
6.3.2 方法模型方面 |
参考文献 |
附录1: 编码一致性检验结果 |
附录2: 省政府常务会议文本编码类目系统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及着作 |
(3)J区食品安全监管问题与对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2.1 国外研究综述 |
1.2.2 国内研究综述 |
1.2.3 总体评价 |
1.3 研究思路和技术路线 |
1.3.1 研究思路 |
1.3.2 技术路线 |
1.4 研究内容及研究方法 |
1.4.1 研究内容 |
1.4.2 研究方法 |
1.5 研究的创新点与不足 |
1.5.1 研究的创新点 |
1.5.2 研究的不足 |
第2章 相关概念界定和理论基础 |
2.1 相关概念界定 |
2.1.1 食品安全 |
2.1.2 食品安全监管 |
2.2 理论基础 |
2.2.1 责任政府理论 |
2.2.2 政府规制理论 |
2.2.3 信息不对称理论 |
2.3 小结 |
第3章 J区食品安全监管现状和成效 |
3.1 基层政府食品安全监管的法律与政策依据 |
3.1.1 食品安全法制体系发展历程 |
3.1.2 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发展历程 |
3.2 J区食品安全监管现状 |
3.2.1 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及职能 |
3.2.2 食品安全监管思路、监管技术、监管手段及监管方法 |
3.3 J区食品安全监管成效 |
3.3.1 培养企业典型,打造诚信体系 |
3.3.2 开展专项整治,打击违法行为 |
3.3.3 营造严管氛围,打消安全隐患 |
3.4 小结 |
第4章 J区食品安全监管存在问题及成因的分析 |
4.1 J区食品安全监管问卷调查实施情况及基本结论 |
4.1.1 问卷调查的调研内容 |
4.1.2 问卷调查的发放对象和具体方法 |
4.1.3 问卷调查的回收情况 |
4.1.4 问卷调查的基本结论 |
4.2 J区食品安全监管存在问题 |
4.2.1 法律法规方面的问题 |
4.2.2 人员配置方面的问题 |
4.2.3 日常监管方面的问题 |
4.2.4 监管手段方面的问题 |
4.2.5 技术资金方面的问题 |
4.2.6 第三方参与方面的问题 |
4.3 J区食品安全监管问题成因分析 |
4.3.1 顶层法律法规及标准设计层面 |
4.3.2 监管机构层面 |
4.3.3 监管对象层面 |
4.3.4 社会共治层面 |
4.4 小结 |
第5章 国内外食品安全监管的先进经验及启示 |
5.1 国内食品安全监管的先进经验及启示 |
5.1.1 相关地区食品安全监管的经验做法 |
5.1.2 食品安全监管的借鉴启示 |
5.2 国外食品安全监管的先进经验及启示 |
5.2.1 先进国家食品安全监管的经验做法 |
5.2.2 食品安全监管的借鉴启示 |
5.3 小结 |
第6章 加强和完善J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对策建议 |
6.1 上级层面的对策建议 |
6.1.1 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 |
6.1.2 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 |
6.1.3 开展信息化平台建设 |
6.2 区级层面的对策建议 |
6.2.1 优化监管体系机制 |
6.2.2 明确部门职能划定 |
6.2.3 推进基层队伍建设 |
6.2.4 创建精准智慧监管 |
6.2.5 提升执法监管效能 |
6.2.6 强化检测技术水平 |
6.2.7 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
6.2.8 发挥协会内审自律 |
6.2.9 普及群众法治意识 |
6.2.10 营建社会共治格局 |
6.3 小结 |
第7章 结论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J 区基层政府食品安全监管状况问卷调查 |
致谢 |
(4)休闲食品安全问题与对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目的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目的 |
1.1.3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3 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4 创新点 |
2 相关概念理论 |
2.1 相关概念 |
2.1.1 休闲食品 |
2.1.2 食品安全监管 |
2.2 理论基础 |
2.2.1 政府监管理论 |
2.2.2 新公共管理理论 |
3 休闲食品现状分析 |
3.1 休闲食品行业概况 |
3.2 休闲食品质量安全现状 |
3.2.1 休闲食品“三高”突出 |
3.2.2 休闲食品菌群超标 |
3.2.3 休闲食品添加剂违规使用 |
3.2.4 休闲食品安全事件频发 |
3.3 休闲食品法律法规现状 |
3.4 休闲食品监管现状 |
4 休闲食品安全问题分析 |
4.1 休闲食品标准问题 |
4.2 政府监管不到位 |
4.3 小作坊生产工业化程度低 |
4.4 休闲食品理念落后 |
4.5 安全教育问题 |
4.5.1 企业安全道德教育问题 |
4.5.2 消费者食品安全教育问题 |
5 休闲食品安全影响因素实证分析 |
5.1 问卷设计、数据收集及处理 |
5.1.1 问卷设计、数据收集 |
5.1.2 描述性统计分析 |
5.2 信度分析、效度分析 |
5.3 单样本T检验 |
5.4 因子分析 |
5.5 回归分析 |
5.6 结论 |
6 休闲食品管理对策 |
6.1 休闲食品统一标准要求 |
6.1.1 制定国家标准 |
6.1.2 统一各省、市、自治区地方标准 |
6.1.3 法律法规保障 |
6.2 完善政府监督管理 |
6.2.1 明确责任主体 |
6.2.2 监督过程突出重点 |
6.2.3 加大基层监管力度 |
6.2.4 引入第三方检测 |
6.3 提高小作坊安全预防治理水平 |
6.3.1 休闲食品生产公共租赁服务 |
6.3.2 完善休闲食品追溯管理机制 |
6.3.3 加强小作坊从业人员培训 |
6.4 科技工业创新 |
6.4.1 理念创新 |
6.4.2 科技创新 |
6.5 落实相关安全教育 |
6.5.1 企业安全道德教育 |
6.5.2 消费者的安全教育 |
7 结论及展望 |
7.1 结论 |
7.2 不足之处 |
7.3 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休闲食品质量安全影响调查 |
作者简历 |
致谢 |
(5)整体性治理视角下食品安全治理的三方联动机制研究 ——以兰州市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食品安全治理相关研究 |
1.2.2 食品安全治理多元主体相关研究 |
1.2.3 食品安全联动机制相关研究 |
1.2.4 文献评述 |
1.3 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4 研究创新点 |
第二章 核心概念界定及理论基础 |
2.1 核心概念界定 |
2.1.1 食品安全治理 |
2.1.2 整体性治理 |
2.1.3 三方联动 |
2.1.4 联动机制 |
2.2 理论视角与分析框架 |
2.2.1 理论基础:治理理论 |
2.2.2 食品安全整体性治理分析框架 |
第三章 兰州市食品安全治理三方联动机制的编码过程 |
3.1 案例基本概况 |
3.2 资料收集 |
3.3 编码过程 |
3.3.1 三方联动机制开放式编码 |
3.3.2 三方联动机制轴心式编码 |
3.3.3 三方联动机制选择式编码 |
3.3.4 编码的一致性检验 |
第四章 食品安全整体性治理的三方联动机制编码结果分析 |
4.1 三方联动机制的现实需要 |
4.2 三方联动机制的构成要素 |
4.2.1 三方联动责任机制 |
4.2.2 三方联动整合机制 |
4.2.3 三方联动信息交流机制 |
4.2.4 三方联动协调机制 |
4.2.5 三方联动信任机制 |
4.3 三方联动机制的逻辑体系 |
4.3.1 前提:落实三方各个主体责任 |
4.3.2 基础:内部整合促进有效联动 |
4.3.3 保障:实现三方主体信息交流 |
4.3.4 关键:促成多元治理协调发展 |
4.3.5 目标:确立主体长期信任关系 |
4.4 三方联动机制的运行模式 |
第五章 食品安全整体性治理的三方联动困境分析 |
5.1 编码过程 |
5.1.1 三方联动困境开放式编码 |
5.1.2 三方联动困境轴心式编码 |
5.1.3 三方联动困境选择式编码 |
5.2 编码结果呈现 |
5.2.1 三方联动治理困境 |
5.2.2 各影响因素的重要程度 |
5.3 编码结果分析 |
5.3.1 各主体参与治理的困境 |
5.3.2 食品安全三方联动治理困境 |
5.4 提升三方联动治理效能的政策建议 |
5.4.1 以政府为主导提高食品安全整体性治理效能 |
5.4.2 创新治理方式加强联动意识引导 |
5.4.3 加强信息技术应用推进深度协同治理 |
5.4.4 建立长期信任关系促进协作联动 |
第六章 结语 |
6.1 研究结论 |
6.2 研究不足 |
6.3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历及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学位论文创新性科研成果 |
致谢 |
(6)我国法官职业保障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引言 |
1.1 研究目的和意义 |
1.1.1 研究目的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现状 |
1.2.1 国内研究现状 |
1.2.2 国外研究现状 |
1.3 研究方法及创新点 |
1.3.1 研究方法 |
1.3.2 创新点 |
2 我国法官职业保障的概述 |
2.1 我国法官职业保障的含义及发展历程 |
2.1.1 我国法官职业保障的含义 |
2.1.2 我国法官职业保障的发展历程 |
2.2 我国法官职业保障的必要性 |
2.2.1 有利于全面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
2.2.2 有助于缓解法官“离职潮” |
2.2.3 有助于缓解法官低收入窘境 |
3 我国法官职业保障的发展现状及具体问题 |
3.1 我国法官职业保障的成效 |
3.1.1 我国法官职业保障在立法方面取得进步 |
3.1.2 我国法官职业保障在实践中得到改善 |
3.2 我国法官职业保障存在的问题 |
3.2.1 法官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问题 |
3.2.2 法官身份保障问题 |
3.2.3 法官经济保障问题 |
3.2.4 法官职业安全问题 |
3.3 法官职业保障制度问题的成因 |
3.3.1 法治观念建设仍需加强 |
3.3.2 法官队伍建设仍需加强 |
3.3.3 工资福利保障仍需加强 |
3.3.4 法官安全保障仍需加强 |
4 域外法官职业保障现状及启示 |
4.1 英美法系国家法官职业保障 |
4.1.1 英国法官职业保障 |
4.1.2 美国法官职业保障 |
4.2 大陆法系国家法官职业保障 |
4.2.1 日本法官职业保障 |
4.2.2 德国法官职业保障 |
4.3 域外法官职业保障的启示 |
4.3.1 分地区对法官逐步实现高薪制度 |
4.3.2 法官管理去行政化 |
4.3.3 严格法官管理及提升法官尊荣感 |
5 我国法官职业保障问题的完善建议 |
5.1 完善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制度 |
5.1.1 完善党领导下的依法独立行使审判 |
5.1.2 建立法官责任监督机制 |
5.2 健全法官身份权利保障 |
5.2.1 完善法官救济途径与退休制度 |
5.2.2 尊重法官职务调动与辞职的自愿性 |
5.3 加强法官经济权利保障 |
5.3.1 规范法官单独工资序列及经费管理 |
5.3.2 建立法官专项福利保障制度 |
5.4 完善法官职业安全保障 |
5.4.1 增强公众对于司法救济的认知 |
5.4.2 扩展法官安全保障领域 |
5.4.3 完善法院与公安机关的协作体制 |
5.5 健全法官豁免制度及身心健康服务保障机制 |
5.5.1 健全法官责任豁免制度 |
5.5.2 健全法官身心健康服务保障机制 |
结语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历 |
致谢 |
(8)中学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研究 ——以L中学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一、研究缘起 |
(一)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势在必行 |
(二)教育系统应急管理是应急管理体系中的重要一环 |
(三)中小学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研究薄弱 |
(四)中小学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的应急管理经验亟待总结 |
二、核心概念界定 |
(一)应急管理 |
(二)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
(三)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 |
三、文献综述 |
(一)国外相关研究 |
(二)国内相关研究 |
(三)研究述评 |
四、研究意义 |
五、研究问题 |
六、研究内容 |
七、研究思路 |
八、研究方法 |
第二章 L中学新冠肺炎疫情应急管理过程 |
一、新冠肺炎疫情暴发前的预防准备阶段 |
(一)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组织体系 |
(二)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与规章制度 |
(三)制定传染病疫情报告流程与应急处置流程 |
(四)建立学生健康档案并实施日常监测 |
二、新冠肺炎疫情暴发时的应急响应阶段 |
(一)成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 |
(二)制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方案与制度 |
(三)实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 |
(四)开展应急线上教学 |
三、新冠肺炎疫情暴发后的日常防控阶段 |
(一)健康监测管理 |
(二)环境卫生管理 |
(三)食品卫生管理 |
(四)可疑人员管理 |
(五)校园进出管理 |
(六)线下教学管理 |
四、本章小结 |
第三章 L中学新冠肺炎疫情应急管理问题及原因分析 |
一、L中学疫情防控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
(一)预防准备阶段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
(二)应急响应阶段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
(三)日常防控阶段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
二、L中学应急线上教学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
(一)预防准备阶段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
(二)应急响应阶段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
(三)日常防控阶段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
三、本章小节 |
第四章 完善L中学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的对策建议 |
一、关于安全应急管理方面的对策建议 |
(一)加强专业指导,完善校园应急管理预案 |
(二)完善法律法规,建立应急责任追究制度 |
(三)发挥主体作用,动员教师参与应急管理 |
(四)健全组织机构,成立常设应急管理部门 |
(五)改善教学环境,促进疫情防控措施落实 |
(六)加大科学研究,提高检测手段的准确性 |
二、关于教学应急管理方面的对策建议 |
(一)重视教学应急管理,做好线上教学应急准备 |
(二)融合线上线下教学,实现应急线上教学常态化 |
(三)加强教师培训指导,提高教师信息化教学素养 |
(四)争取社会力量支持,完善教学信息化基础设施 |
三、本章小节 |
第五章 结论与展望 |
一、研究结论 |
二、研究不足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9)刑事裁判公众认同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第一节 问题的提出 |
第二节 研究背景与研究价值 |
第三节 文献综述 |
第四节 研究框架 |
第五节 研究方法 |
第一章 刑事裁判公众认同的基本理论 |
第一节 许霆案件引发的公众认同问题 |
一、许霆案的基本事实 |
二、许霆案一审判决引发的舆论反响与争议 |
三、许霆案终审判决与公众认同的回归 |
第二节 刑事裁判公众认同内涵解析 |
一、认同与公众认同 |
二、公众认同与制度认同 |
三、刑事裁判的公众认同 |
第三节 常识、常理、常情理论与刑事裁判的公众认同 |
一、常识、常理、常情理论述评 |
二、常识、常理、常情理论在刑事裁判中的应用 |
第四节 积极的一般预防理论与刑事裁判的公众认同 |
一、积极的一般预防理论 |
二、积极的一般预防理论与刑事裁判的公众认同 |
第二章 公众与刑事裁判公众认同的生成机制 |
第一节 公众、媒介与刑事裁判的基本关系 |
第二节 公众的类型及对刑事裁判的不同诉求 |
一、公众的界定因素与类型划分 |
二、公众的分类 |
三、个人类型公众对天理与人情的诉求 |
四、人际类型公众对于国法的诉求 |
第三节 个人类型公众暂时性群体的特征 |
一、暂时性群体 |
二、个人类型的公众与暂时性群体 |
第四节 刑事裁判公众认同的决定因素与生成机制 |
一、刑事裁判的公众关注内容 |
二、刑事裁判公众认同的决定性因素 |
三、刑事裁判公众认同的生成机制 |
第五节 刑事裁判公众认同的提升途径 |
一、提高司法权威 |
二、提高法官品质和司法能力 |
三、规范司法传播媒介 |
四、强化律师慎言义务 |
第三章 司法权威是刑事裁判公众认同的基础 |
第一节 权威与司法权威 |
一、权威 |
二、司法权威 |
三、法院权威的调查分析 |
四、司法权威的困境 |
第二节 完善立法是确保司法权威的制度基础 |
一、立法问题存在的客观性 |
二、部分立法的目的缺陷及其完善措施 |
三、部分立法的技术缺陷及其完善措施 |
四、司法解释和指导案例对立法问题的缓解 |
第三节 完善人身保护令制度是提升司法权威的必要举措 |
第四节 促进量刑规范化是提高司法权威的重要路径 |
一、量刑规范化的实践作用 |
二、量刑规范化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
三、量刑规范化的完善建议 |
第五节 健全法院与公众交流机制是提高司法权威的工作渠道 |
一、贯彻执行《人民陪审员法》 |
二、建议引入“法庭之友”制度 |
第四章 法官品质与刑事裁判的公众认同 |
第一节 法官品质是影响刑事裁判公众认同的主要因素 |
一、法官品质是影响司法公众认同的主要因素 |
二、基层法院法官公众认同是基层法院的司法权威的重要方面 |
三、当前法官品质的问题不容忽视 |
第二节 刑事裁判说理制度的完善 |
一、刑事裁判说理与刑事裁判的公众认同 |
二、刑事裁判说理存在的问题 |
三、刑事裁判说理的完善 |
第三节 法官管理与培训制度的完善 |
一、建议实行非公务员化管理制度 |
二、完善职业安全保障 |
第四节 法官奖惩制度的完善 |
一、对法官的薪酬激励 |
二、对法官晋升的激励 |
三、对法官的惩戒 |
第五节 法官职业豁免制度的完善 |
一、王桂荣玩忽职守案引发的问题 |
二、法官职业豁免制度 |
三、法官职业豁免制度与刑事裁判的公众认同 |
四、我国刑事法官职业豁免制度存在的问题 |
五、我国刑事法官职业豁免制度的完善建议 |
第六节 法官心理健康与刑事裁判的公众认同 |
一、白山中院精神病法官案及分析 |
二、积极建立与完善法官心理健康机制 |
第五章 媒体传播与刑事裁判的公众认同 |
第一节 刑事案件的两级传播与意见主导者 |
一、两级传播与意见主导者理论 |
二、司法与公众的天然隔膜 |
第二节 媒体与刑事案件的两次传播 |
一、媒体的公共性和逐利性与信息传播 |
二、媒体与司法公开 |
第三节 媒体与刑事裁判公众认同 |
一、媒体、公众与司法的基本关系 |
二、媒体的新闻自由与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的关系 |
三、媒体两次传播与刑事裁判公众认同的关系 |
四、自媒体与刑事裁判公众认同的关系 |
第四节 媒体传播对刑事裁判公众认同的影响 |
一、新闻报道引起公众质疑刑事裁判的因素 |
二、媒体传播对刑事裁判公众认同的积极影响 |
三、媒体对刑事裁判公众认同的消极影响 |
第五节 通过媒体传播提升刑事裁判公众认同的路径选择 |
一、通过媒体传播促进法院实质性公开 |
二、利用社交媒体开放系统形成答疑与释疑机制 |
三、对媒体传播内容进行合理限制 |
四、依法规制媒体审判 |
五、对媒体不当报道追究的法律责任 |
六、规范媒体报道内容与加强媒体职业伦理建设 |
第六章 律师是刑事裁判公众认同的关键媒介 |
第一节 律师、意见主导者与刑事裁判的公众认同 |
第二节 律师的慎言义务 |
一、律师的慎言义务 |
二、暂时性群体与律师慎言义务 |
第三节 我国有关律师慎言义务的规定 |
第四节 域外规制律师庭外不当言论的基本模式 |
一、美国的相对自由模式 |
二、英国的严格禁止模式 |
三、德国的严格禁止模式 |
四、域外规制律师庭外不当言论对我国的启示 |
第五节 律师慎言制度的完善建议 |
一、加强律协“管理”职能 |
二、完善律师职业伦理规范 |
三、改进律师惩戒机制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公开发表论文着作 |
“刑事裁判法官认同问题研究”调查问卷 |
司法认可度调查问卷 |
致谢 |
作者简介 |
(10)网络环境中代言广告的法律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引言 |
1.1 问题的提出 |
1.2 研究意义 |
1.3 研究现状综述 |
1.4 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
1.5 本文的创新点和不足 |
第2章 网络环境中代言广告的法律结构与基本法理 |
2.1 代言广告的法律结构 |
2.1.1 代言广告的概念界定 |
2.1.2 代言广告的特征 |
2.2 代言广告在网络环境中的新特征 |
2.2.1 广告代言者呈现多元化趋势 |
2.2.2 广告代言者与消费者之间具有特殊的虚拟信赖关系 |
2.2.3 代言广告高度依赖互联网作为传播媒介 |
2.2.4 代言广告的表达方式日益多样化、日常化和隐蔽化 |
2.2.5 受众判断的偏差化风险加剧 |
2.3 网络环境中代言广告的种类 |
2.4 网络环境中代言广告在法律规制需求方面的特殊性 |
2.4.1 网络环境中代言广告的多方法律关系 |
2.4.2 “交易行为—宣传行为”二元化结构导致真实荐证义务的履行需求增强 |
2.4.3 代言广告的特殊侵权关系导致消费者合理信赖的保护需求增强 |
2.4.4 公共利益与个人权利冲突导致避免过度规制的需求增强 |
第3章 我国网络环境中代言广告的法律规范现状与不足 |
3.1 我国网络环境中代言广告的法律规范现状 |
3.1.1 网络环境中代言广告的立法梳理 |
3.1.2 网络环境中代言广告的立法分析 |
3.2 我国网络环境中代言广告的法律实践现状 |
3.2.1 基于行政执法案例的实证分析 |
3.2.2 基于司法案例的实证分析 |
3.2.3 基于网络平台自治规范的实证分析 |
3.3 我国网络环境中代言广告法律规范的缺失与不足 |
3.3.1 当前的法律规制逻辑不能顺应社会多元共治的实际需求 |
3.3.2 既有的法律体系架构不能适应真实荐证义务的强规制需求 |
3.3.3 现行的归责机制不能满足保护消费者合法信赖的规制需求 |
3.3.4 现有法治框架缺少利益平衡的灵活制度设计 |
3.3.5 现有的法律实施机制缺陷导致消费者维权效果不佳 |
第4章 域外网络环境中代言广告的法律规制及其经验借鉴 |
4.1 美国网络环境中代言广告的法律规制 |
4.2 欧盟网络环境中代言广告的法律规制 |
4.3 中国台湾地区网络环境中代言广告的法律规制 |
4.4 域外网络环境中代言广告法律规制的经验借鉴 |
4.4.1 线下广告规制模式“照搬式运用”与“改良式运用”的有机结合 |
4.4.2 重视运用强制信息披露手段 |
4.4.3 完善对广告内容真实性的保障措施 |
4.4.4 构建多元化的规制主体机制 |
第5章 网络环境中代言广告法律规范的完善思路 |
5.1 探索顺应实际需求的法律规制逻辑 |
5.1.1 实现从“政府管控型”向“多元协同型”规制理念的转变 |
5.1.2 明确多元化规制主体的权责 |
5.1.3 实现赋权原则与法律家长主义原则的融合与互补 |
5.2 对广告代言者的真实荐证义务加强必要的法律保障措施 |
5.2.1 健全用户评价领域真实荐证义务的履行督促机制 |
5.2.2 完善社会公众人物隐性商业言论的事中规制程序 |
5.2.3 准确界定真实代言与虚假代言的区别标准 |
5.3 构建保护消费者合理信赖的法律责任追究机制 |
5.3.1 将隐性商业言论、用户虚假评论等新类型代言纳入法律调整范围 |
5.3.2 修法完善行政责任及刑事责任追究机制 |
5.3.3 完善民事责任中的惩罚性赔偿与行为可责性标准 |
5.4 建立兼顾社会公共利益、产业发展与个人权利的利益平衡机制 |
5.4.1 合理确定商业言论的保护范围 |
5.4.2 优化广告代言者连带责任的法律规范 |
5.5 健全“权力布局合理、法律救济通畅”的法律实施机制 |
5.5.1 构建“部门协同,社会共担,平台担责”的规制权力配置格局 |
5.5.2 优化消费者权益保障的法律救济方式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四、河北食品安全工作落实责任追究制(论文参考文献)
- [1]封闭式农贸市场食品安全保障体系研究[D]. 杨帆. 河北经贸大学, 2021
- [2]政策议程设置对环境治理绩效的影响研究[D]. 燕阳. 北京邮电大学, 2021(01)
- [3]J区食品安全监管问题与对策研究[D]. 曹冉冉. 山东财经大学, 2021(12)
- [4]休闲食品安全问题与对策研究[D]. 董超凡. 河北经贸大学, 2021(09)
- [5]整体性治理视角下食品安全治理的三方联动机制研究 ——以兰州市为例[D]. 张佳惠. 兰州大学, 2021
- [6]我国法官职业保障问题研究[D]. 尹志杰. 河北经贸大学, 2021(12)
- [7]“元治理”视角下安康市产品质量共治研究[D]. 付帅. 长安大学, 2021
- [8]中学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研究 ——以L中学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为例[D]. 王瑞. 上海师范大学, 2021(07)
- [9]刑事裁判公众认同问题研究[D]. 张国全. 大连海事大学, 2021(04)
- [10]网络环境中代言广告的法律问题研究[D]. 陈冰茹. 华东理工大学, 202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