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银行系统单位参加失业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银行系统单位参加失业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

一、关于银行系统单位参加失业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论文文献综述)

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漳州市财政局[1](2021)在《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漳州市财政局关于延续实施部门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文中提出漳人社[2021]119号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开发区(投资区、高新区)人社部门、财政局:为进一步做好企业稳定岗位,促进就业创业,强化培训服务等工作,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军区动员局关于延续实施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闽人社文[2021]88号)文件要求,

李思特[2](2021)在《社会公平视角下的中国社会保障问题研究》文中指出维护社会公平是建设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内在要求。社会保障制度是实现社会公平的必要手段,维护公平是社会保障制度内涵的价值取向。新时代以来,党和国家较为重视社会保障制度中的公平问题。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十九届五中全会把“公平统一”作为建设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的要求。通过公平实现普惠性特征,是中国社会保障制度发展完善的必然要求。本文通过挖掘社会公平理念的基本内涵,比较了不同公平观的特点与区别;通过梳理不同时期党和国家领导人的相关论述与思想,比较了社会保障制度建设中的公平理念;通过回顾社会保障制度的演变发展,阐释了中国社会保障制度公平性的变化特点;通过总结成就与问题,把握了新时代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现状;通过对于理念、目标与路径的解读,明确了新时代更加公平社会保障体系的发展方向。第一章绪论部分阐述了选题的背景与意义。从社会保障公平理念的定位、社会保障公平理念的选择、社会保障的发展道路三个问题入手,论证了本文研究的必要性。以社会公平视角对社会保障问题进行解读,既明确了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基本内涵,也定位了社会保障问题研究的基本视角。文章对现有研究成果从多个角度进行了梳理、分类:纵向来看,关于社会保障公平问题的研究可分为理念探索阶段、共识形成阶段以及新时代以来的理念定型阶段;横向来看,相关的研究又可以划分为规范性研究、实证分析研究以及基于社会保障制度体系构建视角进行的研究。在研究方法上,文章主要采用了跨学科综合分析法、唯物史观的研究方法以及规范研究与实证分析相结合的研究方法。第二章是全文的理论支撑。首先,在概念界定的章节,明确了社会公平与社会保障的基本概念,阐明了新时代社会保障的基本内涵以及与其他概念的区别与联系。公平观影响社会保障制度的基本理念,也影响社会保障制度的模式选择。依据公平观的不同,社会保障模式可分为完全自由主义模式、重视公平的自由主义以及马克思公平观下的社会保障模式。其次,阐明了文章的的理论基础:按照“最大幸福”原则,以边沁、密尔为代表的古典功利主义持有的公平观可以总结为经济公平。福利经济学接受了功利主义的基本观点,认为社会福利是个人福利的总和。旧福利经济学将公平视为效用的均等化,同时指出,由于边际效用递减的存在,国民财富必须均等分配才能实现社会福利的最大化;新福利经济学采用了序数效用论,在公平的问题上存在着价值中立的倾向。罗尔斯的公平观有着对于功利主义的批判、以及对于福利经济学的超越。罗尔斯将公平作为社会的首要价值,并提出了正义的两个原则。马克思主义的公平观不同于上述学者。从唯物史观的角度出发,马克思认为生产关系是衡量社会公平的唯一标准。马克思以公平为主线,对资本主义社会的经济制度进行了批判。资本主义社会无法孕育出真正的社会公平。此外,以马克思政治经济学相关理论为基础,马克思的社会保障思想可以概括为社会保险思想、社会救助与福利思想以及社会保险基金理论。第三章梳理了中国共产党领导人关于社会公平与社会保障理念的论述与思想。中国社会保障制度公平特点的变化,来源于党和国家领导人在社会公平问题认识上的变化。以毛泽东为核心的第一代领导集体,继承了马克思主义的公平观,将马克思主义理论同中国具体实践相结合,通过确立生产资料公有制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使得社会公平从根本上得以实现。以公有制为经济基础,计划经济时期的社会保障制度是体现社会公平的制度设计。以邓小平为核心的第二代领导集体进行了改革开放的伟大历史转折,确立了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制度。创造性地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公平观。社会公平通过社会主义本质体现。社会主义的本质就是通过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最终实现共同富裕。作为社会重要再分配手段之一的社会保障制度,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必然路径。以江泽民为核心的党中央,把是否有利于生产力发展,作为衡量社会公平的关键标准。在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前提下,应该允许一定程度的合理差距。这一时期的社会保障公平理念,主要追求的是经济意义上的平等。而社会保障制度则被视为稳定社会的有效途径。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了科学发展观与和谐社会的理念,将公平问题提升到了新的理论高度;同时还将包括社会保障在内的社会建设,纳入到“四位一体”的总布局当中;党的十七大报告中首次出现了“建设更加公平更加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的表述。这都使得社会保障的公平问题得到了空前的重视。这一时期的公平观,开始由经济公平向社会公平转变,由形式意义上的公平向实质公平深化。新时代以来,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更加重视公平正义问题。把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同全面深化改革、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等内容有机结合起来。以人民为中心明确了社会公平问题的基本向度。公平可持续是新时代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应继续坚持的方向。习近平将社会保障制度中的公平问题进一步具象化为“底线公平”。“底线公平”的提法,突出了社会保障“社会生活安全网”的基本定位,也调和了经济公平与社会公平的内在矛盾。第四章对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历程进行了回顾总结。由理念到实践,从顶层设计到制度实施。党和国家领导人关于社会保障公平理念的变化,也影响着社会保障制度实践的变革。本章以社会保障的公平问题为主线,将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历史发展划分为共3个时期:(1)计划经济时期。(2)改革开放初期社会保障制度的市场化探索时期。(3)对社会保障制度进行公平性矫正的时期。在计划经济时期,随着社会主义政权的确立,中国从无到有建立了“国家—单位”的社会保障模式。虽然保障水平尚不发达,保障覆盖存在薄弱环节,但总体来看,由于实行均等化原则因而公平程度较好。改革开放初期,随着养老、医疗保险制度的逐步确立,通过引入市场机制,中国开始了现代社会保障制度的探索之路。这一时期改革的阶段性与非同步特征,客观上影响了社会保障公平性的实现。在第三个时期,城乡社会保障公平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得到缓解。随着新农合、新农保、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先后确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公平性得以补足。另一方面,城乡地区社会保障公平性不断完善的阶段。随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制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制度的确立以及城镇养老金双轨制的并轨,社会保障公平性进一步提升,由“全面覆盖”开始走向“全民覆盖”。此外,本章还以公平性为视角,分析了中国社会保障制度公平性的历史演进特点:在建国初期,由于采取了国家保障模式,社会保障制度体现了绝对公平的特点;改革开放初期,由于“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理念的提出,社会保障制度被视作服务于经济发展的配套制度,在一定时期内弱化了其公平内涵。党的十七大以后,随着“建设更加公平更加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这一理念的提出,社会保障又被强化为作为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手段职责。党的十八大以来,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越发趋于成熟。社会保障制度自身就成为了社会公平的具象化体现。发展社会保障制度就是实现发展成果为人民共享,就是实现社会发展的公平正义。总而言之,从理念、实践两方面进行把握,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历史演进有着如下特点:在理念层面,社会保障首先由计划经济时期的起点公平,让位于改革开放初期的经济公平,并在十八大前后再度向社会公平复归;在实践层面,由统一的国家保障,转变为带有城乡分立特点的自助与共济相结合,并在新时代以来随着制度实践的不断补足,向着提供均等社会保障服务的弥合化方向发展。第五章首先从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的视角解读了新时代社会保障制度中公平问题的内涵。其次,梳理了新时代以来社会保障公平问题建设取得的成果:在社会救助领域,通过脱贫攻坚专项计划,完善了以低保制度为代表的农村社会救助制度。在社会保险领域,解决了养老保险制度、医疗保险制度的城乡分立问题;整合了城镇地区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双轨制”现状。在社会福利领域,社会福利由狭义制度向广义制度拓展,由特殊性制度向普惠型制度扩充。最后,指明了新时代社会保障发展面临着的公平问题:其一,社会保障存在身份公平问题。新时代的社会保障制度必须明确,社会保障制度的准入资格是以职业、收入、户籍归属等要素差别化对待,还是一视同仁地以国民身份作为前提。其二,社会保障制度区域公平问题仍然严重。区域公平问题既包括各省份地区之间,社会保障发展的协调问题,也包括城乡社会保障实际待遇水平的均衡问题。其三,在老龄化加剧,人口出生率减少的背景下,防范社会保障制度可能出现的代际问题风险,是新时代社会保障制度公平性需要面对另一重大课题。本章还就身份公平问题、区域公平问题、代际公平问题产生的原因做出了分析。第六章提出了构建新时代更加公平的社会保障体系的发展方向,并从理念、总体目标、实现路径共三方面进行论述。首先,坚持党的领导是实现社会保障公平的原则立场;以人民为中心是实现社会保障公平的根本宗旨;共享发展理念是建设更加公平的社会保障体系的价值引领。其次,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民生七有”。即“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是构建新时代更加公平社会保障体系的总体目标。最后,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全面建成“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适度保障、可持续发展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是更加公平社会保障体系的实现路径。以上基本内容从社会保障制度的适用范围、保障对象、责任主体、保障水平、体系构建等五个方面,对新时代更加公平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提供了明确的路径指引。这其中,兜底线”通过完善底线性、普惠性的社会保障制度实现底线公平;“织密网”侧重于调节非均等公平;“建机制”通过法制化与体系化共进并举,体现规则公平;“覆盖全面”、“城乡统筹”保障主体公平;“保障适度”、“可持续发展”助力代际公平的实现;“权责清晰”与“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确保协议公平。

赵志浩[3](2021)在《家庭视角下我国社会保险制度完善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作为应对社会风险的主要制度,我国社会保险制度内容的设置主要针对社会成员个人,极少涉及家庭,对社会成员所在家庭的支持力度十分有限。且在当前低生育率和人口老龄化的背景下,通过完善我国社会保险制度,从而增强社会成员的家庭应对各类社会风险的能力具有现实意义。本论文通过价值分析、历史研究、比较研究等方法,对家庭视角下的我国社会保险制度相关理论进行了阐述,并分析了当前我国社会保险制度面临的挑战及存在的问题,并借鉴了德国社会保险制度中体现了家庭视角的相关规定,最后提出了在家庭视角下完善我国社会保险制度的相应建议,使其更好地保护社会成员的家庭,防范家庭可能面临的风险,进而更好地支持家庭的稳定发展。本论文主要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为家庭视角下的社会保险制度概述。此部分对社会保险制度的概念及特征、价值及功能、历史沿革等基本理论进行了阐述,界定了社会保险制度中的家庭与家庭风险,并提出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社会保险制度应该更加关注家庭中端风险,在防范家庭支出性风险、支持家庭的可持续发展上有所作为。第二部分为当前我国社会保险制度面临的挑战及存在的问题。此部分梳理了我国社会保险制度中体现家庭视角的规定,总结了在家庭视角下我国社会保险制度面临的挑战及存在的问题,主要存在五个方面的问题:当前我国社会保险立法理念缺乏家庭视角;当前社会保险子法位阶较低,法律体系不够健全;保障对象范围较窄,较少关注家庭其他成员;保障标准有待调整,未考虑参保人家庭因素;保障内容不够全面,不能完全规避家庭风险。第三部分为家庭视角下德国社会保险制度的经验与启示。此部分介绍了德国的社会保险制度中体现了家庭视角的内容,并归纳了对我国的一些启示。第四部分为家庭视角下我国社会保险制度的完善。此部分提出了完善我国社会保险制度的一些建议。我国应树立关注家庭的社会保险立法理念,体现家庭生育支持政策、保障家庭整体和谐稳定、支持家庭更进一步发展。我国应当在《社会保险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社会保险子法的立法层级,同时应制定我国长期护理保险的法律法规。要基于家庭视角完善参保和缴费制度,扩大各类社会保险的覆盖范围,同时建立针对部分低收入家庭的基本医疗保险的家庭连带参保制度。另外,可根据家庭的育儿情况,对社会保险参保主体制定相应的缴费优惠等措施。我国应当基于家庭视角完善待遇给付制度,可将基本养老保险中的遗属抚恤金调整为供养亲属抚恤金,制定与家庭收入挂钩的医保起付线,适度提高困难家庭工伤保险的伤亡给付标准,在失业保险中设置家庭差别化给付制度,合理扩大生育保险的待遇给付内容。

晋江艳[4](2021)在《中国东北地区社会保障研究(1949-1956)》文中提出在历史的漫漫长河中,中国人民的社会保障实践持续了上千年,且随着社会发展,保障对象逐步扩大,保障措施日益多样,保障思想不断丰富,但严格来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始终没有建立起社会保障制度。1949至1956年,较全国其他地区,东北地区经济基础较好,重工业相对发达,加上抗美援朝战争爆发后,处于战争前沿,优抚安置任务异常艰巨,促使社会保障事业迅速发展,建立了包括社会救济、社会保险、社会福利和社会优抚在内的完整的社会保障制度,为之后的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奠定了基础。研究这一时期东北地区的社会保障制度对丰富东北地区党史研究和完善东北地区社会保障制度具有一定意义。本文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为指导,重点采用文献分析法和计量史学法,分六部分对1949至1956年东北地区社会保障进行全面分析。作为文章的起点,第1章遵循党史研究基本思路,介绍了选题背景,说明选题的理论和现实意义,重点整理和介绍了国内外研究成果,认为到目前为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社会保障的研究已硕果累累,但关于东北地区的研究尚有不足,仍有一定的研究空间。任何实践都不是空中楼阁。研究社会保障,首先要追根溯源,探究其实践基础。1949至1956年,中国共产党领导东北人民开展的社会保障实践具有坚实的理论、历史和现实基础,三者缺一不可。第2章和第3章围绕这一主题展开,认为这一时期东北地区党组织坚持以马克思主义社会保障思想(包括马克思、恩格斯、列宁以及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人的社会保障思想)为指导,受中国传统社会保障思想影响,在土地革命时期、抗战时期和解放战争时期尤其是东北解放区的社会保障实践基础上,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的政治形势,建设国家重工业基地、开展农业合作化的经济计划以及抗美援朝战争形势,在学习借鉴苏联社会保障制度模式的情况下,领导人民创建了社会保障制度。可以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东北地区亟需建立社会保障制度,同时也具备了建立社会保障的条件。第4章和第5章是本文的核心部分。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1949至1956年东北地区各级政府始终没有明确提出“社会保障”概念,社会保障机制尚不完善,但无论是社会救济、社会保险、社会福利还是社会优抚工作都已经开展起来。多元化的资金来源渠道、相对系统的组织机构体系、广泛的社会动员以及以政府、社会和内部机构为主体的监督机制搭建了一个社会保障体系。第4章重点介绍了这一内容,即1949至1956年东北地区社会保障制度的运行。在这一制度框架下,东北各地竭尽所能救济灾民、贫民和朝鲜战灾孤儿,收容改造旧社会遗留的娼妓和游民;重点在企业中建立劳动保险制度,开展丰富多彩的职工福利,为社会上的孤寡老人、孤儿、残疾人以及精神病人建立民政福利;优待军烈属和革命残废军人,褒扬抚恤革命英烈,妥善安置回乡转业人员等,丰富的内容使社会保障由简单的制度构建层面跨越到充实的制度实践层面。第5章则重点介绍了1949至1956年东北地区社会保障的主要内容。在充分认识制度结构和实践内容的基础上,第6章进一步提升,重点分析了1949至1956年东北地区社会保障的作用,认为其对政治建设而言,通过保障群众的基本生活巩固了新生政权;对于经济建设而言,提高了劳动者的积极性,进而促进了东北老工业基地的建设;对于军事活动而言,激发了群众参军参战的热情,为抗美援朝胜利做出了重要贡献;对社会保障制度本身而言,构建了社保制度的基本框架,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工作积累了宝贵经验,在此基础上,总结经验教训,结合当前东北地区的社会保障现状,以史鉴今,提出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确保社会保障与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坚持群众观点,反对官僚主义作风;坚持自力更生,克服“等靠要”思想。任何事物都具有两面性。总体来说,1949至1956年东北地区社会保障实践是成功的,但不可避免地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稳定性和和可持续性不足。因此,对于这一时期的社会保障实践,本文采取在总体肯定的基础上加以批判借鉴的态度。

韦晓敏[5](2021)在《D市失业保险制度运行中的问题与对策研究》文中研究说明

李霞[6](2021)在《税收营商环境优化背景下H制药税务风险管理研究》文中认为近年来,我国持续深化“放管服”,推进优化营商环境,为市场主体增添了活动和动力,推动我国经济由高速发展转向高质量发展。同时,改革为税收政策、征管体制带来了变化,也为市场引入了新的经营模式、经营方式,这些都使得企业的税务风险问题越来越突出。受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价体系的影响,制造业企业成为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改革的重中之重,近年来围绕制造业企业推出的改革举措层出不穷。特别是在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席卷全球,对经济发展带来了严重的打击,我国提出不再设定2020年经济增长目标,转而推进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持续释放市场主体活力,助推经济回归正常轨道。制造业企业要牢牢抓住这一有利契机,顺势而上,同时进一步加强税务风险的预判和管理,占领先机不断提升核心竞争力,助推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H制药是一家医药制造类上市企业,其主要纳税指标与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价样本企业符合率超过80%,受改革措施影响较大,随之带来的税务风险愈加凸显,企业的税务风险管理较之以往便显得愈加重要和紧迫。本文基于上述背景,对优化税收商环境改革背景进行了剖析,分析了税务风险和企业税务风险管理理论,探讨税收营商环境优化对企业税务风险管理的影响。然后,分析了H制药的基本状况和H制药税务风险的形成原因。在此基础上,建立了H制药税务风险的识别与评估因素的分析标准,结合营商环境评价指标对H制药的税务风险进行了识别与分析,发现H制药在税收营商环境优化背景下存在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缴纳不足,未用足各项税费优惠政策,发票开受与生产经营情况存在较大偏差等税务风险。最后,根据目前H制药税务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强化税务风险管理意识,构建税务风险管理体系,有效开展税务风险识别,改进税务风险管理方法,加强税务风险人才建设等五个方面的对策建议。本文立足于对大部分企业产生广泛影响的改革举措,剖析了税务风险因素,提供了解决建议,以期为处于同一营商环境评价体系的经济体中,在相同税制影响下的、有相似发展条件的企业的税务风险管理工作提供借鉴参考。

薛惠元,曹思远[7](2021)在《后疫情时代失业保险基金可持续性与经济调节功能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本文在理论分析的基础上,通过构建我国失业保险基金精算模型对新冠肺炎疫情冲击后失业保险基金的可持续性和经济调节功能进行研究,并通过政策仿真研究不同政策参数对失业保险基金周期性平衡的影响。研究发现:第一,新冠肺炎疫情冲击后2020~2035年我国失业保险基金当期缺口均在90亿元及以上,其中2020年基金当期收不抵支问题严峻;第二,疫情冲击后2020~2025年基金累计结余不断减少且消耗速度较快,若无其他政策干预,2025年累计结余将耗尽;第三,由于失业保险阶段性"免、减、缓、返、补、扩"系列政策的出台,疫后失业保险制度的经济调节功能凸显,但仍存在改进空间;第四,费率、参保率、费基占比(实际缴费基数占应缴费基数的比重)的提高和城镇登记失业率的降低均能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基金当期缺口,延缓基金累计结余耗尽时间,但只有参保率和费基占比的提高以及城镇登记失业率的降低才能促进基金经济调节功能的进一步发挥;第五,参保率、费基占比和城镇登记失业率三项政策参数的复合和综合变化能够放大其对基金周期性平衡的调节效应,在本文提供的四项政策组合中,最优可使2020~2035年仅存在6年当期缺口,基金累计结余耗尽时间推迟至2035年后。因此,建议继续扩大失业保险制度覆盖面、进一步夯实失业保险缴费基数、灵活调整失业保险金最长领取月数。

鄂义强[8](2020)在《中国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研究》文中研究说明自中国普通高等学校实施扩招政策以来,中国高等教育由培育“精英”逐渐走向大众化,大学毕业生人数从扩招后第一届(2003年)的212万人次上升到2019年的834万人次,在就业市场化的今天,大学生就业难成为社会的热点问题之一。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就业是最大的民生,要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就业政策,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随着大学生就业问题日益凸显,中国政府对大学生就业的重视程度不断加大,已将大学生就业问题上升到一个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高度加以重视,同时国家层面不断出台系列的就业政策引导和促进大学生就业。在此背景下,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的问题研究显得十分迫切和必要。本文选择了中国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进行研究,也就是把大学生就业与政府责任这两个带有根本性的问题结合起来进行研究,将大学生就业置于整体政府责任的建构逻辑中去考察,从而有助于厘清政府在大学生就业中要承担的有关责任,在此基础上展开问题研究,就可以明晰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构建的重点。厘清中国大学生就业中的政府责任,是开展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研究的逻辑起点。通过对大学生就业与政府责任之间关系的省思,依据责任政府理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民本观、市场失灵理论、新公共服务理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理论,依据现实中政府维护公民基本生存和发展权的政府基本职责,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社会主义国家政府职责,阐释政府对大学生就业履行责任的必要性,厘定中国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为政府调控责任、政府服务责任、政府监督责任。一般而言,研究社会现象和相关问题,都不能割裂历史的纵向联系,对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政府在不同就业制度时期促进大学生就业的政府责任履行状况进行考察,也就是于历史演进中去考察大学生就业政府责任的履行,阐释大学生就业中政府履行责任的合理性及存在的问题,凸显20世纪末大学生自主择业时期政府责任履行上存在的问题,确保当代大学生就业政府责任研究的历史承续性,为进行深层次的问题研究打下基础。呈现当代中国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调控责任、政府服务责任、政府监督责任履行的总体现状,在此基础上开展中国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的问题研究。为提高研究的可信度与客观性,以网络问卷调查和个案访谈进行实证研究。编制《毕业年级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情况调查问卷》,调查对象涵盖全国52所高校、20 197名大学毕业生,通过社会学统计软件SPSS对问卷数据进行分析,主要采用频率分析法和交叉分析法,分别得出频率分析结果和交叉分析结果。同时对部分用人单位负责人和政府官员进行个案访谈。在实证研究的基础上,进行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调控责任、政府服务责任、政府监督责任三个向度的问题研究。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调控责任履行上的问题为:就业政策对大学生个人需求关注不够,就业政策的规划性与协同性亟待提升。大学生就业中政府服务责任履行上的问题为:高校以就业服务促进大学生就业主体意识不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促进大学生就业作用不明显。大学生就业中政府监督责任履行上的问题为:回应大学生就业状况的高等教育质量有效监督不足,大学生平等就业法治环境建设滞后,大学生就业政策监督机制不健全。深入研究英国、美国、日本、瑞典等发达国家,俄罗斯等经济转型国家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状况,从中得到有益启示。在此基础上,立足中国国情,提出中国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的重要性与特殊性,以及中国大学生就业政府责任构建必须坚持的中国道路。最后在现实的逻辑上回应理论逻辑中所厘定的大学生就业中的政府责任。探索立足中国国情的大学生就业政府责任履行的建构性策略:在政府调控责任上的策略建议为,树立以人为本的就业政策理念,提升就业政策的规划性与协同性;在政府服务责任上的策略建议为,强化高校就业服务促进大学生就业的主体意识,增强公共就业服务的大学生就业服务供给能力;在政府监督责任上的策略建议为,以政府监督优化高校人才培养机制,以法律制度保障大学生平等就业,以主体问责制提升就业政策执行实效性。从而在现实的逻辑上,形成中国大学生就业中的政府责任促进机制,力求逐步破解中国的大学生就业问题。

李春晖[9](2020)在《中国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问题研究》文中指出被征地农民问题事关国家发展战略,而被征地农民的就业和社会保障不仅涉及农民群体的生存,而且与社会稳定、长治久安等息息相关。当前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加快,政府需征收大量农地用于城镇化建设,被征地农民的就业和社会保障问题也随之出现并日趋凸显。如何科学有效地解决这一问题,关乎社会稳定和国家公平正义。被征地农民的就业和社会保障存在密切关联的辩证关系。社会保障为被征地农民提供了基本的生活保障。但如果被征地农民的就业得以解决,其基本的生活保障就可以解决,且就业的被征地农民可以获得更高的收入从而享有较高的生活水平,可以因为从事某项工作而获得更多的社会存在感和荣誉感,可以因为有价值的工作为社会做出更多贡献,因此,从一定程度上认为,就业就是最好的社会保障。然而,并不是所有被征地农民都适合就业,都能就业,也不是就业之后就不再失业,因而,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仍然是最后一道保障,起着保障的基础性作用。本研究将被征地农民的就业和社会保障问题关联起来研究,就业作为优选项,社会保障作为基础项。围绕被征地农民的就业和社会保障问题,本研究基于多地区、大样本的实际调查,对其就业和社会保障现状、存在困境、主要原因进行了归纳分析,利用调查数据,运用计量经济模型对影响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的主要客观因素进行了实证研究,运用扎根理论、博弈理论对被征地农民在就业和社会保障中的主观因素及其与政府的博弈进行了分析,借鉴国际经验与国内实践,有针对性地提出了相关建议。考虑到不同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在东、中、西部分别选取了山东省济南市、安徽省当涂县和凤台县、四川省郫都区和彭山区作为调研区域,分别抽样了480、400、210个被征地农民样本,基于调查数据,对被征地农民的基本情况、就业状况、社会保障状况进行了深入的统计分析。调查显示:不论东、中、西部,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均大量存在被征地农民群体,东部地区被征地农民就业状况好于中西部,但社会保障状况却低于中西部。被征地农民对就业和社会保障期望较高,但由于教育文化水平普遍偏低、职业技能水平低下、创业意识和能力低下、对政府安置存在依赖、政府就业培训工作相对欠缺、就业和人才服务平台的可及性较差等原因,致使就业率不高,就业层次主要集中在非正规就业领域,由于社会保障政策、体制、机制及农民自身问题等原因,被征地农民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参保率参差不齐、保障水平偏低。归纳起来,政府与民众认识和考虑存在偏差、中央与地方认识和考虑存在偏差、执行部门认识和考虑存在偏差等这些政府层面的问题是造成被征地农民的就业和社会保障问题的主要原因。除政府层面的原因外,被征地农民个人因素和社会因素等也影响着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问题的解决。本研究利用抽样调查数据,运用方差分析、多变量Logistic回归、主成分分析等方法,探讨了在既定政策背景下个人因素和社会因素如何影响被征地农民的就业和社会保障状况。在就业影响因素方面,研究发现:被征地农民的年龄和教育程度对其就业有重要影响,其中教育程度的影响程度明显高于年龄的影响;居住在主城区的被征地农民具有更大的就业机会,与就业之间存在正向关系;培训具有正向影响,而且显着高于其他变量;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对就业的正向影响最高,起到基本“安全网”的作用;公共安置途径有积极作用,但作用较小。在被征地农民工作关系认同度(满意度)影响因素方面,不同地区的影响因素存在着地区差异:受教育程度在东部地区具有显着正向影响;家庭就业人口比例在中部地区有显着正向影响;东部和中部地区虽然具有共同的影响因素,如年龄、对未来工作的信心和就业培训,但影响程度存在显着差异。在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医疗保险方面,研究发现:当被征地农民年龄相对较小、文化程度相对较低、家庭子女数量相对较多时,更不愿意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当被征地农民健康状况相对较差、家庭经济状况相对较差时,更加愿意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当被征地农民对政府养老保险补贴预期相对较高、对养老保险政策了解相对较深时,更愿意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当被征地农民的个人缴费金额相对较高、认为参保程序相对较为复杂时,更不愿意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此外,性别也对被征地农民养老意愿的选择具有显着影响。在被征地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医疗保险影响因素方面,家庭成员的构成及健康状况、新农合的规定报销水平和缴费水平、家庭成员的文化程度,与农民的参合行为显着相关,收入水平、性别等因素对农民参合意愿的影响并不显着。除影响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的客观因素外,本文还通过扎根理论深入讨论了影响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的主观因素。结合深度访谈和对访谈资料的三级编码发现: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的需求来自于利益状况的改变,现有的利益分配方式在某种程度上使得该群体对就业和社会保障的依赖被放大,但是无论是其群体自身的心态转换困局还是外部政策设计都制约了其实际行动。在此过程中,被征地农民所面临和经历的社会关系网络的土崩瓦解以及社会结构的急剧变迁都使得其对社会支撑体系的诉求异常强烈。因此,本研究构造出“利益重塑-心态转换-政策优化-社会支撑”的问题解决模型。另外,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问题的解决,既离不开政府,也离不开被征地农民本身,双方存在复杂的博弈关系。基于博弈论,本文对被征地农民与政府在就业和社会保障问题中的博弈进行了分析,发现:在就业博弈中,当“政府进行就业安置,被征地农民找工作”时实现长期均衡;在社会保障博弈中,当“政府提供社会保障,被征地农民不进行抵抗”时实现长期均衡。为更好地解决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问题,应借鉴国内外相关经验。研究发现:被征地农民的就业和社会保障问题是所有国家在城镇化的进程中都会面临的问题,并不单单是中国所面临的问题;完善的法律法规是确保被征地农民权利的关键;政府和被征地农民均应承担相应责任;应根据实际采取多种补偿形式;对被征地农民进行培训是解决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问题的重要举措。基于以上研究,本研究提出了针对性政策建议:健全相关法律体系、优化征地补偿制度、构建项目齐全公平合理的就业和社会保障制度体系、建立健全劳动力市场和被征地农民间信息沟通机制、加强政府部门和第三方组织对劳动力市场的监管;充分考虑被征地农民的年龄结构、受教育程度、住所位置、就业环境情况实行分类管理,加强管理服务以改善被征地农民的就业环境,加强宣传教育以增强被征地农民对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的了解程度,充分发挥公众安置途径;通过提高被征地农民工资水平和政府的社会保障金,通过教育、培训提高被征地农民的工作能力,减少被征地农民缴纳的社会保障比例等措施实现被征地农民和政府博弈的长期均衡。

任倩芸[10](2020)在《F市S区失业人员隐性就业导致的失业基金流失管控难问题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失业的构成形式正在随着人口流动规模的扩大和就业方式的多样化而变得多元化,而经济发展所促进的失业保险覆盖率的不断扩大让失业保险基金管控难的问题逐渐成为社会保险管理的难题。长期失业成为现代化社会中主流的失业形式,而其引发的道德风险影响了失业保险政策的运行效率与基金分配的合理性。隐性就业作为经济体制转轨的附加产物,在转变传统就业模式的同时也给社会保险基金带来了一定的隐患:失业人员通过隐性就业的方式违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问题日益显现,如何提升相关部门办事效率,加强政府各部门间协作,确保失业保险基金合理利用,使失业保险基金能够发挥其应有的效用,成为隐性就业这一新失业形势下催生的待解决问题。本文以登记失业人员隐性就业导致的失业基金管控难作为问题的切入点,通过问卷调查、访谈与数据整理等方式,发现社会各方配合不足、政策普及不到位、部门办事流程繁琐引起的管控难问题使得社会保险相关部门对这一问题的管控力度不足,从而导致失业保险基金的流失。结合F市S区的实际情况,分析产生问题的因素,并且针对性的提出规避登记失业人员隐性就业带来的失业基金流失风险的具体对策,例如完善政策制定与执行流程、扩宽政策宣传渠道、提升部门经办人员素质、加强监管与防控。希望能够为政府部门改进失业保险管理模式,加强对失业人员的管理,避免失业基金流失提供有价值的参考。

二、关于银行系统单位参加失业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关于银行系统单位参加失业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论文提纲范文)

(1)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漳州市财政局关于延续实施部门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论文提纲范文)

附件
    实施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清单
        一、继续实施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
        二、继续实施以工代训扩围政策
        三、继续实施困难人员培训生活费补助政策
        四、继续放宽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
        五、继续实施就业见习补贴政策
        六、继续实施失业保险保障扩围政策
        七、大中专毕业生省级、市级创业项目资助

(2)社会公平视角下的中国社会保障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第1章 绪论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1.1.1 选题背景
        1.1.2 研究意义
    1.2 研究现状与综述
        1.2.1 国外研究现状与综述
        1.2.2 国内研究现状与综述
    1.3 研究思路与方法
        1.3.1 研究思路
        1.3.2 研究方法
    1.4 创新与不足
        1.4.1 创新之处
        1.4.2 不足之处
第2章 社会公平视阈下社会保障问题的理论资源与基础
    2.1 概念辨析与关系界定
        2.1.1 社会公平的概念界定
        2.1.2 社会保障的概念界定
        2.1.3 公平观影响社会保障的基本理念
        2.1.4 公平观影响社会保障的模式选择
    2.2 西方学者的理论资源
        2.2.1 功利主义的公平观
        2.2.2 福利经济学的公平观
        2.2.3 “福利国家自由主义”的公平观
    2.3.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社会公平思想
        2.3.1 社会公平取决于物质资料生产方式
        2.3.2 以公平为主线对资本主义经济制度进行批判
        2.3.3 对社会主义公平观的探索与构想
    2.4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社会保障思想
        2.4.1 基于再生产理论的社会保险思想
        2.4.2 基于劳动力相对过剩的社会救助与福利思想
        2.4.3 基于平均利润率理论的保险基金理论
第3章 中国共产党领导人关于社会公平与社会保障的相关论述与思想
    3.1 毛泽东的相关论述与思想
        3.1.1 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公平的权利基础
        3.1.2 生产资料公有制是社会公平的基本前提
        3.1.3 社会保障制度是体现社会公平的制度设计
    3.2 邓小平的相关论述与思想
        3.2.1 生产力发展是社会公平的物质保证
        3.2.2 按劳分配是社会公平的阶段性体现
        3.2.3 社会保障制度体现了共同富裕的使命追求
    3.3 江泽民的相关论述与思想
        3.3.1 确保分配公平是社会公平实现的要求
        3.3.2 社会保障制度是推进社会公平的基本措施
        3.3.3 社会保障制度是实现社会稳定的有效途径
    3.4 胡锦涛的相关论述与思想
        3.4.1 拓展了社会公平的维度
        3.4.2 深化了社会公平的认识
        3.4.3 强化了社会保障制度发展的公平取向
    3.5 习近平的相关论述与思想
        3.5.1 以人民为中心是社会公平的基本向度
        3.5.2 共享发展是社会公平的实现形式
        3.5.3 公平与可持续是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原则
        3.5.4 底线公平是新时代社会保障制度发展的基本要求
第4章 社会公平视角下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历史演进
    4.1 以公平为主线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历程
        4.1.1 计划经济时期社会保障理念与制度实践
        4.1.2 改革开放初期社会保障制度的市场化探索
        4.1.3 以社会公平理念为先导的社会保障公平性矫正
    4.2 社会保障制度公平性特征的发展趋势
        4.2.1 理念:由起点公平到经济公平,并向社会公平复归
        4.2.2 制度:由单位保障到城乡分立,并向城乡一体迈进
第5章 社会公平视角下新时代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现状
    5.1 新时代社会保障制度的社会公平维度
        5.1.1 权利公平之维
        5.1.2 机会公平之维
        5.1.3 规则公平之维
    5.2 新时代以来社会保障制度发展取得的成就
        5.2.1 社会救助
        5.2.2 社会保险
        5.2.3 社会福利
    5.3 新时代社会保障制度发展面临的公平问题
        5.3.1 身份公平问题
        5.3.2 区域公平问题
        5.3.3 代际公平问题
    5.4 新时代社会保障公平问题产生的原因
        5.4.1 立法进程严重滞后引发身份公平问题
        5.4.2 制度统筹层次不高引发区域公平问题
        5.4.3 转制成本责任归属不清引发代际公平问题
第6章 构建新时代更加公平的社会保障体系
    6.1 构建新时代更加公平社会保障体系的理念之基
        6.1.1 坚持党的领导是实现社会保障公平的原则立场
        6.1.2 以人民为中心是实现社会保障公平的根本宗旨
        6.1.3 共享发展是社会保障制度的价值引领
    6.2 构建新时代更加公平社会保障体系的总体目标
        6.2.1 幼有所育
        6.2.2 学有所教
        6.2.3 劳有所得
        6.2.4 病有所医
        6.2.5 老有所养
        6.2.6 住有所居
        6.2.7 弱有所扶
    6.3 构建新时代更加公平社会保障体系的实现路径
        6.3.1 “兜底线”完善底线公平
        6.3.2 “织密网”调节非均等公平
        6.3.3 “建机制”强化规则公平
        6.3.4 “覆盖全民”、“城乡统筹”实现主体公平
        6.3.5 “保障适度”、“可持续”凸显代际公平
        6.3.6 “权责清晰”、“多层次”确保协议公平
结论
参考文献
作者简介及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所取得的科研成果
致谢

(3)家庭视角下我国社会保险制度完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引言
    (一)研究背景及意义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三)研究方法及思路
一、家庭视角下的社会保险制度概述
    (一)社会保险制度相关理论
        1.社会保险制度的概念及特征
        2.社会保险制度的产生及发展
        3.社会保险制度的价值及功能
    (二)社会保险制度中的家庭与家庭风险
        1.当代家庭的结构及功能
        2.家庭风险的概念及类型
    (三)以社会保险制度支持家庭之分析
        1.应对家庭风险的法律选择
        2.以社会保险制度支持家庭的重要性
        3.以社会保险制度支持家庭的可行性
二、当前我国社会保险制度面临的挑战及存在的问题
    (一)当前社会保险制度中体现家庭视角的规定
        1.基本养老保险中的相关规定
        2.基本医疗保险中的相关规定
        3.工伤保险中的相关规定
        4.失业保险中的相关规定
        5.生育保险中的相关规定
    (二)家庭视角下我国社会保险制度面临的挑战
        1.低生育率与人口老龄化日趋严重
        2.工伤风险及失业风险有增大趋势
    (三)家庭视角下我国社会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
        1.社会保险立法理念缺乏家庭视角
        2.社会保险子法位阶较低,法律体系不够健全
        3.保障对象范围较窄,较少关注家庭其他成员
        4.保障标准有待调整,未考虑参保人家庭因素
        5.保障内容不够全面,不能完全规避家庭风险
三、家庭视角下德国社会保险制度的经验与启示
    (一)德国社会保险制度概况
        1.德国社会保险制度实施背景
        2.德国社会保险法律体系介绍
        3.德国社会法院体制及其优势
    (二)德国社会保险制度中体现家庭视角的内容
        1.法定养老保险对家庭养育子女作补偿性规定
        2.法定养老保险设置鳏寡养老金与孤儿养育金
        3.法定失业保险设置家庭差别化待遇给付制度
        4.法定医疗保险设置家庭零付费连带参保制度
        5.儿童病假津贴及领取父母津贴的免缴费制度
        6.法定工伤保险中体现家庭视角的补助金制度
    (三)德国社会保险制度的启示
        1.法律化和法典化是社会保险立法的目标
        2.保险内容上应当考虑家庭养育子女因素
        3.保障对象范围应进行家庭内部成员延伸
        4.以家庭为纽带的社会保险内部良性联动
        5.可建立基于家庭评估的差别化待遇制度
        6.推广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和提高给付标准
四、家庭视角下我国社会保险制度的完善
    (一)树立关注家庭的社会保险立法理念
        1.社会保险立法应体现家庭生育支持政策
        2.社会保险立法应保障家庭整体和谐稳定
        3.社会保险立法应支持家庭更进一步发展
    (二)健全我国社会保险法律基本框架
        1.确立符合国情的社会保险立法模式
        2.提高我国社会保险子法的立法层级
        3.制定我国长期护理保险的法律法规
    (三)基于家庭视角完善参保和缴费制度
        1.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险参保对象的范围
        2.建立基本医疗保险家庭连带参保制度
        3.社会保险费用征缴考虑家庭育儿因素
    (四)基于家庭视角完善待遇给付制度
        1.完善基本养老保险中的抚恤金制度
        2.制定与家庭收入挂钩的医保起付线
        3.完善工伤保险的伤亡待遇给付制度
        4.失业保险设置家庭差别化给付制度
        5.合理扩大生育保险的待遇给付内容
结语
注释
参考文献
读硕期间发表的论文目录
致谢

(4)中国东北地区社会保障研究(1949-1956)(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第1章 绪论
    1.1 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
        1.1.1 选题背景
        1.1.2 研究意义
    1.2 研究综述
        1.2.1 国内研究现状综述
        1.2.2 国外研究现状综述
    1.3 研究方法与思路
        1.3.1 研究方法
        1.3.2 研究思路
    1.4 创新点与不足之处
第2章 东北地区建立社会保障的理论基础
    2.1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社会保障思想
        2.1.1 马克思、恩格斯的社会保障思想
        2.1.2 列宁的社会保障思想
    2.2 中国的社会保障思想
        2.2.1 中国传统的社会保障思想
        2.2.2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共主要领导人的社会保障思想
第3章 东北地区建立社会保障的历史基础和现实基础
    3.1 东北地区建立社会保障的历史基础
        3.1.1 革命根据地的社会保障
        3.1.2 抗日根据地的社会保障
        3.1.3 解放区的社会保障
    3.2 东北地区建立社会保障的现实基础
        3.2.1 巩固人民民主专政
        3.2.2 农业合作化和以重工业为中心的国民经济的发展
        3.2.3 处于抗美援朝战争前沿
        3.2.4 苏联社会保障制度及其示范效应
第4章 东北地区社会保障制度及其运行机制
    4.1 社会保障的资金来源
        4.1.1 社会救济的资金来源
        4.1.2 社会保险的资金来源
        4.1.3 社会福利的资金来源
        4.1.4 社会优抚的资金来源
    4.2 社会保障的组织机构
        4.2.1 政府机构
        4.2.2 社会团体
        4.2.3 企业内部机构
    4.3 社会保障制度的动员与监督
        4.3.1 社会保障中的社会动员
        4.3.2 对社会保障工作的监督
第5章 东北地区社会保障的主要内容
    5.1 社会救济
        5.1.1 灾害救济
        5.1.2 贫民救济
        5.1.3 娼妓游民收容改造
        5.1.4 朝鲜战灾孤儿救济
    5.2 社会保险
        5.2.1 养老保险
        5.2.2 医疗保险
        5.2.3 伤残保险
        5.2.4 生育保险
        5.2.5 优异贡献待遇
    5.3 社会福利
        5.3.1 民政福利
        5.3.2 职工福利
    5.4 社会优抚
        5.4.1 优待补助
        5.4.2 褒扬抚恤
        5.4.3 安置复员军人
第6章 东北地区社会保障的作用及启示
    6.1 东北地区社会保障的作用
        6.1.1 增强了人们对新生政权的认同,提高了党的执政合法性
        6.1.2 提高了劳动者积极性,促进东北工业迅速发展
        6.1.3 激发了群众支前热情和军人士气,保障抗美援朝取得胜利
        6.1.4 构建了社会保障制度基本框架,为新中国社会保障奠定了基础
    6.2 东北地区社会保障的启示
        6.2.1 坚持实事求是,确保社会保障与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
        6.2.2 坚持群众路线,反对官僚主义作风
        6.2.3 坚持自力更生,克服“等靠要”思想
结论
参考文献
作者简介及在学期间攻读成果
致谢

(6)税收营商环境优化背景下H制药税务风险管理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第1章 绪论
    1.1 研究的背景
    1.2 研究的目的和意义
        1.2.1 研究的目的
        1.2.2 研究的意义
    1.3 文献综述
        1.3.1 营商环境研究综述
        1.3.2 企业税务风险管理研究综述
        1.3.3 文献述评
    1.4 研究的主要内容和方法
        1.4.1 研究的主要内容
        1.4.2 研究的方法
        1.4.3 论文框架
    1.5 论文主要贡献
第2章 税收营商环境与税务风险基本理论
    2.1 税收营商环境
    2.2 企业税务风险
    2.3 企业税务风险管理
        2.3.1 OECD税务风险管理理论
        2.3.2 COSO-ERM企业风险管理框架
    2.4 税收营商环境优化对企业税务风险管理的影响
第3章 税收营商环境优化背景下H制药税务风险管理分析
    3.1 H制药基本情况
    3.2 H制药纳税情况
        3.2.1 H制药生产运营涉及的税种及税率
        3.2.2 H制药生产运营涉及的税收优惠政策
        3.2.3 H制药纳税信用等级评分
    3.3 H制药税务风险管理现状
        3.3.1 H制药税务风险管理人员及机构
        3.3.2 H制药税务风险管理机制
    3.4 税收营商环境优化背景下H制药税务风险产生的原因
        3.4.1 H制药税务风险产生的内部原因
        3.4.2 H制药税务风险产生的外部原因
第4章 税收营商环境优化背景下H制药税务风险识别与评估
    4.1 税收营商环境优化背景下H制药税务风险识别评估过程
    4.2 税收营商环境优化背景下H制药税务风险识别评估结果
        4.2.1 减并纳税次数改革下H制药税务风险
        4.2.2 缩短纳税时间改革下H制药税务风险
        4.2.3 减税降费改革下H制药税务风险
        4.2.4 优化报税后流程指数改革下H制药税务风险
        4.2.5 其他指标改革下H制药税务风险
第5章 改进H制药税务风险管理的对策建议
    5.1 H制药税务风险管理的原则
        5.1.1 全面综合
        5.1.2 科学评估
        5.1.3 分类应对
        5.1.4 适应环境
    5.2 H制药税务风险管理的建议
        5.2.1 强化税务风险管理意识
        5.2.2 构建税务风险管理体系
        5.2.3 有效开展税务风险识别
        5.2.4 改进税务风险管理方法
        5.2.5 加强税务风险人才建设
第6章 结论与展望
    6.1 研究结论
    6.2 研究不足及展望
参考文献
附录 H制药2017年至2019年主要财务报表数据
致谢

(7)后疫情时代失业保险基金可持续性与经济调节功能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一、问题引入与文献回顾
    (一)问题引入
    (二)文献回顾
二、疫情对我国失业保险基金收支影响路径的理论分析
    (一)疫情对失业保险基金收入的影响路径
    (二)疫情对失业保险基金支出的影响路径
三、模型构建
    (一)模型假设
    (二)精算模型
        1.我国失业保险基金收入精算模型
        2.我国失业保险基金支出精算模型
        3.我国失业保险基金结余模型
四、参数设置
    (一)费率
    (二)城镇就业人口数
    (三)参保率
    (四)2020年事业单位、中小微企业和大型企业参保人数占比
    (五)2018年职工平均工资和工资增长率
    (六)费基占比
    (七)失业保险金月人均水平和失业保险金年人均领取月数
    (八)失业受益率
    (九)城镇登记失业率
    (十)2019年医疗补助金支出和医疗补助金支出增长率
    (十一)全年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口死亡率
    (十二)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补贴人均水平
    (十三)稳岗补贴支出及其占上年度失业保险基金征缴收入比例
    (十四)2018年技能提升补贴领取人数及增长率、技能提升补贴人均水平
    (十五)一年期银行存款利率
五、测算结果与分析
    (一)疫情下基金收支情况分析
    (二)疫情下基金结余情况分析
    (三)基于基金平衡视角的疫情前后我国失业保险制度经济调节功能比较
六、基于政策参数优化的基金周期性平衡影响因素分析
    (一)单项政策参数变化对基金周期性平衡的影响
        1.费率变化对基金周期性平衡的影响
        2.参保率变化对基金周期性平衡的影响
        3.费基占比变化对基金周期性平衡的影响
        4.城镇登记失业率变化对基金周期性平衡的影响
    (二)政策参数复合和综合变化对基金周期性平衡的影响
七、结论与建议
    (一)结论
    (二)建议
        1.适时提高失业保险费率
        2.继续扩大失业保险制度覆盖面
        3.进一步夯实失业保险缴费基数
        4.加大“稳就业”和“保居民就业”力度
        5.灵活调整失业保险金最长领取月数

(8)中国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英文摘要
引言
    一、研究背景
    二、研究目的与研究意义
        (一)研究目的
        (二)研究意义
    三、国内外研究现状述评
        (一)国外研究现状述评
        (二)国内研究现状述评
    四、研究思路与研究内容
        (一)研究思路
        (二)研究内容
    五、研究方法
        (一)文献分析法
        (二)实证研究法
        (三)比较研究法
    六、研究的创新与不足
        (一)创新之处
        (二)不足之处
第一章 大学生就业与政府责任关系的理论概述
    一、大学生就业与政府责任的概念界定
        (一)大学生就业的概念界定
        (二)政府责任的概念界定
    二、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的理论基础
        (一)责任政府理论
        (二)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民本观
        (三)市场失灵理论
        (四)新公共服务理论
        (五)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理论
    三、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的现实依据
        (一)维护公民基本生存和发展权是政府的基本职责
        (二)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国家政府职责的内在要求
    四、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厘定
        (一)政府须对大学生就业履行调控责任
        (二)政府须对大学生就业履行服务责任
        (三)政府须对大学生就业履行监督责任
第二章 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的实践历程
    一、“统包统分”就业制度时期:政府包办、计划配置
        (一)“统包统分”就业制度下政府责任履行概况
        (二)历史合理性与问题分析
    二、“供需见面”就业制度时期:计划配置为主、调节为辅
        (一)“供需见面”就业制度下政府责任履行概况
        (二)历史合理性与问题分析
    三、“双向选择、自主择业”就业制度时期:市场配置与政府调控相结合
        (一)“双向选择、自主择业”就业制度下政府责任履行概况
        (二)历史合理性与问题分析
第三章 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的现状与问题
    一、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的总体现状
        (一)政府调控责任履行现状
        (二)政府服务责任履行现状
        (三)政府监督责任履行现状
    二、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的实证研究
        (一)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调查设计
        (二)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调查概况
        (三)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频率分析结果
        (四)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交叉分析结果
    三、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存在的问题与成因
        (一)政府调控责任履行存在的问题与成因
        (二)政府服务责任履行存在的问题与成因
        (三)政府监督责任履行存在的问题与成因
第四章 国外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状况与启示
    一、发达国家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状况与启示
        (一)发达国家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状况
        (二)发达国家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状况的启示
    二、经济转型国家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状况与启示
        (一)经济转型国家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状况
        (二)经济转型国家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状况的启示
第五章 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的策略建议
    一、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调控责任履行策略建议
        (一)树立以人为本的就业政策理念
        (二)提升就业政策的规划性与协同性
    二、大学生就业中政府服务责任履行策略建议
        (一)强化高校就业服务促进大学生就业的主体意识
        (二)增强公共就业服务的大学生就业服务供给能力
    三、大学生就业中政府监督责任履行策略建议
        (一)以政府监督优化高校人才培养机制
        (二)以法律制度保障大学生平等就业
        (三)以主体问责制提升就业政策执行实效性
结语
参考文献
附录
    附录 A 毕业年级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情况调查问卷
    附录 B 用人单位对大学生人才要求访谈提纲
    附录 C 大学生就业政府责任履行访谈提纲
后记
在学期间公开发表论文情况

(9)中国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1 绪论
    1.1 研究背景和研究意义
        1.1.1 研究背景
        1.1.2 研究意义
    1.2 研究目的、逻辑结构和研究内容
        1.2.1 研究目的
        1.2.2 研究逻辑结构
        1.2.3 研究内容
    1.3 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
        1.3.1 研究方法
        1.3.2 技术路线
    1.4 创新与不足之处
2 相关概念、相关理论和文献综述
    2.1 相关概念
        2.1.1 被征地农民
        2.1.2 就业与被征地农民就业
        2.1.3 社会保障与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
    2.2 相关理论
        2.2.1 就业领域中的基本理论
        2.2.2 社会保障领域的基本理论
        2.2.3 扎根理论和博弈理论
    2.3 文献综述
        2.3.1 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相关法律政策
        2.3.2 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研究
        2.3.3 关于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相关问题的博弈研究
        2.3.4 对国内外研究的简要评述
3 样本地区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现状调查与分析
    3.1 样本地区基本情况与农民被征地情况
        3.1.1 样本地区基本情况
        3.1.2 样本地区农民被征地情况
    3.2 样本地区被征地农民就业现状
        3.2.1 东部地区
        3.2.2 中部地区
        3.2.3 西部地区
    3.3 样本地区被征地农民就业问题归纳
        3.3.1 政策因素
        3.3.2 市场因素
        3.3.3 农民自身因素
    3.4 样本地区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现状
        3.4.1 养老保险参保情况
        3.4.2 医疗保险参保情况
        3.4.3 其他社会保险参保情况
    3.5 样本地区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方面存在的问题
        3.5.1 征地补偿方面
        3.5.2 保障体系方面
        3.5.3 被征地农民自身问题
        3.5.4 农民土地所有权的缺失
    3.6 样本地区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问题主要原因分析
        3.6.1 政府与民众认识和考虑偏差
        3.6.2 中央与地方在认识和考虑方面的偏差
        3.6.3 执行部门认识和考虑偏差
    3.7 本章小结
4 样本地区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的客观影响因素分析
    4.1 样本基本情况
    4.2 样本地区被征地农民就业影响因素的实证分析
        4.2.1 数据来源、变量和模型选择
        4.2.2 单变量Logit回归分析模型估计与结果分析
        4.2.3 多变量Logistic回归建模与结果分析
    4.3 样本地区被征地农民工作关系认同度影响因素的实证分析
        4.3.1 数据来源、样本选取和变量
        4.3.2 模型估计结果与分析
        4.3.3 实证研究结论
    4.4 样本地区被征地农民就业情况的地区差异与影响因素分析
        4.4.1 被征地农民就业情况的地区差异分析
        4.4.2 被征地农民就业情况地区差异的影响因素分析
    4.5 被征地农民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影响因素的实证分析
        4.5.1 模型设计及变量选取
        4.5.2 模型估计结果及分析
        4.5.3 实证研究结论与建议
    4.6 被征地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影响因素的实证分析
        4.6.1 模型设计及变量选取
        4.6.2 模型估计结果及分析
        4.6.3 实证研究结论
    4.7 实证分析结论与进一步讨论
    4.8 本章小结
5 被征地农民在就业和社会保障中的主观因素分析及博弈分析
    5.1 被征地农民在就业和社会保障中的主观因素分析
        5.1.1 数据来源和数据描述
        5.1.2 编码过程和编码结果
        5.1.3 模型的政策意蕴
    5.2 被征地农民与政府在就业中的博弈分析
        5.2.1 模型假设
        5.2.2 支付矩阵
        5.2.3 纳什均衡分析
    5.3 被征地农民与政府在社会保障中的博弈分析
        5.3.1 模型假设
        5.3.2 支付矩阵
        5.3.3 纳什均衡分析
    5.4 本章小结
6 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的国际经验与国内实践
    6.1 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的国际经验与启示
        6.1.1 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的国际经验
        6.1.2 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国际经验的启示
    6.2 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的国内实践与启示
        6.2.1 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的国内实践
        6.2.2 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国内实践的启示
    6.3 本章小结
7 结论与政策建议
    7.1 研究结论
    7.2 相关政策建议
        7.2.1 针对性克服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存在的问题
        7.2.2 依据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影响因素制定对策
        7.2.3 采取措施实现被征地农民的主观需求和与政府博弈的长期均衡
参考文献
个人简介
导师简介
成果目录清单
致谢

(10)F市S区失业人员隐性就业导致的失业基金流失管控难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1、绪论
    1.1 选题背景及研究意义
        1.1.1 选题背景
        1.1.2 研究意义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1.2.1 国内研究现状
        1.2.2 国外研究现状
    1.3 相关概念
        1.3.1 失业保险
        1.3.2 隐性就业
    1.4 本文主要的研究框架
    1.5 研究方法与数据来源
        1.5.1 研究方法
        1.5.2 数据来源
2、F市S区失业保险发展现状与隐性就业的现状分析
    2.1 F市S区社会及经济发展现状
    2.2 F市S区失业保险制度的发展沿革
    2.3 疫情背景下的失业保险发展趋势
    2.4 F市S区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违规领取失业金情况调查
        2.4.1 F市S区失业保险金领取人员违规领取数据搜集
        2.4.2 失业保险法律知识问卷的设计发放与数据整理
3、隐性就业背景下失业人员违规领取失业保险金管控难问题及其影响
    3.1 社会配合参与不积极
        3.1.1 企业参保不积极
        3.1.2 失业人员就业不申报
    3.2 相关政策普及不到位
        3.2.1 政策宣传不到位
        3.2.2 民众对政策了解主动性不强
    3.3 主体部门监管难
        3.3.1 就业形式隐蔽
        3.3.2 领取失业保险金手续繁琐
    3.4 社会各方面受影响
        3.4.1 给失业保险基金带来损失
        3.4.2 社会保险经办部门社会公信力下降
        3.4.3 不正规的就业方式使就业人员缺乏相应保障
4、隐性就业背景下失业人员隐性就业领取失业保险金管控难原因分析
    4.1 立法机制不健全
        4.1.1 .政策体制亟待完善
        4.1.2 处罚机制不够健全
    4.2 管理体制不健全
        4.2.1 信息共享遭遇梗阻
        4.2.2 部门联动不顺畅
        4.2.3 员工队伍不专业
    4.3 政策执行需监督
        4.3.1 对社保部门经办过程监督不到位
        4.3.2 举报制度需完善
5、加强对登记失业人员隐性就业带来的失业保险基金流失管控措施
    5.1 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及执行流程
        5.1.1 完善法律法规政策制定
        5.1.2 规范法律法规执行流程
    5.2 拓宽相关政策宣传渠道
        5.2.1 利用服务窗口提升政策普及率
        5.2.2 利用新兴媒体加大政策普及率
        5.2.3 利用政务热线做好政策的宣传
        5.2.4 在活动中对政策进行宣传与普及政策
    5.3 建立失业保险保险经办部门标准化流程
        5.3.1 失业保险经办监管标准化
        5.3.2 失业保险经办服务标准化
        5.3.3 失业保险经办系统标准化
    5.4 加强社会保险相关部门经办人员素质建设
        5.4.1 严把人才质量入口关
        5.4.2 优化各部门人员配置
        5.4.3 通过培训提升人员素质
    5.5 加强对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隐性就业的调查和防控
        5.5.1 增强数据透明度
        5.5.2 进行数据“云”监控
        5.5.3 调动企业参保积极性
        5.5.4 建立独立监督机构
6、结论与展望
    6.1 研究结论
    6.2 未来展望
参考文献
附录
致谢

四、关于银行系统单位参加失业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论文参考文献)

  • [1]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漳州市财政局关于延续实施部门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J]. 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漳州市财政局. 漳州市人民政府公报, 2021(09)
  • [2]社会公平视角下的中国社会保障问题研究[D]. 李思特. 吉林大学, 2021(01)
  • [3]家庭视角下我国社会保险制度完善研究[D]. 赵志浩. 广西师范大学, 2021(11)
  • [4]中国东北地区社会保障研究(1949-1956)[D]. 晋江艳. 吉林大学, 2021(01)
  • [5]D市失业保险制度运行中的问题与对策研究[D]. 韦晓敏. 中国矿业大学, 2021
  • [6]税收营商环境优化背景下H制药税务风险管理研究[D]. 李霞. 重庆工商大学, 2021(09)
  • [7]后疫情时代失业保险基金可持续性与经济调节功能研究[J]. 薛惠元,曹思远. 保险研究, 2021(02)
  • [8]中国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研究[D]. 鄂义强. 东北师范大学, 2020(06)
  • [9]中国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问题研究[D]. 李春晖. 北京林业大学, 2020(01)
  • [10]F市S区失业人员隐性就业导致的失业基金流失管控难问题研究[D]. 任倩芸. 暨南大学, 2020(07)

标签:;  ;  ;  ;  ;  

关于银行系统单位参加失业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