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航意险改革方案正式公布(论文文献综述)
陈鑫[1](2021)在《互联网保险监管问题研究》文中研究表明
李寅亮[2](2021)在《西雅航空商旅贵宾卡关系营销策略研究》文中研究说明
田珊[3](2021)在《RCYJ公司人力资本服务平台业务营销策略研究》文中研究指明随着互联网商业浪潮的不断加剧,大数据、人工智能深入发展,人力资本服务服务产业逐渐兴起,目前已经列入国家产业发展目录,并将成为未来经济发展、区域转型升级的新动能。人力资本服务平台业务是RCYJ公司的主要板块。作为人力资本服务业这个新兴产业中的先行者,面对尚未成熟的市场和消费者,RCYJ公司应该如何突破发力,培育占领市场,下好先手棋呢?本文以RCYJ公司人力资本服务平台业务为研究对象,运用参与式观察、案例分析、文献研究等方法,指出目前公司人力资本服务平台业务营销存在平台市场定位不清晰、业务知晓度低、产品体系不够完善、客户黏性不足等问题。采用了PEST分析法对公司该业务所处的宏观层面环境进行研究,包括政治层面、社会层面、经济层面、技术层面的环境等等;应用波特五力模型对RCYJ人力资本服务平台的营销业务进行微观环境分析,包括行业内竞争者的威胁、潜在进入者的威胁、替代者威胁、供应商与购买者的议价能力等;用SWOT分析法对内部优势、劣势条件和机会、威胁进行综合评估梳理。本文运用STP理论分析并明确了 RCYJ公司人力资本服务平台营销业务的目标定位,提出根据人口统计变量和行为变量的市场细分,即聚焦高层次人才、非市场化学术机构人才、创业型人才、毕业生人才市场的不同需求,推出不同的有各自特色的产品和服务;采用了7Ps营销理论研究制定了适合RCYJ公司人力资本服务平台业务自身发展的营销策略组合。在产品策略上,要打磨更加精准的评估体系,专注于新产品研发,将公司产品分为金融和非金融两大类,分别进行产品的深度开发,提升消费者的体验感,尽快研发出适合各类消费群体的、直击痛点的产品;根据公司当前所处的阶段,建议暂时不过度关注营业收入,而是扩大平台使用者的数据,探索更多的运营模式;在渠道上要结合不同的行业形成不同的渠道策略,如教育类行业等。在营销促销方面,采用病毒式营销策略,形成产品信息传播的链式反应;深入高校、科研院所、写字楼进行宣传,并与就业季、自主创业配合,让更多人有机会体验RCYJ公司的产品服务。人员策略方面,必须注重对产品开发人员的培养和使用;过程策略方面,要更加注重用户使用产品时的体验,建立全面的客户跟踪体系。文章最后分析了RCYJ公司营销策略的实施保障,建议以优化组织结构、加强部门之间的协同机制等方式,实现强化组织保障;以引入大数据分析和模型训练的方式强化信息保障;以加强员工人力资本知识培训、技术培训、表达培训、企业理念认同培训、市场捕捉能力培训等方式提升员工战斗力,同时加强员工激励;树立“鼓励创新”的企业文化,强化企业文化建设。
佟仁庆[4](2020)在《基于大数据技术的保险代理销售管理系统研发》文中研究说明基于大数据的保险代理销售管理系统研究以及相关系统的规划,是通过大数据和软件系统的应用实现对代理人的规范化、智能化、个性化的管理,提升保险公司对代理人的管理效率和水平,促进保险业务降本增效。本论文完成的工作有三方面。第一,总结了行业发展现状,分析了瓶颈和机遇、以及业务场景的相关需求。第二,基于业务需求,规划并设计了保险代理销售管理系统,并重点设计了三个主要功能模块,分别为销售推荐模块、业绩管理模块和风险防控模块。第三,对上述设计的销售管理系统进行了开发和功能实现。该销售管理系统以代理人行为数据为基础,通过分类算法对代理人添加标签实现分群管理,以前端业务管理模块配置系统调整对代理人的追踪动作以及信息推送与互动。在系统功能实现方面,主要使用Python建立后台系统,并基于MYSQL建立数据库,PC端使用Dreamweaver实现管理系统页面开发,通过Https访问后台系统。App端则使用Java建立,初期使用微信小程序WXML实现移动端开发。在管理效能实现方面,该系统能够调动并整合信息和通信资源,解决因代理人群体位置不固定、时间不统一以及专业技能差异较大等客观原因造成的企业管理困难,在提升管理效率的同时进一步提升业务产能,具有较为现实着力点和落地可行性。因此,在日益复杂的保险市场竞争环境下,基于大数据技术的保险代理销售系统具备研究价值,在促进保险中介业务发展方面起到积极作用,能够达到预期目标。
王宇飞[5](2020)在《MDJ邮政公司自营网点激励体系研究》文中提出
钱红亮[6](2020)在《保险格式条款阅读欠缺之规制路径及其选择》文中研究表明保险合同订立过程中,至少消费者保险合同之缔结,投保人鲜有阅读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者,此即本研究所言“阅读欠缺”或谓“不阅读就签字”,是世界各地保险交易领域的一种普遍现象。此种现象之流行,是理性、社会、认知等方面因素综合影响的结果:理性方面,投保人通常无力理解也无从磋商条款内容,很可能作出阅读的成本超过预期收益的判断;投保人即使作出相反的判断,还要面对(通常为保险人故意安排的)阻碍他们审视合同细节的社会压力;认知方面,即便存在掠夺性格式条款,投保人也很可能没有能力理性地回应与处理。阅读欠缺并非出于懒惰懈怠或道义有欠,而是投保人有限理性和认知局限的反映,是理性的“非理性”选择和合理的不知。自由市场的绝对拥护者主张,阅读欠缺不成问题、不用担心,也就不必规制。他们承认,大多数投保人不阅读,但是,在竞争市场中,只要有足够多的少数投保人(边际消费者)阅读、理解、知晓合同之内容,并根据所知信息理性地追求自身效用最大化,寻购更好的保险产品(保单条款),就足以迫使并激励保险人向所有投保人提供更加公平、更加合理的条款,因为保险人回应的是作为整体的投保人,总是在争夺与边际消费者的交易机会,此即少数阅读者理论。该理论总体失败:一者,真正阅读的投保人太少,足够多的少数阅读者无从出现,知之甚详且精明强干的消费者之数量不足,无法形成投保人群体关于保单质量的共同认知,充分的市场压力之集聚成为无源之水,藉由市场力量精确定价保险合同之期望必然是水中之月;二者,即便少数阅读者达到最低比例,他们通常亦无能为力,一方面投保人是有限理性的,即便知悉条款内容,也可能于决定是否投保之际非理性地忽视之,另一方面保险人可通过批注区别对待知情的投保人和不知的投保人,向知情的投保人提供更加公平合理的条款,知情的投保人之存在将无助于其他消费者之保护。通常认为,阅读欠缺引发合意缺失与市场失灵两大问题。前者是从合同双方的个体视角而言,即倘若对保险格式文字所创设的法律关系一无所知,投保人就不可能对斯项法律关系表示知情的、真正的同意,保险格式合同与当事人真意合致不能相提并论。后者是从市场运转的总体视角而言,既然投保人无心费神或无力回应保单条款的细致内容,也就不可能就保单内容货比三家,寻购机制失灵,人们因而不能指望市场力量有效约束保险产品质量,无法仰赖市场竞争激励保险人提升条款质量。此外,投保人群体通常具有期待乐观主义倾向,即期待的保单条款好过实际的保单条款,或者期待的承保范围宽于实际的承保条款,或者预期的承保除外窄于实际的除外条款。乐观期待之下,投保人付费意愿更高,保单质量倾向于低落。阅读欠缺之规制路径,可分为程序规制与实质规制。程序规制旨在改善缔约程序本身,力图通过直接规制缔约行为,优化众多个别保险交易的条件、环境和状况,从而优化整体保险市场的运转。易言之,从合同双方的个体视角而言,是为贯彻意思自治,从市场运转的整体视角而言,是为促进市场健康。程序路径从保险合同订立成立规则入手,主张实施阅读促进类法律规范,提供阅读机会,降低阅读成本,激励阅读行为,矫正当事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保护投保人知的权利和以之为基础的选择权,治愈合同同意过程中的瑕疵,处理那些妨碍完全和公平缔约行为的、可能有损保险市场健康的因素,例如,道德危险和逆选择。阅读义务规则,即“签字即视为同意”,是英美普通法上阅读促进类法律规范的制度起点,为解决阅读欠缺问题最为传统的程序工具。保险合同阅读义务规则的传统完整表述为,签字订约之前,保单交付之后,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有义务阅读、理解、知悉合同内容及检视保险保障是否适合需要的义务;倘若本有机会阅读保险合同,那么除非存在欺诈或胁迫,不可反驳地推定其已经阅读、理解、知悉且同意了合同内容,无论其事实上有无和有无能力阅读。按阅读机会逻辑,投保人是在自主选择不阅读的情况下表示了同意,应受格式合同条款约束。阅读保险合同作为行为要求,性质上为“不真正义务”,是行为人为自己利益而负担的“职责”。严格而言,阅读义务出现时,阅读欠缺还只是个别问题,而非普遍现象。阅读同意推定的创设基础传统上为“签字”与“同意”之间的高概率联系及当事人主观意思难以证明,皆已不符现代保险交易实际。阅读不再是合理的注意标准,推动投保人透过阅读日见扩张的信息披露达于知情同意无异于唐吉坷德式的一厢情愿。“签字”仅剩作为合同关系起点的象征性意义,投保人主观意思难以进入保单。消费者对保单内容之合理期待比起保险人对消费者签字同意之信赖更需法律保护,保险合同法应当且可以放弃阅读义务规则,并考虑引入“异常条款”。保险产品类型多样,承保范围各有千秋,各类保单之中,保险人承担不同的保险责任。促进保单用语清楚确定、通俗易懂,进而促进其上的承保范围信息更加清晰、具体和明确,明确各种具体损失分别可以得到哪种保障,是保险法的核心目标之一。保险立法促进保险合同清晰明确的最大努力是不利解释规则。保单清晰化通俗化虽难以激励投保人签字订约之前阅读合同,但仍有其价值和益处:一是便利消费者在发生保险事故或出现保险纠纷之后检视保单条款,据之减损索赔,实现权利、履行义务,评判保险人理赔决定的正当性和合理性,阻止不公平理赔;二是便利保险中间人、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等市场中间人研究保单,传播利用所得信息,形成社会压力和声誉压力,迫使并激励保险人提供公平而有效率的保单;三是便利保险监管者审阅审核,提高监理效果。明确说明义务,是我国保险法上矫正信息不对称问题最为核心的程序规则,是一种履行标准和成本极高的实质性义务,这有别于国外立法上常见的形式化的保险人信息提供义务。无论前者,还是后者,抑或一般说明义务和条款提供义务,作为程序规制,在规制效果和目标之实现上,都受制于投保人获取、处理和利用信息的成本、能力、意愿和需要。保险人披露信息须遵循少量核心信息、外观形式统一、时点适合的原则,我国保险法上的程序规制体系应依此三原则进行彻底改造,而非简单地回归形式化的保险人信息提供义务。本文建议,保险人应定期实施“期待具体化”之田野调查,经此明了被保险人对保单条款的期待是否准确。满足理性被保险人客观合理期待的条款具有拘束力,即便隐藏于保单之中不足以引起注意,或仅当投保人主动索取时保险人方提供,或表述之语言模糊。推定预期之外不利条款没有拘束力,除非保险人以合乎保险监管机构要求的、专门设计的、具有标准格式的“警示栏”之形式外观予以特别提示并说明。为防止不当运用或过度使用警示栏,一方面应从其中剔除那些满足大多数消费者合理期待的条款,他方面应在其中依照消费者眼中的重要性递减顺序排列预期之外不利条款。期待具体化与警示栏一同彻底埋葬了阅读义务,合力提升那些最有可能阻碍意思合致的预期之外条款的可见性及可知性,节约利用保险消费者稀缺的注意力与理解力。针对明确说明义务所披露的信息很可能与投保人的实际信息需要不匹配,可借鉴引入德国法上保险人咨询建议义务。实质规制旨在直接作用于格式条款的内容,而不考虑投保人订约之前有没有阅读或有没有机会阅读,其以理赔结果为中心,授权法院、保险监管机构等公共决策者判定保险格式条款是否足够公平合理,追求实现契约实质正义,满足保险消费者保障需要。美国法上,实质规制主要为司法规制,大体上藉由合同解释实现,主要工具有不利解释规则和合理期待原则,它们也具有迫使信息披露功能,例如,合理期待原则要求法院置超出被保险人合理期待的未经阅读条款于不顾,除非保险人于缔约时已向被保险人予以特别说明。可见,程序规制与实质规制一前一后分守要津,构成双向通道,互成犄角之势,一方面,法院事后对保险合同之司法规制激励保险人事前向消费者披露条款信息,它方面,保险人事前披露之范围影响法院为增加保险人责任而扩张解释条款、重写保险合同之意愿强度。二者合力实现保险法的另一个核心目标,即激励承保责任信息之生产、传播和流动,促进保险消费者获取、理解并利用清晰准确的承保范围信息。实质规制具体方案之建构传统上从合意缺失角度出发,主要有概括同意论、授权许可论和推定格式条款不可执行论,目前占主导的是概括同意论。真伪合同条款两分论为最新的理论发展,为保险格式条款效力评价提供了新的工具,保险格式文件中的具体文句总体上可分为两类:一类是对保险合同双方共同意思之形成有贡献、已进入实际协议的合同条款,是契约性的;一类是对合同双方共同意思之形成无贡献、未进入实际协议的随行文句,伪契约性的,不具有拘束力。规制立场的证成上,除了合意缺失说(缔约地位不平等说)、市场失灵说、消费者保护说、大众福利说等在合同法领域普遍适用者,新近的理论发展从保险本质属性的法学分析角度切入,在保险公用事业说(公共产品说)、产品说、社会治理说(社会连带说)的基础上提出各自的价值诉求和规制主张。这些新的学说更具保险特色,更契合保险特性,旨在促进保险产品可获得和可利用,为思考保险格式条款外之权利义务提供了新的视角,为通过规制促进公共利益的实现和公共政策的达成提供新的正当理由。主流的保险合同说主张保险是保险人与投保人之间自愿缔结的一份协议,阅读欠缺之规制,应遵循合同法的通常规范,合意缺失说即是以此为论证的逻辑起点。保险公用事业说主张,保险可谓一种公共产品或服务,为社会或公众所必需,出于维护公共利益,应确保其可获得。产品说的视野中,保险更似一种有形商品,规制保险格式条款之规则应类似于规制产品设计瑕疵之规则,法律有必要引入标准承保范围,设定最低保障水准,控制保单质量。治理说强调,保险为社会连带与技术理性的完美融合,发挥着行为控制、风险管理和促进连带的治理功能,保险权利和义务不仅在法律上存在于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间,也在事实上存在于众被保险人之间,保险契约双方当事人应立于整个风险共同团体之利益之立场,不可纯依民法上双务合同之概念将对方置于对立敌对之地位,判定双方之权利义务归属,须不时以风险共同团体内其他成员之利益为出发点。阅读欠缺之规制,因而不能视为一个纯粹合同问题,其基础和底盘是保险法内在的多元价值和目标追求。保险法律规范之解释和适用,阅读欠缺问题之规制,应综合考虑相互作用、相互比较的多元价值和多种目标,不可仅仅依据意思自治这一单一理念。程序规制趋向于低效或无效,投保人意思自治的目标无法以合理的成本充分实现,更难保障保险合同公平而有效率。用投保人不理解的语言,超出投保人想要知道的范围,告知投保人信息,这不应产生什么法律上的效果,更不应成为法律规制阅读欠缺的主要路径。我国现行立法和司法实务强化保险人明确说明义务,将其作为规制阅读欠缺的主要路径,并不可行,亦不可取。运用动态系统论,可将保险法体系化地解释为三个重要原则的组合:保障意思自治、实现对价平衡和满足合理期待。意思自治之不足,应通过保障合理期待与贯彻对价平衡填补。立法、司法与学术应改变“重程序,轻实质”的思路,转向更趋有效、更加直接、更为重要的保单质量(内容)控制规范和实现合理期待的制度保障。保险格式条款阅读欠缺之规制,应以实质规制为主、程序规制为辅,综合贯彻保险法三项核心价值,方可实现保险合同实质公平。
赵晶晶[7](2019)在《瑞丽航空公司附加服务价值提升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随着我国航空运输业市场日益饱和、竞争日趋激烈,传统的点对点的位移运输服务已经不能满足大部分旅客的航空旅行需求。航空在发展主营位移业务的同时,需要继续创新和拓展更多个性化、多样化的业务,以获得额外的收入来源,增加企业利润。但如何开展附加服务业务,提高附加服务质量,使得公司和顾客都满意,目前缺乏系统的研究。本文结合国内外航空公司附加服务发展基本情况,选择以瑞丽航空及其附加服务作为对象,研究如何系统化开展瑞丽航空附加服务业务。本文的研究主要划分为六个章节内容。首先介绍了课题的研究目的及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研究内容与方法。其次全面分析瑞丽航空及其附加服务发展基本情况,得出瑞丽航空附加服务存在的问题。接着,通过对瑞丽航空公司的SWOT分析、对瑞丽航空附加服务的波特五力模型分析,从而制定出瑞丽航空附加服务价值提升策略。最后,根据分析结果,提出了瑞丽航空公司附加服务价值提升的对策建议和实施保障。通过研究,本文得出如下结论:第一,受到行业竞争环境及政策影响,瑞丽航空发展附加服务起步较晚,对附加服务的重要性认知不足,开展力度较弱。受到燃油成本、资金匮乏等影响,瑞丽航空对附加服务的投入有限。瑞丽航空附加服务无销售渠道及系统支持。第二,根据瑞丽航空附加服务存在的问题,本文系统性地提出瑞丽航空附加服务价值提升策略:常旅客及其货币化;多层级产品组合,满足个性化出行需求;深化差异化服务,发展具有民族特色的出行体验。另外,在瑞丽航空附加服务价值提升策略制定与选择中,本文通过定量分析得出,开展附加服务业务时,采用基于民航标准EMD(Electronic Miscellaneous Document)的附加服务销售的技术方案。第三,本文提出了瑞丽航空公司附加服务价值提升的对策建议和实施保障,以确保瑞丽航空公司附加服务业务开展的系统化和规范化。
贺翀[8](2019)在《在线旅游C平台市场营销策略研究》文中研究表明近年来,旅游作为经济发展水平的风向标,市场规模日益扩大。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及移动设备的普及,旅游产品消费场景逐渐从线下转向线上,在线旅游交易份额呈爆炸式增长。各个在线旅游平台基于自身的优势,不断发展巩固优化自身营销模式。但与此同时,在各类资本紧锣密鼓的烧钱圈地完毕后,市场泡沫一一褪去,在线旅游市场的问题正逐步暴露出来:产品同质化严重,各类服务问题频现,各大在线平台增幅逐渐放缓。本文研究对象——C平台作为在线旅游平台的后起之秀,凭借其强大的技术背景,在激烈的竞争中抢占了相当的市场份额。但面对老牌厂商的不断夹击,新入局者的陆续崛起,其发展也面临较多的瓶颈与掣肘。研究C平台的整体营销模式,不单可以为后续C平台顺利从以产品驱动转型为以消费者需求驱动提供良好的理论支撑,同时,也对其余在线旅游平台在新环境中找到下一个增长点起到一定的参考作用。本文以在线旅游为研究大背景,将C平台作为研究对象,运用PEST、波特五力模型及SWOT的分析法,对整体C平台所处的宏观及竞争环境、优势与劣势逐一分析。然后结合于上文的分析结果,联合营销学理论知识,例如STP营销理论等,尝试分析了C平台的细分市场定位及用户群集,并着手探讨新零售理论用于在线旅游营销的可行性。通过研究,得出如下研究结论:为满足C平台市场定位的优化与提升,基于前文理论分析的结果,给出以满足客户体验为核心,运用数据驱动的新零售方式的营销优化建议。旅游作为一个传统的行业,销售的产品本质就是“体验”,而在科技高度发展的今天,如何通过新零售理论为理论依据,利用现代技术及海量消费数据,为旅行者提供更加顺畅的全链路消费体验,创造更多的消费价值,实现消费者与商家的互惠共赢,才是后续在线旅行业的发展重点。C平台后续可以通过数据化指导生态资源的网状联合、数据及技术赋能商家、场景化体验化营销等方法,在紧贴客户价值,节约客户成本,提升客户便利,加强客户沟通这几个方面着力,提升整体平台的竞争力。希望本文能给其余在线旅行平台提供一个可参考的实例。
李立桦[9](2019)在《TB人寿保险公司预算管理的案例研究》文中研究说明作为金融行业三辆马车之一的保险行业在十三五规划中,得到了罕见发展的机遇,但也面临着严峻的管理挑战。但在大发展的期间仍有不少保险公司,例如某些新进入保险市场的公司未能实现利润,甚至亏损严重。如何保证各层级的预算管控目标实现,是保险公司实现盈利的重要保障。TB保险公司广东分公司预算管理是保险行业预算管理创新的一次尝试,它通过公司内部局部优化,各渠道专业化管理,为TB保险公司逐步优化公司个别渠道的预算管理水平,实现各渠道的管控目标。本文选取TB保险公司广东分公司的案例作为研究对象,介绍TB保险公司广东分公司利用分渠道的方式进行预算管理的全部内容以及其取得的成果,以2014-2018年的内部数据作为研究基础,探索如果通过分渠道的预算管理模式,提高保险公司的预算管理水平,实现省级公司的预算管控目标,由于保险公司实现管控目标是集团利润的重要保障,故此案例具有一定的学术研究价值和实际工作意义。本文主要内容分为以下四个部分:第一章绪论部分,介绍本文的选题背景和意义、国内外文献的研究情况、文献综述、理论框架与研究方法等。第二章案例正文部分,从TB保险公司的经营状况,公司组织架构以及新预算管理模式实行的原因和预算管理的特点等方面介绍。第三章是案例分析部分,主要从分渠道预算管控的状况,影响预算管控目标达成的因素和绩效评价体系等方面分析验证。第四章是案例的启示部分,分别从预算编制,预算过程管控,公司的绩效考评体系等方面来阐述保险公司应用分渠道预算管理的启示。本文通过TB保险公司的案例研究,可以得出如下结论:(1)财务人员应当提高自身的专业水平。(2)遏制信息不对称造成预算松弛的负面影响。(3)关注预算管控指标在绩效考评中的权重有利于实现公司的管控目标。(4)分渠道预算管理能够在局部优化保险公司的预算管理水平综上所述,尽管TB保险公司的预算管理仍存在需要完善的方面,但是对分销渠道进行有针对行的细分预算管理的方式对于提高保险公司预算管理水平,实现经营管控目标以及推动精细化管理有积极意义,此案例的研究对于其他保险公司在对分公司的预算管理上有一定参考作用。
洪小帅[10](2019)在《场景化保险发展问题及对策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伴随着互联网保险行业的快速发展,新兴的产品形态层出不穷,较为典型的则是场景化保险,它是指基于特定场景可能存在的风险提供专业保障的保险产品,具有互联网2.0的特质,碎片化、高频化和个性化是其典型特点,旨在每一个消费场景的背后都伴随一个碎片化的保单,为解决消费者痛点而存在,是互联网保险与消费场景融合下产生的新生态。从2010年首款场景化保险——退货运费险的推出至今,互联网场景化保险已逐渐步入正轨,从生活中日常的出行、购物、交通、旅游的每个场景中,从新出的账户安全险一直到取消订单保险,从户外运动保险到化妆品过敏险,产品种类和服务类别进一步被挖掘,用户只需在网上或手机端轻松点击,就可立即享受对应着消费行为的保险服务,依据互联网的强大体量优势,逐步深入我们的日常生活点滴;从2016年互联网车险业务的首次下滑,到非车险业务的异军突起,场景化保险贡献了巨大的力量,其发展趋势已不容小觑。场景化保险在实际的产品设计和市场运营中同样也显现了较为严峻的问题,如创新动力不足、产品同质化严重、法律监管体系不配套等等,本文以实际案例为依据,聚焦场景化保险发展中的问题,以产品设计方面存在的问题为主要突破口,重点解决其风险管控并给出场景化保险下一步发展的对策和建议。科学设计产品、提升客户体验和规范市场运营是解决场景化保险发展问题的主要路线,产品设计本身的缺陷如不得到很好的解决,其风险控制的内核就会破坏,进而损坏消费者乃至保险公司自身的权益,为此,场景化保险的创新环境理应正本清源、强化体验、提升配套设施,从而构建良好持续的互联网保险场景生态。
二、航意险改革方案正式公布(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航意险改革方案正式公布(论文提纲范文)
(3)RCYJ公司人力资本服务平台业务营销策略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的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思路和研究内容 |
1.2.1 研究思路 |
1.2.2 研究内容 |
1.3 研究方法 |
1.4 研究的创新之处 |
第2章 相关理论和文献综述 |
2.1 人力资本服务业理论和文献综述 |
2.1.1 人力资本理论 |
2.1.2 人力资本服务业相关研究 |
2.2 市场营销相关理论综述 |
2.2.1 市场营销的内涵 |
2.2.2 市场定位理论(STP) |
2.2.3 7Ps市场营销组合理论 |
2.2.4 病毒式营销理论 |
2.3 服务平台营销相关研究 |
2.3.1 与人力资源/资本相关的服务类平台营销文献综述 |
2.3.2 其他服务类平台 |
第3章 RCYJ公司人力资本服务平台业务营销现状与问题分析 |
3.1 RCYJ公司发展概况 |
3.1.1 RCYJ公司背景介绍 |
3.1.2 RCYJ公司人力资本服务平台业务概况 |
3.2 RCYJ公司人力资本服务平台业务营销策略现状 |
3.2.1 产品与定价 |
3.2.2 渠道与促销 |
3.3 RCYJ公司人力资本服务平台业务营销策略存在的问题 |
第4章 RCYJ公司人力资本服务平台业务营销环境分析 |
4.1 人力资本服务行业宏观环境分析 |
4.1.1 政治环境分析 |
4.1.2 经济环境分析 |
4.1.3 社会环境分析 |
4.1.4 技术环境分析 |
4.2 人力资本服务行业微观环境分析 |
4.2.1 行业内竞争者的威胁 |
4.2.2 潜在进入者的威胁 |
4.2.3 替代品威胁 |
4.2.4 供应商和购买者的议价能力 |
4.3 RCYJ公司的SWOT分析 |
4.3.1 优势分析 |
4.3.2 劣势分析 |
4.3.3 机会分析 |
4.3.4 威胁分析 |
4.3.5 SWOT矩阵分析 |
第5章 RCYJ公司人力资本服务平台业务营销策略优化 |
5.1 RCYJ公司的目标市场策略 |
5.1.1 市场细分 |
5.1.2 目标市场的选择 |
5.1.3 市场定位 |
5.2 RCYJ公司的服务营销策略 |
5.2.1 产品策略 |
5.2.2 价格策略 |
5.2.3 渠道策略 |
5.2.4 促销策略 |
5.2.5 人员策略 |
5.2.6 有形展示策略 |
5.2.7 过程策略 |
5.3 营销策略总结 |
第6章 RCYJ公司营销策略的实施保障 |
6.1 强化组织保障 |
6.1.1 优化组织结构 |
6.1.2 加强部门之间协同机制 |
6.2 强化信息保障 |
6.3 强化员工培训与激励 |
6.3.1 加强员工培训 |
6.3.2 加强员工激励 |
6.4 强化企业文化建设 |
6.5 本章小结 |
第7章 结论与展望 |
7.1 研究结论 |
7.2 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4)基于大数据技术的保险代理销售管理系统研发(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保险代理人业务开展方法 |
1.1.3 代理人开展业务的难点 |
1.1.4 保险公司对代理人管理模式 |
1.1.5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3 基于大数据的管理系统优势分析 |
1.3.1 保险公司关于代理人管理的痛点 |
1.3.2 当前代理人管理过程使用的技术和方法 |
1.3.3 大数据与数据挖掘在管理中的优势 |
1.4 主要研究内容和组织 |
2 大数据在精准管理方面的理论基础和关键技术 |
2.1 现有保险网站产品推荐场景 |
2.1.1 新用户产品推荐 |
2.1.2 有访问记录用户产品推荐 |
2.1.3 有投保记录客户产品推荐 |
2.2 数据挖掘的算法分析 |
2.2.1 推荐算法 |
2.2.2 聚类算法 |
2.2.3 决策树分类 |
2.3 本章小结 |
3 基于大数据的保险代理销售管理系统需求分析 |
3.1 代理人培训体系需求分析 |
3.2 产品销售推荐体系需求分析 |
3.3 代理人日常活动管理需求分析 |
3.4 业务风险分析管理需求分析 |
4 基于大数据的保险代理销售管理系统设计 |
4.1 基于大数据的代理人销售管理系统总体设计 |
4.1.1 管理系统组成结构 |
4.1.2 系统功能分析 |
4.1.3 系统逻辑架构 |
4.1.4 系统性能要求 |
4.2 用户类型及模块设计 |
4.2.1 代理人培训管理模块 |
4.2.2 代理人销售推荐模块 |
4.2.3 代理人业绩管理模块 |
4.2.4 代理人的风险控制模块 |
4.3 代理人管理系统数据库设计 |
4.3.1 代理人信息表 |
4.3.2 代理人产品销售推荐规则表 |
4.3.3 代理人产品学习通关表 |
4.3.4 客户信息表 |
4.3.5 产品推荐规则表 |
4.3.6 产品信息表 |
4.3.7 业绩管理规则表 |
4.3.8 代理人联系记录表 |
4.3.9 代理人风控数据表 |
4.3.10 代理人风控规则表 |
4.3.11 风控信息记录表 |
4.3.12 业务管理员信息表 |
4.3.13 数据库设计小结 |
4.4 其他功能简述 |
4.5 本章总结 |
5 算法建模 |
5.1 建模总体规划 |
5.1.1 销售推荐模块 |
5.1.2 业绩管理模块 |
5.1.3 风险防控模块 |
5.1.4 算法选择 |
5.2 客户需求和产品推荐模块建模 |
5.2.1 客户需求建模分析及数据准备 |
5.2.2 建模方法确定 |
5.2.3 保险需求数据分析 |
5.2.4 需求模型描述 |
5.2.5 产品推荐系统逻辑 |
5.2.6 小结 |
5.3 代理人的销售追踪和推动模块建模 |
5.3.1 代理人产能建模分析及数据准备 |
5.3.2 建模方法确定 |
5.3.3 代理人产能算法建模 |
5.3.4 代理人产能模型描述 |
5.3.5 代理人管理系统逻辑 |
5.3.6 小结 |
5.4 代理人的风险控制模块建模 |
5.4.1 代理人风控建模分析及数据准备 |
5.4.2 建模方法确定 |
5.4.3 代理人风险评估算法建模 |
5.4.4 代理人风险模型描述 |
5.4.5 代理人风控系统逻辑 |
5.4.6 小结 |
6 保险代理人销售管理的系统实现 |
6.1 系统登录功能 |
6.2 代理人培训管理功能 |
6.3 代理人销售推荐功能 |
6.4 代理人业绩管理功能 |
6.5 代理人风险防控功能 |
6.6 系统测试 |
7 总结与展望 |
7.1 研究总结 |
7.2 未来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作者简历及攻读硕士学位期间的科研成果 |
(6)保险格式条款阅读欠缺之规制路径及其选择(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论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文献综述 |
三、研究意义 |
四、创新点 |
五、研究方法 |
六、论文的不足之处 |
第一章 阅读欠缺之透视 |
第一节 问题成因 |
一、理性经济因素 |
二、社会压力因素 |
三、认知局限因素 |
第二节 影响之一:合意缺失 |
一、经典合同概念的范式内涵 |
二、保险合同说的固有局限 |
第三节 影响之二:市场失灵 |
一、保险合同的统一化阻碍条款竞争 |
二、消费者乐观期待与无效率保单条款之形成 |
小结 |
第二章 少数阅读者理论之不足 |
第一节 少数阅读者理论之内容 |
一、少数精明者的市场矫正作用 |
二、少数阅读者理论的具体主张 |
第二节 最低比例的少数阅读者之计算模型 |
一、模型建构 |
二、结论运用 |
第三节 少数阅读者理论的总体失败 |
一、足够多的少数阅读者无从出现 |
二、少数阅读者无能为力 |
小结 |
第三章 阅读义务之批判 |
第一节 阅读义务的完整表述 |
一、第一种表述:义务 |
二、第二种表述:终局性推定 |
第二节 阅读保险合同为一种行为要求 |
一、主体:理应为当事人双方,实则为投保人一方 |
二、性质:为职责,非义务 |
三、阅读已交付保单之职责:阅读保险合同即检验保险产品 |
第三节 阅读同意推定创设基础之检讨 |
一、缔约主体假设中的“强而慧者”与“弱而愚者” |
二、徒具形式而无实质的阅读机会 |
三、投保人主观意思难以证明更难以进入保单 |
第四节 阅读义务司法适用状态之考察 |
一、文盲缔约人阅读义务之历史考察 |
二、投保人阅读义务之目前通行规则 |
三、保险中间人主张阅读欠缺抗辩之效果 |
第五节 保险法引入“异常条款”规定之建议 |
一、“签字”仅为合同关系起点之象征 |
二、“异常条款”规定之条文建议 |
小结 |
第四章 预期读者之调整 |
第一节 不同预期读者的阅读行为及其价值 |
一、保险消费者事后阅读保单阻止不公平理赔 |
二、市场中间人阅读保单促进保单质量之提高 |
三、保险监管者阅读保单强化保单监理之实效 |
第二节 促进保单清晰化通俗化的法律规范体系 |
一、不利起草者解释规则促进保单清晰化 |
二、温和版合理期待原则促进保单通俗化 |
第三节 不利解释规则促进保单清晰化之可行性 |
一、具体实现途径 |
二、成本收益分析 |
三、精明的被保险人除外 |
小结 |
第五章 程序规制之完善 |
第一节 程序规制之功能 |
一、激励保险人提供有效率承保范围 |
二、匹配投保人之保障需要与保单以防范逆选择 |
三、左右被保险人之行为以防范道德危险 |
第二节 我国法上保险人明确说明义务之改进 |
一、明确说明义务之范围:预期之外不利条款 |
二、明确说明义务之形式:采用标准化“警示栏” |
第三节 德国法上保险人咨询建议义务之借鉴 |
一、保障漏洞问题何以产生 |
二、保险人咨询建议义务 |
小结 |
第六章 规制路径之转换 |
第一节 实质规制的主要方案 |
一、概括同意论 |
二、授权许可论 |
三、推定不可执行论 |
第二节 程序规制与实质规制之互动 |
一、阅读欠缺是单向预防而非双向预防问题 |
二、单许事前规制还是并许事前事后规制 |
三、美国《合同法(第二次)重述》第211 条之合理期待原则 |
四、强化版合理期待原则间接迫使信息披露 |
第三节 伪合同条款之排除 |
一、整体化约论与真伪甄别论 |
二、真伪保险合同条款之甄别 |
小结 |
第七章 规制立场之新释 |
第一节 保险产品说之规制诉求 |
一、保险具有产品属性 |
二、保险合同适合性保证 |
第二节 保险公用事业说的规制诉求 |
一、作为公用事业的保险 |
二、保险的可获得性 |
第三节 保险治理说的规制诉求 |
一、作为治理技术的保险及其治理功能 |
二、保险的社会连带性 |
三、连带实现功能的法学解释:风险共同体内部的利益平衡 |
小结 |
结论 |
在读期间科研成果 |
参考文献 |
(7)瑞丽航空公司附加服务价值提升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民航附加服务研究动态 |
1.2.2 民航附加服务发展现状 |
1.2.3 IATA推进NDC标准支持附加服务销售 |
1.3 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第二章 相关概念和理论 |
2.1 民航附加服务 |
2.2 定价策略 |
2.3 航空公司附加服务销售系统 |
2.4 波特“五力”模型 |
2.5 SWOT分析法 |
第三章 瑞丽航空公司及其附加服务发展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
3.1 瑞丽航空公司企业发展现状 |
3.1.1 瑞丽航空公司简介 |
3.1.2 航线网络搭建现状 |
3.1.3 航空业务发展现状 |
3.1.4 瑞丽航空与昆明基地航空企业的竞争现状 |
3.2 瑞丽航空公司附加服务发展现状 |
3.2.1 附加服务产品种类及发展现状 |
3.2.2 附加服务市场份额 |
3.3 瑞丽航空附加服务存在的问题 |
第四章 提升瑞丽航空附加服务价值的策略制定 |
4.1 瑞丽航空公司SWOT分析 |
4.1.1 优势分析 |
4.1.2 劣势分析 |
4.1.3 机遇分析 |
4.1.4 威胁分析 |
4.2 瑞丽航空附加服务波特五力模型分析 |
4.2.1 替代品的威胁 |
4.2.2 新进入者的威胁 |
4.2.3 买方的还价能力 |
4.2.4 卖方的还价能力 |
4.2.5 现存竞争者之间的竞争 |
4.3 提升瑞丽航空附加服务价值的策略制定及选择 |
4.3.1 提升瑞丽航空附加服务价值的策略制定 |
4.3.2 提升瑞丽航空附加服务价值的策略选择及分析 |
第五章 瑞丽航空附加服务价值提升的对策建议和实施保障 |
5.1 瑞丽航空附加服务价值提升的对策建议 |
5.1.1 扩大附加服务航线网络覆盖 |
5.1.2 严抓附加服务生产成本控制 |
5.1.3 加强附加服务系统化建设及推动数字化转型 |
5.1.4 提升附加服务品牌价值和影响力 |
5.2 瑞丽航空附加服务价值提升的实施保障 |
5.2.1 制定与民航政策相关的附加服务策略 |
5.2.2 优化与附加服务相关的组织架构 |
5.2.3 加强附加服务人才培养 |
5.2.4 建立附加服务业务的风险管控机制 |
第六章 结论及展望 |
6.1 结论 |
6.2 展望 |
致谢 |
参考文献 |
(8)在线旅游C平台市场营销策略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选题背景及研究意义 |
二、相关领域研究现状 |
三、研究思路与方法 |
四、研究内容及论文框架 |
五、本文的创新或前瞻性研究 |
第一章 相关概念及理论综述 |
第一节 相关概念 |
一、在线旅游平台OTA |
二、在线旅游平台主要营销模式 |
三、O2O电子商务模式 |
第二节 理论综述 |
一、互联网思维 |
二、体验式营销 |
三、场景营销 |
四、新零售理论 |
第二章 C平台及其营销现状 |
第一节 C平台概述 |
一、C平台的概况 |
二、C平台的发展历程 |
第二节 C平台营销现状 |
一、C平台的用户 |
二、C平台的供应链 |
三、C平台的盈利模式 |
四、C平台的营销策略 |
第三章 C平台所处环境分析 |
第一节 宏观环境分析 |
一、政治法律环境分析 |
二、经济环境 |
三、社会文化环境 |
四、技术环境 |
第二节 竞争环境分析 |
一、供应商的议价能力分析 |
二、购买者的议价能力分析 |
三、新进入者的威胁 |
四、替代者分析 |
五、行业内现有竞争者分析 |
第三节 SWOT分析 |
一、市场优势 |
二、市场劣势 |
三、市场机会 |
四、市场威胁 |
五、分析小结 |
第四章 C平台STP分析及优化方案 |
第一节 C平台STP分析 |
一、市场细分 |
二、目标市场 |
三、市场定位 |
第二节 基于新零售理论的营销策略优化 |
一、新零售理论适用性分析 |
二、营销策略优化方案 |
三、优化保障方案 |
结论 |
一、主要结论与启示 |
二、研究的不足 |
参考文献 |
致谢 |
(9)TB人寿保险公司预算管理的案例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国外相关文献 |
1.2.2 国内相关文献 |
1.2.3 文献评述 |
1.3 研究内容与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第二章 案例正文 |
2.1 TB保险公司的总体概况 |
2.1.1 TB公司的发展历程 |
2.1.2 TB分公司的预算组织架构和预算管理模式 |
2.1.3 TB分公司主营业务的构成 |
2.2 TB分公司预算管控过程 |
2.2.1 TB分公司财务预算组织模式 |
2.2.2 TB分公司的关键指标 |
2.3 TB分公司预算执行的结果 |
2.3.1 TB分公司的预算考核结果 |
2.3.2 TB分公司的预算考核差异 |
2.4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案例分析 |
3.1 TB分公司预算编制松弛的动机分析 |
3.1.1 TB分公司预算编制存在松弛的判定 |
3.1.2 信息不对称引发的预算博弈分析 |
3.1.3 预算松弛的危害 |
3.2 TB分公司预算执行差异分析 |
3.2.1 法人渠道的产品盈亏分析 |
3.2.2 个人业务板块的预算执行的投产分析 |
3.2.3 费用预算调整作为常态化工作 |
3.3 TB分公司绩效考评分析 |
3.3.1 关键指标分析 |
3.3.2 其他管理指标分析 |
3.4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案例启示 |
4.1 自上而下管理模式的预算编制困境 |
4.2 严格控制预算调整 |
4.3 考评机制业务指标权重过高的危害 |
4.4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附件 |
(10)场景化保险发展问题及对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引言 |
1.1 选题背景 |
1.2 选题意义 |
1.3 国内外文献综述 |
1.4 研究思路及方法 |
1.4.1 研究思路 |
1.4.2 研究方法 |
1.5 创新与不足 |
1.5.1 本文的创新 |
1.5.2 本文的不足 |
第二章 互联网保险市场和场景化保险发展状况 |
2.1 互联网市场规模及经营情况分析 |
2.1.1 收入规模呈现负增长,保费结构发生调整 |
2.1.2 非车险发展良好,场景化保险成为新的增长点 |
2.2 场景化保险市场规模及发展情况分析 |
2.2.1 场景化保险概念及市场规模 |
2.2.2 场景化保险的特点 |
2.2.3 场景化保险的发展状况 |
2.2.4 场景化保险创新产品及发展前景 |
第三章 场景化保险案例 |
3.1 退货运费险 |
3.1.1 退货运费险及相关概念辨析 |
3.1.2 保障内容及理赔服务 |
3.1.3 退货运费险的产生背景 |
3.1.4 退货运费险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
3.2 航班延误险 |
3.2.1 航班延误险相关概念辨析 |
3.2.2 保障内容、理赔服务及主流产品对比 |
3.2.3 航空延误险的产生背景 |
3.2.4 航空延误险发展中的问题 |
第四章 场景化保险问题概述 |
4.1 产品设计方面存在的问题 |
4.1.1 创新方向脱离风控本质 |
4.1.2 保险场景挖掘不足 |
4.1.3 无纸化保单加剧了信息不对称性 |
4.1.4 小结 |
4.2 市场运营方面存在的问题 |
4.2.1 逆向选择问题严重 |
4.2.2 网络互助平台监管规则需进一步明确 |
4.2.3 小结 |
第五章 场景化保险发展问题的解决对策 |
5.1 提升场景化保险服务能力 |
5.1.1 真正解决客户“痛点”问题 |
5.1.2 打造良好的客户体验 |
5.1.3 运用大数据实现产品个性化 |
5.2 合理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及区块链等最新技术 |
5.3 立足发展现状、继续健全互联网监管体系 |
5.3.1 制定灵活的市场费用监管制度 |
5.3.2 推动行业大数据平台建设,建立反欺诈联盟 |
5.3.3 建议将第三方网络平台纳入监管范围 |
5.3.4 建立健全互联网保险产品创新和权益保护机制 |
5.4 保险公司与第三方平台间继续深入合作 |
第六章 结论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四、航意险改革方案正式公布(论文参考文献)
- [1]互联网保险监管问题研究[D]. 陈鑫. 兰州财经大学, 2021
- [2]西雅航空商旅贵宾卡关系营销策略研究[D]. 李寅亮. 西安工业大学, 2021
- [3]RCYJ公司人力资本服务平台业务营销策略研究[D]. 田珊. 山东大学, 2021
- [4]基于大数据技术的保险代理销售管理系统研发[D]. 佟仁庆. 大连海事大学, 2020(04)
- [5]MDJ邮政公司自营网点激励体系研究[D]. 王宇飞. 哈尔滨工业大学, 2020
- [6]保险格式条款阅读欠缺之规制路径及其选择[D]. 钱红亮.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2020(07)
- [7]瑞丽航空公司附加服务价值提升研究[D]. 赵晶晶. 昆明理工大学, 2019(06)
- [8]在线旅游C平台市场营销策略研究[D]. 贺翀.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2019(02)
- [9]TB人寿保险公司预算管理的案例研究[D]. 李立桦. 华南理工大学, 2019(01)
- [10]场景化保险发展问题及对策研究[D]. 洪小帅. 内蒙古财经大学, 201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