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业部出台《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规定》(论文文献综述)
王雅静[1](2021)在《企业家才能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研究》文中研究说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解决“谁来种地”、“怎么种好地”问题的“主力军”,企业家才能是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重要因素。已有研究充分肯定了企业家才能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积极作用,认为具有较高企业家才能的企业家,通过识别市场机会,提高生产要素配置效率,创新农业组织形式,促进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良性发展。但是,现有研究大多忽视了企业家才能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动态变化关系。一个可观察到的经验事实是:尽管每个企业家都具有一定程度的企业家才能,但是,随着企业家通过理论学习和“干中学”,其企业家才能的属性特征发生了变化。企业家才能的属性特征不同,其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影响就会不同,企业家才能绩效必然有差异性。当前,我国农业正处于转型升级的重要时期,要加速我国农业现代化进程,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就需要从理论和实践两个层面揭示企业家才能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作用机理。本研究通过历史回溯法、问卷调查法、深度访谈法、个案研究法和实证分析法,分析企业家才能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作用机理,揭示企业家才能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内在关系。本研究主要从以下四个方面展开研究:第一,进行文献回顾,并作简要概括和评论;第二,构建“企业家才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理论分析框架,分析企业家才能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作用机理和内在关系;第三,运用构建的理论分析框架,回顾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演进脉络及其发展概况,探寻企业家才能在其发展历程中的作用,同时利用江苏扬州数据检验和典型案例研究,揭示企业家才能是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健康、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力量;第四,对全文进行总结,并提出政策建议。本研究的主要研究结论如下:第一,企业家才能是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获得良好经营绩效的关键因素。其作用机理是:其一,捕捉市场机会的才能,是企业家发现市场机会,对此进行识别和预测,愿意承担相应的风险,快速反应和行动,及时做出市场决策,为企业带来可能的盈利机会的能力。其二,组织生产要素的才能,是企业家优化配置生产要素,以较小的要素投入实现高效的产出,实现市场平均利润的能力。其三,创新发展的才能,是企业家适应内外部环境变化,在技术、产品、管理、市场、组织等方面进行有目的性的变革,使企业获取高于市场平均利润的超额利润,获得可持续发展的能力。捕捉市场机会、组织生产要素、创新发展三个维度的企业家才能互为影响,贯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全过程。第二,企业家才能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存在动态变化关系。具体表现在:其一,企业家才能具有累积性。农业企业家在学习教育和“干中学”中获取知识和经验,累积了企业家才能。企业家才能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取得良好的绩效,良好的绩效又对企业家才能形成正向激励作用,促进农业企业家再一次累积企业家才能。其二,企业家才能具有异质性。差异化的企业家才能形成不同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经营绩效,企业家才能越高,取得的经营绩效越好。在每一个农业企业家的企业家才能内部,企业家才能的维度结构具有异质性。三个维度的企业家才能应均衡发展,形成企业家才能的整体合力。其三,企业家才能具有匹配性。企业家才能应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协同发展,动态匹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新的发展要求。从本研究中,得出的政策建议是:第一,在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政策、项目、税收、金融等支持的同时,要加大培育力度,更加注重培育农业企业家捕捉市场机会、组织生产要素、创新发展的企业家才能。特别是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不同发展阶段,在农业企业家成长过程中,关注企业家才能的累积性、异质性和匹配性的动态变化,持续不断地进行动态跟踪培养。要改变低层次、重复化的培育方式,加强培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使农业企业家具备程度更高、维度结构更完整、与企业发展要求更匹配的企业家才能。第二,打破偏重工商企业家、城市专业技术人才下乡兴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思想,鼓励青年农民、农民工、村干部、农村大学生等有乡土根基、有农业创业意愿、有一定企业家素质和才能的群体成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创业者,让乡土农民这个最大的潜在创业群体创成业、创好业,成为农业农村现代化的主体力量。本研究的创新之处在于:第一,现有文献对企业家才能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作了较为充分的研究,充分肯定了企业家才能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具有的重要促进作用。但是,现有研究大多忽视了企业家才能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动态变化关系。本研究构建“企业家才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理论分析框架,研究捕捉市场机会、组织生产要素、创新发展三个维度的企业家才能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影响,创新性地提出企业家才能的累积性、异质性和匹配性三个维度的属性特征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动态变化关系。第二,现有文献关于企业家才能理论和企业家才能指标体系已经形成了较为丰富的研究成果。但是,现有研究较少有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企业家才能的测度指标。本研究建立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企业家才能的素质、能力和绩效指标体系,研究谁将成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企业家。本研究既拓展了企业家才能理论的研究领域,又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
侯昊晨[2](2020)在《基于LCA的海参行业清洁生产评价与应用研究》文中指出海参是我国重要的水产养殖品种之一,近年来海参行业已经成为我国北方地区的渔业支柱产业,随着生产规模的扩大和集约化水平的提高,其带来的资源环境问题也逐渐显现,企业内部存在资源能源消耗高,废弃物排放量大,上下游企业间缺乏基于环境绩效的合作伙伴筛选和协调机制等问题。清洁生产作为将整体预防的环境战略持续应用于生产过程、产品和服务的方法,可以有效识别生产过程环境影响关键节点,为海参行业资源优化管理及污染控制提供实施途径。目前,我国海参行业清洁生产研究尚处于起步阶段,海参生产缺乏清洁生产评价技术和指标体系,供应链企业间缺少基于环境绩效的绿色供应商筛选方法和绿色网络体系。针对上述问题,本文基于生命周期评价(Lifecycle assessment,LCA)开展了海参行业清洁生产评价与应用研究,将清洁生产的系统边界从企业内部延伸到供应链层面,分别进行了海参行业生命周期评价、海参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及海参行业绿色供应链网络设计与优化三个方面的研究,上述研究能够为清洁生产在海参生产企业尺度和供应链尺度的实施提供技术支持和实践指导,具有理论意义和应用价值。本文的主要研究结论如下:(1)以海参生产过程与生产技术为研究对象,建立了基于企业实际生产数据的生命周期清单,量化并分析了生命周期环境影响。海参生产过程生命周期评价结果表明:室内人工育苗、滩涂池塘养殖及盐渍海参加工阶段的环境影响潜值分别1.21E-08 yr、7.39E-09 yr 和 1.11E-09 yr,室内人工育苗阶段具有最大的环境影响,海洋水生生态毒性潜值(MAETP)是贡献度最大的环境影响类型,电力、化石能源消耗及较大的海水需求量是海参生产过程环境影响关键因素。海参生产技术生命周期评价结果表明:生态网箱育苗的环境影响潜值为1.15E-09 yr,与室内人工育苗相比降低了 90.50%;外海底播增殖的环境影响潜值为4.16E-10 yr,与滩涂池塘养殖相比降低了 94.37%,证明上述生态技术在降低环境影响方面具有优越性。根据生命周期评价结果本文提出调整能源类型等多项环境影响改进措施。(2)建立了包括海参育苗、养殖及加工业三个方面的海参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将产地适宜性指标纳入海参育苗和养殖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中,通过层次分析法确定指标的权重,以大连市两家大型海参生产企业的育苗、养殖及加工阶段为例分别开展清洁生产水平评价实证研究。研究结果表明:两家企业在育苗、养殖及加工阶段的清洁生产水平均为Ⅱ级—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案例企业清洁生产水平较好,但仍然具有一定清洁生产改进潜力,上述评价结果与企业实际生产情况基本一致,证明本文建立的海参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具有一定的适用性。最后根据评价结果,提出案例企业海参育苗、养殖及加工阶段实施清洁生产的关键节点并提出具有针对性的清洁生产改进措施。(3)针对海参行业供应链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本文首先从企业角度建立了适用于海参生产企业绿色供应链合作伙伴的筛选方法,指导企业选择绿色供应链最佳合作伙伴。而后从供应链角度构建了基于绿色生产、绿色采购及绿色消费三个要素,节点企业、技术模式及供应职能三个层级,环境、经济及生产三个绩效系统耦合的海参行业绿色供应链网络,在此基础上构建了绿色供应链网络优化模型,该模型以综合能耗最小化和产品利润最大化为优化目标,采用多目标遗传算法结合改进逼近理想解法计算优化结果,为海参行业构建绿色供应链网络提供技术支持。在网络优化案例研究中,以原料采购量和市场需求量作为约束条件,分别设定了四种绿色供应链网络优化方案,优化结果表明:不约束市场需求量及原料采购量的优化方案S4(生态网箱育苗—外海底播增殖—底播盐渍加工—精品门店销售)综合能耗为51600 kgce,产品利润为1185万元,在四种优化方案中综合绩效最优。研究结果表明:海参行业供应链层面的清洁生产应通过绿色生产、绿色采购及绿色消费的共同实施来降低环境影响,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及产品利润。
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3](2020)在《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齐齐哈尔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9-2030)》的通知》文中提出齐政规[2019]1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委、办、局,各有关单位:《齐齐哈尔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9-2030)》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附件:齐齐哈尔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9-2030)
范凯松[4](2019)在《福建海洋渔船监管研究》文中指出我国是渔业大国,也是渔船大国,渔船数量和规模均居世界第一。渔业船舶是渔业生产的重要载体,也是渔民和渔业生产经营者重要的生产生活资料,随着社会进步和科学技术发展,渔业船舶经历了从一叶扁舟到现代化渔船的漫长发展过程。渔船监管是渔业管理的基础和重要内容,它对促进渔业发展、维护生产秩序、保护渔民生命财产安全、养护渔业资源都具有重要意义。海洋渔业资源是一种可再生的资源,但是捕捞强度超过资源的再生能力,会造成渔业资源的枯竭。长期以来,我们对海洋渔业资源的利用与开发现在已经是超负荷状态,经济鱼类大幅度降低,海洋与渔业经济出现效益滑坡、大量的渔船停业停产、渔民的人均收入大幅下降等问题越来越突出严峻。近年来,海洋渔业资源持续衰退成为举国关注的热点问题,党中央、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在视察沿海地区过程中多次就促进海洋与渔业行业的可持续发展作出了一系列重要的指示,为此国务院还专门出台《关于促进海洋渔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我国从1995年起开始实施伏季休渔,它规定了某些特定捕捞作业在每一年的特定时间、特定水域不得从事某些特定捕捞作业。其主要目的就是在每年鱼类繁殖和幼鱼成长的春夏之际,通过停止捕捞活动,为海洋生物资源提供了休养生息的机会。经过多年的实施,伏季休渔制度越来越完善,从一开始的少部分作业类型的渔船进行休渔,逐步发展到除少量对资源破坏程度小的作业外的全部渔船进行休渔。该政策已经成为促进渔业可持续发展、改善生态环境的重要措施,这一措施得到了社会各界包括渔民群众的广泛支持和热烈欢迎,不仅带来了良好的生态效益还有经济和社会效益,可谓一举三得。本文根据渔业主管部门统计的基础性数据,介绍当前福建海洋渔船现状,结合福建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实际监管过程中所遇到的案例,选取具有代表性的违法案件,分析得出福建海洋渔船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借鉴国内外成功的海洋渔船监管经验,提出相应对策建议。
雷小华[5](2018)在《南海周边国家海洋权益维护与海洋执法体制研究》文中研究说明本文主要研究南海周边国家海洋权益维护与海洋执法体制,开展本文的研究,有利于及时掌握东盟国家海洋权益维护的一般动态和基本特征,从而为国家推进共商共建共享“一带一路”、建设海洋命运共同体、和平解决南海争端、积极有效地维护国家海洋权益等方面提供科学参考依据。本文主要是以海洋权益和相关理论为指导,以南海周边国家(其中主要是越南、菲律宾、马来西亚、印尼等4个国家)为重点分析对象,在具体分析其海洋权益维护的主要行动与举措以及各国海洋执法力量与体制的基础上,总结出各国海洋权益维护与海洋执法体制的一般规律与执法特征。具体内容包括四个方面:一是海洋权益和相关概念的理论内涵和界定。重点分析海洋权益、海权、海洋战略等概念的界定及联系与区别。指出海洋权益是国家管辖海域内,或者其他国家管辖海域内,但依据国际法所享有的权利和利益的总称。海权是维护海洋权益的力量基础,海洋战略是维护海洋权益的谋略。海权建设和海洋战略的目标是维护和实现海洋权益。海洋权益的维护依赖于海洋战略的成功实施。二是具体分析南海周边国家的海洋权益维护。重点分析南海周边国家(其中主要是越南、菲律宾、马来西亚、印尼等4个国家)海洋权益维护,具体分析其海洋权益维护的目标、目的、策略、主要行动与举措等等,探索找出南海周边各国海洋权益维护的共同点和不同点,分析其基本特征与一般规律,从而为我国海洋权益维护提供参考依据,同时,针对特定的国家制定特殊性对策,实施“一国一策”等。三是具体分析南海周边国家的海洋执法体制。重点研究南海周边国家海洋法律法规的制定与出台、海洋执法力量与执法部门间的关系与协调等内容,同时分析其优缺点并总结其各自特征。四是对南海周边国家海洋权益维护与海洋执法体制进行比较分析。尽管国家国情不同,其海洋权益维护也各具特色,但他们也确实存在某些共同点和规律性,包括各国海洋战略目标各有侧重、目的不谋而合、手段与策略大致相似,各国都非常重视海洋执法,最大限度维护海洋权益,但各国法律法规仍需完善,执法协调能力有待提高,执法水平与能力亟须提升。
王薇[6](2016)在《中外畜产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研究》文中研究表明我国是畜产食品生产和消费大国,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畜牧业得到长足发展,畜产食品产量大幅增加。近年来,我国畜产食品安全事故频发,畜产食品安全问题已越来越引起人们关注,研究畜产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具有重要意义。文章共分为8个部分,对美国、欧盟、日本、澳大利亚和中国在畜产食品安全监管体系进行系统分析,包括发展历程、法律体系、保障制度等内容,主要得出以下几个方面的结论:第一,畜产食品安全监管的本质是以法律规范的形式促进资源的合理配制与充分利用,对我国现有的畜产食品安全法律体系进行顶层设计,提出核心法律与配套法律制定、衔接的统一标准和安排,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法》两法合一,尽快制定针对肉蛋乳及其相关制品的专项管理法律,对现行的规章制度进行修订,提升法律位阶,有利于控制畜产食品安全风险。第二,畜产食品安全涉及的领域很多,从养殖到生产到流通再到消费,很难由一个机构管辖所有的事务,我国目前主要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和农业部共同监管。在现有格局下,减少职能交叉,剥离农业部风险评估相关的职能,统一由卫计委承担,三部门中涉及标准制修订方面的职能转给第三方社会机构承担,进一步明确部门分工,加强畜产食品安全监管。第三,区分技术性法规与标准,构建技术法规体系,将目前畜产食品标准体系中的强制性标准上升为技术法规,赋予其法律效力,以便于贯彻实施;保留推荐性标准,做为引导行业达到技术性法规所要求的目标的手段。第四,畜产食品安全监管的前提是科学的风险分析,将风险评估的职能集中到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实行风险分析与风险管理相分离,以避免部门间互相推诿,建立国家级的监测信息平台,共享各有关部门的监测数据,有助于为畜产食品安全监管、标准制定等提供科学有效的数据参考。第五,追溯体系是实现畜产食品全食品链信息透明、增强消费者信心的最好方式,我国畜牧业发展规模化程度低,而小散户很难实现各环节的有效衔接,追溯体系建设可以从扶持发展适度规模养殖入手,再通过税收优惠、政策支持、技术帮扶等形式引导企业参与到追溯体系建设中。第六,畜产食品安全监管的最终目标是实现社会共治。在相应的畜产食品安全管理法律中树立行业从业者是第一责任人的理念,加强行业自律,建立政府、企业、消费者、媒体共同参与的网络平台,政府定期发布相关信息、开展培训,引导媒体,保护消费者,鼓励公众参与到畜产食品安全监管全过程,逐步形成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社会共治格局。
刘新山,张红,吴海波[7](2015)在《初级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问题研究》文中研究表明论文分析了初级水产品的定义,影响初级水产品质量的危害来源,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化中的问题。保障初级水产品质量和安全应作为《渔业法》的立法目的之一。建议遵循HACCP理论,修改《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规定》,制定《捕捞初级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办法》、《初级水产品交易市场卫生管理办法》和《水生动植物防疫管理办法》,完善相关标准的制定程序,鼓励和扶持水产品认证机构发展,以期实现对初级水产品质量的有效监管。
王薇[8](2015)在《动物疫情公共危机政府防控能力建设研究》文中研究说明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畜牧业得到了空前的发展,已经成为世界上畜牧养殖数量最大的国家,畜牧业也成为中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目前我国动物疫情防控形势越来越严峻复杂。动物疫病防治工作关系国家食物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关系社会和谐稳定,是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重要职责,是农村农业工作的重要内容。2012年5月2日,《国家中长期动物疫病防治规划(2012-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发布实施。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个指导全国动物疫病防治工作的综合性规划,是我国动物疫病防治发展史上的重要里程碑,标志着动物疫病防治工作进入了规划引领、科学防治的新阶段。本论文在此背景下,从政府管理的角度出发,依据《规划》的基本理念,研究影响我国动物疫情政府防控能力的基本要素,对于我国制定合理的防控政策、创新防控组织体系建设、防控技术推广以及促进、社会防控资源整合有着很强的迫切性和现实性。本文在公共管理学、危机管理学、农业推广学、社会学、经济学等多学科视角下,综合运用公共危机管理理论、风险理论、脆弱性分析、动物卫生经济学理论以及系统管理理论对动物疫情公共危机政府防控能力建设进行理论分析的基础上,依据《规划》提出的四个能力建设的基本保障,提出我国动物疫情公共危机政府防控能力建设的四大基础要素:法制规范、组织体制、科技支撑和条件保障。分章对此四大基本要素在我国建设的基本概况、存在的基本问题、问题引发的原因、国外的基本经验及做法以及可能的改进方向和做法进行了综合分析,旨在提升我国政府提高动物疫情公共危机防控能力。本文通过理论分析、文献探讨和实证昀方法对动物疫情防控能力建设的一系列问题进行了具体分析,得出了一系列重要的观点与结论。首先,改变观念,建立系统化的动物疫情防控法律体系。其中需要改变观念,从动物卫生安全的高度看待动物疫情公共危机防控立法;健全动物防疫组织立法,防止动物疫情防控立法碎片化;树立动物疫情风险意识,健全动物卫生风险评估机制。其次,突破限制,建立开放型的动物疫情防控体制框架。需要从专业性出发设立常规性指挥机构;以任务为中心建立复合式组织结构;以政府为中心的多元主体参与共治。再次,创新科技,构建有机性的动物疫情防控科技支撑。需要做到接轨国际标准,加强科技支撑基础条件建设;抓住核心技术,做好科技支撑沟通平台建设;注重社会需求,完善科技支撑能力评价机制;重视技术应用,科学研究与防控实践相结合。最后重视投入,建立稳定性的动物疫情防控条件保障。需要在条件保障上重心前移,加大和稳定动物疫病防控财政支持;建立多元化的动物疫病防控资金分摊机制;对动物疫病防控重点领域进行合理分派;合理安排重大动物疫情应急资金和物资储备。本文借鉴相关研究成果及通过案例的实地调查和大量的统计数据来进行我国动物疫情公共危机政府防控能力建设研究,可能在两方面具有创新:一是基本研究思路的创新性。文章突破单纯的从畜牧兽医学的角度来探讨动物疫情防控问题,而是从人类社会公共管理的角度来考察人类社会的管理行为如何削弱或消减动物疫情公共危机的发生的风险。二是计量研究方法具有创新性。本项目采用回归分析对现阶段我国动物疫情防控的基本情况进行实证分析,找出目前影响防控能力的关键性要素,对我国短期内的防控政策的制定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米娜莎[9](2015)在《我国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分析体系现状与问题研究》文中指出水产品中渔药残留、重金属、添加剂、环境污染物等危害已成为引发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主要风险因素,引起广泛的社会关注。在此背景下,我国各级监管部门更加重视水产品的质量安全性,但在实际的工作中却缺乏一些科学监管的技术支撑。以风险评估、风险管理、风险交流为要素的风险分析,作为一种基于科学的实践方法,近年来在我国食品质量安全管理领域得到迅速推广,成为指导政府和行业开展科学监管的重要依据。但目前风险分析在我国水产品质量安全领域的应用还处于起步阶段,无论是在风险分析体系建设还是相关理论的实际应用方面都存在诸多不足之处。鉴于此,深入开展我国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分析体系建设及应用研究,将理论知识应用于实践,以科技为支撑,实施科学高效监管,同时降低企业科学管理和政府部门监管成本,建立生产、监管、消费等多方信息交流路径,这对保障水产品质量安全,提高行业监管能力,顺应国际水产品质量管理潮流,提升我国水产品的国际市场竞争力都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本文运用文献研究法和对比分析法,系统阐述了风险分析框架的起源和发展过程,对相关国际组织在各自专业领域实施的食品质量安全风险分析的内容及特点进行了深入分析,对目前国际上主要通用的两大风险分析框架进行了比较研究;并从机构设置、运行机制、制度建设等方面入手,全面研究和比较了美国、欧盟、日本和加拿大等国家和地区的食品安全风险分析体系。研究结果表明,各国际组织及水产业发达国家都将风险分析作为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基础,将风险评估与风险管理相分离,并注重与利益相关方的沟通。各国根据本国国情特点,也对水产品风险分析实施时的重点进行了规范,如美国、加拿大重视风险管理,而欧盟和日本更重视风险评估和交流等。以上研究可对进一步完善我国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分析体系建设提供借鉴经验。论文同时运用理论分析法以及案例与经验结合的方法对近年来我国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分析工作情况进行了系统总结。深入分析了机构设置、运行机制以及制度建设方面的现状,重点针对水产品领域风险分析理论应用情况、实际工作开展方面的不足之处以及未来发展趋势进行了研究。同时以“海蜇中铝的限量标准制定”案例为背景,阐述了风险分析在我国标准制修订过程中的重要作用,只有将风险评估、风险管理、风险交流三者有机结合才能保障我国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分析工作更加科学高效。根据风险分析在国内外水产品领域应用的现状及特点,本文提出了构建和完善我国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分析体系的具体建议。在制度建设上,建议有关部门尽快出台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分析的专门性实施细则,就风险评估、风险管理和风险交流的主体,风险评估实施过程、风险管理和风险交流中应解决的问题以及三个阶段如何开展联动等方面给出相应的规定,为建立良好的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分析运作机制提供完备的法律基础。在组织机构设置上,建议建立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明确其独立性,并就如何完善其运行机制等相关问题提出了建议;在风险分析运作过程上,建议我国可以借鉴美国、欧盟和日本的成熟做法,结合我国国情建立合理的工作机制,促进各利益相关方的交流和互动,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风险管理和风险交流三个过程的有序联动,即学术界开展风险评估,政府在评估结果的基础上权衡各种影响因素并基于成本-收益提出风险管理措施,在整个风险评估和风险管理过程中贯穿各利益相关方的沟通与交流,以此推动我国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分析工作的跨越式发展。最终使风险分析理念被水产品生产者、监管部门、消费者以及社会各方广泛接受,成为促进水产行业健康发展,推进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由应急管理向风险管理转变的重要技术工具。山东半岛是我国水产养殖业发达地区,也是我国出口水产品的主要来源地。本文最后对该地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制、质量安全控制体系的现状以及目前存在的问题通过收集文献及专家问卷调研等方式进行了实证研究,运用层次分析法及模糊集理论,构建了基于风险评估的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管理效果评价体系,并针对山东半岛水产养殖业目前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关风险管理措施建议,为进一步完善我国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分析体系提供了有益参考。
刘坤[10](2015)在《我国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问题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近年来我国渔业经济蓬勃快速发展,不但解决了老百姓“吃鱼难”的问题,而且为国家社会经济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成为维系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近年来频繁发生了一系列水产品质量安全事件,诸如“2002年出口虾仁氯霉素事件”、“2006年多宝鱼事件”、“2007年鳗鱼被扣”等等,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法律体系不健全、机构职能不合理、水产技术支撑体系落后、制度缺失不规范、生产组织化规范化程度低等问题逐渐暴露出来,将水产品质量安全推到了风口浪尖,水产品质量安全逐渐成为社会关注、领导重视、百姓关心的热点问题。本文以提升我国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水平为中心,对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基本理论进行了研究认证,从烟台市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具体实践出发,充分挖掘摸清我国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基本情况,深入剖析了我国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在此基础上,研究提出了建立完善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的举措。围绕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这一核心,本文在已有国内专家研究成果和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结合自身渔业管理工作获取的资料,运用调查分析、比较分析等方法,探索解决问题的路径。本文共分五部分。第一部分是绪论,该部分阐述了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研究背景、研究目的和意义、国内外研究动态、论文研究框架、研究方法。第二部分对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相关重要理论进行了简要分析。第三部分对我国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和管理体制情况及地方工作实践进行了分析阐述。第四部分研究分析我国现行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第五部分提出建立健全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的策略和思路。
二、农业部出台《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规定》(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农业部出台《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规定》(论文提纲范文)
(1)企业家才能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
1.2 研究目的与研究思路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思路 |
1.3 论文结构 |
1.4 研究方法、样本选择与数据来源 |
1.4.1 研究方法 |
1.4.2 样本选择 |
1.4.3 数据来源 |
1.5 创新与不足 |
1.5.1 创新之处 |
1.5.2 不足之处 |
第2章 文献综述 |
2.1 企业家才能 |
2.1.1 企业家 |
2.1.2 企业家才能 |
2.2 农业企业家才能 |
2.2.1 农业企业家 |
2.2.2 农业企业家才能 |
2.3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
2.3.1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主要组织形式及基本特征 |
2.3.2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影响因素 |
2.4 企业家才能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 |
2.4.1 企业家才能与家庭农场发展 |
2.4.2 企业家才能与农民合作社发展 |
2.4.3 企业家才能与农业企业发展 |
2.5 简要的研究评述 |
第3章 理论基础和分析框架 |
3.1 概念界定 |
3.1.1 企业家 |
3.1.2 企业家才能 |
3.1.3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
3.2 企业家才能理论 |
3.2.1 风险与不确定性理论 |
3.2.2 创新理论 |
3.2.3 人力资本理论 |
3.3 企业理论 |
3.3.1 分工理论 |
3.3.2 生产函数理论 |
3.3.3 契约理论 |
3.4 企业家才能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理论分析框架 |
3.4.1 企业家才能是企业发展的重要因子 |
3.4.2 企业家才能的三个维度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 |
3.4.3 企业家才能的累积性、异质性和匹配性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 |
3.5 本章小结 |
第4章 企业家才能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变迁:历史回顾 |
4.1 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概略 |
4.1.1 1949年到1978年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概略 |
4.1.2 1978年至20世纪末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概略 |
4.1.3 21世纪初至今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概略 |
4.2 企业家才能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变迁 |
4.2.1 企业家才能与家庭农场发展变迁 |
4.2.2 企业家才能与农民合作社发展变迁 |
4.2.3 企业家才能与农业企业发展变迁 |
4.3 企业家才能的累积性、异质性、匹配性与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变迁 |
4.3.1 企业家才能的累积性与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变迁 |
4.3.2 企业家才能的异质性与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变迁 |
4.3.3 企业家才能的匹配性与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变迁 |
4.4 本章小结 |
第5章 企业家才能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家庭农场典型案例研究 |
5.1 案例介绍 |
5.2 企业家才能与家庭农场发展关系的阐释 |
5.2.1 企业家才能的三个维度与家庭农场发展 |
5.2.2 企业家才能的三个属性特征与家庭农场发展 |
5.3 经营绩效 |
5.4 本章小结 |
第6章 企业家才能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典型案例研究 |
6.1 案例介绍 |
6.2 企业家才能与农民合作社发展关系的阐释 |
6.2.1 企业家才能的三个维度与农民合作社发展 |
6.2.2 企业家才能的三个属性特征与农民合作社发展 |
6.3 经营绩效 |
6.4 本章小结 |
第7章 企业家才能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典型案例研究 |
7.1 案例介绍 |
7.2 企业家才能与农业企业发展关系的阐释 |
7.2.1 企业家才能的三个维度与农业企业发展 |
7.2.2 企业家才能的三个属性特征与农业企业发展 |
7.3 经营绩效 |
7.4 本章小结 |
7.5 三个案例讨论 |
第8章 企业家才能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研究:江苏扬州数据检验 |
8.1 理论基础 |
8.1.1 关于企业家才能理论的认识 |
8.1.2 关于企业家才能指标的研究现状 |
8.1.3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企业家才能指标体系 |
8.2 数据来源与检验 |
8.2.1 数据来源 |
8.2.2 信度效度检验 |
8.3 描述性统计分析 |
8.3.1 企业家才能素质指标特征描述及讨论 |
8.3.2 企业家才能能力指标特征描述及讨论 |
8.3.3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企业家才能绩效的差异性分析 |
8.3.4 讨论 |
8.4 实证分析 |
8.4.1 变量选择与含义 |
8.4.2 实证结果与分析 |
8.5 本章小结 |
第9章 主要研究结论 |
9.1 讨论与结论 |
9.2 理论贡献 |
9.3 政策建议 |
9.4 未来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2)基于LCA的海参行业清洁生产评价与应用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主要缩写表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1.1 我国海参行业生产现状 |
1.1.2 海参行业生产流程分析 |
1.1.3 海参行业资源环境问题分析 |
1.2 清洁生产研究进展 |
1.2.1 清洁生产定义与政策介绍 |
1.2.2 清洁生产研究与应用现状 |
1.3 清洁生产技术研究进展 |
1.3.1 生命周期评价技术 |
1.3.2 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 |
1.3.3 绿色供应链管理研究进展 |
1.4 海参行业清洁生产 |
1.4.1 海参行业清洁生产研究现状 |
1.4.2 海参行业清洁生产研究问题 |
1.5 研究目的、内容及技术路线 |
1.5.1 研究目的 |
1.5.2 研究内容 |
1.5.3 技术路线 |
2 海参行业生命周期评价研究 |
2.1 引言 |
2.2 海参生产过程生命周期评价 |
2.2.1 目标与范围的确定 |
2.2.2 海参生产工艺流程简介 |
2.2.3 清单分析 |
2.2.4 影响评价 |
2.2.5 结果解释与改进措施 |
2.3 海参生产技术生命周期评价研究 |
2.3.1 育苗技术生命周期评价 |
2.3.2 养殖技术生命周期评价 |
2.4 不确定性分析 |
2.5 本章小结 |
3 海参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研究 |
3.1 引言 |
3.2 海参育苗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 |
3.2.1 指标体系技术规范 |
3.2.2 一级指标选取说明 |
3.2.3 二级指标及基准值选取说明 |
3.2.4 指标权重计算及指标体系确定 |
3.2.5 企业清洁生产评价计算方法 |
3.2.6 案例研究 |
3.3 海参养殖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 |
3.3.1 指标体系技术规范 |
3.3.2 一级指标选取说明 |
3.3.3 二级指标及基准值选取说明 |
3.3.4 指标权重计算及指标体系确定 |
3.3.5 企业清洁生产评价计算方法 |
3.3.6 案例研究 |
3.4 海参加工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 |
3.4.1 指标体系技术规范 |
3.4.2 一级指标选取说明 |
3.4.3 二级指标及基准值选取说明 |
3.4.4 指标权重计算及指标体系确定 |
3.4.5 企业清洁生产评价计算方法 |
3.4.6 案例研究 |
3.5 本章小结 |
4 海参行业绿色供应链网络设计与优化研究 |
4.1 引言 |
4.2 供应链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
4.3 海参行业绿色供应链合作伙伴筛选方法 |
4.4 海参行业绿色供应链网络设计 |
4.4.1 绿色要素 |
4.4.2 结构层级 |
4.4.3 绩效内容 |
4.5 海参行业绿色供应链网络优化 |
4.5.1 网络优化模型 |
4.5.2 网络优化算法 |
4.5.3 网络优化案例研究 |
4.6 本章小结 |
5 结论与展望 |
5.1 结论 |
5.2 创新点 |
5.3 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A 海参生产过程与技术生命周期清单数据蒙特卡罗模拟结果 |
附录B 海参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权重调查问卷及评价结果 |
附录C 海参生产企业清洁生产水平评价表 |
作者简介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科研项目及科研成果 |
致谢 |
(3)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齐齐哈尔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9-2030)》的通知(论文提纲范文)
第一章总则 |
第一节前言 |
第二节编制依据 |
一、相关法律法规 |
二、相关规划、通知 |
第三节目标任务 |
一、规划目标 |
二、规划的重点任务 |
第四节基本原则 |
一、坚持科学规划、因地制宜的原则 |
二、坚持生态优先、底线约束的原则 |
三、坚持合理布局、转调结合的原则 |
四、坚持总体协调、横向衔接的原则 |
第五节规划范围 |
第二章养殖水域滩涂利用评价 |
第六节水域滩涂承载力分析 |
第一条水域滩涂资源状况 |
一、地理位置 |
二、地质地貌 |
三、土壤 |
四、植被 |
五、水资源状况 |
六、水域类型 |
(一)河流 |
(1)嫩江 |
(2)诺敏河 |
(3)阿伦河 |
(4)音河 |
(5)雅鲁河 |
(6)绰尔河 |
(7)讷谟尔河 |
(8)乌裕尔河 |
(9)双阳河 |
(10)通肯河 |
(二)水库 |
(1)大中型水库 |
(2)小型水库 |
第二条自然气候条件 |
一、水文特点 |
(一)水温 |
(二)径流量 |
(1)地表水资源的地区分布 |
(2)出入境水量 |
(3)主要江河径流量 |
(三)地下水 |
二、水质 |
(1)河流水质 |
(2)水库、水源地水质 |
(3)地表水水功能区水质 |
(4)地下水水质 |
三、气候情况 |
四、自然灾害 |
(一)冰冻 |
(二)洪水 |
(1)暴雨 |
(2)洪水特性 |
第三条水生生物资源状况 |
一、浮游植物 |
二、浮游动物 |
三、底栖动物 |
四、水生维管束植物 |
五、鱼类 |
第四条水域环境状况 |
一、水域水质状况 |
二、地下水水质状况 |
三、水资源供水量状况 |
第五条水域滩涂承载力评价 |
一、优越的自然环境,为发展水产增养殖业提供优越的环境条件 |
二、丰富的水生生物资源,为发展水产养殖业提供了生物保障 |
第七节水产养殖产业发展分析 |
第一条水产养殖发展现状 |
一、养殖区域 |
二、养殖方式 |
三、养殖品种及产量 |
四、产值效益 |
五、水域滩涂开发利用比例 |
第二条区域经济发展方向 |
一、区位条件 |
二、经济总量 |
三、产业结构 |
第一产业 |
第二产业 |
第三产业 |
四、调整方向 |
(一)加大养殖水域滩涂生态环境保护的力度 |
(二)转变水产养殖方式 |
(三)成立龙头企业,集养殖、加工、销售于一体,加快水产养殖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
(四)引导鱼户开展休闲旅游观光渔业。 |
(五)大力促进苗种养殖生产发展。 |
第三条水产养殖前景预测 |
一、发展潜力 |
(一)区位优势 |
(二)资源优势 |
(三)市场需求潜力 |
(四)科技实力和养殖技术提升的潜力 |
二、发展趋势 |
(一)传统渔业向绿色渔业发展 |
(二)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
(三)水产品质量安全意识逐步增强 |
(四)优化水产品结构 |
三、养殖水域滩涂需求 |
四、水产养殖产业发展预测 |
第八节养殖水域滩涂开发总体思路 |
一、指导思想 |
二、总体思路 |
三、总体目标 |
(一)渔业综合实力明显增强 |
(二)渔业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 |
(三)渔业水域生态安全格局不断优化 |
(四)科技支撑能力明显提升 |
第三章养殖水域滩涂功能区划 |
第九节功能区划概述 |
一、禁养区 |
二、限养区 |
三、养殖区 |
第十节禁止养殖区 |
一、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 |
二、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 |
三、港口、航道、行洪区、河道提防安全保护区等公共设施安全区域 |
四、其它禁养区 |
五、管理措施 |
第十一节限制养殖区 |
一、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及准保护区 |
二、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和外围保护地带 |
三、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和地质公园 |
四、重点湖泊水库 |
五、管理措施 |
第十二节养殖区 |
一、养殖区类型 |
二、管理措施 |
(一)加强养殖废水(废弃物)达标排放管理 |
(二)开展健康生态养殖 |
(三)加强环境监控 |
(四)安全监管 |
(五)制度保障 |
第十三节区县养殖水域滩涂规划 |
一、龙沙区 |
二、建华区 |
三、铁锋区 |
四、昂昂溪区 |
五、富拉尔基区 |
六、碾子山区 |
七、梅里斯区 |
八、龙江县 |
九、讷河市 |
十、依安县 |
十一、泰来县 |
十二、甘南县 |
十三、富裕县 |
十四、克山县 |
十五、克东县 |
十六、拜泉县 |
第四章保障措施 |
第十四节加强组织领导 |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合作 |
二、规范规划修订 |
第十五节强化监督检查 |
一、加强用途管制 |
二、完善养殖证制度,实行动态管理 |
三、加强水产养殖管理与生产执法能力建设 |
第十六节完善生态保护 |
一、开展养殖排放监测,加强水域滩涂环境污染防控 |
二、推广养殖示范减排技术,修复养殖水域生态环境 |
第十七节其他保障措施 |
一、强化职业渔民教育培训 |
二、强化渔业科技,加强科技支撑 |
三、加快人才培养,提高养殖水平 |
第五章附则 |
第十八节关于规划效力 |
第十九节关于规划图件 |
附:规划图 |
(4)福建海洋渔船监管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2.3 文献评述 |
1.3 研究思路、内容及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内容 |
1.3.3 研究方法 |
1.4 本研究的创新与特色 |
2 概念界定和理论基础 |
2.1 概念界定 |
2.1.1 海洋渔船 |
2.1.2 海洋渔船监管 |
2.2 理论基础 |
2.2.1 公共服务理论 |
3 福建海洋渔船监管的现状 |
3.1 福建海洋渔业资源和经济概况 |
3.2 福建海洋渔船现状 |
3.2.1 福建海洋渔船情况 |
3.2.2 渔业船舶分类 |
3.3 福建海洋渔船监管架构 |
3.3.1 监管依据和制度 |
3.3.2 监管主体和对象 |
3.3.3 监管方式 |
3.3.4 监管案例评析 |
4 福建海洋渔船监管中存在的问题 |
4.1 监管架构漏洞较多 |
4.1.1 监管制度存在盲区 |
4.1.2 监管部门职能交叉 |
4.1.3 监管方式落后 |
4.2 监管水平不高 |
4.2.1 监管力度不够 |
4.2.2 监管威慑性不够 |
4.2.3 监管部门间联动性不够 |
5 福建海洋渔船监管中存在的问题的原因 |
5.1 监管制度不完善 |
5.1.1 海洋渔船监管依据不健全 |
5.1.2 海洋渔船退出机制不健全 |
5.1.3 跨区域监管机制不健全 |
5.2 监管力量失衡 |
5.2.1 监管队伍建设薄弱 |
5.2.2 监管基础设备落后 |
5.2.3 监管职能较为分散 |
5.3 监管保障措施不完善 |
5.3.1 对渔民综合素质提升不够 |
5.3.2 扶持渔民转产转业力度不强 |
5.3.3 加强对船员的教育培训 |
6 国内外海洋渔船监管经验借鉴 |
6.1 国外海洋渔船监管经验借鉴 |
6.1.1 日本海洋渔船监管 |
6.1.2 挪威海洋渔船监管 |
6.2 国内海洋渔船监管经验借鉴 |
6.2.1 江苏海洋渔船监管 |
6.2.2 山东海洋渔船监管 |
7 福建海洋渔船监管的对策建议 |
7.1 建立健全海洋渔船监管制度 |
7.1.1 完善监管依据 |
7.1.2 创新信息化监管机制 |
7.1.3 推动三级管理机制 |
7.2 强化海洋渔船监管力量 |
7.2.1 加强监管人员的管理 |
7.2.2 引进更新先进的监管设备 |
7.2.3 整合监管机构职能 |
7.3 完善监管保障措施 |
7.3.1 加强渔民综合素质提升 |
7.3.2 加大转产转业扶持力度 |
7.3.3 建立渔民生活保障机制 |
7.3.4 加强对海洋渔业法律法规的宣传 |
8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5)南海周边国家海洋权益维护与海洋执法体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一、本论文研究的背景、重要意义 |
二、本论文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三、本论文研究的主要内容 |
(一) 基本思路 |
(二) 主要内容 |
(三) 重点难点 |
(四) 主要观点 |
(五) 主要研究方法 |
(六) 创新之处 |
第二章 海洋权益的概念及相关概念的辨析 |
一、海洋权益的概念 |
二、海洋权益的基本特征 |
(一) 法律制度之上的确定性 |
(二) 客观存在状态上的稳定性 |
三、海洋权益与海权、海洋战略等相关概念的关系 |
(一) 海洋权益与海权、海洋战略等概念的区别 |
(二) 海洋权益与海权、海洋战略等概念的联系 |
四、海洋执法体制的概念 |
第三章 越南海洋权益维护与海洋执法体制 |
一、越南海洋概况 |
二、越南海洋权益维护的主要行动与举措 |
(一) 制定海洋战略规划维护海洋权益 |
1. 越南海洋战略的目标与内容 |
2. 制定海洋战略规划维护海洋权益 |
(二) 加强舆论宣传,不断强化海洋权益意识 |
1. 加强舆论宣传,强化国民的海洋意识 |
2. 开展对南海领土主权的常态化宣传 |
(三) 不断扩张海洋国土,不断宣示海洋主权 |
1. 不断攫取西沙群岛和南沙群岛的海洋国土 |
2. 在侵占的南海岛礁上进行各种活动以宣示主权 |
3. 通过立法将南海纳入其领海主权 |
(四) 加大国际石油开采合作,大力发展海洋经济 |
1. 利用石油利益使南沙群岛争端国际化 |
2. 大力发展海洋经济 |
(五) 千方百计加快海军现代化建设 |
1. 调整海上防卫体制 |
2. 大量采购先进海空武器装备,提升立体作战能力 |
3. 加强金兰湾建设,并向国际开放 |
(六) 频繁开展外交活动,推进南海争端国际化 |
1. 不断深化越美关系,谋求与美国进行军事合作以应对南海争端 |
2. 继续巩固与俄罗斯的关系,争取俄罗斯对越南南海主张的支持 |
3. 加强与日本在南海争端中的合作,增强日本的介入深度 |
4. 加强与印度的合作,把印度引进南海争端 |
5. 越南试图绑架东盟拉入南海冲突 |
三、越南海洋权益维护与海洋执法的法律与体制 |
(一) 越南海洋权益维护与海洋执法的法规体系 |
1. 关于领海基线的立法 |
2. 关于海洋专属经济区的立法 |
3. 关于大陆架的立法 |
4. 开展南海主权归属越南的历史依据和法理依据研究 |
5. 关于海洋执法管理的法律法规 |
(二) 加强海洋执法体制和执法力量建设 |
1. 越南涉及海洋执法管理的机构 |
2. 越南海洋执法的基本体制 |
3. 越南海洋执法力量 |
(三) 越南海洋执法管理部门的衔接运作机制 |
1. 协调内容 |
2. 协调机制 |
(四) 越南海洋执法管理体制的优缺点及主要问题 |
1. 越南海洋管理体制的优点 |
2. 越南海洋管理体制的主要缺点和问题 |
(五) 对我国海洋执法管理体制的借鉴意义 |
1. 尽快制定我国的海洋发展战略 |
2. 完善我国的海洋执法合作机制 |
3. 不断改善和增强海洋执法力量 |
4. 通过立法来加强海洋管理 |
5. 加强海洋执法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
四、中越关系发展趋势及我国可考虑的对策措施 |
(一) 中越关系总体发展走向分析 |
1. 近期走向分析 |
2. 海上合作走向分析 |
(二) 我国可考虑的对策措施 |
1. 越南维护所谓的海洋权益的既定方针、政策不会改变 |
2. 我国可考虑的对策措施 |
五、结语 |
第四章 菲律宾海洋权益维护与海洋执法体制 |
一、海洋战略目标——成为东亚海洋强国 |
二、海洋战略的目的——实现国家海洋利益 |
三、菲律宾海洋权益维护的主要行动与举措 |
(一) 开发海洋资源,促进海洋产业发展 |
(二) 加快岛礁建设,妄图换取“合法”地位 |
(三) 为争夺南海不懈进行国际努力 |
1. 菲律宾导演“南海仲裁案”闹剧 |
2. 利用舆论宣传,唱衰装“可怜” |
3. 妄图绑架东盟国家施压中国 |
4. 谋求引入域外势力制衡中国 |
(四) 推进武装部队现代化,尤其是海军现代化 |
(五) 加强海洋安全多双边合作 |
1. 菲美海洋安全合作 |
2. 菲印尼海洋安全合作 |
3. 菲马海洋安全合作 |
4. 菲中海洋安全合作 |
5. 菲越日海上合作 |
(六) 借助美国抗衡中国及提升武装实力 |
四、菲律宾海洋权益维护与海洋执法的法律与体制 |
(一) 菲律宾海洋权益维护与海洋执法的法规体系 |
1. 《菲律宾宪法》(1987年) |
2. 宏观海洋政策 |
3. 关于领海的立法 |
4. 关于海洋专属经济区的立法 |
5. 关于大陆架的立法 |
6. 《地方政府法》(1991年) |
7. 《菲律宾渔业法》(1998年) |
8. 打击非法捕捞的法律和政策 |
9. 其他海洋法律 |
10. 其他海洋政策 |
(二) 菲律宾海洋执法的基本体制与执法力量 |
1. 建立海洋管理协调委员会 |
2. 海洋执法管理的部门与职责 |
3. 菲律宾海洋执法管理的衔接运作机制 |
4. 菲律宾海洋执法力量 |
5. 菲律宾海洋执法管理体制的基本特征 |
6. 菲律宾海洋执法管理体制的优势与不足 |
7. 对我国加强海洋执法体制改革的启示 |
五、杜特尔特执政后菲律宾外交政策新走向与海洋权益维护 |
(一) 杜特尔特政府时期外交政策新走向 |
(二) 杜特尔特政府时期菲美南海合作 |
(三) 杜特尔特政府时期中菲南海合作 |
(四) 杜特尔特政府时期菲日南海合作 |
(五) 杜特尔特政府时期菲东盟南海合作 |
六、结语 |
第五章 印度尼西亚海洋权益维护与海洋执法体制 |
一、印度尼西亚海洋概况与海洋经济 |
(一) 印度尼西亚海洋概况 |
(二) 快速发展海洋经济 |
二、印尼海洋战略目标 |
三、印尼海洋利益与海洋战略目的 |
四、印尼海洋权益维护的主要行动与举措 |
(一) “双轮驱动”之政治、外交手段 |
1. 积极奉行“大国平衡策略” |
2. 主张用政治谈判,和平解决争端 |
3. 树立新的安全观,积极参与国际合作 |
(二) “双轮驱动”之实力手段 |
1. 加强军事现代化,逐步提升其军队作战能力 |
2. 打击非法捕捞,维护海洋权益 |
3. 开发海洋资源,发展海洋产业 |
五、印尼海洋权益维护与海洋执法的法律与体制 |
(一) 印尼海洋权益维护与海洋执法的法规体系 |
1. 基本立法 |
2. 宏观政策 |
3. 具体法案 |
4. 地方分权 |
5. 法律与政策执行 |
6. 印尼划定的群岛海道和海洋划界 |
(二) 印尼海洋权益维护与海洋执法体制与执法力量 |
1. 相对集中的管理部门——海洋渔业部 |
2. 海上执法协调机构——海上安全协调委员会 |
3. 执法强力部门——印尼海空军与警察部队 |
4. 其他相关中央执法部门 |
(三) 印尼海洋权益维护与海洋执法体制的特征 |
1. 不断提高海军、海警的执法能力 |
2. 组建跨部门的协调机构 |
3. 依托东盟框架,加强与其他国家及国际组织的合作 |
4. 加强马六甲海峡的联合巡逻 |
5. 多种方式应对海洋环境污染 |
6. 地方分权 |
(四) 印尼海洋权益维护与海洋执法体制的优势与不足 |
1. 印尼海洋权益维护与海洋执法体制的优势 |
2. 印尼海洋权益维护与海洋执法体制的不足 |
六、“全球海上支点”战略背景下印尼海洋权益维护的新挑战及应对 |
(一) 印尼海洋权益维护面临的新挑战 |
1. 海上安全威胁 |
2. 海洋环境保护 |
3. 自然灾害 |
4. 保护国家海洋安全的意愿与能力的脱节带来的挑战 |
5. 强硬保护海洋资源引发地区国家关系紧张带来的挑战 |
6. 武装海盗周期性反弹带来的挑战 |
(二) 印尼为应对海洋管理新挑战采取的主要措施 |
1. 佐科政府执政前印尼应对海洋管理新挑战的措施 |
2. 佐科政府执政后应对海洋管理新挑战采取的措施 |
(三) 印度尼西亚海洋安全管理的展望及评价 |
1. 打击非法捕捞政策会持续,维护海洋权益成效显着 |
2. 军事现代化会逐步提升其作战能力,但不会达到一个新的高度 |
3. 继续大国平衡战略,提升防卫安全合作 |
(四) 中国应对:提升两国智慧,积极妥善解决重叠水域纠纷 |
七、结语 |
第六章 马来西亚海洋权益维护与海洋执法体制 |
一、马来西亚海洋战略目标与目的 |
(一) 大力发展海洋经济,为国力增长提供“蓝色动力” |
(二) 构筑海洋安全,为国家保卫提供“蓝色屏障” |
(三) 确保重要航道影响力,为国家影响提供“蓝色话语权” |
二、马来西亚海洋权益维护的主要行动与举措 |
(一) 坚持国防自主,加强海上军事力量建设 |
(二) 积极开展海洋安全合作与寻求大国平衡 |
1. 积极与东盟国家开展区域性的海洋安全合作 |
2. 借助域外势力,寻求大国平衡 |
3. 借助国际法和国际惯例 |
三、马来西亚海洋权益维护与海洋执法的法律与体制 |
(一) 马来西亚海洋权益维护与海洋执法的法规体系 |
1. 关于领海的海洋立法 |
2. 关于海洋专属经济区的立法 |
3. 关于大陆架的立法 |
4. 马来西亚涉及海洋渔业管理的法律与机构 |
(二) 马来西亚海洋执法力量与基本体制 |
1. 马来西亚海洋执法力量 |
2. 马来西亚海洋执法基本体制 |
3. 马来西亚海洋执法部门的衔接运作机制 |
(三) 马来西亚海洋权益维护与执法体制的优势与不足 |
1. 马来西亚海洋权益维护与执法体制的优势 |
2. 马来西亚海洋权益维护与执法体制的不足 |
(四) 对我国海洋执法体制改革的启示 |
1. 海洋管理体制向综合管理和综合执法职能的方向发展 |
2. 加强海洋管理部门和海洋执法机构之间的协调和配合 |
3. 不断完善有关海洋管理的法律法规 |
4. 加强海洋渔业和海洋执法的国际合作 |
第七章 文莱、泰国的海洋战略和对海洋权益的维护 |
一、文莱海洋权益维护的目标与目的 |
二、文莱海洋权益维护的法律法规 |
(一) 关于文莱的领海立法 |
(二) 关于文莱的大陆架的立法 |
(三) 关于文莱与其邻国和相向国家的海洋权益争端 |
三、泰国海洋战略目标的形成 |
(一) 地缘安全因素 |
(二) 历史文化因素 |
(三) 利益因素 |
(四) 泰国海洋战略的目标与内容 |
四、泰国海洋权益维护的主要行动与举措 |
(一) 推动海军现代化,加强海洋管理 |
(二) 深化外部合作,奉行大国平衡策略 |
第八章 南海周边国家海洋权益维护与执法体制的比较分析 |
一、雄心勃勃的海洋战略目标 |
二、不谋而合—南海周边国家海洋战略目的 |
(一) 发展海洋经济是海洋战略的基本目的 |
1. 印尼希望通过开发和利用海洋资源发展经济 |
2. 马来西亚希望发展海洋经济以促进国力的增长 |
3. 菲律宾希望海洋产业成为为国家发展重点 |
4. 越南希望通过发展海洋经济“靠海致富” |
(二) 维护海上安全与海上主权是海洋战略的主要目的 |
1. 印尼:确保马六甲海峡和南海周边局势安全 |
2. 马来西亚:维护国家海洋主权与战略通道安全 |
3. 菲律宾:维护争议地区海上主权和海上安全 |
4. 新加坡:重视国际安全合作,保护国家独立 |
5. 泰国:努力维护和平的海洋安全环境 |
6. 越南:确保海上主权完整与领土扩张 |
三、手段相似—南海周边国家海洋权益维护的策略 |
(一) 建立相应的行政管理部门,贯彻实施海洋战略 |
(二) 推进武装部队现代化,尤其是海军现代化 |
1. 印尼:加强装备建设,提高海军保卫能力 |
2. 马来西亚:坚持国防自主原则,加强海上军事力量建设 |
3. 菲律宾:不断努力推进武装部队现代化 |
4. 泰国:努力推动海军现代化 |
5. 越南:千方百计加快海军建设 |
(三) 借助域外大国势力,谋取海上利益的最大化 |
四、加强海洋执法,最大限度维护海洋权益 |
(一) 海洋法规逐步制定,但法规体系仍需完善 |
(二) 建立海洋协调机构或者委员会,但执法协调能力有待提高 |
(三) 加强执法力量建设,但执法能力仍有待提高 |
(四) 引进域外大国势力,重视海洋执法国际合作 |
五、结语 |
一、中文参考文献 |
二、外文参考文献 |
后记 |
(6)中外畜产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博士学位论文评阅人、答辩委员会签名表 |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内容 |
1.3 研究方法 |
1.4 研究现状 |
1.4.1 国外研究现状 |
1.4.2 国内研究现状 |
第二章 美国畜产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研究 |
2.1 美国畜产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发展历程 |
2.1.1 自由发展期(1776-1906年) |
2.1.2 转型期(1906-1938年) |
2.1.3 加强期(1938-2000年) |
2.1.4 完善期(2000年至今) |
2.1.5 美国畜产食品安全法律体系发展历程表 |
2.2 美国畜产食品安全监管法律体系 |
2.2.1 畜产食品管理机构及职能 |
2.2.2 畜产食品安全相关核心法律 |
2.2.3 畜产食品安全主要配套法律 |
2.2.4 美国畜产食品安全相关法律体系框架 |
2.3 美国畜产食品安全监管保障制度 |
2.3.1 美国畜产食品安全标准体系 |
2.3.2 美国畜产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
2.3.3 美国畜产食品安全风险分析体系 |
2.3.4 美国畜产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和召回制度 |
2.3.5 科技支撑体系 |
2.4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欧盟畜产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研究 |
3.1 欧盟畜产食品安全监管法律体系发展历程 |
3.1.1 法律意识初建期(1958-1985年) |
3.1.2 快速发展期(1985-2000年) |
3.1.3 探求新方式(2000年至今) |
3.1.4 欧盟畜产食品安全法律体系发展历程表 |
3.2 欧盟畜产食品安全监管法律体系 |
3.2.1 畜产食品管理机构及职能 |
3.2.2 畜产食品安全相关核心法律 |
3.2.3 畜产食品安全主要配套法律 |
3.2.4 欧盟畜产食品安全相关法律体系框架 |
3.3 欧盟畜产食品安全监管保障制度 |
3.3.1 欧盟畜产食品标准体系 |
3.3.2 欧盟畜产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
3.3.3 欧盟畜产食品安全风险分析体系 |
3.3.4 欧盟畜产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和召回制度 |
3.4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日本畜产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研究 |
4.1 日本畜产食品安全监管法律体系发展历程 |
4.1.1 初级管理期(1868-1947年) |
4.1.2 食品卫生管理(1947-2000年) |
4.1.3 食品安全管理(2000年至今) |
4.1.4 日本畜产食品安全法律体系发展历程表 |
4.2 日本畜产食品安全监管法律体系 |
4.2.1 畜产食品管理机构及职能 |
4.2.2 畜产食品安全相关核心法律 |
4.2.3 畜产食品安全主要配套法律 |
4.2.4 日本畜产食品安全相关法律体系框架 |
4.3 日本畜产食品安全监管保障制度 |
4.3.1 日本畜产食品安全标准体系 |
4.3.2 日本畜产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
4.3.3 日本畜产食品安全风险分析制度 |
4.3.4 日本畜产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和召回制度 |
4.3.5 其它制度 |
4.4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澳大利亚畜产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研究 |
5.1 澳大利亚畜产食品安全监管法律体系发展历程 |
5.1.1 分散管理期(1900-1990年) |
5.1.2 统一管理期(1990年至今) |
5.1.3 澳大利亚畜产食品安全法律体系发展历程 |
5.2 澳大利亚畜产食品安全监管法律体系 |
5.2.1 畜产食品管理机构及职能 |
5.2.2 畜产食品安全相关核心法律 |
5.2.3 畜产食品安全主要配套法律 |
5.2.4 澳大利亚畜产食品安全相关法律体系框架 |
5.3 澳大利亚畜产食品安全监管保障制度 |
5.3.1 澳大利亚畜产食品安全标准体系 |
5.3.2 澳大利亚畜产食品安全风险分析体系 |
5.3.3 澳大利亚畜产食品追溯体系和召回制度 |
5.3.4 其它制度 |
5.4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中国畜产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研究 |
6.1 中国畜产食品安全监管法律体系发展历程 |
6.1.1 萌芽期(1949-1978年) |
6.1.2 发展期(1978-1993) |
6.1.3 分散监管(1993-2003) |
6.1.4 统一监管(2003年至今) |
6.1.5 中国畜产食品安全法律体系发展历程表 |
6.2 中国畜产食品安全监管法律体系 |
6.2.1 畜产食品管理机构及职能 |
6.2.2 畜产食品安全相关核心法律 |
6.2.3 畜产食品安全主要配套法律 |
6.2.4 中国畜产食品安全相关法律体系框架 |
6.3 中国畜产食品安全监管保障制度 |
6.3.1 中国畜产食品安全标准体系 |
6.3.2 中国畜产食品安全风险分析体系 |
6.3.3 中国畜产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和召回制度 |
6.4 中国畜产食品安全现状、问题及原因分析 |
6.4.1 畜产食品安全现状 |
6.4.2 畜产食品安全问题 |
6.4.3 畜产食品安全问题的产生原因 |
6.5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中外畜产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比较 |
7.1 中外畜产食品安全监管发展历程比较 |
7.2 畜产食品安全监管法律体系比较 |
7.3 畜产食品安全监管保障制度比较 |
7.3.1 畜产食品安全标准体系比较 |
7.3.2 畜产食品安全监管风险分析体系比较 |
7.3.3 畜产食品安全监管追溯体系与召回制度比较 |
7.4 本章小结 |
第八章 结论与讨论 |
8.1 主要研究结论 |
8.2 可能的创新点 |
8.3 讨论 |
8.4 主要的不足之处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作者简历 |
(8)动物疫情公共危机政府防控能力建设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及研究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文献综述 |
1.2.1 危机防控能力研究 |
1.2.2 动物疫情公共危机的研究 |
1.2.3 动物疫情公共危机防控研究 |
1.2.4 对已有研究的评述 |
1.3 研究问题与内容 |
1.4 本文研究框架与方法 |
第2章 相关概念及理论基础 |
2.1 相关概念界定 |
2.1.1 公共危机 |
2.1.2 动物疫情公共危机 |
2.1.3 危机防控能力 |
2.1.4 能力建设及其基础 |
2.2 相关理论基础 |
2.2.1 公共危机管理理论 |
2.2.2 风险管理与脆弱性研究 |
2.2.3 动物卫生经济学 |
2.2.4 系统管理理论 |
第3章 我国动物疫情公共危机能力建设基础及其形成 |
3.1 能力基础之一:法制体系建设情况 |
3.2 能力基础之二:管理体制建设情况 |
3.3 能力基础之三:科技研发支持情况 |
3.4 能力基础之四:条件保障建设情况 |
3.5 综合能力形成:应急响应实施情况 |
第4章 动物疫情公共危机防控法制体系建设 |
4.1 我国动物疫情公共危机防控法制体系建设 |
4.1.1 我国动物卫生法律体系建设概况 |
4.1.2 我国动物疫情公共危机应急管理法规建设情况 |
4.2 我国动物疫情应急法制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 |
4.2.1 立法文本及内容自身存在的问题 |
4.2.2 法律文本与实践工作存在脱节 |
4.2.3 应急法律体系的操作性存在欠缺 |
4.3 其他国家动物疫情防疫法律体系建设经验借鉴 |
4.3.1 美国:1+N系统化动物卫生法律体系 |
4.3.2 澳大利亚:风险监控为主的动物疫情防控立法 |
4.3.3 加拿大:体系健全覆盖面广的疫情防控立法 |
4.3.4 欧盟:规范化、人性化的动物卫生立法体系 |
4.4 我国动物疫情防控立法的改进方向 |
4.4.1 健全动物防疫组织立法,防止立法碎片零散 |
4.4.2 树立动物疫情风险意识,健全风险评估机制 |
4.4.3 改变动物疫病防控观念,做好系统规范立法 |
第5章 动物疫情公共危机防控管理体制建设 |
5.1 构建应急管理组织体系的理论基础 |
5.1.1 应急管理组织结构设计的原则 |
5.1.2 公共危机组织结构的特点 |
5.2 我国动物疫情公共危机管理体制建设现状 |
5.3 我国动物疫情公共危机管理体制建设的问题及原因 |
5.3.1 动物疫情常态应急机构尚未建立 |
5.3.2 危机管理指挥联动系统尚且缺乏 |
5.3.3 官方组织缺乏与社会力量的整合 |
5.3.4 重大动物疫情区域合作机制缺乏 |
5.4 动物疫情公共危机防控管理体系的改进 |
5.4.1 专业性、常规性指挥机构的设立 |
5.4.2 以任务为中心建立复式组织结构 |
5.4.3 政府、企业、社会组织相协调 |
第6章 动物疫情公共危机防控科技支撑体系建设 |
6.1 动物疫病公共危机防控科技支撑体系建设现状 |
6.1.1 我国动物疫病防控科研机构发展现状 |
6.1.2 我国动物疫情防控科技成果研发情况 |
6.1.3 我国动物疫情防控科技成果运用情况 |
6.2 我国动物疫情防控科技支撑体系建设的问题 |
6.2.1 防控科技人力资本待遇较低、队伍不稳 |
6.2.2 防控技术研究投资不足、应用水平偏低 |
6.2.3 防控科研项目立项及管理处于无序状态 |
6.2.4 科技成果鉴定评价机制忽视了实践需求 |
6.2.5 科研成果推广缓慢,不能满足社会需求 |
6.3 制约科技支撑体系建设的主要因素分析 |
6.3.1 缺乏与时俱进的科学劳动价值评价机制 |
6.3.2 缺乏全面、完整、连续的经费资助机制 |
6.3.3 缺乏国家层面统一的科技管理服务平台 |
6.3.4 缺乏科技需求方主导的制度化评价机制 |
6.3.5 缺乏与社会转型相适应的成果转化机制 |
6.4 我国动物疫情科技支撑体系建设的途径 |
6.4.1 优化薪酬结构,尊重科技人才价值 |
6.4.2 改善投资机制,加强基础条件建设 |
6.4.3 抓住核心技术,做好管理平台建设 |
6.4.4 注重社会需求,完善鉴定评价机制 |
6.4.5 重视技术应用,科研与防控相结合 |
第7章 动物疫情公共危机防控条件保障建设 |
7.1 我国动物疫病财政支持政策概述 |
7.1.1 我国动物疫病防控财政支持政策的历史演变 |
7.1.2 我国动物疫病防控条件保障基本理念的形成 |
7.2 我国动物疫病财政支持存在的问题 |
7.2.1 财政支持总量尚显不足 |
7.2.2 财政支出结构不够合理 |
7.2.3 财政支持的持续性不够 |
7.3 我国动物疫病财政支持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7.3.1 财政投入理念存在差距 |
7.3.2 财政分摊机制并未健全 |
7.3.3 财政支出方式过于单一 |
7.4 美国和澳大利亚动物疫病防控财政支持的基本经验 |
7.4.1 财政支持总量充足力度较大 |
7.4.2 财政支出结构动态均衡变化 |
7.4.3 多元主体共同平衡分摊费用 |
7.4.4 疫病消灭计划占据较大比重 |
7.5 改进我国动物疫病防控条件保障的建议 |
7.5.1 加大和稳定动物疫病危机防控财政支持 |
7.5.2 建立多元化动物疫病防控资金分摊机制 |
7.5.3 对动物疫病防控重点领域进行合理分派 |
7.5.4 合理安排动物疫情应急资金和物资储备 |
第8章 政府动物疫情公共危机防控的应急响应 |
8.1 动物疫情公共危机防控应急响应的理论框架 |
8.2 Matlab回归分析理论模型 |
8.3 我国动物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的实证研究 |
8.4 提升动物疫情公共危机防控的应急响应的路径选择 |
第9章 基本结论与政策建议 |
9.1 改变观念,建立系统化的动物疫情防控法律体系 |
9.2 突破限制,建立开放型的动物疫情防控体制框架 |
9.3 创新科技,构建有机性的动物疫情防控科技支撑 |
9.4 重视投入,建立稳定性的动物疫情防控条件保障 |
第10章 研究不足与展望 |
10.1 防控能力建设基础的综合性研究 |
10.2 防控能力基础条件的精细化研究 |
10.3 防控能力建设效果的全面性评估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作者简历 |
读博期间科研成果目录 |
(9)我国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分析体系现状与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引言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的与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国内外相关研究综述 |
1.3.1 我国水产品质量安全状况 |
1.3.2 食品质量安全理念的演进 |
1.3.3 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发展历程 |
1.3.4 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分析进展 |
1.4 研究思路及框架 |
1.4.1 主要研究内容 |
1.4.2 主要研究方法 |
1.4.3 研究逻辑框架 |
2 食品安全风险分析基础理论 |
2.1 风险理论的起源 |
2.2 食品质量安全风险分析的概念 |
2.3 食品质量安全风险分析理论框架 |
2.3.1 风险评估 |
2.3.2 风险管理 |
2.3.3 风险交流 |
2.4 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分析的意义 |
2.4.1 为制定水产品质量安全政策提供科学建议 |
2.4.2 为建立水产品质量安全预警体系提供支持 |
2.4.3 为解决水产品国际贸易争端提供依据 |
2.4.4 为提高国民水产品质量安全意识提供平台 |
2.4.5 为国际技术合作交流提供机会 |
3 国际组织风险分析框架研究 |
3.1 联合国粮农组织(FAO) |
3.1.1 FAO有关生物风险分析 |
3.1.2 FAO有害生物风险分析的特点分析 |
3.2 食品法典委员会(CAC) |
3.2.1 CAC食品安全风险分析 |
3.2.2 CAC食品安全风险分析的特点分析 |
3.3 WTO/SPS |
3.3.1 WTO/SPS进口风险分析框架 |
3.3.2 WTO/SPS进口风险分析的特点分析 |
3.4 风险评估框架比较 |
3.5 小结 |
4 发达国家水产品风险分析体系运行情况 |
4.1 美国 |
4.1.1 机构情况 |
4.1.2 运行机制 |
4.1.3 制度建设 |
4.2 欧盟 |
4.2.1 机构情况 |
4.2.2 运行机制 |
4.2.3 制度建设 |
4.3 日本 |
4.3.1 机构情况 |
4.3.2 运行机制 |
4.3.3 制度建设 |
4.4 加拿大 |
4.4.1 机构情况 |
4.4.2 运行机制 |
4.4.3 制度建设 |
4.5 各国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分析体系比较和分析 |
4.5.1 机构设置方面 |
4.5.2 运行机制方面 |
4.5.3 制度经验方面 |
5 我国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分析体系运行情况 |
5.1 体系建设现状分析 |
5.1.1 法律制度建设情况 |
5.1.2 组织及机构设置情况 |
5.1.3 运行机制方面 |
5.2 风险评估工作进展及趋势分析 |
5.2.1 应用现状 |
5.2.2 问题分析 |
5.2.3 发展趋势分析 |
5.3 风险管理工作进展及趋势分析 |
5.3.1 应用现状 |
5.3.2 问题分析 |
5.3.3 发展趋势分析 |
5.4 风险交流工作进展及趋势分析 |
5.4.1 应用现状 |
5.4.2 问题分析 |
5.4.3 发展趋势分析 |
5.5 风险评估、风险管理、风险交流的交互作用 |
5.5.1 风险评估与风险交流的交互作用 |
5.5.2 风险管理与风险交流的交互作用 |
5.5.3 风险评估与风险管理的交互作用 |
5.5.4 风险评估、风险管理和风险交流的三者联动 |
6 我国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分析体系运行优化建议 |
6.1 风险分析法律制度建设 |
6.2 风险分析组织机构建设 |
6.2.1 风险评估机构 |
6.2.2 风险管理机构 |
6.2.3 风险交流机构 |
6.3 风险分析运行机制 |
6.3.1 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分析的启动阶段 |
6.3.2 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过程 |
6.3.3 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管理过程 |
6.3.4 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交流过程 |
6.4 小结 |
7 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管理效果评价实证研究 |
7.1 山东半岛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状况 |
7.2 构建基于山东半岛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管理效果评价体系 |
7.2.1 风险管理效果评价方法的确定 |
7.2.2 风险管理效果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 |
7.2.3 风险管理效果评价模型的构建 |
7.3 山东半岛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效果评价结论 |
8 结语 |
8.1 研究结论 |
8.2 创新之处 |
8.3 不足之处 |
8.4 下一步工作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1 |
缩略词表 |
致谢 |
个人简历 |
在学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10)我国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动态 |
1.3 论文框架和研究方法 |
2. 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相关理论研究分析 |
2.1 水产品全面质量管理理论(FPTQM) |
2.2 水产品管理信息不对称理论 |
2.3 外部性理论 |
3. 我国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制现状分析及地方实践 |
3.1 我国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法律体系和管理体制现状 |
3.2 烟台市地方实践 |
4. 我国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分析 |
4.1 相关法律法规缺乏系统性 |
4.2 管理体制不完善 |
4.3 管理过程存在薄弱环节 |
4.4 渔业组织化、规模化程度低 |
4.5 各项技术支撑体系及相关制度建设滞后 |
4.6 渔业生态环境破坏加剧 |
5. 完善我国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思路 |
5.1 建立健全法律法规体系 |
5.2 进一步完善管理体制 |
5.3 完善各项技术支撑体系 |
5.4 完善制度加强规范化建设 |
5.5 加强渔业生态环境保护 |
6 结语 |
7. 参考文献 |
致谢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四、农业部出台《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规定》(论文参考文献)
- [1]企业家才能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研究[D]. 王雅静. 扬州大学, 2021
- [2]基于LCA的海参行业清洁生产评价与应用研究[D]. 侯昊晨. 大连理工大学, 2020(07)
- [3]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齐齐哈尔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9-2030)》的通知[J]. 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 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公报, 2020(01)
- [4]福建海洋渔船监管研究[D]. 范凯松. 福建农林大学, 2019(02)
- [5]南海周边国家海洋权益维护与海洋执法体制研究[D]. 雷小华. 厦门大学, 2018(07)
- [6]中外畜产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研究[D]. 王薇. 中国农业科学院, 2016(12)
- [7]初级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问题研究[J]. 刘新山,张红,吴海波. 中国渔业经济, 2015(05)
- [8]动物疫情公共危机政府防控能力建设研究[D]. 王薇. 湖南农业大学, 2015(08)
- [9]我国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分析体系现状与问题研究[D]. 米娜莎. 中国海洋大学, 2015(07)
- [10]我国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问题研究[D]. 刘坤. 山东大学, 2015(02)
标签:农业论文; 海参论文; 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论文; 农业发展论文; 海洋污染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