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积极构建和完善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论文文献综述)
王琼[1](2021)在《劳动者薪酬分配公正的法律实现》文中认为分配是劳动者享有社会发展成果的基本方式,而薪酬分配作为分配活动中最基础、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则是劳动者获取经济收入的基本方式,其不仅直接关系劳动者物质利益的实现程度,决定劳动者及其家庭成员基本生活的保障水平,同时公正的薪酬分配也是一个国家市场经济体制发展完善的标志,是整个社会公平正义的体现。习近平总书记曾经这样说过:“收入分配是民生之源,是改善民生、实现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最重要最直接的方式。”十八大之后,党中央就对薪酬分配工作予以高度重视,并坚持以人民为发展中心,出台相关政策措施,有效提升劳动者的薪酬水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薪酬分配制度已经确立,有序合理科学的薪酬分配秩序已经逐步形成。薪酬分配改革取得巨大成就,劳动者薪酬水平不断提高,社会发展成果共享度也日益提升。但是也要看到,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已经从阶级矛盾逐步转变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与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各项改革已经不断深入推进,劳动者薪酬分配的方式和公正性也暴露出新问题。不同地区之间、行业之间和劳动者群体之间的薪酬差距依然不合理,部分劳动者尤其是一线职工和低收入劳动者薪酬增长缓慢,劳动者对提高薪酬的需求与用人单位用工成本提升之间的矛盾日益凸显,在各生产要素的分配中劳动力要素所占比重严重不足,这些问题都需要不断深化改革,健全劳动法制度体系及其运行机制,不断完善新时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薪酬分配法律机制。学界一直致力于关于薪酬分配问题的研究,已经取得了显着成绩,但是仍有一些问题需要完善和深化。一是需要拓展和夯实劳动者薪酬分配公正的理论基础。西方资本主义的分配理论、马克思主义关于分配正义的理念以及中国传统思想中有关社会分配的精华部分,并非相互对立、互不认同,相反,可以将三者相互融通、有机结合,深化和完善适应我国当代国情的薪酬分配理论体系,以指导具体薪酬分配问题的有效解决。二是需要探寻契合时代发展主题和背景的法律机制。现有研究成果多集中在经济学、管理学领域,少有从法学视角关注薪酬分配的问题,对于劳动者薪酬分配公正问题更是涉及甚少。在我国践行全民共享社会发展成果的大背景下,这方面的研究需要进一步拓展和深化。实现劳动者薪酬分配公正,不仅需要经济政策的支持,更需要法律制度的保障。运用法律手段维护劳动者权益,才能从根本上确保实现薪酬分配公正的稳定性和持续性。三是需要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相融合,提出解决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劳动者薪酬分配公正的原则和方法。这既具有完善我国新时期分配正义的理论价值,又有破解当代劳资矛盾的现实意义。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薪酬分配体系可以有效维护广大劳动者,特别是底层劳动者的切身权益,保障整体经济平稳快速发展,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本文运用宏观与微观结合等方法,构建法学视角下的劳动者薪酬分配及其公正性问题的研究框架体系。以分配正义、矫正正义构成的哲学维度和以人权保障原则、倾斜保护劳动者原则构成的法学维度共同支撑起薪酬分配公正的理论基础。以人为本的回应、得所应得的强化、差别原则的考量和深化改革的要求这四个层面体现了薪酬分配公正法律实现的必要性。本着批判继承的原则,对中国传统分配正义思想的演进进行总结,为实现当代中国薪酬分配公正提供历史和文化经验。从薪酬分配公正的评判标准来看,经济学的评判标准主要为基尼系数和要素价格,法学的评判标准由“三个程度”构成,即劳动报酬请求权的实现程度、同工同酬的实现程度和劳动薪酬集体协商的实现程度。通过上述标准,可以基本判断出某个国家在某段时期内劳动者的薪酬分配是否公正或者趋近于公正。通过纵向比较总结出当今世界的几种薪酬分配的典型模式并对其进行分析评价。典型的薪酬分配模式主要有三种,分别为:瑞典的多种政策措施并用控制收入差距的模式、美国的以税收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对分配进行调节的模式和巴西的以政府公权力为主导维护分配公正的模式。这三种典型模式可以为我国劳动者薪酬分配模式的完善提供一定的经验借鉴。在上述研究基础上,为实现劳动者薪酬分配公正,需要完善和优化由权力保障机制、权利实现机制和社会支撑机制构成的、保障薪酬分配公正的制度体系。一是权力保障机制。通过分析权力配置的原则和结构,影响权力运行的因素,以及权力运行过程中的困境,总结出我国权力配置的运行现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实现薪酬分配公正的国家责任,即司法公正的型塑、薪酬分配制度的完善和社会公共资源的合理配置。基于新冠病毒带来的变化和困顿,尝试提出疫情背景下薪酬分配公正对权力行使的新要求;二是权利实现机制。以人本理念和劳资共赢理念构建起实现劳动者薪酬分配公正的权利观,以劳资共决权、同工同酬权和劳动报酬请求权为内容,构成劳动者薪酬分配公正的权利实现机制。这三项权利的运行机制和保障措施虽不尽相同,但各有侧重,多效并举,共同促进薪酬分配公正之实现;三是社会支撑机制。工会和职工代表大会是我国劳动法体系中最为重要的两大社会化组织,在确保劳动者薪酬分配公正中有其特定的角色和作用。工会代表权和维权手段的强化保障以及职工代表大会决策权和监督建议权的强化保障,是这两个社会化组织有效履行职责和充分发挥保障职能所面临的突出问题,也是劳动者薪酬分配公正的社会化支撑机制完善的关键之所在。
孙小雁[2](2021)在《中国城乡老年人收入:个人、家庭和政府的作用》文中研究说明中国人口正在快速老龄化。2020年中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数量已达2.64亿,占人口总量的18.7%,其中65岁及以上老年人1.9亿,占13.5%。121世纪中叶以后,中国65岁及以上老年人占总人口的比例可高达30%-50%。人口老龄化将对我国代际赡养关系和老年人的养老带来空前严峻的挑战。老年人由于生理机理衰退,劳动参与率和劳动收入将逐步减少乃至丧失,另一方面他们的基本医疗与长期护理需要将显着增加,如果家庭转移支付与公共转移支付不能为他们提供足够的基本收入,他们极易陷入贫困。论文将重点研究个人、家庭和政府三大主体对城乡老年人收入来源、收入差距及收入水平的影响和作用。由于长期以来我国存在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特征,城镇户籍之上附加了各种公共服务、社会保障与劳动就业政策,使得城镇和农村老年人在收入结构、社会保障和养老模式等方面呈现出非常显着的差异。伴随着子女数量减少和家庭规模日趋小型化,代际赡养关系受到极大挑战,农村以家庭供养为主的传统养老模式受到冲击。城市化进程导致大量农村年轻劳动力向经济更发达的城镇聚集,农村老龄化程度和发展速度远远高于城镇,家庭成员将难以向农村老人提供日常生活的照料。虽然近年来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步伐加快,已经从主要面向城镇居民提升为覆盖全民,城乡居民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社会救助等正在向一体化的目标迈进,但是,城乡老人的收入差距和养老保障水平差距仍然相当悬殊。为进一步研究近十年城乡老年人收入变化和收入差距问题,本文利用中国健康与养老追踪调查(CHARLS)数据,对城乡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的收入开展研究,重点考察城镇老年人和农村老年人两个群体的收入水平、来源和决定因素。第一,论文根据老年人收入来源的三个不同主体,将总收入划分为来源于个人的收入、来源于家庭的收入和来源于政府的转移收入。对近年来老年人的收入水平、收入来源的变化趋势和特征进行了分析,并按城乡、区域等不同维度进行比较研究。结果表明,在研究期间,老年人的收入水平在城乡、区域、年龄段、性别等维度存在较大差异。其中,城乡之间的收入水平差异最大,收入结构差异也非常显着。第二,论文分析了城乡老年人的收入不平等程度以及相关因素对不平等的贡献度。本文采用各类不平等指数分别测算全体老年人、城镇内部和农村内部老年人的收入差距,并从两个维度对收入差距进行分解。一是用泰尔指数对老年人的收入差距进行组间组内分解,二是按收入来源对基尼系数按不同收入来源进行分解。结果表明,城镇内部收入差距呈现先扩大再缩小的趋势,农村内部差距趋于缩小,城乡之间的差距也显着缩小,结果总体差距缩小。在各类收入来源中,社会保险转移净收入对总收入的基尼系数综合贡献率最高。第三,论文对老年人收入的影响因素进行了定量分析。本文构建了多元线性回归模型,分别考察了城乡总体老年人、城镇老年人与农村老年人的个体收入影响因素及变化趋势,包括个人自然禀赋和人力资本积累等个人相关因素,家庭相关因素,以及社会支持政策等方面的因素。结果发现城镇和农村老年人的收入影响因素有显着差异,城镇老年人收入受社会保障制度影响较大,农村老年人则受家庭转移支付的影响较大。第四,论文进一步研究了近年来社会保障在缩小老年人收入差距、维护社会公平方面所起的作用,发现社会保障有助于提高农村老年人的收入水平,缩小城乡间的收入差距,对于维护社会公平和谐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当前城乡社会保障制度的藩篱仍然存在,社会保障受益水平差距悬殊,城乡老年人来自社会保障的收入差距远高于城乡居民总体收入差距。第五,论文对美国、日本和欧洲主要发达国家的老年人收入与社会保障制度的国际经验进行了比较研究。虽然各国国情有所不同,但都同样面临人口老龄化以及国民基本养老金的财政压力,在为老年人提供稳定可持续的收入保障方面做了很多制度改革,主要包括推进养老金制度改革,维持养老基金的可持续性;构建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以满足不同收入阶层的需求;基本养老金更加注重公平,实现收入再分配功能保证低收入者的经济来源;完善收入最低保障制度和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为贫困和患病的老年人提供托底保障等。最后,论文在以上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相关政策建议,包括实施积极老龄化,提高老年人劳动参与率,继续发挥家庭的支持作用,提升公共财政与社会保障转移支付的公平性与效率;加大对未来老年人的人力资本投入;以及提升中国人口生育率,减缓人口少子老龄化进程等。
褚雷[3](2021)在《公共政策视域下的基本医疗保险与居民幸福感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基本医疗保险是保障社会成员“病有所医”的基础性制度安排,基本目标是保障国民健康。自1883年德国颁布《疾病社会保险法》,以法律形式确立医疗保险制度以来,该制度在保障人类身心健康、减轻个体及家庭经济负担、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积极应对老龄化进程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在世界范围内得到各国政府和普通民众的广泛关注。我国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在过去几十年的发展中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截止2020年底,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含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人数已达到13.6亿人,参保率连续多年稳定在95%以上,制度整合并轨不断加快,筹资和待遇水平持续提高,已经基本实现了“全民医保”,解决了绝大多数人的“病有所医”问题,成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巨大成就之一。现代科学意义上的幸福感研究自上个世纪50年代兴起,国内外学者主要聚焦幸福感的概念界定和相关影响因素开展了大量的理论探讨和实证研究,取得了相当数量的研究成果。目前,幸福感已经成为多学科关注的研究热点之一。随着国家和政府对民生问题关注度的提高,增进民生幸福业已成为政府当前工作的重要主题。在学界、政府和普通民众的共同关注下,幸福感研究的成果开始逐渐应用到公共管理领域,成为监测评估公共政策效果的新兴方式与手段。那么,作为目前覆盖面最广泛的重要公共民生保障制度之一,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在提升居民幸福感方面是否发挥了作用?又是如何发挥作用的?这是本论文提出的核心研究问题。围绕上述研究问题,本文在梳理国内外相关研究文献后发现:国外研究主要基于福利国家改革的背景并结合医保政策实际运行来开展理论探讨与实证分析;国内研究集中出现于2010年以后,大多为对具体政策实施情况的经验性研究。总的来看,现有国内外相关研究就有关问题进行了一定的探索和分析,但是直接关注基本医疗保险与幸福感关系的研究并不多。已有相关研究在理论逻辑分析、作用机制探讨及现实问题聚焦等几个方面还存在明显不足,一些核心问题尚待深入探讨。鉴于现有研究的不足,本研究在公共政策视阈下,基于当前中国社会背景,围绕基本医疗保险与居民幸福感的关系和影响机制开展理论与实证研究。本研究的意义为:在理论层面,有助于丰富公共政策视角的幸福感影响因素研究,并为分析评估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提供新的理论视角;在实践层面,通过对基本医疗保险影响居民幸福感作用机制的分析,能够为从提升居民幸福感入手,优化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实践提供重要的依据和建议。本研究系统梳理了幸福感和基本医疗保险的概念探讨和相关研究。在幸福感概念界定上,重点从主观生活质量核心内容的视角出发定义本研究所探讨的幸福感概念,并借鉴已有研究工具加以操作化处理;在基本医疗保险概念界定方面,主要考察我国现行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借鉴已有研究做法,分别以参与度、可及性、满意感、需求满足感、公平感和改善感加以操作化处理。本研究根据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保障居民健康、防范安全风险、调节收入分配、推动社会公平、促进社会融合并维护社会稳定等的基本功能,梳理了公共管理学、社会学、心理学和经济学中有关基本医疗保险与幸福感关系研究密切相关的基本理论,包括公共产品理论、需要满足理论、社会分层理论、社会融合理论和可行能力理论。在归纳分析上述理论主要观点的基础上,结合国内外现有相关文献研究的成果与结论,本研究构建了基本医疗保险影响居民幸福感的5个理论模型,分别为基于公共产品理论的直接影响效应模型、基于社会分层理论的间接影响机制模型、基于社会融合理论的间接影响机制模型、基于需要满足理论的间接影响机制模型和基于可行能力理论的间接影响机制模型,同时分别提出了具体的研究假设。本研究分别基于全国层面的中国综合社会调查(简称CGSS)2012年数据(主要验证收入分层机制和社会融合机制)和笔者自行开展的山东城乡居民2020年生活状况调查数据(主要验证需要满足机制和功能性活动机制),通过差异分析、相关分析、多元回归分析、结构方程模型等统计分析方法,对所提出的理论模型和研究假设进行了检验,主要实证研究结论为:(一)基本医疗保险影响居民幸福感的直接效应方面:(1)基本医疗保险有利于居民幸福感提升的直接效应在CGSS全国数据和山东调查数据中都得到证实;(2)基于CGSS全国数据分析的结果显示,参与基本医疗保险对农村居民、女性居民和35-59岁的中青年居民幸福感的提升效应更显着,而对城镇居民、男性居民和其他年龄层次居民的影响则不显着,此结果可能与数据调查年份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的政策调整变化有关,此外幸福感的性别、年龄差异也是重要因素;(3)基于山东调查数据分析的结果显示,同时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商业性保险的居民在幸福感方面高于仅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居民,可见商业医疗保险在提升居民幸福感方面的补充性作用。(二)基本医疗保险对居民幸福感的间接影响机制方面:(1)基于社会分层理论提出的收入分层效应机制在CGSS全国数据层面得到证实,可知基本医保通过调节收入分配,对增进居民幸福感发挥了积极作用;(2)基于社会融合理论的社会融合效应机制未得到证实,即基本医疗保险和社会融合虽分别都与居民幸福感显着正相关,但两者交互作用不显着,有关理论模型还有待进一步研究验证;(3)基于需要满足理论提出的健康、安全感和公平感中介效应机制在山东调查数据中得到证实,可知现行基本医保在满足居民健康、减少生活风险和维护社会公平等需要方面发挥了应有的作用,并通过这些作用机制提升了居民的幸福感;(4)基于可行能力理论提出的功能性活动中介效应机制在山东调查数据中得到证实,即对于基本医疗保险可及性、满意感、需求满足感、公平感、改善感等主观评价较高的居民比较低的居民功能性活动水平(包括社会参与、休闲参与和社会信任水平)要高,而较高的功能性活动水平又在提升幸福感方面发挥了显着的正向作用。(三)居民幸福感基本情况分析方面:(1)CGSS全国数据显示居民幸福感(包括身心健康体验指数、享有发展体验指数)以及10个维度的均分皆在理论中位数以上,但10个维度中知足充裕、心理健康、身体健康得分相对其他维度要低而山东调查显示居民幸福感水平总体平稳,但心理健康指数和身体健康指数也有待提升。由此可知,当前居民幸福感总体平稳,但身心健康方面的幸福体验还有待增进;(2)CGSS全国层面数据和山东居民调查数据基本都显示了,女性居民幸福感水平显着高于男性,务农群体幸福感水平显着高于其他职业类别群体,但大专及以上学历群体的幸福感水平较低,这与当前大多数研究的结果基本一致。(四)基于山东居民调查数据的基本医疗保险实施效果居民评价情况分析:(1)调研样本居民的基本医保参保率超过95%;(2)调研样本居民对于基本医疗保险的可及性、满意感、需求满足感和公平感总体评价较高,但基本医疗保险改善感相对略低,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政策实施效果与居民体验的滞后性;(3)总体上,老年人群体、男性群体、低学历群体、非在婚群体对基本医疗保险的可及性、满意感、需求满足感、公平感和改善感较其他群体要高,个体和私营企业就业人员的得分则较低,农业户口群体的基本医保改善感显着高于非农业户口群体。上述结果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近年来基本医保对于农村群体、老年人群体等较大投入力度所带来的直接效果,但也提醒有关部门应加强个体从业人员、私营企业就业人员等非公经济就业人员和新业态灵活就业人员的基本医保投入与保障力度。基于理论探讨与实证分析的结论,本研究从公共价值、制度结构和经办机制入手,分析归纳制约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功能发挥的因素,重点阐述了现行政策存在的重点问题,并在此基础上,结合本文的研究结论,提出基于居民幸福感提升的基本医疗保险政策优化的政策建议,主要包括制度结构(聚焦公平幸福价值取向)、政策实施(侧重需求分析与优化制度供给)、制度效能(凸显可行能力导向与共享发展)和管理服务(体现精准标准服务与信息化建设等保障机制)四个层面共11项建议。
陈秀红[4](2021)在《城市女性生育福利供给问题研究 ——基于福利多元主义理论视角》文中指出中国人口生育率已走向低迷,“全面二孩”政策背景下期望人口生育率提高的政策目标也并未达到预期。为此,国家已开始出现调整生育支持的政策导向,学界也在探讨生育支持的对策建议,但学界并未从主体行动的角度探讨生育支持的实现机制。鉴于此,本文从福利社会学视角出发,提出了“生育福利”概念,运用质性研究方法对城市女性的生育福利需求进行了探索性描述,运用福利多元主义理论构建起问题分析的主要框架,即分析国家、市场与社会在城市女性生育福利供给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从不同角度剖析了问题产生的深层原因。同时,对生育福利多元供给的国际经验进行了梳理和归纳,从中获得完善我国生育福利多元供给的有益启示。最后,提出了完善生育福利多元供给的实现机制,并借此实现了对福利多元主义的理论补充。具体而言,本文的主要内容如下:首先,运用质性研究方法对城市女性生育福利需求进行了探索性描述。根据莱恩·多亚尔和伊恩·高夫关于需要问题的理论探讨,从中获得对生育福利需求界定的理论启示。第一,生育福利需求来自城市女性对真实生育困境的个体感受和表达。第二,生育福利需求是历史形成的,需要是嵌入到社会经济发展环境之中形成的。第三,生育福利需求不是漫无边际的各种“想要”和“偏好”。结合理论层面对生育福利需求的讨论和界定,运用质性访谈的方法来发现城市女性在生育过程中的现实困境,通过现实困境来反映福利需求。研究发现,城市女性主要面临三种生育福利需求:一是“生不起、养不起”的经济支持需求,二是“孩子谁来看”的儿童照顾服务支持需求,三是“要孩子还是要工作”的生育权益保护与就业权益保护的双重福利需求。其次,从福利多元主义理论视角出发,分析国家、市场和社会在生育福利供给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研究发现,目前我国生育福利表现出了一种明显的家庭主义供给策略,家庭是福利供给的主体而非客体,国家、市场与社会在生育福利供给中存在不足。从国家供给视角来看,生育福利制度设计的“去商品化”能力较弱,主要表现为:一是生育保险制度的设计不能有效缓解生育导致的经济压力;二是儿童医疗保障不足以缓解医疗服务市场化带来的“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三是学前教育“入园难、入园贵”的问题增加了育儿成本。从市场供给视角来看,来自劳动力市场主体的生育保护职业福利供给不足。主要表现为:一是用人单位对国家强制性就业保护和生育保护制度的执行发生偏离,二是用人单位自主性生育保护职业福利存在失衡现象。从社会供给视角来看,社会化托育服务供给极为匮乏。主要表现为:一是供给总量缺口巨大,难以满足服务需求;二是供给主体结构严重失衡,“公”退“民”进,民办营利性市场机构成为主要力量;三是供给内容重“教”轻“保”,难以满足日常照护需求;四是机构资质缺乏,服务质量难以保证。在此基础上,本文试图从历史传统、国家建构、福利价值以及治理结构等四个维度,对生育福利供给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层剖析。从历史传统的角度看,生育福利供给存在家庭主义历史基因的路径依赖,借此分析生育福利供给中家庭的无限责任。从国家建构的角度来看,生育福利供给体系的建构具有服务于国家建构的工具性意义,借此分析生育福利供给中公私边界的“流动性”。从价值基础的角度来看,当前中国暂不具备福利发展的独立价值,借此分析在一定时期内为什么难以实现生育福利政策以及政府责任的大幅扩张。从政府治理来看,当前生育福利供给体系的建构和完善受制于政府内部责任协同以及政府社会性规制不足等问题,借此分析社会主体在生育福利供给中表现匮乏以及市场主体对女性就业权益的侵害等问题。研究发现,在推动社会化儿童照顾服务的进程中,存在两个主要问题,一是在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之间过度强调地方政府责任,二是相关政府部门之间的职责难以实现有效协同,导致难以实现儿童照顾的社会化。另外,政府对劳动力市场中女性就业权益保护的社会性规制严重不足,使得女性在劳动力市场中因生育行为而导致就业权益遭到损害。再次,对不同福利体制类型国家生育福利供给的主要经验进行了梳理和归纳,从中获得构建和完善我国生育福利供给体系的启示价值。分别选取了美国、德国、瑞典和日本四个国家。美国,在现金或实物福利供给方面,以选择性的政府干预为主;服务支持方面,在政府选择性干预基础上推动多元主体共同参与;对劳动力市场主体规制难以解决女性就业与生育的冲突,难以有效保护女性生育权益和就业权益。在德国,生育福利的现金福利供给主要来源于基于多方合作的社会保险以及政府直接或间接的给付;托育服务供给走向政府与非营利组织的多元合作;对劳动力市场主体严格的生育保护规制较好实现了女性工作与家庭的兼容;在瑞典,生育福利的现金福利给付方面,政府给予高水平、普惠性的福利津贴;托育服务供给方面,以政府公立为主,非营利组织介入为辅;劳动力市场的生育保护规制极大促进了性别平等以及女性工作和家庭的兼容,最大限度实现了女性生育保护和就业保护的双重需求;日本,在生育福利的现金福利给付方面,以选择性的政府干预和社会合作的保险给付为主;托育服务方面,以政府供给为主、社会参与为辅;劳动力市场的生育保护规制使得女性在就业中处于不利地位,且难以实现工作和家庭的平衡。基于对四个国家生育福利供给的经验总结,从中获得有益启示:一是生育福利的制度设计需要找准价值定位,二是对女性及儿童的福利保护需要立法先行,三是以政府为主体的多元合作是生育福利供给的必然选择,四是生育福利供给的扩张应坚持循序渐进的原则。最后,对中国未来一段时期完善生育福利多元供给机制进行了总体框架的设计。首先,突出国家在生育福利供给中的主导性责任,国家的主导性责任应表现为两个方面:第一,重塑生育福利供给的价值理念,提出了以人为本、社会权利、社会投资和性别平等四大基本理念;第二,明确国家在生育福利供给中的制度建设与财政责任。其次,建立政府内部的责任分工与合作机制,从纵向上明确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财政责任,从横向上明确政府职能部门之间的合作协同机制。最后,提出建立国家与家庭、市场及社会的互动合作机制。第一,建立国家对家庭的直接干预支持机制。第二,健全国家对劳动力市场主体的规制与引导机制。第三,建立健全国家对托育服务机构的支持与规范机制。在分析福利多元主义范式实践困境的基础上提出:要使福利多元主义理论变得更具指导价值,不应仅仅关注多元主体之间静态的、应然的规范性责任划分,更应该从动态视角关注主体之间的互动关系,于是,进一步提出了在福利供给中国家与市场、国家与社会的互动合作机制,从一定程度上来说,克服了福利多元主义的实践困境,实现了对福利多元主义的理论补充。
李雪岩[5](2021)在《中国长期护理保险支出预测与政策模拟研究》文中认为我国正处于人口老龄化的严峻形势下,老龄失能人口的护理需求日益增长,为应对老龄失能群体护理支出节节攀升所带来的财务风险,我国应逐步科学构建社会性质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以保障我国老龄失能群体的长期护理需求。我国政府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中明确提出:“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稳步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在“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迫切需要对长期护理和非正式护理的影响机制进行全面分析,从而针对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进行系统和理论的政策设计,并基于失能转移模型对未来我国老龄失能人口和长期护理保险支出规模进行预测,构建生命周期模型对长期护理保险政策效果进行模拟分析,考察并尝试构建适合我国国情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体系。由于人口老龄化已成为我国社会发展面临的常态,在当前新时代的社会背景下我国政府既有能力也有必要建立并完善社会性质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论文关于长期护理保险需求水平与支出规模的预测研究结果为探究失能群体的长期护理需求与护理决策提供了一定的理论依据,并可为我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发展与完善提出有效的政策建议与数据参考,同时论文构建的关于长期护理保险的理论模型以及具体的政策模拟分析结果可为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政策制定提供切实有效的理论框架与政策导向支持。论文首先阐述了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重点概括了论文的主要研究内容、所使用的各类研究方法与研究框架,并提出了论文的主要创新点与不足之处。其次,通过对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研究领域的相关文献进行综合叙述,将相关文献划分为国外文献与国内文献展开研究,并根据不同文献的研究重点将各类文献归纳分类,从而就当前长期护理保险领域的研究现状进行评述。再次,对论文涉及的主要概念进行具体界定,包括在微观层面界定健康与失能等相关概念,宏观层面阐述社会保障体系与人口老龄化的相关内容,并对包含非正式护理和长期护理保障体系在内的长期护理理论框架进行说明,尝试构建以长期护理保险为核心机制的微观消费生命周期模型,从保险产品与社会制度角度深入分析长期护理保险机制,为长期护理支出预测与政策模拟贡献的相关研究贡献理论依据。论文通过参考世界各国和国内部分试点城市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运行情况,结合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特点,系统分析研究我国发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需解决的主要问题,阐述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于我国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之间的关系;以代表性发达国家与国内首批试点城市的长期护理保险实践经验为例,比较不同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选择,设计构想具体的长期护理保险发展与实施方案,探索符合我国国情的社会性长期护理保险的筹资模式和保险机制,为实现社会保障资源利用的最大化拓展政策设计思路。实证研究方面,由于目前长期护理保险仍处于试点阶段,论文基于中国老年人健康长寿影响因素调查面板数据展开实证研究工作,采用适当的计量模型分析核心因素对老年群体非正式护理选择的影响程度,并利用多重中介效应模型深入探讨相关因素对非正式护理选择的影响机制与作用渠道。从而基于实证数据探究影响我国老龄失能群体长期护理需求的主要影响因素,分析老年群体对长期护理保险的购买决策,并尝试探讨非正式护理服务模式对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影响机制。研究发现疾病冲击与代际支持是非正式护理选择的核心影响因素,疾病冲击通过作用于家庭成员的代际支持程度影响老年群体作出非正式护理决策,代际支持又可通过改善老年群体的失能程度显着改变其非正式护理选择;失能程度作为反映老龄失能群体护理需求的主要因素,年龄、城乡类型、子女数目、慢性病数目、抽烟状况均可显着影响个体失能程度,从而改变失能老龄群体对长期护理保险的需求,非正式护理与社会护理均可作为未来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有效考察我国长期护理保险的需求水平与支出规模,论文建立了老年群体失能转移模型,并创造性地设计了归并平均的算法,结合人口预测数据对我国失能老龄人口规模进行测算,利用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城市相关数据构建缴费率假设,从而预测并分析长期护理保险基金的相关成本与支出规模。预计2050年我国老龄失能人口与长期护理保险支出规模将分别达到5184万人与5025亿元左右,研究结果反映了我国未来老龄失能人口规模较大且增长速度较快,迫切需要社会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对老龄失能人群的护理需求进行保障,但发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也会为我国财政支出带来严峻的政策挑战,国家需采用有效措施健全完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规划与设计,相关研究结果可为有序发展我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体系提供有效的数据支撑。论文进一步基于以长期护理保险为核心机制的生命周期理论模型,使用模拟矩方法估计的关键参数,利用理论模型结合追踪调查数据对长期护理参保数据进行匹配和模拟,以参数估计和政策模拟等手段分析适合我国国情的长期护理保险机制与制度设计,以考察不同政策下我国中老年群体对长期护理保险的参保意愿及变化趋势,研究结果表明目前我国中老年群体面临的护理风险不容小觑,对长期护理保险的相关需求较为旺盛,而采用时长补贴与城乡统筹机制的长期护理保险较为适合我国老龄失能人群特点,未来可采用城乡统筹时长补贴型为主、多种保险机制并行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从而有效应对老年群体的失能风险并充分保障其长期护理需求。最后,论文阐述了通过理论研究与实证研究取得的主要研究结论,在充分分析研究长期护理保险的相关问题的基础上,综合研究成果为应对我国老龄化挑战和提高老龄健康福利制定相关政策提供科学有效的政策建议,包括构建以社会性城乡统筹为核心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科学规划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筹资体系与待遇支付方式、积极出台支持政策鼓励家庭成员提供非正式护理服务、与护理机构和商业保险公司合作构建高质量护理服务体系以及持续改革我国社会保险制度并完善我国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等内容,为实现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不断完善与可持续运行发展,发展我国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提供可行的政策导向支持。论文研究成果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结合我国老龄失能人口和社会发展特点,借鉴国内外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践经验,分别从理论和实证层面上对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进行研究,以期获得符合我国社会保障体系规划的研究结论;鉴于现阶段难以取得高质量的长期护理保险直接参保数据,重点关注非正式护理选择和长期护理需求的核心影响因素,并使用来自中国老年人健康长寿影响因素调查(CLHLS)较为前沿的2008至2018年四期面板追踪数据,基于大样本的面板固定效应模型和中介效应模型对非正式护理与长期护理的影响机制展开实证研究,整体分析过程较为深入,研究结果对长期护理相关服务的实践过程具有重要的参考和指导意义;构建以离散型马尔可夫链为基础的失能转移模型,结合人口预测数据计算符合我国老年群体特点的失能转移矩阵,并创造性地设计了归并平均的算法,具体测算老龄失能人口与长期护理保险支出规模,从而有效提高了远期预测精度;构建以长期护理保险为核心机制的微观消费生命周期模型,从理论研究角度探究符合我国国情的长期护理保险政策设计思路,以参数估计和政策模拟的方法研究长期护理保险的具体保险机制与制度设计,使用模拟矩方法测算模型的关键参数,可避免无法使用广义矩条件进行直接估计的情况,弥补了国内长期护理保险相关理论研究的空白,并在一定程度上化解了目前长期护理相关指标体系较为缺乏的问题,政策模拟结果具备一定的稳健性,可为构建并完善我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健全我国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贡献理论与学术价值。
张昊[6](2020)在《智慧养老视域下中国养老服务体系的优化路径研究》文中提出人口老龄化与信息化是现代社会发展的两大重要趋势,日益增加的养老服务需求对当下我国养老服务体系发展的不平衡、不充分提出挑战。将以信息化、智能化等为支撑的智慧养老嵌入养老服务体系,既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客观需要,也是为迎合信息社会发展潮流和抓住推动社会治理水平的时代机遇。为此,本文聚焦如何在智慧养老视域下,运用智慧养老的理念、技术和智慧,提升我国现有养老服务模式的能力和水平问题,旨在从智慧养老角度为优化我国养老服务体系提供系统性的新思路和新路径。在问题定位上,智慧养老对于居家养老、社区养老、机构养老等传统养老模式具有创新模式意义,但是智慧养老并非脱离传统养老模式而单独存在。本文并未简单地将智慧养老视作一种新的养老服务模式加以界定,而是将其视为一种新的观念能量、技术能量和智慧能量,将之注入传统养老模式之中,藉此借助信息化应对人口老龄化。同时,在智慧养老视域下探讨我国养老服务体系的优化路径,不应仅局限于强调养老服务技术手段的变革,还应强调以人为本、需求导向、合作共赢理念以及敬老尊老的伦理哲学和文化意涵,更应在理念与技术、传统与现代等相融合的基础上系统施策。在这个意义上,智慧养老构成了养老服务体系优化的必要的条件和要素。养老服务体系的优化在理论上存在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两条路径。其一,自上而下的顶层设计路径,也即构建出一种科学、理性和有效的养老服务体系,从而指导中观层面形成稳定和可靠的养老服务模式,促进相关养老资源的合理配置和高效化运转。相对而言,西方发达国家更加倾向于这一路径,因为其养老人口规模相对有限、地域空间相对较小,而且人口老龄化进程是建立在坚实的工业化和信息化、稳定的社会保障和殷实的国民收入等基础上,是社会经济发展表现于人口结构上的自然结果,呈现出“有备而老”或“边富边老”的老龄化特征。对此,通过自上而下的顶层设计路径更有利于发挥其优势和效能。其二,自下而上的模式转型路径,也即从中观实践角度,对传统养老服务模式的自发性转型历程进行经验提炼和推广,从而助推养老服务体系的迭代升级,完成养老服务资源的优化配置和高效运行的过程。就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以及养老服务供需现状而言,一方面,我国老年人口规模庞大,且不同地域、不同省份之间的经济发展水平、财政能力、人口特质、养老传统都具有高度的异质性;另一方面,我国养老服务面临着诸如“计划生育”政策、户籍制度、城乡二元差异等衍生的政策性不利后果、资源配置不均衡、养老成本攀升等挑战,以及“未备而老”和“未富先老”的等结构性困局,缺乏西方国家应对和解决人口老龄化所具备的物质、体制、人才和技术等基础条件。因而,我国养老服务体系优化更加适合通过中观层面的养老服务模式的整合升级,以自下而上的渐进性方式为主,推动养老服务体系的的优化。从现有的研究成果来看,有关我国既有居家养老、社区养老、机构养老等单要素的研究成果数量较多,研究深入度也较高。但是,从整体思路出发,聚焦我国养老服务体系及其优化路径的研究文献相对较少。同时,从研究角度看,对于养老服务过程中智慧养老问题的探讨,多是从技术角度对其实践应用情况的碎片化梳理,较少从内在逻辑、观念、技术、管理等综合角度进行系统性解读,对其理论基础、优化路径反思的研究少之又少。由此,本研究在梳理相关成果、总结已有研究观点的基础上,按照以下步骤对我国养老服务体系的优化路径展开研究:首先,在理论依据和分析框架部分,出于对我国现有养老服务模式在供给环节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供给主体与需求主体之间的关系类型、养老服务体系优化升级中的风险把控以及养老服务体系的理想愿景等问题的思考,综合利用供给理论、客户关系管理理论、渐进理论和合作治理理论的知识和方法,得出本文的分析框架,在充分回应上述问题的基础上形成统合性的研究架构。其次,基于本文研究框架,对利用智慧养老助推养老服务体系优化的现实基础和理论逻辑进行了系统梳理。一方面,从我国养老服务体系发展的实践变迁,居家养老、社区养老以及机构养老的运行现状及其不足出发,系统地认识和提出我国养老服务体系亟需升级的现实需求,从而厘清了通过智慧养老助推我国养老服务体系优化的现实基础,亦即本文研究的现实关怀和出发点。另一方面,针对我国养老服务体系优化的现实基础,有针对性地讨论了智慧养老助推我国养老服务体系优化的逻辑理路。从助推养老服务体系优化的角度看,智慧养老的功能可以概括为价值嵌入、技术赋能、交互增慧三个层面,在具体作用的发挥上包含“虚拟化”、“智能化”、“一体化”等三重逻辑。再次,在理论逻辑上辨明理想图景的基础上,本文从实践探索角度对智慧养老助推我国养老服务体系优化的已有进展进行了总结,亦同时对本文理论分析框架进行了检验、呈现和细化。基于以智慧养老助推养老服务体系优化的逻辑理路,本文选取我国东部、中部、西部地区具有代表性的三个典型案例,分别对应我国处在实践前沿的三个养老服务体系的“智慧化”模式。通过展示不同的“智慧化”模式的运作过程与特色,对如何通过智慧养老助推养老服务体系优化的理想愿景落地等,进行了实践梳理和系统呈现。此外,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在厘清我国智慧养老助推养老服务体系优化的现实需求、逻辑理路以及实践样态的基础上,本文进一步梳理了国外智慧养老及其嵌入养老服务体系的实践做法,对国外智慧养老的“线上社区”“智能居家”以及“合作型科技助老”等三个主要实践模式进行了系统总结,从其制度基础、运作机制等方面出发,提炼了对我国有益的经验启示。总体而言,通过对需求与愿景、理论与实践、国内与国外等多个维度的综合探讨,可以发现智慧养老已成为我国养老服务体系优化的一个系统性创新路径。通过价值嵌入、技术赋能和人人交互,智慧养老可以在虚拟化、智能化、一体化等方面助推我国养老服务体系的提质增效。不过,智慧养老在优化养老服务体系进行功能设计时,需要注意克服客观的温度落差、难以逾越的数字鸿沟、尚难突破的协同壁垒等潜在的障碍,走出常见的误区,并在其配套性制度和保障性机制的建立完善方面进行新的反思和探索。从长期发展看,在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席卷的浪潮下,人们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思维方式都将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未来已来。在此形势下,正确的改革姿态应当是迎难而上,破解智慧养老的现实梗阻,推进我国养老服务体系不断迭代升级。
曹海苓[7](2020)在《中国社会化养老服务中的政府职能研究》文中研究指明人口老龄化是贯穿我国21世纪的基本国情。由人口老龄化引发的养老服务保障需求大幅增长,供需矛盾日益突显,给政府老年服务行业治理带来了严峻考验。在传统家庭养老功能弱化以及政府经济上不堪重负的双重压力下,社会化养老成为我国缓解养老负担压力的现实出路。作为一种现代养老方式,社会化养老是指在遵循政府主导和社会力量参与相结合原则下,通过社会途径,由包括政府、家庭、市场、社区等在内的多元服务主体为满足全体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共担养老服务职能的养老方式。从提供主体视角讲,社会化养老强调养老资源由传统的家庭、政府的一元或二元向包括社区、社会组织、养老机构等在内的多元主体的转化。从社会化养老的客体角度讲,社会化养老面向社会全体有养老需求的老年人,实现了服务对象的普遍化。同时,社会化养老更加强调政府主导作用、市场决定作用以及社区、社会组织、养老机构等养老服务主体专业化服务特征的有机结合。社会化养老服务是完善我国老年福利制度,不断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的必然要求,亦是我国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随着养老服务需求的不断增长与需求层次的不断提高,社会化养老服务建设应被提到更加重要的位置。养老作为关系国家政治稳定与社会和谐发展的根本性问题,一方面,其解决得程度如何与执政党的执政成效息息相关,决定民心向背,政府作为执政党意志的集中体现者,应当发挥其在养老服务中的主导作用。另一方面,从政府的本质来讲,政府作为公共权力的掌握者和公共资源的控制者,促使公共利益的实现是其重要的施政目标。养老作为人类生产、生活过程中基础性、现实性的民生问题,直接关乎公共利益,保障与改善民生是政府公共服务的基本领域,是衡量现代政府公共服务水平与能力的重要尺度。自20世纪80年代末中国提出“社会福利社会化”构想以来,养老服务在各个阶段都显露出政府参与的痕迹,依靠政府的行政干预,客观上保障了我国养老服务事业的健康、可持续性发展。然而,政府在干预养老服务过程中也存在管理体制不完善、制度供给缺乏、社会组织扶持培育力度不够、服务主体协同性不足、市场化运行中监管缺失等缺陷与不足,这说明政府在干预养老服务过程中依然未能找准自身的定位,未能真正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发挥其职能。由于养老服务兼具政府保障特征和社会公益福利性质,适应新时期政府职能转变的客观需要,培育和扶持多元主体共同参与养老服务事业建设与发展,提高政府社会化养老服务治理能力已是转换政府职能的当务之急。本文从政治学视角出发,立足社会化养老服务领域,借鉴政府职能、准市场、协同治理等理论的精髓和分析框架,以社会化养老为研究背景,以养老服务中的政府职能为研究对象,以政府职能的履行与发挥为主体框架,以政府职能的完善为研究主线,以社会化养老服务中政府职能的核心概念、理论基础、历史回溯、实践形态、域外经验借鉴、具体完善路径为叙事脉络,主要采用文献研究、历史研究、比较研究和实证研究的方法,提出了充分发挥社会化养老服务中政府职能的建议。从政府职能角度开展社会化养老服务研究,系统探讨和分析我国社会化养老服务中政府职能的理论依据及行动策略,合理界定政府职能的内容、边界、存在问题和改进对策,以推动政府在养老服务中承担适度、有效职责。这对于拓展社会化养老服务讨论的政治学理论空间,巩固和维护我国政治和谐稳定的大局具有重要的理论与现实意义。本文可能的创新之处主要体现在:1.构建了政府养老服务职能的理论分析框架。依据政府职能理论,从政府管理过程角度出发,结合社会化养老服务对政府职能的现实需求,将政府职能界定为决策职能、计划职能、组织职能、监督职能等四个要素,厘清了各要素的功能,为我国政府职能理论研究提供了新的视角。同时,在研究工具的选择上,设计了针对负责养老服务政府职能部门以及参与养老服务社会力量的调查与访谈,在系统分析社会化养老服务中政府职能问题上具有一定的工具价值。2.先行研究中存在重客体研究、轻主体研究的现象,对于社会化养老服务发展中的关键主体——政府与社会组织、社区、家庭等其他核心主体联动作用的研究视角关注较少。社会化养老服务是多元主体共同行动的过程,主体间关系结构复杂,行动逻辑不尽统一。处于社会化养老服务基础与核心地位的政府如何在多元主体的互动过程中抽离出不同主体的行动逻辑,进行资源整合与动员,以实现多元主体的合作治理是本文研究的亮点之一。3.研究结论的创新。本文提炼出了中国社会化养老服务中政府职能研究的新的结论,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1)优化政府的决策职能,提高政府社会化养老服务的决策质量。决策过程是政府行政的核心,政府决策是否科学与公正是决定社会化养老服务能否健康顺利运行的关键因素。(2)完善政府的组织职能,构建社会化养老服务中政府与社会的协同关系。我国社会化养老服务供给现状表明,任何单一供给主体独立提供养老服务都存在供给困境,正是在这一背景下,需要整合多方力量重构中国养老社会化服务中的政社关系,建立供给主体协同治理模式,实现政府与社会的“强强联合”。(3)深化政府治理体制的改革。我国政府在行使其职能过程中仍然存在不同程度的错位、缺位与越位问题,说明政府未能准确定位自身作用的边界与范围。因此,本文提出,要从转变政府治理理念,建立多元主体联动机制,提升政府治理能力等方面进一步深化政府治理体制改革。
雷江平[8](2020)在《中国共产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理论与实践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劳动关系是最重要的社会关系之一。中国共产党作为工人阶级政党,从建立之初就高度重视劳动关系,从组织发动工人运动到建立无产阶级政权,都付出了巨大的努力和牺牲。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通过“一化三改”逐步建立起了社会主义的基本经济制度,在劳动关系领域出台了有关劳动就业、工资分配、劳动保险、社会福利和工会制度等一整套劳动关系政策,广大职工的主人翁地位逐步确立。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推进和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劳动关系双方的主体地位进一步明晰。中国共产党在劳动关系领域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制定了一系列重要政策措施,相继出台了《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重要法律法规,对于协调劳动关系发挥了重要作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进入新时代后,社会主要矛盾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发展之间的矛盾,其中,作为重要社会关系的劳动关系的发展,更需要不断化解在劳动领域的矛盾与冲突,努力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因此,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已经成为新时代中国共产党发展劳动关系的基本方向和目标。本研究立足中国共产党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长期实践,对和谐劳动关系的理论进行了初探,分析了问题,解剖了案例,提出了进一步完善中国特色和谐劳动关系的原则目标和对策措施。本研究的主体一共有七部分内容。第一部分是对和谐劳动关系的基本问题和相关理论进行阐释,对诸如劳动关系及和谐劳动关系的基本内涵、基本特征、构成要素和指标体系,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和谐)劳动关系的理论等进行解读。第二部分主要分析中国共产党构建和谐劳动的逻辑,从理论逻辑、历史逻辑和实践逻辑三个方面,呈现出中国共产党的发展和和谐劳动关系构建的内在联系与逻辑。本章是本文分析的理论基础。第三部分主要是对实践探索的分析,在对不同历史阶段劳动关系实践的分析基础上,分析建党近百年来特别是新中国成立70年来,中国共产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成效与基本经验。本章是本文分析的经验基础。第四部分探索分析中国共产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理论建设,主要包括马克思主义劳动关系的中国化发展,以及在此基础上的和谐劳动关系的提出,最后总结和谐劳动关系理论的生成逻辑和历史地位。第五部分主要分析中国共产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面临的问题和挑战以及形成的原因,问题主要来自制度体系、协商机制等方面,而形成的原因包括产业结构调整、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工人代际更替、新媒体广泛应用,以及“三新”就业模式带来的挑战等。第六部分主要分析地方或基层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典型案例,并以此探讨党领导下的各级政府、社会组织和工会如何在和谐劳动关系构建或劳动关系治理过程中发挥更大作用。第七部分主要分析面对新挑战或障碍,结合案例分析,提出中国共产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方针政策调整和具体的实施对策。总之,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是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中国共产党高度重视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新时代以来,我国劳动关系总体是和谐的、稳定的。与此同时,也面临诸如法律法规不完善、体制机制不健全、劳动关系矛盾冲突时有发生等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作出重要指示,党中央国务院还专门下发了《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成为新时代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纲领性文件。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时期,我们更需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指导方针,进一步完善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政策体系和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体制机制,推动实现和谐劳动关系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鄂义强[9](2020)在《中国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研究》文中提出自中国普通高等学校实施扩招政策以来,中国高等教育由培育“精英”逐渐走向大众化,大学毕业生人数从扩招后第一届(2003年)的212万人次上升到2019年的834万人次,在就业市场化的今天,大学生就业难成为社会的热点问题之一。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就业是最大的民生,要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就业政策,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随着大学生就业问题日益凸显,中国政府对大学生就业的重视程度不断加大,已将大学生就业问题上升到一个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高度加以重视,同时国家层面不断出台系列的就业政策引导和促进大学生就业。在此背景下,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的问题研究显得十分迫切和必要。本文选择了中国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进行研究,也就是把大学生就业与政府责任这两个带有根本性的问题结合起来进行研究,将大学生就业置于整体政府责任的建构逻辑中去考察,从而有助于厘清政府在大学生就业中要承担的有关责任,在此基础上展开问题研究,就可以明晰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构建的重点。厘清中国大学生就业中的政府责任,是开展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研究的逻辑起点。通过对大学生就业与政府责任之间关系的省思,依据责任政府理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民本观、市场失灵理论、新公共服务理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理论,依据现实中政府维护公民基本生存和发展权的政府基本职责,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社会主义国家政府职责,阐释政府对大学生就业履行责任的必要性,厘定中国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为政府调控责任、政府服务责任、政府监督责任。一般而言,研究社会现象和相关问题,都不能割裂历史的纵向联系,对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政府在不同就业制度时期促进大学生就业的政府责任履行状况进行考察,也就是于历史演进中去考察大学生就业政府责任的履行,阐释大学生就业中政府履行责任的合理性及存在的问题,凸显20世纪末大学生自主择业时期政府责任履行上存在的问题,确保当代大学生就业政府责任研究的历史承续性,为进行深层次的问题研究打下基础。呈现当代中国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调控责任、政府服务责任、政府监督责任履行的总体现状,在此基础上开展中国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的问题研究。为提高研究的可信度与客观性,以网络问卷调查和个案访谈进行实证研究。编制《毕业年级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情况调查问卷》,调查对象涵盖全国52所高校、20 197名大学毕业生,通过社会学统计软件SPSS对问卷数据进行分析,主要采用频率分析法和交叉分析法,分别得出频率分析结果和交叉分析结果。同时对部分用人单位负责人和政府官员进行个案访谈。在实证研究的基础上,进行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调控责任、政府服务责任、政府监督责任三个向度的问题研究。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调控责任履行上的问题为:就业政策对大学生个人需求关注不够,就业政策的规划性与协同性亟待提升。大学生就业中政府服务责任履行上的问题为:高校以就业服务促进大学生就业主体意识不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促进大学生就业作用不明显。大学生就业中政府监督责任履行上的问题为:回应大学生就业状况的高等教育质量有效监督不足,大学生平等就业法治环境建设滞后,大学生就业政策监督机制不健全。深入研究英国、美国、日本、瑞典等发达国家,俄罗斯等经济转型国家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状况,从中得到有益启示。在此基础上,立足中国国情,提出中国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的重要性与特殊性,以及中国大学生就业政府责任构建必须坚持的中国道路。最后在现实的逻辑上回应理论逻辑中所厘定的大学生就业中的政府责任。探索立足中国国情的大学生就业政府责任履行的建构性策略:在政府调控责任上的策略建议为,树立以人为本的就业政策理念,提升就业政策的规划性与协同性;在政府服务责任上的策略建议为,强化高校就业服务促进大学生就业的主体意识,增强公共就业服务的大学生就业服务供给能力;在政府监督责任上的策略建议为,以政府监督优化高校人才培养机制,以法律制度保障大学生平等就业,以主体问责制提升就业政策执行实效性。从而在现实的逻辑上,形成中国大学生就业中的政府责任促进机制,力求逐步破解中国的大学生就业问题。
王慧文[10](2020)在《我国退役运动员社会融入问题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我国一贯高度重视退役运动员的发展和保障问题,在2003年至2014年间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法规,对有效改善退役运动员“再就业难”、“职业转换不畅”、“生计资本低下”等状况起到了积极作用。近几年,随着“体操冠军张尚武上海地铁卖艺”和“马拉松运动员郭萍因生活窘迫被迫出售奖牌”等事件被媒体报道出来,退役运动员的生计和保障问题再次引起了全社会的热烈关注。2012年至2018年间,先后有政协委员张小玲、人大代表徐东香和叶诗文等多次在两会上,针对退役运动员目前的生计改善问题,提出了“优化退役运动员保障政策,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加快运动员社会融入,提高运动员生计能力”等相关提案。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案的现实依据表明,运动员退役后的生计和保障问题在“塔基”和“塔腰”运动员中还十分严重,需社会各界共同努力。该类问题妥善解决将有利于竞技体育事业持续发展和体育强国建设目标的实现。退役运动员能否成功融入社会是能否实现可持续生计的关键前提,影响社会对竞技体育的投资态度。就目前而言,关于退役运动员社会融入的概念是什么、如何评价社会融入、影响社会融入的因素有哪些、如何帮助退役运动员成功融入社会等问题还缺乏系统深入的研究。鉴于此,本研究以社会融入理论和社会化理论为依据,运用理论研究与实证研究相结合、质性研究与量化研究相结合、整体研究与个案研究相结合的研究方法,对退役运动员社会融入的概念、社会融入评价指标体系、社会融入程度评价、社会融入的影响因素、助力成功社会融入的对策建议等问题进行了系统研究。主要研究结论如下:第一,退役运动员社会融入是指运动员退役后面对角色、环境和职业等方面的变化,经过自身努力和外界的帮助,在经济、社交、文化和心理方面进行调节和适应,并逐渐缩小与非运动员(社会主流)群体差异的过程。第二,退役运动员社会融入评价指标共包括经济融入、文化融入、社交融入和心理融入4个一级指标,居住情况、收支水平、工作情况、价值观念、行为习惯、社会交往、社会参与、心理距离、心理感知9个二级指标,以及24个三级指标。第三,运用改进后的模糊综合评价法对我国756名退役运动员的社会融入程度进行实证得出:(1)我国退役运动员总体社会融入程度处于中等水平;(2)我国退役运动员社会融入呈现差序融入,其中文化融入最好,社交融入次之,心理融入和经济融入最差;(3)我国大部分退役运动员的个体社会融入程度也处于中等水平;(4)不同性别和运动员等级的退役运动员在经济、文化、社交、心理融入及其包含的指标上均无显着差异,不同退役年限的退役运动员在心理融入及其包含的指标上均存在显着差异,不同文化程度的退役运动员在经济融入、收支水平和工作情况指标中存在显着差异。第四,运用扎根理论构建的退役运动员社会融入影响因素理论模型包括社会因素、家庭因素和个体因素。其中社会因素包括政策制度、区域差异和社会支持获得;家庭因素包括家庭社会地位和家庭生活环境;个体因素包括个体人力资本、个体专业资本、个性心理特征和个体行为表现。第五,采用量化分析对所构建的退役运动员社会融入影响因素理论模型进行验证得出:修正后的一阶和二阶验证性因素模型是可以接受的。另外,根据二阶验证性因素模型的因子载荷量可知,退役运动员社会融入影响因素的大小依次为个体因素、社会因素、家庭因素,其中个体因素中各指标的大小依次为个体人力资本、个体专业资本、个性心理特征和个体行为表现;社会因素中各指标的大小依次为政策体制、区域差异和社会支持获得;家庭因素中家庭社会地位和家庭生活环境两个指标相差不大。第六,本文在系统分析我国退役运动员社会融入状况和影响社会融入因素的基础上,围绕社会、家庭和个人三个方面影响因素的改善,从“政策制度完善”、“培训体系完善”、“支持系统构建”、“家庭状况改善”、“退役运动员自我完善”和“社会工作介入”等方面提出了针对性的对策建议。
二、积极构建和完善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积极构建和完善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论文提纲范文)
(1)劳动者薪酬分配公正的法律实现(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及意义 |
二、研究现状述评 |
三、论文的基本框架 |
四、研究方法 |
五、预期创新与不足 |
第一章 薪酬分配公正及其法律实现的理论阐述 |
第一节 薪酬分配公正的概念阐释 |
一、薪酬概念的理论阐析 |
二、劳动者概念的理论阐析 |
三、公正概念的理论阐析 |
第二节 薪酬分配公正的理论基础 |
一、哲学维度 |
二、法律维度 |
第三节 薪酬分配公正法律实现的现实必要性 |
一、以人民为中心的回应 |
二、得所应得的强化 |
三、差别原则的考量 |
四、现实国情的呼唤 |
第四节 中国传统分配公正理论的历史演进 |
一、传统分配公正思想的演进 |
二、对当代中国的启示 |
第二章 劳动者薪酬分配公正的评判标准 |
第一节 经济学的评判标准 |
一、基尼系数 |
二、要素价格理论 |
第二节 法学的评判维度 |
一、劳动报酬请求权的实现程度 |
二、同工同酬的实现程度 |
三、劳动薪酬集体协商的实现程度 |
第三章 薪酬分配公正法律实现的模式借鉴 |
第一节 当代薪酬分配法律实现的典型模式 |
一、市场与政府共同作用型——瑞典 |
二、市场主导型——美国 |
三、政府主导型——巴西 |
第二节 对当代中国实现劳动者薪酬分配公正的借鉴意义 |
一、劳动者权益的保护应与时俱进 |
二、破除阻碍市场机制运行的壁垒 |
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政府职能归位 |
四、建立公平且全覆盖的社会保障体系 |
五、完善薪酬配套政策体系 |
第四章 实现劳动者薪酬分配公正的权力保障机制 |
第一节 权力配置基本要义 |
一、权力配置原则 |
二、权力配置结构 |
三、影响权力运行的因素 |
四、实现薪酬分配公正过程中的权力运行困境 |
第二节 实现劳动者薪酬分配公正的国家责任 |
一、司法公正的型塑 |
二、薪酬分配制度的完善 |
三、社会公共资源的合理配置 |
第三节 疫情下薪酬分配公正与政府权力行使 |
一、政府权力在疫情保障中的行使方式 |
二、疫情背景下的薪酬分配 |
三、薪酬分配公正对权力行使的新要求 |
第五章 实现劳动者薪酬分配公正的权利实现机制 |
第一节 实现劳动者薪酬分配公正的权利观 |
一、人本理念下的权利观 |
二、劳资共赢理念下的权利观 |
第二节 实现劳动者薪酬分配公正的权利支撑 |
一、群体公正的实现——劳资共决权 |
二、个体公正的实现——同工同酬权 |
三、现实公正的实现——劳动报酬请求权 |
第六章 实现劳动者薪酬分配公正的社会支撑机制 |
第一节 劳动者薪酬分配公正中工会角色定位及其实现 |
一、工会的角色定位 |
二、工会在薪酬分配中的作用 |
三、工会的代表权保障 |
四、工会的维权手段保障 |
第二节 劳动者薪酬分配公正中职工代表大会角色定位及其实现 |
一、职工代表大会的角色定位 |
二、职工代表大会在薪酬分配中的职能 |
三、职工代表大会的决策权保障 |
四、职工代表大会的监督建议权的保障 |
结论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及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成果 |
致谢 |
(2)中国城乡老年人收入:个人、家庭和政府的作用(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第一节 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 |
一、选题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研究内容与研究框架 |
一、研究内容 |
二、研究框架 |
第三节 相关概念、研究方法与数据 |
一、相关概念 |
二、研究方法与数据 |
第四节 主要创新与未来研究方向 |
第二章 理论基础与文献综述 |
第一节 理论基础 |
一、马克思主义的社会保障理论 |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收入分配与养老保障理论 |
三、西方经济学理论 |
四、社会学理论 |
第二节 文献综述 |
一、关于老年人收入来源的研究 |
二、关于老年人群体收入差异的研究 |
三、关于老年人收入差距及影响因素的相关研究 |
四、老年人收入的影响因素研究 |
第三章 城乡老年人收入来源与差异研究 |
第一节 老年人的收入来源 |
一、老年人收入来源分类 |
二、来源于个人的收入 |
三、来源于家庭的收入 |
四、来源于政府的转移收入 |
第二节 城镇老年人与农村老年人的收入差异 |
一、城乡老年人收入变化趋势比较 |
二、城镇老年人和农村老年人的收入来源比较 |
第三节 东中西部老年人的收入差异 |
一、东中西部老年人的收入水平变化及来源差异 |
二、东中西部老年人的收入结构变化差异 |
第四节 不同年龄段老年人的收入差异 |
一、不同年龄段老年人的收入水平变化及来源差异 |
二、不同年龄段老年人的收入结构变化差异 |
第五节 男性老年人和女性老年人的收入差异 |
一、男性和女性老年人的收入水平变化及来源差异 |
二、男性和女性老年人的收入结构变化差异 |
第六节 个人、家庭和政府对城乡老年人收入保障的作用 |
一、个人对老年人收入保障的作用 |
二、家庭对老年人收入保障的作用 |
三、政府对老年人收入保障的作用 |
第四章 城乡老年人收入差距的实证分析 |
第一节 数据来源 |
第二节 研究方法 |
一、测度收入差距的指数 |
二、泰尔指数分解法 |
三、基尼系数按收入来源进行分解的方法 |
第三节 城乡老年人收入差距变动趋势的实证分析 |
一、城乡总体老年人收入差距及其变化趋势 |
二、城镇老年人的收入差距及其变化趋势 |
三、农村老年人的收入差距及其变化趋势 |
第四节 老年人不同人群组收入差距的实证研究 |
第五节 各类收入来源对基尼系数边际效应的动态分析 |
一、城乡老年人收入来源对总体基尼系数边际效应的动态分析 |
二、城镇老年人收入来源对总体基尼系数边际效应的动态分析 |
三、农村老年人收入来源对总体基尼系数边际效应的动态分析 |
第六节 社会保障对老年人收入差距作用的分析 |
第五章 城乡老年人收入影响因素的实证分析 |
第一节 研究假设与模型构建 |
一、研究假设 |
二、模型构建 |
三、数据来源与说明 |
第二节 城乡总体老年人的收入影响因素实证分析 |
一、基本描述 |
二、个人、家庭和政府对总体老年人收入的作用 |
第三节 城镇老年人收入影响因素的实证分析 |
一、基本描述 |
二、个人、家庭和政府对城镇老年人收入的作用 |
第四节 农村老年人收入影响因素的实证分析 |
一、基本描述 |
二、个人、家庭和政府对农村老年人收入的作用 |
第五节 生命历程视角下老年人收入影响因素的分析 |
第六章 发达国家保障老年人收入的国际经验及其启示 |
第—节 美国老年人的收入与社会保障 |
一、美国老年人的收入来源与收入差距 |
二、美国老年人的收入保障制度与政策 |
三、对美国老年人收入保障制度的评价 |
第二节 日本老年人的收入与社会保障 |
一、日本老年人的收入来源与收入差距 |
二、日本老年人的收入保障制度与政策 |
三、对日本老年人收入保障制度的评价 |
第三节 英国老年人的收入保障制度 |
一、英国养老金制度 |
二、英国老年人的其他收入保障制度 |
三、对英国老年人收入保障制度的评价 |
第四节 美日英三国养老收入保障实践对我国的启示 |
第七章 结论与政策建议 |
第—节 主要结论 |
第二节 政策建议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 |
后记 |
(3)公共政策视域下的基本医疗保险与居民幸福感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一、选题背景及意义 |
(一) 选题背景 |
(二) 选题意义 |
二、研究综述 |
(一) 国外相关研究 |
(二) 国内相关研究 |
(三) 总结与述评 |
三、研究思路与方法 |
(一) 研究思路 |
(二) 研究方法 |
(三) 数据来源 |
四、创新之处 |
第二章 核心概念讨论与相关理论分析 |
一、核心概念的讨论 |
(一) 对幸福含义的探讨 |
(二) 对基本医疗保险的讨论 |
二、相关理论分析 |
(一) 幸福感相关理论 |
(二) 基本医疗保险相关理论 |
三、基本理论框架与分析路径 |
第三章 基本医疗保险与居民幸福感: 直接影响效应分析 |
一、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
(一) 基本医疗保险对居民幸福感的正向影响 |
(二) 基本医疗保险对居民幸福感的差异化影响 |
(三) 研究假设 |
二、研究设计 |
(一) 数据来源 |
(二) 变量设计与处理 |
三、基于CGSS全国数据的实证分析 |
(一) 居民幸福感的基本情况 |
(二) 基本医疗保险对居民幸福感的直接影响效应分析 |
四、基于山东调查数据的实证分析 |
(一) 居民幸福感的基本情况 |
(二) 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基本情况 |
(三) 基本医疗保险与居民幸福感的相关性分析 |
(四) 基本医疗保险对居民幸福感的直接影响效应分析 |
五、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基本医疗保险与居民幸福感:影响机制分析 |
一、基本医疗保险与居民幸福感: 收入分层的影响机制 |
(一) 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
(二) 研究设计 |
(三) 基于CGSS全国数据的实证分析 |
二、基本医疗保险与居民幸福感: 社会融合的影响机制 |
(一) 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
(二) 研究设计 |
(三) 基于CGSS全国数据的实证分析 |
三、基本医疗保险与居民幸福感: 需要满足的影响机制 |
(一) 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
(二) 研究设计 |
(三) 基于山东调查数据的实证分析 |
四、基本医疗保险与居民幸福感: 功能性活动的影响机制 |
(一) 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
(二) 研究设计 |
(三) 基于山东调查数据的实证分析 |
五、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基于幸福感提升的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分析 |
一、制约基本医疗保险功能发挥的因素探讨 |
(一) 公共价值的制约 |
(二) 制度结构的制约 |
(三) 经办机制的制约 |
二、基于幸福感提升的基本医疗保险政策优化建议 |
(一) 制度结构层面: 凸显普惠公平与消除福利分割 |
(二) 政策实施层面: 居民需求分析与高质量供给 |
(三) 制度效能层面: 可行能力取向与成果共享 |
(四) 管理服务层面: 精准标准施策与数字治理 |
三、本章小结 |
第六章 研究结论与展望 |
一、研究结论 |
(一) 基本医疗保险对居民幸福感的直接影响 |
(二) 基本医疗保险对居民幸福感的影响机制 |
(三) 基于幸福感提升的基本医疗保险政策优化建议 |
二、研究局限与展望 |
(一) 研究局限 |
(二) 未来研究的展望 |
附录一 山东居民生活状况调査抽样框说明 |
附录二 城乡居民生活状况调査问卷(部分)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4)城市女性生育福利供给问题研究 ——基于福利多元主义理论视角(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问题的提出及研究意义 |
1.1.1 问题的提出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方法 |
1.2.1 文献法 |
1.2.2 质性研究法 |
1.3 重要概念界定 |
1.3.1 福利、国家福利与社会福利 |
1.3.2 生育与生育福利 |
1.4 理论视角与研究框架 |
1.4.1 理论视角 |
1.4.2 研究框架 |
1.5 创新之处 |
第2章 文献回顾 |
2.1 国内外相关文献的梳理 |
2.1.1 生育意愿与生育行为概念及关系的讨论 |
2.1.2 二孩政策下的人口生育率预测 |
2.1.3 二孩政策对女性就业影响研究 |
2.1.4 “全面二孩”背景下生育支持的对策讨论 |
2.1.5 福利多元主义在中国社会福利议题研究中的应用 |
2.2 文献述评 |
第3章 城市女性生育福利需求分析 |
3.1 关于“需求”的理论探讨和启示 |
3.1.1 “需求”的理论探讨 |
3.1.2 需求理论对城市女性生育福利需求界定的启示 |
3.2 城市女性生育福利的现实需求 |
3.2.1 儿童养育的经济支持需求 |
3.2.2 儿童照顾的社会服务支持需求 |
3.2.3 生育权益与就业权益保护的双重需求 |
本章小结 |
第4章 城市女性生育福利多元主体供给的主要问题 |
4.1 国家——生育福利制度设计的“去商品化”能力较弱 |
4.1.1 关于“去商品化”的理论渊源与现实测度 |
4.1.2 生育福利制度“去商品化”能力弱的主要表现 |
4.2 市场——用人单位对城市女性就业保护与生育保护的职业福利供给不足 |
4.2.1 关于就业保护与生育保护的职业福利涵义解析 |
4.2.2 用人单位对就业保护与生育保护的职业福利供给不足的主要表现 |
4.3 社会——社会化托育服务供给极为匮乏 |
4.3.1 社会化托育服务概念界定 |
4.3.2 社会化托育服务供给极为匮乏的主要表现 |
本章小结 |
第5章 城市女性生育福利多元供给问题的原因分析 |
5.1 历史传统:家庭主义历史基因的路径依赖 |
5.1.1 对“生生不息”血缘延续的极度重视决定了家庭对孩子抚育的高度责任感 |
5.1.2 “父慈子孝”的亲子双向义务结构对家庭养育孩子形成了规范性效用 |
5.1.3 传统“男主外、女主内”性别分工强化了女性对孩子的抚育责任 |
5.2 国家建构:具有服务于国家建构的工具性意义 |
5.2.1 服务于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与工业化建设需要 |
5.2.2 服务于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发展需要 |
5.2.3 服务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 |
5.3 理念基础:暂不具备福利扩张的独立价值 |
5.3.1 福利国家具备福利形成和扩张的独立价值 |
5.3.2 改革开放后的中国遵循的是一种福利从属于生产的“生产主义”的发展理念 |
5.4 政府治理:受制于政府内部责任分工合作与社会性规制不足的问题9 |
5.4.1 在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之间过度强调地方政府责任 |
5.4.2 相关政府部门之间的职责难以实现有效协同 |
5.4.3 对女性在劳动力市场中就业权益保护的社会性规制不足 |
本章小结 |
第6章 城市女性生育福利供给的国际经验及启示 |
6.1 生育福利供给的国际经验 |
6.1.1 自由主义福利体制国家生育福利供给经验——以美国为例 |
6.1.2 保守主义福利体制国家生育福利供给经验——以德国为例 |
6.1.3 社会民主主义福利体制国家生育福利供给经验——以瑞典为例 |
6.1.4 东亚地区发达国家生育福利供给经验——以日本为例 |
6.2 生育福利供给国际经验的启示 |
6.2.1 生育福利的制度设计需要找准价值定位 |
6.2.2 对女性及儿童的福利保护需要立法先行 |
6.2.3 以政府为主体的多元合作是生育福利供给的必然选择 |
6.2.4 生育福利供给的扩张应坚持循序渐进的原则 |
本章小结 |
第7章 城市女性生育福利多元供给的实现机制 |
7.1 突出国家在生育福利供给中的主导性责任 |
7.1.1 塑造生育福利供给的价值理念 |
7.1.2 突出国家在生育福利供给中的制度建设与财政供给责任 |
7.2 健全政府内部的责任分工及协同机制 |
7.2.1 纵向上明确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财政责任 |
7.2.2 横向上明确政府职能部门之间的合作协同机制 |
7.3 建立国家与家庭、市场及社会的合作机制 |
7.3.1 建立国家对家庭的直接干预支持机制 |
7.3.2 健全国家对劳动力市场主体的规制与引导机制 |
7.3.3 健全国家对社会化托育服务机构的支持与规范机制 |
本章小结 |
第8章 结论与讨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主要学术成果 |
致谢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5)中国长期护理保险支出预测与政策模拟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3 研究内容、方法与框架 |
1.4 研究的创新点与不足 |
1.4.1 创新之处 |
1.4.2 不足之处 |
第2章 研究现状与文献综述 |
2.1 国外相关研究综述 |
2.1.1 长期护理保险理论模型研究 |
2.1.2 长期护理保险购买决策影响因素的相关研究 |
2.1.3 商业长期护理保险市场研究 |
2.1.4 失能数据与公共卫生成本测算相关研究 |
2.1.5 社会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研究 |
2.2 国内相关研究综述 |
2.2.1 长期护理保险理论与定价的相关研究 |
2.2.2 长期护理需求影响因素的相关研究 |
2.2.3 非正式护理与长期护理关系的相关研究 |
2.2.4 长期护理保险规模与成本测算的相关研究 |
2.2.5 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构建的相关研究 |
2.3 研究现状综合评析 |
第3章 概念界定与理论框架 |
3.1 失能与人口老龄化 |
3.1.1 健康与失能的定义 |
3.1.2 社会保障体系与人口老龄化 |
3.2 长期护理理论 |
3.2.1 非正式护理 |
3.2.2 长期护理的概念与发展 |
3.2.3 养老与长期护理保障体系 |
3.2.4 长期护理生命周期理论 |
3.3 长期护理保险 |
3.3.1 长期护理保险的概念 |
3.3.2 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发展 |
3.3.3 长期护理保险机制 |
3.3.4 个体效用最大化的价值函数 |
3.4 本章小结 |
第4章 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践经验与设计构想 |
4.1 国外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发展状况 |
4.1.1 美国长期护理保险市场发展状况 |
4.1.2 欧洲代表国家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
4.1.3 日韩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
4.1.4 小结 |
4.2 我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实践情况 |
4.2.1 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城市范例 |
4.2.2 参保范围与筹资渠道比较 |
4.2.3 护理方式与待遇标准比较 |
4.2.4 小结 |
4.3 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设计构想 |
4.3.1 基本原则 |
4.3.2 资金筹集 |
4.3.3 待遇支付 |
4.3.4 服务机制 |
4.4 本章小结 |
第5章 非正式护理与长期护理影响机制实证研究 |
5.1 问题的提出 |
5.2 数据来源与计量模型 |
5.2.1 实证数据来源 |
5.2.2 面板固定效应模型 |
5.2.3 中介效应模型 |
5.2.4 有序Logit模型 |
5.3 非正式护理影响因素的实证分析 |
5.3.1 变量定义与描述性统计 |
5.3.2 实证结果与分析 |
5.3.3 异质性检验 |
5.3.4 稳健性检验 |
5.3.5 影响机制检验 |
5.3.6 研究结论 |
5.4 长期护理需求影响因素的实证分析 |
5.4.1 变量定义与描述性统计 |
5.4.2 实证结果与分析 |
5.4.3 异质性检验 |
5.4.4 稳健性检验 |
5.4.5 非正式护理对长期护理的影响机制研究 |
5.4.6 研究结论 |
5.5 本章小结 |
第6章 老龄失能人口与长期护理保险支出规模预测 |
6.1 问题的提出 |
6.2 模型设定 |
6.2.1 失能转移模型 |
6.2.2 归并平均算法 |
6.3 数据来源 |
6.3.1 实证数据集 |
6.3.2 人口预测数据 |
6.4 失能转移矩阵计算 |
6.5 老龄失能人口规模测算与分析 |
6.6 长期护理保险成本与支出预测 |
6.7 本章小结 |
第7章 长期护理保险模型拟合与政策模拟 |
7.1 问题的提出 |
7.2 实证数据来源 |
7.3 模拟矩估计方法 |
7.4 参数估计与模型拟合 |
7.4.1 外生参数估计 |
7.4.2 模拟矩方法估计步骤 |
7.4.3 内生参数估计结果 |
7.4.4 模型拟合结果 |
7.5 参保率政策模拟结果与分析 |
7.6 本章小结 |
第8章 研究结论与政策建议 |
8.1 研究结论 |
8.2 政策建议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论文情况 |
参与的科研项目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6)智慧养老视域下中国养老服务体系的优化路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三)研究方法 |
(四)国内外研究述评 |
(五)研究思路 |
(六)创新与不足 |
第一章 理论依据与分析框架 |
一、理论基础 |
(一)供给理论 |
(二)客户关系管理理论 |
(三)渐进理论 |
(四)合作治理理论 |
二、分析框架 |
第二章 现实关照:我国养老服务体系的运行现状与升级需求 |
一、我国养老服务体系的运行现状 |
(一)我国养老服务体系的发展变迁 |
(二)我国养老服务体系的运行成效 |
二、我国养老服务体系的升级需求 |
(一)社会多元化需求要求服务模式升级 |
(二)人口老龄化趋势要求服务能力升级 |
(三)内在实效性目标要求服务机制升级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理想图景:智慧养老助推养老服务体系优化的逻辑理路 |
一、智慧养老在养老服务体系中的功能定位 |
(一)嵌入:基于价值引领的养老模式重塑 |
(二)赋能:基于信息技术的系统功能支撑 |
(三)增慧:利用系统功能操作中的人人交互 |
二、智慧养老助推养老服务体系优化的三重逻辑 |
(一)以“虚拟化”填补供需发展堕距 |
(二)以“智能化”补足主体能力短板 |
(三)以“一体化”提升整体运行效能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实践探索:智慧养老助推养老服务体系优化的基本模式 |
一、“虚拟化”商业运营模式 |
(一)会员制运作机制 |
(二)实践成效与发展 |
二、“智能化”公益对接模式 |
(一)积分制运作机制 |
(二)实践成效与发展 |
三、“一体化”生态共建模式 |
(一)派单制运作机制 |
(二)实践成效与发展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域外经验:国外智慧养老实践模式参鉴 |
一、“线上社区”养老模式 |
(一)“线上社区”养老的制度基础 |
(二)“线上社区”养老的运作机制 |
二、“智能居家”养老模式 |
(一)“智能居家”养老的制度基础 |
(二)“智能居家”养老的运作机制 |
三、合作型科技助老模式 |
(一)合作型科技助老的制度基础 |
(二)合作型科技助老的运作机制 |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未来进路:智慧养老助推养老服务体系优化的前景 |
一、以智慧养老助推养老服务体系优化的可能限度 |
(一)客观存在的温度落差 |
(二)难以逾越的数字鸿沟 |
(三)尚难突破的协同壁垒 |
二、以智慧养老助推养老服务体系优化的路径策略 |
(一)以“量身定制化”增加服务人情味 |
(二)以“包容性智慧”提升服务可及性 |
(三)以顶层驱动和分层整合增强服务协同性 |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 |
致谢 |
(7)中国社会化养老服务中的政府职能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问题的缘起 |
(一)选题的背景 |
(二)问题的呈现 |
二、研究的意义 |
(一)理论意义 |
(二)现实意义 |
三、文献回顾与述评 |
(一)国内研究现状 |
(二)国外研究现状 |
(三)研究现状述评 |
四、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五、研究的重点、创新与不足 |
(一)研究的重点 |
(二)创新之处 |
(三)不足之处 |
第一章 政府职能研究的理论基础 |
一、基本概念的界定 |
(一)政府职能 |
(二)政府治理 |
(三)公共服务 |
(四)社会化养老 |
二、基本理论的阐释 |
(一)政府职能理论 |
(二)准市场理论 |
(三)协同治理理论 |
三、社会化养老服务政府职能的构成 |
(一)公共服务视阈下政府的职责 |
(二)社会化养老服务中政府职能的构成要素 |
第二章 中国社会化养老服务政府职能的历史演进 |
一、中国政府职能的历史变迁 |
(一)计划经济背景下的全能型政府职能 |
(二)改革开放初期政府职能的改变 |
(三)深化改革阶段政府职能的转向 |
二、政府职能转变的基本特征 |
(一)从无限职能到有限职能的转变 |
(二)政治职能向社会职能的演进 |
(三)管制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换 |
三、社会化养老服务中政府职能的演变轨迹 |
(一)“单位”制养老服务时期:政府职能的全面干预 |
(二)“单位”制向社会化养老服务转换时期:政府职能的收缩 |
(三)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构建时期:政府职能的回归 |
第三章 中国社会化养老服务政府职能的现状考察 |
一、社会化养老服务中政府职能的发挥 |
(一)社会化养老政策与法规的制定 |
(二)社会化养老资源的初步整合 |
(三)政府与社会组织的协同行动 |
(四)社会化养老服务过程的监督 |
二、社会化养老服务中政府职能模式的变革 |
(一)计划体制时期:政府的全能型、管制型养老服务 |
(二)市场体制时期:政府的有限性、服务型养老服务 |
三、社会化养老服务中政府职能履行的失位 |
(一)社会化养老服务管理体制的不完善 |
(二)社会化养老服务制度供给的缺乏 |
(三)社会组织培育扶持力度不够 |
(四)社会化养老服务主体协同性不足 |
(五)养老服务市场化监管的缺失 |
第四章 社会化养老服务中发挥政府职能的国际经验与借鉴 |
一、域外国家社会化养老服务中的政府职能 |
(一)英国政府的职能定位 |
(二)美国政府的职能定位 |
(三)日本政府的职能定位 |
二、域外国家社会化养老服务中的政府治理模式 |
(一)英国的混合主义模式 |
(二)美国的自由市场模式 |
(三)日本的政府主导型模式 |
(四)中外社会化养老服务中政府治理模式的比较 |
三、域外国家社会化养老服务中政府职能分析的启示 |
(一)确立政府主导原则并付诸行动 |
(二)实施多元主体的引导性培育 |
(三)发挥政府对社会化养老服务全过程的监管 |
第五章 充分发挥中国社会化养老服务政府职能的建议 |
一、政府完善社会化养老服务职能的动力因素分析 |
(一)法治建设的驱动 |
(二)人口老龄化的现实挑战 |
(三)传统养老制度的历史传承 |
(四)服务型政府建设的价值取向 |
二、社会化养老服务职能履行中政府的行动逻辑 |
(一)以养老服务的社会化需求为逻辑起点 |
(二)以建构政府与社会协同治理关系为逻辑中介 |
(三)以实现高质量的社会化养老服务为逻辑终点 |
三、完善社会化养老服务进程中政府职能的行动策略 |
(一)优化政府的决策职能:提高政府社会化养老服务的决策质量 |
(二)增强政府的计划职能:提高政府社会化养老服务制度供给能力 |
(三)完善政府的组织职能:构建社会化养老服务中政府与社会的协同关系 |
(四)强化政府的监管职能:建立社会化养老服务监察制度 |
(五)深化政府治理体制的改革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一:图表目录 |
附录二 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养老服务机构主要管理者、创建者访谈提纲 |
附录三 政府养老服务相关部门负责人访谈提纲 |
后记 |
在学期间公开发表论文及着作情况 |
(8)中国共产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理论与实践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英文摘要 |
引言 |
一、选题背景与依据 |
二、研究现状与述评 |
(一)国内研究现状 |
(二)国外研究现状 |
(三)研究现状简评 |
三、研究逻辑与方法 |
(一)研究逻辑 |
(二)研究方法 |
四、研究意义 |
(一)理论意义 |
(二)实践意义 |
五、研究创新点与不足 |
第一章 和谐劳动关系的基本概念与基础理论 |
一、基本概念界定 |
(一)劳动关系 |
(二)劳动关系冲突 |
(三)和谐劳动关系 |
二、基础理论 |
(一)马克思主义劳动关系理论 |
(二)马克思主义劳动关系理论在海外的发展 |
(三)其它劳动关系理论 |
第二章 中国共产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逻辑分析 |
一、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理论逻辑 |
(一)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是由中国共产党的“两个先锋队”属性所决定的 |
(二)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是由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任务所决定的 |
(三)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是由中国特色和谐劳动关系的基本性质所决定的 |
二、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历史逻辑 |
(一)中国共产党的奋斗目标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最高目标 |
(二)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方针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基本方针 |
(三)通过工会组织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手段 |
三、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实践逻辑 |
(一)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是促进企业与经济发展的重要保证 |
(二)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是维护职工权益的重要内容 |
(三)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必然要求 |
第三章 中国共产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实践探索 |
一、和谐劳动关系的探索过程 |
(一)“劳资两利”: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实践 |
(二)调整劳资关系:社会主义革命时期的实践 |
(三)建立制度体系:社会主义建设时期的实践 |
(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改革开放以来的实践 |
二、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主要成效 |
(一)职工合法权益逐步得到保障 |
(二)职工参与制度逐步建构与完善 |
(三)劳动关系协调机制逐步健全 |
(四)劳动关系矛盾调处机制逐步建立 |
三、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基本经验 |
(一)以党的领导为核心 |
(二)多方参与,以工会为主体 |
(三)以劳资和谐为核心理念 |
(四)以协商协调为主要手段 |
第四章 中国共产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理论探索 |
一、理论探索的基本过程 |
(一)和谐劳动关系命题的提出 |
(二)和谐劳动关系理论的基本形成 |
(三)和谐劳动关系理论是马克思主义劳动关系理论在中国的最新发展 |
二、理论探索的主要成果 |
(一)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原则逐步确立 |
(二)在宏观层面,积极创新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 |
(三)在中观层面,加强区域和行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建设 |
(四)在微观层面,大力推进劳动争议“大调解”机制建设 |
(五)在操作层面,推动建立和谐劳动关系的风险评估机制 |
三、理论成果的生成逻辑 |
(一)理论成果具有明显的国情特征 |
(二)理论成果具有明显的初级阶段特征 |
(三)理论成果具有明显的阶段性特征 |
四、理论成果的历史地位 |
(一)从理论到实践再到理论的飞跃 |
(二)实践是理论的基础,理论对实践有反作用 |
第五章 中国共产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问题剖析 |
一、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存在的主要问题 |
(一)统一完备的劳动法律体系尚未形成 |
(二)三方协商机制作用发挥有待加强 |
(三)冲突事件破坏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
二、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一)所有制结构变化和分配制度改革的影响 |
(二)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的影响 |
(三)经济下行压力和中美经贸摩擦的影响 |
(四)农民工群体和职工队伍不稳定因素的影响 |
(五) “三新”模式带来新的机遇和挑战 |
(六)新媒体广泛应用和外部势力渗透的影响 |
第六章 中国共产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案例分析 |
一、实验探索:正在形成的地方/基层经验 |
(一)激活基层工会:深圳工会源头治理劳资纠纷试验区 |
(二)培育社会组织:狮山树本产业家园 |
(三)前端化解冲突:广州市海珠区“三方联调中心” |
二、有效化解: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选择 |
(一)劳资冲突的化解与路径选择 |
(二)实践探索实现和谐稳定劳动关系的逻辑 |
三、适应与变革:中国工会在开放中演进 |
(一)演进过程中的挑战与应对局限 |
(二)在变革中实现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
第七章 中国共产党完善中国特色和谐劳动关系的路径和对策 |
一、进一步明确构建中国特色和谐劳动关系的路径 |
(一)以共建共享为原则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
(二)以互利双赢为目标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
(三)以法治方式为抓手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
(四)以作风建设为保障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
二、进一步完善构建中国特色和谐劳动关系的对策 |
(一)完善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政策体系 |
(二)完善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法律法规 |
(三)发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三方机制作用 |
(四)推动实现劳动关系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后记 |
在学期间公开发表论文及着作情况 |
(9)中国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英文摘要 |
引言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目的与研究意义 |
(一)研究目的 |
(二)研究意义 |
三、国内外研究现状述评 |
(一)国外研究现状述评 |
(二)国内研究现状述评 |
四、研究思路与研究内容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内容 |
五、研究方法 |
(一)文献分析法 |
(二)实证研究法 |
(三)比较研究法 |
六、研究的创新与不足 |
(一)创新之处 |
(二)不足之处 |
第一章 大学生就业与政府责任关系的理论概述 |
一、大学生就业与政府责任的概念界定 |
(一)大学生就业的概念界定 |
(二)政府责任的概念界定 |
二、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的理论基础 |
(一)责任政府理论 |
(二)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民本观 |
(三)市场失灵理论 |
(四)新公共服务理论 |
(五)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理论 |
三、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的现实依据 |
(一)维护公民基本生存和发展权是政府的基本职责 |
(二)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国家政府职责的内在要求 |
四、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厘定 |
(一)政府须对大学生就业履行调控责任 |
(二)政府须对大学生就业履行服务责任 |
(三)政府须对大学生就业履行监督责任 |
第二章 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的实践历程 |
一、“统包统分”就业制度时期:政府包办、计划配置 |
(一)“统包统分”就业制度下政府责任履行概况 |
(二)历史合理性与问题分析 |
二、“供需见面”就业制度时期:计划配置为主、调节为辅 |
(一)“供需见面”就业制度下政府责任履行概况 |
(二)历史合理性与问题分析 |
三、“双向选择、自主择业”就业制度时期:市场配置与政府调控相结合 |
(一)“双向选择、自主择业”就业制度下政府责任履行概况 |
(二)历史合理性与问题分析 |
第三章 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的现状与问题 |
一、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的总体现状 |
(一)政府调控责任履行现状 |
(二)政府服务责任履行现状 |
(三)政府监督责任履行现状 |
二、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的实证研究 |
(一)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调查设计 |
(二)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调查概况 |
(三)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频率分析结果 |
(四)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交叉分析结果 |
三、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存在的问题与成因 |
(一)政府调控责任履行存在的问题与成因 |
(二)政府服务责任履行存在的问题与成因 |
(三)政府监督责任履行存在的问题与成因 |
第四章 国外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状况与启示 |
一、发达国家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状况与启示 |
(一)发达国家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状况 |
(二)发达国家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状况的启示 |
二、经济转型国家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状况与启示 |
(一)经济转型国家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状况 |
(二)经济转型国家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状况的启示 |
第五章 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的策略建议 |
一、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调控责任履行策略建议 |
(一)树立以人为本的就业政策理念 |
(二)提升就业政策的规划性与协同性 |
二、大学生就业中政府服务责任履行策略建议 |
(一)强化高校就业服务促进大学生就业的主体意识 |
(二)增强公共就业服务的大学生就业服务供给能力 |
三、大学生就业中政府监督责任履行策略建议 |
(一)以政府监督优化高校人才培养机制 |
(二)以法律制度保障大学生平等就业 |
(三)以主体问责制提升就业政策执行实效性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附录 A 毕业年级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情况调查问卷 |
附录 B 用人单位对大学生人才要求访谈提纲 |
附录 C 大学生就业政府责任履行访谈提纲 |
后记 |
在学期间公开发表论文情况 |
(10)我国退役运动员社会融入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的与研究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研究内容与研究思路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思路 |
1.4 研究对象 |
1.5 研究总体和抽样方法 |
1.5.1 研究总体 |
1.5.2 调查总体 |
1.5.3 抽样方法 |
1.6 研究方法 |
1.7 研究重点与难点 |
1.7.1 研究重点 |
1.7.2 研究难点 |
1.8 研究创新之处 |
2 国内外研究现状与述评 |
2.1 国内研究现状与述评 |
2.1.1 国内有关社会融入问题研究 |
2.1.2 国内有关退役运动员相关问题研究 |
2.1.3 国内研究述评 |
2.2 国外研究现状与述评 |
2.2.1 国外有关社会融入问题研究 |
2.2.2 国外有关退役运动员相关问题研究 |
2.2.3 国外研究述评 |
3 核心概念和理论基础 |
3.1 核心概念 |
3.1.1 退役运动员 |
3.1.2 退役运动员社会融入 |
3.2 社会融入理论基础 |
3.2.1 社会化理论 |
3.2.2 社会融入理论 |
4 退役运动员社会融入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 |
4.1 退役运动员社会融入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思路 |
4.2 退役运动员社会融入评价指标体系构建的原则 |
4.2.1 科学性原则 |
4.2.2 代表性原则 |
4.2.3 特殊性原则 |
4.2.4 实用性原则 |
4.2.5 独立性原则 |
4.3 退役运动员社会融入评价指标体系构建的过程 |
4.3.1 通过文献筛选退役运动员社会融入评价指标 |
4.3.2 通过访谈筛选退役运动员社会融入评价指标 |
4.3.3 运用德尔菲法确立退役运动员社会融入评价指标 |
4.3.4 运用因子分析法验证退役运动员社会融入评价指标体系 |
4.4 退役运动员社会融入评价指标权重的确立与计算 |
4.4.1 确定权重的方法 |
4.4.2 退役运动员社会融入评价指标权重确立的步骤 |
4.4.3 退役运动员社会融入评价指标权重计算过程 |
4.5 本章小结 |
5 退役运动员社会融入程度实证分析 |
5.1 综合评价方法介绍 |
5.2 退役运动员社会融入程度评价方法选择 |
5.3 模糊综合评价方法的原理及改进 |
5.3.1 模糊综合评价方法的原理 |
5.3.2 模糊综合评价方法改进 |
5.4 退役运动员社会融入程度评价的实证研究 |
5.4.1 数据来源与样本特征 |
5.4.2 退役运动员社会融入程度评价实证过程 |
5.4.3 退役运动员社会融入程度评价结果分析 |
5.4.4 退役运动员社会融入程度案例分析 |
5.4.5 退役运动员社会融入程度差异性分析 |
5.5 本章小结 |
6 退役运动员社会融入影响因素的质性分析 |
6.1 研究方法的选择 |
6.1.1 扎根理论 |
6.1.2 半结构式访谈 |
6.2 研究抽样和对象的确定 |
6.3 研究主要步骤 |
6.3.1 设计访谈提纲 |
6.3.2 实施访谈 |
6.3.3 资料处理与分析 |
6.4 三级编码过程分析 |
6.4.1 开放式编码 |
6.4.2 主轴式编码 |
6.4.3 选择式编码 |
6.4.4 理论饱和度检验 |
6.5 本章小结 |
7 退役运动员社会融入影响因素的量化分析 |
7.1 研究假设 |
7.2 研究设计 |
7.2.1 研究方法 |
7.2.2 预调查问卷的形成 |
7.2.3 数据来源与样本特征 |
7.3 退役运动员社会融入影响因素的实证结果分析 |
7.3.1 项目分析 |
7.3.2 退役运动员社会融入影响因素的探索性因子分析 |
7.3.3 退役运动员社会融入影响因素的验证性因子分析 |
7.4 退役运动员社会融入影响因素的具体问题分析 |
7.5 本章小结 |
8 加快退役运动员社会融入的建议 |
8.1 完善运动员培养的政策制度 |
8.1.1 落实运动员“体教融合”的培养模式 |
8.1.2 完善退役运动员社会保障政策 |
8.1.3 完善退役运动员上学就业创业的保障政策 |
8.2 完善退役运动员培训体系 |
8.2.1 建立退役运动员培训管理的信息化平台 |
8.2.2 成立专门机构实施科学系统的培训 |
8.3 完善退役运动员社会支持系统 |
8.3.1 构建多元主体相互协调的社会支持系统 |
8.3.2 实施职责清晰与分层互补的社会支持 |
8.4 帮助退役运动员改善家庭状况 |
8.4.1 实施退役运动员困难家庭“精准”帮扶计划 |
8.4.2 改善退役运动员家庭生活环境 |
8.5 加强退役运动员的自身改善 |
8.5.1 持续提升自身能力 |
8.5.2 提早做好心理准备 |
8.5.3 合理规划职业生涯 |
8.6 积极推进社会工作介入 |
9 研究结论、局限性与展望 |
9.1 研究结论 |
9.2 研究局限性与展望 |
主要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论文期间的科研成果 |
致谢 |
附件 |
四、积极构建和完善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论文参考文献)
- [1]劳动者薪酬分配公正的法律实现[D]. 王琼. 吉林大学, 2021(01)
- [2]中国城乡老年人收入:个人、家庭和政府的作用[D]. 孙小雁. 上海社会科学院, 2021(12)
- [3]公共政策视域下的基本医疗保险与居民幸福感研究[D]. 褚雷. 山东大学, 2021(11)
- [4]城市女性生育福利供给问题研究 ——基于福利多元主义理论视角[D]. 陈秀红. 山东大学, 2021(10)
- [5]中国长期护理保险支出预测与政策模拟研究[D]. 李雪岩. 山东大学, 2021(11)
- [6]智慧养老视域下中国养老服务体系的优化路径研究[D]. 张昊. 吉林大学, 2020(03)
- [7]中国社会化养老服务中的政府职能研究[D]. 曹海苓. 东北师范大学, 2020(06)
- [8]中国共产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理论与实践研究[D]. 雷江平. 东北师范大学, 2020(09)
- [9]中国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研究[D]. 鄂义强. 东北师范大学, 2020(06)
- [10]我国退役运动员社会融入问题研究[D]. 王慧文. 上海体育学院, 20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