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起重大火灾事故原因的认定(论文文献综述)
黎宏[1](2021)在《安全生产的刑法保障——对《刑法修正案(十一)》相关规定的解读》文中研究指明为有效防止长期以来困扰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刑法修正案(十一)》进行了三方面的修正。关于组织他人违章冒险作业罪,"重大事故隐患"的认定,通常情况下可直接依据行为人所在行业的相关规定来判断,复杂场合下必须组织相关专家依据法定程序进行判断;如果隐患已经具有发生结果的高度盖然性,组织他人冒险作业实际上是置他人于即将成为现实的死地,应当成立故意杀人罪;救援型的"冒险组织作业"可能成立紧急避险。关于危险作业罪,本罪是具体危险犯,"现实危险"的判断必须结合行为实施当时的各种客观实际情况,从一般人的生活经验法则来判断;本罪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未遂犯,一旦引起了实害结果,有可能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关于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犯罪主体增加"承担安全评价、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监测等职责的中介组织的人员",可以防止相关数据造假误导政府决策,实现源头治理。下一步,必须积累相关案例,总结安全生产犯罪适用规则并加以推广,从而最大地发挥其维护安全生产秩序的实效。
王婉青[2](2020)在《商业综合体火灾风险多因素耦合致灾机理与评价模型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随着世界经济与科技水平的高速发展,商业综合体的数量呈现出喷井式的增长态势,资源及功能的有机组合已使商业综合体成为一个高度集中的复杂系统,伴随着可燃物多、火灾荷载大、起火原因复杂、火灾蔓延途径多、疏散逃生和应急救援困难等消防难点。商业综合体重特大火灾的发生不仅会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更会导致城市经济发展的失调、城市机能的失灵、城市生命线系统的瘫痪等严重后果。近年来国内外商业综合体火灾事故仍时有发生,说明全球范围内城市建筑消防安全态势依然严峻,火灾风险防控能力亟待提升。因此对商业综合体火灾风险多因素耦合致灾机理与评价模型进行研究不仅能丰富火灾防治理论,弥补城市火灾风险防控的短板,而且能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安全感,推动城市消防安全的发展。本文主要研究内容与结论如下:(1)基于“三类危险源”理论对火灾风险因素进行了分类,并通过文献调研、现场调查、国家法律法规查询、事故树分析(FTA)和事件树分析(ETA)等方法从逻辑规律与因果关系入手梳理和辨识了火灾风险因素;其次,基于扎根理论对关键火灾风险因素进行了判别和归类,构建了包含4个核心范畴和32个主范畴的概念模型;最后运用解释结构模型(ISM)对商业综合体火灾风险因素进行了层级划分,判别出了12个致灾直接因素、19个间接因素及1个根本因素,并理清了各因素间的逻辑关系,构建了商业综合体火灾风险因素的解释结构方程模型。(2)结合火灾风险因素辨识及分类结果,分析了商业综合体火灾风险耦合的内涵与分类,并引入物理学触发器的概念对火灾风险正向强耦合形成机理以及火灾风险因素耦合演化机理进行了研究;其次,运用系统动力学中的因果关系图方法分别对火灾风险同质因素耦合、双因素耦合以及多因素耦合进行了分析,得出在“人-设-环-管”四个子系统中,消防安全意识、电气防火、平面布置和消防安全教育与培训对子系统内部因素影响路径最多,影响范围最广;再次,借鉴物理学、经济学等学科的相关理论方法对商业综合体火灾风险流的形成、进发以及在耦合路径上的流动和作用的动态过程进行了分析,并对风险流的叠加过程进行了数学描述;最后,运用N-K模型对商业综合体火灾风险多因素耦合度量进行了定量计算,分别得出了因素间的耦合频率、耦合概率及耦合程度。弥补了现阶段商业综合体火灾风险多因素耦合相关研究的不足。(3)基于商业综合体火灾风险因素辨识及层级划分的结果,结合专家访谈、机构咨询等方式构建了包含4个一级指标、32个二级指标、121个三级指标的商业综合体火灾风险评价指标体系。其次,基于风险耦合程度的计算结果确定了各一级指标的权重,运用结构熵权法(SEWM)和问卷调查法的基本原理对各二级指标与三级指标的权重进行了计算;再次,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文献查询及现场调研等方式详细制定了所有三级指标的评分细则,为评估人员提供了重要的评判依据;最后,基于物元多级可拓理论给出了火灾风险度量的计算步骤,从而形成了一套完整的商业综合体火灾风险评价模型。该模型可依据建筑的不同特征和较少的数据测度出评价对象的风险隶属等级,且计算步骤简单、可操作性强,解决了大型复杂评价系统计算过程复杂、专家评估工作量大的短板。(4)根据所构建的火灾风险评价模型,选取了广东省佛山市的四栋典型商业综合体进行了实证研究,得出了A、B、C、D四座综合体建筑的火灾风险等级分别为Ⅱ级、Ⅰ级、Ⅲ级和Ⅳ级,研究结果与建筑实际运行情况吻合较好,说明所构建的火灾风险评价模型具有较好的可行性与有效性。其次,基于火灾风险多因素耦合研究成果以及风险评价实证研究的结果,判别了15个更具传播性和流动性的重点火灾风险,并依据风险特征筛选出了A、B、C、D四座综合体建筑应及时整改的主要消防安全隐患。最后,对当前商业综合体所涉及的主要消防安全管理问题进行了总结和归纳,并给出了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为生产经营企业的消防安全管理提供了一定的参考。
张秋婷[3](2020)在《生产安全事故问责法律问题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我国的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但风险和挑战依然较多,对于每一起生产安全事故,需要从中汲取深刻的经验教训,严格落实政府部门的监管责任,以预防同类事故再次发生。然而在生产安全事故中,针对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相关人员,对其失职渎职行为的问责,如何科学划分责任、严格依照规定的责任种类和责任幅度进行问责,在实践处理中还存在诸多问题。根据目前我国生产安全事故问责的相关规定以及在实践中责任划分的处理情况,分别从行政问责、刑事问责以及问责中的衔接机制进行探讨。通过文献分析、案例分析以及文本分析法,总结我国目前生产安全事故问责中存在的问题:在行政问责方面存在的问题有问责主体较为单一、责任划分依据不明确、问责标准不明晰;刑事问责方面包括问责入罪标准模糊、问责因果认定不准确、法定刑规定不合理;在衔接机制上有移送标准不明确以及信息渠道不健全。针对以上问题,分别提出相应的完善建议:在行政问责方面应加强异体问责、明确问责标准与责任划分依据、明确职责范围与尽职免责情形;在刑事问责方面应明确刑事问责的入罪标准、正确认定行为与事故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完善刑事问责的量刑规定;最后在事故问责的衔接工作中,应当完善相关案件的移送机制以及信息共享机制。
张燕[4](2020)在《A康养居所消防安全评估研究》文中指出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我国老龄人口比例不断增大,人口老龄化问题不断加剧,人口老龄化已成为社会建设的重要问题之一,康养居所作为解决人口老龄化的重要工具越来越受重视,而康养居所的消防安全是社会安全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为此本文针对康养居所的消防安全风险评估进行研究,主要工作如下:运用文献分析法明确了消防安全管理的内涵、研究了消防安全管理以及消防安全评估的主要方法;并从康养居所火灾发生的案例及康养居所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问题两个方面,对其消防安全管理现状开展研究调查;系统研究了康养居所火灾危险辨识的重要方法,并从火灾危险源、建筑防火、人员状况、消防安全管理及消防救援力量五个方面开展研究;提出了事故树与消防安全检查表相结合的康养居所消防安全评估方法,建立了火灾事故树,运用布尔代数法提取了影响康养居所火灾发生的关键因素,建立了针对康养居所的消防安全检查表,并通过具体案例进行验证,保证了方法的有效性。论文研究结论对康养居所、医院、疗养院等类似功能的建筑的消防安全管理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谢军华[5](2020)在《消防责任事故罪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消防安全是民生焦点,是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的重要工作,同时也是保障国家经济健康发展的关键。消防法律法规伴随着国家城市化进程的加速而越来越被重视,我国消防法律法规的发展虽然历史悠久,但是还很薄弱,因此,我国普遍吸取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消防立法的经验教训,结合自身国情,在1997年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设置了消防责任事故罪。该罪在特定的历史时期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我国经济经过二十多年的高速发展,该罪名已经不适合时代的需要。该罪名最大的缺陷是有“经消防监督机构通知采取改正措施而拒绝执行”的前置条件,成立该罪必须有消防监督机构的检查和通知,社会单位不整改火灾隐患而发生火灾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才能定罪处罚。此种规定已经严重违背当下对于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的要求,不利于消防工作的长远发展。消防责任事故罪是打击消防违法犯罪的重要利器,也是刑法中唯一一条惩治消防安全业务犯罪的罪名,因此,它的修改需要根据国家经济发展的需要和打击消防违法犯罪的需要去修订完善。本文正文由四章组成。第一章:消防责任事故罪的概述,主要内容是我国消防责任事故罪的立法演变,以及域外临近犯罪的法律规定。第二章:消防责任事故罪的概念和犯罪构成。分别从客体、客观方面、主体、主观方面来分析。重点分析了客观方面,包括消防管理的相关法规,消防监督机构的范围,通知的多种形式,采取改正措施的界定,拒绝执行的法律认定,后果的界定、因果关系的认定等。笔者将本罪的犯罪构成抽丝剥茧,一步一步的将各个组成部分呈现出来,以便更好地为本罪的立法缺陷的分析和立法建议的提出作铺垫。第三章:消防责任事故罪的司法认定。笔者通过我国近几年发生的三起重大火灾事故案例,分析本罪与重大责任事故罪、玩忽职守罪,本罪与失火罪、放火罪,本罪与危险物品肇事罪、非法制造爆炸物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的界限,有针对性的比较分析,从而分清界限,为理论提供实践参考,加深对本罪的理解和运用。第四章:消防责任事故罪的刑事走向。笔者分别对该罪的司法现状、立法缺陷、立法完善进行分析。建议删除“经消防监督机构通知采取改正措施而拒绝执行”的前置条件,是为了社会单位能更好地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同时建议扩大该罪的主体范围,合理设置犯罪情节标准以及增加罚金刑和资格刑。
姜晔[6](2019)在《大规模侵权的多元化救济机制研究 ——由天津“8.12”爆炸案件切入》文中研究表明大规模侵权是指由单一或多个侵权人基于同一或同质侵权行为,给较大数量的受害者带来巨大的人身伤害或造成巨额财产损失的侵权行为。大规模侵权事故具有主体复杂、造成的损害结果难以估量、侵权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因果关系不确定以及对受害者采取救济措施非常困难等特征。大规模侵权受害人的救济以及其他善后工作对任何一个国家与机构来说都是非常巨大的挑战。目前我国主要依靠行政力量的介入来解决大规模侵权事故中受害人的救济问题。尽管在实践中这一模式对受害人提供了一定程度的救济,但仍然不能满足大量受害者的救济需求。与我国这种主要偏向于行政措施的做法有所不同的是,域外国家多采用司法救济和社会化救济相结合等多元化的救济机制来救济大规模侵权事故中的受害者。在我国法治建设不断推进的今天,这种以司法及社会救济为中心的救济模式也很值得我们借鉴学习。结合我国之现实,在大规模侵权事故中一种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机制是更加适合的。基于这样的考虑,本文主要是通过对2015年的天津港“8.12”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这一个案的描述从以下四个方面具体阐述的:第一部分对天津港“8.12”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的处理经过、事故造成的影响以及事故的后续救济方式做了简要介绍和评析,从此次事故的处理特点入手得出在我国后续的大规模侵权事故中仅仅凭借单一的救济手段无法保障受害人得到有效的救济,只有建立多元化的救济机制,多种救济手段相互配合、多管齐下,才能保证充分救济受害人的启示。第二部分从大规模侵权的概念和特征入手,结合天津港“8.12”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对我国现阶段大规模侵权事故的成因和责任承担进行了分析,并在此基础上分析了我国大规模侵权事故损害救济以国家救济为主导、司法救济困难、社会化救济不完善的现状。第三部分以美国和德国为例,探讨了国外面对大规模侵权事故时的救济机制,分别从概念、发展历程、现实应用等方面对美国的集团诉讼制度、社会化救济规则和德国的团体诉讼制度、社会化救济模式进行了论述和探讨,并将各项制度的优缺点逐一进行分析,从中得出我国在处理大规模侵权事故时要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合理利用社会化救济方式、努力构建适合我国现状的多元化救济机制的启示。第四部分对我国大规模侵权损害救济机制的完善进行了论述,从完善行政主导型救济模式、重塑代表人诉讼制度等司法救济的完善以及以责任保险和救济基金为主的社会化救济机制的完善等方面提出相关建议,并从我国大规模侵权事故的实际情况出发,对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新体系进行探索,以期在大规模侵权事故的处理中建立起适合我国国情的多元化救济机制。
丛志明[7](2019)在《中英政府安全监管历程及困境对比分析与借鉴》文中提出随着工业化进程的加快,政府安全监管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对于政府安全监管的研究分析也尤为重要。目前已有的分析只是对政府安全监管的某一方面或某一问题进行研究,并没有对政府安全监管的整体现状趋势进行把握并改善分析。首先,本文利用CiteSpace可视化软件对我国政府安全监管的研究情况进行分析,总结目前我国政府安全监管的研究现状和趋势。其次,利用文献沉淀方法梳理中英政府安全监管的发展历程及困境并进行对比分析,然后,基于系统思考的方法对英国监管困境进行系统的研究。最后,借鉴英国监管困境的分析及解决办法,提出改善我国政府安全监管所遇问题的建议措施。研究结果表明:1、目前政府安全监管成为热点研究内容,但相关研究并不集中,研究程度较浅,属于研究前沿阶段。2、中国政府安全监管经历了四阶段、两困境,英国政府安全监管经历了三阶段,两困境。对比分析发现中英政府安全监管具有相同的监管起源形式且经历过相似的监管困境,但监管起源本质、监管困境的解决措施以及监管改革重点不同。3、基于系统思考的方法,英国政府安全监管所遇困境符合饮鸩止渴基模。可通过两方面对英国政府安全监管困境进行缓解:明确划分HSE与地方政府的安全监管职能,分级监管;立法明确安全本质的内涵,严格控制第三方机构,消除不良补偿文化。4、借鉴英国政府安全监管困境的分析及解决措施,可以从分级立法、完善安全监管机制以及积极发挥第三方机构的作用等3方面来改善我国目前的监管难题。
帅飞[8](2019)在《李某等重大责任事故罪类案评析》文中指出重大责任事故频发已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亟待解决问题。李某等重大责任事故罪案的争议焦点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1.重大责任事故罪的犯罪主体认定;2.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认定;3.事故调查报告在认定案件事实的适用。围绕争议焦点,在重大责任事故罪案件的处理中,可从行为人的身份和安全生产责任来认定的重大责任事故罪的犯罪主体。在事故追责时,行为人违反岗位职责和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从事生产、作业是行为人承担刑事责任的前提条件,重大责任事故罪中的安全管理规定包括国家、行业监管部门和生产作业单位制定的生产安全规章制度,以及公认的操作习惯惯例等。行为人具有遵守安全管理规定的义务,其在安全管理上的不作为具有违法性。行为人对重大责任事故的危害结果具有预见可能性,其履行安全生产义务可避免危害结果发生,其就应当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实践中,火灾事故成因复杂一般为多因一果。在进行事故归责时区分危害后果与自然风险,准确判定行为人的行为和危害后果的因果关系,区分诸多行为人的责任。事故发生后对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和处理是行政机关的法定职责,经批复的事故调查报告报告在行政上具有法律效力,并且对相对人产生承当性后果。案件移送司法处理后,事故调查报告可以在诉讼中作为刑事证据适用,其内容可以归为现场勘验笔录、鉴定结论和移交刑事案件的建议等。可以从合法性、真实性、与案件事实的关联性等方面来审查事故调查报告的证据能力。事故调查报告经过法定程序审查认定为真实合法有效,可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关键证据。以案释法,准确对重大责任事故罪案件定罪量刑,惩治犯罪,维护安全生产秩序。
李福秋[9](2018)在《论火灾原因不明时管理人侵权责任中的过错推定》文中研究指明我国是火灾多发的国家,由于火灾所造成的损失往往具有毁灭性,单起火灾即能造成较大损失,加之我国的财产保险尤其是火灾责任险还没有广泛建立,发生灾害后没有相应保险应对机制,只能由受害人自行寻求救济。对火灾中受灾的当事人而言,寻求民事赔偿是其可选择的主要救济途径。然而,由于我国现行法律中并没有火灾民事赔偿责任的规定,司法实务中缺乏统一的法律适用,给火灾当事人主张权利带来很大困难。因此在我国研究火灾造成损害的赔偿尤为有价值。论文由引言、正文和结论三个部分组成,正文部分又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为火灾侵权责任概述,分别介绍火灾事故责任、火灾民事责任和火灾侵权责任。分析我国火灾民事责任研究现状,探讨火灾损害赔偿责任的性质,在雷击、部分自燃火灾案件中,不存在法律责任;存在法律责任时,火灾损害赔偿责任是一种侵权责任,而非违约责任。同时,按照火灾民事责任、火灾侵权责任、火灾原因不明时的侵权责任逻辑体系,确定火灾原因不明时管理人的侵权责任是本文的研究范围。第二部分为火灾侵权责任的立法现状以及目前实务审判中的困境。现行法律体系仅有火灾行政、刑事责任方面的规定,而对火灾民事责任规定甚少,需要综合现行侵权责任法体系结合具体案件分析适用。并分析总结了火灾侵权案件适用现行法律的主要问题,一是实务中缺乏统一的法律适用;二是法院裁判时适用归责原则不统一;三是特殊火灾侵权案件适用“过错推定”无法律明确规定。最后,通过若干案例展示司法实务中火灾侵权案件处理现状。第三部分是文章的重点,探索解决火灾原因不明时火灾侵权责任的“新路径”——过错推定原则。该部分从侵权责任归责原则和意义入手,详细论述了我国法归责原则体系,重点对过错责任原则和过错推定原则进行论述,特别是通过对过错责任的研究发现,某些火灾侵权可以适用过错推定,并明确指出适用情形。从归责事由和现行立法中过错推定的追溯角度论证。在分析了物件损害责任中的管理人过错推定的基本原理后,火灾时管理人的责任实质就是物件损害责任之一种。第四部分为有关火灾侵权责任的立法建议,先从反思现行制度的缺陷入手,分析了现行法律规定存在的问题。然后,按照现行《侵权责任法》的立法体系,主要提出两个进路:一是在《民法典侵权责任编》中增加有关火灾侵权责任的专门规定,或是增加物件损害责任的一般条款;二是在民法典之外的单行法——《消防法》中,规定火灾侵权责任适用过错推定的情形。
于文[10](2018)在《火灾事故犯罪罪名体系的完善》文中研究表明近些年,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同时,火灾事故的频发也成为影响社会秩序、危及民生安全的重要社会问题。以2015年为例,全国火灾起数346701起,造成人员伤亡3112人,造成直接损失435895万元,烧毁建筑88953516平方米。尤其是近年来一些重大火灾事故的发生,如2017年浙江台州“2·5”、江西南昌“2·25”、北京大兴“11·18”和天津河西“12·1”等,在引起惨痛悲剧的同时,也对公众的生活产生了严重的不安全感和危机感。在为这些悲剧扼腕叹息的同时,我们必须看到,在为数众多的火灾事故中,有很大部分事故是人祸而非天灾,对不同火灾事故如何定性,对相关责任人如何追究刑事责任,如何保证在刑法范围内做到火灾事故犯罪的有罪必究和罪责行相适应,遂成为一个兼具理论意义和现实价值的时代命题。其实,早在1997年刑法中,我国就已经对放火罪(115条第一款)、失火罪(115条第二款)、重大责任事故罪作出刑法规制,并增设了消防责任事故罪,这些罪名初步建立了我国对火灾事故犯罪进行刑事追究的罪名体系。除此之外,在消防法、相关的司法解释和行政法规中也有关于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造成火灾事故犯罪的规定。可以看出,我国火灾事故犯罪的罪名已经形成了一定的体系,但是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和法治思维的不断完善,火灾事故犯罪的现有罪名也暴露出打击范围较窄、犯罪对象不明确、罪状设置不尽合理等诸多问题。本文的正文内容按照逻辑递进共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主要是火灾事故犯罪的概念及危害性简介。本文主要论述的火灾事故犯罪主要是指自然人故意或因违反法律及相关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造成重大火灾事故危险隐患以及火灾事故发生、扩大的行为,因此国家机关人员在对消防制度监管工作中的渎职等犯罪并不在本文的论述范围之内。这一部分将通过火灾事故案例对火灾事故及其相关犯罪的概念、危害性及其特点作简要介绍,以便为完善其罪名体系提供理论基础。第二部分是以我国司法实践中火灾事故犯罪的案例为基础,通过分析案例事实、适用罪名、刑罚等内容,对我国现行刑法和相关法律中关于火灾事故犯罪罪名进行梳理阐述,提出对火灾事故犯罪罪名中一些问题的看法,如现有罪名并没有真正的形成完整的体系;针对不同的犯罪对象,刑罚的轻重应有所区分;刑法与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存在脱节等情况。第三部分对我国火灾事故犯罪的发展路径提出自己的看法,一方面,要加强对火灾事故犯罪的预防力度,加大对违反消防法律规定,形成重大火灾隐患场所等可能造成大量人员财产损失的犯罪行为的惩处;另一方面应该对在人员密集场所、文物古建、医院等消防重点单位造成重大火灾事故的犯罪行为给予更加严厉的处罚,使之区别一般场所的犯罪行为,以加强相关人员对这类场所消防安全的保护意识。第四部分对火灾责任事故犯罪的罪名体系完善提出相应的建议,按照笔者的构想,从提前预防和加重处罚两个方面,对火灾事故犯罪罪名体系的完善提出具体建议。一方面是对现有罪名进行部分修改增加,对高危场所进行分类、并对容易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火灾事故犯罪加重处罚等;另一方面是增加两个对火灾事故犯罪提前进行预防的罪名,以便更好的遏制或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一起重大火灾事故原因的认定(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一起重大火灾事故原因的认定(论文提纲范文)
(1)安全生产的刑法保障——对《刑法修正案(十一)》相关规定的解读(论文提纲范文)
一、相关背景 |
二、具体内容 |
(一)组织他人违章冒险作业罪 |
(二)危险作业罪 |
(三)承担安全评价、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监测等职责的中介组织的人员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 |
三、结语 |
(2)商业综合体火灾风险多因素耦合致灾机理与评价模型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的与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理论意义与现实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3.1 建筑火灾风险辨识研究现状分析 |
1.3.2 火灾风险耦合研究现状分析 |
1.3.3 火灾风险评价研究现状分析 |
1.3.4 现阶段研究存在的问题 |
1.4 研究内容与方法 |
1.4.1 研究内容及目标 |
1.4.2 拟解决关键科学问题及解决的办法、措施 |
1.4.3 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 |
第2章 商业综合体火灾风险因素辨识及其逻辑关系分析 |
2.1 火灾风险因素辨识 |
2.1.1 第一类风险因素的辨识 |
2.1.2 第二类风险因素的辨识 |
2.1.3 第三类风险因素的辨识 |
2.2 基于扎根理论的关键火灾风险因素判别及概念模型 |
2.2.1 研究文献回顾 |
2.2.2 深度访谈资料分析 |
2.2.3 典型案例资料分析 |
2.2.4 关键火灾风险因素确定与概念模型 |
2.3 基于ISM的火灾风险因素逻辑关系分析 |
2.3.1 ISM分析要素确定 |
2.3.2 风险因素的邻接矩阵建立 |
2.3.3 风险因素的可达矩阵与层次化处理 |
2.3.4 解释结构模型的构建与分析 |
2.4 本章小结 |
第3章 商业综合体火灾风险多因素耦合研究 |
3.1 商业综合体火灾风险耦合理论分析 |
3.1.1 火灾风险耦合的内涵及分类 |
3.1.2 火灾风险的成因分析 |
3.1.3 火灾风险耦合的形成及演化机理 |
3.2 基于SD模型的商业综合体火灾风险耦合分析 |
3.2.1 同质因素风险耦合分析 |
3.2.2 双因素耦合风险分析 |
3.2.3 多因素耦合风险分析 |
3.3 火灾风险耦合过程中的风险流分析 |
3.3.1 同质因素风险流耦合 |
3.3.2 双因素风险流耦合 |
3.3.3 多因素风险流耦合 |
3.4 商业综合体火灾风险耦合模型的构建 |
3.4.1 火灾风险耦合模型的比较与选择 |
3.4.2 基于复杂网络的火灾风险耦合N-K模型构建 |
3.4.3 火灾风险耦合模型的验证性分析 |
3.5 本章小结 |
第4章 商业综合体火灾风险评价模型研究 |
4.1 风险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 |
4.1.1 评价指标体系构建原则 |
4.1.2 评价指标体系的建立 |
4.1.3 基于风险耦合的一级指标权重计算 |
4.1.4 基于SWEM的二级与三级指标权重计算 |
4.2 风险评价指标评分细则 |
4.2.1 建筑内外部环境评分细则 |
4.2.2 消防设备与器材评分细则 |
4.2.3 人为因素评分细则 |
4.2.4 消防安全管理评分细则 |
4.3 物元多级可拓评价模型构建 |
4.3.1 可拓物元模型的构建 |
4.3.2 火灾风险评价等级划分 |
4.3.3 火灾风险可拓测度 |
4.3.4 火灾风险多级可拓评价 |
4.4 本章小结 |
第5章 商业综合体火灾风险评价实证研究 |
5.1 评价对象基本概况 |
5.1.1 项目基本情况介绍 |
5.1.2 项目检查情况 |
5.1.3 项目实际评分 |
5.2 基于物元多级可拓模型的火灾风险评价研究 |
5.2.1 经典域、节域、待评物元矩阵的确定 |
5.2.2 关联度计算 |
5.2.3 多级可拓评价 |
5.2.4 评价结果及分析 |
5.3 商业综合体火灾风险管控措施 |
5.3.1 基于多因素耦合的重点火灾风险因素判别 |
5.3.2 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 |
5.3.3 商业综合体火灾风险管控措施 |
5.4 本章小结 |
第6章 研究结论与展望 |
6.1 研究结论 |
6.2 主要创新点 |
6.3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附录A 城市建筑火灾案例统计表 |
附录B 商业综合体火灾风险评价指标重要度调查问卷 |
附录C 三级指标权重计算步骤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目录 |
致谢 |
作者简介 |
(3)生产安全事故问责法律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动态与文献评析 |
1.3 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1.4 研究重点、难点与创新点 |
2 生产安全事故问责相关概念 |
2.1 生产安全事故 |
2.2 生产安全事故问责 |
3 生产安全事故问责的方式 |
3.1 生产安全事故的行政问责 |
3.2 生产安全事故的刑事问责 |
3.3 生产安全事故行政问责与刑事问责的衔接 |
4 生产安全事故问责存在的问题 |
4.1 生产安全事故行政问责存在的问题 |
4.2 生产安全事故刑事问责存在的问题 |
4.3 生产安全事故问责的衔接机制存在的问题 |
5 生产安全事故问责的完善建议 |
5.1 生产安全事故行政问责的完善建议 |
5.2 生产安全事故刑事问责的完善建议 |
5.3 生产安全事故问责的衔接机制的完善建议 |
6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1 |
附录2 |
作者简介 |
学位论文数据集 |
(4)A康养居所消防安全评估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1.1 研究依据 |
1.1.2 研究意义 |
1.1.3 研究目的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3 论文研究的主要内容及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3.3 本文技术路线 |
1.3.4 本文创新点 |
第2章 康养居所消防安全评估的相关理论 |
2.1 消防安全管理概述 |
2.1.1 消防安全管理概述 |
2.1.2 消防安全管理方法 |
2.1.3 消防安全评估理论 |
2.2 康养居所概述 |
2.2.1 康养居所概念 |
2.2.2 康养居所的消防安全特点 |
2.3 康养居所的消防安全评估与分析 |
2.3.1 火灾风险评估的目的和意义 |
2.3.2 评估指标建立 |
2.3.3 康养居所消防安全评估的方法 |
第3章 康养居所消防安全管理现状 |
3.1 康养居所火灾概况 |
3.1.1 最近5年全国的火灾统计数据 |
3.1.2 最近10年康养居所火灾原因统计 |
3.1.3 火灾事故统计结论 |
3.2 康养居所消防安全存在的问题 |
3.2.1 消防设施配置不完善 |
3.2.2 老人逃生自救能力差 |
3.2.3 医护人员消防技能差 |
3.2.4 不会使用灭火器材,错失最佳扑救时机 |
3.2.5 防火分隔措施不到位 |
3.2.6 疏散设施不完善 |
3.2.7 消防安全培训、演练、管理不善 |
3.2.8 老旧社区内的康养居所消防车道存在隐患 |
第4章 康养居所火灾危险辨识 |
4.1 火灾危险辨识方法选择 |
4.2 康养居所火灾风险源分析 |
4.2.1 火灾危险源辨识 |
4.2.2 建筑防火风险辨识 |
4.2.3 人员状况风险辨识 |
4.2.4 消防安全管理风险辨识 |
4.2.5 消防救援力量分析 |
4.2.6 构建火灾风险评估指标体系 |
第5章 康养居所的消防安全评估 |
5.1 康养居所消防安全评估方法选择 |
5.1.1 康养居所消防安全评估方法 |
5.1.2 康养居所的评估方法选择 |
5.1.3 事故树综合分析法对康养居所消防安全评估的适用性分析 |
5.2 事故树分析法 |
5.2.1 事故树分析法概述 |
5.2.2 事故树构建 |
5.2.3 事故树分析和应用 |
5.3 消防安全检查表方法 |
5.4 事故树分析法和安全检查表结合方法 |
5.4.1 事故树分析法和安全检查表结合的意义 |
5.4.2 事故树分析法和安全检查表结合应用 |
5.4.3 康养居所消防安全检查表指标确定 |
第6章 A康养居所消防安全评估案例 |
6.1 A康养居所消防安全概述 |
6.1.1 A康养居所概况 |
6.1.2 A康养居所消防安全存在的问题 |
6.1.3 A康养居所消防安全现状分析 |
6.2 A康养居所火灾风险辨识 |
6.3 A康养居所消防安全评估 |
6.4 本文消防安全检查表的创新性 |
6.5 消防安全检查表应用 |
6.6 效果评价 |
第7章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附录1 消防安全评估报告 |
(5)消防责任事故罪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第一节 选题背景及研究意义 |
第二节 文献综述和研究方法 |
第三节 论文的结构安排 |
第一章 消防责任事故罪的立法概述 |
第一节 我国消防责任事故罪的立法演变 |
第二节 国外消防责任事故罪的立法规定 |
第二章 消防责任事故罪的概念与犯罪构成 |
第一节 消防责任事故罪的概念 |
第二节 消防责任事故罪的犯罪构成 |
一 消防责任事故罪的客体 |
二 消防责任事故罪的客观方面 |
三 消防责任事故罪的主体 |
四 消防责任事故罪的主观方面 |
第三章 消防责任事故罪的司法认定 |
第一节 罪与非罪的界定 |
第二节 消防责任事故罪与他罪的认定 |
一 本罪与重大责任事故罪、玩忽职守罪的界限 |
二 本罪与失火罪、放火罪的界限 |
三 本罪与危险物品肇事罪、非法制造爆炸物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的界限 |
第四章 消防责任事故罪的刑事走向 |
第一节 消防责任事故罪的司法现状 |
第二节 消防责任事故罪的立法缺陷 |
一 消防责任事故罪与消防法等法律法规的冲突 |
二 消防责任事故罪“拒绝执行”界定的模糊 |
三 消防责任事故罪与其他业务犯罪的矛盾 |
第三节 消防责任事故罪的立法完善 |
一 扩大该罪主体的范围 |
二 完善犯罪的情节标准 |
三 增加附加刑的内容 |
结语 |
参考文献 |
个人简历、在校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及研究成果 |
致谢 |
(6)大规模侵权的多元化救济机制研究 ——由天津“8.12”爆炸案件切入(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第一章 天津“8.12”爆炸案件评析 |
第一节 天津“8.12”爆炸案件处理经过 |
第二节 天津“8.12”爆炸案件的影响 |
第三节 天津“8.12”爆炸案件的救济 |
第四节 启示 |
第二章 我国大规模侵权案件救济机制概述 |
第一节 大规模侵权的概念与特征 |
一、大规模侵权的概念 |
二、大规模侵权的特征 |
第二节 大规模侵权案件的成因及责任承担 |
一、大规模侵权案件的成因 |
二、大规模侵权案件的责任承担 |
第三节 大规模侵权案件损害救济机制现状 |
一、行政救济为主导 |
二、司法救济困难 |
三、社会化救济不完善 |
第三章 国外大规模侵权案件损害救济机制探究 |
第一节 美国大规模侵权损害救济机制 |
一、集团诉讼 |
二、社会化救济制度 |
第二节 德国大规模侵权损害救济机制 |
一、团体诉讼 |
二、社会化救济 |
第三节 国外救济机制对我国的启示 |
一、努力构建多元化救济机制 |
二、善于利用社会化救济方式 |
第四章 我国大规模侵权损害多元化救济机制的完善 |
第一节 行政主导型救济模式的完善 |
一、大规模侵权政府救济制度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分析 |
二、行政主导型救济模式的完善 |
第二节 司法救济的完善 |
一、调整《破产法》中的清偿顺序 |
二、重塑代表人诉讼制度 |
第三节 社会化救济的完善 |
一、责任保险制度的完善 |
二、损害救济基金制度的完善 |
第四节 结合社会治理新模式的思考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后记 |
(7)中英政府安全监管历程及困境对比分析与借鉴(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的及意义 |
1.3 研究内容及技术路线 |
1.3.1 研究内容 |
1.3.2 技术路线 |
第2章 研究工具及方法 |
2.1 文献沉淀法 |
2.2 CiteSpace可视化软件 |
2.3 系统思考方法 |
2.3.1 系统思考方法的原理 |
2.3.2 系统思考方法应用现状 |
2.4 对比分析法 |
2.5 小结 |
第3章 中国政府安全监管研究现状、发展历程及问题 |
3.1 中国政府安全监管研究现状 |
3.1.1 数据搜集 |
3.1.2 数据分析 |
3.2 中国政府安全监管发展历程及困境 |
3.2.1 中国政府安全监管发展历程 |
3.2.2 中国政府安全监管发展过程中所遇困境 |
3.3 小结 |
第4章 英国政府安全监管发展历程及问题 |
4.1 英国政府安全监管发展历程 |
4.1.1 英国政府安全监管的起源(1800—1900) |
4.1.2 英国政府安全监管体制的完善(1900—1975) |
4.1.3 英国政府安全监管的发展(1975—2013) |
4.2 英国政府安全监管的两个困境 |
4.3 小结 |
第5章 中英政府安全监管对比及借鉴分析 |
5.1 政府安全监管的起源形式 |
5.2 政府安全监管困境形式及解决措施 |
5.3 政府安全监管改革重点 |
5.4 基于系统思考的英国监管困境分析 |
5.4.1 系统要素确立 |
5.4.2 监管困境的分析与讨论 |
5.4.3 解决问题的建议措施 |
5.5 借鉴分析 |
5.6 小结 |
第6章 结论与展望 |
6.1 结论 |
6.2 创新点 |
6.3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附录 |
(8)李某等重大责任事故罪类案评析(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及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3 研究内容与方法 |
第2章 案件概要 |
2.1 基本案情 |
2.2 审理结果 |
2.3 参考案例 |
2.3.1 案例一刘某某等重大责任事故罪案 |
2.3.2 案例二孙某某等重大责任事故罪案 |
2.3.3 案例三钟某军等重大责任事故罪案 |
第3章 争议焦点 |
3.1 最高管理人是否为重大责任事故罪的适格主体 |
3.2 重大责任事故罪中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认定 |
3.3 刑事诉讼中事故调查报告能否作为定罪证据 |
第4章 案例评析 |
4.1 被告为重大责任事故罪的适格主体 |
4.1.1 关于重大责任事故罪犯罪主体的定义 |
4.1.2 被告李某为重大责任事故罪的犯罪主体 |
4.1.3 同类案件中犯罪主体的对比 |
4.2 被告具有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 |
4.2.1 有关安全管理规定的含义与内容 |
4.2.2 重大责任事故罪案安全管理规定的范围分析 |
4.2.3 被告客观上违反安全管理规定 |
4.2.4 被告主观上违反安全管理规定 |
4.2.5 被告行为与事故后果具有因果关系 |
4.2.6 同类案件中被告行为与事故后果因果关系认定对比 |
4.3 刑事诉讼中事故调查报告能作为定罪证据 |
4.3.1 事故调查报告的法律性质与诉讼价值 |
4.3.2 事故调查报告的刑事证据定位与内容归类 |
4.3.3 事故调查报告的刑事证据能力审查与运用 |
4.3.4 同类案件中事故调查报告运用对比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9)论火灾原因不明时管理人侵权责任中的过错推定(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第一章 火灾侵权责任概述 |
一、火灾事故责任 |
二、火灾民事责任 |
(一)火灾民事责任概述 |
(二)火灾民事责任的研究现状 |
三、火灾侵权责任 |
(一)火灾损害 |
(二)火灾损害责任的性质属于侵权责任 |
(三)火灾侵权责任构成要件 |
(四)火灾侵权案件的特点 |
四、火灾原因不明时的侵权责任 |
第二章 火灾侵权责任的立法现状及实务困境 |
一、现行法律对火灾侵权责任规定现状 |
(一)火灾行政与刑事责任的现行法规定 |
(二)火灾民事责任的现行法规定 |
二、火灾侵权案件适用现行法律的主要问题 |
(一)实务中缺乏统一的法律适用 |
(二)法院裁判时适用归责原则不统一 |
(三)特殊火灾侵权案件适用“过错推定”无法律明确规定 |
三、火灾民事责任案件的实务困境 |
第三章 过错推定——火灾原因不明时管理人侵权责任的“新路径” |
一、侵权责任归责原则 |
(一)归责原则概述 |
(二)归责原则意义 |
(三)我国侵权法归责原则体系 |
二、火灾侵权适用过错推定的情形 |
三、火灾原因不明时管理人侵权适用过错推定的正当性 |
(一)适用过错推定原则的归责事由角度分析 |
(二)现行立法中过错推定制度追溯角度分析 |
第四章 火灾侵权责任的立法建议 |
一、现行制度的缺陷 |
(一)《侵权责任法》第六条第二款的反思 |
(二)司法实务中举证责任分配的尴尬 |
二、火灾侵权责任制度的完善 |
(一)完善《民法典侵权责任编》 |
(二)《消防法》中增加火灾侵权内容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10)火灾事故犯罪罪名体系的完善(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第一章 火灾事故犯罪的概念及危害性 |
一、火灾事故的概念及危害性 |
(一)火灾事故的概念 |
(二)火灾事故的特点及危害性 |
二、火灾事故犯罪的概念及危害性 |
(一)火灾事故犯罪的概念 |
(二)火灾事故犯罪的特点及危害性 |
第二章 我国火灾事故犯罪的现有罪名体系及其缺憾 |
一、问题导出:以案例为基础的火灾事故犯罪罪名体系现状分析 |
(一)火灾事故犯罪案例分析 |
(二)打击火灾事故犯罪的现有罪名梳理 |
(三)由典型案例体现出现行罪名体系中存在的局限性 |
二、问题维度一:现有火灾事故犯罪罪名体系存在缺憾 |
(一)缺乏对单位犯罪的处罚 |
(二)消防责任事故罪罪状表述存在缺陷 |
(三)罪状表述中没有对犯罪对象进行区分 |
(四)法定刑罚配置不合理 |
三、问题维度二:立法上缺乏火灾事故犯罪预防性罪名 |
(一)对重大火灾事故隐患行为的打击严重滞后 |
(二)缺乏对消防设施的刑法保护 |
第三章 优化火灾事故犯罪罪名体系的指导思路 |
一、预防为主,设立制裁重大火灾事故隐患行为的预防性罪名 |
(一)刑法提前介入重大火灾隐患行为的必要性 |
(二)刑法提前介入重大火灾隐患行为的可行性 |
二、分级追究,提升制裁高危场所火灾事故犯罪行为的法定刑 |
(一)高危场所火灾事故犯罪加重处罚的必要性 |
(二)高危场所火灾事故犯罪加重处罚的正当性根据 |
第四章 火灾事故犯罪罪名体系的完善建议 |
一、对现有火灾事故犯罪罪名进行修正完善 |
(一)列入单位犯罪,扩大火灾事故犯罪打击主体 |
(二)修正消防责任事故罪的罪状表述 |
(三)罪名配置中区分设置“有人居住”条款 |
(四)调整现有罪名刑罚配置 |
二、立法上增设火灾事故犯罪预防性罪名 |
(一)提前预防,增设重大火灾事故隐患危险罪 |
(二)增设破坏消防设施的罪名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四、一起重大火灾事故原因的认定(论文参考文献)
- [1]安全生产的刑法保障——对《刑法修正案(十一)》相关规定的解读[J]. 黎宏. 中国刑事法杂志, 2021(02)
- [2]商业综合体火灾风险多因素耦合致灾机理与评价模型研究[D]. 王婉青.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2020
- [3]生产安全事故问责法律问题研究[D]. 张秋婷. 中国矿业大学, 2020(01)
- [4]A康养居所消防安全评估研究[D]. 张燕. 青岛理工大学, 2020(02)
- [5]消防责任事故罪研究[D]. 谢军华. 郑州大学, 2020(02)
- [6]大规模侵权的多元化救济机制研究 ——由天津“8.12”爆炸案件切入[D]. 姜晔. 甘肃政法学院, 2019(01)
- [7]中英政府安全监管历程及困境对比分析与借鉴[D]. 丛志明.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2019(02)
- [8]李某等重大责任事故罪类案评析[D]. 帅飞. 湖南大学, 2019(07)
- [9]论火灾原因不明时管理人侵权责任中的过错推定[D]. 李福秋. 中国政法大学, 2018(01)
- [10]火灾事故犯罪罪名体系的完善[D]. 于文. 中国政法大学, 201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