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计量认证评审工作的一些体会和思考(论文文献综述)
张航[1](2021)在《The International Ski Competition Rules(ICR):Nordic Combined英汉翻译实践报告》文中指出本篇翻译实践报告所选文本摘自国际雪联(FIS)官方网站,国际滑雪比赛规则——北欧两项赛事规则手册,属于信息类文本。该文本主要讲解了跳台滑雪与越野滑雪两项赛事相结合的相关规则。文章中含有大量滑雪相关专业词汇,具有较强的专业性,译者结合言内语境确定了名词及名词短语的准确词义;由于规则类文本语言表述严谨,较多的使用被动句式以及复杂长句,译者主要分析研究了文中的被动语句和定语从句的翻译策略。此翻译实践报告以期为同类型文本翻译方面具有参考价值,同时为在规范赛事规则类用语并期望为冬季奥运赛事语言服务提供借鉴。
孙亮[2](2021)在《新形势下昌图县计量监管存在问题及对策研究》文中研究指明随着国家机构改革的不断深入,市场监管部门,这一重要的职能部门,承担着市场监管、行政执法、服务地方经济的职责。在市场监管诸多工作领域中,计量监管是其中重要一项,这项工作是否顺利开展直接关系到社会经济生产和百姓民生福祉。自2017年以来,中央先后出台了相应政策,对市场监管执法体制进行了全面部署,对监管人员的能力、素质和管理方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县域计量器具监管不同于大中城市,其特殊性在于检定设备更新缓慢,专业的计量监管人员素质不高,监管后劲不足,这种状况间接导致了县域计量监管工作难度越来越大、工作瓶颈越来越深。本文依托政府规制理论、新公共服务理论、有限政府理论,通过阅读大量文献、访谈、问卷调查等方法,以昌图县计量监管情况为例,对当下存在于县级区域内的计量监管领域政策法规不配套、人员素质总体不高、诚信意识不健全、重视程度不够等四个方面问题进行了阐释和分析,并提出了相应解决对策,旨在以此为接入点,提升县域计量监管工作力度、优化市场服务质量,为区域社会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林遵杰[3](2020)在《温州市S区环境监测站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文中认为本文提炼了一些国内外文献的观点,界定了环境监测、基层环境监测站、管理体系的基本概念,介绍了行政监督理论、戴明循环等理论基础,用来探索研究温州市S区环境监测站这个特定对象,希望探索出能够促进基层环境监测站更好地履职尽责和更快更好发展的对策建议。同时,本次探讨也希望能够加强人民对我国环境监测体系的认识,提升我国环境监测体系的管理效率,尤其是基层环境监测站点建设提供了一定的实际参考和应用价值。对公共管理的相关理论做了综述。管理的研究主要集中在控制、全面管理和管理改进三个方面。公共管理的基本理论很多,如行政监督理论等,相关研究正在深入和丰富起来。但是,运用这些理论针对环境监测站管理问题的相关研究依然存在一定的问题和不足,如政府职能转变,温州市S区环境监测站的管理需要更新的角度,更深的层次进行解读、匹配,需要后续继续研究温州市S区环境监测站在如何提高管理方面做更为深入的研究和探讨。本文还引入了基本运用于企业管理的PDCA循环,再依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和《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认可准则》(ISO/IEC17025:2005)对温州市S区环境监测站提出了改进原则和改进措施,对温州市S区环境监测站的原先的管理目标做了重新修订,设计改进方案,建立了全面管理的管理体系,同时对该方案进行了评估。本文最后提出了从优化组织机构及部门职责、完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加强内外部质量管理、规范仪器设备的使用和维修保养、保证适宜的检测环境、加大人员培训等几方面改进措施。
杜鸣[4](2020)在《《中国计量》研究》文中提出《中国计量》创刊于1995年,是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主管、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主办的计量领域内的权威期刊,在20余年的发展历程中,《中国计量》始终以“从内容到形式是一流,从影响到效益是一流,在同类期刊中是一流”四个一流为目标,以宣传贯彻《计量法》为基本宗旨,扎根国内,面向基层,为推动中国计量事业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本文分为了以下五个方面,第一章主要阐述了为什么要研究《中国计量》,对《中国计量》在中国计量界的重要地位以及研究该期刊的作用与意义进行了简要说明,并在此基础上对当前国内学术、科技期刊的研究现状进行了梳理。第二章以时间为线索,通过对90年代中国改革开放的时代大环境以及市场经济体制下中国计量事业发展形势剧烈变化过程中一些重要历史事件和关键细节的梳理,引出了《中国计量》诞生的时代意义和所携带着的历史使命。第三章以中国计量事业发展过程的两条主线——计量的法制化进程与计量管理体制的建设为对象,深入分析了作为中国计量事业发展主要阵地的《中国计量》在两条主线的各个发展阶段所扮演着的不同的重要角色。第四章通过挖掘《中国计量》在航空航天、产业计量这两大科研创新领域发展中的贡献,凸显出了《中国计量》对中国科研创新体系的重要推动作用。第五章以《中国计量》中心,通过对期刊内容的梳理归纳,详实的勾勒出了国家颁布《“一带一路”计量合作愿景与行动》这一重大战略的全面情况,包括其发布的背景、国内计量界早期的应对举措以及发布几年间的合作进展等。
黄锦贵[5](2019)在《第三方食品检测机构的风险管理研究 ——A公司的案例》文中研究指明近年来,我国食品安全事件层出不穷,对人们的健康安全造成了一定的威胁。为了不断完善食品安全监管制度,2015年出台了《食品安全法》修订版,引入了社会共治的概念,第三方食品检测机构开始崭露头角。而第三方食品检测机构作为食品安全监管中重要的一环,若出具的检测报告不真实,不仅面临着严重的处罚,给企业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更有甚者,还会在社会上引起不必要的恐慌,导致政府的公信力下降。鉴于此,第三方食品检测机构在检测过程中必须把控好各环节中可能存在的一切风险因素,以保证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真实性。因此,第三方食品检测机构应用风险管理具有重要意义。本文从风险识别、风险分析与评价和风险应对三个方面对国内外第三方检测实验室风险管理的研究成果进行了总结和归纳,确定了本文的研究内容、思路和方法。其次,系统阐述了风险和风险管理的起源、定义,分析了第三方检测实验室风险管理理论。在此基础上,结合检测实验室的检测过程特点,以第三方食品检测机构的A公司为案例,运用流程法和案例分析法,形成A公司初步风险清单,再采用德尔菲法对风险指标进行补充,运用数据分析法对风险指标进行剔除,最终建立A公司风险指标框架体系。基于风险指标框架体系,利用风险矩阵法、Borda序值法和序关系分析法,对风险因素进行分析与评价,得到A公司各个风险权重排名以及整体风险总值,并最终确定A公司8个高风险指标。据此,从风险减轻、风险自留、风险回避和风险转移四个角度出发,针对A公司风险分析与评价的结果,制定了风险应对策略及相应风险的应对措施。以期对今后第三方食品检测机构风险管理方面起到有价值的借鉴。
邓永喜[6](2019)在《精量公司ISO17025项目团队管理改进研究》文中研究说明精量电子(深圳)有限公司的振动传感器校准实验室ISO17025认可申请项目是一个非常特殊的项目:它的项目团队成员来自于不同的职能部门,项目经理虽有上司临时授权,却并没有正式的、完整的职权。如何解决此类项目的团队组建、能力培育、沟通管理、进度控制,考核与激励,特别是对项目“松散”团队进行有效管控,有着十分重要的理论和实践价值。本文基于项目管理领域的理论基础以及参考最新研究文献,分析了此类微权力项目的一系列问题,进行了针对性的改进:从改革组织结构入手,引入虚线与实线汇报相结合的机制从根本上给项目经理赋权;将团队成员在项目中的表现直接与其年终绩效考核挂钩等措施,从根本上提升团队成员积极性;明确责任与权力以加强团队的执行力;对项目团队进行分类管理,将核心团队与辅助团队进行区别对待,建立起合适的沟通机制以保证沟通效果;建立适当的激励制度以提高团队凝聚力,让团队成员有真正的获得感。本文把对开展这类项目的心得体会和经验教训,以ISO17025认可申请项目为载体进行实证化研究和验证。推进项目的过程其实就是消除项目限制条件的过程,管理项目团队的要旨在管理团队成员的预期,预期的基础恰恰在心理。本文在项目开展过程中适时利用项目心理学的一些规律来进行沟通和管理进行了较为详细的论述。本文针对微权力下的项目管理提出的一系列改进方案,包括组织保障、制度保障、人员保障以及文化保障等,在实践中予以应用,或将大大改善本公司项目团队管理的水平和效率,为公司的项目化运营战略助力;同时为从事于校准行业相关的企业以及正在面临实验室认可的独立实验室、科研机构,提供有益的参考。
朱晋峰[7](2019)在《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管理及鉴定意见的形成、采信研究 ——以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为对象的分析》文中指出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公众对生活条件、生活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这其中,公众对赖以生存、生活的环境质量的要求也越来越高。然目前我国环境问题迭出,各种污染环境行为时有发生,这不仅会造成对自然环境的破坏,也会对居民的工作、生活,甚至是身体健康等造成严重影响。因而,为了确保环境能真正适应社会公众生存、生活的需求,除了要预防环境被污染以外,还需要对已经被破坏的环境进行修复。这一问题也已经引起社会各界的重视。为此,相关部门还发布了一系列政策性文件,如2015年的《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2017年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方案》等。此外,《民事诉讼法》还首次以法律形式确立了公益诉讼制度,以确保因污染环境行为而遭受侵害的社会公益得到有效保障。随后,检察机关还组织开展了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取得了较大成效。但公益诉讼在司法实践和理论中依然存在诸多困境,为了缓解这些困境,相关部门发布了系列规范。例如2014年最高人民法院颁布了《关于审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6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颁布了《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等。在一定层面上,这些规范有效缓解了民事公益诉讼中的部分困境。与其他环境资源诉讼不同的是,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目的是保障社会公共利益,确定环境修复方案,使得被污染的环境能够得到修复;或者在环境无法被修复的情况下,确定环境污染行为人应当承担的环境损害赔偿数额。然何种修复方案更为妥当,更能将环境恢复到被破坏以前的状态,往往是控辩双方和法庭难以凭借自身知识就能自行解决的。因而,诉讼各方借助于专业人士或者机构的帮助来解决该问题,必然成为一重要途径。此外,在环境无法被修复的情况下,诉讼各方同样需要借助专业人士或者机构的帮助来确定行为人应当承担的环境损害赔偿具体数额。这也成为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关键内容之一。显然,作为法定证据形式之一的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意见是解决诉讼中此类专业问题的最为主要的方式。我国环境损害司法鉴定起步较晚。直到2016年,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才被纳入到司法鉴定行政主管机关的统一管理之中,这也就造成了目前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管理相对滞后的局面。进而导致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无法满足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需求。这也是本文以此为题进行研究的原因。当然,在此需要明确的是,司法鉴定是一项集管理、诉讼与证据于一身的证据方法,司法行政管理是否完善?对鉴定意见的形成与采纳产生重要的影响。因而,本文对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环境损害司法鉴定进行研究也应当从此三方面予以全面阐释。在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管理中,其存在的问题主要体现在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资格管理层面。目前的鉴定机构和鉴定人难以满足司法实践的需求,而且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依托的主体过多,鉴定主体趋利性问题依然存在,册中册、册外册1等问题又出现了新的情形。因此,本文本文认为,我们不仅要继续严格把控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资格准入条件,而且要对现在的资格准入条件进行完善,以使其能够更加适应司法实践的需求。同时,对于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登记评审专家库,我们依然应当特别重视,并完善其建设。此外,针对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收费的困境,司法鉴定行政主管部门不仅要明确具体的收费标准,还应当完善相应的法律援助制度,以及探索建立公益诉讼基金和环境责任保险制度。对于司法鉴定的管理,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相关部门还应当以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为切入点,尽快构建鉴定资质的等级管理和加强管理的区域协作。在鉴定意见的形成程序中,针对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特殊性,我们要将环境损害司法鉴定启动时间提前至诉讼之前,对于鉴定结果会产生重要影响的检材提取,我们首先应当充分肯定行政机关等在鉴定前收集的材料可以作为检材,但应采取多项措施确保检材的真实性以及提取的合法性。在鉴定实施中,对于可以作为鉴定检材的确认以及环境修复方案的确定,我们可以邀请相关代表见证鉴定过程,从而确保鉴定的权威性。环境损害司法鉴定实施所依赖的技术标准,在司法实践中也存在较多的问题,主要表现在缺乏统一的标准体系、标准缺失等方面。对此,我们有必要从加速标准体系建设,统一标准管理部门,积极鼓励制定环境损害司法鉴定团体标准,正确对待“专家法”在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中的运用,完善相应的保障体系等方面进行完善。在鉴定意见的采信程序中,虽然在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中,环境损害司法鉴定可以有效解决案件中的相关专业技术问题,为裁判提供证据,但司法鉴定意见是否符合证据的要求,还需要法官在庭审中予以认定。法庭对于鉴定意见的采信,当然要遵守证据裁判的一般规则,但鉴于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特殊性,对于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意见的采信,我们应当充分发挥专家陪审员制度的功能。这其中就包括专家陪审员专家库的建立、专家陪审员的职责等内容。当然,我们还有必要在强化鉴定人出庭作证的基础之上,完善鉴定人隐蔽出庭作证制度;此外,对于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中的专家辅助人制度,我们也有必要采取相应的特殊措施对其进行完善。
贺玲,单珍拉初,蒋露,段书源,戴崔云[8](2017)在《关于县区级农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双认证工作的建议》文中研究表明县区级农产品检验检测机构要向社会提供准确可靠的检测数据,必须首先要通过实验室双认证评审。结合云南省县区级农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建设情况,分别从实验室硬件和软件准备进行介绍,并就双认证评审谈几点体会及建议。
富巍[9](2016)在《我国纺织实验室认可评审流程优化及质量改进研究》文中研究指明随着经济的全球化和国际贸易的一体化,一个为经济发展服务的检测市场在这样的大趋势下也在逐步走向国际化。全球通行的检测报告越来越重要,获得国际互认的检测机构在世界范围内的角逐中,其拥有的优势也会彰显出来。我国检测实验室的认可活动得到了迅速发展,并取得了国际间的互认。为确保我国认可活动在国际上的重要地位,更好地为社会各方提供优质的认可服务。本文第一章介绍了研究的背景意义、国内外研究与应用现状和研究方法与内容;第二章对于实验室认可组织和各国认可机构做了简要介绍,有助于明确CNAS在国际上的认可地位,对ISO/IEC 17011和ISO/IEC17025标准,以及CNAS有关的认可文件给出了说明,有助于了解相关认可要求并加强对后面章节的理解;第三章对纺织实验室认可评审现状、存在的问题和质量关键点的研究,给出了纺织实验室认可评审现有情况的详细描述,纺织领域实验室在CNAS认可的实验室中占有较大比重,评审资源丰富,但存在认可评审流程中在受理阶段和整改阶段耗时较长有待改进的问题。本章按照流程对质量关键点进行识别,明确各个流程中影响质量的关键所在;第四章对纺织实验室认可评审流程和质量改进给出方案,明确了改进目标,缩短认可流程、提高认可质量、提高客户满意度。通过流程改进、责任分工明确、提高评审员能力水平等,在优化流程的同时,提高认可评审的效率和效果,改进质量,统一认可要求;第五章对流程优化和质量改进效果进行分析,认为达到了缩短认可评审用时、提高认可评审质量和纺织实验室满意度的效果;第六章是结论和展望,对本文研究的局限性给予说明,希望在今后的研究中予以考虑。本文主要针对CNAS纺织实验室认可评审现状、现有流程和质量关键点等进行分析研究,确立流程优化和质量改进的目标,提出有针对性的流程优化方案和质量改进建议,对于实验室认可管理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关颖雄[10](2016)在《笔迹鉴定质量监控研究》文中研究表明笔迹鉴定,以解决可疑文书证据上的字迹是否为某人所写,以及多份可疑文书证据上的字迹是否为同一人所写等专门问题为任务,属于物证技术司法鉴定领域内文书司法鉴定类别当中的一个主要鉴定项目。从历史发展上看,笔迹鉴定也是司法鉴定(法庭科学)学科内少数几个因解决法律问题的需要而产生的专业。对笔迹鉴定人实施鉴定的过程进行质量监控,其实质是讨论鉴定人如何实施道德上的自律和技术权(力)的自我规则问题。笔迹鉴定的质量,客观上就是反映笔迹鉴定意见满足司法活动中案件事实认定环节的需求的程度。要保障司法鉴定质量,可行的途径是对影响司法鉴定的所有因素进行有效控制和管理。笔迹鉴定的质量目标,就是为案件的事实认定者准确认定某份文书上的笔迹是否为某人所写的基本事实提供客观、科学的依据。笔迹鉴定质量监控,是司法鉴定质量监控理论在笔迹鉴定专业领域的具体应用,具体是指针对笔迹鉴定人运用笔迹鉴定方法从事鉴定活动的各个方面,是否能够满足司法活动中案件事实认定环节的需求而采取的监督和控制活动(措施)的总称。本文利用文献调查回顾、个案分析和比较研究三种主要方法,从公开的司法判决中,寻找、识别司法人员审查、评断、运用笔迹鉴定意见过程之中所在意的方面入手,逐步构建起关于笔迹鉴定质量监控的框架。全文共分六个部分,即引言、笔迹鉴定概述、笔迹鉴定质量监控的理论依据、笔迹鉴定人的岗位授权控制和能力监督、笔迹鉴定方法及其确认、笔迹鉴定实施过程的监控,以及结语。在引言部分,首先对本文的研究对象、研究意义和研究价值等基本问题进行界定,并且通过相关中外文文献的调查和回顾后发现,当今尽管各界对于司法鉴定(法庭科学)质量的重视已成为各界的共识,然而,针对笔迹鉴定开展质量监控的相关理论研究总体仍是“稀缺”,难以满足实践的需求。理论研究的价值在于向实践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对笔迹鉴定而言,有正确的理论和思维方法,只是保障笔迹鉴定工作质量的基本条件,从鉴定机构和鉴定管理的立场和角度看,人们仍需要运用管理的方法和手段,保证鉴定人科学运用鉴定方法,以期实现笔迹鉴定之任务。本文的第一章是笔迹鉴定概述。要实现对笔迹鉴定进行有效管理,特别是就质量方面进行有效监控,则必须跳出单纯地“就技术论技术”的讨论。因此,有必要从开展鉴定质量监控的视角观察笔迹鉴定技术运行中的所涉及的基本要素。本章将鉴定技术和鉴定管理的视角加以整合,对笔迹鉴定进行概述,主要思路是从笔迹鉴定的对象和任务入手,对笔迹鉴定中的人员、材料、方法、实施过程以及鉴定结果当中的发现和解释等方面依次进行分析,为后续讨论笔迹鉴定质量监控的理论依据奠定基础。可以说,正是笔迹鉴定的对象和任务决定了其自身活动的范围和边界。在开展鉴定质量监控的过程中,有必要针对鉴定活动的基本特点,包括其鉴定方法、鉴定人从事专业判断的内容,鉴定结果中的发现和解释等方面,并需要按照笔迹鉴定过程的要求进行相应布局,保证鉴定人员的能力持续满足实施鉴定的要求,确保鉴定材料满足法律和技术要求。通过上述分析,可以识别出影响笔迹鉴定质量的“人员”、“材料”、“方法”等因素的基本面貌。本文的第二章是笔迹鉴定质量监控的理论依据。对笔迹鉴定开展质量监控的活动,其在本质上属于一种管理。在论及如何应当如何开展笔迹鉴定质量监控时,必须考虑到什么是笔迹鉴定的质量,以及究竟为“谁”而实施质量监控。在本部分,笔者通过考察公开报道的司法判决文书中,法官对于笔迹鉴定意见所采纳或排除的基本态度和观点,从而识别出一个重要的因素,即“可信”。笔迹鉴定意见的“可信”,构成了法官之所以采纳或不采纳某份笔迹鉴定意见的最为基本的依据。也就是说,说服法官采纳笔迹鉴定意见的核心因素,不是专家的资格和所谓的是否技术权威,而是要通过技术报告以及出庭作证,由鉴定人阐明其所得之结果,是基于应用普遍被认同的科学方法论而得到的。笔迹鉴定质量监控之目的,可以归结为:通过控制、监督,使得鉴定机构所出具的每一份笔迹鉴定意见,均是由具备能力的笔迹鉴定人,以符合学理和法理之方式,应用经过证实的可靠的鉴定方法得出的结果,并且该结果能够有效地让笔迹鉴定意见使用者所理解。从司法鉴定机构管理的立场来看,首先,有必要确保鉴定人满足应用鉴定方法的能力,对拟采用的鉴定方法进行有效管理,包括证实能够正确地运用这些鉴定方法、按预期用途对鉴定方法进行确认等。笔迹鉴定实施过程中,鉴定人运用鉴定方法的过程必然涉及到诸多方面专业判断,需要鉴定人进行辩证思考和综合权衡。笔迹鉴定人实施鉴定的过程也必须接受法律规范的调控。鉴定实施前的预备阶段、分别和比较检验阶段、综合评断等阶段,无不涉及技术判断权的运用。而从管理实施之目标角度看,对其进行监督控制,主要是根据学理、法理以及本机构的实践惯例,去管控、约束鉴定人运用专门知识之权利。最后,由于鉴定意见最终是被侦查人员、检察官、律师、法官等非内行人使用的,鉴定意见当中蕴含的信息应当具备可被理解的特性,以清晰、准确的方式向通常而言是未经受过专门科学训练的“听众”,传递其发现和形成的专家意见。对笔迹鉴定意见文书可读性的评判,应当成为质量监督、控制的必然内容。理解笔迹鉴定质量监控之目的,明确笔迹鉴定与司法活动之关系,厘清看待笔迹鉴定质量的观点,最终是为了提出实施笔迹鉴定质量监控的具体措施、途径和方法。对于司法鉴定机构而言,对鉴定人所采用的质量监控手段,主要是岗位授权控制和执业过程中的能力水平监督两条主要途径。前者的关键点,在于通过设置机制以确认、验证某人是否符合从事本鉴定项目的必要能力,即是否具备从事笔迹鉴定的能力的初始条件;而后者的关键点,则在于如何通过设置一定的机制并运用鉴定机构内部、外部的相关资源、途径,以确认、验证鉴定人是持续满足适用特定方法开展特定鉴定项目的能力,即能力是否持续获得满足。贯穿其中的主线是笔迹鉴定人的技术能力及其评价。而对笔迹鉴定实施活动的监控,可以从两个角度展开。第一个角度,属于“方法运行”的视角,即以鉴定方法为观察、描述的对象,其优点在于较为客观反映鉴定方法运行过程中的基本流程,有利于从技术的角度揭示方法运行之规律。第二个角度,属于“行为”的视角,即以鉴定人及其行为作为观察、描述的对象,其优点在于变换成为主体的视角后,能够较为容易揭示鉴定过程中的属于思维、感知等方面的内容,有利于深化对鉴定人运用鉴定方法的认识。笔迹鉴定实施过程的质量监控需要整合上述两个视角。本文的第三章是笔迹鉴定人的岗位授权与能力监控。实践证明,单纯地依靠鉴定人“自律”,难以实现质量控制和监督的目的,“他律”有其现实之必要性。所谓“他律”在本质上就是一种规制,体现在入口和过程两个方面。对笔迹鉴定人的岗位授权控制及其能力监控,是笔迹鉴定质量监控的核心内容,其落脚点,就是确保笔迹鉴定人始终满足“可信”的状态。对鉴定人的岗位授权控制,就是指鉴定机构的管理层通过培训、考核,承认某人是否满足应用笔迹鉴定方法开展鉴定所需能力,并正式准许其履行鉴定岗位职责。在我国现阶段的司法鉴定人管理体制下,司法鉴定人获得行政许可是执业的前提,但获许可颁证仅为执业的充分条件,而且主管部门的审查以形式审查为主,单纯的法律控制有其局限性,因此,必要条件应是司法鉴定机构对鉴定人能否开展进行正式的承认。按照我国合格评定机构颁布的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的精神,鉴定机构必须对鉴定人能否满足岗位需求进行管理,即岗位授权。司法鉴定机构有责任确保,笔迹鉴定人是有能力应用本机构采用的鉴定方法实施鉴定的。确保鉴定人的能力持续满足方法适用之要求,需要建立基本的程序和制度,根据相应的标准进行评价,最终形成关于鉴定人是否满足要求的判定。而对笔迹鉴定人实施的岗位授权和控制,牵涉到的主要问题就是鉴定人的能力评价。我国现行法律中关于鉴定人执业的条件,是行政许可的条件,其反映但绝对不能等同于鉴定人技术能力的条件。笔迹鉴定人是否确实具备开展鉴定的技术能力,很大程度上需要同行加以评判,尤其是在专业团体并未就该方面取得一致意见以及专业团体在鉴定行业中所扮演之角色并未明确时,每个司法鉴定机构自身管理层的判断就显得十分重要。笔迹鉴定人的专业技能主要体现在执行岗位任务,即实施鉴定的过程之中,评价主要就应当围绕鉴定实施的各个阶段而展开。同时,对于原来未取得鉴定人执业资格的评价对象,有必要结合执业前所参加的培训中的表现,通过多种具体的依托形式,以实现整体的、连续性的评价。无论是司法鉴定机构还是笔迹鉴定人,具备持续不断提升其专业技术的意愿,并积极落实为具体的行动、措施,保证可靠地运用鉴定方法所需之能力,这既是时代的必然要求,更是司法的内在需求。在笔迹鉴定人岗位授权和控制的技术评价整体模型中,总体上,每一环节均可以识别出具体的知识、技能和意识三个方面。各个阶段之间所需求的知识、技能和意识有一定的共通性。因此,在鉴定人技术能力的持续保证问题上,则需要变换为综合的视角,将各个阶段所需求的知识加以梳理、归类。经验表明,对笔迹鉴定人而言,保持其判断和评估的专门能力水平和层次的最主要途径,就是实践的磨练。对于新晋升的笔迹鉴定人,监督重点是其每年从事鉴定检案的数量,而且应当区分其在个案鉴定中所起的实际作用。对于鉴定人的出庭作证技能,则需要通过现场目击,以及对出庭作证准备材料进行技术审核的方式,结合其在资深邀请鉴定人指导下的工作阶段的技能表现,加以综合评估。同时,近年来,为落实国家法律的强制性规范要求,我国司法鉴定领域广泛开展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工作,获实验室认可的司法鉴定机构数量逐年提升,定期参加能力验证计划,成为司法鉴定机构监控质量的必要的手段;司法鉴定机构参加能力验证计划所获得的评价结果,已经成为司法鉴定行政管理机关实施监督、管理的重要依据。按照学理的要求,能力验证作为一种质量控制手段,是需要与本机构的质量体系建设和运行结合起来的。将能力验证与笔迹鉴定人技术能力保证的若干监控依托形式的结合上,采用“盲测”的方式,可能在现阶段较为难以实现,但可以逐步过渡。实际上,将能力验证当成一种对笔迹鉴定人的“考试”并无任何问题,能力验证本身在笔迹鉴定领域中发挥作用的途径可以很广,包括确认鉴定方法是否可靠,确认鉴定人是否能够按照本机构所采用的鉴定方法实施鉴定,以及识别鉴定方法运用过程中的潜在致错因素等方面,其的确是质量控制的良好外部资源。然而,实验室管理者无法按照符合学理精神之要求运用能力验证计划,特别是强行将某些不属于其应有之功能加在其身上的话,这会带来潜在的反作用。本文的第四章是笔迹鉴定方法及其确认。按照现阶段我国笔迹鉴定技术标准化的总体架构,司法部部颁技术规范《笔迹鉴定规范》在内容上主要包括:笔迹特征的分类标准、《笔迹特征比对表》的制作规范、笔迹鉴定结论的种类及判断标准、笔迹鉴定规程、以及签名鉴定规程等五个具体方面,其主要是适应现阶段我国笔迹鉴定的实践特点而设置的,是协调需要与可能、现实与将来之间的一个历史的产物,有其必要性,是我国广大文件鉴定工作者的智慧结晶。从流程上看,在笔迹鉴定实施过程包括鉴定材料的勘验、检查,分别检验过程中的观察、文件其他要素的检测(检验),比较检验,以及综合评断等环节,均涉及具体的方法。从方法所涉及内容的角度看,笔迹鉴定中的方法,主要包括特征分类的方法、特征确定的方法、特征比较的方法,以及综合评断方法等。对于司法鉴定机构而言,标准化工作的进展和成果,能够为其带来科学的、行内一致认同的鉴定技术(方法),并供其选择、采用。但是,方法(技术)之存在,仅为开展笔迹鉴定的充分条件,司法鉴定机构需要根据认可准则以及质量管理体系之精神,对笔迹鉴定人是否能够可靠地应用鉴定方法,满足鉴定要求进行确认。对于诸如笔迹鉴定、指纹鉴定、印章印文等同一认定类型的鉴定项目,其之所以出现人们常说的“失误”、“错误”,与其说是方法本身之科学基础存疑、不可靠,倒不如说是由于鉴定人运用方法过程之“不当”而导致的。笔迹鉴定方法确认的过程,是验证并提供可以客观评价之确凿依据,证明本机构的司法鉴定人,对于某一个特定的鉴定方法(技术),是能够按照本机构已确立之流程、规范而实施,并满足检验、鉴定要求的。同时,对于笔迹鉴定人而言,其通过参加能力验证等外部活动,不断证实其自身是能够掌握并应用某一特定鉴定方法的。方法确认/验证的思想,就是需要鉴定机构运用资源和设置制度,通盘考虑技术运行中的各种因素,如“人员能力、设备条件、环境、方法设定条件参数的可靠性”等方面,从“法”的角度对影响鉴定质量的因素进行管控。笔迹鉴定中,鉴定人运用方法的过程,是理解、把握鉴定方法运行过程中的若干环节的过程,其是否确实能够满足鉴定需求,需要客观证据加以证实。由于方法确认本身是一项长期的研究和技术应用工作,需要鉴定机构投入大量的资源。现阶段,我国司法鉴定机构的实际发展状况,决定了大多数从事笔迹鉴定的司法鉴定机构可能并不具备开展方法确认的前提条件。所以,在应用方法前,其主要通过内部验证的方式,对《笔迹鉴定规范》所确立的技术方法是否符合预期检验目的和具体要求开展验证,并形成客观证据。也就是说,司法鉴定机构若需要采用《笔迹鉴定规范》作为本机构开展笔迹鉴定实施的具体方法,有必要对上述规范中建立的特征体系、特征确定方法、特征比较方法等方面是否能够满足笔迹同一认定的需求进行验证,并将相关过程记录归档保存,作为客观验证的证据。本文的第五章是笔迹鉴定过程的监控。笔迹鉴定过程,对笔迹鉴定人而言,其就是根据委托方所列的委托要求,对提交鉴定的检材笔迹和样本笔迹进行分别检验、比较检验和综合评断,最后形成鉴定意见报告的一组活动,必要时,这组活动的范围还会延伸到出庭接受质证的活动。笔迹鉴定过程进行监督和控制,是自律与他律的有机统一,其目的在于向“司法”这一母系统证明,“鉴定”子系统所出具之书面报告,是鉴定人符合法理和学理要求地运用可靠鉴定方法而得到的结果。笔迹鉴定的实践表明,鉴定中潜在的导致错误的因素,主要分布在鉴定受理、鉴定中的检验、综合评断三个环节中,其中某些因素相对较为容易控制,如对于伪装笔迹的识别,通过持续训练、广泛讨论,可以得到有效控制;而某些因素,如综合评断中鉴定人形成主观确信程度的形成以及具体结论种类之选择,有时候就会显得较难控制和监督。通过识别出的“点”和监控“面”,建立“客观证据”为抓手,落实独立检验以及技术评审机制,是有可能对这些潜在的消极影响因素加以控制和监督的。笔迹鉴定人在严以律己之“自律”精神的指导下,需要就笔迹鉴定过程的所见、所想、所做用合适的方式加以表述和记载,并保证其合理、可靠性,这不仅是出于满足监管需求的形式化的“仪式”,更应是履行鉴定人“明智、诚实”运用专门知识之职责的实质表现。除了鉴定人本身的自律以外,技术复核人在笔迹鉴定实施过程中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可以对鉴定人技术判断权之运行,实现有效的控制和监督。在根本上,技术复核人所扮演的,就是相对“超脱”于鉴定组或原鉴定人的客观的评审者的角色,需要其挑出某些原鉴定人可能忽略的方面,甚至纠正某些不客观的偏见。若鉴定组内意见不一致时,技术复核人在一定程度上会扮演着相对积极的中间人的角色,既主持讨论,引导鉴定组识别出分歧点之所在,又可以提供技术方面的参考线索,更可以根据司法鉴定机构质量体系文件所设定的政策,提请进入文件鉴定的特别程序。受理后的笔迹鉴定案件,最终是由具体的各个鉴定人完成,由不同的鉴定人组成鉴定组并作为承办案件的基本单位,是我国笔迹鉴定的特色。本门学科、专业的特点,决定着每一个笔迹鉴定人之“成长”过程和能力层次所处的相对“位置”,的确存在客观差别。也就是说,从开展鉴定质量监控的角度看,鉴定机构及其管理层必须承认各个鉴定人,在能力层次上和本领域中专业特长方面的差别,并根据这种差别,在实施具体的检验、鉴定工作前,在法律、技术规范等外部条框的限定下,作出最为符合本机构实质的具体选择。同时,司法审判活动所运用之实物证据,在被呈交法庭之前,大多经历调查(侦查)人员收集、运输、保管以及实验室检验、鉴定等一系列流程,这一流程中的各个环节,均有可能发生影响实物证据证明价值之可能性,确立笔迹鉴定材料流转的监督、控制规则,既是确保司法、执法活动中对证据保管(监管)记录链要求得到满足的重要措施,更是防止将不相关材料与鉴定材料相互混杂,或者防止将检材、样本相互混淆,影响鉴定的实施。由于在涉及其他理化检验项目时,需要对检材、样本材料采取有损检验,需要通过监督、控制规则,将鉴定实施过程中,针对鉴定材料所进行的处理、引起的变化等有效记录,以确保鉴定意见的可靠性。笔迹鉴定材料流转过程记录,需要遵循“流转过程记录的同步规则”以及“流转过程记录的充分性规则”。司法鉴定机构应当针对笔迹鉴定专业的特点,通过设置制度和程序,建立起多道“防火墙”,充分地信任、依靠同行的力量为鉴定技术应用过程的可靠性提供保证。笔迹鉴定质量监控的实施主体所开展的全部工作,就是代表鉴定机构对鉴定组在实施环节中形成的鉴定意见和制作的技术记录进行复核和评审,以实现技术“把关”的目的,并使之符合本机构的质量方针和体系。这一环节所开展的监督、控制工作,应当遵从“全面覆盖,重点突出”、“遵从学理,讲求依据”等原则。笔迹鉴定材料流转至鉴定组后,由第一鉴定人首先按照各鉴定机构设定的内部作业流程开展检验。一般地,鉴定人在实施检验过程中所形成的记录,包括管理方面的记录以及技术方面的记录,前者如鉴定材料流转记录、仪器设备的使用记录以及相关取样记录等,而后者主要就是指检验原始记录、特征比对表,必要时,还可能包括鉴定组内的鉴定人就具体个案进行讨论而形成的讨论记录等。笔迹鉴定组内的第一鉴定人完成鉴定并形成相应的结论后,其需要将鉴定材料流转至鉴定组内的其他鉴定人处,由其进行独立鉴定。鉴定组内的其他鉴定人形成的鉴定结论可能会与第一鉴定人所形成的鉴定结论产生分歧。另一方面,当鉴定组内形成一致意见后,案件材料和鉴定意见初稿将流转至技术复核人处,进入复查流程。在此过程中,技术复核主体也可能形成与鉴定组不一致的意见。司法鉴定机构应当针对本机构鉴定人构成条件和实际,以及笔迹鉴定专业的特点,设置鉴定结论分歧解决机制,作为质量监控的组成部分。笔迹鉴定意见报告形成后,经过授权签字和程序审核后,最终就形成本系统向司法系统的输出。在鉴定质量监控的视角下,笔迹鉴定意见报告文本除了应当符合规范的“刚性”要求外,还需要从可读性方面进行审查。笔迹鉴定意见的可读性,即鉴定意见的使用者可从鉴定意见文本中解读出鉴定实施过程,并对鉴定人的主观推论过程(论点、论据和解释等)有较为全面的理解。笔迹鉴定意见文书所承载的内容,既反映检验、鉴定的客观过程,也反映鉴定人逻辑推论过程和结果,前者与后者是相互连结的统一整体,鉴定意见文书中的文字和图片部分互为支撑,相互对照。结论部分,笔者提出了在开展笔迹鉴定质量监控的过程中,关键点就是笔迹鉴定人、笔迹鉴定方法运作两个要素,并梳理、提出了关于笔迹鉴定质量监控的总体框架。下一步研究的方向,首先是关于笔迹鉴定质量监控的全面提升。笔迹鉴定专业实践的特性决定了只有通过制度、文化、教育等方面综合协调,从“人”的角度出发,将笔迹鉴定作为系统看待的同时,也能准确把握笔迹鉴定运行的关键条件,充分运用“质量三角”模型提供的制度基础,切实推动笔迹鉴定人技术能力的提升,结合鉴定教育和文化的建设,才能为笔迹鉴定质量的提升形成坚实基础。同时,由于理论研究本身的系统性要求,在笔迹鉴定质量监控的基础上,需要将研究视野延伸至物证技术司法鉴定的各个领域,研究带有共性的问题,实现物证技术司法鉴定的质量监控体系的完善,不断丰富、完善我国司法鉴定质量管理的理论,更好地指导司法鉴定实践。
二、对计量认证评审工作的一些体会和思考(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对计量认证评审工作的一些体会和思考(论文提纲范文)
(1)The International Ski Competition Rules(ICR):Nordic Combined英汉翻译实践报告(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任务描述 |
第一节 原文题材与体裁分析 |
一、原文题材分析 |
二、原文体裁分析 |
第二节 翻译的目的与意义 |
一、翻译目的 |
二、翻译意义 |
第二章 译前准备 |
第一节 文献综述 |
一、相关研究文献述评 |
(一)国内相关翻译研究文献述评 |
(二)国外相关翻译研究文献述评 |
二、相关实践成果述评 |
(一)国内相关翻译实践成果述评 |
(二)国外相关翻译实践成果述评 |
第二节 准备事项 |
一、工具、参考文献的准备 |
二、平行文本的选择与分析 |
三、翻译策略的选择 |
第三节 实施计划 |
一、翻译计划 |
二、写作计划 |
三、应急预案 |
第三章 翻译执行情况 |
第一节 翻译过程 |
一、术语表的制定 |
二、翻译过程执行概述 |
三、翻译过程监督策略 |
第二节 译后事项 |
一、译文审校 |
(一)自我校对 |
(二)他人校对 |
二、译文评价 |
(一)自我评价 |
(二)同学互评 |
(三)导师评价 |
第四章 案例分析 |
第一节 名词及名词短语的翻译策略 |
一、普通名词作专业术语 |
二、言内语境的名词翻译方法 |
三、抽象名词的翻译方法 |
第二节 被动语态的汉译策略 |
一、译成汉语的主动句 |
二、译成汉语的被动句 |
三、译成汉语中的隐性被动语态 |
第三节 定语从句的汉译策略 |
一、译为单句 |
二、译为状语从句 |
第五章 实践总结以及结论 |
第一节 翻译实践总结 |
第二节 翻译心得与不足 |
参考文献 |
附录 |
附录一:原文与译文 |
附录二:平行文本 |
附录三:术语表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论文 |
(2)新形势下昌图县计量监管存在问题及对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选题背景及意义 |
一、选题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相关文献综述 |
一、国外研究现状 |
二、国内研究现状 |
三、国内外研究评述 |
第三节 研究方法、思路及技术路线 |
一、研究方法 |
二、研究思路 |
三、技术路线 |
第四节 研究内容与创新点 |
一、研究内容 |
二、创新点 |
第二章 核心概念及理论基础 |
第一节 核心概念 |
一、计量 |
二、监管 |
三、计量检定 |
第二节 相关理论基础和应用 |
一、政府规制理论 |
二、新公共服务理论 |
三、有限政府理论 |
第三章 昌图县计量监管现状及问题 |
第一节 昌图县计量监管工作现状 |
一、昌图县计量监管体制现状 |
二、昌图县计量器具配属及检定现状 |
三、监管人员现状 |
四、昌图县计量检定现状 |
第二节 存在的主要问题 |
一、计量监管权威性不强 |
二、监管人数短缺且素质不高 |
三、计量器具使用者不熟悉流程甚至存在弄虚作假问题 |
四、监管基础薄弱 |
第四章 昌图县计量监管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第一节 问卷设计 |
一、调查地选择的依据 |
二、问卷设计与样本数据收集 |
三、问卷的信度与效度检验 |
第二节 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一、政策法规不配套 |
二、人员素质总体不高 |
三、诚信意识不健全 |
四、对计量监管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 |
第五章 县域计量监管存在问题解决的对策 |
第一节 健全计量法律法规 |
一、尽快制定自由裁量基准 |
二、加大计量违法处罚力度,加快专业法制定进程 |
三、制定非强检计量器具目录 |
第二节 提高计量监管能力 |
一、强化计量监管队伍建设 |
二、重视计量监督员的设置 |
第三节 强化诚信宣传力度 |
一、加大计量监管宣传力度 |
二、树立诚信典型 |
第四节 增强政府监管职能的执行效用 |
一、政府统一调配加大资源投入 |
二、保障计量监管领域经费,提高计量器具检定率 |
第六章 结论与展望 |
第一节 结论 |
第二节 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Ⅰ 县域计量监管原因分析访谈提纲 |
附录Ⅱ 县域计量监管问题研究调查问卷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 |
(3)温州市S区环境监测站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的及意义 |
1.3 文献综述 |
1.3.1 国内研究现状 |
1.3.2 国外研究现状 |
1.3.3 国内外研究述评及展望 |
1.4 研究内容及框架 |
1.4.1 研究内容 |
1.4.2 本文研究框架 |
1.5 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 |
1.5.1 主要研究方法 |
1.5.2 技术路线 |
1.6 主要创新点 |
第2章 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 |
2.1 概念界定 |
2.1.1 环境监测 |
2.1.2 基层环境监测站 |
2.1.3 管理体系 |
2.2 理论基础 |
2.2.1 行政监督理论 |
2.2.2 戴明循环 |
第3章 温州市S区环境监测站的管理现状分析 |
3.1 温州市S区环境监测站基本情况 |
3.2 温州市S区环境监测站管理体系 |
3.2.1 温州市S区环境监测站管理文件体系 |
3.2.2 温州市S区环境监测站组织机构及职责 |
3.3 温州市S区环境监测站的外部监管 |
3.3.1 万人评议 |
3.3.2 S区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的监督性检测 |
3.3.3 省环境监测中心的年度考核 |
3.3.4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及其下级质控中心的能力验证 |
第4章 温州市S区环境监测站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 |
4.1 温州市S区环境监测站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
4.2 温州市S区环境监测站管理中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第5章 温州市S区环境监测站管理改进的建议和措施 |
5.1 温州市S区环境监测站管理改进的原则和思路 |
5.2 温州市S区环境监测站的管理改进方案设计 |
5.2.1 管理目标分解表 |
5.2.2 建立质量保证体系 |
5.3 温州市S区环境监测站管理改进方案评估 |
5.4 温州市S区环境监测站管理改进的措施 |
5.4.1 优化组织机构 |
5.4.2 完善管理体系文件 |
5.4.3 加强内部控制 |
5.4.4 加强外部控制 |
5.4.5 规范仪器设备管理 |
5.4.6 加强检测环境条件的控制,增强内务管理 |
5.4.7 加大人员再教育力度,提升人力资源质量 |
第6章 结束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在读期间公开发表论文(着)及科研情况 |
(4)《中国计量》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选题缘由 |
1.2 研究综述 |
1.3 研究方法 |
1.3.1 文献研究法 |
1.3.2 历史分析法 |
第二章 《中国计量》的历史演变 |
2.1 期刊简介 |
2.2 创刊背景 |
2.3 《中国计量》历史发展 |
2.3.1 第一阶段:1995 年~2005年 |
2.3.2 第二阶段:2006 年~2018年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中国计量》与中国计量的法制化进程、中国计量管理体制的建设 |
3.1 《中国计量》与中国计量的法制化进程 |
3.1.1 推进计量法制化体系建设宣传的重要“发声口” |
3.1.2 助力实施“390”计划及计量法修订的“推进器” |
3.1.3 彰显中国法制化体系精细建设的“里程表” |
3.2 《中国计量》与中国计量管理体制的建设 |
3.2.1 国家计量管理法规宣传的主阵地 |
3.2.2 国家计量管理体制建设飞速发展的跟踪器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中国计量》与中国科研的自主创新 |
4.1 《中国计量》与航空航天的自主创新之路 |
4.1.1 《中国计量》与航天事业的结缘 |
4.1.2 《中国计量》与航天计量的宣传及科学普及 |
4.2 产业计量的开拓之路 |
4.2.1 中国产业计量萌芽的助力者 |
4.2.2 中国产业计量发展问题的“晴雨表”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中国计量》与中国“一带一路”国际化进程 |
5.1 《愿景》诞生的背景 |
5.1.1 “一带一路”倡议推进所面临的障碍 |
5.1.2 中国计量界的应对举措 |
5.2 《愿景》下中外计量多领域合作现状 |
本章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在读期间科研成果简介 |
(5)第三方食品检测机构的风险管理研究 ——A公司的案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2.1 理论意义 |
1.2.2 现实意义 |
1.3 文献综述 |
1.3.1 国外研究现状 |
1.3.2 国内研究现状 |
1.3.3 研究趋势 |
1.4 研究内容 |
1.5 研究方法 |
1.6 技术路线 |
第二章 风险管理的相关概念与理论基础 |
2.1 风险相关概念 |
2.1.1 风险的起源 |
2.1.2 风险的认知与定义 |
2.1.3 风险的要素 |
2.2 风险管理相关概念 |
2.2.1 风险管理的发展历程 |
2.2.2 风险管理的定义 |
2.2.3 第三方食品检测机构风险管理理论 |
2.2.3.1 风险识别 |
2.2.3.2 风险分析与评价 |
2.2.3.3 风险应对 |
第三章 A公司的风险识别 |
3.1 A公司的基本概况 |
3.1.1 A公司的检测服务项目 |
3.1.2 A公司的组织结构 |
3.2 A公司的风险识别方法与过程 |
3.2.1 风险识别方法的选择 |
3.2.2 风险识别过程 |
3.3 初步识别A公司的风险指标 |
3.3.1 流程图法建立A公司的一、二级风险指标 |
3.3.2 内外审不符合项案例分析法建立A公司三级风险指标 |
3.3.3 A公司风险指标的初步框架体系建立 |
3.3.4 专家组对A公司风险指标初步框架体系进行补充 |
3.3.5 德尔菲法完善A公司风险指标的框架体系 |
第四章 A公司风险指标的分析与评价 |
4.1 确定风险指标的P值、C值 |
4.2 确实风险等级 |
4.2.1 建立坐标图 |
4.2.2 确定风险等级标准 |
4.3 确定各风险指标序值 |
4.4 确定各风险指标权重 |
4.4.1 确定评价指标层次结构 |
4.4.2 确定序关系 |
4.4.3 确定重要性标度和计算指标权重 |
4.4.4 三级风险指标权重 |
4.4.5 一级和二级风险指标权重 |
4.5 计算各级风险指标风险总值 |
4.6 确定A公司高风险指标 |
第五章 A公司的风险应对措施 |
5.1 风险应对 |
5.1.1 风险应对定义 |
5.1.2 风险应对方法 |
5.2 A公司的风险应对措施 |
5.2.1 A公司的风险应对策略 |
5.2.2 A公司高风险指标的应对措施 |
主要研究结论与展望 |
主要结论 |
未来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取得的其他成果 |
(6)精量公司ISO17025项目团队管理改进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课题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理论基础与文献综述 |
1.2.1 理论基础 |
1.2.2 文献综述 |
1.3 研究内容及研究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第2章 精量公司项目团队管理的现状和问题分析 |
2.1 公司简介及项目概况 |
2.1.1 公司简介 |
2.1.2 项目概况 |
2.2 项目环境介绍 |
2.2.1 宏观环境 |
2.2.2 行业环境 |
2.2.3 内部环境 |
2.3 精量公司项目团队管理现状 |
2.3.1 项目团队的构成现状 |
2.3.2 项目团队的管理现状 |
2.4 精量公司项目团队管理存在的问题 |
2.4.1 项目团队人员专业性不足 |
2.4.2 项目团队职权有限 |
2.4.3 项目团队执行力不足 |
2.4.4 项目团队成员表现与绩效评估脱节严重 |
2.4.5 项目团队内外部沟通较差 |
第3章 ISO17025 项目团队管理的改进方案设计 |
3.1 组建专业项目团队 |
3.1.1 项目愿景 |
3.1.2 核心团队 |
3.1.3 扩展团队 |
3.2 组织架构改进,获取职权保证 |
3.2.1 公司的组织架构特点 |
3.2.2 公司组织架构的改进 |
3.3 明确责权以加强团队执行力 |
3.3.1 项目中的层级划分 |
3.3.2 利用群体角色的制衡关系加强领导力 |
3.3.3 建设项目团队的执行力文化 |
3.4 项目团队的沟通管理改进 |
3.4.1 核心团队的沟通管理 |
3.4.2 扩展团队的沟通管理 |
3.4.3 与咨询公司的沟通管理 |
3.4.4 与第三方机构的沟通管理 |
3.5 团队成员绩效评价体系改进方案与激励措施 |
3.5.1 绩效评价体系 |
3.5.2 激励措施 |
第4章 项目团队管理改进方案的实施 |
4.1 实施步骤 |
4.2 保障措施 |
4.2.1 组织保障 |
4.2.2 制度保障 |
4.2.3 人员保障 |
4.2.4 文化保障 |
4.3 实施的实际效果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7)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管理及鉴定意见的形成、采信研究 ——以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为对象的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研究意义 |
三、研究现状 |
四、研究思路 |
五、研究方法 |
六、创新性 |
第一章 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概述 |
第一节 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概念及功能 |
一、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概念 |
二、环境损害司法鉴定功能 |
第二节 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特殊性 |
一、环境民事公益诉讼证明的特殊性 |
二、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的特殊性 |
三、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特征 |
第三节 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立法与司法实务 |
一、立法 |
二、司法实务 |
第四节 司法鉴定管理与鉴定意见形成、采信的关系 |
一、司法鉴定管理与鉴定意见形成的关系 |
二、司法鉴定管理与鉴定意见采信的关系 |
第二章 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管理 |
第一节 关于司法鉴定机构的管理 |
一、实例分析 |
二、管理现状 |
三、管理的问题 |
四、管理的完善 |
第二节 关于司法鉴定人及评审专家库的管理 |
一、鉴定人管理现状 |
二、鉴定人管理的问题 |
三、鉴定人管理的完善 |
四、评审专家库管理的完善 |
第三节 关于司法鉴定收费的管理 |
一、收费现状及困境 |
二、收费的完善 |
三、应当明确的三个问题 |
第四节 关于司法鉴定等级的管理 |
一、内核 |
二、现状 |
三、可行性 |
四、完善等级管理的思路 |
第五节 关于司法鉴定管理的区域协作 |
一、内核 |
二、现状 |
三、模式选择 |
四、协作内容 |
五、协作程序 |
第三章 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意见的形成 |
第一节 司法鉴定的启动 |
一、启动现状 |
二、从启动实践反思立法 |
三、启动的完善 |
第二节 司法鉴定的受理 |
一、司法鉴定检材移交 |
二、多个司法鉴定机构共同受理鉴定 |
第三节 司法鉴定的实施 |
一、司法鉴定的基本方法 |
二、司法鉴定见证的法律依据 |
三、司法鉴定见证的现状 |
四、司法鉴定见证的重要意义 |
五、司法鉴定见证的完善 |
第四节 司法鉴定的标准 |
一、标准现状及困境 |
二、标准体系的完善 |
第四章 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意见的采信机制研究 |
第一节 司法鉴定意见采信概述 |
一、采信主体 |
二、采信程序 |
三、采信规则 |
四、采信现状 |
第二节 鉴定人隐蔽出庭作证 |
一、内涵和特征 |
二、实证考察 |
三、困境 |
四、完善 |
第三节 专家辅助人制度 |
一、出庭实证考察 |
二、专家辅助人资格 |
三、专家辅助人地位 |
第四节 专家陪审员制度 |
一、概述 |
二、实证考察 |
三、现状 |
四、困境 |
五、完善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后记 |
在读期间相关成果发表情况 |
(8)关于县区级农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双认证工作的建议(论文提纲范文)
1 现状 |
2 双认证前准备工作 |
2.1 硬件准备 |
2.2 软件准备 |
3 双认证体会及建议 |
3.1 领导重视是完成双认证的保证 |
3.2 人尽其责是质量管理的基础 |
3.3 双认证工作是促进实验室自身建设的起点 |
(9)我国纺织实验室认可评审流程优化及质量改进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 |
1.2 国内外实验室认可发展 |
1.2.1 国内外实验室认可发展 |
1.2.2 实验室认可有关标准的发展情况 |
1.3 研究方法与内容 |
第2章 实验室认可的相关理论综述 |
2.1 实验室认可有关的组织 |
2.1.1 国际实验室认可组织 |
2.1.2 区域性组织 |
2.1.3 各国(地区)的实验室认可机构 |
2.2 实验室认可相关文件 |
2.2.1 ISO/IEC 17011 |
2.2.2 ISO/IEC 17025 |
2.2.3 CNAS有关文件 |
2.3 流程再造相关理论 |
2.3.1 流程再造理论的基本概念 |
2.3.2 流程再造理论的基本原则 |
2.3.3 流程再造的方法和步骤 |
2.3.4 实验室认可与流程再造 |
第3章 我国纺织实验室认可评审现状与问题 |
3.1 我国实验室认可现状 |
3.2 纺织实验室认可评审现状 |
3.3 CNAS纺织实验室认可评审流程 |
3.4 纺织实验室认可评审中存在的问题 |
3.4.1 评审流程时限控制方面 |
3.4.2 纺织实验室认可评审质量方面 |
第4章 纺织实验室认可评审流程及质量改进 |
4.1 现有认可评审流程分析 |
4.1.1 主要优势 |
4.1.2 主要存在问题分析 |
4.2 纺织实验室认可评审流程改进目标 |
4.3 纺织实验室认可流程优化 |
4.3.1 纺织实验室认可流程再造的方案设计 |
4.3.2 纺织实验室认可流程再造主要改进的地方 |
4.4 纺织实验室认可评审质量关键点的研究 |
4.4.1 纺织实验室认可评审质量关键点 |
4.5 纺织实验室认可评审质量的改进 |
第5章 纺织实验室认可评审流程优化及质量改进效果分析 |
5.1 纺织实验室认可评审流程优化效果 |
5.2 纺织实验室认可评审质量改进效果 |
5.3 纺织实验室认可评审改进其他效果 |
第6章 结论与展望 |
6.1 结论 |
6.2 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10)笔迹鉴定质量监控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研究对象的界定 |
二、研究价值和意义 |
三、文献综述 |
四、主要研究方法 |
五、论文结构 |
六、主要创新和不足 |
第一章 笔迹鉴定概述 |
第一节 笔迹鉴定的对象和任务 |
一、笔迹鉴定的对象 |
二、笔迹鉴定的任务 |
三、明确笔迹鉴定对象和任务的意义 |
第二节 笔迹鉴定的人员与材料 |
一、笔迹鉴定人 |
二、笔迹鉴定材料 |
第三节 笔迹鉴定的方法与过程 |
一、笔迹鉴定的方法 |
二、笔迹鉴定的过程 |
第四节 笔迹鉴定结果中的发现、解释及其表述 |
一、笔迹鉴定结果中的发现 |
二、笔迹鉴定结果中的解释 |
三、笔迹鉴定结果的表述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笔迹鉴定质量监控的理论依据 |
第一节 笔迹鉴定与司法活动的关系 |
一、讨论笔迹鉴定与司法活动的意义 |
二、笔迹鉴定与司法活动之间的互动 |
三、笔迹鉴定对司法活动的意义 |
第二节 笔迹鉴定意见被采纳原因的案例分析 |
一、案例概述 |
二、笔迹鉴定意见被采纳的原因讨论 |
第三节 笔迹鉴定质量的内涵 |
一、讨论笔迹鉴定质量内涵的意义 |
二、笔迹鉴定的固有特性 |
三、笔迹鉴定系统所满足的要求和满足的程度 |
第四节 笔迹鉴定质量监控的理念和制度基础 |
一、笔迹鉴定质量监控理念的意义 |
二、笔迹鉴定质量监控理念的实质 |
三、笔迹鉴定质量监控的制度基础 |
第五节 笔迹鉴定质量监控的目的和手段 |
一、笔迹鉴定质量监控之目的 |
二、笔迹鉴定质量监控之手段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笔迹鉴定人的岗位授权与能力监控 |
第一节 笔迹鉴定人岗位授权与能力监控的理论前提 |
一、看待、理解笔迹鉴定人的方式 |
二、看待、理解笔迹鉴定人的具体观点 |
三、诉讼模式关注笔迹鉴定人的环节 |
第二节 笔迹鉴定人的岗位授权和控制 |
一、实施笔迹鉴定人岗位授权控制的依据 |
二、笔迹鉴定人岗位授权控制中的技术能力评价依据 |
三、笔迹鉴定人岗位授权控制的实施主体 |
四、笔迹鉴定人岗位授权控制的依托形式 |
五、笔迹鉴定人岗位授权的暂停、取消 |
第三节 笔迹鉴定人的技术能力监控 |
一、笔迹鉴定人技术能力的持续保证 |
二、能力验证计划对保证笔迹鉴定人技术能力的作用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笔迹鉴定方法及其确认 |
第一节 笔迹鉴定中的方法论 |
一、笔迹鉴定方法论是辩证法的具体表现形式 |
二、笔迹鉴定方法论中的辩证概念(关系) |
三、笔迹鉴定方法论的运用 |
第二节 笔迹鉴定的方法 |
一、笔迹鉴定材料实地勘验的方法 |
二、笔迹特征的发现、记录方法 |
三、笔迹特征的比较方法 |
四、笔迹鉴定中的综合评断方法 |
第三节 笔迹鉴定方法的确认和验证 |
一、鉴定方法确认和验证概述 |
二、笔迹鉴定方法的确认和验证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笔迹鉴定实施过程的监控 |
第一节 笔迹鉴定实施过程监控概述 |
一、笔迹鉴定实施过程中的潜在致错因素 |
二、笔迹鉴定实施过程监控中的“点”与“面” |
三、笔迹鉴定实施过程监控的主体及其角色 |
第二节 笔迹鉴定受理环节的质量监控 |
一、笔迹鉴定受理环节质量监控的目标 |
二、笔迹鉴定受理环节质量监控的内容 |
三、笔迹鉴定组的构成及其控制 |
四、笔迹鉴定材料流转的监督、控制 |
第三节 笔迹鉴定实施环节的质量监控 |
一、笔迹鉴定实施环节质量监控的原则 |
二、对笔迹鉴定检验过程记录的监督和控制 |
三、笔迹鉴定结论分歧的解决机制 |
第四节 对笔迹鉴定意见文书的质量监控 |
一、设立笔迹鉴定意见文书可读性评价准则的理论依据 |
二、笔迹鉴定意见文书可读性的内涵 |
四、笔迹鉴定意见文书可读性的基本要求 |
本章小结 |
结语 |
一、本研究的主要观点 |
二、今后研究方向:笔迹鉴定质量的全面提升 |
参考文献 |
附录一 NIST“笔迹鉴定流程图” |
附录二 ILAC指南《法庭科学过程模块》(摘译) |
附录三 ASCLD/LAB Legacy(2005 版)准则(摘译) |
附录四 笔迹鉴定人岗位授权和控制的相关规范性要求 |
附录五 笔迹鉴定人能力要求框架 |
附录六 ASTM制定的笔迹检验、鉴定相关标准体系 |
附录七 笔迹鉴定科学方法应用逻辑进路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后记 |
四、对计量认证评审工作的一些体会和思考(论文参考文献)
- [1]The International Ski Competition Rules(ICR):Nordic Combined英汉翻译实践报告[D]. 张航. 黑龙江大学, 2021(09)
- [2]新形势下昌图县计量监管存在问题及对策研究[D]. 孙亮. 沈阳师范大学, 2021(11)
- [3]温州市S区环境监测站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D]. 林遵杰. 江西师范大学, 2020(11)
- [4]《中国计量》研究[D]. 杜鸣. 上海交通大学, 2020(01)
- [5]第三方食品检测机构的风险管理研究 ——A公司的案例[D]. 黄锦贵. 佛山科学技术学院, 2019(02)
- [6]精量公司ISO17025项目团队管理改进研究[D]. 邓永喜. 湖南大学, 2019(06)
- [7]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管理及鉴定意见的形成、采信研究 ——以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为对象的分析[D]. 朱晋峰. 南京师范大学, 2019(02)
- [8]关于县区级农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双认证工作的建议[J]. 贺玲,单珍拉初,蒋露,段书源,戴崔云. 云南农业, 2017(07)
- [9]我国纺织实验室认可评审流程优化及质量改进研究[D]. 富巍.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2016(07)
- [10]笔迹鉴定质量监控研究[D]. 关颖雄. 华东政法大学, 201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