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浅议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论文文献综述)
朱茂磊[1](2018)在《论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道德性》文中认为作为各级政府及政府部门均可制定的一类行政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在我国行政管理实践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但其同时也存在着大量问题。在这些问题中,有的表现为违法,如超越职权、违反上位法等;有的表现为违反公务道德和社会道德要求,如不公正、不良善等。相对于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违法,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道德失范无疑更为根本,也更为恶劣。为此,针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既要有合法性的标准,也要有合道德性的要求。2018年5月7日,中共中央印发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立法修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要求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融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2018年5月31日,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要求起草行政规范性文件时要对行政规范性文件是否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行评估。显然,《通知》是对《规划》相关精神的落实,对行政规范性文件是否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评估,也是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行政规范性文件的一个重要举措。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本质上属于道德范畴,对行政规范性文件是否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行评估,体现了国家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合道德性的要求。本文以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道德性为选题,试图从理论上就这一问题进行探讨和研究。在本文的导论部分,文章首先就选题的缘由作了详细说明,其中重点就选题的问题意识和研究价值进行了归纳。其次,文章就相关的学术文献进行了系统回顾和梳理,指出了相关研究存在的不足。导论的最后一部分提出了本文的研究思路、研究方法以及创新点。第一章是本文的基础理论部分,目标是对本文涉及的关键概念进行厘定。本部分第一节首先对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阐述,包括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含义、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特征、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分类以及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功能四个方面。本部分第二节首先对道德进行了界定,阐述了道德的一般理解,然后对道德进行了分类,主要包括私德与公德、底线道德与高标道德、法律化的道德与未法律化的道德、个人道德与制度道德以及个体道德与群体道德等。本节随后就道德的功能作了概括,包括社会个体的完善功能、社会制度的改良功能、社会秩序的维持功能以及社会关系的变革功能等。在道德评价问题上,重点指出了道德评价的特点及其在现代社会的发展趋向,包括更加强调对社会制度的道德评价、更加突出对国家公务人员的道德评价以及更加重视发挥法制在道德评价中的保障作用等。本部分第三节就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道德性作了阐释,认为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道德性包括作为基础要素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的道德性、作为品质要素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内容的道德性以及作为保障要素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形式的道德性。本节还就行政规范性文件形式的道德性作了特别说明,指出行政规范性文件形式的道德性是对行政规范性文件良好形式品质的要求,属于富勒法律道德性理论中的“道德性”。第二章的主要内容是对我国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道德失范问题进行概括。本部分第一节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在主体维度上的道德失范进行了归纳,主要体现为政府公务人员的几种畸形价值思维,具体包括工具主义的思维、部门利益的立场、权力寻租的意图、形式主义的观念以及不负责任的态度等五个方面,其中形式主义观念又可分为跟风思维、“拿来主义”思维以及重制定轻实施思维等,不负责任的态度体现为缺乏责任意识、粗制滥造的心态、马虎的工作作风、不思进取的心理等。本部分第二节就行政规范性文件内容维度上的道德失范进行了总结,主要包括违法克减和增设相对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部门利益、违反上位法、违背公序良俗以及不具有可实施性等几个方面。其中,违法克减和增设相对人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实体和程序两个方面,重点是行政规范性文件为行政相对人设定不合理的程序义务,主要有倒置的程序义务和繁琐苛刻的程序义务两个方面;保护部门利益主要体现为通过调整交叉或空白地带的职责来保护部门利益和通过为所属单位谋取利益来保护部门利益两种类型;违反上位法包括超越权限、超越幅度以及超越方式;违背公序良俗则主要表现为对风俗习惯的不当干预和对地方文化的破坏。本部分第三节就行政规范性文件形式维度上的道德失范进行了概括,主要体现为制定程序缺乏规范性、用语混乱和表达不清、条文结构和表述不规范、条款重复和冲突以及制定过程中的朝令夕改和反复无常等。第三章的主要内容是论述对行政规范性文件提出合道德性要求的现实背景、理论基础和主要意义。本部分第一节就对行政规范性文件提出合道德性要求的现实背景进行了总结,主要包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规范化和制度化、法治与德治相结合的治国方略的实施、国家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的强化、由管制走向服务的政府模式变革、民众日益增长的公平正义需求以及依法行政水平的不断提升等。本部分第二节就行政规范性文件合道德性要求的理论基础作了分析,认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道德性要求的理论基础包括制度伦理理论、德性理论、实质合法性理论、法与道德关系理论以及善治理论等五个方面。本部分第三节就提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道德性要求的意义作了阐释,包括塑造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良好品质、保障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有效实施、提升政府公信力和引领社会道德建设等几个方面。第四章的主要内容是分析行政规范性文件合道德性的体系及具体要求。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道德性包括作为基础要素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的道德性、作为品质要素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内容的道德性和作为保障要素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形式的道德性三个方面。行政规范文件合道德性也分别包括主体、内容以及形式三个维度。本部分第一节就行政规范性文件主体维度上的道德要求作了分析,主要体现为政府公务人员应该具有的为民爱民、公正公平、诚实守信、清正廉洁以及勤俭务实等五种道德价值观。本部分第二节就行政规范性文件内容维度上的道德要求作了分析,主要包括合法性的道德要求、公正性的道德要求、良善性的道德要求以及具有可实施性的道德要求等。其中每一个方面又包括若干具体要求。本部分第三节就行政规范性文件形式维度上的道德要求进行了归纳,认为行政规范性文件形式维度上的道德要求主要体现为几种形式品质,具体包括制定程序的规范性、条文和语言表述的准确性、行政规范性文件自身的统一性以及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稳定性等几个方面。第五章的主要内容是探讨行政规范性文件合道德性的实现路径。本部分第一节分析了实现行政规范性文件合道德性应坚持的几项基本原则,主要是德治与法治相结合的原则、全面推进与突出重点相结合的原则以及行政自制与外部监督相结合的原则。本部分第二节指出了完善我国行政规范性文件国家立法应坚持的基本思路,包括从严控制、注重道德价值引领、强化外部监督、健全责任体系和机制以及突出程序控制等。在行政规范性文件国家立法的形式上,可以采用行政法规的方式,将来也可以考虑由全国人大就政府抽象行政行为进行统一立法。本部分第三节就强化行政公务道德建设这一实现行政规范性文件合道德性的内在机制作了探讨,一是将行政公务道德规范制度化,二是构建有效的行政公务道德宣教机制,三是建立“依德行政”的考评机制。本部分第四节重点论述了实现行政规范性文件合道德性的三类外在机制,即人大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以及行政复议与诉讼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一并审查。在人大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方面,一是要增加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合道德性的审查,二是将政府部门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也纳入人大审查的范围,三是强化人大自身监督能力的建设,夯实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审查作用。在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机关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方面,一是增加合理性的审查标准,二是将备案审查的时间前移,三是要明确和细化备案审查后的法律责任,四是要加强作为备案审查机构的政府法制机构的自身建设。在行政复议与诉讼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一并审查方面,重点是确立合理性的附带审查标准并引入对道德因素的考量,增强行政复议与诉讼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合道德性的保障作用。
于景成[2](2018)在《大学生法律素质教育问题研究》文中研究表明依法治国作为我国重要的一项治国策略方针,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一项长期而重大的历史任务,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法学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为指导,立德树人,德法兼修,培养大批高素质法治人才。大学生作为我国社会发展进步的高层次创新人才,其法律素质的提升直接关乎我国法制进程的发展以及建成法治强国目标的达成。在提高大学生法律素质教育途径方面,外国高等教育学中主要运用存在实用主义、人本主义两类教育模式,通过两种教育模式达到不同教育目标、教育原则、教育方式等差异性分析。因此,在结合外国高等教育经验的同时,更重要的是从我国国情、高等教育机制和体制、大学生素质能力与认知能力等多种角度出发进行深入研究,大学生法律素质教育便是塑造大学生成为高素质法治人才的重要培养环节。现如今,在互联网快速发展时代,大学生法律素质获取渠道也成多样性、便捷性,在获取法律知识和运用法律法规的同时要具有一定精准性。本研究通过明晰大学生法律素质教育的时代使命,总结大学生法律素质教育的历史经验,透析大学生法律素质教育的现实困境,从而提出大学生法律素质教育的实践创新。正文主体分为五部分。第一,大学生法律素质教育的研究基础。研究首先明确大学生法律素质教育的内在规定,其中包括对大学生法律素质教育的内涵解读、概念辨析和要素特质的阐释。理清素质与法律素质、法律教育与法律素质教育之间的概念,解析了法律素质教育与法学教育、公民法律教育、思想政治教育和道德教育的关系,并阐明法律素质教育所包含要素的内在特质。同时也介绍了大学生法律素质教育的理论指导与理论借鉴,分别包括马克思主义认识论、人的全面发展理论和习近平思想政治教育思想以及思想政治教育接受论、态度改变理论和大众传播理论,为大学生法律素质教育提供了坚实的研究基础。第二,大学生法律素质教育的时代使命。研究从促进大学生自由全面发展的本质要求、维护高校安全稳定的现实需要以及实现全面依法治国的客观必然三点意义出发剖析大学生法律素质教育的时代使命。紧跟时代特征和现实需要,在个人、校园和国家三个层面维度上对大学生法律素质教育的意义予以探讨。第三,大学生法律素质教育的历史经验。研究通过梳理大学生法律素质教育的发展历程,同时借鉴部分国外大学生法律素质教育的先进经验,对大学生法律素质教育进行纵深比较与横向观摩,从而厘清自身发展规律、借鉴国外先进经验,为提升我国大学生法律素质教育的水平奠定基础。第四,大学生法律素质教育的现实困境。通过调查研究洞悉大学生法律素质的现实问题,找出大学生法律素质教育的突出短板,进而透析大学生法律素质教育的问题成因。根据对大学生法律素质及法律素质教育的现状把握,深入研究重点,通过数据分析呈现当前大学生法律素质教育中的瓶颈问题,进而针对问题透析成因,为提出解决对策厘清分析思路。第五,大学生法律素质教育的实践创新。扎根于深厚的研究基础,回应时代的召唤,把握大学生法律素质教育的现实困境和问题成因,旨在为研究的最终目标,即提出大学生法律素质教育的实践创新铺垫前期道路。研究最终针对大学生法律素质教育形成三大体系创新成果,分别为实施体系创新、环境建设创新以及考核体系创新,为我国大学生法律素质教育的发展成熟提出创造性的理论构想和实践举措。
阎智洪[3](2016)在《浅议法治社会建设中的道德底蕴》文中提出古代法治自有的历史渊蔽,决定了中国传统的法律文化无法创生出现代法治,传统文化与现代法治在许多方面具有深刻的矛盾与冲突,甚至构成了现代法治的反向力量。然而,也正是这样传统的道德文化,其精华的内容促使我们严于律己,彼此督促,不需要法律将生活中的点滴小事都纳入其中也可以和谐的生活。因此,我们也不能直接将传统道德文化放置在法治的对立面,而是在建设法治社会的进程中增强道德文化底蕴,促进乃至优化法治本土化的过程。
冯俊海[4](2014)在《江泽民依法治国思想研究》文中认为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报告中,呼吁要维护宪法法律的权威,增强全社会公民的法治观念,并正式确立了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奋斗目标。这表明中国共产党已经将法治建设提升到了一个新的高度。而党对于法治建设的认识是一脉相承的,新一届党的领导集体对法治建设重视的一个重要依据是以江泽民为核心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的依法治国思想。20世纪80年代末至21世纪之初的两三年,在苏东剧变等复杂多变的国际国内形势下,作为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核心的江泽民励精图治带领中国克服国际国内各种不利因素,坚定的走依法治国之路。在和平与发展仍然是当今时代主题的国际背景和处于经济社会转型关键期的国内背景下,深入研究江泽民的依法治国思想,梳理江泽民的依法治国方针,不仅对中国法治及时对法律全球化作出准确回应具有重要的影响和深远的意义,而且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并最终实现包含中国“法治梦”在内的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重要的历史和现实意义。本文试图对江泽民依法治国思想的理论渊源、形成与发展、主要内容、历史地位及其意义等进行系统而深入研究的基础上,对江泽民的依法治国思想形成系统、辩证而客观的认识,以总结和提升江泽民的依法治国思想,并提炼出对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与国家富强有益的理论参考。本文除引言与结语外,分五部分对江泽民的依法治国思想进行研究。第一部分,分析法治的基本理论。本部分首先从语义学角度对国外法治和国内法治进行比较分析并总结归纳出语义学角度国内外法治概念的一致性;然后从法治主体和客体的角度,提出法治的主体是人,而法治的客体就是法律对除了人以外的统治对象,包括国家、社会、政党等一系列社会的客观存在;进而运用历史分析的方法对法治的萌芽、发展和完善的过程进行系统梳理的同时,对法律的原则进行了分析论述;通过对法治基本理论的梳理,有利于更清晰地认清江泽民依法治国思想的复杂性和系统性,而不是一种理论或一条主线能够解释的。第二部分,研究江泽民依法治国思想的理论渊源。从历史上来看,江泽民依法治国思想来源丰富,主要包括马恩经典作家的法治思想中的关于法治哲学基础和法律联系实际的论述,毛泽东关于人民民主专政理论、宪法和宪政的思想,邓小平关于法治建设的基本观点、法制建设与改革实践的关系、法制建设与我国国情的关系,我国传统法治思想中德主刑辅的儒家思想、以法治国的法家思想等法治理论。法治作为人类文明共同的发展成果,江泽民依法治国思想在分析批判其形成语境及局限所在的基础上,吸收借鉴了资本主义法治理论中有益成分。第三部分,探讨江泽民依法治国思想的形成和发展。20世纪70年代末,在西方法治思想的冲击下,我国发起大规模的法律改革并实现了对西方法律思想的超越;政治生活中的词语“法制”嬗变到“法治”,法治的现代化观念进入到我国国家治理体系,此前的政治环境和苏联解释马克思主义法律理念的不利影响逐渐消退,法治思想逐渐形成,以江泽民为核心的第三代领导集体在贯彻邓小平理论的同时,十分重视和强调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进而提出了依法治国思想,发挥了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重大作用;并论证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的关系,实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第四部分,阐述江泽民依法治国思想的主要内容。我国漫长的封建社会采用的是人治的方法。人治的方法存在诸多的局限性,早已落后于时代。法治是近代国家治国理政的重要方式,因此,在我国实施依法治国不仅具有时代的必然性和紧迫性,同时对我国的社会主义建设和发展起到无可替代的作用。加强立法、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司法改革和法德并举是依法治国的得以实现的主要途径。首先,必须从法律的根源即立法上来加强依法治国,而立法的关键是制定出可以获得大多数人认可和遵守的良法。其次,法律的执行问题,在法治建设中占据领导地位的执政党的依法执政能力和最大的法律执行主体政府的依法行政能力就尤为重要。再次,人的局限性与存在受到权力诱惑的可能性,决定了必须加强监督,而最好的监督来自于独立的司法。同时,江泽民的依法治国思想不仅摈弃了人治的局限性、强调了法治的重要地位,同时也实现了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并重,实现了两者的互补和融合。第五部分,探讨江泽民依法治国思想的评价及其影响。江泽民依法治国思想是对马克思主义实践应用的成果,江泽民依法治国思想作为对我国法治建设的一种认识,很好地体现了马克思主义哲学认识论与实践论的结合,做到了认识与实践具体的历史的统一。江泽民依法治国思想是对马克思主义的继承发展,是尝试共产主义目标、自由市场经济和我国的传统价值观念的结合;江泽民的依法治国思想主要“承”于邓小平的法治观,“传”予胡锦涛的依法治国理论,确保了法治思想在党内的发展和继承。更重要的是,江泽民依法治国思想奠定了法治中国建设的基础,成为习近平法治中国思想的理论依据,被习近平法治中国思想所丰富和升华,并将对法治中国建设的推进发挥巨大的影响作用。以江泽民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在依法治国方面实现了一系列认识上和实践上的重大突破。继承和发展江泽民的依法治国思想,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与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与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必将取得成功,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法治中国梦”也一定能够实现。
张虎[5](2013)在《竞技体育依法治体与以德治体的协同构建 ——基于协同论视角》文中研究说明随着2008年北京奥运会和2012年伦敦奥运会的落幕,我国在奥运会上取得了骄人的成绩,进入了体育大国向体育强国迈进的阶段。然而世上的一切事物的发展都是各种矛盾运动的结果,发展的背后总有些矛盾。现在我国处在经济社会的转型时期,各项体制机制还不健全,各项治理措施还不到位,使一些人钻了空隙给社会造成了巨大的损害。发生在竞技体育领域就是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随着我国竞技体育市场化商业化的发展,人们被利益冲昏了头脑其价值观念和行为方式发生了严重的变轨,体育法规一次一次的违反,体育的道德一次一次的违背,其时代表现就是诸如像黑哨假球兴奋剂等等体育腐败现象频繁的发生。究其原因就是人们被竞技体育的商业化所夹带着的金钱利益所打倒,没有了最起码得道德观念,再加上法规道轨的不健全,体育分子被严重的异化了,阻碍了我国向体育强国迈进的进程。针对这一现象我国如何才能促进我国竞技体育的协调健康的向前发展呢?事实胜于雄辩那就是要对体育进行法律和道德的治理,依法治体就是依靠法律的强制力,对人们进行震慑,体现的是一种外在的治理,同时也体现为外在的硬性治理,是一种硬件措施;而以德治体就是通过对人们进行道德的教化,在内心深处的教育达到治理的效果,体现的是一种内在的治理,是一种软件措施。而要想使体育的腐败彻底的根除,使我国体育健康协调的发展,必须要软硬皆施,内外结合才能达到治理的最佳效果,这也就是要依法治体与以德治体的相结合。本文采用文献资料法、案例分析法、逻辑归纳法等方法,论述了依法治体与以德治体可行性即理论基础,也论述了依法治体与以德治体的必要性即时代呼唤,特别是以黑哨假球兴奋剂等为案例分析对象揭示了体育腐败现象发生的渊源,更加体现了依法治体与以德治体相结合的实际意义,提出了依法治体与以德治体的协同构建,把两者协同构建起来发挥凝聚力量,进而发挥协同的效应。
李楠[6](2013)在《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化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研究》文中指出自马克思主义思想传入中国以来,中国共产党人带领中国人民将马克思主义的普遍原理与中国革命和建设的具体实际相结合,产生了中国化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的理论成果:确立了毛泽东法律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体系。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的中国化,极大推动了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理论研究的进程。由此可见,毛泽东法律思想是中国共产党人在运用马克思主义法律观的一般原理来解决中国革命和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中国进入全新的、加快民主与法制进程的社会转型期,并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本文主要论述改革开放以后中国化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的基本内容及其中国特色。文中指的中国化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就是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在中国改革开放新时期的具体实践中形成的创新成果。采用历史与逻辑相结合的方式提炼中国化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的核心精神、基本内涵、主要表现等方面的基本问题,对中国化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的成果进行学术性的研究。基于以上认识,全文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的中国化路径。首先,总体介绍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在中国的境遇。第一,分析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自身特质及传入中国前的某些特点。第二,说明其在中国化过程中,与中国几千年的传统法律思想的相互关系。第三,经过中国革命的具体实践,逐渐形成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中国化的第一次伟大成果——毛泽东思想。其次,提出改革开放以来的三十年,中国化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发展规律及三个主要特点和标志:文革时期法律“虚无主义”的终结;从革命法制到改革开放后的社会主义建设法制;新时期形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第二部分,以人为本是中国化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的核心精神。以“以人为本”法哲学意蕴,说明其包括的法哲学内涵及特质,“以人为本”在人权、平等、自由、公平等方面的具体表现;阐释马克思主义对法与社会,法与人类解放以及人的全面解放发展等几者关系,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法与人、法与社会等关系入手,进一步阐述“以人为本”的内涵,强调人权、平等、自由、公平核心内涵;分析并归纳“以人为本”在中国化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中的集中表现,认为“以人为本”集中体现于保障人权、维护大多数人的根本利益、保障社会公平公正。第三部分,民主与平等是中国化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的基本内涵。首先,阐述马克思主义关于民主与平等的学说,马克思主义关于民主与平等的主要观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对马克思主义的继承与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表现形式,即基层民主、党内民主、协商民主与选举民主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平等的表现方式,“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包括法律面前公民都享有法律赋予的权利与义务,法律尺度统一。第四部分,加强法制是中国化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的主要表现。首先论述法制是实现民主的重要手段,法制与民主的重要关系;“一手抓经济,一手抓法制”;十六字法制建设方针的提出: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第五部分,法治与德治是中国化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的实践方式。法治道路是中国化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的实现路径。包括依法治国、以德治国两种中国化的成果形式,二者之间互为补充。总之,中国化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的理论成果,是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与中国具体实践结合的产物。本文研究的结论是: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在指导中国法治建设的同时必须与中国实际相结合,必须反对教条化、本本主义、错误倾向,必须实现中国化。马克思主义法制思想及其中国化的过程和理论成果,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仍将发挥重要指导作用。
史文成[7](2013)在《论法治与德治》文中研究指明本文对法治和德治进行了简单的论述指出只有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完美结合起来,才能营造和谐社会,实现可持续发展。
史富祥[8](2010)在《中国古代德治思想当代价值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经过30多年改革开放,中国基本形成了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但我们也必须注意到由于制度、意识、文化等方面的差异,在市场经济发展与和谐社会的构建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出现了许多道德伦理方面的问题,不利于正常经济秩序的形成,严重阻碍和干扰着市场经济持续、快速、健康的发展。从五四运动开始,人们对传统文化,特别是儒家文化进行了全面的批判。时至今日,人们的思想道德状况不但没有明显的改善,还出现了许多新的问题,这引起了人们深深的忧虑和思考。正是在这种状况下,2001年1月江泽民总书记在出席全国宣传部长会议的同志座谈时提出:“我们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要坚持不懈地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依法治国,同时也要坚持不懈地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以德治国。”这些论述是江泽民对德治和法治相结合的治国方略的崭新论述,是对马克思主义德治学说的继承与发展,是对现代中国思想道德状况的深刻反思,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和很强的现实意义。中国是一个有着上下五千年文化历史的文明古国,自古以来就以文明之乡,礼仪之邦而享誉世界。历经数千年的洗礼与考验,大量优秀的中国传统文化被传承、发展和积淀下来,给我们留下了巨大的精神财富。古代德治思想便是在这一历史过程不断的发展、演变中流传了下来。因此,研究古代德治思想对加强和完善我们今天的以德治国和依法治国相结合的治国体系,推进和谐社会的构建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借鉴价值。本论文主要包含三个部,第一部分也即论文的第二章,主要对马克思主义与古代德治之间的关系以及马克思主义德治观进行说明,作为本论文写作的理论依据,从马克思主义的角度对古代德治思想展开陈述。第二部分即第三章主要从德治思想的产生背景条件,德治思想的内容和特点,德治思想的发展历程进行论述,并在此基础上对古代德治思想的历史作用加以评述;第三部分也即文章的第四章主要是在明确古代德治思想与新时期以德治国二者之间的继承发展关系的前提下,在阐明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道德的现状,道德领域存在严峻问题的基础上,进而得出挖掘古代德治思想的当代价值以加强道德建设,推进以德治国的必要性。
苏国玲[9](2008)在《浅议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的治国方略》文中认为依法治国,就是按照宪法和法律规定治理国家;以德治国,就是用社会主义道德规范治理国家。新时期,我们党提出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的治国方略。这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客观要求,是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战略举措,是我们党长期执政治国的根本保证,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有效途径。
仝晓慧[10](2008)在《浅议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辨证统一》文中认为阐述了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的意义和作用,并对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结合和实施作了分析。
二、浅议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浅议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论文提纲范文)
(1)论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道德性(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第一节 研究缘起 |
一、选题背景 |
二、问题意识 |
三、研究价值 |
第二节 文献回顾 |
一、国内相关研究 |
二、国外相关研究 |
三、小结 |
第三节 研究思路、研究方法及创新点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三、创新点 |
第一章 行政规范性文件与道德 |
第一节 行政规范性文件 |
一、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界定 |
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特征 |
三、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类型 |
四、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功能 |
第二节 道德 |
一、道德释义 |
二、道德类型 |
三、道德功能 |
四、道德评价 |
第三节 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道德性 |
一、基础要素: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的道德性 |
二、品质要素:行政规范性文件内容的道德性 |
三、保障要素:行政规范性文件形式的道德性 |
第二章 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道德失范问题 |
第一节 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的道德失范 |
一、工具主义的思维 |
二、部门利益的立场 |
三、权力寻租的意图 |
四、形式主义的观念 |
五、不负责任的态度 |
第二节 行政规范性文件内容的道德失范 |
一、违法克减和增设相对人的权利和义务 |
二、保护部门利益 |
三、违反上位法 |
四、违背公序良俗 |
五、不具有可实施性 |
第三节 行政规范性文件形式的道德失范 |
一、制定程序缺乏规范性 |
二、用语混乱、表达不清 |
三、条文结构和表述不规范 |
四、条款重复、冲突 |
第三章 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道德性要求 |
第一节 对行政规范性文件提出合道德性要求的现实背景 |
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规范化和制度化 |
二、法治与德治相结合的治国方略的实施 |
三、国家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的强化 |
四、由管制走向服务的政府模式变革 |
五、民众日益增长的公平、正义需求 |
六、依法行政水平的不断提升 |
第二节 行政规范性文件合道德性的理论基础 |
一、制度伦理理论 |
二、德性理论 |
三、实质合法性理论 |
四、法与道德关系理论 |
五、善治理论 |
第三节 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道德性要求的重要意义 |
一、塑造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良好品质 |
二、保障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
三、促进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有效实施 |
四、提升政府公信力 |
五、引领社会道德建设 |
第四章 行政规范性文件合道德性的体系 |
第一节 针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的道德要求 |
一、为民爱民 |
二、公正公平 |
三、诚实守信 |
四、清正廉洁 |
五、勤俭务实 |
第二节 针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内容的道德要求 |
一、合法性 |
二、公正性 |
三、良善性 |
第三节 针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形式的道德要求 |
一、制定程序的规范性 |
二、条文和语言表述的准确性 |
三、统一性 |
四、稳定性 |
第五章 行政规范性文件合道德性的实现路径 |
第一节 实现行政规范性文件合道德性的基本原则 |
一、德治与法治相结合 |
二、全面推进与突出重点相结合 |
三、行政自制与外部监督相结合 |
第二节 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的国家立法 |
一、行政规范性文件缺乏系统和专门的国家立法 |
二、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国家立法的基本思路 |
三、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国家立法的形式 |
第三节 内在机制:强化行政公务道德建设 |
一、行政公务道德的规范制度化 |
二、构建有效的行政公务道德宣教机制 |
三、构建“依德行政”的考评机制 |
第四节 外在机制: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监督审查 |
一、强化人大对同级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 |
二、加强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 |
三、增加对行政规范性文件附带审查中的道德考量 |
结语——建设法治与德治兼备的政府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主要科研成果 |
致谢 |
(2)大学生法律素质教育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英文摘要 |
引言 |
一、研究源起 |
二、研究价值 |
(一)理论价值 |
(二)实践价值 |
三、研究现状 |
(一)国内大学法律素质教育研究现状 |
(二)国外大学法律素质教育研究现状 |
四、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视角 |
(三)研究路径 |
第一章 大学生法律素质教育的研究基础 |
一、大学生法律素质教育的内在规定 |
(一)大学生法律素质教育的内涵解读 |
(二)大学生法律素质教育的概念辨析 |
(三)大学生法律素质教育的要素特质 |
二、大学生法律素质教育的理论指导 |
(一)马克思主义认识论 |
(二)人的全面发展理论 |
(三)习近平思想政治教育思想 |
三、大学生法律素质教育的理论借鉴 |
(一)思想政治教育接受论 |
(二)态度改变理论 |
(三)大众传播理论 |
第二章 大学生法律素质教育的作用与价值 |
一、促进大学生自由全面发展的本质要求 |
(一)有利于完善大学生全面素质结构 |
(二)有利于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
二、维护高校安全稳定的现实需要 |
(一)有利于养成遵纪守法的行为方式 |
(二)有利于营造尊法守法的校园环境 |
(三)有利于推进依法治校的发展进程 |
三、实现全面依法治国的客观必然 |
(一)有利于培养知法守法的合格公民 |
(二)有利于提供人民权益的法律保护 |
(三)有利于加速法治国家的建设进程 |
第三章 大学生法律素质教育的历史经验 |
一、我国大学生法律素质教育的发展历程 |
(一)第一阶段:孕育期 |
(二)第二阶段:初创期 |
(三)第三阶段:成长期 |
(四)第四阶段:发展期 |
二、国外大学生法律素质教育的基本经验 |
(一)英国大学生法律素质教育 |
(二)美国大学生法律素质教育 |
(三)日本大学生法律素质教育 |
三、大学生法律素质教育的经验反思及借鉴 |
(一)我国大学生法律素质教育的基本经验 |
(二)国外大学生法律素质教育经验的可借鉴性原则 |
(三)国外大学生法律素质教育的基本经验 |
第四章 我国大学生法律素质及教育的现实困境 |
一、大学生法律素质的现实问题 |
(一)法律知识掌握有限 |
(二)法律意识相对薄弱 |
(三)法律能力有所欠缺 |
二、大学生法律素质教育的突出短板 |
(一)重视程度不够 |
(二)教学方法单一 |
(三)师资队伍薄弱 |
三、大学生法律素质教育的问题成因 |
(一)社会环境影响 |
(二)育人过程偏差 |
(三)主体意识缺失 |
第五章 大学生法律素质教育的实践突破 |
一、大学生法律素质教育的实施体系构建 |
(一)大学生法律素质教育实施体系创新的指导思想 |
(二)大学生法律素质教育“三维”教育体系构建 |
(三)大学生法律素质教育“三级”援助体系构建 |
二、大学生法律素质教育育人环境营造 |
(一)营造合力育人的舆论氛围 |
(二)依托全体教师的示范引领 |
(三)借力思政教育的平台优势 |
三、大学生法律素质教育考核体系创新 |
(一)确保考核机构的权威性 |
(二)提高考核指标的科学性 |
(三)推动考核平台的专业性 |
(四)实现考核机制的动态性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在学期间公开发表论文及着作情况 |
(3)浅议法治社会建设中的道德底蕴(论文提纲范文)
一、 增强法治社会的道德底蕴以适应法治社会的文化变迁 |
(一)法治社会的法律文化变迁 |
(二)法治社会的思想意识变迁 |
(三)法治社会的政策法规变迁 |
二、增强法治社会的道德底蕴可以增强法律的自律性 |
三、 增强法治社会的道德底蕴有益于实现法治文化认同 |
(4)江泽民依法治国思想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论文的创新点摘要 |
引言 |
(一)论文的研究背景与意义 |
1.论文的研究背景 |
2.论文的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分析 |
1.国外研究现状分析 |
2.国内研究现状分析 |
(三)论文的主要框架与研究方法 |
1.论文的主要框架 |
2.论文的研究方法 |
(四)论文的创新和不足 |
1.论文的创新之处 |
2.论文存在的不足 |
一、法治理论概述 |
(一)法治的语义学分析 |
1.国外法治的语义学分析 |
2.国内法治的语义学分析 |
3.国内外法治语义学比较 |
(二)法治的主体与客体 |
1.法治的主体 |
2.法治的客体 |
(三)法治的历史发展 |
1.法治的萌芽 |
2.法治的发展和完善 |
(四) 法治的原则 |
1.法治的一般原则 |
2.法治的基本原则 |
二、江泽民依法治国思想的理论渊源 |
(一)马克思主义的法治思想 |
1.马克思、恩格斯等经典作家的主要法治思想 |
2.毛泽东的主要法制思想 |
3.邓小平的主要法制思想 |
(二)中国的传统法治思想 |
1.德主刑辅的儒家思想 |
2.以法治国的法家思想 |
(三)资本主义法治理论 |
1.资本主义法治理论的内涵 |
2.资本主义法治理论的形成 |
3.资本主义法治理论的批判 |
4.资本主义法治理论的借鉴 |
三、江泽民依法治国思想的形成和发展 |
(一)江泽民依法治国思想形成的理论背景 |
1.西方法治思想的冲击 |
2.对西方法治思想的超越 |
3. 法治的意义 |
4. 法治的形式价值 |
5. 法治的实质价值 |
(二)江泽民依法治国思想形成的社会背景 |
(三)从“法制”到“法治”的发展 |
1.关于法制与法治的争论 |
2.关于人治与法治的争论 |
3.江泽民依法治国思想的形成 |
(四)江泽民依法治国思想的发展与完善 |
1.依法治国与人民当家作主的关系 |
2.依法治国与党的领导的关系 |
四、江泽民依法治国思想的主要内容 |
(一)依法治国的基本原理 |
1.依法治国的重要性 |
2.依法治国的内涵 |
3.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 |
(二)依法治国的主要途径 |
1.加强立法 |
2.依法执政 |
3.依法行政 |
4.司法改革 |
5.法治必须与德治相结合 |
五、江泽民依法治国思想的历史地位及意义 |
(一)依法治国思想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的产物 |
(二)依法治国思想是对毛泽东法制思想的继承和发展 |
(三)依法治国思想是对邓小平法制理论的继承和发展 |
(四)江泽民依法治国思想奠定了当前法治中国建设的基础 |
1.习近平的法治中国思想是江泽民的依法治国思想的丰富与升华 |
2.江泽民的依法治国思想对法治中国建设影响深远 |
结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作者简介 |
(5)竞技体育依法治体与以德治体的协同构建 ——基于协同论视角(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中文文摘 |
目录 |
1 绪论 |
1.1 选题的依据和意义 |
1.1.1 选题的依据 |
1.1.2 选题的意义 |
1.1.2.1 是杜绝体育腐败的有效途经 |
1.1.2.2 是贯彻“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方略的需要 |
1.1.2.3 是《2011—2020年奥运争光计划纲要》任务要求的具体体现 |
1.2 文献综述 |
1.2.1 体育法律的研究 |
1.2.1.1 体育法律的宏观研究 |
1.2.1.2 体育法律的微观研究 |
1.2.2 体育道德的研究 |
1.2.2.1 体育道德的宏观研究 |
1.2.2.2 体育道德建设的微观研究 |
1.2.3 国外依法治体与以德治体的研究 |
1.2.4 我国依法治体与以德治体的研究 |
2 研究的对象与方法 |
2.1 研究对象 |
2.2 研究方法 |
2.2.1 文献资料法 |
2.2.2 案例分析法 |
2.2.3 逻辑归纳法 |
3 依法治体以德治体的若干理论诠释 |
3.1 道德与法律 |
3.1.1 道德与法律的一般概述 |
3.1.2 法律与道德的辩证关系 |
3.2 法律与道德的协同效应 |
3.2.1 协同论的内涵 |
3.2.2 协同论下的协同效应 |
3.3 我国竞技体育德治与法治 |
3.4 竞技体育德治法治化协同构建的内涵 |
4 依法治体与以德治体协同的理论基础 |
4.1 依法治体与以德治体的哲学视角 |
4.2 奥林匹克运动对依法治体与以德治体的呼唤 |
4.3 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理论前引 |
4.4 和谐社会建设理论的体现 |
5 依法治体与以德治体协同的时代呼唤 |
5.1 全球化对我国依法治体与以德治体的挑战 |
5.1.1 全球化的内涵 |
5.1.2 全球化对我国依法治体与以德治体的挑战 |
5.2 体育商业化市场化对依法治体与以德治体的呼唤——“黑哨”“假球”的案例分析 |
5.3 兴奋剂的使用对依法治体与以德治体的追问 |
6 依法治体与以德治体的协同构建 |
6.1 依法治体与以德治体协同构建的原则 |
6.1.1 协同原则 |
6.1.2 目标根本一致原则 |
6.1.3 区别对待原则 |
6.2 依法治体与以德治体协同构建的方法 |
6.2.1 依法治体与以德治体的纵横交错网络构建 |
6.2.2 依法治体与以德治体的自组织构建 |
7 总结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承担的科研任务与主要成果 |
致谢 |
个人简历 |
(6)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化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目录 |
绪论 |
1 选题缘起 |
2 概念界定 |
3 研究综述 |
4 研究内容、思路及方法 |
5 研究难点与创新点 |
第一章 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的中国化路径 |
1.1 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在中国的境遇 |
1.1.1 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特质 |
1.1.2 中国传统法律思想的存在与影响 |
1.1.3 近代中国法律思想的冲突与出路 |
1.1.4 中国化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的形成 |
1.2 新时期中国化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 |
1.2.1 法律虚无主义的终结 |
1.2.2 从革命法制到建设法制 |
1.2.3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
第二章 以人为本:中国化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的核心精神 |
2.1 以人为本的法哲学意蕴 |
2.1.1 以人为本的内涵 |
2.1.2 以人为本与公民权利 |
2.2 以人为本在法律思想中的表现 |
2.2.1 体现与保障人权 |
2.2.2 维护大多数人的根本利益 |
2.2.3 体现与保障社会公平 |
2.3 马克思主义的人本主义思想在中国的创新发展 |
第三章 民主与平等:中国化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的基本内涵 |
3.1 马克思主义的民主与平等 |
3.1.1 民主与平等 |
3.1.2 马克思主义关于民主与平等的主要观点 |
3.1.3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与平等对马克思主义继承与发展 |
3.2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制度与体现形式 |
3.2.1 党内民主制度与基层民主制度 |
3.2.2 协商民主形式与选举民主形式 |
3.3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
3.3.1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演变 |
3.3.2 中国特色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
第四章 加强法制:中国化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的主要表现 |
4.1 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法制建设 |
4.1.1 法制是实现民主的重要手段 |
4.1.2 法制解决党和法律之间的关系 |
4.1.3 法制理论发展创新的历史使命 |
4.2 一手抓经济,一手抓法制 |
4.3 法制建设方针 |
4.3.1 有法可依 |
4.3.2 有法必依 |
4.3.3 执法必严 |
4.3.4 违法必究 |
第五章 法治与德治:中国化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的实践方式 |
5.1 依法治国 |
5.1.1 依法治国的历史渊源 |
5.1.2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
5.2 以德治国 |
5.2.1 以德治国的历史渊源 |
5.2.2 以德治国,加强思想道德建设 |
5.3 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互为补充 |
5.3.1 法治是现代社会治国安民的基本方略 |
5.3.2 德治是确保法治顺利实施的思想基础 |
5.3.3 法治德治并重构建和谐社会 |
5.4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
5.4.1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提出 |
5.4.2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构成要义 |
5.4.3 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意义 |
结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 |
致谢 |
作者简介 |
(8)中国古代德治思想当代价值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1.1 选题背景 |
1.2 选题的目的和意义 |
1.2.1 选题的目的 |
1.2.2 选题的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3.1 国内研究综述 |
1.3.2 国外研究综述 |
1.3.3 国内外研究现状的评述 |
1.4 研究思路与方法 |
1.4.1 研究思路 |
1.4.2 研究方法 |
1.5 研究的创新之处 |
第二章 马克思主义德治思想 |
2.1 马克思主义与古代德治思想的关系 |
2.1.1 古代德治思想对马克思主义德治思想的启示 |
2.1.2 坚持马克思主义对德治思想的指导地位 |
2.1.3 马克思主义视角下的古代德治思想 |
2.2 马克思主义对德治的理论探索 |
2.2.1 马克思恩格斯的道德观 |
2.2.2 列宁对道德理论的发展 |
2.2.3 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德治思想 |
2.3 结论 |
第三章 中国古代德治思想与实践 |
3.1 古代德治思想形成的历史条件及其特点 |
3.1.1 古代德治思想形成的历史条件 |
3.1.2 古代德治思想的历史特点 |
3.2 古代德治思想的发展进程及实践 |
3.2.1 中国古代德治与法治模式的演变 |
3.2.2 古代德治思想的发展进程及实践 |
3.3 以马克思主义的视角看待古代德治思想的功能及历史评价 |
3.3.1 古代德治思想的历史功能 |
3.3.2 如何评价古代德治思想 |
3.3.3 小结 |
第四章 中国古代德治思想的当代价值 |
4.1 古代德治思想的基本内容 |
4.1.1 为政以德 |
4.1.2 以民为本 |
4.1.3 修己安人 |
4.1.4 尊贤使能 |
4.2 古代德治思想与新时期德治思想的辩证关系 |
4.2.1 二者的本质区别 |
4.2.2 二者的内在联系 |
4.3 中国古代德治思想的当代借鉴 |
4.3.1 新时期德治思想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
4.3.2 中国古代德治思想的当代价值 |
4.3.3 传统德法模式对新时期德法模式的借鉴 |
4.4 如何切实落实以德治国思想 |
4.4.1 道德滑坡的原因分析 |
4.4.2 贯彻落实以德治国的思路和具体途径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作者简介 |
(9)浅议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的治国方略(论文提纲范文)
1 充分认识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的治国方略重要性 |
1.1 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客观要求。 |
1.2 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是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战略举措。 |
1.3 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是我们党长期执政治国的根本保证。 |
1.4 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有效途径。 |
2 大力推进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的治国方略的落实 |
2.1 牢固树立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的治国观念, 不断提高全民法律素质和道德素质。 |
2.2 进一步夯实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的治国方略的基础, 为实施新的治国方略创造良好的条件。 |
2.3 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治国方略的实施。 |
四、浅议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论文参考文献)
- [1]论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道德性[D]. 朱茂磊.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2018(04)
- [2]大学生法律素质教育问题研究[D]. 于景成. 东北师范大学, 2018(06)
- [3]浅议法治社会建设中的道德底蕴[J]. 阎智洪. 理论观察, 2016(05)
- [4]江泽民依法治国思想研究[D]. 冯俊海.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 2014(07)
- [5]竞技体育依法治体与以德治体的协同构建 ——基于协同论视角[D]. 张虎. 福建师范大学, 2013(12)
- [6]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化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研究[D]. 李楠. 西北大学, 2013(02)
- [7]论法治与德治[J]. 史文成. 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下旬刊), 2013(06)
- [8]中国古代德治思想当代价值研究[D]. 史富祥.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2010(12)
- [9]浅议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的治国方略[J]. 苏国玲. 民营科技, 2008(03)
- [10]浅议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辨证统一[J]. 仝晓慧. 长治学院学报, 200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