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北京市政公用行业将建立特许经营制(论文文献综述)
高同乐[1](2016)在《我国城市燃气行业政府监管问题及对策研究》文中指出城市燃气是城市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居民的生活质量、城市社会环境和自然环境的好坏,并且已越来越成为国民经济中具备有全局性、先导性的基础产业,是目前着重扶植和对外开放的行业。对城市建设来说,城市燃气至关重要,它是城市公共建设项目中最为基本的一项,亦为满足公众生活质量基本需求的一大重要保障,并在社会服务领域占据了重要位置,意义非凡。城市燃气是关乎社会与经济发展的重要资源,在某种程度上,还决定了国家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社会稳定以及国家安全等。近些年,我国城市燃气业快速发展,这也为我国工业发展注入了强大的活力。通过使用城市燃气,可以有效促进能源使用效率的提升,降低石油供应压力,保护环境,改进我国能源结构,从而对我国经济的长久稳定发展提供重要的保障。本文以我国市政公用事业中的城市燃气行业的政府监管研究作为起点,引用我国城市燃气行业监管过程中的实例,简要分析了我国城市燃气行业政府监管所存在的问题及成因,以对政府监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调研分析,发现其症结在监管制度的不够完善和制度环境的缺乏,指出建设与传统监管模式不同的公用事业监管模式,为增加公用事业效率和推动国内公用事业的市场化进程的一大重要突破与制度保障。现如今,国内公用事业的监督管理模式正处于不断改革与创新中,基于政府管理相关理论,积极学习和借鉴其他国家的成功经验与做法,进一步优化国内政府监督与管理机制,这是我们国家创新公用事业监督与管理模式的必然选择,也是一大有效策略。因为我国当前还在市场经济的转型阶段,原有计划经济与制度所遗留的弊病阻碍了我国公用事业监督与管理机制的发展,所以,改革监管机制必须从我国实际情况出发,有针对性地进行创新与改革。在本论文当中,对公用事业原有监管模式相关的监管方式,部门职能以及法律基础等所存在的不足与缺陷进行了探讨,并对公用事业的监督与管理机部门职能定位,立法先行和价格监管制度改革方式与做法进行了分析与研究,进而提出了改进国内公用事业现有监管模式的可行性策略与建议,旨在更好地推动国内公用事业的发展。
许丽佳[2](2015)在《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法律问题研究》文中认为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将我国的工作重点放在全面深化改革方面。其中的重中之重是经济层面的体制改革,经济体制所面临的是市场经济在全部经济领域整体推进的问题,可以抽象概括为平衡政府和市场在经济运行中的角色问题。公用事业改革也再度成为热点话题,被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公用事业特许经营作为公用事业民营化改革的有效途径,在全国各地公用事业改革进程中被广泛使用。自1986年我国出现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的萌芽开始,近三十年的改革进程中,政府在公用事业中所扮演的角色在不断变化,从参与者逐步向引导者不断优化。充分利用市场经济对公用事业发展的良性促进作用,公用事业民营化的改革更是优化了我国的资源配置问题,公用事业的行业效率整体提升。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模式从制度层面打破了企业与政府合一的模式,创造了更加井然有序的公用事业运营环境;改变了公用事业企业效率低下、技术水平更新缓慢的现状,为其注入新的市场活力。目前,我国公用事业改革在各地如火如茶的进行中,相关立法的不完善从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其发展。因此,建立健全完善的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相关法律制度,对促进我国公用事业改革和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有着重大意义。本文通过纵向梳理我国公用事业改革进程,横向比较世界各国做法,综合运用逻辑分析法、比较研究法、历史研究法、文献分析法以及案例研究法对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相关法律制度进行了系统的研究与分析,试图通过提出问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研究脉络揭示我国对于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立法的现实需要。通过多重比较和分析,更加明确地指出我国公用事业特许经营中存在的法律障碍,进而提出对完善我国用事业特许经营相关法律制度的对策和建议。
刘承毅[3](2014)在《城市垃圾处理行业市场化改革与政府规制研究》文中提出我国城市垃圾处理行业发展起步较晚,长期以来,城市垃圾处理服务被认为具有纯公共品属性而完全由政府提供,形成了一整套行政色彩浓重的管理体制。实践证明传统管理体制缺乏活力,导致城市垃圾处理行业存在能力建设不足、处理效率不高、技术水平落后等一系列问题。为提高垃圾处理效率,促进行业快速发展,2002年底,原建设部出台《关于加快市政公用行业市场化进程的意见》,拉开了我国全面推行城市垃圾处理行业市场化改革的序幕。城市垃圾处理行业市场化改革取得显着成效,同时亦存在着许多问题。本文以城市垃圾处理行业的市场化改革为研究对象,运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多案例研究以及博弈论等研究方法,对城市垃圾处理行业市场化改革及其政府规制进行了系统研究。基于相关理论基础和现有研究文献,分析了城市垃圾处理行业的技术经济特征和产品属性,回顾了城市垃圾处理行业市场化改革的发展历程,并通过构建指标体系对城市垃圾处理市场化改革绩效进行实证检验。以上游减量化环节的收费改革和下游处置环节的特许经营改革为主要内容,对城市垃圾处理行业收费改革的政策效果以及体现竞争和产权改革的特许经营实施过程中面临的风险进行深入研究,针对市场化改革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风险,本文从进入规制、价格规制和质量规制三个方面提出了深化城市垃圾处理行业市场化改革的政府规制设计。论文的主要研究内容如下:第一,理论基础与文献述评。从市政公用事业市场化改革的理论基础、特许经营理论及其文献综述、城市垃圾处理市场化改革规制三个方面对相关的理论与文献进行梳理与评述。其中市政公用事业市场化改革理论基础主要有公共产品理论、新制度经济学理论以及激励性规制理论;特许经营理论及文献述评中对特许经营的基本问题、关键问题以及特许经营研究新进展进行梳理;城市垃圾处理市场化规制中对城市垃圾处理行业市场化改革的政策依据、关键问题和研究新进展进行评述。第二,城市垃圾处理行业市场化改革:发展历程与绩效评价。本文从城市垃圾处理行业的技术经济特征与产品属性入手,对城市垃圾处理行业市场化改革的发展历程进行回顾,并通过指标体系构建和变量数据收集,建立固定效应模型,对城市垃圾处理行业市场化改革进行绩效评价。其中,城市垃圾处理行业可分为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和终端处置等多项业务环节,其终端处置环节具有一定的区域垄断性、规模经济性、资产专用性;城市垃圾处理行业市场化改革历程可分为三个阶段,即初步尝试阶段、全面推行阶段以及规范和规制阶段;城市垃圾处理行业市场化改革绩效评价研究结果表明,市场化改革促进了城市垃圾处理行业整体绩效水平的提升。第三,上游减量化环节收费改革:理论模型与实证检验。收费改革是城市垃圾处理行业市场化改革的重要内容,收费改革发生在城市垃圾处理行业的上游减量化环节,征收垃圾处理费是促进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和减量化的有效手段。本文建立城市垃圾处理收费理论模型,深入分析市场化改革下影响生活垃圾排放量的多项因素,重点分析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的收入效应和替代效应,并以理论模型为基础,实证检验了市场化改革以来城市垃圾处理收费等因素对生活垃圾的减量化效果,得出我国目前实施的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并不能有效促进生活垃圾减量化的结论,最后对我国垃圾处理收费改革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第四,下游处置环节特许经营改革:风险识别与规避思路。体现竞争改革和产权改革的特许经营制度是城市垃圾处理行业市场化的主要实现形式。目前我国城市垃圾处理特许经营主要发生在下游垃圾终端处置环节,本文采用多案例研究法,搜集市场化改革以来与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特许经营相关的典型案例,对特许经营中存在问题进行描述分析,归纳总结出我国城市垃圾处理特许经营面临十种主要风险。这些风险以其发生的时序,主要可归为特许经营的规划设计阶段、运营管理阶段以及终端控制阶段,基于此,本文有针对性地从行业准入、特许价格以及质量控制三个方面提出了应对风险的规制思路,为下面章节的规制机制设计提供了依据。第五,深化城市垃圾处理行业市场化改革:路径选择与规制设计。针对前文第四、五章中分析的改革中存在的问题与风险,本文从进入规制、价格规制及质量规制三方面进行深化城市垃圾处理行业市场化改革的路径选择与规制设计。其中,进入规制方面,提出对我国城市垃圾处理行业的准入实施分业务领域规制的思路,并设计具有可分性的招投标模型;价格规制方面,设计城市垃圾处理特许经营定价模型,确定了能够反映处理成本的收费标准,并设计上游环节中体现竞争激励的浮动定额收费制度,完善了价格规制模式;质量规制方面,运用博弈论的方法建立不考虑声誉损失、考虑声誉激励、引入社会监督以及考虑声誉激励和公众参与情况下的四类博弈模型,得出引入声誉激励和公共参与能显着提高城市垃圾处理行业质量规制水平。相对于己有的研究文献,本文可能的创新点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第一,通过构建评价指标体系对我国城市垃圾处理行业市场化改革绩效进行实证研究。以市政公用事业市场化改革理论研究为基础,构建评价指标体系,利用中国27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面板数据建立固定效应模型,实证研究了我国城市垃圾处理行业市场化改革下垃圾处理收费、维护城建垃圾处理资金支出、垃圾处理固定资产投资等变量对城市垃圾处理行业绩效的影响,同时亦检验了市容环卫专用车辆设备数和无害化垃圾处理场(厂)个数等变量对城市垃圾处理行业绩效的影响,得出市场化改革显着提升我国城市垃圾处理行业绩效的结论。第二,提出了特许经营定价与浮动定额收费相结合的城市垃圾处理行业价格规制模式。城市垃圾处理行业的价格规制主要包括定价与收费两个主要环节,针对目前我国城市垃圾处理行业收费改革所面临的主要问题,本文分析了影响城市垃圾处理价格的各种因素,主要包括垃圾处理场(厂)建设和运营成本、收益、垃圾处理量,以及特许经营风险因素等,构建了能够反映生活垃圾处理成本的特许经营定价模型,以该模型所确立的价格为标准,设计了针对上游生活垃圾排放主体的并且体现竞争激励效应的浮动定额收费机制,完善和优化了城市垃圾处理行业的价格规制模式。第三,对我国城市生活垃圾收费改革的政策效果进行了理论模型构建与实证检验。生活垃圾收费改革是城市垃圾处理行业市场化的重要内容,本文构建居民生活垃圾回收与排放行为模型,深入分析了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等变量对居民排放与回收行为的影响,得到生活垃圾收费具有显着的收入效应和替代效应。并构建指标体系,建立固定效应模型,实证检验了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改革的政策效果。结果表明:生活垃圾排放量随着城市生活垃圾收费量、城镇居民实际收入、城镇人口规模的增加而增多,随着人均公共财政支出的增加先减少而后增多。第四,设计了引入声誉激励和公共参与的城市垃圾处理行业质量规制博弈模型。市政公用事业市场化改革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培育规制者、被规制企业与“第三种力量”之间的互动机制,注重公共参与在政府规制中的重要作用,调动社会公众参与政府规制的积极性。因此,政府应将被称为“第三种力量”的社会监督主体纳入质量规制体系。本文构建引入声誉激励和社会监督因素的、并由社会监督主体、规制者与特许经营企业三方参与互动的城市垃圾处理特许经营质量规制模型,得出了公共参与社会监督是提升城市垃圾处理行业质量规制效果的有效途径。
刘洋[4](2013)在《市政经济发展研究》文中研究指明中国目前正处于城市化的加速发展时期,在进入以城市化为标志的现代化过程中,出现了大量诸如交通和住房拥挤、环境污染、失业、公共服务滞后等“城市病”,呼唤着市政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高效率规模供给,而我国长期以来以政府纵向部门为主导的传统城市公共产品供给模式,已跟不上这种快速的城市化乃至现代化的发展步伐,亟需采取更为广泛的多元发展措施。本文从中国城市化发展的现实需要出发,通过观察和研究,认为明确和大力发展现代“市政经济”是中国提升城市化效率、应对各种城市病的优化途径。市政经济,是由城市政府围绕城市公共经济事务而展开的公共经济决策与行政执行的活动过程的总称,简化理解就是“城经济”。它是突出城市纵向部门横向聚合功能的“块块”系统,发展目的是实现城市功能的综合效益和市民福利最大化。我国在城市化进程中,人们还不甚了解城市和城市化的“城”加“市”的结构性内涵,不甚了解“城经济”和“市经济”的功能性作用,从而不甚了解应对我国城市化进程中的城市病的市政经济功能。市政经济以其特有的城市化经济内涵,是实现城市现代化的重要途径,是满足现代城市各利益主体共同目标的现代手段。因此,系统地分析和研究市政经济,创新城市治理结构和改革市政管理体制以保障市政经济的良性运行,已成为中国城市化不容回避的发展性重大问题。鉴于此,本文从市政经济的理论分析入手,试图通过设计全新的市政经济发展模型,获得影响市政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并通过城市治理结构的创新和市政管理体制的改革作为制度保障,来探索实现市政经济的市民福利最大化发展目标的基本途径。在中国,市建制的出现和市政管理体制的形成、发展和完善相对较晚,直到清朝末年才效仿西方国家的地方政治制度,实行城乡分治,建立了市建制。新中国成立后,党的工作重心由农村转向城市,加强了对城市的领导和管理,逐步形成了一套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市政管理体制。然而,市政管理体制从来没有固定的模式与统一的规范,也不能简单、抽象地比较其优劣;一种市政管理体制是否合理主要看这种管理体制能否适应市政经济的发展要求。市政管理体制是一国政治体制的延续或缩影,受该国经济水平、历史传统、文化习俗、国民素质等因素的影响,中国与西方国家在政治体制上存在很大的不同,这就决定了中国的市政管理体制与西方存在着相当大的差异。中国在新中国成立以后,又在漫长的发展过程中,几经改革逐步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市政管理体制。由于受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模式的影响,导致中国的市政管理体制在内容上具有“经济型”,在管理方式上具有“行政型”的特点,长期存在党政不分、政企不分、权力过分集中、条块分割等弊端,制约了城市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市政管理体制为适应经济政治体制改革的需要,也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如:市管县的改革、计划单列市的改革、区街体制变革等,使市政管理体制走向规范、高效和民主的道路。然而中国正处于社会发展的转型期和改革开放的关键阶段,现行市政管理体制仍然存在弊端,如:政府职能缺位,对微观经济的直接干预和调控过多,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比较薄弱;部门职能定位不清晰、权责脱节和效率低下等问题突出;政府机构设置不科学,市政管理体制运行不健全等。这都影响了城市政府正确履行公共服务职能,制约了市政经济的发展;因此,从发展市政经济的视角,探索市政管理体制的深化改革,对中国保障城市化高效率发展和通过城市化实现现代化具有十分重要的发展意义。本文采用系统分析方法厘清了市政、市政经济、市政体制、市政管理体制的内涵,深入界定了市政经济的含义,为研究市政经济作了比较充分的理论准备。在此基础上,从供求分析的角度将市政经济运行的内涵和运行系统进行阐述;并对市政经济运行的城市政府、市政企业、市民及非营利组织等主体结构进行分析,从产权类型和组织类型两个角度梳理治理结构,并对比分析城市治理结构和公司治理结构,进而将西方发达国家的市政管理体制和中国的市政管理体制进行对比并借鉴其优势。通过对市政经济发展的目标状态和运行状态的分析,指出中国市政经济的发展就是为了实现市民福利的最大化,而市民福利可以通过城市政府调控公共产品和私人产品的产出比例来实现;在借鉴城市治理社会福利增长模型的基础上,构建市政经济发展模型,通过对政府政策参数及各参与主体系数的控制来实现对城市公共产品和私人产品的合理提供比例。进而以35个省会城市及计划单列市的近10年数据对市政经济发展模型进行面板数据回归分析,得出市民福利的实现与城市人口、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城市土地面积等变量相关,并分析中国市政经济结构的未来发展趋势。城市治理结构的创新和市政管理体制的改革从理论和实践两个制度层面,为市政经济运行和发展提供了保障;最后,从治理结构和运行目标的角度,对市政经济运行和发展中的市政企业进行了深度研究。本文在全方位、多角度研究国内外研究现状的基础上,力图有所创新。首先是概念上的创新。本文系统地分析了市政经济的基本概念和理论框架,综合了市政、城市经济、城市化经济的概念,有助于人们获得对市政经济及市政管理体制科学合理的全面认识。其次是研究视角和研究方法的创新。本文运用委托-代理理论阐述城市化福利原理,提出市政经济效率的公共产品和私人产品的适度比例观点,来明确人均GDP提升的私人产品和城市公共产品之间的运行平衡以及保证这种平衡的市政经济运行本质,是一次有价值的研究途径尝试。最后是研究内容的创新。借鉴国内外相关理论,结合中国改革开放的实践经验,具体提出了市政经济发展模型,并以中国典型城市为例进行面板数据的回归分析,验证了假设的模型:架构了城市治理结构的实践模型,提出了基于城市治理结构创新的市政管理体制的改革思路——由股东大会、城市董事会、城市监事会、市政总经理等组织内核构成的城市治理结构,并以此作为市政经济发展运行的双重制度保障。通过对市政经济、城市治理结构及市政管理体制的系统分析,本文得出以下重要结论:(1)运用现代经济学思想,构建市政经济发展模型。借鉴佩尔兹曼模型及城市治理社会福利增长模型,本文设计出市政经济发展模型。由于中国目前政治改革尚达不到市场化民主的程度,可以参照佩尔兹曼模型原理建立市政经济发展模型,具体而言,就是考虑用公共产品与私人产品来替代消费者剩余和生产者利润,通过构建由人均消费支出、人均财政支出、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和城区土地面积及系数的控制来实现对公共产品及私人产品的均衡控制。通过实证分析,发现中国市政经济的发展对城市经济发展的带动作用,集中在城市土地规划和利用、基础设施建设、公共事业服务和市政财务运行效率的提高上。因此,中国未来发展注重土地空间的合理规划和城市土地的集约式利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能力的提升和基础设施投资的资金使用效率、市政财务运行效率的提高,就是中国提升城市化效率的基本途径。(2)运用现代公司治理理论,建设城市治理结构,这是市政经济有效率发展的社会运行机制保证。近30年来,公司治理理念以及在城市发展上的运用,在理论和实践上都取得了许多突破,可以成为中国改革市政管理体制的思想基础。企业治理的发展经验和历史演进是较为丰富和成熟的,借鉴其用于城市治理结构建设和城市治理运行的核心理论,是中国应对快速城市化进程的政策思想基础。本文借鉴企业治理的理论和成熟经验,从城市治理结构创新角度出发,试图建立以城市政府在内的由市民、公共部门、私人利益集团等所组成的“城市董事会”为核心,以市政企业为经理层,以市民为主要参与主体的监督层所构成的具有企业治理结构模式的市政管理体制,它可以有效地协调私营部门和公共部门,将城市的公共资源和私有资源有机结合起来,并以法律、法规、制度等形式确定下来,以实现城市治理经济、社会、环境生态效益统一的多元目标。(3)通过城市治理结构创新和市政管理体制改革,为市政经济运行和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基于市政管理体制框架构建的股东大会、城市董事会、城市治理监事会及市政总经理为主体的组织架构,市政总经理指导下的城市建设集团、城市投资集团、城市公共服务集团内部的市政企业运行,为市政经济的运行和发展提供了制度保证。并且市政企业的治理结构和运行目标也成为市政经济发展的内在驱动力。本文尝试着从市政经济的界定、城市化经济、公司治理等基本理论出发,在深入分析中国市政经济运行、市政管理体制现状和问题的基础上,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对基于实现市民福利最大化目标的市政经济运行进行了研究和探索,希冀实现市政经济对城市经济发展的全面带动,以此来实现中国城市化的现代化目标。
刘佳丽[5](2013)在《自然垄断行业政府监管机制、体制、制度功能耦合研究》文中研究指明从20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我国在电信、电力、民航、铁路等几大自然垄断行业密集展开政府监管改革,到本世纪初达到最高潮。此后,改革渐趋于平稳,并呈现出停滞的态势。到目前为止,经济学界对于自然垄断行业政府监管体系改革的相关研究基本上是遵循传统分析范式,即从监管主体、监管客体及监管手段的角度进行监管改革路径设计。据此,我国自然垄断监管改革在监管机构(主体)、监管对象(客体)、监管工具、手段及方法等几个方面均作出过大胆的改革与尝试。从2003年7月我国自然垄断产业中第一个专业性监管机构“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的建立,到从“所有制结构调整”、“引入竞争机制”和“企业治理结构”等不同侧面对监管客体进行改革,再到城市水务等公用事业产业对特许经营权招投标等激励性监管机制的广泛运用,改革不可谓不系统。从表面上看,我国自然垄断行业政府监管体系似乎已经面面俱到、无“制”可改。但是,自然垄断行业事故频发、问题不止、争议不断的事实表明,我国自然垄断行业政府监管改革已经步入深水区,而造成目前进入“胶着”状态的原因可能就是“主体、客体、手段”的分析范式:一方面,片面地将政府监管体系简单地肢解为主体、客体及手段三个板块难免存在断章取义、以偏概全之嫌;另一方面,主体、客体与手段之间的关联互动性很难在现有分析框架内得以体现与关注。因此,推进我国自然垄断行业政府监管改革的当务之急是破除以往基于“主体、客体、手段”片面的、局限的、平面式分析思维框架,重建一种全方位的、系统的、多维的、动态研究框架与分析范式,即以界区更准确、涵义更广泛、关联更紧密且能全面覆盖以往研究对象及其相互之间互动关系为原则,将自然垄断行业政府体系重新界区为监管机制、监管体制、监管制度三个功能模块,并以提升政府监管质量为宗旨,探索监管机制、监管体制、监管制度功能耦合问题,实现政府监管改革顶层设计。本文的理论价值是:首先,在理论上提出围绕提升政府监管质量为核心的推进中国自然垄断行业政府监管改革的新思路,即突破对监管主体、监管手段与监管客体的片面研究,建立在三者之间关系的适应性研究基础上进行关于监管制度、监管体制、监管机制相互匹配问题这样一个更高层次的研究。其次,在对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公共管理学、法学等学科进行综合运用的基础上,提出监管机制、监管体制、监管制度功能耦合论,为政府监管理论提供一个全新的研究视角。最后,将监管机制、监管体制、监管制度功能耦合研究置于法经济学语境下,推进自然垄断行业政府监管理论研究的本土化,拓展政府监管理论的研究视野。本文的现实意义是:首先,进行中国自然垄断行业监管问题的创新研究,构建起适应中国城市化进程加快背景下城市公用事业发展的新情况、新问题的、具有中国特色的自然垄断行业政府监管体系。其次,触及自然垄断行业改革天花板,从监管改革的顶层设计高度把监管机制、监管体制和监管制度改革通盘加以考量,深化我国转轨时期自然垄断行业政府监管改革。再次,从我国自然垄断行业市场化改革的现状和问题入手,一方面,为转型期的中国自然垄断行业筛选更具本土适应性的个性化监管机制,另一方面,同步考虑监管体制搭建和监管制度匹配问题,实现自然垄断行业市场化改革在更高层面上的推进。最后,稳步推进自然垄断行业民营化、市场化进程,切实提高自然垄断产品质量和公共服务水平,为社会整体福利水平增加和公共利益提供现实保障。本文首先对国内外自然垄断行业政府监管的相关理论进行系统梳理。创新性地将自然垄断行业政府监管理论划分为监管迷信、监管质疑和监管重构三个阶段,继而提出中国自然垄断行业监管改革应予关注的几个问题。其次,构建自然垄断行业监管机制、监管体制、监管制度功能耦合的理论基础。在清晰界定监管机制、体制和制度的内涵与外延的基础上,构建功能耦合模型,探讨在理论层面上如何建立自然垄断行业最优监管机制、监管体制、监管制度,以及如何实现三者的功能耦合。再次,分别以自然垄断行业监管机制、监管体制和监管制度为研究对象,针对其改革历程、发展现状、存在的问题等多方面内容展开论述,并提供国际经验借鉴。最后,综合上述研究,在系统阐述我国自然垄断行业政府监管改革的目标及现存制约因素的基础上,提出推进我国自然垄断行业政府监管改革进一步深化的新思路及对策建议。本文的创新之处有四:首先,在文献资料的梳理方面,一改以往学者对国外有关政府监管理论及监管实践研究按照时间顺序的简单铺陈。遵循监管思想史和监管改革史梳理并重的原则,将自然垄断行业政府监管改革的发展与演变创新性地归结为三个阶段,即基于市场失灵考量的监管迷信期、基于政府失灵考量的监管质疑期和引入激励性监管的监管重构期。在充分咀嚼世界范围内监管改革经验的基础上,为中国自然垄断行业政府监管改革准确定位。其次,在对监管机制、监管体制和监管制度的内涵和外延进行清晰界区的基础上,创新性地引用“耦合”这一物理学概念,积极探索自然垄断行业政府监管机制、监管体制、监管制度三个系统之间,以及系统内各组成要素之间在功能上的相互关联,并因此形成对监管机制、监管体制和监管制度的“功能耦合”研究。再次,重塑监管理念,在科学发展观和以人为本思想指导下,将提升政府监管质量作为中国自然垄断行业政府监管改革的核心目标,并以此为基础通盘考量监管机制、监管体制和监管制度功能耦合问题。最后,运用法经济学分析范式,解决新监管经经济学中理想化的最优监管机制设计向具体的、具有可操作性的监管制度安排转换的难题,弥补自然垄断行业监管机制理论“供给”与垄断行业监管制度现实“需求”之间的缺口,同步做好与监管机制相适应的监管体制搭建、监管制度安排。
段廷智[6](2013)在《市政公用事业市场化改革问题研究 ——以兰州市为例》文中研究说明市政公用事业是为群众生产生活密切服务的、为辖区内公众或不特定多数人提供特定公共产品或公共服务的行业,主要包括:给排水、燃气供热、公共交通、污水与垃圾处理、市政设施管理、园林绿化、市容环境管理等方面的内容。长期以来,作为社会福利的一部分,我国一直把市政公用事业作为公益性事业来运作,排除在市场经济运行体制之外,直接由政府控制和管理,其服务和产品实行政府供给、政府定价的模式,市场化进展缓慢。自2002年建设部出台《关于加快市政公用事业市场化进程的意见》后,我国加快了在市政公用事业领域市场化改革的步伐,打破了由政府“一统天下”的垄断局面,吸引了大量的社会资金和民营资本投向市政公用事业领域,这对改善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加快市政公用事业的建设速度,减轻地方财政无疑起到了积极的作用。近年来兰州市在城市给水、污水处理、供热、燃气、环卫等市政公用事业领域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市场化改革,既盘活了城市存量资产,加快了城市市政公用事业的建设速度,又引进了先进的管理理念,也得到了国内同行的认可。笔者多年来一直从事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工作,本文结合自身工作实践,以兰州市为例,对市政公用事业市场化改革进行系统研究,对市政公用事业市场化改革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行反思,总结其中一些好的做法,提出市政公用事业改革中应该注意的关键环节和改革流程图,以期对国内市政公用事业的改革有所裨
倪海亮[7](2013)在《政府特许经营研究》文中提出政府特许经营是推进公用事业领域市场化进程的重要制度之一,它对我国推进行业改革进程也具有重要意义。然而当前,无论从学理层面还是立法实践层面,我国的政府特许经营制度存在诸多问题。本文从政府特许经营的宏观层面出发,对政府特许经营概念、特点、法律属性、理论基础等基础理论问题进行了梳理、分析和界定,试图寻求政府特许经营区别于其他相关制度的特质,做好理论的铺垫。笔者在总结我国政府特许经营实践的基础上,提出当前我国政府特许经营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并试图从规范途径和规范要素两个方面提出相应的规范化构想,以期对我国政府特许经营制度的构建和完善有所助益。
邱俭[8](2012)在《从合同监管视角看城市管道燃气特许经营政府监管 ——以长沙县为例》文中提出本研究从城市管道燃气作为市政公用事业产品入手,以长沙县为例,从合同监管的视角对城市管道燃气特许经营中的政府监管进行了研究。随着经济社会发展速度加快,城市管道燃气供应逐渐成为我国市政公用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列入政府公共服务的范畴,不仅关系到人民的生活质量、城市自然环境,而且是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载体,直接关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及公众利益。城市管道燃气产品和服务作为市政公用事业产品,具有自然垄断属性、公共产品属性,政府本身作为负责履行公共产品生产的特殊部门,在把城市管道燃气这一公共产品交由企业提供后,需要政府对市场进行干预,更正市场扭曲,最终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保障公共产品的有效提供。本研究先通过对市政公用事业市场化改革的回顾,总结了当前城市管道燃气特许经营的基本理论和监管状况,然后全面分析了当前我国在城市管道燃气特许经营方面普遍存在的监管问题;再以长沙县的实践为例,分析了其在城市管道燃气特许经营政府监管中的一般举措;最终从合同监管的视角提出构建城市管道燃气特许经营方面的政府监管体系的具体措施,为建立和完善城市管道燃气特许经营的政府监管体系,加强和完善城市管道燃气特许经营政府监管提出了建议。
傅鹏佳[9](2012)在《中国水务行业竞争政策分析研究 ——基于一体化经营视角》文中研究指明一直以来,包括水务在内的传统网络型产业,长期被视为自然垄断行业而受到政府严格的规制。正如市场不是万能的,政府同样会失灵,传统规制经济学的A-J效应,X-非效率和规制俘获等理论都说明了政府在行使管制职能时所遇到的困境。一般均衡框架下的福利经济学第一定理已经证明,竞争不但能够为消费者提供价格更低、质量更好的产品,而且可以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达到帕累托最优的结果,实现瓦尔拉斯均衡。而激励理论的研究则进一步证明,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竞争能够降低信息不对称带来的激励不足问题,通过提高激励水平改进厂商效率。因此维护竞争是实现经济效率和促进经济发展的最基本机制。西方发达国家在上个世纪七、八十年代开始逐渐放松对网络型产业的管制,并逐渐引入竞争,实行私有化,引入激励性规制手段。一些传统的政府经营的行业经过改革之后出现了显着的绩效改善,政府也因此摆脱了沉重的负担。这些理论上的成果和实践的成功经验都为我们国家水务行业实施竞争政策提供了支持。在当前经济转轨、社会转型的背景下,我国竞争政策的设计目标就是保护竞争自由,维护市场经济机制的有效运转。对于水务行业这样的传统自然垄断行业而言,竞争政策的目的就是要实现规模经济和竞争活力相兼容的有效竞争,使二者结合产生的社会经济效率最大化,发挥竞争机制对经济效率的刺激作用。本文将以一体化为切入点,通过实证检验、理论模型和案例分析的方式来研究在水务行业中一体化所带来的竞争效应和反竞争效应。本文得到的结论是跨区域的一体化竞争仅仅是有助于发挥规模经济的优势,但并没有真实改善企业的效率,而且它会造成成本和费用更大程度的上升;此外,与其他网络型行业不同,纵向一体化不仅不存在明显的技术经济,反而会对市场的准入造成障碍不利于扩大竞争的范围。本文认为基于水务行业目前的发展阶段,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厂网分离,进行区域内的横向一体化整合是当前竞争政策的关键和重点。
姚雅芬[10](2012)在《水务市场特许经营法律问题研究》文中研究指明水务行业具有投资大、回收周期长、规模经济显着等技术经济技术特征,自然垄断特性与非自然垄断特性并存,长期以来都被认为是市场失灵的典型,应当以政府投资运营为主导。但是在水务行业实际经营的过程中暴露出来的诸多弊端,不得不让人们考虑对水务行业进行管理体制改革,以使其适应经济社会的发展。在水务行业市场化的进程中,特许经营模式不失为最优的选择。但是从我国目前水务行业实行特许经营制度改革以来,存在的问题依然很多。水务行业特许经营的法律问题归根结底就是对于相关方权利义务的问题,但是由于制度建设方面的不完善,规范水务行业特许经营的法律法规缺位,各方权利义务定位模糊、政府承诺缺失现象、水价形成机制不合理、政府监管力度不强等都是在水务行业特许经营过程中实际存在的问题。为了推进我国水务行业市场化改革,引入市场竞争机制,需要完善在现行体制下的相关规范特许经营制度建设的制度环境,合理规范水价,明确政府在特许经营过程中所应当承担的职责,成立有效的监督管理机构。
二、北京市政公用行业将建立特许经营制(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北京市政公用行业将建立特许经营制(论文提纲范文)
(1)我国城市燃气行业政府监管问题及对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一、导论 |
(一) 选题缘由及意义 |
1. 选题缘由 |
2. 研究意义 |
(二)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 国外研究综述 |
2. 国内研究综述 |
(三) 研究方法 |
(四) 研究内容及创新点 |
二、城市燃气行业政府监管理论概述 |
(一) 市政公用事业的含义与特征 |
1. 市政公用事业的内涵 |
2. 市政公用事业的特征 |
(二) 市政公用事业中的燃气行业 |
1. 城市燃气行业的地位 |
2. 燃气行业的特性 |
3. 燃气行业的技术特征 |
(三) 燃气行业政府监管的理论依据 |
1. 城市燃气行业监管主体的必然要求 |
2. 政府加强城市燃气行业监管的必要性 |
三、城市燃气行业政府监管的依据、内容和主体 |
(一) 城市燃气行业政府监管的依据 |
(二) 城市燃气行业政府监管的内容 |
1. 市场准入监管 |
2. 价格监管 |
3. 质量监管 |
4. 市场结构监管 |
(三) 城市燃气行业监管的主体 |
四、我国城市燃气行业政府监管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
(一) 政府监管存在的主要问题 |
1. 市场准入监管存在的主要问题 |
2. 价格监管存在的主要问题 |
3. 质量监管存在的主要问题 |
4. 市场结构监管存在的主要问题 |
(二) 政府监管存在问题的原因 |
1. 多元混合经济的影响 |
2. 信用管理和观念影响 |
3. 法律意识不强的影响 |
4. 监管机构评价制度的影响 |
五、完善我国城市燃气行业政府监管的对策措施 |
(一) 完善监管的法律法规 |
1. 构建城市燃气行业监管的基础性法律法规 |
2. 进一步完善下游领域特许经营立法 |
3. 进一步完善LNG行业监管相应的法规 |
4. 进一步完善价格及成本监管的法律 |
(二) 完善监管的措施 |
1. 市场准入监管的措施 |
2. 强化成本和价格监管的措施 |
3. 强化质量监管的措施 |
4. 市场结构监管的措施 |
(三) 公众参与与考核监管 |
1. 公众参与保障 |
2. 引进绩效考核监管 |
绪语 |
注释 |
参考文献 |
致谢 |
(2)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法律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1 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法律问题研究概述 |
1.1 公用事业的概念及特征 |
1.2 公用事业改革的理论依据 |
1.2.1 市场与政府的共同选择 |
1.2.2 双重失灵的市场与政府 |
1.3 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的概念 |
2 我国公用事业特许经营运行现状 |
2.1 我国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的发展现状 |
2.2 我国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的立法概况 |
3 域外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相关法律制度的比较研究 |
3.1 域外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相关法律制度 |
3.1.1 法国 |
3.1.2 英国 |
3.1.3 美国 |
3.1.4 德国 |
3.2 域外公用事业特许经营制度对我国的启示 |
4 我国公用事业特许经营制度存在的问题 |
4.1 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的市场准入 |
4.1.1 授权主体不明 |
4.1.2 准入条件宽严不当 |
4.1.3 准入方式空白 |
4.1.4 对于政府干预行为的规制失当 |
4.2 公用产品和服务定价机制不完善 |
4.3 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的临时接管 |
4.4 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的市场退出 |
4.4.1 公用事业特许经营市场的正常退出 |
4.4.2 公用事业特许经营市场的非正常退出 |
5 完善我国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的相关建议 |
5.1 建立公用事业法体系概述 |
5.2 完善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法律制度的具体措施 |
5.2.1 完善政府管理模式 |
5.2.2 对投资者的保护 |
5.2.3 确定价格的监管机制 |
结论 |
参考文献 |
申请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及发表的学术论文 |
致谢 |
(3)城市垃圾处理行业市场化改革与政府规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导论 |
1.1 选题背景 |
1.2 相关概念说明 |
1.3 研究意义、内容与方法 |
1.3.1 研究意义 |
1.3.2 主要内容 |
1.3.3 研究方法 |
1.4 主要创新点 |
2 理论基础与文献述评 |
2.1 市政公用事业市场化改革的理论基础 |
2.1.1 公共产品理论 |
2.1.2 新制度经济学理论 |
2.1.3 市政公用事业激励性规制理论 |
2.2 特许经营理论及其文献评述 |
2.2.1 特许经营的基本问题 |
2.2.2 特许经营的关键问题 |
2.2.3 特许经营研究新进展 |
2.3 城市垃圾处理行业市场化与规制综述 |
2.3.1 相关政策综述 |
2.3.2 关键问题 |
2.3.3 研究新进展 |
2.4 本章小结 |
3 城市垃圾处理行业市场化改革:发展历程与绩效评价 |
3.1 城市垃圾处理行业的技术经济特征与产品属性 |
3.1.1 技术特征 |
3.1.2 经济特征 |
3.1.3 产品属性 |
3.2 城市垃圾处理行业市场化改革发展历程 |
3.2.1 初步尝试阶段 |
3.2.2 全面推行阶段 |
3.2.3 规范与规制阶段 |
3.3 城市垃圾处理行业市场化改革绩效评价 |
3.3.1 理论假设 |
3.3.2 模型构建与数据处理 |
3.3.3 实证检验与结果分析 |
3.4 本章小结 |
4 上游减量化环节收费改革:理论模型与实证检验 |
4.1 理论模型分析 |
4.1.1 生活垃圾排放行为选择模型 |
4.1.2 生活垃圾回收和排放行为模型 |
4.1.3 主要结论 |
4.2 实证检验 |
4.2.1 指标选取与模型构建 |
4.2.2 数据说明与研究方法 |
4.2.3 实证检验和结果分析 |
4.3 研究结论与存在问题 |
4.3.1 主要研究结论 |
4.3.2 存在问题分析 |
4.4 本章小结 |
5 下游处置环节特许经营改革:风险识别与规避思路 |
5.1 多案例研究方法 |
5.1.1 操作方法 |
5.1.2 案例选择 |
5.1.3 资料来源 |
5.2 特许经营风险的归类与识别 |
5.2.1 规划设计阶段的风险识别 |
5.2.2 运营管理阶段的风险识别 |
5.2.3 终端控制阶段的风险识别 |
5.3 特许经营风险分析与规避思路 |
5.3.1 特许经营风险分析 |
5.3.2 风险规避思路 |
5.4 本章小结 |
6 深化城市垃圾处理行业市场化改革:路径选择与规制设计 |
6.1 进入规制 |
6.1.1 规制思路:分业务领域进入规制 |
6.1.2 机制设计:具可分性的特许权招投标模型 |
6.1.3 模型适用:分业务环节模式选择 |
6.2 价格规制 |
6.2.1 价格规制主要内容:定价与收费 |
6.2.2 费用标准设计:特许经营定价模型 |
6.2.3 收费模式设计:浮动定额收费制 |
6.3 质量规制 |
6.3.1 规制框架设计 |
6.3.2 机制设计:多阶段质量规制博弈模型 |
6.3.3 研究结论 |
6.4 本章小结 |
7 主要结论、政策启示与研究展望 |
7.1 主要结论 |
7.2 政策启示 |
7.3 研究不足与展望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科研成果 |
参考文献 |
后记 |
(4)市政经济发展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目录 |
1 绪论 |
1.1 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路线和研究方法 |
1.2.1 研究路线 |
1.2.2 研究方法 |
1.3 概念界定及基本框架 |
1.3.1 重要概念界定 |
1.3.2 论文基本框架 |
1.3.3 各章主要内容 |
1.4 本文的贡献与不足 |
1.4.1 主要创新与贡献 |
1.4.2 研究难度和主要不足 |
2 文献综述及理论基础 |
2.1 文献综述 |
2.1.1 国内外市政经济研究成果综述 |
2.1.2 国内外城市治理及其结构研究成果综述 |
2.2 理论基础 |
2.2.1 城市化经济理论 |
2.2.2 “城”经济和市政经济理论 |
2.2.3 城市包容性发展理论 |
2.2.4 城市治理理论 |
3 市政经济运行:结构和体制的比较分析 |
3.1 市政经济运行及其系统 |
3.1.1 市政经济运行的内涵 |
3.1.2 市政经济运行系统 |
3.2 市政经济运行主体结构的比较分析 |
3.2.1 城市政府 |
3.2.2 市民 |
3.2.3 企业组织 |
3.2.4 非营利组织 |
3.3 市政经济运行中城市治理结构的比较分析 |
3.3.1 市政经济运行中城市治理结构的组织类型 |
3.3.2 市政经济运行中城市治理结构的产权类型 |
3.3.3 城市治理结构的比较分析 |
3.4 市政经济运行中管理体制的比较分析 |
3.4.1 西方国家市政管理体制沿革与实例 |
3.4.2 中国市政管理体制沿革与实例 |
3.4.3 市政经济管理体制比较分析 |
4 中国市政经济发展的实证分析 |
4.1 市政经济发展 |
4.1.1 市政经济发展的目标状态 |
4.1.2 市政经济发展的运行状态 |
4.2 市政经济发展模型 |
4.2.1 变量选择与模型设定 |
4.2.2 中国城市市政经济发展模型的估计 |
4.3 中国市政经济发展状态分析 |
4.3.1 目标状态分析 |
4.3.2 运行状态分析 |
4.4 中国市政经济结构发展趋势 |
4.4.1 城市空间合理规划和土地有效利用 |
4.4.2 提升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及相应公共服务水平 |
4.4.3 提高市政财务运行效率 |
5 市政经济运行和发展保障:城市治理结构创新 |
5.1 城市治理及其理论模式 |
5.1.1 城市治理的理论借鉴 |
5.1.2 佩尔兹曼模型原理 |
5.2 城市治理结构模式 |
5.2.1 基本框架 |
5.2.2 城市董事会:市政管理委员会 |
5.2.3 市政总经理 |
5.2.4 城市治理监事会 |
5.3 城市治理结构创新价值分析 |
5.3.1 城市政府参与城市治理行为的调整 |
5.3.2 市民参与城市治理行为的调整 |
5.3.3 企业参与城市治理行为的调整 |
5.3.4 非营利组织参与城市治理行为的调整 |
6 市政经济运行和发展保障:市政管理体制的改革 |
6.1 设计:中国市政管理体制的框架 |
6.1.1 市政管理体制的体系内涵 |
6.1.2 市政管理体制的框架设计 |
6.2 改革:中国城市政府市政管理职能的转换 |
6.2.1 纵向管理向横向管理转换 |
6.2.2 行政管理向社会管理转换 |
6.2.3 政绩工程向民生工程转换 |
6.3 建设:中国市政管理体制架构 |
6.3.1 城市政府的市政管理机构 |
6.3.2 市政企业的组织与类型 |
6.3.3 社会性市政组织 |
7 市政经济运行和发展中的市政企业 |
7.1 市政企业运行的双重目标 |
7.1.1 市政企业的企业目标 |
7.1.2 市政企业的公共目标 |
7.1.3 新型市政管理体制下市政企业的发展 |
7.2 市政企业的治理结构 |
7.2.1 公司制企业 |
7.2.2 特许经营制企业 |
7.2.3 承包制企业 |
7.3 市政企业与市政经济发展 |
7.3.1 市政企业的政策导引 |
7.3.2 市政企业的未来发展趋势 |
8 结论与展望 |
8.1 研究结论 |
8.2 对策建议 |
8.3 研究展望 |
在学期间发表科研成果 |
附录 |
参考文献 |
后记 |
(5)自然垄断行业政府监管机制、体制、制度功能耦合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0.1 选题背景 |
0.2 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
0.2.1 理论价值 |
0.2.2 现实意义 |
0.3 研究方法 |
0.3.1 归纳与演绎分析 |
0.3.2 比较研究 |
0.3.3 案例分析 |
0.3.4 博弈分析 |
0.3.5 法经济学分析 |
0.3.6 耦合分析 |
0.4 研究内容和创新 |
0.4.1 研究内容 |
0.4.2 创新 |
第1章 自然垄断行业政府监管研究文献综述 |
1.1 国外自然垄断行业政府监管研究 |
1.1.1 监管迷信:基于市场失灵考量的自然垄断行业政府监管理论及监管实践 |
1.1.2 监管质疑:基于政府失灵考量的自然垄断行业政府监管理论及监管实践 |
1.1.3 监管重构:激励性监管理论及监管实践 |
1.2 国内自然垄断行业政府监管研究 |
1.2.1 关于自然垄断行业监管手段的研究 |
1.2.2 关于自然垄断行业监管主体的研究 |
1.2.3 关于自然垄断行业监管制度的研究 |
1.3 文献综述简评 |
第2章 自然垄断行业政府监管机制、体制、制度功能耦合分析 |
2.1 监管机制、体制、制度的内涵与外延 |
2.1.1 监管机制、体制、制度的内涵 |
2.1.2 监管机制、体制、制度的外延 |
2.2 自然垄断行业政府监管机制、体制、制度功能耦合 |
2.2.1 耦合的涵义 |
2.2.2 耦合的理论模型 |
2.2.3 监管机制、体制、制度功能耦合理论分析框架 |
2.3 法经济学语境下自然垄断行业监管机制、体制与制度关系 |
2.3.1 监管机制、体制、制度的法经济学解释 |
2.3.2 法经济学语境下监管机制、体制、制度功能耦合 |
第3章 自然垄断行业监管机制嬗变及其适用性分析 |
3.1 自然垄断行业监管机制嬗变 |
3.1.1 自然垄断的动态性 |
3.1.2 自然垄断行业监管机制的嬗变 |
3.2 主要发达国家自然垄断行业监管机制的适用性分析 |
3.2.1 “全方位、立体式”放松监管改革 |
3.2.2 垂直分解和剥离重组结合,引入竞争机制 |
3.2.3 放开市场准入,为竞争开辟通道 |
3.2.4 实行非对称监管,维护、保证公平竞争 |
3.2.5 激励性监管机制的运用 |
3.2.6 放松监管的成效 |
3.2.7 关于自然垄断产业监管机制适用性的若干思考 |
3.3 中国自然垄断行业监管机制嬗变及其适用性分析 |
3.3.1 价格监管机制嬗变及其适用性 |
3.3.2 市场准入监管机制嬗变及其适用性 |
3.3.3 激励性监管机制嬗变及其适用性 |
3.3.4 非对称监管机制嬗变及其适用性 |
第4章 自然垄断行业监管体制分析 |
4.1 中国主要自然垄断行业监管体制改革实践 |
4.1.1 电信产业:逐步走向监管下的竞争 |
4.1.2 电力产业:弱监管下的强垄断 |
4.1.3 铁路运输产业:政企双重角色缺位下的业内垄断 |
4.1.4 航空运输产业:竞争下的过度监管 |
4.1.5 邮政产业:垄断经营模式下的体制改革滞后 |
4.1.6 城市公用事业:政府监管缺失下的公益性矛盾 |
4.2 中国自然垄断行业监管体制的基本类型、问题及成因 |
4.2.1 中国自然垄断行业监管体制的基本类型 |
4.2.2 中国自然垄断行业监管体制存在的问题 |
4.3 中国自然垄断行业监管体制问题的成因 |
4.3.1 行政体制缺陷 |
4.3.2 监管体制自身的缺陷 |
4.4 国外自然垄断行业监管体制改革经验借鉴 |
4.4.1 监管机构的独立性 |
4.4.2 监管机构的权力配置与协调 |
4.4.3 监管机构的动态调整 |
4.4.4 监管机构的外部监督体系 |
4.4.5 对中国的启示 |
第5章 自然垄断行业监管制度研究 |
5.1 中国自然垄断行业政府监管的法律制度框架 |
5.1.1 针对监管主体考量的法律制度安排 |
5.1.2 针对监管客体考量的法律制度安排 |
5.2 自然垄断行业价格听证制度的经济学分析 |
5.2.1 自然垄断行业价格监管制度与价格听证制度 |
5.2.2 价格听证制度的经济学分析 |
5.2.3 中国自然垄断行业价格听证制度的改进 |
5.3 中国自然垄断行业监管制度的若干缺陷 |
5.3.1 监管体制层面的法律制度缺失 |
5.3.2 监管客体层面的法律制度缺失 |
5.3.3 监管机制层面的法律制度缺失 |
5.4 美国自然垄断行业监管制度建设的经验借鉴 |
5.4.1 美国自然垄断行业监管法律制度的变迁 |
5.4.2 美国自然垄断行业监管法律制度分析 |
5.4.3 美国自然垄断行业监管法律制度的特点 |
5.4.4 对中国的启示 |
第6章 完善中国自然垄断行业政府监管机制、体制、制度的政策建议 |
6.1 自然垄断行业政府监管改革目标 |
6.1.1 以提升政府监管质量为核心目标 |
6.1.2 公平与效率的博弈与协调 |
6.1.3 监管改革与城镇化步伐的同步 |
6.1.4 消费者话语权的制度保障 |
6.1.5 垄断一般和特殊的权衡 |
6.1.6 综合性的研究领域,开阔的研究视角 |
6.2 自然垄断行业政府监管改革的制约因素 |
6.2.1 监管理念及理论发展的滞后 |
6.2.2 并未真正破除的原有垄断格局和垄断利益 |
6.2.3 “俘获”现象严重,监管执行不力 |
6.2.4 政府职能转变迟缓 |
6.2.5 法治的薄弱 |
6.2.6 改革的参差不齐、互不配套 |
6.2.7 转轨时期政治、经济、社会、环境等压力 |
6.2.8 国际竞争环境对国内经济的压力 |
6.2.9 改革实践和理论研究相背离 |
6.2.10 监管机制、监管体制、监管制度改革的不匹配 |
6.3 自然垄断行业政府监管改革新思路 |
6.3.1 监管主体和监管客体的转化 |
6.3.2 监管机制调整要求监管体制、监管制度的适应性变化 |
6.2.3 监管制度、监管体制改革需要监管机制支撑 |
6.3.4 监管体制传动、整合监管机制和监管制度 |
6.3.5 监管机制、监管体制、监管制度功能耦合路径 |
6.4 自然垄断行业政府监管改革的实施路径 |
6.4.1 以提升政府监管质量为核心,通盘考量自然垄断行业政府监管机制、体制与制度功能耦合问题 |
6.4.2 完善自然垄断行业监管机制设计,同步考虑监管体制搭建和监管制度匹配问题 |
6.4.3 搭建合理的自然垄断行业监管体制,衔接监管机制的实施与监管制度安排 |
6.4.4 进一步健全自然垄断行业监管制度,充分考量其与监管体制、机制的匹配问题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主要科研成果 |
(6)市政公用事业市场化改革问题研究 ——以兰州市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一、绪论 |
(一) 研究背景与意义 |
(二) 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三) 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 |
二、相关理论 |
(一) 市政公用事业特征 |
(二) 市政公用事业市场化改革必要性 |
(三) 市政公用事业改革方向 |
(四) 市政公用事业市场化改革理论基础 |
(五) 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制度 |
(六) 市政公用事业市场化改革的内涵 |
(七) 市政公用事业市场化改革范围 |
三、国外市政公用事业市场化改革经验 |
(一) 法国模式 |
(二) 英国模式 |
(三) 美国模式 |
(四) 西方国家市政公用事业市场化改革的主要经验 |
四、兰州市市政公用事业市场化改革实证分析 |
(一) 兰州市市政公用事业基本现状 |
(二) 兰州市市政公用事业市场化改革情况 |
(三) 兰州市市政公用事业市场化改革中存在的问题 |
(四) 兰州市市政公用事业市场化改革经验总结 |
五、加强和改进市政公用事业市场化改革的对策 |
(一) 要转变管理理念 |
(二) 要健全相应的法律法规体系 |
(三) 要做好制度设计 |
(四) 要规范改革程序 |
(五) 要规范定价程序 |
(六) 要注重依法监管 |
(七) 要落实政府公共管理责任 |
六、结论 |
(一) 主要结论 |
(二)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7)政府特许经营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提要 |
引言 |
一、政府特许经营概述 |
(一) 政府特许经营的概念 |
(二) 政府特许经营的特点 |
(三) 政府特许经营的法律属性 |
二、政府特许经营的理论基础 |
(一) 公共服务理论 |
(二) 公共利益理论 |
三、我国政府特许经营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
(一) 政府特许经营对当代中国的意义 |
(二) 我国政府特许经营的法律实践 |
四、我国政府特许经营的规范化构想 |
(一) 政府特许经营的规范途径 |
(二) 政府特许经营的规范要素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论文摘要 |
Abstract |
后记 |
(8)从合同监管视角看城市管道燃气特许经营政府监管 ——以长沙县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1.1 课题来源 |
1.2 研究方法 |
1.2.1 文献研究法 |
1.2.2 案例研究法 |
1.3 文献综述 |
1.3.1 市政公用事业市场化改革研究 |
1.3.2 城市管道燃气特许经营的理论背景 |
1.3.3 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中政府监管研究现状 |
1.4 研究思路与创新 |
第二章 当前城市管道燃气特许经营政府监管的主要内容与存在问题 |
2.1 当前城市管道燃气特许经营的政府监管主要内容 |
2.1.1 市场准入与退出监管 |
2.1.2 经营过程中的管制行为 |
2.2 城市管道燃气特许经营政府监管存在的问题 |
2.2.1 城市管道燃气特许经营政府监管法律法规不完善 |
2.2.2 政府监管部门职能不清 |
2.2.3 监管政策手段和技术方法不完善 |
第三章 长沙县城市管道燃气特许经营政府监管的一般举措 |
3.1 完善城市管道燃气特许经营工作组织体系 |
3.1.1 城市管道燃气特许经营工作主管部门 |
3.1.2 城市管道燃气特许经营工作相关部门 |
3.1.3 城市管道燃气特许经营企业 |
3.1.4 社会监督 |
3.2 规范城市管道燃气特许经营权授权工作机制 |
3.2.1 城市管道燃气特许经营形式 |
3.2.2 城市管道燃气特许经营实施方案制度 |
3.2.3 城市管道燃气特许经营企业条件 |
3.2.4 城市管道燃气特许经营者的选择方式 |
3.2.5 城市管道燃气特许经营协议 |
3.3 建立城市管道燃气特许经营安全生产保障体系 |
3.3.1 树立特许经营企业的安全意识 |
3.3.2 建立城市管道燃气特许经营企业安全制度 |
3.3.3 配备必要的安全生产设备 |
3.4 不断完善对城市管道燃气特许经营的监管形式和手段 |
3.4.1 加强质量与服务监管 |
3.4.2 促进信息公开监管 |
3.4.3 强化运营成本监管 |
3.4.4 推进特许经营合同监管 |
第四章 合同监管:管道燃气特许经营政府监管的重要载体 |
4.1 城市管道燃气特许经营权的准入与退出监管 |
4.1.1 城市管道燃气特许经营原则 |
4.1.2 特许经营权的授予和收回 |
4.1.3 城市管道燃气特许经营合同的终止与退出机制 |
4.2 城市管道燃气特许经营的运营监管 |
4.2.1 城市管道燃气设施的建设、维护和更新的监管 |
4.2.2 城市管道燃气特许经营的供气安全监管 |
4.3 城市管道燃气特许经营的资产监管 |
4.3.1 燃气设施资产监管 |
4.3.2 城市管道燃气特许经营企业的转让和担保监管 |
4.4 城市管道燃气特许经营的质量、服务与价格监管 |
4.4.1 城市管道燃气特许经营的供气质量和服务监管 |
4.4.2 城市管道燃气特许经营的价格与收费监管 |
4.5 城市管道燃气特许经营监管双方的权利、义务与违约责任 |
4.5.1 城市管道燃气特许经营监管监管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
4.5.2 城市管道燃气特许经营监管方与被监管方的违约赔偿责任 |
第五章 监管合同探析 |
5.1 长沙县城市管道燃气特许经营合同的基本特征 |
5.1.1 城市管道燃气特许经营合同符合经济法价值取向 |
5.1.2 城市管道燃气特许经营合同主体间法律地位特殊 |
5.1.3 特许经营合同的目的是促进社会公共利益的最大化 |
5.2 城市管道燃气特许经营合同监管设计时应注意的几个特性 |
5.2.1 城市管道燃气特许经营合同的合意性 |
5.2.2 城市管道燃气特许经营合同的公益性 |
5.2.3 城市管道燃气特许经营合同的行政性 |
5.2.4 城市管道燃气特许经营合同的独特性 |
第六章 思考和建议 |
6.1 建立和完善城市管道燃气特许经营政府监管体系 |
6.1.1 城市管道燃气特许经营的市场秩序监管 |
6.1.2 城市管道燃气特许经营合同签署监管 |
6.1.3 城市管道燃气特许经营产品和服务质量监管 |
6.1.4 城市管道燃气信息发布监管 |
6.1.5 城市管道燃气特许经营安全监管 |
6.1.6 城市管道燃气特许经营运营成本监管 |
6.2 加强城市管道燃气特许经营政府监管的建议 |
6.2.1 完善城市管道燃气特许经营政府监管法律法规体系 |
6.2.2 强化城市管道燃气特许经营政府监管职责 |
6.2.3 完善城市管道燃气特许经营政府监管手段和方法 |
6.2.4 推进对城市管道特许经营合同这一重要监管载体研究和运用 |
参考文献 |
致谢 |
(9)中国水务行业竞争政策分析研究 ——基于一体化经营视角(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1.1 研究的背景、问题及意义 |
1.2 研究思路、方法、创新之处及论文框架 |
1.3 相关文献综述 |
第二章 中国水务行业历史沿革、现状和行业分析 |
2.1 中国水务行业的历史沿革 |
2.2 中国水务行业的现状 |
2.3 中国水务行业的行业分析 |
第三章 国外水务行业竞争政策分析 |
3.1 英国模式 |
3.2 法国模式 |
第四章 竞争政策的理论与实践 |
4.1 竞争政策的目的 |
4.2 竞争政策的相关理论 |
4.3 水务行业竞争模式和格局 |
4.4 水务行业竞争实践案例 |
第五章 横向一体化与竞争政策 |
5.1 横向一体化相关理论 |
5.2 横向一体化的实证检验 |
5.3 基于横向一体化的竞争政策设计 |
第六章 纵向一体化与竞争政策 |
6.1 纵向一体化相关理论 |
6.2 纵向一体化的实证检验 |
6.3 纵向一体化对竞争影响的博弈模型 |
6.4 基于纵向一体化的竞争政策设计 |
第七章 总结 |
7.1 理论总结 |
7.2 竞争政策总结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10)水务市场特许经营法律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0.1 问题的提出 |
0.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0.3 研究思路 |
第一章 水务行业自然垄断特性分析 |
1.1 水务行业基本概况 |
1.1.1 水务行业的特征分析 |
1.1.2 水务行业性质界定 |
1.2 水务行业的发展与自然垄断 |
1.2.1 水务行业自然垄断特性的传统观点 |
1.2.2 水务行业自然垄断特性认识的新发展 |
第二章 水务行业改革模式选择:特许经营 |
2.1 水务行业发展的现状 |
2.1.1 水务行业传统的经营体制 |
2.1.2 传统经营体制下暴露出来的问题 |
2.2 水务行业的改革 |
2.2.1 改革的目标:实现有效竞争 |
2.2.2 改革模式的选择:特许经营 |
2.3 域外经验 |
2.3.1 英国水务行业的特许经营 |
2.3.2 法国水务行业的特许经营 |
第三章 水务行业特许经营权 |
3.1 水务行业特许经营权的概念 |
3.2 水务行业特许经营权的法律构成和特征 |
3.2.1 水务行业特许经营权的法律构成 |
3.2.2 水务行业特许经营权的法律特征 |
3.3 水务行业特许经营权的配置 |
3.3.1 水务行业特性经营权的产生——特许经营项目的设立 |
3.3.2 水务行业特许经营权的授予 |
3.3.3 水务行业特性经营权的取得 |
3.3.4 水务行业特许经营权的终止 |
第四章 水务行业特许经营协议 |
4.1 水务行业特许经营协议性质的争议 |
4.1.1 水务行业特许经营协议的公法性 |
4.1.2 水务行业特许经营协议的私法性 |
4.2 水务行业特许经营协议订立的主体 |
4.2.1 政府 |
4.2.2 私人投资者 |
4.3 水务行业特许经营协议订立的原则 |
4.4 水务行业特许经营协议的订立过程 |
4.5 水务行业特许经营协议的内容 |
4.5.1 政府的权利和义务 |
4.5.2 私人投资者的权利和义务 |
4.5.3 其他利益相关者的权利和义务 |
4.6 水务行业特许经营协议的救济 |
第五章 水务行业特许经营的法律监管 |
5.1 水务行业特许经营中存在的问题 |
5.1.1 相关法律位阶低 |
5.1.2 招投标程序不规范 |
5.1.3 政府承诺缺失 |
5.1.4 水价形成机制不合理 |
5.1.5 水质标准体系不健全 |
5.2 水务行业特许经营监管制度之完善 |
5.2.1 完善水务行业特许经营的制度环境 |
5.2.2 对于特许经营者选择过程的监管 |
5.2.3 对水价的监管 |
5.2.4 对特许经营者运营的监管 |
5.2.5 对水产品、服务质量的监管 |
5.2.6 明确政府的相关责任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的主要研究成果 |
四、北京市政公用行业将建立特许经营制(论文参考文献)
- [1]我国城市燃气行业政府监管问题及对策研究[D]. 高同乐. 广西师范大学, 2016(05)
- [2]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法律问题研究[D]. 许丽佳. 北方工业大学, 2015(08)
- [3]城市垃圾处理行业市场化改革与政府规制研究[D]. 刘承毅. 东北财经大学, 2014(06)
- [4]市政经济发展研究[D]. 刘洋. 东北财经大学, 2013(07)
- [5]自然垄断行业政府监管机制、体制、制度功能耦合研究[D]. 刘佳丽. 吉林大学, 2013(08)
- [6]市政公用事业市场化改革问题研究 ——以兰州市为例[D]. 段廷智. 兰州大学, 2013(11)
- [7]政府特许经营研究[D]. 倪海亮. 长春理工大学, 2013(08)
- [8]从合同监管视角看城市管道燃气特许经营政府监管 ——以长沙县为例[D]. 邱俭. 中南大学, 2012(05)
- [9]中国水务行业竞争政策分析研究 ——基于一体化经营视角[D]. 傅鹏佳. 山东大学, 2012(02)
- [10]水务市场特许经营法律问题研究[D]. 姚雅芬. 中南大学, 201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