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网络传播时代定向广告的特性及应用(论文文献综述)
班振梅[1](2021)在《互联网定向广告个人信息保护法律问题研究》文中指出互联网定向广告是指通过收集一段时间内用户在特定计算机或移动设备上的相关行为信息,例如浏览网页、搜索关键词等,预测用户的偏好或兴趣,再基于此种预测,对特定计算机或移动设备投放广告的行为。由于定向广告对个人信息的特殊需求、定向广告个人信息立法保护模式的选择偏差以及监管不力,我国定向广告的个人信息保护问题面临严峻挑战。定向广告的个人信息保护主要存在三个问题。首先是Cookies信息是否属于个人信息的问题,在“朱烨诉百度隐私权纠纷案”中,一、二审法院对该问题的不同看法导致不同的判决结果。本文在考察域外对Cookies信息的性质认定以及探讨个人信息的内涵特征的基础上,认为应将Cookies信息认定为个人信息。其次是知情同意原则存在有效性不足问题,由于定向广告的特殊性,其对个人信息的需求极大,导致企业突破知情同意原则,未经用户授权收集、超范围收集个人信息,针对这一问题,提出应确定知情的标准,明确告知的时间、方式和内容;建立分级同意机制,对不同种类的信息加以程度不同的保护。最后是定向广告的退出机制不健全。我国现行立法对于定向广告和个人信息的退出方式规定较少且多流于形式,并且实践中定向广告企业或者未提供退出按钮,或者程序繁琐,使得用户的网络安宁权、财产权益受损。因此要完善定向广告的退出方式,同时明确在用户退出后,对其个人信息进行删除处理,保护自愿退出定向广告模式的用户安宁。
李亚琪[2](2021)在《破解数字拜物教 ——数字资本时代拜物教新形式批判》文中指出20世纪70年代以来,当代资本主义借助数字信息技术尤其是互联网技术,实现了资本样态与人类社会生活的数字化转型。从传统资本主义向数字资本主义的过渡,在为资本主义剩余价值生产和积累创造新的生产资料与生产条件的同时,也形成了更为抽象化的数字拜物教。在社会生活遽变的背景下,重新审视数字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生产过程的具体变化及由此产生的全新拜物教形式——数字拜物教,是我们当前阶段不可回避的重要理论与现实问题。基于此,本文以数字拜物教为核心论题,旨在通过对数字拜物教的具体表现、深层内涵及内在机制的批判性考察,破解数字拜物教现实存在的秘密,从而推动数字资本时代拜物教新形式批判的深度研究。数字拜物教本身并未脱离资本主义生产过程及其生产关系的一般规律与逻辑,它是随着数字资本主义的发展而形成的一种新的拜物教形式。在对资本样态的历史裂变与数字资本时代生产方式的最新变化分析基础上,文章重点阐述了数字拜物教的具体表现与深层内涵。数字拜物教作为当代资本主义特有的一种社会现象,不仅表现为人们对数据、数据商品、数字资本的崇拜,同时还表现为社会整体对数字技术尤其是以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为代表的当代智能数字技术的膜拜,我们可以把这种崇拜或膜拜称为“数字崇拜”。数字崇拜对主体价值意识的渗透和浸润,又在日常生活中不断地把数字拜物教意识再生产出来,进而,数字拜物教意识在深层次上融入到人们的生命结构中,并对其价值选择和行为方式施加隐秘影响,使之成为认同和接受数字资本主义颠倒社会秩序的物化存在,数字拜物教的社会现实由此强化,这正是数字拜物教意识发挥社会效力的体现。数字资本主义为数字拜物教的形成提供了现实基础,而数字拜物教内在机制的展开同时又为数字资本逻辑统治的强化营造了有利环境。数字资本主义通过操控商品符号的数字媒介传播与文化工业景观,诱导大众沉浸在数字化幻象之中,致使数字拜物教意识或者说观念成为被社会普遍认同并且接受的意识形式。在此基础上,数字拜物教机制又进一步为数字—生命政治与数字平台帝国主义的意识形态提供了合法性根据。在这里,数字拜物教已经由一种虚假意识幻象转化为社会现实存在,成为数字资本主义社会秩序能够稳固运行的条件与基础。正是在数字拜物教内在机制多层面的作用下,每一个真实的生命主体以及我们所处的全球化社会政治经济秩序,才真正被数字资本逻辑控制与塑造,数字资本逻辑的统治也因此得到巩固和强化。对数字资本主义生产过程颠倒假象的政治经济学批判,是破解数字拜物教秘密的根本途径。数字资本主义与数字拜物教彼此支撑相互补充,数字资本主义的生产与再生产过程及其社会关系形式内在需要并不断要求数字资本逻辑在拜物教机制展开的基础上,生产出适合且认同资本主义社会生产秩序的劳动主体。所以对数字拜物教的批判,就需要将其放置在数字资本主义生产过程中展开探究,即揭示出拜物教形成的社会历史前提及其遮蔽的数字资本主义生产过程的内在矛盾本质。为此,本文以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为方法论基础,从数字资本主义生产过程的四个环节即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出发,具体揭露了“劳动的自由自主”、“合理的分配关系”、“流通生产价值”、“消费需要的满足”等资本主义的颠倒假象背后,被数字拜物教遮蔽的“无酬数字劳动剥削逻辑的延伸”、“不平等的分配关系”、“流通时间是价值实现的障碍”、“拜物需要替换真实需要”的社会现实,这一过程实际上是对形成数字拜物教的社会历史根源的前提批判。消解数字拜物教,实现人类解放并不是内涵于哲学理论中的抽象论断,而是在人类文明新形态现实建构过程中不断推进的历史过程。文中指出,马克思对资本逻辑内在矛盾的揭示,是消解数字拜物教的理论前提。数字资本逻辑的内在矛盾本性决定了它必然在自我增殖的过程中遭遇到限制,从而走向自我否定,数字拜物教消解的现实根据就在于资本逻辑的自我否定。同资本逻辑自我否定与扬弃资本文明的共产主义运动历史客观趋势相呼应的是,原来物化的人将在生存实践活动中转变为社会性的人,并承担起人类文明形态变革的重任,从而推动全新社会关系形式的历史生成。归根结底,消解数字拜物教,一方面需要从资本逻辑自我否定的历史过程,洞悉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不合理性及其必然灭亡的演化趋势;另一方面还需要以人的社会性生存方式取代物化的片面存在,激发人的社会性生产与生活的共同感,最后统一于人类文明新形态的建构过程。人类文明新形态是扬弃资本主义“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阶段之后,人的自由个性充分实现与社会整体充分发展的历史形态,它所要确立的最高价值目标就是“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在此阶段,不仅数字拜物教被消解,任何由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导致的抽象统治将得到全面祛除,人与人之间的对立、压迫、矛盾关系都将被彻底超越,普遍性意义的人类解放将会成为现实。
谢琰[3](2020)在《基于定向投放的铁路A公司客运网络广告策略研究》文中研究说明自从中国改革开放后,民航、公路等运输企业纷纷以市场为导向开始了改革发展进程。曾作为国内经济主动脉的我国铁路行业在沉淀数十年后,也伴随高速铁路的逐步建设,借着国企改革的制度春风,开始逐步改变发展策略,试图通过更宽松的机制、更灵活的价格、更优质的服务和加大力度宣传,与民航、公路等竞争企业在交通运输领域展开一场客运市场份额的争夺战。但由于国铁集团公司旗下的各铁路企业在经营方式和管理理念上依然保留着较强的国营企业特色,且常常占据区域运输市场的垄断地位,导致各铁路公司在日渐激烈的交通运输市场竞争中时常处于被动状态。尽管近年来铁路企业改革持续深入,国铁集团子公司之一的铁路A集团公司(下称铁路A公司、A公司)在客运服务质量和产品方面有了很大改善,但仍要面对市场口碑不佳及客运收入提升速度较慢的现状。体现在营销层面上,主要有数字营销理念跟不上时代变化、高铁网络广告无法很好地体现服务和产品等问题。缓慢的市场反应更是造成了A公司在旅客运输市场上竞争力不强、形象不突出的结果。面对后疫情时代下严峻而激烈的客运市场竞争现状,从铁路客运营销策略和网络广告策略方面做出改变或成为A公司赢得更大市场认可的重要因素。本论文以铁路A公司铁路客运市场现状为背景,以A公司客运营销项目过往的广告传播案例为研究的对象,运用管理学和统计学等相关理论知识,通过分析我国西南地区铁路客运营销环境,对A公司的客运网络广告实施现状进行了分析,梳理了现有问题,并根据网络广告传播理论建立A公司网络广告研究模型,在公司网络广告平台上的形式、受众定位、内容主题、用户使用时间、地域等定向策略及实施保障策略方面进行分析和总结。通过对营销项目现状和网络广告平台以及潜在消费者分析,寻找更科学、更理性的网络营销思路和方案,从而使A公司降低网络广告实施中的盲目性,通过有效地利用和组合网络广告平台的渠道资源,在可控的成本内提高广告效果,进一步降低营销成本,促进客运销售收入增长,使A公司的高铁客运服务在我国交通市场中抢占领先地位。
王唐艳[4](2020)在《大数据时代精准广告投放中的隐私权保护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随着大数据技术和广告行业需求的发展,精准广告投放快速发展起来。基于“大数据”数据规模大(Volume)、数据流转快(Velocity)、数据类型多(Variety)和数据价值大(Value)的特点,精准广告投放在大数据时代愈发产生新的生机与发展潜力。精准广告的投放于2008年在美国首先得到发展,之后发展范围迅速拓展到全世界。经过十多年的不断发展,精准广告发展已经进入成熟期,并呈现出自己独特的发展趋势,参与的市场主体不断增多、市场规模不断扩大、投放方式不断优化。精准广告投放是广告行业在大数据时代产生发展的新模式,但这种新模式往往又带来新的社会问题。由于精准广告投放以大数据技术为基础,以收集、分析用户的个人信息为前提,这种收集、分析用户信息的过程又是不断“透视”用户隐私的过程,容易对用户的隐私保护产生危害。必须看到这样一个情况,大数据时代数据收集的高效性对于精准广告投放中的隐私权保护产生了巨大的影响,而对用户隐私信息的严格保护也将会阻碍互联网广告行业的发展。因此,如何实现个人隐私保护和广告业的互利共赢,是广告行业亟需解决的重要问题。大数据时代,我国精准广告投放中的隐私权保护存在以下困境:立法零散,相关广告法规立法层级较低、对个人隐私保护不足;受害人很难证明侵权人实施了侵害隐私的行为、很难证明自己受到了精神损害;行业自律规范作用发挥不足、隐私政策存在相关问题;信息的二次利用带来信息安全隐患、缺乏制度规范。因此,要加强对精准广告投放中的隐私保护,结合我国在精准广告投放中隐私权保护面临的困境,学习和借鉴对隐私权保护采取以行业自律为主、法律规制为辅的美国和实行综合立法的欧盟两种不同保护路径的成功经验和监管措施。针对我国精准广告投放中隐私权保护面临的困境,必须要加强立法保护,制定《个人信息保护法》和在广告法中完善用户的相关权利;合理放宽隐私侵权的证明标准、合理认定精神损害;积极推进行业自律建设;对信息主体履行告知义务、数据使用者承担相关责任。这样既能使大数据精准广告投放中的隐私权得到保护,又能促进互联网广告行业的健康发展。
覃爽[5](2020)在《网络定向广告中用户权益保护法律问题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网络定向广告是一种对广告受众投放个性化广告的新模式,然而其优良业绩的取得却是通过侵害用户权益来实现的,2015年发生的“朱烨案”正式让网络定向广告走进大众视野,让越来越多的人意识到对此新生技术必须进行及时有效的控制和引导,以维护用户权益。通过对侵害现象的研究分析,本文提出当下存在的三个理论问题,进行讨论分析:首先,网络定向广告可识别度低,阻碍大众进行辨别;其次,网络定向广告不同运行环节涉及不同参与主体与法律关系,是分析用户权益保护的关键问题,有必要进行梳理;最后,广告投放平台与用户之间存在一定的地位差距。另外,我国法律规制现状存在的问题的也必须得到解决:首先,我国现行法律未能跟上科学技术的发展速度,产生严重滞后;其次,我国广告业自律现状过度偏袒广告商,不利于用户权益保护;最后,我国广告审查制度滞后于广告发展的速度,产生监管缺位现象。通过对上述问题分别进行讨论,本文形成了独特的用户权益保护理论和视角,归纳总结出科学的法律规制完善措施。根据前文研究,在文章的最后分别对理论问题和现实问题提出建议,以求引导网络定向广告发挥正面作用,改善用户的网络服务体验,促进商业活动有序高效进行。
陈珊珊[6](2020)在《感知个性化对行为定向广告点击意愿的影响研究》文中研究说明行为定向广告是一种基于消费者网络使用行为数据对消费者进行个性化广告推送的广告类型。其能够提供更令消费者感兴趣的广告内容,但利用的在线行为跟踪和数据收集技术会给消费者带来隐私风险,个性化内容和隐私侵犯仅存一线之隔。那么消费者是会被个性化内容吸引,还是会因隐私侵犯而规避点击行为?为此本研究展开感知个性化对行为定向广告点击意愿的影响研究。本研究将感知价值层面的信息性和娱乐性以及感知风险层面的感知侵犯性和感知隐私风险作为中介变量搭建认知路径模型,并测量不同使用动机情境(购买动机和娱乐动机)中认知路径模型的差异。研究结果表明:(1)信息性、娱乐性和感知侵犯性在感知个性化对点击意愿的影响中起到中介影响效果,而感知个性化对参与意愿的影响中只有娱乐性和感知侵犯性起到中介变量的作用。总体来看娱乐性的中介效果最强。(2)认知路径中感知价值层面的变量中介效果更强,且通过分层回归验证了感知个性化主要通过其正面维度对点击和参与意愿产生影响。当人们察觉到个性化的负面因素时,感知侵犯性会起到中介影响效果,但效果较弱。(3)购买动机情境和娱乐动机情境下感知个性化对消费者行为定向广告点击和参与意愿的影响存在显着差异。在购买动机情境中,消费者点击和参与意愿更高,娱乐性的中介影响权重更大,更易察觉感知个性化带来的负面影响。
宋成[7](2020)在《智能广告特性对用户接受意愿的影响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人工智能技术对传统广告的“创造性破坏”,深刻改变着广告运作流程,重构整个广告产业结构和业态。基于对用户需求、算法推荐与场景匹配完美融合为一体的智能广告个性化应用逐渐常态化,极大丰富了广告的内涵与外延,为未来广告业发展留下了巨大的想象空间和发展前景。伴随着智能广告在实践应用领域发展的如火如荼,学术领域近两年的相关研究也呈现快速增多趋势,但大多聚焦于对其形式特点、应用流程以及其产生的行业和产业影响的探讨上,而从实证的角度来对智能广告进行的研究较为欠缺。本文在梳理国内外关于智能广告、用户态度、接受意愿研究的基础上,结合L&S模式、CAB模型、广告特性模型和IAM互动广告模型等相关理论,以广告精准性、广告个性化、广告交互性、情境一致性为自变量,用户态度为中介变量,用户接受意愿为因变量,考虑感知隐私关注的调节作用,构建了相应的研究理论模型,并通过调查问卷进行了具体的实证研究。研究结果表明:1)用户对智能广告接受意愿总体相对较高。2)智能广告特性的广告个性化、广告交互性、广告情境一致性对用户接受意愿的直接效应显着,而广告精准性对用户接受意愿的直接效应不显着。3)用户态度在智能广告精准性中起到完全中介作用,而在广告个性化、广告情境一致性中起到部分中介作用。4)感知隐私关注在智能广告特性的广告精准性、广告情境一致性对用户态度影响之间起到负向调节作用。本文最后根据研究结果提出智能广告的营销建议:重视用户数据采集,构建客户关系管理系统;发展程序化创意,提高广告叙事技术和能力;适时匹配性投放广告,构建广告情感互动;强化广告场景化营销,加强线上线下链接;尊重隐私权益,提升广告用户心理接受度。希望为智能广告产业的应用发展提供有效的提升方案。
王流云[8](2020)在《移动应用广告的多方博弈与用户接受意愿研究》文中研究指明随着2013年中国4G网络正式大规模铺开,移动互联网应用开始全面发展,以及2019年中国正式迈入5G商用元年,移动应用又将面临更为广阔的市场应用。移动互联网的发展使得传统的营销方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广告作为市场营销中的重要一环,也演变出新的形态和投放模式。在新型的移动广告(Mobile Advertisements)产业链中,海量的各类移动应用(Mobile Apps)已经成为一种主要的广告媒体/平台(例如:抖音,今日头条,网易有道词典,以及那些主流的电商App等),各类移动应用已经开始大量积聚产品、广告商资源和消费者资源。由于移动App的数量较多,网络流量的来源渠道也较为多样化,因此,广告商如何选择广告投放平台,广告平台如何定价,潜在消费者(移动APP用户)对待定向广告的态度等问题都需要进一步深入研究。此外,广告平台的定向精度如何影响定价策略,以及终端用户对定向广告的接受意愿受到哪些因素影响,是目前移动媒体平台和广告投放商面临的重要管理决策问题。本论文基于以上,首先构建了一个多阶段动态博弈模型,讨论了在广告商直接投放广告至媒体,媒体平台定价和设计定向精度的情况下,消费者类型以及定向精度会如何影响参与者;其次,根据博弈均衡结果,得到定向精度对于媒体和广告商的影响,并提出新的理论假设,依据定向精度和其他参与者属性构建了一个改进的技术接受模型,进而分析移动APP定向广告用户的接收意愿会受到哪些具体因素的影响。为了验证该概念模型,本研究进行了线下业内访谈和大规模线上问卷调研,并通过SPSS 22.0和AMOS21.0对调研数据进行分析,构建结构方程模型以验证假设。本文的创新点主要有:(1)在传统广告商双寡头博弈的基础上,加入定向精度不同的异质性双寡头媒体和不同类别的消费者,引入消费者对定向广告接纳度的概念,讨论了这一新型广告模式下的博弈问题;(2)扩展了技术接受模型在移动定向广告领域的理论边界,加入媒体电子口碑的概念,以讨论移动APP定向广告用户的接受意愿受到哪些因素的影响;(3)较为完整的讨论了移动APP定向广告领域的各大角色的主要利益点,为之后的相关管理问题研究提供了一些新的视角。
于佳婧[9](2020)在《大数据精准营销中的个人信息保护 ——兼论《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DPR)》的影响及启示》文中指出精准营销作为大数据技术投射在广告行业的主要应用成果,已因其有效的精准性逐渐成为打破传统营销模式的广告行业的大趋势。我国信息化、数字化程度不断加深,数据的价值日益显现,而精准营销的顺利实现有赖于大数据技术在数据处理及分析方面的卓越优势。精准而富有成效的广告营销背后,是海量的数据资源进入平台处理器,这其中有成千上万的消费者的个人信息,这其中包含消费者的个人身份信息、浏览记录、消费喜好等,这些不断的被分析演练、二次开发利用,以用作分析消费者行为习惯,根据消费者喜好来为他们提供精准的服务与产品。然而,在满足了用户个性化需求的同时,也出现了不容忽视的个人信息侵权问题,因此如何在互联网大数据精准营销的利益和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权利中间找一个平衡点,显得极为必要和艰难。欧盟《通用数据保护条例》(简称“GDPR”)于2018年5月正式实施,因其广泛的波及范围和严格的处罚手段,这一立法将会对经济全球化背景下的中国企业带来深刻影响。本文立足于以往的研究基础,结合大数据精准营销自身的特点,对我国大数据精准营销下个人信息保护的困境展开深入研究,并通过对目前我国个人信息保护现状的各个维度进行实证分析,找出目前我国大数据精准营销个人信息保护的困境及成因,并基于GDPR的价值内核及立法框架,分析可为我国吸收的符合中国国情的立法启示及解决措施。
严磊[10](2019)在《电子商务中消费者行为影响下的定向广告策略研究》文中研究说明现代市场营销观认为一切市场营销策略只有充分考虑消费者行为特征才能发挥其应有作用。消费者作为广告传播的受众,其是否产生购买行为,决定了广告投放的效果,定向广告的投放必须符合消费者的行为特征和心理偏好,且在电子商务环境下,消费者面对定向广告不再是单纯的信息接收者,基于消费者行为高效运用定向广告策略成为企业和媒体运营商面临的重要问题之一。基于此,本文结合电子商务中消费者网购相关行为、反定向广告行为、隐私信息公开与保护行为等系统深入地研究定向广告策略,以期为企业和媒体平台高效运用定向广告技术提供强有力的管理理论和方法支持。首先,研究了消费者网购偏好行为影响下的企业定向广告策略和价格竞争问题,分析结果表明,企业应用定向广告策略虽然使得企业控制市场的能力进一步增强,提高了产品批发价格和零售价格,但只有当网购偏好型消费者增多到一定程度或消费者偏好的异质性程度增大到一定临界值时,与大众广告相比,企业应用定向广告才会提高整个营销渠道的利润。同时,考虑消费者对线上线下渠道购物存在的感知差异性,研究了消费者购物渠道选择行为影响下的企业定向广告策略和渠道模式选择问题,研究发现,企业选择定向广告和定向定价联用的营销策略将提高企业利润,消费者对产品的网络渠道接受程度是影响企业广告策略和渠道模式选择的重要因素。其次,运用双边市场理论方法,依据媒体平台是否向消费者收费,将媒体平台分为免费媒体平台和付费媒体平台,一方面研究了“免费VS付费”媒体平台非对称竞争模式下,基于消费者广告屏蔽行为的媒体平台定向广告策略。研究发现,消费者定向广告屏蔽概率的增大将会提高免费媒体平台的利润,但会降低付费媒体平台的订阅费和免费媒体平台的广告价格;与支付订阅费购买无广告服务相比,消费者宁愿遭受更多的定向广告干扰而选择免费媒体平台。另一方面研究了“免费VS免费”媒体平台对称竞争模式下,消费者广告屏蔽和信息隐藏两种反定向广告行为影响下的媒体平台定向广告策略。研究表明,当消费者选择直接屏蔽定向广告、广告商选择多归属策略时,消费者定向广告屏蔽概率的增大同样会在提高媒体平台利润的同时降低其广告价格,当广告商对消费者的网络外部性强度大于消费者对广告商的网络外部性强度时,消费者信息隐藏时的社会福利最大化水平小于消费者广告屏蔽时的社会福利最大化水平。再次,基于消费者隐私信息公开行为,研究了企业不能进行用户细分时的劝说型大众广告策略。研究表明,当市场上相互竞争的两企业同时投放提高消费者支付意愿、增加产品需求作用的劝说型广告时,当某一企业独自拥有消费者隐私信息时将获得更高的企业利润;当市场上相互竞争的两企业同时投放增加消费者对产品差异的感知、缓和市场竞争作用的劝说型广告时,某一企业独自拥有消费者隐私信息、综合运用劝说型广告和个性化定价策略时未必会获得更高的企业利润。企业与竞争对手在是否需要获取消费者隐私信息决策过程中易陷入“囚徒困境”。最后,考虑消费者隐私信息保护行为对定向广告策略运用的影响,一方面研究了“免费VS免费”媒体平台对称竞争模式下,消费者隐私信息保护行为对媒体平台定向广告策略的影响。研究表明,当广告商选择多归属策略时,当媒体平台自身广告定向契合度对均衡广告价格、均衡广告量和均衡利润影响的边际效应大于竞争对手广告定向契合度对三者影响的边际效应时,消费者隐私信息保护程度负向影响媒体平台的均衡广告价格、均衡广告量和均衡利润;反之,消费者隐私信息保护程度正向影响媒体平台竞争的均衡广告价格、均衡广告量和均衡利润。另一方面研究了“免费VS付费”媒体平台非对称竞争模式下,消费者隐私信息保护行为对媒体平台定向广告策略的影响。研究表明,免费媒体平台的均衡广告量和均衡利润随消费者隐私信息保护程度的变化趋势与付费媒体平台的内容质量改善密切相关,当付费媒体平台的内容质量改善较小时,消费者隐私信息保护程度的增强将降低免费媒体平台的均衡广告量和均衡利润,当付费媒体平台的内容质量改善较大时,免费媒体平台的均衡广告量和均衡利润均随消费者隐私信息保护程度的增强表现出先减小后增大的趋势。
二、网络传播时代定向广告的特性及应用(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网络传播时代定向广告的特性及应用(论文提纲范文)
(1)互联网定向广告个人信息保护法律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研究方法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方法 |
1.2 研究内容与研究意义 |
第二章 互联网定向广告个人信息保护基本理论 |
2.1 互联网定向广告概述 |
2.2 互联网定向广告中个人信息的含义及价值基础 |
2.2.1 互联网定向广告中个人信息的含义 |
2.2.2 互联网定向广告中个人信息保护的价值基础 |
2.2.2.1 个人信息控制论 |
2.2.2.2 利益衡量论 |
2.3 互联网定向广告个人信息保护的立法模式 |
2.3.1 域外定向广告个人信息保护模式 |
2.3.1.1 美国的行业自律与法律规制 |
2.3.1.2 欧盟的立法规制模式和立法沿革 |
2.3.1.3 亚洲国家定向广告个人信息保护模式 |
2.3.2 我国定向广告个人信息保护模式建议 |
2.3.2.1 制定统一立法 |
2.3.2.2 加强行业自律 |
第三章 Cookies信息的性质认定 |
3.1 对Cookies信息的性质认定存在分歧 |
3.2 域外对Cookies信息的定性 |
3.2.1 美国 |
3.2.2 欧盟 |
3.3 对我国Cookies信息性质认定的建议 |
第四章 定向广告场景知情同意原则有效性不足问题及建议 |
4.1 知情同意原则有效性不足的表现及原因 |
4.1.1 知情同意原则有效性不足的表现 |
4.1.2 知情同意原则有效性不足的原因 |
4.1.2.1 告知义务与知情权利失衡 |
4.1.2.2 选择权失灵 |
4.1.2.3 无法控制企业的信息收集行为 |
4.2 国外对知情同意原则的法律规制 |
4.2.1 透明度原则 |
4.2.2 明示同意与默示同意 |
4.2.3 隐私偏好平台项目 |
4.3 对增强我国知情同意原则有效性的建议 |
4.3.1 明确知情的标准 |
4.3.2 建立分级同意机制 |
第五章 定向广告退出方式不健全问题及建议 |
5.1 定向广告退出方式不健全的原因 |
5.1.1 我国定向广告退出方式相关立法不完善 |
5.1.2 缺乏定向广告退出方式的行业实践 |
5.2 定向广告退出方式不健全的风险 |
5.2.1 财产权益受损 |
5.2.2 网络安宁权受损 |
5.3 国外对定向广告退出方式的规定 |
5.3.1 立法规定 |
5.3.2 行业实践 |
5.4 对我国定向广告退出方式的建议 |
第六章 结论 |
参考文献 |
在学期间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2)破解数字拜物教 ——数字资本时代拜物教新形式批判(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反思数字拜物教:深化拜物教理论研究的当代重要课题 |
(一)拜物教理论内容的历史嬗变 |
(二)数字拜物教研究的重要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一)国外研究现状 |
(二)国内研究现状 |
三、本文的主要思路 |
第一章 数字拜物教:数字资本时代拜物教的新形式 |
1.1 资本样态历史裂变中的数字资本的形成 |
1.1.1 产业资本的积累 |
1.1.2 金融资本的兴起 |
1.1.3 数字资本的形成 |
1.2 数字资本与资本主义发展新阶段的特质 |
1.2.1 数字平台与平台经济的发展 |
1.2.2 劳资关系的弹性化与网络化 |
1.2.3 数字资本的金融化趋势 |
1.3 数字拜物教的表现与内涵 |
1.3.1 商品、货币、资本拜物教:马克思对资本现代性困境的分析 |
1.3.2 数据商品化和资本化与数字拜物教 |
1.3.3 数字技术膜拜与数字拜物教 |
1.3.4 数字崇拜对人的价值意识的塑造 |
第二章 数字拜物教机制对数字资本逻辑统治的强化 |
2.1 数字拜物教的意识结构内化机制与数字化幻象统治的实现 |
2.1.1 商品符号的数字媒介传播与文化工业景观的繁荣 |
2.1.2 沉迷他者的欲望:数字拜物教意识的同一性接受 |
2.1.3 数字化幻象统治:数字拜物教结构的无意识认同 |
2.2 数字拜物教机制:数字—生命政治的支撑性条件 |
2.2.1 数字—生命政治治理术的形成 |
2.2.2 量化自我的拜物教行为:巩固数字—生命政治统治的关键 |
2.2.3 拜物教机制内的“透明人”:数字—生命政治治理对象的最终形成 |
2.3 数字拜物教机制:强化数字平台帝国主义意识形态的重要力量 |
2.3.1 数字拜物教的意识形态性质:数据殖民的合法性依据 |
2.3.2 数字拜物教机制与数字平台帝国主义意识形态霸权的确立 |
2.4 数字拜物教机制:强化数字资本逻辑统治的必要条件 |
2.4.1 数字资本逻辑成为控制意识、生命、全球社会的同一性力量 |
2.4.2 数字拜物教机制与数字资本主义现代性悖论 |
第三章 数字拜物教的秘密与数字资本主义生产过程批判 |
3.1 勘破拜物教秘密: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批判方法 |
3.2 数字拜物教机制与劳动过程的剥削新形式 |
3.2.1 数字劳动:数字资本主义价值生产的源泉 |
3.2.2 拜物教机制掩盖的真实生产过程:数字劳动生产剩余价值 |
3.2.3 数字拜物教机制与数字劳动剥削逻辑的延伸 |
3.3 数字拜物教机制遮蔽分配关系的不平等实质 |
3.3.1 平台层面:数字资本处于价值分配关系的核心 |
3.3.2 社会层面:处于分配关系边缘的主体低酬或无酬劳动 |
3.4 数字拜物教机制掩盖“流通生产价值”的假象 |
3.4.1 数字资本借助数字平台技术加速资本流通 |
3.4.2 平台加速流通与在线的数字劳动:流通生产价值的假象 |
3.5 数字拜物教机制与消费需要的虚假满足 |
3.5.1 数字化消费与数字资本的价值实现 |
3.5.2 数字化消费与拜物欲望的生产、膨胀 |
3.5.3 自由的假象:虚假拜物消费需要的满足与剩余价值的实现 |
第四章 数字拜物教的消解与人类解放 |
4.1 马克思对资本逻辑内在矛盾的揭示:消解数字拜物教的理论基础 |
4.2 资本的限度与资本逻辑的自我否定:消解数字拜物教的现实根据 |
4.3 新型社会关系的重构:消解数字拜物教的现实道路 |
4.3.1 共产主义运动:新型社会关系重构的途径 |
4.3.2 从物化存在到社会性存在:重构新型社会关系主体力量的凸显 |
4.4 数字拜物教的消解与人类文明新形态的探求 |
4.4.1 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人类文明新形态的价值目标 |
4.4.2 数字拜物教的消解与人类文明新形态的现实建构 |
结语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及攻读博士期间所取得的科研成果 |
致谢 |
(3)基于定向投放的铁路A公司客运网络广告策略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问题的提出及研究意义 |
1.1.1 移动互联网广告的蓬勃发展 |
1.1.2 问题的提出 |
1.1.3 研究意义 |
1.2 研究背景 |
1.3 研究方法及论文框架 |
1.3.1 研究方法基础 |
1.3.2 论文框架 |
第二章 国内外相关问题研究综述 |
2.1 网络广告的类型和策略 |
2.1.1 网络广告的定义 |
2.1.2 网络广告的发展研究现状 |
2.2 广告效果的界定和评估 |
2.2.1 广告效果的定义和分类 |
2.2.2 广告效果评价经典理论 |
2.3 定向广告的起源和发展 |
2.3.1 定向广告的定义 |
2.3.2 定向广告的发展研究现状 |
2.4 铁路客运营销的相关研究 |
第三章 铁路A公司客运网络广告现状分析 |
3.1 铁路A公司客运情况简介 |
3.1.1 铁路A公司简介 |
3.1.2 区域旅客群体的主要特征 |
3.2 A公司广告发布流程及现状分析 |
3.2.1 诉求点的确定 |
3.2.2 广告媒体平台的投放选择 |
3.2.3 广告投放时机的选择 |
3.3 A公司广告投放流程分析 |
3.4 数字时代背景下铁路A公司网络广告策略存在的问题 |
3.4.1 广告投放手段粗放、不够精准,缺乏对流量数据的分析 |
3.4.2 广告媒体组合策略单一 |
3.4.3 广告宣传内容的策划,忽视受众情感 |
3.4.4 缺乏有效的广告效果评估手段和措施 |
第四章 A公司高铁网络广告研究模型构建 |
4.1 影响广告投放效果的因素 |
4.2 研究模型设计 |
4.2.1 经济性角度的模型 |
4.2.2 传播和心理学的模型 |
4.2.3 态度与动机模型 |
4.2.4 双边市场模型 |
4.2.5 广告的负效应 |
4.3 问卷设计 |
4.3.1 问卷说明 |
4.3.2 问卷指标设计 |
4.3.3 问卷的发放与回收 |
4.3.4 网络广告制作情况 |
第五章 基于A公司广告访客特征的数据统计与广告策略优化 |
5.1 广告投放访客数据的描述性分析 |
5.1.1 投放数据概况 |
5.1.2 投放地域概况 |
5.1.3 投放定向情况概况 |
5.2 问卷有效样本筛查及描述性统计 |
5.2.1 有效样本筛查 |
5.2.2 问卷信度分析 |
5.2.3 人口统计学描述 |
5.2.4 态度因素分析 |
5.2.5 信源(媒体)因素分析 |
5.2.6 广告信息因素分析 |
5.2.7 信息接收者(受众)因素分析 |
5.3 因子分析 |
5.4 相关性分析 |
5.4.1 人口学特征与广告点击及转化意愿相关性 |
5.4.2 广告主体态度、广告信息因素与广告点击及转化意愿相关性 |
5.4.3 媒体偏好与广告点击及转化意愿相关性 |
5.5 研究结果分析及定向策略优化建议 |
5.5.1 用户认知行为偏好定向广告策略 |
5.5.2 广告平台和广告形式定向广告策略 |
5.5.3 用户使用时间定向策略 |
5.5.4 地域定向网络广告策略 |
5.5.5 广告内容和主题设计定向策略 |
5.5.6 广告排期策略 |
5.6 网络广告策略实施与保障措施 |
5.6.1 广告质量与流程管理策略 |
5.6.2 广告团队组织的培养 |
5.6.3 网络广告发布平台评价与组合策略 |
5.6.4 打破技术壁垒,追踪广告转化数据 |
第六章 结论与展望 |
6.1 本文主要结论 |
6.2 未来研究展望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录 |
(4)大数据时代精准广告投放中的隐私权保护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引言 |
第二章 隐私权与个人信息权概述 |
第一节 隐私与个人信息 |
第二节 隐私权与个人信息权 |
一、隐私权与个人信息权的概念 |
二、隐私权与个人信息权的区别 |
第三章 精准广告投放概述 |
第一节 精准广告投放的概念及发展趋势 |
一、精准广告投放的概念 |
二、精准广告投放的发展趋势 |
第二节 精准广告投放对隐私权保护的影响 |
一、对“知情同意”原则的冲击 |
二、用户的选择权易受侵害 |
三、个人丧失信息控制权 |
第四章 大数据时代精准广告投放中隐私权的保护困境 |
第一节 精准广告投放中隐私权保护的立法困境 |
一、立法零散 |
二、广告法规立法层级较低、对个人隐私保护不足 |
第二节 精准广告投放中隐私权保护的司法困境 |
一、受害人很难证明侵权人实施了侵权行为 |
二、受害人很难证明自己受到了精神损害 |
第三节 精准广告投放中隐私权保护在行业自律方面的困境 |
一、行业自律规范作用发挥不足 |
二、隐私政策存在相关问题 |
第四节 信息的二次利用存在的困境 |
一、信息的二次利用带来信息安全隐患 |
二、信息的二次利用缺乏制度规范 |
第五章 域外精准广告投放中隐私权保护的不同路径 |
第一节 美国:行业自律为主,法律规制为辅 |
一、行业自律规制 |
二、立法规制 |
第二节 欧盟:注重法律规制 |
第三节 两种不同路径给我国带来的启示 |
第六章 大数据时代精准广告投放中隐私权保护的对策 |
第一节 立法保护 |
一、民法保护 |
二、制定《个人信息保护法》 |
三、在广告法中完善用户的相关权利 |
第二节 司法保护 |
一、合理放宽隐私侵权的证明标准 |
二、合理认定精神损害 |
第三节 积极推进行业自律建设 |
一、加强行业自律规范管理 |
二、制定隐私政策 |
第四节 对信息的二次利用进行规制 |
一、对信息主体履行告知义务 |
二、数据使用者承担相应责任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从事的科研工作及取得的成果 |
(5)网络定向广告中用户权益保护法律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3 研究内容与方法 |
1.4 研究创新与不足 |
2 网络定向广告中用户权益保护概述 |
2.1 案例介绍与网络定向广告概述 |
2.1.1 案例介绍 |
2.1.2 网络定向广告概述 |
2.2 网络定向广告在不同运行环节中存在的用户权益侵害现象 |
2.2.1 数据收集环节存在的侵害 |
2.2.2 广告位购买环节存在的侵害 |
2.2.3 广告发布环节存在的侵害 |
2.3 网络定向广告中用户权益保护法律问题的提出 |
2.3.1 理论问题的提出 |
2.3.2 现实问题的提出 |
3 关于网络定向广告中用户权益保护的理论问题探讨 |
3.1 网络定向广告识别度低的原因分析 |
3.1.1 网络定向广告出现时间短,用户相关广告知识不足 |
3.1.2 网络定向广告外部特征不明显 |
3.1.3 网络定向广告缺乏法律定义 |
3.2 对网络定向广告运行环节进行梳理 |
3.2.1 不同运行环节中涉及的法律关系梳理 |
3.2.2 不同运行环节的规制方式分析 |
3.3 广告发布平台与用户间存在地位差距的原因分析 |
3.3.1 广告发布平台具有信息优势 |
3.3.2 广告发布平台具有权限优势 |
3.3.3 广告联盟的出现进一步加剧地位不平等现象 |
4 我国网络定向广告中用户权益保护的规制现状与问题探讨 |
4.1 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制现状及不足 |
4.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相关内容与不足 |
4.1.2 《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内容与不足 |
4.1.3 其他法律的相关内容与不足 |
4.2 我国相关行业自律现状与不足 |
4.2.1 行业自律现状 |
4.2.2 行业自律的不足 |
4.3 网络定向广告审查执法困境 |
4.3.1 网络定向广告认定及困境 |
4.3.2 管辖权规定及监管缺位现象 |
5 网络定向广告中用户权益保护问题的解决建议 |
5.1 对网络定向广告中用户权益保护理论问题提出的建议 |
5.1.1 增加网络定向广告的识别手段 |
5.1.2 具备环节区分意识 |
5.1.3 平衡广告发布平台与用户的地位差距 |
5.2 对网络定向广告中用户权益保护现实问题提出的解决建议 |
5.2.1 网络定向广告的法律规制完善建议 |
5.2.2 行业自律的发展优化建议 |
5.2.3 网络定向广告相关审查执法困境的破解思路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6)感知个性化对行为定向广告点击意愿的影响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问题与对象 |
1.2.1 研究问题 |
1.2.2 研究对象 |
1.3 研究意义 |
1.3.1 理论意义 |
1.3.2 实践意义 |
1.4 研究内容与结构框架 |
2 国内外研究综述 |
2.1 网络行为定向广告的概述 |
2.1.1 行为定向广告的定义 |
2.1.2 行为定向广告的概念辨析 |
2.2 网络行为定向广告国内外研究综述 |
2.2.1 网络行为定向广告的投放策略研究综述 |
2.2.2 网络行为定向广告的效果研究综述 |
2.2.3 行为定向广告的隐私研究综述 |
2.3 本研究相关的理论综述 |
2.3.1 隐私计算理论 |
2.3.2 使用与满足理论 |
2.3.3 使用动机情境的影响研究 |
2.4 小结 |
3 研究方法与研究模型 |
3.1 研究方法 |
3.2 研究模型的构建 |
3.2.1 感知个性化对点击意愿的影响路径 |
3.2.2 不同使用动机情境对认知路径的影响 |
3.3 变量测量 |
3.3.1 点击意愿 |
3.3.2 感知个性化 |
3.3.3 感知风险维度 |
3.3.4 感知价值维度 |
3.4 小结 |
4 数据分析与假设验证 |
4.1 问卷发放与数据收集 |
4.1.1 问卷设计说明 |
4.1.2 数据收集 |
4.1.3 问卷前测 |
4.2 感知个性化对点击意愿影响的路径分析 |
4.2.1 样本构成 |
4.2.2 假设验证 |
4.3 不同使用动机情境下变量关系的对比分析 |
4.3.1 样本的描述性分析 |
4.3.2 不同使用动机情境对认知路径的影响 |
4.4 小结 |
5 研究结果与展望 |
5.1 研究结论 |
5.1.1 数据分析基础结论 |
5.1.2 前景理论下消费者的隐私风险规避决策 |
5.1.3 泛娱乐化时代下娱乐需求的影响力较大 |
5.1.4 购买动机和娱乐动机情境下感知个性化认知路径对比 |
5.2 策略与建议 |
5.2.1 拒绝短视营销,合理开发消费者 |
5.2.2 企业应“召之即来”而不应“时刻尾随” |
5.2.3 政府应监督企业保护消费者隐私 |
5.3 研究不足及展望 |
5.4 小结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7)智能广告特性对用户接受意愿的影响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及研究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研究思路与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第三节 研究难点与创新点 |
一、创新之处 |
二、研究难点 |
第一章 相关概念及理论基础 |
第一节 网络广告的发展现状 |
一、数字化阶段:媒介变迁引发广告传播的新变革 |
二、数据化阶段:数据驱动的数字广告发展新阶段 |
三、智能化阶段:人工智能及其在广告产业中的应用 |
第二节 智能广告的相关概述 |
一、智能广告的定义 |
二、智能广告的发展阶段 |
三、智能广告的形式 |
第三节 用户态度的相关研究 |
一、用户态度的界定及构成 |
二、用户态度影响因素的相关研究 |
第四节 用户接受意愿的相关研究 |
一、用户接受意愿的界定 |
二、用户接受意愿的影响因素研究 |
第五节 相关理论基础 |
一、精准营销理论 |
二、广告交互理论 |
三、情境理论 |
四、隐私计算理论 |
五、用户行为理论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理论模型与研究假设 |
第一节 模型构建依据 |
一、L&S模式和CAB模型 |
二、广告特性模型 |
三、IAM互动广告模型 |
第二节 理论模型 |
第三节 研究假设 |
一、智能广告特性与用户接受意愿 |
二、智能广告特性与用户态度 |
三、用户态度与接受意愿 |
四、用户态度的中介作用 |
五、感知隐私关注的调节作用 |
第四节 变量测量 |
一、自变量的测量 |
二、因变量、中介变量和调节变量的测量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数据分析与假设验证 |
第一节 问卷设计与数据收集 |
一、样本选取与分析工具 |
二、预调研 |
三、调研实践与数据收集 |
第二节 问卷数据分析与检验 |
一、描述性统计分析 |
二、问卷信度与效度 |
三、相关分析 |
四、结构方程模型检验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研究结论与策略建议 |
第一节 研究结论 |
第二节 相关建议 |
一、重视用户数据采集,构建客户关系管理系统 |
二、发展程序化创意,提高广告叙事技术和能力 |
三、适时匹配性投放广告,构建广告的情感互动 |
四、强化广告的场景化营销,加强线上线下链接 |
五、尊重隐私权益,提升广告用户的心理接受度 |
第三节 本文主要贡献与不足 |
一、本文贡献之处 |
二、本文不足之处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智能广告特性对用户接受意愿影响调研问卷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附件 |
(8)移动应用广告的多方博弈与用户接受意愿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问题及意义 |
1.3 研究方法 |
1.4 技术路线 |
第二章 相关理论基础与研究现状 |
2.1 移动定向广告 |
2.1.1 移动广告的发展历程 |
2.1.2 定向广告的研究领域 |
2.1.3 移动定向广告的发展现状 |
2.1.4 移动定向广告的未来及挑战 |
2.1.5 定向精度 |
2.1.6 媒体电子口碑 |
2.2 动态博弈 |
2.2.1 动态博弈的发展历程 |
2.2.2 基于Hotelling模型的广告研究 |
2.3 技术接受模型 |
2.3.1 技术接受模型的发展历程 |
2.3.2 基于技术接受模型的移动定向广告研究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移动APP广告主要相关者(Stakeholders)的动态博弈模型构建 |
3.1 问题描述 |
3.2 模型构建与变量假设 |
3.2.1 媒体平台收益 |
3.2.2 消费者效用 |
3.2.3 广告商效用 |
3.3 均衡结果分析 |
3.4 博弈结果拓展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移动应用广告用户接受意愿模型构建 |
4.1 研究假设与研究模型 |
4.2 研究工具与方法 |
4.3 问卷调查设计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实证研究 |
5.1 问卷回收与样本特征 |
5.2 问卷的信度和效度分析 |
5.3 共同方法偏差的控制 |
5.4 假设检验 |
本章小结 |
研究结论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移动APP用户对APP内广告信息采纳意愿调查问卷 |
攻读博士/硕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附件 |
(9)大数据精准营销中的个人信息保护 ——兼论《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DPR)》的影响及启示(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RACT |
1.绪论 |
1.1 大数据精准营销下的个人信息保护现状 |
1.1.1 大数据背景下互联网精准营销迅猛发展 |
1.1.2 精准营销与个人信息保护的冲突 |
1.1.3 针对精准营销的法律规范 |
1.2 研究意义及目的 |
1.2.1 研究的理论意义 |
1.2.2 研究的现实意义 |
1.2.3 研究目的 |
1.3 国内外相关研究综述 |
1.3.1 国内相关研究综述 |
1.3.2 国外相关研究综述 |
1.4 研究方法 |
1.4.1 文献研究 |
1.4.2 问卷调查法 |
1.4.3 深度访谈法 |
1.5 研究内容及思路 |
1.5.1 研究内容 |
1.5.2 研究思路 |
1.6 研究创新点及重点 |
1.6.1 研究创新点 |
2.大数据精准营销与个人信息 |
2.1 大数据精准营销概述 |
2.2 个人信息与隐私 |
2.3 大数据精准营销中的个人信息保护 |
3.消费者对大数据精准营销的个人信息保护的认知及态度分析 |
3.1 消费者对精准营销的个人信息保护的认知及态度维度提取 |
3.2 调查问卷的设计 |
3.3 调查问卷的发放 |
3.4 信度与效度分析 |
3.5 描述性统计分析 |
3.6 交叉分析 |
4、大数据精准营销中的对个人信息保护困境及成因 |
4.1 个人层面 |
4.2 环境层面 |
4.3 技术层面 |
4.4 信息层面 |
5.《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DPR)》概述 |
5.1 《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DPR)》的解读 |
5.2 《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DPR)》对中国企业带来的影响 |
6、基于《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DPR)》大数据精准营销中的个人信息保护策略建议 |
6.1 数据主体自主形成自我防御体系 |
6.2 数据控制者形成全闭环个人信息保护机制 |
6.3 数据监管者深化“一站式”监管模式 |
结论 |
研究的局限及未来的展望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录 |
(10)电子商务中消费者行为影响下的定向广告策略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问题提出 |
1.1.3 研究意义 |
1.2 相关问题的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定向广告相关问题的研究现状 |
1.2.2 广告经济学相关研究现状 |
1.2.3 媒体平台竞争问题的研究现状 |
1.2.4 消费者反广告行为问题的研究现状 |
1.2.5 消费者隐私信息公开与保护行为问题的研究现状 |
1.2.6 研究现状评述 |
1.3 本文的结构与主要内容 |
第二章 企业定向广告策略与消费者行为的影响分析 |
2.1 定向广告的基本概述 |
2.1.1 定向广告的基本概念 |
2.1.2 定向广告的特征与模式 |
2.1.3 定向广告投放的主要媒体平台 |
2.2 企业定向广告策略的制定和实施过程 |
2.2.1 企业营销策略的制定 |
2.2.2 定向广告目标的确立 |
2.2.3 广告定向模式的设计 |
2.2.4 定向投放策略的实施 |
2.2.5 定向广告效果的评价 |
2.3 电子商务中消费者行为及其表现形式 |
2.3.1 消费者网购相关行为及其表现形式 |
2.3.2 消费者反广告行为及其表现形式 |
2.3.3 消费者隐私信息公开与保护行为及其表现形式 |
2.4 基于消费者行为的定向广告策略研究框架 |
2.5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消费者网购相关行为影响下的企业定向广告策略 |
3.1 消费者网购偏好行为影响下的企业定向广告策略 |
3.1.1 问题的提出 |
3.1.2 基本假设与变量描述 |
3.1.3 制造商投放大众广告与定向广告均衡分析 |
3.1.4 不同渠道结构下广告与价格竞争均衡分析 |
3.1.5 管理启示 |
3.2 消费者购物渠道选择行为影响下的企业定向广告策略 |
3.2.1 问题的提出 |
3.2.2 基本假设与变量描述 |
3.2.3 企业不同渠道模式下的营销策略分析 |
3.2.4 不同营销策略下的结果分析 |
3.2.5 管理启示 |
3.3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消费者反广告行为影响下的媒体平台定向广告策略 |
4.1 问题的提出 |
4.2 “免费VS付费”非对称竞争模式下的媒体平台定向广告策略 |
4.2.1 基本假设与变量描述 |
4.2.2 消费者广告屏蔽行为影响下的媒体平台竞争均衡分析 |
4.2.3 消费者广告屏蔽行为对媒体平台定向广告策略的影响分析 |
4.2.4 消费者广告屏蔽行为对社会福利的影响分析 |
4.2.5 管理启示 |
4.3 “免费VS免费”对称竞争模式下的媒体平台定向广告策略 |
4.3.1 基本假设与变量描述 |
4.3.2 消费者直接屏蔽广告行为影响下的媒体平台定向广告策略 |
4.3.3 消费者信息隐藏行为影响下的媒体平台定向广告策略 |
4.3.4 结果比较分析 |
4.3.5 管理启示 |
4.4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消费者隐私信息公开行为影响下的企业劝说型大众广告策略 |
5.1 问题的提出 |
5.2 基本假设与变量描述 |
5.3 消费者隐私信息公开行为影响下的第一类劝说型大众广告策略 |
5.3.1 两企业均未获取消费者隐私信息 |
5.3.2 单个企业获取消费者隐私信息 |
5.3.3 两企业同时获取消费者隐私信息 |
5.3.4 结果对比分析 |
5.4 消费者隐私信息公开行为影响下的第二类劝说型大众广告策略 |
5.4.1 两企业均未获取消费者隐私信息 |
5.4.2 单个企业获取消费者隐私信息 |
5.4.3 两企业同时获取消费者隐私信息 |
5.4.4 结果对比分析 |
5.5 信息运营商的最优决策 |
5.6 管理启示 |
5.7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消费者隐私信息保护行为影响下的媒体平台定向广告策略 |
6.1 “免费VS免费”对称竞争模式下的媒体平台定向广告策略 |
6.1.1 问题的提出 |
6.1.2 基本假设与变量描述 |
6.1.3 垄断环境下的媒体平台收益分析 |
6.1.4 竞争环境下的媒体平台收益分析 |
6.1.5 结果对比分析 |
6.1.6 管理启示 |
6.2 “免费VS付费”非对称竞争模式下的媒体平台定向广告策略 |
6.2.1 问题的提出 |
6.2.2 基本假设与变量描述 |
6.2.3 广告定向契合度与内容质量改善影响下的媒体平台竞争均衡 |
6.2.4 消费者隐私信息保护行为对媒体平台竞争均衡的影响分析 |
6.2.5 管理启示 |
6.3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结论与展望 |
7.1 本文的主要结论 |
7.2 本文的创新之处 |
7.3 进一步研究方向 |
附录 |
附录A 第三章相关证明及推导过程 |
附录B 第四章相关证明及推导过程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科研成果 |
四、网络传播时代定向广告的特性及应用(论文参考文献)
- [1]互联网定向广告个人信息保护法律问题研究[D]. 班振梅. 北方工业大学, 2021(02)
- [2]破解数字拜物教 ——数字资本时代拜物教新形式批判[D]. 李亚琪. 吉林大学, 2021(01)
- [3]基于定向投放的铁路A公司客运网络广告策略研究[D]. 谢琰. 电子科技大学, 2020(04)
- [4]大数据时代精准广告投放中的隐私权保护研究[D]. 王唐艳. 重庆邮电大学, 2020(02)
- [5]网络定向广告中用户权益保护法律问题研究[D]. 覃爽. 广西大学, 2020(07)
- [6]感知个性化对行为定向广告点击意愿的影响研究[D]. 陈珊珊. 华东师范大学, 2020(10)
- [7]智能广告特性对用户接受意愿的影响研究[D]. 宋成. 华南理工大学, 2020(02)
- [8]移动应用广告的多方博弈与用户接受意愿研究[D]. 王流云. 华南理工大学, 2020(02)
- [9]大数据精准营销中的个人信息保护 ——兼论《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DPR)》的影响及启示[D]. 于佳婧. 暨南大学, 2020(04)
- [10]电子商务中消费者行为影响下的定向广告策略研究[D]. 严磊. 东南大学, 201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