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有企业公司化改制中的“内部人控制”问题与企业家成长(论文文献综述)
罗丽娟[1](2019)在《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论》文中研究说明员工持股是指企业通过一定的方式使员工拥有企业一定数量股权的制度安排,是企业在产权组织形式上的制度创新。员工持股可以改善公司治理结构,具有分配效应和激励效应等多重微观经济效应,有利于形成具有创新活力和劳资关系和谐的微观经济主体;同时员工持股还具有稳定就业、促进经济增长等宏观经济效应,可以克服凯恩斯主义政策长期实施所造成的不良政策效果。员工持股和混合所有制改革相结合是新一轮我国国企改革的亮点。在混合所有制改革过程中,不仅要重视物质资本与物质资本的混合,还要重视物质资本与人力资本的混合,这就是在混合所有制改革中应将员工持股作为混合所有制企业形成的重要途径和塑造社会主义微观经济主体的重要手段,以员工持股优化企业产权结构,完善企业治理结构,激发企业创新能力,使混合所有制企业成为具有世界一流创新力和竞争力的微观经济主体;同时以员工持股克服混合所有制企业内资本和劳动的对立,形成资本和劳动的利益共同体,构建社会主义“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的微观经济基础,实现社会主义经济共享发展和共同富裕。虽然员工持股与混合所有制改革相结合对我国国企改革和塑造社会主义有活力的、劳资关系和谐的微观经济主体意义重大,然而,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目前还仅仅停留于“允许”发展的层面,自2016年8月启动后进展缓慢,仍仅限于在试点范围内推行,且试点政策要求严格,试点范围小。造成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进展缓慢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于,当前我国对员工持股在混合所有制改革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并没有足够的认识,员工持股只是被作为国有企业中长期激励的一种手段,没有被作为混合所有制改革的重要途径和手段,没有将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提升到塑造社会主义经济微观主体、保持宏观经济稳定的战略高度。从过去的实践过程看,作为社会主义微观经济主体的混合所有制企业长期难以解决劳动者不能分享剩余价值、劳资关系对立的问题,长期难以解决企业创新能力不足、效率低下的问题,已经成为制约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和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瓶颈。由此,本文重点论证了员工持股在混合所有制改革中对于塑造社会主义微观经济主体以及保持宏观经济长期可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意义,并梳理了国外发达国家员工持股的成功经验作为借鉴,最后对我国当前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实践中存在的问题提出针对性的政策建议。本论文的主要内容安排如下:在绪论中,首先介绍了研究的背景和意义;然后对学界关于混合所有制改革以及员工持股的研究文献进行了梳理,指出在混合所有制改革中还有待于深入研究如何将混合所有制改革与员工持股相结合塑造社会主义微观经济主体的问题;最后介绍了本论文的研究思路、技术路线与主要内容,以及本论文的研究方法、创新点、研究中还存在的不足,等等。第一章是关于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的相关概念界定、理论基础和理论建构。关于概念界定,论文首先区分了混合经济和混合所有制经济,在梳理了学者们对混合所有制企业的讨论后,提出了本论文对混合所有制企业内涵的理解;对于员工持股的概念,同样是在梳理学者们的讨论后,提出了本论文对员工持股内涵的理解;然后介绍了本论文对于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内涵的理解。对于本论文的相关理论基础,首先介绍了马克思劳动力产权理论、人力资本理论、“双因素”理论、分享经济理论以及委托代理理论,经过对这些理论的比较和分析,提出在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实践中应该以马克思劳动力产权理论为指导,同时借鉴产生于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人力资本理论、“双因素”理论、分享经济理论以及委托代理理论等相关理论,来指导我国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实践。基于上述相关理论,本论文提出了以员工持股为重点发展混合所有制企业的理论建构。本论文认为,如果社会主义要实现“以人民为中心”的共享发展,那么混合所有制企业作为社会主义微观经济主体就应当既有活力,又能使劳动与资本共同分享企业生产剩余,形成劳动与资本的利益共同体,成为宏观经济保持稳定可持续增长的微观基础;而员工持股是兼具提高企业治理水平、促进企业创新发展、增加劳动者收入的微观经济效应和实现可持续健康发展的宏观经济效应的制度安排,更应当成为发展混合所有制企业的重点。第二章介绍了我国混合所有制企业的发展历程及发展中存在的理论认识问题。本章介绍了我国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的出现,及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发展在每一阶段的政策与实践、发展特点、存在的问题和对问题的规范,并因政策规范难以奏效而最终叫停的曲折历程;在此基础上,指出我国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的实践历程之所以经历曲折,几经反复,一个重要的原因在于,我国在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实践中还存在理论认识上的问题有待进一步解决。论文的第三章至第六章分别从改善混合所有制企业的治理结构、发展创新型企业、扩大中等收入群体、保持宏观经济稳定等四个方面论证了员工持股对于当前塑造社会主义微观经济主体的重要意义,提出在混合所有制改革中应该将员工持股作为重要途径和重要环节,以期形成有活力的、劳资关系和谐的社会主义微观经济主体,同时又为宏观经济长期可持续发展提供微观经济基础。第七章研究了当前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的发展现状,提出当前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实践应解决的难点问题,以及混合所有制企业实施员工持股所存在的阻碍因素。国外员工持股发展较早,有着较丰富的成功经验,本论文在第八章介绍了美国、英国、日本和法国员工持股的兴起、发展过程和特点,分析、总结了上述国家员工持股的成功经验,为我国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实施提供经验借鉴。第九章,从我国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实际出发,以及从塑造社会主义微观经济主体的需要出发,并借鉴西方国家成功的经验,提出了发展我国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实践应遵循的原则及对策建议。
王剑[2](2018)在《中国特色国有军工企业领导体制研究 ——基于企业内部权力结构视角》文中研究表明国有军工企业是国家富强、人民福祉的重要保障,也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重要支撑。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进入新时代,国有军工企业需要进一步转型升级,统筹考虑国家背景、体制机制等多方面的综合因素,并进行系统的研究和探索,中国国有军工企业领导体制的研究是实现其转型升级的重要内容,科学的领导体制是保障一个组织规范高效运作的基础。六十多年来,我国国有军工企业在国民经济和国防建设中所发挥的作用和取得的成就不容置疑,但随着历史的不断发展进步,企业运营中也出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其中企业领导体制的改革成为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本文在对我国国有军工企业领导体制历史演变和现实反思的基础上,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依据,遵循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要求,着重思考并探索建构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军工企业领导体制的改革方案。其改革方案从有利于发挥管理者效力、提高企业运营水平、规范国有企业权力使用与监督以达到公司治理的最优化、加强和改进中央企业党建工作、落实好“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等问题出发,聚焦企业内部权力结构,将利益相关者参与公司治理同实现公司股权多元化相结合,在“新三会”(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老三会”(党委会、工会、职工代表大会)的组织结构中,论证了新老三会如何代表利益相关者及相互间的内在联系,提出国有军工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采用“一套人马两块牌子”、“党政一肩挑”的实现形式,建构了以坚持党的领导为核心前提,利益相关者共同治理的领导体制模型,为国有军工企业提高运营效率,强化党的领导,合理规避风险,兼顾各方利益,适应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经济体系的基本要求提供了理论指导和实施方案。
赵俊岭[3](2016)在《改制公司权利配置问题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国有企业改革是我国经济转轨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此过程中产生了大量的改制公司。受组建的政策强制性以及治理方面的路径依赖等因素的制约,出于降低制度成本的考量,改制公司大多会出现不同于通常所谓“法定模式”的权利配置。这些做法在实践中时常引发争议,与之有关的诉讼也大量发生。因为法律规定的缺失或模糊以及法理层面认识的不统一,致使同案不同判的现象始终存在,这既不利于法制的统一和国企改革的推进,又极易引发群体事件,危及社会稳定。目前,法学界关于改制公司的系统性研究非常薄弱,既有的成果基本上都分散在章程设限股权转让与“人走股清”制度安排的效力以及资本多数决的结果对反对股东是否具有约束力等几个方面,缺乏对改制公司形成机理、约束条件、权利配置特点的详细考察,未能为改制公司的治理提供有力的理论支持,因此亟需加强这方面的理论研究。公司制度与经济体系的运行高度关联,在公司法制较为发达的英美法区域,公司法与法经济学的语境已深度融合,因此本文即选取科斯法律经济学作为主要分析框架,以产权、交易成本和权利配置理论作为主要的分析工具。本文采取问题导向的研究方法。首先,根据对三十余家改制公司的实地调查结果总结归纳出改制公司进行特殊权利配置的主要情形并将其类型化;接着选定理论视角和分析论证的主要理论工具;继之对改制公司权利配置的几种主要情形进行制度分析与效力解析;最后基于改制公司特殊的权利配置格局尝试对改制公司的治理特点进行归纳,并提出制度建构方面的建议。因实践中大量关于权利配置的争议发生在国有股权已经退出、全面私有化的封闭性改制公司之中,因此本文的研究对象选定为产权改革较为彻底的改制有限公司。根据实地调查结果,共列举七种权利配置的特殊情形并将其类型化。强制性的权利配置包括股权分散、全员持股、国有股比例受限;设置部分权能受限的经营者岗位激励股;带有社会公益性的组织被改制为民办非企业法人而导致产权残缺三种。自治性的权利配置包括以合意或多数决形式限制转股权自由转让;限制特定股东群体的表决权;限制特定股东群体的知情权;创设不同于“法定模式”的公司机关或对公司机关的职权进行重新配置四种。对改制公司的强制性权利配置首先要尽可能维持产权界定的完整性,避免产权的残缺或弱化,减少租值消散,降低制度成本;其次,在改制的产权初始配置方面,要在既有的意识形态等局限条件的约束下争取效率的最大化,尽可能降低社会成本;最后,当产权界定完成后,公权力即应在市场机制面前保持谦抑性,尽量让市场机制发挥作用。对既有强制性权利配置中不合理之处以及未能充分实现制度目标的部分,应该以降低交易成本、提升制度绩效为依归,对其进行调整或完善。改制公司自治性的权利配置很多时候是以限制部分股东权利的形式出现,对其效力的认定在立法上应当包容,在裁判上应当宽容。在封闭公司的领域,无论立法还是司法的层面,都应坚决摈弃管制主义的理念与做法,尽量赋予公司参与者更大的制度选择自由。本文主张应当充分拓展公司自治的空间,尊重公司股东基于私法自治的合意结果,进而尽量维持改制公司自治性权利配置的效力。于改制公司权利配置而言,除涉及股东寻求内外部救济的工具性权利不得以多数决形式予以剥夺外,其余权利皆可重新配置,而对异议股东的保护就是赋予其以公平价格退出公司的权利。基于改制公司特殊的权利配置格局以及我国独特的文化传统、体制特征,改制公司普遍具有产权残缺、受传统单位制度影响较大以及延续党政权力运作机制的治理特点,这些特点与建基于西方宪政理论之上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并不能完全契合,因此,我国改制公司的治理远较普通的公司复杂。市场经济的持续发展与国企改革的不断深入导致对与商事主体和商事行为有关的制度需求日渐增大,应增加这些方面的制度供给。在与之有关的制度建构中,保障封闭公司股东公平退出的公力救济机制占据相当重要的地位。本文主张,我国封闭公司的立法应充分借鉴市场经济发达国家的做法,除涉及公司法人格独立、有限责任以及较大负外部性的行为以外,皆可交由公司自治;如果有公司参与者对多数决形成的制度安排持有异议且无法以合意的方式解决,则其可循退出权的公力救济途径退出公司。
段静[4](2016)在《公司治理、政治关联对治理绩效影响的实证研究》文中提出西方发达国家的公司治理是随企业制度建立的一个自然历史过程。我国的现代企业制度是在政府推动下建立的,并非市场经济发育的结果,公司治理是从计划体制向市场机制转轨的制度和不健全的法律背景下展开的。西方经典的公司治理理论、研究成果不能完全指导中国企业的公司治理实践,存在一些有中国特色的公司治理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在我国伴随着国有企业改革开启的公司治理已历经20余年,学界对公司治理的研究日益激增,形成了较为固定的研究范式,对公司治理的研究主要是从公司内部治理结构展开,忽视了我国企业整体公司治理模式的选择及外部治理因素的影响,多为经济后果研究。公司治理是公司参与各方长期博弈的动态过程,治理的有效性与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法律完善程度、资本市场发展状况等密切相关。鉴于此,本文立足于经济转轨期的宏观背景,选取2007-2014年为研究时间段进行特定情境研究,运用经济、法制、市场、传统文化、行为等要素对情境进行描述、刻画,综合考虑公司治理、政治关联对治理绩效的影响效应。本文结合国际学术界对行为研究的新趋势,突破公司治理原有内涵边界,提出治理结构和治理行为两个维度,并将其运用到上市公司治理评价指标体系中;考虑不同产权性质企业本身具体的特殊性及获取政治关联的不同途径,对政治关联进行性质和强度区分;拓展治理绩效概念内涵,对其进行全面的财务量化。从沪深两证券交易所上市的A股公司选取303家合适的上市公司样本,包括213家国有企业和90家民营企业,手工收集公司治理、政治关联和治理绩效三个变量的相关数据,通过描述性统计、相关性分析、回归模型等统计、计量方法,比较分析治理结构、治理行为对治理绩效的影响效应,考察不同所有制企业政治关联与治理绩效的关系,实证检验治理结构、治理行为对政治关联与治理绩效关系的影响效应。通过实证研究得出以下结论:一、我国的上市公司治理现状整体上表现为良好,且治理指数呈逐年上升趋势;二、公司治理通过治理结构和治理行为两种路径影响治理绩效,且治理结构对治理绩效的正向影响作用强于治理行为,机构投资者在一定程度上充当了“价值创造”的角色,显着影响治理绩效;三、企业政治关联的建立并未对治理绩效带来完全的正向影响,同时有企业犯罪情况的产生,随着2014年以后国家反腐力度的加强,政治关联对治理绩效的影响效应可能会发生新的变化;四、公司治理通过治理结构和治理行为对政治关联与治理绩效的关系产生正向影响,但二者在不同所有制企业中的作用强度不同。立足于经济转轨期的宏观背景,基于特定情境研究,全面考虑内部治理与外部治理的综合作用,对公司治理、政治关联和治理绩效进行结合研究,本文的研究贡献在于:一、丰富了制度理论,在利益相关者理论、企业社会资本理论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制度理论,为研究公司治理、政治关联提供理论分析框架,阐述了公司治理、政治关联的相互作用机制,填补了现行研究中的空白;二、拓展了公司治理的概念内涵,引入治理行为研究,提出治理结构和治理行为两个维度,并将其运用到上市公司治理评价体系中,提供了全新的公司治理测量工具;三、实证检验了治理结构、治理行为对治理绩效影响的差异性;通过区分政治关联的性质和程度,对政治关联与治理绩效进行回归分析,为政府“扶持”或“掠夺”作用的争议性提供更为清晰而全面的实证数据;考察了不同所有制企业治理结构、治理行为对政治关联与治理绩效关系的影响效应的差异性,给出了公司治理的经验证据,亦说明了从公司治理视角展开政治关联与治理绩效关系研究的必要性。
刘安[5](2015)在《中国公司法律制度的政治经济学维度》文中提出由于公司嵌入在一个由政治、经济、文化等各种关系维度所经纬而成的社会性网络之中,公司因此内生于所处的制度环境。忽视公司所嵌入的域,缺少对公司嵌入域中的制度结构以及制度变迁理论的理解而进行公司法律制度的设计,难免发生所得非所欲的结果。公司法的技术性特征使得公司法理论天然倾向于关注公司法内部技术细节,可能导致见木不见林的研究盲区,造成公司法基础理论研究的贫困。补强公司法的制度理性,提升公司法的制度实效,都需要我们把公司法律制度所身处的制度环境纳入研究视角之中,在公司法律制度的设计工作中有效地反映公司所嵌入的社会性网络环境与公司之间的复杂交互关系,并审慎地或制约,或顺应这些关系。不察社会背景全局者,自不足以察公司法之一域。从对公司法合同解释理论的继承出发,论证经济学中的产权理论或合同理论的基本前提中最终都无法回避政治权力的存在:有效产权的界定依赖于政治国家的权力;政治治理活动影响到各种合同的履行和可以缔结合同的范围。无需法律因而无需政治国家的自发秩序其作用只能局限于社会的一隅,现代市场经济的正式规则是由政治体制来定义和保证实施的,因此政治体制是决定经济绩效的基本因素之一。公司合同的规则受限于政治生成的法律所划定的边界;特定的市场制度有相应的政治生成过程;政治强加给经济的约束正如生产技术强加给经济的约束一样真实。因此公司法基础理论在合同解释这一侧重经济分析的范式进路之外,依循“政治—经济”协同演化事理逻辑展开的政治经济学进路值得探索。从而提出全文的核心问题:嵌入中国经济社会转型背景之中的中国公司法律制度,怎样从政治经济学维度进行解说?本文的总体逻辑线索如下:中国公司法律制度嵌入中国的政治经济运行背景之中,而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国的基础制度(上位制度或“元制度”),因此构建准确描述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规范模型是全文的逻辑起点。这一规范模型从多个方面形塑了中国公司法律制度(下位制度或被生成制度)的供给、变迁以及在实际运行中的制度绩效。因此各章布局结构和功能如下:第一章是全文的总论部分。基于前人理论总结提炼,提出贯穿全文的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理论模型(政治结构—产权形式—意识形态的“三位一体”模式,官僚化行政协调机制贯通三个相位)。其中政治结构是决定性的,带有整个社会主义体制的“基因图谱”,因此是生成“三位一体”模式的基础;政治结构与意识形态互为因果;政治结构界定特有的公有产权形式,三要素彼此紧密耦合,相互需要。而在“三位一体”模型的转型语境中,中俄两国从类似的转型起点出发,采用类似的转型技术手段,由于走上了不同的转型路径,相应不同的政治制约条件(以及意识形态影响)对于公司所有权再配置和公司治理结构的演化路径的影响判若天渊。从而引出三条分论的分析线索:公司所有权结构、公司内部治理结构、公司法律制度生成和变迁过程。公司所有权结构、公司法律制度的生成供给和变迁过程都与政治结构紧密相关;公司内部治理结构与官僚主导的行政协调机制紧密相关。意识形态问题则在各章节中穿插论述。第二章研究中国公司法律制度的变迁史。本章不是简单的描述式编年史,而是力图构建中国法律制度变迁的动力学。制度变迁研究范式传统的理性选择理论基础并不足以为复杂历史问题建模,因此尝试采用了政治经济学的分析性叙述研究工具,以修正传统理性选择理论的“反历史”倾向,在具体的历史事件中检验理性选择理论的一般结论,并基于历史事实对理性选择的前提假说与结论进行修正。得到如下结论:(一)公司法律制度的演进方向与改革的大政方针高度正相关;(二)中央政府理性选择公司法律制度变迁路径的标准是改革的稳定性、可控性和意识形态合法性,对于公司法律制度关注的归依始终是国企改革——这是公司法律制度变迁的核心逻辑。(三)所有权结构(“谁拥有公司”)和控制权结构(“由谁控制,又如何控制或治理公司”)是公司各参与方利益攸关的问题,也是公司法律制度的核心。围绕这两个问题所展开的政治博弈因此最为激烈,在国企改革议程中表现尤为明显。而籍由“新兴加转轨”特征性资本市场展开的,以市场化方式表达的政治博弈,是观察公司法律制度政治形塑过程的窗口。进一步提出三对政治经济学矛盾决定了中国公司法律制度的变迁路径:(一)意识形态矛盾;(二)国有与非公经济矛盾。与第一对矛盾紧密联系;(三)中央-地方矛盾。政治性因素因此直接形塑着公司法律制度的演化发展。第三章研究中国公司法律制度的供给生成——立法过程。本章旨在回答“中国公司法怎样通过立法过程而被国家创制”这一问题。以往公司法研究大多都把立法过程视为“黑箱”,但实际上立法黑箱中的运作过程十分复杂,包含多维度的关系性质;立法过程一定意义上也是一个政治过程,立法是政治的产物。成文法的法典立法模式强调建立在绝对理性基础上的整体主义的立法取向,社会成员总是依赖某种完美和一劳永逸的方法来为社会生活提供规则。对国家所扮演的立法者的期望和信赖成为法典立法模式下法律发展的动力。不仅如此,法典立法模式也建立在市场社会不成熟而由国家自上而下推动形成的现代社会结构,和以国家权威为导向的国家理性弘扬为核心的意识形态基础之上。因此,成文法的立法模式和立法过程是与国家政治权力的运行模式、运行过程联系在一起的,研究公司法律制度的供给便不可能忽视生成法律制度的政治领域。本章基于对中国现行立法程序和过程的梳理,比较评析了立法过程的若干政治决策理论模型,型构“压力—反馈”循环式立法政治决策模型,指出公司法立法的结果关键取决于三个环节:一、党中央如何解读改革待解决的矛盾这一政治议题,公司制度的变革能否成为解决矛盾的备选方案之一;二、公司法立法草案的组织起草单位如何吸纳、平衡各方意见和观点,形成相关草案平台;三、中央领导人对于草案平台的立法注意力和观点如何,对于最终方案能否(以及怎样)形成比较一致的决议。然而这三个环节却都是扑朔迷离,相对隐秘的政治过程。第四章是本文的实证研究部分。传统公司法质量理论认为:公司法律制度的质量改善(技术性改善,即缓解三对代理问题的各种制度如股东代表诉讼制度以治理内部人控制)和公司法司法水平的提高对于保护分散化的小股东避免公司内部人和大股东利用优势地位侵害其利益,从而能够促进所有权分散化,扩大社会投资,形成一个活跃的资本市场从而促进经济发展。同时社会民主主义,“左-右”翼政治因素所诱发的代理成本问题可能同样是决定公司所有权能否分散化的重要原因。本文基于中国语境检验并发展了这一理论,初步证明了中国公司所有权结构有其政治基础,而且政治基础的主要作用机制并非在“股东—经营管理层—员工”委托代理链条上影响代理成本从而间接形塑所有权结构,而是一种直接的决定作用。通过多元回归检验,证明中国公司法质量的提高确实很可能促进了公司所有权结构的分散化,这与法与金融学理论的研究结论相符合、也部分证明了公司法质量理论的中国适用性。其次,在中国的转型语境中,间接测量偏离经典体制程度的政治变量与公司所有权结构之间显着相关,省域政治结构越接近经典体制,则该省上市公司的所有权集中度越高。这一实证结果印证了总论部分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模型的定性分析结论。再次,实证检验的结果证明:政治约束对于公司股权集中度的影响远较公司法质量变化的影响力度为强。这再次说明在中国这样的转型国家中虽然已经建立了市场体制,但市场体制运行的机理与西方语境中的经典模式有着重要的差异:它依然受到政治基础的有力制约和控制。此结论同样与依照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模型进行的定性分析结论一致。从而发展了公司治理的政治理论。本文的研究结论对于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具有一定现实意义:徒良法不足以保障混合所有制改革成功,种种技术性改革举措可能并未触及问题症结,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核心问题本质上是政治问题,政治改革的走向,决定了社会主义政治经济模型偏离经典体制的程度,也决定了包括公司所有权在内的产权形式的样态。公司法等依循市场逻辑的改革构建虽有明显作用,但终究难以触及“制度硬核”的实质。因此政治改革很可能才是混合所有制改革成败的关键。没有政治改革的配套和支撑而在坚持单纯依靠市场化技术手段来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三位一体”经典体制就必然要顽固地窒碍改革的效能。混合所有制改革因此亟需政治维度的再审视与再设计。第五章探讨官僚化行政协调机制对于公司法律制度设计所依赖的市场机制的异化。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模型中由于官僚主导行政协调机制与市场自发协调机制的并存,官僚制便可能异化公司法律制度所设计的公司内部治理结构,也可能使公司法律制度发挥治理绩效所依俾的产品、控制权、经理人市场机制被虚置。首先通过自古至今的历史沿革分析,指出中国公司中的官僚阴影已是中国公司制度的路径依赖。在之后的独立董事官僚化分析中,通过实证检验证明:具有政府官员背景的独立董事(“官员独董”)对于上市公司内部人的监督力度可能小于非官员独董的相应监督力度。这说明官员独董很可能无法实现设置独立董事法律制度所欲的监督目的;而官员独董对于上市公司的作用可能相对更符合独立董事作用的资源依赖理论。这一实证结论结合中组部规范禁令出台之后官员独董离职潮的事实,更能说明问题的微妙。经理人市场假说是公司法授予经理人几近“空白支票”巨大权力的理论基础。该假说认为经理人市场机制本身能够有效减少经理人的机会主义行为,控制代理成本。市场机制的核心是价格,因此高管薪酬在公司内部治理中居于核心地位,因为高管薪酬发挥着经理人与股东之间的激励配置功能。因此高管薪酬在公司内部治理中居于核心地位,董事会除了选任和解任公司高管以外,最为重要的职责就是设定高管薪酬。然而在国企中,这一市场假说能在多大程度上成立颇需商榷。在国企高管“限薪令”事理与法理的讨论中,指出由于自身发育程度存在严重先天不足;缺乏谈判力量,易于受制于人;制约高管薪酬的激励并不充分,使得国企董事会难于和高管就薪酬问题达成公平交易。而寻求股东的直接干预或司法介入同样是此路不通。因此国企高管薪酬事实上处于半失控状态,公司内外治理机制均告失灵,公司法对此无能为力。这样就让“限薪令”行政乃至党纪干预这一“闲不住的手”获得了长驱直入的正当性。这种进退失据的深刻悖论之中的矛盾症结值得深思。类似的矛盾还表现在国企高管的聘用问题上。公司法所设置的“股东聘用任免董事——董事聘用任免高管”的委托代理链条在国企中在一定程度上是被虚置化的,取而代之的是党管干部原则支配下的党官任命制度(Nomenclature)。尽管党官任命系统扩大了董事会选聘高管的选择面,起到了加强外部交流,引进外部人才的作用。同时组织内严格的纪律与全面的监督能力,一定程度上也发挥了董事会监督所不能达到的监督效果。但无论如何党官任命系统对于高管所实现的监督管理,至少无法做的比董事会更好。官僚异化公司内部治理结构的分析证明:经济转型过程同时是一个政治过程,这一政治过程是政治精英的利益集团在特定的政治体制中经过博弈和“投票”所决定的,而其博弈和投票的最终结果,很可能是一个有利于政治精英阶层的市场结构,在这样被有意识组织起来的市场结构中,经济利益的分配必然有利于政治精英(例如可以将政治权力兑现为经济资本)。结论部分指出:现代公司制度与现代国家可能有着某种重要的,然而尚未被充分揭示的深刻渊源。当两者能够彼此耦合,互相匹配时,公司制度就能有效的发挥作用,而两者彼此摩擦,互相悖离时,制度之间的张力就会使得公司治理出现种种公司法律制度自身无法有效调整的问题。公司是政治的产物,政治共和国与经济共和国(公司)在制度设计本质上是高度同构化的。因此,对于公司制度(包括法律制度)的研究不可忽视政治维度的影响。我国所施行的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具有人类社会发展至今一切已有社会制度所不可比拟的优势。因此社会主义制度完全有能力在既有的政治结构体系内吸收、利用和发挥公司制度的作用,而不必要去削足适履地倒退上与公司制“匹配”的所谓三权分立等西方民主政治模式的邪路歪路,但是,这同样不妨碍我们在充分认识人类社会发展共同规律的基础上,在政治结构中合理吸收真正能够促进公司制度发挥作用的制度安排,从而使中国公司治理问题中过分强势的政治逻辑更多的让位于市场逻辑,从而使依照市场逻辑构建的公司法律制度能够彻底内化于公司运作的方方面面,从而更为充分有效地发挥治理绩效。单纯从公司法律制度法条本身的“市场化”质量水平来看,中国公司法律制度本身已属于比较先进的公司法,向西方学习、借鉴、移植的后发优势已然不大;因此,要进一步发挥公司法治理绩效的潜力,改革前景不在于单纯技术性的变革,治本之策在于政治改革的配合。要在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总前提下,积极有序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积极贯彻党内民主,积极构建党内的多元化利益表达和整合机制以促进公司所有权的分散化;以党内民主对于权力的制约,消除、屏蔽官僚协调机制对于公司活动的过度渗透,以党内民主带动社会主义民主和社会主义宪政的持续发展,最终推动政治结构的成功转型,彻底使社会主义体制摆脱经典体制的桎梏,从而与公司制度实现相协调、相适应。这一反思的意义可能不仅局限于公司制度本身。公司制度是现代市场经济制度的微观制度核心,小中见大,如果说中国经济体制改革前三十年的总体设计思路的机巧之处在于“政治问题,经济解决”;那么在改革步入深水区,已经处在一个与出发时迥然不同时空方位的当下,时移势易则法变,时代在呼唤着政治家设计、实施降低交易成本的政治制度,以此发展出一个适应性的制度结构,从而诱致同样降低交易成本的,包括公司制度在内的各种经济制度的涌现及其提升效率的持续变迁。改革应已走到了沿着邓小平同志所指出的“经济问题、政治解决”的新路径再度出发的转折点。
刘明越[6](2013)在《国企产权制度改革的逻辑与问题研究》文中提出所有制改革是中国经济转型的核心内容,是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并不断完善的重要标志。任何所有制都存有一个实现形式的问题。所有制改革包含两方面内容:其一,所有制结构的改革,即社会中不同所有制比重的变化;其二,所有制实现形式的改革,即所有制具体采取怎样的形式来实现。我国的所有制改革从一开始就沿着这两方面展开的。所有制结构改革,是从单一的公有制变为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所有制结构;所有制实现形式改革,是从传统的公有制企业变为现代公司制度,无论是农村集体经济的改革,还是国有企业的改革,都清晰地显示了这一演化过程。国有企业作为公有制经济的微观基础,一直是我国经济改革的核心。国有企业30多年的改革,一方面要解决的重点问题是要不要坚持国有企业的的性质和在国民经济中的主导作用,另一方面,是围绕实现形式这一重点问题展开的。目前,国有企业已经建立了现代产权制度,实现了产权社会化。在我国,国有企业具有特殊的地位和作用。担任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属性的重任,体现公有制的性质,而其创造的财富必须实现社会共享。但国有企业又必须遵循市场经济发展规律,成为独立运行的市场主体和法人实体。按照马克思的所有制理论和产权理论,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一方面要强调国家对企业的所有权,即国家所有的性质;一方面也要强调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独立经营,自负盈亏。国有企业经过股份制改制后,宏观层面的产权多元化的结构已经形成,而企业微观层面的企业公司治理结构也随着产权多元化结构而不断完善。国有企业产权“一股独大”的产权结构也逐渐因产权制度改革和国家的产业政策发生变化,除涉及国家绝对控股的行业外,一般竞争性领域的国有产权已经实现多元化,形成了国有相对控股和国有参股的产权模式。根据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的性质和委托—代理关系,国有企业的财产属于国家所有,也就是全民所有,全民共享。国资委的成立,解决了国家所有权出资人的代管问题,解决了国有资产具体管理的问题。国有资产运营和管理的目标是保值和增值,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是国有企业经营成果全民共享的前提和基础。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下一个目标,就是如何实现国有企业经营成果全民共享。实现国企经营成果全民共享需要从以下几方面入手。首先是国资委的定位:国有资产代管者职能的完善;其次是对国有资产代管者的监督,以便确保代管者能够真正履职;第三是探索和形成国有企业经营成果共享机制,实现全民共享。
于榕[7](2012)在《经济转轨中的国企产权改革与公司治理结构—中俄比较》文中指出20世纪80年代以来,同为社会主义国家,在政治、经济、地域等方面有着深刻历史渊源的中国和俄罗斯都做出了从传统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的选择,并把所有制结构的调整放到首要地位。两国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所有制形式比较单一,公有制占主体地位,国有企业占国民经济的主导地位。因此,国企改革成为两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心,备受关注。中俄两国国企改革的路径都是先以产权改革为主线,其后转向公司治理研究,选择的最终目标是市场经济体制,在这个意义上,具有一定的可比性。中俄两国都经历了二、三十年的改革实践,所积累的改革经验加强了进行比较的现实性,并对每个国家无论是扩大其研究的理论视野,还是完善经济改革的实践都是有利的,将会给双方以多面的启示:研究俄罗斯国企产权改革的理论与实践,总结俄罗斯国企改革的经验教训,研究中国国企改革的得失,对中国国企改革的深入发展无疑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而对中国国有企业改革的分析,对有过类似经历的俄罗斯也将有一定的借鉴意义。本文主要采用比较分析方法、实证与规范研究方法,以国有企业改革为主线,对中俄两国的国企改革在理论与实践方面,进行了全面的比较分析,主要有:其一,中俄两国国企改革动因的比较。在俄罗斯,苏共领导人对社会主义制度的彻底否定、人民对社会主义的迷惑与动摇,共产党的解散,导致资产阶级势力占据上层建筑,苏联解体。解体后,为了得到西方发达国家的援助,接受了西方国家提出的在经济上引进市场机制和实行国有企业私有化等要求,并通过颁布法令法规等形式,在整个国家自上而下以激进的方式强制推行向资本主义转向的经济转轨,实行国有企业私有化。而中国是在保证政治和社会稳定的前提下,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进行的国企改革。由于国有企业改革的政治、经济动因的差异,使指导中俄两国国企产权改革的理论基础截然不同。俄罗斯产权改革是以科斯为代表的西方产权理论为依据的,其实质是私有产权理论,中国的产权改革是以马克思产权理论为依据的,其实质是公有产权理论。从本质上说,两国产权改革的性质完全不同。其二,中俄两国国企改革目标的比较。俄罗斯国企产权改革目标是实行私有化,通过出售国有和地方财产形成一个广泛的私有者阶层,从而最终建立一个以私人所有为基础的所有制结构。中国国企产权改革的目标是产权主体的多元化,通过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增强企业活力,促进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国企改革的目标不同,终将影响改革的方式与进程。其三,中俄两国国企产权改革路径的比较。俄罗斯主要采用激进式的产权改革,分为“大私有化”和“小私有化”。而中国采取的各种改革手段都是在坚持公有制基础上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对国企进行改革。进行的是渐进的、诱致性的、局部到整体的国企改革。正是国企产权改革存在的这些差异,导致两国国企改革走向了不同的方向和产生了不同的效果。其四,中俄两国国企产权改革绩效的比较。总体说来,两国改制后的企业中,国有持股少的股份公司绩效最好,国有独资企业绩效最差,说明改制企业比未改制企业的绩效好。但中俄两国相比,中国国企改革后的效益明显好于俄罗斯。其五,中俄两国公司治理结构的比较。通过对两国公司制企业内部治理结构的比较,对两国“内部人控制”的特点与成因进行了深刻的分析;通过对其外部治理机制的比较得出,外部治理机制的薄弱则进一步强化了“内部人控制”现象,而且改革的难度更大,但对国企改革能否最终成功更具决定意义。最后,从整体上总结了可供借鉴的俄罗斯国企改革的经验教训的同时,提出我国国企改革的思路与解决方案。
胡杰武[8](2011)在《中国管理层收购市场及其环境研究》文中研究表明自20世纪70年代美国上市公司私有化和杠杆收购相结合而产生了特殊的管理层收购方式以来,管理层收购已经走过了30余年的发展历程。由于它在激励内部人积极性、降低代理成本、改善企业经营状况方面具有积极作用,因而目前它已经成为一个全球性的经济现象,从早期的边缘性收购方式成为当今西方国家主流的收购方式之一,为这些国家改善企业经营管理,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增加全民福利发挥了重要作用。我国目前还有三十七万多亿的国有资产,这些国有资产无论是从经济效益与效率,还是从社会效益来看,都仍然不如民营企业。大量的国有企业的存在,造成了整个经济的体制性无效率。因此将绝大多数国有企业改造成为一般竞争性企业应是我国市场化导向的经济体制改革的长期目标和战略任务。目前所倡导的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仍然存在很多问题,经济绩效并没有显着改善。根源在于国有企业的改革不彻底,国家继续在股份公司中占有大股份,对企业的生产和经营进行干预和控制。因此从长期来看,非关系国计民生的国有企业的最终改革方向应是国家退出大股东地位,尤其是处在竞争领域的国有企业。而管理层收购,无论是从西方的理论和实证研究来看,都是国有企业深化改革的较好方式。本文收集整理了1997-2008年10余年来我国上市公司管理层收购的全部案例,并在这些案例的基础上,对我国上市公司管理层收购的财富效应进行了实证研究。相比于同类研究,本文通过增加样本容量、扩大样本期间、拓宽业绩指标的覆盖面等途径,采用因子分析法与方差检验法,对我国上市公司管理层收购的财富效应进行了全面的分析,包括股权出让方的财富效应,流通股股东的短期和长期财富效应等。本文的实证研究结果表明,已有上市公司的管理层收购,每股收购价格并不显着低于每股净资产。因而如果说国有企业在管理层收购过程中存在国有资产流失,那么流失并不发生在定价过程中,而是发生在价款支付过程中以及地方政府为了防止失业而给予管理层收购价格折扣方面,该结论显着不同于以往国有资产定价过低导致国有资产流失的流行结论。本文的实证研究还表明,我国已有上市公司的管理层收购没有产生财富效应。根本原因在于我国管理层收购的市场环境不成熟,使得管理层收购财富效应的两个重要来源:降低代理成本和产生节税效应都不能发挥作用。但鉴于管理层收购在明晰国有企业产权、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推动我国经济结构调整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我国应努力加强管理层收购的市场环境建设,目前因噎废食的做法是错误的。自2005年全面停止大型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和上市公司的管理层收购后,经过6年的发展,我国管理层收购的市场环境日趋成熟,影响管理层收购效益发挥的因素日渐消除,尤其是在管理层收购的法律规范和并购融资制度建设方面取得许多重大突破,因而我国应逐步放开国有大型企业和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禁止向管理层转让的暂行规定,尤其是处于竞争领域的,非关系国计民生行业的国有企业,让各类主体在国有股权转让中平等竞买,使管理层收购这种西方主流的收购方式在我国国有企业的深化改革中发挥积极作用,为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作出贡献。
王烨[9](2011)在《国资控股、政府干预与股权激励有效性》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以2006年《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两个文件的颁布为标志的股权激励改革,是我国国有企业高管薪酬改革进程中继年薪制后又一重大举措。基于我国国资控股公司一直存在的高管长期激励不足问题,股权激励改革被市场各方视作是完善公司激励机制,提高公司价值的重要之举。并且,这次股权激励改革是在股权分置这一根本性市场制度环境发生革命性变革的基础上推进的,是真正意义上的股权激励制度的改革。因此,其实施效果备受关注。国外的理论研究和实践经验表明,股权激励的必要性源自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下因信息不对称而产生的经营者道德风险问题,而股权激励有效性则取决于各种公司治理机制和制度环境的配套和完善。与西方成熟市场不同,我国证券市场是一个转型经济中的新兴市场。在我国,绝大多数上市公司是从国有企业改制而来,国资控股是证券市场的普遍现象,从而,行政干预下的内部人控制是转型经济中的我国国资控股公司的基本治理特征,这与美国等西方成熟的股权激励实施的制度环境存在很大差异。内部人控制使得股权激励成为必要,但股权激励也可能会由于“内部人寻租”问题而难以有效;政府干预如高管的行政任命等既能在市场机制不完善的条件下抑制内部人控制,但却会因为公司目标的多元化而削弱股权激励有效性。我国国资控股上市公司特有的治理特征对股权激励的有效性有何影响?政府干预怎样影响股权激励的效果?如何从制度上保证股权激励成为解决代理问题的机制,而不会沦为代理问题的来源?是摆在监管层、学术界和实务界面前的重要课题。借鉴国外研究方法,国内有大量文献基于高管持股对股权激励的价值效应进行了检验,但是,少有研究关注我国上市公司特有的治理特征特别是政府干预对股权激励有效性的影响,而这恰恰可能是影响国资控股公司股权激励有效性的关键所在。本文以2006年股权激励制度改革以来截至2010年8月31日期间已公布股权激励计划的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从股权激励计划的选择、股权激励强度和股权激励效应三个方面,对国资控股、政府干预与股权激励有效性之间的关系进行理论分析和实证检验。本文用以下方法对政府干预程度进行度量:即根据樊纲、王小鲁和朱恒鹏(2006)编制的中国各地区市场化相对进程的数据及其子数据构建各地区政府干预指数——这是一种已被广泛地运用于研究中国各地区的制度环境,并具有较好解释力的方法。同时,辅之以“是否为国资最终控股”以及“国资终极控股权比重”作为政府干预程度的进一步刻画。本文实证检验结果发现·:相对于非国资控股公司,国资控股公司更不倾向于选择股权激励;所处地区的政府干预程度越强,国资控股公司选择股权激励计划的可能性就越小;国资控股权比重越高,国资控股公司选择股权激励的概率就越小。也就是说,政府干预影响了国资控股公司对股权激励计划的选择,使得股权激励机制的有效性在初始选择环节就受到了一定程度的抑制。研究还发现:相对于非国资控股公司,国资控股公司授予的股权激励份额较少,激励强度较弱。而且,公司授予高管层的股权激励份额,随着其所处地区的政府干预程度的增强而减少,即所处地区政府干预程度越强,国资控股公司授予的股权激励强度就越弱。此外,国资控股公司授予的股权激励份额与国资控股权比重呈负相关,国资控股权比重越高,国资控股公司实施的股权激励强度就越弱。检验结果表明,政府干预不仅削弱了国资控股公司选择股权激励的意愿,而且抑制了国资控股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的强度。在股权激励效应方面,检验结果发现:实施股权激励的国资控股公司比没有实施股权激励的公司不仅有更高的市场价值,而且还有更好的会计业绩;然而,政府干预对股权激励效应产生了消极的影响,检验结果表明,所处地区政府干预程度越大,国资控股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的效应就越小。也就是说,对于国资控股公司来说,政府干预弱化了其实施股权激励的激励效应。本文的研究结果表明,政府干预不仅对国资控股公司选择股权激励的动机产生消极影响,而且还会削弱股权激励的激励效应。这意味着,要想提高股权激励的有效性,解决国资控股公司经营者长期激励不足的问题,不仅需要完善各种内部公司治理机制,更需要改善政府治理,约束政府对国资控股公司的过多干预;引进市场化用人机制,改革政府对国资控股公司高管的行政任命制,对股权激励效应的发挥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徐强[10](2009)在《上市公司内部人控制问题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公司治理是现代企业制度中最重要的内容之一。公司治理结构可分为公司的内部治理结构和公司的外部治理结构。从某种意义上说,一个现代公司能否在市场竞争中保持优势地位,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它的治理结构是否有效。现代企业区别于传统企业的根本特征在于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这就需要在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形成一种相互制衡的机制,依靠这一机制对企业进行管理和控制。这种机制的安排就是公司治理的核心内容。内部人控制问题是伴随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而产生的一种消极现象,它产生的根源是现代公司的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上市公司作为一个特别的合约组织,其主要特征是企业财产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由此产生了委托代理问题,导致内部人控制问题的出现。在我国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过程中,内部人控制问题是很普遍的,带来了很多有待认识和解决的问题,本文通过相关理论成果,分析了内部人控制的作用机理,指出内部人控制问题出现的必然性、利弊,区分了内部人控制的类型,并以江西辖区上市公司为例进行了论证,最后针对内部人控制问题带来的消极影响,对内部人控制问题的治理提出一些可能的解决方案。
二、国有企业公司化改制中的“内部人控制”问题与企业家成长(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国有企业公司化改制中的“内部人控制”问题与企业家成长(论文提纲范文)
(1)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论(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及研究目的、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目的及意义 |
第二节 研究现状述评 |
一、关于混合所有制的研究未将解决劳资关系作为重点 |
二、员工持股有助于解决混合所有制发展中的劳资关系问题 |
三、员工持股与混合所有制企业发展 |
四、文献述评 |
第三节 研究思路、技术路线与章节安排 |
一、研究思路 |
二、技术路线 |
三、章节安排 |
第四节 研究方法、研究创新及研究不足 |
一、研究方法 |
二、研究创新 |
三、研究不足 |
第一章 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的概念界定、理论基础及理论建构 |
第一节 相关概念界定 |
一、混合所有制企业的内涵 |
二、员工持股的内涵及性质 |
三、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的内涵 |
第二节 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的相关理论 |
一、马克思劳动力产权理论 |
二、人力资本理论 |
三、“双因素”理论 |
四、分享经济理论 |
五、委托代理理论 |
第三节 相关理论分析 |
一、对马克思劳动力产权理论与人力资本理论的比较与分析 |
二、对“双因素”理论和分享经济理论的比较与分析 |
三、对委托代理理论的分析 |
四、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应以马克思劳动力产权理论为指导 |
第四节 以员工持股为重点发展混合所有制企业的理论建构 |
一、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理论假设 |
二、基本推论:员工持股应当成为发展混合所有制企业的重点 |
第二章 我国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发展历程及存在的理论认识问题 |
第一节 我国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的发展历程 |
一、我国员工持股的出现 |
二、员工持股的初步探索阶段(1978-1994年) |
三、员工持股与混合所有制改革初步结合阶段(1994-2002) |
四、针对管理层的股权激励阶段(2002-2013) |
五、明确与混合所有制改革相结合重启员工持股阶段(2013年至今) |
第二节 我国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实践的曲折性及发展中存在的理论认识问题 |
一、我国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实践的曲折性 |
二、我国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发展中存在的理论认识问题 |
第三章 员工持股与建立现代企业治理结构 |
第一节 我国混合所有制企业发展中存在的治理问题 |
一、解决国企所有者缺位问题是我国混合所有制企业发展的逻辑起点 |
二、混合所有制企业发展仍面临委托代理关系问题 |
三、混合所有制企业制度定型需要解决委托代理关系问题 |
第二节 员工持股是建立混合所有制企业现代治理结构的重要途径 |
一、员工持股是混合所有制企业产权多元化的重要实现形式 |
二、员工持股可以有效解决混合所有制企业委托代理问题 |
三、我国以员工持股发展混合所有制企业的成功案例 |
第三节 以员工持股实现企业治理的激励相容 |
一、发展混合所有制企业的主要矛盾是解决企业治理的激励相容问题 |
二、聚焦建立有效委托代理关系,以员工持股实现企业治理的激励相容 |
第四章 员工持股与发展创新型企业 |
第一节 创新型企业内涵及我国创新型企业发展现状 |
一、创新型企业内涵 |
二、新科技革命和产业革命背景下我国创新型企业的缺乏 |
第二节 我国创新型企业缺乏的重要原因 |
一、企业家精神缺乏 |
二、工匠精神缺乏 |
三、科技创新能力不足 |
第三节 以员工持股促进创新型企业形成 |
一、以员工持股激励企业家精神形成 |
二、以员工持股激励工匠精神形成 |
三、以员工持股激励科技人员提升创新能力 |
第五章 员工持股与扩大中等收入群体 |
第一节 资本短缺时代劳动者难以分享企业利润与中等收入群体比重过低 |
一、资本短缺时代与劳动报酬比重偏低 |
二、劳动报酬低转化为劳动者财产性收入比重低 |
三、劳动者报酬偏低导致中等收入群体比重过低 |
第二节 资本过剩时代劳动者分享利润的客观基础正在形成 |
一、我国进入资本相对过剩时代和劳动力短缺时代 |
二、人力资本日益成为劳动者财产性收入的重要源泉 |
三、员工持股成为增加财产性收入的重要途径 |
第三节 以员工持股扩大中等收入群体 |
一、以员工持股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具有可行性 |
二、员工持股优于简单的工资上涨和福利国家模式 |
三、员工持股有利于打造我国的人力资本优势 |
四、员工持股有利于形成劳资利益共同体 |
第六章 员工持股与宏观经济稳定 |
第一节 宏观经济稳定需要有活力的微观基础 |
一、凯恩斯主义宏观经济政策的失灵 |
二、宏观经济稳定需要建立在微观经济主体健康发展的基础上 |
第二节 员工持股与形成消费拉动的内生增长模式 |
一、我国需要形成消费拉动的内生增长模式 |
二、以员工持股促进中等收入群体发挥消费生力军和主力军的作用 |
三、以员工持股稳定国内投资 |
第三节 以员工持股推动新经济发展 |
一、新经济成为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 |
二、员工持股有利于促进新经济发展 |
三、在新经济领域广泛推动员工持股 |
第四节 以员工持股解决经济转型升级中的就业问题 |
一、传统工资制与失业问题 |
二、以员工持股实现利润分享制 |
三、构建员工与企业的命运共同体 |
第七章 我国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发展现状、难点问题及阻碍因素 |
第一节 我国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发展现状 |
一、我国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实践历经反复 |
二、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进一步发展任重道远 |
第二节 我国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实践中的难点问题 |
一、持股对象范围的确定 |
二、员工持股比例的确定 |
三、持股员工的资金来源 |
四、员工持股模式的确定 |
五、持股平台问题 |
第三节 我国发展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的阻碍因素 |
一、对混合所有制改革及员工持股缺乏足够的认识 |
二、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的体制障碍 |
三、内部人控制问题 |
四、我国员工持股相关立法的限制 |
五、我国目前还缺乏相关的财税政策对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企业和员工进行激励 |
第八章 员工持股的国际经验 |
第一节 美国员工持股的兴起与发展 |
一、美国员工持股制度的兴起与发展 |
二、美国员工持股的特点 |
第二节 英国员工持股的兴起与发展 |
一、英国员工持股的兴起与发展 |
二、英国员工持股的特点 |
第三节 法国员工持股制的兴起和发展 |
一、法国员工持股的兴起与发展 |
二、法国员工持股的特点 |
第四节 日本员工持股的兴起与发展 |
一、日本员工持股的兴起与发展 |
二、日本员工持股制度的特点 |
第五节 发达国家员工持股的启示 |
一、政府对员工持股计划的重视 |
二、制订完善的立法来推行员工持股 |
三、利用财税政策支持和引导 |
四、支持第三方金融机构介入员工持股 |
五、实施普惠式的员工持股 |
六、采取多种形式的员工持股计划模式 |
第九章 我国发展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的原则及建议 |
第一节 我国发展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的原则 |
一、将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上升到塑造社会主义微观经济主体的高度 |
二、将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与解决宏观经济问题相联系 |
三、加强顶层设计,使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有序开展 |
四、在法律的激励、引导和规范下有序开展 |
五、从企业实际出发开展员工持股 |
第二节 我国发展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的建议 |
一、充分认识员工持股在混合所有制改革中的重要作用 |
二、加强和完善员工持股的相关立法 |
三、允许第三方金融机构参与员工持股计划 |
四、对员工持股参与方提供财税政策支持 |
五、探索多样化的员工持股模式 |
六、逐步扩大员工持股对象及企业的范围 |
参考文献 |
后记 |
(2)中国特色国有军工企业领导体制研究 ——基于企业内部权力结构视角(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问题的提出 |
1.2 研究的目的意义 |
1.2.1 研究源自新时期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对国企变革的要求 |
1.2.2 研究源自军工集团对旗下各企业高管提高企业家素质的需要 |
1.2.3 研究源自加强企业管理理论与实践研究的要求 |
1.2.4 研究源自寻求助力企业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的内在需求 |
1.3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3.1 国内研究现状 |
1.3.2 国外研究现状 |
1.4 研究方法与思路 |
1.4.1 文献研究法 |
1.4.2 比较研究法 |
1.4.3 实证分析法 |
1.4.4 多学科综合研究法 |
1.4.5 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 |
1.4.6 技术路线图 |
1.5 研究的创新点 |
第二章 国有企业的性质、目标与社会责任 |
2.1 关于企业的性质与边界 |
2.1.1 西方学者对企业性质与边界的论述 |
2.1.2 马克思对企业性质与边界的阐释 |
2.1.3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国有企业的性质 |
2.2 国有企业的分类及目标 |
2.2.1 国有企业的分类 |
2.2.2 经济目标与非经济目标 |
2.3 国有企业的社会责任 |
2.3.1 体现国家意志 |
2.3.2 支撑引领并带动经济社会发展 |
2.3.3 应对突发事件和抵御社会政治风险 |
2.4 国有军工企业的性质及特征 |
2.4.1 国有军工企业的性质及地位 |
2.4.2 国有军工企业的特征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中国国有军工企业领导体制概述及发展 |
3.1 国有军工企业领导体制的内涵及意义 |
3.1.1 企业领导体制的内涵 |
3.1.2 领导制度、体制、机制的关系 |
3.1.3 国有军工企业领导体制的作用 |
3.2 国有军工企业领导体制的历史沿革 |
3.2.1 领导体制的初步探索 |
3.2.2 全面试行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 |
3.2.3 领导体制的十年混乱期 |
3.2.4 恢复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 |
3.2.5 厂长、经理负责制 |
3.2.6 现代企业领导体制探索 |
3.3 国有军工企业领导体制改革面临的挑战和机遇 |
3.3.1 国际政治与经济竞争挑战军工核心竞争力 |
3.3.2 新时代的安全发展新需求挑战军工国防保障力 |
3.3.3 军民融合发展国家战略挑战军工市场竞争力 |
3.3.4 国企体制改革全面深化使军工企业改革进入机遇期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国有军工企业领导体制的当代反思与检视 |
4.1 国有军工企业领导体制的变革反思 |
4.1.1 党、政、工三位一体的权力结构 |
4.1.2 领导体制变革的时代背景 |
4.1.3 领导体制的确立及变革依据 |
4.1.4 领导体制贯彻的原则 |
4.2 国有军工企业领导体制模式的利弊分析 |
4.2.1 党政分设领导模式 |
4.2.2 党政“一肩挑”领导模式 |
4.2.3 党政一体化领导模式 |
4.2.4 党政交叉兼职或交流任职 |
4.2.5 总经理负责制和企业委员会制 |
4.2.6 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 |
4.3 国有军工企业领导体制的当下反思 |
4.3.1 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中取得的成就 |
4.3.2 领导体制改革过程中暴露的现实矛盾 |
4.4 国外典型国家军工企业领导体制参考 |
4.4.1 美国军工企业领导体制模式 |
4.4.2 俄罗斯军工企业领导体制模式 |
4.4.3 日本军工企业领导体制模式 |
4.4.4 国外典型国家军工企业领导体制的启示 |
4.5 国有军工企业领导体制个案检视 |
4.5.1 红林公司企业概况 |
4.5.2 红林公司领导体制回顾 |
4.5.3 红林公司领导体制现状剖析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中国特色国有军工企业领导体制建构的理论基础 |
5.1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是国有军工企业领导体制建构的立论依据 |
5.1.1 中国特色的政治制度为军工企业领导体制建构指明政治方向 |
5.1.2 中国特色的根本经济制度为国有军工企业领导体制建构确立了所有制格局 |
5.1.3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为国有军工企业领导体制建构提供机制框架 |
5.2 现代企业制度是国有军工企业领导体制建构的理论基点 |
5.2.1 现代企业制度为建构国有军工企业领导体制提供了选择基础 |
5.2.2 现代企业制度基本要件是建构国有军工企业领导体制的主要基石 |
5.2.3 新时代对国有企业的改革要求是建构国有军工企业领导体制的行动指南 |
5.2.4 领导体制相关理论是国有军工企业领导体制建构中的重要指导 |
5.3 组织行为理论是国有军工企业领导体制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 |
5.3.1 组织结构原理是建构国有军工企业领导体制需坚持的基本原则 |
5.3.2 群体行为基本原理是建构国有军工企业领导体制需注意的基本范式 |
5.3.3 领导力及其相关理论是建构国有军工企业领导体制需考虑的关键因素 |
5.4 领导理论是建构国有军工企业领导体制的重要补充 |
5.4.1 领导的本质是建构国有军工企业领导体制的力量源泉 |
5.4.2 领导的职能是建构国有军工企业领导体制的精神内涵 |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中国特色国有军工企业领导体制建构的现实基础 |
6.1 国有军工企业领导体制的建构基础及差异 |
6.1.1 国有军工企业领导体制构建基础 |
6.1.2 企业领导体制的差异性比较 |
6.2 现代企业制度下的法人治理结构 |
6.2.1 公司治理的基本问题 |
6.2.2 企业法人治理的原则 |
6.2.3 法人治理结构框架组成 |
6.2.4 国有军工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现状 |
6.2.5 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 |
6.3 股权多元化为国有军工企业发展提供新动力 |
6.3.1 股权结构思考 |
6.3.2 我国企业的股权构成 |
6.3.3 国有军工企业的股份制改造 |
6.3.4 股权多元化对国有军工企业领导体制的影响 |
6.3.5 股权多元化改革对国有军工企业领导体制的要求 |
6.3.6 国有军工企业的改制上市 |
6.4 党的领导是国有军工企业领导体制建构的政治核心 |
6.4.1 坚持党的领导是国有军工企业的独特优势 |
6.4.2 新时期国有军工企业党建工作要求 |
6.4.3 党组织在现代企业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定位 |
6.4.4 混合所有制经济对国有军工企业党建工作的新要求 |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中国特色国有军工企业领导体制的建构理念及方略 |
7.1 国有军工企业领导体制建构应当处理好的基本关系 |
7.1.1 产权与政权的关系 |
7.1.2 集权与分权的关系 |
7.1.3 规范管理与民主管理的关系 |
7.2 国有军工企业领导体制建构的价值标准 |
7.2.1 国有军工企业领导体制建构的基本原则 |
7.2.2 国有军工企业领导体制建构的检验标准 |
7.2.3 国有军工企业领导体制建构的责任目标 |
7.2.4 国有军工企业领导体制的改革目标 |
7.3 国有军工企业领导体制建构层次 |
7.3.1 国有军工企业治理结构层面 |
7.3.2 企业运行机制层面 |
7.4 国有军工企业领导体制的建构机理 |
7.4.1 国有军工企业领导体制的建构维度和方向 |
7.4.2 国有企业领导体制建构机制 |
本章小结 |
第八章 中国特色国有军工企业领导体制模型建构 |
8.1 股份制国有军工企业的利益相关者 |
8.1.1 股东 |
8.1.2 经营层 |
8.1.3 企业职工 |
8.1.4 用户(部队或厂所) |
8.1.5 供应商 |
8.1.6 债权人 |
8.1.7 政府 |
8.2 “新三会”、“老三会”与利益相关者的关系 |
8.2.1 “新三会”与“老三会”的关系 |
8.2.2 “新三会”、“老三会”与企业利益相关者 |
8.3 中国特色国有军工企业领导体制的现实特色 |
8.3.1 党组织在国有军工企业中发挥政治核心作用 |
8.3.2 职工参与企业管理 |
8.3.3 法人代理的信托责任 |
8.4 “六会七方”领导机构设置的科学组合 |
8.4.1 主次型机构设置 |
8.4.2 参与型机构设置 |
8.4.3 兼职型机构设置 |
8.4.4 复合型机构设置 |
8.5 侧重于利益相关方的领导体制组合 |
8.5.1 识别军工企业的利益相关者 |
8.5.2 利益相关者共同治理事权路径 |
8.5.3 侧重于利益相关方的领导体制组合模式 |
8.6 中国特色国有军工企业领导体制模型及应用 |
8.6.1 中国特色国有军工企业领导体制的权力结构 |
8.6.2 国有军工企业领导体制的建构模型及解读 |
8.6.3 中国特色国有军工企业领导体制模型的具体应用 |
本章小结 |
结论与展望 |
致谢 |
参考文献 |
博士学习期间的学术研究成果 |
(3)改制公司权利配置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选题缘起 |
二、文献综述 |
三、研究方法 |
四、本文框架 |
第一章 改制公司及其权利配置的特点与成因 |
第一节 改制公司的界定 |
一、国企改革历程考察基础上的改制公司界定 |
二、改制公司的主要特征 |
第二节 改制公司权利配置的类型化分析 |
一、独特的改制公司权利配置 |
二、类型化分析 |
第三节 基于产权效率的原因分析 |
一、国有企业产权模糊 |
二、国企改制与改制公司权利配置的经济逻辑 |
第二章 改制公司权利配置的分析框架 |
第一节 理论视角的选择 |
一、私法自治与国家强制 |
二、法经济学理论框架 |
第二节 改制公司权利配置的效力判定 |
一、现有理论的介绍与评析 |
二、改制公司权利配置效力判定的路径建构 |
第三章 改制公司的强制性权利配置 |
第一节 改制公司的股权结构问题 |
一、改制公司独特股权结构的由来与争议 |
二、改制公司股权结构的形成机理与治理效率 |
三、对未来国企改革的启示 |
第二节 改制公司激励股的设置 |
一、改制公司激励股设置现状与制度绩效 |
二、激励股设置的理论基础与权利构造 |
三、对未来改革的启示 |
第三节 改制类民办非企业法人的法律规制 |
一、改制类民办非企业法人的规制困境 |
二、改制类民办非企业法人的产权效率 |
三、基于制度选择的规制重构 |
第四章 改制公司的自治性权利配置 |
第一节 改制公司转股权配置的效力解析 |
一、改制公司对股权转让自由的限制 |
二、司法裁判的困惑与理论上的争议 |
三、改制公司转股权配置的效力判定 |
第二节 改制公司股东表决权配置的效力解析 |
一、改制公司表决权的特殊配置 |
二、实践与理论上的争议 |
三、改制公司股东表决权配置的效力判定 |
第三节 改制公司股东知情权配置的效力解析 |
一、改制公司对特定股东群体知情权的剥夺 |
二、改制公司股东知情权配置的效力判定 |
三、股东知情权行使的法律限制与公司自治 |
第四节 改制公司机关创设与职权重新配置的效力解析 |
一、改制公司机关创设与职权重新配置的争议 |
二、功能主义视角下的公司机关设置 |
三、公司机关职权配置的效力探讨 |
第五章 改制公司的治理路径 |
第一节 改制公司治理的路径依赖 |
一、党政权力运行机制的延续 |
二、单位制度的深远影响 |
三、“产权残缺”现象的普遍存在 |
第二节 制度建构 |
一、丰富商事主体的制度供给 |
二、拓展公司的自治空间 |
三、商事裁判独立与商事裁判理念确立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4)公司治理、政治关联对治理绩效影响的实证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1.1 理论背景 |
1.1.2 现实背景 |
1.2 问题的提出 |
1.3 研究意义 |
1.3.1 理论意义 |
1.3.2 现实意义 |
1.4 概念界定 |
1.4.1 公司治理 |
1.4.2 政治关联 |
1.4.3 治理绩效 |
1.5 研究思路与方法 |
1.5.1 研究思路 |
1.5.2 研究方法 |
1.6 研究技术路线、研究内容及章节安排 |
1.6.1 研究技术路线 |
1.6.2 研究内容 |
1.6.3 章节安排 |
1.7 本文的创新之处 |
第二章 理论基础与文献综述 |
2.1 理论基础 |
2.1.1 公司治理相关理论 |
2.1.2 政治关联相关理论 |
2.2 企业发展历程与公司治理 |
2.2.1 国有企业改革历程与公司治理 |
2.2.2 民营企业发展历程与公司治理 |
2.3 公司治理文献回顾 |
2.3.1 公司治理相关研究内容 |
2.3.2 公司治理对企业绩效的影响 |
2.3.3 公司治理现有研究不足与发展趋势 |
2.4 政治关联文献回顾 |
2.4.1 政治关联的分类 |
2.4.2 政治关联的度量 |
2.4.3 政治关联对企业绩效的影响 |
2.5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上市公司治理评价指标体系构建 |
3.1 研究设计 |
3.2 评价指标遴选 |
3.2.1 评价指标的初步确定 |
3.2.2 专家咨询 |
3.3 上市公司治理评价指标体系构建 |
3.3.1 问卷调查设计 |
3.3.2 调查问卷概况 |
3.3.3 数据分析 |
3.3.4 上市公司治理评价指标体系构建 |
3.4 我国上市公司治理整体情况 |
3.4.1 按行业分类的公司治理统计情况 |
3.4.2 按地区分类的公司治理统计情况 |
3.4.3 按企业性质分类的公司治理统计情况 |
3.5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公司治理结构与行为对治理绩效影响的比较研究 |
4.1 引言 |
4.2 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
4.2.1 研究假设的提出 |
4.2.2 研究假设内容 |
4.3 研究设计 |
4.3.1 数据来源与样本选取 |
4.3.2 数据分析方法 |
4.3.3 变量定义 |
4.3.4 研究模型 |
4.4 实证检验与结果分析 |
4.4.1 描述性统计 |
4.4.2 相关性分析 |
4.4.3 实证检验 |
4.4.4 稳健性检验 |
4.5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政治关联与治理绩效关系的研究 |
5.1 引言 |
5.2 企业政治关联途径分析 |
5.3 理论分析和研究假设 |
5.3.1 研究假设的提出 |
5.3.2 研究假设内容 |
5.4 研究设计 |
5.4.1 数据来源与样本选取 |
5.4.2 数据分析方法 |
5.4.3 变量定义 |
5.4.4 研究模型 |
5.5 实证检验与结果分析 |
5.5.1 描述性统计 |
5.5.2 相关性分析 |
5.5.3 实证检验 |
5.5.4 稳健性检验 |
5.6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公司治理视角下政治关联对治理绩效影响的研究 |
6.1 公司治理与政治关联的相互作用机制 |
6.2 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
6.2.1 研究假设的提出 |
6.2.2 研究假设内容 |
6.3 研究设计 |
6.3.1 数据来源与样本选取 |
6.3.2 数据分析方法 |
6.3.3 变量定义 |
6.3.4 研究模型 |
6.4 实证检验与结果分析 |
6.4.1 相关性分析 |
6.4.2 实证检验 |
6.4.3 稳健性检验 |
6.5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研究结论与对策建议 |
7.1 研究贡献 |
7.2 研究结论 |
7.3 对策建议 |
7.3.1 政府层面 |
7.3.2 企业层面 |
7.4 研究局限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1 调查问卷 |
附录2 指标评价标准 |
附录3 假设汇总及研究结论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附表 |
(5)中国公司法律制度的政治经济学维度(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节 非理性繁荣:公司法基础理论研究的贫困 |
第二节 问题的界定:从对公司法合同理论的继承出发 |
第三节 理论基础和文献综述 |
一、法律的政治理论(法哲学) |
二、新制度经济学、经济社会学、政治经济学等综合性理论 |
三、公司治理的政治经济学理论 |
四、科学社会主义理论及转型理论 |
五、金融、政治与法律(法与金融理论的发展) |
第四节 选题价值、结构安排与研究方法 |
一、选题价值 |
二、结构安排 |
三、研究方法 |
四、论文主要创新与不足之处 |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
第一章 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模型:经典体制与转型语境 |
第一节 社会主义元制度:经典体制的三位一体模型 |
一、根本前提 |
二、经典体制组成要素之间的逻辑关系 |
第二节 经典体制的变迁:转型之谜 |
一、转型的两种路径与相关理论述评 |
二、转型路径差异对于产权配置和公司治理制度的影响:中俄比较 |
第三节 理论模型对于中国公司治理现实的概括性解释 |
第二章 中国公司法律制度变迁史:分析性叙述的启示 |
第一节 分析性叙述:对于理性选择理论的扬弃 |
第二节 新中国现代公司法律制度的萌芽(1979-1993) |
一、制度背景 |
二、分析性叙述的归纳演绎 |
第三节 新中国现代公司法律制度的奠基(1993-2005) |
一、制度背景 |
二、分析性叙述的归纳演绎 |
第四节 新中国现代公司法律制度的再造(2006-2013) |
一、制度背景 |
二、分析性叙述的演绎归纳 |
第五节 新中国现代公司法律制度的十字路.(2014- ) |
一、制度背景 |
二、分析性叙述的演绎归纳 |
第六节 小结 |
第三章 中国公司法律制度的立法学:政治观点 |
第一节 中国当代立法制度概述 |
一、立法权限制度 |
二、立法程序制度 |
第二节 中国当代立法制度的政治决策模型 |
一、命令模型(“Command model”) |
二、精英博弈模型(“Elite struggle model”) |
三、体制内部门政治模型(“Organizational model”),或官僚政治范式 |
四、垃圾桶模型(“Garbage can model”) |
第三节 公司法立法的政治决策:模型构建 |
第四节 结论 |
第四章 中国公司法质量与政治约束的影响:基于上市公司所有权结构的检验 |
第一节 问题的背景介绍与文献综述 |
第二节 理论演绎与待检验假说 |
第三节 研究设计 |
一、样本选择和数据来源 |
二、主要研究变量的定义 |
三、模型设定和控制变量 |
四、描述性统计分析 |
第四节 实证结果 |
一、公司法质量对于股权集中度的影响 |
二、省域公司法实施绩效对股权集中度的关系 |
三、政治变量与省域公司法实施绩效对股权集中度的区别性影响 |
四、分样本回归:基于所有制的差异 |
第五节 结论与启示 |
第六节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中国公司法律制度的政治异化:官僚化治理 |
第一节 公司中的官僚 |
一、中国公司治理范式历史中的官僚阴影 |
二、新时代,旧景观? |
第三节 独立董事官僚化研究 |
一、独立董事法律制度之法理基础 |
二、“官员独董”作用的实证检验 |
第四节 经理人市场:在假说与现实之间 |
一、国有企业高管薪酬问题:“限薪令”的事理与法理 |
二、国有企业高管聘用问题:Nomenclature(党官任命系统)与董事会权力之争 |
三、小结 |
第五节 小结 |
结论 |
第一节 反思:现代公司制度与现代国家之间的关系 |
第二节 瞩望:公司法律制度治理绩效提升与政治改革 |
参考文献 |
附录:第五章公司法质量法条统计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后记 |
(6)国企产权制度改革的逻辑与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研究现状 |
一、坚持社会主义公有制为前提的产权论 |
二、国企产权制度改革的私有化论 |
三、国企产权改革制度的社会化论 |
四、按照宪法规制国企产权制度改革方向 |
五、国企改革的市场化竞争论 |
六、国企产权改革的合理化优势论 |
第二节 继续推进国企产权制度改革的意义 |
第三节 论文结构及研究路径 |
一、论文基本结构 |
二、研究方法及创新与不足 |
注释 |
第二章 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理论维度 |
第一节 产权制度概述 |
一、产权界定 |
二、产权的起源、产权结构与产权功能 |
三、经济学的产权和法学的产权 |
第二节 企业性质与企业产权理论 |
一、古典经济学企业理论——分工与企业的产生 |
二、新古典经济学企业理论——一般均衡理论和局部均衡理论 |
三、新制度经济学企业理论 |
四、企业家创新理论 |
第三节 企业制度(形态)的演变与企业产权结构变迁 |
一、企业制度的演变 |
二、现代企业(公司)的产权制度 |
三、现代企业制度与混合所有制 |
四、现代企业制度与公有制的结合 |
注释 |
第三章 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演进 |
第一节 社会主义公有制实现形式与国有企业产权制度变迁 |
一、国有企业界定的理论探讨和实践 |
二、国有企业与国有经济及国有资本的关系 |
三、经典作家关于公有制实现形式的阐释和实践 |
第二节 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最初探索 |
一、利益约束机制下的国营企业制度改革——放权让利 |
二、契约约束机制下的国营企业改革——两权分离 |
第三节 产权约束下的国有企业产权制度变革 |
一、国企法人财产权的确立 |
二、现代企业制度下有限责任制度的形成 |
三、现代企业制度下国有企业产权结构的变化 |
注释 |
第四章 国企产权结构多元化与现代企业制度的确立 |
第一节 国有企业产权结构多元化的逻辑和实现路径 |
一、国企股份制改革与产权结构多元化的推进 |
二、“债转股”与国企产权结构多元化的实现程度 |
三、股权分置改革对国有企业产权多元化的推进 |
第二节 国有企业与政府关系的演变 |
一、政企关系的破冰 |
二、政资关系的调整 |
三、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的剥离 |
注释 |
第五章 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基本方向 |
第一节 正确定位国有经济和国有企业功能 |
一、公法与私法视阈内国有经济和国有企业的法律特征 |
二、国有经济是维护社会主义制度的基石 |
三、以增加全民福祉为目标 |
四、强化国企社会责任 |
五、弥补“市场失灵”保障国民经济健康发展 |
第二节 反对私有化与增强国有经济的控制力 |
一、反对国企权制度改革的私有化倾向 |
二、优化国有经济布局、增强国有经济的控制力 |
第三节 国民共进 |
一、“国进民退”的争论 |
二、国民共进 |
注释 |
第六章 深化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问题研究 |
第一节 完善国有企业公司治理制度 |
一、国企法人财产权的确立 |
二、国企公司治理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完善方向 |
三、国有企业外部治理机制的完善 |
第二节 完善国资管理体制和出资人代管职能 |
一、现行国有资产管理体系的架构 |
二、现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 |
三、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完善的方向 |
第三节 实现国企经营成果的社会分享 |
一、自然垄断行业国企产权制度改革 |
二、自然垄断行业国企产权制度改革方向 |
三、强化国资监管、防止国资流失 |
四、建立国企经营成果共享机制 |
注释 |
第七章 结论 |
一、对马克思主义所有制理论的继承和创新 |
二、渐进式改革可以实现从“国富”到“民富”的转变 |
注释 |
参考文献 |
后记 |
(7)经济转轨中的国企产权改革与公司治理结构—中俄比较(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图表目录 |
第1章 绪论 |
1.1 问题的提出 |
1.2 研究的意义 |
1.3 研究的方法 |
1.4 基本结构与主要内容 |
1.5 主要创新点及不足 |
第2章 国内外文献综述 |
2.1 国外文献综述 |
2.1.1 俄罗斯国企产权改革的模式与路径 |
2.1.2 俄罗斯公司治理结构的建立与完善 |
2.2 国内文献综述 |
2.2.1 中国国企产权改革的模式与路径 |
2.2.2 中国公司治理结构的建立与完善 |
第3章 俄罗斯国企产权改革与公司治理结构 |
3.1 俄罗斯国有企业的私有化 |
3.1.1 俄罗斯实行私有化的动因 |
3.1.2 俄罗斯的“小私有化” |
3.1.3 俄罗斯的“大私有化” |
3.1.4 俄罗斯国有企业私有化的效果 |
3.2 俄罗斯公司治理结构 |
3.2.1 俄罗斯公司内部治理结构的演进 |
3.2.2 俄罗斯公司外部治理结构 |
3.2.3 俄罗斯公司治理存在的问题 |
第4章 中国国企产权改革与公司治理结构 |
4.1 中国国企产权改革的演进 |
4.1.1 中国国企产权改革的背景 |
4.1.2 中国国企产权改革的基本目标 |
4.1.3 国有小企业的产权改革 |
4.1.4 大中型国有企业的产权改革 |
4.1.5 中国国有企业改革的效果 |
4.2 中国国有企业的公司治理结构 |
4.2.1 中国公司制国有企业的内部治理结构 |
4.2.2 中国公司制国有企业的外部治理结构 |
4.2.3 中国公司治理结构对企业绩效的影响 |
第5章 中俄国企产权改革与公司治理结构的比较分析 |
5.1 中俄国企产权改革的比较分析 |
5.1.1 中俄国企产权改革初始条件的比较 |
5.1.2 中俄国企产权改革设定目标的比较 |
5.1.3 中俄国企产权改革方式的比较 |
5.1.4 中俄国企产权改革绩效的比较 |
5.1.5 中俄国企产权改革绩效差异的因素分析 |
5.1.6 对中俄国企产权改革的长期展望 |
5.2 中俄公司治理结构的比较分析 |
5.2.1 中俄公司内部治理结构的比较 |
5.2.2 中俄公司外部治理结构的比较 |
第6章 俄罗斯国企产权改革与公司治理结构的经验教训 |
6.1 不能片面强调产权和私有化 |
6.2 产权改革的方式与速度要符合国情 |
6.3 必须为国企改革提供稳定的宏观环境 |
6.4 国企改革要以市场化为前提 |
6.5 不能忽略政府的作用及职能转变 |
6.6 应强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 |
6.7 注重公司内部治理结构的有效性 |
6.8 注重外部治理机制约束的有效性 |
6.9 公司治理模式的设计要符合本国特点 |
第7章 深化我国国企产权改革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的思路与对策 |
7.1 继续深化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 |
7.1.1 明晰产权主体,合理界定产权 |
7.1.2 完善股权结构,改变股权高度集中现象 |
7.1.3 降低委托-代理成本,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 |
7.1.4 建立有效的国有产权交易制度 |
7.2 完善我国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结构 |
7.2.1 完善我国国有企业内部治理结构 |
7.2.2 完善我国国有企业外部治理结构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论文以及参加科研情况 |
(8)中国管理层收购市场及其环境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的及意义 |
1.3 研究内容、方法及思路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3.3 研究思路 |
2 管理层收购概述 |
2.1 管理层收购的概念与特征 |
2.2 管理层收购在英美及东欧等国的发展 |
2.3 管理层收购在我国的发展 |
3 管理层收购国内外研究综述 |
3.1 管理层收购国外研究综述 |
3.1.1 国外管理层收购的理论研究 |
3.1.2 国外管理层收购的实证研究 |
3.1.3 国外管理层收购研究总评 |
3.2 国内管理层收购研究综述 |
3.2.1 国内管理层收购的理论研究 |
3.2.2 国内管理层收购的实证研究 |
3.2.3 国内管理层收购研究总评 |
3.3 本章小结 |
4 国有企业改革与管理层收购 |
4.1 国有企业改革的历史进程 |
4.1.1 所有者向经营者放权让利 |
4.1.2 业经济责任制与承包制 |
4.1.3 所有制层面的改革 |
4.1.4 改革重点从企业经营转向资产管理 |
4.2 我国国有企业目前的主要问题 |
4.2.1 国有企业的绩效问题 |
4.2.2 国有企业的所有者虚置问题 |
4.2.3 国有企业的政企不分与经营者缺乏充分自主权问题 |
4.2.4 国有企业的条块分割问题 |
4.2.5 国有企业的垄断问题 |
4.2.6 国有企业导致的其它问题 |
4.3 管理层收购在国有企业改革中的地位和作用 |
4.3.1 国有企业改革的实证研究 |
4.3.2 管理层收购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较好方式 |
5 我国上市公司管理层收购的实证分析 |
5.1 实证方法及样本选择 |
5.1.1 实证方法 |
5.1.2 样本选择 |
5.2 股权出让方的财富变化 |
5.3 流通股股东的短期财富效应 |
5.4 流通股股东的长期财富效应 |
5.5 实证研究的结果分析 |
6 我国管理层收购的环境建设 |
6.1 管理层收购的外部环境建设 |
6.1.1 经济环境 |
6.1.2 政策环境 |
6.1.3 法律环境 |
6.1.4 金融环境 |
6.1.5 社会文化环境建设 |
6.1.6 社会保障环境建设 |
6.2 管理层收购的内部环境建设 |
7 研究结论与政策建议 |
7.1 研究结论 |
7.2 政策建议 |
7.3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历 |
学位论文数据集 |
(9)国资控股、政府干预与股权激励有效性(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与意义 |
第二节 研究问题与研究思路 |
第三节 研究内容与结构安排 |
第四节 研究发现与可能的创新之处 |
第二章 股权激励效应:文献综述 |
第一节 国外关于股权激励效应的争议与检验 |
一、作为解决代理冲突手段的股权激励 |
二、作为代理问题来源的股权激励 |
三、简评与启示 |
第二节 国内关于股权激励效应的研究 |
一、规范性的探讨 |
二、高管持股激励效应的实证分析 |
三、股票期权激励效应的实证检验 |
第三章 我国股权激励的发展与现状 |
第一节 作为产权制度改革的高管人员持股阶段 |
第二节 “变通”股权激励的探索阶段 |
一、“变通”股权激励的探索历程 |
二、“变通”股权激励的方式 |
第三节 真正意义上的股权激励阶段 |
一、实施股权激励的制度环境之改善 |
二、实施股权激励的法律障碍之消除 |
三、股权激励现状之考察 |
第四章 国资控股、政府干预与股权激励有效性的理论分析 |
第一节 国资控股与我国上市公司的治理特征 |
一、国资控股与政府干预 |
二、国资控股与内部人控制 |
三、国资控股、控制权结构与公司治理特征 |
四、国资控股、董事会结构与公司治理特征 |
五、国资控股、高管的行政任命制与经理人市场 |
第二节 国资控股、政府干预与股权激励有效性的影响机理分析 |
一、股权激励内在机制剖析 |
二、国资控股、政府干预对股权激励有效性的影响 |
第五章 国资控股、政府干预与股权激励计划的选择——基于2006年股权激励制度改革后数据的实证分析 |
第一节 研究假说和研究设计 |
一、研究假说 |
二、研究设计 |
第二节 检验结果及分析:国资控股、政府干预与股权激励计划选择 |
一、多元回归结果与分析 |
二、稳健性分析 |
三、研究结论与总结 |
第三节 检验结果与分析:国资控股、政府干预与股权激励强度 |
一、多元回归结果与分析 |
二、稳健性分析 |
三、研究结论与总结 |
第六章 国资控股、政府干预与股权激励效应——基于2006年股权激励制度改革后数据的实证分析 |
第一节 研究假说和研究设计 |
一、研究假说 |
二、研究设计 |
第二节 检验结果及分析 |
一、多元回归结果与分析 |
二、改变政府干预度量方法的进一步回归分析 |
三、改变因变量度量方法的进一步检验 |
四、研究结论与总结 |
第七章 研究结论与局限性 |
第一节 研究结论与启示 |
第二节 研究局限性与未来研究方向 |
参考文献 |
后记 |
附录 |
(10)上市公司内部人控制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英文摘要 |
1 绪论 |
1.1 选题的背景及研究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相关概念的界定 |
1.2.1 内部人的定义 |
1.2.2 内部董事与内部人控制度的界定 |
1.2.3 内部人控制与内部人控制问题的界定 |
1.3 研究目标及方法 |
1.3.1 研究目标 |
1.3.2 研究方法 |
1.4 本文的结构安排 |
2 内部人控制问题的理论基础 |
2.1 委托—代理理论 |
2.2 产权主体缺位理论 |
2.3 外部经营环境决定理论 |
2.4 人力资本回报理论 |
3 内部人控制问题与公司治理 |
3.1 公司治理概述 |
3.2 内部人控制的类型 |
3.3 我国转型期的内部人控制模式与内部人控制问题 |
3.3.1 内部人控制与内部人控制问题 |
3.3.2 我国转型期的内部人控制模式 |
3.3.3 内部人控制问题的类型和表现 |
3.4 上市公司内部人控制问题的产生 |
4 以江西为例的上市公司内部人控制问题分析 |
4.1 江西辖区上市公司概况 |
4.2 江西辖区上市公司内部人控制问题现状分析 |
4.2.1 董事会规模 |
4.2.2 内部人控制度分析 |
4.2.3 董事会成员兼任高管情况普遍 |
4.2.4 所有者缺位与股权过度分散并存 |
4.2.5 “一股独大”问题严重 |
4.2.6 公司董事的产生机制不合理 |
4.3 江西上市公司内部人控制问题的不良表现 |
4.4 江西辖区上市公司内部人控制成因分析 |
4.4.1 对公司内部人的激励严重不足 |
4.4.2 内部监督机制不健全 |
4.4.3 外部监督约束机制未充分到位 |
4.4.4 经理人市场不完善 |
5 上市公司内部人控制问题治理 |
5.1 经理人员的股权激励制度与内部人控制问题的制约 |
5.1.1 股权激励制度对内部人控制问题的制约作用 |
5.1.2 目前股权激励制度存在的问题 |
5.1.3 股权激励的形式 |
5.2 市场机制的完善与内部人控制问题的制约 |
5.2.1 市场机制对经理的激励约束作用 |
5.2.2 我国资本市场的完善 |
5.2.3 我国经理市场的完善 |
5.3 股东和经理合谋的防范及对策 |
5.3.1 优化股权结构,建立股权制衡机制 |
5.3.2 完善公司内部制衡机制 |
6 结论及展望 |
6.1 结论 |
6.2 展望 |
主要参考文献 |
附录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公开发表论文及着作情况 |
后记 |
四、国有企业公司化改制中的“内部人控制”问题与企业家成长(论文参考文献)
- [1]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论[D]. 罗丽娟. 中共中央党校, 2019(01)
- [2]中国特色国有军工企业领导体制研究 ——基于企业内部权力结构视角[D]. 王剑.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2018(01)
- [3]改制公司权利配置问题研究[D]. 赵俊岭. 南京大学, 2016(06)
- [4]公司治理、政治关联对治理绩效影响的实证研究[D]. 段静. 华南理工大学, 2016(12)
- [5]中国公司法律制度的政治经济学维度[D]. 刘安. 华东政法大学, 2015(03)
- [6]国企产权制度改革的逻辑与问题研究[D]. 刘明越. 复旦大学, 2013(03)
- [7]经济转轨中的国企产权改革与公司治理结构—中俄比较[D]. 于榕. 辽宁大学, 2012(02)
- [8]中国管理层收购市场及其环境研究[D]. 胡杰武. 北京交通大学, 2011(12)
- [9]国资控股、政府干预与股权激励有效性[D]. 王烨. 南京大学, 2011(05)
- [10]上市公司内部人控制问题研究[D]. 徐强. 江西师范大学, 2009(07)
标签:内部人控制论文; 员工持股计划论文; 国企论文; 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论文; 混合所有制经济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