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反方上市公司MBO应该缓行(论文文献综述)
李学慧[1](2020)在《历版《现代汉语词典》新增词语研究》文中研究说明《现代汉语词典》(以下简称《现汉》)是我国第一部现代汉语规范型词典,以记录普通话语汇为主。《现汉》的收词大致反映了汉语词汇的基本面貌。研究历版《现汉》的新增词语意在从历时层面展现汉语词汇的发展演变概况,完善现代汉语词汇的相关研究。《现汉》从第1版出版至今已发行过七版,共六版(第2版—第7版)新增词语。六版《现汉》共新增词语19971条,在音节数量方面,新增词语以双音节词语为主,三、四音节词语的收词比重呈不断上升趋势;在词类分布方面,新增词语以名词和动词为主,动词的收词比重呈不断上升趋势;在词语来源方面,新增词语主要分为四类:新造词、古语词、方言词、外来词;在语义领域方面,《现汉》新增词语涉及的语义领域较为广泛,涵盖社会生活、经济、政治、科技、交通、环保等各个方面。《现汉》增收词语是社会发展、词汇发展和词典编纂的需要,语言同社会共变,社会发展,词汇也发展,《现汉》为维持其先进性需要对词典不断进行修订,每次修订时《现汉》所增收的词语都遵循着一定的原则:通用性原则、规范性原则、系统性原则、查考需要原则。《现汉》作为一部规范型词典,非常重视词汇的规范问题。新增词语的规范问题主要涉及到语音规范、词形规范和词义规范,语音规范涉及到异读词的处理,词形规范涉及到异形词的处理,词义规范涉及到义项变化和释义改变,这些规范工作体现出《现汉》为促进现代汉语规范化所做出的努力。
杨馨馨[2](2017)在《中国当代司法政策短期化研究》文中认为“案多人少”是长期困扰中国司法(尤其是基层司法)的一大难题,尤其是在所谓的司法便民等一系列对诉讼费用的减免政策之后,法院案件数量激增,在立案登记制和司法员额制改革逐步推进之后,“案多人少”的问题非但没有缓解,反而愈发凸显,成为制约司法公信力提升的一个瓶颈。为解决“案多人少”,最高院推出的以“简繁分流”为核心的一系列应对措施,虽有一定效果,但仍是治标不治本。学者也曾对“案多人少”的原因进行剖析,比如从“案多”的原因,从“人少”的角度,以及法官的各种负担进行分析,确有一定的解释力,但是细细品来,总感觉有未尽之处。本文试图从学者并未着手处之司法政策分析角度,寻觅“案多人少”与司法政策之间的关联,发现,司法政策的短期化可能是“案多人少”问题的一大源头。因为司法的保底是解决纠纷,其更重要的功能是通过解决纠纷向社会和市场释放正确的激励信号。如果司法只注重前者而忽视后者,很可能沦为以滥用调解和执行和解为标志的“和稀泥”。这种妥协性司法的实质是通过压迫债权人让利的方式来提高纠纷解决的效率,但其后果则是激励了寻租型诉讼——债务人与其主动还钱,不如等着吃官司。长期以来鼓励调解和执行和解的司法政策导致了案件数量的猛增以及如今的司法困局,法律的底线一旦失守,司法公信力会受到极大的损害。因此,要从根本上解决“案多人少”,必须从调整短视的司法政策入手。诸如限制调解的使用范围,禁止执行和解,强化执行的力度等措施缺一不可,否则司法就不可能从妥协转向进取,也不可能从长远尺度提高司法效率和司法公信力。本文第一章是对研究问题的提出及描述。首先对“案多人少”的情况进行总体勾画,发现其具有普遍性的特征,后引用了实证调研数据进行细致分析,如基层法院受理案件数量、法官的人均案件负担量等,展现了“案多人少”的惊人现状,亟待解决;之后论述法院系统的应对策略——以增加编制和简繁分流等为核心的纠纷解决办法,但“案多人少”的问题并未得到根本性的缓解。学界分析“案多人少”的原因,给出的解释是:法院的诉讼费用过低,造成案件的涌入;法院的政治渠道与司法渠道混淆,政治负担过重,分散了法院的审判力量等观点,引出司法政策短期化可能是引发“案多人少”的一个重要原因,并把司法政策短期化作为文章的研究核心。第二章介绍了我国司法政策短期化的成因。我国对司法功能之定分止争、社会控制的功能给予了充分的重视,但却忽视了司法还有向社会“发信号”创设激励的功能。学者们对司法政策的制定曾有过论述,如:德沃金的权利理论说明司法政策不能伤害民众权利,法经济学集大成之波斯纳法官的司法要向前看等。而我国司法政策在制定之时就未见考虑周全,造成了一系列的后果。且“案多人少”的压力一部分就来源于短期化司法政策:如不经通盘考虑、制定完备配套政策就设定降低(甚至减免)诉讼费用、立案登记制的司法政策,带来了法院的案件井喷;加之执行乏力导致审判公正被削弱,加之我国目前还有社会信用孱弱与社会资本缺乏等背景因素,最终导致了司法政策短期化。第三章介绍了司法政策短期化的后果之一:寻租类诉讼的泛滥。首先从当事人的策略选择角度进行分析,引入了相关法经济学模型与理论成果,主要是当事人的诉讼选择理论模型,分析当事人之所以选择和解是基于成本收益精确计算的考量。也解释了正因我国法院的司法政策向当事人释放了不稳定的信号,被当事人所利用来获取不当利益,由此造成了寻租类诉讼的泛滥。后界定了寻租类诉讼的内涵及两大类型:机会主义诉讼和虚假诉讼。再通过短期化司法政策与两大寻租类诉讼进行两两互动,得出结论——短期化司法政策会诱发当事人的寻租行为,衍生出更多的案件,加剧法院“案多人少”的困境。第四章介绍了司法政策短期化的后果之二:削弱司法公信力。本章分为两部分:首先,在论述过程中引用了法经济学模型,分析了中国法官比较在意的几个重要的因素诸如收入、升迁、声誉等,并讨论了短期化司法政策与法官决策的互动关系;其次,分析了不科学的司法政策会影响法院激励,更可能带来削弱司法公信力的后果。第五章对如何应对短期化司法政策给出具体建议,主要是针对第二章短期化司法政策的成因,给出相关的对策建议。从如下几个方面进行了论述:首先要加强执行力度;其次,在司法实践中,要实现调解、执行和解与司法的均衡;在案件分流层面,将多元解纷制度与诉讼费用的调整并行;在社会层面,要强化社会信用体系的外部保障,让整个社会处于信誉的良性循环,从而达到理想的结果。
蒋秋菊[3](2017)在《中国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股权质押影响因素与经济后果研究 ——来自管理层盈余预测、盈余管理、会计稳健性与股价暴跌风险的实证证据》文中研究指明近年来,股权质押在中国资本市场迅速发展,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股权质押是指出质人(资金融入方、债务人、股东)将其持有的上市或非上市公司股权作为质押标的向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和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或自然人申请贷款,或者为第三方贷款设定质押的融资担保行为。与其他标的资产(比如固定资产)相比,股权具有流动性强和易于变现的特征,而股权质押具有不会稀释股东股权等方面的优势,因此,股权质押易受到股东和金融机构的青睐,成为解决中国企业“融资难”问题和扩展金融机构业务的重要途径。本文基于中国特有的制度环境,采用沪深A股非金融类上市公司2004-2015年的数据研究控股股东股权质押的影响因素与经济后果(经济后果包括行为后果与市场后果两方面,行为后果又进一步包括管理层盈余预测、盈余管理、会计稳健性,市场后果主要是指股价暴跌风险),具体检验了上市公司层面因素对控股股东股权质押的影响,并进一步探讨了控股股东股权质押对上市公司管理层盈余预测、盈余管理、会计稳健性及股价暴跌风险的影响。全文共分为八章,各章具体内容如下:第一章介绍本文的研究背景与动机、研究问题、研究框架与内容安排、研究贡献及研究意义。第二章是股权质押概述、现状与文献综述。本章介绍了股权质押的基本概念、相关法律规定、国内外股权质押市场现状以及股权质押相关文献。第三章在控制了内外部公司治理和外部环境基础上,建立Logit、OLS和Tobit多元线性回归模型实证考察融资约束、资产担保能力和信用等级对控股股东股权质押决策和质押规模的影响。第四章研究控股股东股权质押对上市公司管理层盈余预测策略的影响,主要考察管理层在控股股东股权质押前的盈余预测消息性质、偏差、自愿性和及时性等特征,并进一步研究了控股股东股权质押期内和解押后的盈余预测策略。第五章研究控股股东股权质押对上市公司管理层盈余管理行为的影响,主要考察控股股东股权质押前的盈余管理存在性、方式选择(应计和真实盈余管理)及特征(盈余管理的方向和幅度),并进一步研究了控股股东股权质押期内和解押后的盈余管理行为。第六章研究控股股东股权质押对上市公司会计稳健性的持续、动态影响,采用会计稳健性指数(CScore)和Basu模型衡量会计稳健性,从横截面和时间序列角度分析了控股股东股权质押前、质押期内和解押后的会计稳健性。第七章检验控股股东股权质押对上市公司股价暴跌风险的影响,并从盈余预测质量、盈余管理和会计稳健性三个角度分析了控股股东股权质押影响上市公司在控股股东质押期内和解押后的股价暴跌风险的中介作用机制。第八章概括全文的研究结论,并指出本文研究的局限性和未来研究的方向。通过本文的实证研究,主要的研究结论如下:(1)融资约束、资产担保能力和信用评级是影响控股股东股权质押决策的重要因素;(2)管理层存在强烈的动机在控股股东股权质押前发布“好消息”和“乐观偏差”盈余预测,从而帮助控股股东获得股权质押资格和更多的质押资金;(3)管理层的确存在为配合控股股东股权质押的机会主义盈余管理行为,具体表现为控股股东股权质押前的正向的应计和真实盈余管理行为,且控股股东预计质押规模越大,正向应计盈余管理和真实盈余管理幅度越高;(4)控股股东股权质押对上市公司会计稳健性能够产生显着影响,表现为质押公司在质押前的会计稳健性低于非质押公司和非质押时期,质押期内的会计稳健性仍低于非质押公司,但比质押前略有提高,解押后的会计稳健性与非质押公司基于一致,但显着高于质押期内的会计稳健性,即上市公司会计稳健性呈现出持续、动态的变化过程;(5)控股股东股权质押对上市公司股价暴跌风险产生显着影响,表现为与非质押公司相比,处于控股股东股权质押期内的上市公司具有相对较低的股价暴跌风险,但控股股东解押后,上市公司的股价暴跌风险随即提高。这种“质押期内暴跌风险较低,解押后暴跌风险攀升”的情况进一步说明——管理层在控股股东质押前实施的机会主义盈余预测和盈余管理——是为保证上市公司在控股股东质押期间股价稳定运行、维持控股股东“控制权”以及推迟“股价暴跌”发生的一种“缓兵之计”。本研究所涉及到的管理层盈余预测、盈余管理和会计稳健性都是会计学科的总要研究领域和话题,管理层盈余预测属于上市公司表外信息披露范畴,盈余管理和会计稳健性则属于上市公司表内信息披露范畴,它们都是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中,盈余管理和会计稳健性的本质区别在于,盈余管理是一种有目的的调节盈余的活动,而会计稳健性是一种内生于会计制度的财务报告机制(毛新述和戴德明,2009);二者的联系则表现为会计稳健性能够增加管理层的盈余操纵成本,因而能一定程度上抑制盈余管理,而稳健性对于收益和损失的不对称确认原则(要求更及时、充分将“坏消息”确认为“损失”)却也为管理层低估盈余(特别是“大清洗”)的负向盈余管理提供了便利。与现有研究相比,本文在如下方面进行了改进与创新:首先,管理层盈余预测是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重要渠道之一,盈余预测类型和偏差会影响控股股东能否取得质押资格和质押融资额,那么,受控股股东控制的管理层可能会策略性地发布机会主义盈余预测来配合控股股东质押。本文首次讨论了中国特殊制度背景下的上市公司管理层基于控股股东股权质押动机的盈余预测策略这一重大问题,弥补了现有文献的研究空白。其次,盈余管理常被管理层用来“粉饰”经营业绩,而目前还没有文献研究控股股东股权质押前的盈余管理行为,我们将控股股东股权质押背景下的盈余管理的研究从“事后”拓展到了“事前”,进而可以丰富我们对于中国上市公司盈余管理行为的理解,弥补现有文献的不足。再次,会计稳健性是一项重要的会计信息质量特征,受到了会计理论和实务界的普遍关注,但迄今为止,还没有学者探讨控股股东股权质押对会计稳健性的影响。本文首次基于中国A股上市公司数据研究了控股股东股权质押对会计稳健性的影响,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现有文献的不足,同时也有利于完善和充实会计稳健性的理论体系。最后,尽管已有学者研究了控股股东股权质押对股价暴跌风险的影响(谢德仁等,2016),但尚未充分揭示控股股东股权质押影响股价暴跌风险的机制,本研究对现有文献也作了有益的补充。因此,本文兼具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理论意义在于,本文有助于我们加深对上市公司代理问题、“内部人”(控股股东和管理层)动机与行为、信息披露等相关理论的理解。现实意义在于,本文为资本市场监管方如何通过规范控股股东股权质押行为来防范质押风险和保护质权人和中小投资者利益进而维护金融市场和实体经济稳定提供了参考。
黎朝华[4](2013)在《纯电动汽车再生制动特性研究》文中指出由于环保和能源危机的压力,电动汽车己成为汽车行业研究的热点之一。作为纯电动汽车的优势,再生制动系统回收汽车的部分能量,对增加续驶里程和提高电动汽车的经济性、动力性有重要的实际意义。电动汽车试验台是电动汽车开发、试验及测试的必备设备,可以为电动汽车部件选型、参数匹配及控制策略的优化提供大量可靠数据,为电动汽车部件及整车仿真的研究提供了更切合实际的模型,减少了实车试验时间,提高了电动汽车开发的效率。本文的主要工作是在开发成功的纯电动汽车再生制动试验台上完成再生制动试验,采集相关数据与仿真试验结果进行对比分析,研究纯电动汽车再生制动特性。首先,依照模块化思想对整个试验台架进行功能分析,并且划分为若干个柔性比较强的子模块,分别为驾驶员输入模块、动力输出模块、主控模块、整车惯量模拟、负载模拟模块、数据采集模块、再生制动模块等;这样开发出来的试验台架具有比较强的通用性和灵活性,只要依据测试对象对相应模块进行较小改动进能实现对新的测试对象的试验,与实车试验相比大大节省了试验周期与试验成本;然后,利用ADVISOR进行再生制动建模仿真,分别对电机模块、功率模块、储能模块、控制策略模块进行建模;最后,利用成功开发的纯电动汽车试验台完成再生制动试验,采集相关数据与仿真试验结果进行对比分析,获得了纯电动汽车再生制动特性。纯电动汽车再生制动特性研究为能量回收效果、再生制动控制策略研究、电动汽车的续驶里程等提供依据和参考,对电动汽车研发工作具有积极的意义。
林培阳[5](2010)在《论我国存款保险法律制度的构建》文中指出十几年来,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逐步确立、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银行业优胜劣汰竞争机制的形成,国内出现了一些经营不善的金融机构倒闭、破产的现象。由于我国银行业市场退出法律制度的缺陷和相应配套制度——显性存款保险制度的缺位,破产银行的存款人利益遭到严重侵害,进而威胁到我国金融体系的稳定。鉴于此,我国亟需建立与完善存款保险制度。存款保险制度是十几年来我国金融界和法学界研究的热点问题,在比较法上拥有丰富的资源。本文主要运用比较分析的方法,对存款保险制度的理论层面和实践层面的相关问题进行较为深入的探讨。本文将从比较分析的角度,在对存款保险制度进行理论分析的基础上,以我国银行市场退出时对存款人保护的现状考察为切入点,比较研究国际存款保险制度,并基于此对我国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的具体设计进行阐述,以期对我国存款人利益保护的立法完善有所助益。全文的主要内容包括四章。第一章为存款保险制度的基本理论,探讨了存款保险制度经济学、法学理论基础,论证存款保险制度的性质、价值和功能。第二章为我国存款保险制度的现状与弊端,论证我国建立与完善存款保险制度的必要性。第三章为国外存款保险制度的立法启示,在比较各国存款保险制度的法制基础上提出对我国立法的思考。第四章为我国存款保险制度的立法完善,从立法思路和具体设计两方面提出立法建议。建立我国的存款保险制度,必须在充分借鉴国际经验的基础上,紧密结合我国国情。根据目前金融体制改革的情况,我国的存款保险制度必须要明确定位,同时应逐步、渐进地进行,不可急于求成,否则将可能对我国金融体系造成严重危害。
梁若英[6](2009)在《我国上市公司MBO定价公允性评价的研究》文中研究表明管理层收购(Management Buy-Out,英文简称MBO),是指目标公司的管理者或者经理层利用借贷所融资本购买本公司的股份,从而改变本公司的所有者结构、控制权结构和资产结构,进而达到重组本公司的目的,并获得预期收益的一种收购行为。与国外MBO单纯作为一种市场化的企业并购工具不同,我国的管理层收购更多的担负着产权改革重任,尤其是解决国有企业所有者虚位、产权不明晰以及国有股减持退出的问题,也就是说在我国实施管理层收购的动机大大超出其本身的商业价值。而对于作为市场经济主体的上市公司而言更加的意义重大,有利于促进产业结构升级,提高企业的管理效率和经营业绩。也正是因为此,管理层收购在出现之初受到了广泛的赞誉与追捧。但是,因为我国特殊国情造成的股权分割、市场机制不完善、法律不健全使得不能准确判断管理层收购的交易价格是否真实公允反映了企业的产权价值,是否造成了国有和集体资产的流失,因此造成了管理层收购在我国实施和发展的主要困境。本文正是围绕“管理层收购定价公允性”的主题进行研究开来。全文共有五章,其中第三章和第四章是本文的核心所在。文章先介绍了MBO在国内外的发展进程以及国内的政策背景,并对MBO的定价研究现状进行阐述分析。第二章在介绍了管理层收购相关理论基础之上,对公允性的含义进行了广泛地阐述,并具体论述了公允性评价原则的理论基础,为下文研究定价公允性奠定了理论基础。进而第三章的实证分析从财务角度考察MBO定价公允性的影响因素。具体先从MBO参与者、企业自身价值、国家政策法规以及对管理层历史贡献的认定四个方面来阐述它们对交易价格的影响作用;再通过回归方法对选取的74次交易活动进行相关性分析,从而发掘实际股权转让中交易价格的显着影响因素及影响程度。第四章则从证券法中“三公”原则为切入点,按照从上而下的逻辑,并结合前文实证分析的结果,选取其中显着性较高的三个财务因素作为衡量定价公允性的定量指标,同时,运用层次分析法建立了公允性评价体系,并利用模糊工具对影响价格的定性因素进行模糊量化,最后引入案例对评价体系进行了初步的探索应用。最后一章对全文的研究过程和结果进行了总结,并提出政策建议和不足之处。论文的最大特色主要体现在对MBO定价公允性的全面实证分析和评价体系的建立,它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有所创新:第一,引入了三个虚拟变量作为影响因素。分别是管理层收购阶段、近3年净资产收益率是否大于6%和转让股权性质,希望通过前两个指标来考察我国的政策规定对交易价格的影响,后一个虚拟变量旨在衡量政府部门和管理层在实际收购交易时是否会考虑具体的股权性质。第二,根据实证分析结论,从公允性的广义含义扩展开来,构建MBO定价公允性的指标体系,有效地对定性因素进行模糊量化,为定价公允性的判断提供了一个可操作性的方法。第三,根据前文的实证分析和评价体系,设想一套优化的定价程序,建议在竞价过程中使用听证会制度、问责制度以及完全的信息披露制度。可以说,通过搜集接近10年的数据,论文对我国上市公司管理层收购交易价格有了更全面的分析,突破以往研究样本数据少的限制,结果也相对更具说服力。结合我国实际情况提出定价评价体系,为MBO在中国的顺利实施提供一个参考的作用。
邹瑾[7](2010)在《关于市场化手段化解我国房地产金融风险问题研究》文中研究指明毋庸置疑,房地产业与金融业存在紧密相联的互动关系。一方面,房地产业与金融业在经济运行中表现出相互共生关系,另一方面,也容易助长风险的相互累积。目前,我国房地产业融资主要源于银行信贷。在2007年“次贷危机”爆发以前,相关研究多聚焦于银行信贷扩张与房地产泡沫生成的风险互动关系,认为我国当前的房地产融资结构容易导致房地产业风险过度集中于银行,其治理之途是仿效美国市场化的房地产金融体系,发展市场化的融资模式来弱化房地产业高度依赖银行信贷所带来的风险积聚。2007年美国“次债危机”爆发并引致全球性的金融危机及经济衰退,传统依赖市场化治理风险的观点开始受到质疑。显然,这场危机绝非对市场化手段的否定,但危机所显现出来的市场化房地产金融体系下新的风险特征无疑值得后来者深思,遗憾的是,现有研究仍较为有限。与此同时,考察我国房地产金融风险的生成与化解自然不能脱离我国的特殊国情。我国房地产业最大的特殊性就是涉及中央政府、地方政府、银行、开发商、购房群体(自主性购房者与投资性购房者)等诸多利益主体,各方力量的互动关系十分复杂。既有对我国房地产金融风险生成机理的研究多基于国外较为成熟的银行系统性风险生成机制的分析框架,以金融体系为中心进行技术性分析。加入中国特殊国情的约束条件,立足房地产业上下游市场各利益主体视角,考察其对风险生成合力作用的分析极为少见。本文正是基于上述现实焦点问题与已有文献的缺陷来研究房地产金融风险生成的内在规律,希冀对全球范围内具有典型意义的新的风险事实,尤其是在我国特殊国情下房地产金融风险生成事实做出合理的解释。全文围绕对两个问题的回答勾勒出研究框架:一是市场化的房地产金融风险生成机制有什么新变化?二是在我国特殊国情下房地产金融风险的生成机制是怎样的?旨在从一般情况与特殊国情两个层面来考察市场化手段是否是化解我国房地产金融风险的良方。研究的重点在我国,研究的中心是房地产金融风险的生成机制。根据研究内容与研究思路的演进,论文共分五章,除第1章导论外,在整体上可以分为3个部分。第1部分主要阐述了房地产金融风险的基本概念与理论渊源,进而推演出不同金融结构下房地产金融风险生成机制的一般性框架,为全文构建研究平台。主要包括第2章。第2部分是本文的核心内容,问答了前述两个主要问题,对问题一是基于金融视角的局部分析,指出市场化条件下房地产金融风险生成机制的新变化;对问题二则是基于多市场的分析,从房地产产业链出发,剖析多市场各利益主体对我国房地产金融风险生成的作用机理。分别在第3、4章完成。第3部分针对美国房地产金融风险生成机制的新特征与我国房地产金融风险生成的成因分析,指出了治理中美房地产金融风险的共同法则,与我国化解之道的特殊性,对化解我国房地产金融风险的整体思维框架进行了初步探索。主要包括第5章。各章具体内容和观点如下:第1章导论。对研究背景与选题意义、前期文献、整体框架下的研究方法与研究视角的选择,论文结构与主要内容、创新与局限进行了简要阐述。第2章房地产金融风险生成的分析框架。在梳理相关基础概念与理论渊源的基础上,本章完成了三部分工作:首先,整合了不同金融结构房地产金融生成机理的整体框架。将不同金融结构下房地产金融风险的生成机制统一于同一理论框架之下,指出房地产业与金融业风险互动的关键都在于金融体系是否形成了对房地产资产风险的正确定价,归结出两个核心要素:信息与流动性。一方面,信息不完全与不对称问题会带来金融体系(机构或市场)对房地产资产价格的高估(风险的低估),从而过度提供流动性,放大房地产资产泡沫,形成潜在的风险累积;另一方面,房地产金融风险显性化的重点取决于金融体系市场流动性供给状况。充足的流动性供给意味着随时的风险分担和保险,不会引致资产大幅折价抛售,进而导致金融危机。其次,紧扣前述理论框架的核心特征,引入了对市场化房地产金融风险生成机制新特征的研究视角。过去认为,市场化体系优于银行体系,其优越性在于提供了更多信息,能更好实现对风险的识别与控制。“次贷危机”的出现说明市场化的金融体系在处理信息问题上仍存在缺陷,市场仍然会误估房地产资产价值,并因流动性在市场中的中心作用造成重大问题。由此奠定了第3章对“次贷危机”审视部分的切入视角,从信息问题与流动性视角去考察市场化条件下金融风险生成机制的新变化。第三,基于国情特殊性,构建了我国房地产金融风险生成机制的分析框架与视角。前述理论框架的隐含逻辑是金融体系对风险定价失准所滋生的资产投机,但这与我国国情不甚吻合。一方面,我国金融体系对风险的定价并非完全市场化的,金融体系对我国房地产市场的作用是有限和受制的。另一方面,我国房地产价格的推高是供求双方各利益力量失衡的结果,并不仅是资产投机的作用。由此引申出我国房地产金融风险生成机制分析框架的中心不能是金融体系,而需要立足房地产业,考虑利益主体的合力作用。第3章国外市场化实践—对“次贷危机”的审视。主要基于信息经济学和流动性两个视角对市场化条件下房地产金融风险生成的新变化进行分析。首先,文章在解读市场化技术特征的基础上,剖析了市场化技术过程中抵押人、发起人、安排人、资产管理人、投资者、外部信用增级机构、信用评级机构、服务商间各级委托-代理关系下所产生的七类信息摩擦(风险-收益失衡),考察了每一环节既有的监督制衡机制及其失效之处,重点探讨了信用评级机构在解决上述委托-代理问题中的重要地位及其缺陷。指出“次贷危机”所显性化的并非市场化技术的风险(产品风险),归根到底仍然是信息问题(逆向选择、道德风险与激励不相容),各市场参与主体未能有效识别与控制风险,风险定价失准。问题化解的根本在于重塑微观主体激励约束机制来更好地平衡各级委托-代理关系下的收益与风险。其次,重点分析了市场化体系下流动性问题的三类新特征:一是流动性所扮演的角色得以强化。在市场化的房地产金融体系中,大量的市场流动性并不是由银行体系创造的,而由市场参与者创造与维持的。二是市场化的金融体系出现了更多的不确定性,放大了流动性问题。三是不确定性与流动性的共同作用使银行间市场在面对冲击时可能更加脆弱。最后,简要分析了既有的政策失灵及未来策略,指出本次危机的出现是对原有货币政策与金融监管的传统理念与框架变革的契机,警醒货币当局必须考虑稳定物价和稳定资产价格之间的冲突,对金融稳定给予更多的关注;监管框架的改进应立足于对市场失灵的治理,而非救火式的政府干预。第4章国情下的思考:利益主体作用与我国房地产金融风险的生成。本章是全文最重要的内容。以我国商品房交易市场为中心,在包括土地市场、资金市场以及监管层的整体框架下,进行多市场、利益主体作用视角的考察,剖析在特殊国情下我国房地产金融风险生成机制。本章主要包括两部分内容。第一部分是对我国房地产市场阶段特征与现状特征的剖析,在回顾房地产市场改革历程和评析利益集团理论基础上,分析了中国房地产市场中各利益主体的类型和特征,初步解读了其不同的利益诉求,剖析了房地产市场各主体利益聚合和分化,考察了利益主体间强弱力量对比对政策规则制定所形成的偏移。第二部分是本章的主体,侧重我国特殊国情下房地产金融风险内生机理的分析。研究首先从房地产市场属性与定价机制出发,分三步对我国房地产泡沫的内生进行了剖析。第一步解读了房地产市场的非完全竞争属性,明确房地产市场的定价机制是成本加垄断利润,指出考察房价上涨的驱动要素即是对两类市场:上游市场的成本要素以及主市场的垄断利润的剖析。第二步分别针对上游土地市场与资金市场进行了分析,探讨了土地成本、资金成本对房价构成的制约关系。第三步针对主市场,剖析了垄断市场卖方属性的强化。在我国,开发商、地方政府与银行的利益同构关系、土地供给瓶颈下的房屋供给瓶颈的背景、以及购买力(城镇居民收入的增长与银行按揭贷款的提供)支持下刚性有效需求的形成强化了市场的垄断属性,使我国房地产市场成为一个卖方主导的非完全竞争性市场,供给方得以较顺利实现了成本向下游传递,同时获取了超额利润。供给方与需求方力量的失衡很容易形成房地产泡沫。在此基础上,为深入剖析上述机理,本文从供给与需求两个方面构建了基本分析模型,引入了利益集团作用所引起的约束条件变化来诠释上述事实。并通过实证分析检验了我国房地产市场卖方市场程度,实证结果与理论结论基本相符。最后,章末简要分析了泡沫破灭可能诱因及其传导路径。第5章论文的基本结论与展望。本章主要分为两大部分,分别提供了我国房地产金融风险化解的整体思维框架和对多市场房地产金融风险化解路径的思考。第一部分在评析中美房地产金融风险不同的生成机理基础上,剖析了治理中美房地产金融风险治理原则的异同,指出治理我国房地产金融风险的总法则有二:市场自律与利益制衡。一方面,市场激励约束机制的重构是治理中美房地产金融风险的共同法则。另一方面,在中美风险治理原则貌似相同的背后,是迥然相异的阶段差异。美国房地产市场的资源配置机制是市场化的,这次金融危机暴露的仅是市场不健全之处与完善之途。而在我国,转型经济是个复杂的经济体,仍然是处于市场经济体制和高度集权体制这两个极端之间的一种过渡性的市场特征。我国房地产金融风险内生于各利益主体的作用,其治理也必然会受制于各利益主体的作用。市场化手段的引入不单是工具的界定和使用,更反映着利益主体关系与结构的创造与重组。第二部分分别针对我国房地产主市场、上游土地市场与资金市场进行了细部思考。指出主市场的化解之途是沿袭当期政策思路,在建立一个有效健康的商品房市场的同时,恢复政府的住房保障功能,通过调整非市场势力来以平衡市场势力差异;在土地市场中,制度环境与政府激励约束机制决定了当前现状,改革的核心不是对利益主体和利益关系的消灭,而是稳步推进市场化来调整利益主体间的力量失衡;最后,就资金市场融资市场化,从金融功能观与利益集团两个视角提出了有益的思考。市场化融资手段的引入也可以理解为房地产业各利益集团重新建立新关系的进程。一个良性有效的房地产金融体系的最终目的是保证金融体系的六大基本功能正常发挥作用,而不仅是某种规模或形式的变化,其构建必须在中国特殊国情下进行深入探究,制度环境与整体网络的重构,才是市场化得以有效的有力保障。论文的主要创新点在于:(一)用新政治经济学的分析框架研究我国房地产市场的特殊性,指出在我国转型经济的特殊背景下,政府与市场是资源配置的两种力量,房地产金融风险问题是中国特殊的制度环境所导致的利益失衡。市场化手段的推行不单纯是外部规则的构建,而牵涉到各种利益主体关系的重新设计、磨合与内部规则的形成,市场约束机制(外部规则)引入的目的是去调整某种利益关系,化解利益主体之间的力量失衡,形成某种内部规则使得各利益主体自发地去规范自我的市场行为,实现市场的有效运行。(二)紧扣转型经济的核心特征,在综合运用经济学原理建立供求均衡模型进行逻辑演绎与运用统计学方法构建计量模型进行实证佐证的基础上,分三步揭示出我国房地产金融风险的内生是在垄断市场的定价机制下,房地产产业链上下游市场各利益主体共同作用于商品房交易市场供求力量失衡的结果。(三)结合“次贷危机”的启示,提出了化解我国房地产金融风险的总体思路,分别针对主市场、土地市场与资金市场思考了不同的改革路径。方面,化解房地产金融风险的根本在于市场化所形成的微观动力。另一方面,探究房地产金融风险的化解,必须重视思考在中国特殊国情所形成的“约束条件”。笔者强调在资金市场的改革中,房地产金融模式的转变不在于形式或规模的变革,也不能单纯援用金融逻辑加以解释,它代表着一种社会利益关系再造程序的一环。金融模式的演变应是根据外界经济环境的变化发展出能够实现金融功能的规则、制度等具体的金融形态,并且进行结构优化,改写原有的社会结构和关系。本文的局限和需要进一步研究的问题:首先,对于房地产金融风险化解之道的分析有待深入,尤其是如何从利益关系重构视角重构我国房地产金融体系还需要进一步细化。最后,由于资料欠缺,部分分析只能借助仅有的数据管中窥豹。这些局限与不足,都是以后需要进一步研究和完善的。
王菁[8](2007)在《性贿赂犯罪化研究》文中研究指明近年来,“性贿赂”行为泛滥成灾,几乎到了凡有腐败,必有性贿赂的地步。“赖昌星案”、“安惠君案”及“蒋艳萍案”等案件案案触目惊心,案案有性贿赂存在。因此这种社会危害性极大的行为,已经成为众多学者研究的对象。笔者写这篇学位论文的目的也正是要以这些学者的已有研究成果为基础,深入论证性贿赂犯罪化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并提出自己的立法构想。论文分为引言、正文和结语三部分。引言部分,主要是简要的阐述研究背景、研究的目的及研究的思路。正文部分包括五章。第一章通过对典型案例的深入分析,归纳总结出“性贿赂”行为在行为主体、主观方面、行为方式、社会危害性及司法定性等方面的共同特性,并进一步将该行为之特性与现行刑法规定的受贿罪加以对比,得出二者之间主要区别在于贿赂的内容有所差别,传统贿赂犯罪把“贿赂”局限在“财物”范围之内,而性贿赂的内容则表现为性服务。在第二章中,笔者回顾了支持将性贿赂行为犯罪化与反对将性贿赂行为犯罪化学者的观点,并归纳出他们的矛盾焦点主要集中于以下几个方面:贿赂犯罪是否应把“贿赂”牢牢局限在“财物”范围之内;把性贿赂列入刑法的调整范围,是否会侵害到女性的人格权;性属于个人的隐私,如果刑法介入是否会侵害个人的隐私权;性属于个人私权的范围,属于道德调整的对象,用刑法规制是否违反刑法的谦抑性;性贿赂是否涉及“感情”难以确定的问题;性贿赂的隐蔽性,是否必然加大调查取证的难度;由于性无法量化,是否会导致性贿赂的量刑难度大以及是否会因量刑难而导致司法的腐败。笔者针对以上焦点逐一检讨,初步论证性贿赂行为犯罪化的必要性与可行性。第三章中笔者综合多位学者所提出的犯罪化标准,深入论证了性贿赂行为犯罪化的必要性。笔者认为性贿赂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它的蔓延对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都带来了严重阻碍;性贿赂行为人明知其行为及危害结果,而追求行为及结果的发生,并且有期待合法行为的可能性,主观恶性极大;现行刑事规范难以规制性贿赂行为;性贿赂行为犯罪化有利于保障社会和谐与公民自由。第四章中笔者深入论证了性贿赂犯罪化的可行性。笔者认为:从调查数据和人大代表一再提出的议案可以看出,对性贿赂立法是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意愿的,立法者不应忽视;从历史来看,性贿赂犯罪的立法与司法在我国可谓源远流长;目前我国其他法律规范中,对性贿赂已有相关的规定;性贿赂犯罪化是世界反腐败立法的趋势。最后一章,笔者本着有利于和《联合国反腐败公约》接轨,有利于适当扩大刑法的规制范围且不违反刑法的谦抑性精神,有利于适当区别特殊贿赂罪与普通贿赂罪的原则,对性贿赂罪作了立法设计,并对应然性贿赂罪的概念、构成要件、司法认定作了详细分析。结语部分,笔者重申性贿赂行为犯罪化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并指出对性贿赂行为的研究将会有助于对该类行为的规制,促进其犯罪化,进而促进刑事立法的发展,解决司法实践中对该种行为难以适用法律的问题。
杜晓堂[9](2005)在《模式创新、政策突破和利益博弈 ——中国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的制度变迁和思想演进研究》文中研究表明1993年以来,中国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的制度变迁和思想演进主要体现在模式、政策和利益三个方面。并购重组的模式创新和政策突破是制度变迁的体现,并购重组的利益博弈则是制度变迁的内在推动力。相应地,中国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的思想演进主要体现在模式思想、政策思想和利益思想三个方面。模式思想开端于对二级市场模式的讨论,并在对协议并购模式的讨论中获得了发展,在对要约收购模式的讨论中获得了初步成熟。政策思想形成于对外资并购的广泛讨论,并在对管理层收购的讨论中发生了更新。利益思想开始于对反收购问题的讨论,发展于对绩效问题的讨论,并在对利益来源的理论争论中获得了成熟,在对信息披露的讨论中获得了深化。中国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思想演进和制度变迁之间存在互动关系。 在并购重组模式方面,并购重组的模式创新在于参与者利益博弈的推动,二级市场公开收购将是未来我国并购重组的主流模式。在并购重组政策方面,并购重组的政策突破亦是参与者利益博弈推动所致,目前我国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的价值取向应以鼓励并购为主,通过并购重组活跃市场,稳定社会,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为解决中国证券市场的历史遗留问题创造宽松的环境,在发展中解决并购重组市场的问题,在发展中为其他证券市场问题的解决创造宽松的环境。在并购重组利益方面,并购重组参与者的利益博弈是推动模式创新和政策突破的动力,利益博弈所体现的模式创新和政策突破实质上是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的制度变迁,而该制度变迁又存在“叠带联动”、“制度化联动的模式再造”和“历时的制度互补”的三种动力机制。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是一个多方利益的博弈过程,博弈参与方包括并购重组的各方参与者,并购市场具有使各方参与者达致利益均衡的内在功能,而利益均衡的实现需满足一定的条件。并购重组制度变迁具有内在的动力机制,我国并购重组实践中的模式创新和政策突破就是这一内在功能和动力机制发挥作用的具体体现。政府在修改和制定并购规则时,应将有利于促进并购重组利益均衡基本条件的满足和有利于并购重组制度变迁动力机制作用的发挥作为指导思想。在这一思想的指导下,应对我国目前的并购重组规则进行梳理和调整。 全文分为五章。 第一章为导言。第一章主要交代中外企业并购理论和实践发展的历史演变,介绍本文的研究视角和理论创新,介绍本文的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介绍并购重组的基本概念,介绍本文的研究意义和研究的时点和样本选择,介绍本文的结构安排。 第二章是对中国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模式的研究。第二章围绕协议收购、要约
叶友,张百祥,聂尚君[10](2005)在《国有企业改革、国有资产流失与会计监管综合治理——“郎氏风暴”解析》文中研究说明 一、经济学界的激辩与论战——"郎氏风暴"解析我国的国有企业改革目前正处于攻坚阶段,在深层面临着许多挑战和障碍。其中国有资产的流失由于其强烈的社会敏感性而成为公众嘱目的焦点。如何衡量和评价到目前为止的国有企业改革?其主要成就有哪些?是否以及存在着哪些重大问题?预定的改革方案是否需要调整?是否应该调整前进的方向和进程?面对如此众多的问题,一场对国有
二、反方上市公司MBO应该缓行(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反方上市公司MBO应该缓行(论文提纲范文)
(1)历版《现代汉语词典》新增词语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选题缘起 |
(二)研究概况 |
(三)研究意义及研究方法 |
1.研究意义 |
2.研究方法 |
(四)研究对象及语料来源 |
1.研究对象 |
2.语料来源 |
一、历版《现汉》新增词语概况 |
(一)新增词语的音节数量 |
(二)新增词语的词类分布 |
(三)新增词语的主要来源 |
(四)新增词语的语义领域 |
二、《现汉》新增词语的收词问题 |
(一)新增词语的收词原因 |
1.社会发展 |
2.词汇发展 |
3.词典编纂 |
(二)新增词语的收词原则 |
1.通用性原则 |
2.规范性原则 |
3.系统性原则 |
4.查考需要原则 |
三、《现汉》新增词语的规范问题 |
(一)语音规范 |
(二)词形规范 |
(三)词义规范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1 《现代汉语词典》(第2版)新增词语 |
附录2 《现代汉语词典》(第3版)新增词语 |
附录3 《现代汉语词典》(第4版)新增词语 |
附录4 《现代汉语词典》(第5版)新增词语 |
附录5 《现代汉语词典》(第6版)新增词语 |
附录6 《现代汉语词典》(第7版)新增词语 |
致谢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论文发表情况 |
(2)中国当代司法政策短期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导言 |
一、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有关研究现状及其评述 |
三、研究思路 |
四、研究资料与研究方法 |
五、主要创新点与文章结构 |
第一章 问题的提出及其描述 |
第一节 “案多人少”的现象描述 |
一、“案多人少”的表现特征 |
二、“案多人少”的实证调查 |
第二节 法院系统应对“案多人少”的实践与后果 |
一、从增加法官编制到员额制 |
二、寄希望于“繁简分流”与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 |
三、法院具体实践中的困难 |
第三节 “案多人少”的既有理论解释 |
一、当事人的诉讼成本的绝对降低 |
二、政治渠道与司法渠道混淆 |
三、“案多人少”的其他原因 |
第四节 司法政策短期化——“案多人少”的可能解释 |
一、司法政策短期化的界定 |
二、司法政策短期化与“案多人少”的密切关系 |
小结 |
第二章 司法政策短期化的成因 |
第一节 对司法功能、司法政策应予关注的理论 |
一、通说的司法的功能 |
二、对司法政策应予关注的理论 |
第二节 “案多人少”的压力来源 |
一、立案登记制的采用让诉讼数量增长迅猛 |
二、我国诉讼费用的调节功能失效 |
三、短期化司法政策浮出水面 |
第三节 执行乏力导致审判公正被削弱 |
一、判决执行乏力 |
二、执行乏力倒逼审判环节削弱司法公正 |
第四节 社会背景 |
一、我国社会信用相对孱弱 |
二、社会资本的缺乏 |
小结 |
第三章 司法政策短期化后果之一:寻租类诉讼泛滥 |
第一节 当事人应对司法政策短期化的法经济学模型 |
一、法经济学理论的引子 |
二、当事人的诉讼选择理论模型——基于成本构成 |
第二节 司法政策短期化滋生寻租类诉讼 |
一、寻租类诉讼概述 |
二、寻租类诉讼与短期化的司法政策的互动关系 |
小结 |
第四章 司法政策短期化后果之二:削弱司法公信力 |
第一节 法官面对司法政策短期化的法经济学模型分析 |
一、中国法官的最大化模型之前提 |
二、中国法官的最大化模型的影响因素 |
三. 中国法官的最大化模型与司法政策 |
四、法官面对我国短期化司法政策的应对策略 |
第二节 短期化司法政策导致法院激励失灵 |
一、法院判决的激励作用与社会效果 |
二、短期化司法政策影响了法院激励 |
三、法院激励失灵导致司法公信力削弱 |
小结 |
第五章 司法对策建议 |
第一节 强化执行力度 |
一、司法政策制定的目标和原则 |
二、对策:强化力度,让执行长出牙齿 |
第二节 调解、执行和解与司法的均衡 |
一、实用主义司法裁判 |
二、慎用调解与执行和解 |
第三节 多元解纷与诉讼费用的调整并行 |
一、提高法院诉讼费用收取的门槛 |
二、多元解纷的并行保障人民解决纠纷渠道的畅通 |
第四节 社会信用体系的外部保障 |
一、信息失灵与治愈机制 |
二、我国信用体系完善建议 |
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3)中国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股权质押影响因素与经济后果研究 ——来自管理层盈余预测、盈余管理、会计稳健性与股价暴跌风险的实证证据(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研究动机 |
1.2 研究问题的提出 |
1.3 研究框架与内容安排 |
1.4 研究贡献 |
1.5 研究意义 |
2 股权质押概述、现状与文献综述 |
2.1 股权质押概述 |
2.1.1 股权质押流程 |
2.1.2 股权质押业务标准 |
2.1.3 股权质押法律规定 |
2.2 国内外股权质押现状 |
2.2.1 国外上市公司股东股权质押现状 |
2.2.2 国内上市公司股东股权质押现状 |
2.3 文献综述 |
2.3.1 股权质押动机与影响因素 |
2.3.2 股权质押与管理层盈余预测 |
2.3.3 股权质押与盈余管理 |
2.3.4 股权质押与会计稳健性 |
2.3.5 股权质押与股价暴跌风险 |
2.3.6 股权质押的其他相关研究 |
2.4 本章小结 |
3 控股股东股权质押影响因素分析 |
3.1 引言 |
3.2 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
3.2.1 融资约束 |
3.2.2 资产担保能力 |
3.2.3 信用等级 |
3.3 研究设计 |
3.3.1 数据来源与样本筛选 |
3.3.2 模型设定 |
3.3.3 变量定义 |
3.4 实证结果与分析 |
3.4.1 描述性统计 |
3.4.2 单变量分析 |
3.4.3 相关性分析 |
3.4.4 多元回归结果分析 |
3.5 稳健性检验 |
3.5.1 改变股权质押变量和回归分析方法 |
3.5.2 改变回归分析样本和控制变量 |
3.6 本章小节 |
4 控股股东股权质押与管理层盈余预测 |
4.1 引言 |
4.2 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
4.2.1 控股股东股权质押与盈余预测消息性质 |
4.2.2 控股股东股权质押与盈余预测偏差 |
4.3 研究设计 |
4.3.1 数据来源与样本筛选 |
4.3.2 模型设定 |
4.3.3 变量定义 |
4.4 实证结果与分析 |
4.4.1 描述性统计 |
4.4.2 单变量分析 |
4.4.3 相关性分析 |
4.4.4 多元回归结果分析 |
4.5 稳健性检验 |
4.5.1 更换样本考察区间 |
4.5.2 更换盈余预测好消息度量方式 |
4.5.3 内生性问题 |
4.6 进一步研究 |
4.6.1 盈余预测自愿性 |
4.6.2 盈余预测及时性 |
4.6.3 对质押期内和解押后的管理层盈余预测策略的考察 |
4.6.4 盈余预测公告日前的市场表现、股权质押与管理层盈余预测 |
4.7 本章小结 |
5 控股股东股权质押与盈余管理 |
5.1 引言 |
5.2 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
5.2.1 股权质押动机与应计盈余管理 |
5.2.2 股权质押动机与真实活动盈余管理 |
5.2.3 股权质押规模与应计盈余管理程度 |
5.2.4 股权质押规模与真实盈余管理程度 |
5.3 研究设计 |
5.3.1 数据来源与样本筛选 |
5.3.2 模型设定 |
5.3.3 变量定义 |
5.4 实证结果与分析 |
5.4.1 描述性统计 |
5.4.2 相关性分析 |
5.4.3 多元回归结果分析 |
5.5 稳健性检验 |
5.5.1 改变盈余管理度量方式和增加控制变量 |
5.5.2 改变控股股东股权质押变量度量方式 |
5.5.3 内生性问题 |
5.5.4 会计准则变迁对股权质押公司盈余管理的影响 |
5.6 进一步研究 |
5.6.1 盈余公告日前的市场表现、股权质押与盈余管理 |
5.6.2 股权质押规模、剩余质押空间与盈余管理 |
5.7 本章小结 |
6 控股股东股权质押与会计稳健性 |
6.1 引言 |
6.2 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
6.2.1 股权质押前的会计稳健性 |
6.2.2 股权质押期内的会计稳健性 |
6.2.3 股权解押后的会计稳健性 |
6.3 研究设计 |
6.3.1 数据来源与样本筛选 |
6.3.2 变量定义 |
6.3.3 模型设定 |
6.4 实证结果与分析 |
6.4.1 描述性统计 |
6.4.2 相关性分析 |
6.4.3 多元回归结果分析 |
6.5 稳健性检验 |
6.5.1 改变会计稳健性度量方法 |
6.5.2 内生性问题 |
6.5.3 会计准则变迁对股权质押公司会计稳健性的影响 |
6.6 本章小结 |
7 控股股东股权质押与股价暴跌风险 |
7.1 引言 |
7.2 股价暴跌风险相关文献回顾 |
7.3 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
7.3.1 股权质押期内的股价暴跌风险 |
7.3.2 股权质押期内股价暴跌风险的形成机制分析 |
7.3.3 股权解押后的股价暴跌风险 |
7.3.4 股权解押后股价暴跌风险的变化机制分析 |
7.4 研究设计 |
7.4.1 数据来源与样本筛选 |
7.4.2 模型设定 |
7.4.3 变量定义 |
7.5 实证结果与分析 |
7.5.1 描述性统计 |
7.5.2 相关性分析 |
7.5.3 多元回归结果分析 |
7.6 稳健性检验 |
7.6.1 改变回归分析方法 |
7.6.2 内生性问题 |
7.7 本章小结 |
8 研究结论、局限性与未来研究方向 |
8.1 研究结论 |
8.2 局限性与未来研究方向 |
参考文献 |
后记 |
附录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学术研究成果 |
外审意见及修改说明 |
(4)纯电动汽车再生制动特性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及分析 |
1.3 论文研究的主要内容及研究思路 |
第二章 纯电动汽车再生制动试验台模块化设计 |
2.1 模块化设计思想 |
2.2 纯电动汽车再生制动试验台的功能分析 |
2.2.1 原件试验及标定功能 |
2.2.2 整车台架试验功能 |
2.3 纯电动汽车再生制动试验台功能模块的划分 |
2.3.1 驾驶员输入模块 |
2.3.2 台架主控模块 |
2.3.3 动力输出模块 |
2.3.4 惯量模拟模块 |
2.3.5 负载模拟模块 |
2.3.6 数据采集模块 |
2.3.7 再生制动模块 |
2.4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纯电动汽车再生制动建模 |
3.1 ADVISOR 的仿真原理和应用 |
3.1.1 ADVISOR 数据文件 |
3.1.2 ADVISOR 仿真方法 |
3.2 再生制动仿真模型的建立 |
3.2.1 电机模块 |
3.2.2 功率模块 |
3.2.3 储能模块 |
3.3 控制策略模块 |
3.4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纯电动汽车再生制动特性分析 |
4.1 再生制动试验结果 |
4.2 再生制动仿真结果 |
4.3 再生制动试验与仿真的对比分析 |
4.4 本章小结 |
全文总结与研究展望 |
本文总结 |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附录 |
(5)论我国存款保险法律制度的构建(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第一章 存款保险制度的基本理论 |
第一节 存款保险制度的理论基础 |
一、存款保险制度的经济学基础 |
二、存款保险制度的法学基础 |
第二节 存款保险制度的理论之争 |
一、存款保险制度的不足 |
二、对存款保险制度的完善建议 |
第三节 存款保险制度的性质 |
一、存款保险制度的公共性 |
二、存款保险制度的社会性 |
三、存款保险合同的双重性 |
第四节 存款保险制度的价值和功能 |
一、保障存款人的合法权益 |
二、维护金融体系的安全 |
三、促进银行业的公平竞争 |
四、加强对金融机构的监管 |
第二章 我国存款保险立法的进展与欠缺 |
第一节 我国存款保险立法的进展 |
一、我国存款保险立法的现状 |
二、我国存款保险立法的进展 |
第二节 我国存款保险立法的欠缺 |
一、不适应金融体制改革的趋势 |
二、不利于存款人利益的充分保障 |
三、不利于银行业间优胜劣汰竞争环境的建立 |
第三章 国外存款保险立法的经验及其启示 |
第一节 存款保险机构的目的与职能及其启示 |
一、存款保险机构的目的及其启示 |
二、存款保险机构的职能及其启示 |
第二节 存款保险机构的组织形式及其启示 |
一、组织形式的主要类型 |
二、组织形式主要类型的启示 |
第三节 存款保险机构的业务运作方式及其启示 |
一、关于存款保险业务的资金来源及其启示 |
二、关于存款保险业务的保费征收及其启示 |
三、关于存款保险的覆盖范围及其启示 |
四、关于存款保险的保护程度及其启示 |
五、关于存款保险的投保形式及其启示 |
第四章 我国存款保险制度的立法完善 |
第一节 加快建立我国存款保险法律制度的必要性 |
一、降低金融风险的需要 |
二、推进利率市场化的需要 |
三、银行业适应国际竞争的需要 |
四、国有银行转轨的需要 |
第二节 完善我国存款保险立法的基本思路 |
一、存款保险立法的宗旨 |
二、存款保险立法的形式 |
三、存款保险立法的模式 |
第二节 我国存款保险法律制度的具体设计 |
一、存款保险机构的组织形式和资金来源 |
二、存款保险机构的职能 |
三、存款保险的覆盖范围 |
四、存款保险的投保形式 |
五、存款保险的保护程度 |
六、存款保险的保险费率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附录 |
(6)我国上市公司MBO定价公允性评价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 |
第二节 MBO 定价的研究现状 |
第三节 MBO 定价公允性问题的提出 |
第四节 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第五节 本文的创新之处 |
第六节 研究框架及内容 |
第二章 MBO 及其定价公允性评价理论 |
第一节 MBO 的理论基础 |
第二节 公允性含义的理论 |
第三节 公允性评价原则的理论基础 |
第三章 上市公司MBO 定价影响因素的实证分析 |
第一节 上市公司MBO 定价影响因素的定性分析 |
第二节 我国上市公司MBO 定价影响因素的定量分析 |
第三节 实证结论比较与分析 |
第四章 上市公司MBO 公允性评价体系的构建 |
第一节 公允性评价体系构建的三公原则 |
第二节 MBO 定价公允性评价体系的构建 |
第三节 MBO 定价公允性评价体系的应用 |
第四节 优化的定价程序 |
第五章 结论、政策建议及不足 |
第一节 本文结论 |
第二节 政策建议 |
第三节 局限性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7)关于市场化手段化解我国房地产金融风险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导论 |
1.1 研究背景及选题意义 |
1.2 研究现状述评 |
1.2.1 国外研究综述 |
1.2.2 国内研究综述 |
1.3 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4 主要内容与结构安排 |
1.5 有待进一步研究的问题 |
2. 房地产金融风险生成的分析框架 |
2.1 几个概念界定 |
2.1.1 房地产业及其特殊性 |
2.1.2 房地产金融与房地产金融模式 |
2.1.3 风险与金融风险的定义 |
2.2 相关理论渊源 |
2.2.1 金融风险的理论渊源 |
2.2.2 房地产金融风险与房地产泡沫的易生性 |
2.2.3 房地产资产泡沫的生成:金融因素的作用 |
2.3 研究框架的确定 |
2.3.1 概述:寻求不同金融结构下的共性与特性 |
2.3.2 我国房地产金融的未来模式 |
2.3.3 房地产金融风险生成的分析框架 |
3. 国外市场化实践:对"次贷危机"的审视 |
3.1 概述:为什么引入对"次贷危机"的讨论? |
3.1.1 房地产金融市场化是国际共同趋势 |
3.1.2 研究次贷危机对我国的启示意义 |
3.2 信息不对称问题:市场化带来了什么新变化? |
3.2.1 市场主体众多带来了新的信息不对称问题 |
3.2.2 次贷危机与信息不对称 |
3.3 关于流动性问题 |
3.3.1 什么是流动性 |
3.3.2 市场主导的房地产金融体系的流动性有何不同? |
3.3.3 信息问题(不确定性)与市场流动性的互动 |
3.4 章末小结 |
4. 国情下的思考:利益主体作用与我国房地产金融风险的生成 |
4.1 我国房地产金融风险的特殊性:利益主体不对称 |
4.1.1 我国房地产市场的特殊性 |
4.1.2 基于利益主体的分析视角:利益集团理论的引入 |
4.1.3 我国房地产市场利益主体力量失衡 |
4.2 我国房地产金融风险的生成:基于利益主体作用的视角 |
4.2.1 概述:利益主体作用与房地产金融风险生成 |
4.2.2 我国房地产泡沫的内生机制 |
4.2.3 我国房地产金融风险的传导机制 |
5. 论文的基本结论与展望 |
5.1 我国房地产金融风险的化解:概述 |
5.1.1 有效的市场约束机制:治理中美房地产金融风险的共同法则 |
5.1.2 利益关系的变革与市场约束机制的健全 |
5.1.3 我国房地产金融风险的化解:力量制衡与市场自律 |
5.2 基于房地产主市场的化解之道:市场手段与社会保障相结合 |
5.2.1 健全开发商市场约束机制 |
5.2.2 恢复房地产社会保障功能 |
5.3 基于土地市场的化解之道:制度环境与政府激励约束机制的转变 |
5.4 基于资金市场的化解之道:对引入市场化手段的思考 |
参考文献 |
附录1:2003-2008年房地产调控政策 |
附录2:中国房地产市场实证数据 |
后记 |
致谢 |
在读期间科研成果目录 |
(8)性贿赂犯罪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英文摘要 |
文献综述 |
引言 |
第一章 “性贿赂”的现状 |
第一节 性贿赂的典型案例 |
第二节 典型案例的共性分析 |
一、行为的主体 |
二、行为的主观方面 |
三、权色交易的存在 |
四、权色交易常与其他腐败行为相伴而生 |
五、严重的社会危害性 |
六、法律定性与司法实践的尴尬 |
第三节 性贿赂与现行刑法规定的受贿罪的比较 |
第二章 对“性贿赔”行为犯罪化与否的争议及检讨 |
第一节 主张对性贿赂犯罪化一方的观点 |
第二节 反方的观点 |
第三节 对反对论主要集中的几个问题的检讨 |
一、贿赂不应局限于财物的范围 |
二、对性贿赂进行刑法规制不会侵害女性权益 |
三、将性贿赂纳入刑法的调整范围不构成对个人的隐私权的侵害 |
四、性贿赂不仅属于道德调控的范围,也是法律应当调整的对象 |
五、“感情”难以确定的问题 |
六、关于性贿赂调查取证难的问题 |
七、关于性贿赂量刑难度大的问题 |
八、关于是否导致司法腐败的问题 |
第三章 “性贿赂”行为犯罪化的必要性 |
第一节 “性贿赂”行为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 |
一、泛滥与失控—性贿赂的客观危害 |
二、明知与希望—性贿赂的主观恶性 |
第二节 现行刑事规范不能规制性贿赂行为 |
一、现行刑事规范已经失效,亟需新的刑事立法来调整 |
二、将“性贿赂”犯罪化不会违反刑法的谦抑性原则 |
第三节 性贿赂行为的犯罪化有利于保障社会和谐与公民自由 |
一、性贿赂犯罪化有利于保障社会和谐 |
二、性贿赂犯罪化有利于保障公民自由 |
第四节 性贿赂犯罪化的其他积极意义 |
第四章 “性贿赂”行为犯罪化的可行性 |
第一节 性贿赂犯罪化的社会人文基础 |
第二节 我国有关性贿赂的相关立法 |
第三节 性贿赂犯罪化是世界反腐败立法的趋势 |
第五章 “性贿赂”犯罪化的立法构想与司法界定 |
第一节 立法建议 |
一、性贿赂立法方式 |
二、量刑的建议 |
第二节 应然的“性贿赂”界定 |
一、概念 |
二、构成要件 |
三、司法认定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9)模式创新、政策突破和利益博弈 ——中国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的制度变迁和思想演进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言 |
一、中外企业并购重组实践的历史回顾 |
(一) 西方国家的企业并购重组浪潮 |
(二) 中国企业并购重组的发展轨迹 |
二、中外企业并购重组的理论综述 |
(一) 国外的企业并购重组理论 |
(二) 国内的企业并购重组理论 |
(三) 中外企业并购重组理论比较 |
三、本文研究中国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的视角和创新 |
(一) 本文的研究视角 |
(二) 本文的创新之处 |
四、关于本文研究对象的几点说明 |
(一) 并购重组的概念界定 |
(二) 并购重组制度变迁和思想演进的研究意义 |
(三) 本文研究并购重组制度变迁和思想演进的时点和样本选择 |
五、本文的结构安排 |
第二章 中国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的模式研究 |
第一节 中国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的模式创新 |
一、二级市场收购模式——中国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的启动 |
二、协议收购模式——中国目前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的主流模式 |
三、要约收购模式——中国上市公司股权收购市场化的推进 |
四、迂回模式——中国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模式创新的多样化 |
五、整体上市模式——控制权不发生转移的上市公司并购重组 |
第二节 中国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模式思想的演进 |
一、关于二级市场收购模式的讨论——并购重组模式思想的开端 |
二、关于协议收购模式的讨论——并购重组模式思想的发展 |
三、关于要约收购模式的讨论——并购重组模式思想的初步成熟 |
第三节 中国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的模式展望 |
一、成熟证券市场并购重组的主流模式 |
二、当前中国证券市场并购重组的主流模式及其弊端 |
三、中国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决定协议并购的主流模式 |
四、未来中国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的模式分析 |
第三章 中国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的政策研究 |
第一节 中国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的政策突破 |
一、从禁止到放开——自然人收购上市公司的政策突破 |
二、从政策反复到政策稳定——外资并购中国上市公司的政策突破 |
三、完全停止还是规范缓行——管理层收购中国上市公司的政策突破 |
第二节 中国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政策思想的形成——经济理论界对外资并购中国上市公司的讨论 |
一、关于外资并购中国上市公司方式的讨论 |
二、关于外资并购中国上市公司对中国经济安全影响的讨论 |
三、关于外资并购中国上市公司与国有资产流失问题的讨论 |
四、关于外资并购中国上市公司与利用外资政策问题的讨论 |
五、关于外资并购与中国证券市场国际化问题的讨论 |
第三节 中国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政策思想的更新——经济理论界对管理层收购中国上市公司的讨论 |
一、对管理层收购中国上市公司操作方式的讨论 |
二、对管理层收购中国上市公司与国有资产流失的讨论 |
三、对管理层收购在国有企业改革中作用和地位的讨论 |
第四节 中国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的价值取向和政策展望 |
一、中国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的价值取向 |
二、中国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的政策展望 |
第四章 中国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的利益研究 |
第一节 中国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中的各方利益博弈分析 |
一、中国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中的利益各方 |
二、模式创新中的利益博弈分析 |
三、政策突破中的利益博弈分析 |
四、政府在利益博弈中的强势地位 |
第二节 中国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利益思想的演进 |
一、并购重组利益思想的开端:关于反收购问题的讨论 |
二、并购重组利益思想的发展:关于并购重组绩效的讨论 |
三、并购重组利益思想的成熟:关于并购重组利益来源的理论争论 |
四、并购重组利益思想的深化:关于并购重组信息披露的讨论 |
第三节 中国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的利益均衡和制度变迁 |
一、利益相关者理论与中国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的利益均衡 |
二、制度变迁的动力机制理论与中国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的制度变迁 |
三、中国上市公司制度变迁的动力机制 |
第五章 结束语 |
一、中国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制度变迁的基本脉络及对其评价 |
二、中国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思想演进的基本脉络及对其评价 |
三、中国需要什么样的并购重组制度 |
参考文献 |
后记 |
论文独创性声明 |
论文使用授权声明 |
(10)国有企业改革、国有资产流失与会计监管综合治理——“郎氏风暴”解析(论文提纲范文)
一、经济学界的激辩与论战——“郎氏风暴”解析 |
(一)目前的改革导致了国有资产流失吗?如何衡量国有资产流失?进而,如何评价国有资产流失?国有资产的流失是否合理合法呢? |
1、目前的改革是否导致了国有资产流失? |
2、国有资产流失合理与否? |
(二)国企的效率高还是民企的效率高? |
1、正方:国有企业能创造出高于私营和大众持股企业的绩效。 |
2、反方:批驳了郎咸平的研究方法却没有进行自己的研究。 |
3、国企效率高还是民企效率高,尚不能下定论。 |
(三)目前国有企业的核心问题是产权缺位还是受托责任缺失?国退民进的方向错了吗?产权改革是否应继续进行? |
1、正方认为国有企业的问题不在于所有人缺位,而是信托责任缺失。 |
2、反方的系统批驳。 |
3、我们的看法:与清晰的产权结构相比较,信托责任是派生的和第二位的。 |
二、国有企业的改革该何去何从 |
三、国有资产会计监管的综合治理 |
(一)财政部:进一步完善以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为主体的会计规范体系,推动国有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制度》。 |
(二)国资委:建立完善日常监督机制。 |
(三)加强注册会计师行业建设,治理信用缺失,提高独立审计质量。 |
(四)探索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加强国有资产国家审计。 |
(五)高度重视内部审计的基础地位和基础作用。 |
(六)资产评估业的“治乱”。 |
四、反方上市公司MBO应该缓行(论文参考文献)
- [1]历版《现代汉语词典》新增词语研究[D]. 李学慧. 渤海大学, 2020(05)
- [2]中国当代司法政策短期化研究[D]. 杨馨馨. 山东大学, 2017(12)
- [3]中国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股权质押影响因素与经济后果研究 ——来自管理层盈余预测、盈余管理、会计稳健性与股价暴跌风险的实证证据[D]. 蒋秋菊. 厦门大学, 2017(07)
- [4]纯电动汽车再生制动特性研究[D]. 黎朝华. 长沙理工大学, 2013(01)
- [5]论我国存款保险法律制度的构建[D]. 林培阳. 华南理工大学, 2010(02)
- [6]我国上市公司MBO定价公允性评价的研究[D]. 梁若英. 浙江财经学院, 2009(03)
- [7]关于市场化手段化解我国房地产金融风险问题研究[D]. 邹瑾. 西南财经大学, 2010(07)
- [8]性贿赂犯罪化研究[D]. 王菁. 四川大学, 2007(05)
- [9]模式创新、政策突破和利益博弈 ——中国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的制度变迁和思想演进研究[D]. 杜晓堂. 复旦大学, 2005(07)
- [10]国有企业改革、国有资产流失与会计监管综合治理——“郎氏风暴”解析[J]. 叶友,张百祥,聂尚君. 财务与会计, 200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