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全国律协信息网络与高新技术专业委员会在京成立(论文文献综述)
张国全[1](2021)在《刑事裁判公众认同问题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司法公信是整个社会信用体系的根基,是法治建设最重要衡量的标准之一,公众对于司法的高度信任、信心和认同是司法工作成功的标志和价值。刑事裁判的公众认同是司法公众认同度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是人民群众感受司法公正最直接、最生动的体现。刑事裁判如果不被公众认同,不仅不能发挥审判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职能作用,还会损害司法公信力。从整体上讲,司法大数据(包括历年的上诉率、抗诉率、改判率等)显示刑事裁判整体上的公正性没有问题。但在现实生活中,刑事案件因为自身“狱者,天下之大命,死者不可复生,断者不可复续”的特点,个案极易引起公众的广泛注意与参与,导致公众“以偏概全”并对刑事裁判的公众认同度产生质疑。因此,在刑事裁判公正性整体上没有问题的前提下,如何解除个案导致公众对刑事裁判公众认同产生怀疑,这是本文要解决的重要问题。提升刑事裁判公众认可度是一个系统的工程。从主体的角度,涉及法院(刑事裁判的主体)、公众(对刑事裁判进行评价的主体)和媒介(对刑事裁判进行解读及传播的主体)三个主体。三者之间的有效互动是提高刑事裁判司法公众认同度的关键。具体而言,现实生活中有两个问题最为突出:大部分公众对法律的不了解以及各类媒介基于商业或者其它因素而进行的炒作。因此,对于这两个问题进行相应的全面分析,能够为解决问题提供相应的思路与方案。基于司法权威是刑事裁判公众认可度基础的前提下,本文从法院和法官两个层面分别进行了针对性的阐述。在法院层面,刑事裁判公众认可度的提升涉及法院的权威、法官的职业形象、司法权行使过程的透明度、裁判结果的公正性等诸多因素。因此,法院应从制度方面,结合法院权威的因素,进行制度化的完善,其主要内容包括依法裁判、完善量刑规范化制度等内容。在法官层面,主要包括法官品质、法官能力及相应的保障制度。其中,提高刑事裁判文书的说理能力是提高司法能力的重要方面。法官薪酬、晋升、法官惩戒是解决法官品质存在问题的重要内容。建立与完善法官职业豁免制度及法官管理制度是保障制度的重要方面。公众是刑事裁判的评价主体,但公众并不是意见完全一致的集合体。公众可以分为个人类型的公众与人际类型的公众两种类型。论文重点研究个人类型的公众。在行为模式上,个人类型的公众存在“暂时性群体”的特征,即个体在群体中处于非理性的状态。这一点,在其对“天理和人情”诉求方面有非常明显的体现。在媒介主体方面,无论是司法大数据,还是调研结果,都证实媒介是影响刑事裁判公众认可度的关键因素。媒介是连接公众与法院的中间载体,是将法院刑事裁判解读给公众的主体。媒介主要包括媒体与律师。媒体具有公共性与逐利性两个特征,后者在自媒体等新兴媒体上表现得非常突出。本文从加强相关制度建设及职业伦理建设两个方面,对强化媒体的公共属性和规范媒体的逐利属性进行了论证。刑事裁判的传播在很大程度上属于两次传播,律师是两次传播的意见主导者。律师在两次传播中具有双重性,其庭外慎言义务是提高刑事裁判公众认可度的重要切入点。本文对此进行了系统的论述,并结合国内外的相关规定,对我国的现行规定及完善措施,提出了相关建议。
宋安勇[2](2017)在《十九大精神引领律师行业加速前行——第九届全国律协理事会第二次会议纪实》文中研究指明冬日里的北京寒风凛冽,与寒冷形成反差的是相聚的热情。1 1月2 4曰至2 6曰,第九届全国律协理事会第二次会议参会理事及全国律协秘书处工作人员近200人齐聚燕山脚下,共同为中国律师事业的发展进步议事决策、进目献计。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新发展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正值全国深入学习贯彻党的
陈秋兰[3](2015)在《聚焦:互联网+法律服务——第四届中国信息网络与高新技术法律实务研讨会综述》文中研究指明信息网络与高新技术的发展与应用极大地改变了人类的生产和生活方式。1994年,中国全功能接入国际互联网。经过20年的高速发展,中国互联网产业规模不断扩大,互联网普及率大幅提高,极大地促进了中国经济和社会的发展。目前,互联网已广泛渗透到国家经济社会的各个行业和领域。与此同时,也给现有法律制度带来了新的挑战。2015年7月国务院印发《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下为《指导意见》),这
王先俊,吴进[4](2014)在《论我国警察高等院校法律顾问制度的科学架构》文中认为目前,我国已有多所高校引入了法律顾问,有的高校还以学校制度的形式完善了本校法律顾问制度的规范。警察高等院校有自己的特殊性,在学生管理和对外关系方面面临着诸多特殊法律风险,因此警察高等院校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在机构设置、运行保障机制、人员配备、特色法律服务内容和监督等方面都应该有针对性。
刘耀堂[5](2014)在《在推动法治中国建设中凝聚正能量 塑造正形象》文中认为1月10日上午,第八届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党组召开第15次(扩大)会议,认真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孟建柱同志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司法部党组成员、副部长,全国律协党组书记赵大程在讲话中指出,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关键是要以讲话精神统领律师工作,切实把讲话精
寿步[6](2013)在《积极创新拓展信息网络与高新技术领域法律服务》文中认为信息网络与高新技术的迅猛发展,极大地推动了人类文明的进步,提升了经济社会的发展水平。它也对传统法律制度提出了新的巨大挑战。相关法律问题层出不穷,使得这一领域的法律业务成为律师业最具挑战性的业务领域之一。在此背景下,全国律协信息网络与高新技术法律专业委员会于2001年11月在北京成立。
陈秋兰[7](2013)在《创新 开拓 进取 全国律师协会专业委员会主任会议综述》文中提出时至今日,律师事业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时期,面临新的历史机遇。党的十八大提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为律师事业发展提供了更加广阔的空间。全国政法工作会议提出建设平安中国、法治中国、打造过硬队伍的目标,为律师队伍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国务院制定的《服务业发展"十二五"规划》,首次把以律师为主体的法律服务业发展单列一节进行阐述,明确了"十二五"期间律师工作在扩大服务领域,加快专业化分工,提升服务质量和国际竞争力等方面的目标、任务和措施.
王俊峰[8](2013)在《八届全国律协2012年工作报告》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2013年3月26日)各位理事:我受八届全国律协常务理事会委托,向理事会报告2012年全国律协主要工作,请予审议。一、过去一年工作回顾过去一年,是本届全国律协的开局之年。一年来,在司法部党组和全国律协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全国律协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中办发〔2010〕30号文件精神,认真贯彻中央领导同志对律师工作的指示精神,研究制
燕子[9](2008)在《我们一起走过 六届全国律协大事记(2005.6-2008.10)》文中提出 2005年6月14日第六次全国律师代表大会在北京开幕。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员会书记罗干在人民大会堂会见了出席会议的代表。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国务委员周永康出席开幕式并发表了重要讲话。第六次全国律师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五届全
陈秋兰[10](2008)在《春潮涌动话发展——全国律协专业委员会主任联席会综述》文中研究说明 廿九年,弹指一挥间。从1979年中国律师制度恢复到今天,已经整整廿九年了。廿九年来,中国律师事业从满目疮痍、荆辣满途,到崛起东方,大展鸿图,应该说是中国法制建设中极为精彩的一页。今天,我们已经拥有了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道德高尚的专业队伍,他们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规范市场秩序、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发挥了重要的不可替代的作用。随着国家正在发生深刻的变革,机遇前所未有,挑战也前所未有。律师被赋予了新的使命和责任。对此,作为社会公众认识和了解律师行业的一个窗口、作为律师交
二、全国律协信息网络与高新技术专业委员会在京成立(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全国律协信息网络与高新技术专业委员会在京成立(论文提纲范文)
(1)刑事裁判公众认同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第一节 问题的提出 |
第二节 研究背景与研究价值 |
第三节 文献综述 |
第四节 研究框架 |
第五节 研究方法 |
第一章 刑事裁判公众认同的基本理论 |
第一节 许霆案件引发的公众认同问题 |
一、许霆案的基本事实 |
二、许霆案一审判决引发的舆论反响与争议 |
三、许霆案终审判决与公众认同的回归 |
第二节 刑事裁判公众认同内涵解析 |
一、认同与公众认同 |
二、公众认同与制度认同 |
三、刑事裁判的公众认同 |
第三节 常识、常理、常情理论与刑事裁判的公众认同 |
一、常识、常理、常情理论述评 |
二、常识、常理、常情理论在刑事裁判中的应用 |
第四节 积极的一般预防理论与刑事裁判的公众认同 |
一、积极的一般预防理论 |
二、积极的一般预防理论与刑事裁判的公众认同 |
第二章 公众与刑事裁判公众认同的生成机制 |
第一节 公众、媒介与刑事裁判的基本关系 |
第二节 公众的类型及对刑事裁判的不同诉求 |
一、公众的界定因素与类型划分 |
二、公众的分类 |
三、个人类型公众对天理与人情的诉求 |
四、人际类型公众对于国法的诉求 |
第三节 个人类型公众暂时性群体的特征 |
一、暂时性群体 |
二、个人类型的公众与暂时性群体 |
第四节 刑事裁判公众认同的决定因素与生成机制 |
一、刑事裁判的公众关注内容 |
二、刑事裁判公众认同的决定性因素 |
三、刑事裁判公众认同的生成机制 |
第五节 刑事裁判公众认同的提升途径 |
一、提高司法权威 |
二、提高法官品质和司法能力 |
三、规范司法传播媒介 |
四、强化律师慎言义务 |
第三章 司法权威是刑事裁判公众认同的基础 |
第一节 权威与司法权威 |
一、权威 |
二、司法权威 |
三、法院权威的调查分析 |
四、司法权威的困境 |
第二节 完善立法是确保司法权威的制度基础 |
一、立法问题存在的客观性 |
二、部分立法的目的缺陷及其完善措施 |
三、部分立法的技术缺陷及其完善措施 |
四、司法解释和指导案例对立法问题的缓解 |
第三节 完善人身保护令制度是提升司法权威的必要举措 |
第四节 促进量刑规范化是提高司法权威的重要路径 |
一、量刑规范化的实践作用 |
二、量刑规范化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
三、量刑规范化的完善建议 |
第五节 健全法院与公众交流机制是提高司法权威的工作渠道 |
一、贯彻执行《人民陪审员法》 |
二、建议引入“法庭之友”制度 |
第四章 法官品质与刑事裁判的公众认同 |
第一节 法官品质是影响刑事裁判公众认同的主要因素 |
一、法官品质是影响司法公众认同的主要因素 |
二、基层法院法官公众认同是基层法院的司法权威的重要方面 |
三、当前法官品质的问题不容忽视 |
第二节 刑事裁判说理制度的完善 |
一、刑事裁判说理与刑事裁判的公众认同 |
二、刑事裁判说理存在的问题 |
三、刑事裁判说理的完善 |
第三节 法官管理与培训制度的完善 |
一、建议实行非公务员化管理制度 |
二、完善职业安全保障 |
第四节 法官奖惩制度的完善 |
一、对法官的薪酬激励 |
二、对法官晋升的激励 |
三、对法官的惩戒 |
第五节 法官职业豁免制度的完善 |
一、王桂荣玩忽职守案引发的问题 |
二、法官职业豁免制度 |
三、法官职业豁免制度与刑事裁判的公众认同 |
四、我国刑事法官职业豁免制度存在的问题 |
五、我国刑事法官职业豁免制度的完善建议 |
第六节 法官心理健康与刑事裁判的公众认同 |
一、白山中院精神病法官案及分析 |
二、积极建立与完善法官心理健康机制 |
第五章 媒体传播与刑事裁判的公众认同 |
第一节 刑事案件的两级传播与意见主导者 |
一、两级传播与意见主导者理论 |
二、司法与公众的天然隔膜 |
第二节 媒体与刑事案件的两次传播 |
一、媒体的公共性和逐利性与信息传播 |
二、媒体与司法公开 |
第三节 媒体与刑事裁判公众认同 |
一、媒体、公众与司法的基本关系 |
二、媒体的新闻自由与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的关系 |
三、媒体两次传播与刑事裁判公众认同的关系 |
四、自媒体与刑事裁判公众认同的关系 |
第四节 媒体传播对刑事裁判公众认同的影响 |
一、新闻报道引起公众质疑刑事裁判的因素 |
二、媒体传播对刑事裁判公众认同的积极影响 |
三、媒体对刑事裁判公众认同的消极影响 |
第五节 通过媒体传播提升刑事裁判公众认同的路径选择 |
一、通过媒体传播促进法院实质性公开 |
二、利用社交媒体开放系统形成答疑与释疑机制 |
三、对媒体传播内容进行合理限制 |
四、依法规制媒体审判 |
五、对媒体不当报道追究的法律责任 |
六、规范媒体报道内容与加强媒体职业伦理建设 |
第六章 律师是刑事裁判公众认同的关键媒介 |
第一节 律师、意见主导者与刑事裁判的公众认同 |
第二节 律师的慎言义务 |
一、律师的慎言义务 |
二、暂时性群体与律师慎言义务 |
第三节 我国有关律师慎言义务的规定 |
第四节 域外规制律师庭外不当言论的基本模式 |
一、美国的相对自由模式 |
二、英国的严格禁止模式 |
三、德国的严格禁止模式 |
四、域外规制律师庭外不当言论对我国的启示 |
第五节 律师慎言制度的完善建议 |
一、加强律协“管理”职能 |
二、完善律师职业伦理规范 |
三、改进律师惩戒机制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公开发表论文着作 |
“刑事裁判法官认同问题研究”调查问卷 |
司法认可度调查问卷 |
致谢 |
作者简介 |
(2)十九大精神引领律师行业加速前行——第九届全国律协理事会第二次会议纪实(论文提纲范文)
新时代 新担当 新作为 新发展 |
2016-2017律师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
群策群力 保障律师行业进步 |
记者手记:第九届全国律协理事会第二次会议的三个亮点 |
(3)聚焦:互联网+法律服务——第四届中国信息网络与高新技术法律实务研讨会综述(论文提纲范文)
一、“互联网+金融+法律” |
二、“互联网+商务+法律” |
三、“互联网+证据+游戏” |
四、“互联网+知识产权” |
五、“互联网+法律服务” |
(4)论我国警察高等院校法律顾问制度的科学架构(论文提纲范文)
一、高等院校现行法律顾问制度之国内外实践 |
(一) 国内实践———高校法律顾问制度的运行。 |
(二) 域外考察———美国高校总法律顾问制度。 |
二、我国高等院校现行法律顾问制度的价值分析 |
(一) 高等院校发展的实际需求。 |
(二) 社会分工的必然趋势。 |
(三) 依法治校、科学治校的要求。 |
三、警察高等院校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的必要性 |
(一) 学生的管理方面。 |
1. 特殊训练课程风险管理。 |
2. 警服着装管理规范。 |
3. 封闭管理下的学生管理。 |
4. 学生实习的管理。 |
(二) 对外关系方面。 |
1. 专业警务志愿服务。 |
2. 警察技术的校企合作。 |
四、我国警察高等院校法律顾问制度的科学架构 |
(一) 我国现行高等院校法律顾问制度之比较。 |
(二) 建立符合警察高等院校特色的法律顾问制度。 |
1. 机构设置。 |
2. 运行保障机制。 |
3. 人员配备。 |
4. 特色内容。 |
5. 监督。 |
(5)在推动法治中国建设中凝聚正能量 塑造正形象(论文提纲范文)
队伍建设两手抓:一手抓“口袋”一手抓“脑袋”实施业务创新拓展工程和律师素质提升工程 |
行业发展两条腿:一条腿迈出国门, 一条腿扎入基层启动涉外律师“领军人才”培养规划和实施业内民生工程 |
工作方法求创新:既做加法, 也做减法开展职业道德建设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 |
(6)积极创新拓展信息网络与高新技术领域法律服务(论文提纲范文)
1、加强组织建设。 |
2、开通专委会网站。 |
3、出版专委会论文集《信息网络与高新技术法律前沿》六卷。 |
4、积极参与法律、法规制定, 为国家重大事项提供服务。 |
5、积极开展律师业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
6、积极开展业务研讨。 |
(8)八届全国律协2012年工作报告(论文提纲范文)
一、过去一年工作回顾 |
(一) 努力提升广大律师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
(二) 努力推动完善律师执业法律和制度。 |
(三) 积极推动律师参政议政。 |
(四) 促进律师行业均衡协调发展。 |
(五) 加强行业自律管理工作。 |
(六) 全面加强律师行业建设。 |
(七) 深入开展律师对外交流工作。 |
(八) 切实加强协会自身建设。 |
二、2013年工作主要任务 |
三、2013年重点工作 |
(一)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 |
(二) 推进律师行业服务创新。 |
(三) 着力落实律师事业发展的各项政策保障措施。 |
(四) 努力提高律师行业自律管理和服务水平。 |
(五) 进一步加强律师队伍建设。 |
(六) 大力改善和保障业内民生。 |
(七) 不断加强协会自身建设。 |
(10)春潮涌动话发展——全国律协专业委员会主任联席会综述(论文提纲范文)
一、积极参与国家立法修法活动 |
二、逐步推进业务规范体系建设。 |
三、努力拓展法律服务领域 |
四、精益求精办好年会和研讨活动 |
五、着书立说成果累累 |
四、全国律协信息网络与高新技术专业委员会在京成立(论文参考文献)
- [1]刑事裁判公众认同问题研究[D]. 张国全. 大连海事大学, 2021(04)
- [2]十九大精神引领律师行业加速前行——第九届全国律协理事会第二次会议纪实[J]. 宋安勇. 中国律师, 2017(12)
- [3]聚焦:互联网+法律服务——第四届中国信息网络与高新技术法律实务研讨会综述[J]. 陈秋兰. 中国律师, 2015(10)
- [4]论我国警察高等院校法律顾问制度的科学架构[J]. 王先俊,吴进. 四川警察学院学报, 2014(04)
- [5]在推动法治中国建设中凝聚正能量 塑造正形象[J]. 刘耀堂. 中国律师, 2014(02)
- [6]积极创新拓展信息网络与高新技术领域法律服务[J]. 寿步. 中国律师, 2013(05)
- [7]创新 开拓 进取 全国律师协会专业委员会主任会议综述[J]. 陈秋兰. 中国律师, 2013(04)
- [8]八届全国律协2012年工作报告[J]. 王俊峰. 中国律师, 2013(04)
- [9]我们一起走过 六届全国律协大事记(2005.6-2008.10)[J]. 燕子. 中国律师, 2008(11)
- [10]春潮涌动话发展——全国律协专业委员会主任联席会综述[J]. 陈秋兰. 中国律师, 200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