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法学研究会2003年学术研讨会述要(论文文献综述)
王吉儒[1](2020)在《正确理解行政公益诉讼中的“不依法履行职责”》文中研究指明2017年修改后的行政诉讼法正式确立了行政公益诉讼制度。尽管行政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为行政公益诉讼明确了法律依据,但规范设计不足带来的实践争议依然存在,笔者以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为实证分析样本,对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第四款中"不依法履行职责"的内涵及其法律适用进行阐释,以期形成可行的实践方案。
王锐[2](2020)在《犯罪学学科构建问题研究 ——以学科性质为切入》文中认为犯罪学研究关注某一类特殊的社会问题,在认识人类社会犯罪现象的过程中学者们提出各种犯罪理论,为犯罪学学科的独立与发展提供了丰富的思想和理论支撑。然而,虽经历经200多年的积淀,犯罪学研究现依然缺乏共同性语言和独立的学科意识,缺乏完整的理论框架,没有形成统一的研究范式。该问题具体表现为犯罪学学科内部对本学科的一些基础性概念、理论问题存在较大分歧。关于犯罪学中“犯罪”概念的争议、犯罪学研究对象的争议、犯罪学研究内容的争议、犯罪学与各种相关学科关系问题的争议等等,这反映出其学科内部的自洽性问题尚未解决。此种状态既不利于人们理性看待犯罪问题、运用科学知识探究犯罪原因、制定有效的社会预防政策,也不利于犯罪学学科的传承与发展。因此,科学整合犯罪研究现有的学术资源,对犯罪学开展自觉性的学科建构问题思考,殊为必要。犯罪学学科性质之争源于学者们对犯罪学概念和研究对象的分歧。通过对中外学者关于犯罪学的各种定义进行比较发现,不同学科背景的犯罪研究者关于犯罪学的认识存在较大差异,进而导致学界对于犯罪学学科性质问题的分歧,这反映出犯罪学学科建构中出现的基础性问题和结构性问题。导致上述分歧的主要原因是犯罪研究者们忽视了学科性质所具有的流变性,混淆了“规范科学”和“事实科学”之间的关系。弥合犯罪学学科性质分歧的可能路径是首先确定犯罪学的基本任务、研究对象、研究内容、研究方法,继而提炼出犯罪研究作为一门学科应有的特质,最后形成对犯罪研究作为一门学科整体性认识和把握。从犯罪学的学科发展流变情况来看,犯罪学的学科发展可归纳为三个阶段,分别是前科学阶段、准科学阶段和科学阶段。为了形成对犯罪学的整体性认识和把握,需要对犯罪研究史上的各种犯罪理论进行详细考察,并对其在犯罪学学科在建构中产生的影响进行评价,以解释犯罪研究的各理论学说是如何引起犯罪研究学科性质的发展变化的。按照学科自洽性的要求将个理论学说标签归类到学科体系相应的位置使其在犯罪研究的理论体系中与其他部分协调,体现出构成理论体系的各要素与体系的相容性与相承性,使之“名”“实”相符。犯罪学在学科建构过程中遇到的困境,表层原因是犯罪研究学科性质上的认识分歧,深层的原因是犯罪学学界在一些学科基本理论问题上缺乏科学统一的认识,这一实质性问题即犯罪的本质问题。“犯罪”源自于个体自利与社会合作的冲突,寻找“犯罪原因”重在分析人类行为的生成机理;实施犯罪预防应聚焦于解决个体需要与社会协调的问题。就此意义而言,犯罪学的研究对象可作进一步分层:首先,犯罪学研究的直接对象是犯罪行为与犯罪现象;其次,犯罪研究构建了两个相互联系的理论体系——犯罪行为理论体系与犯罪现象理论体系;最后,犯罪学研究需要规避跨层次解释的谬误。此外,犯罪学学科构建还要完成犯因分析模式的公理化,将犯罪研究重新拉回到对“自然规律”的探究之中,为犯罪研究学科构建工作准备内在一致性的基本概念、假设、一般理论。在解决上述实质性问题后,即可着手进行犯罪学学科的重构工作。首先,需要明确犯罪学是一门独立的跨学科的社会科学门类,“犯罪学”是研究人类破坏自身社会生活方式的活动之生成、发展、变化规律并研究对其进行有效控制的学科,必然能够揭示犯罪学研究对象的社会属性。其次,通过重塑犯罪学的学科任务和学科价值,初步搭建犯罪学学科的建构的整体框架。再次,需要重新评估犯罪学与社会学、刑法学、心理学等其他学科的关系,合理划设学科研究界限。最后,科学构建犯罪学学科体系。根据我国犯罪学学科建设的现实环境与条件,应从三个方面解决我国犯罪学面临的实际问题:一是应该发挥我国社会管理的制度性优势,找好犯罪学社会应用的“母体”;二是应该立足于公安、司法院校,在高等教育中争取应有的学科地位;三是应该融合公安、检察、监察、司法系统的研究人员构建好犯罪学研究共同体。
谭晓玲[3](2017)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的实施研究》文中指出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简称“工程”)是站在党和国家发展的战略高度,实施的一项关系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基础工程、战略工程。实施工程十多年来,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在各方力量的坚持和共同努力下,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得到普遍的认可,巩固了马克思主义主义在意识形态的指导地位,进一步繁荣发展了哲学社会科学,有力推动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提供了科学的指导和可靠的保障。本论文以工程实施为研究对象,系统考察工程实施的历史过程,详细阐述工程实施所涉及的主要内容,整体客观评价工程实施状况,从中总结经验与不足,以期为进一步深入推进工程实施有所启示。论文共分10个部分。绪论部分主要阐述本选题的研究目的和意义,本选题的研究述评,论文的相关概念界定、研究思路、方法及基本框架,并对论文研究的重点、难点和创新之处做了说明。第一章主要分析工程实施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在分析工程实施的社会历史背景基础上,重点从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指导地位巩固,进一步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不断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局面,加强党的思想理论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等方面阐述工程实施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第二章主要是整体介绍实施工程建立的组织机构和形成的运行机制情况。具体从中央宣传思想工作领导小组、中央宣传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办公室、工程咨询委员会的设立及成员的确定、课题组等四个层面阐述组织机构的建立,并从项目、基地、团队这三方面的建设揭示工程所形成的运行机制。第三章主要考察工程实施的历史进程。根据工程实施过程中党中央召开的具有标志性的相关会议,着重从实施工程的提出部署、全面展开、全面推进及深入推进四个阶段对其历程进行系统梳理。第四章至第八章全面系统具体阐述实施工程所包括的主要内容。其中,第四章从马克思主义经典着作的编译、研究和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理论创新成果及重大现实问题研究两方面,阐述了实施工程中马克思主义经典着作和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研究;第五章从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的设立、学科建设依托机构、学科建设情况调研、学科高端学术平台、学科领航与支撑等五个方面,全面阐述具有时代特征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学科建设;第六章从总体部署、编写成果、出版及使用、编写特点四个方面阐述工程立体化教材体系的形成;第七章从举办高层次报告会、开展学术研讨会、开展国情调研、进行国外考察、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骨干研修班的开办、“四个一批”理论人才的纳入、“三项学习教育”活动的深入开展、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的培养、教育部工程重点教材专业师资队伍培训等方面阐述马克思主义理论学术交流和人才队伍培养;第八章从理论读物和主流媒体平台两方面阐述工程实施的宣传。第九章论述了十多年来工程实施的整体评价。本章主要通过调查问卷中所体现出来的信息,在总结实施工程的成效及经验的基础上,客观分析工程实施中存在的转化运用、宣传普及不够等不足及原因,为下一步深入推进工程工作提供借鉴。结束语部分主要是对进一步推进工程应当探讨的若干问题进行探索性思考,即从保持工程的常态化、大力开展工程的宣传推介、引领“四大平台”建设、进一步完善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学科体系、教材体系、人才体系等四个方面提出建设性思考。
胡志民[4](2017)在《论苏联法学理论对新中国法学的影响》文中研究表明新中国成立后,我国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和社会主义法学是在苏联法学理论的影响下建立起来的,这种影响持续了几十年。上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我国逐步走出以阶级斗争为纲的藩篱,步入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时期,开启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征程。在这一过程中,随着体制改革的推进和法制建设的加强,以苏联法学理论为蓝本构建起来的我国法学已经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法制建设的需要,必须在更新观念的基础上加以发展。在这种情况下,我国法学界开始反思苏联法学理论给我们带来的影响,许多学者从负面的角度来看待这种影响,将清除、清算苏联法学理论及其影响视为构建新法学的前置性任务。三十多年来,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深入展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已经形成并不断丰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已经确立并逐渐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已经开辟并日益宽阔,因此我们急需构建系统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并在此基础上建立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实现法治中国的目标。我们在构建这一法学理论和法学体系时,固然需要立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实践,也需要充分利用已有的各种法学知识资源,合理吸收、借鉴苏联法学理论、西方法律学说中有益的理论观点和科学的研究方法。在这样的背景下,重新审视和深入研究苏联法学理论对我国法学的影响就显得尤为必要,也很有价值,因为它不仅能帮助我们弄清苏联法学理论对我国法学影响的具体表现和发展进程,而且能从中获得有益的启示,以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和法学体系的构建。研究苏联法学理论对我国法学的影响,首先必须对苏联法学理论的内容和特性有一个充分的认识。苏联法学理论是苏联学者对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法律观点和法律思想的系统阐述,也是在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指导下,运用马克思主义法律观对社会主义法律、法制的本质和规律的理论表达。它主要包括法的一般原理和社会主义法与法制原理两大部分。法的一般原理着重阐述了法的本质和目的,法与经济、政治、国家等社会现象的关系,法的起源和发展,以及法的历史类型等问题;社会主义法与法制原理着重论述了社会主义法产生的规律和必要性,社会主义法的本质和目的,社会主义法与经济、政治、国家等社会现象的关系,社会主义法制与社会主义法律秩序以及社会主义法的运行等问题。从苏联法学理论的内容中我们可以看到,它具有马克思主义的属性,因为它立足于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基本立场,阐述了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基本观点和方法。它具有三个主要特点:一是将法与国家结合起来加以研究;二是重点研究社会主义的法;三是作为建立部门法学的基础。但它也存在着一些缺陷,具体表现为在法的本质和功能上,过分强调法的阶级性,忽视法的社会性;在法与国家的关系上,过分强调国家对法的主导性,忽视法对国家的制约性;在法与政治的关系上,过分强调政策对法的决定作用,忽视法对政策的制约作用。上世纪50年代苏联法学理论引入中国后,对我国的理论法学和部门法学的建立产生了深刻影响。从我国的理论法学来说,它就是以苏联法学理论为蓝本,在全面继受其基本观点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首先,苏联法学理论关于法的一般原理为我国学者所接受,并被植入我国的法理学之中。我国学者按照苏联法学理论的观点,阐述法的本质和目的,法与经济、政治、国家等社会现象的关系,法的起源和发展,以及法的历史类型等问题。其次,苏联法学理论关于社会主义法与法制原理也被引入我国,构成我国法理学的重要内容。我国学者按照苏联学者的基本观点,论述社会主义法产生的规律和必要性,社会主义法的本质和目的,社会主义法与经济、政治、国家等社会现象的关系,社会主义法制与社会主义法律秩序以及社会主义法的运行等问题。同时,苏联法学理论对于法学学科、法理学学科的阶级性质、批判和构建的基本任务、唯物辨证的研究方法的论述,也被引入我国法学理论之中,形成了我国学界对法学、法理学学科的基本认识。从上世纪80年代初开始,学者们从质疑、批判法的阶级性这一基本观点入手,否定苏联法学理论的科学性,许多观点被抛弃或者被修改,他们在引进和借鉴西方国家法学理论的基础上,根据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践,着手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学理论,从此苏联法学理论在我国理论法学中的影响日渐式微。苏联法学理论对我国部门法学的深刻影响,我们可以从宪法学、刑法学和民法学的分析中加以认识。苏联法学理论的引入首先对我国宪法学产生了深刻影响,这种影响主要表现在宪法观、宪法制度理论和宪法学学科认识三个方面。从宪法观来看,在苏联法学理论关于法的本质、目的、功能和历史类型的理论指导下,我国宪法学确立了宪法的本质观、工具观和历史类型观。从宪法制度理论来看,我国宪法学以所形成的宪法观为指导,按照宪法的社会主义原则和民主原则,构建起以人民民主专政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内容的国家制度理论,以社会主义所有制、计划经济原则和按劳分配原则为内容的经济制度理论,以社会主义国家机构的本质、社会主义国家机关的组织和活动原则为内容的国家机构制度理论,以社会主义国家公民基本权利的特性和保障、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一致性为内容的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制度理论。从宪法学学科认识来看,苏联法学理论关于法学性质、任务和方法的论述,帮助我们确立了对宪法学的阶级性质、批判和构建的基本任务、唯物辩证的研究方法的认识。自从上世纪80年代学苏联法学理论受到质疑和批判后,我国学者提出了一些新的宪法观,并创新宪法制度理论,从此苏联法学理论在我国宪法学中的影响开始衰落。苏联法学理论的引入对我国刑法学影响很大,它主要表现在刑法观、刑法制度理论和刑法学学科认识三个方面。从刑法观来看,在苏联法学理论关于法的本质、目的和功能的理论指导下,我国刑法学确立了刑法的本质观、工具观和机能观。从刑法制度理论来看,苏联法学理论关于法的阶级本质的观点,一方面使我国刑法学确立了刑法阶级性的观点,由此形成了以社会危害性为核心的犯罪的实质概念,并构建起犯罪构成、类推、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犯罪形态、共同犯罪等犯罪制度理论;另一方面使我国刑法学形成了刑罚阶级性的观点和刑罚目的的学说,并以此构建起刑罚体系、量刑、刑罚执行、时效等刑罚制度理论。从刑法学学科认识来看,苏联法学理论关于法学性质、任务和方法的论述,帮助我们确立了对刑法学的阶级性质、批判和构建的基本任务、唯物辩证的研究方法的认识。上世纪80年代后,随着苏联法学理论被否定,苏联法学理论对我国刑法学的影响逐渐减弱,刑法学的新观点、新理论不断推出。苏联法学理论的引入对我国民法学也产生了巨大影响,这种影响主要表现在民法观、民法制度理论和民法学学科认识三个方面。从民法观来看,在苏联法学理论关于法的本质、目的、功能和法与经济关系的理论指导下,我国民法学确立了民法的本质观、公法观和工具观。从民法制度理论来看,我国民法学以苏联法学理论形成的民法观为指导,按照社会主义所有制和计划原则,构建起以公民、法人为内容的民事主体制度理论,以所有权的主体、客体和保护为内容的所有权制度理论,以债的原因、履行、担保和计划合同为内容的债的制度理论。从民法学学科认识来看,苏联法学理论关于法学性质、任务和方法的论述,帮助我们确立了对民法学的阶级性质、批判和构建的基本任务、唯物辩证的研究方法的认识。进入新的历史时期,我国学者逐步摆脱苏联法学理论的影响,提出新的民法观、民法制度理论和民法研究方法,以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法学。揭示苏联法学理论对我国法学的影响及其变化过程固然重要,但我们不能停留于此,而是要在此基础上对这种影响进行深入思考,以此获得一些启示,从而更好地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和法学体系的构建。首先,苏联法学理论对我国法学产生影响主要有两大原因,即直接原因和推动因素。一方面,新中国建立后,国民党六法全书被废除,我们急需构建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和社会主义法学,但不具备完成此项任务的条件,而苏联经过30余年的探索已经形成马克思主义的法学理论,这使得这种理论的引入具有必要性和可能性;另一方面,我国实行“一边倒”政策和苏联社会主义建设所取得的辉煌成就,成为苏联法学理论引入的重要推动力。其次,苏联法学理论影响我国法学有着两个重要途径:一是通过开展法学教育,学习和传播苏联法学,培养掌握苏联法学的人才,为苏联法学理论的影响奠定基础;二是通过批判和运动,清除旧法观点,清理、改造旧法人员,为苏联法学理论的影响扫清障碍。再次,苏联法学理论对我国法学产生了两大影响。从积极方面说,它帮助我国建立、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和社会主义法学,培养了我国马克思主义的法学队伍;从消极方面说,知识资源和研究方法单一给我国法学的发展带来了困难。最后,苏联法学理论对我国法学的影响对于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和法学体系,提供了四个方面的重要启示,即坚持我国法学发展的马克思主义方向,秉持我国法学发展的实践路径,拓展我国法学发展的知识资源,建立我国法学发展的良好学术环境。
岳平[5](2011)在《当代中国犯罪学研究 ——一种知识社会学的分析》文中研究说明本文以犯罪学知识为研究对象,以知识社会学的分析方法,阐释我国当代犯罪学知识在改革开放三十一年问的变迁及变迁过程中的知识表达及取向中所蕴含的社会诉求。我国犯罪学知识的生产和生产者在犯罪学研究中的问题意识和研究主题并非是独立社会意识之外的,社会意涵始终影响着知识的变迁。社会变迁过程中不断创造不同的时代命题。因此,对于我国的犯罪学来说,更多的是知识变迁中.呈现出特定时期社会意涵的犯罪学问题意识的命题和使命。同时知识呈现的是加入到犯罪学研究中的知识生产者对知识的理念和态度也在发生变化。在不同的历史时期,知识变迁与社会意涵的动态性规律已嵌入在了研究者主观与客观的交互反思性中。正是在知识变迁中展现了社会意涵,使知识的发展有了可能。正因如此,在知识生产的场域中,犯罪学研究者的构建研究范式的努力及犯罪学的可能知识贡献,也根植于自身的社会场所。犯罪学的研究主题和问题意识在不同时期呈现了不断的转向。这些转向也是知识生产者精神旅途的变迁过程。八十年代犯罪学的知识生产沿袭了传统的犯罪学研究范式,隐含的是单一的知识逻辑并历经了与传统的范式和知识逻辑娘变和博弈的过程:九十年代犯罪学的知识生产则是张扬学术品格,行走在学科自信与独立的精神旅途中;这一时期是与传统的知识逻辑呈现对峙的学科张力。知识场域也碰触了相应的处遇;进入二十一世纪的犯罪学知识生产则是更为刻求学科基质的独立品格和谋求创新的学术精神内核。表达的是在社会转型不l司时期对自身学术品格和贡献的关注。而这一过程,是我国犯罪学发展实践的精神旅途,历经了从单一的政治意涵为知识内核的知识生产,到追求学术性内核以及至构建政治与学术二元结构的知识表达,这一过程交织着犯罪学知识与社会契合的反思性建构。呈现了犯罪学知识的学科、知识与社会的关系及知识与社会贡献的规律。在犯罪学知识变迁过程中,犯罪学的知识功能和社会角色也在发生转向性变化。犯罪学知识功能的多元化使研究者对社会角色的认同感也正在经历更为深刻的转变。这些转变既是中国社会转型与变迁的结果,也为构建我国犯罪学范式、探寻犯罪学生产的创新机制提供了可能。
詹志华[6](2009)在《中国科学史学史研究》文中指出中国科学史学史以科学史学为研究对象,其主要任务是探寻中国科学史学的发生、发展及其演变的规律,揭示它的未来发展方向。其涉及的范围和内容甚广,包括中国科学史学自身的发生、发展的历史,也包括它与其他学科及社会的关系等。中国科学史学史研究不仅可以促进科学史学科以及与之相关学科的发展,而且可以唤醒人们对科学史学事业的关注、促进科学与人文的沟通和融合,甚至还有利于科学的创新。中国科学史学史研究必须遵循一定的原则,即史学性与对应性相统一的原则、连续性与间断性相统一的原则、整体性与层次性相统一的原则、历史的与逻辑的相统一的原则。在方法上,中国科学史学史研究既要运用到史学研究的基本方法,如历史的方法和逻辑的方法、归纳法和演绎法、分析法和综合法、历史比较法等,还要运用到许多其他的方法,如统计方法、计量方法、移植法、历时分析与移时分析方法,以及具体研究上的分期、分类及其分层研究的方法,等等。中国科学史学,既包括中国大陆地区的科学史学,亦包括中国其他地区的科学史学。论文从史学的角度,对中国大陆地区科学史学的萌芽、开创、初步发展、调整与繁荣以及深入发展等不同的时期的发展状况进行了较为全面的阐述。论文还从机构、团体、会议、刊物、论着等几个方面对中国大陆科学史学的发展进行较为系统的梳理和总结。其中在对会议和论着的梳理,又分为综合史、数学史、物理学史、化学史、天文学史、地理学史、生物学史、医学史、农学史、技术史等方面予以分类研究。在此基础上,论文对中国大陆地区科学史学事业的各个领域存在的发展难题进行深入的剖析,并对其未来的发展方向进行展望。台湾地区的科学史学经历了开创、低谷、转机、兴起与繁荣发展等阶段。论文对这几个阶段台湾地区科学史学发展的状况进行了较为深入的阐述,并对台湾地区科学史学的机构、团体、刊物、论着亦进行较为详细梳理与介绍。中国科学史学史研究具有重要的价值和意义。论文详细地论述了中国科学史学史与包括中国科学史、中国史学史在内的历史学科,中国哲学与科学哲学,以及科学社会学等学科的关系,突出其研究的学术价值。论文还阐述了科学史学与科学创新的关系,主要论述了科学史学与科学发现、科技发明之间的关系,突出了其研究的社会影响。最后,论文把中国科学史学的发展置身于世界背景下,进行重新审视。在对国外科史学发展历程与国外中国科学史学状况进行必要梳理的前提下,探讨它们对中国科学史学发展的价值和意义,并讨论了“全球化”背景下中国科学史学的发展问题。
刘书燃[7](2008)在《中国行政法学研究报告(1978—2008)》文中研究指明现代行政法起源于法国,原被视为保护官吏特权的法律,但历经二百年的发展,已经成为独立于私法体系之公法体系下的一个重要法律部门。与之对应的行政法学的形成却是在19世纪70年代之后,其产生条件只能是"依法行政"即"法治国"的理念被政府及时代所接受,其价值目标是通过法律控制行政权的行使和滥用,行政必须服从法律,
蔡桂生[8](2008)在《刑事一体化的知识生产——《刑事法评论》前20卷之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刑事法评论》已经出版到第22卷了,写作本文之时正值第21卷的出版期间,故我仅对前20卷加以研究,也图一个整20的纪念。我将前20卷《刑事法评论》堆积在案头,已经超过半米高了,她象征着十年的学术积淀。这蔚然壮观的场景,使我甚为快意。正如集邮者希望搜集到全套票一样,在这种追求完整性的心态中,能整体地看到这20卷着实让我领略到了一种体系性的学术推进,不仅厚重,而且超脱。这个氛围,
蔡桂生[9](2008)在《刑事一体化的知识生产——《刑事法评论》前20卷之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刑事法评论》已经出版到第22卷了,写作本文之时正值第21卷的出版期间,故我仅对前20卷加以研究,也图一个整20的纪念。我将前20卷《刑事法评论》堆积在案头,已经超过半米高了,她象征着十年的学术积淀。这蔚然壮观的场景,使我甚为快意。正如集邮者希望搜集到全套票一样,在这种追求完整性的心态中,能整体地看到这20卷着实让我领略到了一种体系性的学术推进,不仅厚重,而且超脱。这个氛围,
闵征[10](2005)在《2000年—2004年中国犯罪学研究成果述要(上)》文中提出最近的5年,我国犯罪学理论研究活动积极且较有成效。中国犯罪学研究会每年召开一次全国犯罪学学术研讨会,会后将论文汇集出版,从2002年起,已经连续出版了 3集,每集约50万字。学会所属的各专业委员会,也定期和不定期地召开了学术研讨会。由王牧主编,出版了两卷《犯罪学论丛》(2003年、2004年),收录未发表和已发表的有原创性的新作,每卷约50万字。此外,各地犯罪学工作者在《犯罪与改造研究》、《中国刑事法杂志》等专业期刊上,发表了大量的犯罪学论文,出版犯罪学专着几十种。
二、刑法学研究会2003年学术研讨会述要(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刑法学研究会2003年学术研讨会述要(论文提纲范文)
(1)正确理解行政公益诉讼中的“不依法履行职责”(论文提纲范文)
一、基于行政公益诉讼制度运行角度对“不依法履行职责”的规范解释 |
二、对“不依法履行职责”内涵的实证分析 |
三、“不依法履行职责”的理解和适用 |
(2)犯罪学学科构建问题研究 ——以学科性质为切入(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的缘起 |
1.2 国内外相关的研究现状 |
1.2.1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外研究评述 |
1.3 研究思路和方法 |
1.4 创新与不足之处 |
第2章 犯罪学学科性质的争议及其原因 |
2.1 考察犯罪学学科性质问题的意义 |
2.2 犯罪学学科性质的争议 |
2.2.1 利斯特的学科性质争议归纳 |
2.2.2 我国学者关于学科性质争议归纳 |
2.2.3 犯罪学学科性质单一论 |
2.2.4 犯罪学学科性质综合论 |
2.3 学科性质争议之原因分析 |
2.3.1 学科性质的流变 |
2.3.2 犯罪学与法律科学的关系 |
2.4 学科性质争议的弥合之法 |
第3章 犯罪学学科性质的历史分析 |
3.1 犯罪学学科产生与学科发展阶段划分 |
3.1.1 犯罪学的学科产生 |
3.1.2 犯罪学学科发展阶段划分 |
3.2 犯罪学早期思想渊源所展示的学科性质 |
3.3 前科学阶段犯罪学学科性质的发展变化 |
3.3.1 古典学派确立了犯罪研究的对象 |
3.3.2 马克思主义学派在学科研究内容上的突破 |
3.3.3 统计学派将数理统计的研究方法应用于犯罪研究 |
3.3.4 迪尔凯姆展开了对“犯罪”本体的思考 |
3.4 准科学阶段犯罪研究学科性质的发展变化 |
3.4.1 犯罪人类学在研究对象和研究方法上的变化 |
3.4.2 实证犯罪学尝试构建犯罪学理论体系 |
3.4.3 犯罪社会学派将社会学理论和研究方法应用于犯罪研究 |
3.5 科学阶段犯罪学学科性质的发展变化 |
3.5.1 以菲利为代表的实证犯罪学将犯罪原因当做犯罪研究的中心问题 |
3.5.2 犯罪生物学在研究方法上的贡献 |
3.5.3 犯罪心理学在研究方法上的贡献 |
3.5.4 现代社会学理论在研究内容和方法上的贡献 |
第4章 犯罪学学科建构的理论共识 |
4.1 基本理论设定的必要性 |
4.2 关于犯罪的本质的理论设定 |
4.2.1 个体自利与社会合作的冲突 |
4.2.2 人类行为的生成机理 |
4.2.3 个体需要与社会秩序的协调 |
4.2.4 犯罪学的“犯罪”本质 |
4.3 关于犯罪学研究对象的理论设定 |
4.3.1 犯罪行为与犯罪现象 |
4.3.2 行为、现象相对应的理论体系 |
4.3.3 避免犯罪原因的跨层次解释 |
4.4 关于犯罪原因分析的理论设定 |
4.4.1 犯罪行为原因的一般理论——亚伯拉罕森的犯罪行为定律 |
4.4.2 犯罪现象原因的一般理论——犯罪现象秩序-控制定律 |
第5章 犯罪学学科建构的现状与完善 |
5.1 社会变化对犯罪学的影响和当代犯罪学的关注领域 |
5.1.1 社会变化对犯罪学的影响 |
5.1.2 当代犯罪学的研究领域 |
5.2 犯罪学学科建构需借鉴的“学科学”理论 |
5.3 犯罪学学科性质的重新定义 |
5.4 犯罪学应具有学科任务和学科价值 |
5.4.1 犯罪学应具有的学科任务 |
5.4.2 犯罪学应具有的学科价值 |
5.5 犯罪学研究对象、内容和研究方法的整理与完善 |
5.5.1 犯罪学研究对象的整理与完善 |
5.5.2 犯罪学研究内容的整理与完善 |
5.5.3 犯罪学研究方法的整理 |
5.6 犯罪学与其他学科关系梳理 |
5.7 犯罪学学科体系与知识生产的完善 |
5.7.1 犯罪学现有的学科体系 |
5.7.2 犯罪学现有的知识生产 |
5.7.3 完善犯罪学学科体系与知识生产的建议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期间发表的研究成果 |
(3)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的实施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论文主要创新点 |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本选题的研究目的和意义 |
二、研究现状 |
三、相关概念界定 |
四、研究思路和方法 |
五、研究的重点、难点和拟创新之处 |
六、主要内容和基本框架 |
第一章 实施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
一、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的重大举措 |
(一) 抵御反马克思主义思潮的渗透 |
(二) 维护意识形态安全 |
二、进一步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重中之重 |
(一) 哲学社会科学的重要地位 |
(二) 哲学社会科学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
(三) 坚持马克思主义对哲学社会科学的指导 |
三、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的重要基石 |
(一) 马克思主义是科学的 |
(二) 实施工程不断开辟马克思主义发展新境界 |
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不断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迫切需要 |
(一) 实践发展的成就与问题 |
(二) 最新理论成果指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 |
五、加强党的思想理论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迫切需要 |
(一) 党的思想理论建设根本所在 |
(二) 实施工程是巩固中国共产党执政地位的必然 |
第二章 实施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的组织机构和运行机制 |
一、组织机构 |
(一) 中央宣传思想工作领导小组 |
(二) 中央宣传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办公室 |
(三) 工程咨询委员会的设立及成员的确定 |
(四) 课题组 |
二、运行机制 |
(一) 项目建设 |
(二) 基地建设 |
(三) 团队建设 |
第三章 实施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的历史考察 |
一、工程的提出和部署 |
(一) 实施工程的提出 |
(二) 实施工程的全面部署 |
二、工程的全面展开 |
(一) 工程多项具体工作先后启动 |
(二) 深化对工程的认识 |
(三) 工程实施取得实质性进展 |
三、工程的全面推进 |
(一) 工程实施四年的工作总结和随后五年工作设想 |
(二) 工程成果丰硕 |
(三) 工程实施八年的工作总结和继续推进 |
四、十八大以来工程深入推进 |
(一) 深入实施工程的战略部署 |
(二) 深入实施工程的重要举措 |
第四章 马克思主义经典着作和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研究 |
一、马克思主义经典着作的编译和研究 |
(一) 经典着作编译 |
(二) 经典着作基本观点研究 |
二、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研究 |
(一)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理论创新成果研究 |
(二)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重大现实问题研究 |
第五章 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建设 |
一、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的设立 |
(一) 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的初步设立和逐步完善 |
(二) 马克思主义理论一、二级学科简介 |
(三) 马克思主义理论一、二级学科点布局 |
(四) 国家重点学科和博士后流动站建设 |
二、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 |
(一) 建设概况 |
(二) 全国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 |
三、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建设情况调研 |
(一) 全国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建设调研 |
(二) 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学术发展年度报告 |
四、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高端学术平台 |
(一) 全国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论坛 |
(二) 全国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博导论坛 |
(三) 全国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研究生论坛 |
(四) 全国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论坛 |
(五) 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协同创新中心 |
(六) 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专刊 |
五、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领航和支撑 |
(一) 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领航发展 |
(二) 发挥哲学社会科学其他学科的支撑作用 |
第六章 立体化教材体系建设 |
一、总体部署 |
(一) 工程教材编写总要求 |
(二) 成立教材编写课题组 |
(三) 工程教材编写规划 |
二、工程教材编写成果 |
(一) 基础理论教材 |
(二) 重点学科教材 |
(三) 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材 |
(四) 其他重点教材 |
三、工程教材出版及使用 |
(一) 统一规范工程教材编辑出版 |
(二) 重点规范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材的出版和使用 |
四、工程教材编写特点 |
(一) 教材编写按照意识形态强弱先后顺序进行 |
(二) 工程教材具有鲜明中国特色 |
第七章 马克思主义理论学术交流和人才队伍培养 |
一、学术交流 |
(一) 举办高层次报告会 |
(二) 开展学术研讨会 |
二、人才培养 |
(一) 开展国情调研 |
(二) 进行国外考察 |
(三) 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骨干研修班的开办 |
(四) “四个一批”理论人才的纳入 |
(五) “三项学习教育”活动的深入开展 |
(六) 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的培养 |
(七) 教育部工程重点教材专业师资队伍培训 |
第八章 实施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的宣传普及 |
一、理论读物 |
(一) 学习读本 |
(二) 编写通俗理论读物 |
二、主流媒体平台宣传 |
(一) 报刊 |
(二) 电视 |
(三) 网络 |
(四) 微式宣传 |
第九章 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实施的整体评价 |
一、实施工程的成效及经验 |
(一) 工程实施取得突出成绩,达到预期效果 |
(二) 工程实施十多年的基本经验 |
二、工程实施中存在的不足及其原因 |
(一) 工程实施中存在的不足 |
(二) 工程实施中存在不足的原因分析 |
结束语 进一步深入推进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应当探讨的若干问题 |
一、保持工程的常态化,重点推进工程成果的学习转化运用 |
(一) 加强马克思主义经典理论大众化 |
(二) 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与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深度融合 |
(三) 加快教材优势向教学优势发展 |
(四) 加强高端人才与教学一线教师深度培养 |
二、大力开展工程的宣传推介,进一步扩大研究成果的社会影响 |
(一) 扩大宣传范围 |
(二) 丰富宣传形式 |
(三) 加强理论宣传力度 |
三、引领“四大平台”建设,形成工程工作合力 |
(一) “四大平台”建设 |
(二) 充分发挥工程在思想理论建设中的龙头作用 |
四、进一步完善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学科体系、教材体系、人才体系 |
(一) 健全学科体系 |
(二) 完善教材体系 |
(三) 构建人才体系 |
参考文献 |
附录一 2012年——2015年“全国高校优秀中青年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择优资助计划”入选教师名单及课题立项表 |
附录二 《关于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实施以来情况认识》调查问卷(教师卷)(学生卷)(宣传部门卷)(共同卷) |
附录三 《关于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实施以来情况认识》调查问卷分析表 |
攻博期间发表的与学位论文相关的科研成果目录 |
后记 |
(4)论苏联法学理论对新中国法学的影响(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和意义 |
(一)苏联法学理论的界定 |
(二)苏联法学理论引入与新中国法学的构建和发展 |
(三)研究苏联法学理论对我国法学影响的价值 |
二、研究综述 |
(一)关于苏联法学理论及其评价的研究 |
(二)关于苏联法学理论对我国法学影响的研究 |
三、研究的思路和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四、本文的创新与不足 |
(一)本文的创新之处 |
(二)本文的不足之处 |
第一章 苏联法学理论的基本阐释 |
一、苏联法学理论的主要内容 |
(一)法的一般原理 |
(二)社会主义的法与法制原理 |
二、苏联法学理论的基本评价 |
(一)苏联法学理论的马克思主义属性 |
(二)苏联法学理论的主要特点 |
(三)苏联法学理论的根本缺陷 |
第二章 苏联法学理论对新中国法理学的影响 |
一、苏联法学理论与我国法理学内容的构建 |
(一)法的一般原理的构建 |
(二)社会主义法与法制原理的构建 |
二、苏联法学理论与我国法理学学科认识的形成 |
(一)关于法学、法理学的性质 |
(二)关于法学、法理学的任务 |
(三)关于法学、法理学的方法 |
第三章 苏联法学理论对新中国宪法学的影响 |
一、苏联法学理论与我国宪法观的确立 |
(一)宪法本质观的确立 |
(二)宪法类型观的确立 |
(三)宪法工具观的确立 |
二、苏联法学理论与我国宪法制度理论的构建 |
(一)国家制度理论的构建 |
(二)经济制度理论的构建 |
(三)国家机构制度理论的构建 |
(四)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制度理论的构建 |
三、苏联法学理论与我国宪法学学科认识的形成 |
(一)关于宪法学的性质 |
(二)关于宪法学的任务 |
(三)关于宪法学的方法 |
第四章 苏联法学理论对新中国刑法学的影响 |
一、苏联法学理论与我国刑法观的确立 |
(一)刑法本质观的确立 |
(二)刑法工具观的确立 |
(三)刑法机能观的确立 |
二、苏联法学理论与我国刑法制度理论的构建 |
(一)犯罪制度理论的构建 |
(二)刑罚制度理论的构建 |
三、苏联法学理论与我国刑法学学科认识的形成 |
(一)关于刑法学的性质 |
(二)关于刑法学的任务 |
(三)关于刑法学的方法 |
第五章 苏联法学理论对新中国民法学的影响 |
一、苏联法学理论与我国民法观的确立 |
(一)民法本质观的确立 |
(二)民法公法观的确立 |
(三)民法工具观的确立 |
二、苏联法学理论与我国民法制度理论的构建 |
(一)民事主体制度理论的构建 |
(二)所有权制度理论的构建 |
(三)债的制度理论的构建 |
三、苏联法学理论与我国民法学学科认识的形成 |
(一)关于民法学的性质 |
(二)关于民法学的任务 |
(三)关于民法学的方法 |
第六章 苏联法学理论对新中国法学影响的反思 |
一、苏联法学理论对我国法学影响的缘由 |
(一)引入苏联法学理论的直接原因 |
(二)引入苏联法学理论的推动因素 |
二、苏联法学理论对我国法学影响的途径 |
(一)通过学习和传播为苏联法学理论的影响奠定基础 |
(二)通过批判和运动为苏联法学理论的影响扫除障碍 |
三、苏联法学理论对我国法学影响的评价 |
(一)评价的态度、标准和方法 |
(二)评价的基本结论 |
四、苏联法学理论对我国法学影响的启示 |
(一)应当坚持我国法学发展的马克思主义方向 |
(二)应当秉持我国法学发展的实践路径 |
(三)应当拓展我国法学发展的知识资源 |
(四)应当建立我国法学发展的良好学术环境 |
结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5)当代中国犯罪学研究 ——一种知识社会学的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第一节 研究的缘起 |
一、社会转型与知识的碰撞及犯罪学研究的主题 |
二、从犯罪学研究转向对犯罪学的知识社会学研究 |
第二节 文献综述 |
一、知识社会学的演变与发展 |
二、国外犯罪学学术脉络中的知识社会学研究及相关理论 |
三、我国犯罪学学术脉络研究及相关理论 |
四、我国犯罪学的知识社会学研究及相关理论 |
第三节 问题的提出与研究方案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犯罪学知识的选取与研究意义 |
三、研究的基本思路 |
四、研究方法 |
第四节 基本概念的界定与研究框架 |
一、基本概念的界定 |
二、研究框架 |
第二章 犯罪学研究者与社会角色 |
第一节 犯罪学研究共同体的确定 |
一、犯罪学研究共同体的内涵及范围 |
二、犯罪学研究共同体研究视角构成的特点 |
三、角色认同与犯罪学研究共同体的确定 |
第二节 犯罪学研究共同体的专业训练及研究旨趣 |
一、犯罪学共同体的专业训练与研究旨趣 |
二、犯罪学研究者共同体的生态结构 |
三、犯罪学共同体的外延性群体 |
第三节 犯罪学研究共同体角色的担当 |
一、专业团体社会角色的担当 |
二、研究共同体学科建设的担当 |
三、研究共同体国际交流的担当 |
第三章 犯罪学知识的界定与生产 |
第一节 犯罪学知识的基本界定 |
一、犯罪学知识的基本特征 |
二、犯罪学知识体系特征 |
三、对犯罪学知识特征的评价与反思 |
第二节 犯罪学知识的构成 |
一、犯罪学知识构成内涵分析 |
二、犯罪学知识的实质判断 |
三、犯罪学知识的形式判断 |
第三节 犯罪学的知识生产 |
一、犯罪学知识的生产规模 |
二、犯罪学知识生生的特质 |
三、犯罪学知识的国外引进 |
第四章 在论战与博弈中成长—20 世纪80 年代的犯罪学轨迹 |
第一节 在刑法学体系中仿徨的犯罪学 |
一、八十年代犯罪学知识规训的特点 |
二、学科性质中厘清刑法学的论战 |
三、方法论上的认识与反思 |
第二节 在传统政治意涵中获得新生的犯罪学 |
一、犯罪学学科功能定位 |
二、摆脱传统政治意涵下的犯罪现象理论 |
三、摆脱“残余论”传统犯罪根源的论战 |
四、为自立的博弈 |
第三节 犯罪学知识的取向与场域特征 |
一、知识表达的取向分析 |
二、知识表达的场域特征 |
第五章 独立学科的价值张扬—20 世纪90 年代的犯罪学 |
第一节 学科独立意识的关注——犯罪学知识规训的提升 |
一、独立体系的构建 |
二、学科基质的强化 |
三、学科规训的形成 |
第二节 犯罪学体系化的构成 |
一、对犯罪源理论的反思 |
二、犯罪认识观—多因素理论及逻辑 |
三、犯罪现象理论及逻辑 |
第三节 犯罪学知识取向与场域特征 |
一、知识表达的取向分析 |
二、知识表达的场域特征 |
第六章 学科拓展—21 世纪犯罪学多元整合的构建 |
第一节 犯罪学研究新进程的特点 |
一、犯罪学知识现象的反思 |
二、多兀整合的学科构建之路 |
三、对研究范式的再思考 |
第二节 犯罪控制与应用性关注 |
一、犯罪学问题意识的转换 |
二、犯罪控制理论及逻辑 |
三、刑事政策理论视野下的应用性关注 |
第三节 犯罪学知识取向与场域特征 |
一、知识表达的取向分析 |
二、知识表达的场域特征 |
第七章 结论与讨论 |
第一节 犯罪学的学科制度—刑事一体化还是多元 |
一、刑事一体化—追逐还是游离 |
二、学科多元化—范式的突破 |
三、多元化理论体系建构—本土化的使命 |
第二节 犯罪学知识功能变迁的规律 |
一、知识生产的变迁 |
二、问题意识的变迁 |
三、政治意涵与知识变迁 |
四、知识功能与研究者的变迁 |
第三节 犯罪学研究的可能贡献 |
一、犯罪学知识的发展——犯罪原因论还是犯罪存在论 |
二、犯罪学的品格——立场还是方法 |
三、犯罪学的精神品质——批判主义中的贡献 |
参考文献 |
作者在攻读博士学位论文期间公开发表的论文及着作 |
一、发表的文章 |
二、主持的课题及获奖 |
致谢 |
(6)中国科学史学史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Abstract 绪论 一、科学史学史及其研究概况 二、中国科学史学史的研究对象 三、中国科学史学史研究的价值 四、中国科学史学史研究的方法 五、本文的思路与创新之处 第一章 |
中国大陆地区科学史学史概述 第一节 |
大陆地区科学史学的发展历程 第二节 |
大陆地区科学史学机构和团体选介 第三节 |
大陆地区科学史学会议、刊物选介 第四节 |
大陆地区科学史学论着选介 第五节 |
大陆地区科学史学之展望 第二章 |
中国台湾地区科学史学的发展历程 第一节 |
台湾地区科学史学的开创及早期研究 第二节 |
台湾地区科学史学的低谷、转机与兴起 第三节 |
台湾地区科学史学的建制与繁荣 第三章 |
中国科学史学史与相关学科 第一节 |
中国科学史学史与历史学科 第二节 |
中国科学史学史与传统哲学 第三节 |
中国科学史学史与科学哲学 第四节 |
中国科学史学史与科学社会学 第四章 |
科学史学与科学创新 第一节 |
科学史学的创新意蕴 第二节 |
科学史学与科学发现 第三节 |
科学史学与科技发明 第五章 |
境外科学史学发展概况 第一节 |
国外科学史学的发展历程 第二节 |
境外科学史学的组织与会议 第三节 |
国外科学史学的文献与刊物 第六章 |
走向世界的中国科学史学 第一节 |
境外的中国科学史学 第二节 |
国外科学史学之借鉴意义 第三节 |
中外科学史学交流之途径 第四节 |
"全球化"与中国科学史学 结束语 参考文献 后记 |
(7)中国行政法学研究报告(1978—2008)(论文提纲范文)
一、中国行政法学发展脉络:从“变法图强”到“依法行政” |
(一)1978年前中国行政法学研究梗概 |
(二)1978年后中国行政法学的复兴 |
1. 政治和法制背景:从“人治”走向“宪治”的中国政府 |
(1)理念转变:从“依政策办事”到“依法行政” |
(2)制度变革:从“立宪”、“修宪”到“行政立法” |
2. 学科建设:从“脱胎于行政(管理)学”到“跨学科研究”的中国行政法学 |
(1) 1978—1982年:带有浓厚行政(管理学)色彩的行政法研究之萌芽 |
(2) 1983—1989年:行政法学总论理论体系基本建立 |
(3) 1990—1999年:行政法学原理与制度映衬、磨合发展阶段 |
(4)2000年至今:行政法学走向全方位、开放式、多元化发展 |
二、教义立场:当代中国行政法学知识谱系 |
(一)行政法学总论理论体系的确立和沿革——十四部行政法学着作述评 |
1.1983年6月:王珉灿主编、张尚鷟副主编《行政法概要》,法律出版社,字数23.4万 |
2.1985年8月:姜明安着《行政法学》,山西人民出版社,字数32.1万 |
3.1985年12月:应松年、朱维究编着《行政法学总论》,工人出版社,字数28万 |
4.1987年3月:候洵直主编《中国行政法》,河南人民出版社,字数23.5万 |
5.1988年8月,应松年主编《行政法学教程》,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字数32万 |
6.1988年8月:皮纯协主编《中国行政法教程》,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字数32万 |
7.1988年11月:罗豪才主编《行政法论》,光明日报出版社,字数38万 |
8.1989年7月:罗豪才主编、应松年副主编《行政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字数29万 |
9.1989年7月:张焕光、胡建淼着《行政法学原理》,劳动人事出版社,字数42.8万 |
10.1996年:罗豪才主编、湛中乐副主编《行政法学》,北京大学出版社,字数37万 |
11.1998年:胡建淼着《行政法学》,法律出版社(2003年第二版),字数51万 |
12.1999年:姜明安主编《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字数60万 |
(二)行政法学知识谱系的选择性移植与本土创新——来自对三部统编经典本科教科书的比较分析 |
1. 宏观理论体系 |
(1)甲本 |
(2)乙本 |
(3)丙本 |
(4)综述 |
2. 行政法的概念 |
(1)甲本 |
(2)乙本 |
(3)丙本 |
(4)综述 |
3. 行政法的法源 |
(1)甲本 |
(2)乙本 |
(3)丙本 |
(4)综述 |
4.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
(1)甲本 |
(2)乙本 |
(3)丙本 |
(4)综述 |
5. 行政法主体 |
(1)甲本 |
(2)乙本 |
(3)丙本 |
(4)综述 |
6. 行政行为 |
(1)甲本 |
(2)乙本 |
(3)丙本 |
(4)综述 |
7. 行政程序 |
(1) |
(2)乙本 |
(3)丙本 |
(4)综述 |
8. 行政主体实施的其他行为 |
(1)甲本 |
(2)乙本 |
(3)丙本 |
(4)综述 |
9. 行政复议 |
(1)甲本 |
(2)乙本 |
(3)丙本 |
(4)综述 |
1 0. 行政法制监督和行政监督 |
(1)甲本 |
(2)乙本 |
(3)丙本 |
(4)综述 |
1 1. 行政诉讼 |
(1)甲本 |
(2)乙本 |
(3)丙本 |
(4)综述 |
1 2. 行政赔偿和行政补偿 |
(1) |
(2)乙本 |
(3)丙本 |
(4)综述 |
1 3. 编写体例 |
三、源与流:当代中国行政法流派之理想类型及学说考辨 |
(一)行政法学流派之理想类型 |
(二)行政法重要学说、理论考辨 |
四、当代中国行政法学学者谱系及其学术贡献 |
(一)综述 |
1. 作为奠基者的、其研究起始于国民政府时代的行政法学者:王名扬和龚祥瑞① |
(1)王名扬(1916—2008):无法替代和超越的行政法学奠基者 |
(2)龚祥瑞(1911—1996):宪政视野下比较行政法的奠基者 |
2. 作为创建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代行政法学者 |
3. 作为拓展者的第二代学者 |
4. 新生代的第三代学者 |
(二)跨世纪的我国三代行政法学者谱系表 |
五、中国行政法学专业研究机构、组织概览 |
(一)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 |
1. 行政法学研究会历届年会概览 |
2. 东亚地区行政法学研讨会及海峡两岸行政法学研讨会纵览 |
(二)各高等院校、科研单位内部设立的行政法相关教研机构 |
六、中国行政法学教研及行政法制实践纪事年表 |
(一)中国行政法治纪事年表 |
(二)中外重要行政法学交流活动年表 |
四、刑法学研究会2003年学术研讨会述要(论文参考文献)
- [1]正确理解行政公益诉讼中的“不依法履行职责”[J]. 王吉儒. 人民检察, 2020(24)
- [2]犯罪学学科构建问题研究 ——以学科性质为切入[D]. 王锐. 湘潭大学, 2020(10)
- [3]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的实施研究[D]. 谭晓玲. 武汉大学, 2017(06)
- [4]论苏联法学理论对新中国法学的影响[D]. 胡志民. 上海师范大学, 2017(05)
- [5]当代中国犯罪学研究 ——一种知识社会学的分析[D]. 岳平. 上海大学, 2011(05)
- [6]中国科学史学史研究[D]. 詹志华. 厦门大学, 2009(01)
- [7]中国行政法学研究报告(1978—2008)[J]. 刘书燃. 行政法论丛, 2008(00)
- [8]刑事一体化的知识生产——《刑事法评论》前20卷之研究[J]. 蔡桂生. 刑事法评论, 2008(01)
- [9]刑事一体化的知识生产——《刑事法评论》前20卷之研究[J]. 蔡桂生. 刑事法评论, 2008(01)
- [10]2000年—2004年中国犯罪学研究成果述要(上)[J]. 闵征. 犯罪与改造研究, 200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