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观看庭审纪录片调查问卷
问:庭审结束后法院还要调查吗
- 答:法律主观:
法院已作庭审调查只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符合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等条件的,可以经法院同意后取保候审。
法律客观:
《滚睁败刑事诉讼法》第67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早枯取取保候审大颤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问:律师有权调取公安机关笔录吗
- 答:律师是否有权调取公安机关笔录要看在哪个阶段。公安侦查阶段的笔录是不能看的,只有案卷移送到检察院审查诉讼之后,律师才能去查看卷宗,包括笔录等。***诉讼的律师,有权按照规定查阅、复制案件有关材料。
公安机关笔录如果是民事案件,当事人本人是无法调取的,在实际在操作过程中,一般由法院直接向公安局调取;如果是刑事案件,执业律漏和穗师必须在收到嫌疑人或其家属、被告人或其家属、受害人及其家属的授权委托,凭律师执业证件、委托手续、律所的公函,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可以调取公司的询问笔录。
一般笔录有两种保存方式,其消除时间不一样,如下:
1、是电脑保存,就是110指挥中心的电脑保存,一般是半年后消除;
2、是110民警手里拿的手写的110出警登记,这个时间能更长。如果110民警没有当场解决而是把当事人带到派出所,那派出所的接警记录是永久保存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三十二条【当事人及诉讼***人权利返卜】***诉讼的律师,有权按照规定查阅、复制本案有关材料,有权向有关组织和公民调查,收集与本案棚茄有关的证据。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材料,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保密。
当事人和其他诉讼***人有权按照规定查阅、复制本案庭审材料,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内容除外。
问:伤情鉴定为轻伤一级但是公安机关对案情的调查不符合事实,我该怎么做?
- 答:一、直接与办案人员提出异议,请求侦查过程及形成案圈内容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二、对于缺和与事伏卖盯实不符的材料(调查或问询记录)不予签字认可。嫌疑人没签字的材料不能作为经嫌疑人确认证据。
三、在检察院核查和法院庭审时,充分发挥抗辩权。
四、可以向检察院(或驻所检察室)提出申诉。配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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